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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解讀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81W

會計檔案管理提高了會計檔案現代化管理水平,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蒐集了關於2019年新版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解讀,歡迎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新版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解讀

規範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提高會計檔案現代化管理水平,財政部、國家檔案局對原《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會字〔1998〕32號,以下簡稱原《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以財政部、國家檔案局令第79號釋出了新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管理辦法》),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財政部、國家檔案局有關負責人就新《管理辦法》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修訂出臺新《管理辦法》的背景和過程。

答:1984年財政部、國家檔案局聯合印發了《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並於1998年對該辦法進行了第一次修訂。原《管理辦法》實施10多年以來,對規範和加強單位會計檔案管理、促進會計工作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以及資訊科技的廣泛應用,會計檔案的內容範圍、承載形式、管理手段、利用方式等均發生了較大變化,原《管理辦法》已經無法較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突出表現在:(一)隨著各單位資訊化水平和精細化管理程度的日益提升,越來越多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會計資料以電子形式產生、傳輸、保管,形成了大量電子會計檔案,需要予以規範。(二)隨著我國會計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以及國家檔案管理規範、標準的制定或修訂,原《管理辦法》的有關表述已不再適用,會計檔案的範圍、保管、利用、銷燬等方面的規定需要相應予以調整或完善。

為做好原《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從2019年開始,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陸續組織部分資訊化程度較高的企業和地區開展會計檔案電子化管理試點工作;2019-財政部、國家檔案局、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專門針對電子發票的入賬和保管問題多次開展研討,並組織部分企業和地區開展電子發票及電子會計檔案管理綜合試點工作。隨著試點工作的穩步推進,電子發票相關政策的逐步完善,財政部、國家檔案局著手修訂原《管理辦法》,形成了《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先後於12月、2019年5月向社會兩次公開徵求意見,形成了《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修訂草案)》。2019年9月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組織有關專家集中研究討論《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修訂草案)》,最終形成新《管理辦法》。

問:修訂出臺新《管理辦法》有什麼重大意義?

答:一是有利於推動網際網路創新經濟的發展。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積極推動“網際網路+”行動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我國基於網際網路的新業態、新模式蓬勃興起。新《管理辦法》肯定了電子會計檔案的法律效力,電子會計憑證的獲取、報銷、入賬、歸檔、保管等均可以實現電子化管理,將大大推動電子憑證的線上傳遞和線上應用,為網際網路創新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援。

二是有利於促進形成綠色、低碳的發展方式。黨的xx大報告強調,要著力推進綠色發展、迴圈發展、低碳發展,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黨的xx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提出要加快建立生態文明制度。新《管理辦法》允許符合條件的會計憑證、賬簿等會計資料不再列印紙質歸檔儲存,同時要求建立會計檔案鑑定銷燬制度,完善銷燬流程,推動會計檔案銷燬工作有序開展。這些新的規定將節約大量紙質會計資料的列印、傳遞、整理成本以及歸檔後的保管成本,減少社會資源耗費,推動節能減排,有利於形成綠色環保的生產方式。

三是有利於推進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大資料的支撐,需要通過廣度資訊聚合、深度資料探勘、扁平網路傳遞,實現決策科學化、管理精細化。電子會計檔案是電子會計資料的歸屬,新《管理辦法》明確將電子會計檔案納入會計檔案範圍,將大力推動電子會計資料的深度開發和有效利用,為政府決策和管理提供更多維度、更具參考價值的會計資訊。

問:新《管理辦法》在哪些方面做了調整?

答:新《管理辦法》共31條,與原《管理辦法》相比,主要作了以下調整:一是完善了會計檔案的定義和範圍。二是增加並明確了電子會計檔案的管理要求。三是完善了會計檔案的銷燬程式。四是明確了會計檔案出境的管理要求。五是調整了會計檔案的定期保管期限,並延長了會計檔案向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移交的期限。

問:明確電子會計檔案的管理要求是此次修訂的重點,新《管理辦法》對電子會計檔案作了哪些方面的規定?

答:新《管理辦法》在會計檔案的範圍、保管、移交、銷燬等方面對電子會計檔案均進行了相應規定,主要包括:一是將電子會計檔案納入了會計檔案的範圍,規定會計檔案包括通過計算機等電子裝置形成、傳輸和儲存的電子會計檔案。二是規定滿足一定條件時單位內部生成和外部接收的電子會計資料可僅以電子形式歸檔儲存。三是要求電子會計檔案移交時將電子會計檔案及其元資料一併移交,且檔案格式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併移交。四是要求電子會計檔案的銷燬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會計管理機構和資訊系統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銷。

問:新《管理辦法》提出了電子會計資料可僅以電子形式歸檔儲存的條件,具體包括哪些條件,應如何理解?

答:為確保電子會計檔案的真實、完整、可用、安全,對於電子會計資料僅以電子形式歸檔儲存的方式,新《管理辦法》提出瞭如下要求:一是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來源真實有效,由計算機等電子裝置形成和傳輸;二是使用的會計核算系統能夠準確、完整、有效接收和讀取電子會計資料,能夠輸出符合國家標準歸檔格式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設定了經辦、稽核、審批等必要的審籤程式;三是使用的電子檔案管理系統能夠有效接收、管理、利用電子會計檔案,符合電子檔案的長期保管要求,並建立了電子會計檔案與相關聯的其他紙質會計檔案的檢索關係;四是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電子會計檔案被篡改;五是建立電子會計檔案備份制度,能夠有效防範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人為破壞的影響;六是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不屬於具有永久儲存價值或者其他重要儲存價值的會計檔案;七是電子會計資料附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規定的電子簽名。以上要求中:第一、七項規定是確保電子會計檔案的真實,第二、三、六項是確保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完整、可用,第四、五項規定是確保電子會計檔案的安全。單位內部生成的電子會計資料僅以電子形式歸檔儲存必須同時滿足第一至六項規定;單位外部接收的電子會計資料僅以電子形式歸檔儲存必須同時滿足第一至七項規定。

問:新《管理辦法》增加了會計檔案鑑定銷燬的相關內容,並修改了監銷的有關規定,主要是出於什麼考慮?

答:會計檔案的銷燬是會計檔案管理的重要環節,其中鑑定銷燬工作是檔案銷燬的前提和基礎。原《管理辦法》規定了會計檔案銷燬的具體程式,要求“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上籤署意見”,但未明確銷燬前的鑑定工作和有關責任,這在一定程度上將銷燬的最主要責任歸於單位負責人。在實際工作中,為避免可能發生的風險,對於遠遠超過最低保管期限且符合銷燬條件的會計檔案,單位負責人一般也不願銷燬,大量已失去儲存價值的會計檔案佔據了儲存空間,造成了資源浪費。因此,新《管理辦法》增加了鑑定銷燬環節,要求“單位應當定期對已到保管期限的會計檔案進行鑑定,並形成會計檔案鑑定意見書。經鑑定,仍需繼續儲存的會計檔案,應當重新劃定保管期限;對保管期滿,確無儲存價值的會計檔案,可以銷燬。”

監銷是保證銷燬工作按照規定程式和要求進行的一項制度安排。原《管理辦法》規定,“銷燬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單位檔案機構和會計機構共同派員監銷。國家機關銷燬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同級財政部門、審計部門派員參加監銷。財政部門銷燬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同級審計部門派員參加監銷”。會計檔案銷燬屬於單位的內部管理事務,國家機關銷燬會計檔案再由財政部門、審計部門派員監銷,既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也難以真正發揮監督作用。為此,新《管理辦法》刪除了財政部門、審計部門派員監銷的規定,同時進一步明確了單位內部組織監銷的有關要求,即“單位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組織會計檔案銷燬工作,並與會計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在會計檔案銷燬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燬清冊所列內容進行清點核對;在會計檔案銷燬後,應當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問:新《管理辦法》將會計檔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3年、5年、2019年、2019年、25年五類調整為2019年、30年兩類,主要理由是什麼?

答:近年來,國家檔案局對機關和企業檔案材料的定期保管期限進行了調整,《機關檔案材料歸檔範圍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規定》(國家檔案局令第8號)、《企業檔案材料歸檔範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規定》(國家檔案局令第10號)分別將企業管理類檔案和機關文書檔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統一為2019年、30年。另外,會計檔案在很多民事案件中都作為重要證據,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最長為20年,但大部分會計檔案的最低保管期限都低於20年。為便於單位檔案的統一管理,並結合會計檔案的實際利用需求,我們將會計檔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2019年、2019年、25年五類調整為2019年、30年兩類,並將原附表1、2中保管期限為3年、5年、2019年的會計檔案統一規定保管期限為2019年,將保管期限為2019年、25年的會計檔案統一規定保管期限為30年。其中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主要會計檔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已延長至30年,其他輔助會計資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長至2019年。

問:新《管理辦法》於2019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財政部、國家檔案局打算如何安排貫徹和執行?

答:新《管理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為了貫徹落實好新《管理辦法》,下一步,我們將積極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廣泛開展新《管理辦法》的宣傳培訓工作,引導各部門、各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和會計、檔案工作人員準確理解和把握新《管理辦法》的內容和要求。二是加快制定新《管理辦法》的新舊銜接辦法,指導各部門、各單位做好會計檔案的新舊銜接工作。三是根據新《管理辦法》編寫解讀材料,對此次修訂的重點內容進行詳細講解和說明,確保新《管理辦法》的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