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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新政策二套房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56W

2月19日,三部委聯合釋出新政,從2月22日起,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

契稅新政策二套房

按照國家新政規定,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其中,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另外,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共有房產證買二套房怎樣划算

新政實施後,有人提出疑問:我和父母共有一套房子,自己再買房子的話,是直接買二套房划算還是先從房產證上把自己名字去掉,再買首套房划算?

對此,子女和父母共有房產,如果想把自己的名字去掉,只能通過贈與或買賣的方式,把子女名下房產的份額買賣或者贈與父母。

以一套120平米價值120萬元的房子為例,子女所佔份額為40平米。如果把這部分贈與父母,則需要繳納1.2萬元契稅及400元印花稅;如果選擇賣給父母,則需繳納0.4萬元契稅。

假如該子女想購買一套同樣面積、價格(120平米、120萬)的房子,並選擇繼續持有與父母共同的房子,直接購買二套房的話,需要繳納2.4萬元契稅,如果選擇贈與或買賣後,購買首套房,需繳納1.8萬元契稅。

但從稅收來看,子女選擇把自己持有的份額賣給父母,自己購買首套房最為划算(0.4 + 1.8=2.2< 2.4)。但實際情況是,不管是贈與還是買賣,除契稅外,還需要承擔測繪費、評估費、交易費等。因此,具體選擇哪種方案,還需視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