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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室管理制度(通用6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8.97K

檔案室管理制度 篇1

一、檔案管理人員必須貫徹“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做好檔案室的管理工作,落實防盜、防火、防光、防高溫、防潮、防塵、防蟲、防鼠等措施。

檔案室管理制度(通用6篇)

二、檔案管理人員必須堅持值日值班制度,堅持每天下班前檢查門窗是否關好,電源開關是否關閉。對所保管的案卷,半年進行一次抽查,年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嚴禁在檔案室抽菸、吐痰。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檔案室。

三、新接收的檔案資料,必須經過嚴格核查和消毒處理後才能進庫上架

四、值班人員必須做好檔案室內外溫溼度記錄,做好溫溼度的調節工作(標準溫度為攝氏14—24℃,相對溼度為45%—60%)。

五、檔案室設施要經常進行檢查,壞了要及時報告或維修,保證各項設施完整正常。

六、保持檔案室的清潔衛生,堅持做到每週一小掃,每月一大掃。

檔案室管理制度 篇2

一、檔案保管制度

1、嚴格執行檔案收集、整理、保管、鑑定、提供利用與銷燬等有關制度和規定,確保其完整、系統和安全。

2、檔案按檔號排放,檔案櫃編順序號,庫房內懸掛相關檔案資料管理規章和制度。

3、借出的檔案須按時歸還,利用後的檔案應隨即放回原處。

4、不得竊取、出賣和塗改檔案,違者追究法律責任。

5、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水、防潮、防塵、防蟲、防黴工作。

6、做好庫房溫溼度的監控與登記工作。

7、每學期開學初對庫房檔案進行全面檢查、清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檔案保密制度

一、高度認識檔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嚴格遵守有關法規和制度。

二、查閱涉密檔案或內部材料,須經有關部門和辦公室負責人批准,必要時報請有關校領導審批。查閱時須嚴格履行登記手續,註明查閱目的和內容。

三、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帶檔案出館;檔案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摘抄、複製、傳播具有保密性質的檔案內容 。

四、因需要經批准摘錄或複製涉密檔案材料的,須妥善保管,用後銷燬,如發生涉密問題,後果由利用者負責。

五、不歸檔的重份檔案及內部材料,須交由學校集中銷燬。

六、在校保密委員會的指導下,做好檔案密級變更和解密工作。

七、檔案館工作人員或利用者,如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處理。

檔案利用制度

一、查閱利用本館開放檔案、資料者,須持身份證(或工作證、學歷證書)等有效證件,同時填寫查閱登記表;受他人委託者,還須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證件(含影印、傳真件)及委託查閱申請書。

二、查閱重要的或密級檔案,按《檔案保密制度》辦理;查閱本職範圍外的重要檔案,須經辦公室負責人批准;查閱珍貴檔案時,以影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檔案、資料一般不外借。確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單位證明外,須經辦公室負責人或學校分管領導批准,並辦理外借手續(限5天內歸還);若續借,需辦續借手續。

四、提供利用檔案時,按學校有關規定收費。

五、外國組織和人員利用開放檔案、資料,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六、查閱利用檔案時不得隨意塗改、拆卷或損毀。本室工作人員對違規者,有權給予勸告、責令賠償或其它處置,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未經主管校領導批准或辦公室授權,任何單位、個人無權公佈檔案內容。

檔案室人員崗位職責

一、積極宣傳黨和國家關於檔案管理的法規、條例。

二、遵守各項檔案業務規章制度。

三、維護檔案的完整、系統和安全,定期檢查檔案保管情況,改進檔案保護技術,嚴守國家機密。

四、積極開展諮詢服務;熱情接待檔案利用者,迅速、準確提供所需檔案和資料。

五、深入基層,開展對兼職檔案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工作。

檔案鑑定制度

一、在主管校領導主持下,由校辦、檔案室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與負責該門類的專、兼職檔案員組成鑑定組,按照分工,個人初鑑、集體審查,具體工作由檔案室組織。

二、對在整理的歸檔材料,要以全面的、歷史的和發展的觀點鑑定其價值,準確把握歸檔範圍和保管許可權,有異議時由鑑定組裁定。

三、檔案達到開放期,由鑑定組作出是否向社會開放的決定。

四、檔案保密期滿,由鑑定組作出是否變更密級或解密的決定。

五、檔案存留期滿,由鑑定組提出銷燬或延長保管期限的意見,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存、毀。

六、銷燬檔案前登記造冊(註明題名、數量、鑑定時間、參加鑑定人員);銷燬時由3人執行;事後在清冊上註明銷燬日期並簽字;清冊歸檔。

安全與消防制度

一、庫房重地,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擅入。

二、嚴禁煙火、易燃、易爆及腐蝕物品進室。

三、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下班時關好水電、鎖好門窗。

四、檔案工作人員應熟悉消防器材的效能及使用方法;做好消防器材的保養更新工作,使之可靠有效。

五、發生火警、火災要迅速報告,並全力撲救。

檔案室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司檔案管理工作,保證檔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順工作程式,明確工作職責,杜絕資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檔案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1、公司檔案工作實行二級管理,一級管理是指公司綜合管理部的統籌管理;二級管理是指各部門的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2、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員負責公司所有檔案資料的統一收集管理,各部門的檔案管理員負責本部門檔案資料的使用管理。

3、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公司檔案管理規定,認真細緻地做好檔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發揮檔案資料的作用。

4、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員有責任對二級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每年對二級檔案管理進行一次檢查驗收。

第三條 歸檔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戰略發展、生產經營、企業管理及工程建設等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檔案資料均屬歸檔範圍。

2、凡屬歸檔範圍的檔案資料,均由公司集中統一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擅自留存。

3、歸檔的檔案資料,原則上必須是原件,原件用於報批不能歸檔或相關部門保留的,綜合部儲存影印件。

4、凡公司業務活動中收到的檔案、函件承辦後均要及時歸檔;以公司名義發出的檔案、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備查。

5、業務活動中涉及金融財稅方面的資料,由財務部儲存原件;屬於人事方面的資料,由人力資源部儲存原件;屬於工程建設方面的,由規劃建設部儲存原件。以上部門應將涉外事務的影印件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6、由公司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應保留三份原件,綜合管理部儲存一份,財務部及合同執行(或簽訂)部門各儲存一份。特殊情況只有一份原件時,由綜合部儲存原件。

7、在歸檔範圍內的其他資料,由經辦人整理後連同有關資料移交綜合管理部檔案室。部門需要使用的可影印或複製,歸檔範圍外的由各部門自行保管。

第四條 檔案保管制度

1、公司綜合管理部設存放檔案的專門庫房,各部門應根據儲存檔案數量,設定存放檔案的箱櫃,並具備防火、防潮、防蟲等安全條件。

2、歸檔資料要進行登記,編制歸檔目錄。

3、檔案管理員要科學地編制分類法,根據分類法,編制分類目錄;根據需要編制專題目錄,完善檢索工具,以便於查詢。

4、檔案要分類、分卷裝訂成冊,保管要有條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學。

5、庫存檔案必須圖物相符,帳物相符。

6、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所管理的檔案資料,瞭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規律。

7、根據有關規定及公司實際情況,確定檔案儲存期限,每年年終據此進行整理、剔除。

8、經確定需銷燬的檔案,由檔案管理員編造銷燬清冊,經公司領導及有關人員會審批准後銷燬。銷燬的檔案清單由檔案員永久儲存。

9、嚴格遵守檔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檔案流失的防護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員調離崗位前必須做好資料移交工作,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五條 檔案借閱制度

1、檔案屬於公司機密,未經許可不得外借、外傳。外單位人員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不得借閱。

2、借閱檔案資料,須經檔案保管部門負責人批准。閱檔必須在辦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攜帶外出。需要借出檔案的,須經檔案保管部門負責人批准。

3、借閱檔案,必須履行登記、簽收手續。

4、借出檔案材料的時間不得超過一週,必要時可以續借。過期由檔案管理員催還。需要長期借出的,須經分管副總經理批准。

5、借出檔案時,應在借出的檔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標明卷號、借閱時間、借閱單位或借閱人,以便查閱和催還。

6、借閱檔案資料者必須妥善保管檔案資料,不得任意轉借或影印、不得拆封、損汙檔案,歸還時保證檔案材料完整無損,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7、借出檔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丟失時,要及時追查,並報告主管部門及時處理。

8、重要檔案、機密檔案不得借閱,必須借閱的要經分管副總經理同意,必須外借的,由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 二級檔案應根據資料的性質和部門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須保留的儘量留影印件,其餘資料交綜合管理部統一儲存。

第七條 本制度從x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檔案室管理制度 篇4

一、檔案室是單位存放各類檔案的保密重地,實行專人管理,非檔案室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二、檔案室應落實“三鐵一器”措施,確保鐵門、鐵窗、鐵櫃的安全牢固,監視器的正常執行。

三、要有足夠的合乎要求的檔案裝具,檔案不得隨意堆放。櫃架擺放位置應與牆壁保持10釐米以上的距離,每行櫃架間距不小於60釐米(密集架除外)。

四、檔案室應配備防火、防盜、防蟲、防潮、防塵、防強光、防高溫、防黴等裝置,並相應地做好“八防”工作。

五、檔案室內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嚴禁堆放易燃物品或與檔案無關的物品,對電源、線路、開關插頭等要定期檢查,發現有火災隱情應立即報告處理。

六、檔案室內要做到現場整潔,檔案櫃排列科學,通道順暢。

七、檔案室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安全檢查,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八、檔案室接收檔案要雙方當面清點核對,及時登記、編目。日常管理應做到檔案、帳薄、檢索工具相符。借閱檔案要嚴格辦理借閱和登出手續。因利用、整理、影印等原因拆卷的檔案,使用後應及時裝訂。

九、檔案室應定期對各類檔案進行清點,做好清點記錄。檔案人員工作變動或出現重大事故應隨時清點,並辦理交接手續或寫出書面報告。

十、檔案室在日常工作或檢查中發現檔案破損、褪色,應及時修復或影印,庫藏檔案因移交、作廢、遺失等登出帳卡時,要寫明原因,儲存依據。

十一、對檔案室要把好檔案出入關,出門要關掉電源、關好窗戶,放下窗簾,鎖好鐵櫃、鐵門,決不能掉以輕心。

十二、要做好檔案室的安全保密預防工作,學習新知識、新技術,加強安全防範意識,強化安全管理。

檔案室管理制度 篇5

檔案保管制度

一、嚴格執行檔案收集、整理、保管、鑑定、提供利用與銷燬等有關制度和規定,確保其完整、系統和安全。

二、檔案按檔號排放,檔案櫃編順序號,庫房內懸掛相關檔案資料管理規章和制度。

三、借出的檔案須按時歸還,利用後的檔案應隨即放回原處。

四、不得竊取、出賣和塗改檔案,違者追究法律責任。

五、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水、防潮、防塵、防蟲、防黴工作。

六、做好庫房溫溼度的監控與登記工作。

七、每學期開學初對庫房檔案進行全面檢查、清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檔案保密制度

一、高度認識檔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嚴格遵守有關法規和制度。

二、查閱涉密檔案或內部材料,須經有關部門和辦公室負責人批准,必要時報請有關校領導審批。查閱時須嚴格履行登記手續,註明查閱目的和內容。

三、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帶檔案出館;檔案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摘抄、複製、傳播具有保密性質的檔案內容。

四、因需要經批准摘錄或複製涉密檔案材料的,須妥善保管,用後銷燬,如發生涉密問題,後果由利用者負責。

五、不歸檔的重份檔案及內部材料,須交由學校集中銷燬。

六、在校保密委員會的指導下,做好檔案密級變更和解密工作。

七、檔案館工作人員或利用者,如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處理。

檔案利用制度

一、查閱利用本館開放檔案、資料者,須持身份證(或工作證、學歷證書)等有效證件,同時填寫查閱登記表;受他人委託者,還須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證件(含影印、傳真件)及委託查閱申請書。

二、查閱重要的或密級檔案,按<檔案保密制度>辦理;查閱本職範圍外的重要檔案,須經辦公室負責人批准;查閱珍貴檔案時,以影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檔案、資料一般不外借。確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單位證明外,須經辦公室負責人或學校分管領導批准,並辦理外借手續(限5天內歸還);若續借,需辦續借手續。

四、提供利用檔案時,按學校有關規定收費。

五、外國組織和人員利用開放檔案、資料,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六、查閱利用檔案時不得隨意塗改、拆卷或損毀。本室工作人員對違規者,有權給予勸告、責令賠償或其它處置,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未經主管校領導批准或辦公室授權,任何單位、個人無權公佈檔案內容。

檔案室人員崗位職責

一、積極宣傳黨和國家關於檔案管理的法規、條例。

二、遵守各項檔案業務規章制度。

三、維護檔案的完整、系統和安全,定期檢查檔案保管情況,改進檔案保護技術,嚴守國家機密。

四、積極開展諮詢服務;熱情接待檔案利用者,迅速、準確提供所需檔案和資料。

五、深入基層,開展對兼職檔案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工作。

檔案鑑定制度

一、在主管校領導主持下,由校辦、檔案室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與負責該門類的專、兼職檔案員組成鑑定組,按照分工,個人初鑑、集體審查,具體工作由檔案室組織。

二、對在整理的歸檔材料,要以全面的、歷史的和發展的觀點鑑定其價值,準確把握歸檔範圍和保管許可權,有異議時由鑑定組裁定。

三、檔案達到開放期,由鑑定組作出是否向社會開放的決定。

四、檔案保密期滿,由鑑定組作出是否變更密級或解密的決定。

五、檔案存留期滿,由鑑定組提出銷燬或延長保管期限的意見,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存、毀。

六、銷燬檔案前登記造冊(註明題名、數量、鑑定時間、參加鑑定人員);銷燬時由3人執行;事後在清冊上註明銷燬日期並簽字;清冊歸檔。

安全與消防制度

一、庫房重地,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擅入。

二、嚴禁煙火、易燃、易爆及腐蝕物品進室。

三、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下班時關好水電、鎖好門窗。

四、檔案工作人員應熟悉消防器材的效能及使用方法 ;做好消防器材的保養更新工作,使之可靠有效。

五、發生火警、火災要迅速報告,並全力撲救。

檔案室管理制度 篇6

檔案室管理制度 為不斷加強學校檔案的保管、保密和利用工作,根據依法治檔的原則,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以及其它有關檔案工作的規定。

二、凡已入檔的各類檔案,須經統一分類登記、編目、科學管理,妥善存放,並制訂案卷目錄等索引查詢工具。

三、設立檔案庫,配置專業存檔箱櫃,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蟲等安全防範工作,定期檢查保管情況,確保檔案安全,做到無丟失、無黴變、無蟲蛀、無差錯。

四、對已過保管期限,需銷燬的檔案材料,要清理造冊,報校領導批准。

五、檔案責任人應嚴格遵守國家工作人員保密守則,非檔案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檔案室。

六、屬保密範疇內的檔案,利用者須報經校領導同意後方可查閱,查閱檔案時與利用目的無關的章節,請勿翻閱或摘錄。

七、凡有需查閱檔案者,查閱時不得把案卷拆散、塗改、損毀或轉讓他人。

八、利用者如須摘錄、影印有關檔案,一般的經檔案員同意,重要的機密檔案須經校領導批准後方可摘錄。

九、外來人員需利用本單位檔案的,需持單位介紹信,並註明利用目的,經校領導同意,方能查閱。

十、做好檔案利用記錄工作,檔案員有權向利用者收集利用效果;利用者有義務向檔案室反饋利用效果。

十一、檔案工作人員對檔案材料要定期全面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