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文祕 > 規章制度

機關財務制度管理規定(精選13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4W

機關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1

為進一步規範機關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機關財務制度管理規定(精選13篇)

一、財務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國家財經制度、法規要求,局機關各項財務收支活動都應納入辦公室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各項支出均應嚴格執行行政單位經費規定。

2.認真組織會計核算,辦理會計業務;及時清理債權、債務,正確編制會計報表。

3.局機關各項開支均應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必須由經辦人簽名,按規定審批程式批准後報銷。出差或因公借款須經主要領導批准,任務完成後及時辦理報帳手續。自制原始憑證格式由辦公室統一規定。

4.加強現金、支票管理,不得“坐支”,出納、會計分設,各司其職,互相制約。

5.財務人員要以身作則、奉公守法,既維護國家和集體利益,又維護職工的切身利益。

6.會計人員應做好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時將各類會計帳、證、表等資料分類裝訂,立卷歸檔。

7.機關各項支出報銷時間原則上定於每週週一、週三。

二、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為節約開支,減少浪費,局機關各項開支必須經主要領導審批後方可報銷,嚴格履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1.局機關各項開支均應實行計劃管理,發票回來後,均由財務人員初核,經分管領導稽核後,報主要領導審批後,方可報銷。開支數額較大的,還應由局黨組會研究後報銷。

2.所有經費開支,必須憑稅務局統一監製的正式發票報銷,非正式發票或非行政事業單位收據不予報銷。

3.千元以上的經費開支,必須通過銀行轉帳結算。領用支票必須填寫支票申請單,註明用途及限額,辦理完畢後,必須在十日內憑正式發票履行正常報批手續。

三、 對原始憑證(發票)的基本要求

1.只有國家財政部門監印的收據和稅務部門監印的發票等合法單據,才能作為報銷單據。

2.原始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的日期;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

3.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

4.一式幾聯的發票和收據,必須用雙面複寫紙(發票和收據本身具備複寫紙功能的除外)套寫。

5.原始憑證不得塗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出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四、財務報銷的具體要求

1.會議費的報銷:除會議費發票外,還必須附會議通知檔案、參會人員簽到名冊、會議費用清單。

2.接待費的報銷:所有公務招待費報銷,必須具有接待方案、選單、正式發票。

3.資產(禮品)購置費的報銷:必須嚴格按照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執行,除購置發票外還應附政府採購有關手續和驗收小組成員的簽字手續。

4.外出學習考察費的報銷:除發票外還應附學習考察組織單位的有關檔案。

5.差旅費的報銷:實行出差事前審批制度,工作人員出差前應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實行出差逐次報銷的原則,按實際出差的人數和天數,填寫財政統一格式的差旅費報銷單。出差必須寫明出差事由。

6.報銷單據填寫要規範,字跡要工整。支出報銷要及時,原則上應在一週內報銷,最晚不能超過兩週。

五、報銷單據的貼上要求

單據貼上應使用原始憑證小型單據貼上單,將所有原始憑證整理後逐張貼上在貼上單上,單據中不能有訂書釘、回形針等金屬物品。根據單據的大小形狀,貼上方向應從左上角開始依次向右邊貼上,超出貼上單的部分應進行摺疊。

機關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2

一、加強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強化預算約束,規範財務行為,努力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財政經費的使用效益。

二、局機關發生的所有支出必須納入部門預算,年初由財務審計處對各處室提出的支出預算進行初審及綜合平衡,支出預算經局黨組批准後實施,杜絕無預算及超預算支出。

三、局機關所有的經濟業務,都必須填制和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的內容必須準確、完整。送財務審計處稽核時,經手人、證明人、支出明細清單等必須齊全。

四、必須認真遵守執行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凡列入政府採取目錄範圍內的採購專案,均應根據政府採購操作業務流程辦理,不得違規採購。

五、局機關對外簽訂凡涉及收、付款業務的合同(協議),經辦者需提供一份留存財務審計處,以作為財務稽核付款的依據。

六、辦理經費報銷需由相關處室填寫《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經費支出審批表》並附原始發票及支出明細單,送財務審計處稽核。財務審計處在審批表上籤署經費列支渠道、該專案的指標及支出情況等稽核意見,報分管局長簽署意見後,送局長審批。經局長審批後財務審計處方可報銷。

七、因公務活動確需預借經費,一律填寫正式借據。1000元以內的由處室負責人簽字,分管局長批准;超過1000元的,由局長審批。

八、各處室所涉及的收款業務一律由財務審計處歸口管理,各項收入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各處室一律不得私設小金庫。辦理結算需用支票的,一律由局長審批。

九、凡經黨組會或局長辦公會討論同意召開(舉辦)的會議(活動),統一由辦公室填寫會議(活動)預算表,經局長審批後操作。

機關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3

為規範機關財務行為,開源節流,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運轉,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促進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制定本辦法。

一、經費管理及審批原則

1、局機關經費開支必須堅持節約和效能原則;

2、局長審定全年機關經費預、決算;

3、經費開支實行分管財務副局長“一支筆”審批制度;

4、各項經費收支由局財審科負責管理;

5、各項經費開支均應貫徹“先報告、後開支”的原則;

6、1萬元以上的開支,由局長審批後,再由分管財務副局長批示;無預算安排單筆5萬元以上大額支出由黨委會研究決定通過後執行(特殊情況由局長召集相關局領導研究決定)。

二、審批程式

報銷經費須取得合法憑據,由經辦人簽名並載明用途,經證明人、分管領導簽字確認屬實,(1)對於常規性經費專案,財審科依據財政財務制度和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稽核,報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報銷;(2)對於應由局長批示的專案,必須先報局長批准同意,再由財審科稽核,最後報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報銷;

三、經費開支的具體規定

(一)辦公費

各類辦公裝置、辦公傢俱、辦公用品和文印耗材由辦公室或電子商務科統一採購,對於按規定需要辦理政府採購的專案(含印刷)由辦公室或電子商務科填列採購申請表,經局長同意後由財務科辦理對口財政的手續;

(二)公務接待

1、局機關接待工作要堅持節儉原則,嚴格控制次數、標準和陪客人數;

2、接待費用的結算方式分為定點單位多次記賬統一結算和公務消費卡結算兩種方式;

3、公務接待範圍 上級來本局檢查指導工作的;外地或本市相關單位來我局交流工作的;各縣(市)區等基層單位來局辦事確需安排的;各科室召開的部門工作會議確需安排的;招商引資活動等專項接待;

4、公務接待審批程式 負責接待的科室(部門)需先按要求填制“接待用餐申請單”,經本部門分管領導簽字後,由分管財務領導審批,財審科依據批准限額稽核報銷;

5、公務接待標準

①接待地廳級領導按1500元/桌的標準執行;(四星以上或同等檔次酒店)

②接待處級領導按每800元/桌的標準執行;(四星以上或同等檔次酒店)

③平級部門因工作確需安排的按40元/人標準執行;

④本局機關幹部確因公務需用餐按30元/人標準執行;

⑤市領導或局長主請的客人視情況開支;

⑥接待省部級領導或重要客商視情況開支。

6、公務接待的物品實行領用制,由辦公室負責管理。各科室需事先按要求填寫“物品領用審批單”,原則上中餐不得領用白酒;本局系統內開會,原則上不安排用餐、不安排煙酒。

7、禮品、菸酒等貴重物資的購入由辦公室、財務科共同辦理,保管和領用由辦公室派專人負責,實行出入庫登記制,待擬購下批物資時,由財審科負責對該物資盤存和核銷,再辦理購入;

8、未經批准開支的接待費用,財審科將拒絕稽核報銷,各類娛樂休閒場所(如保健、洗頭、足浴、KTV、釣魚等)費用票據一律不予報銷。

(三)差旅費

1、出差省內市外,出差人員需交納會務費或培訓學習費的,須由分管領導和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擬派出省、出境的,還須事先報局長批准同意方可列支;

2、除局領導外,其他幹部職工出差的交通工具原則上為火車和汽車,確需乘坐飛機和火車軟臥的須報局長批准同意方可列支;

3、出差補助標準

①伙食費補助:每人每天省內12元、外省一般地區15元、特區20元。

②交通費補助:出差期間發每人每天市內交通費3元,不再憑票報銷市內交通費;報銷了市內交通費的不再補貼;

4、隨公務車出差,在接待單位就餐或因公誤餐而在外就餐報銷了餐費的,不再報銷出差補助,凡乘公共汽車出差,未在接待單位就餐又未報銷餐費的,其出差補助按制度規定標準執行;

5、探親路費

①已婚職工探望配偶、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車船費(不含飛機和火車軟臥)可予以全額報銷;

②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不含飛機和火車軟臥),在本人月基本工資的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單位負擔;

6、差旅費報銷由本人在出差返回後一週內按規定報銷,預借了差旅費在報銷時一併多退少補結清。

(四)汽車開支

1、公務用車費用嚴格按照市公務消費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達的總限額控制使用,財審科建公務消費臺帳;

2、公務用車嚴格執行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和統一保險的有關規定;

①定點維修

一般維修(20xx元以下) 由司機填寫維修報告單,辦公室負責人現場核實審定維修專案,分管辦公室領導審定,再送定點單位維修;

大修和保養(20xx元以上) 由司機填寫維修報告單,辦公室負責人現場核實審定維修專案,財務科經詢價後核定維修額度,分管辦公室領導稽核簽字,送定點單位維修;

②定點加油

規定用中石化IC卡定點加油,執行一車一卡制,用加油主卡統一結算。由辦公室登記每臺公務用車的行駛里程和用油量,並定期公佈每臺公務用車的100公里油耗。

3、汽車補胎、充氣、洗車等 洗車實行1200元包年制,其他零星費用由辦公室提供定點維修單位的發票一年一次結賬。

(五)大型外事活動

舉辦召開外經外貿、招商專項活動(會議)必須年初有計劃安排(異動專案年中調整),貫徹精簡、高效、節約的原則,嚴格按預算執行,量入為出,不得鋪張浪費突破經費預算;

(六)幹部學習培訓費

1、由本單位派出參加黨校短期學習班、業務崗位培訓班的學費全額報銷,不予報銷有關生活補貼;

2、經本單位同意參加各類專業職稱考試,取得證書的,憑有效的學習發票報銷:高階證書1500元,中級證書1000元,初級證書500元;與商務經濟業務相關的在原有的報銷標準上提高100%。

3、經本單位同意在職幹部利用業餘時間自學,取得學歷證書的,憑有效的學習發票報銷:研究生學歷3000元,本科學歷1000元,專科學歷500元;取得學位的在原有的報銷標準上提高100%。

(七)其他開支

1、撥給其他單位經費單項金額在1萬元(含1萬元)以上的,須先報局長批准同意;

2、機關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包括工會活動、三八節活動、八一節活動、老年節活動、春節慰問等)開支,須先報局長批准同意;

3、以現金或物資形式發放的各種福利均應先報局長批准同意;

4、探望病人 看望住院的幹部職工按每次200元標準慰問,由工會牽頭報銷,其他科室(部門)看望病人不再報銷費用;

5、因公借款 凡因公務需要預借現金的,先由業務分管領導簽字,再由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方可借支,應及時報賬結算歸還;

6、鼓勵機關各部門和幹部職工個人積極爭取預算外資金和省部級專項資金,可適當開支一定的業務費。

7、其他不可預計開支,視情況處理。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三十日後執行。

機關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區區級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建立規範化的區級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根據《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財庫〔*〕24號)、《上海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關於印發上海市市級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收繳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滬財庫〔*〕29號)、區政府《*區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青府發〔*〕89號)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執收單位)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有關規定,依照有關規定程式批准收取的各類區級政府性非稅收入的收繳管理。

第三條根據財政部《關於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通知》的規定,政府非稅收入是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並用於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形式。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財政體制的要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範圍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彩票公益金、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財政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等。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不納入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範圍。

我區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首先從行政事業性收費收繳著手,並將逐步在所有非稅收入範圍內推行。

第四條區財政局是區級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設立和管理非稅收入收繳銀行賬戶體系,確定非稅收入收繳程式,並對執收單位非稅收入收繳工作實施管理和監督。

第五條主管部門應協助區財政局做好本部門非稅收入的收繳管理,並對本部門及下屬各執收單位的非稅收入收繳業務進行管理和監督。

第六條執收單位負責本單位非稅收入的收繳管理,確保非稅收入及時、足額地繳入區級國庫或區級非稅收入財政專戶(以下簡稱:財政專戶)。

第七條繳款人是指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負有繳納收費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繳款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地繳納收費。

第八條代理銀行是指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收費資金收繳、匯劃清算及資訊反饋等業務的商業銀行。

第九條區級財政專戶開戶銀行是指經公開招標確定的商業銀行。開戶銀行除辦理代理銀行的所有業務外,還需負責納入財政專戶管理收費資金的歸集工作。

第二章收入收繳管理

第十條非稅收入收繳實行直接繳納和集中匯繳兩種方式。

直接繳納是指繳款人按照有關規定,持執收單位開具的《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到代理銀行繳款,將應繳款項直接繳入區級國庫或財政專戶。

集中匯繳是指執收單位按照有關規定,按日彙總開具《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集中匯繳)》,將所收款項集中繳入區級國庫或財政專戶。

本著既方便繳款人,又有利於管理監督的原則,對於無需當場執收的收費,一般實行直接繳納;對於必須當場執收的收費,應實行集中匯繳。

第十一條直接繳納可採用以下形式:

執收單位根據有關規定,向繳款人開具收據和繳款憑證合一的《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由繳款人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到本市各代理銀行營業網點繳款,由代理銀行將應繳款項直接繳入區級國庫或財政專戶,《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的收據聯需同時加蓋執收單位印章和代理銀行收(轉或清)訖印章才能生效。

繳款人可採用現金方式繳款,也可在《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借方憑證)聯加蓋繳款人預留銀行印鑑後採取轉賬方式辦理繳款。

第十二條集中匯繳可採用以下兩種形式:

執收單位根據有關規定向繳款人開具收據和繳款憑證合一的《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1D票據)直接收取有關款項的,執收單位應出具加蓋執收單位收款印章的《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1D票據)收據聯交繳款人,作為繳款憑證。執收單位於當日代繳款人將有關款項繳入區級國庫或財政專戶。

執收單位需當場執收,無法使用收據和繳款憑證合一的《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的,可按規定使用專用票據或通用票據當場收取有關款項,並根據當日所收款項,按收費專案彙總填寫《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集中匯繳)》,於當日將所收款項繳入區級國庫或財政專戶。當日彙總所收款項不足500元的,可與次日所收款項一併繳入區級國庫或財政專戶。

第十三條根據分級財政管理體制,凡涉及區與中央、市分成的收費,其分成比例應當由國務院、財政部或市財政局規定,繳庫方式根據市財政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收入退付

第十四條非稅收入繳入區級國庫或財政專戶後,確需退付的,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根據各項非稅收入退付的性質和退付頻率,收入退付分為財政審批退付和備用金退付兩種形式。

第十五條採用財政審批退付的,申請退付繳款人需填寫收入退付申請書交執收單位,執收單位稽核同意且通過其主管部門稽核批准後,經報區財政局監繳部門審批通過,由區財政局開具《上海市非稅收入退還書》通過區級國庫或財政專戶將退付款項直接退給繳款人或劃入繳款人指定賬戶。

第十六條財政審批退付一般採用銀行轉賬方式辦理。對於原以現金方式繳款且無銀行賬戶或銀行卡的個人,可採用現金退付方式。採用現金退付的,繳款人需憑身份證件和原繳款憑證向區財政局領取加蓋"現金"戳記的《上海市非稅收入退還書》,到指定的國庫代理銀行或財政專戶開戶銀行營業網點辦理現金退付。國庫代理銀行或財政專戶開戶銀行在核對資訊無誤後,將現金退付給繳款人。

第十七條經區財政局批准,採用備用金退付的,由區財政局為執收單位開裝置用金賬戶,專門用於非稅收入的退付。執收單位收到繳款人退付申請後,經稽核同意可從備用金賬戶中先行預退,事後定期向區財政局申請補足備用金。

執收單位申請補足備用金時,應附繳款人退付明細資料,通過主管部門稽核批准後報區財政局監繳部門審批,審批通過後,區財政局通過區級國庫或財政專戶將退付款項劃入備用金賬戶。

第四章票據管理

第十八條區財政局是本區收費票據的主管機關,負責本區收費票據的發放、核銷、稽查及其他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執收單位收取收費應使用上海市財政局統一監(印)制的財政收費票據(即執收單位向繳款人出具的收款收據,以下簡稱:票據)。

票據的種類包括通用票據、專用票據和《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通用票據和專用票據主要用於集中匯繳收費專案,其使用範圍由區財政局根據各項收費的具體徵收管理需要確定;《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分為收據與繳款憑證合一的繳款書和沒有收據聯的集中匯繳繳款書兩類。收據和繳款憑證合一的繳款書有繳款人直接繳納繳款書(含滯納金的繳款書)和執收單位代收代繳繳款書(不含滯納金的繳款書)兩種,具體使用範圍由區財政局根據有關收費專案的收入收繳程式確定。

第二十條執收單位憑《收費登記購買證》申請購買適用票據。《收費登記購買證》只限領證單位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轉讓、出售、塗改和偽造。

第二十一條執收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票據領購使用登記制度,設定票據登記臺賬,並定期向區財政局報告票據使用和結存情況。執收單位應按規定填寫票據,票據填寫錯誤,應加蓋作廢戳記,並儲存其各聯備查,不得塗改、挖補、撕毀。

第二十二條各執收單位應建立健全票據監管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轉讓、轉借財政票據。票據丟失的,應及時通過區級媒體宣告作廢,並報告區財政局。

第二十三條票據存根應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為五年。對於用量大、存放五年確有困難的票據,經區財政局批准,可適當縮短儲存期限。儲存期滿需要銷燬的票據,由有關部門(單位)負責登記造冊報區財政局核准後銷燬。

第五章管理監督

第二十四條區財政局應加強對非稅收入收繳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收入收繳管理的各項監督檢查制度。

第二十五條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所屬執收單位非稅收入收繳情況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監督檢查執收單位非稅收入收繳情況,確保非稅收入及時、足額繳入區級國庫或財政專戶。

第二十六條執收單位應嚴格按照規定正確填寫有關收費憑證,保證非稅收入及時繳入區級國庫或財政專戶;要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做好相關管理工作;採取集中匯繳方式收款的,執收單位應分設開票和收款崗位,並由專人負責,不得由一人兼任。

第二十七條繳款人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真履行繳款義務。對執收單位違反國家政策規定許可權擅自設立收費專案、擴大收費徵收範圍、提高徵收標準等亂收費行為,繳款人有權拒絕繳款,並向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舉報。

第二十八條繳款人有權向執收單位瞭解所繳收費的相關政策、法規以及收繳管理方式的有關規定。執收單位應當在收費視窗醒目位置公示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及檔案依據。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執收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按國務院《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國務院令第281號)進行處罰。

第三十條執收單位違反財政票據管理有關規定的,按財政部《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票據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一條受託代收單位未按規定將區級非稅收入繳入區級國庫或財政專戶的,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第三十二條代理銀行或開戶銀行違反本辦法規定,故意延解、積壓、挪用收費資金或拒收收費資金的,一經查實,由代理銀行或開戶銀行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並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代理財政業務的資格。

機關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5

第一條教師教學常規工作的基本要求

教師教學工作基本環節包括課前備課、課堂上課、學生考勤、課後評語、定期培訓五個方面。

1.課前備課要求

(1)嚴格按照本科目教學計劃和進度進行教學工作;

(2)明確當堂課教學內容及教學重點,從學生實際出發組織教材,並選擇教法,精心設計教學程式;

(3)堅持超前備課,並提前2天將教案發至教學主任郵箱。

2.課堂上課要求

(1)教學內容明確,符合教學計劃的進度;

(2)示範動作規範、標準、統一;

(3)語言準確、生動、清晰,音高適度,速度適宜。

3.學生考勤要求

(1)任課教師應準備好本班的《浩沙國際舞蹈培訓學校學員考勤表》,未完成工作者扣除100元;

(2)任課教師每節課上課前應核對學生的考勤情況,做到課後與缺席學生家長取得聯絡並瞭解缺席原因,未完成考勤工作者扣除100元;

(3)任課教師應在每週一及時在學校網站公佈學員的考勤情況,並對上課表現突出的學員給予標註,未完成工作者扣除100元。

(4)任課教師根據學員到課情況取得預定的課時費用,學員無故缺勤者,扣除任課老師相應比例的課時費用。

4.課後評語要求

任課教師每月對學員上課情況進行總結,並在每月的最後一天完成各學員的評語上傳工作,未及時完成上傳工作者扣除100元。

5.定期培訓要求

任課教師(專職教師)每週至少參加一次舞蹈學校內部的培訓課程,不得請假,請假者扣除本週所有課程的課時費。

第二條受聘教師的考勤、請假制度

1.任課教師應認真遵守學校教師考勤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

2.任課教師至少要提前20分鐘到達教室,並提前10分鐘到達教室門口迎接本班學員,教師遲到1次扣除100元。

3.任課教師應無條件接受舞蹈學校的調課、代課或其它有關工作調整,上課期間不得隨便離開授課教室,有違反規定者扣除200元;

4.任課教師無故不得請假,如遇緊急事情需向教學主任提前1天請假,並等待學校安排好代課教師方可離開,未請假或未等安排好課程離開者扣除本週所有課程的課時費。

第三條受聘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解聘

1.體罰、侮辱學生(包括語言、行為等);

2.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並造成嚴重損失的;

3.嚴重違反舞蹈學校規章制度的。

機關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6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工作責任心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條 公司考勤使用OA線上打卡,所有員工均需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每天需打卡四次(早上二次、下午二次)。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0分至5時30分,每週實行雙休制度。公司週六、週日和節日值班按正常上班時間打卡。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四條 月度考勤週期,為每月的1日至月末最後一日。

第五條 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部門負責人在《未打卡證明》(須在未打卡的次日填寫)上核准簽註外,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 員工辦理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並在前臺填寫《外出登記表》,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七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如果時間超過1小時者,按半天曠工處理,超過3小時者,按全天曠工處理。

第八條 上班前已知需直接外出辦事,不能及時打卡者,應先電回公司向分管領導說明情況,並於返回公司後及時在《外出登記表》上註明事因、地點。否則,一律按遲到或早退處理。

第九條 上班時間開始後遲到5分鐘內打卡者,扣除10元;遲到超過5分鐘以上者,按每分鐘翻倍扣除,起始為1元(第6分鐘,10+1元;第7分鐘,10+2元;第8分鐘,10+4元;第9分鐘,10+8元,第10分鐘,10+16元,以此類推),遲到1個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當日工資。提前1小時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十條 員工一個月遲到3次以內不扣工資,無全勤獎,遲到第4次及以上者,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中心將約談該員工。一個季度累積遲到超過10天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關係。

早退按次數核算,每月達到或超過5次者,按遲到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 員工曠工半天者,扣除當日工資,並給予書面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曠工三天者,除扣除相應天數的全額工資外,給予記大過一次的處分;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關係。

第三章 出差管理

第十二條 員工應按照規定的審批程式和審批許可權,經批准後方可出差。出差結束,應辦理相關的銷差手續,作為考勤依據。如因時間緊急不能按照規定辦理出差申請、審批手續的,出差結束後應予及時補辦。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審批表》的,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執行總裁審批。

第十三條 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審批單》交人力資源中心存檔,返回時還需在《出差審批單》上填好返回時間,作為考勤依據,否則按曠工論處。副經理級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部門總監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執行總裁批准;情況緊急不能向執行總裁請假時,須在祕書處辦理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

第四章 加班管理

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由於個人原因導致工作未在規定有效時間內完成則不按加班計算。如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加班後一個工作日內填寫《員工加班申請單》,交給部門負責人審批,並交人力資源中心存檔。

加班分為週末加班和平時加班(即週一至週五晚上加班)兩種。加班須超過4小時及以上方可提出加班申請,並可以申請相應的補休。如果加班4至8小時者,可申請補休1天;加班超過8小時,但不足12小時的,可申請補休2天,以此類推。晚上加班超過22點以後的,次日上班允許晚到1小時,不列為遲到。

第十六條 因工作需要實行值班制,由人力資源中心安排輪流值班。因法定節假日或特殊情況需對工作時間作臨時變動安排的,由公司另行發文通知。

第十七條 特殊專案或重要臨時突發事件,公司有安排加班的權利。

第十八條 對於加班,員工如申請調休,需填寫《補休稽核表》,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批准後方可補休,否則視為曠工。一個月內申請補休,一次不可超過3天,次數不可超過2次,如確有特殊情況,需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批准,並報執行總裁審批後方可補休。

第十九條 員工在一年內的加班時間可以進行等量補休,如在次年1月1日前仍未補休完,公司將在年度績效評核中予以考慮其獎金待遇。

第五章 假期管理

第二十條 公司為員工提供的假期有:法定假日、病假、婚假、產(檢)假、陪產假、喪假、事假。其中病假、婚假、產(檢)假、陪產假、喪假須於員工轉正之後方可享有。

以下是各類假期的具體安排:

(一)法定假日

女性)半天 清明節1天 五一勞動節1天 端午節1天 中秋節1天 國慶節3天 春節3天

(二)病假

員工因病請假時,需填寫《請假申請單》,且必須持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和病休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批准。員工因患一些小疾病,如感冒、發燒、胃炎等,請半天以內的病假時,可以不向公司提交相關病歷和病休證明,但每人每月不可超過1次。

2、醫療期: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根據其在公司的服務年限,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3、請假手續:突發疾病的員工,須在當日內通知所在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員工病癒後上班當天,補辦病假手續並附病歷及病假證明;員工因身體不適可請假半天就診,須辦理請假手續。如無法提供病歷及病假證明的,須按事假處理。公司對員工提交的醫療證明或單據有疑問的,有調查核實的權利,如調查結果與提供的證明不符,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取消病假資格,給予成長,甚至予在解除勞動合同。

4、薪資待遇:病假、醫療期內按50%享受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但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三)婚假

入職以後登記結婚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另加10天。晚婚是指初婚年齡男性滿25歲,女性滿23歲。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後一年內一次性連續休完。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四)產(檢)假、陪產假

女員工懷孕滿六個月後,每月可享受半天產檢假;產前一個月每半天產檢假。假期申請需提供保健卡影印件等相關證明檔案。

正常產假為90天,包括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日。

男員工在一般情況下,享有3天陪產假,若妻子屬於晚育(生育時滿24週歲),則再增加7天,共10天陪產假。

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五)喪假

親屬過世,員工可獲3天喪假。親屬是指員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外)祖父母。申請喪假的員工,需填寫《喪假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審批,並報人力資源中心複核,但不需提供親屬的《死亡證明》等資料。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六)事假

1、員工本人或家人如有突發事情,可以請事假,事假理由必須充分。

2、應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3天,如超過3天以上,需執行總裁審批,且返崗時需辦理銷假手續。

3、事後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於上班後1日內出具證明,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證明屬實後准予補假。

4、事假期間,工資、補貼一律扣除。

第二十一條 員工請、銷假核准許可權

1、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所有請假人員請假之前必須指定本人請假期間工作交接人, 否則不給予批假。

2、員工請假應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並敘明理由,如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由該部門負責人斟酌情形不準假或縮短假期。如果捏造請假理由矇騙主管准假,經查明屬實者做曠工處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應委託人或電話告知,如事前未提出請假,事後補交病假單之類的一律無效。員工請假前,應先填寫相關表單,請部門負責人審批,並由員工本人或授權人向人力資源中心說明情況,否則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請假超過3天(不含3天)的員工休假結束後,需填寫《員工銷假申請單》,報所屬部門和人力資源中心籤批。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4、請假3日以內(含3日),副經理級以下(含副經理級)員工,需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並經部門經理籤批,再報人力資源中心稽核備案;經理級以上(含經理級)員工,需報部門總監審批,再報人力資源中心稽核備案。副總經理和部門總監請假的,一律由執行總裁批准。

5、請假3日以上,無論級別,在部門總監和人力資源中心批准後,均需報至執行總裁審批,且返崗時員工需填寫《員工銷假單》,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再交人力資源中心存檔。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自20xx年05月16日起執行。

機關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7

一、刷指紋方法和注意事項

1、按指紋前,應注意手指是否乾淨。

手指上不要帶有髒物及可能的化學腐蝕物,按指紋前手指保持清潔,確保指紋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於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語音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

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或者用備用指紋刷。

3、刷指紋要儘可能大面積接觸感應板,不要有翹、刮、滑、晃動、摳鏡面等動作。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

5、指紋考勤機對手指乾燥、太冷等會感應失靈,自己要提前處理後再試(可用口呵溫、潤)手不可有水。

6、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人力資源部反應並採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7、指紋處脫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確採集指紋的同事可到人力資源部稽核領取個人密碼,每天實行密碼考勤,直到指紋可用時終止。

8、常用和備份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以到人力資源部重新採集指紋。

二、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1、刷指紋時間為(暫執行每天兩次指紋考勤):

A每日早上上班前 B 下午下班後

2、指紋機全天候固定位置開機,只要為上班前首次進入崗位,無論是否公私事遲到都必須刷指紋。公事刷後寫出書面詳細證明經上級主管稽核確認後交辦公室存擋。

3、漏刷考勤人員寫出詳細證明經上級主管簽字確認後辦公室存檔。

機關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8

1

目的

為了加強倉庫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安全。

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站內所有倉庫的管理。可依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定。

3

管理規定

3.1

所有倉庫,應設專(兼)職倉庫保管員,負責庫房的日常管理。

3.2

所有物料,無論是新購入、領後收回,必須履行驗收入庫登記手續。

3.3

庫房應通風,照明良好,門窗完好,不漏雨。

3.4

庫房應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誌,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庫管人員離開時必須隨時鎖 門。

3.5

庫房內禁止吸菸,動用明火必須經生產部安全管理者批准,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3.6

庫房應配置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當設定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 品和雜物。庫管人員應會熟練使用。

3.7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 電源開關,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3.8

庫房內不準人員住宿、休息,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 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4

物料的存放

4.1

物品應分類存放,置放有序。應保持一定的通道

4.2

庫管員應根據物料說明書的要求,採取適當的儲存措施,

確保物料儲存環境(如溫度、

溼度等)符合規定。

4.3

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應單獨設庫,確無條件時,也必須隔離單獨存放, 並做好專門的標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應急處置方法。

4.4

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 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4.5

庫房人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4.6

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把庫房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 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機關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9

一、宿舍住宿人員及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

二、寢室內或寢室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和寬頻網線。

三、宿舍內除允許使用的電腦、電視、收錄機、手機充電器、檯燈、空調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大功率電器的行為,凡宿舍存放電磁爐、熱得快、電飯煲等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並處以50—200元的罰款。

四、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告宿舍管理員,由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後果自負。

五、為充分併合理使用資源,真正做到需求者使用,使用者付費,特擬訂電費收取方法如下:

1、計費方式:公司春秋兩季(3、4、5、9、10、11月)補貼電費每月60度、夏冬兩季(6、7、8、12、1、2月)補貼每月150度一個房間, 超出電費價格按當地工業用電最低費用標準收取0.8元/度;超支電費由住宿人員按住宿天數平均承擔,每月月度30日為電費結算日;

計費公式:

宿舍每天個人超支電費=本月超支總電費/宿舍全部人員住宿天數 個人當月超支電費=宿舍每天個人超支電費*本人當月入住天數

2、收取辦法:超支電費每月將在員工薪資中扣除。

機關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10

1.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儲存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包裝材料的儲存期限以及超期物料的管理。

2. 職責:

2.1.倉庫:負責物品的標識、超期物品的報檢,庫存不能使用物料的報廢。

2.2.品質:負責超期物品的抽檢。

2.3.生產部:配合倉庫和品質對物料進行全檢。

3. 管理規定:

3.1物品的儲存期限(以原材料或產品標籤上註明的日期計算)。

3.2 倉管員在日常管理中一旦發現有超期物料的就必須標識出來,填寫《報檢單》備註送檢原因送交品質部檢驗,品質將按標準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式》處理。

3.3.庫存超過1個月的成品,在出貨前,生產須送交品質部檢驗,品質將按標準抽檢,抽檢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式》處理。

3.4 檢驗後應做好相應的標識並將檢驗結果記錄於相應的檢驗記錄單中。

3.5 倉庫對超期或重新送檢不合格者,經判定不能使用進行報廢處理,並記錄於《報廢清單》中。

機關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11

一、營業員工作職責

營業員是專賣店的視窗,是塑造雅戈爾服務形象的代表。

1、嚴格執行專賣店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店內的日常工作。

2、熟悉產品知識,掌握銷售技巧,熱情報務、禮貌待人;注意銷售動態,及時反饋顧客需求,努力擴大銷售。

3、嚴格執行公司關於銷貨單的管理規定,正確、規範開具商品銷貨單。

4、對於退貨及折扣銷售的業務,嚴格按照店主的規定執行,不私自打折、不套取折扣。

二、營業員的儀容儀表

1、頭髮:梳理整齊大方,不留奇異髮型。

2、化妝:宜淡雅。

3、指甲:不留長指甲,不塗有色指甲油。

4、著裝:工作時須穿制服,保持服飾整潔,不將袖子捲起或內衣領外露。

5、工作鞋:上班時穿黑色素面鞋,夏季不穿露趾鞋。

三、營業員的行為規範

1、站

營業員應時刻保持站立姿勢,精神飽滿,面帶微笑,抬頭挺胸,儀態自然大方,對距離專櫃5米以內的每一位顧客都應點頭示意,在徵詢顧客購買意圖後,站在專櫃樣衣的左側或右側一手臂距離為顧客介紹產品。

在店內沒有顧客時,應保證有一位營業員站立在店門口,時刻保持迎接顧客。

2、說

營業員應當先於顧客開口講話,掌握主動權。講解時態度真誠,語調清晰溫和,目光熱情自然。注意力集中在顧客身上,認真解答顧客諮詢。

3、做

每天早班營業員要求提前半小時到達工作崗位,將產品展示櫃臺擦拭乾淨,保證無灰土、無汙跡,光亮整潔如新。營業前、營業空閒時做好地面、門窗、服務設施衛生及商品整理等工作。

4、笑

微笑是一種不出聲的語言,營業員誠摯的微笑會拉近與顧客的距離。工作態度耐心細緻,不厭其煩,把每一位顧客當作自己的親友去對待。

熟練每項促銷技巧,在顧客大量圍在櫃檯前的時候,要應付自如,能夠做到“送一答二照顧三”即:送走第一批顧客的同時,回答第二批顧客提出的問題,同時照顧第三批到專櫃前來諮詢的顧客。

四、銷售過程中的日常用語

“您好,歡迎光臨雅戈爾專賣店!”

“謝謝您的光臨,再見!”

“對不起,這個型號的產品(或某款商品)比較暢銷,現在缺貨,麻煩您預約登記一下,我們儘快聯絡貨源,到貨後立即通知您。”

五、營業員的紀律規定

1、營業場所“五不要”

1)不要在營業場所放置私人物品;

2)不要著工作服從正門進出;

3)不要挪用包裝物自用或隨意送人;

4)不要在工作時間內,在本店內購買私人商品;

5)不要搶購、預留限購的促銷商品或處理商品。

2、營業服務“十不準”

1)不準遲到早退和擅離崗位;

2)不準在營業場所內吃零食和酒後上崗;

3)不準聚眾扎堆聊天、打鬧、嬉笑或與親友長談;

4)不準冷淡、怠慢顧客;

5)與準與顧客爭吵、謾罵和侵犯人身權利;

6)不準在店內看書報、幹私活、上網、玩遊戲、非工作原因接打手機或固定電話;

7)不準擅自私用商品,私分商品或代售私人物品;

8)不準自已經手購買本櫃商品;

9)不準徇私舞弊,損公肥私,收取好處;

10)不準挪用營業款和套用票卷。

機關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12

為切實加強學校空調的使用管理,保障學校空調使用的合理性,增強使用學校空調的規範意識,建立節約型校園,進一步強化節能意識,延長空調的使用壽命,特對學校空調使用作如下規定:

1.實行專人負責。各場所空調管理負責人具體明確如下:教師辦公室確定一人負責;行政辦公室為所在人員;行政樓會客室、會議室、報告廳為活動主持人;微機教室為上課教師;教室為各班主任和上課教師;學生宿舍為當值宿管員;傳達室為當值保安。

2.溫度控制規定。按本市釋出的當天天氣報告和具體通知,夏季室外氣溫在攝氏30℃以上或冬季室外氣溫在攝氏2℃以下,方可開機使用空調;空調使用時溫度設定的規定:製冷最低不低於26℃,制熱最高不高於20℃。教室空調和特定場所的空調使用由學校統一安排。學生宿舍空調使用由學校政教處具體安排通知。

3.節約安全用電。辦公室和教室無人時應及時關機。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及空調開關,也不得隨意在空調線路上亂接線,如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與負責人共同承擔。

4.遙控器領用保管。空調遙控器由負責人領用保管,當負責人搬離本辦公室時,應及時辦理空調遙控器移交手續。長期不使用空調時,應取出遙控器電池,以免損壞遙控器。

5.做好空調維護。空調一旦出現故障,各負責人應及時報告總務處,由總務處請專人維修。總務處應經常對全校的空調線路、開關、接線盒等設施裝置進行常規檢查和維護,發現故障及時修理。

6.加強巡視檢查。總務處和值周值日教師加強巡視,如發現違規使用應及時處理並記錄彙報。違反空調溫度控制規定的、無人情況下空調未關的等情況,給予責任人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影響其學期考核。本條規定適用於學校其它所有用電裝置的日常管理。

機關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13

鑰匙只借給該寢室住宿的人員,學校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用寢室鑰匙時,應出示學校工作證並得到物業管理中心的批准。 以下情況一律不外借鑰匙:

相貌與住宿卡照片不相符,且報不出同寢室同學的姓名;

住宿卡照片模糊或不是近照,且身份證或學生證與住宿卡資訊不統一;

借用鑰匙時填寫的資訊與住宿卡不符。

鑰匙借用必須在《學生宿舍鑰匙借用登記本》上進行登記。 鑰匙借用時間不超過15分鐘,否則樓區管理人員有權收回借用的鑰匙。

借用的鑰匙不得帶出公寓樓。

物業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因工作借用鑰匙應辦理借用登記,完成工作任務後須立即交還,並準確登記借出和歸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