一、 目的:
為鼓勵小朋友正確良好習慣的養成,培養孩子重視個人與團體榮譽,主動與積極的學習態度,特別設計此獎勵制度。讓小朋友在互相觀摩、競賽、團結的情境中快樂主動的學習。
二、 辦法:
以學校獎勵卡50格蓋滿,換取一張好榜樣,和自選2樣班級獎品。凡符合下列情事,可貼一張貼紙,一週結算一次蓋於獎勵卡上。
1. 作業認真書寫,一個甲上上,換取一張貼紙。
2. 習作得甲上上,100分,或5個笑臉,換取一張貼紙。
3. 第3本聽寫簿每課100分,換取一張貼紙。
4. 學習單得5個笑臉,換取一張貼紙。
5. 清掃工作認真,每週由各組組長提出優良名單,換取一張貼紙。
6. 上課表現優良,經老師提出或同學肯定,換取一張貼紙。
7. 熱心服務 ,主動幫助別人,換取一張貼紙。
8. 擔任排長,班長,盡心負責,換取一張貼紙。
9. 晨間檢查專案全部合格得笑臉者,換取一張貼紙。
10. 經師生討論可給予獎勵者,換取一張貼紙。
三、 獎品來源:
經家長會議通過,由班費支付獎品費用。
扣分加分細則:
一、早自習(早讀員負責)
1、遲到1人次扣1分;
2、未佩帶領巾標誌1人次扣1分;
3、隨意離開座位,1人次扣3分;
4、干擾他人早讀1人次扣3分;
5、早讀情況特別好可酌情加2—3分。
二、眼保健操(眼保健操管理員負責)
1、未做扣2分;
2、做操時說話1人次扣2分;(提醒1次)
3、做操情況特別好可酌情加1——2分。
三、早操(體育管理員負責)
1、未參加早操1人次2分;
2、做操過程中有說笑、打鬧等現象1人次扣2分;
3、課間操情況特別好可酌情加1——2分。
四、上課
1、課堂上隨意說悄悄話,玩玩具一次扣2分。
2、課堂上發言積極,思維活躍,一次加1——3分(參考老師上課評價)
五、課間活動(紀律委員負責)
1、不文明、亂吐口痰、說髒話或大聲喧譁1人次扣1——3分;
2、在教室、走廊或樓道間狂奔亂跑或做不安全遊戲1人次扣1——2分;
3、亂扔垃圾,不愛護公物1人次扣1——3分;
4、出現打架等不安全現象1人次扣2分,造成嚴重後果扣3-8分;
5、課間活動安全、文明、有意義可酌情加1——3分。
六、就餐(值日組長負責)
1、就餐時間在教室外逗留1人次扣1——2分;
2、就餐時教室裡未保持安靜扣1——3分;
3、未排隊打飯菜,秩序差扣1分;
4、就餐情況特別好可酌情加1——3分。
七、值日(衛生員負責)
1、講桌上凌亂無序扣1——2分;
2、地面不乾淨,亂扔垃圾扣1——2分;
3、垃圾未倒扣0.5分;
4、蓄意破壞環境衛生1人次扣2分;
5、忘記值日和不值日1人次扣2——5分
6、打掃並保持良好可酌情加3---5分。(每週)
八、點心課(作業)(班長,組長負責)
作業少完成一次扣5分,不認真或拖拖拉拉者扣2——5分;
吵吵鬧鬧影響別人做作業一次扣2——5分
班幹部工作不認真或出現失誤者扣5分
做作業認真,做好後安靜看書酌情加2——3分
九、其他獎勵政策
每週內全班表現最好的組員5分(組長評)
每週內工作最出色的組長5分(班幹部及)
每月內,工作效果使班內三分之二同學滿意的班幹部獎5分
單元測評成績居本班內前五名的',分別獎5——8分,比上次考試進步者獎3——6分
優秀作品在班級發表者,獎3分
大型比賽中獲獎者獎5——10分
為班級提出好的建議者獎3——5分
其他不盡事宜可隨時補充。
一、獎勵制度:
(一)獎勵條件:凡符合下列條件,給予獎勵。
1、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成績顯著者。
2、模範遵守校紀校規,維護學校利益;大公無私、助人為樂、尊老愛幼、拾金不昧者
3、積極參加各項公益活動。
4、積極參加各次競賽活動,成績優良。
5、有其他先進行為者。
(二)獎勵辦法:
1、口頭表揚。
2、通報表揚。
3、頒發獎狀、獎品。
4、授予三好學生、優秀少先隊員各項積極分子等光榮稱號。報請上級機關給予嘉獎。
5、凡受獎勵的一律填入學生檔案。
二、懲處制度:
凡違反,違反校紀、校規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一)批評教育
1、凡發現不尊重師長,不遵守本校制訂的在校行為規範和其他
校紀校規的都應及時給予批評教育。
2、學生每次犯有較明顯的不良行為所進行的批評教育,由班主任同意記錄在班級日記和學生手冊[批評懲罰"上。並由學生寫出檢討,影響較大者要在全班或年級會上作檢查。
(二)公告
1、批評教育本學期累積超過10次以上仍無收效者;
2、發現惡語傷人,打架鬥毆,小偷小摸等不良行為經教育幫助仍不願意改正者;
3、損壞公物而隱瞞不報者;
4、觀看不健康的書報和影視錄影者;
5、本學期曠課累計六節以上者;
6、公告由班主任上報材料,年級組長確認,報教導處備案,並口頭通知學生家長,計入本人學籍表和學生手冊。
(三)記過
1、經公告後仍無效果者。
2、打架鬥毆致他人傷殘者或者發生較嚴重的偷竊行為被治安部門傳訊者。
3、不遵守社會公德,造成社會上不良影響者。
4、傳播不健康書刊,影視錄影者。
5、學期內曠課累計十五節以上者。
6、記過以書面形式進行,由班主任上報材料,年級組長簽署意見,教導處主任批准,全校大會宣佈,並書面通知學生家長。
四、記大過
1、經記過後仍無效者。
2、發生嚴重的違反校紀校規行為,在學校和社會造成很壞影響者。
3、因犯罪受到治安部門拘留者。
4、學期曠課累計三十節以上者。
5、計大過由教導處上報材料,行政會討論,校長批准,張榜公佈,並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
處分一經確認以後,考察期為一學期,如受處分者在本學期有悔改的表現或有明顯的進步,可視情況降低一級處分或撤消處分。
每一個國小校,為培養孩子德才兼備、樂觀向上、健康成長的合格國小生,同時激勵學生們學習的熱情,都會制定出一些獎勵和處罰制度,以下的國小生獎罰制度的範本,僅供參考。
一、指導思想
以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為準繩,為全面貫徹執行教育方針政策,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及養成勤學好問、勤奮刻苦的學習習慣,激發學生學習熱情,培養德才兼備、樂觀向上、健康成長、和諧發展的新型的合格學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主要目標任務
1、本著“創造適合每一個學生髮展的教育”的辦學理念,努力將我校的學生培養成全面健康和諧發展的合格人才。
2、激發學生學習的鬥志和熱情,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和學習氛圍。
3、規範學生的行為,培養他們積極樂觀、健康向上的良好個性,使之成為德才兼備的優秀學生。
三、主要措施
(一)設立獎勵制度
1.獎勵內容
凡是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獎勵:
(1)德智體全面發展,成績顯著者;
(2)模範遵守校規校紀,敢於指出同學的不良行為;
(3)尊老愛幼,樂於助人,拾金不昧,在師生中或社會上產生良好影響者;
(4)積極參加各項文體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者;
(5)積極參加各種競賽,成績優良者;
(6)有其他先進事蹟者。
2.獎勵方法
(1)口頭表揚;
(2)通報表彰;
(3)頒發獎品;
(4)授予各種榮譽稱號。
(二)對違紀學生的處罰規定
凡違反《國小生守則》及《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違反校紀、校規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1)批評教育:
發現學生不尊重師長,不遵守校規、校紀應及時給予批評教育。
班主任對因有較明顯違紀行為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記錄在班主任工作手冊上,並記錄學生的改正情況。
(2)警告:
受批評教育一學期累計超過10次以上仍無收效者;
嚴重違紀,打架鬥毆,小偷小摸等不良行為經教育幫助無悔改者;
嚴重損壞公物而隱瞞不報者;
一學期曠課累計6節以上15節以下者;
警告由班主任上報材料,年級組長確認,報德育處備案,並口頭通知學生家長,記入本人學籍表。
(4)嚴重警告:
經警告後仍無效果者;
不遵守社會公德,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者;
學期內曠課累計15節以上者。
嚴重警告以書面形式進行,由班主任上報材料,年級組長簽署意見,德育處批准,全校大會宣佈,並書面通知學生家長。
(5)記過:
經嚴重警告後仍無效者;
發生嚴重的違反校紀校規行為,在學校和社會上造成很壞影響者;
曠課一學期累計30節以上者。
記過由德育處上報材料,校辦公會議討論,校長批准,張榜公佈,並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
處分後,考察期為一學期,如受處分者在考察期內有悔改表現或有明顯進步,經本人申請,可予撤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