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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牛虻讀書感想(通用20篇)

欄目: 讀書心得體會 / 釋出於: / 人氣:2.93W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通用20篇)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1

在暑假期間,我還看了另外一本書,叫做《牛虻》。

《牛虻》是女作家艾 麗 伏尼鍥的長篇小說,艾 麗 伏尼鍥是愛爾蘭女作家,柏林音樂學院畢業,年輕時僑居俄國。主要作品為長篇小說《牛虻》。

本篇文章描述了純真,優質的熱血青年亞瑟,經過血與火的洗禮逐漸成為一名為了義大利的獨立和統一而頑強戰鬥的剛強,無畏的愛國志士——牛虻的動人故事。

作為一個性格鮮明的愛國志士的形象,牛虻是十九世紀三四十年代義大利革命者的典型。

我認為小說最動人心魄的篇章是牛虻為了崇高事業忍受各種苦命最後英勇犧牲的部分。

牛虻的剛強與無畏,他那鋼鐵般的堅韌之力,他對敵人的憎恨與輕蔑,他那不為任何拷打凌辱所屈的堅貞品質,是使得幾代年輕人受到心靈的震撼!

讀這部小說時,除了讓我感動和受激勵外,也讓我感到了一絲淒涼:受盡磨難的牛虻對自己曾經最心愛的人冷嘲熱諷,對自己最崇拜的神父——親生父親,也如同見了仇人一般,到了最後,一切真相大白時,不知有多少人流下了懺悔的眼淚,都在為當初的不應該而自責。但一切都太晚了,牛虻死了,含著滿腔的幽怨死去了,最終留給了世人一具軀體,一種精神,

一段故事和無限的思考。。。。。。

不知你在讀過此書後,是否想過,為什麼亞瑟會變成牛虻?為什麼牛虻對任何人,任何事都以最冷漠的態度來對待?為什麼蒙太尼裡的祕密,知道牛虻將死時才吐露?為什麼他不早些以父親的身份站出來?為什麼。。。。。。太多太多的疑問,一時間充滿了我的大腦。原來,答案就是——教會,使他們拆散了一對對情侶,改變了一個人的一生。

作者以牛虻的身份抒發了對當時社會制度的不滿,以及對當時世態炎涼的慨嘆。這就是《牛虻》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2

義大利青年亞瑟·伯爾頓,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後投身革命。由於疏忽,亞瑟在懺悔時不小心洩露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誤會。亞瑟還痛苦地發現自己竟是無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連串的打擊粉碎了亞瑟的心,他一錘子雜碎了心愛的耶穌神像,在書桌上放了一條偽裝自殺的紙條,毅然離去,來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盡屈辱,歷盡艱辛。他化名為牛虻回到義大利時,他已經成為了一個堅定、冷酷、老練的人了。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軍火,積極準備起義。但最後本能逃生的牛虻卻因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猶豫沒有開槍而被捕。生父的勸降沒能打動牛虻,牛虻也沒能說動蒙泰里尼加入他們的組織。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兒子的死刑判決書上籤上了字,牛虻從容就義,倒在槍下。

蒙泰里尼是一個對徒們來說算得上仁慈的紅衣主教,他對亞瑟的感情也有著濃濃的父愛。13年後,他們再次相遇,可是父子兩人都有著自己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作出抉擇。對他來說,上帝是創造一切美好事物的神靈,是上帝讓亞瑟沒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還給了他……他無法捨棄他心中的上帝,又無法將他的愛分出一半來給兒子。蒙泰里尼最後目睹了兒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隨兒子而去。

當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與兒子之間作出了選擇時,他覺得以血贖罪的事應該在兒子身上實現;當兒子再也醒不過來的時候,他又後悔自己作出的選擇,因思念兒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來,他一時間作出的選擇是對的,可等心愛的兒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邊時,他又無比悲傷,他在當時沒有認識到兒子對他的重要性,雖然當時他也愛著兒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悲劇是因為當時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就上演了。

有人曾說:“選擇就意味著失去。因為任何一種選擇,必須以放棄和推動某種事物為前提,否則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這說的不也是這麼一種道理嗎?選擇是多麼的重要,它關係著未來事物的發展。我們無法後悔自己的選擇,更無法改變當初的選擇。面對著一道道人生中數不盡的選擇題,如果因為一時的糊塗而誤了大事,釀成了嚴重的後果,那今後的人生又該何去何從呢?

所以要學會選擇,學會放棄。“寵辱不驚,閒看亭前花開花落; 去留隨意,漫隨天際雲捲雲舒。”這才是人生的徹悟境界。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3

翻開這本書,一起追隨伏尼契的腳步……

亞瑟成長在佛羅倫薩一個富有的家庭裡,母親是兩個孩子的繼母,而他的親生父親是神學院院長蒙泰尼裡,也就是說亞瑟是個私生子。然而他的母親在他17歲得冬天裡去世,他也開始在大學裡參加了祕密革命組織——青年義大利黨。瓊瑪是他兒時的玩伴,他對她的愛純潔得像一朵盛開的百合,同時瓊也是組織裡的一員。在一次對話中,亞瑟對神甫蒙泰尼裡透露了他參加革命組織的事,神甫為此開始感到了不安。後來,蒙泰尼裡赴羅馬任主教之職,而卡爾狄神甫接任神學院院長一職,當亞瑟向卡爾狄神甫懺悔時受騙說出祕密革命組織的名稱和自己偷運政治書籍的事實。卡爾狄神甫隨即告密,亞瑟和一黨同志被捕。

亞瑟出獄後,告知瓊是他將組織的祕密說出去時,受到了瓊的鄙棄,深受打擊,恰在此時,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謎,在雙重打擊之下,亞瑟精神崩潰,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條偽稱自盡,然後潛出海關,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這一年他才19歲。

在南美,他墜入了“真正的地獄之中”,他到處漂泊流浪,做過雜工和賭窟僕人,在他21歲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殘廢,傷愈後到雜耍班子充當小丑,受盡恥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極大地改變了亞瑟的性格和麵貌,以致十三年後,當年的戀人瓊和他的親生父親面對他竟然也沒認出他來。

他是一個非常堅強的人,他的傳奇一生給了我強烈的震撼。

學會堅強,無論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難,向困難挑戰——這是《牛虻》給我的啟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義大利的一個英國富商勃爾頓家中,曾經天真地以為這個世界是多麼地美好。名義上是富豪之子,但實則是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傷,卻始終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淵博學識蒙太尼裡神甫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他對自己的關懷。但是,當他接觸了青年義大利黨人,看到了自己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後,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鬥爭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於這驚心動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裡瓦雷士。在那裡,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火時由於疏忽被捕,最後被殺。大筆勾勒和細緻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後,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鬥爭,錘鍊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義大利而忘我戰鬥的革命者。

人的靈魂,系在那個扭曲的身軀裡,被迫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眾人的面前瑟瑟發抖,羞辱和苦難使它透不過氣來當時的義大利正遭到奧地利的侵略,青年義大利黨爭取民族獨立的思想吸引著熱血青年。牛虻決定獻身於這項事業。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親的欺騙,心愛之人的誤解時,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陷入極度苦之中,幾乎要發狂。這次挫折對亞瑟來說是一場毀滅性的災難,同時又是火中鳳凰的新生,從此之後,亞瑟再也不是舊“亞瑟”了,他變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鍊了亞瑟,回到義大利時,他已經是一個堅強、冷酷、老練的牛虻了。此時,他又遇見了瓊瑪,但瓊瑪已認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戰友們積極準備著起義。在一次偷運軍火的行動中被敵人突然包圍,牛虻掩護其他人突圍,自己卻因為蒙太尼裡的突然出現而垂下了手中的槍,不幸被捕。牛虻的戰友們設法營救他,但牛虻身負重傷,暈倒在越獄途中。敵人決定迅速將他處死。前來探望的蒙太尼裡企圖以父子之情和放棄主教的條件勸他歸降;而牛虻卻企圖打動蒙太尼裡,要他在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做出抉擇,但他們誰都不能放棄自己的信仰。蒙太尼裡在牛虻的死刑判決書上籤了字,自己也痛苦地發瘋致死。

刑場上,牛虻從容不迫,慷慨就義。在獄中給瓊瑪的一封信裡,他寫上了他們兒時熟稔的一首小詩: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掉,我都是一隻。快樂的飛虻!至此,瓊瑪才豁然領悟:牛虻就是她曾經愛過而又冤屈過的亞瑟。他,牛虻——一個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願被命運折磨的人。

讀了這本書讓我知道,成長,是一個艱難的過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誰有勇氣,誰跑得快,誰就活下來;否則,就被淘汰。他深愛過兩個人——父親蒙坦里尼和高潔的女人瓊瑪,但後來的他一生都沒有再給機會讓他們來愛他。他的內心承受了非人的煉獄般的折磨。他給我們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該為什麼活著,該怎樣活著。挫折中是難免要流眼淚的,擦乾了,站起來,就長大了,堅強了。用牛虻自己的話說,他從死亡那裡走來,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愛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可以借鑑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希望永存!對於牛虻來說,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飢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該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

牛虻是個強者,他意志堅強、機智勇敢,是真正的強者!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4

在看完《牛虻》一書後,我深刻體會到成長,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堅持,是需要驚人的毅力的。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亞瑟,在這麼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己生命的價值,為堅守自己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堅持,雖然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價。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亞瑟)出生在義大利的一個英國富商勃爾頓家中,曾經天真地認為這個世界是多麼地美好。名義上他是勃爾頓與後妻所生,但實則是後妻與蒙太尼裡的私生子。牛虻從小在家裡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精神上很不愉快,卻始終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裡神甫的淵博學識,把他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蒙太尼裡對自己的關懷。但是,當他接觸了青年義大利黨人,看到了自己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後,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鬥爭的道路。

她,瓊瑪——牛虻在亞瑟時代就對她心生愛慕,只可惜由於無意中洩露了組織祕密,被視為叛徒。瓊瑪的一記耳光打碎了亞瑟的心,他的愛情也從此暗淡下來。13年後,當亞瑟化作牛虻歸來,身心俱已大變。他記恨瓊瑪對他的傷害,即使在她面前內心再次強烈地翻滾著愛情,也不承認自己就是曾經的亞瑟,這種殘酷的折磨讓瓊瑪一直生活在悔恨和內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給瓊瑪留下一封告別信“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掉,我都是一隻。快樂的飛虻!”承認了自己的身份,那種撕心裂肺的愛情讓瓊瑪悲痛欲絕。“在你還是一個難看的小姑娘時,瓊瑪,我就愛你。那時你穿著方格花布連衣裙,繫著一塊皺巴巴的圍圍脖,扎著一根辮子拖在身後。我仍舊愛你”。

牛虻的死也是非常的悽慘。被自己親生父親處決!在一次偷運軍火的行動中被敵人突然包圍,牛虻掩護其他人突圍,自己卻因為蒙太尼裡的突然出現而垂下了手中的槍,不幸被捕。牛虻的戰友們設法營救他,但牛虻身負重傷,暈倒在越獄途中。敵人決定迅速將他處死。前來探望的蒙太尼裡企圖以父子之情和放棄主教的條件勸他歸降;而牛虻卻企圖打動蒙太尼裡,要他在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做出抉擇,但他們誰都不能放棄自己的信仰。蒙太尼裡在牛虻的死刑判決書上籤了字,自己也痛苦地發瘋致死。

可憐的牛虻!被自己最信任的人出賣,被自己最愛的人誤解,被自己親生父親判死!對於一個天真的,認為世界時美好的人來說是多麼殘酷!他做過苦力,做過小丑,還四處流浪。這一切的坎坷,都鍛鍊了他的冷酷,堅強,無情。在經歷過這麼多風風雨雨後他終於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對愛情抱有希望,只專心於革命事業。因為只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給予他精神上的支援。

讀完這本書,我深感自己的幸福。有和睦的家庭,舒適的環境,知心的朋友。但自己卻常因為些小事埋怨。相對於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滿足與平靜的對世界充滿希望的現狀。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5

村上春樹的《挪威的森林》講述主角渡邊徹糾纏在情緒不穩定且患有精神疾病的直子和開朗活潑的小林綠子之間,展開了自我成長的旅程。挪威的森林本是披頭士的歌,在作品中更是出現多次,直子每聽此曲必覺得自己一個孤零零地迷失在又寒又凍的森林深處,正是年輕人的迷惑、彷徨。

在作品中,渡邊內心十分苦悶彷徨。一方面念念不忘直子纏綿的病情與柔情,一方面又難以抗拒綠子大膽的表白和迷人的活力。而在故事的最後,直子自殺的噩耗,使渡邊失魂落魄地四處徒步旅行。最終在直子同房病友玲子的鼓勵下,開始摸索此後的人生。在我看來,渡邊其實是渴求溫暖的人,儘管在他看來,無法被一些人明白是無可奈何的事,然而他尋求的並不是世界的溫暖,而是在不一樣的時刻段,從某一個人身上獲取無邊的曠野中的一點星火,對於除此以外的無盡的空間是別無他求的。

直子是敏感而纖細的,她的心顯得那麼的脆弱而透明。她是安靜的,靜得如同晶瑩剔透的瓷器,姐姐和青梅竹馬的男友無緣由、無徵兆的自殺,使她的內心堆積著不安。她安靜地活在自己的世界之中,而與渡邊的重逢,使直子從他身上獲取溫暖與外界的聯絡。直子與渡邊之間的愛是複雜的,他們共同擁有木月的死,更像是三角形失去一角,無所適從的另外兩角的相互依偎,相互取暖。然而直子的迷失依舊使她最終難逃自殺的命運。

而綠子卻是鮮活的,開朗活潑,喜愛跟人賭氣和撒嬌。她的家庭與在學校的生活也並不是稱心如意的,但她有的只是寂寞與痛苦,卻並沒有迷失。她渴望被愛,並且直接明瞭地表達出來。她的生命是濃墨重彩的,是叫囂著的。渡邊在救贖直子的過程中也曾迷失過,而綠子便成了他的安慰,渡邊對綠子的依靠使他難以放手。

村上春樹以蒼涼深刻的筆觸書寫著渡邊與直子之間的精神苦戀,在迷失與徘徊之中,故事的每一個人走上了不一樣的路途,走向了不一樣的方向,而綠子成為了最終的救贖者。在冰冷的都市之中,陌生的都市人活在自己的慾望之中,內心焦灼而空虛,他們迷亂而不安的生活狀態便在作品中得到最好的詮釋。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6

寒假裡我讀了《安妮日記》這本書,裡面講的是一個在二戰時期猶太小女孩安妮兩年的密室生活。

安妮全家為了躲避戰爭和法斯的追殺,在安妮13歲生日後不久,全家搬到了荷蘭—阿姆斯特丹公司的後屋,因為當時是法西主義,猶太人慘遭迫害,他們把那裡當成了他們的“密室”,安妮自從搬到了荷蘭以後,就一直生活在陰森、寂寞和恐慌之中,但她常常抬頭凝望天空,總感到事情會越來越好,殘酷的戰爭終將結束,合平與寧靜會重新來臨的。第二年以後,安妮及密室中的所有人遭人舉報,被人投入了集中營。殘酷的現實摧毀一切,最終安妮死了,死於傷寒,這一切多是討厭的戰爭和種族所引起的。所以我們通過閱讀這本書,能夠了解歷史、戰爭及種族迫害,更能感受到安妮身上那種勇敢、堅強、不屈服樂觀向上希望活著的那種人生態度。

希望世界上永遠不要有戰爭,永遠和平。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7

讀了《賣火柴的小女孩》這篇文章,我禁不住沉思起來。對於小女孩的悲慘生活,我深感同情,她擁有的只能是幻想,而我擁有的,一切都是現實。

聖誕節的晚上,小女孩又冷又餓,她擦然了第一根火柴,幻想自己座在一個暖烘烘的火爐面前……火柴滅了,溫暖的感覺不見了,消滅了。而我,還從未嘗過挨凍的滋味。

小女孩餓極了,此時,她多想吃點兒東西呀,可是哪兒有啊?只是幻想伴隨她,她覺得有一隻噴香的考鵝,背上還插著刀和叉,向她搖搖擺擺地走來,但是隻要火柴一滅,她又回到了那種飢餓的現實中,而我,從沒有被飢餓的感覺困擾過,沒頓都是豐盛的!

她從沒有快樂,只有痛苦。於是,就幻想那美麗的聖誕樹來寄託她美好的願望;而我,生長在甜水中,哪一個節目,不是家長陪在身邊盡情地快樂呢!最後,小女孩在火柴強烈的光亮中,幻想見到了她疼愛自己的奶奶。她雖然有爸爸、媽媽,但他們卻無法給她關懷,小女孩多麼可憐啊!而我呢?全家對我的關懷是無限的!

想著想著,我彷彿看到了小女孩和她奶奶坐在暖和的屋子裡,吃著可口的晚餐。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8

深夜讀來,數次忍不住淚流。明明是作者精心的擺佈,但讀來卻穿越了每個文字的阻隔,直逼人心。相較於時下輕飄飄的煽情、赤__的炫技,餘華的文字是讓人感覺不到技巧的,命運的厚度與沉重已足夠撐起整個故事。情感本就重得摧人心肝,還何須再去“煽”?

我們能做的已經不是旁觀與審視,而是站在福貴一家人的茅屋裡,和他們一起笑,一起哭。這是很奇妙的視角,你清醒地知道自己是誰,但在閱讀的每個瞬間卻又身不由己地被捲入其中渾然忘我。正如餘華在自序中所言,當他以旁觀者的視角來寫這個故事的時候,困難重重,可是當有一天突然以第一人稱來寫這個故事的時候,突然順暢無礙。冥冥之中自有天意。這彷彿也是一個奇特的隱喻,這個故事必須讓我們進入、替代。

福貴的一生絕不是他自己的一生,《活著》是每個人活著的象徵。儘管我們可能沒有福貴的苦痛、沒有福貴的歡樂,但是,每個人只要活著,就必然要經歷他(她)自己的悲歡。

徐福貴的前半生可以說是自己造的,本來是地主家的少爺,賭嫖俱全,傾家蕩產。可是從敗家之後的每一步,似乎就走進了命運的魔掌。福貴的後半生可以說真是無奈。去給母親請郎中時被抓了壯丁,後來又經歷三反五反,大躍進的窮困難捱。兒子死於人禍,妻子死於疾病,女兒難產殞命,女婿事故身亡,的孫子也意外送命。

在死亡面前,人的渺小無助就像福貴面對醫院那個小房子時的恐懼和無奈,這就是命運,或者說叫宿命。在這樣龐大的力量面前,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福貴仍然要樂樂呵呵地活下去。餘華說:“人是為活著本身而活著的,而不是為了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著”。

福貴和老牛相依為命,一樣黝黑,一樣衰老,但是,老人依然用“粗啞卻令人感動的嗓音”唱著歌謠,自鳴得意。故事的開篇,老人吆喝著“二喜、有慶不要偷懶,家珍、鳳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老人這時候“黝黑的臉在陽光裡笑得十分生動,臉上的皺紋歡樂地遊動著”,這時我們尚不知情。到了故事結尾的時候,當老人再數出這一個個名字的時候,悲喜在那一刻洶湧而來,不可斷絕。

餘華說:“生活是屬於每個人自己的感受,不屬於任何別人的看法。”福貴的一生抑或每個人的一生,是窄如手掌,還是寬若大地,冷暖自知,無人得曉。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9

《邊城》這本書給我的第一感覺是:如水的平靜,沒有戰爭的那股硝煙。它描寫的是住在山區的一位老爺爺和他的孫女翠翠的平靜生活。在那個山村裡有的是山,有的是水,有的是那樸素的人的一張張面孔。

作者曾經講到:世間真有百思始得其解的怪事情,每次只要我規規整整地寫下“沈從文”三個字,我就立刻會想到水,汪汪洋洋的水,這倒不是因為他的“沈”姓有一個三點水的偏旁,而是因為他如水的性情。

他曾在寫於一九三一年的《自傳》中說:“我情感流動而不凝固,一派清波給予我的影響實在不小。我幼小時較美麗的生活,大都不能和水分離。我受業的學校,可以說永遠設在水邊。我學會思索,認識美,理解人生,水對我有極大關係。”

我是住在海邊城市的一位中學生,對於水我是不會陌生的,我能理解:水和沈從文的生命不可分,教育不可分,作品的傾向不可分。

我明白了,也領悟到了水的德性為相容幷包,從不排斥拒絕不同方式浸入生命的任何離奇不經事物!卻也從不受它的玷汙影響。水的性格似乎特別脆弱,且極容易就範。其實則柔弱中有強韌,如集中一點,即涓涓細流,滴水穿石,無堅不摧。水教給我粘合卑微人生的平凡哀樂,並作橫海揚帆的美夢,刺激我對於工作永遠的渴望。

“正因為工作真正貼近土地人民,只承認為人類多數而‘工作’,不為某一種某一時的‘工具’,存在於現代政治所培養的窄狹病態自私殘忍習慣空氣中,或反而容易遭受來自各方面的強力壓迫與有意忽視。欲得一稍微有自主性的順利工作環境,也並不容易。但這不妨事,倘若目的明確,信心堅固,真有成就,即在另外一時,將無疑依然會成為一個時代的標誌!”

他的這段話極具預見性,隨後不久,他就因為不肯做“工具”而“遭受各方面的強力壓迫和有意忽視”,連“稍微有自主性的順利工作環境”也不可得了。這是作者的另一段描述,看出他當時達到處境是非常之艱難的。

《邊城》就是從這樣一個人的筆下刻出來的,是多麼的生動傳神,文中的人物都是在這山水的哺育中長大的,這一點一滴是生就了多少美夢多少渴望。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10

從國小算起,我已經度過了20xx年的學生生涯。成績雖數不上是最好的,但我覺得自己學得還比較輕鬆,這大概受益於我的學習方法吧。

一、 課前的預習

每堂課前我都要進行預習:語文,把要學的課文看一遍,自己先用筆將重點,要點及不懂之處做上記號;英語,則是先將單詞讀上幾遍,讀熟讀順,這樣上課時就不必再忙於熟悉生詞,而可以很快的進入課文、內容及語法的學習;實驗,課前就著手瞭解這個實驗的關鍵,這樣無論是在老師的演示實驗中,還是自己動手實驗時,都可以有重點的觀察。

二、 課堂的學習

課堂上的40分鐘是極為重要的,課堂上少聽了1分鐘,課下10分鐘也補不上。所以在課堂上,思想要絕對的集中,跟著老師轉。我因為預習充分,聽起課來就比較輕鬆,在別人忙於記憶要點時,我的注意力已經轉向了一些細小的地方。這些細節往往是學習時容易忽略的,是使考分拉開檔次的地方。充分的預習再加上認真的聽課,一節課下 來,往往便可將重點、要點牢牢記住了。

三、 多加思考

我對於知識不喜歡死記硬背而喜歡加入自己的理解去記憶。多問為什麼,深入問題的實質去考慮問題,這樣不但使知識記得牢固,使用起來也比較靈活。在課上,有了問題應馬上記錄下來,但不可再去想它,不然耽誤了後面的聽課,得不償失,應課後再來思考這些問題。只有實在想不通時,才去問老師,如果一有問題,不動腦思考就去問,答案常常會左耳朵進,左耳朵出,遠沒有經過自己思考記得深 刻。 四 增加深度,廣度

課後的複習,我認為不必多做練習題,應在課堂的基礎上加大廣度和深度。加大廣度,就是增加一些與課文有關的小知識。例如平時,我愛看一些科學家,文學家的傳記等,這樣可以培養自己對學習的興趣,而且可以擴大知識面,當學到與這些人物有關的知識時,還可以聯絡起來,理解得更加透徹。

加大深度,就要在課餘時間看一些比較難的書,像競賽教材一類,我覺得知識是環環相扣的,淺的沒學好,難的就學不下去。所以看這些書,能檢查出自己的基礎知識掌握得是否牢固。換句話說,難的題目都能掌握,容易的做起來不就更加遊刃有餘了嗎?

以上只是我在學習中一點小小的心得,說出來,和大家互相交流。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11

偶然得知,我手上的這本書,是中國第一次獲得正式授權出版的。以前多少名人,包括深受馬爾克斯影響的莫言,翻閱過的《百年孤獨》,都是盜版。突然覺得它分外珍貴。

說的是孤獨,看見別人寫的讀後感都是圍繞著這兩個字而寫。不不不,你們都搞錯了,不是文藝青年自己喝著咖啡所發出孤獨的感嘆,不是非主流們黑白人生的孤獨,更不是每天宅在房間裡沒朋友的那種孤獨。

這種孤獨,是一個根深蒂固,天生性格的,非一般外物所能改變。是一種追求理想過後,發現這種追求根本沒有意義,多年來的精神支柱突然消亡所帶來的那種孤獨與彷徨,正如奧雷里亞諾·布恩迪亞上校,“被迫發動三十二場戰爭,打破與死亡之間的所有協定,並像豬一樣在榮譽的豬圈裡打滾,最後耽擱了將近四十年才發現純真的可貴”。也正如何塞·阿爾卡蒂奧·布恩迪亞,家族的第一人,追求科學而最終精神失常,被捆在樹上至死。

最奇特的莫過於整個馬孔多都陷入了失眠症的泥潭裡,一直不睡覺,但卻一直遺忘東西,不得不在每樣東西上貼上標籤,杯子、碗、凳子之類的。這是一個民族的孤獨,他們盲目地追求,只知道不停地往前走,卻不知道自己在追逐什麼,而身後的事物——歷史,卻被他們漸漸遺忘。而生活在這裡的何塞家族,一共經歷了六代,但每一代卻只是第一代的輪迴,改不了那種流淌在血液裡的盲目,嚮往虛無的東西。

但馬孔多的女人們卻是堅強獨立。她們務實勤奮,烏爾蘇拉照顧全家,開糖果店賺錢不斷修建家;阿瑪蘭坦熱衷於刺繡;蕾梅黛絲則心地善良。而她們都帶有傳奇色彩:烏爾蘇拉活到一百四十歲,阿瑪蘭坦和死神對話,而蕾梅黛絲則飄上天去了。

馬爾克斯的這番回答,正是對馬孔多的孤獨的解釋。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12

書是知識的海洋,書是智慧的源泉;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書,是人們走向成功的捷徑。所以,我愛書,愛這些為我們在知識的海洋中導航的航標針。

書已經有很長時間的歷史了,書是人類最遠久的朋友,毛主席曾經說過:“飯可一日不吃,覺可一日不睡,書不可一日不讀。”高爾基說過:“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這些話說得可真好,我也愛讀書,有時候常常讀到深夜,但是,我卻不覺得累,反而有一種收穫感,我收穫的是知識,收穫的是快樂。

從一年級起,我就愛上了讀書,只要一日不讀,我就感到生活中缺少情趣,現在童話書已經不能滿足我對讀書的慾望了。班裡的圖書角已經讓我讀了個遍,我又成了圖書館裡的常客。因為我愛讀書,所以作文水平提高了,朗讀水平增強了,讀書的益處可真不少。我還領略到了書中的樂趣。

《雷鋒日記》使我明確:人類生存的意義,便是做一顆為人民服務的螺絲釘。我明白了:奉獻了一生最美麗;《老人與海》中那位不屈服於風暴,勇於抗擊的老者讓我肅然起敬;《茶花女》讓我銘記:只要心存真情,人格將永具魅力!《鋼鐵是怎樣煉成的》讓我懂得:一個人只要在挫折中才能展示出驚人的毅力。有了它,人們就不會向困難和挫折低頭。《細節決定成敗》告訴我:把一件簡單的事做好就是不簡單,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正所謂:“細節”決定“成敗”!從《平凡的世界裡》中,我領悟到:人,無論處在什麼位置,無論多麼貧寒,無論多麼艱難,只要有一顆火熱的心,只要熱愛生活,生活對你就是平等的。

書中的樂趣實在太好了,讓我留戀往返,讓我們一起讀書吧!讀出我們的才華,讀出我們的精彩,讓書香充滿每個人的心扉。

我愛讀書。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13

帶著感動與耐人尋味,觸動人心的電影已拉開了尾幕。隨著片尾一幕幕回憶,我的心中五味雜瓶,不知是苦是甜。

——題記

週五下午,我們經過學校的組織看了一部電影,名字叫《寶貝別哭》。在這部電影中,我再次看到了人間的溫暖。

電影裡講的是一位姓覃的女老師,一開始她不理解自己的父親為什麼把感情都投入到孤兒院,導致疏落了自己並沒趕上母親病逝,可後來她代替父親去孤兒院當生活老師,也對孩子們有了感情,體會到了這種滋味。後來覃老師幫助許多孩子走出了心理的陰影,讓孩子們開心起來,還排練了很多節目。

看完這部電影,我的眼眶溼潤了好多次,但心裡卻為孩子們的改變而高興。在孤兒院裡的孩子確實很需要關愛,他們本就有心理陰影,再受人冷眼,讓他們小小的身軀怎能受的住?但是他們要的卻不是可憐、憐憫,而是一份真真正正的愛。

體會一下這些孤兒的生活,再轉眼看一下我們。我們有父母陪著,有許多親人陪著,每天衣來伸手、飯來張口,我們的生活是多麼幸福呀!因此,我們一定要珍惜這來之不易的生活。我們雖然沒有孤兒院裡孩子的困苦,但我們要有他們自食其力、不怕困難的精神。平時的一些小事、小困難能自己做的,自己渡過的,就一定不要請求別人,不要放棄,這樣才是真正有意義的成長。

人生沒有一路順風的,總會碰到些狂風暴雨,總會有許多煩惱,但往往都是在經歷過後,才會變得更堅強。所以我們要學會微笑,揚起嘴角去尋找那屬於自己的路,尋找那通向成功的路!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14

最近,我讀了瑞士女作家約翰娜斯必麗的小說《海蒂》,這本書描繪了“海蒂”這位小姑娘在阿爾卑斯山上居住的經歷以及在富蘭克託的一段經歷。故事內容十分有趣而又感人。

主人公海蒂一個天真爛漫、心地善良、熱愛生活、熱愛大自然、堅持不懈的女孩。她那樂於助人的品格,善良的面孔,把我深深地吸引了。在小說中蒂提姨媽把她送到了富蘭克託的一個有錢的親戚家,因為他們的女兒克拉拉一隻腿癱瘓了,總得坐著輪椅,想找個孩子和她一起玩。也正是在海蒂的愛心幫助下,使克拉拉鼓起了生活的勇氣。堅定了戰勝疾病的信心而最終重新站立了起來。這讓我感受到愛的力量是那麼神奇、偉大!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就像溫室中的花朵,心充滿了自私。自己擁有的東西從來就不願與別人分享;當別人有缺陷時,他不但不去鼓勵別人,還嘲笑別人;當別人最需要幫助的時候,卻編織出許多理由去推卸……要是人人都能像海蒂一樣去關心他人,尊重他人,那世界將充滿溫暖與陽光。同時海蒂的那份天真、善良更是感動了我,熱愛大自然的她喜歡在山坡採野花,與小動物說悄悄話。總之,海蒂就是這樣一位小天使,這是大家所承認的。

《海蒂》這本書讓我學會了關心他人,幫助他人。讓我懂得了助人的可貴。來吧!讓我們一起幫助有需要的人,做一個生活中的“海蒂”!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15

名著是人類文化的精華,更是書中的精品。閱讀名著,如同與大師攜手,可以增長見識,啟迪智慧,提高語文能力和文化素養。閱讀名著,就像與知識擁抱,可以分別優劣,提高精華,淨化人們心靈和塵世汙濁。

讀書對一個人的成長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力,它完全可以成為我們人生的指向標,當然只限於好書,比如我現在要向大家所介紹的這本佳作-《基督山伯爵》。

之所以選擇閱讀和推薦它,是因為有以下幾點原因:1、經典之作,為後世所流傳。2、權威之作,經幾大名人所鑑賞。3、題材奇特之作,讓人為之一驚。

《基督山伯爵》講述的是水手唐太斯因維爾福、騰格拉爾和費爾南多的聯手迫害而致入獄的事,在獄中他飽受折磨,而經過自己的努力和智慧,巧妙的逃出獄中,而幸運的成為了基督山伯爵,而那三個人也分別成為了司法、金融和政界的頭面人物,基督山伯爵對此展開了報復的故事。

這部小說問世已有一個半世紀之久,儘管如此,他至今仍然在世界各國流傳不衰,成為名垂千古的佳作,被公認為世界通俗小說中的扛鼎之作。

小說的主人公唐太斯,他是一位英俊瀟灑並且卓而不群得人,有一定的領導才能,在被人陷害入獄的時候,仍然剛正不阿,堅持著無私的正義。在獄裡,他能夠及時調整好自己的心態,並積極的尋找逃出獄中的機會。

但是逃出獄後的唐太斯,我並不開中他的做法,因為我認為得饒人處且饒人,我們應該抱著一顆寬容的心對待某事、某人、某物,即使他做樂再大的錯事,自會有上天來懲罰他,正所謂“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這部小說的情節曲折離奇,險象跌生,出乎想象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因此,它扣人心絃,讓讀者難以釋卷,實在是不足為怪。

小說的情節安排的曲折離奇,跌宕起伏,同時繁而不亂,環環相扣,充分顯示了大仲馬作為傑出小說家和劇作家的想象天才和結構能力。

在這部小說中,最精彩的部分就是唐太斯越獄的情景,它是全書最能予以人以生活啟示的部分,因為它向我們詔示了一條亙古不變的真理:人活著不能沒有希望,生活的鬥爭不能沒有智慧,陽光下的溫暖,鐵窗外藍天下的自由,正因為這種生的希望使他挺住了,並且成功了。

如果唐太斯沒有被複仇所矇蔽,我想他應該會過得很舒服,抱著淡定豁達的生活態度,如水一般清澈,卻如水一般堅定,永不止息。

如果唐太斯抱著破罐子破摔的態度,認命般的想要在牢裡度過自己的殘生,我想他的生活肯定是另外一番風景。

跳出圓圈的枷鎖,創造新穎的風格,這是一個充滿智慧的選擇。

唐太斯,一個充滿爭議的人物。不管他的命運將會怎樣,我都衷心的希望他,能夠有一個圓滿的結局。

總之,是希望和智慧使唐太斯得以重生,得以為基督山伯爵,得以完成復仇計劃。所以說,希望和智慧是維繫機遇和努力,獲得成功的紐帶。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16

《威尼斯商人》是英國偉大的戲劇家莎士比亞寫的四大喜劇之一。故事大概是這樣的:在威尼斯生活著很多不同經歷,不同品格的商人。故事的主人公就是一個成功的商人,他的名字叫:安東尼奧。他聰明、勤奮、慷慨大方,博得了大家的信任。所以事業發展很快。最近又一批買賣即將成功,這使他萬分高興。

這時,安東尼奧的朋友巴薩尼奧,正匆匆走來,原來他深深的愛上了鮑西婭公主,想去求婚。但他覺得只有自己穿上最好的衣服才能和公主相配,但他現在很貧困,因此只好向安東尼奧借錢。安東尼奧答應了朋友的請求。但他全部的財產都在貨船上,但貨船還沒有到岸。那麼只有向夏洛克借錢了。夏洛克是一個心胸狹窄、貪圖小便宜的人,他一直很嫉妒安東尼奧的才華。當他得知安東尼奧要向自己借錢,心中暗暗高興。於是,在條約裡寫到:“如不按時還錢,就要從你的身上割下一磅肉。”安東尼奧冒著生命危險答應了。巴薩尼奧和鮑西婭結婚了。但是,一個壞訊息傳入了他們的耳中。安東尼奧的船隊沉沒了,夏洛克逼他馬上還錢。但安東尼奧現在一貧如洗。夏洛克把他告上了法庭,準備按條約上說的去做。

在法庭上法官說:“你只能從他身上割下一磅肉,不允許有一滴血,要不然你就是違約。”可夏洛克根本做不到。最後法官判夏洛克敗訴,並把他財產的一半分給安東尼奧,另一半歸國家。事後,安東尼奧才得知那個聰明的法官就是鮑西婭裝扮的.為了救朋友她想出了這個妙計。不久大家得知了一個好訊息:安東尼奧的船隊並沒有沉沒,現在已經抵達港口了。我被莎士比亞小說裡的每一個情節所感動,也從中感悟到了很多人世間的道理。從安東尼奧、巴薩尼奧、鮑西婭的身上,我看到了他們都有對朋友真誠、友好的一顆心.為了朋友的幸福,安東尼奧冒著生命危險滿足了朋友的需要,為了讓朋友得到幸福,寧可犧牲自己。

鮑西婭既聰明又善良,她用自己的智慧,換回了朋友的生命。但是一提到夏洛克,我的心頭就充滿了厭惡:他心胸狹窄、貪婪、凶狠,世界上難道還有這麼狠毒的人嗎?我覺得讀書可以讓我懂得好多人世間的道理,分清善惡,指引我的未來——做一個善良聰明,有愛心的人。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17

一看到這本書熟悉的題目,不少人第一時間想起一個令人耳熟的故事電視劇:《畫皮》,電視劇裡那些誇張的故事情節時到今日仍然令我們心有餘悸,所以很多人一定會誤以為《聊齋志異》這本書是一本純粹的恐怖小說,錯!那就大錯特錯!這本經典耐讀的小說如果單單停留在這麼低階的層面的話,它還會從清代一直流傳至今嗎?它不僅給我們帶來了精彩絕倫的一個個故事,它還通過讓我們閱讀這些故事從而領會到一個個深長的道理,讓我們在閱讀的同時也能領悟到人生的真諦。

前年寒假,媽媽給我買了一本《聊齋志異》。《聊齋志異》非常有趣,不久我就看完了這本書。《聊齋志異》是古代靈異、志怪小說的集大成者,有“空前絕後”之美譽。《聊齋志異》看來偏偏講的鬼、狐、仙、怪,其實字字都是人、情、世、態字裡行間無不飽含著作者對人生的豐富體驗。

從中我感受到,眼睛所看到那美麗的景象深處並不一定是美好的,正如俗話所說“人不可貌相,還水不可斗量。”往往那另人看不起的外表下,有著一顆純潔、美好加鑽石般透明。

其實,《聊齋》表面上在講鬼、狐……一類的故事,而側面反映了當時社會的腐敗,在康熙時期的中後期,也就是蒲松齡所在的那個時代,貪汙成風,贓官比比皆是,清官能有幾個?比作者生活好的不少,比他生活差的更多,然而他們未必都會去思考這些社會問題。作者大膽地揭開了所謂“盛世”下的“爛疤”替那些飽受迫害的下層人民提出控訴!在這裡,我又不禁佩服蒲松齡慧眼明珠,佩服他敢於正視現實的精神。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18

近來,我學習了由周勇主編,中共重慶市委黨史研究室編寫的《紅巖精神研究》,深深地被老一輩革命家在風雨如磐的鬥爭歲月中形成的“愛國、奮鬥、團結、奉獻”的革命精神所感動。

紅巖精神是抗日戰爭時期和解放戰爭初期,以中共中央南方局書記周恩來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和革命志士,把馬克思主義普遍原理與中國革命的具體實踐緊密結合,堅持黨的新民主主義革命總路線,在創造性地貫徹黨的抗日戰爭統一戰線方針政策的實際鬥爭中所展現出的精神風貌。

1939年1月,南方局在重慶正式成立。在險惡的政治環境下堅持了長期艱苦卓絕的鬥爭,為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事業建立了不朽功勳。改革開放之前,由於受到“左”傾錯誤的嚴重干擾,南方局的歷史功績和豐富經驗沒有得到公正的評價和總結。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中共黨史研究出現了蓬勃發展的局面。20xx年5月和10月,、先後到重慶視察並發表重要講話,高度評價南方局歷史功績,深刻闡述紅巖精神,要求認真總結南方局的歷史經驗,大力弘揚紅巖精神。紅巖精神同井岡山精神、長征精神、延安精神一樣,都是中國共產黨人和中華民族的寶貴精神財富。

全書從紅巖精神的產生、文化淵源、特色、歷史地位和時代意義,分五章進行闡述。紅巖精神的產生,與中國共產黨所處的歷史方位和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直接相連,與南方局所處的特殊環境、所進行的特殊的鬥爭緊密相關。關於紅巖精神說過:“紅巖精神充分體現了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共產黨人和革命烈士的崇高思想境界、堅定理想信念、巨大人格力量和浩然革命正氣”。他的這一論述既深刻揭示了紅巖精神的本質,也揭示了中國共產黨其他革命精神的共同本質。紅巖精神有別於其他革命精神的獨具魅力,“愛國、團結、奮鬥、奉獻”是紅巖精神的精髓。鄧小平同志曾經說過:“人的因素重要,不是指普通的人,而是指認識到人民自己的利益併為之奮鬥的有堅定信念的人。”紅巖精神作為一種堅定的信念,是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是不斷追求真理的自覺奉獻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結合新時期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和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構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基本要求,紅巖精神是中國共產黨加強執政能力建設、長期執政和執好政的歷史鏡鑑,是培育中國特色先進文化、塑造民族精神的重要內容,是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精神動力,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精神養料。

從20xx年的非典,20xx年的汶川地震,以及今年的旱災和玉樹地震,每一次災難都把全中國人民緊緊地包圍在一起,讓中國人民變得更加不屈不撓,讓中華民族變得更加頑強奮發。今天,讓我們沉思生命的意義和價值,感受生命的尊嚴,煥發出為社會主義現代化而不懈奮鬥的力量,凝聚起中華民族堅不可摧、一往無前的勇氣和信心。在玉樹,在汶川,是什麼力量創造了一個又一個生命奇蹟?是不拋棄不放棄的以人為本理念,是“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制度優勢!有了這些,才有了玉樹大救援中的“中國速度”、“中國力量”和一個個生命奇蹟。這些也都是紅巖精神的延續。

“紅巖精神”,讓我學會了做人:真正的人、中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共產黨員:一個決不向任何困難低頭,“壓不扁,折不彎,頂得住,嚇不倒”的新時期的共產黨人。

魯迅先生說過:“青年應當有朝氣,敢作為”。為了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作為新世紀的共產黨人,我們要以革命先輩為榜樣,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同弘揚紅巖精神結合起來,接過革命先輩手中的旗幟,讓紅巖精神,世世代代,永放光芒!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19

夜深人靜,皎潔的月兒升得很高,萬籟俱寂,只有時間“滴答”的腳步在延續,今夜難眠,昏黃的燈光下,我依舊沉醉在《三國演義》的世界……

與書一同走過的每一分每一秒,有過感傷的淚水,有過會心的微笑。書如摯友,迷惘時,給予人們星光般的鼓勵;失落時,給予人們清風般的慰藉。我最願細聽它低訴,聆聽它輕唱。

小時候,年幼無知的我,著迷於嬉戲玩耍的樂趣,認為讀書很無趣,認為讀書很無聊,一聽到那些大文豪的名字就頭疼。但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讓我改變了對書的看法。

夕陽已經落山,天際衝出一片霞光,呈橘黃色的。而我一個人在家裡很無聊,於是從書櫃上拿了一本《三國演義》來解解悶。讀著讀著,我彷彿也融入了三國,身臨其境般的我,結識了一些將士:智奪瓦口的張飛、驍勇善戰的關羽、溫柔仁德的劉備等等,他們的故事讓我連連稱讚。這讓我改變了對書的看法,原來讀書並不是那麼乏燥。

有關牛虻讀書感想 篇20

《山居歲月》這本書講述的是一個小男孩——山姆為了完成自己的夢想——尋找曾祖父留下的葛博禮農場,而走進了大森林,開始了森林裡的生活。

書中是這樣描寫的:紐約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離開了家,走向了大森林。他在去之前準備了一把鋒利的小刀、一捆很結實的繩索、一把大斧頭、一些打火石和一些鋼片。看到這裡,我不禁感嘆:“哇,去森林要帶這麼多的東西呀!”我也認識到了大自然的冷酷無情。而且對山姆而言,他要在那裡渡過漫長的一生,並不是像遊客一樣只在那裡旅行或露營,因為那裡是他的“故居”。

我讀了這篇文章後,也有一些躍躍欲試的感覺,因為我知道了去大森林探險需要帶什麼東西了,還知道鹽是人體必需的,外出一定得要帶足夠多的鹽巴,還要帶足夠多的水。水可是占人體75%的,在野外生存還需要食物,必須在池塘邊露營,因為在河裡可以撈到點貽貝吃。

我非常想要去大森林,因為我們現在對大自然瞭解的太少,我們應該融入大自然,傾聽大自然的語言,會對我們有很大的幫助。

我想對全世界說:“我們的生活太科技化,完全沒有考慮到大自然的心情。多去了解大自然,會對我們生活更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