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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管理制度十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7.29K

協會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協會管理制度十篇

第一條泉州師範學院集郵協會是由我校在籍學生自願組織和參加的具有集郵愛好的學生團體。協會本著為喜愛集郵的同學提供一個交流的平臺,提高同學們對集郵的認識,積極學習各種集郵常識,提高自身的科學素養,培養同學們的集郵愛好。通過集郵豐富自己的目的。

第二條協會利用課餘時間開展各種集郵方面的活動,實現會員自我服務、自我發展、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自我培養、提高會員的綜合素質,為會員服務。協會活動具有集郵特色且要突出思想性、知識性和趣味性,。

第三條協會接受泉州師院校團委會的領導,在學生會社團聯合會的具體指導和管理下開展工作

第二章協會工作職責

第四條協會是為加強對會員的集郵興趣指導和組織集郵活動管理,協調各部門開展工作而專設的組織。

第五條協會職責:

⒈根據會員對集郵不同方面的興趣與要求,協助並儘量滿足會員對集郵知識的求知;

⒉規範協會管理,定期做好協會的組織工作及對各種活動的開展情況進行統籌;

⒊建立協會檔案,記載協會的發展情況和活動開展情況;

⒋定期召開部門負責人例會,檢查各部門工作情況,及時指出各部門工作中的不足,並責其限期整改;

⒌管理協會資金並指導和核查資金的使用情況(包括贊助、會費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⒍審查各部門呈報的活動計劃、方案和經費預算,對其活動申請進行批覆;

⒎協調各部門解決在開展活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⒏根據協會的實際情況經理事會討論並通過,報校團委批准;

⒐組織開展對部門幹部的培訓工作;

⒑完成校團委和社團聯合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協會組織

第六條我校在籍學生30人(含30人)以上並具有共同集郵興趣的愛好者,本著“自願組織、自願參加”的原則,經發起人申請,校社團聯合會稽核,報校團委批准後,而成立的社團。

第七條協會機構

⒈理事會:設理事15名左右,由正副會長及理事成員組成;

⒉常設部門:祕書部、宣傳部、外聯部、組織部、編輯部。

第八條協會理事

⒈協會的理事設定,必須按照校團委的總體要求,本著“負責、敬業、誠實、執行”的原則,科學、合理的設定幹部。協會設會長1名、副會長3名、各部正、副部長1名理事若干名,理事總人數不超過18名;

⒉成為協會理事的條件

⑴理事會理事條件

①堅持“負責、敬業、誠實、執行”的原則,遵紀守法,自覺遵守《泉州師院管理制度》及學校的有關規定;

②是協會正式註冊會員;

③在同學和會員中有較高威信,願意為協會發展貢獻力量,並具有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

④學習成績良好,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⑵部長條件

①堅持“負責、敬業、誠實、執行”的原則,遵紀守法,自覺遵守《泉州師院管理制度》及學校的有關規定;

②是協會正式註冊會員;

③有適應協會工作需要的志趣、愛好和專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④學習成績良好,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⒊協會全體理事應在理事會監督指導下,通過召開本協會全體會員大會,採用差額選舉方式,產生新一屆協會理事。經校社團聯合會稽核,報校團委審批後有效。理事任期原則上為一年,不得自行更換;

⒋協會的會長和副會長,由新一屆協會全體理事進行民主選舉,按得票多少選出;

⒌協會理事作為團學幹部體系的一部分,必須自覺接受校團委、學生會的領導,並積極參加其組織開展的一切活動;

⒍每個學期開學後2周內,各部門必須統一將本部門前一學期的成績總結和本學期的工作計劃以書面形式報理事會;

⒎協會負責人(含部門負責人)必須按時參加由校社團聯合會召開的各社團負責人例會,無故缺席3次以上者,取消其年度評優資格;

⒏協會理事換屆改選之前,應事先向校社團聯合會提出書面申請和說明,經校團委批准後方可進行幹部換屆改選工作;

⒐換屆改選工作完畢後1周內,新會長必須向校社團聯合會遞交本社團換屆改選詳細情況,其中包括部門、理事的設定和工作計劃等;

⒑如遇理事任期未滿辭職、理事被免職等特殊情況,可由協會主要負責人在廣泛徵求其他理事意見的基礎上,提名代理人選,報校社團聯合會稽核,校團委批准後,作為協會的代理理事。

第九條協會納新制度

⒈協會每年開展1次納新活動。新生入學後1個月內,協會必須根據校社團聯合會制定的招新計劃,在校社團聯合會的監督、指導下,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統一開展招新工作,也可自行開展招新活動;

⒉協會招新時,收取會員的會費標準為10~20元,具體金額由協會自定。收取會費時應向會員開據蓋有協會公章的統一收據;

⒊部分新會員可免交會費(特殊情況);

⒋招新工作結束後1周內,協會應向校社團聯合會上報招新確切人數;

⒌協會須在招新工作結束後3周內召開協會全體會員大會(新老會員見面會)。由負責人對上學期工作做總結報告、公佈經費收支情況、本學期工作計劃等。

第十條會員註冊制度

⒈會員入會必須進行註冊,註冊有效期為1年;

⒉新會員入會時,須填寫《泉州師院社團成員登記表》,經協會批准後,成為正式會員。新會員入會的具體條件由協會自定;

⒊老會員需在招新工作期間進行登記註冊,按照會員優惠的標準繳納會費。如未按時繳納會費,將取消其會員資格。

第十一條協會經校社團聯合會批准,可製作會員證。會員證必須加蓋校團委公章。會員證只能作為證明會員身份及參加協會活動時使用,不能另作他用。

第四章協會活動

第十二條協會活動必須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和會員的興趣培養、發展目標開展文化娛樂、社會實踐、志願服務、文學藝術等活動。

⒈協會每學期必須開展活動5次(含5次)以上;

⒉協會必須在學期末將本學期工作總結、自籌資金(包括會員所交會費、其它資助或贊助等)使用詳細情況及有關票證報校社團聯合會。經費收支賬目表須合理規範,條理清晰、明確。

第十三條協會舉行全院性的活動、協會內重要活動、聘請校外人員來校講學、做報告等,事先必須填寫《泉州師院大學生社團活動申請表》(一式三份,一份送交校團委,一份存社團聯合會,一份留存),經校社團聯合會稽核,校團委批准後,方可開展活動。

第十四條協會的活動,內部應有詳細記錄,活動結束後要在1周內完成宣傳報道工作(網站)。已釋出的報道,需報校社團聯合會備案。

第十五條為進一步活躍協會活動,擴大協會在學生中的影響,協會根據校團委的總體佈置及自身特點開展活動。

第五章協會經費

第十六條提倡協會自籌活動經費。協會可根據其提出的'活動計劃及經費預算,提交校團委及校社團聯合會審批。活動結束後1周內,必須將相關票據交校團委或社團聯合會衝賬。

第十七條協會所有資金,應如實上交祕書部,由祕書部專人管理,每學期必須在本協會內公佈經費收支情況。

第十八條理事會將不定期抽查祕書部財務管理情況,對於財務管理混亂的情況,協會將追究祕書部及財務管理人員的責任。

第十九條協會的會費,必須用於本協會開展活動和購買固定資產,不得用作他用。

第六章協會物品管理

第二十二條協會須做好檔案建設工作,對需存檔材料(包括協會章程、會員名單、工作計劃和總結、經費收支賬目表、協會報刊雜誌等)進行規範化管理。

第二十一條協會成員必須愛護協會的一切物品。

第二十二條協會固定資產(包括社團所購買的一切耐用品和消耗品)要做好妥善的保管和詳細的登記,填寫《泉州師範學院集郵固定資產登記表》(一式兩份,一份存檔案庫,一份留存),定期做好清查工作。

第二十三條協會換屆改選工作完成後1周內,新老會長必須在理事會的監督下,按資產登記清單將原社團所有檔案、物品、會議記錄等進行移交。

第七章協會顧問及指導老師

第二十四條協會聘請顧問若干名和指導老師1名。注:顧問以集郵家為主,指導老師原則上以我校教師為主。

第二十五條協會聘請顧問及指導老師須填寫《泉州師範學院集郵協會聘請顧問及指導老師審批表》(一式兩份,一份存社團聯合會,一份留存),經校團委審批後統一頒發聘書。

第二十六條協會顧問及指導老師須履行下列職責:

⒈對協會的發展方向進行巨集觀指導;

⒉對協會本學期的工作計劃進行稽核並提出指導性意見;

⒊參加協會組織的大型活動,並對活動的開展進行具體指導;

⒋對協會幹部進行定期培訓。

第二十七條協會指導老師因特殊情況離任,不能繼續履行其職責。協會須向社團聯合會提出書面申請,由校社團聯合會負責報請校團委配備與協會特色相符的指導老師。

第二十八條協會指導老師由校團委負責考核,對於未履行相應職責的教師將不予以續聘。

第七章獎懲

第二十九條為鼓勵先進,調動協會幹部和會員的工作積極性,每學年將根據校團委的規定評選出優秀社團、優秀社團幹部和優秀會員,並頒發證書。

第三十條對優秀社團及優秀個人的獎勵視其具體情況進行通報表揚,並存入社團聯合會及協會檔案。

第三十一條協會幹部將按《泉州師範學院學生管理手冊》的規定給予獎勵和德育加分。

第三十二條協會會員將按理事會考評的推薦依據給予物質獎勵和協會內部制定的榮譽證書。

第三十三條協會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理事會討論,校社團聯合會通過,可對協會成員進行調整或辭退:

1組織紀律觀念渙散,連續3次不參加活動;

2進行與協會章程、宗旨、活動範圍不符,或與學生身份不符的活動且不服從管理;

3有違法亂紀行為。

第三十四條對於違反《泉州師範學院集郵協會管理制度》的會員,協會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改正,或追究其責任。

第三十五條本《管理制度》中所規定的辦事程式和要求,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嚴格遵守。如每學期違反相應的規定達3次者,將取消部門負責人的評優資格。

第三十六條各項獎懲措施,由社團聯合會根據本《管理制度》對協會進行嚴格考核。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管理制度》解釋權歸共青團泉州師範學院團委會

協會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會的名稱為書法協會。是由院團委社團聯合會管理的學生團體組織,具有嚴格的組織性和團體協作精神。

第二條:本會參加院團委社團聯合會併為其會員單位,承認並遵守《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

第三條:團體名稱:書法協會

第四條:團體宗旨:營造校園藝術氣氛,豐富校園文化建設,提高學生藝術素養,以書法為橋樑,把廣大書法愛好者聯絡起來,共同推進我校書法藝術事業的發展,弘揚中華書畫藝術,促進學校兩個文明建設。

第二章組織結構和職權

第一條:本協會會長負責協會的整體管理工作,組織、領導和協調協會進行日常工作。

第二條:會員大會由本會全體會員組成,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每學期召開2-3次,亦可視情況而定。

第三條:會員大會職權是:

(1)修改章程;

(3)討論決定校書協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4)聽取並批准校書協委員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5)討論通過有關決議、倡議和提議。

附加:協會領導人條件:

1、對書法由濃厚的興趣,具有一定的書法基礎。

2、具有較高的工作熱情,責任感和較強的工作能力。

3、在協會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第三章會員

第一條:凡具有正式學籍,承認本會章程,對書法有一定興趣,能夠積極參加本協會開展的各項活動的學生,經本人報名申請,填寫會員登記表,經本會批准,即為本會會員。

第二條:會員的權利和義

權利:

(1)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對書協的工作和領導有建議和批准權;

(3)優先參加書協組織的各項活動。

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遵守校紀校規;

(3)積極參加書協組織的各項活動,認真完成書協佈置的各項任務;

第三條:會員務必按時參加協會活動,缺席三次者,處以警告。缺席達到五次者,予以退會處分第四條:我們社團的經費來源為:會員會費,校外所拉贊助,有關單位或個人捐贈,及向團委申請的活動經費。我們的經費將嚴格管理,對每一筆支出做詳細記錄,並在會員大會或理事會上公佈,保證財務方面沒問題。

第四章活動細則

第一條:定期組織書法練習並遞交作品。(一般定於每週末)

第二條:定期申請開展本協會組織的書法藝術展覽。

第四條:對會員創作培訓,指導老師對會員作品進行評價。

第五條:組織會員間的切磋,定期進行書法作品交流會。

第五章附則

第一條:協會成立之初,協會理事及所有幹部均從會員會考察指定。

第二條:本章程自會員入會時生效。

協會管理制度 篇3

武術歷來被視為中華民族的國粹,在歷史的發展過程中,武術成為我們民族精神氣質千年垂凝的載體之一。跟隨歷史的推進,武術也逐步由原來是純粹的“克敵制勝”的求生手段發展成為現代人們強身健體、修得養性、追求藝術的一項智體運動,並因此備受人們的普遍歡迎。

為了發揚武術,培養更多人對武術的興趣~愛好:發揚愛國',護國的'民族精神,達到強身健體的目的,我校開展了武術協會。並制定了一定的管理制度。

1.(加減分制度):

武術協會的每個成員的基準分為50分,每次訓練遲到,早退者每人每次扣一分;無故不到者扣三分;另外,每週全勤者加三分,代表學校或公司參加表演的按取得成績加分(10至20)外出活動沒經過老師或負責人批准私自離開集體的每人每次扣二分;武術協會會議遲到,早退的每人每次扣三分,無故不到的扣五分;每週請假兩次以上的(特殊情況例外,如值周)按事情輕重扣除一至三分。如果那個成員家中有關於武術方面的書籍及視訊能貢獻給協會的按貢獻數量加(1~5)分。期末評出積分最好的前幾名進行獎勵。

2.(簽到);

實行每次訓練兩次點名制度,即訓練開始和結束各自點名一次,無故不到者扣除相應積分,反之,每次訓練都能按時到,不早退,認真練習者會或得一定的積分,期末時會給予一定的獎勵。

3.(愛護訓練器材)

身為武術協會成員一定要愛護公共的訓練器材,惡意損壞者去除期末評獎資格,並上報學校。

4.(參加表演)

凡是武術協會成員參加學校或公司的表演者,都會獲得一定的積分,並在整個協會裡點名表揚。

5.(日常行為習慣)

身為武術協會成員,不能有任何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參加協會前有違紀的不算),發現有違紀現象的第一次警告並上報老師,第二次退出協會。

6. (有福同享,有難同當)

武術協會是一個整體,在訓練過程中有時會分為幾個小組比賽,輸的一方整體受罰。另外,武術學得好的同學可以幫助學得比較差的同學。

7.(戶外活動)

武術協會的有時可以參加戶外活動,但是必須注意安全,必須集體出行,任何人都不能在沒經過老師或負責人的同意下私自去逛或者去做別的事,否則扣除一定的積分。

8.(雙休日)

由於有很多成員都是通過看視訊來學習武術的,但是考慮到一些同學看不懂以及有一些同學不想浪費每一天的學習時間,也為了豐富大家的視野,因此願意的同學可以組織在雙休日到雀山公園練習。練習專案為之前所學習的內容。

9.(衣物)

凡是武術協會成員必須準備好寬鬆衣物,不能穿牛仔褲到訓練場地訓練,否則按不到處理。

協會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條:為加強固定資產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此固定資產指社團所擁有的除資金以外的一切能夠使用五年及五年以上且單價在5元以上的物品,特殊物品除外(例如單價低於5元,但可重複使用很多年的物品)

第三條:社團固定資產是指除耗材外,以社團經費購買或一社團名義取得的能長期存在,給社團發展提供便利的形態穩定的財產。(包括協會實驗室所有協會物品)

第四條:固定資產取得後,即歸管理部門管理,並會同會財務部依其類別予以分類編號並貼粘樣籤。

第五條:社團固定資產社團為成員所共有,嚴厲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獨佔、謀取私利。

第六條:社團固定資產統一由社團的財務部部長總負責,如有遺失或損壞,應有當事人照價賠償。

第七條:社團需變更固定資產的'所有權時,需經本社團成員講座一半人通過,並在學社聯的監督下,方可實施。

第八條:社團換屆,社團財務和預算必須移交新一屆社團負責人,原社團負責人出具財務清單,先報校社聯財務部稽核,再由新一屆社團負責人輸相應接受手續。

第九條:當協會發現社團固定資產流失或不明原因遺失時,社團監察組或校社聯有權追究該社團主要負責人及財務負責人相關責任。

第十條:社團所屬的固定資產,必須產權關係明確,校社聯配給的(低值易耗品除外)由校社聯所有,由校社聯拉取贊助的物品由校社聯所有,社團自行購置或拉取贊助的物品由學生社團所有,任何組織、個人不得侵佔。

第十一條:社團解散時,財務移交學社聯代管,原社團負責人出具財務清單。

第十二條;社團解散後,是本學期由本社團會員會費所購買的物品,在本社團會員有要求的情況下,可由校社聯代為分配給本社團會員;若無要求,物品將充公,作為校社聯活動資產。

第十三條:協會資金以及固定資產全有財務部統一管理,其他部門分管本部門的固定資產,監察組負責監督。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的領用,調動,借出,報廢,必須經過分管部門以及主管部門或協會會長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動,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或變賣,否則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未經主管部門同意,各使用部門無權辦理資產轉移或處理。

以上為獸藥協會固定資產管理條例,協會幹部或社員如有違反將追究其相關責任。情況嚴重者將上報院系領導或執法部門。社聯財務部對此制度行使監督管理權,監督此制度變更。此制度如有變更需經過協會一半乾部同意,財務部才能行使變更權未經同意財務部無權行使變更權,

協會管理制度 篇5

婺源縣老年人體育協會財務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老年人體育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的財務管理,規範財務行為,嚴肅財務紀律,確保經費合理使用,根據《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協會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協會財務活動在主席領導下,由教育體育局計財股兼職管理。財務支出管理工作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由分管財務的副主席審批,實行單獨設立賬戶、獨立核算、主席和分管副主席負責的財務管理原則。

第三條協會財務人員應嚴格執行《會計法》和本制度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財務工作合法、規範、有序。

第四條會計、出納由教育體育局計財股人員兼任,協會設報賬員。

第五條根據協會祕書處內設各部門和各分會提交的年度預算,編制年度收支預算,報主席、分管財務副主席審批同意後,組織貫徹執行。

第六條加強貨幣資金、財產物資的管理,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

第七條做好固定資產增減變動的會計核算和監督以及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全面反映和監督固定資產的增、減和變動情況。

第八條根據協會的收支和經營管理情況,按月編制財務報表,財務報表報主席和分管財務副主席審閱。

第九條每年末根據年度收支計劃、經營管理以及資金動態、固定資產等情況進行財務經營活動分析,將財務收支活動分析編制內部財務報告,內部財務報告報主席和分管財務副主席審閱後並予以通報。

第十條負責接受協會會員大會的審查,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接受財稅機關對財務工作的審計與檢查。

第十一條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按照國家檔案保管的規定,妥善保管好所有會計資料,不經主席同意,財務資料不得隨意外借、外傳,嚴格做好財務保密工作。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條協會收入按其來源分為財政補助收入、捐贈收入、會費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財政補助收入是指納入財政年初預算的經費和具體體育賽事活動財政追加經費而取得的收入。

(二)會費收入是指根據章程等的規定向會員所在單位或會員收取的會費,團體會員會費由協會統一收取,個人會員會費可由各分會代收。

(三)捐贈收入是指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所取得的收入。

(四)經營收入是指商品服務經營性收入和投資分紅收入。

(五)上級補助收入是指上級協會等單位的補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是指銀行存款利息收入、報廢報損資產變價收入等。

第十三條協會所有收入必須使用合法的票據歸口協會財務統一管理,不得設立賬外賬,不得隱瞞收入,收取現金應當日繳入協會銀行賬戶,不得坐收坐支。各分會的贊助性等收入也一併納入協會財務管理,分明細核算。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條協會支出分為正常運轉支出、活動性支出、裝置購置支出、場地建設支出、經營性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一)正常運轉支出是指人員支出、人員補助支出、辦公費用支出、車輛及交通費用支出、差旅費支出等。

(二)活動性支出是指協會舉行各種體育賽事活動的各項費用支出。

(三)裝置購置支出是指車輛、器材、體育設施、辦公裝置、辦公用具等的購置支出。

(四)場地建設支出是指房屋、運動場地等建設及維修的支出。

(五)經營性支出是指經銷各類體育器材、運動服裝等的成本支出。

(六)其他支出是指借款、投資、以及以上未包括的其他支出。

第十五條協會所有正常運轉性支出必須由經辦人簽字、祕書長或分會稽核,分管財務副主席審批;活動性支出由活動組委會提出收支預算,經主席辦公會議研究審定或相關分管副主席請示主席同意後由分管財務副主席審批;裝置器材購置需報經主席同意實施採購;工程建設專案應經主席辦公會議研究,對工程專案預算審定後,按縣政府相關工程建設招投標規定程式實施。

第十六條協會支出在1000元以內的費用由分管財務副主席審批;1000-5000元的費用經主席同意後,由分管財務副主席審批;5000元以上的費用經主席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後,由分管財務副主席審批。

第十七條報賬員允許預借備用金5000元,用於日常急需開支的墊付,所有審批好的各類支出,統一由報賬員填寫結報單到協會財務報賬。

第十八條差旅費等相關費用應符合本縣的相關規定執行,同時嚴格執行車輛定點維修、定點保險、定點加油、印刷品定點印刷、辦公用品定點採購的“五定”規定。

第十九條協會專職和兼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以及勞務補貼等,由主席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或主席同意後執行。

第二十條協會各專項分會正常活動經費實行定額補貼制,定額補貼標準經主席辦公會研究決定,定額內由分會負責人稽核後報分管財務副主席審批;超定額部分需經主席辦公會研究決定

或主席同意後由分管財務副主席審批;結餘部分可結轉下年度使用。各分會自籌資金(含個人會員會費、贊助款等)原則上由分會自主安排使用,納入協會財務統一核算,由分會負責人稽核後報分管財務副主席審批。

第四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協會的現金收付應當嚴格手續,加強管理,實行會計、出納、報賬員崗位分設,錢、賬、物、章分管的原則,報賬員堅持逐日登記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第二十二條嚴格加強對協會的財產物資管理工作,辦公室人員負責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全面反映其增減、變動情況。定期與財產、物資實物管理部門核對,確保財產物資賬、卡、物相符。每年12月份由協會辦公室組織各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資產清查,年底前將清查結果報協會財務,以便調整財務賬面資料,準確地進行年度財務決算。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縣老年人體育協會負責解釋,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二○XX年十二月三十日

協會管理制度 篇6

一、為了規範我集郵與收藏協會的財務管理,建立社團內部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以提高各社團的自治能力,使帳目清晰、明瞭,收入支出有據可尋,根據《宜春學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而制定本實施細則。

二、各協會由會長擔任財務主管,下設會計和出納。

1、主管人員全面負責財務工作,主要核審發票是否屬實,是否符合規定,如屬實則簽字報銷。

2、會計負責掌管帳本,按序記帳,簡明扼要地註明資金用途,發票分類管理、貼上,在每張發票均要註明“××活動支出情況”,然後作總結、結出帳面餘額,每屆的帳本要求保留三年,並且備案。換屆時,帳本交接要按照有關規定交接。會計帳本則統一使用“專用帳本”。

3、出納負責保管現金,具體屬實地登記好每一筆現金去向用途,作好現金日記帳。出納每月向主管財務人員彙報一次開支狀況。

4、以上各職權不能越權管理,相互保持獨立性,主管、會計、出納相互不能同班級、同寢室。

三、經費管理:各社團組織必須以集體的名義在銀行開戶,且把帳號上報社管會備案,同時各協會可保留300元作為日常備用資金。每學期,各社團的財務帳目至少向其全體社員公佈一次。

四、社團經費來源

1、會員會費(包括會員在社團中繳納的其他費用)在收取會員費用前,須向會長和財務部提交收費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收費,並向會員開出收據。

2、贊助。各社團不得與贊助商進行純商業性的經營活動,贊助費只能用於被贊助的`活動,除從中提取20%給聯絡贊助商的工作人員作為獎勵外,如有剩餘則轉入本社團經費,贊助活動結束後,有關財務人員作好清單記錄,並向社管會說明。

3、上級主管部門撥款:上級主管部門所撥款專案歸各社團作為社團活動經費。

4、其它收入(如捐贈等),其它收入上報社管會後由社團自行管理使用,並做好帳目記錄。

五、公共財產管理:對於購入的公共財產除按常規支出作帳外,還要標明其品種、數量、規格、價格等。

六、發票管理:儘量取用帶有“國家稅務監製”印章的發票,條件不允許時可用收據,發票填寫必須全面真實,儘量做到無塗改,發票須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及主管人員簽字後才可報銷。

七、作帳程式:

第一種情況:經手人先墊付取得發票→主管核審簽字→出納兌現簽字→發票交給會計保管入帳

第二種情況:經手人打借條預支→主管核審簽字→出納支付現金、保管借條

八、對餐費、禮品費等費用管理:禮品、獎品如屬活動計劃由各社團自行決定,餐費支出前則一定要事先以書面形式向社管會申請批准方可使用,菸酒支出一律不可報銷,如有違規則直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九、各社團的出納與會計定期進行財務核對,如發現有問題,應及時處理。

十、每學期對各社團定期查帳一次,同時抽取30%比例的社團作不定期抽查。通知查帳後,各社團在兩天內把帳本交到社管會。

十一、各社團財務人員換屆時按社團章程進行,換屆時向社管會報送更換人員的名單,交接帳本時,應在帳本上註明轉交時間、原因及註明剩餘現金的數量、轉交時要有財務主管簽字。

十二、每學期對各社團的財務管理工作作出全面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評選先進社團重要依據。

十三、查帳發現問題的處理方法:

1、會計與出納核對帳目時,如發現漏洞、誤差應及時查明原因,如有意隱瞞多開發票或虛開發票挪用公款,金額50元內追回現金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100元以上追回現金並上報團委給予紀律處分。

2、纂改發票套取現金者,無論金額大小一經發現則從嚴處理。

十四、附則:

1、本條例的解釋權屬集郵協會,集郵協會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2、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協會管理制度 篇7

第五十一條本社團的經費來源以會員納新收入為主,校團委的撥款、指導單位的撥款、社會贊助為輔,社團實行財務統一管理,各項收支都納入財務部的管轄範圍。

第五十二條本社團的財務工作由財務部具體負責,財務部部長獨立管理賬本,凡財務收支狀況(款額、時間、事項等)須明確,真實記錄在冊,同時須附有書面憑證(必須有專用章、水印)方可予以報銷。

第五十三條實行財務公開制度,每次活動後的總結會上須向理事會及會員彙報財務開支狀況,並隨時接受理事會及會員的質詢與監督。

書法協會常規活動的舉辦

第五十四條每週必須對會員進行培訓。

第五十五條每學期必須對會員進行兩次考察。

第五十六條每年3月中旬--下旬必須面向全校舉辦“西狹杯”臨帖大賽。(報名費3元/人)

第五十七條每年11月上旬--中旬必須面向全校舉辦“西狹漢風”臨帖大賽。(報名費2元/人)

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制度經指導單位、書法協會理事會聯合頒佈。

第五十九條本制度暫試行兩年,根據執行情況將作出適當修改,在試行期間,其效力與正式檔案等同。

第六十條本制度解釋權歸書法協會理事會。

第六十一條書法協會下屆理事會可以聘請上屆理事會成員為本屆常務理事會,聘期一年。

第六十二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生效。

修訂後記

書法協會是以展示中國書法魅力,提高當代大學生的藝術修養為宗旨,營造校園書法氣氛為本質的`文娛類社團。

書法協會經過八年來的發展,會員數量和規模在逐年上漲。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書法協會的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學化水平,發揮書法協會繁榮隴師校園文化、促進人才成長中的積極作用,我們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有益的實踐,並取得了成果。

我們這次對《隴南師專書法協會管理制度》進行修訂,主要體現兩個方面:一是對原有的一些管理制度根據執行情況進行了適當的調整;二是收錄一些新制定的管理制度,這次修訂是集體的智慧,更是廣大幹部、會員工作實踐的結晶。在此,我們也向歷屆的幹部、會員表示衷心的感謝。

書法協會在發展,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斷完善,我們希望以後的幹部、會員根據社團發展的需要,不斷完善社團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也希望廣大書法協會幹部、會員在社團管理制度的完善上不斷貢獻自己的青春智慧。

協會管理制度 篇8

院跆拳道協會是由全院跆拳道愛好者組成的學生團體,受學院團委,受學院領導的管理與監督,除學院外,其他任何組織及個人無權干涉協會一切活動。跆拳道協會任何活動必須在充分考慮學院利益的前提下執行,其目的旨在豐富大學生活,活躍校園氣氛,培養學生的興趣愛好。

第一章,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成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2)自願加入本協會。

(3)服從本協會的領導與管理,積極參加和協助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4)熱愛跆拳道運動,維護協會的團體利益。

(5)簽定《跆拳道協會與會員安全保障協議》(一式三份)。

二、會員具有以下權利與義務:

(1)對本協會工作有監督、提出批評及意見的權利。

(2)有優先被選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同時承擔本協會交辦的工作任務。

(3)按規定交納會費及教練費。

(4)培養和堅持良好的道德、素質修養,依法開展跆拳運動。

第二章,會費的管理與使用。

一、定期組織會員參加校際交流賽、表演等活動。

二、購買相關器材、護具。

三、支付本協會工作人員(教練)費用。

四、舉辦有獎問答會,獎勵優秀會員。

第三章,為了更好地規範協會各方面的工作,系統地管理好整個協會,現制訂管理制度如下:

一、協會最高權利機關為跆拳道協會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祕書部、外聯部、技術部、宣傳部、財務部、組織部這幾個部門組成,受會長統一領導,各部門協助會員開展工作,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由會長或副會長主持,涉及協會的重要決定事項時,採取全體成員民主投票抉擇。

二、理事會的成立需通過院領導、院社團部的一致考核批准產生。理事會成員包括:會長一名、副會長兩名,祕書部部長、副部長、幹事各一名,財務部部長、副部長各一名,外聯部部長一名、幹事兩名,技術部部長、副部長各一名、幹事兩名,宣傳部部長、副部長各一名、幹事三名。

三、理事會成員對協會工作應持認真負責的態度,各部門之間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本著為協會服務的原則,推動協會各項工作的順利發展。

四、為了使協會檔案檔案和會員資料管理規範化、制度化,方便查閱及使用,防止檔案檔案的遺失,特制定《協會檔案管理條例》,具體事項如下:

(1)協會理事會祕書部負責協會檔案管理、會議記錄、資料收集和整理。儲存好協會的檔案資料。

(2)其他部門或個人若要查閱資料,必須經祕書部同意。

(3)查閱檔案時,不得在上面任意修改或亂塗亂畫,需保護好資料,以名遺漏。

(4)不得隨意將檔案資料帶離存檔處,如要借閱,須取得祕書部或會長批准,並作好登記。

(5)各個部門應以月度方式上繳相關檔案(包括計劃、總結、活動行程、幹事名單等)交給祕書部存檔。

(6)該制度公佈之日起實施。

(7)跆拳道協會理事會保留最終解釋權。

第四章,為了妥善地管理和利用本協會的經費,較好地保障每個成員的切身利益,更好地管理資金的來源與支出,形成一個良好的資金管理系統,特制定《協會財務管理條例》,具體事項如下:

(8)理事會成員必須以協會的最大利益為主,不得亂花費,浪費協會的資金。

(9)如部門因協會工作需要支出費用,必須由本人寫明經費的出處。以及如何支配、對協會有何利益。經過會長或副會長及相關部門的一致研究、稽核、決定。然後由會長或副會長簽名同意、預支單據由財務部部長簽名後方可領取預支費用。使用資金過程中需以節約為宗旨。完工以後,應及時將餘額、票據交送到財務部。

(10)每次活動後需報銷的收據,必須先由本人簽名,經過會長認可簽名,然後由財務部人員稽核、同意、簽名後,根據具體情況報銷。

(11)凡關係到協會的有關資金問題,須由理事會人員在場監督,再轉到財務部統一管理,合理分配使用。

(12)外聯部在校外所聯絡贊助,須有一個詳細、明確的賬目紀錄。

(13)財務部部門的人員都必須有高度的責任心,有權利、有義務保管好協會的資金,如果保管人員自身保護不善,必由保管者本人擔負責任。

(14)本協會保留最終解釋權。

(15)該制度由釋出之日起實施。

(16)任何人員不得更改以上任一條例,若要修改、補充必須提交到理事會,通過開會討論、研究、審批方可。

第五章,工作證是跆拳道協會理事會幹部的身份象徵。幹部在執行工作中必須佩戴工作證,接受各個成員的監督。

(17)工作證是由宣傳部統一設計製作,由祕書部負責簽發,並統一管理,對工作證的使用進行監督。

(18)工作證只限於理事會成員幹部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19)妥善保管好工作證,如有遺失應及時向祕書部報失,以便補辦。

(20)持證者不得濫用職權,不得佩戴工作證進行有損協會利益的活動,否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21)持證者離職時應持原有工作證交祕書部登出,改任他職時,登出後可領取新證。

(22)該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六章,為進一步明確協會各部門的工作職能及保管好協會的固定資產,特制訂以下條例:

(1)會長

1,負責協調協會各部門工作;

2,有提拔和撤消理事的最終決策權,受院團委監督;

(2)副會長

1,協助會長開展工作,處理日常事務及監督其他各部門的工作情況;

2,有提拔和撤消幹事的最終決策權;

3,由會長提名,經上屆理事會通過產生,受會長監督;

(3)祕書部

1,負責會議通知及會議紀錄工作;

2,起草協會有關文稿,管理協會檔案及活動總結資料;

3,有提拔和撤消所屬幹事權利,受副會長監督;

4,由會長提名,經上屆理事會通過產生;

(4)財務部

1,負責管理協會日常財務收支;

2,做好大型活動時經費預算,及時做好財務總結、彙報;

3,有提拔和撤消所屬幹事權利,受副會長監督;

4,由會長提名,經上屆理事會通過產生;

(5)外聯部

1,負責籌措協會大型活動的資金;

2,負責與兄弟協會或校際交流、比賽時的`各項聯絡工作;

3,有提拔和撤消所屬幹事權利,受副會長監督;

4,由會長提名,經上屆理事會通過產生;

(6)技術部

1,負責組織會員平時自由訓練;

2,指導會員技術、採排表演節目等事宜;

3,負責保管好協會平時訓練所需的各類護具和訓練器材

4,訓練前後做好護具及訓練場地的檢查清理工作;

5,有提拔和撤消所屬幹事權利,受副會長監督;

6,由會長提名,經上屆理事會通過產生;

(7)宣傳部

1,負責宣傳和報導協會的各項活動情況;

2,負責協會參加宣傳評比的海報的策劃和製作,維護協會的良好形象;

3,積極配合學院開展的活動,及時公佈協會的最新動態及相關活動通知;

4,有提拔和撤消所屬幹事權利,受副會長監督;

6,由會長提名,經上屆理事會通過產生;

(8)組織部

1,負責組織大小活動;

2,負責通知會員及時參加活動。

(9)幹事職責

1,按時完成理事分配的工作;

2,定期反饋會員意見和建議;

3,由各部理事提名,經理事會通過產生;

第七章,為了營造一個良好的訓練環境,會員們應具備良好的素質,不違反學院的規章制度,不損害協會及學院的合法利益。

凡因故意違反學院的相關規定、本協會的章程而造成重大過失者,責任自負,並根據情節輕重接受相應的處罰。

院跆拳道協會

協會管理制度 篇9

為加強X協會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協會的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X協會管理制度。

一、人事招聘及管理制度

1、協會工作人員的聘用依照本制度進行。

2、協會的工作崗位設定及工資薪級等由負責人事管理的部長提出書面申請,報專職副祕書長審批後進行公開招聘。

3、招聘工作由負責人事管理的部長組織,並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最後由專職副祕書長審批後方可聘用。

4、協會可以採取各類招聘方式進行人員招聘,協會的任何人員有權向協會推薦優秀的各類人才。

5、應聘人員應進行筆試或面試,從中擇優錄用工作人員。聘用的工作人員應當具備勤、能、德、政的基本素質及專業素養,遵守協會的各項規章制度,勝任其受聘的崗位工作。

6、聘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合格後的工作人員應當與協會簽訂勞動合同,試用不合格的工作人員應予以辭退。

7、應聘及聘用工作必須符合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

8、人事招聘的材料,包括履歷表、身份證影印件、學歷證影印件、聘任合同等應及時歸檔並妥善保管。

9、人事檔案及工資待遇等是協會的機密資料,任何人未經不得外傳、洩露及公開。

二、公文處理工作制度

(一)收文處理

收文處理是指對協會收到的公文、信函、簡報、資料等進行的接收、拆封、登記等工作。

1、收文工作由專人負責接收拆封並分類登記。登記專案包括來文單位、來文編號、收文日期、來文標題等。

2、收取的文電、信函等原則上當天登記完畢,急件隨收隨辦。

3、檔案登記後,統一呈交專職副祕書長審閱批示處理。

4、專職副祕書長批示的傳閱性檔案,由負責登記的專人跟蹤回收歸檔。

(二)發文處理

擬辦文稿的處理,是指以本協會名義印發的文稿的草擬、稽核、呈批等工作。

1、由專人負責草擬的.文稿,統一遞交給專職副祕書長稽核。

2、經專職副祕書長確認無誤後,公文的正文應按規格列印好,蓋上協會公章,正式行文。

3、所有正式行文的公文須由專人登記後存檔。

三、考勤制度

1、協會全職工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專職祕書長同意。

2、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早上9:00—12:00,下午14:00—18:00,節假日按國家公佈的法律法規執行。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員,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由專職副祕書長批准後再統一交財務人員計算加班工資或者調休。

3、協會組織的會議、學習、或者其他團隊活動應該積極參與,如有事請假須提前向專職副祕書長請假。

4、協會全職人員的考勤情況,由專職副祕書長進行監督、檢查。如違反考勤紀律的,三次以內口頭警告,達到三次以上的可予以辭退。

5、工作人員需要休假、請假的,填寫《工作人員休假請假申請表》,報專職副祕書長審批後方可休假,否則視為曠工,三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6、因情況緊急如急病、臨產等,無法提前辦理休假、請假報批手續的,須先口頭報告並說明原因,補辦手續應在上班後的3天內補辦。

四、財務制度

(一)財務原則

1、X協會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成立的民間非營利組織,必須嚴格執行財政部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

2、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巨集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務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單位經濟實力為宗旨。

3、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會”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協會運作中禁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4、協會必須按國家規定申請開立銀行帳戶,妥善保管資金,確保資金安全、完整。資金的使用堅持“量入而出,略有結餘”,“取之於會員,用之於會員”的原則。依照《會計法》的規定,一切開支必須合理合法,並附有合法真實的原始憑證。如財務人員稽核後確認開支或憑證不合法,則不予報銷。

5、任何支出或借支及預付款、定金的,財務審批許可權如下:所有財務報批由會計稽核後報專職副祕書長審批。

(二)收款制度

1、協會的收費必須由兩個工作人員完成,一人負責領取、保管並開具票據,一人負責收費並保管好款項,當所收款項達到壹仟元以上時,應及時返納開戶銀行。月末由出納統計當月開具票據,經會計複核確認後,將所收款項全部存入協會賬戶並將相關單據移交會計進行賬務處理工作。

2、協會應嚴格按照法定的業務範圍收取有關會費及款項,任何人不得以協會的名義私自收取非正常業務產生的任何費用,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挪用協會款項用作其他用途。

(三)採購制度

1、協會常用的辦公用品、必須由申請人填寫《辦公用品申購表》,經專職副祕書長審批同意後方可購買。

2、協會委託外單位辦理的業務如印刷、廣告、設計、製作、活動策劃、宣傳、推廣等專案,必需以協會效益最大化為原則。

3、協會購置固定資產包括維修、租用),必須先立項、作出預算,並簽訂相關合同報專職副祕書長及專職祕書長審批同意後才能購置。

4、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四)借款制度

1、因公務或出差需要預借現金的,由經辦人填寫借支單,列明借款用途等,交由財務根據預算情況核定其需借支的金額,報專職副祕書長審批後,到財務處領取借款。借出的現金,在正常情況下,應在出差回來後的15個工作日內,依照規定程式辦理審批報銷手續並清還借款。

2、任何人員借出的款項應專款專用,不得將借款用作其他用途。

3、同一專案(含同一筆貿易)應按合計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

(五)差旅費(業務)開支管理制度

1、因業務工作需要出差外省的工作人員,要先擬出差旅費用的預算,由出差人簽名和財務人員複核,經專職副祕書長審批後,再辦理借支手續。

2、報銷時,由出差人在原始憑證背面簽名,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由財務人員複核,報專職副祕書長審批同意後報賬。本是一次差旅工作的開支不能分開報銷,並應在報賬時立即清還出差的借支費用。

3、協會人員因公事出差外地,差旅費補助等費用參照廣東省財政廳印發的粵財行[20xx]67號《關於印發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執行。其中:出差人員住宿標準為每人每天340元,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天數實行定額包乾,省內省外同一標準,每人每天100元,出差地市內交通費包乾為每天80元。本市至出差地的往返車費在檔案標準內的按實報銷,超過標準的由本人負擔。

4、會議費參照肇慶市財政局印發的肇財文[20xx]1號《關於印發〈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會議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執行。

(六)業務接待費制度

1、一般性業務接待應按照以下標準報帳:早餐:甲類(重要客人接待)20元/人

乙類(業務往來工作的接待)15元/人

丙類(座談會工作會議或一般性接待)10元/人正餐:甲類100元/人

乙類60元/人

丙類40元/人

超過以上標準的應說明原因並報專職副祕書長批准後方可報賬。

(七)物品管理制度

1、為減少浪費,節約支出,準確核算物品成本,購進的物品或物資由專人負責驗收、發出及保管儲存等工作,並在《物品收發存登記簿》上做好記錄。

2、保管人聯同財務負責人每年最少一次應實地核查物品,如發現賬實不符的,應及時找出原因並將情況上報專職副祕書長審批處理。

(八)專項資金管理制度

1、從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取得的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在年終應上報資金使用情況。專案完成後,報送專項資金支出決算及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接受上級財政或主管部門的檢查。

2、對列入政府採購範圍的專案,按照政府採購或招投標的程式和辦法進行。

(九)保密制度

1、協會人員都有保守協會祕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洩露協會祕密,更不準出賣協會祕密以謀取個人利益,如出現洩密行為,協會有權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2、協會的祕密應根據需要,限於一定範圍的工人員接觸,接觸祕密的人員,未經批准不準向他人洩露。非接觸祕密的人員,不準打聽祕密。

3、祕密包括下列祕密事項:

(1)協會重要的合同、客戶和合作渠道;

(2)人事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3)協會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賬戶賬號、銀行帳戶印鑑等;

(4)協會規定的其它要保密的內容。

(十)財務監督及報告制度

1、為了加強對財務使用情況的監督,每年由常務理事會提名推薦三名副會長臨時組成監督小組,對本年度財務使用情況進行稽核。

2、年度財務情況及財務管理情況在次年2月28日前向理事會及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一次。

X協會年月日

協會管理制度 篇10

一、工作職責

(一)在村民委員會(城市社群居委會)的領導和鄉(鎮、街道辦事處)老齡委的指導下,圍繞“六個老有”積極開展工作,不斷加強協會的自身建設。

(二)積極支援並配合村(社群)黨支部和村(居)委會的中心工作,當好參謀助手,帶領全體老年人為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獻計獻策。

(三)充分發揮協會內部設立的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小組、紅白理事會、道德評議小組、維護治安小組、環境衛生小組、糾紛調解小組、文體活動小組、關心下一代小組等的積極作用,為構建和諧社會作貢獻。

(四)落實好協會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五)為老年人辦實事、做好事,積極組織老年人開展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

(六)按時完成當地黨政組織和上級老齡工作部門安排的各項任務。

二、學習制度

(一)每月日,協會委員會和各會員活動小組組長,進行集中學習。

(二)每月日,既是各會員活動小組的例會日,又是學習日。

(三)主要學習內容:時事政治,有關法律法規,老齡工作基礎知識、經驗和方法,文化科技、醫療保健等方面知識,以及上級統一布臵的學習檔案和資料。

三、民主管理制度

(一)實行民主選舉。老年協會領導班子在村民委員會(城市社群居委會)的領導和鄉鎮老齡委的指導下,召開全體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採用無記

名投票的方式選舉產生。

(二)實行民主議事。老年協會比較重要的事務,由集體商議決定。

(三)實行民主理財。老年協會的`經費支出須經協會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同意,實行賬目公開;收支情況,每年年度向全體會員公佈,會員有權質詢。

四、例會制度

(一)每月日,作為協會委員會工作例會日,通報上月工作情況,傳達、學習上級指示精神,研究安排近期工作。

(二)每月日,作為協會委員會工作例會日,可結合協會學習日和委員會工作例會日安排,傳達精神,安排工作,部署任務。

(三)每年敬老節或春節期間,召開全體會員大會,評選表彰先進和總結全年工作。

(四)每月向村民委員會(城市社群居委會)報告一次工作情況,及時反映老年人的意見和要求。【時間一般不超過3個月】

五、工作管理制度

(一)實行協會委員會責任制,落實“三定”要求,即“定人員、定崗位、定職責”。

(二)設有“一冊五薄一檔案”。即:老年人花名冊;協會開展活動登記薄、學習情況登記薄、好人好事記錄薄、調解老年人家庭和村民糾紛登記薄、簽定贍養協議(責任)書登記薄;老年人身體健康狀況檔案。

(三)在協會活動場地張貼協會的規章制度和老年法規,妥善管理設施及有關資料。

(四)活動室開放時間:。【各地根據實情確定】

(五)協會會員應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政治學習和各項文體活動。老年協會工作制度

一、貫徹落實老齡工作方針、政策,履行協會的基本任務,圍繞六個老有(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學、老有所教、老有所為、老有所樂)開展老年協會工作。

二、配合村(居)兩委做好各項中心工作,協助村(居)兩委做好鄉風文明、移風易俗、公益事業、維護社會治安、調解民事糾紛、計劃生育、關心下一代等工作。

三、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幫助老年人排憂解難。

四、定期開展各項活動。

協會班子每個月至少召開一次例會,組織學習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通報工作情況,研究安排工作,按時完成黨委、政府和上級老齡部門布臵的各項任務。老年大學管理制度

一、老年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學校各項活動都要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範圍內進行。

二、教師要為人師表,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模範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要按教學規定,制定教學計劃,準備教學提綱,按教學計劃上課。

三、學員要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