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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檔案管理制度(通用3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4.19K

教師檔案管理制度 篇1

一、總則

教師檔案管理制度(通用3篇)

(一)為了加強師資管理,及時發現人才,培養人才,不斷收集、積累教師業務資料,便於教師教科研水平的考核,充分發揮業務檔案在對教師進行考核、晉升、獎懲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辦法。

(二)教師業務檔案主要收集和記載教師在教學、科研活動中形成的主要成果材料(教學任務完成情況、教學水平、教學效果、科研論文、專著、譯著、教材等以及對這些材料的歷史評價、專家的學術鑑定材料、圖片等)。

(三)對教師業務檔案的認真收集、整理是加強教學、科研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各系(院、部)要高度重視,抓好落實。

二、業務檔案收集

(一)根據我院的實際情況,各系(院、部)應建立健全業務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制度,材料要全面、完整、準確,各系(院、部)的業務檔案由教務員或指定有關人員負責管理。

(二)通過各種渠道收集教師在任課、進修、觀摩教學、改革教學方法、教學研究成果、學術活動、外語狀況、學術水平鑑定及出席有關會議重要記錄等材料。

(三)對歸檔材料要驗證真偽和完整與否,要求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書寫字跡工整,不得用鉛筆、圓珠筆、紅色筆填寫。

三、業務檔案材料的管理

(一)對材料收集整理是檔案管理的基礎工作,是徵集材料向檔案轉化的重要步驟。業務檔案材料的範圍主要有:

1.教學活動:包括任課、進修、觀摩、改革教學方法、更新教材、改進實驗方法、裝置、措施等。

2.學術活動:包括參加學術會議,應邀講學,國內講學或學術交流,學術任職等。

3.科研活動:包括科研論文、著作、科研成果的登記;專案的立項運作及完成情況。

4.外語狀況:包括譯著、譯文、文摘及業餘外語進修班結業水平登記。

5.業務上的工作獎勵、鑑定、評語等據實記載。

(二)對檔案材料的整理工作要求及時準確,利於考核、考查材料的準確程度及學術價值。

(三)業務檔案的使用,要確定閱檔人員範圍,建立業務檔案傳閱制度。

四、業務檔案管理體制

(一)由教務處主管,每學期初由各系(院、部)及教務處整理上學期的檔案材料,及時歸檔。

(二)教務處要經常檢查各系(院、部)業務檔案的形成、整理、歸檔及使用等工作情況,以便發現並解決問題。

五、附則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教師檔案管理制度 篇2

一、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教師業務檔案的收集、歸檔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師業務檔案,更好地利用業務檔案全面、動態地掌握教師教育教學情況,發揮業務檔案在教師考核、晉升、獎懲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實施辦法。

第二條教師業務檔案是教師業務水平、工作能力和履行崗位職責等情況的真實記錄,是教師文化程度、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的全面反映。

第三條教師業務檔案管理工作是師資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教師考核、職務聘任、職稱評定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二、建立業務檔案的範圍

第四條凡我院擔任教學任務的教師、實驗實訓人員、行政兼課人員均在建檔之列。

三、業務檔案的內容

第五條教師業務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個人基本情況登記表

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學校和專業、職稱、政治面貌等個人資訊。

2.教學及相關工作記錄

包括各學期承擔的教學工作量、公開課、教學(含實驗實訓)改革、教材更新、擔任輔導員、班主任、社會實踐、社團指導教師等相關材料;參與教研活動記錄、學期教學工作總結、學生測評分數和意見等;每學期課程標準、授課計劃、教學工作考核情況等。

3.教研和科研工作記錄

包括教師參加學術教研會議和學術活動、學術任職等情況的鑑定材料;教師參加的教科研專案、課題的立項和結題評審有關材料;已完成的教科研課題、專案等反映教師業務研究的材料;科研成果包括教師出版的專著、合著、譯著、科技報告、資料彙編,單獨或合作編寫的各種教材,以及在各級各類刊物上發表的論文等。

4.進修和培訓情況記錄

包括教師國內外進修(業務進修、學位進修、實踐進修)、訪問、考察、研討、培訓等情況的記錄、鑑定及總結材料,進修成績、進修或培訓的證書影印件、學歷證明等相關材料影印件及專業實踐或培訓情況證明材料等。

5.教師獎懲情況記錄

包括教師在業務方面取得的工作獎勵、鑑定、評語等據實記載(證書影印件);各種教學和科研方面獲獎證書或批文影印件等材料;失職事故受到的懲處記錄;學生對教師教學情況的.反映資料等。

6.其他應歸於教師業務檔案的資料

包括學歷畢業證和學位證影印件、教師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雙師資格證書、崗位聘任、職務職稱評定等有關材料影印件;計算機、外語考試、培訓學習情況(證書影印件);職稱評定和職務變動材料,包括記載教師技術職稱變動情況的相關材料和教師任職變動情況的有關資料等。

四、業務檔案的收集

第六條教師業務檔案材料由各部門專人負責收集、建檔和管理,嚴格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檔案管理工作的各項規定,確保準確、完整和安全。各部門第一責任人有責任進行監督和稽核。

第七條業務檔案材料列印或影印一律使用A4紙,書寫使用藍、黑墨水筆,字跡要清楚。材料必須實事求是,杜絕弄虛作假。

第八條教師已發表、出版的著作、教材和論文需提交書籍或刊物的封面、目錄和作品首頁的影印件。

第九條對每位教師建立個人業務檔案盒。檔案材料須按內容順序排列,並附上材料清單,裝入檔案盒中,盒子標籤上標明教師姓名和教師工號,檔案盒存檔時按教師工號排序。

第十條教師業務檔案材料每學期歸檔一次,教師本人按統一格式填寫,並主動向所屬部門提供相關材料,教研室要根據平時的考察和學生、同事對教師的教學評估意見,實事求是的簽署評語,報系(部)稽核。各系(部)主任要認真審查教師的工作總結及其表內各項內容,經系(部)綜合考評後簽署系(部)具體意見。教師所在部門領導對檔案內容稽核簽字後方可歸檔。

五、業務檔案的管理

第十一條教師業務檔案的各種表(影印件)由系(部)建檔儲存,教師業務檔案的各種表(原件)和電子文件每學期末由各系(部)統一交教務處負責保管,設專室存放。業務檔案是長期檔案,必須妥善保管,採取各項防護措施。

第十二條凡經核籤的教師業務檔案中所記載的內容,任何人不得隨意塗改。對於塗改、偽造、損毀、丟失檔案的,要視其情節給予處分。教師調離學校時,其系(部)儲存的一份允許帶走,教務處存檔的一份不能抽走,若外單位外調時允許抄錄。

第十三條教師業務檔案材料須妥善保管,嚴格執行移交手續,一般不予外借。如確需借閱,須經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後辦理借閱手續,本人可以查閱或影印個人的業務檔案。其他人員檢閱和摘抄教師業務檔案,須經主管院長批准,管理人員不得洩露檔案中的有關內容。必要時需徵求被借閱檔案者本人的意見。原始檔案不得帶出檔案保管室。

第十四條教師業務檔案是教師進行考核、聘任和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資料,教師業務檔案建設和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而細緻的工作。各教學部門和教師要高度重視,要把教師業務檔案的管理列入日常工作計劃。對於教師業務檔案的管理情況,學校將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其結果作為評價部門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

教師檔案管理制度 篇3

教師業務檔案是教師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的真實記錄,對於教師工作的考核、職務聘任、工資晉升、工作調動、崗位培訓、獎勵懲罰等都有著重要意義。建立完善的教師檔案管理制度,搞好教師檔案立檔工作,是教務科的一項基本工作。它可以幫助學校全面地、動態地掌握教師教育教學的情況,從而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整體教學質量。為了加強教師業務檔案管理工作,使學校管理更加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特制訂本制度。

一、教師業務檔案由基本情況登記表和業務情況登記表兩部分組成。

二、《基本情況登記表》、《歷年進修情況登記表》、《來校後歷年任課情況登記表》、《著作、專業活動情況表》、《業務水平及教學效果分析表》等相應部分由教師本人填寫,教務科審查。

三、《業務水平及教學效果分析表》中各項內容應於期末放假前填寫完畢,再交由專案組負責人、教務科及主管校長簽字後存檔。

四、教師工作調動後,由所在單位派專人持介紹信到本校提取業務檔案,並填寫業務檔案登記冊中相關內容。

五、教師業務檔案每人一本,實行專櫃存放,,由教務科負責保管,教師確因實際需要查閱檔案或修改相關內容時,應有教務科人員陪同,但考評部分不得修改。

六、業務檔案主要內容

1、個人簡歷、業務自傳。

2、每學期擔任的主要教學工作、班級管理工作記錄。

3、每學期的教學水平及效果。

4、每學期的年度考核結論及相關資料。

5、進修、考察、繼續教育學習內容、學習成績、學歷證明等。

6、編寫的教材、公開發表的各種論文、課件等內容。

7、參加各級教育科研課題及研究情況。

8、個人參加或指導學生競賽情況。

9、指導學生興趣小組或社團活動情況。

10、公開課、優質課競賽獲獎情況,學習聽課情況。

11、校內其它兼職工作情況。

七、教師業務檔案管理的一般要求

1、教師業務檔案由教務科統一管理。具體由教務科長負責進行蒐集、整理和組織鑑定、填寫。教師業務檔案屬於永久性儲存的材料,應確定專人保管,檔案的存放應設專櫃。

2、建立教師業務檔案,教師可到教務科辦理借閱手續。借閱業務檔案必須妥善保管,不得拆卸、汙損或圈點、劃線、加字塗改等。

3、整理業務檔案要做到系統、完整、準確,要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楚、整潔。

4、教師調動,業務檔案即寄往調入單位,以便於全面、妥善安排工作。

八、教師業務檔案的收集與歸檔

1、由教務科製作統一的教師業務情況系列表格,負責教師業務檔案收集、整理,由領導稽核簽字後將電子與紙質版集中向教務科歸檔。

2、紙質歸檔材料要求用深藍或黑色鋼筆填寫,書寫字跡工整,不得用鉛筆、圓珠筆填寫。

九、教師業務檔案的管理與查閱

1、教師業務檔案由教務科集中統一管理。

2、教師業務檔案收集存檔後,不得擅自改寫或變更。

3、新進教師,應於報到後一週內建立相應業務檔案。調離或退休教師,應按檔案管理條例辦理移交或處理業務檔案。

4、教師可以在教導處查閱和利用個人的業務檔案,教師業務紙質檔案原則上一律不借出,如需借出,需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並辦理借閱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