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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制度考試(精選5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7.89K

規章制度考試 篇1

考試是學校教學工作的重要環節,是學校檢測學生學業情況,評估教師教學情況的重要手段;學校所有考試由教務處統一組織管理,由學科教研室、年級組、備課組具體實施。

規章制度考試(精選5篇)

一、考試的組織與控制。每學期期中、期末考試由學校統一組織安排。主要學科的單元考試期中前後各一次,備課組列入教學計劃並報年級組,由教務處排程安排。畢業年級的畢業考試、模擬考試由學校統一安排,統一練習由年級組安排。各年級與備課組不得擅自增加考試次數。期中、期末考試是階段形成性測試,是教學目標達成檢測,應根據教學大綱(課程標準)的階段性要求組織複習和命題,試卷應體現7:2:1的尺度,整卷難度(正答率)高中不得低於0.7,國中不得低於0.75。

二、考試的命題。期中、期末考試命題由備課組根據教學計劃統一命題範圍,確定考試的內容與要求,由備課組集體或指定一人執筆完成初稿,初稿由教研室主任責審,再由教務處審定;在審查試卷初稿時,教研室主任和教務處有權改動、調整、撤換原試題。根據需要,教務處將在每次考試時對某些備課組進行調研抽測,調研試卷由教務處組織教師命題。無論何種命題形式,所有接觸試卷和試題的人都必須遵守考試紀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學生洩題,以保證考試的嚴肅性。

三、制卷的程式。教研室在考試前一週將責審好的試卷交教務處,試卷上須有命題、校對、備課組長、教研室主任簽字;試卷稿要求字跡清楚、格式規範、核對準確,列印稿必須及時、認真校對,試卷付印必須由校對教師簽字負責;試卷由教務室組織人員裝訂、分封、保管,在開考前20分鐘交給監考教師。

四、考試閱卷和結分。期中、期末考試的試卷由教務室統一密封裝訂,備課組集體流水批閱,未批閱完成前,任何人不得拆封檢視;評分標準必須在閱卷前擬定,閱卷嚴格按評分標準執行,如發現評分標準有誤或確需修改評分標準,需備課組統一意見並報教研室主任或教務處批准;閱卷中個人不得擅自改動評分標準;閱卷完畢經複查無誤後,拆卷登分,試卷拆封後,除計算錯誤,任何人不得改動分數。

五、考試的質量分析。考試後一週內,備課組須完成質量分析;質量分析由備課組集體討論研究,由備課組長或命題教師執筆寫出書面報告;質量分析要包括成績統計、試題分析、教學目標達成和考試意圖實現情況分析、主要存在問題分析、改進措施等專案;質量分析完成後由教研室主任審閱並交教務處。

六、監考的基本要求。服從教務處監考安排,每場考試前20分鐘到教務室領取試卷,根據廣播統一要求發、收試卷;監考時應專心認真,不得做與本場考試無關的任何事情,如確有急事須離開考場,須有巡考教師接替;監考時既要嚴格監督,又要熱情關心學生,如發現學生作弊,應及時制止,並在考後交學生處處理;巡考教師應始終在考場巡迴,及時解決考試中可能發生的問題;考試結束後,監考教師應及時將考卷送教務室裝訂。

規章制度考試 篇2

一、判斷題(每題2分)

1、總經理可視員工的績效考核整體情況和工作表現,調整員工崗位工資標準。( 對 )

2、員工到醫院就醫,只要跟領導說一下就可離崗就醫了。 (錯 )

3、會議開始前,與會人員手機應關機或調成靜音模式;會議期間不得隨意接打電話和進出會場。 ( 對 )

4、員工福利包括社會保險、過節費和交通、火食等各種補貼。( 錯)

5、員工因公外出無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只要在公告欄註明去向就可外出。 ( 錯)

6、婚假假期逢節假日的,節假日不計入婚假,婚假假期順延。 ( 錯 )

7、獻血後,按醫生或醫務部門的指定休息時不屬於公假。 ( 錯 )

8、入職培訓考核不合格者,應加強培訓後再進行補考,如補考成績仍不合格者自動延長試用期三個月或不予錄用。 ( 錯 )

9、員工請假不滿半天的按半天計算,滿半天不滿一天的按一天計算。(對)

10、重大會議所有與會人員必須按出席正式場合要求統一著裝。( 對 )

11、每個崗位的薪酬標準是固定的,不同崗位薪酬不同。( 錯 )

12、員工應自覺節約用電,空調溫度適宜,下班後自覺關閉使用的電腦及其他用電電器。 (對)

13、公司與員工確定之薪金為稅後值,每月由公司財務部將稅後薪金轉入以員工個人名義開出的銀行帳戶內,員工可憑存摺或銀行卡到銀行領取。( 錯 )

14、公司按照市場薪酬水平、物價水平和公司經營業績,分階段適當進行崗位工資調整。 ( 對 )

15、員工在試用期滿後,視其工作能力和表現,經總經理審批同意後進行工資調整。 ( 對 )

二、單選題(每題2分)

1、法定節假日休假或,無須辦理請假手續:其他休假均須按請假

流程辦理請假手續。 ( D )

A、事假 B、婚假 C、產假 D、按國家規定休假

2、工作日公司對所有員工提供“工作午餐”,因故未提供“工作午餐”的,按 標準進行補貼。 ( A )

A、10元/日 B、12元/日 C、16元/日 D、20元/日

3、公司實行制度,所有員工每天上下班必須打卡,無故不打卡視

作曠工。 (A )

A、指紋考勤機B、讀卡考勤機C、門衛考勤 D、辦公室考勤

4 ,自覺遵守辦

公秩序。(B )

A、不想不該想的事 B、不傳播不該公開的訊息

C、不去自己不該去的地方 D、不問不該問的事

5、公司經總經理審批後實施。(C )

A、行政部辦公室B、財務部主任C、總經理辦公室D、總經理

6、績效工資在年底由公司 進行發放。 (D )

A、財務部 B、行政部 C、專案部 D、總經理

7、公司舉辦活動由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制定活動計劃和活動內容,統籌和控制

活動費用,原則上每人每月元。(B )

A、50 B、100 C、150 D、200

8、員工入職後須進行培訓,請選出以下4個課程中不包含在入職培訓課程的。(D )

A、公司情況B、企業文化C、規章制度D、崗位技術培訓

9、培訓考核評分由公司行政事務部主任初評,公司核定。 (A )

A、總經理 B、總經理辦公室 C、黨支部 D、董事長

10、公司月例會的主要目的是上月工作總結、(C )

A、處理各部門問題 B、協調各部門之間工作

C、本月工作計劃安排D、表彰做的好的地方

三、多選題(每題3分,多選不得分,少選的選對一個得0.5分,選錯同樣不得分)

1、在職培訓主要內容為( A、B、C、D)

A、公司情況教材 B、企業文化 C、規章制度 D、專業技術培訓

2、上班時間員工應自覺遵守的辦公秩序有(B、C、D)

A、大聲喧譁

B、非工作需要不竄崗聊天

C、不在上班時間玩遊戲、看電影、打牌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D、不打聽自己不該知道的事,不傳播不該公開的訊息

3、績效工資包括 (A、B)

A、加班工資 B、年終績效獎金 C、社會保險 D、過節費

4、崗位工資裡的補貼項包括(A、B、C、D)

A、通訊補貼 B、住宿補貼 C、交通補貼 D、伙食補貼

5、以下幾個原則中屬於薪酬管理原則的是(A、B、C、D)

A、激勵原則 B、競爭原則 C、公平原則 D、動態原則

6、下列人員不在薪酬上調範圍內的是 (A、B、D)

A、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天 B、調整當月正辦理離職手續者

C、在崗位工作時間超過一年,表現良好者 D、培訓考試成績不及格者

7、員工培訓期間,在培訓現場須將手機設定為靜音狀態或關機。(B、C)

A、可以做任何事,只要不妨礙其他培訓人員 B、不得接聽電話

C、不得處理培訓課題以外的事情D、做自己的工作

8、員工請病假除了之前要填寫員工請假單外,在之後還需提供的相關證明包括

( A、B )

A、醫院病假證明 B、醫院收費單據原件

C、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 D、工傷報告書

9、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在工作中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消極怠工的,可視情

節輕重,直至辭退。 ( B、C )

A、給予警告B、減發工資C、停發工資D、通報批評

10、薪酬管理的公平原則是指,依據崗位的價值,主要包括體現內部公平性。 (A、B、C、D)

A、貢獻水平 B、工作難易程度

C、任職資格要求 D、工作條件

四、填空題(每題2分)

1、因公未能打卡必須在個工作日內在公司行政辦公室《非正常考勤登記表》進行登記,方便更正考勤記錄;逾期視為遲到或曠工。

2、員工休假前要做好工作安排或移交,休假三天及以上,須提交清單 ,經工作接手人及主管負責人簽名確認,方可離崗休假。

3、員工的薪酬工資結構組成包括

4、員工請假,3天以內由籤批;3天(含3天)以上假期須由公司

經理 審批。

5、週一至週六,所有員工必須按標準。

規章制度考試 篇3

1、 員工違反《員工守則》將會受到怎樣的處理?

2、《礦業開發總公司請銷假管理規定的通知》有哪幾部份組成?

3、員工請病假需提交哪些資料?

4、基層單位工人(含勞務用工)如何辦理請、銷假手續?

5、員工日常管理執行勞動紀律如何定量考評?

答:1、外出聯絡工作,要各上級主管報告,確保正常工作不受影響。對脫崗、串崗、做與本職工關的事,發現1次扣發50元,當月累計有3次以上的,扣發當月績效工資與獎金

2、當月遲到、早退一次扣發20元。累計三次遲到、早退計事假半天,每多一次即累加事假半天,待遇按事假處理。

3、當月以致、早退次數累計達6次,或累計時間達到4小時的視為曠工一日。

4、未辦理任何請假手續而未上班的員工,計為曠工。曠工一天以上,除按天扣發工資外,還將扣發全月崗位工資、浮動績效工資、誤餐費、崗位津貼、獎金。

6、根據《礦業開發總公司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及獎懲暫行辦法》,員工違反哪些條款應接受如何處分?

答: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

7、簡述《江蘇油田員工違紀違規行為處分實施細則同》關於處分的各類及期間。

答:警告,6個月;記過,12個月;記大過,18個月;降級:24個月;撤職;24個月;留用察看,12個月或者24個月;解除勞動合同

8、簡述《江蘇油田員工違紀違規行為處分實施細則同》第三十七條內容。

答:違反勞動紀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留用察看或者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一) 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管理的;

(二) 工作時間擅自脫崗,或者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且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 無故曠工或者請假期滿逾期不歸且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四) 工作期間尋釁滋事、打架鬥毆。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規章制度考試 篇4

考試質量分析對教學過程起著反饋與調控作用,是對教學質量監控的重要手段。為提高教學質量,特對做好試題質量分析提出如下要求。

一、教師:

從個人的角度對“試題”、學生的學和教師的教,三方面進行分析。

1、對“試題”的分析

(1)要分析試題的內容:分析內容是否符合教學大綱要求,是否緊扣教材與結合實際,是否有科學性問題等。

(2)、要分析試題的難度:分析試題難易程度以及梯度層次的合理性。

(3)、要分析試題的效度和信度:試題的效度和信度是考量學生實際能力掌握程度和考試的可靠性的重要指標。

2,學生答題情況分析

(1)、學生對各知識點掌握情況分析

(2)、學生答題規範化程度分析

(3)、學生綜合解題能力分析

(4)、學生試卷中典型錯誤分析

3,教師教學情況分析

根據試題的分析和分析班級每位學生各試題的得分情況,全面反思日常教學中的得與失,找出教學中存在的問題,並制定下階段的改進的對策與措施。

綜合以上幾方面的資料,提出個人對試題的分析意見,認真填寫好質量分析表。

二,備課組:

在個人分析的前提下,備課組彙總每位教師的分析意見,並在分析各班得分情況作橫向、縱向比較及與兄弟學校比較基礎上,共同討論分析,找出本次考試存在的共性問題、分析出產生問題的原因、明確下階段教學目標、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形成備課組層面的“分析意見”。

規章制度考試 篇5

考試管理規定

為了提高教學質量,科學地考查學員的學習能力,準確、客觀、公正地評定學員的學習成績,評價教師的教學效果,從總結多年來考試管理的經驗出發,本著加大考試改革的力度這一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考試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一條 學校成立考試管理領導小組,由中心主任、副主任、教務主任、副主任、教研組長等人員組成。學校考試管理小組負責本校考試工作的組織、實施、改革等。

第二章 考試命題

第二條 命題工作的總原則是以提大學聯考試質量為根本,既要堅持客觀命題的方向,又要考慮學科特點。

第三條 命題實行A、B卷制,無論考試形式如何,每門考試試題要同時編制出A、B二套試卷及其試題的答案,每套試卷的試題重複率不超過5%。

第四條 逐步完善命題責任制。

第三章 考試的組織和實施

第五條 考試日程由學校統一安排。考試實行單人單座並在條件成熟的時候隨機編排考生座位。

第六條 試卷印製、保管與保密。試卷印製,自始至終要加強試卷保密工作,嚴防竊卷、洩題現象發生,一旦發現

有試卷洩密現象,應及時報教導處作突發事件處理,經查後要追究事故的責任人,並根據情況給予必要的處分。

第四章 監考與巡視

第七條 監考人員要認真履行監考職責,維護正常考試秩序,嚴格執行考試紀律,以高度的責任感做好考場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第八條 中心教導處要根據試場數,每一試場(或教室)要選派兩名認真負責的教師參加監考工作。監考人員應做到以下幾點:

1、提前10分鐘到場。

2、髮捲前要重申考場紀律,宣讀《考場規則》。3、考試時,認真檢查考試情況,不準吸菸,不準干與監考工作無關的事情。

4、發現考試違紀、舞弊情況,應嚴厲制止,並作好考場情況記載。

5、考試結束,應按規定時間收卷,並清點試卷份數,送試卷裝訂室。

第九條 監考人員承擔以下連帶責任:對考生座次不合要求,考場秩序混亂而不整頓,對舞弊和違紀行為視而不見,以監考工作失誤論;向學生洩露或暗示試題答案,作違紀論。對失職或違紀情況,中心將據其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第十條 加強考試巡視工作。中心領導要深入考場檢查

與巡視考試情況。巡現人員應及時作好考場巡視記載。

第五章 考試教育和違紀處罰

第十一條 加強考試紀律教育。學習中心的考試管理規章制度。學習一定要落到實處,避免形式主義。

第十二條 中心將考試不軌行為分為違反考試規則(下稱考試違紀)和舞弊兩種等級。

第十三條 考試違紀行為的界定及處罰。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作考試違紀論:

1、不按規定要求就座。

2、不經監考教師同意互借文具。

3、考試結束,監考老師收卷時不肯交卷。

4、交卷後不立即離開考場,並在考場內及附近喧譁,影響他人考試。

5、考試後因成績不及格糾纏教師要求加分。

6、有其它擾亂考場秩序,違反考場規則的行為。對有上述違紀行為的學員,取消考試資格。第十五條 考試舞弊行為的界定和處罰。

在考試中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作考試舞弊論:

1、開考後,發現卷下墊有夾帶、書籍和筆記本(無論是否翻閱抄看)。

2、考試中,發現在書寫工具和身體有關部位做夾帶。

3、考試中互傳紙條,交換試卷(雙方同樣處理)。

4、考試中或交卷時交頭接耳(雙方同樣處理)。

5、考試中相互以眼色、手勢或其它方式傳遞考試答案。

6、考試中偷看旁人試卷或有意讓他人看試卷。

7、考試中利用無線尋呼機等現代化通訊工具作弊。

8、已交卷再改動試卷。

9、請人代-考試和代替他人考試者(雙方同樣處理)。

10、偷考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