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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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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2020年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關於我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執行情況的調查報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情況的調查報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調查報告

暑假期間,我在村集體衛生室做了關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電腦錄入員的工作。看到我過近幾年來關於農民保障制度所做的一些成就我決定利用工作之便對我農村合作醫療的現狀進行調查。我簡單做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群眾調查問卷,查閱了關於新農合的知識,分析了農民對醫療保障的主要看法。總體瞭解如下: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4篇

一: 歷史弊端

由於受經濟條件的制約,在農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醫院抬”的情況司空見慣,目前因病致困返貧現象嚴重,農村需住院而未住者達到41%;西部因病致貧者達300—500萬。農村的貧困戶中70%是因病導致的。自1985年以來,雖然農村居民收入也在不斷增長,但增長幅度明顯小於城鎮居民。剔除物價因素,1985—1993年農村居民收入年均實際增長3.1%,而同期城鎮居民收入年均實際增長4.5%,國內生產總值年增長速度為9%。1988年以後,農村居民實際收入增長基本處於停滯狀態,1989—1993年農村居民收入年均實際增長僅為1.4%。但與此同時,農民醫療支出大幅上升。以安徽省為例,xx年前三季,農村人均醫療支出42.82元,與上年同期37.69元相比,上升了13.6%;其中醫療衛生保健人均支出19元,已接近上年人均全年支出20.2元。1990年人均全年壓療支出14.41元,1998年曆史最高為52.11元,1999年為51.65元,xx年間增長了2.52倍,而xx年間農民純收入增長也僅是2.52倍。

而且在全國的保障制度中,農民被排擠在保障體系之外。農村社會保障始終處於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邊緣,有相當部分社會保障的內容將整個農村人口排擠在保障體系以外。我國農村的經濟發展水平仍然非常低下,多數農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能力弱,相對於城鎮社會保險改革進度而言,農村社會保險僅侷限於部分富裕地區試點階段,家庭保障仍是農村社會保障的主體。 以醫療保險為例,我國當前進行的醫療保險改革不同於發達國家,最大的原因就在於它不是全民醫保,而只是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險改革,目前是解決公費醫療負擔過重問題,保障基本醫療服務。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雖然曾在農村被廣泛實踐過,但幾經周折,最終由於各種原因而解體。

二:關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援,農民自願參加, 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它為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所普遍存在的問題提供了一個範本,不僅在國內受到農民群眾的歡迎,而且在國際上得到好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xx年起在全國部分縣(市)試點,預計到xx年逐步實現基本覆蓋全國農村居民。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及省政府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意見有關精神,農民大病統籌工作改稱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行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籌資標準不能低於30元/人,其中縣財政補助10元,鄉鎮財政補助5元,農民籌資15元。歸納起來是籌資提高,政府補助多,農民受益面大,為患大病的農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給付額達到xx0元。

三:建設新農合的意義

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農村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經濟有了長足的發展,然而,經濟的發展並沒有給農民在看病問題上帶來太多的實惠。我國人口占世界的22%,但醫療衛生資源僅佔世界的2%。就這僅有的2%的醫療資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從1998年到xx年農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長2.48%,但醫療衛生支出年均增長11.48%,後者的增長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據有關媒體報道,至今中國農村有一半的農民因經濟原因看不起病。在廣東那樣的經濟發達地區,也有40.08%的群眾有病未就診,23.35%的群眾應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國社會保障的覆蓋面還很窄,不足以解決農民的“後顧之憂”。在廣大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基本上處於“空白地帶”。疾病,像一把利劍掛在農民兄弟的頭上,“看病難、看病貴”是目前中國農村比較普遍的現象。“xx”時期,我國經濟社會轉型過程將進一步加劇,要使這一轉型能夠平穩推進,整個社會需要構建嚴密而可靠的安全網。因此,農民的醫療衛生問題已經遠遠超出了問題本身,解決農民的看病難,不僅僅是尊重農民起碼的生存權的問題,更是建設公平、公正的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如何解決農民的看病難?回顧歷史,我們曾經解決過這一問題,而且是在非常困難的條件下。1993年世界銀行年度發展報告《投資與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國)一直是低收入國家的一個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紀70年代末期,醫療保險幾乎覆蓋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農村人口,這是低收入發展中國家舉世無雙的成就。”上個世紀80年代初期,農村人口還佔全國人口80%,但我國人均預期壽命從新中國成立初期的36歲提高到了68歲。專家們承認,這種健康業績的基礎,是在“將醫療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農村去”的資源配置大格局中,輔之縣鄉村三級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網路、遍佈每個農村社群的土生土長的“赤腳醫生”隊伍和合作醫療制度的“三大法寶”。因此,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發展農村合作醫療,是新時期建設新農村題中應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關於我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執行情況的調查報告2020年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2) | 返回目錄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是緩解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有效措施。我區從XX年7月1日起實施了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為廣大農民群眾辦了一件好事、實事。為了準確掌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執行情況,為區委、區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依據,由區政協學宣委牽頭,自6月20日開始,深入區衛生局、高臺子鎮、臥龍街道辦事處、牛心臺街道辦事處,通過召開座談會、聽取彙報、入戶走訪等形式進行了此項工作的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執行的基本情況

1、 農民參合情況

截至XX年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制度已覆蓋全區五個涉農鎮街,26個行政村。全區農業人口32139人,參合農戶9563戶,參合農民29979人,參合率為93.28%。

2、基金籌集情況

XX年,全區籌集到位新農合基金154.79萬元。其中,省級以上財政補助資金43.34萬元,市財政補助資金32.20萬元,區財政補助資金48.29萬元,農民個人籌資30.96萬元。

3、基金支出情況

截至XX年12月31日,已有35288人次獲得了醫療費用補償,補償費用總計127.95萬元,佔年籌資總額(提取風險基金後)的90.65%。其中住院補償1157人次,補償費用為102.84萬元,佔總補償費用的80.38%,次均住院補償費用為888.82元,佔次均住院總費用3437.14元的25.86%;門診補償34131人次,補償費用為25.11萬元,佔總補償費用的19.62%,次均門診補償費用為7.36元。基本體現了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原則。

4、基金流向分佈

截至XX年底,參合農民就醫發生醫藥費用總額為561.69萬元,其中,在區內發生醫藥費用總額為169.61萬元,區外為392萬元。區內住院為150人次,區外住院為1007人次,區外住院人次佔住院總人次的87.04%;區內門診為33679人次,區外門診為452人次,區內門診人次佔門診總人次的98.68%。以上資料表明,門診基金流向基本合理,住院基金流向不盡合理。

5、參合農民受益情況

截至XX年底,參合農民累計受益35288人次,其中,住院補償1157人次,門診補償34131人次,體現了兼顧受益面的原則。

6、採取有效措施,完善新農合制度

為了不斷完善新農合制度,區衛生局主要抓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宣傳培訓,降低籌資難度。組織開展了新農合知識宣傳培訓,增強農民的參合意識;公示農合基金支出及大病患者補償情況,公開診療及藥品收費標準,讓農民放心就醫。二是調整工作方式,降低籌資成本。變層層上報參合資料的工作模式為村組人員直接上報農閤中心,減少中間環節,實現參合資訊、系統資料、繳費資金的完全統一;加強農合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規範補償程式,提高受益程度。按要求擴大了參合農民醫藥費的報銷範圍,調高了報銷比例,農民得到了更大的實惠。四是嚴格管理制度,規範服務行為。制定並實施了調查走訪和監管制度、定點醫療機構診療和用藥制度、報銷費用三級稽核和定點醫療機構報銷費用墊付制度,病人可隨時就診、隨時結算、隨時報銷。五是健全管理機制,確保基金安全。設立了農合基金社保專戶和農合基金支出專戶;成立了藥品統一採購辦公室和財務統一管理辦公室。

從總體調查情況和資料統計分析看,我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做到了平穩起步,穩健執行,資金運轉安全,工作進展順利。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得到有效緩解;農民對合作醫療的信心大大增強;農民對黨的新農合政策十分擁護;農民對我區農合管理中心的工作表示滿意。新農合制度的實施已取得了“農民得實惠,民生得發展,政府得民心”的三贏效果。

二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1、農民個人參合資金的收繳有難度。一是部分農民疾病風險意識淡薄,沒有未雨綢繆的憂患意識和風險控制的保險意識,參合積極性有待提高。二是有的農民現實心理較強,交了參合費但沒得過病,覺得吃虧,下一年就不願意再交錢。還有的農民期望值過高,認為入了新農合不管合不合規範,什麼都要求報銷,達不到自己的要求就不滿意,對農合政策進行反宣傳,因而動搖了一些農民的參合信心。三是有外出打工人員的家庭參合率低。在外務工人員患病不能回本市就醫,而新農合制度規定以戶為單位,按戶參合,不允許分戶單人蔘合。四是遵循“農民自願”的原則,對懷疑和不理解農合政策的農民沒法強制要求參合,只能做 宣傳動員工作。

2、宣傳力度不夠。雖然通過各種方式進行了宣傳,但調查走訪發現,許多農民只知道新農合政策,但對其制度以及參合人的權利、義務、藥費報銷和管理辦法等具體內容知曉率不高,個別農民甚至存在誤解,把新農合等同於過去的合作醫療或一般的商業保險,沒有認識到這是國家的一項惠民政策。

3、區內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行為不夠規範,基礎設施、醫療水平和服務能力還不能完全滿足新農合工作的需要。新農合制度要求:農民就診小病不出鎮,大病不出區,疑難複雜病到市級以上醫院治療。但從我區執行情況看,一些可以在鎮衛生院治療的常見病、多發病大量湧入市級醫院。一些可以在區級醫院治療的疾病卻轉到市、省級醫院。其原因:一是區內定點醫療機構存在基礎裝置陳舊、經費短缺、專業技術人員匱乏、醫療技術水平有限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不能與新農合制度完全接軌,這是導致農合患者外流的主要原因。二是區內定點醫療機構的診療行為不夠規範:有的醫務人員不寫病志、不開處方、不填門診日誌等現象仍然存在;個別定點醫療機構還存在診療環節不透明等問題;少數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核對卡證不細,審查把關不嚴,填寫卡證不實,給農合基金執行帶來了風險,某種程度上降低了定點醫療機構自身的信譽;三是我區地處近郊,交通便利,這也是患者外流不可忽視的客觀原因。

4、農民反映的具體問題有三個:一是藥價高。認為定點醫療機構的藥價高於其他藥店,按比例報銷後,得到的實惠不是很多。二是患者在市級醫院住院的醫藥費予以報銷,門診花費不報,而農民多數是在門診就診,此問題意見較大,希望執行以往的醫藥費報銷制度。三是按農合管理中心的規定,患者必須在出院後八天內的星期三和星期四兩個工作日到農閤中心報銷醫藥費,時間倉促,希望增加報銷醫藥費的工作日。經與區衛生局溝通,問題的情況如下:關於藥價問題:農合管理中心是代表全區定點醫療機構統一從正規的醫藥供應渠道進藥,要求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加價15%售出;關於醫藥費報銷問題:新的農合醫藥費報銷制度是XX年市裡出臺的新規定,取消市級醫院門診藥費報銷專案後,大幅度提高了在市級醫院住院費的報銷比例,體現了大病統籌原則,同時將區級醫療機構門診藥費的報銷比例,從15%提高到了20%,目的就是促使農民小病不出區,讓農合資金儘量消化在區級醫療機構;關於報銷時間問題:目前,區衛生局已取消了醫藥費報銷時限,規定年度內發生的醫藥費在本年報結。

三、對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幾點建議

1、加大宣傳力度,為新農合工作長遠發展奠定基礎

一是根據農村群眾生活方式、文化水平的特點,將經常性宣傳與集中性宣傳相結合,將新農合知識的宣傳與健康教育宣傳相結合。採取多種形式把黨和政府惠及農民群眾的新農合,全面準確及時有效地宣傳好,使之家喻戶曉。要利用發生在身邊的生病得資助、無病保平安的典型事例引導群眾,幫助群眾樹立衛生保健意識、健康風險意識、互助共濟意識和參合監督意識,在自願原則下最大化地提高農民的參合積極性和自覺性。通過宣傳,讓群眾明白費用補償的支付辦法和程式,清楚參加新農合後應享受的權益,打消顧慮,放下包袱,使他們真正放心地參加新農合。二是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對本單位的醫務人員進行相關培訓,使其掌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基本政策、基本作法和基本要求,能夠對參合農民及其家屬進行相關政策的宣傳、解釋和說明。

2、建立農民群眾自願參合的長效機制,研究探索籌資新方法

正確引導農民自願出資參加新農合,是推行新農合的基礎性工作。建立一個穩定的長效籌資機制,要進一步完善農民個人繳費方式,多渠道為農民提供自覺繳費的方便。一是按“先繳後保”原則,確定來年收取參保費的時間,參保的農戶要在年底前交清下一年度的資金。採取定籌資時間、定送繳地點的方式(比如:每個村設一到兩個繳費點,每年10-11月為繳費時間),把幹部上門一家一戶收取變為農民自願主動送繳;二是適當延長繳費時間,在大面積繳費結尾後,留下少量人員,查缺補漏。三是積極探索和嘗試採取在農民自願參加並簽約承諾的前提下,由村民自治組織代為收繳,或在農民個人知情並自願簽約同意的前提下,與其他公共事業收費一併收繳,或由鄉鎮財稅部門一次性代收,或與在信用社開設賬戶的農戶簽訂代扣繳費協議,出具統一規定印製的票據等等。四是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為遷入、遷出農民辦理戶口,遷入地的相關部門在辦理落戶手續的同時收繳其參保費,使遷入群眾及時享受新農合政策的待遇,從而提高參合率。

3、健全監管機制,強化日常監督

為保證新農合各項政策措施和規章制度的落實,進一步規範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和經辦機構服務行為,及時防範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應在各個環節上建立嚴格的監督制約機制。一是要進一步完善新農合管理中心、定點醫療機構和參合農民三者制衡的有效機制,建立健全監管、審計、公開的有效措施,實行新農合補償跟蹤調查制度,確保新農合基金安全有效地用在參合農民身上。二是建立預警機制,嚴格控制醫藥費用的不合理增長。除了實行藥品集中採購或跟蹤採購、嚴格執行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之外,應在全區建立醫藥費用警告與通報機制,嚴格控制參合農民自負醫藥費用比例,把醫藥費用控制成效列入新農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對管理不到位,醫藥費用控制不力,群眾意見多的地區和單位定期在全區範圍內進行通報。要重點對藥價進行監管,確保區域內定點醫療機構間藥價的統一。三是根據新農合制度的性質,原則上,當年籌集的參合資金當年應支出結清,不應剩餘。如有剩餘,應研究在年內適當月份對患過病農民的醫藥費進行再報銷,讓農民當年繳資,當年受大益。

4、加強醫療機構建設,規範醫療服務行為

一是要多渠道募集資金,抓好定點醫療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為新農合制度的更好實施奠定物質基礎。首先,政府應繼續加大對醫療衛生的投入 。新農合制度公益性強,體現了黨的惠農政策,深受社會關注。由於農村衛生醫療機構的醫療設施老化、短缺,已不能適應新農合工作的需要,政府作為投入的主渠道,在財政上應予以傾斜,以逐步解決其服務能力低下、以藥補醫和趨利忘義等問題。其次,多方協調,拓寬資金募集渠道。利用城鄉共建有力契機募集資金進行投入,並注意資源配置的合理性,避免同區域內醫療裝置的重複購入;走向市場,誰投入醫療裝置與誰合作,互惠互利;出臺政策,在鄉村基本建設中預留出醫療衛生服務用房,作為公益設施無償使用;區衛生局內部也應繼續挖潛,整合好自身醫療衛生資源。通過積極努力,提高我區農村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最大限度的避免患者外流。二是結合工作實際,建立定點醫療機構激勵機制,不斷提高服務質量。首先要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力度,全面提高醫療技術水平,以精湛的醫術贏得農民的信任。其次,抓好醫德醫風教育,增強服務意識,決不允許個別醫護人員從中牟取不當利益,以熱情的服務,慰藉患者的心靈。

5、不斷鞏固提高,進一步便民利民

一是總結經驗,科學測算,不斷完善基金收支使用方案,防止基金過多沉澱或透支。要按照農民“能承受得實惠”、醫院“能接受不虧本”、基金“能負擔不透支”的原則,穩步探索降低起付線、提高封頂線以及增加個人帳戶比例的可行性,合理擴大受益面,增強新農合制度的吸引力。二是儘快實現資訊化管理。充分利用計算機及網路技術,將參保農民的個人資料、就醫情況、住院費用報銷情況等基礎資料實行計算機網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既方便各項工作的開展、各種資料的統計,也可有效杜絕一些人為因素的影響。三是進一步加快農村醫療衛生體系建設,進一步強化村級衛生組織,為農民就近看病提供便利條件。四是設立舉報、諮詢電話,公佈電話號碼,方便農民群眾監督,隨時為群眾提供諮詢。

6、積極爭取,確保新農合資金投入

根據中央七部委《關於加快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通知》檔案精神,“地方財政增加的合作醫療補助經費,應主要由省級財政承擔,原則上不由省、市、縣按比例分攤,不能增加困難縣的財政負擔”。建議區政府向市、省政府報告,能否爭取這一政策精神在我區的落實,盡力減輕我區區、鎮兩級的財政壓力,防止新農合政策因地方財政困難半途而廢。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情況的調查報告2020年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3) | 返回目錄

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黨中央作出的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提高農民醫療和健康保障水平的一項重大決策,也是我縣當前一項重要而緊迫的試點工作任務。為全面瞭解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進展情況,並探索促進這項工作開展的有效途徑。近期,根據縣委安排, 我們深入農醫辦、部分定點醫療單位和鄉(鎮)、村、組,採取聽情況介紹、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走訪群眾等形式,就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情況進行了一番深入調查,並形成了專題報告,供縣委領導參考。

一、總體執行情況

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於今年元月1日正式啟動,通過近一年時間的執行,總體狀況良好,全縣參合農民人數達21.64萬,佔總數的72.6%,基本達到了預期效果。

一是領導重視,農民參合積極性較高。在啟動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過程中,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始終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和各部門聯動,抽調精幹力量組織宣傳發動工作,為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氛圍。同時,由於政策得民心,廣大村幹部和群眾給予了試點工作大力支援,特別是一些集體經濟相對較好的村實行集體投保,極大地提高了參合率。

二是機構健全,執行規範。縣裡成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和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做到了機構、人員、編制、經費四到位,安裝了縣、鄉兩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訊管理系統,實現了全縣聯網管理和資訊資源共享,方便了工作。農醫辦嚴格按照專款專用、專戶儲存、以收定支、保障適度的原則,對於農村合作基金進行使用管理,並在國有商業銀行設立基金專用帳戶,嚴格基金封閉執行,確保了資金執行安全。同時,在縣醫療行政管理部門的嚴格監管下,各定點醫療單位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收費得到了較好執行,參合農民醫藥費負擔明顯減輕。

三是廣大農民和定點醫療單位直接受益,黨群幹群關係進一步融洽。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較高,大多數生病農民基本上都能夠得到及時就近醫治。而且各鄉鎮均統一為農村五保戶、特困戶以及享受定補的優撫物件等特殊群體和弱勢群體交納了個人應繳的參合資金,確保這一部分人100%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從根本上解決了社會弱勢群體的看病就醫問題。據統計,截止11月底,全縣共有11221人次門診治療,治療總費用達32.84萬元,實際補償費用達23.69萬元;共有14029人次住院治療,總治療費用達17191502.94元,實際補償金額達5152498.34元,其中總治療費用上萬元的大病醫療發生135人次,治療總費用達2384532.96元,實際補償金額達4XX2.08元,農村人口“小病拖成大病、輕病拖成重病、重病拖成絕症”和“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大大減少。同時,各定點醫療單位對農村群眾的醫療服務態度有了明顯好轉,其經濟效益也有了大幅度提高,醫務人員的待遇也有了相應的提高。據調查估計,縣級醫院的效益較去年提高了40%左右,鄉鎮衛生院的效益較去年提高了30%左右。一些鄉鎮負責同志深有感慨地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行,不僅有效緩解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而且對改善黨群關係、化解基層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產生了積極影響。

二、存在的突出問題

1、宣傳發動不夠深入,農民對相關政策規定了解較少。我們從調查中瞭解到,由於有關部門、鄉鎮宣傳發動工作不夠深入,對有關政策宣傳不夠透徹,許多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細則,特別是對於參加後需要遵守哪些規定、什麼情況下才能夠享受補償以及如何結算等細節問題一知半解。調查問卷統計顯示,只有52.5%的農戶知道報銷醫藥費是有條件限制的,有11.5%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有44.8%的農戶知道醫藥費報銷手續,有16.8%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有33.2%的農戶知道可報醫藥費範圍,有25.9%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也正是由於農民對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的限制條件、如何計算報銷的醫療費用、醫藥費報銷的相關手續和程式等知之不詳,導致一些農民在報銷醫療費用過程中遇到了不少麻煩,並由此產生了“手續繁瑣”的意感,挫傷了他們的參合積極性。

2、一些鄉村幹部工作方式過於簡單,少數農民產生了牴觸情緒。少數鄉村幹部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長期性和艱鉅性缺乏必要的認識,加上去年縣裡要求各鄉鎮完成任務的時間太緊,因而他們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費”和完成“參合率”指標任務上,工作過於簡單化、形式化,沒有耐心細緻給農民講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義和相關政策標準,以致有的農民誤將此項工作認為是政府“形象工程”,也有的農民將其與亂攤派、亂集資等同起來,產生了一些牴觸情緒,影響了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

3、農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弱,直接影響了參合率。農民互助共濟,並且自覺自願地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順利推行的基礎和保證。但是我縣地處邊遠山區,經濟基礎薄弱,貧困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39.9%,並有2.33萬人處於絕對貧困線以下。很多農民自我保健意識不強,比較注重眼前利益,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嚴重性認識不足,他們今天花了10元參加了合作醫療,總想著能不能儘快得到實際的利益,甚至有不少農民認為交了錢沒有生病就吃虧了。這種心態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普及率的提高。

4、一些工作環節透明度不高,部分農民心存疑慮。在調查過程中,不少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反映,與市級以上正規醫療單位不同的是,縣、鄉兩級醫院都沒有給病人發放“每日清單”,病人對醫院的各種藥價、檢測、治療費用計價心裡沒底,時刻有一種被人“宰割”的擔心。同時,同樣是感冒或其它小病,他們在鄉村醫生那裡只需花幾十多元,而到定點醫院卻要花費幾百元。而且一些比較常見的小病,定點醫院的醫生卻要病人作心電圖、b超和各種化驗,“小病大看”的現象時有發生。還有一些農民反映,為了能報銷部分醫藥費用,他們有病就往定點醫院跑,但把路費、餐宿費、誤工費再加上醫院某些虛高收費等,化了許多冤枉錢,就算得到了一定補償,仔細算算反而不划算。

5、鄉鎮醫療服務質量不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受到制約。目前,我縣相當部分偏遠鄉鎮的衛生院連b超機、x光機等普通的檢測裝置都沒有,仍然使用聽診器、體溫計、血壓計等“老三件”給病人看病。由於條件差、環境不好、待遇低,主要承擔農村合作醫療的鄉鎮衛生院人才相當缺乏,整體醫療水平和服務能力較弱,對一些疑難病症的診斷和治療更是束手無策,難以適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發展需要和農民健康保障需求。調查問卷統計顯示,只有20.9%的農戶對當前農村就醫條件表示滿意,46.2%的農戶明確表示不滿意。調查中我們還了解到,我縣相當部分農民生病後並沒有在縣內的定點醫療單位住院治療,而是直接去了市級以上的醫院就醫,還有一些本來就入住縣內醫院的病人想方設法轉往市級以上醫院。據一些縣內定點醫療單位的負責人透露,很長一段時間內,僅洪江市二院入住的病人中就有50%以上的是會同人。

6、外出務工人員享受不方便,降低了農民對合作醫療的支援力度。我縣外出務工人員相當多,且有相當部分農民是舉家外出務工,僅王家坪鄉今年就有275戶農民舉家外出務工。而現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外出農戶就醫政策缺乏靈活性,如果外出農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點醫療機構接受治療才可能報銷醫療費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在外地治療報銷有關費用。因此,外出農民參加新型合作醫療後,如果直接在外地就醫,則無法享受到補償帶來的好處,而回到當地定點醫院就醫或辦理相關手續,則要花費不菲的路費,甚至有可能耽誤病情,常常陷入兩難困境而不知所措。我們在調查中發現,一些舉家外出的農民根本就不參加合作醫療,還有一部分農民由於打算外出務工,明確表示明年將不再繼續參加農村合作醫療。

三、進一步推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對策建議

“救護車一響,一頭牲畜白養;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窮”,這一順口溜是我縣農民長期以來缺乏基本醫療保障的真實寫照。因病而貧,貧病交加,更是我縣農民繞不開的怪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我國正在探索的新型農村保障體系,是一項旨在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但同時也是一項十分複雜和艱鉅的系統工程。為此,我們務必要加強領導,強化措施,切實把這項工作抓好抓實。

第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進一步強化宣傳教育工作。各級領導一定要認真學習和領會中央和省裡下發的有關檔案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推行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電視講話、廣播、報紙、印發宣傳資料、組織宣傳車、設定宣傳點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大造輿論,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要組織縣、鄉、村各級幹部和鄉村衛生人員,開展面對面的宣傳,切實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加辦法、參加人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報銷和管理辦法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農民真正認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義和好處,不斷培育和引導農民增強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增強農民群眾參與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第二,要強化資金籌措和管理,確保基金正常執行。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資金籌措和資金管理都是關鍵。要探索和建立有效的的資金籌措機制,做到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確保資金到位。要繼續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積極開展社會福利、社會救濟、優撫安置和互助等社會事業,切實加強農村保障體系建設,特別是對農村特困家庭、重點優撫物件等實行醫療救助,真正使救助物件能夠享受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待遇。要從建章立制入手,逐步建立健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縣、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要認真履行管理職能,切實加強資金管理,嚴格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和“以收定支、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做到專戶儲存、專帳管理、專款專用,保證合作醫療資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農民身上。要堅持實行“陽光”操作,定期向社會公佈資金收支、使用情況,保證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參與、知情和監督的權利。特別是要採取張榜公佈的形式,公佈農民往年參加醫療的情況以及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調查報告2020年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4) | 返回目錄

一、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總體情況

肥西縣是安徽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第一批試點縣之一,自11月1日正式實施,已執行近五年時間。經過幾年的探索,我縣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體制和執行機制,補償政策逐步完善,補償水平逐步提高,報銷程式逐步簡化,監管能力逐步加強,資金使用合理安全,農民信任度明顯提高,農民參合積極性不斷提高。全縣新農合參合率由的81%上升至的95%。-,全縣新農合資金支出9751萬元,其中統籌資金支出9029萬元,補償186818人次。統籌資金支出包括住院補償7836萬元,住院分娩補償551萬元,慢性病補償154萬元,村衛生站觀察治療(門診統籌)補償488萬元。統籌資金使用率平均為90%,受益率平均為7%,補償比平均為30%。我縣共有690257位農民參加新農合,1-6月,新農合資金支出2605萬元,其中統籌資金支出2364萬元,補償35400人次,家庭賬戶支出241萬元。新農合的實施,有效地減輕了農民的醫療費用負擔,緩解了廣大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我縣榮獲“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先進縣”稱號。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主要做法

(一)加強領導,保障新農合順利推進。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關係全縣70多萬農民群眾健康權益和長遠利益的一件大事。縣委、縣政府對此十分重視,把新農合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重要內容。縣分別成立了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委員會主任由縣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擔任。縣成立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局,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負責全縣新農合日常管理工作。各鄉鎮相應成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領導組及其辦公室,合管辦設在鄉鎮衛生院,辦公室主任由衛生院長兼任,每鄉鎮安排1名專職經辦人員和1名兼職財會人員負責新農合的稽核、報批、兌現、記賬等工作。試點過程中,我縣經辦機構不斷加強自身建設,經辦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不斷提高,能夠滿足新農合工作需要。

(二)封閉執行,確保資金安全使用。我縣對新農合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各個環節嚴格把關,堅持資金封閉執行,保證了資金使用的安全、合理。強化資金籌集。我縣農民入保金的籌集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衛生部門配合,收繳入保金時,由鄉鎮合管辦開出專用收款收據,登記發放《合作醫療證》,填寫參合農民登記表。各鄉鎮合管辦在本鄉鎮金融機構設立新農合專用賬戶,收取的入保金及時存入專用賬戶,在籌資結束後全部匯入縣新農合資金財政專戶,與縣合管辦辦理結算手續。今年3月底,我縣順利完成二次籌資工作,新農合籌資總額提高到每人100元。嚴格資金管理。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實行以縣為單位統一管理,設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財政專戶,由縣財政局管理,新農合基金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基金支出需縣衛生局和縣財政局共同審批方可撥付,縣合管辦將每批補償人數及金額製成報表,報衛生局和財政局審批,審批後,資金由收入戶轉入支出戶,縣合管辦將資金從支出戶撥付給各鄉鎮合管辦或定點醫療機構,做到收支分離、管用分開,保證了資金的封閉安全執行。

(三)適時調整政策,逐步完善新農合制度。我縣在新農合制度的推進過程中,針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適時對相關政策進行調整完善。,將農村部分常見慢性病、村衛生站觀察治療費用納入新農合補償範圍;,將起報線由300元降至200元、封頂線由1萬元提高至3萬元。,實行縣內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全面提高報銷比例;,籌資標準由原來的50元提高到100元,我縣新農合政策作了較大調整,取消家庭賬戶,提高報銷比例,擴大慢病病種,將新農合基金劃分為住院統籌基金和門診統籌基金兩部分,分別為人均80元和人均20元,推行門診統籌。參合農民年最高補償封頂線提高到5萬元。通過不斷調整,新農合政策逐步完善,資金效用得到充分發揮,參合農民受益面逐步擴大。

(四)優化辦理程式,方便參合農民就醫補償。在方便群眾就診方面,參合農民小病可以就近在村衛生站治療,並可以獲得一定補償,做到小病不出村;在縣內就診不受級別限制,參合農民可以任意選擇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無須辦理轉診手續;到縣外就診只需在鄉鎮合管辦辦理登記手續即可,辦理轉診手續時,鄉鎮合管辦以一封信的形式書面告知患者注意事項。在費用報銷方面,在縣外醫療機構就診的,參合農民出院後將報銷材料交到鄉鎮合管辦,由鄉鎮合管辦直接給予補償。參合農民在本縣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出院時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補償費用,當場稽核並兌現補償金,實現了零距離、零時限補償。

(五)推行門診統籌,擴大參合農民受益面。從開始,我縣充分發揮鄉村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的作用,實行鄉村一體化與新農合工作有機結合,將村衛生站作為鄉鎮定點醫療機構的派出機構

,參合農民患病在村衛生站觀察治療可以獲得20%的補償。5月起,我縣全面推行門診統籌,即按照人均20元標準從新農合基金中提取門診統籌基金,用於補償門診費用,單次門診費用補償封頂額為10元,門診統籌基金支付實行“預算包乾、超支不補、結餘滾存使用”的辦法,以控制醫療費用,保證門診統籌基金安全。

(六)實行全程監管,嚴格控制醫療費用。在新農合執行過程中,在著力做好服務的同時,加強對各個環節的監管。一是實行身份核實,防止冒名住院。參合農民住院治療時,需攜帶《醫療證》、《身份證》,由經治醫生和合作醫療經辦人員共同查驗,防止發生冒名頂替。二是現場核查,加強日常監管。由縣合管辦每月安排一定時間抽取部分報銷材料與醫療機構原始材料進行核對,並通過電話和明查暗訪等形式,對報銷情況進行調查。三是提高管理手段,防範虛假票據。,全縣各定點醫療機構全部安裝醫院管理資訊系統,所有醫療收費全部實行微機化管理,有效地堵塞了因票據而出現的弄虛作假漏洞。四是實行三級公示、加強事後監督。每批新農合補償情況都在縣鄉村三級進行公示,社會各方可以通過公示來監督補償情況。五是建章立制,明確處理辦法。制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對相關人員和單位違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行為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處理規定。六是定期考核,明確獎懲。制定了定點醫療機構考核標準,每季度考核1次,將考核結果與10%管理保證金掛鉤。七是多管齊下,控制醫療費用。包括推行單病種限額收費,限定藥品目錄和診療專案,核定住院次均費用和住院人次,建立病歷和處方評審制度的,通過多種措施,嚴格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

三、取得的成效和經驗

幾年來的工作表明,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執行較為平穩,取得了明顯成效。主要表現為:一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本建立。通過對參保農民直接補償,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保護了農村勞動力,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二是新農合政策逐步深入人心。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以及隨著越來越多的參保農民得到實惠,新農合工作得到農民的信任和支援,參合積極性明顯提高。三是各項政策得到進一步完善,基本建立了一套成熟的補償機制和執行機制。四是新農合管理體制基本確立。新農合經辦機構管理水平和辦事能力得到加強,能夠適應新農合工作需要。通過我縣幾年來的實施,我們體會到:一是黨委政府的重視和多部門配合是做好新農合工作的基礎。二是廣大農民的積極參與是做好新農合工作的關鍵。三是健全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是做好新農合工作的保障,新農合工作須與農村衛生體制改革共同推進。

四、存在問題

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雖取得一定成績,但也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還未建立有效、便捷、穩定的籌資機制。雖然籌資難度大大減小,但籌資工作量仍然較大,籌資成本高。二是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難以監管。我縣新農合基金支出近一半用於補償在縣外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但受隸屬關係的制約,我縣對縣級以上醫療機構不能實施有效監管。三是資訊化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手段和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五、合理建議

(一)探索符合政策和農村實際的農民參合籌資機制。加強相關政策調研,在堅持農民自願的基礎上,多途徑探索符合國家政策、符合農民意願、符合農村實際、簡便易行的參合農民個人籌資機制。如試行參合農民委託農村金融機構或村民委員會代繳,也可以由政府委託村委會代辦、由參合農民自己主動繳納,或是一次籌資,多年使用等。

(二)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加強對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監管,加大醫療費用控制力度,完善單病種限額收費管理,從嚴核定各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人次和次均住院費用,嚴格控制醫藥費用,降低農民負擔,減少新農合基金不必要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另外,要完善病歷與處方評價制度,定期抽取定點醫療機構病歷和處方,由新農合專家委員會集中對其評價,進一步規範醫療服務行為。

(三)適應職業化、專業化要求,加強管辦體系建設。按照職業化、專業化的要求,繼續加強各級管辦隊伍的能力培訓,著力提高管辦人員的整體素質。加快新農合資訊管理平臺的建設,在現有的基礎上,開發新農合管理軟體,並與醫院管理系統對接,改善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四)提高農村基層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加強農村衛生機構建設,對於引導農民在基層就近就醫、促進新農合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進一步加大政府投入,繼續加強鄉鎮衛生院的配套建設和合格衛生站的建設,重點培訓好鄉、村兩級衛生人員,提升農村衛生服務的整體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