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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精選3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77W

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篇1

為了保護職工健康和維護企業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妥善儲存,特制訂本制度。

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精選3篇)

1、 安健環部負責為每一位職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妥善保管。

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

(一)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二)相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四)職業病診療等健康資料。

2、檔案管理人員必須維護勞動者的職業健康隱私權、保密權。相關的衛生監督檢查人員、勞動者或其近親屬、勞動者委託代理人有權查閱、影印勞動者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其他人員不得私自查閱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3、勞動者離開單位時,本人有權索取健康監護檔案影印件,檔案管理人員應如實、無償提供,並在所提供的'影印件上籤章。

4、對已離職人員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在離職後三個月後進行封存,並儲存10年以上,以備上級部門查閱。

5、檔案管理人員應將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妥善保管,防蟲蛀、防黴、防丟失、防丟失,保證檔案安全。

6、所有檔案應有專櫃存放、加鎖,定期清理通風,防溼。

7、所有檔案不得隨意查閱、影印,不得置於公共場所。

8、其他依照企業檔案管理制度執行。

9、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篇2

為使公司重要的檔案資料儲存完整保密和使用方便,特制訂本制度。

一、檔案的分類:

1、一般保密檔案:公司的規劃檔案、會議記錄、會議紀要、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書、合同書、專案方案、公司註冊檔案、通知、通告、來往信函、與公司有關的政府檔案法律檔案等。

2、專業技術檔案:專業技術圖紙、說明書、資料、檔案、書籍、軟體。

3、機密檔案:上述專業技術檔案以及年度計劃、統計檔案、財務憑證、財務報表、審計檔案、經營情況、勞動工資和人事檔案等。

4、公司對外簽訂的重要合約,須交一份給總公司備案。

5、有關公司發展的圖片、錄影、實物等,均屬檔案保管範圍。

6、除有特別規定外,檔案資料由行政部負責管理。

二、存檔:

1、合同按照《合同管理規定》由指定人保管,其他檔案由行政部指定專人保管。

2、檔案管理員須按照第一條的分類情況,將檔案資料分類存檔保管。

(1)如存檔檔案資料為傳真件時,必須影印一份存檔。

(2)凡涉及經濟利益的來往函件、政府檔案等資料,原則上應長期儲存;其他檔案視其價值確定儲存期限。

(3)檔案的歸檔要及時,除特殊情況外,要求一項工作結束後存檔。歸檔檔案應保證其齊全完整,如有短缺應立即追查歸入;文件的處理手續要完備,如有遺漏立即補辦。

(4)檔案的電腦存檔。

(5)公司發出的文件都要在電腦中保留副本,並按文字檔案歸檔方式命名儲存。

(6)電腦文件資訊要按年度進行存檔處理,將重要的資訊資料轉存軟盤或光碟,並存放於磁碟盒內妥善保管。

三、借閱:

1、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可直接借閱一般性檔案資料,如借閱機密資料,須經經理批准。

2、其他員工借閱與本職工作有關的資料時,可直接借閱;如借閱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檔案資料或機密資料,須經本部門主管和行政部主管同意,必要時,需請主管副經理批准。

3、借閱時,原則上只允許在公司內使用,並辦理借閱手續,當天借閱當天歸還;機密檔案和絕版檔案只能在存檔處查閱,不予借出;如特殊情況確需借出時,須由經理簽字後方能借閱。

4、借閱的'資料必須妥善保管,不得塗改及私自影印。如確需複製,一般資料,須經部門主管批准;機密資料,須經公司經理批准。

5、機密資料,必須注意保密,不得隨意擺放;如因個人原因致使機密檔案丟失或洩露機密的,其後果由責任人承擔,必要時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保護公司的利益。

四、專業技術資料的管理

1、專業技術資料除另有規定外,公司指定技術部門專人管理。

2、屬於工作需要而發給有關部門的技術檔案資料,在領用時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實行“誰領用誰保管誰負責”的管理原則。管理人員每月負責將已發放檔案資料的情況書面通知行政部。

3、長期領用的檔案資料,責任人必須妥善保管,不使用時要及時歸還。同時,技術部門的文件管理人員必須每季度末對借入的檔案資料進行一次核對。如發現有丟失,必須書面通知行政部,並上報公司經理辦公室。原則上因丟失檔案而影響公司正常工作的,視情況扣罰¥200元及以上,具體處理結果由公司經理視其造成的影響酌情處理。

五、文件的銷燬

1、除物業公司經理外,任何人無權私自銷燬公司任何檔案資料。

2、每年底清理檔案後應將沒有儲存價值的檔案銷燬,銷燬時應先報請公司經理批准,登記留底並抄送一份給總公司辦公室後方能銷燬;銷燬時,應焚燒或使用碎紙機,不得隨意丟放。

3、經批准銷燬的檔案資料,檔案管理人員應編制銷燬清單,經主管副經理簽字後,由專人負責辦理。銷燬清單應作為檔案資料長期儲存。

六、檔案立卷

每年年底清理公司所有文件,將已經辦理完畢具有儲存價值的文件組合成案卷;立案時應編制卷內檔案的順序號、檔案號、責任人、題名日期、頁號等,並附立卷登記表一份。

七、附則

1、員工離職時,必須將所領借文件資料全部歸還,由相關管理人員簽字接收。如有丟失,則按7、3條的規定扣罰責任人。

2、檔案資料轉移時,必須報請主管副經理以上批准,並辦理交接手續。

3、凡違反本規定的,除已有規定外,每次給予¥50元以上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加重處罰。

4、隨時接受總公司檔案管理負責人員對我公司檔案管理工作的檢查。

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篇3

1、辦公室負責指定接待員、檔案員負責業主檔案的資訊收集、管理及整理工作;

2、專管人員須將業主的檔案資料分戶建立、逐一儲存,建立統一目錄,同時建立電子檔備份。各類資訊詳細排列,以便查閱;

3、客戶資訊檔案的內容包括:業主收樓及驗收檔案、裝修檔案、日常維修檔案、繳費檔案、回訪處理檔案及投訴建議等其他檔案;

4、專管人員須認真填寫各項記錄表,紙文件與電子文件同時進行。及時跟進業主檔案的變更,保證資訊的準確性;

5、業主檔案資訊應嚴格管理,注意保密。嚴禁非相關人員查閱,以保護業主的隱私,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6、為確保文件安全,檔案櫃要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蟲工作;

7、業主檔案永久儲存,及時與業主溝通,及時變更業主資訊,保證其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