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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通用9篇)

欄目: 信訪工作總結 / 釋出於: / 人氣:2.52W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通用9篇)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 篇1

近年來,涉法信訪問題比較突出,已成為影響當前社會穩定的不安定因素之一,引起了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今年以來,根據市委、市委政法委的統一部署,我縣先後組織實施了涉法信訪攻堅、涉法信訪案件專項治理等一系列排查處理活動,工作中,本著有理有利有節,積極穩妥地原則,針對不同的涉法問題,積極採取各種有效措施,使一大批多年來沒有解決的涉法信訪問題得以妥善處理。據統計,今年我們信訪接待室接待上訪群眾300餘人次,重點案件47件,基中到市赴省進京12案,縣35案,目前47案已結40案,結案率85%。下面,我將我縣今年的涉法涉訴工作向各位領導做以簡要彙報。

一、主要做法

層層重視,切實加強領導。

一是進一步調整充實了處理涉法上訪工作領導組及辦公室。確定了由縣委副書記李百選任組長,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邵明水、政法委副書記任和辰及公檢法三長任副組長,各單位專抓副職為成員,政法委副書記任和辰兼任辦公室主任的領導組,為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是堅持領導親自動手。工作中,我們根據個案案情的發展趨勢,多次召開三長辦公會進行專題研究,各級領導親自出面、約見當事人、參予協調。三是堅持實事求是,因案制宜,對症下藥。涉法上訪案件千差萬別,實際工作中我們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對群眾反映的問題中有理的或部分有理的,實事求是,依法糾正,該賠償的給予賠償,對那些雖然走完法律程式但尚未完全解決問題的案件,組織動員各有關方面力量,視情節採取經濟補償、社會救助等多種辦法,滿足上訪人的合理訴求。對結案而不息訴罷訪的,採取綜合治理措施,做好思想工作,把道理說透、說細,防止簡單行事,以勢壓人,對纏訪案件,實行公開聽證、公開審理、公開訓誡等多種方式,伸張正義,釋疑解惑,爭取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理解支援。9月29日,縣公安局針對王萬萬上訪一案召開聽證會,就王萬萬提出的縣公安局存有兩份鑑定書和辦案不公及徇私舞弊等問題進行對證,王萬萬對自己提出的問題舉不出任何證據。x月x日,縣法院針對劉慧多次無理纏訪一案,在其安峪鎮董封村公開審理了此案,得到了人民群眾的理解和信任。

轉變觀念,實以人文關懷。讓當事人在感受法律威嚴的同時,還能體會到被尊重、被理解、被關懷的司法人文氛圍,由此贏得了當事人的信任,達到有效化解涉訴信訪案件的目的。涉法上訪案件中,當事人往往由於種種原因對信訪接訪人員存在一定牴觸情緒。我們在接訪時首先考慮的就是取得當事人的信任,帶著深厚感情做工作,做到不打官腔、不繞彎子、不踢皮球,特別注重對當事人的關心細節,實行人性化辦案,包括適時向信訪當事人反饋資訊,保持與當事人的溝通聯絡。從而拉近了我們與當事人之間的心理距離,為涉法上訪案件的圓滿處理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礎。

家住絳縣針織廠家屬院的王廷璽老人因不服縣交警大隊對自己發生的交通事故所做的責任認定,先後多次越級赴市進京上訪,瞭解到這一情況的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邵明水親自登門拜訪了王廷璽老人,耐心細緻、入情入理跟他談心,王某深為邵書記的真情所動,最終表示息訴罷訪。縣法院在處理周丁山涉法上訪一案中院長張永平高度重視,先後五次約見當事人,當面進行解釋說服,又安排紀檢書記侯小旺驅車5小時上門做善後處理工作,周丁山感激萬千,主動向縣法院送來了感謝信,並表示再不上訪。

加強聯絡,爭取多方支援。實踐證明,加強與各方聯絡,爭取支援,齊心協力,才能使上訪案件得到有效解決。基於這一認識,在工作中我們注重做好師達教育。

一是加強對上聯絡,爭取領導支援,及時向上級領導請示彙報,聽取上級機關和領導的指示。對上級部門交辦的案件,及時上報結果,防止重複上訪,形成及時、迅速、準確的資訊渠道。

二是加強內部聯絡,形成工作合力。全縣政法各部門將涉法上訪工作與偵察、起訴、審判等各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在政法委的領導下,以信訪室為龍頭,協調涉法上訪工作的各個環節,調動各方面的力量,使全縣上下形成一盤棋。

三是加強對外聯絡,爭取多方配合。在辦理涉法上訪案件中,依法辦案並不等於可以完全息訪,根據不同涉法上訪當事人的案情,通過當事人的家庭、所在單位領導、當事人所在村委會等部門,做好上訪當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發生意外。

明確職責,強化執法監督。針對涉訴工作的實際情況,我們創新思路、完善制度,落實信訪長效機制。一是落實大信訪格局的建立。在政法系統內部實現信訪進口是信訪室、出口是紀檢組,使信訪工作與紀檢監察、案件督查工作協調統一,避免了久訪不決等問題的發生。

二是於7月份出臺《中共絳縣政法委員會關於錯案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按照誰辦案誰負責,誰引發誰解決的原則,由案件承辦人承擔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同時,對發現典型的執法不公案件,嚴肅處理有執法過錯的責任人的責任。各單位以案示教,進一步加強執法監督,暢通訊訪工作工作渠道,完善處理涉法上訪案件的工作制度,從而從源頭上減少了涉法上訪案件。縣公安局法醫董在的一起傷害案件損傷檢驗中,由於工作不負責,粗心大意,錯誤引用已經廢止的法律條文,引起當事人越級上訪,我們對此事進行了調查證實後,及時給予該董行政記過處分。一石驚百鳥,通過個案責任的追究,用身邊的人和事,扭轉了以往執法隨意,粗心麻痺的不良風氣,有效預防和減少了司法腐敗現象。據統計,今年以來,我們依法

三是加強案件評查。工作中,我們採取普查抽查互補、交叉檢查和專項檢查結合的形式,開展案件評查活動做到責任不脫節監督無死角。在個案監督上,我們針對一定時期內影響大的案件,上級交辦的案件和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進行跟蹤監督,確保案件公正、依法、高效。其次,為解決當前政法部門重實體、輕程式的不良現象,每半年開展一次案件普查,確保案件的程式公正和實體公正,確保法律文書製作規範。第三,適時組織政法各部門在本系統、本單位開展案件交叉互查活動,重點解決政法各部門的面子問題,即文書質量,通過對文書的評查,喚起了幹警文書製作環節處處要小心的責任意識,使我縣的案卷文書質量顯著提高。自x月x日開始,我們對公檢法三家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案件評查,從這次的評查情況來看。

二、幾點體會

一是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深化認識。經過一年來的艱苦努力,我縣在處理涉法上訪案件上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但涉法上訪大量增多的勢頭還沒有真正得到遏止,一批老大難案件有待於進一步解決,新的涉法上訪案件還在不斷產生,已經息訴罷訪的案件有可能出現反覆。因此,今後一個相當長的時期,涉法上訪問題仍將處於高發態勢,我們要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克服自滿、厭戰情緒,堅定信心,從政治的高度,大局的高度,進一步做好集中處理工作。

二是要進一步提高政法幹警的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不可否認,政法幹警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是造成涉法上訪的重要原因。從集中處理涉法上訪工作實踐看,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主要是執法不嚴格、不公正、不文明、不細緻、不作為。今後,我們要進一步針對這些問題,突出抓好整改工作,要用集中處理涉法上訪工作中發現的執法不公、違法違紀的典型,對廣大幹警進行執法為民教育,切實解決對群眾的感情和工作責任心問題,端正執法思想,改進執法作風,提高執法水平,全面健全完善執法責任制和監督制約機制。

三是要進一步完善執行機制。一是加強錯案責任追究,《錯案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雖然出臺了,但還有待於在實踐中進一步落實並不斷健全和完善。二是落實重大案件報告制度。對重大、重點、有影響的案件,政法委要重點監督、重點跟蹤、重點檢查,並及時向上級領導機關報告,確保每一起案件都得到妥善解決。三是加大執法質量檢查力度。對每項執法活動和每個案件的辦案流程,進行科學嚴密高效的管理,定期對執法質量檢查通報,從源頭上減少涉法上訪。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 篇2

近期,經與西寧市司法局協商,西寧市檢察院作為全省檢察機關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試點檢察院,先行先試,建立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制度,今後引導律師參與處理涉法涉訴接訪處訪工作,發揮律師在接訪處訪工作中的參謀、宣傳、服務、疏導等作用,維護社會穩定。

據瞭解,律師參與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工作,能發揮律師知法明理、客觀中立的獨特優勢,實現律師與檢察機關的優勢互補、良性互動,有助於提高檢察機關依法辦案的自覺性和執法公信力,促進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得到依法公正處理。此次試點工作對適用範圍、工作模式、律師工作任務、工作紀律、工作保障提出具體要求。工作模式為檢察機關與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協商,由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確定律師名錄,建立律師人才庫,定期選派律師到檢察機關信訪接待場所接談信訪人,瞭解信訪人訴求,疏導情緒,解疑釋惑,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工作紀律方面,要求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應當遵守相關法律規定、職業道德、工作原則。對違反執業紀律的律師,取消其參與相關案件的資格,並視情況由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做出相應處理。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 篇3

以來,我委及政法各部門認真落實“糾正執法問題,促進公正執法”專題教育活動,不斷創新舉措,完善制度,積極開展政法幹警業務和思想素質教育活動,我區政法幹警執法水平進一步提高,執法活動進一步規範,執法問題明顯減少,涉法涉訴信訪量有了明顯下降,但由於歷史遺留等多種因素,執法工作仍不盡完善,尚有許多應當改進之處,現將我區自查工作報告如下:

一、存在的問題

(一)執法工作存在的問題

從對我區實際的情形分析來看,目前我區在整體執法活動中還存在諸多的問題,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個別政法幹警執法辦案不規範,存在保而不偵的問題。如:8月22日,原分局派出所民警張某、呂某辦理的陳某涉嫌詐騙一案,人民檢察院作出不予批捕決定後對陳某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但陳某被取保候審後未繼續開展偵查工作。

2、個別政法幹警對工作要求不高,疲於應付,辦案質量較差。如:執法執紀民警在對派出所民警牛某、李某6月6日辦理的宋涉嫌盜竊一案評查時,發現該案存在告知筆錄未填寫告知人、記錄人姓名,影印材料未註明出處,筆錄末頁未簽署辦案民警姓名等問題。

3、個別政法部門監督力量薄弱,工作疲於應付,存在監督不到位的情況。例如:2019年11月15日警務機制改革後,各派出所不再單設法制、紀檢、督察、審計等部門,而是由市局派駐各派出所2名負責法制、紀檢、督察、審計等工作的執法執紀監督民警,由於人員少,多頭管理,導致執法執紀工作疲於應付,難免出現監督“盲區”。

4、部分政法部門立案、採取強制措施不及時等不作為情況仍然存在。例如:法院在辦理馬懷軍故意傷害一案,應當逮捕而未逮捕;在辦理的王智勇一案,由於犯罪嫌疑人沒有羈押,導致案件無法起訴。

5、政法委對政法各部門的的執法監督效果不理想。政法委執法監督方式一貫來主要是被動式地處理來信來訪、督辦案件和執法檢查等,啟動監督少;協調案件多,指導督辦少;事後監督多,過程監督少;根據領導批示監督多,根據既定規則主動啟動監督少等現象。經常疲於應付處理涉法上訪個案,普遍擔當“消防員”的角色。

(二)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存在的問題

1、執法主體方面。

(1)部分幹警執法素質不高,執法隊伍中有一定數量的執法幹警不學法、不懂法、憑感覺執法辦案,頭腦中缺乏程式意識、證據意識、時效意識、人權意識、從群眾反映強烈的一些信訪案件,一部分案件在辦理初始,就由於違反程式不及時收集證據,導致案件事實不清,甚至辦成難案死案,造成群眾不斷上訪。例如派出所民警張某辦理的故意傷害一案,由於辦案民警工作不認真,未製作現場勘查筆錄,導致9月1日該案終審判決後,的胞姐多次進京赴省上訪。9月經省委政法委對該案評查後認定,派出所民警張某等辦案人員存在現場勘查不認真,未製作勘查筆錄和對現場進行拍照、錄影,未對現場血跡進行提取等問題。

(2)是執法為民態度不端正。主要是對工作不負責,對涉及群眾利益的事情采取等、拖、哄的做法不及時處理。

2、涉法涉訴上訪人方面。

(1)上訪人對法律和道德的認識存在偏差。一些上訪人對法律道德區別認識模糊,認為有些事情合情不合法,合法不合情,把一些道德範疇的問題弄成法律範疇的問題。

(2)上訪人員的心理因素。部分上訪人心裡偏執,以自我為中心,難以交流。上訪人稱其兒子因受到環境汙染而導致腦癱,而又找不到相關切實的證據證明,而政法系統本著幫扶就弱的原則對進行救助了4萬元,並寫出了息訴罷訪保證書。後又反悔再次提出賠償要求,多次進行纏訪、鬧訪,政法系統為此舉行了多次調解,多次做工作,王仍不滿意。

(3)個別信訪群眾法律意識淡薄,不願通過正當法律渠道解決問題,無理纏訪鬧訪。如:4月28日,在其經營的遊樂場與發生糾紛,被打傷(經鑑定為輕傷)。因有病無法羈押,檢察院不接卷,案件無法進行,便開始上訪。3月17日,當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自願停訪息訴。5月28日,之子與發生糾紛,將打傷(經鑑定為輕傷)。的傷情經兩次鑑定均為輕傷,派出所遂將刑事拘留。案件進入法院審理環節後,不願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又多次到市局、區委區政府和派出所無理纏訪鬧訪,要求公安機關釋放並舊事重提追究的刑事責任

二、整改措施

(一)執法工作整改措施

以上存在的執法問題和問題形成的原因,說明了我區執法質量不高不是偶然的,反映了我區執法隊伍素質、執法理念和執法機制等方面有待進一步改進和提高的必要性。要徹底改變我局執法質量落後的面貌,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健全和完善領導幹部法律學習制度,積極推進領導幹部法律學習、培訓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政法委政治部擬定於今年9至10月份對全區領導幹部進行一次輪訓,輪訓覆蓋面達到100%。此外,還將定期 舉辦小規模的執法知識培訓班或執法座談會,邀請法律專家來舉辦講座,集中培訓執法水平落後的政法幹警等等具體措施。

2、健全和完善個案質量評判機制,完善每月案件質量評比、通報、分析制度,每月定期對辦案單位相關責任人進行執法評判。確定執法單位一把手為本單位執法質量的第一責任人,承擔相應的執法監督責任。

3、加強資訊化建設。探索建立電子化執法檔案,及時將政法部門案件辦理、稽核、審批的情況、執法存在問題的情況、導致投訴、訴訟、國家賠償的情況在網上予以公示,直接反映執法單位和執法民警的執法素質、執法水平,作為年終績效考評的依據。

4、完善外部監督。區政法紀工委擬定於今年10月前制定完善政法系統的外部監督工作,包括人大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領導監督、群眾監督、網路監督等方面,制定規範執法行為的硬性規定,針對政法幹警違反法律規定、法定程式、法定時限、違背辦案基本要求等執法不規範行為,訂立明確的懲罰措施,為民警執法劃定禁區。

5、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廉政檔案,督促各級領導幹部自覺加強自身法律素養的提高,成為依法辦事、公正執法的表率。廉政檔案建設工作擬定於今年10月前完成。同時,對執法過錯情況開展清理整頓,責任倒查,視情況進行組織處理。

(二)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整改措施

1、通過廣泛宣傳、普法教育,教育黨員和人民群眾遵紀守法,依法信訪。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媒體及各方面的宣傳陣地,大力《信訪條例》等依法信訪的知識。

2、更新信訪理念,牢固樹立“立法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建立信訪工作應“增強憂患意識,確立社會危機感”的意識,引導全體幹警充分認識到信訪工作的核心問題。

3、加大隊伍建設,嚴防因隊伍問題引起上訪。將案件責任與信訪責任對接,誰承辦的案件引起的問題誰負責,讓每位幹警增強事業心和責任感,力爭把正在辦理的案件辦成“鐵案”,並且主動做好當事人的息訴罷訪工作。

4、集中精力,強力攻堅,嚴格按照“兩查一訪一滿意”的工作目標,精細排查化解各類不穩定因素,狠抓源頭治理,嚴控信訪案件增量。

5、建立健全涉法涉訴信訪工作長效機制,從制度上嚴格落實信訪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解決好涉法涉訴信訪問題

三、幾點體會

(一)開展全員培訓,提高隊伍整體素質,是搞好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的基礎。在全區政法部門開展以規範執法行為為重點的全員培訓和“大練兵”活動,組織全體幹警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熟悉各項工作規範,是提高政法幹警的法制意識、證據意識、程式意識、維權意識,搞好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的基礎。

(二)解決對群眾的感情問題,兌現接訪承諾,是搞好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工作的關鍵。牢固樹立立警為公、執法為民思想,改進工作作風,堅持以人為本,增強群眾觀念,增進黨群感情,對大接訪中群眾提出的合理求訴,做到問題查不清不放過、問題不解決不放過、信訪人不停訪息訴不放過,依法妥善解決各類信訪問題,是搞好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工作的關鍵。

(三)落實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是搞好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的保證。落實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單位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按分工包乾負責,政法幹警對自身執法過錯負責的原則,把規範執法行為的責任落實到具體的崗位和個人,是搞好規範執法,促進執法公正的保證。

四、整改時限

(一)執法工作整改時限

1、業務技能、執法理念及職業道德培訓1個月。(6月)

2、作風整頓1個月。(6月)

3、建章立制,鞏固成果1個月。(7月)

(二)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整改時限

1、學習法律知識,提高接訪人員素質1個月。(6月)

2、化解積案,消化處理1個月。(6月)

3、建立健全信訪工作長效機制1個月。(7月)

五、工作目標

(一)執法工作整改目標

通過開展執法檢查活動,解決執法中出現的不作為和亂作為、違法違規辦案、執法不作為、把關不嚴、監督不力、有章不循、有規不依等執法工作中的突出問題,使政法幹警的的公正執法意識得到增強。宗旨意識得到提升,執法突出問題得到解決,執法能力得到建設,政法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戰鬥力得到進一步提升,對排查出的問題六月底全部整改到位。

(二)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整改目標

建黨90週年是我黨的一件大事,確保建黨90週年期間不來自我區的干擾,是政法部門責無旁貸的使命。根據省、市政法委的進度要求,省、市政法委共交辦我區起信訪案件,根據我區實際,全力推進,堅決要在6月15日前全部辦結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 篇4

為了深入貫徹《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問題的實施意見》精神,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我局圍繞全國“兩會”安保和敏感節點社會穩控局面等中心工作,以全面貫徹落實xx大精神為指導,以“案結事了”、“息訴罷訪”為目標;紮實有效地開展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查處和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現將工作開展的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黨委重視,從嚴要求

《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問題的實施意見》頒佈以來,委區政府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臨一線調研,多次發文件指導開展工作,積極落實縣級領導包案制。區信訪聯席會議辦公室充分發揮協調作用,推行各責任單位聯動機制,把信訪群眾接待、案件辦理、重要節慶和敏感時段的重點信訪人員穩控等措施落到實處,實現社會穩定。我局作為區信訪問題和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聯席成員單位,分局黨委高度重視,黨委成員認真傳閱,組織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認真學習並貫徹實施,分局多次召開局務會研究部署公安機關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改革落實措施,責成分局信訪部門積極做好宣傳普及教育引導工作,並指導全域性公安機關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按照《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問題的實施意見》認真貫徹實施,使公安分局的涉法涉訴信訪工作走上健康、法治、規範的軌道。

二、科學部署,縝密安排

分局按照各級政府部門和上級公安機關對信訪工作的安排,認真研究部署並貫徹執行,成立專門機構,制定了詳細的實施方案及實施意見。及時發現和改進執法、辦案、服務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預防新的有責涉法上訪問題的發生。在具體工作中,嚴格落實“四定”、“四包”措施,即“定領導、定專人、定方案、定時限”和 “包複查,包處理,包息訴,包穩控”責任制。通過細化量化工作,明確了分工,靠實了責任,為信訪案件的查處和信訪積案的清理化解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從而使《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問題的實施意見》落到實處,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三、上下齊努力,訪訴分離初顯成效

20xx年,共接待受理群眾來信來訪46人次。其中:接待群眾來訪30人次,登記受理各級轉交辦理的群眾來信16件次,(上年轉來6起,今年初訪10起)辦結息訴13起,息訴率82%。其中引導進入訴訟程式兩起。按期辦結息訴上級交辦的重點信訪案件3起。已上報為 、 、 、 、

等五位符合條件的重點信訪人員申請困難救助金20萬元。今年截至目前共接待上訪群眾32人次均給予了及時答覆。接到上級轉辦信訪案件15件,其中省級轉來信訪案件2 件,市級轉來信訪件11件,區信訪聯會議室轉來信訪件2件,以上各級批轉的15件信訪件均按照信訪案件辦理程式審查受理後轉至各辦案單位,正在依法予以辦理。

四、因時而動,做好穩控工作

為了確保春節期間的社會秩序穩定及全國、全省“兩會”的順利進行,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我局於元月2日製定下發了“關開展突出社會矛盾和信訪問題集中排查化解活動方案”,針對2019春節和全國兩會期間公安信訪工作做了具體和縝密的安排。一是要求全域性對重點涉法涉訴信訪案件進行排摸梳理,按照分工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做了分解交辦,重新確定了包案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及辦理要求,部署了信訪案件和歷年信訪積案的清理化解工作。二是對區歷年來需要重點穩控的包括非涉法涉訴信訪在內的65人逐一落實了穩控措施。對個別涉法涉訴重點信訪人員,除落實了詳細的穩控措施外,積極上報市局請求 警方利用公安綜合資訊網路臨時布控,實現了涉及我局的涉法涉訴信訪人員全部穩控在當地,未發生越級上訪及進京訪事件。三是根據節會期間公安信訪工作安排意見,在全域性範圍內,對可能引發涉法涉訴信訪事項的各類在辦案件和各種苗頭性、傾向性的不安定因素進行了徹底排查。共排摸出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和社會矛盾糾紛及不安定因素十餘條,並及時進行了清理化解,同時,強化了重點信訪人員的穩控措施。

五、進一步加強基層公安信訪工作,減少信訪問題

基層公安部門是公安機關密切聯絡群眾的橋樑和紐帶,是公安機關樹立執法為民良好形象的視窗和平臺。加強新形勢下的基層公安信訪工作,對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一)強化基層公安信訪理念。

1、強化執法為民理念。“執法為民”是“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對基層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基層公安民警必須強化執法為民意識,甘當公僕,為群眾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文明接訪,妥善化解矛盾,增強群眾對公安機關的公信力。

2、強化“依法導訪”法制意識。基層公安民警必須堅持法治觀念,強化依法治訪意識,嚴格貫徹執行《信訪條例》和《公安機關信訪工作規定》,認真落實《公安機關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實施方案》,規範完善信訪程式,教育引導信訪群眾按程式表達利益訴求。

3、強化“透明降訪”公開意識。公開和透明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對基層公安信訪工作最普遍、最本質的要求,是保證執法公正的重要前提。在保證程式公開公正的前提下兼顧信訪效率,實現信訪工作效益的最大化。通過公開信訪程式,體現群眾的“知情權”,加深對公安信訪工作的理解,暢通表達訴求的渠道,有效降低信訪率。

(二)改善基層公安信訪環境。

1、建立集體訪預防處置機制。加強對新形勢下集體訪的研究和分析,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及時消除誘發信訪問題的各種因素,從源頭上防範涉及群眾切身利益信訪問題的發生。堅持預防為主,防範於未然,做到問題發現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處置得好,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要明確責任、具體到人,不能把本應由自己解決的問題推給上級,更不能將應由本單位本部門解決的問題推向社會。對合理訴求,儘量滿足。對不合理不合法訴求,堅持原則,不亂表態、不亂開政策口子、堅決防止因工作方法簡單處理不當而激化矛盾,做到紮實群眾工作不失控。對個別製造事端、煽動鬧事的違法人員,要積極蒐集固定證據,堅決依法處置。

2、健全群體性事件快速反應機制。建立以預警資訊為龍頭、基礎資訊為支撐、指揮排程為保障的應急體系,形成指揮統一、功能齊全的應急機制,制定統一排程方案,囊括各種可能性,明確一旦發生危急,相關警種部門能立即獲取資訊資源,準確界定警戒級別,進行先行處置,堅決制止,儘快平息。

3、落實協調聯動整體推進機制。解決信訪問題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對一些疑難棘手信訪案件,僅靠公安信訪部門的力量遠遠不夠,必須窮盡全社會力量,形成合力,運用政策、法律、經濟等手段,妥善處置。加強各級各部門的協調配合,實現信訪資訊資源共享,實現協調聯動。建立資訊溝通研判制度,建立資訊彙集分析研判機制,把握涉法涉訴公安信訪工作的動向,在落實公安信訪工作改革的基礎上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努力降低和減少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發生,同時尋求最佳方案,提升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三)減輕基層公安信訪壓力。

1、提高民警的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是源頭治理信訪問題的根本和關鍵。要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律知識培訓,不斷提高民警的綜合素質,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信訪問題過錯責任追究規定》,對因工作失職,引發信訪問題或對信訪案件處理不力,敷衍塞責侵害信訪人合法權益的,根據其過錯責任的性質、程度及造成的後果,追究其責任,以嚴密的制度和紀律,確保不出冤假錯案。要轉變工作作風,變被動接訪為主動下訪。針對信訪人對法律知識瞭解不深不透、有涉法問題又找不準反映物件、有合理訴求找不到解決途徑等現實問題,做到關口前移、超前防範、提前預警。

2、明晰職責促化解。無論是接訪人員,還是辦案人員都要高度重視信訪工作,強化責任意識。首先,要提高對初訪的處置能力。提高初信初訪辦事效率,減化辦事程式,縮短辦事週期,保證“一訪”問題就能解決。其次,要認真落實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工作責任制。認真落實《公安機關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堅持局領導信訪接待日製度和公安機關領導聯動接訪的二級聯動和三級聯動機制。一般案件由分管領導接訪,問題複雜、涉及面廣、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主要領導親自接訪,重大疑難問題,專題研究,在規定時間內接訪、拿出解決方案、督辦落實、反饋處理意見,提升工作效率。接訪和處置過程中,做到公正、公開、公平,確保案件不反覆,堅決防止因信訪環節責任不落實,而引發“民轉刑”或其它有礙社會政治穩定的事件的發生。

3、瞄準難點求突破。當前,結案不息訪和非正常訪案件仍是困擾公安信訪工作的難點和重點,分局基層各單位應集中精力確保“案結事了”。對非正常訪案,逐人逐案研究分析,有針對性地解決;對處理不當的,限期予以糾正;對情況複雜的,分局每月定期召開局務會分析研判問題的癥結所在、集思廣議、一事一案、一案一議、依法、慎重、周密的指導安排,在黨委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領導下,依靠社會合力妥善解決;對精神異常的,及時落實治療和管控措施,防止信訪迴流;對確屬經濟困難的,幫助上訪者尋求政府救助,解決化解問題,全力推動基層公安信訪工作取得新突破、新發展。

六、今後工作打算

公安分局將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在區信訪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協調指導下,認真貫徹好國家、省、市對信訪工作的新規定,進一步貫徹省市領導機關關於公安信訪工作的要求,精心部署,合理安排,進一步做好公安信訪工作。一是繼續抓好信訪案件的辦理工作,嚴格按照信訪案件辦理程式,辦理好每一起信訪案件,確保事事有迴應,件件有結果;做好上訪群眾的接待工作,給每一位來訪群眾一個滿意的答覆;二是繼續做好穩控工作,進一步完善分片包乾、責任單位、協管單位和黨委委員包案制。在前階段工作的基礎上對排摸出有上訪苗頭的人員,尤其是對有進京、赴省上訪苗頭人員更進一步落實穩控措施,有效地維護社會穩定;三是做好信訪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近期國家及部委陸續出臺了一些新的有關信訪工作條例和規定,急需向社會各界,尤其是上訪群眾做好宣傳工作;四是結合新的信訪規定做好訪訴分離的引導工作,對於一些應進入訴訟程式的案件嚴格按照“訪訴分離”的規定依法通過訴訟解決。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 篇5

為了深入貫徹《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問題的實施意見》精神,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我局圍繞全國兩會安保和敏感節點社會穩控局面等中心工作,以全面貫徹落實xx大精神為指導,以案結事了、息訴罷訪為目標;紮實有效地開展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查處和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現將工作開展的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黨委重視,從嚴要求

《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問題的實施意見》頒佈以來,委區政府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臨一線調研,多次發文件指導開展工作,積極落實縣級領導包案制。區信訪聯席會議辦公室充分發揮協調作用,推行各責任單位聯動機制,把信訪群眾接待、案件辦理、重要節慶和敏感時段的重點信訪人員穩控等措施落到實處,實現社會穩定。我局作為區信訪問題和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聯席成員單位,分局黨委高度重視,黨委成員認真傳閱,組織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認真學習並貫徹實施,分局多次召開局務會研究部署公安機關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改革落實措施,責成分局信訪部門積極做好宣傳普及教育引導工作,並指導全域性公安機關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按照《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問題的實施意見》認真貫徹實施,使公安分局的涉法涉訴信訪工作走上健康、法治、規範的軌道。

二、科學部署,縝密安排

分局按照各級政府部門和上級公安機關對信訪工作的安排,認真研究部署並貫徹執行,成立專門機構,制定了詳細的實施方案及實施意見。及時發現和改進執法、辦案、服務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預防新的有責涉法上訪問題的發生。在具體工作中,嚴格落實四定、四包措施,即定領導、定專人、定方案、定時限和 包複查,包處理,包息訴,包穩控責任制。通過細化量化工作,明確了分工,靠實了責任,為信訪案件的查處和信訪積案的清理化解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從而使《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問題的實施意見》落到實處,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三、上下齊努力,訪訴分離初顯成效

20xx年,共接待受理群眾來信來訪46人次。其中:接待群眾來訪30人次,登記受理各級轉交辦理的群眾來信16件次,(上年轉來6起,今年初訪10起)辦結息訴13起,息訴率82%。其中引導進入訴訟程式兩起。按期辦結息訴上級交辦的重點信訪案件3起。已上報為 、 、

等五位符合條件的重點信訪人員申請困難救助金20萬元。今年截至目前共接待上訪群眾32人次均給予了及時答覆。接到上級轉辦信訪案件15件,其中省級轉來信訪案件2 件,市級轉來信訪件11件,區信訪聯會議室轉來信訪件2件,以上各級批轉的15件信訪件均按照信訪案件辦理程式審查受理後轉至各辦案單位,正在依法予以辦理。

四、因時而動,做好穩控工作

為了確保春節期間的社會秩序穩定及全國、全省兩會的順利進行,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我局於元月2日製定下發了關開展突出社會矛盾和信訪問題集中排查化解活動方案,針對20xx春節和全國兩會期間公安信訪工作做了具體和縝密的安排。一是要求全域性對重點涉法涉訴信訪案件進行排摸梳理,按照分工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做了分解交辦,重新確定了包案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及辦理要求,部署了信訪案件和歷年信訪積案的清理化解工作。二是對區歷年來需要重點穩控的包括非涉法涉訴信訪在內的65人逐一落實了穩控措施。對個別涉法涉訴重點信訪人員,除落實了詳細的穩控措施外,積極上報市局請求 警方利用公安綜合資訊網路臨時布控,實現了涉及我局的涉法涉訴信訪人員全部穩控在當地,未發生越級上訪及進京訪事件。三是根據節會期間公安信訪工作安排意見,在全域性範圍內,對可能引發涉法涉訴信訪事項的各類在辦案件和各種苗頭性、傾向性的不安定因素進行了徹底排查。共排摸出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和社會矛盾糾紛及不安定因素十餘條,並及時進行了清理化解,同時,強化了重點信訪人員的穩控措施。

五、進一步加強基層公安信訪工作,減少信訪問題

基層公安部門是公安機關密切聯絡群眾的橋樑和紐帶,是公安機關樹立執法為民良好形象的視窗和平臺。加強新形勢下的基層公安信訪工作,對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一)強化基層公安信訪理念。

1、強化執法為民理念。執法為民是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對基層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基層公安民警必須強化執法為民意識,甘當公僕,為群眾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文明接訪,妥善化解矛盾,增強群眾對公安機關的公信力。

2、強化依法導訪法制意識。基層公安民警必須堅持法治觀念,強化依法治訪意識,嚴格貫徹執行《信訪條例》和《公安機關信訪工作規定》,認真落實《公安機關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實施方案》,規範完善信訪程式,教育引導信訪群眾按程式表達利益訴求。

3、強化透明降訪公開意識。公開和透明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對基層公安信訪工作最普遍、最本質的要求,是保證執法公正的重要前提。在保證程式公開公正的前提下兼顧信訪效率,實現信訪工作效益的最大化。通過公開信訪程式,體現群眾的知情權,加深對公安信訪工作的理解,暢通表達訴求的渠道,有效降低信訪率。

(二)改善基層公安信訪環境。

1、建立集體訪預防處置機制。加強對新形勢下集體訪的研究和分析,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及時消除誘發信訪問題的各種因素,從源頭上防範涉及群眾切身利益信訪問題的發生。堅持預防為主,防範於未然,做到問題發現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處置得好,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要明確責任、具體到人,不能把本應由自己解決的問題推給上級,更不能將應由本單位本部門解決的問題推向社會。對合理訴求,儘量滿足。對不合理不合法訴求,堅持原則,不亂表態、不亂開政策口子、堅決防止因工作方法簡單處理不當而激化矛盾,做到紮實群眾工作不失控。對個別製造事端、煽動鬧事的違法人員,要積極蒐集固定證據,堅決依法處置。

2、健全群體性事件快速反應機制。建立以預警資訊為龍頭、基礎資訊為支撐、指揮排程為保障的應急體系,形成指揮統一、功能齊全的應急機制,制定統一排程方案,囊括各種可能性,明確一旦發生危急,相關警種部門能立即獲取資訊資源,準確界定警戒級別,進行先行處置,堅決制止,儘快平息。

3、落實協調聯動整體推進機制。解決信訪問題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對一些疑難棘手信訪案件,僅靠公安信訪部門的力量遠遠不夠,必須窮盡全社會力量,形成合力,運用政策、法律、經濟等手段,妥善處置。加強各級各部門的協調配合,實現信訪資訊資源共享,實現協調聯動。建立資訊溝通研判制度,建立資訊彙集分析研判機制,把握涉法涉訴公安信訪工作的動向,在落實公安信訪工作改革的基礎上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努力降低和減少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發生,同時尋求最佳方案,提升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 篇6

上半年,全縣政法各部門按照“人要回去,事要解決”的總要求,結合正在開展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和“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活動,組織幹警認真學習貫徹第二次全國集中處理信訪突出問題電視電話會議和省市有關會議精神,加強對幹警執法為民的思想教育,進一步樹立“立警為公、

執法為民”的觀念和群眾利益無小事的思想,按照集中處理涉法涉訴上訪第二階段工作要求,大力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狠抓了涉法涉訴上訪案件的複查和處理工作。上半年共辦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件,其中涉及公安機關的*件,即、*信訪案,涉及法院的*件,即*信訪案,沒有中央、省交辦的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另外,順利辦結去年遺留的涉法涉訴信訪案件4起,即案和涉法涉訴信訪案。

一、注重宣傳教育,引導群眾訴求

政法各部門把集中處理涉法涉訴上訪工作與正在開展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緊密結合起來,以先進性教育活動推動集中處理工作向縱深發展。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結合《信訪條例》的貫徹實施,在認真解決實際問題的基礎上,廣泛深入地宣傳《信訪條例》,深入開展了對上訪群眾的法制宣傳和思想教育工作,引導上訪群眾理性合法地通過正當渠道處理自己的訴求。在做好重點上訪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的同時,進一步加大對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制宣傳教育,不斷提高群眾的法制意識,積極引導群眾通過正當渠道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如*信訪案中,縣委政法委執法監督部門和縣法院立案庭多次做好周本人的思想工作,要求其依法申請強制執行,同時對被執行人曉之以利,使周的安置補助費順利執行到位。

二、注重排查梳理,建立預警制度。

縣直政法單位負責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部門在做好接訪工作、處理涉法上訪案件的同時,建立了由縣聯席會議、縣委政法委統一牽頭、政法各單位具體負責的處理涉法上訪案件組織機制。縣委政法委先後2次組織縣直政法各單位開展了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工作,採取清理信訪臺帳、走訪鄉鎮和有關單位的方式,將清理出來的涉法涉訴信訪案件逐個建立個案臺帳,實行動態管理。各單位加強與縣委、政府以及各鄉鎮的聯絡,實行信訪工作重心下移、重點前移,掌握上訪動態,建立預警制度,做到有的放矢。通過超前預測民意、暢聽民言、分擔民憂,使群眾話有處說,理有處講,冤有處申,下情上達。特別是在重大節日,增強信訪工作的主動性,把握信訪工作的規律性,堅持依法信訪、負責到底的原則,從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焦點、難點問題入手,本著什麼問題突出,就努力克服什麼問題,什麼問題棘手,就認真處理什麼問題,什麼問題難辦,就著力解決什麼問題,把焦點化解在萌芽,把矛盾解決在一線,把問題處理在基層,把法律政策落實到上訪人員的心坎裡。

三、注重齊抓共管,包乾穩控上訪

針對涉法涉訴上訪人員多在重要敏感時期上訪這一情況,縣聯席會議和縣委政法委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充分調動各涉案單位和上訪所在鄉鎮(單位)及其親屬共同參與涉法涉訴上訪的處理工作,嚴格實行“五個一”的包案處理制度。對每一起案件,縣直政法各單位均明確了一名副職領導專抓,一個部門專管,其他部門協助的齊抓共管、責任包乾的工作局面。如處理*信訪案件中,縣委政法委分管副書記多次聽取縣公安局處理情況彙報,督促公安部門依法處理,同時多次帶領有關人員到上訪人所在地聽取意見,做好協調和勸訪工作。縣公安局、縣安監局、黃興鎮政府等有關單位相互協調,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分別做好依法處理、質量鑑定、包乾穩控等工作,最終使該案順利辦結,當事人息訪息訴。

四、注重實事求是,堅持依法處理

在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中,縣直政法各單位本著突出重點、注重實效、依法處理、逐案消化的原則,按照“全錯全糾,部分錯部分糾,正確的維持,纏訪纏訴的予以依法打擊處理”的要求,堅持實事求是,嚴格把握法律、法規和政策界限,嚴格落實依法維護上訪者權益的要求,認真做好案件處理工作。為確保涉法涉訴上訪案件所涉及的相關法律和政策落實到位,縣委政法委每季對縣直政法各單位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情況開展一次督查,對發現的問題督促限期整改。如處理案中,縣委縣政府成立專門的班子,集中處理,堅持有錯就糾,對原治安案件予以撤銷,對3名被羈押的涉案人予以國家賠償,對涉案的原林業系統公職人員和龍家灘村的相關人員進行了處理,使歷時五年之久的信訪案件圓滿解決,得到了省、市聯席會議的充分肯定。7月5日,省聯絡會議下發第*期簡報,對我縣順利辦結該案予以通報。同時對等通過依法處理仍纏訪纏訴,我們也擬按中政委有關規定向省市報結。

五、注重正面接觸,真情平息上訪

縣直政法各單位堅持實施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零距離”接待制度。所謂“零距離”就是接訪幹部和上訪群眾直接正面接觸,有話說在當面,有訴求答覆在當時,有問題解決在當場,與上訪人員交心、交談、交底,贏得上訪人信任,取得上訪人理解,博得上訪人支援。如建立信訪接待室(庭),明確專門的負責機構和負責人,制定一整套信訪處理工作程式等。縣法院、檢察均建立了“院長接待日”制度,縣公

公安局開展了“大接訪”活動,通過多種途徑向社會公佈,做到盡人皆知。在“接待日”和“大接訪”活動中,明確一名領導值班,要求值班人員要做到以“五心”對待來訪群眾,即熱心、耐心、細心、關心、誠心,同時要求作為首辦責任人,依法受理,負責到底。對於涉法上訪案件,做到一案一檔(或一人一檔),定期回訪,消解矛盾,維護穩定。對問題已解決、群眾反饋意見表示滿意的進行歸檔。對於雖然問題得以解決,但群眾仍不滿意的,要繼續做好思想工作,直至群眾滿意才能歸檔。如縣公安局通過大接訪共接訪50起,其中局長接訪15起,已辦結36起,停訪息訴16起。對未辦結的案件,由信訪辦公室、紀檢監察室和相關所隊對信訪問題的落實解決情況進行跟蹤回訪調查,直至問題徹底解決。

六、後段工作要求和建議

一是結合“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活動,針對執法中的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整改,把問題解決在初信初訪階段。進一步加強對政法幹警執法為民的思想教育,加強執法工作的規範化建設,健全執法司法責任制,加強對執法權力行使的監督制約,提高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

二是基層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抓經濟、促發展、辦實事、暖人心、注實際、講誠信、重信訪、保穩定。提高群眾對政府的信任度,把不穩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涉法信訪部門接訪人員要繼續堅持“五心四一樣”,做到“四專一提高”,即:接待熱心、交談誠心、詢問耐心、記錄細心、息訴有信心;初訪重訪一樣熱情,幹部群眾一樣真誠,轄內轄外一樣認真,本地外地一樣對待;專人接待受理,專人審查分流,專人初查督辦,專人歸檔上報,提高息訴率。使本部門處訪的案件一次得到解決,把問題解決在基層。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 篇7

~年司法行政系統綜治工作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xx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司法行政工作,以開展建立平安民勤為目標,充分發揮法制宣傳、法律服務、法制保障職能作用,認真組織開展大接訪活動,積極參與平安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紮實推進法律服務工作,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目標做出了積極貢獻,現將一年來綜治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年度綜治工作完成情況

1、紮實開展大接訪活動。 今年以來,我局把大接訪活動作為一次總結經驗、接受群眾監督、檢驗工作的好機會,加強領導,強化措施,狠抓對上訪案件的源頭治理。一是設立信訪接待室,公開接訪電話、接訪人員和接訪制度,定期公佈信訪案件處理進展情況,踴躍接受群眾監督。二是堅持週五領導信訪接待日製度、首問責任制和148法律服務專線24小時值班制度,強化責任,拓展接訪渠道。三是積極參與涉法涉訴案件調處,引導群眾依法開展信訪活動。針對我縣今年年土地糾紛多的實際,我局加強與信訪等部門的配合,抽調政治素質好,政策水平高、法律專業精的律師、公證員、法律工作者積極參與解決影響穩定的重大疑難糾紛,變群眾上訪為法律工作者下訪,通過訴訟和非訴訟代理、法律諮詢等方式,為群眾提供法律服務,妥善處理了一些市、縣掛牌督辦的疑難糾紛和案件。先後參與併成功調處了糾紛,土地徵用糾紛,糾紛等重大疑難糾紛9起;依法引導糾紛,土地糾紛中的部分上訪群眾通過訴訟程式解決問題,為全縣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2、法制宣傳廣泛深入。圍繞縣委政府中心工作,組織開展了全縣生態法律進萬家活動,大力宣傳三禁規定及生態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為維護民勤綠洲永續生存和快速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圍。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紮實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建立活動,編印農村普法教材x餘冊,開展法律宣傳、諮詢、服務活動5場次,散發宣傳資料x餘份,接待群眾諮詢xx人次,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效果。在全省第五次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會議上,我縣被評為全省四五普法先進縣,我局被評為全省四五普法先進集體。對進一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進行了廣泛調研,xx普法啟動前各項準備工作基本就緒。

3、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穩步推進。以落實司法所直接管理為目標,認真貫徹省、市委《關於建立規範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見》精神,及時制定了實施方案,積極向縣委、縣政府彙報,加強溝通協調,為實現司法所直接管理做了大量前期準備工作。進一步規範司法所業務,將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安置幫教、148法律服務熱線、法律援助等各項工作整合在一起,形成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綜合平臺。司法所辦公用房專案建設進展順利,截止目前,新建成司法所x個,正在開工建設x個,累計爭取專案資金xx萬元。

4、大力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活動。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完善人民調解網路,建立司法助理員例會、矛盾糾紛月專報等制度,探索建立健全預警、排查、聯調、處置四個機制,制定調處重大疑難和群體性矛盾糾紛的應急預案,前9個月,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起,調處成功起,調處成功率達%。認真抓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切實做好銜接工作和安置工作,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對XX年以來的刑釋解教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做到了底子清、去向明。今年共接受刑釋解教人員xx名,全部妥善安置,無重新違法犯罪,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社會穩定。

5、拓展業務領域,紮實搞好法律服務工作。法律服務工作堅持以服務與誠信為主題,緊緊圍繞縣委政府工作大局,不斷拓展業務領域,規範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為全縣經濟發展及各項重點工作提供了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務所共辦理各類案件件,其中民事案件件(援助案件 x件),刑事x 件,行政案件x件,擔任法律顧問家。公證處共辦理各類公證件,其中經濟類件,民事類件,法律服務滿意率達%。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法律服務。切實強化為三農服務的意識,引導律師、公證人員和基層法律服務人員努力為農村經濟發展、農民增收服務。充分發揮鄉鎮法律服務工作者便民利民的優勢,開展法律服務進社群、進農戶活動,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場次,為農民辦理借款合同公證件,辦理《合同》公證件,服務工作涉及全縣5個鄉鎮,多個村社,推動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6、認真貫徹落實《法律援助條例》。不斷完善法律援助網路,依託鄉鎮司法所和法律服務所,建立了18個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面向社會,公開招募了xx名法律援助志願者,參與法律援助工作。上半年共辦理援助案件x件,義務諮詢x人次,代寫法律文書件,切實維護了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

7、大力加強隊伍建設。繼續鞏固和擴大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建立健全了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長效機制。大力開展機關效能建設,切實轉變了機關作風,提高服務質量。紮實開展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促進司法行政幹警自覺運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武裝頭腦、指導工作,倡導了文明新風,端正了執法理念。繼續開展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52項,用制度規範了幹警執法行為,有利地促進了執法公正。深入開展反腐倡廉教育,全面落實黨務公開制度,嚴格執行五條禁令、六不準,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公正執法,執法水平明顯好轉,隊伍素質明顯提高。

二、存在的問題及明年工作打算

~年司法行政系統綜治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矛盾和問題,需要在今後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解決。主要表現在:一是隊伍整體素質不高的問題還未得到根本解決;二是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縣工作體制、機制還不夠完善;三是矛盾糾

紛的排查調處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範、化解社會矛盾的機制尚未完全形成,群眾上訪問題還比較突出;四是法律服務職能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發揮;五是經費不足、裝備落後問題仍很突出。這些問題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司法行政系統綜治工作的紮實開展。

~年司法行政系統綜治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xx大和xx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縣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進一步發揮法律保障,法律服務,法制宣傳的職能作用,紮實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規範法律服務,夯實基層基礎,加強隊伍建設,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不斷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為全縣改革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 篇8

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人民法院日益成為解決社會矛盾的渠道,法院受理的各類案件日益增多,訴訟主體呈多元化趨勢,有的案情複雜,矛盾容易激化,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一部分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的判決不服,不按照法律程式進行上訴或者申訴,越來越多地通過信訪渠道來維護自己的權利,有的甚至越級赴省、進京上訪,有個別的甚至纏訪不止。這些上訪事件的存在,既為上訪人增加了經濟、精神負擔,也嚴重影響了國家機關的正常的工作秩序,既有損法院的形象,也影響黨和政府的形象,更損害了司法權威。

面對逐年上升的涉法涉訴案件局面,各級法院針對自身工作特點建立信訪接待制度,設立信訪接待處,初步扭轉了信訪案件人人自危的局面。20xx年是中國一個喜事之年,也註定了涉法涉訴案件的預防、處臵工作任務更加繁重。為此,筆者結合自身所處的榆社縣人民法院信訪工作,談一談自己的一些粗淺認識與建議。

一、涉法涉訴案件的基本特點

1、涉法上訪的數量不斷上升。在各類上訪案件中,涉及人民法院各類裁判的上訪一直居高不下,近兩年增長幅度大增,達到各類上訪案件的40%。

2、涉訴信訪上訪部門多。一些上訪人為了迅速解決問題,採取多個部門上訪,到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法院、紀檢部門上訪,還有的到婦聯、勞動等有關行政機關、社會團體組織反映,牽扯各級領導的精力。

3、群體性涉法上訪增多。一些案件由於涉及到不是個別人的利益而帶有明顯的群體性。如企業破產職工安臵問題,農村徵地補償費用分配問題。群體性事件往往具有較大的社會破壞性,影響社會的穩定,影響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生產秩序,有的還採取過激行為,有組織、有步驟進行,甚至聘請律師,找各類新聞媒體報道,傳入網路增加社會關注程式,把經濟問題政治化。

4、執行問題居多。案件進入執行程式後因為被執行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難以執行完畢,一些申請執行人便走向信訪。

5、上訪人多為年老、文化低下等弱勢群體。從上訪人的個人情況來看,絕大部分人文化程度偏低,其中相當一部分人是文盲、中文盲、對法律認識不夠,思想較為偏激。如我院老上訪戶高某某一案,因其心胸不夠開闊,加之年紀大,思想上的疙瘩一直解不開,故纏訪多年。

二、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成因分析

1、社會治理方面的變化

隨著依法治國程序的加快,法院在解決矛盾中的地位日益突出。過去有很多通過行政手段解決的事,現在逐步由法律手段來調整。法院處理的糾紛矛盾越多,產生上訪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之所以涉法上訪的案件總量在上升,就在於法院處理的案件,矛盾比以前多了。涉法上訪中,許多其實並不是法院的問題,只是矛盾最後到了法院。

2、上訪人自身存在的問題

一是長期上訪的當事人文化普遍不高,且多為年齡較大的群眾,認識問題有侷限,法律知識欠缺,思想傳統守舊,不易做思想工作,往往不理解或片面理解法律規定,不能接受辦案人員的解釋與答覆;二是上訪人故意借訴訟之機提出案外問題要求解決,不予解決便以訴訟為由進而上訪;三是一些上訪人在利己思想驅使下,不顧案件的實際情況,向對方當事人或者法院提出許多不切實際的要求,借上訪向法院施壓,得不到滿足就走上纏訴纏訪之路。

3、法院自身存在的問題

法院方面主要表現在案件質量存在瑕疵,法律文書說理不夠,個別案件久審不結,久執未果,辦案效率低,以及對待無理纏訪者對策少,偏重於滿足信訪人員欲求等。其次,法官司法為民的意識不強。特別是對一些婚姻、贍養、相鄰關係、人身損害賠償、借貸、合夥、土地承包等糾紛,只要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能判則判,不服上訴去,缺少耐心,怕麻煩,不願做過細的工作,特別是缺少判後的釋明工作,導致一些案件官了民不了,有的甚至激化了矛盾。同時,一些執行案件,久拖不執,特別是涉府、涉村案件執行難問題仍未解決,損害了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此外,個別法官業務水平不高、廉潔意識不強,有個別案件事實認定不清,案件定性把握不準,有的還違反程式,有的案件質量不高,這些極易引發當事人的不滿情緒,導致上訪。

三、涉訴信訪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及問題分析

1、辦案力量受約

我院為一個編制僅36人的基層法院,各業務庭辦案人員均組不成合議庭,應付日常的審判、執行工作尚感吃力,若個別法官碰到主審過的案件當事人上訪,更是今日寫彙報材料,明日做思想工作,不堪重負,特別是遇上纏訪不止的當事人,更是幾次三番折騰卻無可奈何。

2、信訪案件預防難

目前,有些主管部門過分強調信訪工作,一有案件發生便把責任推到法院,一味否定法院判決,導致法院的司法權威公信力受到嚴重影響。這種情況下,一些當事人認為上訪比上訴,申訴更容易達到目的,在訴訟中一遇敗訴風險便尋求上訪,或者以上訪相要挾,給法院施加壓力。這種現象,導致信訪案件頻發,案件隨意性和不可預測性越來越明顯,難以得到有效的預測和防範,很多嚴重的信訪案件都是造成惡劣影響後才被發現。

3、鬧訪問題嚴重

信訪人除採取正常的信訪手段外,一部分採取鬧事的方式以期引起注意,如長期糾纏、衝擊機關、阻礙交通等。有的打橫幅、豎標語,呼口號,有的趁開會,領導檢查工作等時機,攔截領導

車輛,企圖造成影響,引起政府的重視。隨著上訪人信訪特別是非正常訪的方式變化多種多樣,我們防範的難度也進一步增加。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 篇9

為了深入貫徹《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問題的實施意見》精神,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我局圍繞全國兩會安保和敏感節點社會穩控局面等中心工作,以全面貫徹落實xx大精神為指導,以案結事了、息訴罷訪為目標;紮實有效地開展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查處和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現將工作開展的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黨委重視,從嚴要求

《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問題的實施意見》頒佈以來,委區政府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臨一線調研,多次發文件指導開展工作,積極落實縣級領導包案制。區信訪聯席會議辦公室充分發揮協調作用,推行各責任單位聯動機制,把信訪群眾接待、案件辦理、重要節慶和敏感時段的重點信訪人員穩控等措施落到實處,實現社會穩定。我局作為區信訪問題和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聯席成員單位,分局黨委高度重視,黨委成員認真傳閱,組織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認真學習並貫徹實施,分局多次召開局務會研究部署公安機關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改革落實措施,責成分局信訪部門積極做好宣傳普及教育引導工作,並指導全域性公安機關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按照《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問題的實施意見》認真貫徹實施,使公安分局的涉法涉訴信訪工作走上健康、法治、規範的軌道。

二、科學部署,縝密安排

分局按照各級政府部門和上級公安機關對信訪工作的安排,認真研究部署並貫徹執行,成立專門機構,制定了詳細的實施方案及實施意見。及時發現和改進執法、辦案、服務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預防新的有責涉法上訪問題的發生。在具體工作中,嚴格落實四定、四包措施,即定領導、定專人、定方案、定時限和 包複查,包處理,包息訴,包穩控責任制。通過細化量化工作,明確了分工,靠實了責任,為信訪案件的查處和信訪積案的清理化解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從而使《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問題的實施意見》落到實處,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三、上下齊努力,訪訴分離初顯成效

20xx年,共接待受理群眾來信來訪46人次。其中:接待群眾來訪30人次,登記受理各級轉交辦理的群眾來信16件次,(上年轉來6起,今年初訪10起)辦結息訴13起,息訴率82%。其中引導進入訴訟程式兩起。按期辦結息訴上級交辦的重點信訪案件3起。已上報為 、 、 、 、

等五位符合條件的重點信訪人員申請困難救助金20萬元。今年截至目前共接待上訪群眾32人次均給予了及時答覆。接到上級轉辦信訪案件15件,其中省級轉來信訪案件2 件,市級轉來信訪件11件,區信訪聯會議室轉來信訪件2件,以上各級批轉的15件信訪件均按照信訪案件辦理程式審查受理後轉至各辦案單位,正在依法予以辦理。

四、因時而動,做好穩控工作

為了確保春節期間的社會秩序穩定及全國、全省兩會的順利進行,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我局於元月2日製定下發了關開展突出社會矛盾和信訪問題集中排查化解活動方案,針對20xx春節和全國兩會期間公安信訪工作做了具體和縝密的安排。一是要求全域性對重點涉法涉訴信訪案件進行排摸梳理,按照分工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做了分解交辦,重新確定了包案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及辦理要求,部署了信訪案件和歷年信訪積案的清理化解工作。二是對區歷年來需要重點穩控的包括非涉法涉訴信訪在內的65人逐一落實了穩控措施。對個別涉法涉訴重點信訪人員,除落實了詳細的穩控措施外,積極上報市局請求 警方利用公安綜合資訊網路臨時布控,實現了涉及我局的涉法涉訴信訪人員全部穩控在當地,未發生越級上訪及進京訪事件。三是根據節會期間公安信訪工作安排意見,在全域性範圍內,對可能引發涉法涉訴信訪事項的各類在辦案件和各種苗頭性、傾向性的不安定因素進行了徹底排查。共排摸出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和社會矛盾糾紛及不安定因素十餘條,並及時進行了清理化解,同時,強化了重點信訪人員的穩控措施。

五、進一步加強基層公安信訪工作,減少信訪問題

基層公安部門是公安機關密切聯絡群眾的橋樑和紐帶,是公安機關樹立執法為民良好形象的視窗和平臺。加強新形勢下的基層公安信訪工作,對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一)強化基層公安信訪理念。

1、強化執法為民理念。執法為民是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對基層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基層公安民警必須強化執法為民意識,甘當公僕,為群眾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文明接訪,妥善化解矛盾,增強群眾對公安機關的公信力。

2、強化依法導訪法制意識。基層公安民警必須堅持法治觀念,強化依法治訪意識,嚴格貫徹執行《信訪條例》和《公安機關信訪工作規定》,認真落實《公安機關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實施方案》,規範完善信訪程式,教育引導信訪群眾按程式表達利益訴求。

3、強化透明降訪公開意識。公開和透明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對基層公安信訪工作最普遍、最本質的要求,是保證執法公正的重要前提。在保證程式公開公正的前提下兼顧信訪效率,實現信訪工作效益的最大化。通過公開信訪程式,體現群眾的知情權,加深對公安信訪工作的理解,暢通表達訴求的渠道,有效降低信訪率。

(二)改善基層公安信訪環境。

1、建立集體訪預防處置機制。加強對新形勢下集體訪的研究和分析,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及時消除誘發信訪問題的各種因素,從源頭上防範涉及群眾切身利益信訪問題的發生。堅持預防為主,防範於未然,做到問題發現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處置得好,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要明確責任、具體到人,不能把本應由自己解決的問題推給上級,更不能將應由本單位本部門解決的問題推向社會。對合理訴求,儘量滿足。對不合理不合法訴求,堅持原則,不亂表態、不亂開政策口子、堅決防止因工作方法簡單處理不當而激化矛盾,做到紮實群眾工作不失控。對個別製造事端、煽動鬧事的違法人員,要積極蒐集固定證據,堅決依法處置。

2、健全群體性事件快速反應機制。建立以預警資訊為龍頭、基礎資訊為支撐、指揮排程為保障的應急體系,形成指揮統一、功能齊全的應急機制,制定統一排程方案,囊括各種可能性,明確一旦發生危急,相關警種部門能立即獲取資訊資源,準確界定警戒級別,進行先行處置,堅決制止,儘快平息。

3、落實協調聯動整體推進機制。解決信訪問題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對一些疑難棘手信訪案件,僅靠公安信訪部門的力量遠遠不夠,必須窮盡全社會力量,形成合力,運用政策、法律、經濟等手段,妥善處置。加強各級各部門的協調配合,實現信訪資訊資源共享,實現協調聯動。建立資訊溝通研判制度,建立資訊彙集分析研判機制,把握涉法涉訴公安信訪工作的動向,在落實公安信訪工作改革的基礎上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努力降低和減少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發生,同時尋求最佳方案,提升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