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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訪人員規章制度(精選5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56W

來訪人員規章制度 篇1

1、目的

來訪人員規章制度(精選5篇)

為加強公司外來人員管理,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保證內部員工及外來人員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適用於進入公司的所有外來人員(包括外來參觀人員)。

3、職責

3.1生產技術部負責制定此規章制度並對此規章制度的實施進行考核。

3.2各部門負責此制度的實施,對外來參觀人員進入廠區進行安全教育和進入廠區後的'安全監護。

4、定義

4.1外來參觀人員:到企業參觀考察,不安排到生產崗位的外來人員。

4.2外來培訓人員:到企業培訓學習,安排到具體的生產崗位跟班學習的外來人員。

4.3外來施工人員:到本企業從事施工作業的外來人員。

5、內容

5.1外來參觀人員的管理規定

(1)凡外來參觀人員進入公司時,首先到門衛處聯絡接待部門。在獲得同意進入公司的通知後,憑有效證件在門衛進行登記,登記後,門衛值班人員按來賓人數發放通行證。

(2)進入廠區前,接待部門要對外來參觀人員進行安全須知專題教育,要求嚴格遵守,對不服從管理的外來參觀人員,要求其退出生產區,終止參觀接待。

(3)進入公司的外來參觀人員只能在公司接待廳等待,未經允許嚴禁進入生產區域、倉庫區域。若因工作需要需進入上述區域,必須得到生產技術處負責人批准,進入倉庫區域必須得到財務勞資處負責人批准才可進入。

(4)相關部門必須做好外來人員的安全監督,做到“誰接待誰負責”;進入現場須有本公司人員陪同,告知遵守現場安全制度,戴好相應的防護用品。嚴禁外來參觀人員自行在生產區內活動。

(5)外來參觀人員必須佩帶公司統一製作的通行證,離開公司後將通行證如數歸還。損壞或丟失,每張賠20元。

(6)在參觀過程中

①外來參觀人員不得動用崗位上的工具、開關、閥門等。

②外來參觀人員未經同意,不得在安全敏感區域內照相、攝像。

③外來參觀人員要愛護崗位用品用具。

④生產現場嚴禁吸菸,違者按照公司要求處罰。

⑤進入公司的外部人員要講究衛生,有隨地吐痰、踩草皮、亂丟紙屑或垃圾等不文明行為者,按照公司規定處罰;

(7)參觀人員只能從公司大門進出公司,若發現翻圍牆等其它手段進入公司,一律按偷竊行為論處。

5.2外來培訓人員的管理規定

(1)凡外來培訓人員進入公司流程同5.1。接待部門對外來培訓人員進行入廠前培訓,上崗前培訓教育。相關內容有:企業基本情況、

本廠安全生產特點、禁火禁菸管理、勞動保護與個體防護基本要求、勞動紀律管理等。

(3)培訓學習過程中,接待部門負責在崗位期間的安全監護和業務培訓。

(4)外來培訓人員在崗位上未經允許不得動用崗位上的工具、開關、閥門等。遵守企業勞動紀律相關要求,不得串崗、睡崗以及做與生產無關的事情。

(5)培訓結束根據相關要求進行培訓考核。

5.3外來施工人員管理規定

(1)進入公司施工的單位人員入廠流程及要求同5.1。接待部門負責人必須對其進行安全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告知外來施工人員本企業安全生產的基本特點、作業的注意事項、需要辦理的安全票據、辦理程式和基本要求。

(2)公司相關單位必須對外委施工單位合法性、技術水平和安全保證條件進行確認:

①驗證營業執照及經營範圍是否符合要求。

②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能否滿足工程需要。

③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簽訂的外包合同中,必須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在簽訂合同時要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

(4)外來施工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遵守本公司各項有關規定。遵守本企業的規章制度,按規定辦理各種安全票證,並服從本企業的安全監管,具體內容如下:

①焊工、電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

②在場區施工,運輸行車路線必須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公司外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公里,現場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 ③沒有安全防護裝置的作業裝置,不得在生產區使用,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必須按相關要求佩帶防護用品。

④進行動火、高空、起重吊裝、動土、有限空間、裝置檢修、盲板抽堵、斷路作業,臨時用電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須按本公司制度規定辦理作業票,經批准後方可進行作業,公司相關部門要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⑤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裝置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檯板等,未經本公司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⑥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完後,必須及時清理現場。

⑦遵守本公司禁菸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⑧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裝置、車輛、設施等。

⑨發生事故進行急診或須用救護車輛時,本公司有關部門應大力支援。

⑩在施工期間,必須接受我公司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對違章作業人員或妨礙公司安全生產的作業,有權令其糾正、處罰或停止作業。

6、處罰

外來人員違反本公司相關安全規定的將按照規定處罰,相關部門監督不到位,也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7、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來訪人員規章制度 篇2

第一條、為了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維護公司人員人身、財產安全,確保出入公司人員、物品管理規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對需要進入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辦公區域的各類人員,均建立來訪登記制度。

第三條、公司指定的接待人員負責本公司的來訪人員登記工作。

第四條、公司以外的人員來訪或辦理各種業務均需到貴賓登記室如實填寫《來訪貴賓登記表》相關內容。被訪者會客完畢後及時將來訪貴賓登記表二聯交接待人員歸檔。

第五條、人員來訪時接待人員先詢問來訪人員事由後,並要求來訪人員認真填寫《來訪貴賓登記表》,及時安排來訪者在指定的地點等候接訪,待確定可以進行訪問後通知被訪者,對不配合填寫《來訪貴賓登記表》強行進入辦公區域的,接待人員有權禁止其進入。

第六條、公司來訪人員的接待工作均在貴賓接待室進行,如來訪者遇到特殊情況需進入辦公區域的,必須由接待人員徵得被訪者的同意後,將來訪人員帶入被訪者的辦公室並視情況等候,待會面完畢後,將來訪人員送出公司門口。

第七條、外來人員來公司參加各類會議均由會議主辦部門事先通知接待人員,經確認後,方可進入公司會議室。

第八條、接待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做好接待工作,對來訪者做到熱情服務,周到細緻,備好茶水。

第九條、公司全體員工必須認真維護公司形象,嚴格執行公司各項制度,如因自身問題而造成影響的要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來訪人員進入公司不得帶拍照像裝置,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經總經理同意、董事長批准後方可。更不得帶易燃和易爆品進入公司。

第十一條、來訪人員來訪時,接待人員應告知來訪人員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應予以及時制止,對無理取鬧的行為,經制止無效的及時予以報警。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解釋,總經理同意,董事批准後執行。

來訪人員規章制度 篇3

為了便於對非本公司人員來訪的管理和約束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請本公司職工和外來人員遵守。

一、來訪人員必須到前臺更換來賓證,並說明被訪本公司人員姓名並由前臺聯絡證實。在來訪結束後到前臺退換來賓證方可離開。

二、來訪人員必須把來賓證佩帶在胸前,在沒有本公司職員的陪同下不得在辦公區和庫區內逗留。

三、來訪人員必須妥善保管來賓證,不得遺失或轉借他人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四、我公司辦公時間為早8:30至晚17:00,在其它時間段來訪人員應到辦公區東門警衛處更換來賓證。

五、來訪人員進入庫區時應自覺登記,認真填寫表格並由陪同人員簽字。

六、來訪人員進入庫區時如帶有個人物品須向警衛申請衣櫃將其物品放入其中鑰匙自行保管。

七、來訪人員不得攜帶射像裝置進入庫區,如工作需要必須向庫區主管申請並說明射象區域,同意後由專人陪同。

八、來訪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庫區管理規定,離開時應自覺配合警衛人員的檢查,領用物品歸還齊全後方可離開。

九、來訪人員如需將庫區貨物帶離庫區必須將各項手續辦理完畢交於警衛處經確認後方可將其帶離現場。

十、來訪人員進入庫區須有專人全程陪同,如發現有未陪同人員警衛將通知接待部門安排陪同人員如不能及時安排,來訪人員將不得在其逗留。

十一、發貨區及出貨區為控制區域只有員工及訪客在工作需要時方可進入,警衛人員可隨時進行檢查。

來訪人員規章制度 篇4

一、制定目的:

為加強來訪人員管理,規範來訪人員接待程式,加強公司安全秩序,保護公司人員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適用集團公司各部門、分公司。

三、職責與許可權:

1、保安負責來訪人員身份確認、受訪者是否會客確認、來訪人 員出入登記、來訪車輛停放安排。

2、前臺負責來訪人員引領、等待時的接待、會客場所安排。

3、被訪者負責來訪人員的接待,拜訪結束確認。

四、來訪人員的分類

1、重要訪客:公司高層來訪客人;公司重要客戶;政府職能部 門領導。

2、一般訪客:一般客戶;供應商;應聘者;員工親屬。

3、其他訪客:廣告推銷者;蓄意滋事者。

4、有人員來訪時,值班保安應先詢問來訪人,界定來訪人員屬 於哪一類別並做好相續銜接工作。

五、重要訪客來訪

一、若來訪人員為重要訪客,來訪人員不需填寫《來訪人員來訪 登記表》,由保安填寫《來訪人員出入登記表》,並立即電話通知受訪人或總經辦祕書,指引來訪人員至辦公樓一樓前臺處,並指揮安排車輛停放;

二、來訪人員至前臺時,由前臺文員引領訪客在會客接待處等候 而受訪者或總經辦祕書在接到保安受訪電話通知時,也應立即前往前臺接待訪客;

三、若公司高層領導或部門負責人事先有約定來訪時間的,可事先打電話到保安門崗進行交代來訪者的身份或單位,以提醒保安做好接待準備。

四、來訪人員離開時,前臺文員應及時通知保安,由保安通知來 訪車輛司機,提前做好準備;保安在《來訪人員出入登記表》中記錄出門時間。

六、一般訪客來訪

1、若來訪人員為一般訪客,保安應詢問來訪事由、部門、受訪 人等資訊,並電話告知受訪部門或受訪人員,在徵得同意後,來訪人員須詳細填寫《來訪人員來訪登記表》存根;保安根據《來訪人員來訪登記表》填寫內容抄寫《來訪人員出入登記表》內容。

2、保安須核對來訪人員有效證件;向來訪人員發放《訪客證》 及《來訪人員來訪登記表》復聯,指引來訪人員至辦公樓一樓前臺處等候或由前臺文員直接引導來訪人員到受訪人的辦公室;若受訪人為車間一線員工,則來訪人員在保安室等候,由受訪人本人至保安室接洽;

3、來訪人員至前臺時,由前臺引領、安排訪客進入一樓接待室 等待,或者直接由受訪人帶領來訪人員進入洽談室會客。

4、一般來訪事務,受訪人只能在接待室與來訪人員會談,根據 來訪需求和目的只可以帶領來訪人員進入和業務相關的區域,但不能帶領來訪人員進入無相關的辦公區域和場所;

5、若來訪人員需要參觀生產車間區域等部門,參觀前須通知相 關(分管副總)部門領導,經同意後才能帶來訪者參觀。

6、來訪結束時,受訪者須在《來訪人員來訪登記表》上簽字;來訪人員出門時,交保安《來訪人員來訪登記表》和《訪客證》,保安憑經受訪人簽字的《來訪人員來訪登記表》放行來訪人員,並在《來訪人員出入登記表》存根欄中記錄離開時間;若受訪人未在《來訪人員來訪登記表》上簽字,保安須電話聯絡受訪人,經確認後放行來訪人員,並要求受訪人補籤《來訪人員來訪登記表》。

7、 若來訪人員為員工親屬,受訪人不得帶來訪人到辦公室、生 產車間等區域,一律在一樓接待室會談。

8、若受訪人員不在公司,也沒有及時委託公司其他人員代為接 待,保安應讓來訪人員留言或留下聯絡方式,待受訪人員回公司後由保安轉告,來訪人員不得進入公司。

9、若可以確定受訪人員在公司,但一時無法聯絡到受訪人員本 人時,請來訪人員進入保安室稍坐等候,保安值班人員則通過撥打受訪人手機或部門固定電話等其他途徑聯絡受訪人員。

10、若來訪人員有車輛,須辦理來訪手續後才能進入公司,由保 安安排車輛停放到停車區。來訪人員車輛禁止駛入生產區域通道。

11、未經審批,禁止來訪者非業務各種貨車進入公司及廠區。

七、 其他訪客來訪

若來訪人員為其他訪客,保安須對訪客做好解釋、勸說工作; 對不聽解釋或勸說無效,仍強行進入公司的,保安可撥打直接分管領導電話知會,根據是事態程度可撥打報警電話(110),請當地轄區公安機關出面幫助處理。

八、附則

1、以上條款,請集團各部收文後予以內部宣導嚴格遵守。

2、本辦法由行政部負責擬定並解釋,由集團總經理簽發後生效執行。

來訪人員規章制度 篇5

1、目的

加強外來人員管理,將進出管理予以明確化和規範化。

2、適用範圍

適用於x公司各類外來人員進出管理。

3、職責

3.1綜合管理部保衛負責本辦法的制定。

3.2各職能部室負責按規定進行監督、檢查及考核。

3.3各部門按本管理辦法執行。

4、管理辦法

4.1各部門接待外來人員,應持有效證件到公司門衛值班室登記後接待。

4.2各類來訪客戶、業務人員及參觀團體需相關部門同意後進行陪同接待: a、銷售客戶進入生產區憑銷售部門的介紹或內部相關部門確認,予以聯絡接待部門或個人;

b、供應客戶由供應或倉儲部門接待;

c、地方政府、行政事業單位等所有參觀人員,經公司經理同意後相關部門協同接待;

d、其他因業務關係的來訪人員根據需要由對口部門接待;

e、員工親友、私事來訪時,除特殊緊急事故外,員工不得在上班時間會客。

4.3外來人員來公司後,由門衛值班員電話通知所要聯絡部門或個人,同意後速到門衛值班室登記接待,不同意接待時請講明原因,已便於門衛值班人員轉告。

4.4外來人員進入公司,必須規範佩帶由保衛佩發的出入證,服從接待人員的管理,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不可隨意進入與其工作無關的車間、部室等部門。更不得動用機器裝置和各種公用物資。 各部門全體員工要加強責任心與防範措施,發現外來人員擅自進入生產及工作現場,要立即制止,並向部門領導及保衛部彙報進行處理。

4.5凡被公司開除的員工,未經公司領導同意嚴禁進入公司,相關部門不得私自接待。

5、考核

5.1接待外來人員的部門或個人,對他們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發生一切不良後果或給工作帶來被動的,由所接待部門與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如門衛值班人員未經相關部門同意,私自讓外來人員進入公司,由保衛部承擔相關責任。

5.2外來人員無人帶領,擅自進入車間、工作現場對既不制止又不彙報給工作帶來被動的,給予相關部門罰款1000元,對制止舉報的非本部門員工獎勵200元。

5.3接待外來人員的部門或個人未經公司領導同意,嚴禁將外來人員領入車間或工作現場,違者每次給予罰款200元。

5.4凡被公司開除的員工,未經公司經理同意,部門或個人私自接待的,視其情節每次給予200元以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