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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管理制度(精選5篇)

欄目: 熱點專題 / 釋出於: / 人氣:3.29K

監督管理制度 篇1

一、要牢固樹立保密工作意識

監督管理制度(精選5篇)

近年來,無密可保、保密無用等思想觀念開始抬頭並有所蔓延。對此,要保持清醒認識,加強正確引導。一要正確認識祕密。祕密是與公開相對而言的,祕密無處不在,大到國家、政黨,小到家庭、個人,都存在祕密;祕密也不是固定不變、絕對封閉的,它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超出了規定的時間,祕密即不再為祕密,既便在規定的時間內,知悉範圍內的人員也是可以合法知悉相關祕密的。基層機關、單位雖然涉密事項不多、程度不高,但並非不涉密,其在公務、政務、事務活動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祕密,有的是國家祕密,有的是工作祕密,有的是敏感資訊,有時貫穿於某項工作的全過程,有時僅存在於某項工作的某個環節,但在一定時間內都需要對一定範圍內的人員加以保護和限制,以免外洩。二要正確看待公開。保密與公開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片面強調保密和過分誇大公開都是錯誤的,兩者必須進行有機銜接。一方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事項必須公開,不得以保密為由拒絕公開;另一方面,公開前必須經過保密審查,並選擇適當的時間、適當的方式、適當的範圍,依照法定的程式公開。機關、單位不得公開涉密資訊,也不得公開未經保密審查的資訊。三是正確判斷形勢。從外部看,敵方敵對勢力和境外情報機構對我資訊監控和情報戰略明顯升級,滲透、策反、竊密活動變本加厲,保密形勢更加嚴峻;從內部看,黨和國家高度重視保密工作,近年來採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但個別機關、單位麻痺思想嚴重,管理不落實、防護不到位,洩密風險空前加大,有的還給黨和國家造成了重大損失,保密工作已經到了非抓不可,必須抓好的關鍵時期。廣大機關幹部特別是機關、單位分管保密工作的負責同志一定要引起足夠重視,切實築牢保密思想防線,自覺抓好抓實保密工作。

二、要建立落實保密工作責任

當前,一些機關、單位保密工作責任制或建立不全、責任不清,或有名無實、形同虛設,都不利於保密工作的落實。對此,機關、單位要把建立和落實保密工作責任制擺在重要位置。第一,保密工作責任制主要包括領導幹部保密工作責任制、定密責任制、保密要害部門部位負責人及工作人員責任制、涉密資訊系統管理和維護人員責任制等。第二,機關、單位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最主要是實行黨政領導幹部保密工作責任制,即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應負全面領導的責任,分管領導負具體組織領導的責任,其他領導對分管工作範圍內的保密工作負領導責任。第三,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的核心要求是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護措施,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加強保密檢查,從而有效確保黨和國家祕密的絕對安全。第四,保密工作責任制應當經機關、單位黨委(黨組)或班子會議研究通過,在適當範圍內公佈,並納入幹部民主生活會和年度考核內容,實行嚴格考核和責任追究,確保保密責任制成為一份沉甸甸的責任。

三、要科學確定保密範圍物件

調研檢查發現,對保密範圍物件把握不準、界定不清,保密工作普遍存在無的放矢、無所作為的問題。這也是許多基層機關、單位普遍認為無密可保的重要原因。一般而言,基層機關、單位涉密的內容主要是三個方面:一是上級單位下發的各類密件、密品;二是本機關、單位業務工作中產生的各類涉密事項,包括本行業《國家祕密及其密級範圍具體規定》規定的涉密事項,本機關、單位工作中產生的不屬於國家祕密但又不宜公開的工作祕密、敏感資訊等;三是其他業務部門滲透在本機關、單位各項工作中的涉密和敏感資訊。在此基礎上,還要進一步做好“三定”工作:一是定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按照“最小化”的原則確定。機關、單位應當將涉及絕密級、或者較多機密級、祕密級國家祕密的機構確定為保密要害部門,如辦公室、涉密業務(部門)科室等;將集中製作、存放、保管國家祕密載體的專門場所確定為保密要害部位,如保密室、文印室和涉密資訊系統機房等。二是定涉密崗位和涉密人員。日常工作中產生、經管或者經常接觸、知悉國家祕密事項的崗位,應被確定為涉密崗位,在涉密崗位上工作的人員應“對號入座”確定為涉密人員。三是定涉密載體。主要涉及計算機資訊系統及資訊裝置和檔案資料(含電子文件)的定密定級工作等。

四、要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

當前,要重點解決制度不全、雜而不精和落實不力的問題。一方面,要繼續抓好制度建設。制定包括保密工作責任制、定密制度、涉密人員管理制度、涉密檔案資料管理制度、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管理制度、網際網路使用管理制度、資訊系統和資訊裝置使用管理制度、資訊公開(釋出)審查制度等。制度在精不在多,多而雜反而不利於貫徹執行。必要時,機關、單位可以先借、再試、後定,逐步修訂完善,確保各項制度因需制定,確保制度具有較強的針對性、操作性和規範性。一方面,要切實抓好制度落實。要認真學習制度,熟悉掌握制度的各個環節、各項要求。主要領導要率先垂範,帶頭遵守制度。機關、單位保密工作機構要加強檢查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制度貫徹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嚴格執行制度。堅持由上而下,突出重點,狠抓末端落實。對制度不落實、不按制度辦事和破壞制度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要不斷完善保密防護體系

著力解決保密專業人才、設施裝置和技術手段比較匱乏的問題,一是加強人防。重點是建立健全保密工作組織機構,選派專業人員從事計算機和網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特別要發揮機構成員、相關部門(科室)的互助協作作用,避免出現單一的科室和人員獨挑一面的局面。二是完善物防。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強制安裝“三鐵一器”(鐵門、鐵窗、電腦密碼櫃、報警器),配備使用電磁洩漏防護、行動通訊干擾等設施裝置。涉密場所連線網際網路的計算機嚴禁使用音訊、視訊裝置和無線互聯裝置。三是強化技防。涉密計算機要專機專用,安裝“三合一”(違規外聯、單向匯入和移動儲存介質)管理系統,涉密資訊裝置要統一採購、統一登記、統一標識,專人管理。“一機兩用”(上網和辦公)的非涉密計算機配備雙硬碟隔離卡,安裝使用移動儲存介質管理系統和“中間機”。機關、單位連線網際網路實行一個埠接入,涉密業務(辦公)網路與網際網路及其他公共資訊網路實行物理隔離,非涉密業務(辦公)網路與網際網路及其他公共資訊網路實行邏輯隔離。涉密網路建設應當與保密設施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執行,同時採取身份鑑別、訪問控制、安全審計、密碼保護、輸入輸出控制、病毒安全等技術措施。

六、要切實加強保密日常監管

將保密工作貫穿於機關、單位各項業務工作的始終,常抓不懈,一刻也不放鬆。一是要加強宣傳教育,堅持警鐘長鳴。單位黨委(黨組)或班子成員會議要研究部署保密工作,主要領導要經常強調保密工作,全員政治理論學習要安排學習保密方面的內容。同時,機關、單位要開闢保密宣傳教育陣地,利用多種媒體宣傳保密知識,經常開展針對領導幹部和涉密人員的形勢教育、責任教育、警示教育和知識培訓,不斷營造“時時有保密、處處講保密”的濃厚氛圍。二是要強化監督檢查,做到以查促管。分管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本機關、單位的保密工作,及時提出加強和改進保密工作的具體意見、建議。機關、單位保密工作機構要就機關、單位貫徹落實保密法律法規,遵守保密工作制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監督,及時發現薄弱環節,迅速落實整改措施,立足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不斷提升機關、單位保密管理水平,更好的維護黨和國家祕密安全。

監督管理制度 篇2

一、監督檢查物件

師所屬各單位

二、監督檢查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實施條例》,對執行保密法律法規狀況監督檢查。

三、監督檢查方式

師保密局對師屬各單位以實地檢視、抽查的方式進行監督檢查。

四、監督檢查措施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實施條例》、《保密管理自查自評工作考評標準》實施監督檢查。

五、監督檢查程式

書面通知各單位自查,師保密局按照檢查要求、考評標準進行檢查、考評、意見反饋。

六、監督檢查處理

實施檢查後,應當出具檢查意見,對需要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

監督管理制度 篇3

保密監督檢查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保密監督檢查,使公司保密監督檢查工作制度化、經常化、規範化,提高保密管理水平,根據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保密監督檢查

第二條 涉密人員每月底應填寫《涉密人員保密自查表》,對本月工作進行保密自查。

第三條 保密辦每季度第一個月組織對研發部、保密辦負責人進行保密檢查,填寫保密檢查表。

第四條 軍品開發辦公室、保密文件檔案室負責人每季度第一個月對保密要害部位進行保密自查。

第五條 公司保密委員會每年6月份和12月份按照《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三級保密資格標準》組織公司的保密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書面整改要求,並督促整改。

第六條 公司保密委員會每年12月份組織對公司總經理的保密檢查,填寫保密檢查表。

第七條 保密辦每年12月份對涉密人員進行考核,填寫《涉密人員年度考核表》,重點考核其遵守保密紀律、履行保密義務、職責和理解保密培訓的狀況。

第八條 其餘保密監督檢查狀況,按公司相關保密制度執行。

第三章 職責劃分和保障措施

第九條 公司保密委員會負責組織和指導保密監督檢查工作。

第十條 保密辦負責具體實施保密監督檢查工作。

第十一條 專職保密員負責表格的發放和保密工作文件的儲存。

第十二條 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保密工作負領導職責,涉密人員對本職工作中的涉密事項負直接職責。

第十三條 在保密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洩密事件,按照《洩密事件報告和查處管理制度》及時報告和採取補救措施。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監督管理制度 篇4

保密監督檢查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保密監督檢查,使機關保密監督檢查工作制度化、經常化、規範化,提高保密管理水平,根據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局 保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指導保密監督檢查工作,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保密監督檢查工作。

第三條 各股室所負責人對本部門保密工作負責,涉密人員對本職工作中的涉密事項負直接職責。

第四條 涉密人員每月底對本月工作進行保密自查,局保密領導小組不定期隨機對涉密人員進行抽查。

第五條 局保密領導小組每年6月份和12月份組織全域性進行保密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書面整改要求,並督促整改。

第六條 局保密領導小組每年12月份對涉密人員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其遵守保密紀律、履行保密義務、職責和理解保密培訓的狀況。

第七條 在保密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洩密事件,要及時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監督管理制度 篇5

三、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並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監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地方黨委常委會每年向全委會報告工作時,要專題報告年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並在一定範圍內接受對本級黨委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新選拔任用領導幹部的民主評議(以下簡稱“一報告兩評議”)。

(一)全委會成員;

(二)本級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成員;

(三)本級紀委常委會成員;

(四)本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黨委工作部門、政府工作部門、人民團體及本級黨委、政府派出機構的主要領導成員;

(五)下一級黨委和政府的主要領導成員;

(六)其他需要參加的人員。

第四條 黨委負責人代表常委會報告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專題報告可作為單獨的報告,也可作為常委會工作報告的一個專項內容。報告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一)選拔任用幹部的總體情況;

(二)貫徹執行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

(三)創新選人用人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乾部選拔任用和監督機制的情況;

(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情況(包括上年度評議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的措施;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第五條 參加評議人員採取無記名方式填寫《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民主評議表》和《新選拔任用幹部民主評議表》。新選拔任用幹部民主評議的物件包括近一年內選拔任用的下列人員:

(一)下一級黨委、政府正職領導幹部;

(二)本級黨委、政府工作部門正職領導幹部;

(三)由本級黨委管理的其他正職領導幹部;

(四)破格提拔(含越級提拔)的由本級黨委管理的領導幹部;

(五)其他提拔擔任重要崗位領導職務的幹部(具體評議物件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地方黨政領導班子集中換屆時,可以只對本級黨委新提拔的正職領導幹部進行評議。

第六條 “一報告兩評議”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會同本級黨委組織實施。本級黨委組織部門應當提前將開展“一報告兩評議”的具體安排報告上級黨委組織部門。民主評議表的收集、統計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負責,本級黨委組織部門配合做好有關工作。

上級黨委組織部門或者巡視組本年度已經對該地區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過檢查和民主評議的,經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同意,可不再進行民主評議。

第七條 “一報告兩評議”結束後,上級黨委組織部門應當及時反饋民主評議結果。黨委常委會應當對民主評議結果進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措施,並採取適當方式向全委會成員通報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民主評議結果和相關整改措施。

第八條 根據民主評議結果,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對民主評議滿意度高、工作成績突出的,要予以表揚;對民主評議滿意度明顯偏低、幹部群眾反映強烈的,經組織考核認定後,按照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並督促進行整改。

對民主評議滿意度明顯偏低、幹部群眾意見集中的幹部,本級黨委組織部門應當對其選拔任用情況作出說明,並進行相應的教育和處理。

第九條 開展“一報告兩評議”應當嚴格遵守紀律。不準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不準干擾參加評議人員表達真實看法,不準更改、偽造民主評議結果,不得以徵求意見等方式代替民主評議。

第十條 各級黨委、政府工作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以及國有企事業單位黨委(黨組)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總結或者年度考核開展“一報告兩評議”。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中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