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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管理制度十四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56K

鍋爐管理制度 篇1

1.0目的

鍋爐管理制度十四篇

規範常壓生活鍋爐執行管理工作,保證常壓生活鍋爐良好執行。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物業管理公司轄區內常壓生活鍋爐的執行管理。

3.0職責

3.1機電維修部主管負責檢查壓力鍋爐執行工作的實施情況。

3.2機電維修部組長負責常壓生活鍋爐執行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3.3當值班管理員具體負責常壓生活鍋爐的執行管理。

4.0程式要點

4.1巡視監控

4.1.1當值管理員每隔2個小時巡視一次常壓生活鍋爐,巡視部位包括:鍋爐本體、燃燒機、水泵機組、電氣控制系統及各種附屬裝置(閘閥、油箱、熱水箱)。

4.1.2巡視監控的主要內容如下:

a)觀察各連線處是否有漏油、漏水現象;

b)是否有異常的聲響或振動,是否有異常氣味;

c)觀察排煙顏色是否正常,燃燒火焰是否穩定;

d)觀察鍋爐水溫是否變化正常;

e)檢視鍋爐水位,油箱油位;

f)檢查水泵機組:

--電機溫度是否太高(燙手),風葉是否碰殼;

--水泵是否漏水成線;

--有無鬆弛的`螺栓、螺母。

g)檢查控制箱:

--各指示燈是否正常;

--各元器是否動作可靠,有無燒傷、過熱、打火現象。

4.1.3對於巡視中發現的正常情況,當值管理員應及時採取措施予以解決。處理不了的問題,當值管理員應及時詳細的彙報給機電維修部組長或主管,請求支援。整改時應遵守《常壓生活鍋爐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

4.2當值管理員應根據使用熱水部門或使用者的要求,及時開關常壓生活鍋爐,並根據他們的需要,適當調整鍋爐熱水的溫度或熱水供應量的大小。注意最高溫度不能超過65℃。

4.3異常情況處理

4.3.1當常壓生活鍋爐房發生火災時,按《火警、火災應急處理標準作業規程》處置。

4.3.2當常壓生活鍋爐發生水浸時的處置:

a)視進水情況關掉執行中鍋爐,拉下總電源開關;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較大,應立即通知機電維修部主管,同時盡力阻滯進水;

d)漏水源堵住後,應立即排水;

e)排幹水後,應立即對溼水裝置設施進行除溼處理.如用乾的乾淨抹布擦拭、熱風吹乾、自然通風,更換相關管線等;

f)確認溼水已消除,各絕緣電阻符合要求後,開機執行‘;如無異常情況出現則可以投入正常執行。

4.4常壓生活鍋爐房管理

4.4.1非值班人員不準進入常壓生活鍋爐房,如需要進入,須經機電維修部主管同意,並在值班人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常壓生活鍋爐房。

4.4.2常壓生活鍋爐內嚴禁存放易爆、易然、危險物品。

4.4.3常壓生活鍋爐房內應備齊消防器材,並應放置在方便、顯眼處。常壓生活鍋爐房內嚴禁吸菸。

4.4.4每班打掃一次常壓生活鍋爐房的衛生。每週清潔一次常壓生活鍋爐房內的裝置設施,做到地面、天花、門窗、牆壁、裝置設施表面無積塵、無油漬、無鏽蝕、無汙物,表面油漆完好、整潔光亮。

4.4.5常壓生活鍋爐房內應當通風良好、光線足夠,門窗開啟靈活。

4.4.6常壓生活鍋爐房應當做到隨時上鎖,鑰匙由當值常壓生活鍋爐管理員保管,常壓生活鍋爐房管理員不得自私配鑰匙。

4.5交接班要求

4.5.1交接人員應準時接班。

4.5.2接班人員應認真聽取交班人員交代,並檢視《常壓生活鍋爐執行日記》,檢查工具、物品是否齊全,確認無誤後在《常壓生活鍋爐執行日記》表上簽名。

4.5.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交接班:

a)上一班執行情況未交代清楚;

b)記錄不規範、不清晰、不完整;

c)常壓生活鍋爐房不乾淨;

d)接班人未到崗;

e)事故正在處理中或交班時發生故障,此時應由交班人負責繼續處理,接班人協助進行。

4.6對於常壓生活鍋爐的執行情況,當值管理員應及時完整、規範清晰的記錄在《常壓生活鍋爐執行日記》表內,並於每月的3號之前由機電維修部組長把上一個月的記錄整理成冊後交機電維修部存檔,儲存期為兩年。

5.0記錄

《常壓生活鍋爐執行日記》

6.0相關支援檔案

6.1《常壓生活鍋爐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

6.2《火警、火災應急處理標準作業規程》

鍋爐管理制度 篇2

(一)司爐工崗位責任制

1、持證上崗,嚴格執行鍋爐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執行、經濟執行,滿足單位供氣需要。

2、熱愛本職工作,堅守工作崗位,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擅自離開鍋爐房,努力學習業務技術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對鍋爐房內執行裝置做到每兩小時一次巡迴檢查,並準時、認真地填寫鍋爐及附屬裝置的執行記錄,做到準確、清晰不漏項。

4、認真做好鍋爐及輔機裝置、安全附件的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一個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檢查工作,並作出記錄交管理人員存檔。對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處理,並向管理人員反映。

5、作業過程中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採取緊急停爐措施,並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事故未經妥善處理,鍋爐工不得離開現場。

6、對任何有違反鍋爐安全執行的違章指示,應拒絕執行,並有權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舉報。

7、協助鍋爐房管理員申報在用鍋爐的定期檢驗,並提前按“鍋爐定期檢驗規則”有關要求做好檢測前準備工作。

8、保持鍋爐房內清潔衛生、裝置乾淨;儀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齊,道路暢通,做到文明生產,安全執行。

(二)鍋爐巡迴檢查制度

1、當班人員每二小時(主管領導每月,管理人員每週)至少對鍋爐裝置(鍋爐房內)進行一次巡迴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填入執行(鍋爐安全執行)記錄。

2、巡迴檢查內容:

①水位、壓力,蒸汽溫度在規定範圍內。三大安全附件、保護裝置和儀表靈敏可靠,無洩漏現象。

②受壓部件可見部位無鼓包、滲漏、變形、爐內燃燒工況良好、無漏水、汽。

③爐牆、爐拱、爐門、看火門無破損,完整牢固。

④管道、閥門無洩漏(包括內漏),閥門開關靈活。

⑤爐排及轉動機械無摩擦異常響聲,油位正常,軸承冷卻充足,並注入了潤滑油。

⑥鍋爐進水系統、出渣系統、菸灰系統、水處理裝置。

3、如有異常情況,重大事故後必須增加巡迴檢查次數,隨時掌握執行情況。

4、巡迴檢查時應遵守安全規章制度,集中思想、看、聽、摸、嗅裝置各方面情況。對各主要裝置(含水處理)應繞周巡視。

5、巡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記入執行記錄中,並彙報有關部門人員通知檢修人員及時處理,重大問題應報主管領導。

6、鍋爐房照明良好,道路通暢。

鍋爐管理制度 篇3

(一)爐鍋房不應直接設在聚集人多的房間(如浴室、教室、劇院、商店、醫院等),或在其上面、下面、貼鄰,或主要疏散出口的兩旁。爐鍋房每層至少應有兩個出口,分別設在兩側。鍋爐房通向室外的門應向外開,在鍋爐執行期是不準鎖住或閂住,鍋爐房內工作室或生活室的門應向鍋爐房內開。

(二)使用鍋爐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建立以崗位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如安全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管理制度、定期檢驗制度、文明鍋爐房和先進司爐工競賽制度等)。具有自動控制系統的鍋爐,還應建立巡迴監視檢查和定期對自動儀表進行校驗檢修制度。

(三)蒸汽鍋爐執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

1.鍋爐水位降低到鍋爐執行規程所規定的水位下極限以下時;

2.不斷加大向鍋爐給水及採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繼續下降;

3.鍋爐水位已升到執行規程所規定的水位上極限以上時;

4.給水機械全部失效;

5.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6.鍋爐元件損壞,危及執行人員安全;

7.燃燒裝置損壞,爐牆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執行;

8.其它異常執行情況,且超過安全執行允許範圍。

(四)熱水鍋爐執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

1.因迴圈不良造成爐水汽化,或鍋爐爐出口熱水溫度上升到與出口壓力不相應飽和溫度的差小於20℃;

2.爐水溫度急劇上升失去控制;

3.迴圈泵或補給水泵全部失效;

4.壓力錶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5.鍋爐元件損壞,危及執行人員安全;

6.補給水泵不斷補水,鍋爐壓力仍然繼續下降;

7.燃燒裝置損壞,爐牆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協鍋爐安全執行;

8.其它異常執行情況,且超過安全執行允許範圍。

(五)鍋爐應每年進行一次停爐內外部檢驗,每6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定期停爐檢驗的重點如下:

1.上次檢驗有缺陷的部位;

2.鍋爐受壓元件的`內外表面,特別是開孔、鉚縫、焊縫、扳邊等處有無裂紋、裂口和腐蝕;

3.管壁有無磨損和腐蝕;特別是處於煙氣流速較高及吹灰器作用附近的管壁;

4.鉚縫是否嚴密;有無性脆化;

5.脹口是否嚴密,管端受脹部分有無環形裂紋;

6.受壓元件有無凹陷、彎曲、鼓包和過熱;

7.鍋爐和磚襯接觸處有無腐蝕;

8.受壓元件或鍋爐構架有無因磚牆或隔火牆損壞而發生過熱;

9.進水管和排汙管與鍋筒的介面處有無腐蝕、裂紋,排汙閥和排汙管連線部分是否牢靠;

10.安全附件是否靈敏、可靠,水位計、安全閥、壓力錶等與鍋爐本體連線的通道是否堵塞;

11.自動控制、訊號系統及儀表是否靈敏可靠;

12.水側內部的水垢、水渣是否過多。

(六)鍋爐水壓試驗前,應進行內外部檢驗,如必要時還應作強度核算。不得用水壓試驗的方法確定鍋爐的工作壓力。

在工業生產中發生了傷亡事故,必須及時搶救傷員,以減少可能造成的損失。因此,每位職工都有必要學會一些正確進行現場救護的方法。

鍋爐管理制度 篇4

一、在後勤服務中心領導下,負責機關鍋爐房供暖工作,確保機關轄區內的'採暖、給排水、管路、太陽能和各類設施的安全正常執行。

二、遵守鍋爐管理規定,嚴格鍋爐操作規程,禁止違章操作,杜絕事故隱患,確保鍋爐安全執行。

三、供暖季節按期檢修水暖管道和供暖裝置,做好鍋爐執行期間班次交接手續,填寫鍋爐執行各種記錄。

四、按規定做好停爐後設備管道維修、日常保養工作。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鍋爐管理制度 篇5

一、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1、鍋爐房是使用鍋爐單位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生產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有關領導批准不得入內。

2、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巡迴檢查制度。

3、非工作人員不準開關鍋爐房的各種閥門、煙風門及電器開關,無證司爐工、水質化驗人員不準單獨操作。

4、禁止鍋爐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裝用少量潤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壺要存放在指定地點,並注意檢查燃燒中是否有爆炸物。

5、鍋爐在執行及壓火期間,房門不準鎖住及閂住,壓火期間要有人監視。

6、鍋爐房要配備消防器材,認真管理,不要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二、鍋爐房清潔衛生制度

l、鍋爐房不準存放與鍋爐操作無關的物品,鍋爐用備品備件、操作工具應放在指定的地方,擺放整齊。

2、鍋爐房地面、牆壁、門窗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

3、每天下班前,對工作場地、裝置、儀表、閥門等打掃乾淨。

4、每週對鍋爐房及所管區域進行一次大掃除,保持環境整潔優美。

5、主管領導要經常組織有關人員對鍋爐房的清潔衛生進行檢查評比,獎勤罰懶,做到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三、鍋爐裝置維修保養制度

1、鍋爐裝置的維修保養是指在不停爐的情況下進行正常性的維護修理。

2、結合巡迴檢查發現的`問題,在不停爐能維修時維修。

3、維修保養的主要內容:

(1)一隻水位表玻璃管(板)損壞、漏水、漏氣用另外一隻水位表觀察水位,及時檢修損壞的水位表。

(2)壓力錶損壞,錶盤不潔及時更換。

(3)跑、冒、滴、漏的閥門能維修的及時維修及更換。

(4)轉動機械潤滑油路保持暢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5)檢查維修二次儀表及保護裝置。

(6)清除裝置及附屬裝置上的灰塵。

鍋爐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鍋爐房管理總則

一、司爐工及其他人員由辦公室負責招聘,實行班長負責制。班長負責司爐人員的管理、鍋爐操作等專案的日常管理,督促落實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司爐工應持國家勞動部門簽發的司爐操作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司爐。

二、司爐工操作中要堅守崗位,服從班長管理,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崗位職責,積極探討操作技術,確保鍋爐安全執行。

三、加強司爐工業務培訓學習,熟悉鍋爐執行系統及執行引數,安全經濟操作執行,節約用氣、用電、用水,杜絕浪費。

四、堅持巡迴檢查制度,發現故障立即修理,嚴格監視鍋爐水位、壓力,值班人員每隔一小時對鍋爐水位、壓力、給水系統等裝置巡檢一次,做好記錄。

五、司爐工應按鍋爐使用規範定期檢修、維護、保養鍋爐及各種輔助裝置,定期檢驗、沖洗壓力錶裝置,定期排汙。

六、日常操作過程中應及時檢修和排除各種裝置的一般故障。發現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採取緊急停爐措施並及時報告公司有關領導。

七、對任何有害鍋爐安全執行的違章指揮,應拒絕執行。

八、嚴格交接班制度,班長負責督促司爐工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記錄。

九、對因違規操作、操作不當或不執行規章制度等出現的責任事故,值班司爐人員負完全責任。

第二章鍋爐房班長崗位職責

一、服從辦公室主任的領導,帶領職工積極工作、加強學習,提高思想和工作水平,樹立為公司全體員工服務的自覺性。

二、保障公司區域供氣正常運轉,嚴格按照鍋爐操作程式操作,堅守崗位,督促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積極探討鍋爐操作技術。

四、負責督促定期維修保養鍋爐及各種輔助裝置,確保鍋爐正常執行。

五、定期巡迴檢查鍋爐執行情況,發現故障立即修理,並及時上報。

六、加強核算,精打細算,節約能源,杜絕浪費。

七、嚴格交接班制度,做好鍋爐運轉、效能記錄,確保鍋爐正常運轉。

第三章司爐工崗位職責

一、服從公司辦公室領導,服從班長管理。

二、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注重安全生產,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三、按規定時間,保證供氣、洗浴熱水及職工飲用開水的供給。

四、努力鑽研業務,不斷提高業務水平,降低氣、電、水的消耗。

五、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記錄。

六、保持鍋爐房內外場地清潔。

七、定期維修保養鍋爐及各種輔助裝置,確保鍋爐正常執行。

第四章鍋爐房交接班管理規定

一、交班的司爐人員應在交班前對鍋爐執行情況作一次認真、全面的檢查和調整,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方可交班。

1、鍋爐燃燒穩定,壓力、水位都在正常範圍內。

2、各裝置安全附件、儀表等運作靈敏可靠。

3、各輔機及附屬裝置運轉正常。

4、工作場所保持整潔。

5、各項記錄認真填寫清楚。

二、交班人員口頭向接班人員詳細介紹本班執行情況,以及發現問題和注意事項。

三、接班人員應提前到達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認真查閱執行記錄,聽取交班情況介紹。

四、交接雙方應共同巡視一次,檢查鍋爐執行情況,確保附屬裝置安全附件靈敏可靠。

五、交接班時,如遇事故,應待事故處理完畢,再辦理交接班手續,接班人員應積極協助處理事故。

六、接班人員在接班前不準喝酒,以免發生事故。

七、接班人員未按時上班,交班人員應報告鍋爐班長,但不得擅自離崗。

八、雙方交接完畢,應在交接班日誌上簽名。

鍋爐管理制度 篇7

一、制定制度的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提高員工對特種裝置的認識,提高安全意識,防止事故發生,保證特種裝置安全執行,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醫院實際,制定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二、特種裝置定義

鍋爐壓力容器按《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的定義,包括承壓蒸汽鍋爐、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斷爐、空壓機儲氣罐、立式儲氣罐、油氣分離器、烘筒、高溫染色機、蒸壓釜等。

三、、特種裝置使用登記、定期檢驗申報

1、在投入使用前,按《條例》和《鍋爐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到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逐臺辦理使用登記,取得《特種裝置使用登記證》後方可使用,並在裝置顯著位置噴塗、貼上或懸掛裝置使用登記證編號。

2、鍋爐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實行定期檢制度,在檢驗有效期前1個月向當地特種裝置檢驗機構申請檢驗。鍋爐分為內部檢驗、外部檢驗、水壓試驗;壓力容器分為年度檢查、全面檢驗、耐壓試驗。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安全閥一年校驗一次,新的也要校驗後方可安裝使用。壓力錶每半年檢定一次,新的也要檢定後方可安裝使用。

四、特種裝置維護保養管理

1、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要做好裝置日常自行

維護檢查記錄、裝置執行記錄、執行故障記錄等,要經常檢查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錶)是否靈敏,壓力錶壓力是否在正常範圍內,確保安全附件正常工作,一旦失效應立即予以更換。

2、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裝置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裝置並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使用年限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辦理登出手續。

3、鍋爐壓力容器的維修、改造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使用單位不得擅自對鍋爐壓力容器進行修理、改造。

鍋爐管理制度 篇8

一、鍋爐必須有專人負責,司爐工必須持證上崗並由部門內部每月組織學習培訓。

二、鍋爐房的佈置應當光線充足,通風良好,地面不應積水。為保證執行和檢修方便,爐前空餘(從燃燒器開始)大於3米,爐後空餘2.5~3米,有扶梯側空餘2~2.5米,另一側空餘不小於1米。

三、安全閥應在初次升壓時進行調整,整定時應符合廠家提供的技術說明要求。

四、鍋爐使用前,管理、操作人員應詳細閱讀產品設計說明書、安裝使用說明書,熟悉圖紙,對裝置做到心中有數。

五、鍋爐正常執行時要求做到:保持鍋爐房的整潔,做好交接班工作。遵守崗位責任制,加強對各機械裝置和儀表的監察。確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發生。司爐工應定期總結操作經驗,不斷提高執行水平。鍋爐房主管人員應熟悉鍋爐安全知識,任何領導不得強迫司爐工違章作業。

六、啟動前的準備:

1)檢查日用油箱,確信其中的輕油應至少能用兩小時以上;

2)檢查軟水箱中的水位,確信能至少用兩小時以上;

3)檢查電源電壓是否正常,是否滿足所有電動機的要求;

4)必須先檢查鍋筒水位、壓力錶、安全閥等是否正常,然後再啟動鍋爐

七、給水要求:

鍋爐給水需進行處理,水質標準必須符合gb/t1576-20xx《工業鍋爐水質》的要求

八、壓力錶

壓力錶裝用前應進行校驗並註明下次的校驗日期,在刻度盤上劃紅線指示工作壓力。壓力錶彎管每班應沖洗一次,檢查壓力錶是否正常,如發現壓力錶損壞,應立即停爐修理或更換。

九、安全閥

注意安全閥的作用是否正常,為了防止安全閥的閥瓣和閥座粘住,應每週拉動安全閥提升手柄,作排放試驗。

十、水位表

水位表每班應沖洗一次,檢查是否正常,如發現堵塞或指示不正常,應立即停爐修理或更換。

十一、執行時,應注意鍋爐各部分有無特殊響聲,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停爐檢查。解除故障後方可繼續執行。

十二、定期巡視鍋爐周圍,檢查鍋爐及附屬零件是否正常。

鍋爐管理制度 篇9

1、水中含有的各種雜質會危及鍋爐安全、經濟執行,因此需要對水進行處理,提高水的品質,減輕或消除鍋爐結水垢和金屬被腐蝕的現象,使水成為比較適合或完全適合鍋爐使用的水。

2、鍋爐用水必須處理,沒有可靠的'水處理措施,鍋爐不準投入執行。

3、嚴格執行國家《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結合本單位爐型、執行引數,定出每臺鍋爐的水質標準,加強水質監督。

4、水處理人員應熟悉並掌握裝置、儀器、藥劑的效能、性質和使用方法。

5、水處理裝置執行和化驗記錄填寫準時、準確、完整、嚴禁弄虛作假。

6、在保證鍋爐防垢、防腐、蒸汽合格的前提下,不斷降低各項消耗指標(如鹽耗、水耗等),認真做好停用鍋爐的防腐保養工作。

鍋爐管理制度 篇10

一、制定制度的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提高員工對特種裝置的認識,提高安全意識,防止事故發生,保證特種裝置安全執行,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醫院實際,制定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二、特種裝置定義

鍋爐壓力容器按《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的定義,包括承壓蒸汽鍋爐、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斷爐、空壓機儲氣罐、立式儲氣罐、油氣分離器、烘筒、高溫染色機、蒸壓釜等。

三、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職責

醫院設立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並落實以下崗位職責:

1、負責本單位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貫徹國家有關特種裝置的法律法規。

3、負責監督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落實。

4、負責組織特種裝置包括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工作。

5、負責監督檢查特種裝置日常維護保養、定期自行檢查執行情況。

6、負責組織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7、負責組織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練。

8、負責特種裝置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四、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醫院設定專職或兼職的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並落實以下崗位職責:

1、負責制定和監督實施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2、負責檢查特種裝置日常執行、維護保養執行情況。

3、負責組織特種裝置安全檢查,消除本單位特種裝置安全隱患。

4、負責制定特種裝置包括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計劃,並組織落實。

5、負責特種裝置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6、負責制定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7、負責對特種裝置進行使用登記及檔案資料的管理。

五、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崗位職責

1、操作人員應參加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持有效期內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書上崗作業。作業人員證書每2年複審一次,提前三個月申請複審。

2、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應將作業人員證件(副卡)隨身攜帶。

3、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本醫院制定的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4、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應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使用操作特種裝置。

六、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

1、為提高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特種裝置安全認識和操作能力,制定本制度。

2、醫院的裝置安全管理機構及其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應組織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學習特種裝置相關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

3、醫院至少每季度組織一次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醫院組織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並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的.記錄。

七、特種裝置使用登記、定期檢驗申報

1、在投入使用前,按《條例》和《鍋爐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到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逐臺辦理使用登記,取得《特種裝置使用登記證》後方可使用,並在裝置顯著位置噴塗、貼上或懸掛裝置使用登記證編號。

2、鍋爐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實行定期檢制度,在檢驗有效期前1個月向當地特種裝置檢驗機構申請檢驗。鍋爐分為內部檢驗、外部檢驗、水壓試驗;壓力容器分為年度檢查、全面檢驗、耐壓試驗。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安全閥一年校驗一次,新的也要校驗後方可安裝使用。壓力錶每半年檢定一次,新的也要檢定後方可安裝使用。

八、特種裝置維護保養管理

1、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要做好裝置日常自行

維護檢查記錄、裝置執行記錄、執行故障記錄等,要經常檢查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錶)是否靈敏,壓力錶壓力是否在正常範圍內,確保安全附件正常工作,一旦失效應立即予以更換。

2、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裝置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裝置並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使用年限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辦理登出手續。

3、鍋爐壓力容器的維修、改造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使用單位不得擅自對鍋爐壓力容器進行修理、改造。

九、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

1、醫院應逐臺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

2、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包括壓力容器出廠資料(產品質量證明書)、安裝資料、定期檢驗報告、安全附件檢驗報告、日常自行維護檢查記錄、裝置執行記錄、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3、由專人負責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的管理,防止檔案資料丟失。

十、接受特種裝置安全監察

1、醫院應接受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進行的安全監察工作(現場檢查),配合特種裝置檢驗機構做好特種裝置的檢驗工作。

2、對監察、檢驗機構提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應立即組織進行整改落實,儘快消除安全隱患。

鍋爐管理制度 篇11

1、司爐工應對鍋爐的結構、效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瞭解,能進行獨立操作。

2、司爐工不得隨便離開工作崗位,如果要離開時,應有合格司爐工代替。

3、在工作時間內,司爐工應集中思想,注意儀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單位人員,未經司爐人員同意,不得隨意進入鍋爐房。

5、司爐工應該阻止非鍋爐人員觸及鍋爐上各種閥門和一切附件。

6、鍋爐房一切儀器儀表應有足夠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發現損壞及時報告,並對損壞部件及時更換。

7、為了確保鍋爐能正常工作,鍋爐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雜物,嚴禁在鍋爐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8、生火前,必須根據操作規程做好安全檢查,長期停爐必須做好一切安全保養工作。

9、司爐工必須配合修理人員做好每年鍋爐保養年檢工作。

10、司爐工空餘時間必須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為做好安全節煤,保障供熱、節省開支而努力工作。

11、司爐工須保證工作時間,確保各室溫度達到15度左右。

鍋爐管理制度 篇12

一、非鍋爐房工作人員,嚴禁進入鍋爐房。外來及參觀人員必須先同主管科室領導聯絡,經同意後方可進入鍋爐房。

二、操作人員在鍋爐執行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不得做與鍋爐執行無關的事情。

三、鍋爐房的一切安全設施,非操作人員嚴禁亂拉亂用,對不安全的.設施應及時報主管科室處理。

四、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鍋爐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安全生產,對鍋爐執行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主管科室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對違章造成事故者,視其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五、值班司爐換班吃飯,嚴禁班前、班後飲酒,值班室嚴禁閒雜人員滯留、閒聊。

六、對違反以上制度者視情節輕重,按院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鍋爐管理制度 篇13

一.水處理人員對水處理裝置和化驗儀器、藥品進行全面檢查,具體要求如下:

1、水處理裝置正常,軟化水主要指標合格。

2、鍋水鹼度、ph值、氯根等項指標合格。

3、化驗儀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藥品齊全完好。

4、t=作場所清潔衛生,物品擺放整齊。

5、水處理裝置執行和化驗記錄填寫正確、準確、完整,嚴禁弄虛作假。

二.水處理人員對裝置執行情況,及水質化驗和鍋爐排汙等方面出現的.問題及時處理。

三.鍋爐用水必須處理,沒有可靠水處理措施,水質不合格,鍋爐不準投入執行。

四.嚴格執行gbl576―96低壓鍋爐水質處理標準,加強水質監督。採取爐外化學水處理的鍋爐,對給水應每2小時測定一次硬度、ph值;鍋爐水應每2小時測定一次鹼度、氯根、ph值。

五.水質化驗員,應做到持證上崗。

六.分析化驗用的藥劑應妥善保管,易燃、有毒有害藥劑要嚴格按規定保管使用。

七.化驗室和水處理問應保持清潔衛生,有防火措施。

八.水處理裝置的執行和水質化驗記錄填寫完整正確。

九.鍋爐水質標準:

給水

鍋水

熱水鍋爐

蒸汽鍋爐

熱水鍋爐

蒸汽鍋爐

總硬度(mmmol/l)

≤0.6

≤0.03

總鹼度(mmmol/l)

6―24

ph值(25℃)

≥7

≥7

10-12

10-12

溶解氧mg/l)

≤0.1

≤0.1

≤0.1

鍋爐管理制度 篇14

一、司爐工必須持證上崗,不準無證操作,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各項鍋爐執行記錄。

二、堅守崗位,集中思想,嚴格操作,當班時,不看書,不看報,不打瞌睡,不準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三、接班前按規定巡視,檢查好各種裝置,包括水位表,壓力錶,鼓風機,給水系統,潤滑系統,冷卻水,進煤,出漬等裝臵執行情況,交班時要核對記錄,清點用具。

四、努力學習專業知識,精通業務,鑽研技術,不斷提高技術水平,確保鍋爐安全經濟執行。

五、對爐體及輔助裝置定期檢查,做到文明生產。

六、發現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採取緊急停爐措施,並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七、服從鍋爐安全監察人員和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做好本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