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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讀書心得感想(精選27篇)

欄目: 讀書心得體會 / 釋出於: / 人氣:1.26W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1

真正意義的行動不應研究生命危險。我被神派到這座城市來,好比是馬身上的一向牛虻,其職責就是刺激它儘快前行—這是蘇格拉底《對話錄》裡的一句。這是對《牛虻》這本書的評價。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精選27篇)

無論我仍然活著

還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隻牛虻

愉快地飛來飛去

--牛虻

這本書是受“保爾”所薦,我才開始讀的。它的作者是——艾捷爾·麗蓮·伏尼契,這著作影響著千萬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亞瑟——也就是牛虻。

這本書寫的是亞瑟在經歷重重困難後仍不忘革命,堅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獄後,許多人認為他已死,但他又重現江湖,不顧家人反對,在勞倫佐·蒙太尼裡的幫忙下堅持革命。他把自我命名為牛虻,因為他有牛虻的優秀品質。

我記得他在被槍決的時候的一個段落,因為他堅強的品質令我記憶猶新:“一顆子彈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臉。另外一顆子彈打在膝蓋的上部。牛虻站在那,衝他們笑。他們驚恐萬分的瞅著已經被他們槍決,可是沒有被殺死的人‘上校,你帶來一隻蹩腳的行刑隊!我來瞧瞧能不能把他們調教好。行了,夥計們!把你的武器抬高一點!你們都準備好了嗎那麼來吧!預備——舉槍——’‘射擊!’上校跑上前搶先叫喊道。又一陣亂七八糟的射擊。煙霧漸漸散開,隨後冉冉升起,匯合到晨曦之中。他們見牛虻已然倒下,發現他竟然還沒有死。他搖晃著站了起來,之後便向一邊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輕聲問。獄醫低聲答道,‘我想是吧······感激上帝!’‘感激上帝!’上校又說了一遍,‘總算結束了!’蒙太尼裡來到院內,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閣下!請你必須要原諒······槍決剛結束,屍體還沒······’‘哦,我的上帝!’一個士兵忽然喊叫起來,軍事長官及時回頭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軀又一次開始掙扎,並且開始呻吟。牛虻倚著醫生的膝頭直起身體,瞪大眼睛直瞅著十字架······”

牛虻這種堅強的毅力,讓我佩服得五體投地,也僅有具有牛虻這樣的品質,才能在無數子彈穿過身體的情景下,鮮血將要流盡的情景下仍然頑強不屈的站立起來,無所畏懼,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脅。

讀過這本書後,我才明白,我們所有的困難加起來,在牛虻眼裡都是那麼微不足道,我們僅有學習牛虻那種剛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撓,從不認輸······才能在接下來的生活中有所表現。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2

在讀過的小說中,伏尼契的《牛虻》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書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讓我感覺到震撼……

亞瑟,書中描述道:他身體十分單薄,常常的眉,薄薄的脣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沒一個地方都過於精細,過於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義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裡別人必須誤會以為他是一個身著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隻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書中又寫道:

‘費利斯。列瓦雷茲,綽號牛虻。

年齡:大約三十歲;

籍貫:不詳,大概系南美人;

職業;新聞記者;

矮個子;黑頭髮;黑鬍鬚;面板黝黑;藍眼睛;前額:既闊又圓;鼻子,嘴巴,下——'

對了,這兒:‘特徵:右腳跛;左臂彎曲;左手少了兩指;臉上有最近被馬刀砍傷的疤痕;口吃。下頭還有一句附言:‘精於槍法,捕時要加以注意。'

大概沒有人會想到,那個以往的俊美少年會變成最終這“醜陋”的模樣,這或許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絃激動,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衝突”。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一句名言:“沒有衝突,就沒有杯具。”這“衝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衝突,或者是感情與夢想的衝突,而由於這些不能調和的衝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杯具。

這許多的衝突中每個都耐人尋味,每個都動人心旋,每一個衝突都把牛虻帶向杯具。可我無暇仔細體味這些衝突,因為我在被他的那種精神感動著、震撼著……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隻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這是開篇首語。本書的精華所在,文章的點睛之筆,也是牛虻和瓊瑪小時侯一齊學的一首小詩,是文章的結晶。

的確,牛虻精神是永不泯滅的。在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類的一種精神的象徵。

無論在牛虻那個戰亂的年代,還是如今這和平的時代,牛虻的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應對敵人視死如歸的精神都是值得我們學習和發揚的。

"我明白你們這些留下來的人團結起來,就會給他們猛烈的反擊,你們將會實現為之奮鬥的巨集偉大業。至於我,對待死亡就會懷著簡便的心境,走進院子,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經完成了我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徹底完成了這份工作的證明。他們殺了我,因為他們害怕我,我心何求。"這是封面上的一段話。足見牛虻的偉大。他用一生的時間和惡勢力作鬥爭,把自我的青春和熱情毫不吝嗇地獻給了義大利。獻給了他深愛的與之無關的人民。而應對死刑表現得從容不迫甚至讓執行槍決的軍官士兵都不寒而慄。應對手無縛雞之力的牛虻,他們顯得多麼狼狽不堪!就連槍決的士兵都捨不得下手,一心想著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終竟有個士兵甚至沒有開槍。牛虻就是有這個力量,能讓他的敵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會感受到他靈魂的魅力。並受到他的薰陶和感染。哎,這樣一個好人還是被亂槍射死了,可就連最終一刻,他都不忘和敵人鬥爭,最終一刻他也是勝利的。他的敵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神父蒙太尼裡和女友瓊瑪的雙重傷害下、其內心承受著非人的煉獄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過了地獄般的十三年。而後再出此刻義大利的他已經成熟了,已經是老練的“牛虻”,成為一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轉眼看看此刻的我們,80後的我們,被人們喻為“草莓族”的我們,莫說是受到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的雙重打擊我們有沒有勇氣重新站起來,就是遇到挫折也會讓許多人放棄前進去選擇逃避!這是多麼鮮明的比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裡,我們缺少的或許就是一種牛虻精神——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戰勝自我、愈挫愈勇的鬥志!或許這時的我們真的應當學一下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將它溶於自我的思想中,為自我所用,改變80後“草莓族”的現狀,將自我變為不僅僅外表光鮮亮麗,內心也堅強無比的“轉基因草莓”吧!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3

牛虻主要講述為19世紀義大利一位天主教牧師私生子亞瑟因知曉身世離家而走,受盡磨難,後回到家鄉參加革命,最終因革命而死的故事。

初讀此文,看到前文對書簡介道,此書在蘇聯和中國產生了深遠影響,便覺印象深刻。

任何一本優秀作品的誕生,都深受當時環境的影響。作者艾捷爾·麗蓮·伏尼契與許多當時俄、意革命團體交往甚密,又接觸了許多如恩格斯等在內的革命人士。此書便是描述當時環境下革命者的作品,並被奉為經典。

我未對書中描述時期義大利乃至歐洲的社會環境進行深入瞭解,便就事論事的談論一些所想。牛虻的生父蒙泰尼裡是一位天主教的牧師(神父),當時的天主教牧師有終生不娶的誓言並有諸如此類的規定。所以當蒙泰尼裡與亞瑟的母親陷入感情並生下亞瑟時,心境也是誠惶誠恐並十分複雜的。一方面是教規所限,另一方面便則是人性的真實表達。但因為身份原因,其與亞瑟的生母便對亞瑟一向隱瞞親生父親的真實身份。但由於天性中父親對子女的摯愛,亞瑟的母親待亞瑟長大後叫其認蒙泰尼裡為懺悔牧師,亞瑟成為一位虔誠的天主教徒。蒙泰尼裡更是對亞瑟的關懷無微不至,當亞瑟成為當時義大利學生革命團隊時,便日夜擔心不已,生怕亞瑟遭遇不幸。

蒙泰尼裡升任主教而發生調動,而亞瑟因參與學生革命而被當局關押慘受折磨後,書中對此段的描述的是天翻地覆的。亞瑟因當局設局誤露其他團隊成員資訊,而被自我深愛的姑娘誤會,同時得知自我真實的身世後,亞瑟作為一個少年,突然的變故顛覆了其長久以來構成的人生觀及價值觀。看到此刻,被深愛的女孩所誤會固然難以理解。但蒙泰尼裡作為亞瑟的生父及懺悔牧師,隱瞞身份確屬無奈之舉。當時的環境決定了這一選擇,在一個由天主教實際執政的環境下,蒙泰尼裡違反誓言陷入感情無疑是世事難以理解的。而作為生父,字裡行間處處溢位蒙泰尼裡對於亞瑟真正的愛。自古忠孝兩難全,這位父親只是做了在當時背景下他認為對的選擇。雖然他是一位天主教牧師,但他在用他的方式去盡一位人父應盡的職責。我們能夠說蒙泰尼裡背離天主教的誓言不是一位好牧師,但我認為他是在力所能及的做一位好父親,即便這份父愛含著欺騙。

作者在此處表達如此激烈的情緒,我想主要是因為兩點:一是為下文亞瑟成為一個徹底的反天主教統治的革命者做鋪墊。二是,當時社會背景下人民對天主教的統治早已人怨沸騰,但敢怒不敢言。

亞瑟滿含憤怒、被誤解、被欺騙的情緒離開去了南美,他對天主教的虔誠被他一錘子砸個粉碎。而之後的亞瑟生活便是極盡悲慘。礦工、船內幫工、身體被燒火棍打的七零八落後的苟延殘喘、成為坡腳的馬戲團小丑,亞瑟遭遇的這些悲慘命運讓人唏噓,但沒有被真正擊倒的他卻也變的堅強。這時讓我想起柴靜在看見內寫的一句話,你無法想象底層社會的殘酷。就如同一盞燈光,光亮邊緣的黑暗之地無人關注,而那裡發生的事情難以想象,異常是這些城市裡正常上學、工作生活的人們。如果要說亞瑟有什麼在支撐其對生活的堅持,那麼我想應當有兩點,一是對於蒙泰尼裡作為父親以及對詹瑪作為愛人融入血液的本能的愛;二是對造成他悲慘生活的源頭,天主教極度的恨。

當亞瑟再次回到義大利他熟知的人身邊時,他已經成為一名有本事的堅定的革命者,但他也不願再以真實面目示人,而是取名牛虻。反對天主教及反對蒙泰尼裡便成為牛虻革命工作的核心。期間其再次遇見詹瑪即此刻的波拉夫人以及成為主教的蒙泰尼裡時,他的自尊讓其不願卸下頭具,他內心深處人性跳動的火焰,讓其許多時候變得扭曲,他遭受的磨難讓其變得固執。

在此時的情景下,亞瑟的生父雖榮升主教,卻無時無刻不沉浸在喪子之痛中。而亞瑟內心對蒙泰尼裡的愛及對天主教的恨交織的複雜感情,也讓其備受煎熬。雖他對詹瑪的熱愛還一如往常,但詹瑪對於當年自我的所作所為備受自責,至今無法原諒。所以當作者繼續往下描述時,我便覺得有些殘忍及牽強了。所有人對亞瑟的愛還是那麼濃烈,更如發酵的酒一樣隨著時間的推移越發厚重。而牛虻卻是因自身的種.種遭遇無法釋懷。我不反對牛虻作為一名革命者去捨身取義對抗天主教的嚴苛統治。但我反對的是,一個常年懊悔不已的父親、一個多年深深自責的愛人難道不是另一種形式的自我折磨嗎?脫離的人性的表達是否是空中樓閣呢?為表現革命者的堅毅而丟掉其應有的人性就是可取的嗎?人性根植於人類生活的方方面面,片面的闡述一個事實而丟棄人性不做研究,這樣的表達方式是值得推敲的。即使是延安革命時期,也不會對情戀等人性方面的需求約束的過緊。此時表現出來的牛虻在我看來是一種自尊自卑共存,自私自利更多的人物形象。他忽略了親人、愛人,一味的沉浸在自身的仇恨情緒之後。即便他明白了一切真相後也無法釋懷,讓人難以理解。他用自身的痛苦去懲罰愛他的人,讓所有人與他一樣痛苦。我並不明白這樣來描述一個革命者對其的

形象塑造有怎樣的好處。當其最終因革命而遭到槍決,他自身的痛苦已結束,但其對愛他自我的人造成的影響將長久的持續下去。我想為什麼這本書在蘇聯、中國影響廣泛,而不提歐洲、北美,可能是因為書中表述的這種脫離人性的革命情懷在不一樣地區的認同感不一樣吧。

文章作者為女性,對細節、環境的描述十分細膩生動,閱讀時如身臨其境,彷彿主人公屋內的花香都破書撲面而來,十分享受。同時牛虻應對磨難的那份堅韌是革命者值得讚揚的。可是我對本文的觀點基於生活的環境。在中國現行環境下,我的這種無法設身處地的融入作品,而立足當下的思考自然是偏頗的。但這便是100個讀者就有100個哈姆雷特的直觀體現。

以上便是對牛虻一書有感,特此記錄,以便日後回念。正如一日問友人,為何周杰倫此刻寫的歌沒有原先的老歌好聽了?友人答,因為他寫不出來了。對,他還是他,但隨時光流逝心境已變。怕自我也是。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4

當第一眼進入此書開始閱讀時,雖不懂文字串聯所表達的意思,可是語言的優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這個夢想與追求的化身,沒有人能夠否認你的傳奇。

故事一開始是發生在比薩神學院。書中描述道:他身體十分單薄,常常的眉,薄薄的脣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沒一個地方都過於精細,過於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義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裡別人必須誤會以為他是一個身著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隻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沒有人會想到,那個以往的俊美少年會變成最終這“醜陋”的模樣,然而我想,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絃激動,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衝突”之故。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一句名言:“沒有衝突,就沒有杯具。”

這“衝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衝突,或者是感情與夢想的衝突,而由於這些不能調和的衝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杯具。亞瑟從小在家裡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當他進入比薩賓查大學以後,神父即比薩神學院長蒙泰尼裡常常給他講解哲學,並且和他一齊讀書、學習,他們相互信任、尊重,亞瑟十分崇敬蒙太尼裡神甫的淵博學識,把他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蒙太尼裡對自我的關懷。

然而當時的義大利正遭到奧地利的侵略,亞瑟決定獻身於爭取民族獨立這項事業。當時蒙太尼裡調到羅馬當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爾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誘騙下,亞瑟在懺悔中透露了他們的行動和戰友們的名字,以致他連同戰友一齊被捕入獄,出獄後,他得知蒙太尼裡神甫不僅僅是出賣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親!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騙了他!這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陷入極度痛苦之中。他一錘打碎了心愛的耶穌蒙難像,以示與教會決裂。然後偽裝了自殺的現場,隻身流亡到南美洲,這大概是整本書中最大的衝突,牛虻與他父親蒙太尼裡,這不僅僅是政治上的衝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亞瑟在17歲時,明白了上帝只可是是一尊用榔頭就能夠敲爛的泥塑,他最親愛的padre騙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僅有自我。亞瑟在苦難中成了一個徹底的無神論者,他憎恨那些虛偽的禱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明白,無論如何,他還是愛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夠在餘生好好愛他,他就會滿足,他就會幸福。可是蒙泰尼裡沒有這樣做,他的選擇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裡是看著自我的兒子死去的,是他親手殺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兒子之間,毅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棄了自我那麼可憐又那麼需要愛的兒子。作為偉大的紅衣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當然的,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他註定是慈悲的,他註定能夠理解所有人的懺悔,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理解懺悔而已。他並不能為人們做什麼,他救不了蒙泰尼裡,更救不了亞瑟。可是蒙泰尼裡不懂,一向都不懂,他這樣對待自我的兒子,是多麼得不公平,可是他卻不瞭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裡僅有那個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後,神甫也被這對與錯所糾纏,他痛苦,他無奈,最終,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沒有因為他的忠誠而對他忠誠。他是以這樣一個醜陋的姿態,結束了一生。那麼,蒙太尼裡,你有醒悟嗎當你必須應對天堂抑或地獄裡的那個上帝時,他又會說什麼,你還愛上帝嗎還堅持自我的信仰嗎你會後悔,必須會。你用兒子換了上帝,所以你永遠也找不到自我心愛的兒子了……這是無可避免的衝突,無可奈何的宿命,父親與兒子,這對本來應當站在一齊的至親,卻不得不刀槍相向,在生與死中選擇,可是無論選擇哪一邊,都是悲傷的結局,都是無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圍繞這這個大沖突中,還穿插著很多小衝突,比如牛虻和他的愛人瓊瑪之間,那更是包含著錯綜複雜的矛盾,瓊瑪以為他是告密者,一個巴掌把他從義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難,他全忍了下來,最終,他又回到了義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遠。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痛苦著。而正當她明白他還活著,她能夠釋然,她能夠漸漸忘記自我以往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瓊瑪之間還有政治的誤會,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賽女郎的插入,有瓊瑪另一個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為著重重的矛盾,這一波一波的衝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這個杯具就更加的悲愴,更加的易於產生共鳴,讓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應當是最終牛虻留給愛人瓊瑪的遺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寫照——不管我是活著還是已化作亡靈回城,更覺自負。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5

最終看完了《牛虻》。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從頭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結局來代替這一看似註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雖是肉體的毀滅,卻是靈魂的永生。我不能記起看過哪部小說有如此震驚、痛苦、惶惑而又釋然!結尾我讀了幾遍。初讀後是極其悲哀的,卻似乎是哀嘆命運對人的無情捉弄。真是讓人難以置信,卻是現實,是黑暗的現實。因而,它的杯具是無法挽回的。雖讓人扼腕,卻也是最好的結局。讀後把全書聯絡起來深思之後,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於一個人的堅強。這更像是一曲偉大英雄的讚歌,一個身體被錘子擊得支離破碎,而精神上卻比別人堅強的人,難道不值得讚美嗎

“無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隻歡樂的牛虻。”他,算是經歷了世上所有的災難,拖著殘損的軀體,卻始終快活。因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標。他不是一個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愛與怨恨一併埋葬,直至末日降臨。他對主教深沉的永遠無法化解的愛與恨困擾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賴的人,他以往奉為神明,直至最終忍不住向神父告別時,他還是滿懷期望。可是神父辜負了他的愛,“殺死”了他。在他心中,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預料中的事,他如同飛蛾赴火般“成功”地結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這一杯具中,另一個人,卻不禁引起我的尊敬與伶憫,那便是蒙泰尼裡教士。他生平也許只做過一件錯事,但他卻虔誠地用他的一生來懺悔。他是眾矢之的的“敵人”,卻因慈愛善良而不失為一個聖人。聖人千慮,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許是年輕時犯下的那樁“罪”。這樁罪所付出的代價也太大了!他同牛虻兩個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終的毀滅,同類的故事在教會世界中並非少見。如《十日談》中所述,一個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條,反倒是不可思議的了。也許,正因為他是個如此善良的人,便註定他要負“債”一生。他與亞瑟母親都是善良而虔誠的人,這便也造成了亞瑟天性憫人,嫉惡如仇,堅持正義不動搖的性格。他最終的選擇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換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樣的選擇,不得不把自我最心愛的人送上斷頭臺,最終導致自我的精神崩潰。當他領悟到現實真相後,他悔恨不已,在他瘋狂地砸下聖像之後,他選擇了死亡。這也是他最好的歸宿。於是,他也如牛虻一樣獲得瞭解脫。他最終跟隨心愛的兒子去了。餘下的人們,我想他們都將繼承他的遺願堅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讓“聖子的鮮血”喚醒那些沉睡的民眾,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腦塗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瓊瑪也是個極讓我尊敬的人。她的沉著冷靜,她的堅定不移和深明大義,都無愧於牛虻對她的執著的愛。然而,她也承受著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個從童年時代就一向印在腦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瓊瑪會更加執著地頑強地戰鬥下去。前進吧!為了自由。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6

翻開這本書,一起追隨伏尼契的腳步……

亞瑟成長在佛羅倫薩一個富有的家庭裡,母親是兩個孩子的繼母,而他的親生父親是神學院院長蒙泰尼裡,也就是說亞瑟是個私生子。然而他的母親在他17歲得冬天裡去世,他也開始在大學裡參加了祕密革命組織——青年義大利黨。瓊瑪是他兒時的玩伴,他對她的愛純潔得像一朵盛開的百合,同時瓊也是組織裡的一員。在一次對話中,亞瑟對神甫蒙泰尼裡透露了他參加革命組織的事,神甫為此開始感到了不安。後來,蒙泰尼裡赴羅馬任主教之職,而卡爾狄神甫接任神學院院長一職,當亞瑟向卡爾狄神甫懺悔時受騙說出祕密革命組織的名稱和自己偷運政治書籍的事實。卡爾狄神甫隨即告密,亞瑟和一黨同志被捕。

亞瑟出獄後,告知瓊是他將組織的祕密說出去時,受到了瓊的鄙棄,深受打擊,恰在此時,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謎,在雙重打擊之下,亞瑟精神崩潰,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條偽稱自盡,然後潛出海關,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這一年他才19歲。

在南美,他墜入了“真正的地獄之中”,他到處漂泊流浪,做過雜工和賭窟僕人,在他21歲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殘廢,傷愈後到雜耍班子充當小丑,受盡恥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極大地改變了亞瑟的性格和麵貌,以致十三年後,當年的戀人瓊和他的親生父親面對他竟然也沒認出他來。

他是一個非常堅強的人,他的傳奇一生給了我強烈的震撼。

學會堅強,無論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難,向困難挑戰——這是《牛虻》給我的啟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義大利的一個英國富商勃爾頓家中,曾經天真地以為這個世界是多麼地美好。名義上是富豪之子,但實則是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傷,卻始終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淵博學識蒙太尼裡神甫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他對自己的關懷。但是,當他接觸了青年義大利黨人,看到了自己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後,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鬥爭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於這驚心動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裡瓦雷士。在那裡,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火時由於疏忽被捕,最後被殺。大筆勾勒和細緻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後,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鬥爭,錘鍊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義大利而忘我戰鬥的革命者。

人的靈魂,系在那個扭曲的身軀裡,被迫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眾人的面前瑟瑟發抖,羞辱和苦難使它透不過氣來當時的義大利正遭到奧地利的侵略,青年義大利黨爭取民族獨立的思想吸引著熱血青年。牛虻決定獻身於這項事業。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親的欺騙,心愛之人的誤解時,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陷入極度苦之中,幾乎要發狂。這次挫折對亞瑟來說是一場毀滅性的災難,同時又是火中鳳凰的新生,從此之後,亞瑟再也不是舊“亞瑟”了,他變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鍊了亞瑟,回到義大利時,他已經是一個堅強、冷酷、老練的牛虻了。此時,他又遇見了瓊瑪,但瓊瑪已認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戰友們積極準備著起義。在一次偷運軍火的行動中被敵人突然包圍,牛虻掩護其他人突圍,自己卻因為蒙太尼裡的突然出現而垂下了手中的槍,不幸被捕。牛虻的戰友們設法營救他,但牛虻身負重傷,暈倒在越獄途中。敵人決定迅速將他處死。前來探望的蒙太尼裡企圖以父子之情和放棄主教的條件勸他歸降;而牛虻卻企圖打動蒙太尼裡,要他在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做出抉擇,但他們誰都不能放棄自己的信仰。蒙太尼裡在牛虻的死刑判決書上籤了字,自己也痛苦地發瘋致死。

刑場上,牛虻從容不迫,慷慨就義。在獄中給瓊瑪的一封信裡,他寫上了他們兒時熟稔的一首小詩: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掉,我都是一隻。快樂的飛虻!至此,瓊瑪才豁然領悟:牛虻就是她曾經愛過而又冤屈過的亞瑟。他,牛虻——一個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願被命運折磨的人。

讀了這本書讓我知道,成長,是一個艱難的過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誰有勇氣,誰跑得快,誰就活下來;否則,就被淘汰。他深愛過兩個人——父親蒙坦里尼和高潔的女人瓊瑪,但後來的他一生都沒有再給機會讓他們來愛他。他的內心承受了非人的煉獄般的折磨。他給我們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該為什麼活著,該怎樣活著。挫折中是難免要流眼淚的,擦乾了,站起來,就長大了,堅強了。用牛虻自己的話說,他從死亡那裡走來,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愛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可以借鑑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希望永存!對於牛虻來說,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飢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該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

牛虻是個強者,他意志堅強、機智勇敢,是真正的強者!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7

《小婦人》描寫了馬奇一家的天倫之愛,講述了四個女孩成長的故事。為愛情而甘於貧困的梅格,通過自己奮鬥成為作家的喬,微笑著堅強面對死亡的貝思,扶弱濟貧的艾米。

《小婦人》帶我走進了一個色彩斑斕的世界,優美的文字,真實的情節,家庭的溫馨與美好,親人的安慰與理解,使我看得廢寢忘食。每個人都有著自己的追求與理想,四姐妹的成長宛如一首美妙的詩歌,撫慰著我們心靈上的創傷,教育著我們面對人生上的挫折應該放下鬱悶的心情,用樂觀積極的心態去看待任何事情。

從四姐妹的身上讓我學到了很多:喬讓我學會了朝著夢想努力奮鬥,就一定會成功的:貝思讓我看到了生命是脆弱的,讓我懂得了不論是愉快的還是痛苦的事情,都要微笑著面對生活。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8

安妮日記是由安妮·弗蘭克寫的,是一本世界名著,安妮·弗蘭克曾被世界人民稱作——永遠的天使。她也是們最崇拜的作家。

一到家,我立刻打開了包裝,抓起《安妮日記》就看了起來。我從“譯者”、“前言”開始看,一口氣一頁一頁地讀下去。

《安妮日記》這本書是講:安妮一家都是猶太人,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法西斯佔領了她的祖國荷蘭。法西斯在荷蘭用殘酷手段迫害猶太人。她們全家躲進了一座樓房的“後屋”,他們在裡面生存了25個月。在這段時間裡,安妮用她的筆,記錄下在狹窄的空間裡自己的成長。在面對死亡的恐懼中,他開始動腦筋思考,逐漸成長為一個對生命有很深感悟的人。可是後來,他們還是被蓋世太保搜捕到了,送去了“集中營”關押。

大家為了紀念安妮·弗蘭克,特意拍了《安妮日記》這本書和這部電影,造了安妮·弗蘭克的紀念館。

現在,看了我介紹的《安妮日記》讀後感,大家一定也喜歡上了這本書了吧,也很想讀它了吧!找個機會一定要讀一讀哦!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9

砰——叭!爆竹聲,震耳欲聾。今夜的天空多麼的美麗:綠的.紅的.黃的火焰在空中飛舞著;遠處不時泛出一道道燈光······因為是除夕!但美麗的夜晚和夥伴們的歡聲笑語及爆竹的轟鳴,都沒有使我從悲傷中擺脫出來,因為那本《賣火柴的小女孩》吸引了我。即使是在歡樂的氣氛中,我的淚水止不住往下流。

我彷彿看到一個光著頭,赤著腳的小女孩展現在我的面前,那又冷又餓的可憐的樣子使我心如刀絞;我彷彿聽到小女孩叫賣火柴的聲音,那淒涼的聲音像利劍一樣.令人心碎。

我彷彿又看到蜷縮在冰冷牆角下瘦小的身軀,彷彿又看到女孩向點燃的火柴投去渴望的目光。

“她們倆在光明和快樂中飛走了,越飛越高,飛到那沒有飢餓,沒有寒冷,也沒有痛苦的地方去了。”我想:要是小女孩和她的奶奶“飛”到我們的國家裡,那一定會得到無限的幸福,吃得飽,穿得暖。啊,你們來吧!來吧!大家歡迎你們。

但是,我這天真爛漫的想法是不可能實現的。因為在她們的國家——資本主義國家,等待她們的將是貧困與剝削.痛苦與死亡。窮人渴望自由的願望是無法成為現實的。所以“她死了在大年夜凍死了!”看了這撕人心肝的話語,我不禁攥緊拳頭。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10

暑假在不知不覺中溜走,但是,在這個暑假裡,我覺得我的暑假生活非常快樂和充實。

暑假作業中有一項閱讀作業,我家裡的課外書都被我讀的滾瓜爛熟了!經過郭老師的推薦,我和爸爸一起去書店買了五本課外書:《草房子》、《窗邊小豆豆》、《男生女生》、《男生賈裡全傳》和《女生賈梅全傳》。其中,我最愛讀的當然是《女生賈梅全傳》了!

因為我非常喜愛《女生賈梅全傳》這本書,所以我每天起早貪黑的讀這本書。早晨六點多就起床,捧起書,迎著黎明的晨光,呼吸著新鮮空氣,在書中盡情地遨遊。我也利用午睡時間來看書,看起書來如飢似渴,有時連吃飯都忘了!正如高爾基所說的:“我撲在書上,就像飢餓的人撲在麵包上!”暑假裡,我也報了一些興趣班,每次上課,我都認真聽講。在課間,我抓緊時間讀書,一分鐘也不肯放過。記得有一次,在上課的時間,我因為剛看到精彩的段落,所以,太想知道下面的內容,於是,我就在課堂上看書;結果,被老師逮個正著!老師嚴厲的說:“下不為例!”哎!以後,我在也不敢在課堂上看書了!

如今,一個暑假過去了,《女生賈梅全傳》這本書我也看完了。這本書的主人公——賈梅給我的印象很深刻!我到現在還記憶猶新呢:可愛的賈梅實在是一個令人羨慕的女孩,她天真活潑、心靈純潔、心地善良,特別富有同情心。在賈梅的校園生活裡有酸甜苦辣,有對美好未來的憧憬,也有對親情和純潔友誼的渴望……

讀完這本書,我百感交集:我覺得,生活就像一場電視劇,每天都在上演著不同的故事。這本書的主人公賈梅,在她的生活中有快樂,有悲傷,有失落,也有寂寞……

我們現在已經是六年級了,再過一學期,我們就要踏入國中的大門,我們的國中生活是怎樣的呢?是不是也像賈梅的校園生活一樣豐富多彩呢?我期待著……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11

在拉美文學百餘年的發展過程中,出現過許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詩人聶魯達對人性的思考,委內瑞拉文學家卡斯帕斯對自然和諧美德讚歎,都曾深深地感染過人們。而哥倫比亞著名作家加西亞?馬爾克斯,則以其對現實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訴說,開創了魔幻現實主義這一文學流派,而作者也因之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

在剛剛開始閱讀《百年孤獨》時,我們會發現作品中有兩處奇怪的地方,其一是書中訴說的故事大都荒誕不經;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覆出現和相同怪事的重複發生。在現實生活中不可能會有持續了四年多的雨,一個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會因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間……但這一切都發生在了這個家族的身邊。更令人奇怪的是,書中這個綿亙了百餘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奧就是叫做奧雷良諾,而家族中各種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創始人阿卡迪奧直到家族的最後一個守護者奧雷良諾的身上反覆的發生著。聯絡到作者的創作年代和生活環境,我們不難發現這象徵了什麼。

作者在《百年孤獨》中用夢幻般的語言敘述了創業的艱辛,文明的出現,繁衍與生存,愛情與背叛,光榮與夢想,資本主義的產生,內戰的爆發,壟斷資本主義的進入,民主與共和之爭等足以影響拉美的大事,卻讓他們集中發生在一個小小的名叫馬貢多的鄉村中。把布恩迪亞家的每個成員都深深的牽扯了進去。在故事的結尾時。家族的最後一個守護者奧雷良諾閱讀了記載這個百年世家的命運的羊皮卷後說:“這裡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經看到過,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這個總結性的人物之口,表達了自己對拉丁美洲百年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餘年的歷史是重複的,拉美的發展和歷史程序都停滯不前。

老布恩迪亞,即家族的創始人,和他的妻子烏蘇拉,帶領他們的親眷和朋友歷盡艱辛來到了一片廣闊的新天地,那個時候這片未開墾的處女地尚未命名,而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從未想過要確立統治者來管理這裡,他們過的是一種類似於自給自足的生活。他們經歷了創業的艱辛也體驗到了收穫的歡樂,他們為這片土地帶來了文明併為他取了名字:馬貢多。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老布恩迪亞漸漸的喪失了對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氣。不只是由於自己預感到了什麼還是隻是單純的無意義行為,老布恩迪亞開始在自己的實驗室裡做起了金屬金魚,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條就熔掉他們重做。這象徵著他所開創的馬貢多,乃至整個拉美的近代史,從一開始就陷入了迴圈的怪圈中。

阿卡迪奧和奧雷良諾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這兩個人卻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奧幼年時即與馬戲團出海,十餘年不歸;而奧雷良諾則走上了軍人的道路,並掀起了幾乎影響全國的內戰。而內戰的起因則是由於F將強行管理馬貢多這個“世外桃源”。這象徵著在文明的初創後,即開始了對壓迫的反抗。奧雷良諾,即書中的布恩迪亞上校,是一位有著傳奇經歷的人,他帶領部下經過無數次戰鬥,終於使F坐在了談判桌的對面。可是他所爭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當他發現這一切時已經垂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戰鬥來捍衛人們的自由卻發現自己已經力不從心。終於他也陷入了迴圈燒製金魚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傳著。每一代的成員都經歷了歷史長河中波濤洶湧的時刻,又漸漸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奧曾見證了壟斷資本的興起和剝削的凶殘。而之後的奧雷良諾則見證了自給自足的農業在這片處女地上最後而短暫的繁榮。原始的繁榮很快就結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壟斷資本主義的侵入和自給自足的消亡。當家族的男子死去時,這個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敗,直到家族的最後一個守護者奧雷良諾在羊皮書卷中發現這一切只不過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遠也走不出的迴圈,才恍然大悟。而這個百年世家也終於在這個世界中完全消失並再也不會出現。

家族中的另一個貫穿始終的人即是烏蘇拉,她從未看過羊皮書卷,卻遠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覺。早在羊皮書破譯之前,她就曾經在內心中對自己說“這些事情在他們發生之前我就曾經見過,也早就知道”。這個智慧的人象徵了什麼?是普通的人有著永恆的智慧,抑或是歷史迴圈的真諦?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獨》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沒有波瀾壯闊的情節,故事的發展更是令人費解。擔當你讀完他,掩卷長思,你卻可以感受到作者對歷史的重複。對拉美的孤獨百年的思考。並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這也是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勝的原因吧!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12

休息的時候,讀完日本作家村上春樹的長篇小說《挪威的森林》,幾年前就聽文友們談起過這本書和這本書的作者。因為不是太喜歡村上,村上抑鬱得厲害,我同樣也偶爾抑鬱,不願意自己抑鬱得厲害,所以就儘量避免閱讀那些孤獨一類的文字。過了春節,去成都圖書批發市場轉,挑選了兩本工筆牡丹和荷花的畫冊,看見老哥挑選了餘華老師的文集,這時,我的目光正巧就落在了村上春樹的《挪威的森林》,因此,突然有了想閱讀他的想法。買回來放下並沒有想要迫不及待的看,手裡還有那曲文化局的洛扎老師讓我修改校對的書稿,每天不能坐太久了,坐久了脊背痛。起身來,就順手拿起《挪威的森林》,——我就是這樣把這本書看完的。有一些不得不記下一些感受,把自己粗淺的種.種感受寫出來,算是讀後感吧。雖然現在日本人有點看不起中國人,說不定日本人連中國的文學也是不屑一顧都有可能呢,日本人城府太深,日本人經歷的太多。

如果這是中國的作者寫的書,絕對沒有哪個出版社敢出版。——太不陽光了嘛!太沒有正能量了嘛!有些人永遠都不會有正能量的。讀了這本書,我不得不佩服作者的真實,只有一個真實的作者才可以寫出這樣的書和書裡面如此頹廢如此真誠的大學生。書的開始就寫一口隱藏在草地裡的井,那隱藏著的井是一個年輕女子意識裡充滿危險的地方,是個生命的陷阱。可以說這是一本很自閉的書,沒有過多的去敘寫那個時代的背景,只寫自己身邊的人和身邊的事,在村上的筆下,看似潑辣的綠子的生活卻有那麼多了不如意,看似溫柔的直子卻是一個精神病患者,看似連皺紋都笑起來美麗的玲子,受過的傷害竟然那麼嚴重。不知道是先憐憫這些女子,還是先憐憫那個渡邊君和自殺了的木月。村上對人物的刻畫上,給了我內心很大的震撼。因為曾有人對我描述說這本書很黃,我感覺這並不是文字閱讀上的感覺,而是文字激發了很多作者那個不為人知的泛黃的想法。從別人覺得的黃裡,我閱讀到是青春的迷茫和絕望,那個地域的年輕人,在那個特定時期的幾個大學生的愛情、友情和性糾結,在友誼的遮掩之下相互吸引糜爛,後來是在生活的痛苦之中衝突掙扎,讓讀者不得不繼續閱讀的情節此起彼伏,這些情節裡無不充斥著憂鬱、痛苦的掙扎和孤注一鄭的解脫。一個個不正常的人,不正常的心理,在不正常的生活中終於從不成熟走向成熟,——一個年輕人身不由己隨波逐流的大學生活跟著也就結束。究竟是那個時代不正常?還是這些年輕的生命不正常?——渡邊君害怕聽見那首《挪威的森林》的曲子。

人為什麼要活著?為了愛情而活著?為了活著而活著?為了等待(希望)而活著?

男主角渡邊不止一次的把自己嚮往的真愛的程度描寫成象在春天的絨綠裡和可愛的小熊打滾,一個大男孩很純真浪漫的情愫。男人對於性的態度和女人往往大相徑庭,永澤可以藉以消遣,甚至近於病態的尋歡作樂,渡邊也一樣,只不過他把性和愛分開了,有愛的性和無愛的性,有性的愛和無性的愛。他憋不住的時候想著遠在精神病院的直子的身子藉以完成宣洩。但是,綠子讓渡邊可以想著她一邊宣洩,渡邊甚至告訴綠子,自己只有想著直子才可以,想著其她女子不可以把憋在身體裡的東西宣洩出來。我比較喜歡綠子這個人物。綠子在渡邊在這裡擁有確實的性和允諾的愛,她的堅強和果敢的性格,她對生活的無所畏懼,她的樸實的真性情給她帶來了看似還在等待著的結局。從綠子身上使我感覺生活中有很多時候,幸福要依靠自己去爭取。

怎麼去形容這樣一個叫渡邊的男孩子呢?這絕不是用一個“黃”或者是“汙穢”就說得清的。如果說《挪威的林》充滿汙穢的話,那麼,在中國幾千年的傳統道德里《紅樓夢》這本書是不是更加汙穢不堪,既然汙穢不堪,為什麼還有那麼多的人在研究?村上描述的是年輕生命無法迴避的痛苦失去和無奈接受的現實生活。誰的青春都是從煩惱與失落中度過的。

結尾是渡邊與玲子無愛的性而結束。玲子在渡邊這裡得到了友情和性。因為玲子這個人到中年的女子從沒有奢望渡邊的愛情,她知道渡邊的愛情已經隨著直子的自殺而消失。所以,書的結尾是離開精神療養院的玲子獲得了一份不完整的幸福。其實,任何一個人有那麼一個時期精神都要經歷困惑和扭曲,她們自己把自己束縛在一個逃不出的空間裡,或者是她們家人強制性的把她們關進一個不正常的空間裡,或者是現實的一些約束把人們的精神關在一個逃不脫的空間裡。直子最終就死在了自我的精神折磨中,對於她來說,死才能解脫;玲子是個歷盡生活滄桑看破紅塵超凡脫俗的女子,她已經可以坦然面對生活了。

人性之中本來就充斥著這些殘酷的內容。寫這句話的時候,不禁使我想起閱讀過的另外那些書,想起《一個世紀的懺悔》,想起《德伯家的苔絲》,想起《肖申克的救贖》,想起《百年孤獨》。這些書的主題都沉重,都是既荒誕又悲傷。單純的願望開始,悲劇的結局終了。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13

人生難以一帆風順,定會跌宕起伏。這起伏,可能對生命的旅途無關痛癢,諸如作業被批,小考失利;亦可能改變你的人生軌跡,諸如大學聯考、從業……

但是,無論大喜,亦或大悲,只有活著,你才能感知這一切,才有機會去細品人間甘甜,才能去遍嘗人間疾苦。

書中,春生,書裡一個自殺而不是為外界因素而死亡的人,卻給我留下了很深的灰冷的印象。被拉去當兵,他沒想過自殺;為了搶一兩個大餅而鼻青臉腫,他沒想過自殺;一次次逃走又被抓回,他亦沒想過自殺。他知道,戰爭終究會結束,即便周圍一片黑暗,在那遙遠的地方,仍有一絲微茫光明。他熬過了戰爭,終選擇了自殺。或許,是從縣長位置跌落又為萬人所指,身心飽受摧殘,或許,是十年_,心中的光明比戰爭的結束來得更遙遙無期,無論怎樣,他都選擇了結束自己的生命,都不會看到勝利降臨眼前了。正如普希金在《假如生活欺騙了你》中所說“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將會過去……”是的,一切好的、壞的、樂的、悲的,只要我們都還活著,這一切的一切都會被時間的長河,衝散到天涯。

本書的主人公,福貴,給人的,則是一種渡盡劫波仍積極向上的人生色彩。他家道中落,一個地主家的公子哥兒淪為無家可歸,親人都離他而去,甚至和他相依為命的外孫苦根也死了。前路悽苦,他為什麼要活著?人生黯淡,為什麼還要“熬”剩下的一天天呢?為什麼還要苟延殘喘地活在這個令你身心俱疲的世界上呢?看完《活著》以後,這個問題曾一直一直在困擾著我,無解。苦根死後,他,沒有隨著已故的親人,一起奔赴那虛妄遠方,而是天天和老牛一起,孤苦伶仃活在世上,獨嘗世態炎涼。

生命是享受一切的基礎,是創造有意義人生的前提。福貴嚮往著以後的日子,對將來的未知充滿憧憬,經歷諸多磨難,不屈不撓,即便在他親人都離他遠去剩下孤零零的自己,即便只剩下一頭和他一樣蒼老的牛。他堅定地、堅定地要活下去,希望這頭牛會成為他人生旅途中的最後一位伴侶,在他心裡,還有一片沒有被那種磨難所塗黑的大光明。福貴渡盡劫波依然仰起頭來微笑的頑強,永遠不會被困難_的堅韌,對生存對生命的難以描述的的渴求,給我心靈的震撼。

活著,真是一件幸福的事。只有活著,才有機會斟酌悲喜;只有活著,才有資格評點成敗;只有活著,才有心境品味榮辱;只有活著,才有精力參悟生死……

有生命,才能享受這一切。活著,真好。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14

在假期裡,我與《百年孤獨》的作者加西亞·馬爾克斯開始了一場邂逅。十本優秀書籍之中,讀後想為它寫點什麼的感覺最強烈。

《百年孤獨》和眾多外國名著給我的第一感覺一樣,內容複雜,人物眾多且名字十分雷同,寫作順序也多采用倒敘和插敘,初讀甚至一度因為暈頭轉向,理不清作者的寫作意圖而放棄深讀。但是第二次將人物對號入座後再讀,便被書中所滲透和傳達的孤獨深深的震撼了。《百年孤獨》是魔幻現實主義文學的代表作,描寫了布恩迪亞家族七代人的傳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鎮馬孔多的百年興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個世紀以來風雲變幻的歷史。在這樣的歷史長河中作者賦予了人孤獨,同時又認為人並不是生來孤獨的:“即使以為自己的感情已經乾涸得無法給予,也總會有一個時刻一樣東西能撥動心靈深處的弦;我們畢竟不是生來就享受孤獨的。”然而在這本書中反覆提及的孤獨也與我們理解的狹義的孤獨不同。帶上時代背景與作者的身世細細品味,孤獨似乎又為我們呈現出了另一番模樣。在《百年孤獨》獲得諾貝爾獎的時候,作者加西亞·馬爾克斯接受了採訪,對孤獨的解釋似乎很意味深長:孤獨就是不團結。那一刻,作者的寫作意圖在我腦海中逐漸明晰起來:他渴望拉丁美洲的民眾團結起來,共同走向文明,開放與繁榮。

此外,《百年孤獨》的魅力也在於離奇的故事情節。貫穿整部作品,小說中的人物們不時會見到鬼魂。“這些鬼魂象徵著是馬孔多揮之不去的過去。事實上,這些重複出現的鬼魂根植在拉丁美洲歷史的特定發展之中。”“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由於意識形態上的變化,布恩迪亞和整個馬孔多都是鬼魂。他們被自己的文化所隔離和排斥,社會發展落後於其他地區,處處依賴他人。更可怕的是他們已經完全接受這樣的現狀,不思改變。”書中的宿命論暗喻了古往今來導致了歷史不斷重複的意識形態,也正是這種意識形態使得拉丁美洲的歷史被解讀成了一個迴圈,一個不可能出現變革的迴圈。書中的旁白也加強了這種宿命論給予讀者的壓迫感。這些光怪陸離,恰恰是作為魔幻現實主義文學代表作所無法隱藏的魅力。

《百年孤獨》的作者加西亞·馬爾克斯在完成鉅著後曾有一個夙願:希望一百年孤獨的歷史永遠消失並再也不會出現。但願,作者的苦心和夙願能夠夢想成真。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15

看完《活著》,整個人沉浸於福貴的坎坷生活。活著!我想說,怎麼樣算活著?

書中主要內容,地主少爺福貴嗜賭成性,終於賭光了家業一貧如洗,窮困之中的福貴因為母親生病前去求醫,沒想到半路上被國民黨抓了壯丁,後被解放軍所俘虜,回到家鄉他才知道母親已經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帶大了一雙兒女,但女兒不幸變成了聾啞人,兒子機靈活潑……然而,真正的悲劇從此才開始漸次上演,每讀一頁,都讓我止不住淚溼雙眼,因為生命裡難得的溫情將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貴伴隨著一頭老牛在陽光下回憶。

人們紛紛在這個叫做活著的故事裡一一死去。

作為一個冷酷的作者,餘華不動聲色地讓我們跟隨他的冰冷筆調,目睹少爺福貴的荒誕、破產和艱難;繼而又假惺惺地給我們一點點美好的希望,讓有慶得到長跑第一名,讓鳳霞嫁了人懷了孩子,讓某些時刻有了溫情脈脈,有了簡陋的歡樂。然而就在我們以為噩夢不再縈繞他們的時候,餘華絲毫沒有猶疑,他鐵青著臉讓自己的角色們迅速以各種方式死去,毫無徵兆,近乎殘忍。

只留下我們錯愕當場。

有慶是第一個突然死去的。

“有慶不會在這條路上跑來了。”他的母親說。大多數人應該在這個時候心痛不已。貧苦艱難的生活,福貴簡單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讓有慶對生活喪失希望。他熱愛他的兩隻小羊,為了割草和上學每天來回奔命。所以當他在父親眼前拿了長跑第一名的時候,我們都天真地以為悲劇該結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來,於是有了一點淡淡的喜樂。

可是我們怎麼知道他會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們知道的許多社會底層的人們一樣,有慶的死冤枉而荒謬。由於血型不幸與臨盆的縣長夫人相同,他竟是因為抽血過多而夭亡的。

我看著那條彎曲著通向城裡的小路,聽不到我兒子赤腳跑來的聲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滿了鹽。”

一切就像一個巨大的詛咒。女兒,妻子,女婿,外孫,最後福貴只剩下自己。和一頭也叫做福貴的老牛。

因為遠離那些動盪的年月,因為並未真正有過艱難和困頓,這個故事讓年青的我們不禁有些戰慄。薄薄的十二萬字,籠罩著“欲哭無淚的壓抑”。

只是闔上書本之時,內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慾望和紛爭的平靜。現實生活的無情與殘忍,遠比我們想象的要寬廣;而活著,縱使要擔當諸多難以承納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堅忍,頑強。這應當便是生命的力量罷。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16

《金鎖記》是張愛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許多批評家的讚譽,傅雷先生譽之為“文壇最美的收穫”,夏志清教授則稱之為“中國從古以來最偉大的中篇小說”。

張愛玲,她創造一個奇異的末世世界,裡面有關於家族與民族太多的回憶,像重重疊疊影印的照片,是錯綜複雜不講理的過去。家傳的首飾,出嫁時的花襖,言說是滄海桑田,浮生若夢的歷史讖語;有陰陽交界的過緣上,感受著歷史隧道里古墓式的清涼,噓眯著眼睛看陽光,卻走不進這光芒裡去。華麗而蒼涼的感覺,華麗而衰敗的佈景,這是輓歌裡的末世。

每一朵花都逃脫不了凋謝的命運,花開了,花落了,不過是一次又一次重複的輪迴,不同的人邁著一樣的步子,一樣一樣的。許多人就這麼站在幸福的門外,進不來,或許根本就沒人進去過。每個人都覺得別人走進了幸福的城門,自己卻進不去,費盡心機後的絕望開始演變成嫉妒,排斥,破壞,干擾。然而這樣只能讓自己更遠離快樂,遠離幸福。其實每個人都可以快樂,快樂是開啟幸福城門的鑰匙。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那一把,可是太多得人都只盯住了別人拿到的,卻忘記的自己的鑰匙就在腳下,別人拿到的只是自己的。

忘記了,錯過了,然後就永遠失去了。 像七巧。可憐得沒人可憐。當所有的人夾著尾巴指責一個人的時候,我都想幫她說句話。所有的人都攻擊一個人把所有的罪惡符號標給一個人的時候,我看著聽著都不自在。我想說誰都不是當事人,任何人都沒有抨擊指責別人的權利,許多難言的苦衷他人都不會真正的懂得,就像自己也經常埋怨沒人理解自己一樣。

七巧,快樂的長大,扭曲的生活,痛苦的死去。她落著淚像枯枝一樣的折斷離去,不知道有沒有打動恨透她的人。然後女兒長安又嫁了個不愛的人。我想故事又可以像花一樣的輪迴了,不知道迴圈多少次,迴圈多少次才可以結束。掙扎了一生,痛了一世,不也就這個樣子嗎?

如果說現實和虛幻有一條界限的話,那麼人總是生活在現實的這一邊,而將自己的所有夢想寄託在虛幻的另一邊,當現實的破碎帶走了虛幻,一個人的痛苦就開始了,像刺破的傷口,從傷口一直綿延到身體的每個角落。

張愛玲善於刻畫女人,尤喜描寫各色“壞女人”,《金鎖記》也不例外,小說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級階層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為了攀附權貴,把她嫁入了沒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個自小就臥病在床的廢人,七巧出身平民,有著勇敢剛強直爽的一面,突然進入了死氣沉沉、勾心鬥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著一個廢人,這個矛盾註定這是一個悲劇故事。

“三十年來,她帶著黃金的枷,她用那枷角劈殺了幾個人,沒死的也丟了半條命。”也許是因為儒家思想在歷代文人思想中打下的那個烙印,在中國文學中,血緣親情成為了一種歌頌不盡的詠歎調,父慈母愛,手足情深也成了文字中長盛不衰的主題。很少有人懷疑過它的真實性。然而,文學長期以來所建構的美好親情卻在張愛玲荒涼的筆下轟然倒塌。親子關係被還原為普通的人與人的關係,仍然逃脫不了人與人之間的自私、虛偽、冷酷———這是張愛玲對人性的近乎苛刻的獨特理解。

《金鎖記》中,正值青春年華的曹七巧被一心只想“錢”的哥哥賣給官宦家的殘廢公子,七巧嫁入姜家後,沒落的姜家已失去政權帶給他們的榮耀,惟一能記載他們輝煌的只剩下錢,七巧在姜家獨打天下,深深體會到金錢的至關重要,出身低微的自卑與“正室奶奶”的虛名又從兩個方面刺激了她的金錢欲,於是她的人格開始扭曲。

七巧一輩子想的是錢,唸的是錢,為了錢,她忍受了在姜家的種.種磨難。當一切幻想都只能僅僅集中到“金錢”上時,金錢欲就成為吞食自己的可怕力量。她用一世的犧牲換來了一筆金錢,她要完全佔有它們,容不得別人的窺視,包括自己的子女。為此,她從中作梗,毀掉了兒子和女兒的婚姻,也毀掉了她們的幸福。

在這篇荒涼的小說世界裡,張愛玲向我們展示了令人心顫的金錢利劍斬斷血緣親情的魔力。我們已經習慣於理解親情中不摻雜任何成分的純潔性,習慣於理解父母與子女間崇高的犧牲精神,從未想過這一觀念的認定是來自於普遍的現實還是來自於人們追求的理想,或者它只存在於現實中的一部分人之中,進而成為人們共同的理想。

總而言之,張愛玲是文藝園地裡一棵枝繁順茂,搖曳多姿的樹,她把枝葉大大地撐開,盡力伸向不可知的遠方.也許這是因為時代造就人吧,張愛玲和她筆下的人物都處於一個不平靜的時代與生活之中,舊時代在崩潰,舊家庭在瓦解,平靜而安定的生活已經被打破,經濟處於困頓中,至少沒有了先前的肆意,於是血緣親情才喪失了它應有的純潔性。張愛玲的小說給我們很多人生意義上的深層次思考。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17

喜歡讀書的女人。因為愛讀書的女人,她不管走到那裡都是一道美麗的風景。她可能貌不驚人,但她有一種內在的氣質:幽雅的談吐超凡脫俗,清麗的儀態無需修飾,那是靜的凝重,動的優雅;那是坐的端莊,行的灑脫,那是天然的質樸與含蓄混合在一起,像水一樣的柔軟,像風一樣的迷人,像花一樣的絢麗……

我有一位同學,出身於書香世家,她從小就在做老師的父母薰陶下,讀遍中外名著。她長得並不漂亮,但她走在花團錦簇、濃妝豔抹的女人中間,格外引人注目。是氣質,是修養,是渾身流溢的書卷味使她顯得與眾不同。“腹有詩書氣自 跟她說話總能使人神清氣爽,俗氣全無;跟她交往常使人了無城府,陽光燦爛。的確,一個女人,在讀過足夠的好書之後,她會變得很優秀,因為書給了她底氣,薰陶了她至真、至美、至純的情感,使她變得溫文嫻雅,善解人意,充滿書卷氣息。

我感到 :愛讀書的女人是善於思考的人,有思想的人。因為讀書能使人變得睿智與坦蕩,無欲則剛,心底無私天地寬。讀書能使人修德養性、智慧無窮、目光遠大、美化心靈。人生在世,吃山珍海味是一種享受,讀一些震聾發饋的書更是一種享受,前者只能飽一時的口福,後者會讓你終生受益。

誠然,在物慾橫流充滿著金錢和慾望的今天,已經沒有幾個女人能靜下心來讀書了,閒暇時間不是看電視就是逛商場、上美容院、打撲克、搓麻將、閒聊……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雖說漂亮是一張“門票”,但我卻覺得那些漂亮女人過於依賴於上帝的恩賜,上帝愛她們,卻把她們給寵壞了,而有錢有勢的男人,總以為自己是無所不能的上帝。漂亮女人總能輕而易舉地在男人那裡得到她們想要的一切:金錢、愛情、房子和無憂無慮、自由自在的生活。男人並不在乎她們是不是愛讀書,是不是有知識、有品味、有情趣,男人們關心的是她們是否賞心悅目,是否擁有足以讓他們在眾人面前笑傲江湖、暢談人生的漂亮資本。所以,從根本上說是男人縱容了女人,為漂亮女人遠離書本製造了足夠的理由。

有一天,在醫院病房,我看見一位中年女人在陪護腿部受傷的丈夫。她靜靜地坐著病床旁,手捧著一本厚厚的書看得津津有味。我有些好奇,於是問她看的是什麼書——這大致可以看出一個人的品味。她給我看了封面,原來是《中國作家散文選》。我心裡有些佩服這位顯得瘦弱的女人,現在喜歡看這類書的女人可不多見。於是我們興致勃勃地談起了梁實秋、魯迅、朱自清、豐子愷、巴金,張愛玲、林語堂等作品,還有沈從文、餘秋雨等。在我的印象中,女人多半是在牌桌上的好手,而愛讀書的女人很少有打牌的嗜好,因為打牌於她而言太浪費時間,熱衷於牌桌的女人也多半不喜歡讀書。所以我猜她肯定是不打牌的,果然如此,讓我十分敬佩。

書使女人變得聰慧,變得成熟,使女人懂得包裝外表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心靈的滋潤。“和書籍生活在一起,永遠不會嘆息。”羅曼·羅蘭如是勸導女人。

勿庸諱言,一個女人如果不讀書,沒有知識就會變得無知、粗俗,就會被時代拋棄。即使長相貌若天仙,穿得華貴時髦,而那些用物質塗抹起來的面具,終歸是淺薄的,再好看也不會長久。相反,只要她喜歡讀書,充滿書卷氣質,即使穿戴樸素,她依然會顯得那麼高雅雍容,衣服對她來說,只是一種飾品和點綴,只會讓她更加美麗,更具風韻。

愛讀書的女人,心裡有一盞明燈,守得住心靈這個寧靜的港灣,始終視書籍為精神的伴侶。不掛金戴銀,底氣十足,她敢於素面朝天,心清氣爽,身居鬧市,卻能遠離紅塵的繁瑣與喧囂。她愛聽屬於自然的一切聲音:風聲、雨聲、浪濤聲,犬吠、雞鳴、蟋蟀叫。聽到它們的時候,是心情最寧靜的時候,耐得住寂寞,沒有爭逐的安閒,沒有貪慾的怡然。

愛讀書的女人,視讀書為人生的最大快樂。她沉浸在文字編織的故事之中,用眼睛作划槳開波浪,去尋找遙遠的精神彼岸。她沒有時間嘮叨饒舌,沒有時間撥弄是非,當別的女人正津津樂道時尚流行、張家長李家短時,她正陶醉在書的世界裡,洗滌自己,充實自己,憂傷自己,快樂自己。偌大的閱覽室內,愛讀書的女人一個人坐讀,整個世界都是自己的,沒有嘈雜,沒有紛爭,沒有虛偽,沒有疲憊,只有愉悅愜意。

愛讀書的女人,能交上一群高尚的朋友。林黛玉說:“我一生與詩書做了閨中伴”。畢淑敏說:“好書對於女人,是她們召之即來的永遠不倦的朋友”。例如,列夫·托爾斯泰、羅曼·羅蘭,或者巴金、冰心、錢鍾書、張海迪等。在書籍的海洋中游弋,她們與這些偉人共同投入和痴迷,決不亞於對高階時裝、化妝美容的仰慕。她們往往在不經意的瞬間,獲得了人生的充實和安寧,尋找到了生命的價值和真諦。

愛讀書的女人,心有夢想,即使平凡如葉,仍能創造葉的美麗和生活的樂園。把自己引向有花鳥樹木、有藍天白雲、有繁星明月的地方,那永不失去的夢想更是她們生活中的一首詩、一幅畫、一段遐想、一片心境、一點安慰、一些希望。

愛讀書的女人,喜歡寫點東西。日記是她真實心靈的坦白,是每日裡最願完成的功課。日記裡盛滿她的心情,是心靈憩息的小閣樓。所有的甜酸苦辣、喜怒哀樂都能在這裡得到合理又合情的宣洩,最終使她歸於平靜、坦然。當有所意會和感悟,她就隨意寫來,投寄出去,偶爾發表,得到一份額外的欣喜,獨自發出滿足的微笑。

愛讀書的女人看世界,覺天藍地闊人美。她們以聰慧的心靈,寬廣樸質的摯愛,善解人意的修養,將美麗寫在心靈。她把生活讀成詩,讀成散文,讀成小說;把生活讀成誠實、友善、自尊、正直、讓愛和美充實了自身的心靈世界,讓崇高和尊嚴引領著女性的目光;對世人,她不裝腔作勢,不阿諛奉承,總透著一身書卷氣、一股清高味。

愛讀書的女人都懂得:人生有風有雨,書是能遮風擋雨的傘;人生有險灘有暗礁,書便是明亮的燈塔;人生有山窮水盡時,書中有柳暗花明處;人生會失去很好的朋友和戀人,書卻永遠忠誠如一。

愛讀書的女人很美,愛讀書的女人美得別緻。她不是鮮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發著幽幽香氣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顯得神采奕奕、風度翩翩、瀟灑自如、風姿綽約,秀色可餐。

所以我喜歡讀書的女人。並希望自己也做一個喜歡讀書的女人.堅持經常讀書,使自己變的越來越聰明、擁有一顆年青的心,學會做事,學會工作,在現實工作中,彰顯自己的才能.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18

看完金鎖記後,心裡真的好壓抑好難過,除了以前看穆斯林的葬禮和三毛的黑奴讓我心情很沉重以外,這是第3篇文章。

感染讀者的作品很多,為什麼我唯獨對這篇文章感觸頗深呢?原因自己或許是清楚的吧。對於曹七巧這個性格複雜的人物,現實生活中是真真切切的存在吧。對於她自己的悲慘命運和她兒女悲慘命運的延續,是該抱著憎恨還是同情的心態呢。曹七巧的悲劇也是時代和社會造成的,她本身也是個十足的受害者。原本的她也單純可愛,沒心沒肺,大大咧咧的,可人生的晚年確實那麼的不可理喻,讓人無法忍受,直至敬而遠之。

本以為悲劇可以完結,但誰都知道,因果是迴圈的。因為曹七巧悲劇的原因最終也就導致了長安長白的不幸。長白我就不去做什麼評論嘍。至於長安,我真的好同情她。同情她的癥結所在呢?除了她這個人物本身值得同情以外,還摻雜著別的情愫吧……

如果換做是我,我或許同她的選擇一樣吧,或許她還比我堅強,即使在那樣黑暗的時代背景之下。她的無奈,她的淚水,她的妥協,她的任命……總覺得自己能夠感同身受,只因為自己痛徹心扉的經歷過?呵呵,或許是自己太過於小提大作,或許是因為自己的性格太過於懦弱。但情形和感情或許可以稱得上是雷同的吧。

為什麼每個時代每個國度每個地點都會上演這麼多讓人心寒而又無奈的故事!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19

女媧是天上的一位神仙。

有一天,女媧正在睡夢中的時候,被一聲巨響震醒了,原來是支撐天的不周山倒了,天破了一個大洞,森林燃燒著熊熊大火,地也裂了一個很大的口子,人一跌下去便消失,濤天大水席捲了樹、動物和人。女媧匆匆忙忙的奔走在大江大河裡,她從水中撈起五彩石帶回天上。把五色石熬成粘粥,女媧托起五色粥一點一點的彌合著天洞,五色粥快用完了,天才補好,和原來的一模一樣。女媧終於可以坐下來歇歇了,她抬頭看了看藍藍的天,又放眼看了看大地,欣慰地笑了。

女媧為了人類不停地繁衍生息,以她寬闊的胸膛,承載著世上萬物,這種大愛的精神,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在以後的學習中,我們都要把這種中華美德傳承下去,把我們的祖國建設得更加美好。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20

國學經典是中華民族五千年燦爛文化的精髓,是華夏沃土燦若晨星的瑰寶。亙古歷今,經典名句滋潤了一代又一代華人的心靈,炎黃子孫在“經典”的搖籃裡孕育,華夏兒女在“名句”的吟誦中成長。在漫漫的歷史長河中,國學作為中華文明的主要載體,像一根堅韌的紐帶,將形形色色的中華文明之珠串連在一起,展現著中華民族的精神。其優秀的思想文化已超越時空界限,融入到世界文化和現代文明之中,成為了傳之千古、放之四海的人類共有的文明與智慧的結晶。

“不力行,但學文,長浮華,成何人;但力行,不學文,任己見,昧理真。”

這一句就是教導我們學習文化知識要用心,要努力,要刻苦,要實踐,要理論聯絡實際,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學習到真正的學問,我們才能夠真正起到“學為人師,行為世範”的作用。才能成為一個真正有用的人,如果只重力行,對學問不肯研究,就容易執著自己的看法,而無法契合真理。

“讀書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方讀此,勿慕彼,此未終,彼勿起,”

這一句告訴我們讀書的方法要注重三到,就是心到、眼到、口到。即:用心記,眼要看,口中讀,三者同步,缺一不可,只有這樣,才能學習到真正的學問。讀書時要有規範,讀這一段,就不要想到另段,這段還未讀完,就跳到另一段。學習某一科目知識,就不能羨慕別的科目知識,這一科目的知識還沒有學習完,還沒有完全掌握,就不能學習其它科目。

“寬為限,緊用功,工夫到,滯塞通,心有疑,隨札記,就人問,求確義”

這一句告訴我們學習文化知識和技能,一定要有,一定要刻苦用功,絕對不能投機取巧。遇到難通的地方,要專心研究,只要功夫到了,自然就能通達了,這正是 所謂書讀千遍,其義自見的道理。如果反覆思考,還不能瞭解的話,就用筆把問題記下來,向有關的師長請教,一定要得到正確的答案才可放過。

“房室清,牆壁淨,几案潔,筆硯正,墨磨偏,心不端,字不敬,心先病”

書房要整理得簡單清潔,四面牆壁要保持乾淨,書桌清潔,所用的筆、硯、臺要擺放端正。磨墨磨偏了,就表明這個人讀書的目的心術不正,亂寫字的學生,就表示這個學生的學習心態有問題。我們一定要愛護好自己的學習環境,把學習的環境維護得井井有序,才有益於我們的學習。懂得從人的微小動作去觀察每個人是否有用,有才,這確實是很有道理的。

“列典籍,有定處,讀看畢,還原處,雖有急,卷束齊,有缺壞,就補之。”

存放經典著作,要有固定的書架或書櫃,每一次讀書之後,要將書放回原處存放。書本有殘缺或損壞時,應補好,你愛書,書就愛你,有一份恭敬就有一份收穫,十分恭敬就有十分收穫。這一句是告訴我們愛惜經典著作是一件頭頂大事,沒有一件事情能夠比愛惜經典著作更重要。我們要像敬愛尊長一樣敬愛經典著作,要養成有條不紊、一絲不苟的認真態度,這是對中國文化的敬愛和尊重,

“非聖書屏勿視敝聰明壞心志勿自暴勿自棄聖與賢可馴致

“學為人師,行為世範”,做為一個學子,從小就要立志讀聖賢之書、學聖賢之教、行聖賢之道,不是聖賢之書,則千萬不能看,若在學習聖賢之教的過程中遇到了很大的困難時,絕不能自暴自棄,而是應以聖賢為老師,為楷模,長期熏習聖賢之崇高品德,做“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的榜樣。這一句教導我們一定要接受聖賢之教,學以致用,做人決不能自暴自棄,自己的命運要掌握在自己的手裡,改變命運靠自己的力量。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21

拉丁美洲作家馬爾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現實主義聯絡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獨》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現實主義手法的代表作。讀過他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極善用絢麗而無羈的想象構造出一個彷彿神話中的世界。

馬爾克斯幼年生活於哥倫比亞沿海小鎮。外祖母在夜間經常為他講敘民間傳說和印第安人的神話。反映於創作之中,就是他那種“幻想而又不失真”的魔幻風格。

《百年孤獨》還是馬爾克斯採用外祖母那種“不動聲色的講著許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進行創作的第一例。為了這個漫長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後因為目睹一個老頭帶著一個小男孩去見識冰塊(那時候,馬戲團把冰塊當做稀罕寶貝來展覽)的場景而開始動筆,《百年孤獨》使他真正享受到寫作的快樂。而他往往十分重視小說的第一句話,因為他認為這決定著全書的風格、結構,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獨》開頭的這第一句話也同樣含有這種神祕的資訊:“多年之後,面對槍決行刑隊,奧雷良諾.布恩迪亞上校將會想起,他父親帶他去見識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人們為此發明了一個新時態名詞“將來過去式”來為之命名。馬爾克斯真正動筆寫作《百年孤獨》僅花了還不到兩年的時間,然而這之後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壇的一次“性”的事件,魔幻現實主義的“蘑菇雲”讓全世界的讀者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驚。

《百年孤獨》中講敘的一切都具有令人不敢置信的奇妙效果,其中糅合著印第安人的傳統信念和意識,比如認為人的死亡是因為河水或石頭在召喚人的靈魂等等,以及阿拉伯的神話。在小說中,萬物有靈,人鬼共世,時空上則迂迴,迷離以表現人生的輪迴,他還相信預感和預示的作用,以此為以後的故事發展埋下種種神祕的伏筆。

《百年孤獨》被評論界贊為“二十世紀用西班牙文寫作的最傑出的長篇小說之一”。其作者馬爾克斯獲得1982年諾貝爾文學獎,成為拉美小說界的“掌門人”。

《百年孤獨》是拉美魔幻現實主義文學最著名的代表作。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22

本書作者喬治·塞爾登1929年生於美國康涅狄格州,原名喬治·塞爾登·湯普森。自耶魯大學畢業後,他本有意朝劇本寫作的方向發展。但是卻在朋友的鼓勵下,由上了兒童小說的創作道路。他第一本書出版於1956年,不過並沒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真正使他一舉成名的,是他1961年獲得紐伯瑞兒童文學獎銀獎的《時代廣場的蟋蟀》。這本書描寫一隻蟋蟀,一隻老鼠,一隻貓咪不尋常的友誼的故事書,出版後即獲評價如潮,一直到今天仍風行在美國市場,奠定了賽爾登在兒童文學界的地位。

這本書主要講了1961年間的蟋蟀柴斯特,偶然搭錯了車,從康涅狄格州鄉下來到了紐約時代廣場。當許多人類歌星,舞星,畫家,藝術家都在為生存所迫,在廣場街頭賣藝賣唱的時候,不知怎麼,這隻蟋蟀鴻運當頭,福星高照,一不小心,竟然一夜間成了地鐵車站演奏的明星!在每天早晨八點和下午四點半在地鐵高峰時間裡,他都會在白利尼的報攤上精心演奏。直到有一天,蟋蟀想回到鄉下,但是又捨不得朋友。可是他很想回老家去看一看,他不得不走。他回到老家,給家鄉的好朋友演奏。那裡的動物們同樣非常快樂,安靜地聆聽著蟋蟀柴斯特的演奏。

蟋蟀的翅膀不僅能發出美妙的音樂,同樣帶來了快樂和美好。如今蟋蟀柴斯特該回老家了,他不得不向朋友們告別。他對朋友們說:“明年夏天,明年夏天我會從老家回來,找你們好好玩。”

媽媽後記:一本很好看的書,蟋蟀,老鼠,貓咪之間的真摯友誼溫暖了當時冰冷的社會。讓人們永遠地記住了那隻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記住它嘹亮而韻味無窮的鳴叫!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23

在看完《牛虻》一書後,我深刻體會到成長,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堅持,是需要驚人的毅力的。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亞瑟,在這麼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己生命的價值,為堅守自己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堅持,雖然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價。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亞瑟)出生在義大利的一個英國富商勃爾頓家中,曾經天真地認為這個世界是多麼地美好。名義上他是勃爾頓與後妻所生,但實則是後妻與蒙太尼裡的私生子。牛虻從小在家裡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精神上很不愉快,卻始終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裡神甫的淵博學識,把他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蒙太尼裡對自己的關懷。但是,當他接觸了青年義大利黨人,看到了自己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後,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鬥爭的道路。

她,瓊瑪——牛虻在亞瑟時代就對她心生愛慕,只可惜由於無意中洩露了組織祕密,被視為叛徒。瓊瑪的一記耳光打碎了亞瑟的心,他的愛情也從此暗淡下來。13年後,當亞瑟化作牛虻歸來,身心俱已大變。他記恨瓊瑪對他的傷害,即使在她面前內心再次強烈地翻滾著愛情,也不承認自己就是曾經的亞瑟,這種殘酷的折磨讓瓊瑪一直生活在悔恨和內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給瓊瑪留下一封告別信“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掉,我都是一隻。快樂的飛虻!”承認了自己的身份,那種撕心裂肺的愛情讓瓊瑪悲痛欲絕。“在你還是一個難看的小姑娘時,瓊瑪,我就愛你。那時你穿著方格花布連衣裙,繫著一塊皺巴巴的圍圍脖,扎著一根辮子拖在身後。我仍舊愛你”。

牛虻的死也是非常的悽慘。被自己親生父親處決!在一次偷運軍火的行動中被敵人突然包圍,牛虻掩護其他人突圍,自己卻因為蒙太尼裡的突然出現而垂下了手中的槍,不幸被捕。牛虻的戰友們設法營救他,但牛虻身負重傷,暈倒在越獄途中。敵人決定迅速將他處死。前來探望的蒙太尼裡企圖以父子之情和放棄主教的條件勸他歸降;而牛虻卻企圖打動蒙太尼裡,要他在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做出抉擇,但他們誰都不能放棄自己的信仰。蒙太尼裡在牛虻的死刑判決書上籤了字,自己也痛苦地發瘋致死。

可憐的牛虻!被自己最信任的人出賣,被自己最愛的人誤解,被自己親生父親判死!對於一個天真的,認為世界時美好的人來說是多麼殘酷!他做過苦力,做過小丑,還四處流浪。這一切的坎坷,都鍛鍊了他的冷酷,堅強,無情。在經歷過這麼多風風雨雨後他終於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對愛情抱有希望,只專心於革命事業。因為只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給予他精神上的支援。

讀完這本書,我深感自己的幸福。有和睦的家庭,舒適的環境,知心的朋友。但自己卻常因為些小事埋怨。相對於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滿足與平靜的對世界充滿希望的現狀。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24

婚姻一開始,愛情便死亡

——讀《金粉世家》有感

記得看《金粉世家》原著的時候,我的必修課中國古代文學史正在學詩經。老師在總結《國風》中的愛情詩是提出了三點:相愛的而不能愛;不愛的卻不得不愛;婚姻一開始,愛情便死亡。看完了《金粉世家後》,我腦海裡第一句浮現出來的就是這一句“婚姻一開始,愛情便死亡”

小說一開始先是“我”無意間在街頭遇見為他人寫春聯餬口的清秋,後來又從朋友口中聽說的清秋的身世,才引出那麼一段豪門往事。通過寫燕西清秋相遇、相識、相交、相戀、結婚和分手作為線索,其中夾雜著紛紛擾擾的人和事。主要人物是金燕西,冷清秋,白秀珠。

書上寫燕西是在一次出遊的時候偶遇清秋,為清秋不施粉黛的清純氣質所吸引,到後來得知清秋住處後,買下隔壁房屋,打通牆壁,以圖接近。然而當時燕西的生活圈子中,燕西和秀珠早已被認定為金童玉女,必定結伉儷的。恐怕燕西自己之前也是這麼想的,所以他和秀珠的關係確實是超乎普通朋友的關係,書上曾寫過燕西 在認識清秋之前“和秀珠耳鬢廝磨無所不至”。除此之外燕西還和電影明星邱惜珍還有女戲子來往甚密。燕西的姐姐曾說過燕西“有許多女朋友”,但是他卻仍舊去接近清秋,本來便是不正經的人。

在接近清秋的過程中,燕西百般討好,觀察入微,幾乎是清秋缺什麼他就想辦法送過去,例如有寫到清秋需要新鞋,他便送去一張謝票;清秋喜歡什麼,他就幹什麼,比如清秋愛詩,他就美其名曰在隔壁組辦詩社,但是他的詩卻是清秋的舅舅代寫的。然後經過幾次一起出遊一起看戲,兩人便私定終生,有了親密的關係,最後也相當於奉子成婚。當然其中多虧了清秋母親的隻眼睜隻眼閉,清秋舅舅的有意撮合以及燕西幾位姐姐的大力幫忙。其實我更傾向於燕西父親的說法:“他分明是用金錢去誘引人家。”因為燕西送的禮物清秋幾乎都收下了,也因此開始對他有好感的。清秋並非是那麼高潔的人,有一次她去完王家看戲後,回家便用羨慕的語氣說道:“那兩家的房子真的好氣派。”所以其實清秋應該也有覬覦燕西的身家。

婚後的生活,兩人和睦的場景很少很少。燕西與友人相交的行為在婚後完全沒有收斂,反而因為不想被別人說婚後受到夫人的約束而變本加厲。清秋不愛管燕西的生活,卻會責怪他的紈絝子弟風氣。旁人有時幫清秋說說燕西,燕西便會誤解為是清秋特意向他人訴苦從而束縛他。還有秀珠的表姐,燕西的三嫂時不時的挑撥,因而兩人感情破裂。尤其在燕西的父親死後金家分家後,變無人可以管燕西了。他拿著分家的錢去捧兩名女戲子白蓮花和白玉花,想去靠秀珠上位。令我最心痛的是,清秋分娩,燕西得知後很高興,不是因為孩子出生而高興,而是因為清秋坐月子,他搬到書房去,整天整夜地出去玩鬧也不用擔心了。清秋生完孩子後有一夜也在悔恨當時的輕狂。

後來兩人感情崩潰,想要離婚,但迫於家裡人的阻止,清秋帶著搬上小閣樓上住。由於短路,金家火災,清秋住的閣樓被燒平了。清秋生死未卜時,燕西卻鮮少表現出傷痛,還是周旋在秀珠和女戲子之間。僅僅是後來在劫後餘生的小鐵皮箱裡找到一截與清秋的合照,才流露出點點傷感。後來得知清秋假死投湖,離家出走之後,燕西並未反省自己,反而抱怨老天爺待薄他,燒平了他的房子,害他妻離子散。

結局是燕西最後還是受不了秀珠的小姐脾氣,跟著姐姐出洋去了。多年以後回來當了電影演員(那時候電影演員也被認為是戲子,由於“戲子無情”,所以那時候的人看來電影演員不是太體面的工作,而且收入不高),叫“景華”,娶了邱惜珍,拍了幾部和他生活經歷相似的電影。而清秋則是回到孃家,自己帶著兒子生活。有人目睹她帶著兒子去看燕西的電影但看到一半卻離場了。燕西和清秋已經不再是同一個世界的了。

我想當時清秋和燕西的婚禮應該相當於今天的威廉王子和凱特的婚禮吧,在那時也是一個灰姑娘的故事,但這個故事卻沒有以幸福的結局收場。不過卻沒有讓人看完之後特別的遺憾,也許是因為“婚姻一開始,愛情便死亡”,愛情的缺失使我感到悲劇收場是必然的,他們的婚姻早點結束,讀者也就早點解脫。但他們的破裂書中許多人物都發出這樣的感慨:為什麼呢?他們的婚姻不是自由戀愛的產物麼?

關於自由戀愛,書中還寫道了金府的丫鬟小憐和柳家的少爺春江,他們倆人由於因緣際會相識相愛,最後私奔。在結局中寫道,這對伉儷回到金府,但那時清秋已經出走,只餘燕西一人。這兩對男女的戀愛及其結局的對比及其尖銳,同樣的自由戀愛,不一樣的結局,不得不讓人深思。雖然書中沒有詳細寫小憐和春江的性格,但是一位少爺能為一位女子而放棄本來錦衣玉食的生活實屬難得,確實是一往而情深;而小憐屬於老實人的一類,所以一旦認定了便不會改變。所以他們倆最後是那麼地幸福美滿。反觀燕西和清秋。

書中的燕西確實是個不知不扣的紈絝子弟,不學無術,大肆揮霍,私交混亂,喜新厭舊。而他性格的養成完全是家裡養成的,出生在大富大貴之家,又是家裡的么子,有4個姐姐疼,還有縱容他的母親以及沒時間教養他的父親,從小生活一帆風順,而相交的朋友也都是這種型別的,寧願拿錢捧戲子也不願做善事。清秋呢,一個不諳世事的女孩子,略帶拜金吧,對很多事都漫不經心,脾氣倔犟。也許就是因為她不諳世事所以才會為燕西的一時執著而矇騙吧。書中也寫到燕西平時看濃妝豔抹的女孩子多了,所以便被清秋的清純氣質吸引,而且平時鮮少被拒絕的經歷,因而清秋開始的若即若離更加刺激他的感官,他的佔有慾驅使他必須征服清秋。一時的新鮮感,能持續多久呢。他們的婚姻多多少少有奉子成婚的影子,如果不是這件事也許燕西從沒想到自己會和清秋結婚。於是結婚對於燕西而言,這次征服行為,他已經大獲全勝,清秋已經是他的戰利品,於是這段婚姻便開始走下坡路。這段自由戀愛的結晶,便消磨了。

再說說燕西和秀珠吧,大家眼中的金童玉女,平時還有以燕西三嫂即秀珠表姐為首的旁人的大力撮合,兩人結婚其實是水到渠成的事。只不過燕西的紈絝子弟作風,使這段於白金兩家政治上都有利的婚事作罷了。常常會聽到有人說也許燕西和秀珠在一起會比較合適。其實我個人認為燕西這種人吧,和誰在一起也不會合適的。秀珠是真的喜歡燕西的而且比較強勢有小姐脾氣,所以如果他們兩個人結婚的話,秀珠肯定會干涉燕西的私生活。但是燕西本來也是少爺脾氣,豈容秀珠對他的生活橫加干涉。照此來的話,倆人應該會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但是迫於雙方家庭的臉面,又不會輕易離婚。其實在這段婚姻中對燕西會是很有益的,這樣的話即使燕西的爸爸倒了,燕西還有白家為他撐腰。但是到了那個時候這段婚姻的主動權就掌握在了秀珠手上,那時的燕西就可能會迫於秀珠的壓力,學他大哥在外立小公館吧。所以我認為燕西和秀珠的婚姻不會離婚收場,但是也不會幸福。

在金粉吧裡爭吵最激烈的莫過於秀珠粉和清秋粉了。秀珠是大家小姐的代表人物,有小姐脾氣,從小習慣於各人的遷就,要什麼有什麼,只不過在爭奪男人的時候輸給了清秋。清秋就是小家碧玉吧,為人比較溫和,但也是被家人寵大的。其實在書裡面倆人很少直接衝突。婚前的清秋根本就不知道秀珠,而且秀珠僅僅是從他人嘴裡聽說過也沒見過清秋。倆人僅有的會面是清秋和燕西婚後的春節,燕西帶清秋參加去一家酒店參加化妝舞會時發生的。再碰面的時候清秋還不知其所以然,但是燕西和秀珠卻避著雙方匆忙離去。我看來其實她們雙方並沒有誰對不起誰,因為清秋之前沒有了解到秀珠的存在。而後來秀珠又和燕西交往密切,那也是燕西的問題。所以秀珠分和清秋粉無須爭吵,千錯萬錯都是燕西的錯。

所以在看書的時候真的很反感燕西,每次看久了他的劣跡,我就會很厭惡,然後心情便很差,還會對周圍的人發脾氣,對於這本書的其他人物我就不分析了。

還是那句話:以物質為基礎的愛情,本就不可靠。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25

《彷徨》透過舊社會的人,物,事編織出11個短篇小說,蘊涵著中國的傳統文化及其陋習,是一本由字組成的20世紀年代的相集,細閱下能從字裡行間找出作者愁緒的蹤跡,愁如書名,正是彷徨。人都有彷徨的時候,孤獨無依,進退失據,謂之彷徨。無論故事情節有多精彩,文筆有多流暢,也掩飾不了其中心總是圍繞著彷徨一詞,在不同的情景中體現出這種與猶豫不決或後悔聯絡在一起的心情。

魯迅先生的這11篇小說中每篇均能尋到彷徨的軌跡。

在《祝福》中的祥林嫂是一個曾有希望最後又幻滅的婦人,失去丈夫兒子,亦沒有夢想和目標,就這樣碌碌無為地面對著冰冷的生活無止境地彷徨下去,直至死神的憐憫。

《在酒樓上》寫的是"我"的舊同事呂緯甫,嘆說人匆匆一生,生死只是一個圈的起點跟終點,掙扎無效,擺脫不了,對人存於世的意義感到彷徨。

在《肥皂》中,肥皂本是一種洗掉汙跡的東西,但社會上的病態又如何洗掉了,社會的陋習想求變卻無力,為國家的前景感到彷徨。

《長明燈》中的瘋子想把長明燈打滅,最後卻被他的叔伯長輩鎖在廟裡的廂房之中,想說的只是想打破人們傳統又不切實際的迷信,但在根深蒂固的基礎下該如何連根拔起植入新苗呢,這也是對社會的前景感到彷徨。

在《示眾》中,主角不是被示眾的人,而是圍觀的人,不問被看者為什麼示眾,也不問自己為什麼要看。只是要看,便看了,這種不正也是中國人長命百歲的惡習嗎,彷徨的也是如果改變這個患病的社會。

在《高老夫子》中,以為借高爾基的頭銜便高大起來,往日的朋友不能與自己相提並論,實際上還是那胸無點墨高夫子,無論把一隻貓打扮得怎像獅子,它還是一隻貓,本質上並不會改變,

在《孤獨者》中,魏連殳跟呂緯甫有所相似,只不過魏連殳最終以死去訴說人生道路上的彷徨而已,有起有跌的生活讓人有所覺悟,可明明這一刻已覺悟,可一轉彎又陷入彷徨中,反反覆覆何時才完,生始死終,借死逃避彷徨或者也不失一個好方法。

在《弟兄》中,對於弟弟的病,為兄所受的煎熬不單是為弟弟的病而愁,更有從最後看出是否可以把弟弟丟擲街外以免傳染自己傳染性的內心矛盾,兩種思想的激烈搏鬥便是想透示對人性的彷徨,猶豫不決不是兄沒有情,而是為情死的覺悟並不是人皆有之,敢獻出的固然是偉大,不敢的亦屬人之常情,何來對與錯。

在《離婚》中,一個鄉下婦女以潑辣震懾眾人,但在有勢的官一聲下變得驚慌失措,強烈的對比全因中國的制度上,兩千年來中國均是封建統治制度,這種專制性壓得人們不能暢所欲言,為國憂心。

彷徨二字足以總結全書,每一個人都一樣,是生為起點,繞了一個小圈子,然後回到名為死的終點。不同的只是所繞的圈子的大小,這路上便是沿著彷徨去前進。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26

他短小臃腫。一張土紅色的寬大的臉,到晚年才面板變得病態而黃黃的,尤其是冬天,當他關在室內遠離田野的時候。額角隆起,寬廣無比。烏黑的頭髮,濃密,好似梳子從未在上面光臨過,到處逆立。眼中燃燒著一股奇異的威力,使所有見到他的人為之震懾;但大多數人不能分辨它們微妙的差別。因為在褐色而悲壯的臉上,這雙眼睛射出一道曠野的光,所以大家總以為是黑的,其實卻是灰藍的。平時又細小又深陷,興奮或憤怒的時候才大張起來。寬大的鼻子又短又方,竟是獅子的相貌。一張細膩的嘴巴,牙床結實得厲害。左邊的下巴有一個深陷的小窩,使他的臉古怪地不對稱。

貝多芬一生苦難不斷,痛苦不堪。

一開始,人生於他就顯得是一場悲慘而殘暴的鬥爭。父親想開拓他的音樂天分,把他當作神童一般炫耀。四歲時,他就被整天地釘在洋琴面前,或是一架提琴一起關在家裡,幾乎被繁重的工作壓死。他的童年儘管如是悲慘,他對這個時代和消磨這個時代的地方,永遠保持著一種溫柔而淒涼的回憶。

在他二十多歲的時候,更大的痛苦就已在叩門,耳聾已開始它的酷刑。耳朵日夜作響;他內臟也受劇烈的痛苦磨折。聽覺越來越衰退。這一切對貝多芬來說無疑是巨大的折磨。要知道,一個音樂大師,如何能夠進入無聲的世界!

莫扎特,除了擁有童年美好的回憶,一生也是貧困潦倒,鬱鬱而終。米開朗基羅,一生被人嫉妒,常常中了暗箭,並且病魔纏身,令他苦不堪言,還有懶惰惡劣的一家人,像是一個無底洞,把米開朗基羅辛苦賺來的錢花得一分不剩。

我們的生命要的不是一味的風平浪靜,我們要的是與風暴搏鬥,與礁石較勁的驚心動魄。只有在經歷了驚濤駭浪後,我們的生命才能真正綻放,被銘記。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27

文學是比鳥飛得還遠的夢想、比花開得還美的情感、比星閃得還亮的智慧、是我們到一百歲還忘不掉的信念。讀名著,發感想。自古至今名著一直是一種文化的延續,不同時期的大家都對名著有所解讀。然而我們寫的讀後感可能達不到那麼高的境界,但是可以從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東西就好了,這也是名著傳遞給我們的思想。

夏挪威的森林貫穿全書的就是作者多次提到了的,“死不是生的對立面,而作為生的一部分永存”,全書的結構也如作者所說,並不以死為終結,這裡有作者的無奈即每個人都會死,也有作者面對生活的勇氣即有死才有生。作品中最主要是兩次死,很相似的兩次死。一次是木月的死,木月死後直子和渡邊的關係便開始了,另一次便是直子的死了,按玲子的話說就是“你選擇了綠子,而直子選擇了死”兩次都是由死而引出了新生。“傳說,挪威的森林是一片大得會讓人迷路的森林。那種,人進得去卻出不來的巨大原始森林。”生活就像這片挪威的森林,不管我們願不願意,我們都要走進去,因此我們才不可避免的對生活感到迷茫和痛苦。就像初美說的:“不迷茫和痛苦的人哪裡找得到!”

《挪威的森林》裡的很多人在挪威的森林裡迷失了方向。木月首先死了――17歲――死在一個成長的年齡。他以死來作為迴避成熟的方式。而對於直子來說,本來她可以握著他的手,小心但是堅定地走過成長的道路,可是,木月的死帶給她的是,要自己去對待未知。就像直子自己說的那樣:“在他(木月)死了以後,我就不知道應該怎樣同別人交往了,甚至不知道究竟怎樣才算愛上一個人。”對成長的恐懼最後也把直子推入了死亡的深淵。即使有療養基地可以讓直子身心放鬆,即使渡邊作為直子“同外部世界相連的鏈條”,也無法把直子從迷茫和痛苦中解救出來。不只是直子和木月,初美,直子的姐姐,直子父親的弟弟,不都是在這個成熟的年齡段,在對成熟的恐懼,迷茫和痛苦中了結了自己的生命嗎?玲子,也是作為其中的一員,僅僅是沒有失去生命罷了。

而我們中的大多數,都會像主人公渡邊一樣在迷茫和痛苦中完成這些轉變,即使我們自己並不瞭解為何迷茫,即使這種轉變是被環境所逼迫的,而像永澤,看上去是能勇敢且完全的適應這些轉變,但是,永澤的內心也痛苦,他自己也不想完成這種轉變,只不過,他用自己的“奮鬥”成功逼自己完成轉變,而不是等社會來逼他轉變。這也是大人物與普通人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