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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規章管理制度(通用20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6.75K

財務規章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財務規章管理制度(通用20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生社團的財務管理,維護會員權益,確保學生社團的正常執行和健康發展,根據《四川大學學生社團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制定本條例。社團作為非營利性組織應遵守國家相應的會計制度。

第二條、本條例由四川大學外國語學院團委指導的學生社團聯合會制定,其工作職能為對社團聯內部財務情況進行管理以及對各學術型學生社團財務狀況進行監督和審查,促進社團健康發展。

第三條、本條例適用於四川大學外國語學院分團委指導的學術型學生社團,即根據社團創辦程式在外國語學院登記註冊的具有固定章程的學術型學生團體,其他社團參照執行。外國語學院掛靠學生社團的財務監管可以本條例為指導,制定實施辦法。

第四條、社團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是:

(一)正確、合理地籌集、管理、使用資金,努力降低費用,節約開支;

(二)認真執行會計制度,按照社團統一的制度,及時、準確、完整地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預決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和完善社團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監督;對嚴重違紀、損害公眾利益的收支行為應及時向院團委,學生社團聯合會報告、檢舉;

第五條、學院團委要求學院社團聯對各個學術型社團社長進行履職前的廉潔修身、學習財務管理制度,以督促社團嚴格執行條例。

第二章、組織建設

第六條、各學生社團建立財務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會計人員負責掌管賬本,按時記賬,管理髮票;保管現金,詳實地登記好每一筆現金去向用途,做好現金日記賬。應注意資金安全,對所管理的資金負責。會計行使管理本協會財務的職責並接受協會其他成員的監督。

第七條、學生社團負責人(會長、副會長)不得兼任會計。如果該項經費涉及報賬,每一筆經費開支由會長、會計、至少一名活動費用經手人(會長和活動經手人不得與會計重合)共同在發票上簽字方可予以報銷;發票上需註明經費使用的具體情況(含購買物品明細)。

第八條、學生社團每學期末召開會員大會,會計向全體會員公佈經費收支情況。

第九條、由外國語學院社團聯統籌各學生社團會計組成學生社團財務管理委員會,監督各學生社團財務狀況的工作職能。

第三章、經費來源

第十二條、社團的活動經費,原則上分為兩個來源。

一、在上一學年的優秀社團評比中獲得獎金的社團,原則上以獎金為社團資金來源,不允許其他活動資金來源。經費使用不需要報銷,但需要做好現金日記賬,記錄好資金去向用途。

二、成立未滿一年的'學術型社團或者在上一學年的社團評比中未獲得獎金的社團,根據活動開展情況學院可以提供少量活動經費,需要在做好資金去向用途賬本的同時,嚴格按照規定走報賬程式。

第四章、財務管理

第十三條、學生社團財產歸學生社團集體所有,任何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社團的財產,亦不得在社團成員中分配;社團的經費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範圍內的活動,社團負責人或其他成員須嚴格遵循學校相關財務制度及社團內部經費管理規範的要求,應自覺接受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督。

第十四條、社團自成立之始即應建立財務收支賬目,賬目由專人負責;每學期末,社團的財務收支情況需以書面形式在qq群等平臺向社團成員公開,並接受社團成員及學生社團聯合會等相關部門的監督和審查。

第十五條、社團在申請活動時,需要寫明詳細的經費預算,並請社團負責人進行審批,經費審批後在會計處登記,然後持有效憑證在出納處領取經費。

第十六條、社團成員可對自己認為不合理的財務收支情況向社團財務管理委員會提出質疑,社團財務管理委員會責成社團財務領導小組予以答覆。

第十七條、各學生社團須注意經費的合理使用,應具備一定的自律意識和節約觀念,確保年度收支的平衡。若出現財務赤字,則四川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有權暫停審批其一切活動。在經過整改並經社團聯確認取得成效後,方可繼續審批活動。

第十八條、四川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部定期召集社團財務管理委員會開會,各社團的會計在會上對其協會財務狀況做詳細報告,並討論財務管理方案。財務制度擬於每年12月份核定一次;如需變更,應在社團財務管理委員會上公開徵求意見,表決通過。

第十九條、每年社團換屆選舉後,原社團的財務管理部門或財務領導小組應將年度財務報告和財務清單移交給新一屆的社團財務管理部門或財務領導小組,並由新一屆財務管理部門或財務領導小組中的會計以本人名字開設獨立銀行賬戶,專款專戶專用,確保上一年度的剩餘經費全部轉入下一年做社團活動使用。

第二十條、社團發生劃轉撤併時,應對集體財產進行清算。社團財務清算,應當在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部門、監察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社團的資產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任何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社團的財產。劃轉撤併的社團清算結束後,經由校團委、掛靠學院批准,其資產分別按照下列辦法處理:

(一)因掛靠關係改變,全部資產無償移交;

(二)轉為非社團單位或撤銷的社團,全部資產扣除債務後,由掛靠學院牽頭,在社團在冊成員中進行平均分配;若社團在冊成員放棄,則做好社團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並妥善處理好各項遺留問題。

(三)合併的社團,全部資產移交接收單位或者新組建社團。

第二十一條、資金去向:

(一)社團活動開支:社團開展與其宗旨相關的各項活動;

(二)社團內部建設開支:包括社團購置辦公用品或開展內部培訓等支出;

(三)出版內部刊物開支:包括編輯、出版等業務性支出;

(四)其他合理開支。(包括辦公用品、文體用品等物,食品不計入內)。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學生社團聯合會給予預警,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者,可依《學生社團管理章程》等學生社團相關管理規定,撤銷社團主要負責人的職務,直至對該學生社團予以撤銷登記。

(一)不編制財務預算和決算的;

(二)隱匿會員數量,私自截留會費收入的;

(三)隱匿其他各項收入的;

(四)對各項收入不出具統一收據的;

(五)虛列支出,冒領、多領社團活動經費的;

(六)不按規定設定財務管理部門或財務領導小組的;

(七)侵佔、私分或挪用社團的財產的;

(八)由於保管不善使社團資產嚴重流失的;

(九)其他嚴重違反社團財經紀律的行為。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條例解釋權歸四川大學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

第二十四條、本條例自20xx年5月起生效。

財務規章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實行全面預算體制,依據國務院釋出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人民銀行釋出的《銀行結算辦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於總公司及各所屬企業。

第二條本規定是在全面預算體制下,月份資金計劃基礎上,對本公司經濟業務的所有貨幣資金的收支進行管理、控制和監督。貨幣資金包括銀行存款、現金以及其它貨幣資金(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等)。

第三條財務本部和各所屬企業財務部負責本規定的具體貫徹實施,並設專職稽核員負責經濟業務的收支計劃和稽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總公司資金計劃控制

第四條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對總公司資金運作進行“全面計劃、整體協調、統籌安排、巨集觀控制”。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必須於每年12月底前將各自下年度用款計劃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本部於每年底根據總公司下年發展計劃及資金情況進行統籌安排,並制訂總體資金年度安排計劃及季度、月份資金計劃,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後下達。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財務部門負責各自單位的年、季、月資金計劃安排和落實,並在實際工作中控制、監督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總公司各部門、各所屬企業借領計劃內大額款項,採取“提前通知,積極籌措”的辦法。

(一)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必須提前5天通知財務部。

(二)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必須提前10天通知財務部。

(三)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開信用證須提前3天,改證須提前之大通知財務部,信用證原則上允許改兩次。

(四)辦理匯票須提前兩天通知財務部。

第八條計劃外借領大額款項,業務部門或專業公司須辦理調整計劃手續,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資金情況進行安排、籌集,提前通知期暫定10天。

第九條各部門不按規定的提前期通知財務部,而影響用款,申辦部門自負其責,

第三章現金管理

第十條現金的收入、支出範圍:

(一)現金收入包括:公司經濟業務範圍內的一切現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項的退回現金等。

(二)支出範圍:

1.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勞務費,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3.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4.發給職工的各種獎金。

5因採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收款對方元銀行帳號不能辦理轉帳結算或對方當地有特殊情況等,必須使用現金結算的。

6.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條以各部編報的、經財務部平衡、公司總經理批准的月度貨幣收支計劃為依據,由財務部進行日常經濟業務的現金收支管理,對超計劃支出,又元批准計劃調整追補支出的,財務部拒絕支付。

第十二條現金收支業務的管理

(一)現金收入的管理

1.無論是否籤合同、協議,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經辦部門必須連同收款說明書、發票或收據副本等,於收進日(最晚於次日)如數交付財務部,收款部門不得挪作他用,更不準留存於經辦部門內。

2業務人員辦理業務預借的現金,其未支用部分應連同有關業務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送交財務部沖銷預借款,不得餘款不報,留作他用。

(二)現金支出的管理

1.預算內零星採購,由經辦部門開具經費支出報審表(代借款單),寫明用途、金額,總公司部門總經理或各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後交財務本部總經理或專業公司財務經理籤批後辦理,稽核員按預算稽核。

2.預算內經常性費用支出(辦公費、小額招待費、市內交通費等),無預借款直接報帳的,由指定經辦部門開具費用支出憑單,寫明用途,經總公司部門總經理和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連同發票或收據交財務部稽核員稽核後,交財務部經理簽字辦理。

3.預算外或超預算支出,由經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4,業務部門借領現金(不包括差旅費借款),必須在15天內報帳,對逾期末報的通知該部門報帳或追回現金,必要時停辦該部門現金借領業務。試工人員不許借款,由該部門經理代借。

5業務人員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費時,不得付給現金,可開出支票轉入其個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銀行收支結算管理

第十三條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本公司目前採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匯兌、支票、委託收款等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業務和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中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十四條銀行結算資金管理

(一)銀行結算收入的管理。

1通過銀行轉來的非支票結算方式的營業收入憑證,財務部轉交業務經辦部門,由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並附有關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稽核後,由主管會計辦理有關手續,並進行會計處理。

2.由銀行轉來的與其他單位及本公司所屬企業的往來款的單據,收到後交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附帶結算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稽核,交主管會計處理。

3.業務部門收到外單位開具的支票,連同有關憑證、收款說明書,送交財務部,由稽核員稽核,交銀行出納員於當日送交銀行並作會計處理。

4.信用證結算按我公司(迸出口業務財務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銀行結算支出的管理

1.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由業務部門申辦的對外投資、對內貿易等需要銀行辦理匯票、電匯、銀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時,由經辦業務部門填寫經費支出報審表,交財務部稽核員按計劃專案稽核用途後,交財務部經理簽字。需簽報本公司領導的,由財務部簽署意見後簽報。

2日常採購物資或支出費用領用支票按預算報財務部審批。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和規定限額,在銀行規定開空白支票範圍內才可以開出。

4.專設領用空白支票登記簿,由領用人簽字。逾期一週未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交回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空白支票登記簿,對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進行查詢。

5.一個部門已領用三張支票,不按規定時間報帳,財務部書面通知該部門啟行查詢,一週內仍無反饋,財務部門停止對該部門簽發新的支票。

第五章報帳銷帳

第十五條各部門預借的支票,結算款項業務處理完畢,應及時執有關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等)在一週內到財務部報帳銷帳。

第十六條為貫徹經濟責任制,報帳採取上級審籤辦法,即:總公司業務人員報帳,屬預算內支出,由部門總經理審籤,報財務本部按許可權審批;屬預算外支出,均須報總公司主管財務的領導審批。部門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分管領導審籤,總公司副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總經理審籤。

第十七條應付現金的金額在20__元以上的報帳,原則上以支票轉入報帳人信用卡內。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規定由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財務規章管理制度 篇3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稽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係,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佈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定會計核算科目、設定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定成本歸集程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彙總各項成本資料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稽核支付工程、裝置、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裝置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定,健全各項統計資料。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根據上述工作範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財務規章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下簡稱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以下簡稱規範)要求,制定財務處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第二條 學校財務機構(處、科)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會計監督。

第三條 學校財務機構、會計人員進行會計監督的依據是:

1. 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

2. 會計法律、法規;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國務院有關業 務主管部門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或補充規定。

3. 學校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

4. 校單位內部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等。

第四條 財務人員應對每年制定的財務預算的合理有效性進行監,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督,並按規定程式上報獲得批准;在預算執行中嚴格稽核各項收支情況,對超預算的專案要按規定經主管校長批准方可列支;對大型物資採購要參與招投標過程並嚴格稽核起費用開支情況。

第五條 財務人員應對原始憑證進行稽核和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並予以扣留,及時向財務負責人報告,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對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要予以退回, 要求經辦人員予以補充、更正。

第六條 財務機構應依法設定帳簿,帳簿記錄應遵照《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規定。會計人員對帳簿記錄不真實、不完整、不全面、不準確的事項要及時予以糾正,並定期進行帳目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對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會計帳簿或者帳外設帳的行為,應當予以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的,應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請求作出處理。

第七條 財務機構應定期編報財務報告,,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依法保證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對提供虛假會計報告、強令篡改、編造財務報告的行為,應當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的,應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請求處理。

第八條 財務機構應監督財產物資的採購計劃的審批制度;物資的驗收、領用保管與使用制度;物資的維護、報廢和轉讓等制度。並定期進行實物清查,對帳實帳款不符的情況,應查明原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超出財務處職權範圍的,應立即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請求處理,以確保公共財產的安全與完整。

第九條 財務機構應按照《規範》中的規定對財務收支嚴把監督關。按照《中央財經大學各項收入管理辦法》、《中央財經大學各項支出稽核及報銷程式》的規定,嚴格稽核各項財務收支的發生情況,確保學校各項收支的合理合法。

第十條 財務機構應按照《中央財經大學校內部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嚴格稽核和監督校內各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各單位的各項收入來源要合理合法,各項支出手續要齊全,並符合財務制度規定,要求各單位兼職財會人員對本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及時入帳,並按期向財務處報送會計報表,財務處定期舉辦財會培訓班,對兼職財會人員進行崗位培訓。

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執行,財務處有解釋權。

財務規章管理制度 篇5

一、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借款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申請單”,經專案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後到財務支取。

2、凡借現金1000元以上的必須提前與出納約定,以便提前準備。

3、勞務費發放時間定為每週五下午。各專案勞務費自發放之日起限三個月內取走,超過三個月不取者視為自動放棄,數額歸公司所有。

4、各部門所收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於當天下班之前交財務出納統一管理,不準挪用。

二、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毀,破損或塗改。

②簽發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筆填寫;簽發單位印簽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應有交換行號;加密的支票應提供密碼。

③支票有效期為十天,對於已填好的支票,必須檢查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收款單位、日期、用途填寫是否正確。

2、使用支票需由經手人填寫“支票借款申請單”,經專案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後到財務辦理支票領用手續。支票領出後十天內持發票到財務報銷,如不及時報銷,出納有權拒發新的支票。

3、100元以上的費用支出,原則上以支票結算為主,領用支票後應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如由於責任心不強丟失支票,損失由個人負責。

三、專案費用(帶專案號的)申請及報銷

1、凡專案費用需在專案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的“立項通知書”“專案預算表”送達財務後方可申請專案費用。

2、購買專案用品、支付專案費用需由部門指定人員根據專案預算計劃,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專案經理、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稽核並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專案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註明專案號、由經手人、專案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經手人要填寫“支出憑單”將單據貼上在支出憑單後,根據所支出款項的用途分類填寫,報財務稽核並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報銷。

4、給外地協作單位辦理電匯、匯票等匯款的,應先取得協作單位開據的正式發票,然後填寫“匯款通知”並付與協作單位簽訂的付款協議一併由專案經理、部門經理、在發票背後及“匯款通知”上簽字,報財務稽核並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出納於一個月內辦理匯款。

5、支付專案勞務費,由相關督導填寫“勞務費發放表”經專案經理、部門經理簽字,需要由銀行代發的於每月10日之前報財務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統一辦理、需要本人領取現金的於每週週三前報財務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於每週五下午1:00—5:00發放。

6、差旅費報銷由報銷人按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出納稽核後報專案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報銷。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銷的,不預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導致發生的費用超出差旅費報銷規定的,需寫明原因,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報銷。

附件:差旅費報銷規定

1、公司員工出差一般選擇乘坐火車,如遇特殊情況,需填寫購買機票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乘坐飛機。

2、差旅費借款,應在立項通知書送達財務後方可支取,出差回來後五日內報銷。

3、住宿標準及差旅補助標準:

單位:元

人員住宿標準食雜補助

正式員工20xx0

臨時人員20xx0

出差當日12:00前離京,補助按一天計算;12:00後離京,補助按半天計算。出差返京之日8:00前到京,無差旅補助;8:00----12:00到京,補助按半天計算;12:00後到京,補助按一天計算。

4、往返機場一律乘坐民航大巴。如果班機過早(過晚)或攜帶物品較多可申請公司派車接送。

5、賓館住宿費中一律不得包含餐費(包括早餐)。

6、返程車票或機票在22:00之前的,應在12:00之前退房。返程車票或機票在22:00之後的應在18:00前退房。

7、出差人員的住宿費超支自理,交通費、電話費實報實銷,差旅補助按實際出差天數計算。

8、兩人(同性)同時在同一地點出差,住宿費標準按一人報銷。

9、出差乘坐火車的可領取乘車補助(短途除外),按每小時8元計算。(乘車時間以鐵路列車時刻表為準。

四、加班交通費及誤餐費

如員工加班,員工乘由公交公司開出的空調大巴士、小公共、專線車、地鐵、公共汽車回家,公司可根據有效報銷憑證報銷交通費,加班至晚上9:00以後或因特殊原因由主管經理批准後,可以乘計程車回家,公司可根據有效報銷憑證報銷交通費;加班至晚上7:30以後的可由前臺預定10元/人標準以下盒飯,並登記專案號。

五、銷售費用申請及報銷

1、各研究、支援部門所需發生的費用(除與專案有關的費用),根據部門預算計劃由經手人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稽核並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銷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由經手人、部門經理簽字。經手人要填寫“支出憑單”將單據貼上在支出憑單後,根據所支出款項的用途分類填寫,報財務稽核並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報銷。

六、管理費用申請及報銷

1、購置辦公用品及支付辦公費用,需有行政

部門指定人員根據購置、審批計劃,由經手人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稽核並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領取現金或支票。

2、辦公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由經手人、部門經理簽字,經手人要填寫“支出憑單”將單據貼上在支出憑單後,根據所支出款項的用途分類填寫,報財務稽核並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報銷。

七、發票的開具及管理

1、專案負責人應根據專案要求,按時從專案管理系統中打印出開具正式發票的申請單(地稅發票、形式發票),經部門經理簽字後,報財務開具正式發票。

2、為了確保公司開出的每一張發票都能迅速、安全地到達客戶手中,減少因發票丟失給公司帶來的損失,請專案負責人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發票的送達

正式發票同城:速遞或在方便的情況下親自送達

異地:郵政快遞

形式發票: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電子郵件、傳真、平信、掛號、航空及快遞等方式。

為避免發票遺失,請將發票用信封裝好或訂在一同寄出的合同上。

②發票的確認

在發票送出前要通知收件人送達時間,並要求收件人收到後及時反饋,作好確認工作。如使用同城速遞,請要求速遞員在送達郵件時,請收件人當場開啟郵件,回電寄件人確認發票已經收到(請在發出前與收件人打好招呼,並通知公司前臺,由前臺向速遞公司提出要求)。

③處罰措施

由於未按照規定送達發票,造成發票遺失,公司將根據造成的損失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八、報銷時間及報銷憑證的規定

1、所有當月發生的費用應於當月報銷,最遲不能超過10日,否則需由經手人直接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後,財務予以報銷。

2、所有填制的報銷單據,應字跡清楚、不能塗改,否則財務不予受理。

3、所有由外部取得的報銷憑證,必須是稅務部門或財政局統一規定使用的正式單據,(印稅務局章、財政局章並蓋有收款單位財務章)一切非正式單據不能作為報銷憑證;報銷憑證抬頭一定要寫上單位名稱。

4、凡購置金額在500元以上的專案費用、銷售費用及辦公費用需在發票背後註明收款方單位名稱、聯絡人姓名及聯絡電話。

財務規章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巨集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三條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四條公司及公司下屬專案部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

第五條公司設定獨立的財務機構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專職財務人員:會計員、出納員。

第六條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第七條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務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八條財務人員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沒有主管領導審批簽字的一律拒絕付款。

第九條財務人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的,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

財務規章管理制度 篇7

農村財務“雙代管”工作

規範標準及考核辦法

根據《20xx年農村工作綜合考核辦法》要求,為提高農村財務“雙代管”工作質量,規範業務規程,細化量化考核標準,制定本辦法。

一、業務規範標準

1、各村每月結賬後,將“現金收支及代管月報表”報鄉鎮(街道)經管站,做到賬表相符,由經管站彙總,於下月的15日前報市經管局。

2、經管站在銀行、信用社存款,必須設存款賬分戶登記,並使用憑證記賬式存取結算手續,嚴禁使用存摺、存單。

3、村收入現金(含借款)後,在上交經管站代管處理賬務時,必須同時登記現金賬(一收一支)不得走捷徑記轉賬。

4、村在支回代管資金後,必須先入現金賬(借方),再登記開支業務,不得走捷徑記轉賬。

5、村賬要設立“代管資金”科目與經管站對應登記,不得將代管資金含在“現金”科目中。存取必須使用憑證記賬方式結算,不得使用存摺。

6、村從庫存現金或支回未用的代管資金中上交代管資金,必須在月報表中註明(用“△”標註)。

7、現金開支必須有正式原始憑證,不得以村自開現金支出單讓經手人簽字的方式取得原始憑證。

8、編制記賬憑證和登記現金賬時按以下順序:現金收入、上交代管、支回代管、現金開支。

9、對已發生的現金墊付業務,採取納入賬內管理的辦法,即原始單據及時入賬,同時給墊付人開借據,待集體有資金時憑藉據支款。

10、現金賬及“代管資金”科目年初轉賬時只轉一個餘額,不得再轉相應的發生額。

11、現金賬及“代管資金”科目每月要結有“月計”和“累計”。

12、庫存現金實行限額管理,限額由經管站根據各村情況確定為300元-1000元,超限額的要及時上交代管。

二、考核辦法

1、賬簿代管按鄉鎮(街道)實際代管的村數佔總村數的比例計算代管率進行考核。

2、資金代管,按賬面代管率和業務規範標準進行考核。

3、業務規範標準,按專案考核到村,以分數量化到鄉鎮(街辦)。

4、鄉鎮(街道)各村彙總的賬面資金代管率(實際上交代管資金佔應上交代管資金的比例)抵降業務規範標準折扣百分點(每分抵降0.1個百分點)後為實際資金代管率。

5、考核情況每月一通報。

三、業務規範考核扣分標準

1、鄉鎮經管站不按時上報“現金收支及代管月報表”(彙總表)的,每拖一天扣2分,附表每少一個村扣0.1分。村賬表不符的每村扣5分,鎮與村表與表不符的每村扣10分。

2、經管站在銀信部門存款,不設存款賬分戶登記的扣20分,存取手續不按要求的扣20分。

3、村收入現金上交代管不同時登記現金賬的每村扣2分。

4、村支回代管資金不入現金賬,直接記開支科目的每村扣2分。

5、村不設“代管資金”科目或用存摺辦理存取手續的每村扣2分。

6、村從庫存現金或支回未用代管資金中上交代管,不在月報表中註明的每村扣5分。

財務規章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節 概述

財務管理辦法是酒店在財務管理業務、會計制度的基礎上,結合業務需要所訂立的運作規條,

酒店財務管理制度範本。本管理辦法所包括的規定內容,酒店所有員工必須遵守,不得違犯,或以任何形式蓄意背離原意,以致虛應或走樣。

財務管理辦法的內容,包括各項管理辦法的細則都是財務管理業務上用以規範業務運作標準,使用符合酒店業務運作要求。這些管理辦法的制定,在原則和方向上,應依循和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和精神。如遇財務管理辦法與會計制度的規定內容產生茅盾或不一致時,應以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財務管理辦法的相關部分應停止執行,並由酒店財務經理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及時作出修訂。

財務管理辦法的內容包括:

第二節 資金管理辦法

酒店的資金收支必須按本制度的規定辦法管理。違反本制度所規定將按財務法規和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給予處分,並追究應負的經濟責任。

1、酒店的資金包括銀行存款和現金,除按規定留存的備用金,存放在酒店規定的貯存處外,均存入酒店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內。

2、上述賬戶的提取及使用須由總經理(或他的代表),及財務經理共兩人以上的會籤,並加蓋酒店的財務專用章、私章方可提齲

3、上述銀行賬戶的支票私章由出納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經理保管。

4、上述銀行賬戶的支票由銀行領出後,經出納登記保管,並憑有效批准後的付款通知單填寫支票,不符本項規定的任何情況,不予填寫支票。

5、如果在取得發票之前需要預先領取支票的,應在5個工作日之內,將有關原始憑證交回財務部,予以核准報銷。支票未能按原定用途使用時,必須及時退交出納員,可根據業務需要重新辦理支票領用手續。

6、不得開具空白支票,支票的收款人、用途、金額等必須填列齊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將某項內容空置不填的,應在《用款申請單》的備註欄填寫清楚,按程式經有關領導審批後方可開具。經辦人需在支票開出後三日內將原空置專案的實際內容告知財務部。出納員負責督促相關工作。

7、 酒店的所有營業現金收入均按酒店的《營業款繳納管理制度》辦理,違反者給予處分,並追究應負的經濟責任。

8、按本管理制度存放在酒店內的週轉資金規定為:

出納備用金:僅作為本制度規定的其他備用金的報銷回填,和支付零星現金支付。

外幣兌換備用金:前堂收銀處的外幣兌換備用金,除受酒店的規定管控外,同時必須遵守銀行對代辦外幣兌換業務所訂立的有關規定,並只作為外幣兌換點的外幣兌換業務專款,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收銀員找零備用金:各收銀處的找零備用金,只作為收款業務中找零給客人的專用備用金,並應按規定在每班交接班時,由交接雙方核點交接,不得截留滯交。

郵資備用金:前堂部接待處的郵資專用備用金,允許以郵票和現金的形式同時保管,但只用作提供給客人的代郵服務專用,不得挪作其他用途。現金和郵票的總和應與備用金規定的固定額度相符。

採購部備用金:採購部的備用金,規定只作為解決酒店零星採購,業務急用所需。

專用備用金:經總經理和財務經理的同意,在特殊情況下個別部門可獲撥留不超過人民幣壹仟元的臨時專用備用金。在事情辦理完畢後或被通知回繳時必須即時交回。

9、所有備用金包括出納的備用金均採用隨用隨報的回填辦法控制。除出納的備用金按實際支付後,並經批准開出支票由銀行賬戶存款回填補充外,其他備用金以報銷方式回填,報銷均應在指定辦公時間內,在出納的辦公室辦理回填手續。辦理回填手續應在5個工作日以內,所有備用金均採用報銷回填的定額控制方法,使備用金固定在規定的額度,不得隨意增減,所有備用金額度的變更,均須獲總經理和財務經理批准。

10、 酒店所有費用的報銷,均須經部門經理同意,加簽後送財務部辦理審批手續,經獲批准後在出納處領取或退繳現金。

11、 現金借款。

公司嚴格控制現金借款。確因業務需要而必須借款時,借款人應填寫《借款申請單》(一式三聯,見附表一),公司人員借款由總經理審批。借款1萬元以下由總經理審批,借款1萬元以上及公司總經理本人借款由董事長審批。

借款人申請臨時借款時,應填明估計還款日期。除特殊情況外,一般借款不得超過25個工作日。出納員應及時向財務經理報告借款逾期未還情況,並向借款人傳送暫借款催款單。接到催款單後既不說明原因又不歸還借款者,財務部有權扣發其工資,直至結清借款為止。結清借款前不再給予第二次借款。

第三節 用款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支付酒店改建專案、日常大批量採購以及大額的費用支出,零星的費用採購或費用的開銷,另訂立報銷制度。

(一) 、用款分類。本用款管理制度將用款專案劃分為五類:

1、建設專案。包括工程專案、裝置的大修。

2、購買固定資產。

3、特殊費用專案。包括差旅費每次超過5千元、業務招待費和禮品費每筆超過2千元、公益贊助費、訴訟費、評估費

4、日常經營專案:工資、能源、辦公、成本等日常經營活動的必需費用。

5、財務類支出。包括銀行貸款利息,代收代付款,支付供應商貨款等。

本用款管理制度未涉及的支出專案,有合同的,按合同所規定的程式付款;無合同的,相關責任部門必須提交相應的專題報告,報送總經理批,審批後予以付款。

(二) 、用款的管理

1、建設專案合同款項的支付

(1) 經辦部門根據合同條款以及專案的進度情況,填寫《工程專案審價報告書》,經由合同部、監理公司稽核確認後,連同《用款申請單》一起上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批示付款意見後,財務部簽字後對外支付

(2) 用款達100萬元以上的,需要報集團總裁審批。

2、購買固定資產及日常經營用品及日常費用

(1) 開業定購的固定資產和用品,在預算的範圍內,擇優與供應商簽訂合同,根據合同的支付條款,如果是預付款,由經辦部門填寫《用款申請單》,經總經理批准,財務部門支付款項;如果是貨款,財務部根據驗收記錄和發票的收取情況,支付款項(購買固定資產需要行政部向銀河集團公司彙報)。如果用款達100萬元以上的,需要報集團總裁審批。

(2) 使用部門根據營業情況,對需新添置的固定資產,提交報告,連同《用款申請單》送財務部;對於日常經營用品的支出,只需要提交物品申購單;對於日常費用按相關定額或要求,填寫《用款申請單》;送財務部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批准後的進行採購或付款。

(3) 裝置大修計劃首先報總經理審批,根據維修情況和合同付款的要求,填寫《用款申請單》附審批報告一份副本,經總經理批准後付款。

3、特殊費用專案用款

特殊費用的用款,應由經辦部門提交報告,報總經理批准,批准後填寫《用款申請單》,連同批准後的報告送財務部,完成付款審批手續後付款。如差旅費每次超過5千元、業務招待費、禮品費每筆超過2千元,依照集團有關規定送總裁審批。

4、日常經營費用

按採購制度進行(祥見《採購制度》)。

5、財務類支出

(1) 財務類費用依照有關合同或規定,填寫《用款申請單》,報總經理批准,批准後付款。

(2) 月結的供應商貨款,根據驗收單,核對清楚後,報總經理批准,批准後安排付款。

(3) 月結的供應商貨款,根據驗收單,核對清楚後,報總經理批准,批准後安排付款。

第四節 營業款繳納管理制度

酒店對營收現金採用錢、帳分途的管理方法,有關控管方法按以下程式執行,所有操作人員均應絕對遵守本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違反者將受紀律處分,以至追究法律和經濟責任。

1、前堂收銀員、餐廳和其他營業點的收銀員均應在下班時將該班次的賬單點算清楚,並完成各該班的營業收入報告。賬單和有關報告應於下班後第一時間交到指定的辦公地點,以便在初步核查後轉夜班稽核組進行隨後的帳務工作。現金部份應於下班前,在見證人的見證下投入投放式保管箱內。

2、每一班次的收銀員在完成帳表的核查工作後將其所持現金中,屬找零備用金的部份取出,清點清楚後移交到下一更收銀員,如屬於最後班次(除大堂外),即將其交到指定的保管處。在減去找零備用金的額度後即屬於該班次的現金收入,則按上述的規定,投入投放式保箱內。

3、每班的現金收入必須與該班的營業報表內所統計的現金銷售額相吻合。如有任何差異應即時查明,差異部份不論是超出或是短款均應如屬填報,記錄在收銀員報表內的現金超短欄內上報,不得隱滿。如投款包含了找零備用金,也要清楚地記錄在繳納袋上,同時在交班記錄本上註明,方便下一班次同事接收。

4、現金收入應在該班當值的前堂收銀員當面見證,點算清楚後(假設條件許可,以下相同),隨即在繳納封袋上如實填寫清楚,並在袋口騎縫加簽,然後即時投入投放式保險箱中。收銀員和見證人均須在投繳記錄簿上同時加簽。所有封袋必需使用香糊,或膠水封口,不準使用透明膠或訂書機釘上作為加封,未依循本項規定進行者,除對因此引起的所有後果負全部責任外,並將被視作蓄意違反本管理辦法,遭受紀律處分。

5、所有投繳事項必須即核、即籤、即時投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繳款人和見證人均有責任監督對方按本規定的條款完成規定的事項和核籤,對不按規定操作而引致的後果,雙方均負同等責任,受同等處分。

6、對於不按規定要求,在沒有見證下,獨自封袋投箱者,除此而引致的後果全部由其個人負責外,還應按違反規章制度論處,初犯者予口頭警告,蓄意再犯者給予書面警告,以至最後警告。

7、繳納人和見證人不按規定,沒有當麵點核,或不認真點算清楚而造成的過失,按第6項的規定同等處分。

8、收銀繳納登記簿的每一欄,均應按規定的內容和格式完成要求填入的資料填寫,並在規定的欄目位置加簽,不得有遺漏、錯填。其中因錯寫需要更正的,應用橫線畫去,再在其上方寫上正確資料,然後由繳納及見證雙方加簽,違反本項規定者按與第6項相同的程度給予處分。

9、所有收銀員必須辦妥繳納現金收入,並完成各該班次的報表及賬務後,方可下班。大堂的每一班次的當值人員均應對收銀員繳納登記簿進行檢查,並對出現不完善的情況即時查明原因,並將情況通知在班的上一級主管人員,若當時未有直屬上級主管時,應向當時財務部在酒店當值的其他人員報告。

10、 收銀繳納登記簿所登記的繳納封的數量及繳納封中是否有破損的情況,由出納在第二天與見證人共同開啟保險箱取出繳納封袋時按實填寫。實際數量或封內的繳款如與登記簿所載情況有出入時,若當時辦公室還有第三者在場時,應請第三者(前臺收銀處24小時均有人員當值)作證,並在第一時間報告上級主管處理。

11、 若當天所有繳納封均未有破損時,破損封數目的欄位應加“/”斜線刪除。若有封袋破損時,應將該等破損封袋的情況註明,並按10項的規定處理。

12、 出納及見證人均須在登記表上加簽,任何一方漏,另一方未能予以提醒,均屬疏忽責任。

13、 收益稽核每天均應在出納完成繳款點算後,檢查經出納和見證人加簽的登記簿,並與收入報告的現售總額核對。保證該天的現金收入確已無誤入庫。如有差異應即時與出納共同查明原因。切不可拖延,以致增加核查的難度。

14、 出納在點算所有繳款後,應將各項收銀員的繳款情況,據實在出納的每日現金日報表內加以記錄,並將副本送稽核組作賬務處理。

15、 收銀員繳納報告(繳款封)應予儲存不少於12個月,收銀繳納登記簿應予保留少於18個月。出納每日現金日報表應作為輔助帳表並由出納加以保管。

16、 收益稽核應對在崗收銀員進行不定期的現金(包括備用金和當時的營業現金)檢查,所有檢查均應按營業情況考慮,避開高峰期,在不預先通知的情況下進行。此項檢查每月應進行2次以上。

17、 各項檢查均應留有記錄,記錄應有檢查人和收銀員雙方的加簽,以確證當時的檢查結果。為保證檢查在公正和認真的情況下進行,所有的現金檢查,均應具備第三者作為見證,整個檢查過程應在見證人監督下進行,並由見證人在雙方人員在檢查記錄上加簽後,最後加簽證明。

18、 營業的各種報告及營業帳單,在下班後交到夜審辦公室。

第五節 報銷管理制度

第一條 單據的處理

1、所有申請報銷的支出經過完整的驗收、稽核、批准手續,方可報銷。經手人、領導批准、財務稽核原則上不能有同一人重複的情況。不準自審、自批自己開支的費用,一律報上一級核批(如,副總經理的支出報總經理核批,總經理的支出由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核批)。

2、所有開支一律須經有關領導審批、指定的財務人員複核後方能付款。

3、所有申請報銷的支出必須附有正確及有效的票據來證實支出,依據必須是正本,並加蓋對方發票章,影印件將不受理。發票、信用卡支付存根聯、收據或其他證明檔案必須粘在報銷憑證後。如果是報銷採購物品的,在有保修單、說明書的情況下,也應附上。

4、各人自行支付、報銷自己發生的費用。多人蔘如的活動(如用餐、乘坐計程車等),應由其中職級最高者報銷。

5、對員工實行現金週報制度。上週發生的各項現金報銷費用,應於本週內一次性填寫“現金報銷報告”辦理報銷手續,一般不允許跨月報銷。報支差旅費者,必須在出差回來後兩星期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財務部實行每週兩次報銷單據,時間分別為每星期二上午、星期四上午,除此以外的時間一般不受理報銷申請。對外(指外單位及外部人士)付款不受報銷時間限制。

6、報銷申請人首先將所有發票整理分類。定額小尺寸發票(如車票、餐飲發票)應分類貼上在一張或多張票據貼上單上,並在貼上單上註明該類發票的張數及金額。購物發票應有手續完整的驗收單、發票、保修單(保修單是附上,而不是粘上);車票、機票上應註明起訖地點、時間;所有接待、應酬費用必須每次結賬,不可以月結的形式報銷。在填寫《現金報銷單》時要包括:姓名、部門、用途、金額、附件張數等,經部門經理稽核後,送財務部稽核員辦理報銷手續。

7、稽核員核對金額是否準確、是否符合公司規定的開支標準、各類審批手續是否適當、單據貼上是否規範等等。如果有疑問,或發現不應報銷的專案,應及時向申請人落實及說明。稽核員稽核無誤,經財務經理審批後,按審批許可權規定,呈送總經理/副總經理審批。未經財務部稽核員、財務經理簽署的報銷單據,不得送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稽核員一般應在三天內辦妥審批的手續,並交由出納員付款。

8、出納員應及時通知報銷申請人領款,付款時收款人應在收款欄簽名及填寫日期。付款之後出納員應在發票、《現金報銷單》蓋上“現金付訖”章。

第二條 本地差旅費

1、報銷市內交通車(船)費時,應在報銷報告附件上註明每次行程的事由、起止地點及費用。

2、嚴格控制市內的的士費報銷。市內辦事搭乘的士,應取得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經理的批准,方可報銷。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將從嚴處理。如沒有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凡搭乘“的士”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現金報銷實行週報制度,即上週發生的各項現金報銷費用,應於本週規定的時間內辦好報銷手續。差旅費填於《現金報銷單》, 經稽核籤批後於每週規定的報銷時間交財務部報銷。一般不允許跨月報銷。

4、出差並當天往返的視同市內出差辦理,不能當天往返的作為異地出差,

第三條 外地差旅費

1、出差審批

1) 所有業務到外地出差,必須由員工本人填寫《外地出差申請表》經部門經理稽核後,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方可出差外地。

2) 《外地出差申請表》一式二聯:行政聯及財務聯。在出差前2天,必須把手續完備的申請表行政聯交行政部考勤及訂票等使用,而保留財務聯直到報銷為止。

2、出差補貼/費用報銷標準(包括住宿、交通、伙食等)規定:

住宿費標準、伙食補貼標準:

1) 交通工具:機場至市區往返乘大巴,市區可以乘坐計程車。

2) 長途旅行一般乘坐火車或汽車,夜間乘車每夜補貼25元。

3) 補貼天數的計算辦法:以機票/車票時間為準,出發當天,在12點之前出發的算1天,12點之後出發的算半天;返程到達當天,不計算補貼天數。

4) 出差人員趁出差方便,經上級主管批准就近回家探親、辦事,其間的交通費自理,並且該期間不享受出差補貼。

5) 除以上規定外,出差人員不享受任何其他出差補貼。

3、差旅預支款項

1) 對需預支款項的,需填寫《借款申請單》,列明有關事項,由上級領導(部門經理或以上)稽核,總經理及財務經理批准。批准時必須評估所需的款項與出差期及目的是否合理。

2) 每一次預支金額不高於人民幣5,000元。

3) 所有借款須在1個月內必須報銷及結清,以《現金報銷單》送達財務部為準。確有特殊情況要延期,必須在到期前到財務部說明情況,方可延期。員工報賬時不退還《借款申請單》,由財務部開給申請人收款收據。

4) 申請借款時,須附審批手續完整的《外地出差申請表》影印件辦理。

5) 財務部必須及時記錄所有預支款項,確保沒有久未退還的預支款項。

6) 在旅途中尚未使用的預支款項應在報銷時交還財務部,禁止把款項保留或轉至其他員工。

7) 預支款項退還財務不應用委託他人傳遞的方式,若款項遺失,一切後果自負。

4、交通工具

1) 選擇最經濟的交通工具是公司所需求的。

2) 限制乘坐飛機、火車軟臥。普通員工需要乘坐飛機、火車軟臥,應事先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別批准。

3) 經理及以上人員出差可乘坐飛機、火車軟臥。

4) 機票/車票/船票的訂購必須向指定的代理訂齲

5) 不使用的機票/車票必須退回代理公司領回退款,不應保留作將來之用。

5、住宿安排

1) 酒店訂房儘可能向指定的代理訂房或使用有優惠協議的酒店。

2) 住宿費在限額內據實報銷。

3) 多人出差至同一地點,應儘量安排至少兩人住同一房間。不同級別的員工合住房間時,適用其中較高級別員工的住宿標準。

4) 到外地參加會議、培訓等活動,統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費可以據實報銷。

5) 不論是否合住房間,均應按人分別付款,分別開具住宿發票。

第四條 差旅支出報銷及結算

1) 報支差旅費者必須在出差回來後兩星期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2) 報支外地差旅費者必須附相應的《外地出差申請表》的財務聯及《出差工作報告》,詳列每天行程及出差期間工作內容。

3) 財務部應確保《現金報銷單》上的預支款項金額與《外地出差申請表》上所預支款項相符,否則不受理差旅費財務報銷手續。

4) 差旅支出報銷若不按公司的報銷程式將均不受理,此情況包括,例如:

a) 沒有填寫《現金報銷單》或《出差工作報告》。

b) 《現金報銷單》的資料不正確或沒有完全地填寫。

c) 沒有附上正本發票、信用卡支付存根聯或其他有關證明檔案。

d) 沒有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的批准。

e) 沒有一次性將本次的所有開支報銷完畢。

第五條 與其他部門協調

1) 財務部應通知兩個月或以上尚未退還預支款項的員工,尚欠餘額將會在下期工資內扣除。

2) 對於離職/解聘的員工,人力資源部/行政部必須確保《離職手續表》中各項手續(其中包括辦理償還借支手續)已經完成才發出《員工保證金、工資領取通知書》,離職/解職的員工才能到財務部領取保證金及應領工資。

第六條 特殊情況

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履行以上條文,必須有總經理/副總經理的批准。

第六節 發票管理辦法

為使酒店對發票的使用得到有效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酒店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違反者除按違反酒店員工手冊的規定給予嚴格處分處,還將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追究應負責任。

第一條 開出發票

1、酒店使用由稅務機關統一的稅控發票,由指定發票管理員憑發票領購簿和規定的檔案及財務專用章向稅務機關領購發票,並負責保管和控制使用,並向稅務機關報送使用情況。

2、所有發票由指定會計員設立登記本記錄和控制作用。在加蓋財務專用章後,由各崗位點的收銀員向指定會計員直接辦理領出和繳銷。

1、 收銀必須按照本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執行,並接受監督和指導,各崗位點的收銀員要嚴格遵守發票的使用和繳銷。在發現有違反規定時,應立即通知指定發票管理員協同調查並報財務部經理處理。

4、發票必須順序、按時限使用,不得折本跳頁(指:訂本式),每次打印發票後必須檢查印刷號碼與輸出號碼是否相同。

2、 發票的開具不準塗改、撕毀,如有作廢,應註明原因,整份完整儲存,交回給發票管理員核銷。如發生丟失、損壞必須即時報告候查,因此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賠償。

3、 發票不得轉借、轉讓,不得為其他單位或個人代開,只能對經營業務收取款項使用。

4、任何情況不得拐帶或以任何方法將空白髮票帶離酒店。

5、 發票管理員必須定期檢查發票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監督和責成完善和防止可能出現的疏漏。

6、每班次結束後,收銀員均要打印發票使用報告,附於營業收入報告之後。

第二條 收取發票

1、購買商品和其他付款事項,應向收款方向取得發票,該等發票必須具稅務機關規定的全國統一發票監製章,並由收款方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並經開票人簽字方可接受。

2、發票必須符合有關稅務規定,內容不得塗改。

3、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接受,不得作為報銷憑證。

4、所收發票金額應與交易事項的金額相符,在正常情況下,發票應直接開給酒店。如有特殊情況,應具報告說明,並經財務經理批准,方可給予報銷。

5、發票的商品或服務內容應與交易事項相符,不得串通開票單位虛構作假,以相同金額發票抵充頂替。

6、財務人員應以交來發票核銷各項報銷事項,稽核其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

第七節 支票使用管理辦法

酒店銀行賬戶的提存和支票使用採用雙籤和加蓋專用印鑑的多控方法,確保銀行存款和支票使用得到合理和有效的監控:

1、 銀行賬戶的款項提取須由總經理(或他的代表)和另一位經授權人員蓋章,並加蓋酒店的財務專用章方可提齲

2、 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經理保管;支票由出納保管。在任何情況下對未具備經財務經理批准的有效支取憑證下,不得填制任何支款支票。

3、 支票由出納憑留存銀行印鑑從銀行領出後,由出納登記保管,並憑有效批准的《用款申請單》填寫支票。不符本項規定的任何情況,不予填寫支票。付款後在《用款申請單》上蓋“銀行付訖”章。

4、 付款要求通知單由要求付款人按要求填寫,內容包括收款單位/收款人名稱;大、小寫金額;付款方式;要求付款原因,經部門經理核實加簽後,聯同有關憑據送財務部進行財務稽核。通過財務稽核的《用款申請單》由財務部送呈總經理批准,最後轉出納填寫支票。對不符合財務稽核要求和不獲批准的《用款申請單》,在註明緣由後,退回原提出付款要求部門。

5、 出納必須嚴格要求保管和開出支票,對未經批准的付款要求不得開出支票。

6、 開出的支票必須寫明收款人或收款單位的名稱、金額、日期和用途。不得使用空白支票作任何用途,或將空白支票帶離酒店。

7、 因業務確有所需,不能確定實際金額的情況,允許在填寫收款人,及用途後,開出限額支票。按本項規定開出的支票,領出支票人必須在2個工作天內,將使用情況報回出納,辦理財務手續。

8、 支票必須使用墨汁或炭素墨水填寫。金額、用途和收款人不得塗改,其他事項的更變,必須加蓋與留存銀行印鑑一致的印鑑。

9、 因故取消或作廢的支票必須註明原因,並在支票上明顯位置,用大號字標上“作廢”字樣。作廢的支票除按上述規定標註外,應按號與同號存根一併訂在存備查。

10、 支票在使用前應按銀行原裝訂本儲存,不得折本使用。支票頁在使用前必須與存根聯保持原狀,不得撕離。

11、 支票本存根上的各項資料應與開出支票一致,各欄資料必須如實填寫,不得留空。

12、 支票必須按從銀行領出的先後次序順號使用,不得跳頁跨頁使用。

13、 已經整本使用的支票本的存根必須按票號和日期封存保管備查,並按有關制度的規定期限儲存。

14、 酒店對支票的使用除須符合本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外,尚應遵守開戶銀行對支票使用的各項要求和有關守則。

15、 如當地人民銀行有訂立支票管理法則或規條的,應按有關法則和規條修訂本管理辦法。並於當月報送公司行政部備查。

第八節 收據管理辦法

收據是財務部用以記錄和證明業務事項的的書面憑證,開具收據的情況羅列如下:收取客戶的定金以後須退還得;借款人歸還借款;員工繳納的制服保管金;收回的賠償款;收取支票、發票等一些重要的憑證資料;代收代之的款項;預收款。

1、確保開具收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未發生業務時不得開具,

2、酒店營業收據應確保合法有效,並由專人保管、領用、發放。

3、收據填寫要求專案齊全、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複寫,內容一致,

4、因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開錯的,要加蓋“作廢”章,並將全部聯次與存根訂在一起,不可私自銷燬。

5、開具收據應使用中文,可同時使用英文。

6、不得私自轉借、轉讓、塗改或擅自銷燬收據。收據使用完畢後,應及時把收據存根交回管理人統一保管。

7、收據按號碼必須連續使用。

8、所領用收據出現問題,由責任人承擔。

第九節 收銀員編班制度

為了管理好收銀的工作,建立編更制度,編更制度是根據營業運作需要而制定的,要求在月末制定下一個月的上班更次,首先由收銀員個人根據休假數量,提出休息請求(一般要求假期當月處理完畢,不累計到下個月,如由於營業需要可以調整),再由編更負責人綜合情況,制定下月更期表,具體要求如下。

1、排班表制定後,若有需要更改或臨時調更,需請示領導批准。

2、請休病假、事假的,需要出示醫生開具的病假單或請假條,並經批准。

3、若因個人原因,需提前下班或推遲上班的,需經批准方可執行,欠下的時間,以後補回。

4、在工作未完成時,不得無故提前下班、早退。

5、在每個月的排班表制定前,若員工有需要申請假期的,需提交申請條,並交財務領導批准後,方可作準。

6、當班人員負責起當班所有應付的工作責任。

7、如遇上與人事部相關制度相牴觸的,以人事部的相關制度作前提,作出修訂。

第十節 各種消費券(卡)管理

在酒店用於替代現金支付住宿或餐飲等其他服務,包括免費的消費憑證。

1、 酒店發出的消費券僅限用於自身酒店內。

2、 消費券上必須註明可消費金額。

3、 消費券不能兌換現金,並且未使用的價值不被償還。

4、 消費券必須在消費前出示。

5、 消費券上必須註明有效使用期限,過期作廢。

6、 所有消費券由財務部按序號控制並儲存。

7、 所有消費券的使用需經財務部蓋章後,方可生效。

8、 酒店員工不能使用消費券,特殊情況例外。

9、 消費券在申請或發放中,不得作假或發放與此無關人員,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10、 免費的消費券上須註明,如持券人到酒店消費,需提前預訂,以視客房及餐廳的消費安排情況

11、 申請免費消費券,應事先填寫申請表,註明時間及原因,而後經部門經理及總經理批准。

12、 任何消費券如延期使用,需由財務經理和總經理同意,並在消費券上簽字確認,在原來的消費券上註明延遲的日期,方可生效。

13、 所有消費券均由財務部保管、發放,任何部門需要領取消費券時,由財務部負責保管人員登記消費券號碼、領取日期等資料,並由領取人簽收。

14、 消費券根據其發放的性質,相應作帳務處理。

15、如果為IC卡,亦由財務部控制,包括:制卡、更換、充值等等。

第十一節 酒店的交際宴請

是指酒店有許可權的人員根據工作需要而在餐廳宴請消費。

1、 所有高階部門經理、被授權的部門經理和員工允許宴請客人。

2、 宴請申請單應提前申請,申請人必須填寫宴請申請表,註明申請人、部門、宴請日期、地點、人數、預計金額、被宴請人及理由等詳細內容。

3、 宴請必須事先經申請人的部門經理批准後經總經理審批。

4、 所有食品及飲料均以實際消耗按餐牌及酒牌單價記錄,實際發生金額不得超過預計金額的10%。

5、 未及時提供宴請單者,必須在24小時之內主動交與財務日審。

6、 所有宴請原則上應在酒店內進行。

7、 只有在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特別批准方可在店外宴請,事後同樣補宴請申請單。

8、 如違反宴請規定而執行或經催促仍未補填宴請申請表,其費用將從宴請人的工資中扣除。

9、 各享有宴請權的員工應自律地控制成本。

10、 日審人員應每天登記酒店員工宴請明細彙總表。

11、 如果有定額的,超出定額部分由個人承擔,承擔部分是否折扣,另外製定。

第十二節 採購制度

採購制度的大原則是:先審批,後購買;先驗收,後付款。

為了加強酒店的成本控制,壓縮不合理的費用支出,特製度本制度。

(一)、請購制度

1、部門每月做好日常物品的採購計劃,填寫《採購申請單》後,部門負責人審閱後,送行政部審批,超越行政部審批許可權的,應送總經辦審批。

2、在計劃外和超計劃的採購,要由總經辦審批。

3、部門對於固定資產的申購,要按實際情況,提交扼要的報告,說明有關情況,由總經辦審批。

4、更換原有的裝置,要有專業部門的意見書。

5、一些特殊裝置申購,涉及多個部門的,要互相進行溝通,完善方案。

(二)、採購實施

1、 採購物品由採購部負責,如是專業用品,應有相關的專業人員陪同。

2、 專用物品、常用用品的採購一般通過供應商送貨,並有一定範圍的詢價,選定兩家以上的供應商。

3、 固定資產的採購必須採取比價的方式進行,擇優購買。(參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有關固定資產的採購部分)。

4、 採購物品先急後緩,營業部門優先。

(三)、驗收制度

收貨必須掌握三個重要環節,即數量、質量和價格。

1、 未經批准的採購定貨單,而提前採購所列貨品,收貨部一律拒收。

2、 收貨記錄上的金額應與發票金額相符,供應商名稱應與採購申請單名稱一致。

3、 對收到的食品原料和物品進行數量盤點,收貨量應與訂購數量相同。

4、 所採購的物品和原料應符合酒店質量要求,不合乎要求,收貨部有權拒收。

5、 實行雙重驗收制度,收貨部為第一驗收人,使用部門為第二驗收人,必須各負其責。

6、 貨品驗收後的收貨單必須加蓋收貨章。

7、 收貨記錄必須有收貨人、倉管員或使用部門雙方簽字,方可生效。另外,貴重乾貨入庫時,收貨記錄必須有使用部門的廚師長簽名確認。

8、 當天收貨記錄的彙總金額應等於收貨日報彙總表的總計金額。

9、 收貨記錄應於當天下班之前交與成本部稽核入帳,確認無誤後,轉交應付部複核。

10、 工作時間以外,如使用部門需要的緊急貨品,由使用部門通知採購部,貨到後,由使用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驗收,同時填寫相關的收貨證明,簽名後交給採購員,並在收貨部上班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齊相關手續。

11、 購買的物品如果有保修單、說明書的必須收齊,送成本部資產管理員。

12、 固定資產還要按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操作。

(四)、採購貨款付款制度

第三條 凡購買“低值易耗品”或“固定資產”的,均應先由行政部門、使用部門、財務部門分別辦理“低值易耗品”或“固定資產”登記驗收手續,然後再履行審批程式,辦理付款或核銷。

第四條 供應商採取月結方式進行,經過對賬確認後,按計劃支付貨款。

第五條 貨款以銀行轉賬的形式為主。

第六條 採購員一般採取每星期一次結算貨款,不能滯後,報銷時應分門別類進行報銷。

第七條 報銷時如有借款,同時還款手續。

第八條 付款時稽核:發票是否完備,是否在計劃期限,是否有完善的驗收手續(包括:驗收單、保修單),是否經有關領導批准。

第十三節 倉庫管理制度

1、 酒店倉庫分別存放餐料和物料等用品,必須有效劃分和管理,編排位置程式碼方式,方便管理。

2、 倉庫門口必須放置乾粉滅火器兩瓶。易燃品單獨存貨。

3、 每日由倉庫保管員去前臺領取倉庫鑰匙。檢查封包鑰匙信封是否開啟。

4、 如封包鑰匙被開啟,請通知財務經理。同時檢查倉庫貨物存放情況是否異常。

5、 出庫入庫餐料及物料,必須立刻登記進電腦,倉管員並在單據上簽字。

6、 每日檢查餐料是否有過期、變質,發黴等情況。對快過期餐料要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使用部門。

7、 每日檢查存貨情況,及時填寫《採購申請單》補充存貨。

8、 每日關倉之前整理物貨堆放,清潔倉庫衛生,關閉電源。

9、 倉庫鑰匙必須使用信封包裝封存,由庫管員在信封封口簽字並住明日期。關倉後儲存在前臺鑰匙箱並登記在冊,

10、 每月末倉庫由財務經理組織和監督貨物盤點,並記錄《倉庫盤點表》。成本控制負責核對盤點數量是否一致。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財務經理。

財務規章管理制度 篇9

一、總則

1、 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徵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各部門總監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規章制度。

2、 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總監職責

1、 對崗位設定、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 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範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 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 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 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 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定、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 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 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 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 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 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 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檔案、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11、 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 發票開具和稽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稽核、彙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 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儲存和管理工作;

4、 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 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 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 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 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稽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四、支票管理

1、 支票的購買、填寫和儲存由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每工作日結束後。

3、 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 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 ,由經辦人、部門經理、 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簽字後出納方可開出。

5、 所開出支票必須填寫收款單位名稱。

6、 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鑑的保管

1、銀行印鑑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鑑分別由財務總監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 出納人員在每週完成出納工作後,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並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於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 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餘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餘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 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財務規章管理制度 篇10

一、總原則

1.司各員工必須尊紀守法從公司整體利益出發,相互協作。

2.司各生產經營部門必須相互銜接,各負其責。

3.須做到錢賬分管,賬物分管,手續齊全。

4.手每項業務必須簽字,“簽字”就是牽制。

二、材料採購制度

1.材料庫存既保證生產需要,又無積壓,採購費用小。

2.每次採購必先由倉庫向採購部門申請。

3.採購部門根據申請打訂單(三份),送財務部稽核、經理審批方可向客戶聯絡採購。

4.採購部門必須保證材料及時、保質、保量、價優到位並能取得增值稅票。

5.材料進入公司以後,倉庫必及時清點數量,質量管理部門驗收質量合格後,倉庫填制入庫單有關人員簽字送財務部門,倉管人員及時登記入賬。

6.供應商必須提供請款單、發票、我司訂單,經財務部門稽核、經理審批,才可付款。

三、銷售業務制度

1.銷售業務人員必須詳細登記客戶資料。

2.銷售業務人員必須同客戶確定好售價、付款方式、送貨方式以有關事項。

3.客戶需增值稅發票必須簽訂正式合同,並留財務部門存檔。

4.業務人員必須根據客戶訂單確定生產,如樣品需有客戶簽字辦單或訂單。

5.業務人員給客戶價格優惠必須經經理審批,並留財務部門存檔。

6.業務人員必須負責客戶全套服務,包括客戶對產品的要求,送還貨期,貨款追回。

7.產品生產完成後立即打送貨單。

8.發貨時必須由發貨人在送貨單上簽字,並由各戶簽字。

四、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管理必須遵循錢賬分管,錢票分管原則,會計管賬票,出納管錢。

2.每項現金收入必須由會計開據票據,出納收現,並在票上簽字蓋上“現金收訖”戳記。

3.現金收款票據必須設定多聯,客戶、會計、出納、經辦人分別一聯,以便核對。

4.出納必須確保現金的安全,防止遺失、偷竊。

5.出納必須根據經辦人簽字、會計稽核、經理審批的憑據付款。

6.出納必須即時登記現金日記賬,核對收入、支出、餘額並與實際庫存現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結束。

7.出納不得擅自借款給員工,借款必須有總經理批准簽字,並不得超過規定限額。

8.月底會計同出納核對現金餘額和銀行存款餘款,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五、成本控制制度

1.各生產員工必須有很強的成本意識,不斷提高自己的生產技術水平,節約材料,提高速度,保證產品質量。

2.會計要同其他部門制定每年每種產品的成本計劃,材料耗用定額,費用標準。

3.材料入庫保管人員立即同生產人員組織驗收,清點數量,檢查質量,如有數量和質量問題,及時通知採購部門和供應商。

4.材料入庫及時由保管人員填制驗收單,驗收單上必須有檢查質量人員和保管人員同時簽名,一份三聯,及時送財務、採購部門,以便核對。

5.車間生產需材料必須填制領料單,並有生產和倉庫部門同時簽名,並報財務部門。

6.領料單一份三聯,財務部、生產部、倉庫各一聯。

7.倉庫保管人員必須立即登記材料數量式賬戶,月底抽查材料實物與賬存是否相符。

8.財務部門必須建立材料數量金額式二級賬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建立金額式二級賬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倉庫可以以表代賬,月底必須同倉庫賬核對相符。

9.生產員工按定額用料,超過定額必須查明原因,屬於主觀因素,責任人必須承擔責任;屬客觀素調整定額。

10.生產員工必須完成規定工作量才算加班,計加班工資,未完成規定工作量加班,不計加班工資。

11.員工必須有產品質量意識,由於主觀因素,使產品質量未能達客戶要求,造成損失,由員工承擔責任。

12.生產裝置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必須按規程操作保養,並以記錄。

財務規章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總則

1.為了規範學校工會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工會經費的合理、有效的使用,使工會在學校改革、穩定、和諧、發展的大局中,更好地擔負起自身的各項基本職能。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工會法》和縣教育工會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是在校工會主席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規範操作,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校工會的各項活動正常開展。

3.工會財務管理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工會事業資金、合理編制工會預算,對預算執行過程中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資源,保證工會在事業活動經費的合理,合法和有效性。

4.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依法理財原則,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堅持工會主席負責制原則,堅持手續完備原則,堅持勤儉節約原則,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5.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體管理”體制,財務經常性收支實行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超出500元許可權及其他工會重大決策,重大投資事項需工會委員會討論,同意後報請主管校領導和上級工會批准後,方能執行。

6.學校工會必需設定獨立會計帳戶,擔任財務工作人員,原則上應持證上崗,會計、出納、經審不能由同一人擔任,認真履行工會財務管理職責。

第三章工會預算管理

7.工會根據本年度的工作規劃,任務及重大活動、專案,在分析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合理、全面的編制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8.工會應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預算編制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9.工會年度預算應由學校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後共同審定。

10.工會財務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如要調整預算或遇特殊情況需追加預算時,須經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報學校分管領導,同時上報縣教育工會稽核批准後方可追加。

第四章工會收入管理

11.會費收入,工會會員每年按本人工資額(包括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的0.5%向工會組織繳納的會員費,學校工會每年初按行政轉來的會費數額入帳,工會用來開展各項工會會員活動專案,不得用於其他。

12.上級補助收入,是上級工會拔入的指定專案收入,如建設“教工之家”購買文體裝置等專案內容。

13.行政補助收入,是學校行政給予工會的補助款,包括基建、維修、幫困、教師暑期休養活動等專案,做到專款專用。

14.其他收入,是上述規定以外的各項收入。如: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等等,其他各項收入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各項收費標準,範圍並使用規定的合法票據。

第五章工會支出管理

15.會員活動費,是工會開展群眾性的活動和會員特殊困難補助的費用,要做到面向廣大會員,不能用於職工福利補貼,會費原則上應合理安排,當年無赤字,無結餘。

16.職工活動費是工會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費用,對發放的有關紀念品應予以登記造冊和簽收。

17.工會業務費,用於工會職能,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等方面的費用,主要由工會幹部培訓費、工代會、經審會等各項會議費,工會幹部探望病人,幫困補助以及其他專項費用構成。工會應對困難教職工的關心、照顧落實到位,掌握好幫困政策和補助標準。

18.其他支出,是指工會其他活動的支出。

第六章現金與支票的管理

19.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條例》,控制好庫存現金,帳面餘額每季度與銀行帳戶對帳單進行核對,使帳面餘額與銀行對帳單的餘額按規定調節後相符合。

20.超出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使用支票。在支付現金時,必須由收款人本人簽字。

21.工會在組織會員外出活動時,如確需要備用現金時,必須經工會主席批准後辦理借款手續,在活動結束一週內辦完結算手續。

22.在領用支票時,須經工會主席同意後方可將支票交給經辦人員,財務人員應將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單位、金額填寫齊全。有效收據蓋有關單位財務章必須與支票填寫的收款單位名稱完全一致。

第七章財務稽核管理

23.學校工會財務應設立會計、出納崗位,並明確崗位職責:

出納員職責: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稽核簽章的收付憑證,經工會主席審批後,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對於重大開支專案,必須經學校工會委員會集體稽核簽章。

2)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規定期限和報銷期限,並由領用支票人簽章。逾期末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收回登出。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它單位或個人簽發,對於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併儲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4)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對於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櫃密碼的祕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交他人。

5)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政治權利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出納一人保管。

6)對於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政治權利管理,專設登記薄登記,認真辦理領用登出手續。

7)出納員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根據記賬憑證分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並結出餘額。現金的賬面餘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餘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對於末到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8)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薄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會計職責:

1)制定本單位的各項會計制度,並監督貫徹執行。組織制定基層學校工會財務收、支計劃、開支標準和開支範圍,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

2)定期分析工會經費預算完成情況,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做到手續完全,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照報賬。

3)會計人員對出納員交來的記賬憑證上的業務摘要、金額、張數、日期等內容進行稽核,上述內容若有一項差錯,退回出納人員重新填制。

4)會計人員根據正確的記賬憑證登記“基層工會經費收支日記總賬”(賬表聯用報告表),同時與出納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也應核對相符。

5)會計人員應當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實地盤點庫存現金時,出觀眾人員必須在場,盤點結果應與庫存日記賬相符。

6)會計人員應當對每月對銀行存款餘額進行賬單核對。如餘額不符,必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核對相符。如餘額調節後仍不相符,應進一步查明原因,確定有無違反銀行結算管理制度的問題。

7)審查或參與擬訂各項經費預、決算計劃。負責向上級工會、學校領導和職代會報告工會財務狀況、提供相關會計資料。

24.經審員每季對會計報表進行審查。

25.會計、出納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工會主席財務印章專人保管。

26.工會主席應對報送的財務報表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章財務檔案管理

27.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工作,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薄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因此反映和記錄學校工會經濟活動,經過會計核算的各種憑證賬薄和報表均屬會計檔案範圍。

28.會計人員應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單價預算和主要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並送校檔案室保管、保管年限為15年,到期按檔案銷燬要求操作處理。

29.調閱本單位工會會計檔案要經學校工會主席和會計主管人員同意一般不得將檔案攜帶外出,如需要影印,要經學校領導同意。

第九章財務監督

30.工會財務管理應嚴格執行學校工會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自覺接受學校工會經審員的定期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保障工會經費正常使用。

31.工會可以按照規定程式提請學校行政領導和上級工會對本級財務的審計監督。

32.健全工會主席離任審計制度。

第十章附則

33.本制度適用於趙川中學工會。

34.如有不明確之處,以上級教育工會財務管理制度為準。

35.本制度由學校工會負責解釋。

財務規章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執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定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稽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稽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賬。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詢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賬戶及其他賬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洩,銀行賬戶印鑑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賬戶印鑑。

第五章長期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賬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進行分析,查詢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賬款,每季末做一次賬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賬。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賬,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賬、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准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賬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要做到有賬、有卡,賬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

財務規章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單位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根據《內部會計控制規範──基本規範》和《內部會計控制規範──貨幣資金》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範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單位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貨幣資金具有流動性大、變現能力強的特點,應重點加強貨幣資金業務執行的過程控制。

第三條、為了加強貨幣資金的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降低貨幣資金的使用成本,有效地控制企業財務風險。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各企業要制定適合本單位業務特點和管理要求的貨幣資金內部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第四條、企業負責人對本單位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以及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負責。

第二章、崗位分工及授權批准

第五條、各企業要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許可權。配備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忠於職守,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客觀公正的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不斷提高會計人員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崗位輪換。

第六條、確保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即:授權審批與執行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分離;執行與稽核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分離;執行和記錄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分離:記錄與保管貨幣資金的崗位分離。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第七條、對貨幣資金業務要建立嚴格的授權批准制度,明確審批人對貨幣資金業務的授權批准方式、許可權、程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職責範圍和工作要求。

第八條、審批人應當根據貨幣資金授權批准制度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許可權。經辦人應當在職責範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准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對於審批人超越授權範圍審批的貨幣資金業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並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

第九條、為保證貨幣資金支付業務的正確無誤,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

(一)支付申請。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註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並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二)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許可權和相應程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准。、

(三)支付複核。複核人應當對批准後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複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准範圍、許可權、程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複核無誤後,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

(四)辦理支付。出納人員應當根據複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第十條、對於重要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並上報審批。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範貪汙、侵佔、挪用貨幣資金等行為。

第十一條、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或直接接觸貨幣資金。、

第三章、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二條、要加強現金庫存限額的管理,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十三條、必須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現金的開支範圍。不屬於現金開支範圍的業務應當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第十四條、現金收入應當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現金出納員對庫存現金的安全負有直接責任。

第十五條、借出款項必須執行嚴格的授權批准程式,嚴禁擅自挪用、借出貨幣資金。嚴禁白條抵庫,公款私存。

第十六條、對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賬外設賬,嚴禁收款不入賬。

第十七條、嚴格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加強對銀行結算憑證的填制、傳遞及保管等環節的管理與控制。、

第十八條、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不準違反規定開立和使用(出租出借)銀行賬戶。

第十九條、財務部門要設立銀行存款日記賬,逐日登記銀行存款業務。並指定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調節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二十條、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餘額與實際庫存相符。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四章、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要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登出等環節的職責許可權和程式,並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第二十二條、加強對銀行預留印鑑的管理。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二十三條、按照規定需要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經濟業務,必須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銀行出納人員不得擅自支付手續不完備的任何款項,對銀行憑單和其他結算單據要妥善保管和正確有序的傳遞,並按銀行結算的規定辦理各項存貸業務。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各企業要建立對貨幣資金業務的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監督檢查機構或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檢查。

第二十五條、貨幣資金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貨幣資金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定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貨幣資金業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二)貨幣資金授權批准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貨幣資金支出的授權批准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

(三)支付款項印章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辦理付款業務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現象。

(四)票據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票據的購買、領用、保管手續是否健全,票據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第二十六條、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應當及時採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規範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規範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財務規章管理制度 篇14

⑴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絡,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⑸往來款項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儲存原件,影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財務規章管理制度 篇15

一、支出管理,出納注意事項:

(1)沒有工地負責人及兩位合夥人簽字不能付款,出納更不能自己出票自己付款或自己出票找人代簽付款;

(2)工地的建築工人及包工頭在他所做工程沒有完工之前,如需借款必須出具借條或預付款條。預付款或借條只能擺帳不能入帳,借條或預付款待工程完工之後一併入帳。

二、收入管理:

(1)預售房款或售房款出納收款必須經會計入賬,由出納經會計出具領款單形成付款。

(2)不準出納私設金庫或挪用、借用等違反合夥人利益等行為。

(3)任何合夥人售房不準瞞報或謊報等其它形式損害合夥人利益。

(4)預付房款票據必須加蓋會計私章和公章才能合法有效,並給購房戶講明情況及後果。

三、利益分配:

(1)由合夥人商量統一按出資比例分配。

(2)也可以在合夥人資金緊張的情況下先分配後集資,但這種情況必須以大局出發。

四、合夥人未經商量不準挪、借、貪等違反合夥人利益行為,若發現上述行為均處罰違反合夥人款項的二倍。會計、出納不按規定入帳發現損害合夥人利益均扣損害利益款的四倍。

五、以上補充協議,簽字生效和原簽訂《合夥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財務規章管理制度 篇16

一、在上級主管部門和辦事處的領導下,負責搞好本單位的會計、資金管理和成本核算,充分發揮財務工作的監督和控制職能。

二、依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規章制度,制定並實施本單位財務管理的實施細則。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做到費用開支有計劃,有考核、有監督,杜絕不合理開支。

三、實施“雙增雙節”活動,降低費用,節約開支,及時清理債權、債務。

四、定期編制、報送財務決算報表,經常分析資金收支執行情況,定期對單位經濟執行情況做出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根據。

五、搞好會計和成本核算,定期做好與上級機關、外單位業務往來結算、與銀行資金結算,做到日清月結,按時編制銀行存款未達帳項餘額調節表。

六、及時處理固定資產入帳、折舊、調撥、變賣和清理工作,監督固定資產的使用、維修、大修和及時處理低值易耗品分攤工作。

七、負責辦事處職工、離退休職工工資的計算髮放、日常報銷和各類結算工作,執行工資福利待遇和差旅費規定,稽核各項費用的報銷。

八、協同勞資部門搞好全體職工工資獎金支付稽核工作,配合勞資部門搞好工資基金管理,控制不合理的工資支付。

九、經常對財務會計工作總結經驗,堵塞漏洞,對重點問題向主管部門呈送專題報告。

財務規章管理制度 篇17

一、總則

第一條為嚴格財務管理,明確經濟責任,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和省財政廳頒佈的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由主管總務工作的副校長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第三條 學校總務處財務辦公室統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對學校負責。同時,學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監督。

第四條學校總務處財務辦公室配置一名財務主管、兩名會計、兩名出納,具體管理財務工作。

第五條學校財務應加強預、決算管理,按上級指示精神和有關的財務制度、規定,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和決算,經學校領導稽核、批准後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六條 認真執行“收支兩線”管理的規定,將學校的預算內、外資金以及暫存類資金按性質及時劃入財政 “專庫”。

二、各項收入管理制度

第七條學校的各項收入,包括學雜費收入、計劃外招生收入、借讀生、承包收入等。

1.學雜費收入:按市物價局和市教育局等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的學雜費是學校的重要收入,學校總務處應積極組織收納,做到安全、快捷、準確。

⑴學生的各項收費標準,應分清年級、專案;應交學費的學生人數,應分清班級,做到數字精確、姓名確實;及時瞭解中途離校的學生名單。

⑵學生的學雜費一旦入庫,除計算、收款等技術性錯誤的款項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學校減免學費的學生,均為陽光班、唯新班學生和學校正式教職工子女及特困戶子女,減免標準由學校行政辦公會確定。特困戶子女學雜費減免程式是: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民政部門出具貧困證明,經總務副校長簽字同意後執行。學雜費之外的其它費用均不減免。

⑷學費一學期收繳一次,在春、秋季入學時進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確有實際困難,經總務副校長批准可延期交納。否則,視同故意不交學費,學校將責成限時交納,超期不交者,應予勸退。

⑸對學雜費收入,總務處應自收費之日起,30天內做好清算、核對、結帳、上繳財政“專庫”,並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收費情況。

2.計劃外招生收入,與學雜費一同清算、結帳,上繳財政“專庫”。

3.借讀生收入,入學時與學雜費、書本費等一同清算,上繳財政“專庫”。

4.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學校超市、食堂、醫務室等承包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不得拖欠、滯納,否則,應按合同規定對承包人予以處罰。

第八條學校任何處室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學校的收入,私設“金庫”;為學校或處室採購物品、繳納款項等,不論對方以什麼形式或藉口返回的現金、禮金及物品,都要繳交總務處,並辦理登記手續。否則,一經發現,按違反財務制度處理。

第九條學校財務人員因工作失職,引起學校收入減少或流失,應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條借款是指學校各科室因辦公、教學、後勤等工作需要購置裝置、辦公物品、公務出差以及行政維修等,請求學校總務處給予的借款。

第十一條借款手續規定

借款經手人須按如下規定辦理借款等手續。

1.借款須經校領導批准。超過3000元者,還需提前2天到財務辦公室預約,否則不予借出。

2.借款時,由各分管處室領導提出,報分管校長批准。借款人須填 “借款單”,先由各處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再報分管財務校長籤批,以後憑“借款單”到財務辦公室借款。

3.借款後,借款經手人須在預定的還款日期內還款或憑正式發票到財務報銷,月底結帳前須辦理完報銷手續,特殊情況暫不能報銷者,須經財務主管同意。

4.一般情況下,第一次借款未報銷之前不給予第二次借款

5.根據批准的用款計劃,維修、改造、採購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預付款,憑學校領導的用款批示及用款處室的有關資料說明(如合同、購物用途說明),經財務校長稽核無誤後方可付款。

6.學校舉辦臨時性的大規模活動,如運動會、藝術節、慶祝活動等,主辦單位須提前列報用款計劃,經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付款。

7.學期結束前一個星期,借款經手人應辦理借款報銷手續。如放假時仍未到財務辦公室報銷者,視同佔用公款處理,並從借款人工資收入中扣回。特殊情況需續借須經分管財務校長批准。

四、財務報銷與審批制度

第十二條學校的各項支出,除工資、津貼等經常性支出及節假日支出外,應分清支出類別,在取得發票等報銷憑證後,辦理審批報銷手續,以便財務及時入帳。

第十三條報銷支出審批許可權:

1.500元以上由校長籤批,500元以內由財務副校長籤批,餐飲費無論金額大小都必須經校長籤批,最後由分管財務副校長籤批後方可到財務辦公室報銷。

2.報銷憑證應以正式發票為準,並有單位名稱、開具發票單位印章、單價、數量,批量採購應附貨物清單、規格、型號、金額等內容,發票上應有經辦人簽字、處室負責人簽字證明;採購書本及資料還須有倉管員驗收簽字。對於不符合填寫要求的發票,財務人員不給予報銷。

3.行政採購支出:是指行政、後勤部門因工作需要採購圖書、學生學習資料、辦公用品、配件、修繕用材料等支出,此項支出數量大、品種繁多,須經校領導研究同意,並經學校紀檢部門同意,採取招標等形式並在學校紀檢部門的監督下采購。

五、財務報表及預決算報表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會計人員應於每月終了的次月8日前,完成上月份財務收支報表,並附文字說明;按月結帳、對帳,現金、銀行存款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後,應在一週內完成學期報表。各種報表應按月報學校領導審閱。

第十五條學年初、學年終,應按時完成預、決算報表的編制及上報工作,同時按規定附加報表文字說明,年終結算應有決算報告。

六、附則

第十六條如本制度與國家財會法規或上級檔案精神有牴觸,則以國家法規、上級檔案規定為準。

財務規章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巨集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三條 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四條 公司及公司下屬專案部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

第五條 公司設定獨立的財務機構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專職財務人員:會計員、出納員。

第六條 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第七條 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務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八條 財務人員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沒有主管領導審批簽字的一律拒絕付款。

第九條 財務人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的,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

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1、 根據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和行業會計規定,結合公司特點,負責擬訂公司會計核算的有關工作細則和具體規定,報經領導批准後組織實施。

2、 在總經理的領導下,準確、及時地做好帳務和結算工作,正確進行會計核算,填制和稽核會計憑證,登記明細帳和總帳。

3、 正確計算收入、費用、成本,正確計算和處理財務成果,具體負責編制公司月度、年度會計報表和利潤分配核算工作。

4、根據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稽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實性,稽核費用發生的審批手續是否符合公司規定。

5、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按月正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清產核資工作。

6、負責公司確稅金的計算、申報和解繳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財務審計和年檢。

7、及時做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財會資料的收集、彙編、歸檔等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8、主動進行財會資訊分析和評價,向領導提供及時、可靠的財務資訊和有關工作建議。

9、協助做好部門內務工作,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出納員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公司總經理和會計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工作,並加蓋“收、付訖”戳記。

2、及時、準確、逐筆登記現金帳及銀行存款賬,按時結出餘額,並做到賬實相符。

3、妥善保管支票、收據、發票及印章。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並專設登記簿,依序登記備查。

4、經常核對銀行、帳面發生額及餘額。每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清理未達帳項,發生差錯及時核對,查明原因,做到月末後發生額和帳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相符。

5、熟練掌握銀行結算規定和各種收付款方式,認真填制各種銀行憑證,根據稽核無誤的銀行記帳憑證,及時登記銀行日記帳。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規章管理制度 篇19

一、收費站會計工作的人員配備

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配備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會計人員。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收費站會計工作。

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二、收費站會計工作的崗位設定及其職責許可權

1、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合理設定會計工作崗位,合理劃分職責許可權,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確保不同崗位之間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相互監督。

2、收費站會計工作崗位一般可分為:出納、稽核、票證等。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票證和收入、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3、收費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辦理交接手續應有財審科人員監交。

4、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必須嚴格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登出等環節的職責許可權和程式,並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5、必須加強銀行預留印鑑的管理。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三、收費站票證管理工作

㈠票證管理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其基本職責是:

1、高管中心是票證管理的總的核算單位,負責票證領發,並對各收費站票證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2、各收費站均是票證管理的基本核算單位,具體負責本單位票證領發、保管、使用和稽核銷號。

㈡各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票證管理,建立健全票證收、發、領、用、核的制度和手續。加強票證管理,領入票證必須辦理驗收入庫,發放領用雙方要當面點清。票管員要掌握票證用量和庫存數量,加強核對工作。

㈢票證必須妥善保管,順號存放。管理有條不紊,保證票證完整,不受損失,並定期盤點,做到帳實相符。

㈣對作廢收據應妥善保管,不得私自銷燬。

㈤票管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時,必須辦清交接手續後方準離職。

四、賬戶管理

收費站收入專戶的開設、變更和銷戶工作必須嚴格審批手續。

五、收入解繳

每月5日、15日、25日應將規費收入專戶中的存款全額解繳。

六、收費站會計核算工作

收費站會計核算應執行《江蘇省公路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試行)》,應使用財務統一的電算化軟體進行核算。

七、收費站財務的監督管理

高管中心財審科負責對收費站的財務進行監督管理。採用定期審計和專項審計相結合。各收費站應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財務規章管理制度 篇20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制度,會計、出納必須持證上崗,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財務負責人、財務會計、出納都必須自覺執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規定。

二、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冊、報表與財務檔案資料,並及時立卷歸檔。

三、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仔細稽核每張收據,力爭每筆業務均符合財務收支標準。

四、支票及財務專用章由專人分別保管,即安全又牽制。

五、按規定做好記帳、算帳、報帳、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及預算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有根據,報表及時準確,情況真實可靠。

六、參與並嚴格執行學校財務預算計劃,合理使用資金,節約使用資金,檢查資金使用效果,檢查報銷票據是否符合財務要求。

七、對各項收入,及時定額入賬,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分清資金渠道,費用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

八、物品的採購須統一編制採購計劃並報主管領導批准後再行採購,財務會計對審批的採購計劃和採購實物清單及購物發票進行稽核。屬於控購審批的物品須事先辦理報批手續。

九、急用物品的採購須由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批准辦理。經批准購買的物品由總務處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共同派人採購並予核定其價格。

十、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均由財務會計購買並保管。出納存放未使用的轉賬支票不得超過五張,存放未使用的現金支票不得超過一張。財務會計負責隨時檢查支票使用情況。因公使用支票和現金憑用款申請單報經領導批准,方可在財務部門辦理規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續。個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十一、因公需借支的現金數額較大時,借款人應提前一天向財務部門打招呼,財務部門到銀行支取現金須經財務主管簽字批准。

十二、查閱、借閱會計檔案資料,必須由查閱、借閱人寫出查閱、借閱的理由和事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幫助查閱,不得隨意帶出室外。

十三、上級財務檢查呼叫會計檔案,財務賬目及相關資料須經財務主管批准,由財務人員經手辦理,並做好登記。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財務資料。

十四、財務主管、財務會計和出納應相互監督,共同把關,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各項財務規定。

十五、自覺接受和配合物價、審計、稅收部門的監督、檢查、主動報告財務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