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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制度管理規定(精選16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62W

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1

根據公司發展及管理狀況,現將公司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及規定進行明確,公司總經理、財務人員及各部門人員請遵照執行。

財務制度管理規定(精選16篇)

一、關於財務人員

公司財務人員招聘,人事管理、辭退;日常工作的安排、檢查由公司總經理或財務負責人負責。

二、工作職責及行為規範、財務紀律

1. 財務人員必須熟練掌握、運用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制度、規定及會計核算方法,維護企業利益。對各類經濟活動、經濟業務進行全面、嚴格核算和監督。

2. 財務人員要克盡職守,嚴謹工作,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和會計法規,嚴格按財務工作程式、規定時間及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

3. 財務人員要正確、完整、及時的編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當天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必須在當天處理完畢,並登記各類賬簿,做到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

4. 財務人員要嚴格遵守財務紀律,對公司外部及公司其他部門人員不得談論公司經營和財務狀況,不得談論財務管理情況,不得談論與自己本職工作無關的經濟業務及賬務情況。

5. 財務人員有權拒絕支付或報銷不合理、用途不清、不符合財務手續、違反財務規定及財務紀律的任何費用。

6.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向私人借用公款,財務人員必須堅決予以拒絕。

7. 財務各項收款、退款必須填寫收入日報表,財務收款日報表中的所有專案必須填寫完整,不得有空格、空項。

8. 違反財務紀律的,一經發現除由責任人承擔或賠付全部款項外,並視情節給予處分、罰款、開除等處理。

9. 財務人員對公司的財產有保護、保全、記錄、核算的職責和義務。

三、財務印鑑的使用和保管

1. 財務專用章和發票專用章由財務保管、蓋章。財務專用章只限用於銀行支票、財務報表。這二項以外如使用財務專用章須經總經理批准。發票專用章只限用於公司開出的發票。

2. 財務印鑑不得向保管人以外的任何人借用、保管,用印時必須是保管人親自蓋章或在保管人監督下使用。

四、崗位職責

1. 我公司採用的記賬方法是借貸記賬法。

2. 出納人員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登記現金、銀行日記賬。

3. 財務人員根據記賬憑證編制有關的財務報表。

4. 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

1) 負責公司日常財務具體制度的起草、修改,負責對公司各項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2) 對各類經濟活動所發生的收入、支出進行監督,對各項支出的正確性、合理性進行稽核、簽字。

3) 對報表的正確性負責。

4) 對公司財務工作流程、帳務處理方式方法等諸多方面保守祕密。

5) 負責辦理現金、支票的收、支及對現金、支票的保管。

6) 負責登記現金、填制支出憑證和編制相關會計憑證,當日發生的經濟業務須在當日編制憑證並進行分類登記(按工程專案、綜合工程、後勤三大類登記),現金日記賬及現金必須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7) 負責辦理物品的入庫稽核,月末與行政管理賬目人員共同盤點出表。

8) 負責原始憑證的稽核,對不符合公司規定的原始憑證一律不予辦理報銷和結賬手續。

9) 由財務保管、購買及簽發支票,新購支票一律登記,簽發支票時必須在支票登記簿上登記日期、用途、金額、經手人。

10) 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簽發支票日期應填寫簽發當日日期,金額大小寫及用途填寫齊全。

11) 已簽發的支票遺失,出納應立即向銀行掛失。由於使用中遺失支票而發生款項損失時,由使用支票人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12) 作廢的支票,由出納進行歸檔儲存。

五、固定資產、易耗品及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1. 各項財產購入時必須取得完整、合法的憑證,即時建立、登入財產物品的會計賬目,詳細登記品名、型號、單價、金額、購置日期等。對實物進行編號登記,領用或使用人或責任人簽字負責。

2. 固定資產由財務建“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實物由行政部負責監管,並於每季度末對在用固定資產進行盤點。

3. 易耗品和辦公用品由財務建二級賬目核算,由行政部建三級賬目對實物進行監管,雙方互相核對,月報盤存。

4. 辦公用耗材應儘量減少庫存,以一個月用量為基本採購數量。購買時由行政部辦理入庫,財務人員監督,憑入庫單報銷。

六、收款及退款的規定

(一)收款

1. 各項經濟、業務收入的款項須按照類別進行歸類登記,在收款日表上登記日期、款項、金額、部門、開據的收據號及雙方經手人等內容一併填寫齊全,收入任何款項均須開據公司統一收據。

2. 當日所收款項原則上不得過夜,應於當天17:00之前交到財務入賬,如當天未能返回公司,應於第二天上午11:00之前交到財務入賬。當天未能返回公司的所收款項由當事人負責保管並承擔保管責任。

(二)退款

1. 工程退款須於客戶親自辦理,特殊情況可寫委託書指定委託人辦理。但超過5000元的款項不允許代辦退款。

2. 退款的辦理須由專案負責人填寫《退款申請單》並由部門主管/經理和總經理簽字確認後方可到財務辦理。

七、借款、申請、報銷相關費用的規定及流程

(一)借款

1. 部門借款時需填寫《借款單》,借款人、部門主管/經理簽字後,由總經理批准並簽字。《借款單》必須註明用途、金額。出納稽核用途、金額及各項簽字正確後付款。

2. 凡借款款項必須在一週內立即銷賬或下次借款前必須將上次借款銷賬。如財務發現逾期不予銷賬的情況有權對當事人提出質疑並報批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3. 填寫《借款單》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填寫,如未按規定填寫或填寫內容不完整,財務有權不予付款。

4. 流程:填寫《借款單》→部門主管/經理簽字→總經理簽字→財務稽核→領款。

(二)申請

1. 各部門在申請購置裝置、辦公用品損耗等相關物品時必須填寫相應的《申請單》經部門主管/經理簽字確認後,報總經理助理/總經理批准並簽字後方可購買。

2. 提交《申請單》時應註明所在部門、工程專案(無法介定是哪個工程專案的,請註明“綜合” )、物品名稱、規格、數量、用途及預估金額。

3. 財務申請款項須註明申請內容、用途及金額經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簽字確認。

4. 流程:填寫《申請單》→部門主管/經理簽字→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簽字→購買。

(三)報銷

1. 報銷人員在報銷時需將原始憑證影印,並同時填寫《費用報銷單》,註明合同編號、專案名稱/地址(無法介定是哪個工程專案的,請註明“綜合” ),報銷內容明細及金額。

2. 《費用報銷單》須經手人、部門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按以上順序)簽字後,經出納稽核各項內容及各項簽字正確、齊全後予以報銷。

3. 《費用報銷單》大小寫金額、名稱、專案均不得塗改,憑證金額必須與原始發票金額一致。實際支出小於票面金額的由部門主管/經理在發票影印件上簽字註明。實際支出大於票面金額的退回重新開具發票。

4. 填寫《費用報銷單》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填寫,如未按規定填寫或填寫內容不完整,財務有權不予報銷。

5. 一次性購買數量較多的物品或材料,發票填寫不下的可附明細單。

6. 憑證要求:抬頭、名稱、型號、專案、金額、數量、日期、大小寫、印章齊全、正確的稅務部門發售的統一發票,凡有一項不符不予辦理報銷手續。固定面額的發票,必須註明日期、實際發生金額,

7. 支票付款由經手人填寫《支票領用單》,經手人在支票領用單及支票票根簽字後,報總經理,總經理在憑證上簽字後,出納稽核無誤後方能付款。

8. 找總經理助理/總經理審批報銷時,凡是事先申請《借款單》的,須帶《借款單》一同交總經理助理/總經理審批。

9. 打車、用餐費用報銷規定及標準:

(1)外出公幹:

1) 打車:原則上外出公幹不得打車,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打車,需經部門主管/經理批准,否則不予報銷。

2) 午餐:三人或三人以上因公需要同往一處辦公,中午無法返回公司用餐的,公司給予15元/人標準補助報銷。(注:①少於3人,不予報銷;②超出標準部分不予報銷;③未超出標準按實際金額報銷)

(2) 加班:

1) 晚餐:因工作需要,需加班的,經部門主管/經理確認後,公司給予10元/人標準補助報銷。(注:①超出標準部分不予報銷;②未超出標準按實際金額報銷)

2) 打車:因工作需要,需加班超過21:30的,經部門主管/經理確認後,可報銷打車回家費用。

(注:打車及用餐費用報銷時,必須在報銷單上註明用餐時間、人員、原因;及打車時間,原因,目的地,否則不予報銷。)

10.所有報銷費用必需在兩個工作日內報賬,過期不予報銷。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及時報銷,需填寫《延時報銷說明》經總經理簽字確認後方可報銷。

11.流程:

影印原始憑證→填寫《費用報銷單》→將憑證影印件貼上在《費用報銷單》後→部門主管/經理簽字→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簽字→財務稽核(憑證原件、影印件、《費用報銷單》填寫規範)→領款。

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2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德森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保證公司所有分公司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公司現有分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分公司是指各地方專案設立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公司)。 報銷管理規定

各種發票應該符合公司的相關規定(原始發票),否則不得報銷。當月費用必須在當月30日前將票據及相應的電子版本報銷單上交完畢。經公司財務負責人複核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複核無誤後,交由公司總經理進行審批 。

1)審批流程:報銷人(經辦人)填寫 → 分公司負責人審批 → 公司財務負責人稽核→總經理批准

2)報款流程:審批確認 → 財務負責人 → 出納付款

3)報銷時間:每月30日前將當月報銷票據(電子版)上報財務(延期報銷財務部門有權拒絕辦理) → 1日至4日財務複核 → 5日至6日總經理審批 → 8日財務付款(電子支付)。

第一章 差旅費管理規定

第一條 差旅費用是指:員工因公赴外地出差期間發生的,往來車、船、飛機、訂票費用;出差期間的工作餐費(享有出差補助的不予報銷);其他小額零星費用。此外的其他費用不屬於差旅費用的報銷範圍。

第二條 出差借款

出差借款應本著節儉夠用的原則申請,出差借款超過500元的應該至少提前1天書面通知財務部門,並報部門批准,以便財務部門做好現金準備工作,否則財務部門可拒絕借款。

分公司負責人稽核 公司財務部門稽核 《出差申請表》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條 員工因工出差,應本著務實、高效的原則,事先安排好出差期間的日程計劃,合理控制出差人數、任務、地點、時間等,填寫《出差申請表》(附件一),執行審批流程。無論領導和員工,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出差。 分公司負責人出差需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四條 所有人員出差前,需填寫出差申請表,寫明出差任務、時間、地點,返回後三日內需撰寫出差報告,出差報告作為報銷附件。

第五條 出差人員須將出差申請表報送人事部門備案,作為考勤依據。無出差審批手續的人事部門一律按按曠工處理,財務部門不得報銷。

第六條 出差差旅費用支出標準

(一)各分公司負責人以下(不含)員工出差原則上應乘坐火車,特殊情況經分公司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報批時應註明詳細理由)。

(二) 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憑鐵路部門、公路部門或汽車公司的乘車票據報賬。火車訂票手續費不得超過10元/張。

(三)出差人員應按批准的出差地點路線乘車,如因私事未經批准繞道乘車,其繞道的車費不予報銷。 (四)住宿標準

第七條 兩名同行員工赴同一地點出差,原則上只按一人標準報銷住宿費,報銷標準以 級別高者為準,如因工作原因確實需要單獨住宿的,應該事先提出申請,經分公司負責人同意報財務審查後由總經理批准。

第八條 員工到公司有宿舍的地區出差,原則上應住公司宿舍,不再報銷住宿費用

第二章 招待費管理規定

本規定所稱招待費用指因工作需要而開支的接待、娛樂、禮品、公關等交際應酬費用。

第一條 業務費用發生後,應及時取得有公司全稱抬頭的稅務發票和電腦小票 ,單筆支出200元(含),報請分公司負責人批准;單筆支出 300元(含),應該事前獲得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二條 業務費用發生後應及時填寫《招待費用申請表》(附件二),將發票和消費清單 進行整齊、均勻的貼上,按照相應審批標準和流程辦理報銷。

第三章 交通費管理規定

為節約開支,實現德森置業有限公司最終奮鬥目標,各分公司領導有責任督促本公司員工辦理業務時乘坐公共汽車、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

第七章 現金借款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分、子公司財務管理,規範借款與報銷流程,合理控制各項費用支出,

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章所稱現金借款,指分公司員工因公司事務需要,向公司申請的各類臨時借款。 第二條 分公司駐外機構及特殊崗位的員工,經過審批,可以申請一定限額的備用金借款。

第三條 因公借款應提前辦理審批手續,出納收到手續完備、符合要求的《借款申請單》後,方可辦理。

第四條 因公借款審批流程

公司總經理

各分公司負責人稽核簽字 公司財務部門稽核

第五條 各分公司主管領導在借款審批單上簽字批准後,即自動成為該筆借款的擔保人,對借款的償還負連帶責任。

第七條 借款只能用於借款單上所申請的專案,不能挪作他用。 其它:本財務管理制度為公司暫行制度。

德森置業有限公司 20xx年四月一日

附件一 德森置業有限公司員工出差申請表

(出差申請/借款/訂票/審批)

申請日期: / / No.:

領款人簽收:

經辦人:

附件二 得森置業有限公司招待費用申請表

招待費用申請表

上級主管領導: 分、子公司領導: 申請人:

注:招待費超過200元(含)的應該由分公司負責人事先批准;300元(含)以上的應由公司總經理事先批准。

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3

為進一步規範我院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經院委會研究決定:原有財務制度的基礎上,對報賬流程及現金管理做一補充規定:

一、 凡購置大型醫療裝置(萬元以上)均需以下步驟:

科室申報—院委會稽核——院長核准——正規廠家購買—簽訂購買合同—正規發票(需附購置清單)——驗收入庫(入庫單需科主任及庫管簽字)——財務科稽核票據(左下角)簽字、主管領導(右下角)簽字——院長(右上角)簽字——財務科做憑證——領款人(發票背面)簽字——出納付款。

二、 凡購置其他物資、低值易耗品等(萬元以下)需以下步

驟:

科室申報——院長核准——正規廠家購買—正規發票(需附購置清單)——驗收入庫(驗收員及庫管簽字)——財務科稽核票據(左下角)簽字、主管領導(右下角)簽字——院長(右上角)簽字——財務科做憑證——領款人(發票背面)簽字——出納付款。

三、 各科室電子產品耗材報賬審批

各科室耗材均需在本單位定點門市購置,均需以下步驟 科主任申報—辦公室稽核—院長批准—按季度報賬。 報賬時提供——批准單——正規票據(需附購置清單,清單上要有科主任簽字)——財務科稽核票據(左下角)籤

字、主管領導(右下角)簽字——院長(右上角)簽字——財務科做憑證——領款人(發票背面)簽字——出納付款。

四、 貨幣資金管理

1、 庫存現金:出納處每日不超過3萬元,超出部分及時

存入銀行。

2、 銀行存款:出納和財務科定期(每月底)核對。

3、 其他應收款(包括個人借款),院長在批准的同時簽署歸還日期。財務科負責按時追回。

五、 固定資產的管理

每半年由財務科負責對全院固定資產進行登記,各科室負責人在登記冊簽字確認,需變更固定資產的科室報請主管院長同意後,上報財務科進行變更登記。擅自變更者,按照丟失論處。

六、 藥品試劑採購及流程

藥劑科、化驗室報送所需名稱、數量——藥品會計稽核單價(考察三家以上供貨商)——報主管院長簽字——藥品會計通知供貨商供貨(提供銷售清單需主管院長簽字)——藥品會計驗收入庫(藥劑科、化驗室科主任嚴把質量關),每月底藥品會計通知供貨商將所購金額開具正規發票交財務科簽字——主管院長簽字——院長簽字——財務科掛賬(附清單、入庫單)。

以上規定從四月一日起執行

靖邊縣婦幼保健院

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4

總 則

第一條 為搞好酒店經營管理,管好財產,延長財產使用年限,嚴防物資積壓和鋪張浪費,充分發揮財產的效能,必須加強財產管理,獲得最好的效果。堅持勤儉辦酒店的原則,堅持積累資金,擴大再生產原則。

第二條 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財產劃分為: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和零星物品等。

1. 低值易耗品和物品購入作為流動資金佔用,領用時作費用列表。

2. 搞好財產管理,必須嚴格控制財產請購計劃的審批,以及具體的採購、驗收、入庫、領發、保管、維修、保養、賠償、報損等手續。

3. 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使用部門實行定額管理,各項財產按“統一名稱”統一分類編號設定賬頁、賬卡。分級管理,定期複查、核對,要求賬、卡、物相符。

第三條 酒店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財產管理制度,愛護酒店財產,使酒店財產不受任何人的的侵犯。

1. 各部門(班組)按著“物物有人管,人人有專責”的原則,辦理財產驗收,領用等手續,妥善保管,節約使用,及時維修和保養。

2. 要獎懲分明,對一貫愛護酒店財產,認真執行制度者給予表揚與獎勵,對於保管不善,違反制度無故損壞酒店財產者,要給予批評、教育,以至賠償經濟損失,極其嚴重者要受到有關行政處分。

第一節 財產的劃分

第四條 固定資產:由酒店貸款購置或按規定標準合格轉入使用的財產為固定資產。

1. 單位價值在一千元以上(含一千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財產為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然低於規定標準,但為酒店營業的主要財產(沙發、沙發床、地毯等)也應視為固定資產。

2. 房屋、建築物以及不能分開的附屬裝置,單位價值雖然低於規定標準,但也應一律列入固定資產。

第五條 低值易耗品:由酒店流動資金購置的不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經營用具為低值易耗品。

1. 單位價值在一千元以下(不含一千元)的炊具、餐具、茶具、玻璃器皿等非消耗物品均列入低值易耗品,開業前領用的作為開辦費處理,開業後領用的作為待攤費用在一年內攤銷。

2. 消耗物品:為酒店經營活動中所必需用的物資,如修繕材料、賓客用品、衛生用品、事務用品以及加工用品等,處理方法同上。

第六條 基建材料及裝置:凡是專為工程專案購置的原材料及裝置皆屬此類。必須專門保管與核算。

第七條 廢舊物資:為酒店已經確定報廢的各類財產。

1. 此類物品包括廢的棉織品、機電裝置、各種器材、傢俱和用具等物資,以及由機器或建築物上拆除下來尚能使用的舊零配件,隨運物資的完整包裝物和各種廢舊材料。

2. 此類物品報損時,須開列“報損單”,經批准後做財務處理,憑報損單交庫房入賬保管,並在報損物上蓋上報廢印章,一般不再發放。個別物品需要利用時,要開出庫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到庫房領取。此類物品處理時,需列清單報酒店財務負責人。在店務會上批准後執行。

第八條 其它物品,包括客人贈送的禮品、客人遺失(不能歸還者)物品、揀拾物品、退還贓物等。此類物品一律交庫房驗收並保管,開列清單,一份庫房登記,一份交各單位留存。以上物品不得隱瞞不交或私自留用,個別物品,部門或班組需用時須經過經理批准並辦手續到庫房領取,轉入零星物品帳戶處理。屬於規定應上繳者,要造表上繳,屬於本單位可以處理的也要造表,經店務會議討論作處理。

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5

目的:加強財務管理,有效控制資金的使用,降低公司支出,節約成本。

一、財務借款及核銷管理辦法

第一條. 借款人首先要填制借款憑證寫明借款用途,由部門主管簽字,主管 會計稽核,交孫總經理批准簽字後,到財務部領款。

第二條.費用發生後,持報銷票據到財務報帳。

第三條.報銷票據要提供合法報銷單據(特殊情況除外)。

第四條.提供零星多張小單據,需將多張單據以階梯方式貼在一張空白紙上, 並結出金額合計,需要入庫的要附上入庫單。

第五條.報銷一律用碳素筆,寫明報銷日期並附審批人孫總的簽名。

第六條.財務部要對報銷單重新稽核,確認金額與審批人簽字無誤後方可付 款,並加蓋付訖章。

第七條.借款人因公借款辦事,要本著當日借當日報的原則,特殊情況必須在 借款三日內進行核銷。

二、會計核算管理辦法

第一條.會計核算以權責發生製為基礎,採用借貸記帳法。

第二條.會計年度採用歷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三條.記帳的貨幣單位為人民幣。憑證、帳簿、報表均用中文。

第四條.會計科目執行國家制定的行業會計制度,結合我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

第五條.會計憑證。使用自制原始憑證和外來原始憑證兩種。

(1)自制原始憑證指:入庫單、出庫單、旅費報銷單、費用支出證明單、 請購單、收款收據、借款單等。

(2) 外來原始憑證指:我單位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業務、勞務關係時由對方開給本單位的憑證、發票、收據等。

(3) 會計憑證保管期限為十五年。

第六條.會計報表,依財政、稅務部門和集團總公司財務部的要求及時填制

申報。

三、成本核算管理辦法

第一條.營業成本的計算應根據每項業務活動所發生的直接費用如材料、物料、購進時的包裝費、運雜費、稅金等應在該原料、物料的進價中加計成本。

第二條.餐廳的食品原料中,還應把加工和製造的各種食品產品時預計出現的損耗量之價值加入產品成本中。

第三條.對運動場所購進準備出售的商品所支付的運雜費和包裝費均應在費用專案列支,不得攤入成本。

第四條.客房部裝置的損耗,客用零備品消耗等應做為直接成本。

第五條.車輛折舊、燃油耗用、養路費、過橋費可作為成本核算。

第六條.各業務部門在經營活動中所耗用的水點氣、熱能以及員工的工資、福利費應做為營業費用處理。

四、現金及流動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庫存現金額在集團財務及銀行同意下按一定額度留取。超過現額部分當天存入銀行,除規定範圍的特殊情況下支出以外,不得在業務收入的現金中坐支。

第二條.現金支付範圍:工資、補貼、福利、差旅費、備用金、轉帳起點下的現金支出。

第三條.現金收付的手續和規定:

在現金收付時必須認真,詳細審查現金收付憑證是否符合手續規定,審查開支是否合理,領導是否批准,經辦人和證明人是否簽章,是否有齊全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四條.在收付現金後,必須在發票、收付款單據或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

第五條.主管會計每天必須核對現金數額,檢查出納庫存現金情況。

第六條.流動資金即要保證需要又要節約使用,在保證批准供應營業活動正常 需要的前提下,以較少的佔有資金,取得較大的經濟效果。

第七條.要求各業務部門在編制計劃時,嚴格控制庫存商品,物料原材料的佔用資金不得超過比例規定,即經營總額與同期庫存的比例按2比1的規定。

第八條.超儲物資、商品除經批准做為特殊儲備者外,原則上不得使用流動資金,只能壓縮超儲的商品、物料,以減少佔用資金。

第九條.在符合國家政策和集團財務和公司總經理的要求前提下,加速資金週轉,擴大經營,減少流動資金的佔用。

五、收取支票管理辦法

第一條.檢查轉帳支票上是否有法人名章及財務章,是否有開戶銀行名稱、簽發單位及磁碼,不得有摺痕。

第二條.背面寫有持票人的姓名、工作單位、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

第三條.支票有效期為十天。

第四條.最低起點為100元。

六、盤點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保證存貨及財產盤點的正確性,使盤點工作處理有章遵循,並加強管理人 員的責任,以達到財產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盤點範圍

(一)存貨盤點:係指原料、物料、商品、餐輔料、工程材料、零件保養材 料等。

(二)財務盤點:係指現金、票據、有價證券。

(三)財產盤點:係指固定資產、代保管資產、低值易耗品等的盤點。

1、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築物、機器裝置、運輸裝置、生產器具等。

2、代保管資產:系由供貨商提供,使用後結帳的物品。

3、低值易耗品:購入的價值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等。

第三條.盤點方式、時間

(一)年中、年終盤點

1、存貨:由各管理部門、採購員會同財務部門於年(中)終時,實行全面 總清點一次,時間為:年中盤點時間是6月30日、31日;年終盤點時間是12月30日、31日。

2、財務:由財務部主管會計盤點。

3、財產:由各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於年(中)終時,實施全面清點。

(二)月末盤點

每月末所有存貨,由各部門及財務部實施全面清點一次,時間為每月30日。

第四條.人員的指派與職責

(一)總盤人:由總經理任命、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 行及異常事項的上報總經理裁決。

(二)主盤人: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推動和實施。

(三)盤點人:由各部門指派,負責點計數量。

(四)監盤人:由總經理派人擔任。

(五)會點人:由財務部指派,負責會點並記錄,與盤點人分段核對,確實 資料工作。

(六)協盤人:由各部門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專案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臵盤點人、會點 人、抽點人,其職責相同。

第五條.盤點前的準備事項

(一)盤點編組:由財務部於每次盤點前,事先依盤點種類、專案編排“盤 點人員編組表”、盤點時間等,交總經理審批後,公佈實施。

(二)各部門將應用於盤點的工具預先準備妥當,所需盤點表格,由財務部 準備。

1、存貨的堆臵,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

2、現金、有價證券等,應按類別整理並列清單。

3、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4、各項財產帳冊應於盤點前登記完畢,並將有關單據如:入庫單、領料單 等裝訂成冊(一月一本)。

第六條.盤點實施要求

1、要求主盤人、盤點人、協點人等嚴格按照盤點程式進行,不得徇私舞弊。

2、盤點時要力求物品的安全。

3、盤點結束時,要求盤點小組各成員均按職責劃分簽名確認。

4、盤點結束後,由財務部將盤點情況進行總結,上報總經理,特殊情況要 著重指出,盤點結果進行存檔。

5、根據盤點情況,對盤虧盤盈等情況做出處理決定,並存檔。

七、出入庫管理辦法

第一條.出庫時間定為每星期一、三、五、日的下午三點至五點(特殊情況除外)。

第二條.辦理出庫必須由總經理在內部直撥單或出庫單上簽字方可出庫。

第三條.內部直撥單用於營業、生產用週轉物品、消耗品;而出庫單用於後 勤部門(工程、保安、辦公室、配送)領用物品。

第四條.原材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需要辦理入庫手續,並且要有入庫經手人的簽名。原材料中的菜品、純淨水生產原料要直撥入廚房和生產部,只需要辦理驗收手續即可。

第五條.固定資產購入驗收後直撥入使用部門,直接填制固定資產管理卡片,不需要填寫入庫單。

第六條.保管員要對入庫物品保質期、外觀質量進行監督,發現問題應不與辦理入庫手續。

八、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第一條.公司全部固定資產,包括主樓、辦公樓、廠房、職工宿舍、其他園林建築、機械裝置、大小汽車的帳務管理和計提折舊等,由財務部負責。實物管理按哪個部門使用,就由哪個部門管理的原則進行分工。

第二條. 建立固定資產卡片,詳細記錄固定資產名稱、規格、數量、單價、 總值金額、購建日期、使用年限、產地及存放地點。

第三條. 折舊年限:房屋20xx年、汽車20xx年、機械裝置、電話系統折舊期為 8年、空調、音響折舊年限為6年、電腦和其他為5年。

第四條. 折舊計提方法採用使用年限法。

九、原材料及其他物品採購管理辦法

第一條.由廚師長、生產班度根據宴會預定單參照廚房庫存及生產計劃,提出採買計劃。

第二條.將採購計劃送交財務部稽核。

第三條.由財務部填制請購單送總經理批准後交由採購員。

第四條.採購員要負責將價格真實、準確、清楚的記錄於請購單上。

第五條.採購員購買後,將原材料直接撥入廚房和生產車間,由保管員協同廚師長或生產班長共同驗收並簽字。

第六條.驗收後採購員將簽字的請購單連同內部直撥單、採購發票送交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採購員持內部直撥單、採購發票到財務報帳。

第八條.其他物品的採購,由各部門提出申請採購計劃,交財務部保管員稽核,主管會計簽字,交總經理批准後,交給採購員採購。

原材料採購流程圖

宴會預定單或銷售計劃 提出申請 稽核填請購單

銷售部--------------- 廚師長(或生產班長)----------財務部-----------

審批後 持驗收憑證、發票 審批簽字後

總經理-----------採購員----------------------總經理----------------

核帳、報帳

------------------財務。

其他物品採購流程圖

提交 稽核 簽字

各部門提出採購計劃-----------保管員---------主管會計-----------總經理 審批後 持驗收憑證、發票 審批簽字後 核帳、報帳

---------採購員-----------------總經理------------------------財務部.

十、保管員工作規範

第一條.負責記好公司所有物資、商品的收發存保管帳目,將倉庫前一天的物資入庫單和出庫單,整理歸類後入帳。

第二條.定期做好物資、商品的盤點工作,做到帳、貨、卡三相符。

第三條.貨物入庫時,一定要真實、準確的按照入庫單上所列專案認真填寫,確保準確無誤。

第四條.出庫物品,必須要由總經理簽字方可出庫。

第五條.每個工作日結束後,應及時將出入庫單記帳聯交財務部。

第六條.入庫物資必須按照類別,按固定位臵整齊擺放。

第七條.及時報告物資儲存情況,嚴禁先出庫後補手續的錯誤做法。

十一、報損、報廢管理規定

第一條.商品及原材料發生黴壞、變質,失去使用價值,需要做報損、報廢處理時,由保管員填報“商品、原材料黴壞、變質報告表送交財務部。

第二條.經主管會計審查提出處理意見後,報總經理審批。

第三條.各業務部門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報廢、毀損要由主管會計提出處理意見,然後送交總經理批示並由財務部備案。

第五條. 報損、報廢的金額走營業外支出科目。

十二、內部審計管理規定

第一條.認真複核總檯收銀員的營業日報、帳單,發現差錯及時糾正,以保 證收入準確無誤。對己複核過的報表,必須簽名以示負責。

第二條.稽核記帳的完整和合法依據,包括科目、對應關係,借貸是否平衡。 同時稽核記帳憑證所附原始單據是否齊全和符合規定,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原始單據是否與記帳內容一致。

第三條.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和開支標準,對一切不符合規定的開支和違反收支原則的結算,拒絕辦理。

第四條.稽核原料的購入憑證及採購員的報銷單據在直撥單上的簽名。

第五條.每日及時核算成本,要求成本核算必須合理、準確、並計算出每月成本利潤率。

第六條.要監管倉庫的月末盤點,並按盤點表與保管帳核對,出現差異要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報批。

十三、廚房成本的控制和管理

第一條. 廚房成本的核算程式:廚房期初剩餘物品的金額+本期購進菜品總價 +廚房本期領用的調料總價-期末盤點菜品總價=本期廚房的直接菜品成本。

第二條.廚房成本的控制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 嚴格控制菜品出品率,確保投料準確,廚房要有專人負責,投料後的 邊腳廢料並驗明斤兩後,投到員工餐,以改善員工伙食。

(2) 採購員採購的直撥到廚房的菜品要由廚師長、保管員驗明斤兩簽字後 方可辦理入庫,入庫的菜品廚房要有專人負責管理,並且要對菜品進行分級管理,對價值高、儲存期限要求嚴格的物品要單獨保管。

(3) 對廚房的水、電、燃油的使用要本著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原則。

(4) 對調料的使用也要嚴格按著投料標準,在確保菜品風味的同時,節約 一分就為酒店多創造一分效益。

(5) 對廚房月末盤點時要做到斤兩準確、價格合理,以確保本期營業成本 的準確。

(6) 廚師長要對廚房每日剩餘的菜品做到心中有數,又要確保營業需要, 又要使廚房庫存成本壓縮到最低限度,減少流動資金佔有量,達到降低本酒店經營總成本的目的。

(7) 財務人員每天要對廚房出品率進行抽查,以監督廚師長的各項工作。

(8) 每個營業期終了,要對菜品收入和菜品成本的比率與同行業的利率水 平進行比較分析,找出差距和不足,以便進一步提高酒店自身的利率水平。

(9) 梅園商務酒店的菜品成本和菜品收入的比率為35%(水+電+燃油+ 購入菜品成本+調料成本=菜品成本;其中水電、燃油佔成本的12%,購入菜品成本佔80%,調料佔8%)。

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6

為規範機關財務行為,開源節流,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運轉,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促進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制定本辦法。

一、經費管理及審批原則

1、局機關經費開支必須堅持節約和效能原則;

2、局長審定全年機關經費預、決算;

3、經費開支實行分管財務副局長“一支筆”審批制度;

4、各項經費收支由局財審科負責管理;

5、各項經費開支均應貫徹“先報告、後開支”的原則;

6、1萬元以上的開支,由局長審批後,再由分管財務副局長批示;無預算安排單筆5萬元以上大額支出由黨委會研究決定通過後執行(特殊情況由局長召集相關局領導研究決定)。

二、審批程式

報銷經費須取得合法憑據,由經辦人簽名並載明用途,經證明人、分管領導簽字確認屬實,(1)對於常規性經費專案,財審科依據財政財務制度和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稽核,報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報銷;(2)對於應由局長批示的專案,必須先報局長批准同意,再由財審科稽核,最後報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報銷;

三、經費開支的具體規定

(一)辦公費

各類辦公裝置、辦公傢俱、辦公用品和文印耗材由辦公室或電子商務科統一採購,對於按規定需要辦理政府採購的專案(含印刷)由辦公室或電子商務科填列採購申請表,經局長同意後由財務科辦理對口財政的手續;

(二)公務接待

1、局機關接待工作要堅持節儉原則,嚴格控制次數、標準和陪客人數;

2、接待費用的結算方式分為定點單位多次記賬統一結算和公務消費卡結算兩種方式;

3、公務接待範圍 上級來本局檢查指導工作的;外地或本市相關單位來我局交流工作的;各縣(市)區等基層單位來局辦事確需安排的;各科室召開的部門工作會議確需安排的;招商引資活動等專項接待;

4、公務接待審批程式 負責接待的科室(部門)需先按要求填制“接待用餐申請單”,經本部門分管領導簽字後,由分管財務領導審批,財審科依據批准限額稽核報銷;

5、公務接待標準

①接待地廳級領導按1500元/桌的標準執行;(四星以上或同等檔次酒店)

②接待處級領導按每800元/桌的標準執行;(四星以上或同等檔次酒店)

③平級部門因工作確需安排的按40元/人標準執行;

④本局機關幹部確因公務需用餐按30元/人標準執行;

⑤市領導或局長主請的客人視情況開支;

⑥接待省部級領導或重要客商視情況開支。

6、公務接待的物品實行領用制,由辦公室負責管理。各科室需事先按要求填寫“物品領用審批單”,原則上中餐不得領用白酒;本局系統內開會,原則上不安排用餐、不安排煙酒。

7、禮品、菸酒等貴重物資的購入由辦公室、財務科共同辦理,保管和領用由辦公室派專人負責,實行出入庫登記制,待擬購下批物資時,由財審科負責對該物資盤存和核銷,再辦理購入;

8、未經批准開支的接待費用,財審科將拒絕稽核報銷,各類娛樂休閒場所(如保健、洗頭、足浴、KTV、釣魚等)費用票據一律不予報銷。

(三)差旅費

1、出差省內市外,出差人員需交納會務費或培訓學習費的,須由分管領導和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擬派出省、出境的,還須事先報局長批准同意方可列支;

2、除局領導外,其他幹部職工出差的交通工具原則上為火車和汽車,確需乘坐飛機和火車軟臥的須報局長批准同意方可列支;

3、出差補助標準

①伙食費補助:每人每天省內12元、外省一般地區15元、特區20元。

②交通費補助:出差期間發每人每天市內交通費3元,不再憑票報銷市內交通費;報銷了市內交通費的不再補貼;

4、隨公務車出差,在接待單位就餐或因公誤餐而在外就餐報銷了餐費的,不再報銷出差補助,凡乘公共汽車出差,未在接待單位就餐又未報銷餐費的,其出差補助按制度規定標準執行;

5、探親路費

①已婚職工探望配偶、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車船費(不含飛機和火車軟臥)可予以全額報銷;

②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不含飛機和火車軟臥),在本人月基本工資的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單位負擔;

6、差旅費報銷由本人在出差返回後一週內按規定報銷,預借了差旅費在報銷時一併多退少補結清。

(四)汽車開支

1、公務用車費用嚴格按照市公務消費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達的總限額控制使用,財審科建公務消費臺帳;

2、公務用車嚴格執行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和統一保險的有關規定;

①定點維修

一般維修(20xx元以下) 由司機填寫維修報告單,辦公室負責人現場核實審定維修專案,分管辦公室領導審定,再送定點單位維修;

大修和保養(20xx元以上) 由司機填寫維修報告單,辦公室負責人現場核實審定維修專案,財務科經詢價後核定維修額度,分管辦公室領導稽核簽字,送定點單位維修;

②定點加油

規定用中石化IC卡定點加油,執行一車一卡制,用加油主卡統一結算。由辦公室登記每臺公務用車的行駛里程和用油量,並定期公佈每臺公務用車的100公里油耗。

3、汽車補胎、充氣、洗車等 洗車實行1200元包年制,其他零星費用由辦公室提供定點維修單位的發票一年一次結賬。

(五)大型外事活動

舉辦召開外經外貿、招商專項活動(會議)必須年初有計劃安排(異動專案年中調整),貫徹精簡、高效、節約的原則,嚴格按預算執行,量入為出,不得鋪張浪費突破經費預算;

(六)幹部學習培訓費

1、由本單位派出參加黨校短期學習班、業務崗位培訓班的學費全額報銷,不予報銷有關生活補貼;

2、經本單位同意參加各類專業職稱考試,取得證書的,憑有效的學習發票報銷:高階證書1500元,中級證書1000元,初級證書500元;與商務經濟業務相關的在原有的報銷標準上提高100%。

3、經本單位同意在職幹部利用業餘時間自學,取得學歷證書的,憑有效的學習發票報銷:研究生學歷3000元,本科學歷1000元,專科學歷500元;取得學位的在原有的報銷標準上提高100%。

(七)其他開支

1、撥給其他單位經費單項金額在1萬元(含1萬元)以上的,須先報局長批准同意;

2、機關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包括工會活動、三八節活動、八一節活動、老年節活動、春節慰問等)開支,須先報局長批准同意;

3、以現金或物資形式發放的各種福利均應先報局長批准同意;

4、探望病人 看望住院的幹部職工按每次200元標準慰問,由工會牽頭報銷,其他科室(部門)看望病人不再報銷費用;

5、因公借款 凡因公務需要預借現金的,先由業務分管領導簽字,再由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方可借支,應及時報賬結算歸還;

6、鼓勵機關各部門和幹部職工個人積極爭取預算外資金和省部級專項資金,可適當開支一定的業務費。

7、其他不可預計開支,視情況處理。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三十日後執行。

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7

一、加強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強化預算約束,規範財務行為,努力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財政經費的使用效益。

二、局機關發生的所有支出必須納入部門預算,年初由財務審計處對各處室提出的支出預算進行初審及綜合平衡,支出預算經局黨組批准後實施,杜絕無預算及超預算支出。

三、局機關所有的經濟業務,都必須填制和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的內容必須準確、完整。送財務審計處稽核時,經手人、證明人、支出明細清單等必須齊全。

四、必須認真遵守執行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凡列入政府採取目錄範圍內的採購專案,均應根據政府採購操作業務流程辦理,不得違規採購。

五、局機關對外簽訂凡涉及收、付款業務的合同(協議),經辦者需提供一份留存財務審計處,以作為財務稽核付款的依據。

六、辦理經費報銷需由相關處室填寫《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經費支出審批表》並附原始發票及支出明細單,送財務審計處稽核。財務審計處在審批表上籤署經費列支渠道、該專案的指標及支出情況等稽核意見,報分管局長簽署意見後,送局長審批。經局長審批後財務審計處方可報銷。

七、因公務活動確需預借經費,一律填寫正式借據。1000元以內的由處室負責人簽字,分管局長批准;超過1000元的,由局長審批。

八、各處室所涉及的收款業務一律由財務審計處歸口管理,各項收入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各處室一律不得私設小金庫。辦理結算需用支票的,一律由局長審批。

九、凡經黨組會或局長辦公會討論同意召開(舉辦)的會議(活動),統一由辦公室填寫會議(活動)預算表,經局長審批後操作。

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8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健康、協調、持續發展,根據《教育法》、《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原國家教委頒佈的《中國小財務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好事業發展需要和教育經費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三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為領導決策提供必要的財務資料資料;加強票據管理和資金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效益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學校經濟秩序;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四條 學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校長對學校的財務工作負法律責任。學校負責人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要按照《會計法》的規定加強對財務機構、財務人員的領導和管理,要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對本單位財務行為的真實性、合規性、合法性負全部責任,必須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學校的一切經濟活動在校長室的統一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嚴禁私設“帳外帳”、“小金庫”。

第五條 學校依據辦學規模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設定獨立的會計機構,配備專職財務人員;學校的財會人員必須是堅持原則、廉潔奉公、有一定專業知識,熱愛本職工作,並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才能擔任。

第六條 學校的財務收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的一切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的決策,應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並做好會議記錄備查。學校負責人對學校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七條 根據《會計法》、《預演算法》、《政府採購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強化學校內部財務管理,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

第八條 強化學校預算管理,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學校事業的發展、招生情況和學校的長遠規劃以及年度收支增減等因素來通盤考慮,科學編制,自求平衡。對重點專案和工程,嚴格進行可行性論證,經學校領導班子和職代會集體研究,通過後上報。學校預算一經批准下達,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和變動,必須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做到“無預算不開支,有預算不超支”。

第九條 強化資產管理。

一、嚴格按現金的使用範圍(個人勞務報酬、根據有關規定頒發給個人的各種獎金和福利、在職人員的差旅費、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開支以及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執行支出。

二、庫存現金最高限額不得超過1500元。

三、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的管理制度。學校資產統一使用資產管理軟體進行管理。每年六月份,學校組織人員對本單位財產物資進行清查盤點,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並按規定彙總上報給市教育局規劃財務處。

四、財務部門須重視並認真做好財產物資的核算管理,設定總帳和明細帳進行核算;總務部門負責實物管理,明確專人專職或兼職對財產物資進行管理,並作明細核算。各部門也應設立兼職管理人員,負責本部門的財產物資管理。

五、對各類財產物資的增減變動和處置嚴格按照有關檔案精神和規定程式辦理。

第十條 加強學校債務管理,嚴格控制債務規模(年終負債總額一般不得超過下一年度預算外收入總額的50%);確因學校事業發展需要舉債的,須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經批准後實施。學校將根據收入情況,合理安排支出,制定切實可行的還款計劃,逐步降低負債水平。

第十一條 加強收入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做到應收盡收,並全部納入學校預算,不得遺漏。事業收入,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十二條 加強學校收費管理。

一、學校所有收費專案按規定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審批手續,嚴格按核定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進行收費,並於開學前在校園內指定的公示欄進行長期公示。

二、按時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年檢手續。

三、學校“一把手”是收費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和財會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擅自增加收費專案、擴大收費範圍或提高收費標準,進行各種收費。

四、學校所有收費必須嚴格執行收費申報制度和收費公示制度,所收各項費用,及時辦理好結算業務。所有費用必須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以任何藉口而不執行。

五、學校所有收費統一使用江蘇省財政廳制發的正規收費票據;學校財務部門應加強票據管理,落實專人購領、保管、繳驗、發放票據。建好票據臺帳和收費檔案,做到票款一致。票據存根按會計檔案管理要求進行保管。

六、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學校財產機構不得使用,不得作為報銷憑證。收費票據不得轉借、轉讓、代辦、買賣和用於自立專案的收費,不得利用收費票據從事經營活動和違法違紀活動。

培訓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範本

為了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範學校財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學校教學活動及其他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促進學校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

第二條 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具體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立財務室。財務室配置財務一名。

第三條 學校所有人員都必須遵守學校的財務制度和財務紀律,任何人都不得違反。對違反學校財務制度的人員,一經發現,必須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條 嚴格開支審批制度。堅持“用錢大家議,審批一支筆”的原則。學校所有開支、借支都必須經校長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進行。任何人不得違反規定,亂開支,亂借支。學校所有開支、借支必須手續完備,按正常程式進行。所有報銷憑證,必須真實可靠,有經辦人、證明人簽字,並經校長導簽字同意後方可報銷。所有開支必須在一週內履行完報銷手續,不得拖延。任何人不得虛列虛報任何支出。

第五條 學校的經費支出要以教學為中心。根據“確保必需、突出重點、效率優先”的原則安排各項支出。要嚴格支出管理,優化支出結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六條 加強收入管理,確保應當收取的各項收入足額收取。要按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財務賬戶,統一核算,統一管理。任何人不得隱匿、截留任何收入。學校的任何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均需按照有關規定決定,任何人均不得亂收費,也不得私自表態減免學費。

第七條 學校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設定會計賬簿,按照《會計法》的有關規定,認真搞好日常會計核算和監督工作。要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和編報各項財務報告,做到賬證相符、賬賬相符、帳表相符、帳物(錢)相符。及時清理往來款項,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要按照有關規定,儲存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檔案資料。會計人員調離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 財務崗位職責

1. 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 按要求予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部門規定的工作

3. 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儲存、備份工作。做好學生交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5、嚴格執行國家關於現金管理制度,做好現金、支票的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保證賬賬相符

2. 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收支兩條線。

3. 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安全。

4. 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錢)相符,遇有情況,必須及時上報分管財務的領導。

5. 做好招生收費的統計、複核、檢查與對賬的工作。

6.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九條 加強資產管理

1. 資產是置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學校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款、暫付款、借款等。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且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2. 為加強流動資產管理,財務部門應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監督制度。對應收款和暫付款應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程式批准後核銷。

3. 財務部門應當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登記造冊。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

第十條 本制度由學校校長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9

為了貫徹落實市財政局、教育局關於加強學校財務管理的有關檔案精神要求,根據《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貫徹執行《會計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二、財務管理體制:

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總務處統一管理。

三、收入管理:

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專案、範圍和標準,必須辦理收費許可證,亮證收取,並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學校期初收費收入必須當日及時解交學校帳戶。

四、支出管理:

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學校的各項收入,除政策規定可提取一定比例用於教職工獎勵、福利外,其他均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擴大發放範圍和提高開支標準。學校經費支出一律由校長一支筆審批,壹仟元及以上大宗物品的採購,要集體研究決定;購買專控商品,先報中心學校稽核,再報縣教育局控辦審批。

五、學校經費支出報銷程式:

報銷人憑合法原始憑證先由會計稽核,再報校長審批。發票報銷必須有經手人和證明人簽字,會計稽核,校長審批後出納才能予以報銷,不符合規定報銷手續的出納有責任予以拒付。

差旅費報銷必須附有車票,有住宿費的必須要有住宿-費-發-票,市內交通費如無特殊情況應按公交車標準報銷。住宿、補貼等參照市局標準。

六、作業本費

作業本費是指學生必備的作業本的費用,國小1-5年級每學期每生10元(如果不夠,由學生自行到商店購買)。

七、現金管理:

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制度。庫存現金月末結帳不得超過1000元。嚴禁“白條”抵作庫存現金。各項收入必須當日解交銀行,不得坐支。現金日記帳要按規定序時記帳,根據收付款憑證的先後順序統一進行編號,逐筆登記,按日結出餘額。核對現金帳面餘額是否與當日實際庫存現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結。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帳實相符。

八、校財務公開制度

為了增強學校財務開支的透明度,學校財務人員必須每月向教職工公佈(在校務公開欄中公佈)財務收支情況。

九、財會人員分工及職責:

學校會計或出納工作必須由本系統正式職工擔任,任用要堅持迴避制度。會計、出納不得互相兼任。分清會計與出納職責,會計不得經管現金和收款業務;印鑑由會計保管;支票由出納保管,出納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年底結帳後,要將銀行存款對帳單一併交會計,並按規定管理,簽發支票須雙方經手。

出納職責: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保管好庫存現金、各種有價證券、空白收據、支票和有關印章。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審批手續完備的收付款憑證辦理款項的收付。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不得以“白條”抵庫存現金,不準坐支,挪用現金。

報帳員職責:辦理與中心校結報帳業務,接受中心校的業務管理與指導。辦理本校現金收付業務;登記現金日記帳;保管好庫存現金、各種有價證券等。遵守國家有關現金管理規定,根據審批手續完備的收付款憑證辦理款項的收付。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不得以“白條”抵庫存現金,不準坐支,挪用現金。

會計職責:認真執行《會計法》和有關會計制度,做好記帳、算帳、報帳工作,全面如實地反映單位資金活動情況;做到帳目清楚、數字準確、按時結報;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財務預算制度;遵守各項收入制度、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合理使用資金;依法設定帳簿,並保證其真實完整;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檔案資料。

以上未盡事宜以《市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為準。

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10

為進一步規範機關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國家財經制度、法規要求,局機關各項財務收支活動都應納入辦公室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各項支出均應嚴格執行行政單位經費規定。

2.認真組織會計核算,辦理會計業務;及時清理債權、債務,正確編制會計報表。

3.局機關各項開支均應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必須由經辦人簽名,按規定審批程式批准後報銷。出差或因公借款須經主要領導批准,任務完成後及時辦理報帳手續。自制原始憑證格式由辦公室統一規定。

4.加強現金、支票管理,不得“坐支”,出納、會計分設,各司其職,互相制約。

5.財務人員要以身作則、奉公守法,既維護國家和集體利益,又維護職工的切身利益。

6.會計人員應做好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時將各類會計帳、證、表等資料分類裝訂,立卷歸檔。

7.機關各項支出報銷時間原則上定於每週週一、週三。

二、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為節約開支,減少浪費,局機關各項開支必須經主要領導審批後方可報銷,嚴格履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1.局機關各項開支均應實行計劃管理,發票回來後,均由財務人員初核,經分管領導稽核後,報主要領導審批後,方可報銷。開支數額較大的,還應由局黨組會研究後報銷。

2.所有經費開支,必須憑稅務局統一監製的正式發票報銷,非正式發票或非行政事業單位收據不予報銷。

3.千元以上的經費開支,必須通過銀行轉帳結算。領用支票必須填寫支票申請單,註明用途及限額,辦理完畢後,必須在十日內憑正式發票履行正常報批手續。

三、 對原始憑證(發票)的基本要求

1.只有國家財政部門監印的收據和稅務部門監印的發票等合法單據,才能作為報銷單據。

2.原始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的日期;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

3.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

4.一式幾聯的發票和收據,必須用雙面複寫紙(發票和收據本身具備複寫紙功能的除外)套寫。

5.原始憑證不得塗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出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四、財務報銷的具體要求

1.會議費的報銷:除會議費發票外,還必須附會議通知檔案、參會人員簽到名冊、會議費用清單。

2.接待費的報銷:所有公務招待費報銷,必須具有接待方案、選單、正式發票。

3.資產(禮品)購置費的報銷:必須嚴格按照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執行,除購置發票外還應附政府採購有關手續和驗收小組成員的簽字手續。

4.外出學習考察費的報銷:除發票外還應附學習考察組織單位的有關檔案。

5.差旅費的報銷:實行出差事前審批制度,工作人員出差前應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實行出差逐次報銷的原則,按實際出差的人數和天數,填寫財政統一格式的差旅費報銷單。出差必須寫明出差事由。

6.報銷單據填寫要規範,字跡要工整。支出報銷要及時,原則上應在一週內報銷,最晚不能超過兩週。

五、報銷單據的貼上要求

單據貼上應使用原始憑證小型單據貼上單,將所有原始憑證整理後逐張貼上在貼上單上,單據中不能有訂書釘、回形針等金屬物品。根據單據的大小形狀,貼上方向應從左上角開始依次向右邊貼上,超出貼上單的部分應進行摺疊。

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11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

第3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閒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 根據我市教育局20xx年1月1日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採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 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定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 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並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稽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符合會計工作規範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並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提供反映學校經營情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並就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並就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

4、稽核記賬憑證,稽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稽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稽核學校收繳費是否符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裝置、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係,做好服務工作,積極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佈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係。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範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並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

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複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況的諮詢;

4、瞭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況,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建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

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並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並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並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況,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複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 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內容是支出預算。

第8條 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 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專案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餘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並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況,批准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於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准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准,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准後,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准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准的預算資金範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況,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 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覆,重複前款相關程式。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11條 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 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撥付學校的事業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准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 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

門批准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14條 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一、學校收費專案的規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於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專案,但按政府部門規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並及時交到財務部。

3、學生的市外交通費由校車長代為收取,電話磁卡費由總務處代為收取,統一交到財務部。

4、對於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必須事先徵得財務部的同意,並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擇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於本花園的物業業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證明,按規定享受優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經校長批准同意後,按批准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准、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一)學費及代收費

1、老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財務派發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金/存摺/銀行轉賬)財務彙總學生就讀方式統計表並報總務一份總務製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提供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提供服務。

2、新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家長繳費(現金/存摺/銀行轉賬)總務製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提供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提供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彙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財務)財務稽核彙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並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於每學期開學前按規定製定價目表,置於校內網,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提供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老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於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待最終確定結果後,再按規定辦理正式手續,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情況進行現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情況作為當月績效考核內容之一,如現場核對結果與實際情況有出入,將對直接責任人員(如生活老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並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15條 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 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其內容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裝置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裝置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費等。

(四)營業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 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並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 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准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專案,報董事會批准後,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後方可執行。

第19條 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20條 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 年度淨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 年度淨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後的餘額。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餘部分併入學校結餘。

第22條 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學校應當從年度淨收益中,按不低於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展資金,用於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裝置的添置、更新;按不低於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於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於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於學校發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後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達到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並報董事會批准後實施。剩餘部分按國家相關規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 資產管理

第23條 資產是指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 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規定程式批准後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裝置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築物,折舊年限為20xx年;

二、專用裝置、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20xx年;

三、一般裝置、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 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裝置、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鑑定,報校董事會批准。

第28條 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的程式及時處理。

第29條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第八章 負債管理

第30條 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31條 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代管款項等。代管款項是指學校接受委託代為管理的種類款項,該類款項的管理原則為按實收取、按實支付、多退少補,不能有結餘。

第32條 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並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九章 財務清算

第33條 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或校董事會決議等,學校發生劃轉撤併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34條 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監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並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35條 學校的財務清算結束後,經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稽核批准後,分別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章 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36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檔案。學校應當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校董事會及其他有關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37條 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現金流量表、有關附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校收入及支出、年度淨收益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38條 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當按照業務主管部門及校董事會的規定和要求,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學校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財務分析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佔總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學生人均支出增減率等。學校可以根據本校特點及不同時期的實際情況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一章 會計檔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條 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檔案是學校經營活動過程中形成的財務會計資料、檔案等。

一、會計檔案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報告、查賬報告、驗資報告、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制度、學校章程、合同、協議、權利證書、繳費名冊等。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與裝訂會計檔案在歸檔之前應分類整理、裝訂,會計檔案封面的內容應填寫齊全,相關人員簽字蓋章確認。

三、會計檔案保管1、學校財務部應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好學校會計檔案;2、對於會計檔案的歸檔必須製作歸檔清冊,相關保管人員、經手人員、借閱人員必須在清冊上簽字,以明確責任;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為20xx年;2、銀行對賬單及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為20xx年;3、會計賬簿為20xx年;4、會計報表及會計報告類為20xx年;5、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為20xx年;6、年度決算會計報表為永久儲存;7、會計檔案歸檔清冊為20xx年;8、合同、章程、協議、驗資報告、權利證照、許可證、繳費名冊保管期為公司存續期。

第40條 財務人員工作移交制度財務人員工作移交,是指財務工作人員崗位變動(辭職、離職、調崗)時,為保持財務工作的連續性,對某一財務崗位進行交接的一項工作。

一、須辦理財務工作移交的事項1、經管人員崗位變動,如內部調動、換崗等;2、經管人員辭職、離崗等;3、經管人員臨時離崗(3個月以上)。

二、移交人員的職責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完成填制;2、尚未登記會計賬目的,應當完成登記,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經辦人員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關資料,並就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交與接交人;4、將自己所經管的現金、支票、發票、物資、材料、證件、印章等編制清單,逐項清點;5、對自己所經管的工作詳細地向接交人員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員能夠完全延續移交人的工作為止。

三、接交人的職責

1、對接手的物資、資料、證件清單逐項清點,如有疑問,應向移交人詢問;

2、對自己所接手的工作,應詳細向移交人詢問清楚,直到能夠將所接管的工作延續性地開展為止;3、涉及到債權債務的,應當逐項核實清楚,防止壞賬、呆賬的出現。

四、監交人的職責1、協調解決交接雙方爭議,不能解決的應上報處理;2、通過交接工作,

檢驗財務工作,檢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方法,以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責任1、監交人應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爭議予以及時解決或上報解決,否則,由此引起的後果,由監交人負責;2、移交人對移交前所經管的工作承擔責任,接交人對接管後的工作承擔責任;3、由移交人沒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項引起的後果,由移交人負責;4、對移交時急需處理的事項,接交人應當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起的後果,由接交人負責;六、移交工作的監交人員1、會計、出納人員的工作移交,由財務主任監交;2、財務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級領導指定授權人監交。

第十二章 附則

第41條 本制度由學校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執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二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四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五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詢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三章 流動資産管理

第六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七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八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洩,銀行帳戶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籤。

第九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詢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十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十一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並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十三條 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五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十四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十五條 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産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六章 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十六條 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營業費用明細表。

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13

1、為了規範商務休閒酒店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3、酒店的財務行為,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並接受董事會的檢查和監督。

4、酒店應當建立健全財務核算體系,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提高經濟效益,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

5、酒店財務部門應當履行財務管理的職責,做好財務計劃、控制、監督、預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2、嚴格按《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制度》要求組織和實施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積極參與酒店經營管理工作。

4、加強酒店財物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對本店的實物及貨幣資金進行盤點清查,保證賬實相符。

5、堅持原則,嚴格按規定開支酒店費用,認真稽核原始單據,把好費用報銷關,有權對不真實、不合法的票據不予報銷;對於員工辭職或調動,須見員工離職表中庫管員的簽字。

6、加強成本管理,嚴格控制採購成本和生產加工成本,有權對高於定價或不符合規定的物資拒付貨款。

7、按規定認真編制和及時向股東各方報送會計報表,並進行財務分析,做到資料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賬表相符、說明清楚、分析得當、口徑一致。

8、按規定整理、裝訂、妥善保管會計資料,負責對財會資料和檔案進行歸檔管理,不得外借和洩露酒店

9、有權對酒店所有人員違反財經制度的行為進行制止;有權對給酒店造成損失人員應承擔的經濟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10、每月至少協助總經理召開一次經營狀況分析會,有義務向總經理提供相關資料和資料,但財務資料不能提出財務室。

出納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保管庫存現金。

(1)按時到吧檯收取營業款,次日上午足額存入開戶銀行,不得坐支現金。

(2)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用白條抵庫,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若發現現金長餘或短缺,應立即查詢原因,及時告財務會計進行處理,不得擅自用盤點的長款抵補以前的短款。

(3)負責督促本店人員的費用報銷和借款歸還,以完結財務還款手續。

(5)接受財務會計定期及不定期現金盤點檢查,並填制現金盤點表。

(6)編制現金及銀行存款日報表,於次日上午12時前上報財務會計稽核確認。

(1)設定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根據稽核無誤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逐日及時進行登記;賬目必須日清月結,賬實相符。

(3)每月及時與銀行對賬單相互核對,並必須經過財務會計稽核,雙方簽字蓋章後與當月憑證裝訂成冊。若有差異應及時查明原因,屬於記賬差錯的應及時更正;屬於未達賬項造成的,應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調節。

4、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妥善保管現金及轉賬支票,並按銀行規定正確填寫支票,不得簽發空白及遠期支票;使用時應填制《支票領用存登記表》,接受財務會計月終對空白支票的盤點檢查。

(1)妥善保管發票,設定發票領用登記薄,登記吧檯所領用發票數,由領用人(收銀員)簽字。

(2)月終對吧檯剩餘發票進行盤點,並接受財務會計對發票盤點檢查。

(3)對於收銀員計算錯誤、發票使用不規範和虛報發票使用數等違紀行為,應及時向財務會計報告。

庫管員崗位職責

1、在總經理、財務會計領導下負責酒店物資的驗收、入庫、發放、保管、盤點,做到手續清楚、數字準確、保管得當,開單迅速、不出差錯。

2、認真登記商品(材料)數量金額明細表,每月結帳應與盤點數相核對,發現差異,應查詢原因,及時處理。

(1)堅持“四個禁止”:禁止無關人員入庫;禁止為個人存放物品;禁止在庫房飲酒、吃零食;禁止危險物品與其他物品混貯。

(3)科學儲存保管、控制庫存業務;合理制定庫存物資補充計劃,並填制《物資申購單》,控制最高庫存量和最低庫存量;隨時掌握庫存狀況,及時提供庫房物資進、銷、存的資料,充分發揮庫房蓄水池作用。

4、不得以權謀私,不得向供貨商索賄、索物或接受其宴請娛樂等

收銀員崗位職責

2、按照前廳人員填寫的點選單、加選單、酒水單上記載的菜品、灑水、香菸等名稱、數量、準確輸入電腦,及時核對。

3、對結賬單記載的金額準確、及時、快速收款,打印發票,並加蓋印章。

4、每日根據彙總金額填寫交款單,與點選單、結賬單一起於次日交財務室稽核。

5、無權私自改單,交款單結帳必須連續編號,報廢結算單經相關人員簽字確認後也一併交財務室稽核;無權單聯讓相關人員簽字改單,只能雙聯簽字改單。

6、對營業額的準確性、安全性負責。妥善保管營業尾款,拒收假幣,否則發生短缺責任自負。

7、保守經營祕密,不得隨意透露酒店經營祕密,不得隨意給顧客多開發票。

記單員崗位職責

1、根據記單操作程式填制結算單,菜品、數量、金額應真實準確,金額大小寫一致,若有差錯責任自負。

4、免單需由經辦人簽署原因,由總經理簽字(免單不得打折);打折需由有關領導按許可權範圍簽字,具體參照酒店有關管理制度執行;記單員應按規定見既定領導簽字後再進行免單或打折處理。

5

6、不得以權謀私,夥同他人做出損害酒店利益的事情,一經發現,給予重罰,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給予除名處理。

7、必須親自在點選單配菜聯上加蓋“確認”章,不得由他人代蓋,同時核對點選單配菜聯與記賬聯各專案是否一致。

應收款項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酒店往來款項的管理,控制應收款項的佔用,減少壞賬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應收賬款是顧客就餐時以記賬簽單形式或持記賬式優惠券而形成的酒店應收而未收的就餐款項。

2、應收賬款的發生應在信用良好的單位和個人。凡是要掛賬的單位和個人,酒店應對其信用狀況進行認真的調查和正確的估計,因過失造成的應收賬款呆賬的,要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對於信譽差的單位和個人,應杜絕賒賬行為。

3、應收賬款發生後,財務部門應督促經辦人與往來單位和個人對賬,要進行應收賬款的賬齡分析,保證應收賬款金額準確無誤,並及時作好催收工作。酒店

4、在呆賬發生後,財務會計應寫出發生呆賬的詳細過程及催款情況。

5、酒店一律不提壞賬準備,發生的壞賬損失經總經理審批,然後交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審批,酒店財務會計再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計入管理費用。

1、其他應收款是酒店除應收賬款、預付賬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包括:各種賠款、罰款、存出保證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等。

2、酒店發生的其他應收款應及時、準確作賬務處理,並注意催收,其他應收款佔用時間應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收回。涉及應收職工個人的款項不能按時收回的,應從職工當月個人的工資中扣回。

1、系統內各單位消費(含掛賬),按8.8折(僅指菜品)計價;系統內個人消費(含掛賬),按8.5折(僅指菜品)計價。

報銷制度

1、報銷人員將有關發票貼上附在“費用報銷單”或“貨款結算憑據”後,小張票據(如車票)應按面值大小分類呈魚鱗狀附在貼上聯上,大張票據不能膠水貼上,用大頭針或回形針別好為宜。

2、根據原始單據分類按規定如實正確填寫“費用報銷單”或“貨物結算憑據”,由部門負責人審查並簽署意見後交財務會計稽核其附件及內容的完整性、票據的合法性、填寫的規範性等,再交總經理稽核並簽署報銷意見:“同意報銷(支付)”、“同意報銷(支付)多少元”、“不同意報銷(支付)”字樣。總經理簽字時,不得只籤姓名,不籤意見。

4、出納憑上述簽字齊備的“費用報銷單”或“貨款結算憑據”支付貨幣資金。

5、總經理報銷費用必須經董事長或董事長授權人簽字認可,其所報銷費用不得讓他人代報,否則財務室有權不予報銷;部門經理報銷費用,必須經總經理簽字認可,否則不予報銷。若有違反,對報銷人、出納各處以報銷金額20%(但不低於100元/人)的罰款,並退回違規所得。

經辦人填寫“費用報銷單”或“貨款結算憑據”——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會計簽字——總經理簽字——出納複核報銷。

借款制度

為了加速酒店流動資金週轉,保證日常經營的正常開支,規範借款程式,特制定本制度。

1、採購員和吧檯收銀員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採購員備用金定額為20xx元,吧檯收銀員備用金定額為3000元。

3、採購人員應根據批准後的申購單採購貨物,當貨物金額超出其定額備用金時,應正確填寫借款單,經財務會計審定、總經理簽字批准後在出納處借支。

4、其他人員因公借款時,應填寫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財務會計稽核,總經理簽字批准。

5、因公辦事或出差人員凡在財務室有借款的,不得逾期報賬或公款私用,事完三天內應清算自已的賬務,三天後財務室將催促報銷,否則財務室有權在發工資時抵扣借款。

6、酒店原則上不辦理員工私人借款,特殊情況可在員工月工資標準內辦理,但應控制人數、時間,且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員工私人借款應在30日內歸還。

支票、發票、印鑑管理制度

1、酒店必須在當地信譽較好的銀行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轉賬業務。

2、為保證資金的安全,不得在同一銀行開立幾個賬戶,同一酒店的兩個銀行賬戶之間不得轉賬結算。

4、支票由出納員保管(放入保險櫃)。支票使用時須填寫“空白支票簽發領用登記薄”,填寫收款人、日期、用途、金額、支票號碼,經批准後加蓋印章,領用人簽字備查。

5、對於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起裝訂在當月的憑證內,並在銀行存款日記帳中作相應登記。

2.出納員應隨時掌握髮票購、用、存情況,避免發票短缺影響正常營業。

2、簽發支票或其他業務需蓋章時,必須由保管人親自蓋章。印章不得隨意借給他人,否則由此引發的問題由保管人員負連帶責任。

3、印章交接必須辦理書面手續;印章移交給非規定人員,須經董事長審批。

現金管理制度

不屬於上述現金結算範圍的款項支付,應當以支票進行結算,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財務會計批准後另行處理。

2、庫存現金限額規定。酒店庫存現金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低於限額時可視情況從銀行提取補足,特殊情況上報總經理審批。

3、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空白支票簽發領用登記薄”,並寫明用途和金額。

4、符合現金結算範圍的,憑發票、工資單、借款單等有效報銷憑據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財務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5、廣告費、貨款等收款人為有銀行帳戶的單位,必須以轉帳支票付款,不得以現金或現金支票形式支付。

庫管制度

必須真實反映本店經營所需的各種物資的進、銷、存情況,為財務提供原始、真實、準確的營業成本資料,必須對庫存物資的安全、完整負責。

1、庫房物品堆放必須按品種、規格分類存放,整齊有序,貼上標籤。各類物品不得雜亂混放。

1、庫管員開單或記賬時前後使用計量單位必須統一,若出現計量單位混用所造成財務混亂、成本反映不真實等損失,由庫管員承擔。

如:酒水入庫不能按箱、件為單位,應以其完整的最小計量單位“瓶”為入出庫計量單位。

3、對每種進出庫物資的計算,採用先進先出法,金額要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1、庫管員應與採購員、各擋口廚師長密切配合,保持合理的庫存量,嚴禁缺貨現象的出現。

2、庫房驗收貨物時,應與質檢員等一起對貨物質量和數量進行檢查;對於零星採購的物品,要檢查是否執行申購手續,未執行申購手續的,庫管員有權拒收入庫;屬特殊情況,口頭申購的,應事先通知庫管;庫管員應嚴格按《採購驗收標準》組織入庫物資的驗收。

3、庫管員有權拒收變質、過期、假貨等偽劣物資入庫,對於水發貨、菜類等可根據實際扣除一定比例的水份雜質。

4、根據驗收合格的物品,據實填寫“鮮活食品驗收單”、“入庫單”,經廚師長、庫管員或供貨商經辦人簽字生效,此單一式四聯,第一聯交供貨商作為結賬憑據,第二聯庫管員自留登記庫管賬,第三聯按存貨類別送成本核算小組,第四聯按供貨類別彙總送交財務室..

5、堅持原則,除小修理材料、零星辦公用品外所有存貨必須開具入庫單或驗收單,未經財務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寄存物品。

6、所有供貨商提供的贈品必須驗收入庫並開具“入庫單”,出庫應填制“領料單”。

7、不得虛開、補開、漏開、單聯填寫入庫單,必須整聯複寫,違者追究庫管員經濟責任乃至刑事責任。

8、貨物入庫後,庫管應按類別、品質特徵、進貨批次分類存放,並填制標籤。

9、領用物品應由領料經手人填制“領料單 ”,相關部門負責人、庫管員及領料人簽字後,庫管員方可發貨,並填制“出庫單”,出庫單一式四聯,一聯由領料部門存查,一聯庫管自留登記庫房賬,另兩聯按存貨類別彙總於第二天送財務室。

10、庫管員所管物資不準擅自借出,違者應承擔經濟責任,物資調撥須履行相關手續。

11、發出存貨實行“推陳出新、先進先出、按規定供應、節約用料”的發料原則,隨時對存貨進行檢查。對貪圖方便違反發料原則造成的存貨變質、失效、黴爛等損失,庫管員應承擔相應經濟責任。

12、庫管員根據正確無誤的入、出庫單,隨時登記庫房明細賬,做到數字清晰、名稱規格齊全、及時結出餘額。

13、庫房賬要求日清月結、內容完整(摘要、品名、數量、單價、金額、規格、結存數、本月合計數、本年累計數、接前頁、過次頁等)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14、對滯銷或質量不佳、過期的幹雜、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和燃料等,退貨時應開具“紅字入庫單”。

15、每天按時向財務室上報前一日存貨進銷存情況,每月末應對存貨進行現場盤點,並填制盤點表。若存貨發生盈虧,應隨即查明原因,經批准後作出相應調整。

16、所有發料、進料憑證、供貨商所送物品定價通知書等按月進行裝訂,妥善保管。

17、每日檢查存貨,並使其符合最高儲備量及最低儲備量標準,低於最低儲備量應及時打申購單,經財務會計,總經理簽字後通知供貨商送貨。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倉庫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進入倉庫。

2、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人倉登記手續,並要有倉庫人員陪同。嚴禁獨自進倉。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後,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4、倉庫不準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存倉。

6、倉庫範圍內不準生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倉庫內將電線私拉亂接。

8、倉庫內的物品要分類儲放,倉庫內保證貨架與主通道有一定的距離,貨物與牆、燈、房頂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9、倉庫內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熾燈,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等電器裝置,化工倉庫的照明燈具應設防爆裝置,倉庫內保持通風。各類物品要有標籤並標明品名、規格、效能、進價。

10、倉庫的電源開關要設在門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護,每年對電線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絕緣不良等情況,必須及時維修。

11、物品入庫時要防止挾帶火種,潮溼的物品不準入庫。物品入庫半小時後,值班人員要巡查一次安全情況。物品堆積時間較長時要翻堆清倉,防止物品熾熱產生自燃。

倉庫物資管理制度

1、酒樓店倉庫的倉管人員應嚴格檢查進倉物料的規格、質量和數量,發現與發票數量不符,以及質量、規格不符合使用部門的要求,應拒絕進倉,並立即向採購人員遞交物品驗收質量報告。

2、經辦理驗收手續進倉的物料,必須填制“商品、物料進倉驗收單”,倉庫據以記賬。物料經驗收合格、辦理進倉手續後,所發生的一切短缺、變質、黴爛、變形等問題,均由倉庫負責處理。

3、各部門領用物料,必須填制“領料單”或“內部調撥憑單”,經使用部門經理簽名,再交倉庫簽字方可領料。

4、倉管人員必須嚴格按先辦出倉手續後發貨的程式發貨。嚴禁白條發貨,嚴禁先出貨後補手續。

5、倉庫應對各項物料設立“物料購、領、存貨卡”,凡購入、領用物料,應立即作相應的記載,以及時反映物資的增減變化情況,做到賬、物、卡三相符。

6、倉庫人員應定期盤點庫存物資,發現升溢或損缺,應辦理物資盤盈、盤虧報告手續,填制“商品物料盤盈盤虧報告表”,經財務部會計和總經理批准,據以列帳,並報財務部會計和總經理各一份。

7、為配合採購人員編好採購計劃,及時反映庫存物資數額,以節約使用資金,倉管人員應每月終編制“庫存物資餘額表”,於次月3日前送交總經理、財務部一份。

8、各項材料、物資均應制訂最低儲備量和最高儲備量的定額,由倉管根據庫存情況及時向採購人員提出請購計劃,採購人員根據請購數量進行訂貨,以控制庫存數量。

9、倉管因未能及時提出請購而造成供應短缺,責任由倉管部承擔。如倉庫按最低存量提出請購,而採購人員不能按時到貨,責任則由採購人員承擔。

盤點制度

為了加強酒店的財物管理,確保財物盤點的正確性,準確核算營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各項財務賬冊應於盤點前登記完畢。對盤點期間已收到而尚未辦妥入賬手續的物資,應另行分別存放並予以標示。

1、存貨盤點包括原材料、燃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

(2)監點人:由各部負責人、財務會計擔任,負責盤點監督。 盤點人員盤點當日一律停止休假,並按時到達盤點地點。

4、所有盤點都以靜態盤點為原則,因此盤點開始後應停止財物的進出及移動。

5、所有盤點資料必須以實際清點、稱重或換算的確實資料為據,不得以估計定資料,不得偽造資料記錄。

6、盤點完畢,盤點人員應填制“盤點表”,各責任人簽字,一式兩聯,第一聯由財務部門留存,供核算盤點盈虧金額;第二聯留存各部門備查。

7、鮮貨及蔬菜採用“實地盤存制”確定成本,其他存貨採用“永續盤存制”確定成本。

4、現金盤點的時間,應於盤點當日上午發生收支前,或當日下午結賬後進行。

5、盤點前應將現金櫃封鎖,並於核對賬冊後開啟,由會點人和盤點人共同盤點。

6、會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寫“現金盤點表”一式三聯,經雙方簽字認可後,第一聯出納留存,第二聯會計留存,第三聯交辦公室留存。

1、賬載數額如有漏賬、記錯、算錯、未結賬或賬面記載不清者,記帳人員應進行更正,情況嚴重者,報總經理、董事長處理。

2、賬載數字如有塗改未蓋章又無憑證可查、難以查核或有虛構數字者一律報總經理、董事長處理。

附採購及供貨管理制度

2、採購人員購貨時,須對多家(三家以上)進行價格、質量比較;供貨商定向送貨的不得高於既定價格標準。

1、對於用量大、消耗快、週轉頻繁的原材料,應該選擇供貨商送貨的方式。

2、對於使用頻率低,不容易集中採購的零星物品及餐中斷檔急需物品可由採購人員採購。

1、供貨商的尋找原則上由採購主管負責,辦公室經理、財務會計協助;

2、供貨商進場首先與辦公室經理接洽,辦公室經理在財務會計的協助下(財務會計全程參與),談妥相關合同細節(以酒店合同範本為標準合同格式),經總經理審查批准後,由總經理出面代表酒店與供貨商簽定合作協議。

3、辦公室經理以書面形式通知財務會計、庫管及相關使用部門負責人,並將已簽定的合同(協議)送交財務部一份備檔,另一份留存備查。

1、凡供貨商違反相關合作條款(送貨不及時、原材料質量問題、拒絕送貨、配合工作不到),由辦公室經理、行政總廚、財務會計、庫管告知總經理;

2、辦公室瞭解事情原委後,由辦公室經理作出處罰決定,開出罰單;

4、辦公室將對供貨商的罰單交財務部執行,財務部在結算供貨商款項時按罰單標準予以扣除。

1、酒店每月組織供貨市場調查不得少於兩次,且應填寫市場價格調查表,寫明市調時間及地點,各參加人員在市調錶上簽字。財務會負責調價表格列印、價格記錄工作並負責調價表保管。

2、市場調查由辦公室經理、行政總廚、財務會計組成,具體由財務會計召集。

3、市場調查時間定於每月 日、 日,如恰逢週末,應作適當順延。

1、每次市場價格調查後,應及時制定當期的供貨商品執行價格,先由辦公室經理、行政總廚、財務會計、採購主管初定,再交總經理審定後,最後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審批後將執行價格以書面形式交財務部執行。

因市場變化情況特殊,供貨商提出價格調整要求,首先由供貨商報辦公室經理,辦公室經理了解相關市場情況後與財務會計商量定出調價草案,再報總經理審批。

在合作過程中如發現供貨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為,且經溝通後無效,由辦公室經理、財務會計組成審查小組,集體討論決定是否更換、續用,然後報總經理最後裁奪。

1、貨款的支付應儘量不通過採購,若因特殊情況必須經過採購時,須由採購填寫借款單,並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款,借款後應在3(次)日內報銷沖帳;

2、供貨商的貨款支付,由財務會計向總經理報付款計劃,並在付款前填寫《請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付款;

3、對方因特殊原因,未及時付款的供貨商,由財務部會計負責進行協調,必要時由辦公室經理協助。如經財務會計、辦公室經理協調未果報總經理處理。

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14

目的:為了維持良好的生產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訂以下管理制度。

範圍:適應於生產車間全體工作人員。

一、早會制度

1.員工每天上班必須提前5分鐘到達車間開早會,不得遲到、早退。

2.員工在開早會時須站立端正,認真聽主管或組長的講話,不得做一些與早會無關的事項。

3.各條線的組長每天上班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車間組織員工準時開早會.

4.各條線的組長在開早會時必須及時向員工傳達前天的工作情況以及當天的生產計劃,時間應控制在15分鐘。5.組長開早會時講話應巨集亮有力,多以激勵為主,不得隨意批評和責罵員工。

二、請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須親自處理,應在2小時前用書面的形式請假,經主管與相關領導簽字後,才屬請假生效,不可代請假或事後請假(如生病無法親自請假,事後必須交醫生證明方可有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2.杜絕非上班時間私下請假或批假。

3.員工每月請假不得超過兩次,每天請假不得超過5%。

4.員工請假核准許可權:(同廠規一致)

(1)一天以內由班長批准;三天以內由車間主管批准;

(3)超過三天必須由生產部經理批准;

(4)連續請假按照累計天數依上述規定辦理。

三、清潔衛生制度

1.員工要保持崗位的清潔乾淨,物品要按規定位置放置整齊,不得到處亂放,組長要保持辦公檯的整齊乾淨。

2.每天下班後值日生打掃衛生,週末須進行大掃除(公司內的門、廁所、窗戶、地面、生產線、裝置、風扇、飲水機等都須清潔)。

3.衛生工具用完後須清洗乾淨放在指定的區域,工具由專組專人保管,不得亂丟,倒置、甚至損壞。

4.不得隨便在公司內亂丟垃圾、胡亂塗劃;

四、車間生產秩序管理制度

1.員工進入車間前須將手部、臉部清潔,須換正確佩帶廠牌、上崗證、穿靜電拖鞋、穿靜電衣、帶靜電帽、帶靜電環過淋室後方可進入車間,不得攜帶任何個人物品,如手機3.手袋.食品等。

2.上班前,物料員須及時將當天所需的物料備到生產線,並嚴格按照規定的運作流程操作,不得影響工作的順利進行。

3.上班前須測試靜電環,嚴禁代簽

4.員工在作業過程中,必須保持50-80CM以上的距離,不得擠坐在一起,作業時須按要求做好防靜電措施,同時必須自覺做好自檢與互檢工作,如發現問題並及時向品檢與班級長反應,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讓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須嚴格按照品質要求作業。

5.每道工序必須接受車間品管檢查、監督,不得矇混過關,虛報數量;除些之外還要配合品檢工作,不得頂撞、辱罵。

6.小零配件必須用黑色防靜電盒盛放,一個盒子只可裝一種零配件,安裝過程中發現的不良品必須用紅色防靜電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於工作臺面的左手邊。

7.所有員工必須按照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檢驗規範等)操作,如有違規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8.員工在工序操作過程中,不得隨意損壞物料、工具裝置等,違者按原價賠償。

五、車間紀律

1.員工應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如有急事不能事先請假者,

應在上班後兩小時內通知班長或主管。

2.員工進入車間應立即投入生產,未經主管許可不得提前停線。

3.工作時間離崗時,需經班組長同意並領取離崗證方可離開,限時十分鐘內。

4.員工之間須互相監督,對包庇、隱瞞行為不良者一經查處嚴厲處罰.

5.任何會議和培訓,無特殊原因不得出現遲到、早退和曠會。

6.工作期間不得接打私人電話,如有急事需向領班申請

7.工作期間身體不得趴在流水線上。

8.工作期間除領班或領料員之外不得在流水旁來回走動。

9.嚴格遵守作息時間,若倒班吃飯時,無人接班不得擅自離崗。

10.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

11.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崗位的產品物料和工作臺面;保持清潔整齊;

12、倒班和下班時,必須與下一班員工交接,不得擅自離崗。

13、遵守車間安全規定,無上崗證者不得私自操作,特殊情況按規定執行。

14、工作期間不得私自調換工位。

15、嚴禁將食品帶入車間,嚴禁打逗聊天。

16、工作時間嚴禁打盹,睡覺。

17、工作期間不得與同事發生爭吵。

18、嚴禁在車間、衛生間等廠區內吸菸。

19、不準攜帶任何與生產有關的物品(腕帶,眼鏡等個人防護用品除外)離開車間。

20、本車間鼓勵員工提倡好的建議,一經採用根據獎懲條例予發獎勵。

六、材料控制

1、員工下班前應清理收集好所用元件並將報廢零件收集好交給指定員工處理。

2、工作中,員工應隨時將散料收集好,碼放整齊確保工作區域的整潔。

3、材料應輕拿輕放,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反饋給主管或工程師。

4、材料員應仔細填寫退料單、報廢單。退料、廢料須及時清理。

5、嚴禁將廢材料丟人垃圾箱內。

6、上一班材料員應為下一班材料員備好足夠的材料,確保及時開工。

7、交接班時,各工位要準確、清晰地填寫完指定元件及半成品的數量,以確保主管能正確地和下一班做好交接。

8、員工領取材料應仔細填寫料卡確保準確無誤。

9、員工有權力和義務制止任何人未經允許私拿生產線的材料。

10、嚴禁私藏材料,嚴禁私自將材料拿出車間。

七、團隊精神

1、員工有義務向生產主管提出生產線改進意見。

2、員工在工作中應隨時與他人保持密切合作關係,條件允許時要主動幫助別人。

3、員工在交接班之前應向相應工位交接員工說明當班機器裝置狀況及該注意事項。

4、新員工入職,老員工要耐心的教育和指導。

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15

一、總則

1、各種車輛歸本單位所有,其資產及使用管理由單位機關辦公室統一登記、統一管理、統一調派(定向配置車輛除外)。

2、單位車輛管理部門要本著“為單位服務、為業務服務”的宗旨,對申請派車的單位(部門)或個人要熱情周到、妥善安排、明確答覆、及時派車,若派車確有困難時,應如實說明原因或提出其他變動建議。

3、為保障單位領導隨時開展工作和處理緊急事務,實行專車專用。

4、定向配置車輛相對固定,由用車單位(部門)責任人負責日常管理和調派,但必須按照此規定執行,指定符合車輛駕駛條件的人員駕駛,服從單位領導因需要臨時派遣。

5、單位分管主任負責指導和協調有關車輛使用和管理的重大問題。

二、用車程式與要求

凡動用單位車輛(除中心領導和特殊情況用車外),原則上必須先申報、登記,經機關辦公室上報主任批准方可出車。必須按“四個保證”和“兩項制度”的要求作出安排。

(一)“四個保證”

1、保證單位緊急公務或特殊情況用車。在本縣範圍內,如果情況(公務)緊急,直接電話告知車輛管理人員即可出車。如果臨時無車,也可以先打出租車,相關費用待事後由機關辦公室核實經主任籤批後,到財務科報銷。

2、保證單位領導工作用車。單位領導用車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不實行登記制度和派車單制度,確保隨時隨地工作用車。

3、保證市場檢查工作用車。屬本單位統一組織的安全檢查、專項督查和工作會議等工作,由機關辦公室統一安排車輛。其他會議、公差或同時多路出差,原則上乘坐火車、客車或公交車等交通工具。

4、保證單位機關在縣內的公務和事務用車。

屬上述“四個保證”範圍之內的事項一般應當派車,在現有車輛不能同時做到“四個保證”時,按照“先急後緩”的原則予以保證,順序如下:緊急公務或特殊情況用車——單位領導工作用車——檢查工作用車——市區內公務和事務用車。

(二)“兩項制度”

1、用車登記制度(適用於本系統各單位、部門在市內短時用車)。需用車的單位(部門)或個人,應提前告知機關辦公室車輛管理人員,經分管主任同意後在《用車登記簿》上進行登記,載明時間、事由和地點然後出車。如果公務或事務較緊急也可以先出車後登記。

2、派車單制度(適用於本系統各單位、部門縣城內用車時間超過一天以上或者超出太和縣轄區用車)。需用車的單位(部門)或個人,原則上須提前半天填寫派車單,說明事由、出車時間、到達地點等,經單位主任審批後,由機關辦公室車輛管理人員憑單派車,無派車單原則上不派車。

三、車輛維修與保養

1、途中維修。外出執行任務的車輛發生故障,需要進行臨時維修時,應事前電話報經單位主任同意後方可維修,歸隊後由乘車人證明,機關辦公室驗收後予以認可並補辦相關手續。

2、在市區內維修(保養)。在市區內維修(保養)應事前填寫報修單,由分管主任稽核後報單位主任審批,經批准後憑報修單到指定維修點進行維修(保養)。送修時,必須有中心兩名人員在場;維修時,駕駛員應儘量在場監督維修;維修好後,駕駛員對修理專案及質量在維修結算單上簽字認可。維修經費由機關辦公室、財務科憑報修單及原始維修結算單到維修點統一辦理結帳手續,報經有關領導批准後報銷。

3、審批許可權。單車一次維修費用可能在200元以下的,由機關辦公室書面報中心分管主任批准;可能在200(含200元)元以上的,由機關辦公室書面報中心分管主任稽核後由中心主任批准。所有車輛維修費均有單位主任簽字報銷。各車輛的維修費用單獨登記,每半年張榜公佈一次,接受群眾監督。

4、車輛確需補充隨車用品(如香水、車用臘、空氣清新劑、坐墊等)時,由駕駛員向單位主任直接提出申請,批准後再去購買。

5、機關車輛保險費、養路費、維修點、洗車點、大宗油料訂購費及有關車輛行駛的手續,由中心主任按照“貨比三家”原則具體辦理。

6、駕駛員的差旅費、小額外購油料費、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經單位主任稽核簽字後,每半個月報銷一次。

四、油料購買與供給

1、單位所有車輛採用“一車一卡”和“三對口”方法對油料進行管理,即每輛車建立一個單獨的加油卡,駕駛員憑加油卡加油和結算,不得將加油卡上的汽油(柴油)轉送或轉賣給他人。

2、機關辦公室定期憑《派車單》和《用車登記簿》登記統計,對派車單里程、行駛里程和百公里耗油量“三對口”考核,每月彙總一次並張榜公佈,接受群眾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並請示單位主任作出處理。

3、單位車輛管理人員每月底到供油髮卡網點統計各車耗油情況,測算下月購油量或燃油補助費用,及時辦理購油或燃油補助撥款有關手續,併合理分撥到各車。

五、司機職責與管理

(一)駕駛員職責

駕駛員應在單位主任的領導下自覺履行以下職責:

1、認真學習黨的有關方針政策,積極參加集體活動,不斷提高自身素質,牢固樹立為單位服務的思想,保證安全行車,熱情服務,愛惜車輛,遵章守紀,爭當文明駕駛員。

2、認真學習並貫徹執行單位制定的車輛管理規定和各項規章制度與禁酒令,服從管理,聽從安排,積極完成工作任務,嚴禁酒後上崗或駕駛車輛。

3、定期檢查和保養車輛,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自覺遵守道路交通規則,精心保養車輛,保證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確保車輛和人身安全。

4、上班時間(不出車時),應在各自崗位待命,做到隨叫隨到,熱情周到,準點出車,安全行駛,不借故拖延,不私自出車,不將車輛借與他人駕駛。

5、駕駛員的休假原則上按照休假計劃實施,在休假、病(事)假期間,其車輛須交由單位統一管理,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使用。

6、認真鑽研駕駛技術,不斷提高駕駛技能,做到文明駕駛,禮貌行車,儘量節約油料,降低耗費。

7、出車返回後,應檢查車輛狀況,做好再次出車的各項準備工作,晚上必須將車輛進庫或停放在指定位置。

(二)駕駛員的管理

駕駛員的管理採取平時考評與年終測評相結合的方法,由機關辦公室報請主任辦公會議研究組織實施。

平時考評,主要由機關辦公室依據單位有關管理規定具體組織實施,並加強對駕駛員的政治思想和作風紀律教育,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經常組織駕駛員學習交通法規、專業技術,及時召開會議傳達有關精神,講評工作情況,增強大家的服務意識、安全意識、節約意識和組織紀律觀念。

年終測評,每年結合年終工作進行,由單位全體人員採取無記名投票的形式進行。

1、測評專案分為思想道德、駕駛技術、服務態度、遵紀守法和綜合素質等五個方面內容。

2、測評等次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凡綜合素質得60%(含)以上不合格票的駕駛員,定為不合格駕駛員。

3、凡經綜合考核(平時考評與年終測評相結合)定為不合格的駕駛員,予以批評教育,不享受駕駛員有關福利與獎勵。

5、連續兩年綜合考核為不合格的駕駛員調整工作或停駕。

6、連續兩年綜合考核為不合格的,又不服從組織安排或重新安排崗位後當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駕駛員按停職待崗處理。

7、駕駛員全年發現三次(含)以上酒後駕駛現象的即為不合格。

8、凡當年有40%以上的駕駛員經民主測評定為不合格等次的,單位分管主任在年度述職大會上作出說明;有50%以上的駕駛員定為不合格等次的,單位分管主任在機關大會上作檢查,並不享受單位當年年終相關獎勵。

(三)駕駛員的聘任

1、單位機關根據工作需要聘任駕駛員,聘期為一年(試用期3個月)。聘任駕駛員原則上依單位在職人員為主,報請單位主任批准。

2、聘任駕駛員要簽訂駕駛員責任書與服務承諾書,由機關辦公室入檔備案。

3、擬聘用的駕駛員必須是男性,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忠於黨忠於人民,遵紀守法,自願車輛駕駛工作。身體健康,適應本中心日常用車及應急用車的需要,駕齡在3年以上。

4、聘任的駕駛員應遵守單位和各單位(部門)的有關管理規定,不折不扣地履行職責,按照本規定進行獎罰和測評。

六、駕駛員獎勵與處罰

(一)獎勵

1、行車公里獎。每季度結算安全公里獎一次,由機關辦公室統計各車輛行駛安全公里數和獎勵金額(每公里按0.1元計提),由辦公室上報,分管主任稽核,單位主任審批後實施。

2、車輛安全獎。凡年度內實現安全行車的駕駛員均可獎勵,經費從保險公司返還獎勵額中列支(保險公司有返還即獎,無返還時則自動取消該項獎),年終由機關辦公室提出獎勵意見,報主任辦公會議批准後實施。

3、加班補貼。在崗駕駛員平時加班(含雙休日)每天補助20元;法定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按值班安排表發放。確在“五一”、“十一”、春節三個長假中,出車執行市場巡查、督查等任務的按實際天數(不超過法定假日)計發補貼。

(二)處罰

1、不履行職責、不遵守紀律、不服從排程、不服從管理、經常無故遲到早退或變相消極怠工的;不恪守職業紀律,散佈小道訊息,造成不良影響的;亂填亂報發票或索要物品的。有上述行為之一,一經查實,取消當事人當年度各項獎勵,責成如數退還所報發票的金額款和索要物品折算的費用款。

2、年度內,一次無正當理由拒不出車的,扣發1個月的獎金福利,並對應扣減年度獎金和福利;二次無正當理由拒不出車的,扣發3個月的獎金福利和6個月的行車安全公里獎,並對應扣減年度獎金和福利;三次無正當理由拒不出車的,責令停駕待崗一年,待崗期間只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待遇(基本生活費270元),不享受任何津貼、獎金和福利。

3、駕駛員公車私用的或未按本規定出車的,予以誡勉提醒。

4、駕駛員酒後駕駛車輛的,發現一次扣除當月福利補貼。違反交通規則被處罰的,責任全部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5、對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按照“有責要賠,無責不賠”的辦法予以處罰。具體如下:

(1)未經批准私自出車或將車輛擅自借與他人駕駛造成損失的,費用全部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2)一次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取消當年的各項獎勵,並按照責任大小,對應賠償係數,對公共財產損失進行賠償(一次性最高賠償金額不超過20xx元),凡一次性賠償超過20xx元,責令停駕待崗半年,取消當年的各項獎勵,待崗期間待遇只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待遇(基本生活費270元)。

賠償額(元)=(事故直接經濟損失額(元)- 保險公司理賠額(元))×賠償係數

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篇16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對員工進行有組織、有計劃的培訓,以達到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的目的,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和政策

(1)公司培訓按照“經濟、實用、高效”的原則,採取人員分層化、方法多樣化、內容豐富化的培訓政策。

(2)員工的專業化培訓和脫產外出培訓堅持“機會均等、公平競爭”的原則,員工通過突出的業績和工作表現獲得激勵性培訓和發展機會。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二)培訓內容和形式

第四條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包括知識培訓、技能培訓和態度培訓。

(1)知識培訓

不斷實施員工本專業和相關專業新知識的培訓,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知識和迎接挑戰所需的新知識。

讓員工瞭解公司經營管理的情況,如公司的規章制度、發展戰略、企業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員工掌握企業的共同語言和行為規範。

(2)技能培訓

不斷實施在崗員工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能培訓,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論的基礎上,能自由的應用、發揮、提高。

(3)態度培訓

不斷實施心理學、人際關係學、社會學、價值觀及政治覺悟的培訓,建立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關係,滿足員工自我實現的需要。

第五條培訓形式

培訓形式分為員工自我培訓、員工內部培訓、員工外派培訓和員工交流論壇。

1、員工的自我培訓。

員工的自我培訓是最基本的培訓方式。公司鼓勵員工根據自身的願望和條件,利用業餘時間通過自學積極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

公司會盡力提供員工自我培訓的相關設施,如場地、聯網電腦等。

原則上對員工自我培訓發生的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2、員工內部培訓

員工的內部培訓是最直接的方式,主要包括:

(1)新員工培訓。

(2)崗位技能培訓。

(3)轉崗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公司員工調換工作崗位時,按新崗位要求對其實施崗位技能培訓。

(4)部門內部培訓。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小規模、靈活實用的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定期向人力資源部彙報培訓情況。

(5)繼續教育培訓。公司可根據需要組織專家進行培訓。

3、員工外派培訓。

員工外派培訓是公司具有投資性的培訓方式。公司針對員工工作需要,會安排員工暫時離開工作崗位,在公司以外進行培訓。員工個人希望在公司以外進行培訓(進修),需填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並附培訓通知或招生簡章。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名。外派培訓人員的工資待遇、費用報銷由人力資源部決定。

4、員工交流論壇

員工交流論壇是員工從經驗交流中獲得啟發的培訓方式。公司在內部區域網上設立員工交流論壇。

(三)被培訓者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被培訓者的權利

1、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員工有權利要求參加公司內部舉辦的各類培訓。

2、經過批准進行培訓的員工有權利享受公司為受訓員工提供的各項待遇。

第七條被培訓者的義務

1、培訓員工在受訓期間一律不得歸於規避或不到。對無故遲到和不到的員工,按本公司考勤制度處理。

2、培訓結束後,員工有義務把所學的知識運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外部培訓結束一星期內,員工應將其學習資料整理成冊,交由人力資源保管。並將其所學教給公司其他員工。

4、員工自我培訓一般只能利用業餘時間,如需佔用工作時間的,在人力資源部備案後,需憑培訓有效證明,經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做相應處理。

5、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受訓員工必須與公司簽定培訓合同。

(1)外部脫產培訓時間在3個月以上。

(2)公司支付培訓費用3000以上的。

(四)培訓的組織和管理

第八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活動的計劃、實施和控制。基本程式如下:

1、培訓需求分析。

2、設立培訓目標。

3、計劃培訓專案。

4、培訓實施和評價。

第九條其他各部門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培訓的實施、評價,同時也要組織部門內部的培訓。

第十條建立培訓檔案

1、建立公司的培訓工作檔案,包括培訓範圍、培訓方式、培訓教師、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學習情況等。

2、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將員工接受培訓的具體情況和培訓結果詳細記錄備案,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目的、培訓效果自我評價、培訓者對被培訓者的評語等。

(五)培訓計劃的制定

第十一條培訓計劃的制定

人力資源部根據規定時間發放《員工培訓需求調查表》,部門負責人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將其彙總。並與規定時間內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結合員工自我申報、人事考核、人事檔案等資訊,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

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制定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包括培訓的具體負責人、培訓物件、確定培訓的目標和內容、選擇適當的培訓方法和選擇學員和老師、制定培訓計劃表、培訓經費的預算等。實施方案經總經理批准後,以公司檔案下發到各部門。

第十二條部門內部組織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內的培訓應由所在部門填寫《部門計劃外培訓申請表》,經總經理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在人力資源部的指導下由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對於臨時提出參加各類外部培訓或進修的員工,均要經過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填報《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經總經理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六)培訓實施

第十四條培訓實施過程原則上依據人力資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如果需要調整,應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上報總經理批准。

第十五條員工內部培訓期間人力資源部監督學員出勤情況,並以此為依據對學員進行考核。

第十六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儲存過程資料,如電子文件、錄音、錄象、幻燈片等。培訓結束後以此為依據建立公司培訓檔案。

(七)培訓評估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培訓結束後的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達到預期效果。

第十八條培訓結束後的評估要結合培訓人員的表現,做出總鑑定。可要求被培訓者寫出培訓小結,總結在思想、知識、技能方面的進步。與培訓成績一起放進人事檔案。

第十九條培訓評估包括測驗式評估、演練式評估等多種定量和定性評估形式。

(八)培訓費用

第二十條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經費用於培訓,培訓經費專款專用,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調整相應數額。

第二十一條外派培訓人員的工資待遇、費用報銷由總經理決定。對於公司予以報銷的費用,原則上先由培訓員工本人支付,待獲得合格證書後,方可回公司報銷。培訓人員發生的交通費、食宿費按公司報銷規定報銷。

第二十二條員工內部培訓費用全部由公司承擔。

(九)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的擬訂或修改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報公司領導層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