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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法》執法檢查調研報告大綱

欄目: 政企專題 / 釋出於: / 人氣:4.16K

為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工會法》貫徹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的工會工作,切實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省總安排,商丘市總工會下發了《關於積極配合 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工會法〉執法檢查的通知》。要求各縣(市)區總工會積極行動,深入基層,進行調研,統一認識,做到思想上落實、組織上落實、工作上落實、經費上落實,切實做好對《工會法》的宣傳貫徹工作。為做好這項工作,市總工會成立了由主要領導及各部室負責人蔘加的“市總工會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工會法》執法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全市各級工會組織積極行動,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紙、板報、標語等多種手段,大張旗鼓地宣傳《工會法》,並於7月5日前後,普遍開展了法律諮詢活動,在全市掀起了學習宣傳貫徹《工會法》的熱潮。

《工會法》執法檢查調研報告大綱

一、《工會法》修改頒佈以來我市各級黨政、工會宣傳貫徹情況。

《工會法》修改實施後,市總工會召開了市直部分企事業單位工會主席座談會,與會人員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對《工會法》修改的重要意義及工會面臨的形勢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市總出動6輛宣傳車,在市區內主要街道進行廣播宣傳,並組織機關骨幹人員20餘名,在市中心廣場開展法律諮詢活動,散發宣傳單1000份,諮詢職工2000人次。同時,印製了10000冊的《工會法律法規檔案選編》發到各級工會,及時指導各級工會的學習宣傳活動。

各縣(市)區總工會組織開展了一系列不同形式的宣傳學習貫徹活動。梁園區總工會先後召開區總機關全體人員和系統工會主席會議,原原本本地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十一號主席令》、《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工會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工會法》,圍繞工會幹部如何貫徹實施《工會法》展開討論。全區還出動宣傳車3輛,沿市區主要街道進行巡迴廣播宣傳,掛標語15幅,出板報、牆報102期,張貼紅綠標語1205條。夏邑縣總工會認真學習《工會法》,圍繞新字做文章。縣工會認真組織學習,積極宣傳造勢,圍繞五個“新”字做文章。一是明確新任務。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造勢活動,使《工會法》深入人心;二是吃透新內容。將修改後的《工會法》中規定的工會基本職責、維權的方式與方法、組建工會的法律保障、工會財產經費的法律保護等相關內容理解透,把握準,運用好;三是理清新思路。按照《工會法》和《工會章程》的規定,自覺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四是轉變作風,切實解決思想、工作、學習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切實履行“第一責任職責”,為職工辦實事、辦好事;五是力求新突破。以《工會法》修改實施為契機,切實履行維護基本職責,使工會重點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二、《工會法》修改後,市總工會參與政策制訂工作情況。

2002年1月4日,市民政局與市總工會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特困職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民政部門充分利用工會組織掌握特困職工情況的優勢,加強與工會的聯絡和合作,共同研究特困職工低保工作,聯合開展督促檢查,切實把那些生活困難的職工納入低保範疇,保證他們的基本生活。2002年11月18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與市總工會聯合下發檔案,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了農民工和企業職工工資支付情況檢查,要求各級勞動和保障部門,加強同工會組織和勞動保障監督員的聯絡,對拖欠農民工和企業職工工資的違法行為,特別是涉及人數較多,案件重大的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要迅速處理。對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後轉移財產、裝置以及逃避責任的,及時申請人民法院實施財產保全。2003年12月18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與市總工會聯合下發了《關於關於督促解決職工工資拖欠問題的通知》,要求各級勞動部門密切配合經貿、建設、稅務、企業家協會等部門,按照《關於實行企業欠薪報告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對拖欠職工工資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同時,建立健全解決職工工資拖欠問題的長效機制。要最大限度地把進城務工人員組織到工會中來,工會代表職工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要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用人單位支付職工工資情況的監督,建立工資支付監控,企業欠薪公示公告制度,監督企業按時足額支付職工工資報酬。為維護非公有制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市總工會擬製建議以市委、市政府聯合下發的《關於切實做好維護進城務工人員合法權益工作的意見》和《商丘市非公有制企業民主管理工作暫行辦法》近期即將出臺。

2002年縣級工會與同級政府共召開聯席會議11次,2003年召開13次,會議上都解決了許多開展工會工作所面臨的問題和困難。2002年市總工會與市政府召開聯席會議,要求各級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大力支援工會協助政府進一步做好再就業工作,對工會“培訓中心”和“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建設給予財力支援。要認真抓好解困再就業政策的規範和落實。各職能部門儘快出臺相關再就業優惠政策,涉及各部門許可權內的條款要具體化,易於操作。要通力合作,落實政策,消除“棚架”現象,對解困再就業政策的制訂和落實情況,市政府辦公室要加大督察力度,確保各項優惠政策落到實處。2003年聯席會議要求各級政府要加大 對各項再就業優惠政策落實的督查力度,儘快籌措下崗失業人員貼息貸款資金,建立小額貸款擔保機構,完善擔保辦法,落實承貸銀行。

市、縣兩級全部建立了勞動關係三方協商會議制度,並堅持每年召開1—2次三方協調會議,研究解決勞動關係中出現的重大問題。2003年市勞動關係三方協商會議上,研究制訂出臺了《商丘市平等協商集體合同責任追究辦法》。

三、《工會法》修改後工會組織建設情況。

市委成立了新建企業工會領導小組,下發了《新建企業工會工作意見》,在工會的大力推動下,新建工會工作得到順利開展。全市各級工會深入到每個企事業單位和機關,摸底排查,作了大量的工作,宣傳組建工會的意義和必要性。按照“先組建,後規範”的原則,我市的基層工會組織得到快速發展。截止目前,全市基層工會組織4155個,比2001年增加25%;建會職工425250人,比2001年增加4%;會員387901人,比2001年增加5%;工會幹部5483人,比2001年增加13%。工會組織增幅較大,但會員人數沒有成比例增長,是因為近年來的國有企業改制、破產等原因,導致部分原國有企業會員流失。而新組建的工會組織,多是小型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由於新建工會企業主對工會認識有偏差,對工會採取不支援態度,致使一些工會組織有名無實,開展工會工作有一定難度。

進城務工人員作為工人階級隊伍的新成員,已經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工會組織應最大限度到把他們吸收到工會中來,通過組織的力量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今年以來,我市各級工會加大吸收農民進城務工人員入會的力度。截止目前,全市4603個行政村中,外出務工人員945616人,建會417個,發展會員53243人。外出務工人員外出渠道主要有兩種:勞動部門或中介組織有組織地外出,有親友介紹地無組織外出。無序外出造成部分民工加入工會組織有一定困難,也很難有效地把他們組織起來。

四、工會維權制度建設情況。

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規範勞資雙方權利和義務的重要制度措施。為深入推行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2002年以來,市總工會每年都把此項工作作為全年工作重點。每年年初都要召開全市工會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工作專題會議,各縣(市)區也制訂了相應的責任目標和考核措施,為確保集體合同工作切實落到實處,市總工會對各縣(市)區實行月報、季報及定期督查制度。2003年,我市集體合同工作領導小組制訂下發了《商丘市集體合同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辦法》。隨著國有企業的改制、破產,我市在鞏固已籤合同的基礎上重點放在改制企業集體合同的延續和非公有制企業建制上,並著力推進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的簽訂。目前全市簽訂區域性集體合同153個,比2001年底增加65個,覆蓋企業增加412個。行業性集體合同20個,比2001年增加11個,覆蓋企業增加60個。

以貫徹落實修訂後的《工會法》為契機,推進職代會為主要形式的職工民主管理制度穩步發展。在推行廠務公開工作中,為認真落實職代會各項職權,我們重點抓了以下幾項工作:一是企業改革、改組、改制等決策,必須提交職代會討論審議;二是企業集體合同草案、勞動用工、分流和再就業、住房分配、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都要提交職代會討論通過;三是對違反職代會決議和廠務公開有關規定,導致矛盾激化,影響社會穩定的,根據有關規定追究企業有關人員責任;四是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實行無記名投票表決制度。全市2682家企業建立了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佔全市企業總數的82%;其中非公有制企業1164家,佔全市非公有制企業的67%;實行廠務公開2263家,其中國有、集體及其控股企業公開率達100%;實行廠務公開的非公有制企業767家,佔非公有制企業總數的44%;改制企業177家。有142家企業的職工進入董事會,186家企業的職工進入監事會。

五、工會幫扶困難職工情況。

全市各級工會把堅持開展送溫暖活動作為工會幫扶困難職工的重要渠道,一是多方籌資建立送溫暖基金。全市已建立送溫暖組織32個,送溫暖基金總額268.9萬元,為送溫暖活動提供了有效的保證。二是堅持開展“雙節”送溫暖活動。每年“雙節”來臨,都及早部署,及早準備,購置大量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救濟慰問困難職工。2004年“雙節”期間,全市共籌集送溫暖資金489.78萬元,救濟慰問困難職工36750戶。三是協調政府有關部門出臺優惠政策,為困難職工建房、就醫、子女入學提供救助。聯合教育部們出臺特困職工子女享受減免學雜費、免收其他學習費用的優惠政策;與衛生部們聯合出臺了特困職工就醫優惠政策,並在全市設立了17家特困職工就醫醫院。2004年“五一”前夕,全市9個縣(市)區總工會全部建立了困難職工幫扶中心,並投入執行。縣級困難職工幫扶中心配備了電腦電話等辦公裝置,並配備3—6名工作人員。自辦或整合社會力量辦學,建立再就業培訓基地,為職工再就業提供技能培訓。

六、工會經費和工會財產保護問題。

與《工會法》修改前的2001年相比,我市工會經費的收繳率雖然略有上升,但增長並不明顯,主要是由於大部分國有企業破產、改制等因素大量萎縮,造成工會經費的減少。而在各縣(市)區工會建會職工比重越來越大的非公有制企業,經費收繳率一直在較低的水平徘徊,主要原因是企業法人代表認識不到位。有些企業主認為建立工會多了一個婆婆,多了一個對手,不願撥繳工會經費。有的企業主認為撥繳經費是增加企業開支,是額外負擔;有的企業主在撥繳工會經費上討價還價;有的企業主認為撥繳工會經費是一種攤派;甚至有的企業主把撥繳工會經費看成是對工會的一種施捨和恩賜,想給多少就給多少。存在上述問題根本原因對工會認識不清,認為《工會法》不是什麼強制性法律,不去履行也沒關係,存在這種思想的企業主比較普遍,這也是當前工會經費收繳的難點。

七、存在問題

1、一些黨政領導對工會工作的認識和支援程度不夠,思想認識不統一。看不到工會的作用和地位,認為工會組織發揮不了什麼作用,解決不了任何困難和問題,對工會應付、不支援,從而導致工會工作難以開展。

2、工會組織機構不健全,機構虛設。由於一些機關及事業單位領導對工會工作不重視,在配備工會幹部時,在編制、待遇等方面沒有認真落實有關政策,或者只設象徵性的工會主席,致使工會幹部有顧慮,不能全力投入工會工作中。

3、非公有制企業組建工會阻力較大。隨著國有企業的改制和非公有制企業的快速發展,工會工作的重點向非公有制企業轉移。但非公有制企業工會組建工作難度較大,一些企業主認為工會組織對他沒有任何作用,是和他唱對臺戲的,是增加負擔,不願組建工會。

4、工會經費收繳難。一是同級財政不能按時足額撥付行政事業單位的工會經費;二是由於一些單位法制觀念淡薄,有的企業以效益不好為由,長期拖欠工會經費;三是一些私營企業主拒絕繳納工會經費。

5、工會對一些垂直單位工會工作難以正常開展。在垂直單位普遍存在一個問題,單位工會主席都沒有經過選舉,也沒有上級工會的批覆,而是上級主管部門直接任命,甚至任意撤銷工會組織、更換工會主席,致使工會主席沒有群眾基礎,工會工作難以開展。

八、建議和對策

1、加大《工會法》宣傳力度,推進《工會法》的貫徹落實,特別是在領導幹部和非公有制企業經營者中,引起足夠重視,讓他們充分認識到工會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加職工加入工會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2、加快非公有制企業工會組建工作。各級工會本著“那裡有職工,就把工會建在哪裡”的原則,抓好非公有制企業的組建工作。但目前非公有制企業主對建立工會普遍不支援,認為是一種負擔,阻礙了工會工作的開展。建議上級有關部門出臺相應的、適合非公有制企業工會組建的有關政策,加快非公有制企業組建步伐。

3、努力提高工會幹部的綜合素質,要加強工會幹部培訓,作到重點工作和培訓內容緊密結合。特別注重對工會幹部法律知識的培訓,使之能準確運用法律武器,切實保護自身和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

4、為了保證《工會法》真正得到貫徹落實,保障工會的監督權落到實處,使違法行為得到及時糾正,建議上級部門制訂《工會法》實施辦法,明確規定侵權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