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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範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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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實踐調查報告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範文4篇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

有句俗話說的好,“農民頭上三把刀——醫療、教育、打官司。”但在這三項當中筆者覺得“醫療”是懸在農民頭上的最無法迴避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人們常講天災人禍,而疾病又恰恰是“人禍”中最重要的一樣。縱觀我們當今的農村,有多少人是“因疾病而致窮”的啊!有多少人是“小病抗,中病扛,大病躺,重病等著見閻王”的啊!有多少人是因為治不起病而離開了他還不應該離開的世界啊!看病有報銷是農民朋友期盼多年的願望,尤其是得了大病以後,能及時得到較大數額報銷,可減輕家庭經濟壓力。

針對農村這一狀況,我們知道現在有實行的“新型農村醫療合作醫療保險”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這些農民看病難的問題。也正是鑑於這一問題的現實性意義,我在今年暑假花了三週的時間到我們村、鎮和縣的有關單位瞭解情況,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進行了調查探討。

我國實施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一般以戶為單位參保,自下而上彙總。如果居民在村裡,那麼由村委會組織參保、徵收保險費用。如果居民在鎮裡,則由社群組織參保,徵收保險費用。

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要以戶為單位繳納一定費用,領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即可從下一年度開始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的看病補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後,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農民在全縣範圍內可任意選擇定點醫療機構看病;需要住院時可在全縣範圍內自主選擇定點鄉鎮衛生院或縣級醫院住院治療。目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者報銷辦法各縣稍有區別,以我的家鄉——蒼山縣為例:在村衛生室就診的報銷藥費的25%,在鎮衛生院就診的,醫藥費在3000元以下的報銷醫療費的30%,3000元以上及在縣級以上醫院就診的另有規定;每人每年最高補償2萬元(報銷所得)。

對參保物件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期間住院發生的治療費、藥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床體位費等,由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委會委託市人壽保險公司履行報銷手續。參保人因病在市區住院的,可以自由選擇市區合作醫療保險定點服務機構診治。在辦理住院手續的同時,應憑農保證和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到該院的農保專員處登記。辦理出院手續時,應與該院農保專管員聯絡,辦理醫療費報銷手續,領取補償款。

當然,如果參保人遇到緊急情況也可以靈活就醫,但仍需要遵守相關規定。參保人如果因為急救的原因住院的,可在就近醫療機構治療。出院後,憑參保人的相關證明、農保證、急診住院證明、住院醫療費用原始發票、醫療費用明細清單、病歷、出院記錄到農保中心辦理報銷手續。

XX年3月5日,xx總理在全國十屆人大三次會議上強調,要“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探索建立醫療救助制度。”會議期間,國務院副總理吳儀在接見江西代表團時說:“農村合作醫療,我們已經是三起三落了。”“這兩年我們的速度要慢一點,我們要把機制建立起來,如果機制不建立,我們的錢就會打水漂兒。這次背水一戰,只能成功,不能失敗。”她還說:“我們的目標是在XX年前,在全國建立基本覆蓋農村居民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到XX年我們會覆蓋一半。”

時光飛逝,3年彈指一揮間,我們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從試點到現在已經有將近3年的時間,在這三年中,它取得了多方面較好的成效。關於這一方面的調查是最讓我感動的時刻。我有幸目睹了幾位大爺、大媽、大嬸拿到新型合作醫療保險報銷款後的喜悅勁,那不是用“熱淚盈眶”所能描述的,他們是以出聲哭泣的方式來感謝我們的黨和政府的!

二是一定程度上調節了收入差距,完善了社會的公平機制。由於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是實行“參保戶(農民)出小頭,國家地方財政出大頭”的方式籌集經費的,所以國家財政資金投入在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上,這就是在縮小城鄉的貧富收入差距,是對我國公平機制的一種完善。

三是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社會的安定。在治病前和治病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可以給得病者起到吃定心丸的作用,讓他們知道國家政府可以幫他們出一點醫療費用,讓他們能徹底地安心地治病;在治療後,報銷款的發放又相當於黨和政府給康復者的一份慰問金(劑),讓農民群眾感到黨和國家政策的好和對他們真摯的關愛!

五是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社會的文明和進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作為一種社會成員(農民)之間互助共濟的社會政策,通過一種在參保人之間分攤一部分資源費用或者說是通過參保人對患病者的間接支援關係,體現了我國“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傳統美德,這一新型社會關係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社會文明的進步,讓我國農民感受到了彼此之間的關愛和溫暖。

當然在認識到我們所取得的成績的同時也要注意分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中存在的問題。通過我的調查發現,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還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比較嚴重的問題: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由於每人只有了30元的投保資金,每年所籌集的資金差不多隻能支付當年的醫保開支,甚至還會出現不夠,因而相應的保障水平比較低。

觀念難轉變。對於大多數農民群眾來說,一年拿10元錢並不困難,但一旦你去向他收取這10元的合作醫療基金時,就變得十分困難。原因在於過去的農村合作醫療反反覆覆,許多農民對此持懷疑態度,一陣風似地搞一兩年,最後還是不了了之。少部分農民群眾還把對合作醫療的不信任轉嫁到對幹部、對醫務人員的不信任,認為減免的一點醫藥費還不是衛生部門又通過藥費漲價、多開處方給刨回去了。除此之外,農民群眾尋求醫療保障的意識不強,無風險規避意識,儘管深知合作醫療的好處,一旦知道自己三年五年不害病時,就是不願掏那份“不必要”的錢,更不願眼看自己出錢別人吃藥。

由於“新型合作醫療保險” 涉及到村、鄉、政府、醫院、信用社等多家機構。而且農民在報銷過程中要出示合作醫療證、身份證等證件,萬一少了一樣,農民就得從城裡趕回家拿,這樣往返幾回又得花不少的錢,而且手續流程又是很繁雜的,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操作中的非成本因素。許多農民去醫院辦手續時都不知道到哪個部門好,也就是“城裡鄉里幾趟跑,到了醫院還不知找哪好!”

在全國大興打工經濟的繁榮時期,身強力壯的、有文化的、有能力的大多外出打工去了。外出人員參加合作醫療,必須在參保地就診,在縣外就診的不予報銷。這對於當地的合作醫療來說,外出打工的這部分物件勢必流失,參保的將是些老弱病殘的老人和婦女,而其發病的機會又多,報銷的頻率數額都比較大,這無疑對本就蒼白無力的合作醫療基金造成更大的壓力,使其執行更加艱難。

我對村裡的部分民工做了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調查,也相應的對他們做了這方面的知識宣傳。在我調查的幾個民工中,大部分都知道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政策,但都不是很瞭解。當問及他們對這一政策的滿意程度時,大部分人態度都不是很明確,但有個民工的話表達了大部分人的心聲:“有總比沒有好。”這說明大部分人還是認同這一政策的。

對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不足之處,我想在這裡提出一些建議,其中一些也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和採自網上的建議:

明確政府在改革完善農村合作醫療中的職責。隨著工業化、城市化程序加快,農村小城鎮建設如雨後春筍,農村富裕勞動力由農村一線向非農產業轉移,大量的農民工從農村湧向城鎮,城鎮人口持續上升,如果這部分農村人口的醫療保障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勢必會衝擊到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險制度,影響其平穩執行。

因此,各級政府要及時調整衛生投入政策,實行衛生投入向農村傾斜,保證各級財政都有足夠的衛生資金投入到農村,要將農村的醫療衛生保險政策納入國家的總體社會保障規劃。

建立科學合理的農村醫療保障基金籌措機制。隨著地方經濟的發展,財政實力不斷增強,有條件的地方要隨著經濟實力的增強逐步提高國家部分的補助標準,直至對個人部分全免。要建立廣泛的經濟合作基礎,對於經濟實力發展較快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要給予本地的合作醫療制度予扶持,鼓勵鄉鎮企業、社會團體、慈善機構和個人資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此壯大合作醫療的腰幹,逐步增強其實力,擴大受惠覆蓋面。

在實施過程中,對於農村“五保戶”參保的個人部分可由民政部門解決,對農村貧困戶、特困戶的個人部分,可由地方財政負擔,以體現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選擇科學合理的醫療保險模式。農村衛生機構的設定不必與行政機構相對應,可以根據地理環境、病人流向,結合行政村合併、鄉鎮合併,撤併部分村衛生室和鄉鎮衛生院,重新調整佈局。對於欠發達地區的農村醫療保險制度建設,重點是要抓好衛生扶貧和對貧困人群的醫療救助,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發生,要努力尋找經濟扶貧與衛生扶貧的最佳結合點,解決貧困地區的醫療衛生設施條件差和缺醫少藥的問題,大力實施對貧困地區貧困人口的醫療救助行動,確保其健康生存權。

健全規範的合作醫療執行網路機構。農村合作醫療能夠報銷的部分本身就十分有限,大部分還得農民自己掏腰包,而就是這有限的部分,不多的利惠,往往有可能被醫療部門吞噬:或是開大處方,重複開藥;或是開人情處方,達車開藥;或是藥價賣得高,出售假藥;或是多出檢查程式,抬高檢查費用;或是讓流醫黑店鑽了空子,搶吃合作醫療,等等。有鑑於以往合作醫療的教訓,現有的合作醫療要突破原有的合作範圍,以縣為基本單位,保障醫療經費,保障農民群眾藥費的報銷。縣、鄉、村三級要層層設立專門機構,縣要成立合作醫療領導小組,負責全縣合作醫療的政策制定及工作指導

建立新型合作醫療醫藥用品的政府採購機制。當前的醫藥市場,醫療藥品真假難辨,魚目混珠,價格千差萬別。為了切實管好用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將有限的基金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地降低醫療成本,讓利於民,受惠於民,農村合作醫療的醫藥用品應該納入政府採購範圍。通過完善藥品購銷制度,徹底根除“藥品回扣”虛高藥品價格的不正之風,發揮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物價部門的職能作用,提高藥品質量,規範藥品及醫療服務價格,實行由政府牽頭、部門配合、農民代表共同參與管理的新格局,讓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群眾對合作醫療基金的使用擁有充分的管理監督權。

另外,作為新型合作醫療的具體實施部門---衛生系統,要積極探索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參與合作醫療的新辦法、新措施,以擴大合作醫療的覆蓋面,最大限度地提高農村人員參保率;要積極探索商業保險參與農村合作醫療的新機制,整合各方面的資源優勢,實現資源的最佳配置,鑄起農村合作醫療的銅牆鐵壁。

新農村合作醫療的調研調查報告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範文(2) | 返回目錄

今年上半年,我有幸再次參加了市政協組織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小型調研活動,通過在xx縣xx鎮一天瞭解農戶、聽取基層幹部情況介紹,對這項工作在我市的試行有了初步瞭解,在這裡談一下自己的感想。

XX年10月,國務院召開了有中央政府各部門和省級政府主要領導人蔘加的全國農村衛生工作會議,會後以中共中央、國務院的名義釋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強調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農村衛生工作,加強領導,增加投入,優化衛生資源配置,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建立和完善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立和完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等等。市政協很快在XX年初組織進行了農村衛生工作專題調研,其中關於新型合作醫療的摸底調查是調研的主題之一。我參加了此次調研,親身感受到了當時大多數農民對這項政策的實施持懷疑、觀望態度,包括我們的一些基層幹部也對開展這項工作信心不足。主要原因是舊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瓦解和衰落給農民帶來了切膚之痛,農村公共衛生、預防保健工作明顯削弱,一些已被控制和消滅的傳染病、地方病死灰復燃,新的公共衛生問題不斷出現,農民的健康水平呈現出下降趨勢。醫藥費用不斷上漲,廣大農民不堪重負,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相當普遍。XX年的調查顯示,群眾有病時,有48.9%應就診而不去就診,有29.6%的人該住院而不住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農戶明顯增多。農民迫切希望改變現狀,但又不相信政府能真正下決心解決問題。其實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與過去實行的舊合作醫療制度有許多不同點,主要是:

第一,新型合作醫療是政府主導下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援;而過去的合作醫療則主要依靠鄉村社群自行組織。

第二,新型合作醫療的資金來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方籌資,中央和地方則政每年都要安排專項資金予以支援。具體的籌資比例為: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各佔2/5,農民個人繳納115,鄉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條件的也要給予資金扶持;而過去的合作醫療資金,主要靠個人繳納和村級集體經濟補貼,政府各級財政不負籌資責任。

第三,新型合作醫療以“大病統籌”為主,重點解決農民因患大病而出現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而過去的合作醫療主要解決小傷小病,抗風險能力差。

第四,新型合作醫療實行以縣為單位進行統籌和管理的體制。一個縣的人口,大縣有一百多萬,小縣也有二、三十萬,統籌的範圍大,互助共濟的作用就大;而過去的合作醫療一般都以村為單位(XX左右人口)統籌,少數以鄉為單位(二、三萬人口)統籌,互助共濟的能力較小。

這次調研我們看到,僅三年時間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已經在全國部分地區實施。在我市四個縣的試行也僅是今年1月份才開始,已呈現出一種喜人的局面。xx鎮約2.7萬人口,有2.1769萬人參加了合作醫療,參合率達81%,已有154人住院費用得到報銷,7.9萬元,門診人次1051,費用7971元。看病享受了實惠的農民動情地說,我們農民有病住醫院,也能報銷醫藥費,這是歷朝歷代沒有的事,真是非常感謝黨和政府制訂的好政策。現在農民觀念和心態也發生了變化,有病想看了、敢看了,注重自己的生命與健康了。一些持觀望態度的人,開始積極主動要求參合。兩年前後一比較,人們的心態發生如此大的變化,主要原因是我們各級黨委和政府,非常重視這項工作的推行,作了大量紮實有效的工作,把它作為為農民作好事做實事的具體體現。

當然作為一項新生事物,在其實執行初期必然會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調研中我們瞭解到:

1、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還不夠深入人心,農民對政策的理解不透徹,普遍存在期望值過高現象。

如現行的合作醫療是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濟制度,主要是幫助農民提高抵禦大病的風險,而農民卻要求將門診費用大幅度提高;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具體問題,由於工作人員的解釋和處理與農民的理解有偏差,容易使農民對政策產生懷疑,失去繼續參合的決心。

2、農村基層醫療機構的基礎設施和裝置大多數沒有達到規範標準,不能根本解決農民就近醫療的問題。有病治不了或拖成大病,花錢更多。政府應該把鄉鎮醫療機構作為農村合作醫療的基地,給予足夠的投入,改善基礎設施,增加必須的醫療裝置,使每一個鄉鎮醫院都能達到統一的硬體標準。

3、基層醫療機構的人才短缺是困擾農村合作醫療長期穩固發展的嚴重問題。鄉鎮醫院醫務人員學歷低,專業技術水平不高是普遍存在的問題,與兩年前相比情況更差,縣醫院連續兒年都引進不到大學本科的醫生,而現有的人才還在繼續流失,這己經形成了惡性迴圈。其實人才進不來和流失掉,最根本的原因是待遇問題,如何提高基層醫院醫務人員的待遇,讓他們安心在基層工作,是農村合作醫療的重要支撐點。

4、調研中農民強烈希望,各級合作醫療的工作人員要對政策領會透徹,端正為農民服務的態度,提高服務意識,讓農民通過與這些工作人員的接觸,理解政策,相信政府,增強積極參合的信心。

我們此次調研只是對試執行中的新興農村合作醫療的初步瞭解,更客觀、真實的資訊有待於這項工作的進展中的不斷反饋。以科學的發展觀來看,無論從國民經濟的持續增長,還是要長期保持我國的國際競爭力,在資本、資源和技術這些基本要素上我國都不具有優勢,只有勞動力要素供給具有無可爭議的優勢,我國的勞動力供給大部分來自農村,所以體力良好和心智健全的農村勞動力就是我國競爭力。從這一點上講,建立新型合作醫療制度,保障農民的基本健康水平,增進我國的人力資本資源的積累,對保持經濟持續增長具有戰略上的意義。應該把增進農民的基本健康水平和人口控制、普及國民的義務教育放在同樣重要的政策位置,從國策的認識高度來看待。只有把這三項政策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才能全面地提高我國國民的素質。城鄉一體化的發展雖然表現為各個方面,但增進廣大農民的身體健康和心智健全就是我國社會全面發展需要永遠追求的基本目標:發展的根本目標就是促進全體國民自身的發展。

關於漣源市茅塘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調查報告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範文(3) | 返回目錄

沒有健康,就沒有人的全面發展,就沒有全面小康。9億農民的“看病難”、“因病致貧”、“困病返貧”的問題深深牽動著中央領導的心。為此黨的xx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改善鄉村衛生醫療條件,積極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行對貧困農民的醫療救助。xx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開始在全國陸續推行。為了推進這項造福於億萬百姓的民心工程的順利開展,我們來到了湖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首批試點縣,漣源市茅塘鎮,進行了相關的問卷調查。瞭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開展情況,以及農民的切身感受,探討其中存在的問題。

在我們對漣源市茅塘鎮的道童村,柿鄉村,光陽村等四個村的117份問卷調查中,調查者的學歷,年齡:

表一:

學歷 文盲 國小 國中 高中 大中專 大學以上

人數(人) 11 25 68 43 14 5

比例(%) 9。4 21。3 58。1 36。7 11。9 4。2

2:

年齡(歲) 18歲以下 18-40 40-60 60-90

人數(人) 9 71 81 20

比例(%) 5。3 36。9 47。3 11。7

茅塘鎮是漣源市一個經濟較為發達的鄉鎮,尤其以鄉鎮企業發展出名,全鎮有3萬-4萬人,而在外地經商或打工的人佔了調查者人數的67。6%,依靠農作物作為主要收入的家庭只有相當少的一部分。

在調查問卷中問及農民的家庭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佔有54%,800-1000元的佔有14。9%,1000元以上的佔有31%,而家庭醫療費用的支出每年在300元以下的佔有44%,300-900元的佔有34。9%,每年醫藥費用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佔有20。6%,近幾年,農民的收入有了不少的增加,特別像茅塘鎮這種鄉鎮企業較為發達的小鎮,農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收入增加的同時,農民醫療費用的支出也有了很大幅度的增加。這是我們在問卷調查中,農民普遍反應的問題。據資料顯示,1990年至

1999年,全國農民的平均收入從686元增加到了2240元,增加了3。32倍。但農民看病的門診費用和住院費用也分別由10。9元、47元增加到了79元和289元。也就是說農民在收入僅增長3。32倍的情況下,門診費和住院費的費用分別增長了4。4倍和3。7倍。這意味著農民住一次院差不多要花去全年的收入,醫療費用的支出增加過快,增幅過大,致使許多農民生病後不去醫院就診,需要住院的不去住院,貧病交加。

在問及當前農民看病就醫存的最大問題時,有43。9%的人認為現在鄉鎮醫院醫藥費用太貴,家庭難以承擔,我們在農村調查時,農民還反映農村醫療保險定點的鄉鎮衛生院醫藥費用更貴(相對於私人的診所醫院)。而且根據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規定,只有在指定的定點醫院就醫所產生的費用才能得到補償。農民並沒有得到實惠。另有33。2%的人認為鄉鎮醫院就醫程式複雜,醫療人員素質普遍不高,技術水平較差,醫療裝置陳舊,農民根本不能從其獲得醫療保障。農民大病小病不願去鄉鎮一級醫院就醫。同時也有7。9%的人認為鄉鎮醫院路途太遠,不方便就醫,只有15%的人對當前鄉鎮醫療狀況還比較滿意。

國家對農村推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有80%的農民表示支援認同這一政策,減輕了農民遭遇重大疾病時的醫藥負擔。可以看出農民對於參保的積極性很高、期望也比較大。15。4%的人認為這項政策有利也有弊,自己也有其它的看法。在問及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有何顧慮時;有42。7%的人擔心新型農村醫保政策不穩定,怕錢白投了,12。6%人對其獲得補償時,擔心資金無法兌現,辦理時程式複雜。也有25。5%的人對此無顧慮,相信政策帶來的巨大實惠性和穩定性。

調查農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瞭解,有58。8%的人聽說過,自己也參了保,但對其政策具體的內容如補償辦法等卻不清楚,21。8%的人對這一政策,一點都不瞭解,甚至沒聽說過。

農民從農村醫療保險管理機構獲得補償,這是關係到農民切身利益也是農民最為敏感的的問題,同時也是新型農村合作醫保執行和落實的關鍵所在。有41。6%的人認為從管理機構獲得補償不方便,要獲得補償,比較難辦,程式也比較複雜,辦事效率不高,29。6%的人承認是自己對農村醫療保政策的不瞭解倒致獲得賠償時不方便,只有24%的人認為辦理農村醫保補償,還比較方便,很滿意。由以上對問卷調查的統計和分析可以看出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出的初級階段。農民得到實惠,取得一定成績的同時,也存在著許多問題,概括一下,主要有以下三點:

一、鄉鎮醫院醫藥費用太貴,尤其是農村醫保的定點鄉鎮醫院,醫藥費用更貴,服務質量卻比較差。農民不願去定點的鄉鎮醫院看病。而根據農村醫保政策,只有在定點的鄉鎮醫院就醫所產生的醫療費用,農村醫保管理單位才會予以補償。農民普遍反映即使是有補償,自己也要支付相當多的部分。這種農村醫保機構定點的鄉鎮醫院,沒有給農民帶來廉價的醫療服務 ,也沒有給農民帶來最大的實惠。

二、農村的鄉鎮醫院醫療人員素質普遍不高,醫療技術水平落後,醫院的醫療設施陳舊,農民從鄉鎮醫院得不到醫療保障。這是我們在茅塘鎮調查時農民反映最為迫切的問題。而且根據農村合作醫保的政策規定,鄉鎮醫院作為農民第一級醫療保障機構,定點的鄉鎮醫院

報銷額度在30-60%,報銷幅度最大。縣級醫療機構報銷額度在30-40%之間。農民不但沒有地方看好病,而且也不能享受醫保政策帶來的優惠,切實減輕醫藥負擔。

三、農民從農村醫療保障中獲得補償時普遍反應不方便,程式複雜,原因應該有兩方面:①從調查中可以看出農民雖然知道這項政策,但對於政策的相關內容卻不是很瞭解。農村醫療保險制度對於投保和報銷都有明文規定。只有符合報銷條件所產生的醫藥費用,才能獲得補償。並不是什麼都可以報銷,如打架、鬥摳、交通肇事以及性傳播疾病等所產生的醫療費用、規定的自費藥等都是不能從農村醫保中獲得補償的。但我們在調查中幾乎沒有農民知道這些規定。②農民從醫療保險中獲得補償時,必須經過三級政府機構的審批核查。雖然當地縣鄉政府都專門設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保管理辦公室,但辦事效率不高,不專業,沒有一批專業統一的稽核機構。甚至有農民反應個別管理幹部損公肥私,“拿回扣”。以上這些都嚴重阻礙了新型農村合作醫保的繼續向前發展,降低了農民對農村醫保的信任和支援。

關於對全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工作評議的調查報告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範文(4) | 返回目錄

按照區人大常委會專項工作評議活動安排,8月至9月,評議調查組對全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工作情況進行了專題調查。調查組先後深入到各鎮街衛生院、區直醫院、部分村居,發放了調查問卷,分別召開了人大代表座談會和鎮街、村居幹部座談會,走訪了部分參合農民群眾,徵求了有關方面的意見。現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區政府及主管部門高度重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採取有效措施,紮實開展工作,報銷比例逐年提高,農民參合率達98.34%,促進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平穩執行,提高了農民群眾醫療保障水平,受到了廣大農民群眾的普遍歡迎。主要特點是:

(一)領導重視,部門協作,新農合基本履蓋全區農民。為了加大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切實保障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區、鎮(街道)兩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這項工作,把其作為一項“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區政府成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編制為副科級事業單位,專門核定了人員編制,連續兩年為區新農合辦考選2名本科生。區財政每年都把區新農合辦公經費列入年度預算,還撥專款為區新農合辦配置了全市首輛監管專用車。鎮街政府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按照屬地化管理要求,組織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動員、資金籌集、費用報銷和資料統計工作,有針對性地對農民進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宣傳和健康知識普及,注意總結本地區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受益事例,使農民真正認識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義和好處。目前,我區參合農民已達到21.49萬人,參合率達98.34%。

(二)科學調整、平穩執行,新農合的受益面逐年擴大。XX年,我區共籌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978.9萬元,報銷700萬元,結餘278.9萬元。根據中央和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區資金結餘的實際情況,我區對《臺兒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方案》進行適當調整,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對參合農民實行金額為190萬元的二次補償。XX年全區受益農民56.5萬人次。XX年,全區受益農民66.9萬人次,共為參合農民報銷補償1305.5萬元。XX年,全區受益農民77.1萬人次,共為參合農民報銷補償2237.4萬元。XX年截至11月30日,全區受益農民71.2萬人次,共為參合農民報銷補償2468.1萬元。其中萬元以上救助202人, 6萬元封頂線救助5人。

(三)改善設施,提高服務,醫療衛生事業加速發展。一是農村醫療衛生設施有了很大改善。今年,區政府撥付專款45萬元,實施了張山子和馬蘭衛生院國債扶持改擴建專案續建工程。健全完善“一箇中心、四個站”配套設施建設。截至目前,區政府已全面完成衛生室標準化建設任務,三年共建成標準化衛生室110個,順利通過了省級驗收。二是提高了農村醫療機構的管理水平。區、鎮普遍加強了對定點醫院的管理,實行定期檢查制度及醫療資訊公示制度,促進了定點醫院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促進了服務水平的提高。區人民醫院總投資1000萬元、總建築面積為7000平方米的外系病房樓投入使用。啟動了區中醫院老年託撫中心工程專案建設。同時,通過不斷加強衛生技術人員培訓、開展城市支援農村衛生,加強衛生院服務能力建設和區、鎮、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路建設,提高了醫院的醫療服務水平。

二、存在的問題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長期而複雜的社會性工作,區政府及主管部門雖然做了許多工作,積累了一定經驗,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

(一)新農合宣傳工作還不深入。XX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澗頭集鎮試點以來,雖然區、鎮逐年加大了新農合政策宣傳力度,但宣傳和引導工作尚不夠深入,極少數鄉村幹部對新農合政策落實不重視,自身政策不熟悉,無法給群眾正面宣傳,還有相當數量的農民群眾對新農合不是很瞭解,對具體政策知之甚少,哪些病能報,報銷比例是多少,以及報銷手續、用藥目錄等還不瞭解、不清楚。

(二)新農合政策尚不完善。一是報銷比例還需要進一步調整,使其更加科學化、合理化。二是用藥目錄限制過死。目前,我區村級衛生室用藥目錄僅為250種左右,不能滿足群眾的看病需要。三是報銷層級設定較複雜,群眾具體辦理很麻煩。四是定點醫院稽核結算人員構成不夠合理,稽核結算程式、告知制度的執行不嚴格。

(三)醫療服務水平有待提高。一是由於多年的欠帳,部分合作醫療定點單位的衛生基礎設施比較差,房屋老化、裝置陳舊、服務功能不健全等問題較為突出,近兩年雖有所改善,仍不能適應農民群眾日益提高的就醫需求。二是基層醫療機構缺乏專業技術人才,鎮(街)醫院醫務人員學歷低,專業技術水平不高,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不能滿足農民群眾的基本醫療需求。

(四)管理體制還需理順。新農合是政府主導的醫療保障制度,各級政府是新農合管理的主體。但我區管理體系仍不完善,鎮、村兩級只負責每年的籌資任務,平時對新農合缺乏監督管理,沒有固定的工作人員,無辦公場地、無辦公經費。現在鎮街新農合醫療管理都由鎮街衛生院代管,這樣就出現了“醫院管醫院、醫院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的局面。新農合網路化管理程式尚在執行初期,需及時進行完善規範。

(五)違規違紀現象還時有發生。一是冒名報領醫療補助。由於身份確認措施不力,未參保的群眾在需要時可以借用親友的證件住院治療和報銷費用。二是部分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在執行新農合政策中存在趨利行為,只顧追求自身經濟利益,對“證”(合作醫療證)下藥,開大處方、不合理用藥,人為加重了患者醫療費用負擔。三是非法行醫現象還未杜絕。有的藥店存在前門賣藥、後門行醫的現象。今年,澗頭集某村甚至出現了非法行醫致人死亡現象。

(六)鎮街醫院發展環境堪憂。一是醫務人員報酬低。鎮(街)衛生院普遍反映基層衛生院醫務人員工資低,導致基層衛生院醫務人員工作不安心,服務意識差。二是醫患糾紛多。調研座談中,醫務工作者普遍反映當前“醫鬧”事件比較突出,醫務人員工作壓力大,甚至有職業恐懼感。三是可持續發展能力不強。大部分鄉鎮衛生院收入低,只能勉強維持人員工資,沒有資金用於投入醫療裝置購置、人員業務培訓,影響了醫院的發展。

三、幾點建議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受益者是最基層的廣大農民群眾,這是黨和政府實現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區政府及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推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讓廣大農民群眾分享改革開放成果。為此,提出以下建議:

(一)深入宣傳,保護和調動農民參合積極性。著力在宣傳新農合政策的靈活性、實效性上下功夫,做好典型事例的宣傳;緊緊圍繞如何樹立和提高農民的互助共濟意識、疾病風險意識、自我保健意識、醫療機構服務意識進行宣傳;要結合好日常宣傳與重點時期的宣傳,樹立參合農民受益典型,以“現身說法”的形式讓新農合政策在廣大農民群眾心中生根開花,進一步鞏固和提高農民的參合率。

(二)調整政策,切實讓農民最大程度得實惠。好的政策是實現新農合目標的關鍵。一是核心政策要穩定。大病住院報銷和門診統籌這些政策對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發揮了重要作用,因而要維持基本穩定,適度調整。二是實現三個逐步擴大。即逐步擴大新農合基本用藥範圍,把那些療效高、價格相對較低的藥品納入報銷範圍;逐步擴大單病種報銷範圍,合理確定報銷費用,更加有效地減輕患者負擔;逐步擴大大病統籌的範圍,可適當的把一些慢性病納入報銷範圍,最大限度地提高農民的受惠水平和新農合的吸引力。

(三)加大投入,認真抓好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要積極爭取國債專案和省專項資金專案,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吸納社會資金,加強鎮街衛生院、村衛生室的基礎設施建設和診療裝置配置,通過兩、三年的努力,使全區的鎮街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就醫條件和環境有較大的改善,診療能力和服務水平有較大的提高,能夠滿足農民群眾的就醫需求,真正實現“小病不出村,常見病、多發病不出鎮,大病不出區”。

(四)強化措施,積極引進和培養基層醫療衛生人才。要建立健全醫護人員安心在基層從事醫療衛生服務的激勵機制,引進專業骨幹和吸收大學畢業生到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從事醫療衛生服務,逐步解決基層衛生醫療機構人才匱乏的問題。要加強對現有的鎮、村醫生的執業技能培訓,繼續實行區直醫院醫師下派到農村衛生機構進行“傳、幫、帶”,逐步提升農村衛生機構人員的整體素質和服務能力。

(五)結合實際,創新完善新農合執行管理體系。要進一步完善區、鎮、村三級醫療衛生機構的新農合報銷制度、轉診制度、二次補償制度,優化工作流程,為農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經濟的醫療衛生服務。要積極推進新農合資訊化建設,全面實現新農合資訊管理系統與醫院管理資訊系統有效對接,提高服務效率。借鑑先進地區經驗,採取多種手段,儘快建立區、鎮、村三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和監督管理機構的網路監管體系,全面實行微機、資訊卡管理,堵塞監管漏洞。

(六)完善機制,注重醫療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要健全完善定點醫療機構的長效監管機制,拿出具體措施,配備專門的鎮街合管員,實行在區級合管辦的統一組織下,履行監督職責,真正發揮其監督作用。要開展定點醫療機構資質的年度審查,嚴格准入管理和退出機制,進一步規範定點醫療機構服務、收費行為,促進其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診療、合理收費。要加強對醫療機構的行風建設和經常性的督促檢查,有效制止和查處“醫生點菜、病人買單”等開大處方或小病大治的行為。要加大對農村巫醫、遊醫和非法行醫行為的打擊力度,整頓規範農村醫療衛生市場。

(七)總結經驗,穩妥地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健康發展。一是要對現有經驗認真總結,科學合理地測算各種資料,不斷完善基金管理使用方案,防止過多沉澱或透支。按照農民得實惠、醫院不虧本、基金不透支的原則,穩步探索新路子,增強制度吸引力。二是新農合醫管部門要進一步調查研究,廣泛收叢集眾和鎮、村醫療機構服務人員的意見,及時向省、市有關部門反饋,根據本地區實際適時調整方案,儘量滿足群眾基本醫療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