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範文4篇

欄目: 調研報告 / 釋出於: / 人氣:2.44W
本文目錄行政執法調研報告範文關於全面推進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調研報告建設行政執法現狀調研報告全市行政執法工作的調研報告

酒類行政執法是開展酒類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商務行政執法工作中的一個重要方面。酒類行政執法工作的好壞,直接關係到人民群眾的飲酒健康和生命安全,對維護國家利益,社會穩定及保證酒類生產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我市經濟迅速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水漲船高,各類賓館酒店、夜總會、ktv、酒吧和夜市異軍突起,**市一躍成為名符其實的飲料酒消費大市。加強酒類行政執法,顯得尤其重要和迫切。為此,**市商務局酒管辦歷經幾屆人的努力,克服機構調整、人員異動、經費短缺,執法環境不佳等因素的影響,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引,嚴格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及商務部XX第25號令《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和《**省酒類流通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堅持依法依規,嚴查快處的原則,有效打擊制販賣假酒和倒酒擾市的違法違規行為,為規範我市區域內的酒類流通秩序,促進酒類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維護國家利益,保護酒類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出了積極貢獻。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範文4篇

一、酒類流通現狀

目前我市擁有合法酒類生產企業6家,分別分佈在我市的**區和**縣境內,其中年產量在30噸以上200噸以下的生產企業有3家,年產量在200噸以上的生產企業3家。另有已登記備案的酒類批發企業183家,零售企業2680家。根據XX年市酒管辦收集的監測資料顯示,XX年我市共消費白酒5620千升,黃酒2870千升,啤酒28468千升,紅酒7950千升,累計共消費飲料酒44908千升。進口酒類由於營運成本較高,申請備案登記資料要求嚴格且市場需求不大,個別經銷商雖有兼營行為,但均不願主動向市酒管辦提出許可登記和備案申請,業務往來基本都沒有開具酒類隨附單,故無法納入監測統計。由於我市酒類生產企業基本屬於中小型傳統企業,生產能力低,品牌知名度不高,故我市目前酒類消費仍以外地品牌酒為主導。根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市流通的國產白酒品種數量有200餘種,啤酒種類達到20餘種,紅酒品種多達40餘種以上,價格高、中、低檔齊全,其質量也是優劣參半,魚龍混雜。雖然自開展酒類執法工作以來,市場較以往更規範,制販賣假酒的行為得到了有效扼制,但由於我市推行酒類執法工作起步較晚,執法經驗不足及執法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導致酒類行政執法工作推進速度慢,執法力度不強,執法影響不廣,酒類行政執法工作可以說任重而道遠。

二、酒類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

(一)酒管執法力量薄弱,執法經費短缺是導致執法不到位的直接原因。據統計,目前我市擁有合法酒類生產企業共6家,登記備案的酒類批發企業有183家,酒類零售企業2680戶。而事實上,6家生產企業除索卡黃酒辦理了生產經營許可證外,其餘5家都沒有辦理酒類生產經營許可證,應登未登的酒類批發企業也遠遠不止183家,酒類零售企業更是多達3260戶以上。而目前我市全部酒管人員(含執法人員)不過73人。個別縣(市、區)的酒管部門還屬於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經費短缺,酒管從業人員收入低微,相對於其他行政執法部門來說,商務酒管執法人員是典型的弱勢群體。受人員和經費短缺的影響,對偏遠鄉鎮的酒類流通監管執法顯得力不從心,鞭長莫及。

(二)執法主體不明,職能部門協調不暢是導致酒類執法難到位的根本原由。酒類行政執法的主體是商務局酒管辦,但打擊假冒偽劣卻歸屬於市工商局,質量檢測又是技術監督局的職責。商務部門對無證經營和沒有開具酒類流通隨附單的酒類只能就地扣押,不能沒收,這無疑削弱了酒類執法的權威。對於涉嫌假冒或者造假的酒類必須依靠工商和質監局的配合,才能執法到位,遇上暴力抗法,除了報警外沒有其他有效的行政手段,而事實上是,目前我市部門之間各自為陣,互不協調,僅憑商務酒管部門單打獨鬥,面對寵大的酒類流通市場,明顯勢單力薄,事倍功半。

(三)政府重視程度不夠,宣傳發動不到位是導致酒類執法不力的重要因素。我市酒管執法正面臨著群眾不知曉、經營戶不理解、不配合的困惑。從我省其他市州酒類執法現狀來看,政府重視是關鍵。我省**、**、**等地市,當地政府在參照《國家食品安全法》和《**省酒類流通管理條例》的基礎上都出臺了符合本地區實際的酒類行政執法條例,並且充分利用本地電視電臺、報紙刊物等新聞媒介資源,大力宣傳酒類執法,廣而告之,不僅讓全市老百姓知道酒管執法是政府行為,同時也給當地的酒管執法部門找到了執法的依據。在培養酒類經營戶增強持證經營、守法經營意識同時也從根本上起到了震懾制販賣假酒違法犯罪的作用。

三、加強酒類行政執法的幾點建議

(一)加大宣傳、擴大影響,定期開展打擊假冒偽劣酒類違法行為的專項行動。結合打擊經銷假冒偽劣酒類商品違法行為行動,大力宣傳酒類執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新穎的形式、豐富的內容,良好的形象對外展示酒管執法隊伍,以“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中心為平臺,向酒類消費者和酒類經營者宣傳酒類流通領域的法律法規知識,定期舉辦酒類流通法律法規培訓,同時全方位與有關媒體合作,利用平面媒體、網路平臺和全市各項專題活動,加大宣傳力度,為開展酒類行政執法工作營造良好的氛圍。

(二)政府支援,建章立制,為酒類執法提供執法依據。參照我省**、**、**等地市的做法,在嚴格遵循《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及商務部XX第25號令《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和《**省酒類流通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按照《**省行政程式規定》和《**省規範行政裁量權辦法》,參照市直相關行政執法單位的經驗和文字,制定《**市酒類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以市委、市政府兩辦名義發文實施,並在政府網站予以公佈,從而使我市酒管執法做到有據可查,有法可依。

(三)職能部門應相互協調配合,建立行政執法聯動機制。酒類管理和行政執法涉及部門多,只有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才能形成戰鬥力,將案件執法到位。遵循法律法規關於執法職責劃分的規定,與公安、衛生、工商、質監等部門密切配合並建立跨部門的資訊通報、聯合調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機制;建立聯席聯審會議制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小組,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加強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監察等部門和單位的聯絡,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努力提升商務綜合行政執法的法律地位和社會地位,不斷擴大商務綜合行政法的影響。

(四)建立酒類行業協會,用行業標準促行業自律。我市是酒類消費和流通的大市,僅憑酒管執法人員的力量是不夠的,應該儘快成立酒類行業協會,運用行業標準去促進行業自律,從而杜絕或減少制販賣假酒及倒酒亂市行為的發生,真正保護酒類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的合法權益。

(五)提高酒類批發准入門檻。現行酒類批發准入規定對批發企業擁有資金要求不高,一般代理一個品牌或者其中的某個系列就能申辦批發許可證,按照現行的酒類流通管理制度,批發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期間不年審。事實上有些企業因為經營不善或資金週轉問題而被迫提前中止經營,此時容易出現許可證轉讓或者租借等情況,由於聯絡人、聯絡電話和聯絡地址變更,導致出現監管盲區。提高酒類批發准入門檻,鼓勵企業發展多種經營,既有利於酒管部門加強對酒類流通企業和酒類流通市場的監管力度,又有利於扶持酒類批發企業做大做強,形成產業。

(六)定期舉辦酒類從業人員的資格培訓,做到持證上崗。目前我市酒類從業人員多達18000餘人,應定期組織對酒類從業人員進行崗前培訓併發給培訓證書。通過培訓,增進從業人員知法、守法經營的自覺性和辨別真偽酒類的能力。規定所有酒類經營企業的從業人員未經培訓,不予核發酒類批發許可證或者零售許可證。賓館酒店,ktv酒吧、夜市等場所的酒類推銷人員,未經培訓,不予聘用。培訓所需經費應由財政列入年初預算並建立專門帳戶,做到專款專用。

(七)嚴格落實酒類隨附單和建立進銷臺帳溯源制度。對所有從事酒類批發、酒類零售店實行酒類隨附單及銷售臺帳制度,加大對超市、賓館酒店、酒吧及ktv、夜市等終端消費場所的監督和檢查。讓流向市場的每瓶酒都有獨一無二的身份證明,讓消費終端的每瓶酒都做到有據可查。同時重點加大對國產名優名酒和進口紅酒的監督檢查。

關於全面推進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調研報告行政執法調研報告範文(2) | 返回目錄

自黨的xx大確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以來,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即作為依法治國的重要戰略舉措提上政府議事日程。XX年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明確提出加快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根據省政府部署,我廳自1999年就開始推行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XX年我廳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浙府辦發[XX]117號)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我省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

行政執法責任制作為一種行政機關內部的行政執法行為層級監督制度,其核心是通過依法界定執法職責、科學設定執法崗位、規範執法程式,建立健全考評體系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實現規範行政執法行為的目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對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式嚴密、制約有效的執法權力執行機制,防止行政權力的缺失和濫用,維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是建設浙江法治交通、和諧交通的必由之路。

我省推行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以來,經過八年的努力,在依法行政、建設法治交通方面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執法單位、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意識明顯加強。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以來,各地通過落實崗位責任制,加強培訓考核,執法人員合法行政、規範執法意識明顯加強,交通執法隊伍整體執法水平有很大提高,交通執法案件敗訴率進一步下降,省級執法單位多年未發生敗訴案件,XX年全省各地市交通局無行政敗訴案件。二是浙江交通地方法規體系基本形成。隨著近年我省一系列公路、水路、運管地方性法規、規章的相繼出臺,浙江交通地方法規框架已經形成,浙江交通立法走在了全國前列,為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打下了深厚的基礎。三是建立了較為完善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制度體系。通過建章立制,全省交通系統進一步落實了行政執法責任考核、責任追究、執法檔案制度,建立了執法崗位責任制。四是交通執法行為進一步規範。經過幾年來的實踐總結,我省先後出臺了一系列切實可行的交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程式規定,制定了全省統一的執法文書格式,開發推廣了一系列執法應用軟體。五是創新交通執法機制方面取得新進展。根據《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要求,全省交通系統在推進交通綜合執法、探索執法新機制方面進行了有益的嘗試,水路綜合執法在全省推廣,公路綜合執法在舟山和台州溫嶺進行了試點。

一、全面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面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落實和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是一項系統工程,有一個不斷髮展完善的過程,決非一蹴而就。我省交通系統全面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以來,交通行政執法有了很大改善,但我們也應清醒的看到推進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過程中存在問題和不足,必須引起我們高度重視。

(一)行政執法責任制沒有真正落實到位。

我省交通系統全面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以來,各執法單位都按照省廳要求建立了相應的行政執法責任制領導小組,執法單位一把手作為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的第一責任人地位已經確立,但真正落實起來卻是另一回事。很多領導意識中“重建設、輕管理”的觀念還很根深地固,依法行政、建設法治交通的目標大多還停留在口頭上,很多規章制度也僅停留在檔案上,領導真正去關心、去推動行政執法責任制建設的時候並不多。

(二)執法監督力度不足,執法責任制考核流於形式。

自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以來,各地各單位都建立了執法考核機制,每年都要根據年初確定行政執法目標進行責任制考核,如省廳行政執法責任制領導小組每年都要組織對廳管廳屬行政執法單位和各地市交通局行政執法情況進行年度考評,也確定一個成績,但考核結果卻難以拉開差距,很多時候存在走過場的問題。上級單位對下級單位執法監督也存在走過場,行政複議、責任追究制度沒有充分發揮應有作用。

(三)交通執法合理行政意識有待增強。

依法行政不僅要求合法行政和還要求合理行政。黨的xx屆六中全會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目標,對交通執法部門合理行政、人性化執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現在我們執法部門和人員在合法行政、遵守執法程式方面下足了苦功,但在合理行政方面依然不足,在執法過程中還存在官僚主義作風,有些交通執法領域“惰政”現象嚴重,主動服務意識不足。少數執法人員態度生硬,與“文明執法、熱情服務”的要求還有差距,沒有真正體現“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影響了整個交通執法隊伍的形象。有時我們也會接到類似的投訴舉報電話,說明我們與老百姓的要求還有差距。前段時間媒體報道的寧波市車主訴公路稽怔機構違法徵收滯納金案,養路費徵收機構不及時與新購車主聯絡、提醒補繳養路費,結果產生鉅額滯納金,影響了老百姓心中的部門形象。

(四)交通執法隊伍素質與依法行政要求還有差距。

好的執法隊伍離不開高素質的執法人才。交通行政執法面對瞬息萬變的交通行業,面對社會公眾,涉及面廣、專業性強,需要一支業務精、能力強、廉潔高效的執法隊伍來行使行政權力。應該說經過近幾年的嚴把執法人員入門關,加強學習培訓,全省執法隊伍素質有了明顯提高,但我們必須看到執法隊伍素質參差不齊、部分人員素質亟待提高的現實。目前執法崗位專業培訓缺乏系統性,部分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執法案件還存在證據收集不充分、法定程式不到位、執法文書不規範的問題依然存在。經過近三年的努力,今年我省50歲以下執法人員大專以上學歷的比例雖然達到90以上,但其中仍有一部分是系統內承認的大專專業證書,這與交通部要求的執法人員必須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還有差距。

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交通執法體制上的原因,也有組織領導的原因,概括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領導重視程度不足影響了整體工作的進展。

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受到普遍重視,各單位建立了行政執法責任制領導小組,配套制度也相繼出臺,但從實踐層面看,依然存在重建設、輕執法的現象。單位一把手真正關注行政執法的時候並不多,規章制度很多時候還是停留在檔案上。在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過程中,單位領導特別是一把手要真重視、真落實,負責領導責任,對於實施過程中面臨的許多問題,如人員調配、經費保障、評議考核、責任追究等,單位領導要親自決策、親自協調。可以說一個單位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好壞,與單位領導重視支援與否直接相關。如果說單位領導真正重視了,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過程中面臨的很多問題就會不成其為問題,執法單位的很多優勢、很多資源可以充分發掘出來,從調研情況看,凡是行政執法責任制推行較好的單位,領導必定高度重視,凡是領導高度重視的單位,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必定成績斐然。

(2)基層單位編制不足影響了執法隊伍素質的提高。

交通行政執法門類眾多、涉及面廣、專業性強,需要大量執法人員在一線執法,但限於人員編制和經費保障問題,基層執法單位一線執法力量嚴重不足,而在有限的人員編制內又缺乏必要的流動性,導致執法隊伍老化嚴重。從我們調研情況看,各基層單位反映最強烈的就是現在各單位人員編制仍然是1987年的編制,與社會經濟發展、車船急劇增多的情況極不適應,如象山縣運管稽徵所由於人員編制無法解決,人員無法得到及時補充,一線執法人員嚴重不足,目前職工平均年齡在45歲以上,50歲以上人員還要上路執法,影響了執法隊伍的健康發展。基層交通執法力量不足的情況已深刻影響到日常執法,執法單位只能採取在個別時段、個別地點集中整治的做法,容易讓違法分子摸準規律、鑽空子,使大量的違法事實得不到及時處理,減少了交通執法的威懾力。同時,不容忽視的是在我省正規執法隊伍之外,基層執法單位還大量聘用交通協管員輔助一線執法,這批人員素質難以得到保證,也影響了交通執法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

(3)交通法制工作力量不足影響了執法監督力度。

推進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就必須依法界定執法職能、規範執法行為、加強執法監督,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考評機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度,而這些又離不開執法監督的主力軍—交通法制工作隊伍。在基層執法單位中,交通法制工作隊伍力量嚴重不足,影響到了整個交通系統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建設法治交通的後勁。據調查,XX年全省各地市交通局均建有法制工作機構,其中單獨設定10個,合署設定1個,人員編制平均3人。在縣級交通局單獨設定的有17個,合署辦公的29個,未設定的44個,人員編制一般1個,未配備的有44個。有些單位法制工作機構還同時承擔著紀檢監察職責、交通戰備職責。從廳管廳屬單位法制機構設定情況看,情況也不容樂觀,省運管局原單設法規處,但在機構升格時把法規處併入了稽查處,其餘三局均將法制工作職能併入辦公室,未獨立設定法規處。

法制工作隊伍的缺失必然弱化了執法監督力度,降低了執法工作能力和水平,長此以往就將執法業務的指導工作就依賴於各業務處室,失去了法制工作機構獨立監督、指導、整合法制資源的優勢,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只能是無米之炊、空中樓閣。

(4)時代對交通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面貌的不斷髮展、群眾法制意識的不斷提高,社會對交通執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交通管理面臨新的問題,交通立法面臨新的挑戰。有些交通法律、法規、規章限於當時的條件,制定的比較原則,缺乏可操作性。有些立法在文上考慮問題不夠周全,容易引起歧義。有些立法受上位法的影響,在處罰金額上規定過高,與執法實踐存在差距,暴露了一些問題。又如近期媒體上炒作厲害的養路費合法性問題,其根源就是由於我國立法與政策缺乏銜接,《公路法》過早取消養路費條款引起。調研中,也有基層單位放映《浙江省養路費徵收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拖欠養路費產生的滯納金徵收比例過高(日百分之一),累計金額相當可觀,且從欠費之日起計算滯納金,缺乏告知期,老百姓意見很大。同時法規又缺乏必要的減免程式,容易引起隨意減免滯納金現象,甚至在寧波引發了檢察院以減免滯納金涉嫌瀆職傳喚稽徵部門領導的情況。

二、全面推進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對策

(一)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全面推進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

好的工作必須有好的方案。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作為一項系統工程,是一項長期性工作,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必須按計劃、分步驟的實施。為此,各執法單位要貼近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明確指導思想、組織領導、工作目標、具體方法和實施步驟,為行政執法責任制的順利推行提供保障。從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執行來看,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起點是分解職責,在分解職責中要求責權一致,要求建章立制保障責權統一的目標的實現,過程是要求強化對分解的職責的監督。在明確行政執法主體和依據的基礎上,分解執法目標,制定履職的執法標準。制定規範行政執法責任的行政執法程式,做到執法許可權法定化,執法行為規範化,執法處罰標準化,執法操作有序化,執法檢查經常化,執法監督制度化,用程式保障執法的公開、公正、公平。制定執法公開、評議考核、責任追究等內容的保障制度等。其中評議考核制度和執法責任過錯追究制度由交通主管部門統一制定,並加以規範。

今年我廳在進一步全面推進和完善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過程中,對省級交通執法主體、執法依據、執法職能進行了全面的梳理和責任分解工作。經過梳理,交通廳(含廳管廳屬執法單位)共有行政執法依據136部,其中交通廳為主實施的法律2部、法規15部、規章56部,配合其他部門實施的法律19部、法規21部、規章23部,交通廳共有執法職能528項,其中行政許可50項、行政監管24項、行政處罰351項、行政強制43項、行政確認1項、行政徵收28項、其他行政行為72項。行政執法職能的清理為統一全省交通執法職能、規範執法行為打下了基礎。

(二)加強法制機構建設,強化交通執法監督。

交通執法單位法制工作機構作為推行執法責任制的牽頭部門,既是執法責任制的落實部門又是執法監督部門,對交通系統進一步深化和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負有主要責任。交通法制工作機構負有指導、規範執法行為的重任,其工作水平的高低、能力的強弱直接影響到單位行政執法水平的高低、能力的強弱。法制工作機構強則執法能力強,法制工作機構弱則執法能力弱。

因此,健全和完善交通執法單位特別是省級交通法制工作機構建設,增強專業法制隊伍力量迫在眉睫。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也要把充實法制工作力量提上重要議程,儘快改變目前交通法制工作機構欠缺、力量薄弱、專業人員缺乏的狀況。

地市級交通主管部門和行業管理機構要通過調整現有機構設定,努力為法制工作機構單獨設定、合理定編、增加專業法律人員創造條件;縣區級交通主管部門和行業管理機構確因編制限制無法單獨設定的,可以與辦公室合署辦公,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各級交通法制工作機構要加強自身建設,提高業務素質,充分發揮完善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過程中的主導作用。

在大力加強交通法制機構建設的同時,必須加強交通系統內部的層級監督力度。

一是要切實加強行政複議工作。面對當前行政爭議較多、人民群眾依法維權意識和能力增強的新形勢,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切實加強行政複議工作,積極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各種行政爭議和糾紛,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交通主管部門要堅持依法受案辦案,堅持改革交通行政複議辦案方法,堅持對行政複議的監督指導,堅持行政複議過錯責任追究制。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行政複議申請,必須依法受理。交通複議機關要認真落實行政複議決定備案和行政複議責任追究制度,加強行政複議機構的隊伍建設,指定專人負責行政複議工作,建立複議人員業務培訓制度。辦案過程中,一定要把事實搞清楚,正確適用法律,公正作出行政複議決定。各級交通複議機關要勇於探索,大膽創新。可以探索網上申請行政複議等便民措施,探索建立行政複議簡易程式,嘗試複議前的調解制度,完善行政複議聽證制度、專家諮詢論證制度和案卷查詢制度,切實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對於依法應當受理而不受理、應當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而不改變、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和不認真執行行政複議決定的行為,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是做好重大行政行為、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各級交通執法機構要嚴格執行交通行政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制度,加強對抽象行政行為的監督審查工作。各交通執法部門作出的重大行政處罰和行政複議機關所作出的重大行政複議決定,應當按照規定程式向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報送備案。

三是加強對執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完善行政監督制度和機制。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機制,落實層級監督責任是全面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建設法治交通的工作保障。要加強對交通執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加強配套制度建設,重點檢查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實施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堅決予以糾正。

(三)加快交通立法程序,合理限制自由裁量權。

一是加快交通立法程序,抓緊出臺、修改交通法規、規章。

作為全省交通行政首腦機關,交通廳在交通立法方面要有所作為,充分利用現在交通發展的大好時機,針對目前交通管理中遇到的新問題、新情況抓緊出臺一批務實、管用的浙江交通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在“十一.五”規劃期間,我廳要加大立法投入,加強立法調研,優化立法規劃,充實交通立法庫,爭取在“十一.五”期間建設成完善的浙江交通法規體系。為了達到這一目標,一方面我廳要做好與省人大法工委、省財經委、省法制辦的溝通協調工作,儘可能的爭取他們的支援;另一方面我們自己也要多下苦功,在交通立法工作中,我們要以高度的時代責任感和緊迫感,我們要舍的化大本錢,要想做交通精品工程一樣來搞我們的交通精品法規。我廳要高度重視法規、規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整合省級交通立法資源,抽調精兵強將,對立法草案要早計劃、早準備、早提交。同時,省廳在立法過程中,要關注交通管理熱點、難點,儘可能多的傾聽基層的呼聲、群眾的呼聲,瞭解國家立法動態、兄弟省市動態,探索交通管理的新方法、新手段,提高交通立法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針對一些基層執法單位反映意見較為集中的法規、規章,如《浙江省養路費徵收管理條例》和擬定中的《浙江省出租車管理辦法》,要抓緊將其列入修訂、出臺計劃。

二是合理限制自由裁量權。

限制自由。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是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基本要求。以前我們講行政執法往往合法行政講的比較多,而合理行政講的少些。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要求,行使自由裁量權應當符合法律目的,排除干擾;所採取的措施和手段應當必要、適當;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避免採用損害當事人權益的方式。目前交通法規體系還存在許多不完善、不科學的地方。有些法律法規缺乏可操作性,需有配套的操作程式與之相適應,需要合理限制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執法單位在實際操作當中由於對自由裁量權缺乏必要的限制,作出行政許可或者行政處罰時還帶有較大的隨意性,相同情形作出不同處理,既影響了執法形象,也容易滋生腐敗。我省還未制定全省統一的行業性的自由裁量指導意見。下一步,作為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重點,我們將抓緊出臺全省統一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規定,細化處罰金額,明確適用情形,加強監督檢查,盡少人為出入因素,減少和防範執法腐敗。

(四)夯實基礎,紮實推進基層執法單位建設,切實提高執法隊伍整體素質。

交通行政執法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在基層,重中之重又在一線執法站、所、隊,基層執法水平和能力上去了,整個交通執法隊伍的執法水平和能力就上去了。基層執法單位、執法人員直接面對廣大人民群眾,面對紛繁複雜的執法環境,執法工作非常辛苦、執法任務非常艱鉅,他們執法水平的高低、執法能力的強弱和執法隊伍的形象,就代表了老百姓心目中我們交通執法隊伍的水平、能力和形象。老百性對我們交通執法隊伍信不信任、滿不滿意,關鍵就在於對基層一線執法單位信不信任、滿不滿意,基層執法單位是我們交通執法隊伍的信譽所繫、形象所繫,加強交通基層執法單位建設非常重要。作為省級機關,省廳應當懷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來關心基層執法單位建設,切實把基層工作抓好,把基礎工作打牢,把基本功練紮實,切切實實為基層執法單位辦實事、辦好事。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主動與地方政府溝通,著力幫助解決制約交通基層執法單位基礎建設的體制性障礙、機制性約束和保障性困擾。在人員配備、管理經費、裝備投入、站房建設方面要主動向基層執法單位傾斜,做到了人往基層走,物往基層流,重心下移,保障下傾,調動了基層執法人員的積極性。基層執法單位也要創新執法方式,整合、充實一線執法巡查力量,改進執法作風,把有限的執法力量部署在違法行為高發、管理薄弱的重點地區和重點時段,提高執法效率,把有限的執法資源用好、發揮好。

在基層執法單位建設上,我們也可以學習公安機關的“三基”建設(抓基層、打基礎、苦練基本功),按照“充實基層、完善保障、加強班子、提高素質、規範管理、創新機制”的總要求,把加強執法單位基礎工作和當前的打黑、治超等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要大力推動執法力量下沉,充實一線執法隊伍,對執法單位機關進行“瘦身”,把有限的人員配置到執法第一線,直接從事定點檢查、執法巡查、諮詢接待等工作。基層執法單位也要,提高了執法人員與老百姓接觸機率,增強了對交通違法行為的震懾力。要不斷改善基層執法單位執法環境和執法待遇,真正做到組織上關心執法人員,精神上鼓勵執法人員,工作上愛護執法人員,生活上體恤執法人員,努力解決基層執法人員的後顧之憂,不斷增強執法隊伍的凝聚力。同時,交通主管部門和行業指導部門也要加強對基層執法單位的指導,多下基層,多聽聽基層的呼聲,多瞭解基層執法人員的所思所想,提高指導工作的針對性。省廳及廳管廳屬執法單位可以建立基層聯絡點制度,開展實地調研和麵對面的指導。從省級業務單位抽調幹部組成督導組,深入全省各地檢查指導工作。我們的交通法制部門可以組織開展基層執法質量服務隊,交通法制人員深入基層所隊,以普通執法人員身份,在固定崗位上直接參與執法辦案,幫助基層執法單位切實提高執法質量和執法水平。

在加強基層交通執法單位建設的同時,還必須注意提高交通執法隊伍整體素質,為此必須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一是建立和完善執法單位領導幹部學法制度,定期對領導幹部進行法制培訓。

積極探索對領導幹部任職前實行法律知識考試的制度。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執法單位的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和懂法,不斷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養,建立執法人員學法制度,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質,強化依法行政知識培訓。加強在崗執法人員的崗位培訓,要採取自學與集中培訓相結合、以自學為主的方式,組織執法人員學習通用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

二是嚴格執法人員准入制度,做好新增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

實行嚴格的執法人員准入制度是提高執法隊伍素質建設的重要手段,我廳規定新增執法人員必須達到正規大專以上學歷,年齡在35週歲以下。沒有取得執法資格的不得從事行政執法工作。對持證人員要加強業務學習培訓,省廳將把業務考試成績作為年審通過與否的重要條件,通過建立交通行政執法題庫,建立抽考制度,提高執法人員後續教育學習的自覺性。

三是加強崗位培訓,提高執法技能。

要通過加強交通行政執法人員崗位業務培訓,通過完善的體系和嚴格的制度來保證苦練基本功來增強基層交通執法單位基礎建設的後勁,切實取得實效,為此,省廳有必要制定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省交通執法人員崗位業務訓練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全省苦練基本功活動實施方案,由省廳牽頭、各業務局具體負責,整合全省培訓資源,制定培訓計劃,構建省、市、縣三級,全覆蓋的崗位業務培訓體系,努力提高崗位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既要避免重複培訓,又要避免輕描淡寫,走過場。爭取每年對基層一線執法人員至少脫崗培訓一次,並將培訓成績作為其參加交通行政執法證年審的重要內容。提高交通行政執法水平是一項系統工程,在目前交通執法單位編制短期內難以解決、人員流動性差的情況下,通過崗位培訓來提高現有執法人員業務水平,就成為當前最有效和最實際的辦法了。在提高執法水平的過程中,好的制度、好的裝置需要好的執法人員來保障。否則,即使一線執法力量充實了,經費保障了,執法裝備改善了,相應的業務素質卻沒有跟上,也會新瓶裝舊酒,執法水平仍然難以提高,達不到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提高交通執法業務水平的目的。抓好崗位培訓,提高執法業務技能,是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崗位培訓的過程中,省廳可以建立了分系統、分層次培訓制度,分類組班施訓。培訓上突出專業性,由省公路局、省港航局、廳運管局、廳質監局按照職能分工,分別對公路路政、運政、稽徵、港航、海事、航道、船檢、質監八大類編班授課,對重要一線人員,又可細分至調查取證、處罰處理、許可審批等具體崗位。層次上突出針對性,對站、所、隊長單獨組班培訓,重點加強行政執法管理能力的訓練;對基層執法人員,重點加強執法業務規範、執法軟體操作以及最新法律法規、政策等課程,以適應一線執法基礎工作的需要。

四是加強與外單位、外行業、外地區的交流學習。

要真正提高浙江交通的行政執法水平,實行浙江交通執法水平的跨越式發展,就必須跳出交通看交通、跳出浙江看浙江、跳出執法看執法,在全系統深入開展學習交流,向外單位學習、向外系統學習、向外省市學習,學習他們優秀的執法經驗,掌握執法動態、溝通執法資訊、交流執法體會,博採眾長、海納百川,切實提高浙江交通整體執法水平。省廳也要充分發揮全省交通首腦機關的優勢,積極外引內聯、整合資源,為各市、縣交通執法部門學習交流構建平臺。此次我們到江蘇省和江蘇省交通廳、南京市交通局就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問題進行了廣泛的交流,學習了他們好的經驗和舉措,感覺受益匪淺。現在“長三角”地區經濟的飛速發展,隨著“接軌大上海、融入長三角”口號的提出,江、浙、滬交通一體化已成為交通人考慮的重要問題,我們浙江交通不僅要讓高速公路與江、滬接軌,更要讓我們的執法理念、執法水平與江、滬接軌,讓浙江交通執法“幹在實處、走在前列”。

(五)加快交通執法現代化建設,創新執法方式,打造交通“陽光執法”。

一是加快交通執法現代化建設。

交通行政執法現代化作為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的重要手段日益受到各級交通執法機構的重視。隨著現代科技的日新月異,執法裝備不斷更新,交通行政執法也應當與時俱進,積極採用新裝備、使用新手段,加快交通行政執法現代化建設。經過這幾年的執法現代化建設,各執法單位執法裝備有了很大改善,各基層執法站、隊、所開始配備數碼相機、錄音筆、手提電腦等先進執法裝備,執法車輛也安裝了gps系統,科技讓交通行政執法如虎添翼。同時省廳非常重視交通執法資訊化工作,陸續開發了一些執法應用軟體,並已開始推廣應用,如養路費稽徵系統、公路路政治超系統、水路行政處罰系統,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省廳要進一步加快全省交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應用系統整合工作,實行省、市、縣三級聯網、加快資訊共享,統一監督平臺。廳法規處與廳資訊中心聯手開發的行政執法管理系統專案正在積極籌備當中,該系統擬通過構建全省聯網的網上執法人員、執法案件監督管理平臺,提高我省交通行政執法監督水平。省廳在積極開發執法應用軟體的同時,也要注意發揮各地市交通局的積極性,注意收集來自執法一線的意見和資訊,爭取其參與支援,提高軟體的適用性,減少推廣應用的難度。

二是積極探索行政執法新方式。

國務院《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提出了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管理新方式的要求,交通執法也要積極探索行政執法新方式,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探索科學的執法考評機制,力爭在執法考核辦法上更加科學合理。交通主管部門要鼓勵和支援執法單位在具體執法實踐中的創新,要善於發現執法的閃光點,積極推廣應用在執法實踐中產生的好的做法、好的經驗。

三是推進交通執法公開,打造浙江交通“陽光執法”。

為了最大限度減少暗箱操作和權錢交易,交通行政執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推行交通執法的公開透明,各級執法機構要做到行政執法的職權公開、程式公開和結果公開,要把交通執法全過程向社會公開,增強全社會對行政執法工作的瞭解,動員社會各界加強對實行執法責任制工作的支援和監督。對人民群眾通過投訴箱、監督電話等反映的情況要認真調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努力做到政務公開不流於形式,為公眾查閱執法資訊提供便利,讓社會監督的陽光照射到執法的每個環節、每個角落,打造交通“陽光執法”。

建設行政執法現狀調研報告行政執法調研報告範文(3) | 返回目錄

提供一篇調研報告範文,作為參考

一、各縣市區建設行政執法總體情況

從這次行政執法督導檢查的總體情況看,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加強法制建設,推進依法行政的各項工作部署,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建設市場監管,規範行政執法行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領導重視程度高,基礎工作比較紮實。1、各單位基本做到了法制工作制度比較健全,領導分工明確。、縣、、、縣、、、、、、、縣建設局法制工作機構健全,建設執法工作職責分明,基本做到法制工作有人專管,依法行政工作有部署、有落實;2、重視發揮法制部門的作用。市建設局高度重視法制工作,機構人員配備較強,各項職責全面到位,法制工作積極主動,成效顯著,尤其是在普法、立法、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中,較好的發揮了法制機構的作用,促進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斷提高。縣建設局在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中,結合本縣實際,將部、省、市的有關檔案、制度和“xx”普法工作制度裝訂成冊,便於查閱;3、重視法制培訓和宣傳教育工作,深入開展“xx”普法宣傳教育,增強了建設系統幹部職工依法行政的主動性和自覺性。、縣、建設局、馬頭工業城建設局和綜合執法局舉辦了行政執法培訓班,收到了較好的效果。4、健全和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各縣(市、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完善了規章制度,規範了執法行為,基本避免了不作為和亂作為現象的發生,確保了建設市場和各項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在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設等基礎性工作較好的單位是、峰峰、縣、、縣、臨漳、、涉縣、、建設局。違法行為記錄、執法情況報告和統計報表上報較好的單位是開展較好的單位是、峰峰建設局。

(二)市場監管情況良好,市場行為比較規範。1、從被檢查各縣(市、區)的在建工程情況看,基本做到了各方市場主體現場管理的臺賬、資料、日誌齊全;建設專案的土地、規劃、招投標、質檢、安檢、施工許可審批手續完備,總體情況良好;2、大部分縣(市、區)建設局設立了專職的建設稽查隊伍,峰峰建設局還配備了用於市場稽查具有錄音錄影功能的“執法儀”,縣建設局購置了電動執法巡邏車,加強了對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在維護市場正常秩序,規範企業市場行為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在規範市場行為方面做的較好的是:峰峰、、、臨漳、縣建設局。3、拆遷工作。大多數縣(市、區)的拆遷管理機構比較健全,縣、市、縣在拆遷許可和裁決方面做的較好。

(三)行政處罰行為開始逐步規範。處罰案卷查閱情況。檢查中發現,凡有行政處罰案件的單位,均能按照《行政處罰法》規定,執行法定的處罰程式和自由裁量標準,使用省住建廳統一印發的行政處罰文書。在處罰程式和案卷質量方面做的較好的是:、、、縣、縣、、,工業城建設局簡易處罰案卷製作比較規範。通過督導檢查,進一步規範了處罰程式和案卷製作。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在法制建設方面:一是個別單位法制機構、執法機構和執法隊伍不健全,執法不到位,監管不到位的問題比較突出;二是有的單位基層執法人員法律素質不高,業務能力不強,綜合執法能力相對薄弱;三是違法行為記錄、行政執法報告和統計報表制度普遍落實不好;四是個別單位依法行政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基礎性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

2、在行政執法程式方面:一是有的建築工程存在審批程式倒置、時間不銜接現象,個別專案施工許可證在立項、規劃之前;二是有的行政處罰存在調查筆錄製作不規範、處罰文書使用錯誤;在內容填寫上不認真、不規範、跡潦草,內容過於簡單,尤其調查筆錄問題最多。三是違法行為定性不準確,處罰程式不完整,有的非法工程沒有對應當處罰的違法行為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四是處罰審批表不經法制機構審查,有的沒有主管領導審批意見,只加蓋了局行政印章;五是落實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及相關制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3、在房屋拆遷執法行為方面:一是今年以來,大部分縣的拆遷專案由於是集體土地,不具備核發拆遷許可證條件,因而多采用土地儲備或者行政拆遷的辦法,拆遷程式上不規範的問題比較普遍;二是有的縣拆遷管理機構不健全,執法不力,監管不到位的問題突出;三是對房屋拆遷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的認識理解不到位,影響依法拆遷工作的正常開展;四是對拆遷文書、案卷、檔案資料管理不規範。

4、在建築施工現場監管方面:主要存在提前開工、審批手續不全,許可備案文書缺項或不規範、時間倒置,監理人員不到位、個別工程審批時間有塗改現象;尤其是有的縣對建設市場存在“重審批、輕監管”,對施工現場稽查不力,對違法行為查處不嚴,至今無一例行政處罰案件。

檢查組在督導檢查中,對發現的問題均當場進行了糾正;對每一個案卷從立案到結案逐一查閱,當場指出存在的問題、不足,並就問題的原因進行分析,對如何改進進行指導。

各單位存在的問題詳見《行政執法督導檢查發現問題一覽表》。

三、下一步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1、要高度重視,認真整改。對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認真整改,是全面提高行政執法工作水平的一項重要工作。一是要加強法制機構建設。各縣(市、區)建設局要根據依法行政的要求,強化法制機構的力量,選拔素質好、懂法律、業務精、能力強的骨幹充實到法制工作崗位上,以適應法制工作的形勢和任務需要;二是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針對檢查組提出的問題,舉一反三,對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工作進行一次回頭看,全面查詢工作漏洞,深入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分門別類提出處理意見,抓緊落實整改措施。要加大批後監管力度,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切實加強對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三是要將本次檢查所發現市場主體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作為近期查處的重點,組織力量進行重點調查,依法從快、從嚴處理;四是對嚴重違法違規的典型案件,要在媒體上曝光,震懾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同時,組織對市場行為的專項檢查,及時發現違法違規問題,加大查處力度,維護正常的房地產市場、房屋拆遷秩序,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2、嚴格審批程式,規範執法行為。在實施城鎮面貌三年大變樣的形勢下,要處理好行政提速、簡化程式、特事特辦與依法行政的關係,作出各種行政許可、拆遷裁決,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進行,認真審查申請人的資格和提交的有關材料,依法認定有關事實,按照法定標準、程式,在稽核有關資料、程式合法性的基礎上作出許可、裁決決定。對達到聽證標準的許可、裁決,必須嚴格依照國家及省、市的有關規定組織聽證。要按照國家、省的規範行政許可、拆遷裁決、行政處罰文書的規定,認真製作法律文書,規範許可證件格式,提高案卷質量。

3、加強培訓指導,提高執法水平。一是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法律法規的學習。要結合國家“xx”法制宣傳教育規劃,抓好本單位的普法工作,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質。要經常組織專題法制講座,強化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的學習。二是針對目前我市實際和各縣市區的要求,年市局將加強對建築市場執法人員和房屋拆遷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以相關法律法規和專業執法業務知識為重點,以基層執法人員為主要物件,組織培訓學習;三是按照市建設局印發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化檔案彙編》和《行政執法常用案卷實用手冊》的統一要求,開展行政執法案例分析、現場觀摩、交流學習,以及標準化案卷評查活動,進一步提高一線執法人員行政執法的實際操作能力和案卷製作能力;四是要針對區縣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參差不齊和當前工作實際,結合部分縣、區的要求,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區、縣的業務指導,派出業務骨幹到基層、到執法工作第一線面對面進行輔導示範,進一步提高基層行政執法人員的綜合執法能力;五是要按照執法責任制和層級管理要求,繼續深入開展行政執法專項檢查和綜合考評活動,督促檢查各單位的依法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批後監管等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制度的執行和落實情況。要通過上述措施,實現全市執法隊伍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整體水平的提高,為全市的建設事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為城鎮建設“三年上水平,要先行”奠定良好基礎。

全市行政執法工作的調研報告行政執法調研報告範文(4) | 返回目錄

XX年11月份,市政府法制辦和市收費管理局組成三個聯合檢查組,對全市19個縣(市、區)及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行政執法情況進行了檢查。目的是規範執法行為,加強對罰沒行為的監督,為我市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這次檢查採取的方式是:到執法一線實地檢視、抽查有關單位罰沒卷宗、聽取有關單位行政執法情況彙報。從檢查的情況看,大部分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能夠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執法行為規範,程式適當。但也有部分單位執法情況不盡如人意,與建立法治政府的要求還不相適應,一些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水平還不高,不學法、不用法的現象依然存在;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執法違法的問題還沒有完全解決。

一、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執法觀念淡保一方面服務觀念淡保一些執法部門領導和工作人員認為“管理就是審批、執法就是處罰”,服務意識不強,執法態度生硬,使得行政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個人化、個~力利益化。另一方面程式觀念淡保有的執法人員執法簡單粗暴,隨心所欲,不按法定的程式辦事,在行政執法特別是行政處罰中違反告知制度、申辯制度、聽證制度和案件會審制度等法定程式制度,強調自己的管理職權,漠視管理相對人的權利,往往造成查處違法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或不當。

二是執法程式不合法。《行政處罰法》詳細規定了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處罰時所必須遵循的步驟、方式、時限、順序,建立了從立案、調查、作出處罰決定和製作處罰決定書等一系列程式。但從檢查的情況來看,“重實體、輕程式”問題依然比較突出:執法時不出示行政執法證件,不表明執法身份;應適用一般程式的卻錯誤地適用了簡易程式;對當事人數額較大的罰款應告知聽證程式的卻違法不告知等等。如某縣公安局的處罰案卷只有處罰票據和處罰決定書,相關的調查詢問筆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等沒有製作,造成程式違法。

三是執法文書格式不規範、內容不適當。從所查閱的行政執法案卷來看,一些執法部門在執法中製作的筆錄存在不少問題。比如,一份談話筆錄應當有問話人的姓名、職務、被詢問人的基本情況等,可有的案卷連起碼的問話人、記錄人都沒有。某縣公路站甚至將被詢問人所回答的內容“格式化”,使得當事人有口難辯。

四是行政處罰顯失公平。同一個案件,對不同的當事人罰款的數額相差很大。比較突出的是賭博案,同時間、同地點、同性質,多罰與少罰的數額能相差9倍之多,甚至對有的當事人不作任何處理。執法的隨意性十分突出。

五是超越職權亂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公安派出所只能對50元以下的罰款有處罰權,50元以上的應由公安局處罰。但某些基層派出所超越法定職權、違法處罰。另外,在執法過程中還存在著不告知當事人申辯權利或告知法定救濟途徑、救濟權利錯誤等問題。

二、對今後行政執法的建議

國務院頒佈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確立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行政執法工作是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行政執法工作的好壞,直接關係到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關係到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為確保我市的行政執法機關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優化投資軟環境,避免因違法或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現就加強和改善我市行政執法工作建議如下:

(一)切實加強領導,牢固樹立依法行政觀念

各級各部門的領導要帶頭學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善於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社會事務,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特別要牢固樹立“依法行政”的意識,徹底摒棄傳統的“官本位”觀念,樹立“民本位”的觀念。既嚴格依法辦事,又積極履行職責,做到不越權、不濫用、不失職。把行政執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實加強對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各行政執法機關的主要領導要認真研究行政執法工作,對重大、複雜的行政處罰案件,要集體討論決定。

(二)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首先,要整頓現有行政執法隊伍,堅決取締沒有行政執法權的單位違法從事行政執法活動。對沒有合法依據、隨意將執法權委託給下屬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行使的執法部門,要依法追究領導責任。其次,要切實加強執法隊伍培訓,建立高效廉潔的執法隊伍。要進一步加強執法人員法律業務知識培訓和思想作風教育,不斷提高行政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要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人員考試錄用制度和持證上崗制度,嚴禁合同工、臨時工和未取得行政執法資格的行政執法人員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第三,要選拔政治強、作風正、業務精的幹部充實到法制工作隊伍,使政府法制工作機構的設定和人員配備同本地本部門包括行政執法監督在內的整個政府法制工作任務相適應。各級各部門的法制工作機構要加大行政執法監督力度,重點查處不依法履行職責、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等違法行為。

(三)規範執法行為,樹立行政執法新形象

各行政執法機關要通過規範執法行為,嚴格執法程式,促進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在實施具體行政處罰時,要認真貫徹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一是對於情節輕微又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違法行為,原則上不予處罰,要通過說服教育,促使當事人自覺改正。二是依法應當給予處罰的,要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說明應當處罰的依據和道理。杜絕野蠻執法、粗暴執法,努力樹立文明執法形象。三是要把查處和引導結合起來,疏堵結合,服務發展。在實施行政處罰、糾正違法行為的同時,要增強服務意識,關注和解決人民群眾的實際困難,引導企業或組織依法經營,儘量避免使用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執照等嚴厲的行政處罰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