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收發文登記薄,對各種檔案、資料及時做好登記、分發、歸集。堅持對密級檔案和資料一月進行一次清理,嚴格借閱登記手續。
3、起草、印發各種檔案、資料,必須符合辦文程式和質量要求。
4、加強密級檔案、資料的保管,不準隨意帶走、散發、遺失、出售密級檔案、資料。
5、對本辦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實物、電子檔案、磁性載體等原始記錄,任何個人不得據為己有,丟失或者擅自銷燬。
6、年終對所有檔案、資料進行全面清收、整理立卷和歸檔。
7、檔案人員要加強對檔案庫房的管理,保持整潔衛生,定期檢查,做到防火、防盜、防潮、防蟲、防高溫等,對破損變質的檔案材料要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8、建立健全檔案借閱登記制度,檔案人員要對檔案的收進移出等情況進行統計,任何個人不得損毀、出賣、塗改、偽造檔案。
9、檔案人員在崗位發生變動時,應按規定辦理檔案交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