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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讀書心得感想(通用19篇)

欄目: 讀書心得體會 / 釋出於: / 人氣:9.29K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1

牛虻主要講述為19世紀義大利一位天主教牧師私生子亞瑟因知曉身世離家而走,受盡磨難,後回到家鄉參加革命,最終因革命而死的故事。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通用19篇)

初讀此文,看到前文對書簡介道,此書在蘇聯和中國產生了深遠影響,便覺印象深刻。

任何一本優秀作品的誕生,都深受當時環境的影響。作者艾捷爾·麗蓮·伏尼契與許多當時俄、意革命團體交往甚密,又接觸了許多如恩格斯等在內的革命人士。此書便是描述當時環境下革命者的作品,並被奉為經典。

我未對書中描述時期義大利乃至歐洲的社會環境進行深入瞭解,便就事論事的談論一些所想。牛虻的生父蒙泰尼裡是一位天主教的牧師(神父),當時的天主教牧師有終生不娶的誓言並有諸如此類的規定。所以當蒙泰尼裡與亞瑟的母親陷入感情並生下亞瑟時,心境也是誠惶誠恐並十分複雜的。一方面是教規所限,另一方面便則是人性的真實表達。但因為身份原因,其與亞瑟的生母便對亞瑟一向隱瞞親生父親的真實身份。但由於天性中父親對子女的摯愛,亞瑟的母親待亞瑟長大後叫其認蒙泰尼裡為懺悔牧師,亞瑟成為一位虔誠的天主教徒。蒙泰尼裡更是對亞瑟的關懷無微不至,當亞瑟成為當時義大利學生革命團隊時,便日夜擔心不已,生怕亞瑟遭遇不幸。

蒙泰尼裡升任主教而發生調動,而亞瑟因參與學生革命而被當局關押慘受折磨後,書中對此段的描述的是天翻地覆的。亞瑟因當局設局誤露其他團隊成員資訊,而被自我深愛的姑娘誤會,同時得知自我真實的身世後,亞瑟作為一個少年,突然的變故顛覆了其長久以來構成的人生觀及價值觀。看到此刻,被深愛的女孩所誤會固然難以理解。但蒙泰尼裡作為亞瑟的生父及懺悔牧師,隱瞞身份確屬無奈之舉。當時的環境決定了這一選擇,在一個由天主教實際執政的環境下,蒙泰尼裡違反誓言陷入感情無疑是世事難以理解的。而作為生父,字裡行間處處溢位蒙泰尼裡對於亞瑟真正的愛。自古忠孝兩難全,這位父親只是做了在當時背景下他認為對的選擇。雖然他是一位天主教牧師,但他在用他的方式去盡一位人父應盡的職責。我們能夠說蒙泰尼裡背離天主教的誓言不是一位好牧師,但我認為他是在力所能及的做一位好父親,即便這份父愛含著欺騙。

作者在此處表達如此激烈的情緒,我想主要是因為兩點:一是為下文亞瑟成為一個徹底的反天主教統治的革命者做鋪墊。二是,當時社會背景下人民對天主教的統治早已人怨沸騰,但敢怒不敢言。

亞瑟滿含憤怒、被誤解、被欺騙的情緒離開去了南美,他對天主教的虔誠被他一錘子砸個粉碎。而之後的亞瑟生活便是極盡悲慘。礦工、船內幫工、身體被燒火棍打的七零八落後的苟延殘喘、成為坡腳的馬戲團小丑,亞瑟遭遇的這些悲慘命運讓人唏噓,但沒有被真正擊倒的他卻也變的堅強。這時讓我想起柴靜在看見內寫的一句話,你無法想象底層社會的殘酷。就如同一盞燈光,光亮邊緣的黑暗之地無人關注,而那裡發生的事情難以想象,異常是這些城市裡正常上學、工作生活的人們。如果要說亞瑟有什麼在支撐其對生活的堅持,那麼我想應當有兩點,一是對於蒙泰尼裡作為父親以及對詹瑪作為愛人融入血液的本能的愛;二是對造成他悲慘生活的源頭,天主教極度的恨。

當亞瑟再次回到義大利他熟知的人身邊時,他已經成為一名有本事的堅定的革命者,但他也不願再以真實面目示人,而是取名牛虻。反對天主教及反對蒙泰尼裡便成為牛虻革命工作的核心。期間其再次遇見詹瑪即此刻的波拉夫人以及成為主教的蒙泰尼裡時,他的自尊讓其不願卸下頭具,他內心深處人性跳動的火焰,讓其許多時候變得扭曲,他遭受的磨難讓其變得固執。

在此時的情景下,亞瑟的生父雖榮升主教,卻無時無刻不沉浸在喪子之痛中。而亞瑟內心對蒙泰尼裡的愛及對天主教的恨交織的複雜感情,也讓其備受煎熬。雖他對詹瑪的熱愛還一如往常,但詹瑪對於當年自我的所作所為備受自責,至今無法原諒。所以當作者繼續往下描述時,我便覺得有些殘忍及牽強了。所有人對亞瑟的愛還是那麼濃烈,更如發酵的酒一樣隨著時間的推移越發厚重。而牛虻卻是因自身的種.種遭遇無法釋懷。我不反對牛虻作為一名革命者去捨身取義對抗天主教的嚴苛統治。但我反對的是,一個常年懊悔不已的父親、一個多年深深自責的愛人難道不是另一種形式的自我折磨嗎?脫離的人性的表達是否是空中樓閣呢?為表現革命者的堅毅而丟掉其應有的人性就是可取的嗎?人性根植於人類生活的方方面面,片面的闡述一個事實而丟棄人性不做研究,這樣的表達方式是值得推敲的。即使是延安革命時期,也不會對情戀等人性方面的需求約束的過緊。此時表現出來的牛虻在我看來是一種自尊自卑共存,自私自利更多的人物形象。他忽略了親人、愛人,一味的沉浸在自身的仇恨情緒之後。即便他明白了一切真相後也無法釋懷,讓人難以理解。他用自身的痛苦去懲罰愛他的人,讓所有人與他一樣痛苦。我並不明白這樣來描述一個革命者對其的

形象塑造有怎樣的好處。當其最終因革命而遭到槍決,他自身的痛苦已結束,但其對愛他自我的人造成的影響將長久的持續下去。我想為什麼這本書在蘇聯、中國影響廣泛,而不提歐洲、北美,可能是因為書中表述的這種脫離人性的革命情懷在不一樣地區的認同感不一樣吧。

文章作者為女性,對細節、環境的描述十分細膩生動,閱讀時如身臨其境,彷彿主人公屋內的花香都破書撲面而來,十分享受。同時牛虻應對磨難的那份堅韌是革命者值得讚揚的。可是我對本文的觀點基於生活的環境。在中國現行環境下,我的這種無法設身處地的融入作品,而立足當下的思考自然是偏頗的。但這便是100個讀者就有100個哈姆雷特的直觀體現。

以上便是對牛虻一書有感,特此記錄,以便日後回念。正如一日問友人,為何周杰倫此刻寫的歌沒有原先的老歌好聽了?友人答,因為他寫不出來了。對,他還是他,但隨時光流逝心境已變。怕自我也是。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2

真正意義的行動不應研究生命危險。我被神派到這座城市來,好比是馬身上的一向牛虻,其職責就是刺激它儘快前行—這是蘇格拉底《對話錄》裡的一句。這是對《牛虻》這本書的評價。

無論我仍然活著

還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隻牛虻

愉快地飛來飛去

--牛虻

這本書是受“保爾”所薦,我才開始讀的。它的作者是——艾捷爾·麗蓮·伏尼契,這著作影響著千萬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亞瑟——也就是牛虻。

這本書寫的是亞瑟在經歷重重困難後仍不忘革命,堅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獄後,許多人認為他已死,但他又重現江湖,不顧家人反對,在勞倫佐·蒙太尼裡的幫忙下堅持革命。他把自我命名為牛虻,因為他有牛虻的優秀品質。

我記得他在被槍決的時候的一個段落,因為他堅強的品質令我記憶猶新:“一顆子彈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臉。另外一顆子彈打在膝蓋的上部。牛虻站在那,衝他們笑。他們驚恐萬分的瞅著已經被他們槍決,可是沒有被殺死的人‘上校,你帶來一隻蹩腳的行刑隊!我來瞧瞧能不能把他們調教好。行了,夥計們!把你的武器抬高一點!你們都準備好了嗎那麼來吧!預備——舉槍——’‘射擊!’上校跑上前搶先叫喊道。又一陣亂七八糟的射擊。煙霧漸漸散開,隨後冉冉升起,匯合到晨曦之中。他們見牛虻已然倒下,發現他竟然還沒有死。他搖晃著站了起來,之後便向一邊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輕聲問。獄醫低聲答道,‘我想是吧······感激上帝!’‘感激上帝!’上校又說了一遍,‘總算結束了!’蒙太尼裡來到院內,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閣下!請你必須要原諒······槍決剛結束,屍體還沒······’‘哦,我的上帝!’一個士兵忽然喊叫起來,軍事長官及時回頭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軀又一次開始掙扎,並且開始呻吟。牛虻倚著醫生的膝頭直起身體,瞪大眼睛直瞅著十字架······”

牛虻這種堅強的毅力,讓我佩服得五體投地,也僅有具有牛虻這樣的品質,才能在無數子彈穿過身體的情景下,鮮血將要流盡的情景下仍然頑強不屈的站立起來,無所畏懼,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脅。

讀過這本書後,我才明白,我們所有的困難加起來,在牛虻眼裡都是那麼微不足道,我們僅有學習牛虻那種剛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撓,從不認輸······才能在接下來的生活中有所表現。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3

當第一眼進入此書開始閱讀時,雖不懂文字串聯所表達的意思,可是語言的優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這個夢想與追求的化身,沒有人能夠否認你的傳奇。

故事一開始是發生在比薩神學院。書中描述道:他身體十分單薄,常常的眉,薄薄的脣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沒一個地方都過於精細,過於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義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裡別人必須誤會以為他是一個身著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隻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沒有人會想到,那個以往的俊美少年會變成最終這“醜陋”的模樣,然而我想,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絃激動,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衝突”之故。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一句名言:“沒有衝突,就沒有杯具。”

這“衝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衝突,或者是感情與夢想的衝突,而由於這些不能調和的衝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杯具。亞瑟從小在家裡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當他進入比薩賓查大學以後,神父即比薩神學院長蒙泰尼裡常常給他講解哲學,並且和他一齊讀書、學習,他們相互信任、尊重,亞瑟十分崇敬蒙太尼裡神甫的淵博學識,把他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蒙太尼裡對自我的關懷。

然而當時的義大利正遭到奧地利的侵略,亞瑟決定獻身於爭取民族獨立這項事業。當時蒙太尼裡調到羅馬當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爾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誘騙下,亞瑟在懺悔中透露了他們的行動和戰友們的名字,以致他連同戰友一齊被捕入獄,出獄後,他得知蒙太尼裡神甫不僅僅是出賣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親!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騙了他!這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陷入極度痛苦之中。他一錘打碎了心愛的耶穌蒙難像,以示與教會決裂。然後偽裝了自殺的現場,隻身流亡到南美洲,這大概是整本書中最大的衝突,牛虻與他父親蒙太尼裡,這不僅僅是政治上的衝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亞瑟在17歲時,明白了上帝只可是是一尊用榔頭就能夠敲爛的泥塑,他最親愛的padre騙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僅有自我。亞瑟在苦難中成了一個徹底的無神論者,他憎恨那些虛偽的禱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明白,無論如何,他還是愛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夠在餘生好好愛他,他就會滿足,他就會幸福。可是蒙泰尼裡沒有這樣做,他的選擇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裡是看著自我的兒子死去的,是他親手殺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兒子之間,毅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棄了自我那麼可憐又那麼需要愛的兒子。作為偉大的紅衣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當然的,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他註定是慈悲的,他註定能夠理解所有人的懺悔,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理解懺悔而已。他並不能為人們做什麼,他救不了蒙泰尼裡,更救不了亞瑟。可是蒙泰尼裡不懂,一向都不懂,他這樣對待自我的兒子,是多麼得不公平,可是他卻不瞭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裡僅有那個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後,神甫也被這對與錯所糾纏,他痛苦,他無奈,最終,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沒有因為他的忠誠而對他忠誠。他是以這樣一個醜陋的姿態,結束了一生。那麼,蒙太尼裡,你有醒悟嗎當你必須應對天堂抑或地獄裡的那個上帝時,他又會說什麼,你還愛上帝嗎還堅持自我的信仰嗎你會後悔,必須會。你用兒子換了上帝,所以你永遠也找不到自我心愛的兒子了……這是無可避免的衝突,無可奈何的宿命,父親與兒子,這對本來應當站在一齊的至親,卻不得不刀槍相向,在生與死中選擇,可是無論選擇哪一邊,都是悲傷的結局,都是無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圍繞這這個大沖突中,還穿插著很多小衝突,比如牛虻和他的愛人瓊瑪之間,那更是包含著錯綜複雜的矛盾,瓊瑪以為他是告密者,一個巴掌把他從義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難,他全忍了下來,最終,他又回到了義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遠。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痛苦著。而正當她明白他還活著,她能夠釋然,她能夠漸漸忘記自我以往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瓊瑪之間還有政治的誤會,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賽女郎的插入,有瓊瑪另一個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為著重重的矛盾,這一波一波的衝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這個杯具就更加的悲愴,更加的易於產生共鳴,讓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應當是最終牛虻留給愛人瓊瑪的遺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寫照——不管我是活著還是已化作亡靈回城,更覺自負。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4

在讀過的小說中,伏尼契的《牛虻》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書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讓我感覺到震撼……

亞瑟,書中描述道:他身體十分單薄,常常的眉,薄薄的脣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沒一個地方都過於精細,過於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義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裡別人必須誤會以為他是一個身著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隻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書中又寫道:

‘費利斯。列瓦雷茲,綽號牛虻。

年齡:大約三十歲;

籍貫:不詳,大概系南美人;

職業;新聞記者;

矮個子;黑頭髮;黑鬍鬚;面板黝黑;藍眼睛;前額:既闊又圓;鼻子,嘴巴,下——'

對了,這兒:‘特徵:右腳跛;左臂彎曲;左手少了兩指;臉上有最近被馬刀砍傷的疤痕;口吃。下頭還有一句附言:‘精於槍法,捕時要加以注意。'

大概沒有人會想到,那個以往的俊美少年會變成最終這“醜陋”的模樣,這或許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絃激動,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衝突”。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一句名言:“沒有衝突,就沒有杯具。”這“衝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衝突,或者是感情與夢想的衝突,而由於這些不能調和的衝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杯具。

這許多的衝突中每個都耐人尋味,每個都動人心旋,每一個衝突都把牛虻帶向杯具。可我無暇仔細體味這些衝突,因為我在被他的那種精神感動著、震撼著……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隻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這是開篇首語。本書的精華所在,文章的點睛之筆,也是牛虻和瓊瑪小時侯一齊學的一首小詩,是文章的結晶。

的確,牛虻精神是永不泯滅的。在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類的一種精神的象徵。

無論在牛虻那個戰亂的年代,還是如今這和平的時代,牛虻的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應對敵人視死如歸的精神都是值得我們學習和發揚的。

"我明白你們這些留下來的人團結起來,就會給他們猛烈的反擊,你們將會實現為之奮鬥的巨集偉大業。至於我,對待死亡就會懷著簡便的心境,走進院子,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經完成了我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徹底完成了這份工作的證明。他們殺了我,因為他們害怕我,我心何求。"這是封面上的一段話。足見牛虻的偉大。他用一生的時間和惡勢力作鬥爭,把自我的青春和熱情毫不吝嗇地獻給了義大利。獻給了他深愛的與之無關的人民。而應對死刑表現得從容不迫甚至讓執行槍決的軍官士兵都不寒而慄。應對手無縛雞之力的牛虻,他們顯得多麼狼狽不堪!就連槍決的士兵都捨不得下手,一心想著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終竟有個士兵甚至沒有開槍。牛虻就是有這個力量,能讓他的敵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會感受到他靈魂的魅力。並受到他的薰陶和感染。哎,這樣一個好人還是被亂槍射死了,可就連最終一刻,他都不忘和敵人鬥爭,最終一刻他也是勝利的。他的敵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神父蒙太尼裡和女友瓊瑪的雙重傷害下、其內心承受著非人的煉獄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過了地獄般的十三年。而後再出此刻義大利的他已經成熟了,已經是老練的“牛虻”,成為一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轉眼看看此刻的我們,80後的我們,被人們喻為“草莓族”的我們,莫說是受到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的雙重打擊我們有沒有勇氣重新站起來,就是遇到挫折也會讓許多人放棄前進去選擇逃避!這是多麼鮮明的比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裡,我們缺少的或許就是一種牛虻精神——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戰勝自我、愈挫愈勇的鬥志!或許這時的我們真的應當學一下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將它溶於自我的思想中,為自我所用,改變80後“草莓族”的現狀,將自我變為不僅僅外表光鮮亮麗,內心也堅強無比的“轉基因草莓”吧!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5

最終看完了《牛虻》。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從頭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結局來代替這一看似註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雖是肉體的毀滅,卻是靈魂的永生。我不能記起看過哪部小說有如此震驚、痛苦、惶惑而又釋然!結尾我讀了幾遍。初讀後是極其悲哀的,卻似乎是哀嘆命運對人的無情捉弄。真是讓人難以置信,卻是現實,是黑暗的現實。因而,它的杯具是無法挽回的。雖讓人扼腕,卻也是最好的結局。讀後把全書聯絡起來深思之後,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於一個人的堅強。這更像是一曲偉大英雄的讚歌,一個身體被錘子擊得支離破碎,而精神上卻比別人堅強的人,難道不值得讚美嗎

“無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隻歡樂的牛虻。”他,算是經歷了世上所有的災難,拖著殘損的軀體,卻始終快活。因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標。他不是一個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愛與怨恨一併埋葬,直至末日降臨。他對主教深沉的永遠無法化解的愛與恨困擾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賴的人,他以往奉為神明,直至最終忍不住向神父告別時,他還是滿懷期望。可是神父辜負了他的愛,“殺死”了他。在他心中,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預料中的事,他如同飛蛾赴火般“成功”地結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這一杯具中,另一個人,卻不禁引起我的尊敬與伶憫,那便是蒙泰尼裡教士。他生平也許只做過一件錯事,但他卻虔誠地用他的一生來懺悔。他是眾矢之的的“敵人”,卻因慈愛善良而不失為一個聖人。聖人千慮,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許是年輕時犯下的那樁“罪”。這樁罪所付出的代價也太大了!他同牛虻兩個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終的毀滅,同類的故事在教會世界中並非少見。如《十日談》中所述,一個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條,反倒是不可思議的了。也許,正因為他是個如此善良的人,便註定他要負“債”一生。他與亞瑟母親都是善良而虔誠的人,這便也造成了亞瑟天性憫人,嫉惡如仇,堅持正義不動搖的性格。他最終的選擇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換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樣的選擇,不得不把自我最心愛的人送上斷頭臺,最終導致自我的精神崩潰。當他領悟到現實真相後,他悔恨不已,在他瘋狂地砸下聖像之後,他選擇了死亡。這也是他最好的歸宿。於是,他也如牛虻一樣獲得瞭解脫。他最終跟隨心愛的兒子去了。餘下的人們,我想他們都將繼承他的遺願堅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讓“聖子的鮮血”喚醒那些沉睡的民眾,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腦塗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瓊瑪也是個極讓我尊敬的人。她的沉著冷靜,她的堅定不移和深明大義,都無愧於牛虻對她的執著的愛。然而,她也承受著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個從童年時代就一向印在腦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瓊瑪會更加執著地頑強地戰鬥下去。前進吧!為了自由。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6

這篇童話述說了一個賣火柴的小女孩,因為在一個雪天裡沒有賣出一盒火柴,回去怕被父親責備,只能孤苦伶仃的一直呆在街上,此時正值大雪紛飛,大家都在家裡過年,不時還能從遠處傳來一些爆竹的聲響,可小女孩不能回家,因為家裡還等著她賺的錢過年,眼看沒有人來,又因為寒風勁吹,她就躲在了一面牆角,好躲避寒風,天氣實在是太冷了,她點燃了一根火柴,也許是餓壞了,她彷彿看見了牆是透明的,裡面有好多好多好吃的東西,一隻燒鵝向她走來,她剛想伸手去拿,可是火柴熄滅了,什麼也消失了,於是,她又劃了根火柴,這一次她看見了火爐,她剛要伸出腳來取暖時,火柴又熄滅了,接著她點燃了第三根火柴,她看見了奶奶,她怕火柴再次熄滅,就點燃了所有的火柴,她想讓奶奶把她帶走。

第二天,人們在街邊的牆角看見了她,她已經死了,死時臉上還帶著微笑,誰也不知道她在昨晚看見了什麼美麗的東西。

這個故事很淒涼,小女孩多少希望溫暖、幸福的生活,可是她什麼也沒有,甚至連最起碼的取暖都做不到,還要外出賺錢,雖然環境非常惡劣,但我看到了小女孩臉上依然對生活充滿著渴望,對明天充滿著期待,只是這種渴望與期待在那一絲絲火柴的微光中帶走了一切。

生活原本就是各式各樣的,而我們生活在今天衣食無憂的世界裡,雖然物質上不缺少什麼,但我們有時會很簡單地認為生活很苦惱,相比於小女孩,我們是不是該重新認識自己的一切,做好自己的事,刻苦學習,把自己變成一個社會有用的人才才是。

大家說是這樣嗎?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7

面對死亡,最痛苦的不是離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這一切的生者——他們不僅肩上多了一份責任,而且身邊少了一個一同承擔的人。

福貴正是這樣一個可悲的生者,他的一生其實是幾萬萬人的縮影,中國近百年來經歷的所有苦難都在他身上清晰地投射出來,他有著傳奇般的人生,但你絕對不會希望擁有那樣的傳奇。

福貴當年是個二世祖,每日揮霍家裡的積蓄,不知哪修來的福氣討了個賢惠的好老婆,是米行的千金,可福貴依舊吃喝嫖賭,不僅輸光了家產,還氣死了爹,老婆連同肚子裡的孩子也被孃家接走了,只剩下他和年老的娘、年幼的女兒鳳霞相依,這時的福貴才第一次體會到了生活的艱辛,萬幸的是,家珍在產下福貴的第二子之後帶著兒子有慶回到了他身邊。然而福無雙至,禍不單行。福貴在為病重的母親抓藥的途中被國民黨抓了壯丁,後被解放軍所俘虜,回到家鄉他才知道母親已經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帶大了一雙兒女,但女兒不幸聾啞,兒子雖機靈活潑,後來也因為縣長夫人輸血而意外死去。

之後福貴經歷、大躍進、自然災害,鳳霞和其丈夫先後死去,鳳霞產下的一子苦根也沒有逃過命運的魔爪,最後只剩下福貴一個人,和一頭與他同名的牛作伴,其中寓意深遠,頗有些孑然一身的蕭瑟。夕陽的餘暉裡,已然垂暮的老人駕著牛漸遠,沙啞的歌聲在土地的盡頭緩緩升起——

“少年去遊蕩,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合上這本沉重的藍皮書,淚已溼眼眶,讓我感慨萬千的不止是主人公經歷的種種悲慘,更因為他經歷了這麼多,卻依然卑微地活下來,他所承擔的已遠遠超出普通人能夠想象的範圍。死亡,最痛苦的不是離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這一切的生者——他們不僅肩上多了一份責任,而且身邊少了一個一同承擔的人。但是,正因為如此,生者才要更堅定地生活,那是因為他們揹負的,不僅僅是自己的明天。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8

這個暑假,我讀了中國臺灣女作家龍應臺的散文集《目送》。這是一本適合感情細膩豐富的人閱讀的好書。

《目送》收錄的七十三篇散文,寫了父親的逝世,母親的老去,兒子的成長單飛,朋友親人的離散牽掛,兄弟的重逢攜手……整個暑假,我花了大量時間,終於讀完了所有的七十三篇,書未讀完時已被深深感動。

同名篇《目送》,給我的感受最深。這篇文章分成兩個段落,第一段作為母親,龍應臺敘述了兒子華安從第一天上國小起到中學、直至出國上大學十多年間的幾個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離去,一次次目送他成長。第二段,龍應臺作為女兒,追憶自己成長的歲月中,與父親的一次次別離:總是目送父親的背影漸行漸遠,直到有一天,在殯儀館熊熊爐火裡永遠地消逝……所以她說:“我慢慢地、慢慢地瞭解到,所謂父女母-子一場,只不過意味著,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斷地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你站在小路的這一端,看著他逐漸消失在小路轉彎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訴你,不必追。”

由此,我想到自己。當我第一次踏進國小的校門時,也曾一次次回頭注視父母離去的背影;當爸爸或者媽媽出差離家時,我也曾趴在視窗,目送他們的背影消失在小區的拐角。當我第一次離開父母遠赴甘肅黃羊川,參加南京電視臺的那次拍攝活動時;當我邁入南外大門,參加人生第一次入學考試時,我也都能感到背後目送我的那兩雙熱切的眼神……

對於13歲的我來說,人生才剛剛起步,還不能完全體會龍應臺“目送”中飽含的深意;但是我想,那些路我一定會走,那些目送背影的瞬間我一定也都會經歷。只是我希望以後,自己也能有龍應臺的那顆感動的心,那支感恩的筆。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9

這個雪人,有一個願望,而這個願望將讓它走向死亡,那就是到地下室的火爐旁偎一偎,看看火爐裡的火有多麼奇妙。

這個願望並沒有實現,雪人沒有腿,只能靜靜的望著火爐。想象著那團火到底有多麼奇妙。春天來了,天氣漸漸變暖,雪人還是呆呆的望著那團火焰,他的身體漸漸縮小,最終變成了一灘水。

我想,一個願望,可能會影響一個人的一生。這個故事中,雪人的願望卻帶著它走向了死亡,因為這個願望儘管很有誘-惑力,但卻是危險的',對雪人來說,是致命的!

我們在生活中,會遇到很多危險的誘-惑,這些誘-惑對我們的成長是有害的。我們要學會放棄一些有吸引力但是有害的願望。比如,學校門口的小攤上有很多美味的小吃,這些東西儘管好吃,卻都是三無產品,對我們的身體有極大的危害。在這個時候,我們就要選擇放棄。才能擁有健康。

我們班裡有很多愛打電腦遊戲的同學,一打起遊戲來就忘了學習,忘了休息。這對他們的學習和身體都有著極大的危害。還有一些同學,看起電視來沒完沒了,使眼睛疲勞過度,早早就戴上了眼鏡。

誘-惑無處不在,同學們,我們要有毅力,和不良誘-惑鬥爭到底。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10

《金鎖記》是張愛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許多批評家的讚譽,傅雷先生譽之為“文壇最美的收穫”,夏志清教授則稱之為“中國從古以來最偉大的中篇小說”。

張愛玲,她創造一個奇異的末世世界,裡面有關於家族與民族太多的回憶,像重重疊疊影印的照片,是錯綜複雜不講理的過去。家傳的首飾,出嫁時的花襖,言說是滄海桑田,浮生若夢的歷史讖語;有陰陽交界的過緣上,感受著歷史隧道里古墓式的清涼,噓眯著眼睛看陽光,卻走不進這光芒裡去。華麗而蒼涼的感覺,華麗而衰敗的佈景,這是輓歌裡的末世。

每一朵花都逃脫不了凋謝的命運,花開了,花落了,不過是一次又一次重複的輪迴,不同的人邁著一樣的步子,一樣一樣的。許多人就這麼站在幸福的門外,進不來,或許根本就沒人進去過。每個人都覺得別人走進了幸福的城門,自己卻進不去,費盡心機後的絕望開始演變成嫉妒,排斥,破壞,干擾。然而這樣只能讓自己更遠離快樂,遠離幸福。其實每個人都可以快樂,快樂是開啟幸福城門的鑰匙。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那一把,可是太多得人都只盯住了別人拿到的,卻忘記的自己的鑰匙就在腳下,別人拿到的只是自己的。

忘記了,錯過了,然後就永遠失去了。 像七巧。可憐得沒人可憐。當所有的人夾著尾巴指責一個人的時候,我都想幫她說句話。所有的人都攻擊一個人把所有的罪惡符號標給一個人的時候,我看著聽著都不自在。我想說誰都不是當事人,任何人都沒有抨擊指責別人的權利,許多難言的苦衷他人都不會真正的懂得,就像自己也經常埋怨沒人理解自己一樣。

七巧,快樂的長大,扭曲的生活,痛苦的死去。她落著淚像枯枝一樣的折斷離去,不知道有沒有打動恨透她的人。然後女兒長安又嫁了個不愛的人。我想故事又可以像花一樣的輪迴了,不知道迴圈多少次,迴圈多少次才可以結束。掙扎了一生,痛了一世,不也就這個樣子嗎?

如果說現實和虛幻有一條界限的話,那麼人總是生活在現實的這一邊,而將自己的所有夢想寄託在虛幻的另一邊,當現實的破碎帶走了虛幻,一個人的痛苦就開始了,像刺破的傷口,從傷口一直綿延到身體的每個角落。

張愛玲善於刻畫女人,尤喜描寫各色“壞女人”,《金鎖記》也不例外,小說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級階層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為了攀附權貴,把她嫁入了沒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個自小就臥病在床的廢人,七巧出身平民,有著勇敢剛強直爽的一面,突然進入了死氣沉沉、勾心鬥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著一個廢人,這個矛盾註定這是一個悲劇故事。

“三十年來,她帶著黃金的枷,她用那枷角劈殺了幾個人,沒死的也丟了半條命。”也許是因為儒家思想在歷代文人思想中打下的那個烙印,在中國文學中,血緣親情成為了一種歌頌不盡的詠歎調,父慈母愛,手足情深也成了文字中長盛不衰的主題。很少有人懷疑過它的真實性。然而,文學長期以來所建構的美好親情卻在張愛玲荒涼的筆下轟然倒塌。親子關係被還原為普通的人與人的關係,仍然逃脫不了人與人之間的自私、虛偽、冷酷———這是張愛玲對人性的近乎苛刻的獨特理解。

《金鎖記》中,正值青春年華的曹七巧被一心只想“錢”的哥哥賣給官宦家的殘廢公子,七巧嫁入姜家後,沒落的姜家已失去政權帶給他們的榮耀,惟一能記載他們輝煌的只剩下錢,七巧在姜家獨打天下,深深體會到金錢的至關重要,出身低微的自卑與“正室奶奶”的虛名又從兩個方面刺激了她的金錢欲,於是她的人格開始扭曲。

七巧一輩子想的是錢,唸的是錢,為了錢,她忍受了在姜家的種.種磨難。當一切幻想都只能僅僅集中到“金錢”上時,金錢欲就成為吞食自己的可怕力量。她用一世的犧牲換來了一筆金錢,她要完全佔有它們,容不得別人的窺視,包括自己的子女。為此,她從中作梗,毀掉了兒子和女兒的婚姻,也毀掉了她們的幸福。

在這篇荒涼的小說世界裡,張愛玲向我們展示了令人心顫的金錢利劍斬斷血緣親情的魔力。我們已經習慣於理解親情中不摻雜任何成分的純潔性,習慣於理解父母與子女間崇高的犧牲精神,從未想過這一觀念的認定是來自於普遍的現實還是來自於人們追求的理想,或者它只存在於現實中的一部分人之中,進而成為人們共同的理想。

總而言之,張愛玲是文藝園地裡一棵枝繁順茂,搖曳多姿的樹,她把枝葉大大地撐開,盡力伸向不可知的遠方.也許這是因為時代造就人吧,張愛玲和她筆下的人物都處於一個不平靜的時代與生活之中,舊時代在崩潰,舊家庭在瓦解,平靜而安定的生活已經被打破,經濟處於困頓中,至少沒有了先前的肆意,於是血緣親情才喪失了它應有的純潔性。張愛玲的小說給我們很多人生意義上的深層次思考。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11

讀一本好書,就好比看了一場好的電影,動情時會讓你感動,讓你高興,讓你浮想聯翩,讓你感慨萬千……美國作家喬治·塞爾登的《時代廣場的蟋蟀》就將我帶進了一個童話王國,讓我看到了世間最寶貴的友誼。

柴斯特是康涅狄格州鄉下的一隻蟋蟀,因為貪吃跳進了人的籃子裡,被帶到了紐約時代廣場的地鐵站。這隻蟋蟀很幸運,遇到了一個叫瑪利歐的男孩,便成了它的主人。柴斯特還認識了兩個朋友,一個是聰明又略帶市儈氣的老鼠,另一個是忠誠、憨厚的貓。柴斯特以自己的音樂天賦回報了朋友的真摯友情,幫助瑪利歐一家擺脫困境,最終成為震驚紐約的演奏家。柴斯特功成名就後,思念家鄉寧靜的生活。在朋友們的努力幫助下,它重新回到了那深愛的家鄉。

這樣的友誼讓我動容,這樣的友誼讓我憧憬,這作文/樣的友誼其實我也擁有。那一次,我和兩個朋友在騎自行車,因為我騎車技術差,一個不小心便摔倒在地。當時我的腦子瞬間懵了,整個人癱倒在地。楊曉梅和王思雨急忙跑到我的身邊,兩人合力撐起我的雙臂,動作是那麼輕柔,生怕重一點就會把我弄疼。我忍著身體的痠痛,心中卻是一股暖流淌過。她們將我扶到邊上的石頭上坐好,用清水幫我簡單地清洗了下傷口。我的心裡充滿了感激,心中暗暗地想:以後要是她們遇到了什麼困難,我也會第一時間衝上去幫助她們的,就像柴斯特回報它的朋友那樣。

在困難面前,個人的力量是渺小的,但你的朋友會給你溫暖,給你幫助,給你力量。每個人都要珍惜友誼,學會互相幫助,互相關愛。希望你們也喜歡這本書,同我一起進入那神奇的童話王國,去感受那故事中真摯的友誼。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12

《傷逝》是魯迅先生的一部短篇小說,也可以說是唯一一部以愛情為主題的小說。它所講述的是兩個覺醒的知識分子涓生和子君的愛情故事。作為魯迅的唯一愛情小說,卻以涓生和子君他們愛情的破裂為結局,可以說是一個悲劇。

讀著它,讀出青春逝去的可傷,愛情逝去的可傷,戀人不再純真的可傷。

有愛情的子君是勇敢的。期待浪漫,但無法面對艱苦和瑣碎的生活,當她的目光僅僅侷限於小家庭凝固的安寧與幸福,她成了折翅的飛鳥,面目逐漸庸俗,浪漫也終於難以為繼,而且終於變成了涓生的包袱。

我很悲憫子君,愛她的天真痴情,純潔無邪,但愛情不是人生的唯一,愛情可以輸掉,但我們不能輸了自己。

熱切的愛和踏實的生活。珍愛自己,任何時候都不是錯誤。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13

他在接到要做出“大炮仗”的時侯,便知道要製造原子彈,要長期出差在外,可他管不了那麼多了。於是,他便開始專心致志的投入了原子彈的製作中。

蘇聯答應給中國提供原子彈的教學模型,但是對方卻撕毀了協議,蘇聯專家全部撤走了,現在鄧稼先只好一邊讀書,一邊授課。他非常刻苦,有時他備課備到四點多,在辦公室裡睡兩三個小時,天亮了繼續工作。在那些日子裡,他把全部的精力都用在工作,一天到晚暈乎乎的,走在路上還想著原子彈,有一次竟連人帶車掉到溝裡。

經過了一番努力,終於把我國第一顆原子彈的理論計算的輪廓勾畫出來了。由於當時還沒有大型電子計算機,所以只要有一小點錯誤就要用手搖計算機搖上九次,以便計算出正確的答案。

1964年10月16日下午三時,伴隨著一聲巨響,戈壁灘上騰空升起了烈焰翻滾的蘑菇狀煙雲。這震撼世界的驚雷向人們宣告:中國人被欺凌的時代結束了!之後,鄧稼先等人又取得了氫彈試爆成功。

我想,這一定是鄧稼先和其他工作人員刻苦研究和團結奮鬥的成果。鄧稼先那為了祖國富強而嘔心瀝血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我們雖然不能像鄧稼先那樣做出偉大的事來,但是我們可以從身邊的點點滴滴做起,長大了之後也為祖國做出有貢獻的事來。

坐在書桌前,靜靜地聆聽著來自窗外的聲音,這種聲音,有些悲慘,但在悲慘之中,有夾雜著一些壯烈。它把我的思緒帶進了那篇課文——《鄧稼先》,讓我不由自主的拿起書,再次瀏覽……

這篇課文主要將鄧稼先的生平、貢獻放在廣闊的社會文化背景中進行描寫、評價,突出了他對民族的貢獻,表現了中國學者特有的忠厚朴實、真誠坦白、心胸寬闊的氣質,高度讚揚了他深沉的愛國主義精神和將個人生命奉獻給祖國國防事業的崇高情懷。當我讀到“一次井下突然友誼個訊號測不到可,打架十分焦慮,人們勸他回去,他只說了聲‘我不能走’”時,我的心靈被鄧稼先那種為了國家,為了工作而臨危不懼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會像一下自己,在這麼幸福的情況下,在自己只有一份“工作”——作業的情況下,卻經常抱怨,一會感覺認為學習太苦,所以就想放棄,開始厭學。比起鄧稼先,我是那麼的微不足道。我沒有鄧稼先那種愛國的精神。“少年強,則國強。”我再厭學的時候,從來沒想過:“如果每個少年都像我這樣那麼整個國家乃至整個世界不都得毀滅嗎?”我先在就要好好學習!

雖然,我比不上鄧稼先,但我可以向他學習,學習他的臨危不懼,學習他的忠厚朴實,學習他的愛國主義……從身邊做起,爭取儘自己最大的努力,奉獻國家!

隨著窗外的歌聲,我讀完了這片課文,這是歌聲裡的悲慘,彷彿完全消失了,剩下的,只有那些壯烈……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14

《三字經》人人都會背,可大家背了而做到了嗎?而我就承認我只做到了一點,而另一大半都沒有做到。

就像《三字經》裡寫的“惜孟母,擇鄰處,子不學,斷機杼”這樣一句話,可同學做到了嗎?沒有。“昔孟母,擇鄰處,子不學,斷機杼”這樣一句話講的是孟子的母親孟母第一次把家安在了墓地附近,孟子學人掘土築墳;孟母第二次把家遷到離屠宰場不遠的地方,孟子學人殺豬宰羊;第三次把家遷到了學宮旁邊,孟子才開始好好學習。沒想到有一天孟子覺得學不進去了,就逃學回家,孟母看見孟子逃學回來,就拿把剪刀剪斷了織布機上的線,孟母告訴了孟子一些道理,孟子領悟了母親的教會,就發奮篤志勤奮學習,最終成為了一位傑出的思想家。

所以我想告訴大家,大人們和老師是多麼不容易,我們不要在和大人們鬥嘴,我們要認真聽取他們的勸告,認真學習,不讓他們生氣,認真對待你做過的每一件事,當然,我們做事之前,先考慮大人們會不會同意,這件事會不會給特人帶來損失,如果有什麼對自己他人都不好就千萬不要去做,現在,我們好好學習就很開心了。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15

《水滸傳》是中國四大名著之一,是中華五千年來的一部文化瑰寶,家喻戶曉。其中武松打虎、江州劫法場等故事,更是引人入勝。《水滸傳》講述的是宋江起義失敗後,一百單八將被逼上梁山,替天行道,殺富濟貧、打家劫舍的故事。李逵、宋江、武松、林沖等英雄齊聚梁山,演繹了一段段扣人心絃的傳奇。

《水滸傳》中,宋江有勇有謀,足智多端。他本是朝廷官員,如果當時皇帝把領土治理得井井有條,那麼宋江定會成為一名悍將,天下就會太平,免遭外來之敵的入侵,為天下的百姓效力,不亦樂乎。而事與願違,宋江不但沒有過上安穩的日子,反而反了朝廷。這一切。不都是當時皇帝的昏庸?宋江起義,並不是因為對朝廷不忠,更不是因為知恩不報。相反,他是為了報恩於百姓。在那個年代,官逼民反,富人撐死窮人餓死巨大的生活反差,形成了《水滸傳》的歷史背景,《水滸傳》也是在這種巨大的矛盾下創作的。魯智深倒拔垂楊柳,武松打虎、林沖雪夜上梁山等無不體現了梁山英雄們的豪情萬丈,大忠大義。而李逵殺富濟貧更是把他寬廣的胸懷體現得淋漓盡致。《水滸傳》不但講述了英雄們的故事,對小人物的刻畫也是令人讚歎的。高俅是朝廷中的一員奸臣,因為愛好獻媚拍馬而倍受皇帝的寵愛,因此成了社會的一大蛀蟲。當然,這也是許多貪官的一個典型縮影。

《水滸傳》中濃縮了亂世豪傑與昏庸奸臣,不見小恩小惠小奸小惡,只有大忠大義大奸大汙。這也許就是《水滸傳》中人物的魅力所在吧。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16

本書作者喬治·塞爾登1929年生於美國康涅狄格州,原名喬治·塞爾登·湯普森。自耶魯大學畢業後,他本有意朝劇本寫作的方向發展。但是卻在朋友的鼓勵下,由上了兒童小說的創作道路。他第一本書出版於1956年,不過並沒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真正使他一舉成名的,是他1961年獲得紐伯瑞兒童文學獎銀獎的《時代廣場的蟋蟀》。這本書描寫一隻蟋蟀,一隻老鼠,一隻貓咪不尋常的友誼的故事書,出版後即獲評價如潮,一直到今天仍風行在美國市場,奠定了賽爾登在兒童文學界的地位。

這本書主要講了1961年間的蟋蟀柴斯特,偶然搭錯了車,從康涅狄格州鄉下來到了紐約時代廣場。當許多人類歌星,舞星,畫家,藝術家都在為生存所迫,在廣場街頭賣藝賣唱的時候,不知怎麼,這隻蟋蟀鴻運當頭,福星高照,一不小心,竟然一夜間成了地鐵車站演奏的明星!在每天早晨八點和下午四點半在地鐵高峰時間裡,他都會在白利尼的報攤上精心演奏。直到有一天,蟋蟀想回到鄉下,但是又捨不得朋友。可是他很想回老家去看一看,他不得不走。他回到老家,給家鄉的好朋友演奏。那裡的動物們同樣非常快樂,安靜地聆聽著蟋蟀柴斯特的演奏。

蟋蟀的翅膀不僅能發出美妙的音樂,同樣帶來了快樂和美好。如今蟋蟀柴斯特該回老家了,他不得不向朋友們告別。他對朋友們說:“明年夏天,明年夏天我會從老家回來,找你們好好玩。”

媽媽後記:一本很好看的書,蟋蟀,老鼠,貓咪之間的真摯友誼溫暖了當時冰冷的社會。讓人們永遠地記住了那隻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記住它嘹亮而韻味無窮的鳴叫!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17

“孤獨的力量是可怕的”。這是我在讀完《百年孤獨》後的感受。《百年孤獨》被譽為“再現拉丁美洲歷史社會圖景的鴻篇鉅著”,是哥倫比亞作家——加夫列爾·加西亞·馬爾克斯的作品。

布恩迪亞家族的歷史不斷重複,布恩迪亞家族的人無論消極又或是積極都無法擺脫孤獨。在這個可怕的迴圈中,能看到布恩迪亞家族所代表的拉丁美洲近百年的歷史,以及這塊大陸上人民獨特的生活狀態。

在整個故事中,布恩迪亞經歷了從純樸的鄉村生活到戰爭、革命,接著殖民入侵的西方思潮的衝擊,最後,一切歸結於平靜的絕望,正是拉丁美洲歷史的演變和社會現實的再現。在初看這本書的時候,你會產生人物已經死去,卻又復活的錯覺,這正是因為故事主人公常常採用相同的姓名,而作者正是通過不斷重複的姓名與七代人的複雜關係來加深整篇小說的魔幻孤獨色彩。

“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麼,而是你記住了那些事,又是如何銘記的。”這是我讀《百年孤獨》中最為喜歡的一句話,生命中最重的事往往在死前才會想清楚,或許欣慰,又或許會很,但一切都無法重來。人活在世人總需要一種精神寄託,而布恩迪亞家族卻始終找不到自己生存的意義,他們害怕自己陷入孤獨中,而以自己獨特的方式去反抗孤獨,但他們生存卻又離不開孤獨。

布恩迪亞家族的興起需要一位合格進去的領導者,而衰落也只需要一代人不如一代人而已。小說的結局在奧雷良諾·布恩迪亞譯完羊皮紙手稿的最後瞬間,布恩迪亞家族連同小鎮馬貢多消失在一陣颶風中。馬爾克斯在《百年孤獨》的結尾寫到“羊皮紙手稿所記載著的一切將永遠不會重現,遭受百年孤獨的家族註定不會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現。”

在讀這本書的時候我的心情是壓抑的,這本書幾乎全部是孤獨和頹廢,作者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這個家族的孤獨和頹廢。在這個家族中親人之間沒有感情,溝通缺乏信任和了解,突出了麼而克斯所謂的“孤獨的含義”——孤獨就是不團結。

《百年孤獨》對於現在仍然有警醒的作用,事實上,我們每個人都有一份自己的孤獨。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18

1、讀《命運》有感

前陣子在書城買了本書,叫《滴水藏海》,裡邊有300個經典的哲理故事。現在我來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運》。 《命運》講的是連個孩子的命運,一個被高僧占卜為“狀元”,另一個為“乞丐”。二十年後,當初的“狀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卻成了“狀元”。 上帝說:“我賦予每個人的天分之佔他命運的三分之一,其餘的在於他如何去把握。” 看了這段話,我很受觸動。把握,把握命運,多簡單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運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運,因為命運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隨時都可以改變它的!只要你願

2、《老人與海》

我讀了美國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說《老人與海》,十分佩服小說中老漁夫的意志,他讓我懂得了一個人一定要有堅持不懈的精神,才能獲得成功。 小說描寫的是一個年近六旬的老漁夫,在一次單身出海打魚時,釣到了一條大魚,卻拉不上來。老漁夫同魚周旋了幾天後,才發現這是一條超過自己漁船數倍的大馬林魚,雖然明知很難取勝,但仍不放棄。後來又因大馬林魚傷口上的魚腥味引來了幾群鯊魚搶食,但老人仍不願就這樣放棄,最終突出重圍,將大魚帶回了漁港,讓其他漁夫佩服不已。

3、 《童年》

這本書是作者真實生活的寫照,高爾基根據自己的親身經歷,再現了黑暗統治下的孩子從覺醒到長大的苦難歷程。阿廖沙是一個悲慘、可憐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過的,他的生活可不像我們現在這樣幸福,充滿陽光和愛。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貪婪、自私;兩個舅舅也很自私、粗暴,這些都在年幼的阿 廖沙的心裡留下了深深的烙印。這本書讓我瞭解到了當時沙皇統治時期的困苦生活,讓我知道了現在的美好生活的來之不易。我們要珍惜現在的幸福生活,熱愛生活,努力學習,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把這個世界建設得更加美好。

4、《苦兒流浪記》讀後感

我在寒假裡看了幾本書,最吸引我的是《苦兒流浪記》。 這本書主要寫了雷米小時候被小偷偷走了放在巴黎的路邊,巴伯蘭媽媽收養了她。但是巴伯蘭爸爸把雷米賣給了耍馬戲的維泰利斯,從此,雷米和維泰利斯過這顛沛流離的生活。不久,維泰利斯被餓凍死了。好心的花農收養了可憐的雷米,雷米住了一段時間,花農遇上了麻煩,雷米又去流浪。後來雷米經過千心萬苦找到了自己的母親。

小雷米雖流浪漂泊、歷經磨難,但他樂觀的生活態度和矢志不渝的真誠愛心,伴他闖過了一道道難關,他就像溫暖燦爛的陽光在融化著冰川大山。我被雷米那不怕苦難的精神所打動,也被雷米那勤奮好學,富有孝心的精神所感動,和苦兒比,我實在是太幸福了。我以後要學雷米那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還要報答幫助過我的人要有一片孝心,並且勤奮好學。

牛虻讀書心得感想 篇19

昨天看《牛虻》正到關鍵時刻……可是沒有接著看下去。因為這個時刻,對於看一個故事來說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長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亞瑟是虔誠而完美的。相信同志,相信義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實的奴僕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發生了一個變故,這個變故改變的,不僅僅是亞瑟的人生,還有他那顆原本潔淨無塵的靈魂。他有了臉上的疤痕和身體的殘疾,有了神經質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辭,有了一個形象的新名字 —— 牛虻。他企圖忘記過去又絕難擺脫過去,他愛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著,讓人不解。

第三卷。

開始寫“第三卷”的時候已經距離那個“昨天”半個月了,因這個故事而開始的幽暗心情已經漸漸明朗,看到雨夾雪之後的燦爛陽光,心境清明。

已經有些忘記第三卷講的是什麼了,或者說,整個故事都已經被我漸漸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話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這個結局讓人悲痛,我為此足足消沉了一個星期。可是兩個星期以後,我已經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從來不知道這個故事一樣。我不能再說什麼,關於信仰,關於死亡。也許就像海明威說的,有些故事進行到後來,你會發現,死是唯一的結局。

我的這個“讀後感”寫得很沒樣子,沒有中心,也沒說出個所以然來,有點對不住國小時代的語文老師。不過真是……兩個星期,就已經時過境遷了。新近看完的一本書是毛姆的《刀鋒》,四天以後的今天,已然也是時過境遷。

唉,不知道看書為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