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形象
1、 員工必須清楚地瞭解公司的經營範圍,並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業務。
2、 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 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範,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譁。
4、 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接待,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 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佔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6、 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傳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7、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 員工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二、 生活作息
1、 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2、 作息時間規定
1)、夏季作息時間表(5月——9月)
上班時間 早8:30
午休 12:00——13:30
下班時間 晚 18:00
2)、冬季作息時間表(10月——3月)
上班時間 早 9:00
午休 12:00——13:30
下班時間 晚 17:30
3、 員工上下班施行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簽到,不得託、替他人簽到。
4、 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5、 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簽退後方可離開公司。
6、 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經理請假,事後補交相關證明。
7、 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並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休息。
三、 衛生規範
1、 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裝置的整潔。
2、 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3、 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後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 辦公區域內嚴禁吸菸。
5、 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6、 要愛護辦公區域的花木。
四、 工作要求
1、 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閒聊、吃零食、大聲喧譁,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 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為二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按月進行考評。
3、 公司內所制定的《員工日程表》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準。
4、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大廳、會議室),如需在個人工作區域內進行談話的,時間一般不應超過三分鐘(特殊情況除外)。
5、 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和公司同事交流和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6、 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並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7、 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8、 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 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裝置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10、 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檔案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10、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件儲存、防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 保密規定
1、 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儲存重要的商業客戶資料、資料等資訊。
2、 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檔案的備份及存檔工作,並妥善記錄網路密碼及口令。並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路口令清單。
3、 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4、 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洩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客戶資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 人員管理
1、 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 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並主動向上司彙報工作情況。
3、 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主管或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4、 涉及超出員工許可權的決定必須報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
5、 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
6、 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係,鼓勵並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 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七、 物品管理
1、 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行政財務部門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
2、 每月15、30日之前,個人將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行政財務部門專門負責人提交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 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後,交由專門負責人,經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購置。
4、 新進人員到職時由行政財務部門統一配發各種辦公物品。
八、 電腦管理:
1、 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裝置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 使用者的業務資料,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儲存在網路上相應的位置上。
3、 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遊戲。
4、 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資料,重要資料由使用者本人做好及時備份。
6、 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碟、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裝置上使用。
7、 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洩密。
九、 網路管理
1、 工作時間內禁止瀏覽與自己工作崗位或業務無關的網站。
2、 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網路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如:上網聊天),也決不允許任何與工作無關的資訊出現在網路上。
3、 嚴禁在公司網路上玩任何形式的網路遊戲、瀏覽圖片、傾聽音樂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 禁止利用公司網路下載各種遊戲及大型軟體
5、 公司網路結構由網路工程師統一規劃建設與管理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路結構,個人電腦及伺服器裝置等所用IP地址必須按網路工程師指定的方式設定,不可擅自更改。
6、 嚴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壞公司網路的正常執行。
十、 獎懲辦法:
1、員工獎勵分為口頭表揚及物質獎勵;
2、員工懲罰分為口頭警告、罰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蹟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獎勵:
A、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採納者;
B、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資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懲罰:
A、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B、洩露公司經營管理祕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戶介紹他人的。
5、公司將設立年終全勤獎(未有遲到、早退現象及病事假),獎金為1000元,於年終考評後一次性發放(以每個月的考勤統計為依據)。
6、在公司服務滿三年(不含三年)的員工,將給予一週的帶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協商,以不耽誤工作為前提,得到許可後方可休假)及20xx元的一次性旅遊補貼。
十一、 經費管理
1、 因外出購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備用金時,應首先填寫公司【借款申請單】,交主管經理核准、審批簽字同意後方可借款;借款後必須在一週內報銷銷帳(出差人員在回公司上班一週內);借款未衝平者,不允許再次借款。
2、 員工報銷已發生費用,首先需找主管會計領取並填寫公司【支出憑證】或【支出報銷單】(由主管會計負責提供、稽核);主管會計簽字後,到借款處填入【借款申請單】中的報銷日期,方算完成報銷手續。
3、 公司員工因公外出辦事,續愛護使用車輛,遵守交通規則,不得酒後或者醉酒駕車。
4、 公司薪金髮放日定為每月15日。
一、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不得越級打小報告、有任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通過書寫文字報告的形式交與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覆。
二、 服從管理、服從分配、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機密。
三、 上班不得遲到、早退、礦工;上崗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的形象。
四、 公司實行輪流值班制度,員工要服從安排並完成該時段要求完成的工作,不相互推諉。
五、 上課時間非工作電話不準接聽,上班時間不準長時間聊私人電話,衛生實行輪流制,必須做到整潔清爽。
六、 認真聽取每位學員和家長的意見和建議,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竊公司財物者交於公安部門處理。
七、 員工服務態度:
1、熱情接待每位學員和家長(您好!歡迎光臨!請~!),做好積極、主動、熱誠、微笑的服務;
2、對公司的業務非常熟悉,耐心地介紹,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向同事請教;(工作中語言——不好意思!請稍等!對不起!路走輕、說話輕)
3、每位老師及前臺,在工作中要對學生負責,學生學習結束後還要注意後期服務工作。
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細則)
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薪資。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的員工予以表彰、獎勵。
一、 員工聘用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本公司隊伍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系統所有員工分為兩大類: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的主體,享受本公司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兼職員工、臨時工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用期滿後,若願意繼續受聘,淨本公司同意後,可與本公司續簽聘用合同,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
應與本公司簽訂合同。
第三條本公司需特聘員工時,提倡公開從社會求職人員以及從事本專業的在職教師或在職員工中擇優錄用,也可由內部員工引薦,內部引薦人員獲准聘用後,引薦人必須立下擔保書。
第四條 從事管理和教學工作的正式員工一般須滿足下述條件:
(一) 專科以上學歷;
(二) 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三) 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特殊情況不超過55歲;
(四) 計算機、設計等與崗位相符的專業,計算機和設計專業老師
需有相關的職稱資格或豐富的工作經驗;
(五) 無不良行為記錄;
特殊情況人員,應屆畢業生等人員需經經理批准後方可考慮聘用。
第五條 所有應聘人員除經理特批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一般都必須經過一到兩個月的試用期後方可考慮聘為正式員工
第六條 試用人員必須呈交下述材料
(一) 由公司統一發給並填寫招聘表格。
(二) 學歷、職稱證明。
(三) 個人簡歷。
(四) 近期照片2張。
(五) 身份證影印件。
第七條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待遇規定如下:
(一) 基本工資待遇。
(二) 試用人員不享有保險、生活補助等待遇。
第八條
試用人員經使用考核合格後,可轉為正式員工,並根據其工作能力和崗位重新確定後,享受正式員工各種待遇;員工轉正後,試用期計入工齡,試用不合格者,可延長期使用期限或者決定不予聘用,對於不予聘用者,不發任何補償費,試用人員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二、 崗位責任制度
1、 保質、按時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每天堅持寫工作日誌及心得
2、 熱誠、謙遜、耐心地服務於學員及家長。
3、 維護公司裝置、財產的安全,保障正常使用。
4、 隨時整理客戶資訊文件、資料及電腦記憶體檔案,確保不丟失。工作中因疏忽,酌情處理,因個人原因造成損失,應有責任賠償或從工資里扣除。
5、 及時彙報工作程序及學員情況。
6、 領導交派的任務應盡力完成,如上班時間完不成的應主動加班完成。
7、 因個人原因給工作的下一環節造成影響,相關人員有義務馬上到位予以解決,同事之間互幫互助。
8、因教學培訓工作的特殊性,開課期間,員工休息日為輪流作息,每週休息一天,其休息日需根據工作需要合理的安排。嚴格請假制度,員工因病或有重要事情需要處理,需提前向公司請假,以便公司及時調整課程及代課老師的安排,不請假者按曠工處理,造成不利影響或損失,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三、 工資制度
公司根據經濟效益,支付能力及社會物價漲跌情況,根據員工工作態度、工作業績調整工資金額。
(一)工資結構:基本工資+全勤獎+績效工資
(二)教學及宣傳獎:根據個人能力,通過對教學質量的考核以及學員的反饋,制定教學獎,金額0000/月;根據日常個人宣傳和招生的情況,給予每招生一個學員50-200元的獎勵。
(三)工資發放時間: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日,如發薪日正好趕上休息日或者節假日,工資會提前或延後發放。如對當月工資有異議者,應當及時提出。為了便於管理,公司採用壓薪制(半月工資),待員工合理離職以後,予以退還。員工有以下情形者,不予退還:
1、離職時,為提前半月提出,影響公司人員分配;
2、擅自離職,手頭工作未交接,影響全域性工作;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被開除。或有不法行為者,追究法律責任。
四、 福利待遇
1、各項社會保險需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中有良好表現,個人檔案、身份證明齊全,公司根據員工的績效考核、業務水平、出勤率等綜合因素考慮。
2、員工轉正後發放伙食補助。
3、根據節假日不同,發放福利物品或者補助。
五、 人事考核制度
第一條 目的
(一)本規定旨在長期、穩定、統一和規範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規定的目的是要通過對職工在一定時期內所表現出來的工作
業務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評價,找出並確定人才開發的方針、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訓工作,進而促進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熱情和工作效率。
第二條 考核範圍
(一)人事考核——對職工的上班下班時間進行考核和評價
(二)態度考核——對職工在職務工作中表現出的工作態度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三)能力考核——通過職務工作行為,觀察、分析和評價職工具有的能力。
(四)成績考核——對職工分擔的職務情況、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第三條 考核執行機構人事考核由公司的指紋考勤機執行,其他考核由人事負責人負責考核的統計與執行事務。
第四條 考核者的原則立場
為了使人事考核公正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下列各原則:
(一)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二)必須清除對被考核者的好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做出評價。
(三)不對考核期以及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四)考核者應該根據自己得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五) 考核等級
(一)S——出色,不可挑剔(超群級)。
(二)A——滿意,不負眾望(優秀及)。
(三)B——稱職,令人心安(較好級)。
(四)C——有問題,需要注意(較差級)。
(五)D——危險,勉強維持(很差級)。
對於連續兩個月考核成績為D的,將給於警告處分,警告後考核成績依然為D級的,可予以開除。
六、 員工獎罰規定
第一條、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下班時間必須打卡,每天三次,分別為:早上上班時間、下午上班時間及下班時間),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上課時,需做好安排並經領導同意,員工因私事請假必須經領導同意,因病請假需出具醫院證明,請假員工事畢後,需向批准人銷假,上述均應採用書面形式,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第二條、 上班時間為早上8:00——12:00,下午1:30——5:30。
上班時間開始後30分鐘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如遇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正常上班時間30分鐘內可不算遲到,如遇其他突發事件,不能按時到班的情況,需向公司電話說明,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論處。
第三條、 全勤獎100元。一個月內遲到、早退達3次者,扣發一天工
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兩臺你工資;累計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第四條、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和獎金;每月曠工一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和獎金,並給於一次通報批評;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和獎金,並給與嚴重警告一次;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和獎金,並給予留用檢視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者,領導找其談話,不能改正者,堅決予以辭退。
第五條、 每個月進行評選優秀員工,獎勵200元。(條件:必須全勤員工、本職工作上表現優秀)。
第六條、 衛生為輪流制,輪流期間,衛生不清潔扣罰10元/次。個人衛生,工作完畢以後未整理乾淨者扣罰10元/次。
第七條、 上班時間不得有嬉戲打鬧、賭博喝酒、睡覺、打遊戲等影響本公司形象的行為。違者扣罰10元/次。
第八條、 透露公司機密(公司執行機制、學生資訊、工資待遇等),查明屬實將扣除當月獎金及工資,視其情節較輕者,追究其經
一、遵守公德
1、 公司員工必須遵紀守法、做維護社會公德的模範,公司絕對不允許違背公德、違反法律的現象存在。
二、愛崗敬業
1、 愛崗敬業:熱愛自己的工作,勤奮努力,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2、 盡職盡責:要求員工必須做到三負責,即對社會負責,對公司負責,對自己負責。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務和履行職能,對自己的失誤承擔責任。
3、 服從領導:員工必須服從領導安排,與領導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與領導背道行事。
4、 逐級上報:員工有事應向所屬直接領導彙報,除直接領導有重大失誤或特別情形下,不得越級彙報。
三、團結協作
1、 緊密團結,精誠合作,工作中相互協調,相互支援,建立起融洽的人際關係。
2、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相互關心,相互尊敬,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3、 不搞小團體、小幫派,倡導同事間密切和諧的關係。
4、 不撥弄是非,無中生有,挑撥離間,說不利於團結的話。
5、 保持積極的生活態度和工作態度,以積極包容的心態對待公司管理中的問題,主動提出改進性的建議和意見,以成熟的方法解決問題。
四、遵守紀律
1、下級服從上級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則,員工應自覺服從領導的安排和工作調動,不得公開頂撞領導,不得無故拒絕、拖延、敷衍或擅自終止領導安排的工作。
2、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
3、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上班下班時間不擅離職守,不串崗及私自外出、嬉鬧、大聲喧譁。未經他人允許,不得翻閱他人檔案、資料,動用他人物品。
4、工作時間要專心工作、精神振作、緊張有序,不用辦公電話打私人電話、上班期間不在公司崗位接待親友、不辦理個人私事,不在禁菸區吸菸,不閱讀與工作無關的雜誌書刊和不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
五、誠實自律
1、遵守職業道德,不貪汙受賄,自覺抵制社會上的不正之風。
2、不得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向他人索取錢財和為個人親友謀私利。
3、不得挪用公司財物,更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財務佔為己有或轉送他人。
4、對於其他有業務往來的公司和個人贈送給公司或個人的禮品、財物,必須上交到公司辦公室、財務部。
六、安全保密
1、要隨時隨地地注意防火安全,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處理。每個員工都要熟知防火設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2、注意公司現金和貴重物品、財物的安全存放,辦公室無人時要隨手關門。
3、嚴格執行公司的保密制度,嚴守公司祕密。
七、儀表大方
1、員工必須儀表端莊、整潔。
頭髮:職員頭髮要經常清洗,保持清潔,男職員不留長髮。
指甲:應經常注意修剪指甲。
鬍子:不留鬍鬚,保持面部清潔。
口腔:保持清潔,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食品。
2、員工必須穿著公司統一訂製的工服、佩戴工牌。
①、男員工在上班時間要求穿深色長褲,不準穿中褲和七分褲。
②、女員工要保持服裝淡雅得體,不得過分華麗,不穿過於露的衣服,不帶裝飾品。不準穿超短裙,裙子必須過膝。
③、女職員化妝應給人清潔健康的印象,不能濃妝豔抹,不宜用香味濃烈的香水。 ④、員工不得穿拖鞋上班。
⑤、員工上班期間必須佩帶工牌,否則處以10元/人次罰款。
八、言行文明
1、在公司內職業應保持優雅的姿勢和動作。
①、站姿:會見客戶或出席儀式站立場合,或在領導、上級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②、坐姿:坐下後,應儘量端正,把雙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或向後伸,或俯視前方。
③、公司同事們之間都喊花名,不分上下級。公司內與同事相遇時應禮貌點頭行禮表示致意或問候“您好”。
④、握手時用普通站姿,並目視對方的眼睛,脊背要挺直,不彎腰低頭,要大方熱情,不卑不亢。
⑤、出入房間的禮貌:進入房間,要先輕輕敲門,聽到應答再進。進入後,回手關門,不能大力、粗暴。進入房間後,如對方正在講話,要稍等靜候,不要中途插話,如必須要打斷說話,也要看準機會,而且要說:“對不起,打斷一下您們的談話”。
⑥、遞交檔案:如遞檔案等,要把正面、文字對著對方的方向遞上去,如是筆、小刀、剪刀等,要把尖銳的一面對著自己,使對方容易接。
⑦、走通道、走廊時要放慢腳步。無論是在自己公司還是訪問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裡不能一邊走,一邊大聲說話更不能唱歌或吹口哨等。
⑧、客戶來訪,在行進間相遇時,應停留側立禮讓客戶先行,並微笑點頭致意,問候“您好”、“歡樂光臨”。如正在工作狀態,微笑點頭示意後,應立即投入工作,不得無禮觀望、議論或東張西望。
九、待人禮貌
1、在規定的接待時間內,不得缺席;有客來訪,馬上起身接待,並讓坐,接待時要主動、熱情、大方、微笑服務。
2、直接見面介紹的場合下,應先把地位低者介紹給地位高者。若難以判斷,可把年輕的介紹給年長的。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關係上,可把本公司的人先介紹給別的公司的人。
3、一個人介紹給很多人時,應先介紹其中地位最高的人或酌情而定。
4、男女間的介紹,應先把男性介紹給女性。男女地位、年齡有很大差別時,若女性年輕,可先把女性介紹給女性。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員工守則
一、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玩電腦、網上聊天、做私人事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
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安全保衛制度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保衛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總經理是公司安全保衛的第一責任人,應把安全保衛工作切實提上議事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負全責。
二、成立以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安全保衛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解決。
三、根據實際需要,辦公室主任兼職安全保衛幹事,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切實負起安全保衛責任。
四、落實防火措施,中心等重要場所設定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專人應定期檢查消防栓是否完好無損;配備的各種滅火器,要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藥物;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電:
1、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範的,應及時更換;
2、嚴禁擅自私接電源和使用額外電器,不準在辦公場所使用電爐;
3、會議中心、配電房等重地,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六、落實防盜措施:
1、財務室要安裝防盜門窗和自動報警器,下班時要接通報警器的電源;
2、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定防盜門窗,辦公房間無人時要關好門窗和電燈;
3、公司財物不得隨便放置,重要檔案及貴重物品必須鎖好;
4、車輛停放時應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七、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八、全體員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關安全規範的義務。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衛生管理制度
為創造一個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環境,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衛生管理的範圍為公司各部門、工地辦公室的辦公室、會議室、微機室、廁所、花壇、綠地及走廊、門窗等辦公場所及其設施的衛生。
二、衛生清理的標準是:門窗(玻璃、窗臺、窗櫺)上無浮塵;地面無汙物、汙水、浮土;四周牆壁及其附屬物、裝飾品無蜘蛛網、浮塵;照明燈、電風扇、空調上無浮塵;書櫥、鏡子上無浮塵、汙跡,書櫥、檔案櫥內各類書籍資料排列整齊,無灰塵,櫥頂無亂堆亂放現象;辦公桌上無浮塵,物品擺放整齊,水具無茶鏽、水垢;桌椅擺放端正,各類座套乾淨整潔;微機、印表機等裝置保養良好,無灰塵、浮土;廁所牆面、地面、便池清潔乾淨,無雜物、無異味;花壇、綠地內無雜草、雜物。
三、衛生清理實行部門責任制,部門負責人為責任人。各部門辦公室的衛生,由各部門負責日常保潔。公共衛生清理實行區域負責。
四、責任區衛生清理每週集中進行一次,日常保潔每月由辦公室牽頭進行衛生檢查評比。
五、各部門要認真對待衛生清理和衛生檢查評比工作,積極主動地搞好衛生清理,不得因衛生清理不達標而影響公司的整體評分。
六、衛生檢查評比結果累計存檔彙總,列入年終評先樹優工作的內容。
1、全體幹職工應做到按時上、下班,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實行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晚上值班三次簽到制度,上午簽到時間為8:40以前,下午簽到為5:30以後;晚上籤到時間為7:00以後、22:00以前。
2、辦公室負責做好值班安排表,帶班領導負責帶班期間的值班工作。幹部嚴格按時值班,不得擅自離崗。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值班者,在值班前找好代班人,並通知辦公室,報值班領導批准,否則按曠工論處,並追究值班人員責任。
3、值班人員負責值班時間內的上傳下達,及時做好來電、來信、來訪登記工作,答覆和處理好能解決的問題。遇緊急情況要及時與主要領導取得聯絡,進行彙報。同時要做好院內的安全保衛工作。
4、鄉機關單位職工必須嚴格要求自己,嚴格按時上下班,無特殊理由不得隨意請假或遲到早退,做到出滿勤。
5、幹部開會、學習、出差等必須憑有關部門的文字通知或電話通知,應事先報告 分管領導,併到黨政辦進行登記。
6、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必須及時請假。幹職工請假2天內由鄉分管領導審批,2天以上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後報鄉長批准。請假一個月以上,須經鄉班子會研究決定並報縣組織人事部門審批。鄉班子成員請假由黨委書記批准,黨委書記不在鄉由鄉長批准。請假一個星期以上,須經鄉班子會集體研究同意,請假一個月以上須報縣委、縣政府審批。鄉黨委書記、鄉長請假按縣委、縣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7、請假一律填寫請假條,按照批假許可權簽字批准後方為有效。批准後的假條統一交黨政辦公室登記。假滿後本人應主動到辦公室銷假。確需延長假期的,應在假滿前辦理續假手續,否則按曠工對待。
8、凡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按照《國家公務員的法》規定予以處理。
9、職工全年累計請假除因病等特殊情況外不得超過二十天,否則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評為優秀。
10、黨政辦公室負責做好考勤,嚴格日考勤制度,建立請假、休假、出差登記冊,如實登記每位同志的考勤(請假)情況,並每週公示考勤結果。
第一節 入職與試用
一、用人原則:
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二、招聘條件:
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入職
第二節 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
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半,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 7.5 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五:上午: 8 : 30 - 12 : 00
下午: 13 : 30 - 17 : 30 為工作時間
12 : 00 - 13 : 30 為午餐休息
週六:上午: 8 : 30 - 12 : 00 為工作時間
實行輪班制的部門作息時間經人事部門審查後實施。
二、考勤
1 、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 遲到、早退、曠工
( 1 )遲到或早退 30 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 10 元。
30 分鐘以上 1 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 20 元。
超過 1 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 2 )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 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 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 、請假
( 1 )病假
a 、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 30 分鐘內,即 8 : 30 - 9 : 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 、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 、出差
(1) 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 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請假出差批准許可權: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6 、加班
(1)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
(2) 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 150 %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 200 %
法定節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 300 %
( 3 )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 4 )公司內臨時工、兼職人員、部門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不計算加班費。
( 5 )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
7 、考勤記錄及檢查
( 1 )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況於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予以上報,經部門領導稽核後,報人事部門彙總,並對考勤準確性負責。
( 2 )人事部門對公司考勤行使檢查權,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檢查分例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和隨機檢查。
( 3 )對於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給予 100 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第四節 人事異動
一、調動管理
1、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內部調動通知單》,由調出及調入部門負責人雙方同意並報人事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調動由總裁(子公司由總經理)批准。
2 、批准後,人事部門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並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3 、普通員工須在三天之內,部門負責人在七天之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4 、員工本人應於指定日期履任新職,人事部門將相關檔案存檔備查,並於資訊管理系統中進行資訊置換。
5 、人事部門將根據該員工於新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核,評價員工的異動結果。
二、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准後轉送人事部門稽核,高階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必須經總裁批准。
2 、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後,人事部門負責瞭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並將資訊反饋給相關部門 ,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3 、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
4 、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
5 、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6 、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資訊資料置換。
三、辭退管理
1 、見本手冊第一章第二節六 . 1 及六2 .
2 、部門辭退員工時,由直接上級向人事部門提交《辭職申請表》,經審查後報總裁批准。
3 、人事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並向員工下發《離職通知書》。
4 、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的清還手續;員工在約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和離職補償金。
5、 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6 、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後,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資料資訊置換。
第二章 行為規範
第一節 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
1 、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2 、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
3 、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係,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4 、公司內有親屬關係的員工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 、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 、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或證明
3 、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資訊
4 、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 、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 、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 、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 、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
2 、投資於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 、以職務之便向投資物件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絡中,若發生回扣或佣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汙。
六、保密義務:
1 、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檔案。
2 、員工未經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公司密級檔案、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資料等。
第二節 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著、髮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髮、怪發,女士不留怪異髮型,不濃妝豔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幹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菸,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__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並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譁。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範,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閒聊。
七、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並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傢俬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並節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英復英傳真。
九、未徵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儲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諮詢不屬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諮詢物件,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為保障公司高效執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 、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並且合理,按規定辦。 2、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並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 3、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範,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
第三節 獎懲
一、獎懲種類
獎懲分行政、經濟兩類。其中:行政獎勵包括表揚、記功、記大功、升職或晉級,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
金、獎品、有薪假期。行政處罰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經濟處罰包括降薪、罰款、扣發獎金。
二、獎勵條件
1 、維護團體榮譽,重視團體利益,有具體事蹟者 2 、研究創造成果突出,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 3、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合理化建議,採納後具有成效者 4 、積極參與公司集體活動,表現優秀者 5 、節約物料、資金,或對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變,勇於負責,處理得當者 7 、以公司名義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文章者 8 、為社會做出貢獻,併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9、具有其他特殊功績或優良行為,經部門負責人呈報上級考核通過者
三、懲罰條件
1 、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2 、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3 、貪汙挪用公-款或盜竊、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4 、虛報、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者
5 、洩漏科研、生產、業務機密者
6 、謾罵、毆打同事領導,製造事端,查證確鑿者
7 、工作時間內打架鬥毆、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產秩序者
8 、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規定措施
9 、管理和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損失者
10 、遺失經管的重要檔案、物件和工具,浪費公物者
11 、談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12 、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工作發生錯誤者
13 、因疏忽導致設施裝置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14 、工作中發生意外而不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者
15 、對有期限的指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 、拒不接受領導建議批評者
17 、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者
18 、發現損害公司利益,聽之任之者
19 、玩忽職守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
四、獎懲相關規定
1 、行政獎勵和經濟獎勵可同時執行,行政處罰和經濟處懲可同時執行,獎懲輕重酌情而定。
2 、獲獎勵的員工在以下情況發生時,將作為優先考慮物件:
( 1 )參加公司舉行或參與的各種社會活動
( 2 )學習培訓機會
( 3 )職務晉升、加薪
( 4 )公司高層領導年終接見
3 、一年內功過相當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後過。可相互抵消的功過如下:
(1) 大過一次與大功一次
(2) 記過一次與記功一次
(3) 警告一次與表揚一次
4 、表揚三次等於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於大功一次 ,記過三次等於大過一次。
5、各級員工獎懲由所在部門或監督部門列舉事實,填寫《獎懲申報單》,集團總部員工及各子公司中級以上員工獎懲,經人事部門查證後核定,記功(記過)以上獎懲需經總裁審批,子公司其餘員工獎懲由人事部門查證後,經總經理審批。
6 、各項獎懲事件,需書面通知本人,酌情公佈,同時記錄備案,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受處罰員工如有不服可在 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門申訴,人事部門經核查後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申訴員工。
為了使員工忠於職守,促進繁榮與發展,要求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各類制度,自覺維護根本利益。
一、員工錄用制度:
根據實際業務需要,擇優錄用人才。凡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學歷或有一定相關專業知識身體健康、五官端正、作風正派的青年均可應聘求職。
聘任程式: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等相關證件(原件、影印件)填寫《應聘登記表》和《個人簡歷》,→面試(合格者) →崗前培訓→試工、試崗(一個月) →合格者正式錄用,簽訂合同。
公司對所有員工都本著來去自由的雙向選擇方針,在全面期內員工辭職,須提前十天寫出書面辭呈。經批准後,結清各部門手續,交回工作服,憑《手續結清證明》、原始收據到財務部領取保證金及工資。
新員工試用期間必須服從安排,不適應工作的可申請離職,試用期自動離職者,不發試用期工資。
二、 考勤管理制度:
1、正常勞動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定。每月從26日至下月25日為滿月考勤時間。
2、上班從換好工作服、整理好儀容以簽到時間為準。
3、事假要提前一天申請,特殊原因也必須到崗請假,得到經理批准後才可離崗,違者按曠工論。
4、遲到:凡未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班者,無論任何理由均記遲到。曠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無故缺勤以及假滿未歸者均算曠工,一年累計曠工兩次的開除。病假:請病假需出具病假條及醫院證明、病歷,急診可立即打電話,非急診要提前請示。無醫院證明或病歷按曠工算。
5、上班時間若要外出須得到領班或經理同意。
三、 福利制度:
1、員工工資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多勞多得,執行月工資。月工資根據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不同職務確定員工工資。
2、員工工資以現金形式按月支付。
3、根據需要,按不同工種向員工發放工作服等勞動保護用品。辭職或除名的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應上交公司,不繳回者按服裝成本費用的全部在工資中扣除。
4、為鼓勵發揚集體精神,不定期的搞各種文體活動來增強員工團隊凝聚力。
5、為員工提供比較充足的學習時間,並進行定期培訓,提高員工素質和業務水平。
四、 安全制度:
1、員工必須服從領導,聽從指揮,遵守勞動紀律,不得違章作業。
2、所有員工必須注意防火、防盜、防暴、防機械事故,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同時上報領導。
3、要認真檢查裝置,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顧客生命安全及公司財產安全。
4、發現形跡可疑或不法行為的人或事,要及時報告領導。
5、旅遊區不得出現打架鬧事行為,若發現此不良狀況立即報告,並幫忙疏導圍觀群眾。
6、若發生緊急事故,全體員工必須服從指揮,通力合作,發揚見義勇為、奮不顧身的精神,全力保護公司財產及顧客生命財產安全。
7、員工不得打架鬥毆,不允許將社會不良青年帶進工作場所及與之交往,要保護自身安全。
五、 財產負責制度:
1、各部負責人,負責本部機械裝置、物品等安全,對後勤部負責。如發現丟失或損壞,追究當事的責任或賠償。
2、如有裝置需維修時,由各部負責人及時報告主管領導,避免影響正常工作。
六、 獎懲制度:
為提高服務質量,促進企業經濟效益和企業行業競爭力,建立一支嚴格、負責、團結、奉獻的高素質員工隊伍,公司堅持獎懲分明,獎優罰劣,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獎懲原則。
七、獎勵制度:
1、對保護公司財產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挺身而出的,見義勇為的員工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2、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和公司交給的各項任務,成績顯著者,在工作崗位上作出重大貢獻或對公司某崗位實現技術改革者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3、在服務中創造優異成績,如拾金不昧等,為公司贏得重大聲譽及多次受到顧客表揚者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4、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的,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八、懲罰、紀律處分:
1、上班不穿工作服者,一次罰5元;
2、遲到:半小時以內一次罰5元,半小時以外、一小時以內罰10元,一小時以外、兩小時以內罰20元,以此類推;
3、工作時間幹私事、影響公司形象的、儀容不整的、發現一次各罰5元;
4、上班時間擅離職守、聚堆閒聊,服務差、被顧客投訴的,上班時間吸菸、酗酒、賭博的,和同事、顧客或其他人吵架、打架鬥毆的,頂撞領導、不執行命令者,不服從管理、嚴重妨礙管理秩序的,一次罰50元;
5、嚴重違反各項制度,造成公司利益或形象損失的將被開除並扣工資與保證金。
九、 衛生制度:
1、工作現場設施、裝置、辦公桌椅等由本室員工打掃,擺放整齊,保持乾淨衛生。
2、及時清理環境衛生,保持景點、道路清潔。
3、清潔員保持大廳、過道、樓梯、衛生間、門外等衛生區域的環境衛生。
4、餐廳餐具要及時刷洗消毒,客房各類物品擺放有序,人員要衣冠整潔,客房要保持清潔衛生,及時換洗床上用品。
十、交接班制度:有準確的時間觀念,每班必須提前15分鐘接收工作,整理儀容,進行接班準備。
1、收銀員:整理好帳目,清點所有現金交與財務部指定的收款人員。
2、值班值宿人員清點本區裝置、物品等,作好值班記錄。
3、清潔工交班時必須保持各衛生區域乾淨整潔,未留有死角。
4、保安下班前認真檢查各種設施、裝置,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安全。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學校教代會制度是學校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實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基本形式。也是校領導廣泛聽取教職工意見,促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第二條學校教代會在同級黨組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按照規定行使職權。
第三條學校教代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學校教代會職權
第四條教代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聽取校長的工作報告,對學校的辦學指導思想、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方案、教職工隊伍建設及其它有關學校發展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審議通過學校內部重大管理體制改革方案以及其他與教職工利益有關的重要規章制度;
三、討論決定學校教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事項;
四、評議和監督學校領導幹部和職能部門的工作。
第五條校長要定期向代表大會報告和通報工作,尊重教代會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職權。
第六條學校教代會要尊重和支援校長以及職能部門正確行使管理權。教育教職工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責任感努力完成各項任務。
第三章學校教職工代表
第七條凡我校在編教職工均可當選為學校教職工代表。代表應具有參政議事能力,為人正派,辦事公道,熱心社會工作的基本素質。
第八條學校教代會代表人數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職工人數的25—30%,人數多少以有利於教代會開展活動為原則。
第九條代表實行常任制,履行教代會職權。
第四章學校教代會組織制度
第十條學校教代會每年至少召開1—2次代表大會。
第十一條因調離工作崗位或退休教職工不再履行代表義務,可由原工會小組另選他人替補空缺。
第十二條工會是學校教代會的工作機構。
第十三條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開。選舉和表決須到會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能有效。
第十四條特殊情況,經多數代表提議,經同級黨組織的批准,可以臨時召開代表大會。
第五章學校教代會代表的義務和權利
第十五條代表的義務
一、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模範地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斷增強主人翁意識,提高執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覺性和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素質和能力。
二、密切聯絡教職工群眾,及時聽取和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做好群眾工作。
三、積極參加教代會的活動,努力貫徹、宣傳會議精神。
第十六條代表的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有權向學校領導和職能部門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三、有對學校教代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人事政策
1. 建立並維護公司與員工之間的和諧關係。
2. 使每位員工對公司的政策、服務和發展感到自豪。
3. 尊重每位員工,維護其尊嚴,注重其發展。
4. 選擇優秀員工擔任各級管理職務。
5. 為每位員工安排完善的培訓,以提高其技能和效率。
6. 確保公司員工在安全、整潔、舒適的環境中工作。
7. 給予每位員工合理的報酬和獎勵。
8. 為員工服務、解決員工的後顧之憂。
第二條 工作規則
1. 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是在專案經理的領導下,實行統一管理,具體責任到人。
2. 建立一個結構合理、職責分明組織,並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把適當的人安排到合適的工作崗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吸引和員工激勵機制是本公司的人事工作原則。
一. 更衣櫃制度:
1. 每位員工配有一個更衣櫃,由員工使用。
2. 衣櫃鑰匙由人事部統一安排發放,如丟失不得擅自更換鎖,損壞照價賠償。
3. 個人物品一律存入更衣櫃,不得帶入工作區。
4. 不得將錢財及其它貴重物品存放在衣櫃內,若發生遺失,公司概不負責。
5. 不得與他人私自更換更衣櫃。
6. 保持更衣室清潔。破壞更衣櫃或更衣室內其它設施的,照價賠償。
7. 離店時應將衣櫃鑰匙交還公司。
二. 出入通道制度:
1. 員工上、下班必須走員工通道。
2. 不得在賓客活動區域隨意來往。
3. 不得在賓客活動區域休息和睡覺。
三. 用餐制度:
1. 公司實行定額工作餐制度,人事部每月給員工發放500元餐補。
2. 工作餐用餐時間為30分鐘,所有員工必須在指定的時間範圍內文明用餐。
3. 員工用餐時間嚴禁喝酒,任何食物不得帶入或帶出公司。
四. 個人儀容規範:
1. 頭髮:
不染誇張顏色,梳洗整齊。男性頭髮標準為前不遮眼,後不蓋領,兩側不過耳;女性長髮要盤好,統一用髮網固定,不得戴太誇張的髮飾。
2. 臉部:
清爽乾淨。男性不得蓄鬚,女性不得戴耳飾;女性上崗時需化淡妝,不得戴飾物,不可戴手飾。
3. 手部:
不得留長指甲,指甲要清潔不得藏汙垢,不可塗指甲油。
4. 腳部:
男性穿黑襪, 每天換洗、鞋子上班前要擦亮。女性要穿規定的襪色,不掛絲,不破損。
5. 氣味:
要經常洗澡,保持身體氣味清新,防止汗臭,上班前不吃異味食品,飯後漱口,保持口腔清潔,無異味,不得用強烈香料(香水)。
6. 制服:
上班時必須穿規定的工作服,洗燙整潔、鈕釦要全部扣好,袖口及褲腳均不得捲起。制服只准在上班時間內穿。員工名牌:佩牌上崗,上崗前仔細檢查名牌是否佩戴在正確適當的位置,保持牌面整潔,無破損。
五.基本服務禮儀:
1. 在會所內見到客人、上司或同事都主動、熱情地問好。
2. 始終面帶微笑,始終保持正確的立相、坐相、走相及使用規範的行禮方式。
3. 以正確的方式與客人說話,聽客人說話。
4. 做到四輕—說話輕、走路輕、關門輕、操作手勢輕。
5. 走路靠右,不在客人面前橫穿,不超越客人。
6. 不串崗,不在工作場所扎堆聊天。
7. 使賓客感到親切和溫暖,是一種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見的禮貌禮儀。
六.基本待客用語:
1. 寒喧:歡迎光臨、您好、您早、晚安、再見、請多關照、真是個好天氣、請走好、告辭了、辛苦了、請進、謝謝、不客氣、請再次光臨。
2. 承答:是、知道了。
3. 謝絕:十分抱歉,實在對不起、真不好意思、打擾了。
4. 詢問:對不起,請問……。
5. 請求:給您添麻煩了……。
6. 道歉:照顧不周,實在抱歉,讓您久等了,打擾了, 給您添麻煩了, 今後一定注意,請稍等一下。
7. 中途退席:失禮了。
8. 確認姓名:對不起,請問是哪一位?
9. 接話:是、好的。
第二章 公司人事政策:任用、招聘及錄用
1. 人事方針:
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用、量才定崗;強化培訓、優升劣汰。
公司各級人員任用制度如下:
* 公司各級人員由專案經理任免,報人事部執行。
* 新進人員經專案經理面試合格後,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兩個月。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 剝奪公權尚未恢復者。
* 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 通緝在案,尚未撤銷者。
* 吸食鴉片或其它毒品者。
* 健康狀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 未滿十八週歲者。
公司錄用的員工需滿足下列條件:
* 熱愛祖國,忠誠於公司的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 身體健康、相貌端正、服裝整潔、言語大方、舉止端正。
* 具有良好的文化素養,接受能力強。
* 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能認真完成本崗位任務。
* 會普通話,具備一定的表達溝通能力。
2. 招聘原則:
公司實行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原則。申請人應如實提供各項所需的證明、證件和有關資料。
3. 招聘程式:
A. 應聘人員在試用培訓前,需向公司提供如下資料:
* 身份證影印件
* 職位申請表(簡歷表)
* 外地人員提供暫住證影印件
* 健康證(指餐廳工作人員)
*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 學歷證明
B. 新進人員報到後如需申請住宿,由人事部填寫住宿申請表,辦理住宿手續。
C. 新進人員報到後,填寫新聘員工的<物品領用清單>,交一份到人事部備存,並於人員離職後將公司財產歸還始可結清工資。
4. 員工試用期:
試用人員的薪金是正職員工薪資的80%,表現優良者,由專案經理核准正式錄用,試用人員表現欠佳者,應由專案經理免職,不予正式錄用。
試用期內公司和新員工均有選擇雙方的權利,公司可對試用期員工根據其表現及能力提出辭退。試用期滿,由專案經理及其主管領導進行考核,合格者方可轉正。經考核合格轉正後,公司與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5. 簽訂勞動合同:
員工經考核轉正後,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合同期限為2年,臨時工合同為半年。
6. 辭職與解除合同:
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辭職,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上交《辭職報告》,如無提前遞交報告,按合同規定需支付公司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違約金。
7. 離店手續:
離職前必須辦理有關手續,歸還有關物品,包括工作服、名牌、員工手冊、更衣櫃鑰匙、考勤卡等,並做好與部門的工作移交,歸還辦公桌的鑰匙及有關資料檔案等。同時在公司物品清單上分別由相關部門簽字確認。按規定辦完離店手續後,人事部結算員工應得的工資,不能歸還的物品要照價賠償,涉及賠償培訓費的應繳清該交的費用。住宿的員工,應在離職當日,搬出宿舍,並結清宿舍有關費用,有宿舍鑰匙的交還宿舍鑰匙。
8. 離店退檔手續:
員工在辦完離職手續離店後,人事部負責在一個月內辦完退檔、解除合同等有關用工手續。辭職員工不辭而別或雖提出辭職報告,在未得到部門和人事部的批准同意,也沒有辦全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者,公司將不支付任何薪資。
第三章 崗位規範:
1. 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服從公司分配和管理,不得損毀公司形象,不得對外洩露公司的工作機密,如有違反本條例者,作立即辭退處理。
2. 員工有義務制止和謝絕外來者動用公司內部的計算機。非本公司擁有的光碟、軟盤不得在公司網路系統內使用。
3. 員工應該愛護公司財物,在公司內拾到任何財物,必須送交人事部進行登記,拾物不交,一經發現將按規定處理。
4. 不準在通道、電梯間、餐廳、吧檯、娛樂等客用公共場所吸菸,倉庫、廚房、鍋爐房、總機房、閉路電視室等室內嚴禁吸菸。吸菸只能在規定的區域吸菸。
5. 各類失職處分:
對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員工,將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辭退及開除的處理。
甲類失職: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口頭警告一次。
* 違反儀容、儀表、神態、行為舉止等規範的行為。
* 上班不穿公司規定的工作服,不佩帶員工名牌。
* 上班時未按公司規定戴飾品。
* 當班時串崗,扎堆聊天。
* 當班時吃食物。
* 當班時打私人電話、幹私活,看書報雜誌。
* 看到客人不問候,不微笑。
* 在客人面前打哈欠,挖耳鼻,剔牙,梳頭。
* 在賓客面前橫穿行走,別人說話時從中穿行。
* 在公共場所大聲喧譁,吹口哨,哼歌曲。
* 對賓客的問話不理不睬,或回答說:“不知道”。
* 在客人休息區內奔跑,鞋底上釘。
* 對上級、同事態度不好,工作不配合。
* 隨地吐痰,丟拋紙屑、菸蒂、果殼等雜物。
* 下班後仍在客人休息區內逗留、遊蕩。
* 由於工作失職造成輕度經濟損失。
乙類失職: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以書面警告一次。
* 當班時打瞌睡。
* 離崗時,未檢查電、氣、水源等開關,造成能源浪費。
* 拒絕執行上級的工作安排。
* 違反公司的吸菸規定。
* 未經批准私配工作場所鑰匙。
* 不服從工作調動。
* 私下使用他人電腦或用公司電腦玩遊戲。
* 偷吃公司或客人的食品。
* 不上繳客人或員工遺留物品。
* 超過工作範圍與賓客過份親近。
* 將公司的財產、設施、工具用於個人私用。
* 工作疏忽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 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失誤,引起客人投訴。
* 其它類似性質的較重過失行為。
丙類失職: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嚴重警告一次,情節嚴重予以辭退。 * 向客人索取小費。
* 對賓客、同事態度粗暴,說粗話、髒話、吵架。
* 故意損壞或損耗公司、客人、同事的物品。
* 偷拿賓客或同事的財物。
* 行為粗暴、侮辱或毆打他人。
* 假公濟私,嚴重損害公司利益。
* 參與賭博、充當皮條客,介紹暗娼等違法行為。
* 當班酗酒或躺下睡覺。
* 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向他人行賄。
* 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後果。
* 未經批准向外洩漏或提供公司的內部資料(產品原價、客戶檔案、工資待遇)及商業機密。
* 任何形式的貪汙行為。
* 私自啟用公司財務或私下為他人提供方便。
* 未經批准私配關鍵部位鑰匙。
* 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情節嚴重。
* 觸犯國家任何刑事、治安等法律的。
* 其它類似嚴重過失行為。
6. 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曠工處理:
* 遲到1小時以上,仍未及時通知部門經理或行政人事部者。
* 無故不上班或謊報請假理由經查明屬實者。
* 假期已滿又不辦理續假手續或請假未獲批准者。
* 因打架、毆鬥致傷不能上班,屬主動挑起事端者。
* 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5天者,將予以解僱。
* 員工不辦理請假手續或已辦但未獲批准而不上班,或請假獲得批准但不按期回來上班者,均作曠工論處。員工不得無故曠工,曠工累計三次者,作辭退處理。
第四章 待遇
第一條 公司員工之待遇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章各條辦理。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規定見下表:
職位
底薪
津貼
獎金
全勤獎
年終獎
通訊費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工資的結算及發放日期:
1. 員工的工資按月結算,結算日期為每月1號到31號。
2. 員工工資的發放日期為:次月10日。
第四條 員工年終獎之發給依下列規定辦理:
1. 服務滿三個月,依公司核定比例按月計發放年終獎。
2. 服務不滿三個月,不發給年終獎。
第五條 初任人員之薪給自到職日起,按日計算。
第六條 升薪或減薪員工之薪給予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計算。
第五章 調派與休假
第一條 調派
1. 公司基於業務上之需要,可隨時調派員工之職務或服務地點,員工不得藉故推諉。
2. 調任人員應依限辦理交代並報到完畢,如主管人員逾限一日,即視同自動辭職。
3. 調任人員之薪給自到新職日起,按日計算(包括其它獎金)。
第二條 給假
1. 下列日期為例假日,假期根據國家法定給予:
2. 以上假日休息時間視實際情況確定,可以調休也可按加班辦理,加班根據加班管理制度執行
3. 員工請假按下列規定辦理:
A. 事假-
因私事待辦者,可請事假,但事假月累計不得超過五天,年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天。事假需事先經部門經理或負責人以上同意後,方可休假,擅自不來者,作曠工處理。部門主管許可權為一天,一天以至三天報部門經理同意,三天以上需要報公司人事部。
B. 病假:
病假需市級醫院或特約醫院出具證明,經部門經理同意後有效。病假條需要提前送交部門,否則無效,作曠工處理。急症應當天打電話通知相關部門,假條可在第二天送到。
C. 婚、喪、產假:
需要事先提前報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同意後,上報公司人事部批准後方可休假。
D. 探親假
在公司服務六個月者,可享有薪探親假三天,服務滿十二個月者,可享有薪探親假六天,超過部分視事假處理。
E. 公假
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培訓考試,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確定。(資格考試、培訓應於其從事職業相關)。
F. 公傷假:
因公傷可請公傷假,但須出示醫院證明,假期依實際需要確定。
4. 請假逾期按曠工論處(續假批准除外)
5. 薪資給予:
a. 月累計事假超過五天者,不發給當月獎金。累計事假超過三十天者不發給當年年終獎。
b. 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報,並由各店店長進行登記後,始為準假。凡未經批准假期而擅離職守或未經批准續假而缺勤者,除臨時大病或重大事故經證明屬實,並於事後三天內依規定補假外,均按曠工論處。
6. 員工請假應依下列規定呈請批准:
a. 副總經理、部門經理、各店店長及主廚、副主廚請假/休假,須由總經理批准。
b. 門店各部門主管請假/休假報部門經理批准。
c. 門店各級員工請假/休假報店長批准。
7. 員工請假不論假別均應填寫請假條,書面說明理由。
1. 職工應按時上班,不得遲到或早退。
2. 工作時間不允許隨意串崗,無工作任務時應及時通知相關負責人。
3. 上班時間應該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許穿拖鞋、短褲、赤背或衣帽不整。
4.不得在車間工作時與直接負責人、車間主任爭吵,或與其它職工相互打罵、嬉鬧,違者作書面檢討,態度不好或一月內累計三次者予以解僱,嚴重者以干擾公司正常生產秩序移交相關機構。
5. 酒後上班影響工作者,記大過一次。態度不好或一個月累計兩次予以解僱,嚴重者以干擾公司正常生產秩序移交相關機構。
6. 車間內嚴禁吸菸,違者罰款。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經濟、行政及刑事責任。
7.工作中禁止做私活。
8. 偷盜公物或他人財物者,按實物價值10倍罰款,扣發工資予以陪償,並予以解僱。
9. 完不成當日生產任務的班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特殊情況除外。
10.未經允許,任何員工嚴禁帶小孩和外人進入車間,違者對當事人罰款。
11.生產中不得聊天說笑、看書看報,不準會客、打電話、吃零食、睡覺,不得擅自離開生產崗位,不得在產品上坐、躺、踩、踏。
12.上班必須佩帶工號牌,不得違法亂紀,塗改工號牌罰款。
13.嚴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機械部位,嚴禁隨意拆除、挪動裝置,嚴禁擅自拆裝一切電器設施和控制櫃、開關箱,新安裝的各種裝置未經測試、試轉,不得擅自開動。
14.嚴禁擅自動用各類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設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
15.不得在生產區內隨意使用臨時電線,如果急需使用,須經主管人員批准,並由電工接電,用後應及時按期限拆除。
16.各車間衛生由各車間負責打掃,裝置、桌凳及半成品要擺放整齊。
17.操作機器要切實做到人離關機,裝置停止使用時要及時切斷電源。
18.中午、下午和加班下班車間負責人負責關好門窗,鎖好車間大門,關閉總電源。
本制度從即日起開始試行,在試行過程中發現遺漏,公司將出臺附件作為補充,附件和本制度有同樣的效力。
1、遵守職業道德、主動、熱情、周到地為顧客服務。對待每位顧客必須一視同仁、誠信無欺、不準以貌取人。
2、上班時必須穿公司統一規定的工作服,配戴工作牌,未穿工作服或未戴工作牌者,一律不準進入賣場。
3、遵守並執行公司的考勤制度,上班時不遲到、不早退。每月遲到10分鐘以內且不超過3次,將不做任何處罰。超出後每分鐘扣1元,以此類推,同時扣除當月全勤獎,半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4、上班時不準將早點或其它食物帶入賣場內食用,不準先打上班考勤卡再外出吃早點、中餐或晚餐,不準把隨身攜帶的包及其它物品從員工通道帶入賣場內。
5、不準在上班時間內竄崗、相互聊天、不準在賣場內大聲喧譁、不準在自己所管轄的範圍內與朋友、親屬吹牛、談笑,不準在上班時間內打接私人電話。
6、在為顧客服務時,必須面帶笑容、熱情周到、不準與顧客頂嘴、不準面無表情、態度冷淡。
7、在上班過程中,員工之間不準發生吵架、打架等有損賣場形象的行為,違者雙方當事人公司將作辭退處理,並取消當月全部工資及補助。
8、上班時必須站立服務,不準雙手抱肩、手插褲包、不準雙手叉腰、不準背靠貨架等不良行為。
9、各櫃員工、必須熟悉各自櫃檯產品的情況、主動向顧客介紹商品的效能、特點、產地、用途、規格、日期等商品情況。
10、當顧客買不到商品時,應向顧客道歉,並給予建議,其用語為“對不起現在剛好缺貨,讓您白跑一趟,您要不要先買別的品牌試一試”?或“您要不要留下您的電話和姓名,等新貨到時立刻通知您”等。
11、不知如何回答顧客詢問時,不能說“不知道”,應回答“對不起”請您等一下我請值班經理/主管為您解答。
12、顧客詢問商品是否新鮮時,應以肯定並確切的態度告訴顧客:“一定新鮮”,如果您買回去不滿意,歡迎您拿來退錢或換貨。
13、員工應經常使用如下文明禮貌用語:“您好,早上好/中午好/下午好/晚上好!歡迎光臨!請拿好,請慢走,祝您購物愉快!歡迎再次光臨!”等服務用語
14、及時清理、檢查櫃檯、貨架上的商品是否整齊、豐滿,檢查商品標籤是否與商品相符。
15、營業前各櫃員工必須搞好本櫃檯四周環境衛生,使之整潔、美觀、整理好貨架上商品,商品陳列必須作到整齊、規範。
16、上班時,如自己有急事需外出辦理,必須以書面方式申請。本櫃櫃長同意,
值班主管稽核方可離崗,未經同意或擅自外出的,按曠工處理。
17、保持銷售區域的衛生乾淨,整潔。隨時檢查通道是否有空紙箱、垃圾等雜物。如果購物通道有障礙物影響顧客購物,應及時清除。
18、在賣場內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垃圾。自己管轄範圍內,如地板如有水跡、汙漬的應自己主動拖掃乾淨。如發現對顧客有不安全因素的,應及時通知巡視員或櫃組長馬上處理。若處理不掉的儘快通知商場經理。
19、變價商品更改價格必須把實物送到電腦室、電腦員更改價格後,才能更換標價籤,不準私自加價、標價或私分商品。
20、各區域實物負責人必須對商品、現金、發票進行嚴格管理,如不嚴格把關、造成嚴重損失,實物負責人承擔一切責任。
21、賣場各區域領用物品必須先是報損商品,在沒有報損商品的情況下,才能領用正常商品,領用商品時必須按正常的領用程式填寫領用單方可領用,如需領換拖把等貴重商品,必須經商場經理同意。
22、自己用的水杯及打掃衛生用的拖把、掃把、水桶等必須收拾妥當。水杯、抹布不準擺放在貨架上及商品後面,拖把、掃把、水桶等應擺放在指定的位置。
23、在上班期間,各區域員工若私自更改本櫃或其它櫃的商品價格,即把價格高的商品更換為價格低的商品。自己下班後或通知朋友、親屬前來購買,一經發現一律移交公安機關處理,並取消當事人月工資獎金及其它補助,其人公司做辭退處理。
24、經常檢查商品的正面是否面向顧客,有無做到整齊碼放及先進先出的原則,經常檢查商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 由於工作不負責,造成本櫃商品過期的或黴變的,按商品的價值由櫃長、櫃員承擔相應責任。
25、凡是大宗購物的問到商場員工時,應及時與客服部(辦公室)聯絡,由客服主管部門負責接待業務,各區域櫃組長、員工不得私自向顧客承諾商品可以折價銷售,必須通知客服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26、各櫃組長、員工必須具有較強的防盜意識,特別留意對容易丟失的本櫃商品及其它櫃的商品,平時應多觀察、多留意、多走動,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巡視人員。如發現顧客偷盜,員工內盜的應及時與賣場巡視人員聯絡,協助抓獲的員工,將給予10-100元獎勵。
27、若發現顧客偷盜或員工內盜而不聞不問,不舉報的一經核實,一律給予辭退並扣除本人當月工資及其它補助。
28、員工在上班過程中,如利用工作之便,監守自盜或內外勾結偷取賣場內商品的,包括贈品及促銷產品,無論情節輕重,一律移交公安機關處理,月工資、獎金等一律扣除,並給予公司500元的經濟補償,本人作辭退處理。
29、男員工不準留長髮、鬍鬚、長指甲、染髮、不戴耳墜等,女員工不準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不披頭散髮等。
30、賣場全體員工必須嚴守賣場的商業祕密,切實維護商場的經濟利益。
31、員工注重儀表、儀容、凡是身有酒味或酗酒者將一律不準進入賣場,如酗酒者在上班時間內影響工作,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或造成不良影響的,一切後果將由本人承擔,其人公司作辭退處理。
32、有事需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請假,病假一天以內報請櫃長批准,二天內報請主管批准,三天以上報請總經理。事假1天報請主管批准,2天以上呈報總經理,未經批准同意不來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33、遵守公司員工通道管理制度,自覺接受值班人員的工作例行檢查,上、下班時按順序排隊打考勤卡,不準替人或叫其他人代打卡。
34、賣場在活動期間的搶購價商品,不準在上班時間內,私自隱藏或搶購,違者按內盜處理。上班時間,不準將包寄存在服務檯或自動存包櫃。
35、公司每月的一次員工大會,員工必須按時參加,遲到者按上班考勤算,不來參加會議或未經同意擅自不參加會議的,公司將按曠工處理。
36、員工離職必須提前15天以上提交書面辭職申請,否則公司將扣發未發的全部工資、獎金等。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了加強我局機動車和駕駛員的管理,貫徹車輛使用、維修、安全管理責任制,提高車輛使用率,使全域性的車輛能更好地服務於生產工作,滿足生產第一線的需要,確保安全供電和行車安全。結合我局生產部門比較分散的實際情況,實行“集中領導,各部門分級管理”的管理辦法。
第2條:局辦公室為全域性車輛及駕駛員管理部門。局汽車班的車輛及駕駛員由辦公室直接管理排程,局屬各站所、股室的車輛,駕駛由各單位負責管理排程。
第3條:車輛是為生產、工作、生活服務的交通工具。全域性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自覺履行職責,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管理條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關安全生產規定以及車輛管理制度,確保電力生產安全和行車安全。
第二章 車輛調配、排程
第4條:調配
(一)根據我局生產單位比較分散的特點,局辦公室平時根據全域性生產工作需要,有權調動臨時調配各單位的車輛。各單位應本著全域性一盤棋的精神,無條件服從。
(二)局屬各單位之間因工作需要臨時互相調配使用車輛,須經雙方單位的領導同意並報局辦公室。
(三)局屬各有車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車輛管理,並按車輛管理制度的要求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教育,督促平時的車輛檢查和維護保管。同時做好駕駛員的油料領發等考核工作。
(四)車輛原則上實行定人定車管理,以加強車輛的保管維護,如需臨時調配應進行詳細的交接手續。
(五)凡車輛轉增、轉調或報廢處理應按局固定資產手續辦理。
第5條:車輛排程
(一)局屬各有車單位(含局機關),編制有汽車班的均應有專職或兼職汽車排程員。無汽車班車輛少的單位,由單位負責人指定人負責車輛管理排程。
(二)局屬各單位的車輛派出(包括單位領導屬兼職駕駛員),一律通過排程憑《用車申請表》,無排程單出車視作私自駕車(特殊情況事故搶修外,但事後應補單)。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為確保安全行車,在無法保證行車安全的危險路段,駕駛員有權拒絕行駛,任何人不得強制駕駛員執行。排程員因公或休假不在時,由單位領導臨時指定排程員。
(三)申請用車部門無特殊情況,應提前一天填寫用車申請單,以便排程員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用車的車型、用途、任務緩急,合理調配車輛。排程員應科學靈活地調派車輛,遇車輛緊張,任務繁重時,除事故搶修用車外,一般性的任務可根據車輛裝載情況,同方向路線2個或多個任務綜合兼併利用,以提高車輛的利用率。
(四)駕駛員應服從排程員的安排,不斷提高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
(五)駕駛員在上班(值班)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做到隨叫隨到。每天資執行任務回場後,應按《用車申請表》填寫行車日記,向排程員報告車輛技術狀況及行車安全情況,按月累計行車裡程和耗油量。
(六)車輛在外執行任務,除當天不能回庫外,一律不得在外過夜停放。如特殊情況在外停放,須經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並辦理好保管手續。
(七)平時(或節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車須單位領導批准,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章 年度審驗
第6條:車輛審驗
(一)全域性的機動車輛年檢審工作由各有車單位的排程員或車管人員做出計劃,然後交主管領導審批後進行。
(二)車輛年檢審工作應按當地公安交警部門的要求按時組織實施。檢驗前應做到隨車裝置齊全,各部機件完整良好,效能可靠,車容整潔,標誌清晰,各種_齊全,合符年審檢驗的要求。
(三)非因生產工作關係或車輛因缺件維修待料等客觀原因影響車輛超時年審,被公安交警部門罰款支出部分,由有關責任人負責,單位不作報銷。
第7條:駕駛員審驗
(四)全域性機動車駕駛員每年的年審工作(必須是單位認可的專、兼職駕駛員),各駕駛員自行到當地公安交警部門辦理年審後,由局辦公室稽核報銷。
(五)駕駛員在年審前要根據當地公安交警部門的規定,接受思想作風、紀律、技術和身體等方面的全面檢查。
(六)凡屬單位認可的專、兼職駕駛員,每年的年審費用可作報銷。因年審不合格或非因工作關係,違章吊證等的造成延時、超時年審,被公安交警部門罰款支出部分,由本人負責。
第四章 駕駛員培訓管理
第8條:因工作需要,學習駕駛機動車,應由局屬各單位或部門領導提出申請,經局領導批准後方可進行。第9條:全域性專、兼職駕駛員必須報局主管部門經局領導審定發文認可。具體規定和要求如下:
(一)專、兼職駕駛員,平時應加強車輛業務和駕駛技術的學習訓練,熟悉交通法規。做到思想作風,技術過碣,具有適應各種路面,複雜交通環境駕駛能力和具有處理一般性車輛故障的能力。能較好地單獨完成任務,確保行車安全。
(二)經局領導批准選送學習駕駛技術人員,經培訓學校考試合格,各使用單位應安排經驗豐富,駕駛技術過硬功夫並具有單獨駕駛經歷三年以上的專職駕駛員帶駕,時限一般不得少於100天資。待新駕駛員具有單獨駕駛技能後,由帶駕專職駕駛員提出,經使用單位領導同意,技術人員鑑定後方可單獨駕車。
(三)自費學習的駕駛員因工作需要,經局領導同意轉為局專、兼職駕駛員,須經一定程式的技術鑑定,方可單獨駕車。對不具備單獨駕車,仍需帶駕的按本制度第9條第二點實施。
(四)自費學習的駕駛員轉為局專、兼駕駛員後,原學習費用不作報銷,其每年駕駛員年審費用可作報銷。
(五)自費學習或增駕的駕駛員,需用單位名稱(公章)證明者,須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其本人在學習期間不準駕駛本局的車輛,在局外駕車發生事故均由本人負責。
(六)復員退伍軍人駕駛員,如被局吸收錄用,除參加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復考外,服務單位應安排專職駕駛員對其帶駕。(具體參照本制度第9條第二點實施)
第五章
借車、租車
第10條:全域性車輛是為本局生產、工作服務,原則上外單位不予借用和租用。確因特殊情況,必須在不影響生產、工作的前提下,須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並按規定辦理手續。
(一)局內部單位之間車輛的調配借用,須經雙方單位領導同意。借用單位應負責車輛的油料及有關費用,並辦理好交接手續。借用期間一旦發生車輛損壞或造成交通事故,責任由借用單位負責,事後應將車輛修復交還。
(二)外單位或本局職工借用,租用車輛原則上應由本局專、兼職駕駛員駕車。特殊情況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由外單位借車司機駕車,一旦發生車輛損壞或造成交通事故,責任由借、租用單位或個人負責。
(三)借、租用車單位或個人要按申請時所填的用途、路線、地點使用,不得隨意改變,否則,駕駛員有權拒絕執行。如果用於非法運輸和違反本制度及局有半規定,駕駛員應堅決拒絕。若造成嚴重後果將追究用車人和駕駛員的責任。
第六章 新車提運及車輛維修、保養
第11條:各車輛使用單位購買新車,必須作出計劃申請局領導審批,按國家乘座標準及使用規定辦理好車輛定編
等許可手續,方可購買。
新車驗審和提運要有專人負責,派出技術人員和司機對車輛的效能及各部技術狀況,全面的技術標準進行檢驗鑑定,並進行試車。驗收合格後按物資堤運的要求辦理好接收手續。購新車所有的票據必須有主管領導、購買人、證明人等三人以上的簽名。
第12條:車輛維修、保養
(一)各有車單位的車輛由各單位負責檢修、保養。凡安排車輛的大修專案均應作出計劃向局辦公室早報,待批准後方可進行,平時的一般性保養、小修、中修由排程員或班長作計劃向主管領導早報,同意後實施。
(二)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輪胎換位,車輛清潔應由駕駛員本人完成。需要送外修理時,應選擇修理質量好、收費合理的修理廠家,並相應固定,以確保維護質量,節約費用。車輛修復出廠時,駕駛員應對車輛的修理質量進行檢查、驗收和試車,並在修車後付單上簽名確認。
(三)車輛的保養、維修內容分為:
①車輛修理分三種:即小修、中修、大修。
②車輛保養分四種:即例行保養(又稱日常保養)、一級、二級、走合期的保養。
③車輛保養是定期強制執行的,必須堅持“保修並重”和以“預防為主”的原則,要有計劃地安排,以達到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
④定期保養週期
第六章
車輛檔案
第13條:車輛技術檔案管理
(一)各有車單位的車輛技術、維修、保養必須逐臺建立檔案。從購買空賣空新車起逐年、逐項進行登記立檔。原有或現有車輛檔案不齊全或未建檔的應逐一跟蹤完善。
(二)凡局內部車輛的調撥,轉移使用,調出單位必須向調入單位移交車輛檔案。否則,調入單位可不予接收。
(三)車輛的檔案內容
①新車購買時車價發票影印件,行駛證及其它_影印件。
②每輛車的技術資料,說明書等。
③每年的行車記錄、年審記錄。
④大、中、小修,定期保養,二級保養記錄。 ⑤歷任駕駛員駕駛該車記錄、里程等。
第八章
安全制度措施
第14條:安全制度
(一)各有車單位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認真抓好機動車駕駛同的安全知識,交通法規,事故通報等方面為內容的學習。提高全體駕駛員的安全觀念,切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行車安全。
(二)堅持以班為單位每週半天的安全學習和安全分析,及時總結經驗教訓。
(三)各有車單位應堅持每組織一次全體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學習,分析安全形勢,解決存在的問題。如遇發生車輛事故應及時開分析會。
(四)結合每年五月份安全月活動,積極開展安全宣傳,做好安全檢查工作,消除不安全隱患。大力表揚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五)非局認可的機動車駕駛員,不準駕駛本局的車輛,違者將按局有半規定對交車人和駕車人分別給予嚴肅處理。
第15條:安全措施
(一)駕駛員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管理條令”履行駕駛員應該具備的職責。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服從排程,按駕駛技術規範,安全規程,集中精力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二)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的油、水、氣是否充足,車況是否良好,隨國情工具及_是否齊全,貨物是否牢固。
(三)行駛中注意發現車輛是否有異常現象,定時進行途中檢查車輛及貨物裝載情況,發生問題及時處理。
(四)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服從交通警察指揮和檢查。遵守車輛裝載標準,不得超載、濫載和超速行駛。
(五)嚴禁飲酒後駕車,車輛帶故障行車。
(六)途中停車或在外過夜車輛停放,應辦理保管手續,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車輛和物資的安全。
(七)車輛執行完任務回場(庫)後,做好回場後的車輛檢查、清潔工作,發現車輛有故障應及時排除。
(八)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注意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者,並迅速報告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和單位的安監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第九章
油料定額管理 第16科:各有車單位的機動車燃油應建立領發登記,逐臺車建立領用帳薄,實行單車考核,嚴格管理。
第7條:開展節約用油,降耗評比競賽活動,各有車單位每季或半年公佈各臺車的節耗情況,開展獎節罰超耗活動。防止油料流失。
各種車型的百公里油耗應按產品廠定額標準為依據參考考核,具體定額標準可參照本制度《各種車型油耗定額表》。
第十章
獎罰
第18條:對下列情況之一者分別給予獎或罰
(一)各有車單位對邊疆安全行車十週年、二十週年直至以上,無大、小事故,技術熟練,愛車守紀,完成任務好的駕駛員,可給予大力表彰宣傳,並給予適當地物質獎勵。
(二)對單車考核節約油料者,按定額標準節約部分的15%撮取獎勵,對超耗定額20%者給予扣發月獎。
(三)專職駕駛員在帶駕期間,因工作不負責任,發生交通事故,屬專職駕駛員駕車肇事,責任按交警栽決,由本人負責。屬實習駕駛員駕駛,如帶駕專職駕駛員採取措施不力,造成的交通肇事,專職加強員應負交警載決後70%責任,實習駕駛員應負30%責任。如肇事前專職駕駛員先有預見提示,而實習駕駛員不聽或採取措施不力,則應由實習駕駛員負70%責任,專職駕駛員負30%責任處理。按損失情況扣獎。
(四)兼職駕駛員在單獨駕車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承擔責任同專職駕駛員同等。
(五)未經領導同意,非因工作車輛夜間不歸庫者,按私自駕車在外停放處理。第一次給予個別批評教育;第二次給予通報批評;第三次給予當事人扣發一個月月獎。造成車輛損壞或被盜,當事人應全額賠償,並按局有半規定處理。
第19條:除本制度標明的獎罰,其它的獎罰制度參照《政府機關供電局安全獎罰規定執行》。
第20條:本制度自五月一日起試行。
1、準時上下班,提前10分鐘到前臺報到,由領班召開班前會,佈置當日工作任務及注意事項。
2、上班時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而影響工作。
3、儀容儀表整潔乾淨,女員工不留披肩,男員工不留鬍鬚。
4、員工用膳應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在工作區域吸菸,吃零食。
5、上班時不得打私人電話。
6、員工不得進入客房休息,洗澡,看電視等。
7、客房鑰匙須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放置。
8、在工作區遇到客人應禮貌問候。您好!
9、保持工作區域的整潔和安靜,與客人說話聲音以對方聽清為限,同事間交談不得大聲喧譁,嚴禁在走廊內大聲叫喊。
10、聽從上級在工作的安排,上班時間嚴禁會客,或與同事閒聊。
11、與同事相處,友好合作,不發生金錢或物品上的借貸關係。
12、員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謀求私利。
13、員工不得私收小費、禮物或侵吞客人遺留物品。
14、員工不得在酒店內賭博,酗酒。
15、員工不得收藏,傳閱,複製反動,淫穢畫刊,書籍和錄影,客房內收出的報刊雜誌一律交上級處理。
16、員工不得偷盜酒店公私財物。
17、員工未經客人同意,不可抱玩客人小孩,更不準隨便給小孩食物。
18、交接班時應將未完成的工作或特別事項交接清楚,接班人未到達,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先行下班。
19、清掃房間時不得任意移動房內的行李物品,嚴禁翻動客人物品,如確要移動客人物品,在清掃完畢後,要馬上移回原處。
20、不得隨意丟棄房內的紙張,印刷品(除非放在垃圾筒內)。
21、進入客房要嚴格按照進房程式進行。
22、每班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養成隨時檢查自己職責內尚有何事沒做,何事待辦的
習慣。所有電話必須做出電話記錄並落實。
23、客人不在房內,不得讓訪客進入。
24、客人詢問,要熱情回答,不可說“不”。
25、對客房內的可疑情況,要及時彙報。
26、應謹記酒店內時常保持整齊,清潔如發現任何地方有垃圾和紙屑應該主動把它拾
起,放進廢物箱。
27、其它部門人員需要進入房間工作時,必須有本樓層服務員的陪同。
28、不得隨便缺席,如有急事或特殊情況,要提前通知辦公室或主管。
29、不得在酒店內接待親威朋友來訪。
30、不得將個人的私事私物帶回酒店。
31、直呼客人及上司的名字,應禮貌地稱“X先生”或“X女士”。
32、不要太依靠自己的記憶力,養成做筆錄的習慣。
33、使用機器前後需做檢查是否完好及做保養工作。
34、嚴禁浪費公司資源及清潔用品.
1.對總機人員的要求
(1)工作人員必須會標準的普通話和多種地方話等;
(2)電話總機工作人員要求聲音清晰,吐字清楚,注意語音語調,使人感到婉轉動聽;
(3)接聽電話與客人會話時,要注意態度誠懇,使對方感到你樂意為他效勞;
(4)熟練掌握電話總機的效能和操作方法;
(5)熟悉酒店全部內線電話號碼;
(6)熟悉酒店總經理、部門經理的電話號碼;
(7)熟悉各大機關。公司、交通部門(如鐵路、輪船、民航、客運等)、海關、公安局(如消防隊等)、醫院、供電局、各大酒店總機等單位的電話號碼:
(8)熟悉世界各地的國際時間與北京時間的時差;
(9)熟悉各地長途電話的收費標準。
2.電話服務的專案
(1)接轉內部電話
內部電話指由外部掛進酒店的電話,接轉時必須注意:
①掛給客人的電話必須問清掛電話人的姓名及掛電話的事項,然後核實住客是否是掛電話人要找的,若是,則徵求客人意見是否可轉給他,客人表示可以時才轉給他,若客人表示不接時,可向掛電話人婉拒;
②若掛電話者查詢住客時,也要徵詢客人意見,經同意後才告訴掛電話者:
③若客人表示不聽電話或不在房間時,可將掛電話人的姓名及電話內容記下來轉告客人;
④職工工作時間外面掛來給職工的電話,一般不轉,若有急事可轉有關部門辦公室或其頂頭上司代職工接聽。
(2)掛長途電話
①必須詳問清客人的姓名、房號、接電話單位的名稱或接話人的姓名、電話號碼等;
②電話接通後,要迅速接到客人房間告訴客人,請客人講話,客人講完話後,要告知客人通話時間;
③客人通話後,總機人員要及時將電話收費單轉交給總服務檯收款處,為客人記賬;
④一家酒店可能同時有許多人要掛長途電話,對此都要—一登記好,線上路比較忙的情況下妥善安排。
(3)電話諮詢服務
①若客人電話詢問要在酒店開房時,要及時與客房預訂處或總服務檯聯絡,並及時答覆客人;
②若客人詢問酒店可以提供的服務設施及專案時,要向客人熱情介紹。詳細解答; ③若客人想了解本地區的遊覽勝地、商業中心、單位地址、電話號碼等情況時,要儘可能向客人介紹。
(4)電話叫醒服務
①客人申請叫醒服務,均要將客人的房號、叫醒時間登記好,記錄在“住客叫醒登記表”上,夜班和早班人員要交接好班,根據“住客叫醒登記表”上的時間準時叫醒客人。
②叫醒客人時要有禮貌地用英語和普通話重複講“早晨好,現在的時間是早上×點鐘”。要連續地叫,若五分鐘或十分鐘無人聽電話,要請樓層值班人員去敲門,直到叫醒客人為止;對晚醒的客人要告訴他:“先生(或小姐)按叫醒時間,您已晚起了××分鐘。”
③將客人晚起的時間記入檔案,日後客人投訴時,可以此作為解釋。
一 收銀員管理制度
1、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準確、快速地做好收銀結算工作。嚴格按照各項操作規程辦事,在收款時自覺遵守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要敢於制止和揭發,起到有效的監督作用。
2、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收款過程中做到快、準、不錯收、不漏收,對於各種鈔票必須驗明真偽。
3、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工作時間不得攜帶私人款項上崗,每日收入現金,必須切實執行
4、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不得將公款挪作私用。
5、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接受信用卡結賬時,應認真依照銀行有關規定受理。
6、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每班營業結束時,必須認真核對報表數與實收數是否一致,並做好交班工作,不得向無關人員洩露有關本部門營業收入情況資料及資料。
7、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認真填寫交款清單,錢款與清單一致,投款必須填寫投款報告,投款需有人見證,並在
8、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愛護及正確使用各種機械裝置(如電腦、印表機、計算器、驗鈔機等),並做好清潔保養工作。
9、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做好開市前、收市後的收款崗內外衛生,保持桌面的整齊、乾淨。
10、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以員工手冊為準,自覺遵守酒店的一切規章制度。
11、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積極參加培訓。
12、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嚴格按照規定穿著工服,保持個人儀表儀容的整潔大方。
13、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積極完成上級分配的其他工作。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更好地服務於每一位客戶,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度,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一、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二工作期間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三上班第一時間打掃檔口衛生,整理著裝,必須做到整潔乾淨;員工需畫淡妝,精力充沛!
四上班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
五、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於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覆!;
六、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機密;
七、工作時不得接聽私人電話,手機應調為靜音或震動
八、認真聽取每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盜公司財物者交於公安部門處理
九、員工服務態度:
1、熱情接待每位客戶,做好積極、主動、熱誠、微笑的服務;
2、儘快主動了解服裝;以便更好的介紹給客戶;
十、員工獎罰規定:
1、全勤獎勵每月30元,遲到、早退、每分鐘扣罰1元;曠工一天扣罰120元,工作時間不允許請假,請假一天扣除當日工資,未經批准按曠工處理;病假必須出具醫院證明,前三天扣除當日工資的30%,之後每天扣除當日的工資;
2、每三個月進行優秀員工獎勵,獎勵200元;(條件:必須全勤員工、業績突出、無客戶投訴者、無拒客者;無)客戶投訴或與客戶發生爭吵將取消本次獎勵,一次扣罰30元;
3、上班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違者扣罰10元/次;上班有客戶在時不得接聽私人電話不得發簡訊聊天,手機應調為靜音或震動,違者扣罰5元/次;
4、必須服從分配、服從管理,違者扣罰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電腦者扣罰50/次;
5、透露公司機密(產品原價、客戶檔案、)查明屬實將扣除當月工資的60%;
十一、入職條件:
1、填寫員工入職表,按入職須知執行規定;
2、需交身份證影印證
3、工作期間必須遵守本公司規章制度;
十二、辭職條件:
1、員工辭職必須提前3個月提呈辭職報告,書寫詳細理由批准後方可離職,離職只發放工資,
2、未滿1個月而要離職者只發放工資的60%,
十三、辭退員工將不發放任何工資待遇,辭退條件如下:
1、連續礦工3次/月;
2、拒客或與客戶發生爭吵3次/月;
3、洩露本公司機密1次/月;
4、偷盜本公司財物者;
十四、員工離職、辭退後在兩年內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商業機密,如對本公司造成不良後果責任將由對方負責,並向有關單位提起訴訟!
公司宗旨:敏銳觀察和自我創新,以時尚品質、潮流為產品風格,以信譽、創新、完美經營為理念,以包裝精美、質量上乘、價格合理、服務優質、信譽良好為追求目標!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增強公司依法管理的規範性和派遣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給用工單位提供優質、高效的人力資源專業服務,維護用工單位、派遣員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國家及我省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
第三條 公司、用工單位和派遣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派遣員工應遵守公司及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第四條 處理違紀派遣員工,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積極疏導”原則,實事求是,依法依規處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條 一般情況下,用工單位自行負責招聘及面試,確定符合條件派遣員工後,向公司提交派遣員工名單,由公司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
第六條 如用工單位需要,可書面委託公司進行招聘,原則上用工單位須派人蔘加面試,面試合格,由用工單位確定錄用派遣員工名單,公司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
第七條 如用工單位全權委託公司進行派遣員工招聘,將參照第六條的辦法執行,並另外支付相應的招聘服務費用。
(三)勞動合同
第八條 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應經用工單位確認,用工單位應遵守《勞務派遣合作協議》約定,告知派遣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勞務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條 簽訂或續訂勞動合同時,用工單位應開具《簽訂/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函》給派遣員工,派遣員工持《簽訂/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函》於5個工作日內到公司前臺辦理簽訂手續。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員工招聘與培訓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四章 員工出入廠區管理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六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七章 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第八章 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九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十章 獎勵與懲罰
第十一章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十二章辦公室管理辦法
第十三章車間管理
第十四章宿舍管理
第十五章飯堂管理
第十六章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範廠方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廠方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廠方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廠方是指;員工是指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3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廠方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4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廠方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5條 廠方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聘與培訓教育
第1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3條 員工應聘廠方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4條 員工應聘廠方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5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廠方。廠方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6條 廠方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7條 廠方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個月至6個月: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1個月;合同期限滿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2個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2條 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3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4條 廠方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廠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5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廠方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員工招聘和錄用條件:(此錄用條件僅作參考,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標準)
A、根據本工廠特點,按工作能力、業務水平、敬業精神擇優
B、所招員工須通過專業知識及技能的測試(根據需要選擇口頭或書面兩種方式)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的;(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出“嚴重”的標準,例如:造成公司損失達到1000元等)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廠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出“嚴重”的標準,損失金額達到“嚴重”的標準)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廠方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廠方依本條 規定解除勞動關係,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廠方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廠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提示:廠方組織員工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必須要以書面的形式把經過何種培訓及調整何種工作崗位記錄下來,以便作為一份有力的證據)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廠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7條 廠方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廠方下列損失:
(1)廠方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2)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廠方支付違約金。
第8條 非廠方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廠方。試用期的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廠方。
知悉廠方商業祕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廠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規定賠償廠方的損失。
第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的;
(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出入廠區管理
第1條 員工出入廠區需憑本人廠牌,由保安登記出入時間。
第2條 員工上下班時間出入工作場所,須服裝整齊,並佩戴廠牌。
第3條 上班時間因公外出,須持有籤準有效的放行條 。
第4條 上班時間因私外出按請假論處,保安憑籤準有效之“外出申請單”放行。
第5條 員工攜帶箱包等行李出廠,一律自覺接受保安開包檢查,否則不予放行。
第6條 凡公司財產(無論有無用處)未持經公司指定幹部(管理課主管)籤核的放行條 均不得帶出工廠,違者以偷竊論處。
第7條 公司車輛外出,須由需求單位填寫派車單,經公司指定主管籤核後方可放行。
第8條 員工下班後不得隨意在生產區域走動、逗留。
第9條 來訪者,由門衛問清來訪單位來訪事由後聯絡被訪者,得到被訪者同意後,填寫“訪客登記表”,發給其“訪客證”(訪客證須佩戴於來訪者的左胸前)並指引其進入會客室等候。會談後,來訪者出廠時交還“訪客證”,門衛並在“訪客登記表”上註明出廠時間(訪客單位上須有被訪人簽名)。來訪人員除非由總經理以上核准,可免登記“訪管登記表”。上班時間謝絕私訪。
第10條 應聘人員,由門衛通知指定人員,得到同意後,由保安帶其至會客室或者指定考試場所面試。
第11條 未經總經理批准,值班保安一律不得讓外來人員進入參觀生產車間、實驗室等公司管理區域。
第12條 車輛應於指定地點停放,送貨車於指定地點卸貨、點收,裝卸貨櫃時,保安監督,無關人員不得接近。
第13條 一切違禁品禁止進入廠區,員工摩托車和自行車應於指定地點停放。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1條 公司採用上下班打卡制度,除總經理特准之人員外,全體在職人員上下班、加班均需親自打卡,不得託人、代人打卡,否則當事人雙方記大過處分。
第2條 上下班在指定地點打卡,打卡後工卡必須插在指定的卡位,嚴守秩序,不得插隊、擁擠、吵鬧。
第3條 不得提前在打卡處等候打卡,下班時間鈴響後方可排隊打卡,若有違反,查實後予以處分,領班應負連帶責任。
第4條 打上班卡後不得接著打上班卡(即打連卡),兩次打卡時距最低是半小時。
第5條 不得無故提前上班或延後下班,如特殊情況須提前或延後,須按公司規定進行加班申請,否則總務課在統計加班工時時,直接按正常上、下班時間進行核算,嚴禁不上班而打卡或早下班晚打卡。
第6條 上下班工時均以半小時為單位,未滿半小時的不予計算,員工上班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打卡。
第7條 因出差無法正常打卡者,總務部憑“外出申請單”籤卡,因其它公務無法正常打卡者,應在公務結束後以“內部聯絡單”形式呈上級主管簽字後交人事籤卡。
第8條 因打卡機故障造成無法打卡或打卡出錯,由領班或統計員清點人數,送卡交總務部籤卡。各部門主管無權籤卡。
第9條 保安監督打卡,上下班時工卡應置於指定卡位,不得擅自挪動工卡,塗改、毀壞或藏匿工卡。
第10條 上下班認真打卡,不得漏打卡,漏打卡一個月最多不得超過兩次,漏打卡者於當天或第二天上午寫內部聯絡單,員工找主管籤,職員找廠長或經理籤,人事接單後予以籤卡。漏打卡超過連兩次的,漏打部分不計考勤,凡打卡時間混亂、打卡模糊不清,或漏打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找人事籤卡者一律不計工時。
第11條 自己籤卡、塗改工卡視為無效,並給當事人記小過處分。
第12條 毀壞工卡、藏匿工卡、在工卡上亂畫、貼上他人工卡上的工時等行為,一經發現,予以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予以辭退。
第13條 妥善保管工卡,不能沾上油、水等汙跡,不能摺疊變形,如有遺失,應及時向總務部申請補辦。
第六章 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1條 廠方遵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製定工作時間;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2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員工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並自覺打卡,無故未打卡者按缺勤處理。
第3條 廠方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並保證員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4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員工經批准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5條 員工的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七年級、八年級);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如國家法定節假日有作修改,按修改後的法定節假日統一安排休假。
第6條 工傷假: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在公司所屬區域內,因公受傷者,憑醫院證明,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工作假,底薪照付(具體規定參照工傷相關規定)。
第7條 婚假:員工本人結婚方可申請婚假,假期為3天(含休息日),晚婚(初婚時子女年齡達到23週歲,男子達到25週歲)增加10天。銷假時必須附結婚證明,供人事備案,婚假期間工資照付。
第8條 喪假:員工本人或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給與3天的喪假,返廠時必須提供親屬死亡證明供人事備案,假期工資照付。
第9條 探親假:在本公司服務滿一年者有7天有薪探親假期,此假期不影響年終考績,假期為生產淡季期間。(探親假只有國有企業才有硬性規定,一般企業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給予探親假)
第10條 年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年假必須提前兩週申請,並經主管同意。
第11條 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90天帶薪產假,晚育加15天,難產再加30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子證再加35天,返廠時提供證明供人事備案,產假工資照付。
第12條 陪產假:女方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陪產假工資照付。
第13條 流產假:女員工懷孕流產的,給予15天產假。
第14條 事假:有需要先填寫請假單經公司指定幹部核准後方可離開,年終考績會參考此項,請假期間不付工資。
第15條 病假:因疾病或生理原因須治療休養者,可請病假,一般病假不得超過20天。
第16條 員工請假,需事先填寫請假單,乾咳嗽鼻爰儺胗兄拔翊砣耍厥餷榭鍪潞笮璨骨爰俚ィ蛹僖殘璨剮辭爰俚ァ
第17條 原則上年度內請事假不得超過2次,每次不得超過20天(包括年假天數,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第18條 以上所有的假期申請者,必須由部門主管、經理簽名批准後,再交至總務課方可生效。
第七章 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
第1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於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
第2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廠方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條 廠方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託銀行代發工資,廠方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條 廠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 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5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廠方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廠方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廠方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工廠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6條 廠方按照法律規定為員工辦理相關的社會保險手續,並依法支付應由廠方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第八章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1條 廠方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2條 廠方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條 廠方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工廠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4條 廠方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第5條 用電安全
(1)普通員工應掌握用電安全的一般知識。操作用電裝置的員工除應懂得用電安全的一般知識外,還要懂得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2)電工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熟知電氣安全操作規程,懂得電氣裝置在安裝、使用、維護、檢收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3)禁止員工違章使用電器,禁止私拉亂接電線。
(4)工廠內的電源開關,未經授權,禁止員工隨意操作。
(5)電氣裝置著火,要立即切斷電源,並用乾粉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滅火。
第6條 特種作業安全
(1)特種作業是指可能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圍環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目前廠方的特種作業包。
(2)特種作業工作人員須取得國家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3)特種作業人員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違規作業。
第7條 消防安全
(1)自覺遵守廠方制定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2)廠方禁菸區內禁止吸菸。
(3)廠方內禁止私自動用明火。動火作業須得到批准,並做好安全防範措施。
(4)熟知安全疏散通道位置,工作中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
(5)積極參加廠方組織的消防演習,學會使用消防栓和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撲滅初期火災技能,瞭解火災報警方法,認識火場逃生要領,提高滅火自救能力。
第九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1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籤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
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2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廠方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廠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菸頭雜物,保持廠方環境衛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廠方機器裝置、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汙或故意損壞廠方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廠方內部人際關係,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鬥毆、造謠生事;
(9)關心廠方,維護廠方形象,敢於同有損廠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後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廠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洩露廠方的商業祕密。
第3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裝置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裝置可安全使用後,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裝置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裝置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裝置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裝置、衛生裝置及其他危險防止裝置,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裝置;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菸,吸菸要在指定場所,並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廠方;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檔案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十章 獎勵與懲罰
第1條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廠方對錶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嘉獎、小功、大功。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嘉獎一次,給獎金20元。
(1)對於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廠方經濟效益,對廠方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廠方經濟效益,對廠方貢獻較大的;
(3)遇到災變,勇於負責,措施得當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記小功一次,給予獎金50元。
(1)遇到有意外事故或災變,自動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2)對於自身事業有重大改善,為公司帶來直接或間接顯著利益者;
(3)如公司發生盜竊事件能提供線索,最後能破案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記大功一次,給予獎金100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避免危險減少者;
(2)自動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3)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4)對產品改良有重大貢獻或使成本顯著降低者;
(5)確有其它重大功績者。
第2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於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廠方,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3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廠方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後每次書面警告1次,並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屬於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情形,予以辭退並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
(1)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幹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汙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廠方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准,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裝置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裝置的;
(10)下班後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菸區吸菸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裝置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廠方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閒聊、打鬧嬉戲、大聲喧譁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5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並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屬於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情形,予以辭退並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
(1)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曠工3日以上的(含3日);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廠方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影響廠方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廠方利益受損的;
(5)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玩網路遊戲的;
(6)將廠方內部的檔案、帳本給廠方外的人閱讀的;
(7)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8)未經同意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9)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10)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經查證屬實,予以辭退並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構成犯罪的,並報公安或相關司法、執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玩忽職守、貽誤工作、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直接造成裝置損壞、停工、停產,損失一千元以上或造成重傷以上的人身事故的;
(2)工作不負責任,本人經營看管的公共財物被騙、被盜,或由於本人過失生產廢品、浪費燃料、原材料,給企業造成損失1000元以上的;
(3)尋釁鬧事、打架鬥毆、聚眾賭博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濫用職權,違反政府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偷稅漏稅,揮霍浪費國家資財,損公肥私,濫發獎金的;
(5)有貪汙盜竊、投機倒把、販私、行為的;
(6)盜竊、貪汙、侵佔或故意損壞廠方財物,造成廠方經濟損失的;
(7)違反廠方保密制度,洩露廠方商業祕密,造成廠方經濟損失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十一章 公司考核辦法
目的: 為合理評核全廠所有在職人員工作績效,鼓勵表彰先進工作者, 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以達到提升全廠營運績效之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1. 適用範圍:全廠在職人員.
2. 相關權責:管理部、人事處:負責制定和監督實施全廠績效評核,並稽核其執行狀況.
3.1.評核方式 :各單位每月31號前需對在職員工績效作出評核,以使彈性薪資發放以及崗位調動有所依據,並將評核結果填寫於《月績效評核表》送交管理部人事課。
3.2.評核方式
3.2.1評核及核定許可權:
員工:由其組長進行評核,並送交單位及部門主管核定;
組級幹部、技術人員:由單位主管進行評核,並送交部門主管核定;
課級幹部、工程師:由部門主管進行評核,並送交總經理核定;
(副)經理級(含)以上幹部:由總經理、董事長核定。
3.2.2人事課審查月、季度及年度出勤狀況、獎懲狀況、違規率等,並送交各單位,作為各單位評定級別之依據。
3.3.評核等級評分標準
3.3.1.績效評分標準依據如下:
(1)績效成績評分依據:
a.年度營業目標中月工作計劃之達成狀況;
b.各立項工作計劃之達成狀況;
c.各專案之達成狀況;
d.各業績之達成狀況;
e.個人產能、質量及日常表現;
f.其它能體現具體價值的工作。
(2)特別管理專案中,按專案或簽呈中涉及的績效考核因素,或依生產會議或經營會議中決議之評分依據。
6.3.2績效獎金之評定等級具體辦法:
評定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對被評定人員進行觀察考核,將每項達標情況設定優、良、中、差四個級別,公司將根據員工之評定結果給予發放浮動獎金。每個員工不論職位高低,連續3個月(含)或者一年內累計3個月(含)的評定結果中出現3個“差級”的,視為該員工不適合本工作崗位,公司有權對其作出調崗工資,薪資將按照新崗位標準發放。
3.4.人事統計:人事課依各單位評核成績計算需發放獎金並呈總經理核定.
3.5.總經理核定:由總經理依廠內營運績效,決定績效獎金總額,評核部分有問題時,則退回人事重新計算.
(企業可以使用根據自身指定的考核制度)
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1條 工廠全體職員都有保守廠方祕密的義務
第2條 以下內容屬於廠方的保密範圍:
(一)經營資訊
1、廠方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廠方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專案及經營決策;
3、廠方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供銷情報及客戶檔案;
5、廠方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6、廠方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資訊;
7、廠方職員人事檔案、工資、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8、廠方內部管理制度。
(二)技術資訊
1、各類技術資料;
2、職員在工作期間完成的技術成果及著出的論文、著作、書籍或在工作期間總結、覺察到資訊均屬廠方。
(三)其他經廠方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第3條 廠方密級的確定
(一)廠方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廠方權益的重要決策檔案及技術資訊資料為絕密級。
(二)廠方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客戶資料、經營狀況、管理
制度等為機密級。
(三)廠方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資訊為
祕密級。
第4條 具體的保密措施:
(一)屬於廠方祕密的檔案、資料和其它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儲存和銷燬,由經理辦專人執行。
(二)對於密級的檔案、 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上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裝置完善的保險裝置中儲存
(三)屬開廠方祕密的裝置或產品的研製、使用、儲存、維修、銷燬,由廠方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四)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廠方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准。
(五)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洩露廠方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廠方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廠方祕密。
(六)廠方工作人員發現廠方祕密已經洩露或者可能洩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
第5條 責任與處罰
(一)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並扣發工資10-500元
1、洩露廠方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
2、已洩露廠方祕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二)出現下情況之一的,給予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洩露廠方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廠方祕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6條 知悉本工廠有關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均為廠方的競業限制的人員,該人員有義務配合廠方簽訂競業限制合同,具體情況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清楚。
十二章 辦公室管理辦法
第1條 辦公室員工須著裝整潔,儀表端莊,不得著背心、短褲、拖鞋等不雅服飾上班,上班時間一律戴廠牌。
第2條 公司電話、傳真機、電腦、空調、影印機等嚴格按說明書及內部規定使用,下班時最後離開人員應確認所有電源均關閉方可離開。
第3條 上班時間嚴禁喧譁、閒聊、串崗、看書報、爭吵,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同事間遇事應相互協調、配合、溝通,電話辦公應長話短說,聲音以不影響他人為限,禁止上班時間打接私人電話。
第4條 辦公室隨時保持整齊、乾淨,禁止在辦公室吸菸。下班後辦公用品、檔案資料均應放入辦公桌(櫃)內(桌面除電話、筆筒、水杯、檯曆等不得擺放其它雜物),下班時應將辦公椅推至桌下。
第5條 非辦公室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辦公室內,客人來訪應在會客室,上班時間嚴禁因私會客。
第6條 維護公司形象,打接電話應禮貌客氣,辦公時坐姿端正,不得有架腿、半躺半坐等不雅姿勢。
第十三章 車間管理
第1條 上班時間一律穿工衣及佩戴廠牌,不得著奇裝異服或性感服飾,不得濃妝豔抹。
第2條 對所屬主管職權範圍內命令不得故意違抗、討價還價,服從所安排的工作;不得在車間聚眾滋事,怠工;不得威脅、恐嚇管理人員。
第3條 愛惜公司,保持車間清潔、整齊,不得有汙損或浪費現象;工具、物料、半成品要物歸其位,定點擺放。
第4條 嚴禁在車間嬉笑、打鬧、喧譁、吃零食、隨地吐痰。
第5條 車間內嚴禁吸菸,禁止把火種帶入車間,非公司指定人員開電梯,電梯嚴禁載人。
第6條 保安所使用的工具要有專人保管、收發,放在指定的地點。遺失或惡意損壞,查實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十四章 宿舍管理
第1條 為有效推行宿舍管理,每間宿舍由本室成員共同推薦一人擔任宿舍長,直屬總務課管理,其職責如下:
(1)水、電裝置及本宿舍人員之管理;
(2)本宿舍員工安全之管理;
(3)宿舍清潔衛生狀況檢查,內務整潔之維持;
(4)節約用水用電之勸導;
(5)室員糾紛之處理;
(6)清點本宿舍就寢人員;
(7)值日生每日值日情況監督;
(8)宿舍財產裝置維修申請;
(9)違反宿舍管理規定之狀況向總務課提報處理;
(10)宿舍長要盡職盡責,若督導不周,或疏忽管理將取消其職務。
第2條 宿舍管理相關規定之執行
(1)住宿人員按公司指定之宿舍和床位就寢,未經總務課調整,任何人不得擅自調換宿舍和床位;
(2)室內佈局由總務課統一設計,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愛惜室內公共設施,若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3)節約水電,用水後隨手關水龍頭,宿舍無人時要關所有電源裝置,不得私自接電源線、更改線路或使用煤氣灶具。
(4)嚴禁將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將刀槍等凶器帶入宿舍;
(5)不得在宿舍牆壁、公物上塗寫、張貼或釘掛物件,發現可疑跡象及時向宿舍長反映;
(6)嚴禁在宿舍亂扔垃圾、雜物,不得向窗外、樓下扔垃圾、倒水、垃圾應倒於指定地點,個人物品要擺放有序;
(7)嚴禁坐在陽臺走道欄杆上,或在宿舍有不雅行為;
(8)特許除外,正常上班時間宿舍不可開燈,以減輕用電負荷,使用熱水時,注意節約,不得無故浪費;
(9)自學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按時就寢,禁止在宿舍追趕打鬧,高聲喧譁,播放高音量音響;
(10)禁止在宿舍賭博、酗酒鬧事或有傷風敗俗行為,非因公務,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嚴禁在異性宿舍留宿;
(11)本公司人員不得私自將外來人員帶至宿舍區或留宿他人,需留宿的,必須經各主管簽字許可,否則記過處分;未經公司允許,私自留宿者,記大過處分;
(12)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嚴禁盜竊、挪用他人私物,宿舍內只可吃水果、乾糧,其餘一律在餐廳吃;
(13)各宿舍根據宿舍長排定之值日表輪流打掃,由當天值日生負責室內、室外、走道及陽臺衛生。
第十五章 飯堂管理
第1條 員工依規定在用膳時間方可進入餐廳就餐;
第2條 應排隊就餐,並注意不得將菜、飯、湯亂倒;
第3條 米飯吃多少打多少,不得浪費;
第4條 每一位員工只能以一張飯卡打一份飯菜,禁止在餐廳以外場所用膳;
第5條 用膳完畢後,剩飯菜渣應自行帶走,倒入指定地區,不得留置桌上或灑落地面;
第6條 總務課於每月最後一天發放次月飯卡給員工,妥善保管,丟失或損毀照價補辦;
第7條 請假人員與離職人員須將飯卡交回總務處才算辦完手續,請假人員等銷假後再將飯卡領回;
第8條 按指定的餐桌對號入座,不要佔用他人座位,或錯拿他人餐具。
第十六章 附則
《規章制度》為工廠內部管理資料,每個員工進本工廠工作之前必須熟讀並且嚴格遵守,如有違反,按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罰。
對員工的罰款,建議每月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