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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十篇

欄目: 調查報告 / 釋出於: / 人氣:2.29W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1

一、工作發展設想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十篇

1、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宣傳方面,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增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使用,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月補償的宣傳工作,做好門診登記工作。

2.參合農民看病確認身份後,使用新農合專用處方,認真填寫新農合醫療證明和門診登記,嚴格控制大處方的開藥,不濫收費用,並親自在賠償賬簿上簽名並按指紋,以防止欺詐性的資金索賠。

3、嚴禁假藥、過期藥品和劣藥。毒品必須通過正規渠道。

4、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標準,嚴格執行新農合藥品目錄,合理規範用藥。

二、存在問題

對新優惠政策瞭解不夠,部分群眾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宣傳不到位,少數群眾不參與。今後要加強這方面的宣傳,使參加“家喻戶曉”的農民繼續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不參加的要積極參加。

三、未來工作計劃

1加強對轄區內指定醫療機構門診患者處方和救助場景的.入戶核查。

2.在今後的工作中,稽核人應嚴格按照相關檔案的要求報銷費用。

3.是管理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管理人員和經辦人員要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政策和業務知識的宣傳。

4、加強二次補償的宣傳,讓參保群眾進一步瞭解新農合對群眾的好處。

通過自查自糾,發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並予以糾正,進一步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監督審計,確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資金安全,促進我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健康發展。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2

暑假期間,我在村集體衛生室做了關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電腦錄入員的工作。看到我過近幾年來關於農民保障制度所做的一些成就我決定利用工作之便對我農村合作醫療的現狀進行調查。我簡單做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群眾調查問卷,查閱了關於新農合的知識,分析了農民對醫療保障的主要看法。總體瞭解如下:

一:歷史弊端

由於受經濟條件的制約,在農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醫院抬”的情況司空見慣,目前因病致困返貧現象嚴重,農村需住院而未住者達到41%;西部因病致貧者達300—500萬。農村的貧困戶中70%是因病導致的。自1985年以來,雖然農村居民收入也在不斷增長,但增長幅度明顯小於城鎮居民。剔除物價因素,1985—1993年農村居民收入年均實際增長3.1%,而同期城鎮居民收入年均實際增長4.5%,國內生產總值年增長速度為9%。1988年以後,農村居民實際收入增長基本處於停滯狀態,19xx—19xx年農村居民收入年均實際增長僅為1.4%。但與此同時,農民醫療支出大幅上升。以安徽省為例,xx年前三季,農村人均醫療支出42.82元,與上年同期37.69元相比,上升了13.6%;其中醫療衛生保健人均支出19元,已接近上年人均全年支出20.2元。1990年人均全年壓療支出14.41元,1998年曆史最高為52.11元,1999年為51.65元,xx年間增長了2.52倍,而xx年間農民純收入增長也僅是2.52倍。

而且在全國的保障制度中,農民被排擠在保障體系之外。農村社會保障始終處於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邊緣,有相當部分社會保障的內容將整個農村人口排擠在保障體系以外。我國農村的經濟發展水平仍然非常低下,多數農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能力弱,相對於城鎮社會保險改革進度而言,農村社會保險僅侷限於部分富裕地區試點階段,家庭保障仍是農村社會保障的主體。以醫療保險為例,我國當前進行的醫療保險改革不同於發達國家,最大的原因就在於它不是全民醫保,而只是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險改革,目前是解決公費醫療負擔過重問題,保障基本醫療服務。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雖然曾在農村被廣泛實踐過,但幾經周折,最終由於各種原因而解體。

二:關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援,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它為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所普遍存在的問題提供了一個範本,不僅在國內受到農民群眾的歡迎,而且在國際上得到好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xx年起在全國部分縣(市)試點,預計到xx年逐步實現基本覆蓋全國農村居民。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及省政府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意見有關精神,農民大病統籌工作改稱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行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籌資標準不能低於30元/人,其中縣財政補助10元,鄉鎮財政補助5元,農民籌資15元。歸納起來是籌資提高,政府補助多,農民受益面大,為患大病的農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給付額達到xx0元。

三:建設新農合的意義

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農村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經濟有了長足的發展,然而,經濟的發展並沒有給農民在看病問題上帶來太多的實惠。我國人口占世界的22%,但醫療衛生資源僅佔世界的2%。就這僅有的2%的醫療資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從1998年到xx年農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長2.48%,但醫療衛生支出年均增長11.48%,後者的增長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據有關媒體報道,至今中國農村有一半的農民因經濟原因看不起病。在廣東那樣的經濟發達地區,也有40.08%的群眾有病未就診,23.35%的群眾應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國社會保障的覆蓋面還很窄,不足以解決農民的“後顧之憂”。在廣大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基本上處於“空白地帶”。疾病,像一把利劍掛在農民兄弟的頭上,“看病難、看病貴”是目前中國農村比較普遍的現象。

時期,我國經濟社會轉型過程將進一步加劇,要使這一轉型能夠平穩推進,整個社會需要構建嚴密而可靠的安全網。因此,農民的醫療衛生問題已經遠遠超出了問題本身,解決農民的看病難,不僅僅是尊重農民起碼的生存權的問題,更是建設公平、公正的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如何解決農民的看病難?回顧歷史,我們曾經解決過這一問題,而且是在非常困難的條件下。1993年世界銀行年度發展報告《投資與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國)一直是低收入國家的一個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紀70年代末期,醫療保險幾乎覆蓋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農村人口,這是低收入發展中國家舉世無雙的成就。”上個世紀80年代初期,農村人口還佔全國人口80%,但我國人均預期壽命從新中國成立初期的36歲提高到了68歲。專家們承認,這種健康業績的基礎,是在“將醫療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農村去”的資源配置大格局中,輔之縣鄉村三級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網路、遍佈每個農村社群的土生土長的“赤腳醫生”隊伍和合作醫療制度的“三大法寶”。因此,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發展農村合作醫療,是新時期建設新農村題中應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3

一、調查背景與方法

貧困山區農民普遍面臨“看病難”的問題。一方面醫療衛生資源愈來愈集中於城市,地處偏遠的農民看病(主要指大病或疑難病)不方便;更主要的,貧困農民普遍無力支付高額的醫療費用,往往有病不看,小病拖大,“大病等死”;與此同時,由於貧困,也由於缺乏健康知識和自我保健意識,他們更容易受到疾病的困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陷入惡性迴圈。醫療保障的缺失成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尤其是邊遠貧困地區發展的嚴重阻礙。在此背景下,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提出要求,要“逐步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為探討“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究竟如何建構,受福特基金會資助,陝西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成立課題組,對陝西南部秦巴山區一個國家級貧困縣的合作醫療試點情況進行了專題調查。

商洛市鎮安縣位於秦嶺南麓中段,全縣總面積3477平方公里,“九山半水半分田”。總人口29.3萬,其中農業人口25萬。至今農民人均年收入僅1426元。全縣有25個鄉鎮,421個行政村。除縣醫院、縣中醫院、縣防疫站、婦幼保健站等5個縣級醫療衛生單位外,有鎮中心衛生院11個,鄉鎮衛生院14個。全縣有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1265人,其中村級衛生技術人員457人。鎮安縣是陝西省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首批三個試點縣之一,另兩縣分別為延安市洛川縣和咸陽市彬縣。我們的調查點選擇在鎮安縣的結子鄉和回龍鎮,後期又增加了距離縣城更偏遠的餘師鄉

課題組分別於10月、3月、8月、11月、1月、3月共6次赴該縣展開深入的實地調查。調查物件包括村民、村幹部、鄉村醫生、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等部門和縣衛生局幹部。課題組在縣、鄉、村召開專題座談會共11次。共入戶230餘戶,訪問近千人次,其中對83人進行了深度訪談,並作了詳細口述記錄。除圍繞合作醫療展開調查外,我們還就貧困山區農民基本健康需求及社群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在專案村進行了參與式需求評估(pra)。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產生了一定的積極效應

調查表明,由政府主導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受到農民審慎的歡迎,產生了積極效應。

⑴首先,從中央到省、市、縣都高度重視和積極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表明了政府的態度,即政府應當對公共衛生和農民健康承擔責任。而這一點在以前很長一段時期都是不夠明確的。衛生健康服務被稱為“公共產品”,然而實際上農村居民的醫療費用一直主要是由個人自己負擔。有學者指出,“1979年以後,政府就基本上放棄了對農民醫療保健的責任”(張德元,)。那麼,以10月中央召開全國農村衛生工作會議併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為標誌,意味著這種狀況開始有了根本的轉變。

⑵突破了資金來源的“瓶頸”。農村醫療衛生和健康保障受到制約最根本的還是資金不足問題。根據1月國家衛生部、財政部、農業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鎮安縣實行的農村合作醫療籌資來源為“三個十”,即中央財政為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每人每年補助10元,地方財政也補助10元,其中省、市、縣政府分別拿出4元、3元、3元,農民自己交納10元。在這“三個十”的政策中,政府補貼畢竟佔了大頭。除農民交納和縣財政配套資金外,鎮安縣每年可從中央、省市財政得到391萬元左右的合作醫療專項資金。對於這個全縣地方財政年總收入僅3895萬元的貧困縣而言,這筆錢無疑是雪中送炭。

⑶部分緩解了農民“看病難”的問題。實行農村合作醫療後的上半年,鎮安縣醫院農民住院人數比往年同期成倍增加,其中1—3月份收住入院的農村癌症患者人數比—三年住院癌症病人總數還多5人,僅由此就可以看出貧困山區農民對醫療保障需求的迫切性。至6月底該縣70000餘農民第一次享受“報銷”了醫療費用,其中住院患者餘人,合作醫療開始執行的前三個月統計,735名住院患者人均報銷醫藥費用949.8元,個人最高報銷金額達近8000元。部分農民從合作醫療中開始受益,產生了積極的示範效應。

⑷摸索出一套比較切合實際的管理經驗,如“單病種定額包乾補助”辦法以及就診稽核報銷程式等。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正式實施之前,鎮安縣衛生局抽調20餘人歷時兩個多月,深入全縣30多個鄉鎮以上的醫療衛生單位,對從起的三年來縣鄉兩級醫療機構6500餘人次的農民住院情況逐一進行了摸排統計和彙總分析,包括住院病種,人次,用藥,最高最低和平均費用等。得出的全縣農民疾病譜以及平均住院費用等基礎資料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今後的農村醫療衛生體制進一步改革提供了科學可靠的依據。在管理上,他們實行大病統籌基金與家庭醫療賬戶相結合。家庭醫療賬戶基金以鄉鎮為單位管理,每月報賬一次,每戶花完自己的家庭醫療賬戶資金為止;大病統籌基金實行以縣為單位的封閉式管理,“籌錢的不管錢,管錢的不用錢,用錢的不見錢”,千方百計堵塞漏洞保障資金安全。他們重點推行了“單病種定額包乾補助”辦法,力求“農民自控、醫院自律、基本無審批”的“直通車”報銷方式。相繼出臺了《鎮安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管理辦法》、《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農村合作醫療住院病種目錄及單病種定額包乾補助標準》、《農村合作醫療住院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細則》、《農村合作醫療家庭醫療賬戶基金管理細則》、《農村合作醫療住院單病種入、出院標準》等一系列配套檔案,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業系統。不僅使該縣的合作醫療有章可循,公開透明,也為其他貧困地區提供了值得借鑑的參考。

⑸農村縣鄉一級醫療衛生機構有望得到加強。在鎮安縣我們看到,對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際上醫療衛生部門的積極性遠高於農民的積極性。醫療衛生主管部門和縣、鄉鎮醫院都把新型合作醫療的推行看作一次難得的發展機遇,這一“發展機遇”意味著政府所屬醫療衛生部門可能是新型合作醫療最大最直接的受益者。農村公辦醫療衛生部門的受益與農民受益並不衝突。縣、鄉、村三級醫療機構構成覆蓋農村的醫療衛生服務網路,然而三級網路的基礎部分十分薄弱。長期以來,無論硬體軟體建設,鄉鎮一級衛生院實在欠賬太多。籍合作醫療試點適當強化縣鄉醫療機構尤其鄉鎮衛生院建設,是完全應當的,也是對城鄉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嚴重不均的現象向合理化方向的一點糾正。

三、值得注意的幾個問題

調查中也發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問題:

⑴農民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處於被動地位,“參與率”高而“參與度”低。

鎮安縣全縣總人口29.3萬人,其中農業人口25萬人。據統計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村居民達23萬多人,參保比率超過90%。然而我們在入戶訪問和小組座談中感到,不少農民對待合作醫療實際持懷疑和觀望態度。

作為一項“政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推行是自上而下的。這裡,政府和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理所當然是運作主體,縣鄉兩級公立醫療機構也是積極主動的,農民則完全處於被動狀態,被宣傳、被動員、被要求……始終被動的農民似乎不知道自己應當是合作醫療的主人和受益者。儘管通過行政手段獲得較高甚至很高的“參與率”,(且不說有無“水分”),但實際上農民的“參與度”並不高,即內心的認可程度、信任和信心不足,熱情不高。

⑵資金仍然不足,實際覆蓋面偏小。

資金仍然不足、覆蓋面過小也是影響農民積極性的重要因素。每人每年30元的醫療費用,的確不夠一次感冒的花費。而總共30元醫療費中,農民能夠自己支配(鄉衛生院定點支配)的門診費用只有8元,實際作用可想而知。合作醫療定位於“大病統籌”,即主要用於保大病。假定一次“大病”住院治療的費用為3000元,就需要花去100個人全年的所有醫藥費,也就是說覆蓋率僅為1/100左右。這種以保險業的原理和運作方式展開的合作醫療,對於仍處在貧困之中的農民吸引力十分有限。如果完全遵循“自願”原則,往往可能出現“逆向選擇”。實際在調查中我們常常看到,一種情況是家中沒有病人就不願參保,因為他們擔心“自己交的那部分錢都用不回來”,更不用說享受國家補貼;另一種情況是家中有病人希望參保但沒有錢參保,儘管每人只交十元似乎不多,但在農村家有常年病人的戶往往是家徒四壁的特困戶。

⑶仍是“富人看病”,窮人反而被排斥。

對於那些尚處在溫飽線邊緣徘徊的農民,不僅僅是無錢參加合作醫療的問題。即使已經參保,具體看病時還得先自己墊資然後部分報銷。報銷有“封頂線”,自己支付“門檻費”,還有“好藥不能報”的限制,或者“分段按比例報銷”,或者享受“單病種定額補助”。七算八算,患者自己需要承擔的數額仍然不小。真正的窮人依然看不起病,能夠享受到合作醫療優越性即享受政府補貼的還是農村中相對較富裕的群體。這就形成了實際上的“扶富不扶窮”,這種結果顯失公平,也有悖於合作醫療的初衷。

⑷“大病”“小病”難以兼顧,“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合作醫療模式缺乏可持續性。

資金十分有限的情況下,是優先用於“大病統籌”還是“預防為主”?這是一個兩難選擇。政府推行的合作醫療選擇了前者,可能著眼於抓關鍵,急於打破貧——病惡性迴圈,希望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但這樣做一定程度上起到鼓勵“大病”的作用。由於覆蓋面過低,實際結果很可能“大病”保不住,“小病”又沒顧上,發展成更多的“大病”。從鎮安的情況看,“大病”都是由“小病”——常見病、多發病未能得到及時治療拖出來的。因此我們認為,“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合作醫療模式缺乏可持續性。

⑸組織管理難度大,管理成本偏高。

調查中瞭解到,不少人對藥價偏高、報銷目錄的限制表示不滿,還有一些農民因擔心報銷手續繁瑣對合作醫療望而卻步。儘管鎮安縣有關部門在簡化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審批手續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推行了“直通車”式報銷方式。但從保障資金安全的角度,仍有許多監督管理環節必不可少。像“分段按比例報銷”或者“單病種定額補助”的`操作流程都不可能太簡單,管理難度可想而知。前面提到建立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實際上該縣將合作醫療政策彙編成冊的“工具書”就達四、五本之多。要全面理解準確把握這些政策精神也屬不易,縣鄉兩級經辦人員組織了多次培訓。縣成立“鎮安縣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和“鎮安縣農村合作醫療經辦中心”,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副科級建制,正式編制6人,全額預算。可見在管理上付出了極大精力。

宣傳動員、組織管理都需要付出成本,而較高的成本必然會影響到合作醫療的效率和永續性。問題還在於,如果政府部門的“成本意識”不強,甚至完全不計成本,則可持續性和長期後果堪憂。

四、政策反思與建議

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需要在政府職能、市場機制與公民權利之間尋求平衡

鎮安縣提出合作醫療試點的初期目標被概括成“農民得實惠,政府增威信,試點出經驗,衛生事業得發展機遇。”這就表明,不同的利益群體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構過程中其關注點不一樣,至少是有差異的。當然,從理論上、總體上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根本目標,就是為廣大農民提供健康保障,解決弱勢群體貧困農民看病難的問題,政府、醫療機構和農民在這一點上是完全一致的。但具體分析起來,農民最關注的是“實惠”,是要儘量少掏錢看好病;政府需要“政績”,“增威信”和“出經驗”生動地表達了政府的訴求;“衛生事業得發展機遇”則反映了醫療機構的呼聲,“發展機遇”意味著人力、物力、財力的支援,而這些都來自於“新型合作醫療”。既然不同主體的目標有差異,也就是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構過程中存在著政府、醫療機構和農民的三方博弈。

正在推行的農村合作醫療完全是由政府主導的。政府撥款或“財政轉移支付”構成合作醫療資金的大部分,可以說資金來源主要是“計劃經濟”方式。但另一部分面向農民的籌款方式卻是“市場經濟”的,基本上類同於商業保險模式,“誰投資、誰受益”。這種“計劃”與“市場”的矛盾、“政府”與“市場”的矛盾無法迴避。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制度設計中,縣上的“管委會”是由政府(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和醫療機構代表組成,“三方博弈”中最重要的一方——農民則在管理、監督中缺位。負責具體實施的“農村合作醫療技術委員會”和“管委會報銷辦”更直接設在縣醫院。某種意義上,縣級醫療機構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這裡又面臨著政府職能與市場機制的矛盾。理所當然,保障農民健康是政府的責任,救死扶傷是醫療機構的本職。然而,在貧困地區,在“財政包乾”、自負盈虧的背景下,醫院要生存要發展實屬不易。醫療機構面向的是市場,市場機制就要追求利潤。難怪合作醫療伊始醫療機構都爭相要成為“定點醫院”,而有群眾則懷疑“定點醫院”看病的藥費比“外邊”要貴。鎮安縣提出了“農民自控、醫療機構自律、人大政協監督、社會反饋監督”的思路,但農民如何做到“自控”?醫療機構如何能夠有效“自律”?如何防止新的“壟斷”現象?這些都是值得探討的課題。

“三方博弈”中兩方聯合、一方缺位,合作醫療的主人——農民始終處於被動狀態,這樣的制度設計不能說是合理的。基本思路是,應當在政府職能、市場機制和公民權利(農民健康)之間尋求最佳平衡點。

⑵幾點政策建議

關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構和制度設計本文不擬作深入討論。僅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應當十分注重農民的參與,切實尊重農民的意願,變“高”的參與率為“深”的參與度。包括從政策設計、具體實施、籌資與監督管理各個環節都應當體現參與性和公開性。在此基礎上,因地制宜地發展不同模式的農村合作醫療。不宜搞“一刀切”。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重點應當及時由“保大病”調整為“預防保健為主”。一方面國家加大對農村衛生防疫、健康教育,尤其是農村醫療衛生知識普及的投資力度。另方面合作醫療資金使用方向著重放在社群能夠治療、不需住院的常見病和多發病,杜絕“小病拖大”、“大病等死”。

——變“大病統籌”為在貧困山區農村實行普遍的“大病救助”。資金來源主要由政府負責,並可吸收民間捐贈。管理上須與“合作醫療”完全分開。“大病救助”不同於目前已經實行的“農村特困醫療救助”,覆蓋面應當更廣些。建議由政府扶貧開發部門或民政部門負責,另設專項基金。

——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應當與農村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同步進行,重點在農村現有醫療資源的重新整合。體制上強化村級衛生室和社群醫生的功能,相應弱化鄉鎮衛生院。可考慮將鄉鎮衛生院醫生全部轉為包村的社群醫生,農民對社群醫生有選擇權,同時鼓勵有資質的民間醫生私人醫生參與社群醫療保健市場競爭。

——採取措施進一步平抑農村藥價。在縣一級醫院推行醫藥分開,扶持建設平價藥房。鼓勵發掘和發展中草藥、鍼灸等民間醫療方法,大幅降低醫療成本。

核心是:國家進一步加大對農民健康的投資,投資方向應直接投資於人。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4

調查地點:

選題依據: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它為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所普遍存在的問題提供了一個範本,不僅在國內受到農民群眾的歡迎,而且在國際上得到好評。

社會調查的內容:

關於xx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調查的基本情況,對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並提出幾點建議。

社會調查的預期目標:對於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給以後開展工作做好鋪墊。

社會調查工作進度安排(什麼時候幹了什麼事情)

社會調查主要特點與創新點:

針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現狀展開調查,有較強的針對性。

一、調查的基本情況(舉例)可以採用問卷調查的方法

1、100%的農戶知道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調查顯示,在被調查的37戶農戶中,都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有一定的瞭解,知曉率達100%。

2、當地97.3%的'農戶都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從被調查的37戶農戶看,已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有36戶,佔調查戶的97.3%。在參加的農戶中,79.6%的農戶認為是完全自願的,20.4%的農戶認為上級政府規定要參加才參加的。從參加途徑分析,73.5 %的農戶是看了政府分發的宣傳資料後決定的,26.5%的農戶是通過村幹部動員後決定的。

3、97.3%的參加農戶覺得繳納的費用可以承受得起。在被調查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37戶農戶中有36戶覺得繳納的費用可以承受得起,佔被調查戶的97.3%;只有一戶覺得勉強承受,佔被調查戶的2.7%;沒有一戶覺得繳納的費用不能承受。

二、據調查顯示,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推行中存在的問題。

1、存在“交錢容易要錢難”的問題

2、政府或有關部門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監督力度不夠

(這些上網搜就可以了,網上很多)

三、原因分析

1、政策宣傳不夠深入,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一知半解。

2、農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弱。

四、對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幾點建議

按照這種思路寫就可以了!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七條和20xx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的要求,XX縣審計局於20xx年7月7日至7月23日對XX縣20xx年至20xx年5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現將審計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XX縣下轄14個鄉鎮,493個行政村,全縣總人口76萬人,其中:農業人口62萬人。20xx年成立了由縣長為主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制定了《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規範》、《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管理程式的規定》等一系列新農合管理制度,完善了對各定點醫療機構的稽核和監督,發揮了基金的使用效益。

(一)經辦機構設立情況

20xx年4月設立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新農合辦公室),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XX縣衛生局管理。核定編制6人,現有人員7人,下設綜合室、稽核室、督查室、結算室、網路中心等五個科室。其主要職責是制定新農合醫療制度和報銷補償實施方案,監督管理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質量和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等工作,縣財政每年安排辦公經費20萬元。14處鄉鎮單獨設立新農合管理辦公室,負責參合農民個人資金的籌集及監督新農合資金執行情況,辦公經費由鄉鎮財政支付。

(二)定點醫療機構情況

XX縣現有定點醫療機構211家,其中:縣級定點醫療機構3個,鄉級醫療機構17個,縣外定點醫療機構191個。縣級和鄉級醫療機構都實現了網上審批報銷結算,村級443處衛生室未設立新農合報銷定點醫療機構。

(三)參合及籌資標準

20xx年全縣新農合參合人數620,452人,參合率為99.63%。人均全年籌資標準100元,其中:個人籌資20元,各級財政人均補助80元(中央16元,省級20元,市級24元,縣級20元)。

20xx年,全縣新農合參合人數614,235人,參合率為98.63%。人均全年籌資標準120元,其中:個人籌資20元,各級財政人均補助100元(中央省級44.08元,市級24元,縣級31.92元)。

(四)基金收支餘情況

20xx年籌資總額62,240,671.30元,其中:個人籌資12,409,040.00元,各級財政補助49,640,040.00元,利息收入191,591.30元。20xx年度基金支出70,470,119.52 元,其中:統籌基金支出67,184,952.08元(住院支出66,563,885.84 元,門診支出621,066.24 元),家庭賬戶基金支出3,285,167.44 元。截至20xx年底,統籌基金累計結餘25,590,845.04 元,家庭賬戶基金累計結餘2,777,871.58 元。

20xx年1-5月籌資總額55,167,248.13 元,其中:個人籌資12,284,700.00元,各級財政到位資金42,748,021.20 元,利息收入134,526.93 元。20xx年1-5月基金支出30,528,848.19元,其中:統籌基金支出29,475,258.88 元(住院支出29,178,762.03 元,門診支出252,496.85 元),家庭賬戶基金支出1,053,589.31 元,其他支出44,000.00 元。截至20xx年5月底,統籌基金累計結餘51,282,834.29 元,家庭賬戶基金累計結餘1,724,282.27 元。

(五)參合農民受益情況

20xx年度,全縣新農合受益為125,120人次,其中:住院補償47,945人次,門診補償77,175人次。補償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有787人,有20人報銷金額達到封頂線(3萬元)。全縣住院補償比例達到53.01%,比20xx年增長了近17個百分點。其中鄉鎮衛生院補償比例達61%以上,縣級醫院補償比例達55%以上,農民受益水平進一步提高。

20xx年1-5月份,全縣新農合受益為43,490人次,其中:住院補償26,485人次,門診補償17,005人次。補償金額一萬元以上的有219人,三萬元以上的有5人。

二、審計調查實施情況

審計工作嚴格按照審計程式進行。

在審計準備階段,審計工作是在進行充分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明確了審計目標和審計重點。進點時,召開了由XX縣衛生局、財政局、新農合辦公室等有關部門負責人蔘加的座談會,講明瞭本次審計調查的目的、範圍、內容和方式,與以上部門有關科室進行了多次座談。在審計實施過程中,要求該單位對所提供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書面承諾,審計的責任是對其提供這些資料發表審計意見。重點審計調查了新農合管理、監督、經辦等機構建設及衛生、財政等相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新農合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及其效益情況,定點醫療機構的確定、監督管理、醫療服務收費、藥品政策執行情況,有關政策執行和制度執行及效益情況等。同時延伸調查了縣人民醫院、次丘中心衛生院、康驛衛生院等定點醫療機構。調查中採用了審查、座談、走訪、監盤等方法進行。在審計終結階段,本著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對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認真地分析評價和建議。

三、審計評價

關於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審計調查報告關於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審計調查報告

從審計調查的情況看,XX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新農合工作,把新農合制度建設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了重要議事日程。國家和省新農合制度的各項政策規定基本得到貫徹執行;各項制度基本建立並逐步完善健全,體制執行比較平穩有效;基金的籌集、管理、撥付、使用進一步規範;農民參合率保持了較高水平;推動了農村衛生資源的整合利用,促進了農村衛生事業的發展。經延伸審計調查次丘中心衛生院、康驛鎮衛生院兩個鄉鎮定點衛生院得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開展,增加了定點衛生院的患者,擴大了業務規模,提高了定點衛生院的造血功能,緩解了鄉鎮衛生院在衛生系統中逐漸邊緣化的傾向,使其步入良性迴圈發展的軌道。 但審計調查中也發現,在機構建設、制度執行、基金管理、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工作等方面還存在一些普遍性和突出性的問題。

四、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財政部門存在的問題

市級配套資金撥付不及時。20xx年市級配套資金14,891,000.00元,於20xx年4月7日全額撥付到位;20xx年市級配套資金14,741,640.00元,於20xx年5月13日全額撥付到位。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財政廳、衛生廳關於調整中央和省級財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資金撥付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社[20xx]3號)“……市縣兩級財政當年補助資金要於3月底前足額撥付到位……”之規定。建議財政部門及時撥付。

(二)新農合辦公室存在的問題

1、統籌基金累計結餘過大

截至20xx年底統籌基金累計結餘25,590,845.04元,佔當年籌資總額的41.24%,而國家規定的最高結存比例為25%,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比例16.24個百分點,超最高結存額10,078,575.04元 。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方案的實施意見》(魯衛農衛發〔20xx〕8號)“……當年籌集的合作醫療統籌基金結餘不得超過15%(含提取的風險基金),累計結餘不得超過25%(含提取的風險基金)……”之規定。建議新農合辦公室應採取相應措施降低基金結餘數額。

2、醫療診療專案報銷範圍過大

經抽查部分患者病案,發現將部分醫療診療專案全額納入了新農合統籌範圍。如:ct費不予補償的專案全額納入了統籌範圍;人工關節未執行“國產的個人先自付30%,進口的個人先自付60%,其餘費用納入新農合基金補償範圍”的規定,而是全額納入了統籌範圍; icu病房費未剔除個人負擔20%的部分,而是全額納入了統籌範圍。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於印發的通知》(魯衛農衛發〔20xx〕10號)“二、各級新農合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全省統一的《診療專案》,加強診療專案稽核和監督,不得擅自增減診療專案”之規定。責令新農合辦公室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標準予以報銷。

3、一、二級醫院用藥範圍擴大

經抽查部分患者病案,發現部分一、二級醫院用藥範圍按照三級醫院執行,未按照醫院級別區分用藥範圍,存在超醫院級別使用藥品並予以報銷的情況,擴大了一、二級醫院用藥範圍。20xx年共越級報銷5,734,181.62元(其中:一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214種,應報4,937,156.82元;二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1種,應報797,024.80元);20xx年1-5月份共越級報銷3,647,446.58元(其中:一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204種,應報3,268,146.00元;二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2種,應報379,300.58元)。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藥物目的通知》(魯衛農衛發〔20xx〕9號)“(二)藥品按醫療機構級別分三、二、一、村四級使用……標記“○”的藥品即為該級別醫療機構納入新農合補償的藥品,沒有標記“○”的藥品在該級別醫療機構不能納入新農合補償”之規定。責令縣農合辦公室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相應級別醫院的用藥範圍予以報銷。

4、新農合與醫療救助不銜接

通過對民政部門醫療救助物件與新農合患者就診情況比對發現,20xx年民政醫療救助物件共82人,救助金額238,400.00元,其中當年參合並住院報銷的47人,總費用1,991,453.64元,報銷金額678,256.04元,個人自負1,313,197.66元。而20xx年新農合報銷達到封頂線的20人,只有2人得到了醫療救助。由此可見醫療救助與新農合不銜接,民政部門和新農合經辦機構缺乏資訊溝通,對重大疾病保障程度低,而住院費用按規定報銷後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貧困戶未得到醫療救助。不符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發〔20xx〕13號)“五、建立和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19.對農村貧困家庭實行醫療救助。醫療救助物件主要是農村五保戶和貧困農民家庭。醫療救助形式可以是對救助物件患大病給予一定的醫療費用補助……”之規定。建議新農合辦公室加強與民政部門的.溝通,以使新農合與醫療救助工作的相互銜接。

5、部分農村中小學生重複參保

根據縣新農合辦提供的電子資料分析,並與縣醫保處有關城鎮醫保參保情況比對發現,20xx年存在部分農村中國小生重複參保的情況:按電子資料篩選的6-14歲的學生共有30,657人蔘加新農合,另通過身份證號碼驗證確認重複參保的學生為5,855人(其他大部分因沒有身份證號碼或號碼錯誤而無法核對)。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方案的實施意見》(魯衛農衛發〔20xx〕8號)“……嚴格執行新農合以戶為單位參加,參合人員應是登記為農業戶籍的居民。農村戶籍中國小生、外出務工農民(不包括已經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民工)均屬新農合參合範圍……”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予以糾正。

6、新農合基金補償與重大公共衛生專項補助不相銜接

經審計調查發現截至審計日,僅對患者醫藥費用按新農合規定給予補償,而未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專案(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國家專項補助政策。不符合《衛生部、民政部等部門關於鞏固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衛農衛發〔20xx〕68號)“……要做好新農合基金補償與公共衛生專項補助的銜接,新農合基金只能用於參合農民的醫藥費用補償,應由政府另行安排資金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不應納入新農合補償範圍,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專案(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應先執行國家專項補助,剩餘部分中的醫藥費用再按新農合規定給予補償”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政策,做好兩項工作的銜接。

7、新農合參合人數資訊不一致

20xx年度縣新農合辦公室賬表顯示參合人數620,452人,電子資料反映參合人數616,910人,參合人數資訊不一致3,542人。20xx年度縣新農合辦公室賬表顯示參合人數614,235人,電子資料反映參合人員604,866人,參合人數資訊不一致9,369人。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予以糾正。

8、新農合數據庫作業系統存在的問題

(1)業務軟體設計可選用的病種過多,使各醫院的錄入人員可選擇性隨意性加大,口徑難以統一,專案過多,致使業務資料的歸集整理難度加大,無法對業務資料進行歸納彙總,難以提取出有用有份量的業務資訊。

(2)資料錄入資訊不準確。經審計發現,參合錄入資訊中存在大量資訊錯誤的現象,其中:參合資訊完全重複的有23人,身份證號碼完全重複的815人。

(3)新農合電子資料不對應。經審計20xx年電子資料,發現有752條記錄只有彙總資料而沒有明細資料,其中:門診659條、住院93條,涉及總費用金額241777.68元,報銷金額121924.76元。

建議縣新農合辦公室加強對資料資訊的管理,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三)定點醫療機構存在的問題

1、超規定加成率銷售藥品

經審計調查2個鄉鎮衛生院和1個縣直醫院發現。鄉鎮衛生院西藥平均加成率為70.73%,中成藥平均加成率為111.84%;縣直醫院西藥平均加成率為24.21%,中草藥平均加成率為46.75%。3個醫院20xx年-20xx年5月共計超規定的加成率銷售藥品7,060,977.29元。藥品加成率均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限,不符合《山東省物價局關於藥品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一、嚴格控制醫院經營藥品的加價率。省內各級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含鄉鎮醫院)經營的所有藥品(不區分政府定價或市場調節價),以實際購進價格為基礎順加不超過15%的差價率作價……各類性質的醫療機構(含零售藥店)經營的中藥飲片和中草藥,以實際購進價格為基礎,順加不超過25%的加價率作價”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杜絕此類問題的再度發生。

2、醫療收費專案不明細

經審計調查2個鄉鎮衛生院和1個縣直醫院發現,其中1個鄉鎮衛生院20xx年-20xx年5月存在收取治療費專案不明細181,897.00元。不符合《山東省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第21條 “下列行為屬於亂收費行為:……(四)超出《收費許可證》規定的收費範圍,擅自增加收費專案、提高收費標準的……”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杜絕此類問題的再度發生。

3、部分病案自費藥品未籤知情同意書

經審計調查2個鄉鎮衛生院和1個縣直醫院發現,其中1個鄉鎮衛生院存在2個病案未簽署自費藥品知情同意書。不符合《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一條“定點醫療機構對參合農民進行治療時使用新農合管理機構制定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範圍內的藥品,特殊情況必須使用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的藥品時,要徵求患者或其家屬的意見並簽字,同時在處方上註明‘自費’字樣”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予以改正。

通過對XX縣新農合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審計調查,發現了新農合基金執行在財政、新農合辦公室和定點醫療機構中存在的問題,產生以上問題的主要原因是:

(一)財政方面產生問題的原因:由於市級財政資金緊張,新農合資金年度補償實施時間晚,造成市級配套資金撥付不及時。

(二)新農合辦產生問題的原因:一產生城鎮醫保與新農合重複參保的問題,主要是省市有關檔案相牴觸,相關部門為了追求部門利益,儘量爭取多的參保人數,以便完成任務。二造成參合人數不實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各鄉鎮為儘快落實政府的這項惠民政策,對部分外出打工人員採取由其親屬預先墊支的辦法,但因時間倉促,有關資訊難以及時收集,以致出現參合籌資大,而參合登記資訊少的現象。三新農合數據錯誤,主要是由於網路堵塞、伺服器故障等,造成資料傳輸中斷,致使資料錯誤,而錄入資訊錯誤主要是錄入系統沒有身份證識別功能,加之各鄉鎮農合辦人員業務經驗不足,致使大量身份證號碼錄入錯誤、無身份證號碼、號碼重複等問題多次出現。四是一、二級醫院擴大藥品報銷範圍,主要因為往年沉澱資金過多,新農合辦採取提高報銷範圍的辦法,以使基金髮揮更大的作用。

(三)定點醫療機構產生問題的原因:財政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力度小,醫療機構為了追求利益,是產生超規定加成率銷售藥品、違規收費的主要原因。

五、審計建議

(一)完善管理體制建設,確保新農合組織管理工作的到位。應確保縣級新農合辦公室人員編制、經費落實,積極履行政府職能,加大對新農合基金的監督力度。加強網路化建設,使用統一的新農合資訊管理軟體,以解決管理不規範、運作效率低、報銷隨意性大等問題。

(二)財政部門應加強對新農合基金的管理和排程,及時足額撥付配套資金。同時在確保農民的醫療費用補償款發放的基礎上,針對沉澱基金進行有效運作,以達到基金保值增值的目的,壯大新農合基金的實力,更好地服務於廣大農民。

(三)衛生部門應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引入競爭機制,建立准入、退出制度;新農合辦公室應加強對新農合基金的監督力度,嚴格執行藥品目錄使用級別和醫療服務專案報銷規定,嚴格執行目錄外藥品佔住院總費用的比例。

(四)政府部門應加大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以保證公立醫療機構的公益性。加大對新農合基金的扶植力度,建立健全穩定的基金籌集增長機制,使基金的保障能力逐年穩步提高。搞好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醫療服務保障能力的建設,強化鄉、村醫生培訓,提高服務能力。

(五)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對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行為不規範、亂收費、藥品加成率高的問題,新農合管理機構和衛生、物價、審計等部門應當各負其責,加強監管,強化定點醫療機構的“公益”意識,確保新農合制度給農民帶來更多的實惠。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6

今年上半年,我有幸再次參加了市政協組織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小型調研活動,通過在xx縣xx鎮一天瞭解農戶、聽取基層幹部情況介紹,對這項工作在我市的試行有了初步瞭解,在這裡談一下自己的感想。

xx年10月,國務院召開了有中央政府各部門和省級政府主要領導人蔘加的全國農村衛生工作會議,會後以中共中央、國務院的名義釋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強調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農村衛生工作,加強領導,增加投入,優化衛生資源配置,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建立和完善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立和完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等等。市政協很快在xx年初組織進行了農村衛生工作專題調研,其中關於新型合作醫療的摸底調查是調研的主題之一。我參加了此次調研,親身感受到了當時大多數農民對這項政策的實施持懷疑、觀望態度,包括我們的一些基層幹部也對開展這項工作信心不足。主要原因是舊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瓦解和衰落給農民帶來了切膚之痛,農村公共衛生、預防保健工作明顯削弱,一些已被控制和消滅的傳染病、地方病死灰復燃,新的公共衛生問題不斷出現,農民的健康水平呈現出下降趨勢。醫藥費用不斷上漲,廣大農民不堪重負,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相當普遍。xx年的調查顯示,群眾有病時,有48.9%應就診而不去就診,有29.6%的人該住院而不住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農戶明顯增多。農民迫切希望改變現狀,但又不相信政府能真正下決心解決問題。其實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與過去實行的舊合作醫療制度有許多不同點,主要是:

第一,新型合作醫療是政府主導下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援;而過去的合作醫療則主要依靠鄉村社群自行組織。

第二,新型合作醫療的資金來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方籌資,中央和地方則政每年都要安排專項資金予以支援。具體的籌資比例為: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各佔2/5,農民個人繳納115,鄉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條件的也要給予資金扶持;而過去的合作醫療資金,主要靠個人繳納和村級集體經濟補貼,政府各級財政不負籌資責任。

第三,新型合作醫療以“大病統籌”為主,重點解決農民因患大病而出現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而過去的合作醫療主要解決小傷小病,抗風險能力差。

第四,新型合作醫療實行以縣為單位進行統籌和管理的體制。一個縣的人口,大縣有一百多萬,小縣也有二、三十萬,統籌的範圍大,互助共濟的作用就大;而過去的合作醫療一般都以村為單位(左右人口)統籌,少數以鄉為單位(二、三萬人口)統籌,互助共濟的能力較小。

這次調研我們看到,僅三年時間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已經在全國部分地區實施。在我市四個縣的試行也僅是今年1月份才開始,已呈現出一種喜人的局面。xx鎮約2.7萬人口,有2.1769萬人參加了合作醫療,參合率達81%,已有154人住院費用得到報銷,7.9萬元,門診人次1051,費用7971元。看病享受了實惠的農民動情地說,我們農民有病住醫院,也能報銷醫藥費,這是歷朝歷代沒有的事,真是非常感謝黨和政府制訂的`好政策。現在農民觀念和心態也發生了變化,有病想看了、敢看了,注重自己的生命與健康了。一些持觀望態度的人,開始積極主動要求參合。兩年前後一比較,人們的心態發生如此大的變化,主要原因是我們各級黨委和政府,非常重視這項工作的推行,作了大量紮實有效的工作,把它作為為農民作好事做實事的具體體現。

當然作為一項新生事物,在其實執行初期必然會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調研中我們瞭解到:

1、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還不夠深入人心,農民對政策的理解不透徹,普遍存在期望值過高現象。

如現行的合作醫療是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濟制度,主要是幫助農民提高抵禦大病的風險,而農民卻要求將門診費用大幅度提高;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具體問題,由於工作人員的解釋和處理與農民的理解有偏差,容易使農民對政策產生懷疑,失去繼續參合的決心。

2、農村基層醫療機構的基礎設施和裝置大多數沒有達到規範標準,不能根本解決農民就近醫療的問題。有病治不了或拖成大病,花錢更多。政府應該把鄉鎮醫療機構作為農村合作醫療的基地,給予足夠的投入,改善基礎設施,增加必須的醫療裝置,使每一個鄉鎮醫院都能達到統一的硬體標準。

3、基層醫療機構的人才短缺是困擾農村合作醫療長期穩固發展的嚴重問題。鄉鎮醫院醫務人員學歷低,專業技術水平不高是普遍存在的問題,與兩年前相比情況更差,縣醫院連續兒年都引進不到大學本科的醫生,而現有的人才還在繼續流失,這己經形成了惡性迴圈。其實人才進不來和流失掉,最根本的原因是待遇問題,如何提高基層醫院醫務人員的待遇,讓他們安心在基層工作,是農村合作醫療的重要支撐點。

4、調研中農民強烈希望,各級合作醫療的工作人員要對政策領會透徹,端正為農民服務的態度,提高服務意識,讓農民通過與這些工作人員的接觸,理解政策,相信政府,增強積極參合的信心。

我們此次調研只是對試執行中的新興農村合作醫療的初步瞭解,更客觀、真實的資訊有待於這項工作的進展中的不斷反饋。以科學的發展觀來看,無論從國民經濟的持續增長,還是要長期保持我國的國際競爭力,在資本、資源和技術這些基本要素上我國都不具有優勢,只有勞動力要素供給具有無可爭議的優勢,我國的勞動力供給大部分來自農村,所以體力良好和心智健全的農村勞動力就是我國競爭力。從這一點上講,建立新型合作醫療制度,保障農民的基本健康水平,增進我國的人力資本資源的積累,對保持經濟持續增長具有戰略上的意義。應該把增進農民的基本健康水平和人口控制、普及國民的義務教育放在同樣重要的政策位置,從國策的認識高度來看待。只有把這三項政策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才能全面地提高我國國民的素質。城鄉一體化的發展雖然表現為各個方面,但增進廣大農民的身體健康和心智健全就是我國社會全面發展需要永遠追求的基本目標:發展的根本目標就是促進全體國民自身的發展。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7

一、工作開展情景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公示情景,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新農合醫療制度,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增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使用情景,把新農合每月補償公示工作做好,並做好門診登記。

2、參合農民就診時確認身份後,使用新農合專用處方並認真填寫《新農合醫療證》和門診登記,嚴格控制開大處方,不超標收費,在補償賬本上親自簽字及按手印,以防冒領資金。

3、在藥品上嚴禁假藥,過期藥品及劣質藥品,藥品必須經過正規渠道進取。

4、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準則,嚴格執行新農合的藥品目錄合理規範用藥。

二、存在的.問題

對新的優惠政策瞭解不夠,有的群眾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宣傳力度不夠,還有極少部分人沒有參與進來,我們今後要在這方面必須加大宣傳力度,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參加的農民繼續參加農合,未參加的應參與進來。

三、未來工作計劃

1、加強本轄區內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病人的處方和減免情景進行入戶核實力度。

2、在以後工作中,嚴格按照有關檔案要求審處方報銷費用。

3、加強管理人員和經辦人員的本事有待進一步提高,管理人員和經辦人員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及業務知識加大宣傳力度。

4、加強二次補償宣傳使參合群眾進一步瞭解農合對人群眾的益處。

經過自查自糾的工作,看到在新農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並加以改正,進一步加大新農合工作的督察力度,稽核力度,確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安全,促進我村新農合的健康發展。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8

一、活動目的:

青春獻和諧關注合作醫療關注新農村

二、活動物件:

湖南省常德市金羅鎮高農村

三、活動專案及目的:

制定關於合作醫療的調查表,將其發放到村民手中,通過村民的填寫情況對合作醫療的實施情況有客觀清醒的認識,通過此次活動增強農民對合作醫療的認識,此次實踐主旨在通過農村及醫療機構的調查,深入農村,深入農民,深入農村醫療現狀,採農民心聲,從而瞭解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保情況、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知曉度和了解情況、以及相關的醫療情況滿意程度。發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以便為政府解決問題,新方案的制定、資料的採集和相關資訊的來源提供所能及的幫助。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得到完善、更加滿足廣大農民群眾的需求,更好的為廣大農民服務。在此次實踐中,也為更好提升自身社會實踐服務本領與經驗。

一、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特點

與過去實行的舊合作醫療制度相比,有許多不同點,主要是:

1、新型合作醫療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援;而過去的合作醫療則主要依靠鄉村社群自行組織。

2、新型合作醫療的資金來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方籌資;而過去的合作醫療資金,主要靠個人繳納和村級集體經濟補貼,政府各級財政不負籌資責任。

3、新型合作醫療以“大病統籌”為主,重點解決農民因患大病而出現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而過去的合作醫療主要解決小傷小病,抗風險能力差。

4、新型合作醫療實行以縣為單位進行統籌和管理的體制,統籌的範圍大,互助共濟的作用就大;而過去的合作醫療一般都以村為單位統籌,少數以鄉為單位統籌,互助共濟的能力較小。

二、存在問題及相對建議

一、新型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醫療衛生基礎仍然薄弱

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要求農村醫療衛生體系的各項要素優化配套。雖全縣各個鄉鎮都有衛生院,但醫生素質不高,大多衛校畢業,衛生院衛生條件差,醫療器械不足,高科技儀器嚴重缺乏。農民雖然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但基本的醫療保障條件跟不上,醫療條件並未改善。

(二)農民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技文化水平有待提高

我村農民由於受文化素質和經濟收入的制約,受傳統生活觀念的影響,特別是在目前經濟條件還不寬裕的'情況下,要自己出錢來保障自己健康的意識不強,部分農牧戶有怕吃虧的思想。儘管在調查中發現,絕大部分農牧民希望有基本醫療保障,但對醫療消費存在著僥倖心理,與吃飯、穿衣、孩子上學等剛性支出相比,認為看病花錢目前還是次要的,偶然的,對潛在的醫療風險缺乏足夠認識。調查發現有93的農戶只知道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而對這一制度的具體內容知之甚少。調查中,參保農戶不知道合作醫療起報點、最高補償限額和報銷比例分別佔89。

15、75和96。絕大部分農民只知道個人繳納30元,就認為可以報銷醫療費,而對基本籌集來源,醫療補償標準,費用補償程式等主要內容一概不知或者知之甚少,使部分農民產生了看了病報銷不了,花的錢多報銷的少,報銷程

序繁雜,甚至還說存在優親厚友的不公平現象。從而不同程度的產生怨言,這都是宣傳的廣度不夠,宣傳時多是簡單地、機械地發些宣傳材料,而沒有耐心細緻的做宣傳工作。不僅要使這一制度家喻戶曉,而且要將主要內容做到人人皆知。

(四)報銷手續比較複雜、報銷比例較低。

在調查對所開展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工作有何希望時,100的農民群眾都選擇了"提高報銷標準"和"簡化報銷手續"這兩條。群眾反映,病人就診後到拿到報銷的醫藥費,特別是轉院治療的,需要經過層層環節,需要較長時間。另外,報銷範圍小,補償的標準也較低,起報線較高。

(五)管理工作滯後。

市上雖然成立了管理機構,但沒有專職人員編制,目前市合管辦只有幾名兼職人員,工作量大,人員嚴重不足。鄉政府也是一名兼職幹部,且人員變動大,業務不熟悉。市鄉兩級網路化管理更談不上,管理工作嚴重滯後。

作為一項新生事物,在執行初期必然會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調研中我們還了解到:

1、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還不夠深入人心,農民對政策的理解不透徹。各級合作醫療的工作人員要對政策領會透徹,端正為農民服務的態度,提高服務意識,讓農民通過與這些工作人員的接觸,理解政策,相信政府,增強積極參合的信心。

2、農村基層醫療機構的基礎設施和裝置大多數沒有達到規範標準,不能根本解決農民就近醫療的問題。

政府應該把鄉鎮醫療機構作為農村合作醫療的基地,給予足夠的投入,改善基礎設施,增加必須的醫療裝置,使每一個鄉鎮醫院都能達到統一的硬體標準。

3、基層醫療機構的人才短缺問題。鄉鎮醫院醫務人員學歷低,專業技術水平不高、人才流失是普遍存在的問題。

各相關單位應該採取相對措施引進人才和培養人才,提高基層醫院醫務人員的待遇,讓他們安心在基層工作。

4、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策建議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新形勢下我國正在探索的新型農村保障體系,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農村醫療衛生工作的重視和關心。從調查情況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實施總體上得到了廣大農民群眾的認同,如何讓這一制度步入常規化、長期化,讓社會保障更為完善,是試點工作的一大重點。對目前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要研究採取進一步的措施加以改進。

(一)不斷完善政策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項十分複雜和艱鉅的實事工程,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一定要從維護廣大農民根本利益出發,務必紮實工作,穩步實施,及時深入瞭解和分析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存在的疑慮和意見,及時吸收合理的要求和建議,不斷完善政策制度。

一是適當擴大報銷範圍,調動農民參加積極性。農民的風險意識相對較差,更加關注眼前的利益,對大部分農民來說,僅實行住院醫療費用補償,難以調動他們參合熱情。因此要研究將報銷範圍擴大至門診

二是及時調整補償標準,使基金既不沉澱過多,也不出現透支。以收定支、

量入為出、逐步調整、保障適度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標準確定的基本原則一是調整優化農村衛生資源,加快服務模式改革

二不斷改善農村醫療機構基礎條件和服務模式

二是增加農村衛生投入,加大衛生支農和扶貧力度。

三是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培訓,加強人才培養,提高服務質量和技術水平

四是進一步完善藥品採購制度,加大行風建設力度,最大限度降低藥價,更大限度地讓利於農民。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社會實踐使我們找到了理論與實踐的最佳結合點。尤其是我們學生,只重視理論學習,忽視實踐環節,往往在實際工作崗位上發揮的不是很好,不太理想。通過實踐所學,我們平時學的專業理論知識得到鞏固和提高。在實踐中在實踐中檢驗的知識和水平,通過實踐,原來理論上模糊和印象不深的得到了鞏固,原來理論上缺失的在實踐中得到了補償,加深了對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消化。實踐讓我們的知識變得更加充實。讓我們的視野變得更加開闊。總之,實踐讓我們受益良多。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9

為加快建立農村醫療保障體系,提高農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進城鄉社會經濟全面協調發展,根據一年多來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有關部門精心組織實施,,在廣大農村群眾的積極參與下,我市初步建立了“大病統籌、醫療救助、農村社群衛生服務”為一體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下簡稱新型農村醫療制度)。為了鞏固這一體系,進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對我市新型農藥經營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經過調查,總結系統的現狀和有效性,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發展對策。

一、現狀與成就

20xx年,全區有132個鄉鎮,3914個村(居)委會,常住人口549.07萬人。其中農業人口380萬,家庭141.74萬戶,農民人均純收入6221元。有155所鄉鎮衛生院、2838所村衛生室和3273名鄉村醫生。自20xx年7月1日鎮海區率先開展新型農藥試點工作以來,到目前為止,除海曙區外,其他縣(市)區已全面啟動。截至今年12月底,參保鄉鎮109個,佔83%;參保村2694個,佔69%;參保人數275.4萬人,佔全市農業人口的76.4%。

主要成果:

(一)加強領導,精心實施,規範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型農業醫療體系良性執行機制。

第一,加強領導。

市委、市政府、縣(市、區)、鄉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新型農藥。他們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重大戰略出發,切實加強領導,研究政策制度,完善組織,落實支援保障措施。20xx和20xx市政府已連續兩年將新型農業藥物的實施納入政府實踐專案。根據市政府的指導,結合當地實際,各縣(市)、區制定了農業新藥實施辦法及相關制度,成立了以常務副縣(市、區)長為首、相關部門負責人蔘加的.新型農藥協調小組,併成立了機構。市、縣(市、區)政府已將實施進度和實施結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資料,各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確保新農新藥政府補助資金到位。

第二,認真執行。

各級政府成立專門工作組,確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會,廣泛宣傳新農業和新醫療體系的優勢,積極引導和動員農村群眾參與衛生、金融、民政、農業,宣傳等有關部門,做好業務指導、政策宣傳和解釋,要求人大、政協等部門高度重視對基層鄉鎮(社群)黨員幹部的支援和監督,承擔多項基礎工作,如組織動員、人員登記、資金籌集、醫保卡發放等。由於各級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重視、紮實的工作和高度的群眾參與熱情,確保了地方集資工作的順利完成和制度的順利實施。

三是規範管理。

各縣(市,區)成立了新的農業醫療管理委員會,成立了專門的新農業醫療辦公室,各鄉鎮也成立了相應的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各行政村(社群)成立了新的農業醫療聯絡處,,三級組織網路的建立為新型農業醫療體系的規範化管理提供了組織保障。制度正式實施後,各級經辦機構不斷完善規章制度,規範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簡化結算申報稽核流程,落實服務承諾,努力提供優質服務,切實加強資金監管,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建立資金收支專戶,嚴格費用審查,建立重大結算申報金額審查制度,杜絕不合理,違法的補償支出,,定期報告和公佈基金執行情況,提高基金執行的透明度,瞭解同級財政、審計等部門和群眾的監督情況。

(二)堅持原則,因地制宜,不分形式,創造性地開發了多種農業新藥經營模式。

一是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堅持落實原則。在籌資過程中,各地堅持政府的組織、指導和支援,農民自願入戶。由於宣傳指導工作到位,在全面推進的縣(市、區)參保率達到80%以上,其中鎮海、北侖、鄞州、江北達到90%以上,大大突破了預期目標。在籌資機制上,堅持農民個人繳費、群體支援和政府支援相結合的原則。在全市22109.3萬大病統籌基金中,個人(包括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10

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黨中央作出的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提高農民醫療和健康保障水平的一項重大決策,也是我縣當前一項重要而緊迫的試點工作任務。為全面瞭解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進展情況,並探索促進這項工作開展的有效途徑。近期,根據縣委安排,我們深入農醫辦、部分定點醫療單位和鄉(鎮)、村、組,採取聽情況介紹、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走訪群眾等形式,就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情況進行了一番深入調查,並形成了專題報告,供縣委領導參考。

一、總體執行情況

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於今年元月1日正式啟動,通過近一年時間的執行,總體狀況良好,全縣參合農民人數達21.64萬,佔總數的72.6%,基本達到了預期效果。

(1)領導重視,農民參合積極性較高。在啟動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過程中,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始終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和各部門聯動,抽調精幹力量組織宣傳發動工作,為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氛圍。同時,由於政策得民心,廣大村幹部和群眾給予了試點工作大力支援,特別是一些集體經濟相對較好的村實行集體投保,極大地提高了參合率。

(2)機構健全,執行規範。縣裡成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和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做到了機構、人員、編制、經費四到位,安裝了縣、鄉兩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訊管理系統,實現了全縣聯網管理和資訊資源共享,方便了工作。農醫辦嚴格按照專款專用、專戶儲存、以收定支、保障適度的原則,對於農村合作基金進行使用管理,並在國有商業銀行設立基金專用帳戶,嚴格基金封閉執行,確保了資金執行安全。同時,在縣醫療行政管理部門的嚴格監管下,各定點醫療單位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收費得到了較好執行,參合農民醫藥費負擔明顯減輕。

(3)廣大農民和定點醫療單位直接受益,黨群幹群關係進一步融洽。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較高,大多數生病農民基本上都能夠得到及時就近醫治。而且各鄉鎮均統一為農村五保戶、特困戶以及享受定補的優撫物件等特殊群體和弱勢群體交納了個人應繳的參合資金,確保這一部分人100%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從根本上解決了社會弱勢群體的看病就醫問題。據統計,截止11月底,全縣共有11221人次門診治療,治療總費用達32.84萬元,實際補償費用達23.69萬元;共有14029人次住院治療,總治療費用達17191502.94元,實際補償金額達5152498.34元,其中總治療費用上萬元的大病醫療發生135人次,治療總費用達2384532.96元,實際補償金額達4XX2.08元,農村人口“小病拖成大病、輕病拖成重病、重病拖成絕症”和“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大大減少。同時,各定點醫療單位對農村群眾的醫療服務態度有了明顯好轉,其經濟效益也有了大幅度提高,醫務人員的待遇也有了相應的提高。據調查估計,縣級醫院的效益較去年提高了40%左右,鄉鎮衛生院的效益較去年提高了30%左右。一些鄉鎮負責同志深有感慨地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行,不僅有效緩解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而且對改善黨群關係、化解基層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產生了積極影響。

二、存在的突出問題

1、宣傳發動不夠深入,農民對相關政策規定了解較少。我們從調查中瞭解到,由於有關部門、鄉鎮宣傳發動工作不夠深入,對有關政策宣傳不夠透徹,許多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細則,特別是對於參加後需要遵守哪些規定、什麼情況下才能夠享受補償以及如何結算等細節問題一知半解。調查問卷統計顯示,只有52.5%的農戶知道報銷醫藥費是有條件限制的,有11.5%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有44.8%的農戶知道醫藥費報銷手續,有16.8%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有33.2%的農戶知道可報醫藥費範圍,有25.9%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也正是由於農民對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的限制條件、如何計算報銷的醫療費用、醫藥費報銷的相關手續和程式等知之不詳,導致一些農民在報銷醫療費用過程中遇到了不少麻煩,並由此產生了“手續繁瑣”的意感,挫傷了他們的參合積極性。

2、一些鄉村幹部工作方式過於簡單,少數農民產生了牴觸情緒。少數鄉村幹部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長期性和艱鉅性缺乏必要的認識,加上去年縣裡要求各鄉鎮完成任務的時間太緊,因而他們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費”和完成“參合率”指標任務上,工作過於簡單化、形式化,沒有耐心細緻給農民講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義和相關政策標準,以致有的農民誤將此項工作認為是政府“形象工程”,也有的農民將其與亂攤派、亂集資等同起來,產生了一些牴觸情緒,影響了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

3、農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弱,直接影響了參合率。農民互助共濟,並且自覺自願地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順利推行的基礎和保證。但是我縣地處邊遠山區,經濟基礎薄弱,貧困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39.9%,並有2.33萬人處於絕對貧困線以下。很多農民自我保健意識不強,比較注重眼前利益,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嚴重性認識不足,他們今天花了10元參加了合作醫療,總想著能不能儘快得到實際的利益,甚至有不少農民認為交了錢沒有生病就吃虧了。這種心態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普及率的提高。

4、一些工作環節透明度不高,部分農民心存疑慮。在調查過程中,不少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反映,與市級以上正規醫療單位不同的是,縣、鄉兩級醫院都沒有給病人發放“每日清單”,病人對醫院的各種藥價、檢測、治療費用計價心裡沒底,時刻有一種被人“宰割”的擔心。同時,同樣是感冒或其它小病,他們在鄉村醫生那裡只需花幾十多元,而到定點醫院卻要花費幾百元。而且一些比較常見的小病,定點醫院的醫生卻要病人作心電圖、b超和各種化驗,“小病大看”的現象時有發生。還有一些農民反映,為了能報銷部分醫藥費用,他們有病就往定點醫院跑,但把路費、餐宿費、誤工費再加上醫院某些虛高收費等,化了許多冤枉錢,就算得到了一定補償,仔細算算反而不划算。

5、鄉鎮醫療服務質量不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受到制約。目前,我縣相當部分偏遠鄉鎮的衛生院連b超機、x光機等普通的檢測裝置都沒有,仍然使用聽診器、體溫計、血壓計等“老三件”給病人看病。由於條件差、環境不好、待遇低,主要承擔農村合作醫療的鄉鎮衛生院人才相當缺乏,整體醫療水平和服務能力較弱,對一些疑難病症的診斷和治療更是束手無策,難以適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發展需要和農民健康保障需求。調查問卷統計顯示,只有20.9%的農戶對當前農村就醫條件表示滿意,46.2%的農戶明確表示不滿意。調查中我們還了解到,我縣相當部分農民生病後並沒有在縣內的定點醫療單位住院治療,而是直接去了市級以上的醫院就醫,還有一些本來就入住縣內醫院的病人想方設法轉往市級以上醫院。據一些縣內定點醫療單位的負責人透露,很長一段時間內,僅洪江市二院入住的病人中就有50%以上的是會同人。

6、外出務工人員享受不方便,降低了農民對合作醫療的支援力度。我縣外出務工人員相當多,且有相當部分農民是舉家外出務工,僅王家坪鄉今年就有275戶農民舉家外出務工。而現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外出農戶就醫政策缺乏靈活性,如果外出農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點醫療機構接受治療才可能報銷醫療費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在外地治療報銷有關費用。因此,外出農民參加新型合作醫療後,如果直接在外地就醫,則無法享受到補償帶來的好處,而回到當地定點醫院就醫或辦理相關手續,則要花費不菲的路費,甚至有可能耽誤病情,常常陷入兩難困境而不知所措。我們在調查中發現,一些舉家外出的農民根本就不參加合作醫療,還有一部分農民由於打算外出務工,明確表示明年將不再繼續參加農村合作醫療。

三、進一步推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對策建議

“救護車一響,一頭牲畜白養;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窮”,這一順口溜是我縣農民長期以來缺乏基本醫療保障的真實寫照。因病而貧,貧病交加,更是我縣農民繞不開的怪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我國正在探索的新型農村保障體系,是一項旨在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但同時也是一項十分複雜和艱鉅的系統工程。為此,我們務必要加強領導,強化措施,切實把這項工作抓好抓實。

第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進一步強化宣傳教育工作。各級領導一定要認真學習和領會中央和省裡下發的有關檔案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推行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電視講話、廣播、報紙、印發宣傳資料、組織宣傳車、設定宣傳點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大造輿論,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要組織縣、鄉、村各級幹部和鄉村衛生人員,開展面對面的宣傳,切實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加辦法、參加人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報銷和管理辦法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農民真正認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義和好處,不斷培育和引導農民增強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增強農民群眾參與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第二,要強化資金籌措和管理,確保基金正常執行。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資金籌措和資金管理都是關鍵。要探索和建立有效的的資金籌措機制,做到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確保資金到位。要繼續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積極開展社會福利、社會救濟、優撫安置和互助等社會事業,切實加強農村保障體系建設,特別是對農村特困家庭、重點優撫物件等實行醫療救助,真正使救助物件能夠享受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待遇。要從建章立制入手,逐步建立健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縣、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要認真履行管理職能,切實加強資金管理,嚴格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和“以收定支、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做到專戶儲存、專帳管理、專款專用,保證合作醫療資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農民身上。要堅持實行“陽光”操作,定期向社會公佈資金收支、使用情況,保證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參與、知情和監督的權利。特別是要採取張榜公佈的形式,公佈農民往年參加醫療的情況以及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調查報告

一、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總體情況

肥西縣是安徽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第一批試點縣之一,自11月1日正式實施,已執行近五年時間。經過幾年的探索,我縣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體制和執行機制,補償政策逐步完善,補償水平逐步提高,報銷程式逐步簡化,監管能力逐步加強,資金使用合理安全,農民信任度明顯提高,農民參合積極性不斷提高。全縣新農合參合率由的`81%上升至的95%。-,全縣新農合資金支出9751萬元,其中統籌資金支出9029萬元,補償186818人次。統籌資金支出包括住院補償7836萬元,住院分娩補償551萬元,慢性病補償154萬元,村衛生站觀察治療(門診統籌)補償488萬元。統籌資金使用率平均為90%,受益率平均為7%,補償比平均為30%。我縣共有690257位農民參加新農合,1-6月,新農合資金支出2605萬元,其中統籌資金支出2364萬元,補償35400人次,家庭賬戶支出241萬元。新農合的實施,有效地減輕了農民的醫療費用負擔,緩解了廣大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我縣榮獲“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先進縣”稱號。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主要做法

(一)加強領導,保障新農合順利推進。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關係全縣70多萬農民群眾健康權益和長遠利益的一件大事。縣委、縣政府對此十分重視,把新農合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重要內容。縣分別成立了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委員會主任由縣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擔任。縣成立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局,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負責全縣新農合日常管理工作。各鄉鎮相應成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領導組及其辦公室,合管辦設在鄉鎮衛生院,辦公室主任由衛生院長兼任,每鄉鎮安排1名專職經辦人員和1名兼職財會人員負責新農合的稽核、報批、兌現、記賬等工作。試點過程中,我縣經辦機構不斷加強自身建設,經辦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不斷提高,能夠滿足新農合工作需要。

(二)封閉執行,確保資金安全使用。我縣對新農合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各個環節嚴格把關,堅持資金封閉執行,保證了資金使用的安全、合理。強化資金籌集。我縣農民入保金的籌集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衛生部門配合,收繳入保金時,由鄉鎮合管辦開出專用收款收據,登記發放《合作醫療證》,填寫參合農民登記表。各鄉鎮合管辦在本鄉鎮金融機構設立新農合專用賬戶,收取的入保金及時存入專用賬戶,在籌資結束後全部匯入縣新農合資金財政專戶,與縣合管辦辦理結算手續。今年3月底,我縣順利完成二次籌資工作,新農合籌資總額提高到每人100元。嚴格資金管理。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實行以縣為單位統一管理,設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財政專戶,由縣財政局管理,新農合基金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基金支出需縣衛生局和縣財政局共同審批方可撥付,縣合管辦將每批補償人數及金額製成報表,報衛生局和財政局審批,審批後,資金由收入戶轉入支出戶,縣合管辦將資金從支出戶撥付給各鄉鎮合管辦或定點醫療機構,做到收支分離、管用分開,保證了資金的封閉安全執行。

(三)適時調整政策,逐步完善新農合制度。我縣在新農合制度的推進過程中,針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適時對相關政策進行調整完善。,將農村部分常見慢性病、村衛生站觀察治療費用納入新農合補償範圍;,將起報線由300元降至200元、封頂線由1萬元提高至3萬元。,實行縣內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全面提高報銷比例;,籌資標準由原來的50元提高到100元,我縣新農合政策作了較大調整,取消家庭賬戶,提高報銷比例,擴大慢病病種,將新農合基金劃分為住院統籌基金和門診統籌基金兩部分,分別為人均80元和人均20元,推行門診統籌。參合農民年最高補償封頂線提高到5萬元。通過不斷調整,新農合政策逐步完善,資金效用得到充分發揮,參合農民受益面逐步擴大。

(四)優化辦理程式,方便參合農民就醫補償。在方便群眾就診方面,參合農民小病可以就近在村衛生站治療,並可以獲得一定補償,做到小病不出村;在縣內就診不受級別限制,參合農民可以任意選擇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無須辦理轉診手續;到縣外就診只需在鄉鎮合管辦辦理登記手續即可,辦理轉診手續時,鄉鎮合管辦以一封信的形式書面告知患者注意事項。在費用報銷方面,在縣外醫療機構就診的,參合農民出院後將報銷材料交到鄉鎮合管辦,由鄉鎮合管辦直接給予補償。參合農民在本縣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出院時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補償費用,當場稽核並兌現補償金,實現了零距離、零時限補償。

(五)推行門診統籌,擴大參合農民受益面。從開始,我縣充分發揮鄉村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的作用,實行鄉村一體化與新農合工作有機結合,將村衛生站作為鄉鎮定點醫療機構的派出機構

,參合農民患病在村衛生站觀察治療可以獲得20%的補償。5月起,我縣全面推行門診統籌,即按照人均20元標準從新農合基金中提取門診統籌基金,用於補償門診費用,單次門診費用補償封頂額為10元,門診統籌基金支付實行“預算包乾、超支不補、結餘滾存使用”的辦法,以控制醫療費用,保證門診統籌基金安全。

(六)實行全程監管,嚴格控制醫療費用。在新農合執行過程中,在著力做好服務的同時,加強對各個環節的監管。

(1)實行身份核實,防止冒名住院。參合農民住院治療時,需攜帶《醫療證》、《身份證》,由經治醫生和合作醫療經辦人員共同查驗,防止發生冒名頂替。

(2)現場核查,加強日常監管。由縣合管辦每月安排一定時間抽取部分報銷材料與醫療機構原始材料進行核對,並通過電話和明查暗訪等形式,對報銷情況進行調查。

(3)提高管理手段,防範虛假票據。,全縣各定點醫療機構全部安裝醫院管理資訊系統,所有醫療收費全部實行微機化管理,有效地堵塞了因票據而出現的弄虛作假漏洞。

(4)實行三級公示、加強事後監督。每批新農合補償情況都在縣鄉村三級進行公示,社會各方可以通過公示來監督補償情況。

(5)建章立制,明確處理辦法。制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對相關人員和單位違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行為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處理規定。

(6)定期考核,明確獎懲。制定了定點醫療機構考核標準,每季度考核1次,將考核結果與10%管理保證金掛鉤。七是多管齊下,控制醫療費用。包括推行單病種限額收費,限定藥品目錄和診療專案,核定住院次均費用和住院人次,建立病歷和處方評審制度的,通過多種措施,嚴格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

三、取得的成效和經驗

幾年來的工作表明,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執行較為平穩,取得了明顯成效。主要表現為: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本建立。通過對參保農民直接補償,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保護了農村勞動力,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

(2)新農合政策逐步深入人心。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以及隨著越來越多的參保農民得到實惠,新農合工作得到農民的信任和支援,參合積極性明顯提高。三是各項政策得到進一步完善,基本建立了一套成熟的補償機制和執行機制。四是新農合管理體制基本確立。新農合經辦機構管理水平和辦事能力得到加強,能夠適應新農合工作需要。通過我縣幾年來的實施,我們體會到:一是黨委政府的重視和多部門配合是做好新農合工作的基礎。二是廣大農民的積極參與是做好新農合工作的關鍵。

(3)健全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是做好新農合工作的保障,新農合工作須與農村衛生體制改革共同推進。

四、存在問題

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雖取得一定成績,但也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

(1)還未建立有效、便捷、穩定的籌資機制。雖然籌資難度大大減小,但籌資工作量仍然較大,籌資成本高。

(2)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難以監管。我縣新農合基金支出近一半用於補償在縣外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但受隸屬關係的制約,我縣對縣級以上醫療機構不能實施有效監管。

(3)資訊化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手段和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五、合理建議

1、探索符合政策和農村實際的農民參合籌資機制。加強相關政策調研,在堅持農民自願的基礎上,多途徑探索符合國家政策、符合農民意願、符合農村實際、簡便易行的參合農民個人籌資機制。如試行參合農民委託農村金融機構或村民委員會代繳,也可以由政府委託村委會代辦、由參合農民自己主動繳納,或是一次籌資,多年使用等。

2、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加強對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監管,加大醫療費用控制力度,完善單病種限額收費管理,從嚴核定各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人次和次均住院費用,嚴格控制醫藥費用,降低農民負擔,減少新農合基金不必要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另外,要完善病歷與處方評價制度,定期抽取定點醫療機構病歷和處方,由新農合專家委員會集中對其評價,進一步規範醫療服務行為。

3、適應職業化、專業化要求,加強管辦體系建設。按照職業化、專業化的要求,繼續加強各級管辦隊伍的能力培訓,著力提高管辦人員的整體素質。加快新農合資訊管理平臺的建設,在現有的基礎上,開發新農合管理軟體,並與醫院管理系統對接,改善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4、提高農村基層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加強農村衛生機構建設,對於引導農民在基層就近就醫、促進新農合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進一步加大政府投入,繼續加強鄉鎮衛生院的配套建設和合格衛生站的建設,重點培訓好鄉、村兩級衛生人員,提升農村衛生服務的整體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