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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管理制度十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69W

藥物管理制度 篇1

1、幼兒藥品應由保健室妥善保管,嚴格與食品分開,必須由專人保管,嚴禁放在班上。

藥物管理制度十篇

2、教師因生病帶藥上班服用時,必須放好(醫院看病拿藥、自己購藥、或在保健室拿的藥)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3、幼兒所服的藥品必須是家長親自送來、有病歷卡。按幼兒園安全服藥的規定,家長只帶包裝完整的藥,並寫好幼兒班級、姓名、藥品劑量,服用方法,交到保健室,由保健老師統一給幼兒服用。

4、若服用有特殊要求要經保健老師檢查登記後,由保健醫生將藥送到班上,與該班老師共同查對幼兒姓名正確無誤,老師並將藥放到幼兒拿不到的地方,防誤食。

5、幼兒在園服藥,必須把藥物劑量控制在安全範圍之內,如若家長要求大劑量服用者,保健員有權拒絕,以防孩子服藥所致不良反應;如若班上老師私自收家長或幼兒所帶藥物,未經保健醫生檢查劑量,導致幼兒服藥後出現不良反應者,以及喂錯藥所導致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負全責任。

6、幼兒自己帶藥來園,又無家長口頭或紙條交待的,一律不喂。預防藥品、保健藥品類原則上不收不喂(體弱兒除外)。預防保健藥建議家長在家早晚給幼兒服用足夠了,不必要帶到幼兒園來服用。

7、保教老師給幼兒喂藥時,藥袋上的姓名與幼兒本人應一致無誤,並嚴格按劑量服用。

8、班上不為幼兒存放任何藥物,當天帶來的藥有剩餘時要求家長於當天下午接幼兒時同帶走。

藥物管理制度 篇2

1、外出看電影及春遊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注意運動器具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沿路乘車、過馬路要確保幼兒的安全,上下車、進出口要清點人數,以免遺失幼兒。

2、要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自我保護能力,不要亂奔亂跑,進園後不能擅自離開幼兒園,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的名字等,不能隨意地支差幼兒到別處替老師取物,防止出意外事故。

3、教育幼兒不帶危險品到幼兒園(如:別針、鈕釦、夾針、小刀等物)防止異物落入口腔、鼻腔等,每天晨檢時要注意幼兒帶的物品。

4、園內煙燻、廚房火種等要有人負責。

5、衛生老師負責保管幼兒園的藥物,內服藥,外服藥要有名字,有明顯的標誌,過期變質的藥物及時處理。有毒藥物要謹慎保管。防止服藥或注射發生錯誤。

藥物管理制度 篇3

1、抗菌藥物的分級使用管理是由醫療感染管理委員會領導,質管、院感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的。

2、抗菌藥物的使用必須嚴格掌握適應症和禁忌症,減少毒副反應,減少預防性抗菌藥物的使用。嚴格控制缺乏指徵抗菌藥物的使用,堅決制止濫用抗菌藥物。積極開展並規範圍術期用藥。

3、必須貫徹有樣必採的原則,藥敏結果未報告前或病情不允許情況下,可根據臨床經驗用藥。用抗菌藥前取樣(可多次)送培養和藥敏,待藥敏報告後再調整。

4、遵循分線用藥原則,根據病情應用抗菌藥物,提倡應用第一線藥物,控制第二線藥物,嚴格控制第三線藥物的使用。

5、普通感染或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提倡首選一線抗菌藥物;二線抗菌藥物的.使用,原則上應由主治醫師以上批准後方可使用;三線抗菌藥物的使用,應根據藥敏或有關專家會診或疑難病討論意見,由經管醫師提出申請,科主任審批,報分管院長或質管科審批後方可使用。

6、審批後的三線抗菌藥物的使用期限不超過七天,若確需繼續使用,應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7、實行三線抗菌藥物使用審批登記制,具體由質管科負責。質管科每月對使用審批情況檢查,檢查結果納入科室抗菌藥物量化考核。

8、堅持量化考核結果與獎罰措施掛鉤,對情況特別嚴重者予以通報處理。

藥物管理制度 篇4

1、抗菌藥物審批管理制度目的是促進臨床抗菌藥物的合理使用,有效降低抗菌藥物的使用比例,進一步提高合理用藥水平。

2、住院醫生工作站加入抗菌藥物審批管理模組,住院醫生開具抗菌藥物長期醫囑時,需進入審批程式。

3、進入抗菌藥物審批程式後,如當前住院病人醫囑為初次使用抗菌藥物、初次醫囑抗菌藥物皮試結果為陽性需更換醫囑的、非工作時間開具抗菌藥物醫囑且填寫相關審批理由的,均自動審批通過提交到護士工作站並執行,停囑時間根據醫生選擇的不同分別置為2天后、3天后、5天后。

4、如當前醫囑非

第三條所述情況下的抗菌藥物醫囑時,審批表單內的'審批使用理由必須填寫,該條醫囑作儲存處理,待臨床藥師審批通過後才可提交到護士工作站並執行。

5、醫生開具抗菌藥物臨時醫囑,自動審批通過提交到護士工作站並執行。

6、醫務科定期抽查抗菌藥物臨時醫囑和提供使用理由審批的長期醫囑,如病歷資料及各項檢查結果無法提供執行相應抗菌藥物醫囑的合理依據,經查實即扣開具該條醫囑的醫生100元,同時扣科主任30元,並在醫務獎罰通告上予以公佈。

藥物管理制度 篇5

按照“浙江省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指導方案(試行)”,進一步提高我院合理使用抗菌藥物水平,結合本院實際,特作以下規定:

一、抗菌藥物使用基本原則

1、抗菌藥物是指具有殺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應用(個別也可區域性應用)的各種抗生素以及喹諾酮類、磺胺類、硝基咪唑類、硝基呋喃類等化學合成藥。抗菌藥物用於細菌、衣原體、支原體、立克次體、真菌等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則上不用抗菌藥物。

2、力爭在使用抗菌藥物治療前,正確採集標本,及時送病原學檢查及藥敏試驗,以期獲得用藥的科學依據。未獲結果前或病情不允許耽擱的情況下,可根據臨床診斷針對最可能的病原菌,進行經驗治療。一旦獲得感染病原培養結果,則應根據該病原菌的固有耐藥性與獲得性耐藥特點以及藥敏試驗結果、臨床用藥效果等調整用藥方案,進行目標治療。

3、感染性疾病的經驗治療直接關係到患者的治療效果與預後,因此十分重要,須認真對待。在經驗治療前應儘快判斷感染性質,對輕型的社群獲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選用一般抗菌藥物。對醫院感染或嚴重感染、難治性感染應根據臨床表現及感染部位,推測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藥狀況,選用覆蓋面廣、抗菌活性強及安全性好的殺菌劑,可以聯合用藥。對導致臟器功能不全、危及生命的感染所應用的抗菌藥物應覆蓋可能的致病菌。

4、培養與藥敏試驗結果必須結合臨床表現評價其意義。根據臨床用藥效果,儘快確定致病菌及其耐藥狀況,以便有針對性地選用作用強的敏感抗菌藥。無感染表現的陽性培養結果一般無臨床意義,應排除汙染菌、正常菌群和寄殖菌的可能。

5、臨床醫生在使用抗菌藥物時,應嚴格掌握抗菌藥物的適應性、毒負反應和給藥劑量、用法,制訂個體化的方案。限制無指徵的抗菌藥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感染者原則上不得使用抗菌藥物。選用藥物應以同療效藥物中的`窄譜、價廉的藥物為先。力求選用對病原菌作用強,在感染部位濃度高的品種,此外要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1)患者的疾病狀況:疾病、病情嚴重程度、機體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狀態等。

(2)藥物的有效性:包括抗菌藥物的抗菌譜,抗菌活性、藥代動力學特點(吸收、分佈、代謝與排洩,如半衰期、血藥濃度、組織濃度、細胞內濃度等),藥效學特點及不良反應等。

(3)本地區、醫療機構、病區細菌耐藥狀況:選用病原菌敏感的抗菌藥物。

(4)給藥途徑:應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及藥代動力學特點決定給藥途徑,輕症感染儘量選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劑。

(5)有多種藥物可供選用時,應以窄譜、不良反應少、價廉者優先。

(6)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供應等。

6、抗菌藥物的更換:一般感染患者用藥72小時(重症感染48小時)後,可根據臨床反應或臨床微生物檢查結果,決定是否需要更換所用抗菌藥物。

7、療程:一般感染待症狀、體徵及實驗室檢查明顯好轉或恢復正常後再繼續用藥2—3天,特殊感染按特定療程執行。

8、抗菌藥物治療的同時不可忽視必要的綜合治療,不過分依賴抗菌藥物。

9、儘量避免面板粘膜區域性用藥,以防對臨床常用藥物耐藥的菌株產生。若區域性感染較輕,或感染較重但全身用藥在區域性感染灶難以達到有效濃度時,可考慮區域性選用如下外用製劑:呋喃西林、新黴素、桿菌肽、磺胺嘧啶銀、莫匹羅星、磺胺醋醯鈉等。不允許擅自將全身用製劑在區域性使用,包括抗菌藥物的呼吸道吸入給藥。

10、加強對抗菌藥物使用中的不良反應監測,及時發現不良反應並妥善處置,認真執行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療程中對已知或發生率高的不良反應進行臨床監測,並採取必要的防止措施。必須使用某些不良反應明顯的抗菌藥物時,尤其是老年、嬰幼兒及腎功能減退等患者應進行治療藥物濃度監測,提高用藥的安全性和療效。對較長時間使用抗菌藥物的患者,要嚴密監測菌群失調、二重感染,特別是深部真菌感染。

11、對病情複雜的難治性感染病例,應組織科內或院內專業人員進行會診,制定給藥方案,提高治療效果。指定抗菌藥物治療方案時應注意藥物的成本—效果比。

二、抗菌藥物使用管理

1、成立“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專家諮詢小組”,由主管院長、醫務部、院感科、臨床抗感染專家、藥劑科、細菌室等組成。

2、制訂和實行抗菌藥物分線管理和審批制度,執行情況必須在病程記錄上體現。

3、門診處方抗菌藥以單用為主,原則上不超過三天量,最多不超過7天,嚴格控制聯用,三聯用藥原則上禁用(抗結核藥物除外)。

4、醫院感染管理科定期統計和分析全院抗菌藥物使用率等,以便隨時掌握異常現象;並會同檢驗科每季定期公佈全院常見病原菌分佈及耐藥情況。

5、按衛生部臨檢要求做微生物的培養、分離、鑑定及藥敏工作,並開展耐藥菌監測。

6、提倡使用或更改抗菌藥物前採集標本作病原學檢查,做到有樣必採,住院病人有樣可採送檢率必須達到60%以上。

7、藥房建立各種抗菌藥物的出入及消耗登記制度。

三、抗菌藥物分線管理

1、抗菌藥物分三線管理,第一線藥物抗菌譜相對較窄、療效肯定、不良反應小,價格低廉;第二線藥物抗菌譜較廣、療效好,但不良反應較明顯或價格較貴;第三線藥物療效獨特但毒性較大、價格昂貴、新研製上市的抗菌藥物以及發生耐藥後果嚴重的品種。

2、限制無指徵的抗菌藥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性感染者原則上不得使用抗菌藥物,手術患者須遵循圍手術期用藥原則。

3、根據本院情況,建立抗生素分級管理制度,根據病情應用抗生素時,提倡應用第一線藥物,控制第二線藥物,嚴格控制第三線藥物的使用。二線藥物的使用需主治醫師或醫療組長同意,三線藥物的使用需科主任或醫務管理處批准同意。

藥物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臨時採購的抗菌藥物是指臨床抗感染治療急需的、在省集中招標採購目錄中標,但是尚未列入《新沂市人民醫院抗菌藥物目錄》的抗菌藥物,或雖未中標但無替代品種而臨床確需使用的抗菌藥物。由於按新藥引進規定不能滿足臨床急需,可提出單次臨時購藥申請,用藥量只限一份量採購。

第二條抗菌藥物臨時採購由臨床各科室主任提交申請報告,說明申請購入藥品名稱、規格、劑型、數量和使用理由。報醫務科、藥劑科審查,確認情況屬實後,報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稽核,同意後由藥學部門一次性購入使用。屬於特殊情況緊急性用藥的`,報醫務科、藥劑科審查,確認情況屬實後,報主管領導審批後購買,事後到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備案。

第三條藥品購進後第一時間通知臨床申請科室,處方一次性開走,用不完不準退藥。

第四條醫務科、藥劑科和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應當嚴格控制申請臨時採購抗菌藥物的品種和數量,對同一臨床科室在1個月內連續2次以上或全院臨床科室在1個月內連續5次以上申請臨時採購同一通用名抗菌藥物時,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應當進行調查,決定是否同意繼續臨時採購或者列入常規藥品採購程式。

藥物管理制度 篇7

1、園內藥品必須由保健員專人負責保管,準確無誤。

2、定期做好藥品的盤點工作,統計上報財會。

3、對藥品不同劑型應分別存放,口服藥和外用藥必須分開存放。

4、保健室的藥品要妥善保管,教師及幼兒領藥服藥時要登記。保健醫生隨時檢查藥品的有效期及安全性。對過期藥品要嚴格銷燬處理。

5、嚴格遵守體溫表按期常規消毒。

藥物管理制度 篇8

一、藥品應妥善保管:

1、劇毒藥品和具有腐蝕性的藥品,嚴格與食用藥品分開,必須由專人保管,嚴禁放在班上。

2、保健室的藥品要求隨時檢查處理潮解、黴爛、變質、失效藥品,確保藥品質量。

3、嚴格遵守無菌操作規程,醫療器械按期常規消毒。

二、教師因生病帶藥上班服用時,必須放好(醫院看病拿藥、自己購藥、或在保健室拿的藥)最好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三、幼兒生病帶藥,幼兒所服的藥品必須是家長親自送來或寫紙條交待。按幼兒園安全服藥的規定,家長只帶幼兒當天中午一次藥,並寫好幼兒班級、姓名、藥品劑量,服用方法,交到保健室,經保健醫生檢查登記後,由保健醫生將藥送到班上,與該班老師共同查對幼兒姓名正確無誤時,行交藥籤字手續,老師並將藥放到幼兒拿不到的地方,防誤食。

四、幼兒自己帶藥來園,又無家長口頭或紙條交待的,一律不喂。預防藥品、保健藥品類原則上不收不喂(體弱兒除外)。預防保健藥建議家長在家早晚給幼兒服用足夠了,不必要帶到幼兒園來服用。

五、保教老師給幼兒喂藥時,藥袋上的姓名與幼兒本人應一致無誤,並嚴格按劑量服用。

六、班上不為幼兒存放任何藥物,當天帶來的藥有剩餘時要求家長於當天下午接幼兒時同帶走,若不願帶走或未帶走的藥品於當天下午下班前止,由本班老師作遺棄處理,次日不得將遺棄藥喂幼兒。

七、家長為幼兒所帶藥品一律交保健室,幼兒在園服藥,必須把藥物劑量控制在安全範圍之內,藥物配伍控制雜合理範圍,如若家長要求大劑量亂配伍服用者,由保健醫生請家長在登記本上簽字,孩子服藥所致不良反應,由家長負全責;如若班上老師私自收家長或幼兒所帶藥物,未經保健醫生檢查劑量,導致幼兒服藥後出現不良反應者,以及喂錯藥所導致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負全責任。

八、晨檢時一位保健醫生專門負責收藥,同時,對幼兒的服藥情況進行詢問了解,如幼兒病情,藥物來源,幼兒對藥物的..過敏史,以及幼兒的先天性疾病,如癲癇、血友病、先天性易碎性骨折、習慣性脫臼等。保健室醫生應盡力瞭解和掌握幼兒中的特殊體質以防患於未然,將服藥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九、保健室的藥品要妥善保管,教師及幼兒領藥服藥時要登記。保健醫生隨時檢查藥品的有效期及安全性。對過期藥品要嚴格銷燬處理。

以上各條,要求人人嚴格遵守,若違反制度,導致幼兒發生意外事故時,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藥物管理制度 篇9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保健醫生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藥物必須妥善保管,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藥物一定要專箱專人負責。

三、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誌,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四、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

五、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六、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緻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誰組織誰負責。

藥物管理制度 篇10

一、藥品保管

1、園保健室配備部分常用藥品,由保健醫生負責保管,購入或使用手續齊全,帳目要清楚,準確無誤。在幼兒跌傷、碰傷的情況下,保證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

2、對藥品不同劑型應分別存放,口服藥和外用藥必須分開存放,劇毒藥必須按規定保管。

二、合理用藥

1、在病因不明的情況下,不隨便為幼兒服藥。在緊急情況下,立即送幼兒到醫院診治。

2、合理用藥、認真計算用藥劑量,應按幼兒體重、耐藥能力計算劑量,更不能將成人藥隨便給幼兒服用。

3、有需要服藥的,家長送孩子入院時,與班內老師交接,作好記錄,家長需填寫帶藥記錄並簽字。對家長送來的藥更要認真核對再用,往往有粗心大意的家長給帶錯藥,服藥時仔細核對,以免發生藥物中毒。

4、保教人員給幼兒喂藥前,要認真核對藥瓶標籤,反覆檢視用量、服法,認真核對準確,對變質、標籤不清的藥物切勿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