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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公司員工管理規章制度(精選5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92W

私人公司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篇1

(1) 恪盡職守,勤奮工作,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私人公司員工管理規章制度(精選5篇)

(2) 奉行" 奉獻精神、做高做強、持續創新" 宗旨。

(3) 正確、有效、及時地與同事、與其它部門溝通意見看法。遇到問題不推卸責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團隊合作關係。

(4) 嚴格遵守公司的制度規定、辦事程式,絕不洩露公司的機密。

(5) 鑽研業務知識的技能,開發自身的潛力,表現出主動參與、積極進取的精神。

(6) 愛惜並節約使用公司的一切財資物品。

(7) 注意保護自身和周圍人的安全與健康,維持良好的作業、辦公等區域的清潔和秩序。

(8) 掌握規範正確的職業禮儀,體現文明禮貌的形象舉止。

(9) 在工作時間之內,不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職務及工作。

(10)牢記自已代表公司,在任何時間、地點都注意維護公司的形象聲譽。

私人公司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篇2

3、員工上下班施行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簽到,不得託、替他人簽到。

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閒聊、吃零食、大聲喧譁,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按月進行考評。詳見《員工試用期考核表》。

3、公司內所制定的《員工日程表》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準。

4、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大廳、會議室),如需在個人工作區域內進行談話的,時間一般不應超過三分鐘(特殊情況除外)。

5、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6、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並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7、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8、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裝置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10、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檔案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10、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件儲存、防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私人公司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篇3

一、工作態度

1.按公司及各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3.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4.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

5.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

6.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二、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6.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三、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四、公司及其所工作酒店財產

公司及各個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公司及各個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我公司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公司出勤制度

一、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1.遲到:在列隊或集合後點名開始時未到者記遲到,遲到一次罰款50元並記紀律單一張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動之前離開,不經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點到時不在者既早退,早退一次罰款50元並紀律單一張。

3.曠工:月累計兩次以上遲到或早退,既算曠工一天。未經直接上司批准沒來上班曠工一天,扣除當天工資的三倍,月累計兩次或連續曠工兩天計自動離職。

二、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部門主管允許。

1.病假

2.確因某種原因不能上班的員工,應事先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設法於當日通知部門主管,並得到許可,否則視為曠工。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員工宿舍應輪流負責清掃,保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

二、不得在宿舍內酗酒.鬥毆.賭博.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宿舍不得留宿親友。

三、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帶,違反規定帶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四、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如有在外留宿,請事先通知部門主管。由於在外留宿發生何意外,公司拒不負責任。

五、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員工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公司工資管理制度

一、工資結構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業績工資。

二、工資計算方法

1.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2.業績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三、辭退離職工資計算

1.辭退:公司有權辭退任務不符合公司發展需要的人員,人員辭退後其工資按標準發放,有保證金給予退還。

2.自動離職:不按照程式辭工或月累計曠工兩次,連續兩天曠工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不發房任務補償.工資和保證金。

公司獎罰制度

一、獎金結構

1.模範員工獎金每月由各個專案主管人員依工作敬業態度及考核成績中,挑選一至兩名工作表現優異的從業人員進行評核(評核內容包括:工作勤奮,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服務熱情,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於每月月初朝會中表揚並頒發100元,以激勵員工士氣。

2.考勤獎勤務滿一年以上者,則支付半個月的本薪作為當期績效獎金勤務半年以上者,獎勵300元,以鼓勵員工。

3.年終獎由各部門主管人員視整年各人勤務的表現,包括工作效率.服務態度.敬業精神.出勤率.突出成績.貢獻度等多項評核,並依據考核成績核發年終獎。支付一個月的本薪作為嘉獎!

二、員工罰款結構

缺勤: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罰款100元。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祕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條員工每是工作8小時,星期六.日及紀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所延長時數為加班,可給加班費或補休。

第四條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之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採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1星期調整1次。

第五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託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8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係,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後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癒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1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結婚可請2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

(五)產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產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併入計算)。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徵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餘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癒,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並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准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准,其餘人員均由直屬核准,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准。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1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十五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1年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20xx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滿20xx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30日。第十六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之範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日期後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閒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私人公司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篇4

(1) 擅自不按規定出勤上班,擅離職守、崗位;

(2) 工作懈怠,不按規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3) 無理拒絕的工作安排、指令;

(4) 收受任何種類的賄賂;

(5) 利用職權貪汙,侵害公司的經濟利益;

(6) 偽造和塗改公司的任何報告或記錄;

(7) 未經領導允許,擅取公司的任何資料、記錄或物品;

(8) 滋事幹擾公司的管理和業務活動;

(9) 弄虛作假,違反公司的管理規定;

(10)散佈謠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疏忽職守,使公司財務、裝置等遭受不利;

(12)違反安全規定,或其行為危害他人安全;

(13)擅自出借公司的場地、物品、設施;

(14)在工作時間內幹私活;

(15)擅自從事公司以外的" 第二職業" ;

(16)利用職務營私舞弊,損公利已;

(17)偷盜公司的財款、資源;

(18)遺失經管的財物、重要檔案、資料等;

(19)侮辱、恐嚇、毆打同事、主管等;

(20)在公司賭博、酗酒或出現有傷風化德的行為;

(21)其他違反公司政策、程式、規定的不良行為。

私人公司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篇5

1、公司的所有計算機及外圍裝置是公司的固定資產,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給各部門人員使用,各部門使用人員必須加以愛護、保持整潔,並保證良好的使用環境。若使用者使用的裝置發生人為損壞、裝置遺失等,需要按具體規章制度執行賠償。

2、裝置添置、更換、升級:由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提申請,IT部確定具體配置,書面申請經總經理、財務副總批准後由IT部進行採購(按公司實際採購流程執行)。

3、硬體故障:各部門使用人員發現硬體故障時,應及時向IT部說明情況,由IT部進行確定並及時處理,各部門人員不得擅自拆裝更換硬體裝置。

4、計算機的使用人即為該裝置的責任人,使用部門為責任部門。未經責任部門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其他部門或他人計算機。

5、原則上非公司電腦裝置不得接入公司網路,公司員工的個人私有電腦(非公司資產)如有特殊原因,必須經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由公司最高主管(如公司總經理)或部門主管同意後,由IT部門工程師檢查系統安全性後並統一安裝公司防毒軟體和補丁升級等系統安全程式方可加入公司網路。

6、IT部負責對公司所有電腦硬體使用情況的督查和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