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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專案資金管理制度(精選3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2W

企業專案資金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企業專案資金管理制度(精選3篇)

第一條、為規範專案投資運作和管理,保證投資資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實現投資決策的科學化、規範化、程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及各成員企業在進行各專案投資時,均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公司及各成員企業的重大投資專案應由行政辦公會議決定可行性方案申報公司董事會審議。董事會批准專案,由投資單位總經理或專案負責人組織實施。

第四條、所有投資專案在報批立項之前,有關人員應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章、專案的初選與分析

第五條、各投資專案的選擇應以公司的戰略方針和十年規劃為依據,符合國家或國際產業導和公司投資結構平衡政策。

第六條、投資專案的選擇應經過充分調查並提供準確、詳細資料及分析,以確保資料內容的可靠和有效。

第七條、投資專案的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由擬定的投資主體編寫並交公司投資管理部初審,不得越級上報。

第三章、專案的審批與立項

第八條、投資專案的審批許可權,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報公司董事會審批立項。

第九條、所有投資專案,由公司投資管理部在原專案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提出初審意見,報公司分管領導稽核,然後按專案審批許可權呈總經理或行政辦公會議直到董事會會議,進行復審或全面論證。

第十條、由公司總經理主持專案論證會,對專案的合法性、前期工作內容的完整性、基礎資料的準確性、財務預算的.可行性及專案規模、時機等因素進行實地考察,或聘請專家小組對專案進行專業性的科學論證,以加強對專案的深入認識和了解,確保專案投資的可靠和可行。經充分論證後,凡達到立項要求的重大專案,由行政辦公會議或董事會審批立項。

第四章、專案的組織與實施

第十一條、實行專案經理負責制。各投資專案負責人由實施單位的總經理委派,委派人對總經理負責;公司投資管理部對專案建設進行歸口管理,並對專案建設過程進行跟蹤調查、分析和監督。

第十二條、各投資專案的業務班子由專案負責人負責組建,報實施單位總經理核准;專案經理對專案的實施情況負完全責任。

第十三條、投資專案的變更,包括髮展延伸、投資的增減或滾動使用、規模擴大或縮小、後續或轉產、中止或合同修訂等,均應報審批核準。

第十四條、由專案負責人書面報告投資專案變更理由,按報批程式及許可權報送公司有關領導審定,重大的變更應參照立項程式予以確認。

第十五條、專案負責人在實施專案運作期內因工作變動,應主動做好善後工作,如屬公司內部調動,則須向繼任人交接清楚方能離崗。屬個人原因離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十六條、投資專案的中止或結束。專案負責人及相應機構應及時總結清理專案情況,並以書面形式報至公司,經公司統一審定後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章、考核與獎懲

第十七條、專案投產執行後,效益良好,對立項部門和個人、建設部門和個人追加獎勵。

第十八條、實行專案責任追究制度。對在專案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過程中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視情節給予撤職、降級、扣發工資、獎金等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未盡事宜由公司投資管理部提出具體辦法,交公司行政辦公會議議研究決定。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企業專案資金管理制度 篇2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安全生產為宗旨,實施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做到安全生產,禮貌施工,特制定本條例:

1、進入施工現場務必戴好安全帽,並扣好帽帶,如發現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罰款10元/人次,不扣帽帶5元/人次,班組長管理人員加倍罰款。

2、進入施工現場禁止吸菸,對違者第一次教育、第二次罰款5元、第三次以上每次罰5-50元。

3、嚴禁酒後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對違者每次罰款50-100元,同時令其離開施現場。

4、穿拖鞋、赤腳、赤膊上崗操作者罰款10元/次。

5、高空作業所用材料工具要堆放平穩,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包、箱,上下傳遞物件,嚴禁拋擲。否則見一次違章處以20-200元的罰款;造成傷害事故的職責均由違章者本人負責。

6、未經施工負責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誌、警告牌、腳手架連線鉛絲或連線件者,處以每處200元罰款。造成後果當事者將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的相關職責

7、一旦發現對坐在腳手架護欄上休息和腳手架上睡覺者罰款15-30元/次。

8、未經專案負責人的同意,施工現場禁止使用明火,違者罰款20元/次。

9、在施工現場、宿舍區設定的.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非消防禁用。安全設施禁止亂動和拆除,違者處以50—300元罰款,並賠償所有損失。

10、團結工友,關心他人,嚴禁打架、鬥毆。否則見一齊打架、鬥毆事件罰班組20__元;造成傷害他人的職責有班組長和當事職責人承擔,並與肇事者解除合同,將其開除出施工隊伍,造成嚴重後果的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11、不按操作規程操作機具、不聽整改指令的,處以50-100元的罰款。違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其班組和本人負全部職責。

12、職工安全罰款次數和金額累計最多的班組,班組長將受到管理不力處罰,罰款為500—10000元。

13、班組長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每月發放工資要對班前記錄檢查後簽發。

14、檢查人員對違章人員的違章行為,採取現場拍照取證,按專案部各項管理規章制度開具罰款通知單,交財務科實施,在當月施工隊進度款或勞務費中扣除。

15、對在專案工程施工全過程中,遵章守法表現突出,且沒有被處罰過或是被處罰次數和金額較少的班組和個人,在工程竣工結算時專案部將給予必須的獎勵。

企業專案資金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學校工程建設專案採購與招投標活動,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確保工程質量,根據《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江蘇省高等院校基建工程招投標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州蘇大學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指工程建設專案包括: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與工程建設有關,實現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重要裝置、材料;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理、工程造價諮詢等服務;以及與專案配套的線路、管道、綠化及各種裝置設施的施工和安裝。

第三條工程建設專案招標採購工作在學校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工程建設類招投標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招投標工作小組)全面負責,後勤管理處負責招投標活動的具體組織與實施,其中部分實驗室改造專案(實驗室傢俱、通風、潔淨等)由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負責。

第二章招標採購前期工作

第四條工程建設專案在招標採購前必須按規定進行論證與審批。

(一)基本建設專案須經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論證,校長辦公會或黨委常委會討論同意後,由後勤管理處按規定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二)維修改造專案按預算金額分類論證審批。

1.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下的,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批通過後組織實施;

2.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50萬元以下的,由相關職能部門稽核後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3.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及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由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論證後,報校長審批;

4.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及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由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論證後,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5.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0萬元及以上的,由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論證後,報黨委常委會討論決定。

第三章招標採購的範圍及方式

第五條採購方式分為招標採購(公開招標、邀請招標)、談判和詢價等。招標活動的組織形式分為有形建設市場委託代理招標和學校組織招標。

第六條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萬元以下的,可直接確定供應商。

第七條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萬元及以上、10萬元以下的,通過談判或詢價方式進行採購。

第八條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的,以招標等方式進行採購。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學校組織招標:

1.與施工相關的重要裝置和材料等貨物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50萬元以下的;

2.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100萬元以下的。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學校委託有相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在州蘇市(工業園區)建設工程有形建設市場實施招標採購:

1.勘察、設計、監理、造價諮詢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在30萬元及以上的;

2.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及以上或者建築面積在20__平方米以上的;

3.與施工相關的重要裝置和材料等貨物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及以上的。

第九條勘察、設計、監理、造價諮詢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在30萬元以下的,以協議服務為主要形式。

第十條因特殊原因,無法進州蘇市(工業園區)建設工程有形建設市場公開招標的,經校長辦公會議審批同意後,可由學校組織招標。

第四章招標採購程式

第十一條 有形市場委託代理公開招標的,由招投標工作小組負責辦理委託手續並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招標程式一般如下:

(一)編制招標檔案,釋出招標公告;

(二)接受潛在投標人報名;

(三)資格預審確定投標人並備案;

(四)招標人發放招標檔案並備案;

(五)招標人組織投標預備會或澄清答疑;

(六)投標人送達標書、開標;

(七)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

(八)招標人提交書面報告;

(九)中標結果公示;

(十)招標人簽發中標通知書;

(十一)合同備案。

上述程式當中的具體要求按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學校組織招標的,一般按下列程式進行:

(一)招投標工作小組編制招標檔案,招標檔案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1. 投標邀請函;

2. 投標須知;

3. 提交投標檔案的方式、地點和截止時間;

4. 開標時間、地點和方式;

5. 投標人的有關資格條件要求,應提供的有關資質和資信證明檔案;

6. 採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提供詳細的工程量清單;

7. 合同主要條款:如質量標準、工期要求、工程款支付方式、材料裝置採供方式及清單等;

8. 施工組織設計等技術性條款;

9. 設計圖紙和技術規範等;

10. 投標報價要求及其計算方法(包括編制報價的依據、主要裝置及材料品牌和工藝要求、供應方式,未計價材料價格處理方法、標價浮動範圍等);

11. 是否全部響應招標檔案所有內容等承諾性說明;

12. 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或擔保方式要求;

13. 投標檔案編制格式要求,可隨附投標檔案格式化範本;

14. 評標的依據、標準、方法和定標原則。

(二)釋出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檔案。由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稽核併發布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檔案。

1.招標公告一般包含下列內容:報名資格條件;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專案的內容、規模、資金來源;招標專案的實施地點和工期;獲取招標檔案或者資格預審檔案的地點和時間;對招標檔案或者資格預審檔案收取的費用;要求投標人提供有資格證明、資信狀況檔案、擬派專案經理、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情況及其近五年來已完工工程,在建工程等業績情況材料。

2.資格預審檔案一般包含下列內容:資格預審申請書格式;申請人須知;需要投標申請人提供的企業資質、業績、技術裝備、財務狀況和擬派專案經理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等證明材料。

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至報名申請日應當不少於3個工作日,報名時間不少於半個工作日。

(三)組織資格預審。實行資格預審的,由招投標工作小組組織進行。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不具有投標資格。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少於3個的,應當重新招標。超過9個的,可採用隨機抽籤等方式確定投標人。

(四)發售招標檔案。

(五)踏勘現場與招標答疑。根據專案情況需要現場勘踏的,可由招投標工作小組統一組織。如投標人對招標檔案有疑問的,須在招標檔案規定的截止時間前以書面形式遞交,招投標工作小組將答疑檔案以書面形式給投標人。答疑檔案作為招標檔案的組成部分。

(六)招投標工作小組接受投標檔案。

(七)確定評標委員會成員。評標委員會成員由專案單位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及以上單數(專案合同估算價較大的,一般應7人及以上,須有校外專家參加)。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與投標人有利害關係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八)開標。開標由招投標工作小組主持。開標時,由學校紀監審辦公室工作人員檢查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後,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檔案的其他主要內容。在招標檔案要求提交投標檔案的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所有投標檔案,開標時都應當當眾予以拆封、宣讀。開標過程應當記錄,並存檔備查。

(九)評標。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檔案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檔案進行評審和比較,編制評標報告。

基本建設專案評標可以採用綜合評估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合理低價法、合理區間隨機確定中標人法或者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

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檔案都不符合招標檔案要求的,可以否決所有投標。所有投標被否決的,應當重新招標。

(十)定標。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由招投標工作小組稽核確定中標人。

(十一)釋出中標公示。

(十二)簽訂並履行合同。基本建設專案學校與中標人訂立書面合同後7日內應當將合同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採用談判方式的,一般按下列程式進行:

(一)成立談判小組。談判小組一般由專案單位的代表、專家,以及後勤管理處、財務處、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及以上單數;

(二)制定談判檔案。談判小組根據採購專案情況制定談判檔案,檔案中應明確談判程式、談判內容、合同草案的條款以及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

(三)確定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參照《州蘇大學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條,確定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四)談判。談判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在談判中,談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其他供應商的資訊。談判檔案有實質性變動的,談判小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五)確定成交供應商。談判結束後,應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最後報價,談判小組根據談判情況以及價格等,綜合比較確定成交供應商;

(六)根據專案情況,釋出中標公示或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七)簽訂並履行合同。

第十四條採用詢價方式的,一般按下列程式進行:

(一)成立詢價小組。詢價小組一般由專案單位代表與後勤管理處或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財務處工作人員等組成,成員人數為3人及以上單數;

(二)制定併發布詢價公告(檔案);

(三)確定成交單位;

(四)簽訂並履行合同;

第十五條 協議服務商的確定。

(一)學校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確定協議服務商,明確其服務的價格和條件,並以協議書的形式,由學校在協議有效期內自主選擇協議服務商及服務;

(二)協議服務商一般不超過5家;

(三)協議服務商的協議服務期一般為1年。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學校紀監審辦公室負責對招標採購活動進行監督,接受並處理招標採購活動中的相關投訴。有關部門和當事人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相關材料。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對學校招標採購活動中的違規違法行為進行投訴、檢舉和控告。

第十八條凡必須招標而不招標或化整為零規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更正,並對相關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對參與招標採購活動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者,學校將依法追究紀律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專案竣工完成後須組織驗收並按相關規定審計。

第二十條未盡事宜,由學校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第二十一條本細則自公佈之日起試行,由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