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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治理實施方案4篇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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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勞動保障局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中學冬季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黨員幹部作風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實施方案

河東區大氣汙染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全面落實市政府實施“藍天工程”的工作部署和區委、區政府年初制定的環保工作目標,改善我區大氣環境質量,促進經濟、社會、生態協調發展,區政府決定對大氣汙染企業和重點汙染源進行專項治理,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專項治理實施方案4篇大綱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xx大”精神和“xxxx”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市長、區長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和河東市“藍天工程”實施方案為依據,以耐火材料、地板磚、內牆磚、水泥、石灰窯、石料開採加工等汙染嚴重的企業為重點,全面治理大氣汙染源,改善我區環境質量。

二、目標任務和時間要求

(一)防治工業汙染

1.炒石膏粉廠、小生化廠、小板廠、小瓦盆窯、小澱粉、小造紙、小電鍍等土(小)企業,必須於~年年底全部關停、拆除。今後發現一處拆除一處,嚴防死灰復燃。

2.全區34家耐火材料廠(名單見附表2),必須於~年3月底前採用煤氣發生爐或梭式窯生產技術進行改造,實現達標排放。

3.城市規劃區內、新老206國道兩側、街道辦事處駐地周圍的燃煤企業(名單見附表3),必須實行煤改氣工程,地板磚行業的生產廢水和採用冷煤氣為燃料的企業,必須配套上馬廢水處理設施,不得直排造成對環境的二次汙染。達標驗收時間為~年6月底前。

4.~年年底前關停取締所有交通幹線兩側可視範圍內的石灰窯(名單見附表4),逐步關停取締不在重點區域的石灰窯。

5.即日起環保部門不再審批新上石料開採專案。原有分佈於主要交通幹線兩側的石子廠必須立即停產並拆除裝置。不在重點區域的石子廠要在~年6月底前關停拆除。正在建設的要停止建設並拆除裝置。

6.大力推行新型迴轉窯生產技術,逐步淘汰落後的機立窯生產線。今後不得新建、擴建機立窯裝置和直徑小於2.5米的小型迴轉窯,對現有年產量10萬噸以下水泥機立窯生產線逐步關停或轉產。

7.繼續鞏固小鍊鐵、土煉焦兩小企業的關停成果,未完成拆除任務的街道辦事處年底前完成拆除任務,確保轄區內不發生反彈。

8.~年10月底前完成對盛能電廠、華盛電廠脫硫裝置和大氣汙染物線上自動監測裝置的安裝除錯工作(名單見附表5),確保~年年底前各項汙染指標均達標排放。

9.其他未被列入關停治理改造的大氣汙染企業,必須在~年10月底前採用清潔能源進行治理改造。

10.嚴格建設專案審批管理。一切對大氣環境質量有影響的建設專案(包括新建、擴建、技改專案),必須經過環保部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否則任何部門不得審批。對環境造成汙染的專案,環保部門有一票否決權。禁止在城區建成區及規劃區內建設鍊鋼、鍊鐵、電石、水泥等粉塵汙染嚴重的專案,進一步削減汙染物排放總量。

從~年起,對占城區汙染負荷80%以上的排汙單位發放排汙許可證。

責任單位:區經貿局、環保分局、建設局、發展計劃局、監察局、工商分局、司法局、安監局、土地分局

(二)防治煤煙汙染

1.發展和推行集中供熱,凡集中供熱管網所及範圍的生產和採暖單位,原有燃煤鍋爐一律拆除或封存。對要求加入集中供熱的使用者,供熱單位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對未納入熱網規劃區域的,要實行區域聯片工業採暖。

責任單位:區建設局、規劃分局、質量技術監督分局、環保分局

2.城市建成區內,嚴禁新上蒸發量10噸/時以下民用燃煤鍋爐;所有工業燃煤窯爐和蒸發量1噸/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茶水爐、飲食服務大灶等燃煤裝置,~年5月1日前全部取締淘汰。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等清潔能源的,要按隸屬關係,到有關主管部門登記備案。對新上直接燃煤的商業性的飲食或浴池等經營性鍋爐、煤爐、大灶,任何部門不得批准或接受備案。

對木材加工企業的小鍋爐煙塵汙染,採取建立工業園區、實施集中供熱、推廣綠色能源等有效措施進行治理、整頓或關閉。~年底前,所有木材加工企業燃煤鍋爐一律關停取締。

責任單位:區環保分局、質量技術監督分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工商分局

3.各煤炭經營單位,不得向城區範圍內供應含硫量大於1%、灰分大於17%的高汙染煤炭燃料。

責任單位:區環保分局、經貿局、工商分局

4.城市建成區內積極推廣使用燃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太陽能、電等清潔能源,~年底前清潔能源使用率達到80%以上。

責任單位:區建設局、環保分局

(三)防治機動車汙染

1.嚴格按照國家機動車產業政策,停止生產和銷售落後車型,加強計程車和公交車的管理,加快運營車輛更新。嚴格按照國家釋出的政策和標準,做好機動車報廢工作。對超期服役、汙染嚴重的機動車,實行強制淘汰。

2.推廣燃氣汽車技術,加快燃氣站建設,以公交車和計程車為重點,推廣使用液化石油氣、二甲醚等清潔能源。~年底使用雙燃料的公交車、計程車要達到30%,~年底達到50%,~年底達到90%。

責任單位:區交通分局、公安分局、環保分局

3.加大機動車尾氣排放的監督管理力度,將機動車尾氣排放監測納入車輛年檢程式。辦理車輛年檢、轉入等手續時,應取得市環保部門核發的《機動車汙染物排放許可證》,超標排放尾氣的車輛要安裝尾氣淨化裝置,尾氣超標的機動車輛一律不得通過年檢,不得上路。

加強對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尾氣排放情況的監督檢查,每年路檢車輛不能低於當地現有車輛總數的5%。區環保部門要建立機動車排放汙染物監督管理動態資料庫,定期向區政府報告全區機動車汙染物排放情況。

限制摩托車發展,停止對二衝程摩托車掛牌。

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環保分局

4.車用汽油必須符合《機動車排放汙染防治技術政策》、《車用汽油有害物質控制指標》等要求,銷售單位要按規定新增燃油清淨劑。

責任單位:區質量技術監督分局、環保分局

(四)防治揚塵、油煙汙染

1.加強建築施工現場和物料堆放場的管理。建成區內所有建築施工現場,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揚塵汙染,施工方案中要有防治揚塵措施,施工現場要進行硬化處理,建築施工垃圾要及時回收清運,物料堆放場四周要設定有效、整潔的防塵隔離圍擋。運輸散流物料的車輛,應採取密閉措施,防止運送過程中發生遺撒洩漏。

城區道路堅持灑水清掃,積極開展道路機掃,做到城市垃圾日產日清。

責任單位:區建設局、公路局

2.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防止裸露地面揚塵汙染。~年基本實現城區裸露地面綠化。城市綠化覆蓋率~年達到30%,~年達到35%,~年達到40%以上。

責任單位:區建設局、林業局

3.防治飲食業油煙汙染。現有飲食服務場所汙染擾民或超過國家規定排放標準的,~年6月底前必須安裝油煙淨化設施,實現達標排放,~年7月1日起,不能達標排放的,責令停業整頓或關閉。新建飲食服務業油煙排放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

禁止在城區內露天烹調、燒烤食品。

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環保分局

4.在人口密集的地區禁止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河東區是臨沂市區的重要組成部分,實施大氣汙染防治是落實市政府“藍天工程”的重要舉措。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治理大氣汙染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艱鉅性,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抓緊抓好這項工作。區政府成立大氣汙染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專項治理的組織、監督、協調工作。各街道辦事處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制定措施,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及時解決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區大氣汙染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積極協助街道辦事處開展工作。

(二)緊密配合,形成合力。環境保護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各部門通力合作。各責任單位要從大局出發,積極配合,分工負責,務求實效;要依法履行工作職責,做好管轄範圍內的督查落實工作。

(三)嚴格執法,嚴懲違法行為。環保部門是主要的環保執法監督部門,要不斷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建立集中突擊檢查與經常性檢查相結合的監督檢查機制。對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務的企業(單位)依法關停,對完成治理任務但不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責令停產改造並予以處罰。對個別嚴重違法的汙染企業,供電、技術監督、工商、公、檢、法等各有關部門要依照各自職責,配合環保部門,進行嚴厲查處。

(四)搞好宣傳,加強~監督。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傳播媒體,大力宣傳環境汙染治理的重要性和環保法律法規及市、區有關汙染防治的檔案精神。區環保部門要定期向社會發布環境資訊,公佈環境汙染治理進度及環境質量狀況,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充分調動全區廣大群眾參與環保工作的積極性,形成良好的公眾參與機制。對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務或雖完成治理任務但不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單位),通過媒體對企業法人進行曝光,並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制定優惠政策,保證資金投入。為提高企業治理汙染的積極性,對治汙取得明顯成效的企業在環保收費等方面依法給予減免。對企業和個體業主自行治理或關停拆除煙囪和小汙染源並經驗收合格的予以通報表彰。按照“政府對轄區內環境質量負責”和“誰汙染誰治理”的原則,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要把治理資金落到實處。限期治理企業的治理資金由企業自籌,各企業必須保證汙染治理資金投入,企業的自由資金要優先用於汙染治理,在未完成汙染治理任務前不得擴大生產規模。各金融部門對治汙專案要優先給予支援。

(六)嚴格考核,務求實效。區政府將把專項治理任務作為環保考核工作的重要內容,制定具體的考核獎懲辦法,嚴格考核。對在治理過程中成績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對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務的單位,將按照有關的環保法規進行嚴肅處理,對有關街道辦事處責任人按考核獎懲辦法嚴格兌現獎懲。

附:1、河東區大氣汙染專項治理職責分工表 2、耐火材料企業名單 3、城市規劃區和新老206國道兩側企業名單 4、石灰窯限期拆除時間表 5、電廠治理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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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全省“小金庫”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的精神,根據省紀委、監察廳、財政廳,審計廳《關於印發<福建省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閩紀發()8號)文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工作規劃》的要求,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堅決查處和糾正各種形式的“小金庫”,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庫”的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小金庫”治理工作要掌握以下原則

分級負責,分口把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負責、局各中心分口把關的工作機制,建立“小金庫”、治理工作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統籌兼顧,整體推進。“小金庫”治理工作既要與加強非稅收入管理、規範津貼補貼、規範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管理、節約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強銀行賬戶監管等工作相結合,又要與財政監管、審計監督、稅務稽查等日常工作相結合,形成整體合力。

依紀依法,寬嚴相濟。堅持依紀依法辦事,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對自查出的“小金庫”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從寬處理,對被查出的“小金庫”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從嚴處理。

標本兼治,糾建並舉。在堅決查處和糾正違紀違規問題的同時,更加註重治本,更加註重預防,更加註重制度建設,不斷深化財政改革,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推行政府採購制度、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銀行帳戶清理規範辦法等,逐步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庫”的長效機制。

二、專項治理的範圍和內容

(一)專項治理範圍

主要以各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重點。按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1號)和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批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幾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通知》(中央編辦發〔XX)15號)規定所設立的各類社會服務組織。

(二)專項治理內容

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帳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劵)及其他形成的資產,均納入治理範圍。重點是XX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XX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餘額和形成的資產。對設立“小金庫”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應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庫”主要表現形式:

1.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

2.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

3.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諮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4.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薄核算設立“小金庫”;

5.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

6.以假髮票等非法票據編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7.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三、專項治理的方法和步驟

專項治理工作主要採取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專項治理工作從5月起至底基本結束,具體工作主要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5月)

局下屬各單位要把專項治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深入做好思想發動、政策宣傳、計劃制定和組織部署工作。充分發揮新聞媒介作用,支援群眾監督,鼓勵群眾舉報。

(二)自查自糾(截至6月20日)

凡列入此次專項治理範圍的單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緊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落實工作措施,認真組織自查,做到不走過場、全面覆蓋。對自查中發現的各種違法違規問題,必須自覺糾正。自查自糾工作結束後,各單位按規定上報自查自糾總結報告,並填報《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見附件1)。各單位負責人對自查自糾情況負完全責任。自查面必須達到100%.

為保證自查效果,各中心要組織力量有重點地進行督促指導,及時做好政策解釋和諮詢工作,開展內部檢查,儘量把問題解決在自查階段,將自查自糾總結報告和統計表報報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局統一上報縣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重點檢查(6月20至10月20日)

在自查自糾基礎上,局“小金庫”治理領導機構要組織開展重點檢查,重點檢查要與加強非稅收入管理、規範津貼補貼、規範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管理、節約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強銀行賬戶監管,以及行政事業單位票據管理檢查等工作相結合,也要與財政監管、審計監督、稅務稽查等日常監管工作相結合,整體推進,綜合實施。

重點檢查報告及《“小金庫”重點檢章情況統計表》(見附件3),局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後,於11月5日前報送縣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整改落實(截至11月中旬)

各中心要針對治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並抓好落實,做到資金資產處理到位、違紀責任人員處理到位。在整改過程中要深入剖析產生問題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強化源頭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庫”的長效機制。局“小金庫”治理領導機構要加強對整改落實情況的督促指導。局各中心要將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形成書面報告,於11月5日前報局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其對局“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分析,形成專題報告,經局“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報縣“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

四、專項治理的政策規定

對專項治理中發現的“小金庫”,要嚴格按照“依法處理,寬嚴相濟”的原則進行處理.

(一)“小金庫”治理工作鼓勵自查,對自查發現的問題從輕從寬處理。凡自查認真、糾正及時的,對責任單位可從輕、減輕或免予行政處罰,對有關責任人員可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對自查出的“小金庫”,要如數轉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薄,依法進行財務、稅務等相關處理。各單位進行的內部檢查,視同自查。

(二)對被查發現的“小金庫”除依法進行財務、稅務等相關處理外,還要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行政處罰,並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對設立“小金庫”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依照《設立“小金庫”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設立“小金庫”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三)對專項治理工作中走過場的單位,要及時瞭解掌握有關情況,給予通報批評並責令整改,對問題嚴重的,要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四)對在專項治理工作中弄虛作假、壓案不查、對抗檢查、拒不糾正、銷燬證據、突擊發錢、打擊報復的、或重點檢查中發現“小金庫”數額巨大、情節嚴重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從重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意見》下發後再設立“小金庫”的,對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要嚴肅處理,依據黨紀政紀和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六)對專項治理工作中發現的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問題,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五、專項治理的組織領導

專項治理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成立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曾金生

組員:張橋生湯躍懷饒日梅劉書忠鄭健

遊林生樑建英呂德高王雪珍肖端蓮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治理“小金庫”工作的日常事務和組織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肖端蓮擔任。

六、專項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傳發動

局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已通過全域性治理“小金庫”工作會議進行部署。各中心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多形式、多層次、多角度地宣傳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工作內容和政策規定,對治理工作中發現並查處的典型案例有選擇地予以公開曝光,把思想認識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各級“小金庫”治理日常工作機構要通過編髮工作簡報等方式,及時通報治理“小金庫”工作進展情況,加強資訊溝通,促進工作深入開展。

(二)落實舉報制度

“小金庫”治理日常工作機構要設立並公佈舉報電話、舉報信箱,注意發揮網路舉報作用。要認真做好舉報的受理工作,建立舉報登記和查處督辦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著落。要認真執行信訪工作保密制度,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依法依紀從嚴懲處。對舉報有功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將紀〔〕8號檔案規定上報縣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獎勵。(局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舉報電話:0598-2267337)

(三)完善協調機制

“小金庫”治理領導機構及日常工作機構要主動加強與各中心的溝通和聯絡,及時研究明確專項治理的有關政策規定和工作要求,加強對方案制定、自查自糾、重點檢查、案件移送、宣傳報道等工作的督促指導和組織協調,建立起分工明確、運轉順暢、配合有力的專項治理工作協調機制,局紀檢部門要加強對有關紀律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紀違規典型,對有關責任人員及時作出處理。

(四)強化工作領導

在專項治理工作期間,局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中心加強督促和指導,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驗收治理效果。對工作組織領導不力、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不認棄,以及拒絕接交重點檢查的單位,及時給予批評並責令整改。

附件:**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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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汲取近期發生的11.5吉林商業大廈火災、11.15上海靜安公寓火災等重特大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冬季防火工作,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為我校教育工作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消防安全環境。根據區政府下發的《xx市XX年冬季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經學校校務會研究,結合我校教育工作實際情況,決定自即日起至XX年3月底,在全學校範圍內開展冬季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並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新政辦【XX】24號檔案精神即全面普查、摸清底數、落實責任、消除隱患、穩定火災形勢的總體要求,以降低火災總量、遏制重特大火災為目標,使我校教育工作全面消除現有火災隱患,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為區經濟發展、構建和諧新華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冬季消防安全行動的領導,成立學校校長齊建國任組長,學校副校長任副組長,各處主任、副主任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學校安穩辦主任為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冬防”行動實施方案的起草、組織、協調、行動資訊的蒐集、彙總及宣傳報道等工作。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XX年11月25日前)。學校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領導組織機構,制定冬季防火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人員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召開會議,對冬季防火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XX年11月26日至XX年3月20日)學校要按照方案要求,結合正在開展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嚴厲打擊各種消防違法違章行為,集中整治各類火災隱患。

一是開展班級、科室自查。各班級、科室從即日起要認真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及時排查發現和 督促整改,形成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法律責任自負的良性工作機制。

二是加強專項檢查。各班級、科室要針對冬季火災易發生的規律和特點,迅速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排查整改火災隱患。學校要集中整治學生宿舍、會議室、微機室、實驗室、圖書室、總務室、倉庫、鍋爐房、學生食堂、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倉庫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問題。重點解決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暢通、消防設施器材配備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規範等問題。

三是深化“四個能力”建設。各班級、科室要以此為契機,進一步深化“四個能力”建設,落實主體責任、規範日常管理、整改火災隱患,維護消防設施,強化師生防火教育,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師生整體素質,打牢消防工作社會化基礎。

四是加強防火檢查。各包年級(處室)幹部要深入到所包地方進行檢查冬季防火工作,督促設立防火巡邏組織,加強看護巡邏。

(三)總結驗收階段(XX年3月21日至XX年3月28日)班級、科室要認真總結冬季防火工作情況,完善和落實長效機制,鞏固成效。學校要進行檢查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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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xx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中央紀委書記王xx在我省調研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市紀委五次全會的部署和要求,根據市委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黨員幹部作風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安排,結合我局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黨員幹部作風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切實加強對黨員幹部作風的監督檢查,著力解決部分黨員群眾觀念淡薄、服務意識不強、損害群眾利益問題,著力解決部分領導幹部求穩怕錯、不敢擔當、不願擔當、不善擔當問題,著力解決相關部門和單位在服務群眾方面不積極、不主動、執行不力、效率不高問題,構建改進幹部作風、維護群眾利益的長效機制,推進作風建設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促使黨員幹部隊伍形成優化作風、提高效能的強大合力,為建設富裕和諧美麗新濮陽提供強大動力和紀律保證。

二、治理範圍

全公用事業系統黨員幹部。重點物件包括:各級各單位的領導班子特別是一把手;具有行政審批、收費、執法執紀職能的重點單位、重點科室、重點崗位的工作人員;與群眾聯絡最緊密、服務最直接的基層站所、視窗單位的黨員幹部。

三、治理內容

(一)黨委、政府決策部署落實不力問題。對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局黨委的重大決策和重點工作部署推進慢、欠賬大、成效差,措施不當、執行不力、落實不到位;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思想不解放,因循守舊、墨守成規、安於現狀,不能以發展的眼光思考、處理問題,缺乏突破常規、敢闖敢冒的精神,影響職能職責的發揮,阻礙經濟社會發展。

(二)缺乏擔當問題。工作不敢擔當、不敢碰硬、不敢創新,遇到困難繞著走,怕承擔責任、怕給自己惹風險;對急、難、險、重任務能推就推、能躲則躲,不敢挑擔子、不敢啃硬骨頭、不敢涉險灘;遇事患得患失,做決策不果斷,缺乏創先爭優、攻堅克難的魄力,甘做庸官、懶官、太平官,只要不出事、寧願不幹事。

(三)履職不到位、工作作風差的問題。精神面貌不佳,服務意識淡薄,履職不在狀態,不作為、慢作為、為官不為,懶政怠政,渾渾噩噩混日子;對上級交辦的任務找客觀原因頂著不辦,對群眾要辦的事情找各種理由拖著不辦,尤其是門好進、臉好看、話好聽卻事難辦,吃請不去、送禮不收卻事情不辦,口號響噹噹、辦事慢騰騰;有些領導幹部不熟悉業務、不研究政策,業務能力不強,該拍板不會拍板,由下級具體辦事人員說了算,形成“中梗阻”;主要領導對單位存在的作風問題不敢抓、不敢管,不敢觸及矛盾,行業監管機制不夠健全和完善,監管辦法、監管措施不多,機關效能不高,企業不按章辦事的現象還時有發生。

四、工作步驟

專項治理活動自5月中旬開始至8月15日結束,分動員部署、自查自糾、集中檢查、總結提升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中旬至5月31日)。局和各基層單位要迅速動員發動,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制定黨員幹部作風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活動方案,通過多種形式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確各階段工作任務和紀律要求。要加大專項治理宣傳教育力度,組織黨員幹部作風紀律教育培訓,明晰政策和紀律紅線,選取反面典型案例進行警示教育。要營造輿論氛圍,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站、手機簡訊、微信、政務微博等媒體開展廣泛宣傳報道。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公開舉報電話、郵箱和網路舉報平臺,探索“隨手拍·來監督”等多渠道群眾監督方式,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

(二)自查自糾階段(6月1日至6月30日)。局和各基層單位要堅持問題導向,組織黨員幹部認真對照治理內容的三個方面問題開展自查自糾,深入查擺、對號入座、主動認領,找準問題、真找問題,查為民意識不強,“民生為本,使用者至上”的理念不牢,態度不好,速度不快,責任心不強的問題;查行業監管機制不夠健全和完善,監管辦法、監管措施不多,機關效能不高,企業不按章辦事的問題;查保障供應、為民服務效率不夠高,水壓氣壓不足,個別暖氣不熱,維修不夠及時等問題。把查詢的問題和貫徹落實作風紀律規定的情況作為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整改落實的重要內容。要緊密聯絡思想、工作和生活實際,深入剖析存在問題的實質、根源和危害,明確努力方向和改進措施,細化整改臺賬,逐項、分類、分步驟進行具體整改落實,限期整改到位。各單位、各部門對自查自糾和投訴舉報的突出問題以及案件線索,要建立工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確保每一個問題都得到及時整改。對應由職能和主管部門解決的問題,移交職能和主管部門辦理;涉嫌違紀違法案件線索,由紀檢監察機關辦理。

(三)集中檢查階段(7月1日至7月31日)。局和各基層單位要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對本單位開展監督檢查。局黨委委將派出督導檢查組對各單位專項治理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檢查要做到“四查四看”:查工作資料,看宣傳發動、工作部署是否到位;查自查自糾情況,看查擺問題是否底數清、整改臺賬是否情況明;查作風改進情況,看服務是否主動到位、效能是否優化提升;查案件處理情況,看突出問題案件是否快查嚴處。

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整改,集中糾正解決。對於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及其背後的違法違紀、腐敗案件線索,局紀委要跟蹤督辦,依規依紀嚴肅處理。通過檢查,對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干擾阻礙監督檢查工作的,要嚴肅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對問題突出,且整改不力、推諉拖延、敷衍塞責的,要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追究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的責任。

(四)總結提升階段(8月1日至8月15日)。局和各基層單位要著眼於建立和完善黨員幹部作風監管長效機制,將查擺出的和群眾反映舉報的問題逐一梳理彙總,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分析問題根源,研究解決辦法,查詢制度機制上存在的漏洞及薄弱環節,及時向黨委提出意見建議,將專項治理活動的總體要求、整改措施、整改效果以制度形式固定下來,推動日常監督工作制度化、常態化。要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保持態勢,創新優勢,轉型升級,趕超發展”重大決策部署,做好完成老舊管網改造50公里、三水廠建成通水、示範區配套管網建設、一水廠使用丹江水水費價格調整、謀劃“一線三區”供熱管網建設等方面的工作。進一步健全完善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等制度,進一步完善服務體系,創新服務方式,提升服務效率、提高服務效能,使人民群眾真正享受到來自公用事業系統周到的服務。

加強黨員幹部隊伍建設,重點抓好思想、作風、能力三個方面的建設。提高各級領導幹部總攬全域性,突出重點,抓主要矛盾,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黨員幹部要增強道德修養、敬業奉獻意識,提升貫徹力、執行力,嚴格執行“八項規定”,狠剎“四風”,建設一支“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不出事”的黨員幹部隊伍。

開展好“群眾評”“企業評”活動,特別是對職能部門在服務重點專案中的作風問題、效能情況進行評議,形成以評議促效能的強大合力。各單位、各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能,針對本部門本行業重點工作、重要事項向社會公開承諾並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局和各基層單位要充分認識專項治理活動的特殊意義和重要作用,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制定實施方案、明確階段任務,深入宣傳發動、強化培訓指導,創新工作形式、突出工作成效。各單位、各部門“一把手”要帶頭強化擔當意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工作上狠抓落實、深入一線,行動上率先垂範、身先士卒,充分發揮引領和推動作用;分管領導要具體抓,結合本單位、本部門實際,制定可操作、針對性強的活動方案,紮實開展好專項治理活動,努力在全市營造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要及時向局紀委上報工作資訊,每個階段工作結束後5日內上報本單位、本部門階段工作總結

(二)分工負責,形成合力。黨員幹部作風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在市委統一領導下,市紀委組織協調,局機關有關科室按照職責各負其責,形成合力。

(三)強化結合,搞好督導。黨員幹部作風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活動要與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馳而不息糾“四風”要求相結合,與推動作風改進、形成提效能的強大合力相結合,與推動專案建設、形成抓重點的強大合力相結合,與推動工業經濟良好執行、形成穩增長的強大合力相結合。局黨委將派出督導組,採取多種方式進行監督指導。堅持問題導向,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通過現場指導、反饋意見、跟蹤督辦等方式,督促有關單位限期整改。

(四)嚴肅查處,嚴格追究。局和各基層單位紀檢監察部門要切實履行好監督責任,勇於監督、敢於擔當、從嚴執紀、嚴肅問責。要密切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把案件查辦貫穿專項治理活動始終,對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要堅決立案查處,嚴格按照有關程式和規定,綜合運用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等方式處理到位。要嚴格落實“兩個責任”,既追究黨委(黨支部)的主體責任,又追究紀委的監督責任;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相關領導責任。要把查辦案件與警示教育相結合,對查處的案件一律點名道姓予以通報曝光,迴應社會關切和群眾關注,以實際成效取信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