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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醫療調查報告範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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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醫療保障由衛生服務供給體系和農村醫療保健制度兩方面構成。長期以來,合作醫療是我國農村醫療保健制度的主要形式。然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自建立以來,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經歷了幾起幾落,時至今日,大部分地區的合作醫療已走向衰落。在農村經濟社會發生了重大變革以後,合作醫療能否恢復?醫療保險是否可行?什麼是可行的農村醫療保障制度?這一系列關係農村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一直為政府、農民和研究者所關注。本文在對山西省聞喜縣8個村莊的部分農民進行個別訪談的基礎上,分析了農民對醫療保障的主要看法,提出:第一,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必須考慮農村地區鄉土社會的特點;第二,雖然合作醫療能否恢復不取決於是否存在集體經濟組織,但社群前公共資財的確是合作醫療必須具備的一個條件;第三,在農戶分散經營後,在社群的再合作、再組織基礎上的村民自治組織同樣是合作醫療必須具備的一個條件;第四,醫療保險組織的信譽是實施農民醫療保險必須具備的條件。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範文4篇

1. 建立農村醫療保障所依存的鄉村社群土壤

中國農村社群具有濃厚的鄉土特色,它在生活方式、價值觀念、收入來源、人際交往、尋醫問藥等方面,有區別於城市的典型特徵。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農村醫療保障是建立在這種鄉土特色基礎之上的。

土地仍然是農民家庭對國家完糧納稅和解決自己吃飯問題的最基本保障,而農民家庭的其它一切開銷越來越依靠現金收入,這就要依靠種植經濟作物和外出打工來實現。但是這幾年種植經濟作物受市場的影響很大,價格也在不斷下跌。同時由於種植業生產週期較長,靠結構調整也比較難以增加收入。

由於農村經濟社會的變化,疾病譜也發生改變,農村中患惡性腫瘤和心腦血管疾病的人近年來有所增加,並且心腦血管病的發病年齡有所提前。有個村莊的心腦血管病人的發病年齡都集中在四、五十歲左右,雖然農民認為可能和農村中的環境汙染、人們不再吃粗糧以及體力勞動減輕有關。但同時我們也認為這可能和競爭環境帶來的生存壓力增大有關。

當前農民家庭保障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通過家庭積蓄解決醫療費用支出的急需;通過大家庭成員之間的互濟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通過向親朋好友的借錢緩解醫療費用負擔。這種行為方式就形成了以家庭為核心向親戚、朋友擴散的互助互濟的人際網路。

鄉村醫生是來自農民的鄉土醫生,長期的農村常見病的醫療實踐造就了他們,許多60年代、70年代培養的鄉村醫生在農民中行醫時間長,在村裡有一定威信,對開展預防保健工作和治療農村常見病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農村經濟改革以來,村衛生室的承包經營使鄉村醫生越來越把提供醫療服務作為謀生手段,而同時在鄉土社會裡,農民又很難把鄉村醫生的服務這種無形的產品當作需要購買的勞動產品,而只把藥品作為必須為之付費的商品。

鄉村醫生也常常感到“鄉里鄉親的,怎麼可能像城市醫院一樣收掛號費、治療費、出診費?”因此不論鄉村醫生還是個體醫生,都提供“免四費”(免掛號費、診斷費、注射費、出診費等)的服務,同時,傳統醫學中的簡便治療方法由於不能賺錢已多不被鄉村醫生採用,賣藥、處方藥品、靜脈輸液則被廣泛應用。但是鄉村醫生對於本村的貧困家庭,往往出於醫生懸壺濟世的職業傳統和鄉土社會中的鄉誼和同情心給予醫療費用的減免。

在就醫機構的選擇上,農民選擇大醫院是在得大病或疑難病時為求得較好的治療;尋求私人診所一般是在大醫院治療效果不明顯或費用較高的情況下,為找到較便宜的服務和尋求特殊治療效果時的選擇。這種選擇往往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即所謂“有病亂投醫”。

通常在常見病的治療上,農民是靠自己的經歷和他人的經歷對縣、鄉、村各種醫療機構的醫療水平進行判斷,各種治療資訊的獲得又是靠農民之間的人際傳播。由於政府衛生部門沒有向農民釋出醫療保健資訊,鄉村醫生也沒有對農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宣傳醫療保健常識的服務,使農民缺乏獲得醫療保健資訊的正規渠道,只能靠非正規的渠道獲得零散和不確切的資訊。

2. 合作醫療必須具備社群的公共資財

我們從訪談中瞭解到對於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除部分貧困戶外,多數農產家庭具有一定的籌資能力。但是這僅僅是農產家庭經濟上的可能性,這一制度能否建立,還存在著某些社會制約因素。在訪談中農民談的最多的是“合作醫療沒有集體經濟不能搞”;“現在都個人顧個人,合作醫療沒人組織不能搞”;“醫療保險要講信用,實施要長久”。

我們認為,合作醫療是社群和農戶共同籌資的醫療保障,是一種社群的公共產品。在集體經濟時期,生產大隊提留的公益金為合作醫療基金提供了大部分資金,農民個人只在年終分紅時由生產隊代扣少部分資金作為個人交納的合作醫療費,這使每個社群成員通過集體提留的預先扣除,得以享受社群的醫療保障。然而,這種社群醫療保障的有無及保障水平的高低,要視社群的經濟發展水平而定。

從一些農民的回憶中可以看出,即使在70年代時,各生產大隊合作醫療的興衰及持續時間也不同。集體經濟實力強的大隊,合作醫療持續的時間也長,有的一直堅持到實行生產責任制為止。集體經濟缺乏實力的大隊,合作醫療持續的時間則短,有的甚至不到一年就解體了。這說明並不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使合作醫療解體。

那麼,為什麼在訪談中農民把合作醫療的解體與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聯絡在一起呢?這是因為集體經濟組織的終結使合作醫療失去了預先扣繳合作醫療費的籌資手段。實行生產責任制後,聞喜縣和我國多數中、西部農村地區一樣,村莊的公共積累逐漸減少,缺乏經濟實力,村提留只能維持村幹部的工資,村莊的任何公共事業就只能依靠農民一家一戶的集資予以解決。對於村莊電路改造一類的公共事業,由於是每家農戶都明確受益的事情,即使是平均分攤公共電路改造的費用,挨家挨戶集資的難度還小一點;而醫療服務消費則是一種不確定的行為,當合作醫療籌資無法通過集體經濟組織預先扣除時,其挨家挨戶籌資的難度就可想而知。

因此,這種“空殼”的集體經濟由於沒有社群的“公共資財”, 而缺乏合作的經濟基礎,就像有的農民說的,“合作醫療沒有集體資金,和誰合作!”這就使我們不難理解在村裡常可以聽到的“現在集體沒有錢,對農民沒有吸引力,合作醫療沒法搞”的說辭。

3. 合作醫療必須具備社群的組織資源

改革前的傳統體制時期,集體經濟組織不僅有組織生產的經濟職能,也有組織村莊社會事業的行政職能。70年代,正是通過公社體制使合作醫療制度幾乎是在一夜之間迅速推行,廣泛實施。改革以來,伴隨公社體制的終結,合作醫療制度大面積解體。但是在合作醫療的落潮中,人們相繼看到以下兩種情況。

一種情況是蘇南模式堅持集體經濟,依靠集體經濟發展鄉鎮工業,促進村莊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促使合作醫療向合作醫療保險過渡。蘇南模式使我們一度看到在傳統的集體制沒有徹底解體的情況下,村莊社群的醫療保障得到了不斷地發展。

另一種情況是一些村莊經過了改革初期的分散經營後,在“既承認合作者個人的財產權利,又強調法人成員共同佔有”的基礎上在村域內再組織起來,這種再組織的社群合作體系:“超級村莊”,推動了包括醫療保障在內的村莊社群的公共事業的發展。

然而,與上述兩種情況不同的是大量的村莊;如同我們訪談的這些村莊基本上既沒有保留原有傳統體制發展生產和組織社會事業的組織功能,又沒有產生出新的再合作的社群組織,社群的組織資源正處於實質上的“空位”狀況。名義上每個村都有村委會和黨的基層組織,但是常常從村民那裡聽到“不知道誰是村幹部”的說法。這就造成了依託社群組織的合作醫療在缺乏社群組織資源的條件下難以為繼。雖然1982年的憲法就確立了村民委員會的法律地位,1998年又正式頒佈了試行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但是,村組織的完善和功能的有效發揮,還需要一定的過程。在訪談中,農民幾乎都一再提到“現在是個人顧個人,沒有人組織,搞不了合作醫療”,當說這些話時,我們在農民的臉上看到的是無奈。

4. 信譽是推行農村醫療保險必須具備的條件

通過訪談,我們發現當地農民一般都對醫療保險缺乏瞭解,有些人對人壽保險、平安保險以及農業生產上的保險等其他商業保險還有所瞭解,但對社會醫療保險都一無所知。

但無論是哪種情況,農民都對醫療保險的信譽表示了極大的關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產是獨立的經營實體,農村改革以來,產權明晰的結果,使風險和利益對稱,這既調動了農產生產、投資的積極性,同時也使他們獨自承擔著市場的風險。因此對一個新事物,他們完全是以一個獨立的生產經營者的眼光來觀察的。

對於保險組織和保險制度來說,在農民那裡,信譽就是關鍵。他們要確信其對醫療保險的投保確實能夠得到分擔風險的回報才會投保。就像有的農民說的那樣,“現在基本是一部分貧困戶確實交不起錢:一部分富裕戶個人付得起醫療費,但不一定投保,多數農戶能付得起30元以內的保費,但是不是投保,還要看可信不可信”。訪談中,農民表現了對鄉、村幹部的極大不信任,對保險公司商業信譽的不滿意和對政府政策多變的擔心。醫療保險能否實行?醫療保險由誰來辦?對於這些問題的回答,農民是從現實農村社會發生了的和正在發生著的各種事情中尋找答案的。以往合作醫療的失敗,合作醫療中的種種不合理現象;以往農村社會事務中的種種失誤和反覆折騰,甚至生產經營中的損害農民利益的事件,都使農民變得懷疑、謹慎,不願意輕易失去自己的血汗錢。

與此相關聯,農民提出瞭如果實行醫療保險,就要長久實施,管理要透明等制度建設的要求。他們擔心如果醫療保險放在縣裡管理,則可能是可望不可及,他們難以獲得醫療保險的支付,甚至擔心如果經辦的人攜款跑了,他們都不知道。如果醫療保險放在鄉、村管理,他們又擔心管理有漏洞,保險金被挪用等腐敗現象的發生。然而作為制度建設,為防止這些問題的發生,在地域廣大,人口分散的農村社會,醫療保險就必然要付出較高的管理成本。

由於合作醫療是以社群和農產共同籌資為基礎的一種社群醫療保障,因此如果沒有社群公共資財的經濟基礎,沒有村級組織在村民自治基礎上的重新整合,僅依靠政府政策和衛生部門工作的推動,合作醫療就無法持續實施和發展。農民的社會醫療保險是以政府保險機構信譽和農產投保為基礎的一種社會醫療保障形式,則政府和保險機構的信譽是能否實施農民醫療保險的關鍵問題。

我們的結論是:

其一,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必須考慮農村地區鄉土社會的特點。

其二,雖然合作醫療能否恢復不取決於是否存在集體經濟組織,但社群的公共資財的確是合作醫療必須具備的一個條件。

其三,在農產分散經營後,在社群的再合作、再組織基礎上的村民自治組織同樣是合作醫療必須具備的一個條件。

其四,醫療保險組織的信譽是實施農民醫療保險必須具備的條件。

健康和經濟發展之間有著密切的關係:一方面,人民的健康是重要的人力資本,是經濟發展的重要源泉,另一方面,改革和發展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提高人們生活水平,讓人們活得更健康、更幸福。因此,人民的健康既是發展的手段,也是發展的目的。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大部分人口還生活在農村,改善農村的醫療衛生條件,提高農民健康水平是農村發展的重要工作,也是民族復興的根本。我國“十一五”期間的重點任務之一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改善和提高億萬農民的教育和健康應該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關鍵所在。因此,加強農村醫療衛生建設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這也為農村醫療衛生髮展提供了大好機遇。

農村醫療衛生工作的調查報告農村醫療調查報告範文(2) | 返回目錄

最近,我們對我縣農村衛生工作進行了一次全面調查,從調查的情況看,我縣衛生事業近年來發展雖然較快,但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仍相當突出,改革、發展、穩定的任務十分艱鉅。我們認為,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實踐中,加強農村醫療衛生工作不但十分重要,而且刻不容緩。

一、我縣農村衛生改革取得的成績令人矚目

近年來,我縣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農村衛生改革和發展的指導意見》精神,突出抓了農村衛生改革和發展,取得了較好成績,全縣衛生工作在困難中發展,在發展中壯大。

一是全面推進了農村衛生院體制改革。理順了鄉鎮衛生院的管理體制,人、財、物由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從XX年7月開始,鄉鎮衛生院院長、防疫專幹、婦幼專幹的工資納入了縣財政全額撥款,確保了隊伍穩定;妥善解決了農村衛生院幹部職工的養老保險問題,解除了他們的後顧之憂;積極穩妥地推進了人事制度改革,對鄉鎮衛生院院長、防保專幹實行競聘上崗,激活了鄉鎮衛生院的人事機制。

二是疾病預防控制和婦幼保健工作成效顯著。取得了抗擊“非典”的全面勝利,沒有出現一例非典病例和疑似病例。在抓好以“非典”、霍亂為重點的重大傳染病防治的同時,我縣進一步抓了麻風病、地方病、結核病、性病、病毒性肝炎、麻疹、流感等疾病的防治,特別是農村計劃免疫工作得到了進一步加強。繼續推進“降消”工作,提高了全縣婦幼保健水平。住院分娩率提高到85.07%,比上年提高5%,孕產婦死亡率為61.36/10萬,嬰兒死亡率為17.96‰。

三是鄉鎮衛生院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全縣25個鄉鎮均建有衛生院,其中鄉鎮衛生院21所,中心衛生院4所,鄉鎮衛生院佔地面積33961m2,業務用房建築面積15366m2,有294個村設有衛生室442個。朗江、巖頭、金子巖、王家坪衛生院新建了業務綜合樓;堡子、團河、廣坪等三個中心衛生院被列入國家和省中心衛生院建設發展專案,每個衛生院投入20萬元對房屋進行維修改造和添置裝置;蒲穩、坪村、若水、巖頭等衛生院去年共投入30餘萬元維修房屋,添置裝置,農村醫療衛生條件得到一定改善。

四是農村衛生網路建設步伐加快。我縣對農村衛生機構實行分類管理,將醫療機構分為盈利性醫療機構和非盈利性醫療機構,每村設一個非盈利性醫療機構,負責本轄區的預防保健工作,將其責、權、利有機地結合起來,加強了專幹的責任心,調動了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全縣農村醫療衛生網路建設不斷完善。

二、我縣農村醫療衛生工作存在的問題不容忽視

1、農村醫務人員綜合素質較低。全縣鄉鎮衛生院298名在職幹部職工中,從職稱上看,具有中級職稱、初級職稱和無職稱的人員分別為17人、219人和62人,所佔比例分別為6%、73%和21%,中級以上人才太少,無職稱人員太多,而且分佈不合理,高職稱人才主要集中在幾個中心衛生院;從學歷上看,衛生院專科、中專和無學歷人員分別是29人、187人和82人,所佔比例分別是10%、63%和27%,村衛生室中專學歷60人,大專學歷3人,無學歷人員379人;從取得執業資格上看,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分別是69人和67人,分別佔總人數的23%,村衛生室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僅2人,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13人,部分醫務人員是半路出家、子承父業,村衛室基本上屬“土郎中”坐堂;從年齡層次結構上看,醫技人員的“老、中、青”搭配不合理,業務水平較高的醫技人員基本上是50歲以上的老醫生,已接近退休年齡,年輕的骨幹醫生還沒有培養起來,出現“青黃不接”的現象。

2、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後。一是醫療裝置相當陳舊。目前大多數衛生院主要還是靠“老三件”(即體溫計、聽診器、血壓計)來開展工作,已配備“大三件”(即心電圖、x光機、b超機)的為數不多,配備x光機的有10所衛生院,心電圖的9所衛生院,b超機的13所衛生院,而且絕大多數裝置是上世紀80年代中期購置,使用時間過長,診斷準確性差;配備其他更高檔一點裝置的衛生院更是少之又少。二是房屋破損嚴重。絕大多數衛生院使用的房屋是上個世紀60至70年代修建的,年久失修。據統計,目前衛生院業務用房面積15366.3m2,其中危房面積達3808.6m2,佔整個用房面積的25%。還有兩個衛生院連住房都沒有(即馬鞍鎮衛生院和灑溪鄉衛生院),工作無法正常開展。

3、投入嚴重不足,農村醫療衛生單位生存舉步維艱。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規定,衛生事業投入應占到當地國民生產總值的5%,而我縣僅2%左右,且呈逐年減少之勢,如XX年財政預算為72萬元,XX年68萬元,XX年64萬元,XX年60萬元。這些資金用於防保專幹和退休人員的工資開支後,能夠用於農村衛生事業的建設資金所剩無幾。同時,由於歷史原因或內部管理不善、人員包袱重、業務量小,鄉鎮衛生院負債累累,生存十分艱難。據初步統計,全縣衛生院負債達200萬元,部分衛生院已資不抵債,其中朗江博愛衛生院、沙溪衛生院、巖頭衛生院和王家坪衛生院負債分別達34萬元、18萬元、20萬元和22萬元。目前收支略有節餘的衛生院僅有4所,收支平衡的7所,14所衛生院虧損。

4、醫療市場混亂,醫療環境較差。無證行醫、非法行醫現象突出,部分衛生院門診過多過濫,特別是農村診所使用假冒偽劣藥品、過期失效藥品等現象較普遍。由於農村地域廣,農民居住分散,衛生監督監測工作存在一定難度和漏洞。醫療市場的混亂,既對農村衛生機構造成嚴重衝擊,又直接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同時,一些部門對農村醫療衛生機構的“四亂”現象比較突出,擾亂了他們的正常經營秩序,加重了基層和群眾的負擔。

三、加強我縣農村醫療衛生工作的對策建議

1、切實把農村醫療衛生事業擺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農村醫療衛生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級各部門要站在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農村醫療衛生工作的重大意義,把加快發展農村衛生事業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行動,作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擺上各級領導的重要議事日程。要把發展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納入領導幹部任期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指標,切實搞好規劃,落實工作措施,確保農村衛生事業長足發展。

2、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衛生體制改革。要推進衛生院人事制度改革,打破“鐵飯碗”,砸爛“鐵交椅”,大力推行公選院長制、競爭上崗制,並對院長、防保專幹繼續實行末位淘汰制管理,進一步完善院長、專幹的業績考核機制,建立科學的考評體系,將淘汰的崗位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錄取。要創新鄉鎮衛生院的經營模式,促進醫療衛生單位參與市場競爭,改變過來由政府包辦包攬的局面,並可考慮在穩定公益性營運機構的基礎上,推進農村醫療衛生單位的產權制度改革,鼓勵能人領辦鄉鎮衛生院,用市場的辦法促進鄉鎮醫療衛生機構優勝劣汰,還可考慮把村級衛生室納入鄉鎮衛生院的管理範圍,探索一體化經營模式,進一步加強衛生院對村衛生室的業務指導。要深化衛生分配製度改革,實行按崗定酬,按業績定酬,調動廣大職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要建立合理的人才流動機制,推動人才資源在全縣範圍內的統一配置,保證各鄉鎮均有比例合適的技術骨幹,保證農民群眾“小病不出鄉,大病不出縣”。要逐步開展合作醫療、大病統籌或其它醫療保障制度,改變目前農民群眾“小病拖、大病挨,重病才往醫院抬”的現狀,確保農民看得起病。

3、加大衛生事業投入力度,提高整體功能。據測算,初步建好全縣鄉鎮衛生院共需1651萬元,其中添置裝置793臺件、需資金953萬元;改擴建房屋1080m2 ,需資金596萬元;培訓各類衛技人員68人,需資金102萬元。解決經費投入不足的問題,籌措數額這樣巨大的資金,必須多管齊下,既要調整縣鄉財政支出結構,逐步增加衛生事業費的預算比例,又要積極申報專案,爭取上級資金支援,還要大力招商引資,鼓勵能人、老闆和科研人員參與發展農村醫療衛生事業;既要突出重點,抓緊建好四個中心衛生院,加強配套設施建設和人員配備,使其成為負責區域內醫療預防、保健的技術指導中心和緊急救護中心;要統籌兼顧,分批次地完成鄉鎮衛生院的房屋、裝置、人員培訓等配套建設,完善其整體服務功能。

4、加強衛生法制建設,規範醫療服務市場。增強法制意識,切實加強衛生監管,強化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衛生技術應用等方面的准入管理,從源頭上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繼續開展醫藥市場專項整治工作,堅決取締無證行醫和零售藥店坐堂行醫,糾正超範圍行醫,嚴厲打擊遊醫藥販。整頓和規範衛生院門診過多過濫的問題,一個衛生院最多隻能設1—2個門診,並實行統一管理。糾正醫藥購銷不正之風,規範藥品採購渠道,實行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切實降低群眾醫療成本。

5、加強人才培訓,提高醫務人員素質。要形成進修學習機制,拓寬進修學習渠道,每所衛生院每年選送1-2名素質較好的醫務人員到上級醫院或更高一級醫院進修學習,採取帶薪或自費形式到專業院校學習深造,提高業務水平。逐年安排大專以上畢業生到衛生院工作,提高衛生院醫務人員的素質,培養學科帶頭人,使農村醫務人員真正專業化、職業化,培養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的農村醫療衛生技術人才。要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改進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樹立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

新型農村醫療保險社會優秀調查報告農村醫療調查報告範文(3) | 返回目錄

寒假期間,我在網上調看了大量關於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資料。瞭解到我國近幾年來關於農民保障制度所做的一些成就我決定利用寒假對我農村合作醫療的現狀進行簡單調查。我簡單做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群眾調查問卷,查閱了關於新農合的知識,分析了農民對醫療保障的主要看法。總體瞭解

一,關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援,農民自願參加, 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它為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所普遍存在的問題提供了一個範本,不僅在國內受到農民群眾的歡迎,而且在國際上得到好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xx年起在全國部分縣(市)試點,預計到XX年逐步實現基本覆蓋全國農村居民。根據****中央、國務院及省政府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意見有關精神,農民大病統籌工作改稱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行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籌資標準不能低於30元/人,其中縣財政補助10元,鄉鎮財政補助5元,農民籌資15元。歸納起來是籌資提高,政府補助多,農民受益面大,為患大病的農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給付額達到xx0元。

二,建設新農合的意義

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農村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經濟有了長足的發展,然而,經濟的發展並沒有給農民在看病問題上帶來太多的實惠。我國人口占世界的22%,但醫療衛生資源僅佔世界的2%。就這僅有的2%的醫療資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從1998年到xx年農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長2.48%,但醫療衛生支出年均增長11.48%,後者的增長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據有關媒體報道,至今中國農村有一半的農民因經濟原因看不起病。在廣東那樣的經濟發達地區,也有40.08%的群眾有病未就診,23.35%的群眾應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國社會保障的覆蓋面還很窄,不足以解決農民的“後顧之憂”。在廣大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基本上處於“空白地帶”。疾病,像一把利劍掛在農民兄弟的頭上,“看病難、看病貴”是目前中國農村比較普遍的現象。“xx”時期,我國經濟社會轉型過程將進一步加劇,要使這一轉型能夠平穩推進,整個社會需要構建嚴密而可靠的安全網。因此,農民的醫療衛生問題已經遠遠超出了問題本身,解決農民的看病難,不僅僅是尊重農民起碼的生存權的問題,更是建設公平、公正的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如何解決農民的看病難?回顧歷史,我們曾經解決過這一問題,而且是在非常困難的條件下。1993年世界銀行年度發展報告《投資與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國)一直是低收入國家的一個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紀70年代末期,醫療保險幾乎覆蓋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農村人口,這是低收入發展中國家舉世無雙的成就。”上個世紀80年代初期,農村人口還佔全國人口80%,但我國人均預期壽命從新中國成立初期的36歲提高到了68歲。專家們承認,這種健康業績的基礎,是在“將醫療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農村去”的資源配置大格局中,輔之縣鄉村三級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網路、遍佈每個農村社群的土生土長的“赤腳醫生”隊伍和合作醫療制度的“三****寶”。因此,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發展農村合作醫療,是新時期建設新農村題中應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三, 歷史弊端

由於受經濟條件的制約,在農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醫院抬”的情況司空見慣,目前因因病致困返貧現象嚴重,農村需住院而未住者達到41%;西部因病致貧者達300—500萬。農村的貧困戶中70%是因病導致的。自1985年以來,雖然農村居民收入也在不斷增長,但增長幅度明顯小於城鎮居民。剔除物價因素,1985—1993年農村居民收入年均實際增長3.1%,而同期城鎮居民收入年均實際增長4.5%,國內生產總值年增長速度為9%。1988年以後,農村居民實際收入增長基本處於停滯狀態,1989—1993年農村居民收入年均實際增長僅為1.4%。但與此同時,農民醫療支出大幅上升。以安徽省為例,xx年前三季,農村人均醫療支出42.82元,與上年同期37.69元相比,上升了13.6%;其中醫療衛生保健人均支出19元,已接近上年人均全年支出20.2元。1990年人均全年壓療支出14.41元,1998年曆史最高為52.11元,1999年為51.65元,XX年間增長了2.52倍,而XX年間農民純收入增長也僅是2.52倍。 而且在全國的保障制度中,農民被排擠在保障體系之外。農村社會保障始終處於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邊緣,有相當部分社會保障的內容將整個農村人口排擠在保障體系以外。我國農村的經濟發展水平仍然非常低下,多數農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能力弱,相對於城鎮社會保險改革進度而言,農村社會保險僅侷限於部分富裕地區試點階段,家庭保障仍是農村社會保障的主體。 以醫療保險為例,我國當前進行的醫療保險改革不同於發達國家,最大的原因就在於它不是全民醫保,而只是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險改革,目前是解決公費醫療負擔過重問題,保障基本醫療服務。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雖然曾在農村被廣泛實踐過,但幾經周折,最終由於各種原因而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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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提高農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進城鄉社會經濟統籌協調發展,一年多來,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精神,各級政府統一領導部署,有關部門精心組織實施,廣大農村群眾積極參與,我市初步確立了“大病統籌、醫療救助和農村社群衛生服務”三位一體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醫)體系。為切實鞏固這一制度,進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對我市新農醫的執行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通過調研,總結概括制度的現狀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發展對策。

一、現狀和成效

XX年,我市共有鄉鎮132個,村(居)委會3914個,常住人口549.07萬。其中農業人口380萬,戶數141.74萬,農民人均純收入 6221元。鄉鎮衛生院155個,村衛生室2838個,鄉村醫生3273人。自XX年7月1日鎮海區率先開展新農醫試點工作以來,至今除海曙區外,其他各縣(市)區已全面推開。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參保鄉鎮109個,佔83%,參保村2694個,佔69%,參保人數達275.4萬人,佔全市農業人口的76.4%。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強領導、精心實施、規範管理,初步建立了新農醫制度的良性執行機制。

一是加強領導。市委市政府和縣(市、區)、鄉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新農醫,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統籌城鄉發展重大戰略出發,切實加強領導,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組織機構,落實支援和保障措施。市政府XX、XX連續兩年把實施新農醫工作列入政府實事工程,各縣(市)區根據市政府指導意見,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了新農醫實施辦法及相關制度;成立了由常務副縣(市、區)長為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蔘加的新農醫協調小組,並設立經辦機構。市和縣(市、區)兩級政府都把實施進度和實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內容;各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確保新農醫政府資助資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實施。各級政府建立專門的工作班子,確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廣泛宣傳新農醫制度的優越性,積極引導和動員農村群眾參加;衛生、財政、民政、農業、宣傳等有關部門積極做好業務指導、政策宣傳解釋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協等部門也給予了高度的關注、支援和監督;基層鄉鎮、村(社群)的廣大黨員幹部分片包乾,承擔了組織發動、人員登記、經費收繳和醫保卡發放等大量基礎工作。由於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領導重視,工作紮實,群眾參與熱情高,確保了各地籌資工作的圓滿完成和制度的順利實施。

三是規範管理。各縣(市、區)成立了新農醫管委會,設立了專門的新農醫辦公室,各鄉鎮也相應成立了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各行政村(社群)設立了新農醫聯絡員,三級組織網路的建立,為新農醫制度的規範管理提供了組織保證。各級經辦機構在制度正式實施後,不斷完善規章制度,規範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簡化結報稽核流程,實施服務承諾,努力提供優質服務;同時切實加強基金監管,制訂基金管理辦法,設立基金收支專門帳戶,嚴格費用稽核,建立重大結報金額複審制度,杜絕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補償支出,定期通報和公佈基金執行情況,提高基金執行透明度,並接受同級財政、審計等部門和廣大群眾的監督。

(二)堅持原則、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創造性地發展了新農醫的多種運作模式。

一是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堅持實施原則。各地在籌資過程中,堅持政府組織、引導、支援,農民以戶為單位自願參加,由於宣傳引導工作到位,在全面推開的縣(市、區)中,參保率均在 80%以上,其中鎮海、北侖、鄞州、江北等達到了90%以上,大大突破了預期的目標。在籌資機制中,堅持了農民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原則,在全市22109.3萬大病統籌基金中,其中個人(包括集體經濟扶持)出資8093.0萬,鄉鎮財政資助4910.7萬,縣(市、區)財政資助 5256.5萬,市財政已資助3849.1萬,體現了一個較為合理的構成比。在基金的使用上,堅持了以收定支、量入為出、保障適度的原則,大部分縣(市、區)還設立了風險調節基金,保障合作醫療正常執行。

二是根據各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確定籌資水平和補償水平。由於綜合考慮當地農民人均收入、地方財政、保障人數和原有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礎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個人出資、財政資助和補償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縣”相對較低,市轄區相對較高。總體上看全市籌資水平基本上都在75元以上,高於全省47元的平均水平;各級政府資助一般在45元以上,最多的65元,而全省一般在 22-25元;平均補償水平在25%—35%之間,也高於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不拘形式,積極探索各種管理模式和機制。目前,各地在新農醫的具體運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種:衛生部門運作型—包括慈溪、餘姚、江北、江東、大榭、鎮海,佔主導,建立區域定點逐漸轉診,控制醫療費用;與農村社群衛生服務相結合,積極為參保農民進行健康體檢,建立健康檔案,實行門診優惠減免,支援新農醫。社會保障部門運作型—鄞州區積極探索由勞動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城鄉醫保管理執行機制,利用城鎮醫保的經辦機構、人員網路和軟體系統,實施新農醫制度。政府委託商業保險公司運作型—北侖區、寧海縣由人壽保險公司進行運作,政府部門加強管理。各地對新農醫運作機制的有益探索,為實施這一制度打開了思路,值得嘗試和探索。

(三)大病統籌、醫療救助、農村社群衛生服務,著力構建三位一體的農村基本醫療保障雛形。

一是實施大病統籌,使廣大農民的健康有了一定保障。參保人員因病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而發生的符合支付規定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根據醫院大小,分級定比,按照醫藥費用,分段計算,累進補償。餘姚、慈溪、鎮海、北侖和寧海等地區對某些特殊疾病的門診醫藥費用也實施一定的補償。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住院結報 75456人次,補償總額12913.2萬元,人均補償1711元,實際補助費用佔住院總費用的25.0%,佔有效費用29.3%;門診補償669人次,補償金額88.4萬元。

二是實施醫療救助,加大了困難弱勢群體的醫療幫扶力度。在實施大病統籌的同時,積極探索建立醫療救助體系。農村五保供養農民、農村低保家庭、重點優撫物件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員,其大病統籌個人出資由縣(市、區)、鄉鎮兩級財政代繳;同時兩級財政出資每人 5-20元不等,設立醫療救助專項基金,對上述物件及個別發生大額醫療費用,嚴重影響其基本生活的參保物件實施除大病統籌外的醫療救助。目前開展新農醫的縣(市、區)均開展了醫療救助制度,如鎮海區對有效醫藥費用在5萬元及以上的這類物件給予至少5000元的救助。截止9月底全市到位救助資金1460.6 萬,已資助低保、五保、重點優撫、患重大疾病物件等困難人員免費參保5.15萬人,資助總額135.65萬元;資助經濟欠發達區參保物件6.59萬人,資助金額88.29萬元;對困難人員醫療費用救助5177人次,救助金額763.3萬元。

三是實施農村社群衛生服務,逐步實現了農民的小病普惠。實施新農醫制度後,各地將農村社群衛生服務與新農醫有機結合,借鑑城市社群衛生服務做法,開展了多種形式的農村社群衛生服務活動。鎮海、餘姚、江北等地安排專項資金,通過農村社群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適度讓利,採取必檢專案和農民自選專案相結合,上門體檢和集中體檢相結合的方法對參保人員進行健康體檢,並建立健康檔案。慈溪市探索小病受惠機制,將村衛生室通過竟聘後,改建為農村社群衛生服務站,縣鎮兩級財政對每個服務站每年給予平均3萬元的補助,服務站對參加新農醫的村民提供門診優惠,藥品費用給予一定比例的讓利,免收掛號費、診療費和注射費,業務用房、水、電等費用則由集體經濟給予補助。北侖區設立農村社群衛生服務專項基金,按照參加大病統籌人數每人每年4元予以投入,主要用於下鄉巡迴醫療、健康宣教和扶持邊遠地區農村社群衛生服務工作等,解決邊遠農村居民看病難的問題。另外,全市農村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的標準化建設已啟動,52家農村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列入標準化建設,市政府將每年投入1000萬,縣鎮政府1:2配套。

總之,新農醫制度的實施,初步構建了我市農村基本醫療保障的雛形,廣大農民群眾切切實實得到了實惠,對促進我市城鄉社會經濟統籌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拿一位農民的話說,這是記憶中最深的,繼農村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黨和政府又為農民辦的一件大好事,據對全市302戶家庭995人抽樣調查顯示,對制度的滿意率達到了93.1%。

二、困難和問題

新農醫是一項長期的艱鉅的社會保障工程,實施之初,還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概括地講,主要有四個方面:

(一)宣傳引導工作不夠深入,農民參保積極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農醫制度過程中,一方面由於時間緊、任務重,政策宣傳和引導工作尚不夠深入,另一方面農民對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農醫缺乏經驗體會,與老的制度相模糊,對長期實施信心不足,導致部分農民參保積極性不高,主動自願參加的不多。

(二)稽核結算流程仍顯複雜,農民結報補償手續有待進一步簡化。由於制度實施時間較短,具體規定還不夠完善,成熟地覆蓋一個縣(市、區),乃至全市的網路資訊管理系統建設尚未啟動等原因,群眾對稽核結算的流程和服務,意見仍然較多,儘管各地適時作了調整和完善,但稽核結算流程、服務尚需進一步簡化和優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區資金沉澱過多。由於新農醫剛剛起步,對具體方案設定缺乏現成的經驗,基金測算相對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現了一些不夠科學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現在部分縣(市、區)資金沉澱過多,影響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眾的參保積極性。

(四)監管組織建設有待加強,監管職能履行需要規範。新農醫管委會和基金監督管委會責權不是十分明確,各地雖已成立了相應組織,但應承擔哪些義務和權利沒有明確規定,缺乏規範化運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門直接承擔,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農醫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審計監督,還沒有形成規範的程式,對委託商業保險公司運作的資金如何加強監督更缺乏依據,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基金監管的規範性和權威性。

另外,隨著各地新農醫制度的推廣實施,也出現了許多需要特別關注和研究的新情況。主要有:一是“醫保盲區”的問題。新農醫制度的主體物件是農民,城鎮醫保的物件是城鎮職工,那些非農非城鎮醫保物件(包括歷史遺留下來的農轉非人員、被徵地未參加養老保障人員、鄉鎮企業退休職工以及長期在本地居住的外來人員等人群)成了“醫保盲區”,應儘快研究解決。二是“醫療救助高門檻”的問題。目前的醫療救助制度作為大病統籌的補充,是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有效途徑。但目前在實際執行中相當部分縣(市、區)都控制在5 萬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額2萬元,而困難物件往往無法承受高額的醫療費用,無法享受這一政策,需要對醫療救助的物件和救助的低線作出新的界定。三是“農村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的發展”問題。執行藥品順價作價後,全市相當部分農村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虧損嚴重,實施新農醫後,政府又要求這些機構對參保人員適當減免掛號費、注射費、診療費和優惠部分醫藥費,實現對參保人員的小病普惠政策,來促進新農醫的持續發展,在財政補償機制暫時還不到位、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尚未健全的情況下,農村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揹負了過重的公共衛生服務職能,面臨著生存發展危機,需給予應有的關注和財政補助政策的及時到位。

三、對策與建議

總體發展目標:XX年全面實施,覆蓋面達到全市農村居民應保物件的85%以上;XX-XX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擴大覆蓋面,增強保障能力;XX年前後建立較完善的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並逐步與城鎮醫保接軌,最終建立與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城鄉一體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障體系。

總體工作思路:著力建設“三大體系” 一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為主導,抓住農村基本醫療保障的突破口;二是醫療救助為補充,突出農村弱勢群體的醫療救助力度,增強制度的針對性,彌補現階段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的不可及性;三是農村社群衛生服務相配套,擴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強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受益面窄的弱點。清晰確立“三個定位” 一是目標定位:最終目標是建立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與城鎮醫保並軌,實現城鄉統籌,實施中把握制度的發展目的和方向;二是階段定位:“低水平、廣覆蓋” 起步,制度將有一個較長的初級發展階段,實施中重視制度的穩定和鞏固;三是過程定位:在鞏固初級階段成效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擴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實施中著眼制度的完善和發展。切實保證“三個到位”一是政府責任到位,既要落實個人義務,更要強調政府責任,建立健全的組織管理體系;二是宣傳引導到位,既要尊重農民意願,又要強調科學引導,形成農民主動參與的氛圍;三是資金支援到位,既要堅持個人出資,又要保證合理的財政資助,建立科學的籌資機制。

具體發展對策:

(一)進一步加強領導,探索建立可持續發展機制。

一是從社會保障角度,明確界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性質,強化政府責任、突出社會管理、強調個人自主參與,明晰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二是出臺中長期的發展規劃和階段性的指導意見,處理好制度近期目標與遠期目標,手段與目的,穩定與發展的關係,加強對基層的指導,巨集觀把握髮展方向,建立可持續發展機制;三是積極探索新的個人籌資模式,科學引導農民群眾主動地自願地繳費,減輕基層幹部工作壓力;四是有關業務部門、相關學術機構加強理論和實踐的研究,在制度設計和實踐相對成熟的基礎上,醞釀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從法治的角度加以規範。

(二)進一步加強宣傳,提高農村群眾參保積極性。

一是通過報紙、電視、網路等各種渠道,廣泛深入地開展政策制度宣傳,把參保辦法、參保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稽核結算流程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群眾真正瞭解、熟悉這一制度;二是針對性地開展具體、形象、生動的典型事例宣傳,現身說法,弘揚講奉獻、獻愛心,互助共濟的傳統美德,使群眾切實感受到制度的意義和好處,增強制度的吸引力,進一步提高自覺參保意識;三是積極爭取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關注和支援,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三)抓好鞏固完善,增強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學性。

一是切實鞏固實施成果。總結經驗,科學測算,充分論證,合理確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過多沉澱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延續性,根據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農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則上每二至三年對籌資標準和補助標準作適當調整,適時理順會計年度;二是努力擴大籌資渠道,增強基金實力,逐年提高補償水平。各級政府根據財力,合理增加財政投入,個人籌資根據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對制度的認同程度,穩妥地提高,村(社群)自治組織要根據集體經濟狀況給予一定投入,積極爭取社會捐助,多渠道地增強基金實力,逐步提高參保病人的補償水平;三是加強資訊化建設,簡化稽核結算手續,減少不合理的中間環節,努力方便群眾就醫結報,提高服務水平和效率;四是認真調研,會同有關部門探索解決非農非城鎮醫保物件的醫療保障問題。同時,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群眾對農村醫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設定不同個人籌資檔次和不同補償水平的補償機制。

(四)健全管理監督機制,真正做到取信於民。

一是充分發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調小組或管理委員會職責,切實履行組織、協調、管理和指導等工作,定期向同級人大彙報,主動接受監督;二是加強經辦機構建設,按規定落實人員編制、工作經費,完善工作制度,加強規範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監管機制,制定監督管理規定,形成定期審計監督制度,確保基金運作規範、透明、高效,保證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強醫療服務,規範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診治,有效控制醫療費用和非有效醫療費用比,減少不合理的醫療支出。

(五)積極推進農村社群衛生服務建設,擴大受益面。

一是加強農村社群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優化重組現有農村醫療衛生資源,重點推進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和急救、婦保、兒保、防保、產科等服務功能建設,促進鄉鎮村級醫療機構功能轉型;二是結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不斷完善農村社群衛生服務功能,農村計生指導和殘疾康復納入社群衛生服務建設,逐步開展慢病動態管理、社群健康教育、健康體檢等服務;三是出臺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廣小病受惠機制,增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強農村社群衛生服務隊伍建設,出臺優惠政策,保證農村公共衛生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鼓勵醫學院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社群衛生服務工作,開展衛生支農活動,加強在職人員理論和實踐培訓,建立人員的培養、准入、淘汰和更新機制;五是開展農村社群衛生服務示範點建設,出臺支援政策,制定具體的建設標準,分階段推進農村社群衛生機構和功能建設。

(六)切實加強醫療救助體系建設,提高弱勢群體醫療救助力度。

一是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出臺醫療救助實施辦法,適當擴大救助物件,提高救助標準,降低救助門檻,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醫療救助,與民政部門的醫療救助並軌,並統一實施,建議加大財政資助力度,積極爭取社會捐助,建立醫療救助專項基金;三是建立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結合機制,把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享受醫療救助的前置義務,對低保戶、五保戶、重點優撫等弱勢群體物件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出資部分由醫療救助基金給予補助;四是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弱勢群體門診費用補償機制,對患惡性腫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等慢惡性特殊疾病的弱勢群體,實施門診補償,著力提高醫療救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