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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欄目: 實施方案 / 釋出於: / 人氣:2.73W

根據國務院及甘肅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的總體要求,切實加強“瘦肉精”監督管理,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為期1年的“瘦肉精”專項整治。為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制定本方案。

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以生豬、肉牛、肉羊為重點,深入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瘦肉精”違法犯罪行為,不斷完善法規制度,健全協調機制,強化全程監管,促進全市畜牧業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

二、整治任務和措施

(一)深入開展“瘦肉精”源頭整治。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鹽酸克侖特羅、沙丁胺醇等可能作為“瘦肉精”的人用藥品流通監管,嚴格實施處方藥管理制度,防止從藥用渠道流失。工業和資訊化部門要制定和落實嚴禁生產、銷售萊克多巴胺的辦法,並依法進行清查。食品藥品監管、工業和資訊化、農牧部門要加強對藥品生產企業、普通化工企業、獸藥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生產行為;要對企業外租的廠房、車間開展全面排查,嚴肅查處非法生產“瘦肉精”的企業和黑窩點。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瘦肉精”銷售活動的監管,嚴肅查處通過網際網路等方式違法銷售“瘦肉精”的行為,切斷地下銷售鏈條。公安部門要根據相關部門提供和掌握的線索,對非法生產經營“瘦肉精”犯罪行為堅決予以打擊。

(二)深入開展養殖環節整治。農牧部門要強化養殖場(戶)檢查,督促養殖場(小區)完善養殖檔案,如實記錄商品飼料、獸藥等投入品的來源,並保留相關憑證;建立活畜出欄無“瘦肉精”承諾制度;加強對養殖場(戶)技術指導與服務,提高其科學飼養水平;組織開展“瘦肉精”清繳行動,對規定期限內主動上繳的養殖場(戶)免予處罰;要會同公安部門嚴厲打擊在養殖環節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新增“瘦肉精”的行為。

(三)深入開展收購販運環節整治。農牧部門要會同工商等部門加強對收購販運企業(合作社、經紀人)的監督管理,督促建立相關證明材料查驗制度和收購販運資訊記錄制度;對銷售和運輸過程中的活畜加強監督檢查,發現含“瘦肉精”的活畜,要監督收購販運企業(合作社、經紀人)實施無害化處理;農牧部門要會同公安部門嚴厲打擊活畜收購販運經紀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購販運“瘦肉精”檢測不合格活畜的行為。

(四)深入開展屠宰環節整治。商務部門要加強生豬定點屠宰行業管理和對屠宰活動的監督管理,督促屠宰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生豬進場查驗、生豬來源和生豬產品流向登記,肉品品質檢驗、產品召回、無害化處理等肉品質量安全制度。農牧部門要嚴格檢查屠宰企業有關“瘦肉精”檢測合格記錄憑證,對“瘦肉精”抽檢不合格的生豬,會同商務部門監督企業實施無害化處理。商務,農牧部門要會同公安部門嚴厲打擊屠宰企業收購宰殺含“瘦肉精”生豬等違法犯罪行為。

(五)深入開展加工環節整治。質監部門要會同公安部門嚴厲打擊使用含“瘦肉精”的豬肉等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一經查實,即責令企業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生產許可證。質監、工業和資訊化部門要加強巡查,深入開展專項檢查,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食品原料採購查驗和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嚴防含“瘦肉精”的肉製品流入市場。

(六)深入開展銷售、餐飲環節整治。工商部門要加大市場巡查和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查處銷售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肉品的違法違規行為;監督肉製品經營者依法落實食品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督促餐飲單位嚴格執行肉品原料採購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採購的肉品來源合法;要深入開展專項檢查,嚴厲查處採購和使用含“瘦肉精”肉品的行為。

三、進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階段(XX年5月10--5月20日)

各縣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市工信委、市農牧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商務局)依照本方案,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進一步細化整治目標任務,明確工作要求,迅速部署開展工作。

各縣區、各部門專項整治工作方案5月20日前報市農牧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二)集中整治階段(XX年5月21日一2012牟1月31日)

各縣區、各部門按照整治任務和措施要求,全面開展“瘦肉精”排查、清繳和檢驗工作,強化源頭治理,加大宣傳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集中力量查處一批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的違法犯罪案件,並及時向社會公佈。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各系統專項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適時組織開展督導檢查。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2年2月1日--3月31日)

市農牧局會同其他相關部門制定武威市“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檢查驗收辦法並組織實施,同時做好迎接省上檢查驗收相關工作。

各縣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市工信委、市農牧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商務局)將“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總結於2012年2月10前報市農牧局。市農牧局彙總整理形成全市“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總結,於2012年2月底前報省農牧廳及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責任追究。各縣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切實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安排,周密部署,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有力、有序開展並取得實效。要結合實際,按照職責分工,抓緊制定和落實各項具體監管措施。要加大行政監察和問責力度,嚴厲查處失職瀆職行為。

(二)加強投入保障,強化監督抽查。各縣區要加強基層監管能力建設,做好人員、經費、設施裝置的保障工作。各級監管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制定“瘦肉精”監督抽檢計劃,按照風險可控、監管有力的原則,科學確定抽檢比例;對養殖、收購販運、屠宰、加工等重點環節,要加大抽檢力度,增加抽查頻次,擴大檢測範圍。要強化“檢打聯動”,發現飼料、畜尿、肉品等樣品抽檢不合格的,要追根溯源,依法嚴厲查處。

(三)加強監督執法,嚴厲打擊懲處。各縣區、各部門要加強溝通配合,建立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實現“瘦肉精”各監管環節的緊密銜接。要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及時通報案件線索,嚴肅查處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及偽造檢驗檢疫合格證書的違法犯罪行為;要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從嚴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

(四)加強調查研究,健全長效機制。各縣區,各部門在集中開展專項整治的同時,要強化“瘦肉精”的監管長效機制建設。結合本地和本系統實際,加強調查研究,總結推行好的經驗和做法,不斷健全工作制度。各監管部門結合各自職責要制定和落實牲畜養殖、收購販運、屠宰環節“瘦肉精”監管的具體辦法和制度;針對活畜養殖、屠宰、加工、流通、餐飲等環節,制定生產經營主體“瘦肉精”檢驗制度;研究制定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完善生豬主產區與主銷區的監管銜接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規範行業管理,健全誠信與自律機制,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五)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各縣區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作用,廣泛宣傳政府加強監管所採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消費信心。大力普及肉品消費常識,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加大普法教育力度,編印普法宣傳小冊子向養殖戶、生豬收購販運人、屠宰企業、加工企業、肉品經營戶等發放,宣傳“瘦肉精”’的危害以及嚴厲打擊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的法律法規,提高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要及時公佈典型案件,以案說法,形成高壓態勢,震懾違法犯罪分子。要實行“黑名單”制度,及時曝光非法生產經營者和問題肉製品。要建立健全投訴舉報獎勵機制,鼓勵輿論監督,形成人人關心食品安全,人人蔘與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