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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通用27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6.15K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篇1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理順規範公司工作關係,明確財務收支審批許可權和工作許可權,嚴格控制費用開支,依據國家及公司相關制度和規定,特制定如下規定及辦法,以供參考執行。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通用27篇)

財務開支審批簽報程式的規定

公司任何財務開支都應在相關事項所訂立的合同、計劃、預算和審批報告的基礎上進行,也就是在“資金撥付有計劃,費用開支有預算”的原則下具體實施。公司所有對外簽訂的合同、預算、報告等必須由財務部進行事前審批後方可對外簽訂,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付款,由此引起的經濟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簽訂合同的有關人員負責,並追究簽訂合同的人員所屬部門經理及分管副總的連帶責任。因此,請各部門嚴格執行把關,避免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財務開支主要包括:資本性資金開支、經營性開支、費用性資金開支和其他性質資金開支。現按職務和管理權限制定以下審批簽報程式;

一、 總經理

1、公司總經理是一切財務活動的最高負責人。在國家法律、法規、財務制度範圍內和公司法人代表授權下,統一審批重大財務收支款項。組織各項經營活動,完成確定的經營目標,聽取和採納財務部門的合理化建議,接受財政、稅務、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對公司的經濟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2、貨幣資金支付實行“一支筆審批制”,一律由總經理審批,或由總經理授權人審批。

3、總經理因公出差或其他原因不在公司時,上述專案發生時,需暫緩辦理。如遇特急事項,必須及時辦理的,應由總經理授權人審籤並報知,以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事後應由總經理補籤。

二、 部門經理

1、在總經理授權後方可行使審批簽報權。

2、正確作出本部門的各項開支計劃,並報總經理及財務部門審批備案。

3、在計劃開支範圍內認真稽核籤批本部門的各項費用開支。

三、 業務經辦人應在上報審批簽報前,將審批的相關報告、表冊和其他手續單據準備精準,按順序依次審批。

資本性資金開支的管理規定

資本性資金開支主要包括:固定資產的購建、改良和大修理費用的支出。根據“費用開支有預算”的原則,工程部根據相關資產的購建、改良以及大修理情況,編制工程預算報告書,上報總經理及財務部審查籤批,根據審批情況,對外聯絡簽訂工程購建及資產修理合同。支付工程款時,根據合同規定和工程進度及質量,按審批順序籤批,到財務部領款支付。工程款的支付,應嚴格按照

工程預算執行,如需追加,工程部應提出書面報告及預算並報總經理審批。審批後按前述程式支付款項。工程部應在每月27日前,詳細填報各項工程名稱、工程單位、工程量、工期、本期預算資金開支額、結算期和追加預算金額等上報財務部,在經財務部報總經理審批下達後,嚴格執行。

經營性資金開支的管理規定

本公司經營形式主要分為:經銷、代銷、聯營三種,這其中代銷、聯營商品貨款結算主要是以上期實際銷售情況而確定的,而經銷商品貨款的結算則需視具體的經營情況而定,不論何種結算方式其資金開支要在“資金開支計劃”的原則下執行。所以本著加強公司資金管理和資金週轉,提高資金利用率和使用效益,維護提高企業信譽和聲望,現制定本管理規定,各部門應嚴格執行。

一、財務部是統管公司全部資金的職能部門,在財務總監的領導下,負責資金的籌措與排程,管理好、使用好資金,使有限資金髮揮其最佳的經濟效益。

一、 所有經濟合同及協議必須送財務部一份,以便掌握公司經營及資金的需求情況。

二、 財務部對各往來賬戶要明細核算,要定期與供貨廠商對帳,隨時掌握資金結算情況,防止出現呆賬、壞賬和死賬。

三、 採購商品原則上不准許預付貨款,特殊情況確需預付貨款時,須經採購副總審批並報總經理和財務總監後,方可執行辦理相關業務。

四、 本公司商品經銷付款方式主要包括:預付貨款、貨到付款、賬期、壓批、月結。業務部應對經銷商品設專人負責,並對該商品的進、銷、存進行監控和管理,尤其是對經銷商品中的預付、現款和賬期15天以內的商品採購進行監控與管理,出現問題時應及時逐級上報,並形成處理結果予以執行。

五、 每月25日至月底,採購部、業務部、企劃部應將下月資金開支與計劃上報財務部。其中:1、採購部、業務部所屬各部應將下月需支付的經銷、代銷、聯營商品貨款詳細填列具體內容後附表格。2、企劃部應將下月所作的促銷企劃方案及相應資金需求詳細列報。

六、 財務部根據各部門上報計劃和預算做出具體稽核,在報總經理審批後,做出具體計劃和預算執行數額,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和執行。

七、 財務部的商品貨款結算的具體管理規定如下:

1、 經銷商品貨款的結算:結算是在“資金開支有計劃”的原則下由財務部監督執行。

(1) 預付貨款的結算:此種商品採購一般情況下是屬於計劃外開支,因此應先提出資金追加計劃和相應的審批報告,在審批後填寫“貨款結算審批單”,按審批許可權籤批,然後持:資金追加計劃、預付貨款審批報告和貨款結算審批單到財務部結算中心領取貨款。在商品入庫後,採購人員應及時到財務部辦理結算手續,同時列印結算單,並登出支票等結算手續。

(2) 貨到付款的結算:採購人員應以“資金開支計劃”和相關合同的規定,在商品入庫後辦理“貨款結算審批單”的籤批,然後持供貨發票、商品入庫單到財務部結算中心列印結算單,同時支付廠商貨款。

(3) 賬期、壓批、月結等商品貨款的結算:

a、 採購部應在賬期到期前2天通知供應廠商到財務部對賬,與此同時應查明該廠商商

品銷售情況,對滯銷商品提出處理意見。

b、 財務部結算中心根據廠商提供的單據詳細核實準確無誤後,加蓋個人人名章,交採

購部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c、 採購部應詳細填列審批單,應將供應廠商的進、銷、存等資料填明,填寫時,字跡

工整,不得有塗改、描畫、錯位等。如出現,財務部有權拒收不符合規定的審批單。

d、 採購部應在賬期到期後2日內辦理完審批手續交結算中心。結算中心根據供貨廠商

提供的加蓋收款單位印章的收款單或同供應廠商簽訂的付款協議支付貨款。

銷、聯營商品貨款的結算,財務部根據採購部的資金開支計劃,具體實施結算業務。

(4) 財務部結算中心按計劃在每月10日前將結算清單打印出,供應廠商根據付款結算表,到財務部提取結算單,回原單位開發票後交採購部辦理審批手續。採購部在詳細填列審批單並辦理審批手續後,於次日交財務部結算中心。結算中心根據供應廠商提供的加蓋收款單位印章的收

款收據支付貨款,或根據同供應廠商簽訂的付款協議直接支付貨款

2、 不論何種結算方式,在財務部對賬時,如出現基礎資訊、稅率、進價、進貨數量、負毛利、負庫存等問題,採購部應在2日內更改,否則財務部有權拒付該採購人員的貨款,直至問題解決。

3、 採購部應通知代銷商品的供應廠商於每季末提交一份對賬清單將本季度該供應廠商的進、銷、存的賬目提供給財務部資金往來會計,進行對賬,如出現不附,財務部有權責成採購人員在5日核心實。

4、 財務部貨款結算的具體時間為:

(1) 經銷商品根據資金開支計劃,在兼顧企業信譽和財務部內部工作的情況下,到期即付,但在每月25日到次月10日之間屬於財務結賬期,可能出現結算速度緩慢的情況,因此,採購人員應同供應廠商協商以防發生誤解。

(2) 代銷、聯營商品貨款結算期為每月10日至25日。

經營管理費用開支範圍的規定

經營管理費用開支範圍的規定:

一、 辦公室負責審批的費用開支專案:

1、 所有機動車輛日常維修、保養和所需各種燃料。

2、 機動車輛營運中所發生的各項稅、費、保險、駕駛員體檢、機動車輛的大修理等費用。

3、 所有報刊、雜誌的徵訂費用、郵電費。

4、 各類會議所發生的費用,以及差旅費。

5、 檔案管理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6、 其他相關費用的開支。

二、 人事部負責審批的費用開支專案:

1、 支付的各種工資、獎金及相關費用。

2、 公司員工的各種培訓費用、教育經費的開支。

3、 辦理勞動、人事調動、招聘手續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4、 各類社會保險金、醫療保險等的支出費用、員工牌證的製作費用。

5、 公司員工工裝的訂製費用。

6、 其他相關費用的開支。

三、 企劃部負責審批的費用開支專案:

1、 各類廣告費、公司形象宣傳所涉及的費用開支。

2、 企業優惠卡片、POP等的製作費用。

3、 公司內部各種報表、傳票訂作費用。

4、 其他相關費用的開支。

四、 電腦部負責審批的費用開支專案:

1、 購置各類計算機、電子監控設施開支費用、軟體費用。

2、 計算機網路日常維修和保養費用。

3、 計算機軟體開發費用。

4、 電子監控裝置的維修與保養費用。

5、 購置計算機、電子監控裝置相關備件配件的開支。

6、 其他相關費用的開支。

五、 財務部負責審批的費用開支專案:

1、 與稅務、銀行等職能部門接洽時所發生的各項費用開支。

2、 財務專業性各種耗材辦公用品的購置與專業性書籍的購買費用。

3、 企業各種資產(車輛除外)相關稅、費、保險等費用的開支。

4、 其他有關費用的開支。

六、 採購部負責審批的費用開支專案:

1、 在採購過程中發生的會務費、差旅費等費用的開支。

2、 經銷商品經營過程發生的運輸、自然損耗等相關費用,以及資金佔用利息等。

3、 在進行市場調研分析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支出。

4、 集團外銷部在營銷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支出。

5、 業務部在接洽衛檢、商檢、物價、計量等職能部門時,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七、 營運部負責審批的費用開支專案:

1、 各類商品所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倉儲費的開支。

2、 賣場衛生清潔費用的開支和服務設施耗材、耗品的開支。

3、 店內營運器材的日常維修費用的開支。

4、 前臺部、物流部相關費用的開支。

5、 其他相關費用的開支。

八、 行政部負責審批的費用開支專案:

1、 各種非經營性固定資產的購置費用及修理費用的開支。

2、 各種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的購置費用及修理費。

3、 各種影印耗材的購置及相關影印、列印、晒圖等費用的開支。

4、 配置各類通訊工具、維修及話費的開支費用。

5、 接待過往來客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6、 職工就餐、勞保用品等各種福利費的開支。

7、 防損部工作所發生的相關開支。

8、 後勤工作所涉及的各項費用開支。

九、 工程部負責審批的費用開支專案:

1、 購置各類經營性固定資產與維修費用的開支。

2、 公司各項工程改造專案所發生的費用開支。

3、 水、電、燃氣、電梯、空調、排水、排汙、冷庫冷櫃等裝置的運營、供應、維護、配置等日常費用的開支。

4、 與綠化、環保、路政等職能部門接洽聯絡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5、 其他相關費用開支。

經營管理費用開支管理規定

費用管理是在“費用開支有預算”原則下具體實施的。每月月底前,公司各部門應將下月各部門所需費用開支進行預算列表上報,再經財務部稽核上報總經理審批,下發各部嚴格執行。各

部門費用開支詳見前述開支範圍。另外,各部門應制定專人對預算的填列上報和執行進行管理。

現就專項費用的管理予以規定:

一、 差旅費用審批簽報的管理規定:

根據《財務通則》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本著既保證出差人員生活與工作的需要,又節省開支的原則,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公司董事長、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因其直接代表公司形象,因而出差所乘交通工具及費用標準,在本著節省開支原則的前提下,實行實報實銷,不計算補助。

2、 部門經理、財務主管因工出差,異地往來可乘坐火車硬座(臥)、空調軟座客車,其它費用(包括:住宿費、補助、補貼和外地市內交通費等)實行包乾到人的原則,具體標準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150元/天;部門內主管:120元/天

3、 公司普通員工因公出差,異地往來可乘坐火車硬座、長途客車,其它費用(包括:住宿費、補助、補貼和外地市內交通費等)實行包乾到人的原則,具體標準為:100元/天。

4、公司員工出差需要乘飛機時,需報總經理批准;不同職務員工共同出差,交通工具標準就高不就低。

5、 出差借款審批程式:

(1) 因公出差員工在出差前填寫“公差借款單”。借款時,依次經過部門經理、分

管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審籤後,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沒有具體分管副總經理的部門員工出差,必須由總經理審籤。

(2) 實行備用金制度的部門,借款人報銷時,由財務部付訖現金,借款滾動使用。

(3) 出差借款自最後一天的住宿日期或回本市車船票日期算起,在十日內到財務部

辦理報銷還款手續(特殊情況除外),否則,財務部有權在借款人工資中扣除。

6、 出差簽報程式:出差簽報人在貼上差旅費報銷單後,先交財務部負責報銷業務的會計處驗審,然後按財務開支審批程式籤批,最後到財務部負責報銷業務的會計處報銷。

二、 行政部呼叫辦公用品的管理規定:

行政部是低值易耗品的監管部門,是公司費用預算執行的重要部門,因此應設專人對其所管費用開支專案進行核算管理,而且於每月底將低值易耗品領用分配表上報財務部。為了降低費用開支,行政部從賣場呼叫辦公用品應按:以下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1、根據“費用預算”和各部門的領用情況,隨時辦理調撥手續,即:在呼叫時,填列“商品調撥單”,經行政副總及行政部和防損部經理審批後,到賣場提調。

2、營運部各主管在接到行政部“商品調撥單”後組織人員協助行政部提調。在行政部將商品提調完畢後,到財務部辦理結算手續,然後財務部通知電腦部做出提調手續,並通知營運部。

3、行政部對從賣場提調的商品應單獨核算並報行政副總和財務部,如調撥商品超出審批簽報範圍還應上報總經理。

其他相關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

一、 現金管理:

應嚴格執行國務院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加強對現金收入、付出和結存的監督檢查,確保現金的安全完整及合理使用,任何人、任何部門不得擴大現金的使用範圍。凡超過現金使用範圍和規定標準(100元以上),必須實行轉賬結算。不準以白條頂替現金;不準挪用現金;不準私人借用公款;不準單位之間套換現金;不準單位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儲存;不準保留賬外現金;不準假造用途套取現金;不準以任何票證代替人民幣;不準用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存入或支取現金。

二、 支票管理:

(1) 嚴格遵守結算紀律,財務部在簽發支票前,出納人員應該認真查明銀行存款的賬面

結存餘額,防止簽發空頭支票。在簽發支票時要詳細填明日期、收款單位或收款人,

列明款項的用途和金額,並進行認真登記,以更備查。借用支票經辦人要妥善保管

好支票,如果已經簽發的現金支票遺失,應立即向開戶銀行申請掛失;空白支票或

已經簽發的轉賬支票如果遺失,要及時請求開戶銀行和收款單位協助防範。因遺失

支票造成的經濟損失,要對責任人按損失金額的一定比例進行處罰。

(2) 採購業務借用支票,按採購資金撥付審批程式籤批。借用支票者,要及時到財務部

辦理歸還手續,歸還期限從借出日起不得超過15天(月底無論支票使用與否,都必

須到財務部核銷)。若到期未歸還者,再借用支票時,無論任何原因,財務部有權拒

絕開出支票,直至辦完原領支票的歸還手續。

(3) 空白支票不準外借,不準以支票換取現金或以現金換取支票。作廢的支票應加蓋“作

廢”戳記,與存根一併交還財務部。

(4) 財務部要加強對支票的監管和控制,銀行出納員或其他分管人員做到及時對賬,月

終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銀行未達賬項於次月8日前通知所在開戶銀行查明

原因,並在月內及時查清業務的負責人和責任人,責令其按規定辦理核銷手續。

二、 異地結算管理:

公司異地結算主要以電匯方式進行結算,如需辦理匯票等其他方式進行結算貨款,還應到集團財務審計處辦理審批手續,然後按資金撥付審批程式籤批後,財務部辦理付款手續。

三、 業務招待費及計程車費的報銷:

業務招待費是企業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費用,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標準。對因業務需要,在外招待的,必須先由經辦部門寫出申請,如情況特殊,無法先寫申請的,回來後要寫出報告,由總經理和財務總監審批後,方可報銷。市內計程車費,原則上不報銷,確因工作需要而乘坐的,要寫出書面情況報送總經理和財務總監審批後,方可報銷。

四、 財務部要加強對原始發票的稽核、監督、控制,保證原始發票的真實性、合法性,不符合規定的發票,拒絕受理並及時報告領導。用於購置材料輔料、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以及修理配件等,原則上要求取得增值稅發票,特殊情況下,經批准可使用普通發票。

原始發票的稽核重點放在收付款單位名稱、賬號、稅務登記號、單價、數量、金額等方面。在稽核中對手續不全、內容不真實、資料不準確或超過標準規定限額的原始單據,財務部不予受理,對偽造、塗改或不合法定手續的原始單據,除不予受理外應及時向總經理報告。現金收付必須當面點清,認真識別真偽,事後發現差錯的由經辦人負責。

五、 清欠管理:

1、 因購銷業務和其他業務發生形成的債權或債務,其業務經辦部門和經辦人負責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債權清理時間不找過一個月(合同規定除外)。債務的清理時間根據資金狀況有財務部和業務部共同商定。

2、 在規定的清理時間內,業務部門沒有及時清理債權債務的,財務部的分管人員應下達債權債務通知書,督促業務部門及時清理。

3、 財務部要建立債權債務的核對制度,財務人員要在每月十日前將債權債務的結存餘額通知業務部門和業務經辦人,由業務部門的經辦人負責同其他業務單位進行核對賬目,必要時財務部配合其共同核對賬目,防止債權債務不清、金額不符,給企業造成損失。

4、 業務部門沒有按規定清理債權債務的,一方面,財務部不再安排該部門使用任何資金,另一方面,要追究業務部門負責人、經辦人的責任,情節嚴重者將嚴肅處理。

六、 其他管理:

1、 不準給系統外單位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違反者將追究負責人、責任人的責任,並進行嚴肅處理。

2、 貨幣資金的日常管理由財務部出納人員具體負責,各級部門人員應積極支援出納人員按照本制度履行職責,不得藉故刁難、打擊報復。

3、 各部門要認真執行本規定,加強財會基礎工作建設,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提高財會工作的管理水平。

4、 本規定自即日起執行,未盡事宜財務部提出修訂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年 月 日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篇2

一. 現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現金支出必須先審批後支出,出納不得隨意支出。

2. 所有現金收入(除營業款外)都必須開具收據,都要及時入帳,不得將銷售單據收入、罰款收入、租金、應收電費、紙箱收入等不入帳。

3. 各種現金的收入都應由財務部門集中辦理,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擅自出具收款憑證或用白條收取現金。

4. 財務收款使用的收據必須從總部領取,不得私自購買或領取使用。

5. 嚴禁挪用現金或以個人名義借予他人。

6. 出納的現金庫存限額最高為2萬元。

7. 營業款當天及時送存銀行。交存現金應由財務部兩人以上同往,保安護送。出納根據記帳憑證,按業務發生的順序逐日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

8. 節假日,公休期間,嚴禁存放大量現金;出納員應做好保險櫃的安全管理工作。。

9. 出納應該每日盤點庫存節餘現金,填制現金盤點表,由會計複核監盤,保證帳款相符,發現差錯及時查明原因並報告財務總監,原則上長款歸公,短款由出納和會計複核查明原因,追究責任並由責任人賠償。

10. 因公業務需要借用現金的,借款人應當填寫“借款單”,經其所在部門經理、店長、公司主要領導對其用途嚴格稽核後交財務部。一次性借100(含100)元以下,可直接經部門經理和店長審批,出納憑以上簽字辦理;一次性借100以上-200元以下由部門經理、店長、財務中心主任審批,出納憑以上簽字辦理,一次性借款在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由財務總監審批;出納憑以上簽字辦理。一次性借款在5000元以上報經董事長審批,出納憑以上簽字辦理。

11. 現金付款業務必須有會計複核的原始憑證,有經辦人簽字和符合審批許可權的負責人員稽核批准,出納才能付款,現金付款所附單據要求付款內容真實,數字準確不得塗改。

12. 任何個人不得私用或私借公款。除購買物品、業務招待、預付費用、差旅費以外在公司不得發生任何借款。

13. 購買物品、業務招待、預付費用性質的借款應當在借款之日起一週內報銷或返現。

14. 現金支付程式:

(1) 支付申請:供貨商結帳或公司部門內因公用款時,應當向審批人提交申請,註明款項的用途、金額、並附相關證明或單據。

(2) 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許可權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合規定的現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准。

(3) 支付複核:會計應當對批准後的現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複核其批准範圍、許可權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全、金額計算是否準確,複核無誤後,交由出納員辦理支付手續

(4) 辦理支付:出納根據複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支付,及時登記現金日記帳。

15.財務部門對原借款未結清,又重新借款的,有權拒絕辦理付款手續。

16.超過期限未辦理報銷手續或還款手續的,財務部門應進行催收,催收無正當理由仍未辦理報銷或還款手續的,財務部門有權從其工資中將所欠款項收回。

17.違反本制度規定者處責任人50-100元罰款,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人全額承擔。

二. 收銀員管理制度:

1. 收銀員長短款在2元之內,視同收銀正確處理;

2. 收銀員長短款超過2元的,長款上交財務,並處以長款相同金額的罰款,短款補交,並處以短款金額相同的罰款;

3. 收銀員出現多刷、誤刷情況的:自己人為操作造成的多刷、誤刷,20元以內的均按20元予以處罰,多刷、誤刷超過20元的,按實際多刷、誤刷金額予以處罰。POS系統等裝置故障造成的,報經收銀組組長核實批准後,不予處罰;

4. 收銀組長全盤管理收銀員,協調財務部門管理收銀工作。

三. 費用管理及貨款結算制度:

1. 報銷金額在100元以內的由店長審批;100以上—200元由財務中心審批;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由公司財務總監審批, 5000元以上由董事長審批。

2. 所有的費用報銷必須有內容真實的報銷票據,寫明事由、金額、經辦人;

3. 辦公費、電話費、日常零星開支(除車輛、房費、水電費,美工費用外)不超過當月銷售額的千分之一。車輛(小車)金額為500元/月,超出部分不予報銷;

4. 貨款結算,20xx元以內由店長審批,20xx—5000元由採購中心主任稽核後,財務中心主任審批,5000元以上由採購中心主任稽核後財務總監審批。

5. 收銀耗材旺季(9月—2月)不超過當月銷售額的千分之五;淡季(3月—8月)不超過當月銷售額的千分之六,超出部分收銀組負擔,節約部分用於獎勵。生鮮耗材領用不超過本部門銷售額的千分之七,超出部分本部門查明原因上報總部,總部根據情況核銷,節約部分用於獎勵。

6. 購入經營用器材、裝置以及改造裝修工程,必須先向總部申請,經董事長批准後方可購進或改造裝修,報帳時報銷憑證需附有批准的請購申請,否則,財務部一律不予報銷或掛帳。

7. 定額費用不允許超支,超支部分一律不予支付。

四. 儲值卡及會員卡積分返現制度:

1. 空白儲值卡由專人管理做好發放、登記工作,顧客購買儲值卡,付款後出納開具收款收據;

2. 機房計算機操作員憑財務收款收據金額給予充值並做好登記工作(卡號、收據號、面值)不得隨意充值;

3. 機房充完值後,必須在收據上加蓋“值已充”戳記,避免重複充值。

4. 沒有財務收款收據證明一律不得辦理儲值卡充值業務,總檯協助顧客查詢充值金額;

5. 每個營業日結束,機房充值人員必須列印當日充值彙總表,隨同當日儲值卡充值登記表交予財務,財務部會計對其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店長及財務中心;

6. 涉及儲值卡返點須按返點比例金額返給顧客,不得隨意改變儲值卡的返點比例,不得不返或據為己有;

7. 售出的儲值卡一律不予退現或頂交費用和租金。

8. 機房計算機操作員協助顧客查詢會員卡積分情況,根據顧客要求,機房扣減本次返點積分,並列印單據。返現須填寫返點表、卡號、卡主姓名、身份證號、本次返點積分、返點比例、返點金額、顧客必須簽名認可;

9. 會計進行復核無誤後,經店長批准後出納予以支付(會員卡積分返現只僅卡本人憑身份證領款)。

10. 違反本制度的責任人處50-100元罰款,並追究其經濟責任。

五. 團購管理制度:

1. 綜合業務部負責團購、接待、洽談,並及時建立團購客戶檔案;

2. 團購消費的最低限額為一次性消費20xx元以上;

3. 一次性提貨的團購,顧客在收銀臺全額交款,多次分批提貨的團購,在財務室全額交款。

4. 所有的團購業務、貨物出場都必須經過收銀臺。

5. 團購優惠標準等同於儲值卡辦理的優惠標準,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團購的優惠標準。

6. 團購需要製作提貨卡的,綜合業務部按照提貨要求(註明名稱、數量、金額、限定期限、編號等)製作提貨卡,在背面加蓋綜合業務部章,經辦人章。財務部收款後,在正面加蓋財務章、出納員章,核對清點後交給顧客。

7. 團購優惠的,綜合業務部出具優惠單據,財務根據收款情況或購小票(一次性提貨)核實後予以支付。

8. 財務部必須做好團購記錄工作,以便核銷發出的提貨卡。

六、聯營戶申報特價商品管理制度:

1. 申報特價的商品必須真實,對於虛報、謊報特價的聯營戶,一經查實,以後一律不予批准特價。

2. 申報特價商品的銷售額不得超過當月總銷售的15%,超出比例部分財務結算時按正常銷售扣點。

3. 申報特價商品按月實行申報。

4. 對於申報特價的商品,必須標明商品名稱、條碼、單價、數量。

5. 申報特價的商品由綜合業務部核准,店長審批、財務進行監督。

6. 對於批准的特價商品須界定銷售區間以及數量。

7. 公司統一組織的促銷活動,公司另行確定特價範圍。

七.會計核算要求及會計職責:

1. 嚴格稽核原始憑證,保證每項業務入帳的正確性,正確編制記帳憑證。

2. 要求記帳憑證記錄整潔,不允許刮、挖、擦、塗改

3. 核算科目列支正確,正確進行帳務處理;準確、規範登記總帳與明細分類帳。

4. 完整記錄債權債務,作到帳目清楚;核算正確。

5. 按照權責發生制正確確認收入,合理劃分區間費用並明確其歸屬期間。

6. 定期與出納和供應商對帳,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做到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帳相符

7. 按月編制財務報表,準確反映企業經營情況。

8. 協調稅務,做好稅款申報與交納工作;負責發票的購買和保管工作,管理髮票開具、使用。

9. 監督考核費用報銷

10. 對每月應收款項製作成統計表,交於出納收取或扣回。

11. 監督賣場每月盤點情況,盤盈、盤虧及時查明原因,及時向總部彙報情況。正確進行盤盈、盤虧帳務處理。

12. 每月至少對清5家供貨商的帳務,進行實時盤點,解決實銷月結供應商商品盤損問題。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篇3

制度是為了為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所以我們一定要遵守制度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濠江區教育系統單位財務內控制度》、《濠江區教育系統會計工作職責》和《濠江區教育系統出納工作職責》以及其他有關財經法規與教育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校辦學特點,制定本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規範財務和會計行為;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厲行節約,杜絕奢侈浪費;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金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 財務組織管理制度

第一節 財務管理體制

第一條:校長對本校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及完整性負領導責任。

第二條:本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以及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稅務、物價等部門的領導、檢查、監督和業務指導。

第二節 校長對財會工作的領導職責

第一條:貫徹黨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執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檔案精神,遵守各項財會法規和財經紀律。

第二條:對財會人員進行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的教育,定期進行專業業務培訓,提高專業人員的業務素質,提高理財水平。

第三條:領導財會人員建立健全本校財務規章制度,規範學校財務行為,對學校重點經濟活動制定財務控制和監督辦法。

第四條: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根據學校班子集體決定,對學校的重大經濟事項作出決策,審閱學校各類報表,對財務管理提出指導性意見。

第三節 會計工作職責

第一條:貫徹執行《會計法》、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及財務部門的各項財務政策、法規和制度。

第二條:負責工會財務、帳目等會計檔案的監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條:做好工會年度經費的預算、決算工作。

第四條:根據各項財務制度的規定,嚴格稽核預算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措施。

第五條: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做好清帳、記帳、報帳工作,全面、準確、完整、真實地反映會計資料,及時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會計資訊。

第四節 出納員工作職責

第一條:在主管校長和主管主任的領導下,從事學校資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條:認真學習,應具有較高的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和心理素質;應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育人意識、主人翁意識和合作意識。堅持原則,顧全大局,愛崗敬業。

第三條:認真學習、掌握並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及學校的財務工作制度。遵守財經紀律。

第四條:根據有關制度規定,及時認真做好經費、存款及其它各項費用的現金和轉賬的收付工作。對違犯政策、紀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權並應堅決予以抵制。

第五條:在辦理各項收付工作時,要防止一切可能發生的差錯。如有差錯,及時彙報查明原因,並根據會計制度予以糾正。

第六條:根據每天發生的收付憑證,分別現金和轉賬,及時按科目記好現金收付賬,銀行存款賬,核對現金庫存和銀行存款金額。做好現金收付日結單,月終做好結賬工作。

第七條:按照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實施辦法,做好現金管理工作。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保留賬外公款。

第八條:認真管好各項單據憑證,印章和鑰匙,嚴守各項數字機密。

第三章 基礎管理制度

第一節 財務處理程式

第一條:所有財務處理必須按照規定的步驟和方法進行。根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中國小財務制度》及財政局規定設定和使用的會計科目進行核算。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業務管理的實際需要設定明細科目和輔助賬。

第二條:辦理任何一項經濟業務,必須按規定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經辦人應及時檢查原始憑證是否合法有效,內容是否齊全,印章是否完整、齊全和清晰,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物品申購單和驗收手續是否齊全,原始憑證是否真實、有效及財務負責人是否同意報銷等。出納會計要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條:財務處理程式是:(1)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2)根據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登記各種明細分類賬;(3)根據記賬憑證登記總分類賬;(4)月末,將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各類明細分類賬的餘額與總分類賬有關賬戶餘額核對,同時將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核對。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篇4

一、會人員管理及職責

1、為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的規範化、制度化管理,對村級財務實行以會計委託製為核心的“五統一”管理工作。“五統一”即在堅持村級集體資產所有權、資金使用權、財務審批權、財務監督權不變的前提下,受村委會的委託,以鎮為單位實行統一財務制度、統一稽核記賬、統一票據、統一財務公佈的內容和時間、統一建檔管理。同時逐步推進村級會計電算化工作。

2、鎮設立村帳鎮代管辦公室,隸屬經管站管理,配備專職代理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負責各村的票據稽核和會計核算等工作。會計核算範圍包括各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支情況,村下屬公司的收支情況。各村必須配備一名報賬員,村報賬員接受鎮經管站的工作管理和業務指導。

3、鎮代管會計工作職責:按財政部印發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試行)》的要求建立賬簿,設定會計科目,正確處理會計業務,把好財務稽核關,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公佈單,對村報賬員實行業務指導,協助各村做好財務工作。

4、報賬員職責:村報賬員主要負責管理村級財務收支、財物管理、村級統計、各項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徵用結算等工作,並按季做好財務上牆公佈,接受村民監督。

5、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經濟政策、法律、法規,遵守財經紀律,按時處理賬務,定期核對現金、盤點物資,做到賬實、賬款、賬證、賬表五相符。

6、村幹部要支援財務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保證財務人員行使其工作權利,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同時要保持財會隊伍的相對穩定,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撤換。村報賬員的任免和調換,應由鎮經管站提出意見,村兩委會集體討論通過,同時將討論結果報經管站備案,並按規定辦理交結手續,編制交結清單,並由經管站和村財務主任現場監交,在未辦清交接手續前財會人員不得離職。

7、會計核算制度應按照《會計法》和《村合作經濟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健全會計冊賬及各項登記簿,做到記賬規範及時。各村報賬員設在現金、存款記賬、債權債務備查簿和各種經濟合同賬。記賬做到日清月結,每月5日前各村報賬員向經管站核報收支賬目,同時盤點現金、存款餘額。

二、財務預決算

1、村級財務活動實行預決算管理。各村在編制預決算時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的原則。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經濟情況,並進行財務分析。

2、財務預決算包括年度綜合預決算和單項預決算。重要專案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單項預決算。財務預決算由村兩委會討論提出,經村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並在公開欄中公佈。預算實施過程要在公開欄中一併公佈,接受群眾的監督。根據預算實施情況,可按編制程式作必要的補充和修改。決算必須向村民公開。

3、財務預決算必須報經管站備案。鎮經管站要在每月稽核的同時,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定期專項檢查和分析,年終對決算進行稽核。

三、原始憑證管理和使用

1、各類票據要有專人保管,建立登記簿,進行登記管理。保管和使用過程中,不得遺失,誰遺失誰負責。

2、村級收據統一使用“__經濟開發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專用收款收據”,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購買收款收據。嚴格實行收據領購制度,做到限量領購,原則上各村每次收據領購數量不得超過一本。村報賬員使用收據向經管站領取,收據用完後,採用以舊換新的辦法,收據存根由經管站統一存檔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須取得合法的、規範的原始憑證。自制憑證統一使用付款單,工資報銷單和差旅費報銷單,各種付出發票必須具備經手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名,並註明用途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對違反財務制度的票據報賬員有權拒絕支付,會計不得入賬,對不符合規定手續的付出發票,會計、報賬員有權要求補充更正,另外對所有開支能取得正式發票的一律憑正式發票報賬,不得以便條(收據)報賬,嚴禁各村記賬。

上述各項非生產性開支嚴格執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況(如:發展集體經濟等)確需超額開支,需按以下程式操作:各村根據自身集體經濟年收入情況按10%比例提取用於超額開支部分,並採取“一事一議”辦法處理,即先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報鎮蹲點領導以及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後在提取資金中列支。

四、貨幣資金及資金賬號管理

1、嚴格執行權、賬、錢分管制度。財務審批人只管審批,不管錢、賬。會計只管賬不管錢,報賬員管錢不管賬,非報賬員不得保管集體現金。

2、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收坐支現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現金。

3、村要加強庫存現金限額管理,庫存現金嚴格控制在5000元以內,超額應及時對存入銀行,如出現失竊或短款,報賬員要負賠償責任。報賬員嚴禁私自出借現金,嚴禁挪用公款,各村(場)禁止另設小金庫和賬外賬。

4、村幹部因工作需要預借資金時,須經財務審批人審批。公務完畢後預借款必須在七天內結算,不得藉故拖欠佔用。

5、村集體不得為個人或單位作貸款經濟擔保。對公款私借及擔保的,應由誰批准誰收回,收不回的由審批人償還。

6、加強結算資金的管理,及時清理應收、應付、內部往來等款項。對各項拖欠款要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行催收,並對賬外拖欠款及時納入賬內管理。對一時無法收回的,應訂立還款協議限期收回;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由村集體提書面意見,報經管站備案。對各種應付款項要定期清理,按時償還並及時化解不良債務。村集體不得擅自舉債、借債搞公益事業或建設新專案,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7、加強資金賬號管理,各村(場)原則上只允許開設一至兩個銀行帳戶,銀行賬號僅為本單位經濟業務服務,不得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如需特殊情況需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需收取一定管理費(按資金額的2%收取)

五、財務審批

1、村(場)書記主持重大財務開支的審批原則,把握村(場)財務收支情況,按月集中村(場)幹部審查一次財務收支,負責審批村(場長)主任經手的開支發票。

2、村(場)財務實行村主任(場長)負責制,建立健全支出審批制度,規範審批手續,實行村(場長)主任一支筆限額審批書記核准制度,實行先審後批,對不合理開支有權拒絕審批。

3、審批許可權:單筆開支在20__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准;單筆開支在20__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經村(場)兩委班子集體討論通過後,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准;單筆開支在10000元以上的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談論通過並報鎮經管站稽核後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准。

六、收支報賬

1、村收支票據每月經民主理財小組稽核簽字蓋章後,上報經管站稽核後,由代管會計入賬,對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退回並作出妥善處理。

2、支出票據原則上應在一個月內報賬。凡支出發生後二個月不報賬的,無特殊原因的一律不得再審批報銷。

3、非報賬員代收各種款項的,應在收款後三天內向報賬員結清。

4、各村的一切建設專案資金支付都必須有合同,預決算單、竣工驗收報告單、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否則不得入賬。

七、財產物資管理

1、會計要設定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逐項登記管理。

2、固定資產的更新購置,應根據財務計劃辦理。固定資產的報廢、變更等重要事項須報經管站稽核備案;作價轉讓的要合理估價並公開轉讓,並及時收回價款。

3、村集體的固定資產的承包或租賃,應經村集體討論決定,由村合作經濟組織辦理承包、租賃手續、簽訂書面合同,並按合同規定及時收繳承包費或租金。重大的固定資產承包或租賃實行公開招標。合同期滿,應對承包租賃的固定資產進行檢查驗收,造成損壞或損失的,由承包人或租賃者負責修復或賠償,防止集體資產流失。

4、要確保集體財產的安全完整。各村(場)不得團集體財產抵押貸款,為他人擔保。

八、經濟承包合同管理

1、村(場)要嚴格按照《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做好集體資產發包和租賃工作。

2、村集體資產的發包、租賃及工程建設專案等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經管站備案。其中數額較大的`工程發包建設專案必須按鎮有關規定,實行公開招投標。

3、村報賬員應根據合同設立承包合同臺賬,明細登記合同的兌現情況。對年終合同兌現有困難的要求其辦好欠交承包款或減免手續,並及時入賬。年終各項承包合同兌現率要求達到95%以上。

九、民主理財、財務公開

1、村民主理財小組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村民理財小組的成員一般3—5人,村兩委班子不能兼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民主理財小組要認真聽取和反映全體村民對村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按期每月召開民主理財會議,切實履行職責,監督財務制度的實施。進行財務審查。

2、各村(場)要實行財務公開。村級財務公佈表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稽核簽名,並報鎮經管站稽核後方可公開。

3、各村(場)的財務按季上牆公佈。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各季財務收支明細、村幹部工資補貼、基建專案和固定資產購置、承包辦法及指標等專案要逐項及時公開。

4、各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財務收支明細、重大基建投資和大型資產購置計劃開支,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報鎮備案後方可實施。

5、財務公開除上牆公佈外,並可採取會議、廣播等多種形式,其公佈內容須保留十五天以上,公開欄旁須設定意見箱,廣泛聽取群眾意見。

十、審計監督

經管站匯同鎮紀檢、財政部門每年對村級財務進行一次全面審計,一經發現違反財務制度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違紀金額全額上繳鎮財政,對構成違法犯罪行為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一、財務報表及檔案管理

1、鎮代管會計、村報賬員應按有關規定登記各種賬簿,及時上報各種報表,力爭資料準確,並分類編號、裝訂、歸檔保管。村財務檔案,如賬冊、憑證、報表、各類合同、土地承包資料、有關檔案都要每年整理裝訂成冊。保管年限按上級檔案保管年限規定執行。對裝訂成冊的檔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2、鎮經管站建立村級財務檔案室,實行統一歸檔管理,一村一櫃。村級會計資料集中保管為十年,期滿後逐年返還給各村(場),由村(場)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落實專人管理。

3、嚴格檔案查閱使用手續。除業務主管部門、執法機關履行公務需要查閱檔案外,其他單位和個人凡要查閱村級會計檔案,須經經管站同意後方可進行,並將查閱情況作書面記錄。

4、嚴格遵守保密紀律,非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室。

5、財務檔案保管期滿需銷燬的,應編制好銷燬簿冊,報鎮經管站批准,並派人監銷。

十二、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村級財務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報鎮政府和鎮經管站:

1、發現貪汙挪用公款現象。

2、發現報賬員現金、有價證券或財務檔案等被竊事件。

3、發現對外進行經濟擔保現象。

4、被有關部門查封銀行賬戶的。

5、其他須報告的重大財務事項。

重要事項報告必須真實可靠,在口頭彙報的同時,並報送書面報告,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

十三、本財務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以前的財務制度與本制度有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如上級對村級財務管理有新的規定按上級檔案為準。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篇5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註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後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幹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幹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稽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幹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餘時,可以適當增加。

7、村幹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8、上級單位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於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後,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後,並張榜公佈,無異議後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專案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後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並張榜公佈,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村內爭取專案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稽核後,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許可權: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籤;

(3)1000元以上由村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稽核,遞交鎮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後才能開支。

3、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鎮代管”由鎮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稽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佔。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稽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後,每季度最後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餘額,如有發生錯誤,並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鎮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範有序的資金執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範圍,規範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彙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餘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塗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稽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並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佈。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六、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每年度進行四次季度財務收支公佈,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篇6

村級會計崗位職責

下面就是村級會計崗位職責等等的介紹,希望為您帶來幫助。

一、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規定,按時報帳記帳,並做好各類細帳的登記工作。

二、如實反映村級經濟情況,定期公佈帳目,編報各種會計、統計報表,及時提供張榜公開有關資料。

三、認真編制財務收支預算,年終搞好決算,遵守財務收支、審批制度,掌握好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

四、對村級所有經濟活動進行監督,並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根據會計制度規定的年限要求,妥善保管好歷年的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會計資料。

六、保管好村民委員會印章。

七、完成好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村級代管會計崗位職責

(一)熟練掌握村級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業務,認真做好會計核算和監督,保證會計賬務處理及時,會計科目運用準確,會計資訊真實完整。

(二)按村級財務管理制度要求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準確性及手續的完備性進行稽核。

(三)根據稽核後的原始憑證及時填制記賬憑證、準確記賬,做好村賬會計核算業務。

(四)按村級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做好財務分析,及時、準確編制會計報表和年終決算,並根據工作需要,及時提供有關會計資訊。

(五)按月向會計核算中心主任(財政所長)彙報收支執行情況。

(六)定期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分類裝訂,按規定及時歸檔。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鄉村會計工作職責

一、負責結合本村實際制定具體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財務制度做好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對收支憑證的真實性和手續的完整性進行把關,履行好“雙核一批”手續。

二、負責按上級要求認真搞好種糧補貼等各項惠農補貼的基礎資料採集和資訊管理,抓好農業保險、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新型合作醫療保險等政策落實,搞好基礎資料的登記、農民自籌資金的籌集;指導規範村“三大合作”組織發展,協助有關專案建設的手續完善和資金使用監督。

三、負責轉移支付的“三項資金”、“一事一議”、河塘清淤等財政獎補資金、涉農專案的建設資金等專項資金管理和監督。協助負責本村“三資”管理工作,履行好財務報賬員職責,保管好相關章印,登記好資金撥付臺賬。

四、負責本村各項基礎資料的登記統計,對人口、耕地、水面等情況準確登記統計,並真實反映。

五、負責本村文書會計檔案管理。對當年的上級檔案,各類合同,各種報表等,及時收集整理,裝訂成冊,歸檔保管,確保資料的完整性。

六、抓好鄉黨委、鄉政府和村黨總支、農業支部、村委會及上級統計、農經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業務工作。

村級財務人員崗位職責

(一)督辦崗

1.將本部所屬工作細分到各經辦人,落實本部門員工責任,全面完成財務部各項工作任務和領導交辦的工作。

2、負責本行會計主管的考核管理工作,並督導事後監督中心開展各項工作,保證會計事後監督工作質量和人員的考核管理。

3、負責指導、管理、監督本行的財務會計工作,努力改善工作質量和服務態度,對賬務不規範,不安要求執行的經辦人員有權給予處罰。

(二)資金管理崗

1、及時瞭解利率變動情況,瞭解我行每日頭寸,根據實際情況正確合理排程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2、配合經理完成資金上存和支取的具體實施。

3、負責本行同業往來、資金運營工作,及時彙報經理,做好同業往來、理財業務管理工作。

(三)綜合管理崗

1、圍繞提高我行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目的,分月、季、年編制和執行財務計劃,擬定本行的年度財務收支、資金需求、費用列支等計劃,根據本行財力和發展情況,編制財務預、決算報表。

2、儲存我行財務工作方面的檔案、資料、合同和協議,同時督促本部門員工完整地保管本行各種分戶賬、登記賬、報表及憑證等會計資料。

3、嚴格控制資金的使用範圍和數額,監督有關人員對財產、物資的正確使用,參與對財產物質的清查核定工作。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嚴守財務機密,積極協助配合其他員工工作。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篇7

為了使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財務工作有據可查,有章可循,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則

學校財務管理實行集中管理原則,全學區的財務收支,在校長領導下,按照財務制度,由中心校財務室統一收支,各村組辦學經費按校內分配製度由中心校統一下撥,村組負責人管理使用,同時要向中心校財務室報帳,接受其管理和監督。

(二)財務收支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堅持收支“兩條線”,一個口子進,一個口子出,做到增收節支,勤儉辦學,嚴禁輔張浪費,將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

2、實行實記入帳制,堅持做到收支有依有據,嚴禁收入不出據,收入不入帳,多收少記和“小金庫”,嚴禁支出無憑據,使用無效票據和多支多報。

3、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杜絕教師私自亂收費現象發生。

4、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報銷制度,堅持報銷標準,控制出差人次數,出差人員須經學校派遣方可出差,否則不予報銷費用。

5、學校財務收支應有計劃,避免盲目支出,保證學校教職工基本福利待遇的落實,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轉,保證有計劃的償還下欠債務和學校的進一步發展。

6、實行帳款分離,會計管帳不經手現金,出納經手現金不管帳。

(三)現金管理

1、學校現金實行銀行開戶管理,任何收入必須堅持先入行後支出,杜絕坐收坐支。

2、學校出納手中現金原則上不得超過1000元,否則若因現金被盜,後果自負。

3、學校出納必須按時收好學校一切經費並及時入庫,按學校規定時間完清一切經費,嚴禁任何人抓挪學校公款。

4、學校職工原則上不得借用學校公款,若因特殊情況借款300元以下可由出納視其情況借支,但必須保證按期如實收回,否則由出納自行負責。300元以上借款需經校長簽字同意後方可借出,如經辦人不按規定辦理借款屬個人行為,後果自負。

(四)支出票據的使用和管理

教職工福利,津補貼發放,使用工資發放清冊或領條,節假日加班補貼和有關活動補助,由經辦人開條,校長稽核,會計制單後,校長簽字發放。對外收費、購物、乘車、住宿、招待等業務開支必須使用國家規定的有效票據,務工開支必須使用稅務票據。堅持報銷票據要素齊全,所有支出票據須有經辦人簽字,校長稽核後方能報銷。

(五)購物管理

大宗物品嚴格按照教育局購貨渠道、質量、價格進行購置,嚴禁任何人私自訂購教儀,桌凳,校服,教輔資料等大宗物品。嚴禁任何人以私人名義私自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學生用品或其它商品。學校購置辦公裝置,教學裝置設施,金額500元以下,由分管人員安排,經請示校長同意後執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行政辦公會研究決定後執行;10000元以上大宗物品由學校行政辦公會研究報教育局領導審批後執行。學校購置的一切物品發票,須註明經辦人和驗收人,校長稽核簽字後方能報銷。

(六)財務監督

自覺接受上級各部門的檢查監督,保障財務人員的財務監督,財務人員按照《會計法》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督促學校糾正。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財務人員按月注好帳,交校長審閱後,定時在校務公開欄公佈,期初財務收支計劃,期末財務決算,提交全體教師會或教代會審議。

(七)學校建設和資產管理

學校修建(含職工集資房)30萬元以上工程,嚴格按國家規定程式辦理。小型維修和排危工程,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要儘量從節約出發,精打細算,用較少的錢辦較多較好的事。所有學校建設工程按教育局檔案自學接受職能部門的審計和監督。學校資產必須按《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管好用好,做到分類造冊進入固定資產帳目,杜絕資產流失。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篇8

一、本單位的業務收支審批由園長負責或由園長授權的分管領導審批本園的各項貨幣資金業務,授權書由園長室與會計人員分別儲存。

二、凡是開具行政事業單位統一收據對外收費,一律按照縣物價局審批的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進行。此項工作由會計人員負責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制止和糾正。如果制止和糾正無效,應當向本單位領導彙報,請求作出處理。

三、支付申請。任何部門任何人需要購物或個人用款時,必須填制購物申請單及個人用款單並註明款項的用途、支付金額、支付方式等內容,並附有效的相關證明,報主管負責人稽核簽字。

四、支付審批。審批人應嚴格遵守審批許可權、審批程式的規定,在預算經費中支出,對不符合規定的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

1.金額在5000元以下由園長審批;金額在5000元以上由核心組會議集體討論。

2.大批、大件裝置採購、基建維修申報審批程式

(1)核心組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後,由具體操辦人提出書面預算計劃。

(2)預算計劃報校產管理站審批(包括報局審批)。

(3)預算審批同意後,報區政府採購部門。

五、複核支付。出納崗位人員對批准後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主要複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准範圍、許可權、程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據、憑證是否齊全,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複核無誤後按規定辦理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六、會計人員應認真稽核有關收支專案的內容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是否超出開支標準和限額,經辦手續是否齊全以及存在其他問題等內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應及時予以糾正。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篇9

為了規範和加強會議工作,保證合作社財務工作正常有序的進行,為了加強經濟管理,提高合作社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處理合作社各項經濟業務。

二、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會計制度設定會計科目,登記會計賬簿、編制報送會計報表,合作社的全部財務工作、會計核算過程都在國家有關財會工作的政策法律嚴密指導下進行。

三、會計核算

1、每項經濟業務的處理,必須取得原始憑證,會計人員對原始憑證進行稽核無誤後,根據經過稽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2、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設定會計科目和會計賬薄,並根據經過稽核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關於記賬規則的規定記賬。

3、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並報送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

4、合作社在財務核算中,要做到數字真實、準確、完整、做到賬證相符、賬表相符。

5、在財務報銷過程中,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沒有“法人代表”的簽字,一律不予辦理。

6、對於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四、會計監督

1、會計人員對本合作社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會計人員對於違法的收支,不予辦理,並進行制止和糾正。

五、財務會計人員崗位主管責任制

1、會計主管崗位

(1)對各項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要定期研究、佈置、檢查、總結。要積極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要把專業核算與群眾核算緊密結合起來,不斷地改進財務會計工作。

(2)組織編制財務成本計劃,銀行借款計劃,籌措資金計劃、並組織實現。

(3)定期開展財務成本計劃完成情況的分析,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建議或措施,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不斷提高合作社的經濟效益。

(4)參加合作社的生產經營管理會議,參與經營決策。充分運用會計資料,分析經濟效果、提供可靠資訊、預測經濟前景,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5)審查並參與擬定經濟合同、合作社及其他經濟檔案。

(6)負責向本合作社領導和全體股東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7)稽核,編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報會計報表。

2、出納崗位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稽核簽章的收款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收付款後,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籤章。

(2)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餘額。現金的賬面餘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餘款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賬面餘額與對賬單上餘額調節相符。對於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

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

(4)對於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

(5)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篇10

為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村集體財務管理,維護村民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村集體是指本鎮所轄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

第二條村集體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侵佔、截留、挪用、私分。

第三條鎮政府財政部門負責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

第二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四條村集體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必須在銀行或者信用社(下稱銀行)開立基本賬戶,加強對資金的管理。賬和款、物、支票和印鑑應當分別管理。村報賬員或出納(下稱報賬員)負責管理銀行賬戶和現金,認真登記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負責每月與銀行核對賬目,盤點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完整準確,確保賬款、賬實、賬證、賬賬、賬表相一致。

第五條村集體一律不得對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承擔經濟擔保,禁止出租或者轉借銀行賬戶。財政或者上級有關部門下撥的各種款項,必須撥到村集體的銀行賬戶。擅自對外擔保或者出租、出借銀行賬戶的,或者借用其他單位賬戶的,要追究違紀人員的責任。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村集體要建立健全現金內部控制制度,村集體各項現金收入,必須由報賬員統一收取,其他人不得管理現金,因特殊情況非報賬員暫代收取的必須在3天之內交給報賬員,否則以挪用論處。不準用白條抵庫,不準坐支或挪用現金,不準公款私存或私款公存。庫存現金限額在1000元以內,超過限額的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七條村集體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不套取現金,不設賬外賬(即“小金庫”),單位間的經濟往來,必須通過銀行轉賬處理。下列情況可以使用現金:村幹部的工資、福利、補貼以及個人的勞務報酬、零星支出、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和經批准的其他專案。

第八條村集體開支專案必須嚴格按下列審批許可權辦理審批手續:單項或單張票據金額在100元以內的(含100元)由村主任批准;100-200元之間的(含200元)由村主任、村黨支部書記共同批准;200-500元之間的(含500元)由村兩委集體研究同意,並經鎮工作隊長審批簽字後方可核銷;500元以上還須經鎮包片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核銷。

第九條村級開支發票必須手續齊備:有具體收款人簽字或收款單位蓋章;有經辦人及證明人簽字,並載明開支用途,經會計人員稽核,按規定程式辦理審批手續後,報賬員方可付款。用途不清、不合理的或審批手續不健全的,舉債的利率必須在法律法規規定的允許範圍之內,並視村集體償還能力,不得超限高息攬債或舉債,報賬員不準擅自付款,否則,追究報賬員及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條村集體因發展生產需要借貸資金的,應當先提出方案,經村兩委研究同意,報駐村工作隊及包片掛點領導審批後,方可舉債。若是向個人借款的,所借款項必須在5日內入賬,並且要載明借款日期、經辦人、利率和用途,同時借款報告送鎮經管站備案,否則一律不予入賬。

第十一條村集體應當及時催收、清理各項應收款項。對村民因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造成無力償還的款項,可由村兩委和民主理財小組全體成員會議研究決定予以緩交或者經批准制訂還款計劃後分期分批償還(繳納)或減免,並張榜公佈。

第三章固定資產、物資與投資管理

第十二條村集體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的存量、增減變動情況,應當及時準確登記,並建立健全明細賬冊,定期盤點,做到賬實相符。

第十三條村集體固定資產的拍賣、轉讓、入股、出租,應當由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無資產評估機構評估的,可由村兩委、民主理財小組和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公開招標,簽訂承包合同或協議,並報鎮經管站備案。合同履行後要及時收回承包款、租金或價款入賬。使用村集體資產進行對外投資或經營,須對專案進行考察論證,確認可行性後,經村兩委會議研究並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後,報鎮經管站備案,方可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村集體建設專案的施工,由村兩委提出方案,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報鎮政府審批後,由鎮村招投標委託辦公室公開進行招投標,在規定的程式完成後,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並報鎮經管站備案。工程施工過程中所付的款項要嚴格按照合同的規定執行,不得多付或超付。在工程完工一個月內,要召集北景港鎮村級建設專案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參與驗收結算並簽章。通過結算後,財會人員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款結算工程款。

第十五條村集體應當依法管理好土地、林木以及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確保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四章票據管理

第十六條村集體必須切實加強票據管理工作,由村報賬員認真做好發票的領發、保管、使用、結報、核銷等項工作。村集體必須統一使用二種票據:1、省農業廳統一印製的收款收據;2、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

第十七條發票使用必須一費一票,使用時按編號順序填寫,不得跳號或空缺,不得套聯複寫(各聯金額不同),不準刮擦、增補、要逐格填寫完整,大小寫金額相符,塗改處加蓋章,作廢票據不得撕毀,所有票據的印章要齊全;不準使用其他票據或白條代替;不準多收費少開票或收費不開票和開票不收費;不準使用私制、偽造或外購的發票。

第五章村財開支管理

第十八條根據《北景港鎮村級幹部報酬待遇實施方案》等有關檔案精神,村幹部工資由管委會統一核發。

第十九條各村按每期計生工作情況,可適當給予幹部獎懲(獎懲標準另行規定)。

第二十條會議費及招待費管理

1、村集體召開的幹部工作會議,一律不得報銷會議費。各村需要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實行誤工補貼,每人每天30元。造冊列支時,必須註明會議時間、內容、與會人員名單,不得多列參會人員或多列會期,不得擅自提高誤工補貼標準。

2、招待費:嚴格實行零接待制度,取消村集體招待費開支,下鄉幹部到村工作不得在村裡就餐(因條件限制,需在村裡就餐的,由個人承擔費用),村組幹部在本地議事和工作等,不得從村集體列支招待費。

第二十一條出差費報銷標準

1、市內住宿費及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60元。

2、往市外出差,參照國家工作人員的旅差費報銷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關於購買交通、通訊工具的規定

1、不準用公款購買摩托車、行動電話、電腦等交通、通訊工具。

2、除村級組織資訊化建設或黨員遠端教育需要外,非經審批,村級不得購置電腦,不得以上述名義購置之後挪為私用。

3、村幹部不得與村電話並機。

4、村部電話不得使用長途功能(用於通知計生物件的除外)。

5、村支書、主任通訊話費補貼,每人每月100元;其它幹部每人每月50元。

6、個人交通、通訊工具所用的維修費、油費等所有費用一律自負,不得用公款支付。

違反上述規定者,除責成退款外,視其情節,按有關法規條例進行嚴肅處理。

第六章財會人員管理和財務監督

第二十三條村集體應當配備報賬員,村集體主要負責人和其近親屬及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不得擔任村集體的財務人員。

第二十四條村集體報賬員應當保持相對穩定,確需更換的,由村兩委集體研究決定,並報鎮經管站備案。報賬員變動時,必須及時辦理交接手續,編制交接清單。交接清單核實後需經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後存檔。監交人包括村集體負責人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鎮審計站應當對村集體財會人員離職交接工作予以指導、監督。在未辦理交接手續前,原報賬員不得離職。

第二十五條村集體組織要支援財會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保證財會人員行使下列職權:1、執行有關財務制度,遵守財經紀律;2、參加財會計劃的編制和有關生產、經營管理會議;3、承擔資金籌措和使用的財務監督以及資產保管工作;4、拒絕辦理違反財務制度的收支,抵制侵犯村集體財產所有權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村集體財務活動應當接受村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原則上由離退休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民代表等構成。任期與本屆村民委員會保持一致。民主理財小組對村集體財務活動的監督職責:1、審查各項財務收支;2、檢查監督村集體負責人和財會人員執行財務制度,遵守財經紀律情況;3、檢查監督財務公開情況;4、協助對村集體財務進行審計。民主理財小組在履行職責中發現有違反財務制度行為的,應當提出處理意見,有關人員應當及時糾正。

第二十七條村集體財務收支情況必須定期向村民公開。每月或每季度終了之日起十日內和會計年度終結之日起十五日內,財會人員必須將經過村民主理財小組稽核和鎮經管站審查的賬目,在村務公開欄上張榜公佈,公佈的內容必須逐項逐目明細公佈,現金及銀行存款必須公佈日記賬,接受村民監督。

第二十八條健全年度審計和專項審計制度。村集體要主動接受鎮經管站以及上級業務部門的審計監督。每年至少要開展一次村財務年度審計或者必要的專項審計。特別是村兩委任期屆滿時,要堅持先審計後選舉。村兩委因故離職或被撤職或辭職時,也要進行專門審計,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上報給紀檢等有關部門。紀檢等有關職能部門要區別情況,認真處理。做到查處一起,教育一片。

第七章財務報表和財務檔案

第二十九條村級財務報表分為月份、季度和年報,應按規定準確、及時完整地編制,定期提供給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

第三十條財務檔案包括各種經濟合同(協議)和承包合同(協議),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財務人員交接清單、會計檔案銷燬清單等。

第三十一條村集體要加強對財務檔案的管理。建立財務(會計)檔案,實行統一管理,專人負責,做到完整無缺,存放有序,方便查詢。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自二○○八年八月一日起施行。過去與本制度不符或相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由北景港鎮財政部門負責解釋。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篇11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範中國小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中國小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中國小校、職業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工讀教育學校、幼兒園、成人中學和成人初等學校。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上述學校參照執行。

第3條 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4條 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 單獨設定財務機構的中國小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不具備條件或不需要單獨設定財務機構的中國小校,實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體制。即在一定區域內,設定中心財務機構,統一管理區域內中國小校的財務活動。學校只設報賬員,在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統一向中心財務機構報賬。具體實行何種體制,由地方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第6條 中國小校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許可權、技術職稱、任免獎罰,應嚴格按照〈會計法〉規定執行。

第7條 中國小校校辦產業、勤工儉學專案的財務活動,由學校財務機構統一領導。

第三章 單位預算管理

第8條 預算是指中國小校根據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中國小校預算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第9條 國家對中國小校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標準根據中國小校特點、學校收支狀況、事業

發展計劃以及國家財政政策和財力可能確定。

第10條 預算編制原則

中國小校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學校應當自求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11條 預算編制方法

收入預算,應考慮學校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

支出預算,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教學和行政管理人員工資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

第12條 預算編報審批程式

中國小校預算由學校提出預算建議方案,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管理許可權分別上報各有關主管部門稽核彙總報財政部門核定預算控制數。中國小校根據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由各有關主管部門彙總報財政部門稽核批覆後執行。

第13條 預算執行和調整中國小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財政補助收入和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一般不予調整;如果國家有關政策或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主管部門或者財政部門調整預算。其餘收入專案需要調增、調減的,由學校自行調整並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收入預算調整後,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14條 收入是指中國小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15條 中國小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中國小校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包括教育事業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費、公費醫療經費、住房改革經費等。上述財政補助收入,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不同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二)上級補助收入,即中國小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三)事業收入,即中國小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繳納的雜費;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繳納的學費;借讀學生繳納的借讀費;住宿學生繳納的住宿費;按照有關規定向學生收取的其他費用等。其中:按照國家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納入預算的資金和應當繳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要及時足額上繳,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核准不上繳財政專戶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收入。(四)經營收入,即中國小校在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中國小校附屬獨立核算

的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專案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條 中國小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17條 支出是指中國小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8條 中國小校支出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中國小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事業支出的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裝置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

(二)建設性支出,即中國小校用於建築設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專項資金和社會捐贈等新建、改擴建建築設施發生的支出。

(三)經營支出,即中國小校在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中國小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第19條 中國小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經營支出應當與經濟收入配比。

第20條 中國小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專案和用途並且要求單獨核算的專項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定期報送資金使用情況:專案完成後,應當報送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並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21條 中國小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主度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結合本校情況規定,報主管部門習和財政部門備案。學校規定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

第22條 中國小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篇12

為規範我園財務管理,參照相關會計準則,制定以下各項制度。

一、收支管理制度

1、設兼職會計、出納管理幼兒園收支事務,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幼兒園所有的收費專案,所有收費均開具幼兒園收據。

2、報銷手續必須健全,原始發票必須具有名稱、填制日期、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大小寫必須相符,開票人簽字。原始發票內容如不能反映詳細情況的,需附件說明。報銷單據必須有經手人及驗收人簽署,方可由會計稽核,園長簽字同意後報支。

二、票證管理制度

1、所有收費票據和內部結算憑證全部由會計保管。

2、各種票據使用前必須實行登記備案,票據必須加蓋幼兒園公章。

3、票據開票人開票收費時,相關專案內容必須填寫完整,字跡清楚,大小寫金額必須一致,收款人應簽字或蓋章。記帳聯應定期向會計繳銷,票據使用完畢後,存根聯繳交會計,並領取新的票據。

4、建立財務會計檔案資料保管制度,有關業務歸檔後須編制清冊,專人保管。

三、財產物資管理制度

1、經濟業務發生以後必須立即記賬,做到記載及時、賬目清楚、賬實相符。園內各種財產都要登記造冊,貴重物品要有專人負責保管,對自然損壞的物品做到定期維修或者核銷,對人為的不合理損壞物品應追究責任,並按制度賠償;

2、隨時反映財產物資收入、發出和結存情況,財產物資收發手續齊全,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有接收人驗證證明。

3、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財產清點制度,對財產物資的管理實行永續盤存的方法。

4、管理人員要定期、不定期地到各班檢查掌握物資使用情況,避免積壓與浪費,原則上每月按班級發放一次日用品、學習用品,在節約的基礎上保證各項供應工作;

5、幼兒園的一切財產物品外借,必須經園長同意後向保管員借取。借用必須登記。如有損壞或遺失,借用人員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6、對財產物資進行科學編號和存放,便於清查、保管。

四、財務相關人員職責

1、會計員職責

(1)貫徹執行會計法和財務工作方針政策,為教育教學服務。

(2)工作認真細緻,帳目清楚,手續完備,日清月結,按時完善報帳手續。

(3)認真履行監督職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向有關領導反映,堅持勤儉辦園的方針,精打細算,協助園長搞好學期和年度預算,合理安排經費,計劃開支。

2. 出納員職責

(1)認真做好往來帳目登記,做好現金收支工作。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結,手續齊備。

(3)每月及時統計幼兒出勤天數及職工出勤天數。及時收結幼兒各項費用,

(4)堅持原則,發票必須有經手人、驗收人、領導簽名方能報銷。

3、保管員職責

(1)對全園的財產全面管理,做到隨時收驗、入庫、分類保管,存放地點清楚明確,做到心中有數,每半年清點一次,帳物相符。

(2)新購入物品憑發票入帳,領用或借出物品手續齊全,領用人和借用人必須簽名或蓋章。

(3)嚴格做好三防(防盜、防火、防潮)工作,保證物品的安全、衛生、整潔,杜絕黴爛變質,做到手勤、腳勤。

(4)做好開學前的物品準備工作,對各班財產進行清點,做到有計劃供應、學期末對財產進行一次核對,生活用品做到日清月結。

(5)及時供應所需物品,對園裡的物品,做到有數有帳,發現丟失和損壞及時追查。

4. 採購員職責

(1)按食譜要求有計劃地配合食堂,及時採購好所需物品,做到價廉物美。

(2)關心集體利益、儘量做少花錢、多辦事,節約開支,減少浪費,執行物品驗收制度,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

(3)配合制訂好食譜。

(4)負責採購幼兒園日常所需一切用品。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篇13

中學財務管理制度

為嚴肅財經紀律,控制各種資金使用範圍,加強學校財務管理,防止浪費,勤儉辦學,使有效的資金髮揮其應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財務制度。

一、嚴肅收費政策,嚴格收費手續

1、學校的收費嚴格的按照吉林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印發的《吉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推行的“一費制”收費方案》,嚴格執行,公示收費。

2、按照上級財務規定,嚴格的執行“收支兩條線”,學校的收費資金先繳財政專戶,轉回後方可使用。

二、嚴格控制經費開支

1、經費的使用,須有申報手續,購物須填寫申購單,由校長審批後方可購買,使用經費在五千元以上須學校校委會研究決定,並制定實施方案方可實行。

2、學校所需的物品,統一由總務處購買,並做好登記,然後發放,並簽好領取手續,非經學校批准的,一切個人購買的物品學校不予報銷。

3、購物發票務必經審查實屬工商稅務部門註冊的正規發票,報銷發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簽字(校長、總務主任、會計、經辦人)方可報銷。

4、任何人不準挪用學校公款,教師出差辦事使用資金一律自行墊付,回校結算。

5、學校的由出納員保管,法人章、收費票據、及財務檔案由會計保管。

三、堅決制止亂收費和私設“小金庫”。

四、學校代收代管的專案按照上級規定嚴格執行,合理收費,定期結算,做到多退少補。

五、國家推行的學生“一補”政策,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上級的要求,嚴格按程式操作執行,建立領導小組,健全實施方案,理解社會各界的監督。

六、學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職工通報學校的收入和支出狀況。

七、學校的出納人員,按照財務和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資金的收付工作,對違反財務制度的開支,有權拒付,根據原始憑證,及時記帳,天天盤點庫存現金,月月核對銀行存款,做到帳款相符,帳據相符,不出差錯,庫存現金務必控制在限額500元以內,不準公款私存。

八、會計人員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向校長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合理編制學校經費預算及年終結算工作,做好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工作。

九、加強票據管理,收費票據使用務必進行登記,定期向財政部門報告,收費票據的領取使用結存狀況。

十、財會人員要持證上崗。

十一、加強學校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斷健全財務規章制度。

十二、學校校舍財產物品一律不準出租出借。

十三、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以及會計核算專業材料要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清冊,妥善保管。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篇14

一、財務管理

1、財會人員和理財小組要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政方針、政策,維護 財經紀律,正確進行財務監督。

2、凡經相關部門批准並由學校替代收取的教輔、管理、保險等費用,必須請示學校校長方可給付。

3、學校經費的支出,以發票或食堂採購憑證為準,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說明用途、分管財務領導證明,才可報校長審批,在出納處報帳。

4、假鈔誰收取誰負責,教師個人和財務人員賬目往來一般以憑據為準。

5、出納會計每月定期向校長書面報告財務收支和現金餘額情況。

6、分管財務領導每學期向教職工公佈財務情況,接受諮詢。

二、學校物資採購、保管、領用

1、學校物資購、管、用實行登記制,由學校分教務、總務、政教、幼兒園線負責登記工作。

2、大宗採購1000元以上校務會決定,3000元以上報總支審批。

3、採購人員須預先支取現金的,須出具借條,採購完報賬後換回借條。

4、假期財產保管由值班人員負責,按相關制度追究責任。

5、學校物資不得外借校外人員,一般不借給教師個人使用,凡因故需要借用的,必須校長批准,出具借用條據,並在規定時間內歸還,有損壞的按1.5倍價格賠償。

三、班級財產維修承包辦法班級財產由班主任管理,損壞由學校負責維修,但視情況追究班主任責任。

四、借款、用電、就餐等規定

1、教師個人借款500元以上,須由校長審批。所有借款優先從教師工資或績效中扣除。

2、教職員工校內用電嚴格按表收費,電錶由學校購買安裝,使用者使用保管,遺失或人為損壞由使用者負責。使用者調動或離職由續住者繼續使用保管。

3、學校為學校教職工提供工作餐,教職工來客一天內不收取伙食費,超過一天按每餐5元收取伙食費。

4、正式教師直系子孫(特指子、孫)就讀幼兒園按標準收取保育費,不收伙食費,就讀國小按標準收取一切費用。

五、財務後勤領導小組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篇15

為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規範村級財務“村帳鎮代管”制度,使我鎮村級財務管理步入經常化、規範化、制度化軌道,本著有利於區域經濟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有利於規範資金管理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會計條例>、<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和等精神和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現就關於進一步強化村級財務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入管理規定

(一)各村集體土地徵用補償費、“一事一議”籌集資金、“四荒”拍賣、承包或轉讓費、爭取的專案資金及工作經費、捐贈款項、往來清收款、扶貧救災款、接受捐贈、集體統一經營收入、接受捐贈財產物資的變現收入、村集體財產變賣收入、各種暫收、借貸款項、上級部門撥款等其它一切貨幣資金來源均視為收入進行管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一切收入全部納入“村集體資金專戶”管理。

(二)屬於鎮財政、鎮財務室下撥款項,由財政所、財務室直接劃撥到經管站的“村集體資金專戶”;各中心(站所)撥付給村(居)委會的一切費用,必須納入“村集體資金專戶”,不得將資金直接撥付到村(居)委會,否則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其它直接以現金結算付款的,村級報帳員必須在取得款項後三天之內將現金繳到鎮經管站銀行帳戶上,嚴禁坐收坐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二、費用管理規定

(一)村級費用支出必須本著“量入為出、以收定支、略有結餘”的原則。村級支出主要用於村級組織辦公經費、經營支出、生產性支出、建設性支出、公益事業建設性支出、專款專項支出等,原則上取消村級招待費。

(二)支出必須取得合法、真實、有效的原始憑證。對於日常開支無法取得票據的,統一使用縣財政局、縣農業局制定的<會澤縣村級會議(接待)費用報銷單>,並按審批許可權經相關人員稽核審批方可入帳。

三、村級財務工作流程

(一)收入

1。直接轉帳到村集體資金(經管站)帳戶上。

2、以現金形式收到各種款項,經辦人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上繳村集體資金專戶。

(二)支出

(三)審批

1、村級自有經費:500元以下的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紀檢小組稽核同意→總支書記審批→交鎮經管站稽核→出納付款→交會計入帳→會計報表→返回有關村報帳員→村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500元—20xx元的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紀檢小組稽核同意→總支書記審批→交鎮經管站稽核→出納付款→交會計入帳→會計報表→返回有關村報帳員→村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大額支出(20xx元以上),報帳員填寫借款憑證→鎮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簽字→出納支付暫借款→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村班子及紀檢小組討論同意→總支書記稽核→經管站核實→分管領導審批同意→交出納報帳→交會計入帳→會計報表→返回各村報帳員→村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2、專項經費:無論金額多少,須經辦人取得合法有效單據並簽字,召開理財小組會議討論通過,總支書記稽核,報鎮相關分管領導稽核審批方可入帳。

四、報帳時限

村級財務報帳實行限時制,即各村(居)委會收支單據必須在一個季度內結清,每季度最後一個月21-30日為全鎮各村(居)委會的財務稽核結帳日(即:3月21-30日、6月21-30日、9月21-30日、12月21-30日)。各村(居)委會報帳員必須把本季度經稽核審批的收支單據按時報經管站,並辦理相關手續,以便及時入帳。每季度入帳後,各村(居)委會必須對本季度的財務進行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

五、監督與處罰規定

鎮紀委和經管站將定期、不定期對各村(居)委會財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在檢查中如發現在會計核算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反財經紀律,將按相關管理規定處理。

(一)不按時報帳、對帳,票據不規範、手續不完整的,在進行財務審計時,不如實提供涉及審計事項的資料證據的,阻撓鎮經管站依法對其進行財務審計監督的,鎮經管站應立及停止用款,並在全鎮進行通報批評,發現有村幹部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及違法亂紀的,依法移交紀檢監察或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二)截留、坐支、挪用、私借私分現金的,隱瞞集體收入,取得的收入不按要求及時上交經管站,或私設會計帳簿(帳外設帳),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或以個人名義使用存摺開戶的,造成集體資產遭受損失和浪費的,鎮經管站應立及停止用款,追回流失款項,對相關人員進行通報批評,並由相關部門依照現行法律、法規給予相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白條頂庫或亂開票據套取現金的,專款不專用或不按規定使用備用金的,鎮經管站應立及停止用款,並通報批評,追回款項後方可用款。

(四)不按要求定期進行財務公開的,由經管站監督進行公開。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篇16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範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群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委託鄉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後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幹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鎮記”、“村錢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稽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並按月反饋、公佈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彙總、編報工作;(4)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6)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1)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並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3)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彙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後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條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範圍:(1)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准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2)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於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5)回收債權收入;(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鎮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範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鎮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2)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必須嚴格執行報帳進帳、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制度。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一專戶儲存,然後依據專案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3)農業稅附力口、省對縣財政轉移支付的15%、農業稅的10%,統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鎮農經站,專項用於規定範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3、村級核算收入範圍的資金,必須按標準組織清收,足額撥付到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佔、挪用;嚴禁擅自立項或突破標準向農戶額外籌款,不準加重農民負擔。

第十條支出管理

1、村級各類資金的使用必須認真制定並嚴格執行年度預決算計劃。年初本著量入為出、略有結餘的原則,編制好年度資金使用計劃,並逐項細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備存監督。年末要對資金

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算,確保計劃實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掛,杜絕新的不良債務發生。

2、堅決壓縮村級非生產性支出。(1)村幹部(含委派會計)平均工資報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純收入的1、2-1、5倍測算,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農經站統一核准發放。村支部書記養老保險和村幹部獎勵,按盱發[20__)10號文規定執行,村級不得擅自發放獎金和實物;(2)村級招待費實行總量包乾、定額補貼的辦法。村年招待費補貼為3000元,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報帳員、計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兩季由鄉鎮農經站稽核,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後領取。村定額招待費補貼從村集體經濟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補、結餘歸己;(3)村級電話費實行定額補貼辦法,凡村級有固定電話的實行限額使用。村主要幹部採取限額補貼的辦法,一般村黨支部書記月補50元,村委會主任月補40元,村會計、報帳員和計生主任月補各30元;(4)村級(含聯組)報刊訂閱費實行每年定量限額的辦法。總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額1000元,總人口在1500到20__人以內的村限額1500元,總人口在20__人以上的村限額20__元;(5)村其它辦公費用實行每年總額控制,定項限額的使用辦法。每村每年辦公費控制在20__元以內,由鄉鎮農經站統一控制,安排使用;(6)無集體經濟收入的村,年度各項費用總額不得突破村級“三項資金”的累計總額。

3、村組兩級勞務用工費用不得由集體列帳開支,需動用勞力,應按戶勞力依次輪流派工,年終按工日調節平衡,或結轉下年度。

第四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十一條各村必須設立現金、存款日記帳,分別對本村貨幣資金進行核算。報帳員必須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必須如實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確保帳實相符。總帳會計與報帳員必須定期核對現金與存款帳戶,嚴禁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

第十二條各村庫存現金月末帳面餘額不準突破200元限額。

第十三條各村用於零星開支的備付金限額200元以內,實行領用、報結的管理辦法。即:每月報帳員從總帳會計處預借,每月終了或用完,報帳員應及時向總帳會計報結帳據,經批准後再行預借。零星款項以外的收支結算,由村出具手續,委託鄉鎮農經站辦理業務。

第十四條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確需借款的,要經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和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出具借款請示,鄉鎮農經站稽核,報鄉鎮主要領導審批後,方可借取。

第五章票據使用管理

第十五條村級使用的收入票據,嚴格按照“統一供應,按月(季)繳驗,票款一致,以舊換新”的原則管理,採取領銷、報結辦法,實行縣、鄉、村三級監控。

第十六條村級使用的收支票據,必須是省市統一監製的正規憑證,其它票據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條”頂帳。

第十七條各村領取票據時,必須分別由鄉鎮財政和農經部門在“票據領銷登記簿”上作詳細記錄,領、發票據經手人必須在登記簿上簽字。

第十八條村級使用票據,必須規範有序,嚴格按照票據序號和內容連續填寫,不得跳頁、隔號或隔本使用,妥善儲存作廢票據;票據填制齊全後,由財會人員簽章,同時加蓋村級“財務專用章”(由總帳會計保管)。

第六章財務稽核審批

第十九條村報帳員向總帳會計報帳時必須如實彙總填制“財務報結單”,實行帶票、帶單、帶據(入庫資金有效證件)結報,嚴格履行有關交接手續。

笫二十條、村級財務稽核審批,由村委會主任稽核,村黨支部書記審批。入帳票據必須如實填寫業務發生時間、數量、金額、內容摘要,由經辦人簽字蓋章。

第二十一條明確審批權,限,嚴格控制開支。開支額度100元以內事項的稽核審批人有權直接籤批;100—300元以內專案支出必須提交村“兩委”集體討論通過,方可籤批;300—1000元以內的支出專案,必須經村“兩委”集體討論,提交村民議事組討論通過後籤批;1000元以上的大額支出專案,必須經村“兩委”集體討論,提交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後籤批。

第七章集體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村級集體資產包括集體房屋、建築物、機器、裝置、工具、經濟林木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等生產勞動資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300元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能夠直接利用或經開發可以長期利用的村組集體資源(山地、灘塗、水面、堤埂等)必須列入集體資產範疇,採取無價進帳、有值核算的辦法管理。對能夠直接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產,必須建立健全總帳、明細帳進行核算管理;對無法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源權屬也必須建立臺帳納入管理。

第二十三條各村可以通過招標發包、租賃、拍賣和抵押、入股、協議轉讓等多種形式對集體資產進行利用。無論採取何種形式,必須事前徵求村民代表意見,經村黨支部、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集體研究,合理確定標底價格,依照法律法規要求擬訂好書面合同、契約、協議,實行公開、公正、公平方式發包,加強管理,防止流失。集體資產取得的收入主要用於本村發展再生產、村內社會公益事業和償還村級債務。

第二十四條村集體資產的購置、維護、報廢必須認真履行申報、評價、核准等手續程式。購置、維護、報廢集體資產必須經村兩委會集體研究,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上報業務主管部門核准後,方可實施。

第八章民主理財與定期審計

第二十五條村級財務實行按月民主理財

1、民主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通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選舉的辦法,公開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其成員要通政策、懂財務、身體健康、辦事公正、關心集體、原則性強;理財、議事組組長一般應由黨員擔任,成員由黨員和村民代表組成,村主要幹部不參選理財、議事組成員。村民主理財、議事組人數視村規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別為5人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別為7人組成。

2、民主理財、議事組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村幹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財人員。對不能正常參加理財議事活動,或違反有關理財議事制度的人員,可以提交村民代表會予以辭退、補選。

3、村民主理財日定為每月5日(特殊情況由鄉鎮統一調整),村裡的每筆收支事項,每張原始憑證都必須經民主理財組審理核准,加蓋理財專用章,並按規定程式審批後,方可入帳。當期發生的業務事項,必須當期出據入帳,因特殊情況,無法取據入帳的,會計人員應在本期理財中向理財組說明情況並登記,否則在下期的理財中視為無效票據。理財結束後,理財組全體成員必須在理財結果報告單上簽名,並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同時上報鄉鎮農經站備案。

第二十六條村級財務實行定期審計

1、每年村民主理財組對本村財務收支核算情況集中審計一次,審計日期定為每年2月份,結合鄉鎮專項審計同時進行。

2、年度審計工作程式:(1)全面接收帳據,逐筆清點登記,分項核實記錄,履行交接手續一式三份,理財組、村會計各執一份,報農經站備查一份;(2)認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項和會計記錄及其核算情況;(3)認真核實債權債務及其他各類明細;(4)每期理財中所提出意見和建議的落實情況;(5)整理登記存在問題,由理財、議事組提出處理意見;(6)向村“兩委”彙報並參與研究處理有關存在問題;(7)審計工作結束後要認真清點、交還帳據,並履行回交手續;(8)出具審計報告,公佈審計結果。

第九章村務公開

第二十七條全縣每年3月份作為上年村務集中公開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為上一季度的村務公開日。

第二十八條村務公開的基本內容:村級經濟發展規劃、人口規劃、土地使用規劃及其實施情況,農村政策、村級財務收支、集體資產變動、各種物資發放、債權債務變動明細,稅費徵繳明細、財務預決算執行情況、理財議事結果報告單等,公開內容要真實可信,準確無誤。

第二十九條村務公開形式,採取村民代表會公佈和村務公開欄公佈同時進行。每期公開資料必須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總帳會計和民主理財組成員簽字確認,形成一式三份書面材料,村委會、村民主理財組各執一份,上報農經站一份存檔。

第三十條實行村務公開跟蹤服務、回訪、督查制度。每期公佈結束後,村委會主要領導要接受並答覆村民代表的質疑,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廣泛徵求、收集、反饋群眾的意見,鄉鎮農經站等有關部門要逐村督查、記錄,及時處理遺留問題,以確保提高村務公開的質量和效果。

第十章檔案管理

第三十一條村財務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各類重要的經濟活動書證資料和反映村級社會經濟成果的各類報表資料等,它們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社會經濟活動情況的主要資料和證據。

第三十二條村財務檔案資料實行規範裝訂、分級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則。會計檔案和永久性儲存資料,必須統一交到鄉鎮農經站歸檔,長期保管;中、短期儲存資料由村總帳會計立卷保管,最短儲存年限不得少於5年。檔案管理要建立健全專人負責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盜、防潮、防蛀、防黴變。

第三十三條會計檔案移交,應編制交接手續,署明應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保管期限,由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簽章。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查閱,應到保管人員處填寫查閱單,經負責人批准後,於現場查閱、複製,不得塗改、轉借或帶到異地使用。

第十一章法紀責任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鄉(鎮)農經部門,協同相關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並視其情節輕重,參照<會計法>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構成違紀的,報經紀檢監察部門給予其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照規定設定會計帳簿、或私設會計帳簿的;

2、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的;

3、未按照規定管理現金和集體資產的;

4、未經審批或越權審批有關票據的;

5、未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進行民主理財、村務公開的;

6、未按照規定要求報帳、會審、報表的;

7、未按照檔案管理要求保管好會計檔案,以及會計人員變動時未按照有關規定辦結移交會計資料的;

8、未按照有關規定委派、聘用農村會計人員的。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制度規定,擅自增加支出專案,突破定額標準支出的;已入帳的,由稽核審批人、代理會計和報帳員全額退賠;未入帳的,由當事人退賠,同時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偽造、變造、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未按規定程式辦理借款的,由申辦人和有關當事人承擔所有責任,村集體概不承擔債務。

第三十八條未按規定程式購置、發包、租賃、拍賣、抵寸甲、維護、報廢集體資產的,屬於無效行為;造成損失、浪費的,由當事人和責任人承擔;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篇17

一、會計人員配置及管理

1、記帳會計一名,村級報帳員一名,村書記、主任不得兼任報帳員。

2、記帳會計對本村財務管理工作負總責,具體負責各類經濟業務的處理、編制、報表及統計等工作。必須具備較好的政治、業務素質,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能夠勝任財會工作。村報帳員任免或調換必須徵求街道辦核算中心,街道批准,並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3、記帳會計、村報帳員必須接受街道辦核算中心培訓考核,具備會計資格後頒發會計上崗證,持證上崗。

二、資金管理

1、村級財務應當實行帳款分管,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坐支現金,非會計人員不得保管現金。

2、村內各項收款必須由財會人員經管,並統一使用區農經中心印製的統一收據,不得使用白條收款,嚴禁無據收款。

3、村集體各項支出要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經手人、證明人及審批人簽字齊全,以帶稅章的票據為準,財會人員要按財務制度嚴格稽核,凡不符合規定和手續不完備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並退回,嚴禁白條頂庫,嚴禁村幹部用打白條的手段挪用公款。

4、村集體資金應詳細記載並納入帳核心算,其它人員不得存放。任何人不得擅自用村集體所有資金為個人或外單位擔保、抵押。

5、非財會人員需要取現金和票據外出辦公,必須向報帳員辦理預支或領票手續,業務完畢後,5天以內向報帳員報帳並辦理登出手續,如領用期限超過1個月的,會計審查,確實未收回款的,可以直接記錄其往來帳戶,待款收回後再進行帳務處理。

6、庫存現金實行限額制,不得超過5000元,超出限額的現金要及時存入信用社,庫存現金髮生事故由報帳員負責。

三、財務計劃管理

1、各村根據生產基本建設的安排,制定本村財務收支預算,經村兩委會議通過和民主理財小組審定後,報核算中心一份存檔,預算外開支首先經兩委會通過,然後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方可執行。

2、村集體興辦生產公益事業,按“一事一議”的形式籌集資金,首先,村制定“一事一議”籌資方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後,並報街道辦批准後,向村民發放“一事一議”監督卡,嚴禁強行以捐款等任何形式向村民收取錢物。

3、財務計劃包括: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生產經營計劃、基本建設計劃、固定資產購置計劃、收益分配計劃等。

四、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管理

1、村集體所有單位價值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資屬固定資產,由村會計登記,做到帳、物相符,保證集體資產安全完整,涉及產權變更及時辦理手續。

2、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登記、保管、使用和維修保養制度。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凡不符合出入庫手續的,保管員有權拒絕辦理。

3、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農用固定資產一般採用綜合折舊的辦法,所提折舊費應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補償。

4、村集體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定期盤點清查制度,確保帳物相符。經查出屬於正常報廢的資產,經村民主理財小組鑑定後,報街道核算中心審查,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後進行帳務處理。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侵佔集體資產,一經發現嚴肅處理並追回原物或限期追回價款。

5、村集體所有的固定資產、產品物資變買、轉讓、抵押以及投資入股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以外,由村集體提出意見,經街道核算中心審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五、村集體資產管理

1、農村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其方案(承包經營方式、承包金、承包期限等)的確定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採取公開招標、投標方式確定經營者。禁止利用職權壓價發包、出租集體資產。

2、村集體資產實行拍賣、出售、轉讓、兼併、股份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其集體資產數額較大的(價值超過1萬元以上的),村集體必須由區級以上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應當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認,並報街道備案。

3、村集體要建立健全集體資產、資源臺帳,對集體資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價值、承包方案、承包者、承包年限、承包金額及繳納情況等,要登記清楚,定時(每半年)向村民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六、帳簿設定與管理

1、村集體設總分類帳,現金日記帳,存款日記帳,固定資產帳,明細分類帳,產品物資帳,出納日記帳。

2、村建帳完畢後,交核算中心稽核,經稽核後財務運作規範的村,才可歸還村保管,不規範的村,及時進行改正。

七、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1、健全完善民主理財制度,民主理財小組由村民代表推選產生由3人組成,設組長一名。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村主要負責人(書記、主任)及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

2、村民理財小組有權對本村重大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監督,未經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稽核蓋章的收支單據一律不得入帳。

3、村集體財務公開是村務民主監督的關鍵,財務收支要逐筆逐項公開,並註明日期和經手人。公開內容要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查蓋章後方可公開,公開後要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解答村民提出的問題。

八、財務審批制度

1、村集體要建立健全財務審批制度,全面實施“三審一把關”財務制度,村財務開支要由村書記審查、民主理財小組稽核、村主任審批,同時財務票據上要有經手人簽字,凡是不符合上述規定的'都視為手續不完備,嚴禁入帳。

2、村集體要定期召開理財工作會(每半年一次),由村兩委、會計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參加。一是對前期財務收支進行逐項稽核;二是對下期財務收支進行討論。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篇18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為嚴格財務管理,明確經濟職責,根據財政部、國家教委和省財政廳頒佈的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各校領導分管系統限額、專項審批,大額借支實行聯籤制。

第三條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由主管財務工作的副校長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第四條學校設定負責財務管理工作的專職機構――管理科,下設財務組,統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對學校負責。同時,學校財務工作理解上級主管部門監督。

第五條學校管理科財務組配置一名財務主管、一名會計、一名出納,具體管理財務工作。

第六條學校財務應加強預、決算管理,按上級指示精神和有關的財務制度、規定,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和決算,經學校領導稽核、批准後報上級主管部門並予公佈。

第七條學校應加強財務監督,設立專門的財務監督機構,構成學校內部審計制度。內部審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二各項收入管理制度

第八條學校的各項收入,包括財政部門的撥款收入、學雜費收入、培訓費收入、出租收入、承包收入及其他收入。

1.財政撥款收入(含各項經費撥款、離退休人員經費、大額基建撥款),應按預算收入計劃組織收入,對基建撥款應專戶儲存。

2.學雜費收入:按省物價局和高教廳等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的學雜費是學校的重要收入,學校財務部門應在有關科室的協同下,用心收納,做到安全、快捷、準確。

⑴學生的各項收費標準,應分清年級、專業、專案;應交學費的學生人數,應分清班級、專業,做到數字精確、姓名確實,這兩項收費依據(含聯合辦學部分),應加蓋學校公章,於五月份前確定並交管理科財務組;當年新生名單、專業應在招生結束後一週內交管理科財務組;中途離校的學生名單應及時通知財務組。

⑵學生的學雜費一旦入庫,除計算、收款等技術性錯誤的款項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學校減免學費的學生,均為財校正式教職工子女及財廳幹部職工的子女,減免數只能為學費總額的50%,其他雜費不減免。

⑷學費一年收繳一次,在秋季入學時進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確有實際困難,經主管財務副校長批准可延期交納。否則,視同故意不交學費,學校將責成限時交納,超期不交者,應予勸退。

⑸聯合辦學學費收入,財務部門應嚴格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收納入庫,並定期到聯辦單位核對收費狀況;屬聯辦單位的收入也應及時、準確地劃歸對方。

⑹對學雜費收入,財務部門應自收費之日起,30天內做好清算、核對、結帳,並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收費狀況。

3.培訓費收入:指學校培訓中心舉辦各種形式的培訓班收取的各項收入。

4.出租收入:主要是指學校所屬房屋出租租金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如發生合同糾紛引起房租減收或滯納,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以便妥善處理。

5.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學校小賣部、飯堂承包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不得拖欠、滯納,否則,應按合同規定對承包人予以處罰。

6.其他收入:主要是指一些零星收入,如飯堂、小賣部交納的折舊費、各種考務費、學校財產變價收入、贊助費、罰款收入、採購物品返還費用等應屬學校的收入。

第九條學校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學校的收入,私設“小錢櫃”;為學校或科室採購物品、繳納款項等,不論對方以什麼形式或藉口回到的現金、禮金及物品,都要繳交管理科,並辦理登記手續。否則,一經發現,按違反財務制度處理。

第十條學校財務人員因工作失職,引起學校收入減少或流失,應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職責。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借款是指學校各科室因辦公、教學、後勤等工作需要購置裝置、辦公物品、公務出差以及行政維修等,請求學校財務組給予的借款或預付款。

第十四條借款手續規定

借款包括現金借款和支票借款兩種,借款經手人須按如下規定辦理借款等手續。

1.凡借款額或預付款額超過500元以上者,一般以支票支付。特殊狀況需大額現金(1000元以上),須經校領導批准;超過3000元者,還需提前2天到財務預約,否則不予借出。

2.借款時,須填制管理科財務統一印製的“借款單”,先由各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再報有關審批人籤批,以後憑“借款單”到財務組借款。

第十五條借款、預付款批准許可權。

1.校長籤批50000元以下。

2.分管財務工作的副校長審批30000元以下。

3.財務主管應對各部門借款進行稽核,凡XX元以上借款、預付款,須事先報財務主管稽核,並簽署意見,再提交校領導批准。對不合乎制度規定的借款及預付款,財務人員應予拒付。

4.凡一次性50,000元以上金額的各項借款及預付款,由各分管校領導提出,報校長批准;超過200,000元以上金額的借款,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各分管校領導簽名,校長負責籤批。

5.借款後,借款經手人須在預定的還款日期內還款或憑正式發票到財務報銷,借款一般不能跨月使用,月底結帳前須辦理完報銷手續,特殊狀況暫不能報銷者,須經財務主管同意。

6.一般狀況下,第一次借款未報銷之前不給予第二次借款。

7.根據批准的用款計劃,維修、改造、採購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預付款,憑學校領導的用款批示及用款科室的有關資料說明(如合同、購物用途說明),經財務主管稽核無誤後方可付款。

8.學校舉辦臨時性的大規模活動,如運動會、藝術節、慶祝活動等,主辦單位須提前列報用款計劃,經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付款。

9.各種借款、預付款的歸還及報銷,實行誰審批借款誰負責審批報銷的原則,不能交叉審批。

10.學期結束前一個星期,借款經手人應辦理借款報銷手續。如放假時仍未到財務報銷者,視同佔用公款處理,並從借款人工資收入中扣回。特殊狀況需續借須經財務科長批准。

四財務報銷與審批制度

第十六條學校的各項支出,除工資、福利經常性支出及節假日支出外,應分清支出類別,在取得發票等報銷憑證後,辦理審批報銷手續,以便財務及時入帳。

第十七條報銷支出審批許可權:

1.校長籤批50,000元以內。

2.分管財務副校長籤批30,000元以內。

3.凡每筆支出超出2,000元以上者,應先報財務主管稽核後再報校領導批准。

4.凡一次性50,000元金額以上的各項支出,由分管校領導提出,報校長批准;超過200,000元以上支出,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各分管校領導簽名,最後由校長負責籤批。

5.報銷憑證應以正式發票為準,並有單位名稱、開具發票單位印章、單價、數量,批量採購應附貨物清單、規格、型號、金額等資料,發票背面應有經辦人簽字、科室負責人簽字證明;採購物品還須有倉管員驗收簽字。對於不貼合填寫要求的發票,財務人員不給予報銷。

6.下列狀況的支出,經科室稽核後,報主管財務副校長或校長批准,方可報銷。

⑴“白頭”單報銷,每單數額應在50元限額以內,並有商店等單位印章、購買數量、單價、支出用途。用款經辦人應儘可能索取正式發票。

⑵特殊支出無發票及其他報銷憑證者,應有經辦人和科室負責人2人以上簽字證明。

第十八條專項審批許可權:

1.教職工因公差、學習需乘坐飛機、火車軟臥,須先報校長審批。

2.教職工外出參觀、學習、參加各種會議、公務辦事,所需時間2天以上,或超過廣州市範圍的事項,應在各分管校領導稽核後統一報校長批准。

3.各種餐費,主管財務副校長每次審批XX元以下;超過限額報校長審批。

4.學校預購學生教學用書支出,由主管教學副校長負責審批。

5.各教研室確需購買少量的教學用參考書、資料,由教研室主任簽署意見後報主管校長審批。

6.大批量印刷各種教學用書、資料(包括校刊)支出,由分管教學副校長提出意見報校長批准。

7.圖書館藏書、全校報刊雜誌採購支出,由校長審批。

第十九條各項支出審批報銷的分類

根據支出審批許可權,對各項支出作分類。

1.基建支出:是指學校因事業發展和保證正常的教學、行政和後勤工作的需要,新建、改建、擴建校舍或教學設施等專案,包括學校的房屋、建築物、裝修、添置大型的教學設施等方面的支出,應嚴格執行基建財務制度,保證學校資金能辦實事、辦好事。

具體執行辦法按《廣東省財政學校基建財務制度》辦理。

2.修繕費支出:是指學校小型、簡單的修繕、安裝等專案的支出。根據有關科室列報的用款計劃,應事先簽定協議,報主管財務副校長稽核簽字。

⑴修繕費支出,應按報銷審批許可權籤批。

⑵修繕支出計劃、合同應送財務組存查,10,000元以上修繕專案的驗收務必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經驗收合格的專案,可憑正式發票、驗收人簽名及校領導批示到財務辦理付款手續。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篇19

為加強財務管理,實行民主理財,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學習財政、財務、稅務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負責搞好財務工作。

二、堅持一支筆審批報帳和會計管帳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帳的原則,切實履行財務人員的工作職權。出納和會計有權拒絕白紙條入帳和不合理的開支,有權拒收未經經手人簽字和領導審批的票據。財務人員應主動當好村民委員會的參謀,經常分析財務情況,及時向領導彙報財務收支情況。

三、不得以白紙條作庫存現金,不得私借或挪用公款,不得將村集體現金以個人名義借貸,未經主管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向村民委員會借支現金。

四、村民主理財小組定期稽核會計的財務收支單據,無民主理財小組稽核印鑑的單據,會計不得入帳。

五、財務人員應如實提供財務發生情況,自覺接受村務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和審計核查。

六、加強民主監督,實行民主理財,財務人員要做到財務相符、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帳目日清月結,按季公佈,年度清理審計。財務收支情況須交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後立卷歸檔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篇20

為了加強農村財務管理,進一步規範村級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及省、市“村賬鄉代管”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重新修訂我鎮村級財務管理相關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註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4、村級應合法組織本級收入,所取得村級收入必須在收款七日內由村報賬員存入村賬專戶。收入包括:

(1)上級轉移支付用於補助村級開支不足的資金;

(2)村級統一經營收入、發包收入、企業上交收入;

(3)資產設施租賃收入;

(4)對內、對外投資的利潤收入;

(5)土地補償;

(6)變賣集體資產收入;

(7)上級部門及單位的補助收入、專項撥款及投入的資金;

(8)救災、救濟、扶貧款;

(9)各種代收、借入資金及外來投資和捐款;

(10)其它收入。

5、村級支出實行報賬制管理,支出單據原則上是稅務發票或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統一印製的報賬單、證明單、領條等,不得以不規範的憑證入賬,嚴禁無據付款。

6、村級各項財務支出均需按規定程式審批後,由村報賬員(會計)到鎮村賬會計處報賬。

(1)開支200元以內的由村主要負責人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和村主要負責人簽字);

(2)開支200元—1000元的由村支兩委集體研究討論經鎮駐村幹部及片長稽核後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鎮駐村幹部及片長稽核和村支書、主任會籤);

(3)1000元以上的大額開支由村理財小組稽核並在原始票據加蓋理財小組章後,經鎮駐村幹部及片長稽核後,由村主任和村支書會簽報賬(報賬發票有村理財小組章,有經辦人、證明人、鎮駐村幹部及片長稽核和村支書、主任會籤)。

7、村幹部年度工資經村支兩委集體評議,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原則上村幹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餘時,可以適當增加。

8、村幹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9、市、鎮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於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後,張榜公佈無異議後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10、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專案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中有監督,事後有結算,專款專用,並張榜公佈,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稽核後,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許可權:

(1)200元內(含2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200元至1000元(含1000元)經駐村幹部和片長稽核後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籤。

(3)1000元以上由村支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後,經駐村幹部和片長及村理財小組稽核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籤。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等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村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支兩委申報,片長及駐村幹部稽核,遞交鎮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後才能開支。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鄉代管”由鎮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組織實施,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稽核,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堅持“四權”不變的原則,即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不變,債權債務關係不變。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佔。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必須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稽核,再按審批程式審批後,按期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餘額,如有發生錯誤,並及時核查糾正。

5、村級財務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範有序的資金執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範圍,規範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彙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餘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塗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稽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並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佈。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六、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季度進行財務收支公佈,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村級公開公示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村級財務公開由報帳員照相報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存電子文件備查。

4、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篇21

對於財務部的職能,各有各的理解,從不同的角度可以劃分出不同的分類,例如,也可以分為:組織計劃職能、管控職能、監督職能、處理職能、輔助決策職能;還有人認為可分為:籌資、調節、分配、監督四職能,這是不含會計核算的一種財務職能。本人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認為,按照如下方法劃分比較科學,這種財務部職能確認方法也可以叫做“四保(寶)”職能:

一、基本職能:保持部門基礎工作紮實可靠

1、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企業經營行為進行會計核算,如實記錄反應企業經營財務狀況,做到科目設定合理、賬目登記記錄完整準確及時,賬目往來準確無誤,會計資料檔案儲存完整可靠;

2、實現會計電算化,科學規範記賬,安全快捷處理賬務;

3、嚴格執行會計法、票據法、統計法、稅法、財務通則、會計準則、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企業財務會計制度,並認真落實執行。

二、管理職能:保護企業資產安全、經營高效

1、準確及時完整編制各項財務報表,並作出財務狀況分析報告;

2、管理公司各類資產(流動資產、固定資產、企業文化和無形資產、各類庫存、在建專案、庫存商品房、庫存裝置材料等有形資產)、各類負債(流動負債、長期負債);

3、合理提出薪酬福利方案,企業盈利分配方案,保護員工利益不受侵害、投資人權益不受侵害和損失;

4、管理各類費用;

5、加強開發成本核算與開發成本、開發間接費用控制;

6、照章納稅、合理避稅;

7、結合企業經營開發計劃,編制企業各期間財務計劃、融資計劃、綜合平衡計劃;

8、動態調整並落實上款各項計劃;

9、參與各類合同的起草、執行的財務稽核。

三、決策職能:保證投資利益最大、風險最小

1、對企業投資開發專案提供財務可行性分析報告,編制專案投資計劃書、商業計劃書等檔案,提供決策參考;

2、根據企業中長期規劃,編制企業中長期財務規劃,輔助決策;

3、對市場和專案進行調研,提出調研報告;

4、提出不同的投資開發方案,對不同方案進行分析,作出評估對比,得出優選方案;

5、對企業經營進行預測分析,提出調整意見方案;

6、對行業發展趨勢、專業發展趨勢做出預測和判斷,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監督職能:保障企業合法經營、枝葉繁茂

1、監督企業遵守國家會計法、票據法、稅法、統計法等一應法律法規,避免企業法律風險;

2、監督企業遵循科學合理的經營管理軌道持續發展,避免經營風險。

3、監督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違反法律法規、企業規章制度、財經制度侵害企業利益的行為;

4、監督企業員工違犯法律法規、企業規章制度、財經制度侵害企業利益的行為。財務部四大職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融匯貫通。不得割裂理解。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篇2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中國小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__〕43號)檔案精神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國小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國中、職業國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國小、特殊教育學校,高階中學等也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

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群眾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四條

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採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以中國小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的管理辦法,並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及農村中國小共同組織實施。

縣級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按有關政策和要求,組織預算編制工作,按規定程式和時間下達預算控制數和批覆農村中國小預算;按批准的農村中國小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要按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辦法,保證農村中國小運轉資金及時到位;對農村中國小預算執行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核;定期向縣級人民政府報告農村中國小預算執行狀況;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狀況。

縣級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在編制好本級教育行政部門預算和執行部門預算的前提下,組織、指導農村中國小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草案,彙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縣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和預算批覆,向各農村中國小下達預算控制數和年度預算;彙總稽核農村中國小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對農村中國小校的預算執行狀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狀況。

農村中國小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設草案,報各鄉鎮中心學校彙總,各中心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報送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狀況,按批准的年度預算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行狀況報表。

第六條

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國小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國小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並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

以鄉鎮中心學校為單位分別設立中國小財務核算點,以學校(教學點)為基本核算單位,分別按政策規定的標準,核算中國小經費,各中學和村小(教學點)實行報帳制,但學校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主權不變。中國小校的賬戶按照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的規定,在本地金融機構開設零餘額賬戶,核算學校的財務收支,賬戶的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

各鄉鎮中心學校的財務核算點要有專門人員擔任會計、出納工作一般鄉鎮2-3人,大鄉鎮3-4人。各中學和各國小隻設立報帳員,財務核算點分別為各中國小校設立帳本。中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有關中學代理記帳,國小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各國小代理記帳,並辦理學校的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務。學校可成立教職工選舉推薦產生的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每月收支彙總表進行初審,校長終審。學校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務必由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人員要持續相對穩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條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國小校務必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將學校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預演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

中國小校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採購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和專案支出等。

中國小校預算編制時應將預算內、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籌思考。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重點保證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助貧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條預算執行

各中國小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應視資金的用途,採取網上申請或手工填寫《中國小校用款計劃表》,向教育財務部門提出用款計劃,教育局財務部門對各學校的用款計劃稽核彙總後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教育財務部門分校彙總表對各學校所需資金進行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

第十四條預算調整

中國小的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予調整,但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中國小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時,可由中國小校提出預算調整申請。預算調整的申請應包括調整的事項和原因、調整的必要性、調整的金額等。預算調整務必貼合法定程式。

中國小校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行,即按申請(指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同預算科目之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整使用的,務必報縣財政部門批准,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

中國小校依法從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務必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取得收入時務必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並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專戶儲存。

第十六條中國小校的收入主要有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國小校代收的課本費、作業本費等不屬於學校收入,但務必納入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儲存,在學校財務部門透過往來賬戶核算,代收費收入應與學生結算,多退少補。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

中國小校的各項支出,務必按國家和當地的統一開支範圍和定額標準執行。嚴格區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專案經費的使用,保證專款專用。中央和省用於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補助的中國小校公用經費不得用於償還各類非債務。

第十八條

中國小校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專案支出、勤工儉學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人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人員支出等。

對個人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卹和生活補助費、醫療費、住房補貼、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幾項。

公用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構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其它日常支出等;專項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裝置購置費、專用裝置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其他專項支出等。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篇23

為加強機關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審批,節約經費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機關各項工作正常運轉,根據有關規定,並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收入管理

機關收入應全部納入財務核算,在業務活動中與其它單位或個人發生的一切款項,應該及時開具財務票據、收取款項、登記入賬,不得截留、隱瞞、挪用。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機關的房屋出租,應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指定專人負責收取租金。

第二條 經費開支審批

機關財務開支堅持“一支筆”審批。本單位的具體規定(略)

第三條 經費開支報銷規定

經費報支要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當月的票據當月報銷,最遲不得超過一個月。在資金結算中,1000元以上的大額開支必須通過銀行轉賬,不能用現金支付。

發票(原始憑證)應具備以下內容:①單位名稱;②填制日期;③款項內容(用途)、金額;④填制單位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或單位公章)。凡從外單位取得的發票(原始憑證),一般應為正式發票或財政票據,並蓋有填制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票據填寫字跡要清楚,不得塗改、挖補,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多聯套寫憑證,不得拆開分張單寫。禁止白條報支有關費用。

1、辦公費。核報各種辦公用品時,必須附按發票規定的品名、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內容開具的發票。若一次性購買辦公用品較多,無法在發票中寫明,可附上購物清單並加蓋銷售單位的發票印章。辦公用品一律由辦公室統一購置,符合政府採購的支出一律實行政府採購。其他科室所需辦公用品按規定手續到辦公室領取,不允許自行購置。

2、電話費。注意節約電話費的開支,單位公用電話原則上用於公務活動,嚴禁撥打語音、小額支付等特殊服務電話。

3、水電費。加強水電管理,壓縮水電費支出,從嚴控制辦公用電用水。家屬樓家庭用水用電和單位出租的門面房暫未向供電(水)部門直接交費的,由辦公室2人以上抄錄各使用者電(水)表數,據實收費後統一交機關財務。

4、車輛維修費。機關車維修應由司機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報請主管領導審批,然後將車輛交付定點維修廠維修,如發現有新增維修專案,必須報主管領導批准。車輛修好結束後,司機應將維修單帶回交主管領導稽核簽字,然後轉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根據車輛維修單,定期與維修廠核對,稽核無誤後將票據(修理廠家的維修明細結算清單)轉交給車輛管理人員履行結賬報銷手續,經領導審籤後財務部門予以支付維修款項。司機補助按機關規定執行。機動車保險按財政局要求統一辦理。

5、交通費。按照辦公會研究制定的費用標準,單位的具體規定(略)……全年費用總額不能超支,結餘部分可結轉下年。

6、差旅費。差旅費報銷標準嚴格按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外出學習、培訓等所需經費報銷必須附主辦單位通知檔案,並經領導審批。報銷內容主要由交通費(車、船、飛機等)和住宿費(培訓費、會議費、餐費等作單獨列支)組成。外出進行招商考察活動經費支出須經領導批准,並事先編制經費預算,報銷時不允許超出預算。如通過旅行社安排交通和食宿,可憑旅行社開具的發票作為報銷票據,報銷憑證需附考察活動支出明細單。

7、會議費。各科室承辦會議,必須先列出會議經費預算方案,由主管領導審查,報辦公會批准。報銷會議費應附會議通知檔案、參加人員簽到單、會議費預算審批表、會議費結算清單和會議費的發票。凡超出審批標準的會議費,不得報銷。赴國內出差等公務活動經領導同意後應按當地現行規定的差旅費、會議費專案標準由經辦人持真實有效的原始票據據實到財務部門報銷。

8、接待費。公務接待一般由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和標準統一安排,接待經辦人員每週將接待情況列出詳單,報請領導審批後轉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根據接待清單,定期與飯店核對,無誤後由接待經辦人員履行簽字報銷手續,最後財務部門予以支付款項。

9、慰問費。在職幹部職工因病住院,由人事科提出慰問意見,經領導批准後組織慰問。慰問費標準科級幹部200元,處級幹部300元,離退休人員另行規定。

10、修繕費。所有修繕專案(包括零星修繕費)應編制預算,按照有關規定確定施工方,並簽訂施工合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必須憑合法正式的原始憑證。修繕專案竣工後,應編報竣工財務決算和修繕專案明細單,報領導審批後方可支付款項或餘款。

第四條 往來款項管理

1、各科室因公需要借款時,由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經主管領導稽核,報請領導審批後,財務部門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2、預支的差旅費,在出差人員返回7日內應結清;零星購物借款,應在收到發票15天內辦理報銷手續。借款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5天。前次借款未還的,不得辦理新的借款。出納人員要加強對借款情況的清查,及時催還到期借款。

3、公款不得借給個人或私人使用。

第五條 政府採購

機關大宗、大件物品採購,較大支出的維修及各項長期支出活動,要按照政府採購的程式公開招標購置或決定施工服務單位,以節約開支。所有物品採購、經費結算必須由財務人員參與、兩人以上經辦,並在單據上簽字;其他科室人員如需報銷,須經主管領導確認簽字,並報請領導審批後方可支付款項。

第六條 票據、印章管理

收款票據、印章應分別指定專人管理,即管章的不管票據、管票據的不管章。票據領用時要進行登記。出納人員在收到款項時,必須按款項的內容開具票據(除財政正常經費撥款無需開票外),並嚴格按規定的要求填寫完整、清楚、不得塗改,作廢的票據(一式三聯)應同時加蓋“作廢”章。

財務專用的公章、名章和支票,由會計和出納分別保管,超出正常業務範圍用章必須事先請示領導批准。

第七條 固定資產管理

凡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以及單價在規定金額以上(一般裝置500元,專用裝置800元)的購入物品,都應記入單位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要指定專人管理,並將固定資產進行分類分項登記、編號,建立財產管理卡片,會計賬簿必須設定固定資產明細賬,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末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

2、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佔或帶回家用,嚴禁以物易物或贈送、轉讓。機關工作人員調離本單位時,必須將借用或領用的裝置、圖書等歸還,並由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簽字清賬後方可辦理調離手續,否則由管理人員負責追回或賠償。

3、大額固定資產的購置,實行政府集中採購。購進的資產要由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驗收並登記固定資產實物帳。固定資產購置應做到資源共享、優化配置,避免重複購置和閒置。

4、固定資產報廢處置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經與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核對後,填寫“固定資產報廢處置表”報局領導批准(必要時報財政審批)後方可核銷,任何科室及個人未經批准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必須納入局機關收入管理。

5、每年度末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確保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和實物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按有關規定辦理盤盈盤虧手續。對清查盤點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採取措施,加強管理。

第八條 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執行。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篇2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物業管理企業財務行為,有利於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結合物業管理企業的特點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規定。

除了規定另有規定外,物業管理企業執行,《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物業管理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也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

第二章 代管基金

第三條 代管基金是指企業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託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基金和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

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基金是指專項用於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資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結構部位(包括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樓內車庫等。

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是指專項用於共用設施和共用裝置大修理的資金。共用設施裝置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公用天線、供電幹線、共用照明、暖氣幹線、消防設施、住宅區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室外停車場、游泳池、各類球場等。

第四條 代管基金作為企業長期負債管理。

代管基金應當專戶儲存,專款專用,並定期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檢查與監督。

代管基金利息淨收入應當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認可後轉作代管基金滾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條企業有償使用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業用房、共用設施裝置,應當設立備查帳簿單獨進行實物管理,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支付有關費用(如租賃費、承包費等)。

管理用房是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向企業提供的辦公用房。

商業用房是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許可權、使用人向企業提供的經營用房。

第六條 企業支付速達軟體的管理用房和商業用房有償使用費,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鑿權人、使用人認可後轉作企業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維修基金;企業支付的共用設施裝置有償使用費,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認可後轉作企業代管的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

第三章 成本和費用

第七條 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等過程是發生的的各項支出,按照國家規定計入成本費用。

第八條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發生的各項直接支出,計入營業成本。營業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費、直接材料費和間接費用等。實行一級成本核算的企業,可不設間接費用,有關支出直接計入管理費用。

直接人工費包括企業直接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等人員的工資、資金及職工福利費等。

直接材料費包括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直接消耗的各種材料、輔助材料、燃料和動力、構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

間接費用包括企業所屬物業管理單位管理人員的工資、資金及職工福利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水電費、取暖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通訊費、交通運輸費、租賃費、財產保險費、勞動保護費、保安費、綠化維護費、低值易耗品攤銷及其他費用等。

第九條 企業經營共用設施裝置,支付的有償使用費,計入營業成本。

第十條 企業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償使用費,計入營業成本或者管理費用。

第十一條 企業對管理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發生的支出,計入遞延資產,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分期攤入營業成本或者管理費用。

第十二條 企業可以於年度終了,按照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0.3%-0.5%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

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衝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去已核銷的壞帳,增加壞帳準備金。

不計提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計入管理費用。收回已核銷的壞帳,衝減管理費用。

第四章 收入及利潤

第十三章 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從事物業管理和其他經營活動所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第十四章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業管理收入、物業經營收入和物業大維修收入。

物業管理收入是指企業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務收入、公從代辦性服務費收入和特約服務收入。

物業經營收入是指企業經營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築物和共用設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經營停車場、游泳池、各類球場等共用設施收入。

物業大修收入是指企業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委託,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條 企業應當在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證時確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物業大修收入應當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企業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雙方簽訂付款合同或協議的,應當根據合同或者協議所規定的付款日期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第十六條 企業利潤總額包括營業利潤、投資淨收益、營業外收支淨額以及補貼收入。

第十七條 補貼收入是指國家撥給企業的政策性虧損補貼和其他補貼。

第十八條 營業利潤包括主營業務利潤和其他業務利潤。

主營業務利潤是指主營業務收入減去營業稅金及附加,再減去營業成本、管理費用及財務費用後的淨額。

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其他業務利潤是指其他業務收入減去其他業務支出和其他業務繳納的稅金及附加後的淨額。

第十九條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銷手續費收入、材料物資銷售收入、廢品回收收入、商業用房經營收入及無形資產轉讓收入等。

商業用房經營收入是指企業利用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商業用房,從事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開辦健身房、歌舞廳、美容美髮屋、商店、飲食店等經營收入。

第二十條 其他業務支出是指企業從事其他業務活動所發生的有關成本和費用支出。

企業支付的商業用房有償使用費,計入其他業務支出。

企業對商業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發生的支出,計入遞延資產,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分期攤入其他業務支出。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__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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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財務管理制度

為了規範我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校事業發展,根據我校具體狀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國家、群眾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和結算;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按規範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並理解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設財務主管1名,財務人員若干名。

3、學校財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以及學校實際狀況,明確分工並制定人員崗位職責,每學期對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的履行狀況進行必要的考核。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財務處應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上年度的財務結算和本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務必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用心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愛德分校的收費按有關檔案執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發展事業和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資料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裝置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專案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務必按專案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專案完成後並理解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財務處結合學校狀況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並報校長室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持續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裝置、一般裝置、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財務處應配合裝備服務中心,結合學校具體狀況,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處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三種形式。財務處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形式。

3、學校財務處主管有權且務必組織專業人員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政、工會、食堂、基建等),並進行有效的經濟核算。

4、學校財務處應理解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檔案。財務處應以月報的形式向校長室和財政部門帶給財務報告。而各條線務必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財務處帶給財務報告。

2、財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資料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狀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

八、財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構成科學規範的財務執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校長室,該制度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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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條: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必須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二條: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異常對開支的發票要註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第三條:村內各項收支必須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後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第四條: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第五條:村幹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第六條:市、區、鄉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於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後,經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後,並張榜公佈,無異議後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第七條: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專案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後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並張榜公佈,理解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第八條:不得用團體公款發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幹部下村督查工作時,必須要到農戶家或者村幹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菸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第九條:村內爭取專案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供給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團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團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第二章:財務審批制度

第十條: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經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稽核後,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第十一條: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501元至20__元(含20__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籤;20__元以上由村兩委團體研究討論審批。

第十二條: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稽核,遞交鄉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後才能開支。

第十三條: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票應由村兩委團體稽核簽名才能報銷。

第十四條: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第三章:村賬鄉代管制度

第十五條:“村賬鄉代管”由鄉農經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稽核、統一供給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第十六條:村團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團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佔。

第十七條: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稽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後,每季度最終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第十八條: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餘額,如有發生錯誤,並及時核查糾正。

第十九條:在村賬鄉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範有序的資金執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範圍,規範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第四章: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團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第二十一條: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彙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餘額。

第二十二條:村級報賬員理解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條: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十四條: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景。

第二十五條: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塗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職責。

第五章:現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幹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第二十七條: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1000元。

第二十八條:不準將村內團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第二十九條: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並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餘額,雙方簽字。

第三十條: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資料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範、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第六章:民主理財制度

第三十一條: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稽核權、決策權。

第三十二條: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提議,並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景向群眾代表大會公佈。

第三十三條: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第七章:財務公開制度

第三十四條: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供給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佈(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資料要真實全面。

第三十五條: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第三十六條: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提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第八章: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第三十七條: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後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儉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第三十八條: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經過村民代表大會並報主管部門稽核。

第三十九條: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第四十條:團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並報主管部門稽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准後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佈,理解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條: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幹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第四十二條: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第九章:票據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條: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第四十四條: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第四十五條: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團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第四十六條: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第四十七條: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並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第十章:財務審計制度

第四十八條:對村、組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理解鄉經營管理站財務監督管理,並按審計有關程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藉口進行拒絕。

第四十九條: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供給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並追究職責。

第五十條: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後,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後,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複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第五十一條: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超市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篇27

一、實行經濟核算及公開監督

1、會計核算(包括科目設立)按潮陽區會計制度執行,同時要做好當年收支預算計劃,加強財務管理,如實、準確、及時地反映經濟活動情況。

2、村委會的收支要日清月結,堅持做到賬證、賬物、賬款、賬賬、賬表五相符,逐月由監督小組稽核,並列榜上牆公佈;年終收益分配方案應通過“兩委”會議討論通過,並張榜公佈。

3、對瀆職、失職或違反財經制度,造成集體經濟損失的,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二、現金管理及審批許可權

1、財務開支堅持開源節流、勤儉節約的原則,一切收支由分管財經領導一支筆審批,審批許可權為500元以下,超過限額的由班子會議審定。重大專案開支,由村“兩委”幹部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向支部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公佈。所有開支憑證都要註明開支原因,並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三印齊”,如違反審批許可權及程式的,財務人員有權拒付款限。

2、嚴格執行現金借支手續。任何人不準以集體名義代為私人或其他單位擔保貸款;集體資金任何人不得借支挪用。因公出差借支,須按規定手續報批,經審批人批准方可支借,借支人應在限期內返納清結。否則,審批人要承擔責任追討。集體大宗生產性或非生產性、公益事業性資金投入,須進行可行性分析,有計劃預算,按工程進度比例付款,付款時須履行審批手續。

3、本村委會的徵地補償款和接受捐贈舉辦公益事業的款物,要分別設立專門和科目賬,按有關規定和專項需要列支,實行專款專物專用。

4、幹部(包括退休)的工資待遇要根據鎮黨政有關檔案確定的人數和報酬標準支付;軍烈屬統籌金和差額補助按政策規定支付。

5、出納員要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制度,在正常情況下,現金庫存不得超過5000元,餘下當天存入銀行。

三、村集體財務收支審批程式

財務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註明用途並簽字(蓋章),交民主理財小組集體稽核。稽核同意後,由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簽字(蓋章),報經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審批同意並簽字(蓋章),由會計或文書記賬。經民主理財小組稽核確定為不合理財務公支的事項,有關支出由責任人承擔。村幹部不得挪用公款,不得私自外借資金。

四、財產管理

集體所有財產要造冊登記、專人管理,定期清理,及時保養和維修,逐年按規定合理計提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