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精選13篇)

欄目: 讀書心得體會 / 釋出於: / 人氣:2.78W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1

翻開這本書,一起追隨伏尼契的腳步……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精選13篇)

亞瑟成長在佛羅倫薩一個富有的家庭裡,母親是兩個孩子的繼母,而他的親生父親是神學院院長蒙泰尼裡,也就是說亞瑟是個私生子。然而他的母親在他17歲得冬天裡去世,他也開始在大學裡參加了祕密革命組織——青年義大利黨。瓊瑪是他兒時的玩伴,他對她的愛純潔得像一朵盛開的百合,同時瓊也是組織裡的一員。在一次對話中,亞瑟對神甫蒙泰尼裡透露了他參加革命組織的事,神甫為此開始感到了不安。後來,蒙泰尼裡赴羅馬任主教之職,而卡爾狄神甫接任神學院院長一職,當亞瑟向卡爾狄神甫懺悔時受騙說出祕密革命組織的名稱和自己偷運政治書籍的事實。卡爾狄神甫隨即告密,亞瑟和一黨同志被捕。

亞瑟出獄後,告知瓊是他將組織的祕密說出去時,受到了瓊的鄙棄,深受打擊,恰在此時,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謎,在雙重打擊之下,亞瑟精神崩潰,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條偽稱自盡,然後潛出海關,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這一年他才19歲。

在南美,他墜入了“真正的地獄之中”,他到處漂泊流浪,做過雜工和賭窟僕人,在他21歲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殘廢,傷愈後到雜耍班子充當小丑,受盡恥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極大地改變了亞瑟的性格和麵貌,以致十三年後,當年的戀人瓊和他的親生父親面對他竟然也沒認出他來。

他是一個非常堅強的人,他的傳奇一生給了我強烈的震撼。

學會堅強,無論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難,向困難挑戰——這是《牛虻》給我的啟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義大利的一個英國富商勃爾頓家中,曾經天真地以為這個世界是多麼地美好。名義上是富豪之子,但實則是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傷,卻始終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淵博學識蒙太尼裡神甫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他對自己的關懷。但是,當他接觸了青年義大利黨人,看到了自己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後,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鬥爭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於這驚心動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裡瓦雷士。在那裡,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火時由於疏忽被捕,最後被殺。大筆勾勒和細緻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後,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鬥爭,錘鍊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義大利而忘我戰鬥的革命者。

人的靈魂,系在那個扭曲的身軀裡,被迫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眾人的面前瑟瑟發抖,羞辱和苦難使它透不過氣來當時的義大利正遭到奧地利的侵略,青年義大利黨爭取民族獨立的思想吸引著熱血青年。牛虻決定獻身於這項事業。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親的欺騙,心愛之人的誤解時,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陷入極度苦之中,幾乎要發狂。這次挫折對亞瑟來說是一場毀滅性的災難,同時又是火中鳳凰的新生,從此之後,亞瑟再也不是舊“亞瑟”了,他變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鍊了亞瑟,回到義大利時,他已經是一個堅強、冷酷、老練的牛虻了。此時,他又遇見了瓊瑪,但瓊瑪已認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戰友們積極準備著起義。在一次偷運軍火的行動中被敵人突然包圍,牛虻掩護其他人突圍,自己卻因為蒙太尼裡的突然出現而垂下了手中的槍,不幸被捕。牛虻的戰友們設法營救他,但牛虻身負重傷,暈倒在越獄途中。敵人決定迅速將他處死。前來探望的蒙太尼裡企圖以父子之情和放棄主教的條件勸他歸降;而牛虻卻企圖打動蒙太尼裡,要他在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做出抉擇,但他們誰都不能放棄自己的信仰。蒙太尼裡在牛虻的死刑判決書上籤了字,自己也痛苦地發瘋致死。

刑場上,牛虻從容不迫,慷慨就義。在獄中給瓊瑪的一封信裡,他寫上了他們兒時熟稔的一首小詩: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掉,我都是一隻。快樂的飛虻!至此,瓊瑪才豁然領悟:牛虻就是她曾經愛過而又冤屈過的亞瑟。他,牛虻——一個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願被命運折磨的人。

讀了這本書讓我知道,成長,是一個艱難的過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誰有勇氣,誰跑得快,誰就活下來;否則,就被淘汰。他深愛過兩個人——父親蒙坦里尼和高潔的女人瓊瑪,但後來的他一生都沒有再給機會讓他們來愛他。他的內心承受了非人的煉獄般的折磨。他給我們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該為什麼活著,該怎樣活著。挫折中是難免要流眼淚的,擦乾了,站起來,就長大了,堅強了。用牛虻自己的話說,他從死亡那裡走來,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愛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可以借鑑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希望永存!對於牛虻來說,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飢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該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

牛虻是個強者,他意志堅強、機智勇敢,是真正的強者!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2

在暑假期間,我還看了另外一本書,叫做《牛虻》。

《牛虻》是女作家艾 麗 伏尼鍥的長篇小說,艾 麗 伏尼鍥是愛爾蘭女作家,柏林音樂學院畢業,年輕時僑居俄國。主要作品為長篇小說《牛虻》。

本篇文章描述了純真,優質的熱血青年亞瑟,經過血與火的洗禮逐漸成為一名為了義大利的獨立和統一而頑強戰鬥的剛強,無畏的愛國志士——牛虻的動人故事。

作為一個性格鮮明的愛國志士的形象,牛虻是十九世紀三四十年代義大利革命者的典型。

我認為小說最動人心魄的篇章是牛虻為了崇高事業忍受各種苦命最後英勇犧牲的部分。

牛虻的剛強與無畏,他那鋼鐵般的堅韌之力,他對敵人的憎恨與輕蔑,他那不為任何拷打凌辱所屈的堅貞品質,是使得幾代年輕人受到心靈的震撼!

讀這部小說時,除了讓我感動和受激勵外,也讓我感到了一絲淒涼:受盡磨難的牛虻對自己曾經最心愛的人冷嘲熱諷,對自己最崇拜的神父——親生父親,也如同見了仇人一般,到了最後,一切真相大白時,不知有多少人流下了懺悔的眼淚,都在為當初的不應該而自責。但一切都太晚了,牛虻死了,含著滿腔的幽怨死去了,最終留給了世人一具軀體,一種精神,

一段故事和無限的思考。。。。。。

不知你在讀過此書後,是否想過,為什麼亞瑟會變成牛虻?為什麼牛虻對任何人,任何事都以最冷漠的態度來對待?為什麼蒙太尼裡的祕密,知道牛虻將死時才吐露?為什麼他不早些以父親的身份站出來?為什麼。。。。。。太多太多的疑問,一時間充滿了我的大腦。原來,答案就是——教會,使他們拆散了一對對情侶,改變了一個人的一生。

作者以牛虻的身份抒發了對當時社會制度的不滿,以及對當時世態炎涼的慨嘆。這就是《牛虻》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3

義大利青年亞瑟·伯爾頓,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後投身革命。由於疏忽,亞瑟在懺悔時不小心洩露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誤會。亞瑟還痛苦地發現自己竟是無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連串的打擊粉碎了亞瑟的心,他一錘子雜碎了心愛的耶穌神像,在書桌上放了一條偽裝自殺的紙條,毅然離去,來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盡屈辱,歷盡艱辛。他化名為牛虻回到義大利時,他已經成為了一個堅定、冷酷、老練的人了。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軍火,積極準備起義。但最後本能逃生的牛虻卻因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猶豫沒有開槍而被捕。生父的勸降沒能打動牛虻,牛虻也沒能說動蒙泰里尼加入他們的組織。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兒子的死刑判決書上籤上了字,牛虻從容就義,倒在槍下。

蒙泰里尼是一個對徒們來說算得上仁慈的紅衣主教,他對亞瑟的感情也有著濃濃的父愛。13年後,他們再次相遇,可是父子兩人都有著自己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作出抉擇。對他來說,上帝是創造一切美好事物的神靈,是上帝讓亞瑟沒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還給了他……他無法捨棄他心中的上帝,又無法將他的愛分出一半來給兒子。蒙泰里尼最後目睹了兒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隨兒子而去。

當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與兒子之間作出了選擇時,他覺得以血贖罪的事應該在兒子身上實現;當兒子再也醒不過來的時候,他又後悔自己作出的選擇,因思念兒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來,他一時間作出的選擇是對的,可等心愛的兒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邊時,他又無比悲傷,他在當時沒有認識到兒子對他的重要性,雖然當時他也愛著兒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悲劇是因為當時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就上演了。

有人曾說:“選擇就意味著失去。因為任何一種選擇,必須以放棄和推動某種事物為前提,否則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這說的不也是這麼一種道理嗎?選擇是多麼的重要,它關係著未來事物的發展。我們無法後悔自己的選擇,更無法改變當初的選擇。面對著一道道人生中數不盡的選擇題,如果因為一時的糊塗而誤了大事,釀成了嚴重的後果,那今後的人生又該何去何從呢?

所以要學會選擇,學會放棄。“寵辱不驚,閒看亭前花開花落; 去留隨意,漫隨天際雲捲雲舒。”這才是人生的徹悟境界。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4

在看完《牛虻》一書後,我深刻體會到成長,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堅持,是需要驚人的毅力的。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亞瑟,在這麼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己生命的價值,為堅守自己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堅持,雖然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價。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亞瑟)出生在義大利的一個英國富商勃爾頓家中,曾經天真地認為這個世界是多麼地美好。名義上他是勃爾頓與後妻所生,但實則是後妻與蒙太尼裡的私生子。牛虻從小在家裡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精神上很不愉快,卻始終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裡神甫的淵博學識,把他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蒙太尼裡對自己的關懷。但是,當他接觸了青年義大利黨人,看到了自己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後,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鬥爭的道路。

她,瓊瑪——牛虻在亞瑟時代就對她心生愛慕,只可惜由於無意中洩露了組織祕密,被視為叛徒。瓊瑪的一記耳光打碎了亞瑟的心,他的愛情也從此暗淡下來。13年後,當亞瑟化作牛虻歸來,身心俱已大變。他記恨瓊瑪對他的傷害,即使在她面前內心再次強烈地翻滾著愛情,也不承認自己就是曾經的亞瑟,這種殘酷的折磨讓瓊瑪一直生活在悔恨和內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給瓊瑪留下一封告別信“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掉,我都是一隻。快樂的飛虻!”承認了自己的身份,那種撕心裂肺的愛情讓瓊瑪悲痛欲絕。“在你還是一個難看的小姑娘時,瓊瑪,我就愛你。那時你穿著方格花布連衣裙,繫著一塊皺巴巴的圍圍脖,扎著一根辮子拖在身後。我仍舊愛你”。

牛虻的死也是非常的悽慘。被自己親生父親處決!在一次偷運軍火的行動中被敵人突然包圍,牛虻掩護其他人突圍,自己卻因為蒙太尼裡的突然出現而垂下了手中的槍,不幸被捕。牛虻的戰友們設法營救他,但牛虻身負重傷,暈倒在越獄途中。敵人決定迅速將他處死。前來探望的蒙太尼裡企圖以父子之情和放棄主教的條件勸他歸降;而牛虻卻企圖打動蒙太尼裡,要他在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做出抉擇,但他們誰都不能放棄自己的信仰。蒙太尼裡在牛虻的死刑判決書上籤了字,自己也痛苦地發瘋致死。

可憐的牛虻!被自己最信任的人出賣,被自己最愛的人誤解,被自己親生父親判死!對於一個天真的,認為世界時美好的人來說是多麼殘酷!他做過苦力,做過小丑,還四處流浪。這一切的坎坷,都鍛鍊了他的冷酷,堅強,無情。在經歷過這麼多風風雨雨後他終於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對愛情抱有希望,只專心於革命事業。因為只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給予他精神上的支援。

讀完這本書,我深感自己的幸福。有和睦的家庭,舒適的環境,知心的朋友。但自己卻常因為些小事埋怨。相對於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滿足與平靜的對世界充滿希望的現狀。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5

從小到大,我讀過許多課外書。但使我感受最深、收穫的,還是我今年暑假剛剛讀完的一本新書——《小學生優秀新日記》。這本書,使我明白了寫日記的許多好處,還教會了我如何寫日記。

這本書共有日記200多篇,分寫人、敘事、觀察體會、狀物寫景、感悟抒情、名人日記摘選六個部分。而且每篇日記的後面,都有老師的精彩簡評。

剛開始讀這本書,我沒有從頭到尾一篇一篇的讀,而是先挑自己感興趣的去讀。但讀著讀著,我放不下了。我感到這每一篇日記,都是一篇十分優秀的小作文。於是,我一鼓作氣,一篇接一篇的往下讀,終於利用這個假期,讀完了這本書。

讀完這本書,我感到第一個收穫,就是明白了寫日記的許多好處。以前,我只知道寫日記能提高寫作水平。但由於平時作業多,課外學習多,有時還想玩一會兒,看看電視,不寫日記老師也不會檢查,就把寫日記當成可做可不做的事。讀了這本書,我感到不寫日記確實是一大損失。因為寫日記太重要了。它不但可以幫助我們記錄每天的真實生活,做到經常練筆,還能儲存和積累許多自己比較熟悉的寫作素材。通過寫日記,能提高我們的觀察能力和思考能力,提高我們選材料和運用語言的能力,從而為提高我們的寫作水平打下好的基礎。爸爸常給我說的:“芽而後莖,莖而後葉,葉而後花,花而後果”,“好記性不如賴筆頭”,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第二個收穫是,讀了這本書,使我學會了如何寫日記。寫日記,要寫我們一天中最有意義,印象最深,體會最深,鮮的事情。它的內容來自豐富多彩的生活,只要我們做個有心人,生活中的日記素材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

它讓我明白了寫日記不能寫成流水賬,如果感到沒什麼可寫,就要注意平時多觀察,多思考。比如寫人,應當寫自己最熟悉的人,這樣容易仔細觀察,通過對人物外貌、性格、愛好、氣質、語言、行動的觀察和描寫,寫出自己的真情實感。

寫事,不是信手拈來隨便寫一件就行,要寫新鮮、有深刻意義的。這樣寫出的日記,對自己、對別人都有教育意義。寫事的'日記,要條理清楚,有順序,有詳有略。

描寫景物,要抓住特點,寫的具體、形象,要按一定順序,由靜到動,由遠及近,由表及裡,由上到下,由點到面,要有條理。

寫動物時,只有仔細觀察,才能寫的具體。一般應從外形特點,活動情況、生活習性幾個方面來寫。

書中有一篇寫人的日記叫《啊,老倔》,說的是班上剛剛轉來一個外號叫“老倔”的新同學。開始,大家都不太注意他。但作者通過兩個事例的描寫,使我對“老倔”真的刮目相看了。第一件事:班上有個搗蛋鬼叫王寶,經常欺負同學,人稱“惹不起”。當一次他用毛筆在一位女同學的白襯衣上畫“烏龜”時,“老倔”仗義執言,降服了王寶,使他向這位女同學道了歉。第二件事:一次長跑比賽,“老倔”一直跑在前面。但由於一個小同學橫穿跑道,為了躲避他,“老倔”摔倒了。他在身負重傷的情況下,強忍疼痛第一個跑到終點,為班級爭得了榮譽。通過這兩件事的描寫,一個呼之欲出的“老倔”就站在了我們的面前。這就是能正確選材、典型描寫的結果。

總之,這本書讓我受益匪淺。它不但使我懂得了寫日記的好處和怎樣寫日記,還使我通過讀日記,明白了不少生活常識,懂得了不少人生的道理、朋友之間的友情,以及人類與動物之間的感情等。

這本書,我太喜歡它了!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6

細雨婆娑,老樹抽出新芽,枯木又開花,光陰讓四季走了一輪又輪,也讓父親眼角長出皺紋,讓母親挽起的青絲混雜了白髮。在光陰的故事裡,每個清晨都氤氳著母親煮早餐的溫柔,在時光堆砌的大房子裡,一磚一瓦都

是父親堆砌的堅毅,在未來的圖騰裡,一筆一畫是我對父母的承諾。

曾經,我也像龍應檯筆下的兒子安德烈焦躁,孩子氣,任性,我有過無不及,當我學會站在父母的位置思考,去感受到父母對我那份深深的寵愛時父母卻已日漸老去,在生命的長河上將與我漸行漸遠直至生死兩隔。時間

是一隻藏在黑暗中的溫柔的手,在你一出神一恍惚之間,物走星移。我親愛的父親和母親滿懷期待目送著我在成長路上行走,蹣跚學步到穩步單車,咿呀學語到出口成章,黃髮垂髫到青絲及腰……我願時光是個善良的人,讓

我有生之年能讓父母幸福,我願時光是個魔術師,能撫平父母臉上的皺紋讓白髮變烏絲,我願時光能慢一些。

無論過去多少年我依舊會記得大雨滂沱的那個夜晚母親撐著傘來接我,漆黑的夜幕裡,滴答的雨聲裡,母親微涼的手牽著我往家的方向走去。多少年後依舊記得父親厚實的手牽著我肉嘟嘟的小手走在傍晚的田埂,夕陽把

我們一大一小的影子拉的很長很長……我站在記憶的這端看著往事裡的片段,目送著母親牽著長髮微溼的我穿過雨幕消失在黑夜中,目送著父親帶著小小的我在夕陽下越走越遠消失在地平線那邊……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7

書是讀不盡的,就像是海一樣。寒假裡,我讀了一本蕭紅寫的關於她童年趣事的好書——《呼蘭河傳》。

書中寫的呼蘭河是東北的一個小鎮,這裡就是蕭紅小時候生長的地方。在這裡有著她童年時快樂的回憶:“呼蘭河城裡住著我的祖父,我家有個園子,裡面五顏六色的,很漂亮,很新鮮,讓人感覺十分有活力。在園子裡無論我怎樣鬧,祖父總是放縱我,寬容我。有一次,祖父蹲在地上拔草,我就給他戴花。祖父只知道我是在捉弄他的帽子,而不知道我到底是在幹什麼。我把他的草帽給他插了一圈的花,紅通通的二三十朵。我一邊插著一邊笑,當我聽到祖父說:“今年春天雨水大,咱們這棵玫瑰開得這麼香。二里路也怕聞得到的。”就把我笑得哆嗦起來。等我插完了,祖父還是不曉得。他還照樣地拔著壟上的草。我跑得很遠的站著,我不敢往祖父那邊看,一看就想笑。所以我藉機進屋去找一點吃的來,還沒有等我回到園中,祖父也進屋來了,那滿頭紅通通的花朵,一進來祖母就看見了。她看見什麼也沒說,就大笑了起來......”。此時此刻,我的思緒回到了兒時與奶奶一起在田間的情景:奶奶在菜地裡忙個不停,我也跟在後面鼓搗著,不一會,奶奶回頭一看,著急地朝我奔來,又好氣又好笑地說道:“你這個搗蛋鬼啊!”隔壁的嬸嬸聽見了一瞧,樂得哈哈大笑。原來奶奶在前面撒種子,我以為她在地裡藏了好東西,隨後就將之刨出。

蕭紅小時候還是封建社會,鄉村農民都十分迷信,個個奉若神明的。有一個團圓媳婦,成天受到她婆婆的虐待,半夜都能聽到她的叫聲。後來家裡人聽跳大神的主意,用開水給她洗澡把她折磨個半死,她的病越來越重。之後,來了一位雲遊真人,用迷信的法子幫團圓媳婦治病,婆婆雖然信奉但是卻捨不得給錢,團圓媳婦最終被折騰死了。讀到這兒,我的心情無比沉重,我在想,不一樣的時代,每個人的童年竟然如此的不一樣。

讀了這本書,我們不僅僅感受到自由自在,無憂無慮的鄉村生活,還得到了一些啟示,我們要珍惜現在美好的生活,不要抱怨自己的人生,生活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非常珍貴的,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平平凡凡,健健康康,這才是我們所向往的未來。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8

《苔絲》被稱為英國文學和世界文學的瑰寶,出版於十九世紀末,作者是英國偉大的批判現實主義作家,“一個聳立在維多利亞時代和新時代交界線上的憂鬱形象”——托馬斯。哈代。

《苔絲》寫的是社會把一個純潔、質樸、正直、刻苦、聰明、美麗的農村姑娘逼得走投無路,終於殺人而被判絞刑的故事。這是一個悲劇,它無情地批判了社會現實,也從一個側面揭露了英國上流社會的腐朽墮落,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苔絲是一個普通的農村姑娘,但作為女人,她擁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臉蛋,和恰到好處的身材。哈代給這個人物以重墨描繪,那就是著重寫了她的外在形象。這個形象年輕美貌,天真活潑。給我映象最深的是她性感的嘴脣,和她脣上的曲線。粉嫩嬌豔,如花沾露的脣,再加之細緻分明,乖巧柔美的線條,在顧盼流轉間,不動人也難。就是這樣一位年輕美麗質樸的姑娘,她善良純真的天性卻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會的一位青年貴族亞力克利用欺騙,始終不能擺脫亞力克的陰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淵。她無力擺脫這種悲慘命運,只能用極端扭曲的方式對加在她身上的壓迫進行反抗。可是這反抗又有什麼用呢?只不過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間就會消失,被人們所遺忘,完全不可能動搖整個冷酷殘忍的社會。所以說,只靠個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這也是人性乃至社會的悲哀。

當她好不容易逃離亞力克的魔掌,隨後去農場工作,並遇見了自己今後所愛的人——克萊爾,克萊爾欣賞苔絲的純真可愛,在工作中交流頻繁,感情不斷升溫,最後墜入愛河並義無反顧地結婚了。就在幸福快要來臨時,因為苔絲的對過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導致兩人從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現實的谷底。克萊爾因為接受不了這一事實,毅然離開苔絲,遠走他鄉,無情地拋棄了可憐的苔絲。就是這樣一位遭到命運戲弄的可憐人兒,想要與愛的人在一起幸福生活,就連這樣一個簡單平凡的願望也沒法實現,最終走投無路,惶惶不可終日,再加上亞力克的騷擾,她萬念俱灰,對生活完全失去了希望,而動了殺念,殺死了侮辱她的,一直讓她痛不欲生的亞力克。在殺死了亞力克之後,苔絲並沒有為此後悔難過,而是一下次輕鬆了,因為死對於她來說是一種解脫,她終於自由了。她以死來證明自己對愛情的忠誠,來成全自己和克萊爾純潔美好的愛情而沒有遺憾。亞力克也為當初拋棄苔絲而感到後悔,帶著巨大的悲痛與歉疚歸來,並與即將被處死的苔絲度過了她生命最後五天快樂的時光。但是他失去了一個深愛她的人,一個把他當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個可以為了他去死的人。可是後悔已經來不及了,因為他的自私和所謂的虛偽道德的約束,而使苔絲陷入悲慘的境地。對於苔絲來講,克萊爾是她的希望,是她一切快樂的源泉,她為認識他而感到幸福,可是克萊爾把她最後一點希望也給抹滅了,即使後來克萊爾請求苔絲的原諒,以及在苔絲死後懷念追憶她,也無濟於事。可以說,克萊爾也間接促成苔絲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還是這個社會,是社會的悲劇。其實社會中像苔絲這樣的可憐人很多,他們雖然身份卑微,但他們作為獨立的人格,不應該被社會歧視拋棄,而是應該為他們提供一個可以傾訴的平臺。這樣才不會出現如此多的悲劇。

如果說卡門的美在於野性叛逆,簡愛的美在於倔強頑強,那麼苔絲的美一定在於純淨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兒。她的純潔就像藍天一樣,雖然偶而會被烏雲遮住,可是當烏雲散去,世界上最純淨透明的依然是藍天。雖然小說女主人公身份低賤,遭受了無恥之徒的玩弄和侮辱,歷經重重磨難,最後走上了錯誤的道路,但我們依然讚美苔絲不屈服於命運,敢於和不公平命運做鬥爭以及為愛奉獻的精神,她單純善良的形象將永遠留在我心中,揮之不去。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9

我極喜歡馬奇太太,她雖然沒有傾國傾城的美貌,卻有耐心溫柔的笑容,她雖然沒有高貴顯赫的身份,卻有對家庭的一心一意。我想,最讓我仰慕的應是她別出心裁的教導。

馬奇太太有四個孩子。大女兒梅格,溫柔美麗,善於做針線活,又精通廚藝,但總怕別人瞧不起她的貧窮。二女兒喬雖是個女孩兒但她熱情奔放嚮往自由,野味兒十足卻酷愛讀書,頗愛寫作,喬希望能用自己的作品為家裡出一份綿薄之力。三女兒貝思是父母心中的“小寧靜”,姐妹中的乖乖女,貝思性格羞澀,總會默默無聞的幫助大家,極有音樂天賦,很得鄰居勞倫斯老先生的喜愛。四女兒艾美很有繪畫的才能,但語言經常出錯,行為舉止有些刻意,性格有些自私自利。而馬奇太太的丈夫在軍中做牧師。可以說這個家是由馬奇太太一人撐起。先不說如何,光是這種責任,便足以讓人對馬奇太太生成敬意,更別說她的教育是非常成功的。

如果我哪兒做的不對,可是偏偏我沒有發覺並且認為我是正確的情況下,你對我說我不對,我可能壓根不會認為我是錯的。像這樣的情況,一般的家長兩種解決方案:一是武力解決;二是道理解決,但這兩種方案並不能讓人完全信服,反而會心生不忿。可馬奇太太的做法確是秒!四個孩子好不容易有一個假期,她們便向母親請求能在這假期裡,不被家務所煩惱,做自己想做的事,而馬奇太太認為這是教育的一個好時機,於是邊給一週實驗期看看滋味如何。她們每天玩了就睡,睡了就玩,做著她們一直想做的事,結果每個還是忍不住做起了家務,喬每日看書最後讀的見書生厭,連脾氣最好的貝思也發起了脾氣,艾美度日如年。當馬奇太太詢問這一週的情況時,她們不得不承認這很糟糕,這次的計劃令她們難忘,也讓她們明白光幹活和光玩是一樣的,只有幹過活後的休閒才能令人愜意。

不僅如此,當梅格在婚姻上出現了“牛角”時,馬奇太太能夠直指夫妻二人的優和缺點並給出建議。喬的性格暴躁,別人有不對或惹了她時,言語和脾氣往往不經大腦就爆發出來,事後又十分後悔,便向母親求助,馬奇太太言傳身教引導她,鼓勵她。馬奇太太不僅在乎女兒們的幸福,但她更注重女兒的思想和道德的教育。

反觀《傲慢與偏見》中的班內特太太,是一個趨炎附勢的人。在她的眼中,只有虛榮,財富和權勢,賓利(一個黃金單身漢)來邀簡(大女兒)回訪,但不久後會下大雨,簡本可明日再回訪,可班內特太太卻仍讓女兒去回訪,最後簡淋了一場大雨,生了重病。班內特太太聽說後,沒有對女兒的擔憂反而眉飛色舞,這樣簡就可在賓利家長住,乘此打好關係!女兒琳達和人私奔,她不認為這有錯,反而希望兩人順利結成連理,併為此感到得意--她又嫁了一個女兒了!因為班內特太太的口誤遮掩和沒有修養的行為直接導致了伊麗莎白的屈辱,也導致簡和賓利結婚之後搬離這個家。由可得知班內特太太涼透了人心。

若說把馬奇太太比作什麼,我認為像是解語花,更是黏合劑,將馬奇一家緊緊地結合成一個溫馨,溫暖的家庭。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10

在每個人的心中,都有著屬於自己的家。家,是靈魂棲息的港口,是心靈停泊的港灣。在那裡你可以毫不掩飾地表現自己,因為那時的你不需面對嚴厲的老闆、嚴肅的老師等等,那是你和你家人在一起的情感的全部!

家對於不同的人而言都有著不同的定義。自古以來,數百句經典詩句都是思家頌家的。貧窮時,家是一個窩,是尋找慰藉和溫暖的地方;富裕時,家更是你精神和物質上的享受。家不是財富堆砌起來的空間,它一定要包含著情,一份血濃於水的親情。但是巴金筆下的家,卻給了我不同的定義和感受。

我瞭解到了《家》是巴金30年代創作的“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從1931年問世至今,一直以其特有的反封建的思想光輝和動人的藝術魅力吸引著廣大讀者,在中國現代文學史上佔有著重要的地位。閱讀後,我覺得高家就是個小社會。裡頭性格迥異的三兄弟:覺新、覺民、覺慧,他們的所愛卻是命運極其的相似。溫柔的梅表姐,有 著新思想的琴,被苦苦壓迫的丫環鳴鳳,這三個女子,即使出身不同,學識各異可是面臨的痛苦還不是一樣,一樣不能自主婚姻,一樣被封建的舊勢力逼迫著,不反抗的就流著淚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無法反抗的只能自我瞭解;反抗了的呢,像琴一樣,我真希望她可以和覺民在一起,找到自己的幸福,可是看著巴老的那些描述,充滿無法逆轉的壓抑情緒,我想,他們恐怕是不能相伴到白頭了。

其中有一段話:“在高家,在這個大公館裡,鳴鳳的死和婉兒的嫁很快地就被人忘記了,這兩件同時發生的事情並沒有給高家的生活帶來什麼影響。大家只知道少了兩個婢女,主人們 馬上又買了新的來代替,綺霞代替了鳴鳳,翠環代替了婉兒,在人的數目上來說,並沒有什麼變動。在很短的時期中鳴鳳的名字就沒有人提起了。只有在喜兒、倩兒、黃媽和別的幾個人的心中,這個名字還常常喚起一段痛苦的回憶。是吧,即使少了一個人,也不會讓世界因此改變,更何況少的是兩個微不足道的丫頭。”

“家”在書中僅是一條線索,它深刻地揭露了封建大家庭的罪惡及其腐朽沒落,同時熱情地歌頌了青年一代民主主義的覺醒及其反封建鬥爭才是靈魂的所在。在當時的封建時代裡,追求民主自由就猶如沙漠裡的徒行者尋找綠洲。通過對這本書的閱讀和研究,不僅豐富了我的文學知識,而且讓我認識到社會的進步,民主的發展。看了《家》以後,我們是否應該為享受到民主自由帶來的幸福而感到快樂呢?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11

這篇文章的主要內容是:長媽媽,是一個帶領著魯迅的女工,也就是他的保姆。魯迅先介紹了長媽媽的稱呼的由來和她外貌,以及她的一些不太好的習慣。如:長媽媽她喜歡切切察察、十分喜歡告狀、睡覺的時候愛擺成八字型,讓我只能睡在邊上。還有,長媽媽又有許多讓我耳朵都聽出繭子的,聽得很不耐煩的規矩,比如說:元旦除夕的早晨要說恭喜恭喜還要吃福橘,不然一年都會有黴運的,人死了不可以說死掉了而要說老掉了;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裡,不應該走進去;飯粒掉到地上必須撿起來,吃下去;晒褲子用的竹竿底下,是萬不可鑽過去的長媽媽善良、樸實而又迷信、嘮叨、滿肚子是麻煩的禮節的性格。

長媽媽對小時候的魯迅非常好,她聽到魯迅想要一本《山海經》就到處去尋購《山海經》然後去送給魯迅,讓魯迅充滿了對長媽媽的尊敬和感激。

文章用深情的語言,表達了對這位勞動婦女的真誠的懷念。長媽媽這樣一個藝術典型形象,獨特而不平凡。這篇文章既揭示了封建社會比較黑暗、腐朽的事實,也包含了作者對長媽媽的愛心與同情。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12

今天,我讀了《金波童話》裡的一個小故事,故事的名字叫“雪人”。

故事的內容說的是:每年冬天,下雪的時候,我都要堆一個白白胖胖的雪人。可是,當春天來臨的時候,那個白白胖胖的雪人就融化了。我很捨不得雪人融化,可是春天還是來了。雪人變成了一攤融化的雪水。我的腦海裡浮現了一個問題:能堆一個不融化的雪人嗎?這成了我趕不走、丟不開的念頭。一個痴想!

我只能等待冬天的到來,可是這一年,我覺得春天過得很慢,夏天太長了,秋天遲遲不走。我多盼望一個紛紛揚揚飄著大雪的冬天啊!於是,在企盼冬天的日子裡,我做了一個夢!夢裡下了一場大雪。然而我夢見的是一個陽光燦爛、鮮花盛開的季節,同時,也是一個飄著大雪的日子。奇怪的是,這些雪花自動聚攏起來,堆積成了無數個雪人。一群白白胖胖的雪人現在桃紅柳綠之中。我在驚喜中醒來,原來自己做了一個夢啊!就在這時,窗外颳起了風,飄起了大雪,冬天真的和大雪一起來了。夢想成真!

通過讀了這篇文章,我覺得雪人雖然只能在冬天存在,可是隻要心中有夢,雪人永遠不會融化、永遠存在!就像我們國小生,從小就要樹立一個正確的目標,然後向著目標努力,好好學習,努力實現夢想!只要我們踏踏實實,一步一個腳印的去奮鬥,夢想一定能成真!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13

說話是門學問,俗話說,一句話可以說得人笑,也能說得人跳。這話究竟該怎麼說,完完全全是有門道的。《說話之道》這本書是老師在開學初期推薦的,作者蔡康永是中國臺灣著名主持人,經常看他的《康熙來了》,知道他很有才華,知道他有出書,但從沒看過他寫的書,這是第一本。我不得不說,這本書值得一讀。

生活中,人與人的交流很重要,我們可以從一個人的言談舉止中發現他(她)是一個怎樣的人。這本書用40篇精彩的短文,每篇都是一個小故事,蔡康永用每個小故事來告訴大家如何說話。當你沉浸在故事有趣的情節中,末了就會發現在愉快的閱讀中已經不知不覺學到了蔡康永的“說話之術”,閱讀的過程是愉悅的,學習的過程也就變得輕鬆有趣。而不像有些教人說話的書,理論一大堆,說教的方式又讓讀者難以忍受,完全像在學“術”而不是學“道”,心理距離遠,效果自然不會好。說實話,我對那些字數多,內容枯燥乏味,通篇教導的的書完全看不進去,如果一定要看,我也是看一頁跳好幾頁,但是康永的書卻吸引著我一字一句得讀完了。深入人心、通俗易懂、妙趣橫生,應該就是《蔡康永的說話之道》這本書最大的特點。

在這本書中,你可以學到不同場合的不同說話方式和說話語氣,還有對於不同人的說話方式。例如對朋友的評價,如果關係很好的話可以開開玩笑,但只是普通關係一般的話,就應該作些誠懇的評價。如果你想要升職加薪,該怎麼說話討好老闆呢?一群朋友聚會,如何炒熱氣氛呢?和女(男)朋友吵架了,如何打破僵局,和好如初呢?聊天時話題卡住了,又該怎麼解決呢?……書中用第三者描述的方式,以一個個小故事告訴我們如何說話,朋友之間,戀人之間、上司與下屬之間,等等,康永認為,從我們嘴巴說出去的話,很大程度上變成了別人評價我們的依據,不可小看,如果稍加玩味自己說話的內容和說話的方式,會比較懂得別人是怎麼形成對自己的印象、怎樣定位我們在他人的心中該佔的比重。

我並不是一個會說話的人,總覺得心裡怎麼想說出來就好,說違心的話會覺得很虛偽,看了這本書後真是受益匪淺,推薦大家翻譯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