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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重點企業引進優秀人才扶持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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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重點企業引進優秀人才扶持辦法的最新內容是如何實施的呢?下文是小編收集的黑龍江省重點企業引進優秀人才扶持辦法,歡迎閱讀!

黑龍江省重點企業引進優秀人才扶持辦法
黑龍江省重點企業引進優秀人才扶持辦法最新版

第一條本辦法所稱重點企業指對我省經濟發展具有較強帶動能力或示範效應、對財政收入增加有較大貢獻的企業。包括下列五類企業:

(一)年營業收入4億元以上,從業人員1000人以上的大型工業企業;

(二)納入我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統計的中央企業;

(三)擁有國家或省級以上技術中心的工業企業;

(四)納入省政府年度省重點推進產業專案計劃表的企業;

(五)高新技術產業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所屬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的企業。

省政府對重點企業的範圍實行動態界定,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調整。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優秀人才,是指重點企業從省外引進的具有較高科研攻關能力或掌握關鍵技術和生產訣竅,專業技術水平行業公認的工程技術人員和具有大型企業中層正職以上管理經歷、經營管理經驗豐富、能力突出的高階管理人員。

第三條引進的優秀人才應與重點企業簽訂不少於5年的勞動(勞務)合同,並在我省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費。

第四條重點企業引進下列優秀人才,由省財政按如下標準資助:

(一)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給予安家費100萬元和一次性科研資金100萬元;每人每月補貼1萬元。

(二)“長江學者”、“千人計劃”專家、“萬人計劃”入選者,給予安家費50萬元和一次性科研資金50萬元。

第五條重點企業引進下列優秀人才,由市(地)財政和用人企業資助為主。對招聘人才數量較多造成市(地)財政困難的,省財政根據其承受能力給予適當一次性補助。

(一)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主要完成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或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大型企業高管,給予安家費30萬元;

(二)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主要完成人,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或省級優秀中青年專家,大型企業中層正職管理人才,給予安家費20萬元;

(三)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掌握核心技術、取得專利的正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人才,給予安家費10萬元。

第六條雞西、雙鴨山、七臺河、鶴崗市(以下統稱四煤城)高新技術企業引進下列優秀人才,以市財政和用人企業資助為主。從煤炭型城市轉型發展的實際困難出發,對引進人才數量較多造成各市財政困難的,省財政給予所需資金總額40%的一次性補助。

(一)本辦法第五條所列各類人才;

(二)能夠解決企業生產、技術難題,具有副高階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才,給予安家費5萬元;

(三)能夠解決企業生產、技術難題,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才,給予安家費2萬元。

第七條引進的優秀人才同時符合多項安家費、科研資金資助條件的,按最高標準執行,不重複享受。

第八條鼓勵重點企業引進攜帶資金、專案、技術的優秀人才及創新人才團隊。

(一)為企業帶來200萬元以上科研啟動資金的人才,省、市(地)財政根據科研專案資金實際需求情況,在現有專項資金中分別給予支援;

(二)對攜帶我省重點產業發展急需的科研專案的人才,在申報國家部委相關專案立項方面給予支援;在我省推進成果轉化獲得國家部委經費資助的,省財政根據科研專案資金實際需求情況,在現有專項資金中按適當比例給予資金匹配;

(三)攜帶重大產業專案、重大科技成果的優秀人才或創新人才團隊,5年內直接幫助企業實現累計新增銷售收入30億元、50億元的,省財政分別給予優秀人才或創新人才團隊一次性獎勵50萬元、100萬元;

(四)對引進的優秀人才,可採取實行專案工資、以科技成果作價入股以及給予期股、期權獎勵等方式,參與企業收益分配。

第九條通過專案合作、聯合攻關等柔性方式引進的優秀人才或人才團隊,為企業經濟效益增長和地方財政收入增加作出突出貢獻的,市(地)財政可根據實際貢獻給予個人或團隊一次性獎勵,因獎勵造成市(地)財政困難的,由省財政根據其承受能力適當給予一次性補助。

第十條鼓勵重點企業聘用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博士、碩士畢業生。

(一)重點企業與省內外“985”、“211”工程高校工程技術類專業全日制應屆博士、碩士畢業生簽訂不少於5年勞動合同的,市(地)財政和用人企業按照博士5萬元、碩士3萬元的標準給予畢業生資助。對聘用應屆博士、碩士畢業生數量較多造成各市(地)財政困難的,省財政根據其承受能力給予適當一次性補助。

(二)四煤城高新技術企業與省內外普通高校工程技術類專業全日制應屆博士、碩士畢業生簽訂不少於5年勞動合同的,市財政和用人企業按博士5萬元、碩士3萬元的標準給予畢業生資助。對聘用應屆博士、碩士畢業生數量較多造成各市財政困難的,省財政給予所需資金總額40%的一次性補助。

第十一條鼓勵市(地)政府(行署)和用人企業通過建設人才公寓或發放短期租房補貼等方式,為引進的優秀人才解決週轉用房。

第十二條省、市(地)財政資助的安家費和聘用應屆高校畢業生資助資金實行分期兌現。自勞動(勞務)合同簽訂之日起,前4年每履行1年兌現資金總額的15%,5年期滿後一次性兌現剩餘的40%。勞動合同提前終止的停止兌現。

第十三條重點企業引進優秀人才的,應於勞動(勞務)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將合同和相關證明材料報所在市(地)人社局備案。各市(地)每半年將本地區重點企業引進優秀人才資訊及相關材料報省人社廳備案。

第十四條需省財政資助的資金,由省財政根據省人社廳、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組織專家評審確定的資助意見安排。

第十五條有關財政資金的使用、管理、監督檢查按照省委組織部等十部門《關於印發〈黑龍江省人才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黑財辦〔20xx〕5號)規定執行。對企業和個人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除追回資金外,取消用人單位享受相關人才政策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下列情形不適用本辦法:

(一)從我省流出到省外工作的人才,自離開我省之日起未滿2年的;

(二)大型企業內部人員工作調動的;

(三)已享受過我省類似獎勵、補貼、補助的。

第十七條各市(地)可參照本辦法,結合實際制定本市(地)有關人才引進扶持辦法;對本辦法實施前重點企業引進的優秀人才,用人企業可參照本辦法制定激勵措施。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引進人才辦理的條件

高新技術企業、軟體和積體電路企業、金融企業、文化創意企業、跨國公司地區總部、駐京研發機構、來京投資企業中45週歲以下且身體健康者,符合北京市年度人才開發目錄要求,且符合下列條件之 一,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手續:

1、前學歷為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高階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2、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注:夫妻雙方應同去同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