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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人身損害上訴狀(精選3篇)

欄目: 勞務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89W

勞務人身損害上訴狀 篇1

原告__________,性別____,民族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人身損害上訴狀(精選3篇)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許可權:_________________特別授權,電話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註冊地_______________,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案由: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

訴訟請求:

判決被告賠償原告損失_______________元;

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之間存在勞務關係,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勞動時摔傷手腳,因當時手腕傷重,故對左膝傷情未予重視,後一直帶傷工作,遂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許,在勞動時再次摔傷,因疼痛難忍,於_____月_____日入院治療,並進行手術,同年_____月_____日出院,住院_____天。後經司法機構鑑定構_____級傷殘,並鑑定誤工損失_____天,護理期_____天,營養期_____天

根據《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規定賠償專案及相關統計資料計算標準,原告損失共計_____元,因原告年老體弱,加之受傷後,被告未安排其治療和休息,令帶病工作,終致原告受傷,故原告本身無明顯過錯,被告過錯明顯,應對原告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因協商無果,特訴至貴院,請判如訴請。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務人身損害上訴狀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總則

1.應乙方聘請,甲方同意從內地選派_________名勞務人員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3.勞務人員的年齡為_________至_________週歲,並具有_________畢業文化程度。

4.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包括肺部X光檢查)合格。女性人員臨赴港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的未孕證明。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並經乙方考試或其他形式考核認可方可派出,考試或考核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僱傭合約必須採用香港有關當局規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僱員的僱傭合約》,該合約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工資和其他待遇

1.勞務人員與香港當地僱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本合同僱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為:工種_____________;人數_________;每人月工資_________(港幣)元。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3.勞務人員除上述薪酬外,還享有與當地同等職位僱員一樣的獎勵、增薪和其他應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內並無相等的職位,則與其他公司相等職位的本地僱員相等。

4.合同期內,若因企業臨時停產、息業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資作為代替通知金。

第三條 工作時間、休假及加班待遇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香港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節、假日。節假日加班與當地僱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一年,可磧凶釕 天有薪年假。

第四條 勞保福利待遇

1.乙方負責為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香港有關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共同核定。

2.勞務人員由於受僱及在僱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藥費及住院費,並支付補償。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港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療服務和職業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疾病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現行法例負責購買保險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受僱,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並立即通知甲方,並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發生意外,乙方須按保險條例負責為勞務人員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6.勞務人員工作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由乙方免費提供。

7.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稅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香港現行稅法執行。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核;

(2)負責安排核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3)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境的一切手續;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2.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並承擔所需費用_________港幣,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2)乙方負責勞務人員體檢的費用;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香港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4)負責合同期內對勞務人員在香港期間的管理;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後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香港簽證處當時的規定支付;

(6)負責在規定的14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僱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第六條 勞務人員的責任和人員的更換

1.勞務人員的責任

(1)必須遵守香港現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合同的條款;

(3)合同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兼職;

(4)不得與任何人發生借貸關係;

(5)合同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準罷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員更換,如發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遊客結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為,不宜繼續工作;

(3)不履行或破壞合同;

(4)懷孕;

(5)因病需長期治療,不能繼續工作。

3.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延長

1.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按雙方簽字之日起並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香港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續約,甲、乙雙方需提前兩個月協商續訂。勞務人員到期後須返回內地;續約後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後不準單方面終止。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為此而付出的費用並加付工人一個月工資。

4.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

勞務人身損害上訴狀 篇3

建設工程施工勞務承包合同

(鋼筋工)

工程名稱:勞務發包人:

勞務承包人:邵士飛

鋼筋工勞務承包合同

勞務作業發包人:高淳建安公司高淳監獄監區改擴建專案第七標段專案部勞務作業承包人:邵士飛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承包工程基本情況

工程名稱:高淳監獄監區改擴建專案第七標段,本標段由多個單位工程組成,其中備勤樓建築面積5826.9平方米,五層;門衛室一層,建築面積71.31平方米;標準運動場一片,圖紙尚在設計中;監區範圍內的室外道路、停車場,給排水、消防;擋土牆壓頂等。

工程地點:高淳區花山區建築面積:5898.21㎡(暫定)勞務分包範圍:本標段工程設計圖紙範圍(含設計變更)內全部鋼筋加工、綁紮、焊接、安裝,二次結構植筋等工作。

勞務作業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自備機械裝置進(退)場裝卸車,本工種所有材料進場後的驗收、卸貨、分類堆放、標識,配合原材取樣送檢;鋼筋圖紙翻樣;斷料成型;盤園鋼筋調直;柱鋼筋接頭電渣焊,水平鋼筋焊接接頭或套管接頭的製作安裝、配合取樣送檢;場內水平、垂直運輸;主體、二次、砌體加固筋、屋面及樓地面內的鋼筋綁紮;墊保護層、馬凳;垃圾清洗,鋼筋整修維護;監理等部門驗收完畢、砼澆搗期間的看護;餘料回收等本工程與鋼筋有關的全部工作內容,質量自檢整改,配合相關部門的質量檢查、驗收等工作。鋼筋加工場地、樓層工作面因施工產生的垃圾必須每天清理。工地生產、生活等所需臨時設施的建設用工、施工現場日常環境衛生(省文明工地標準)及迎接主管部門檢查臨時清理準備用工由勞務承包人承擔。承包人自帶全部鋼筋加工機械和工具,如:調直機、彎曲機、切斷機、電(渣)焊機、鋼筋鉤等。承包人自帶輔材有:電焊條、鋼筋保護塊、鋼筋間馬凳、綁紮鋼筋用鍍鋅鐵絲、植筋所需電錘、鑽頭、吹氣工具及植筋用膠等。

施工現場勞務作業人數:30人以上,並需根據進度要求及時調整人員數量,保證工程整體進度的要求。

2、合同價款

2.1終結算建築面積按現行20_版《國家建築面積計算規範》計算;固定綜合單

本工程鋼筋集中在備勤樓加工,除備勤樓外的其他建築物所產生的水平、垂直運輸費用:按每平方米元/平方米計,合計:元變更: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相同或類似專案增加,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單價繼續施工,特殊型別專案單價另行協商。

2.2點工工資標準:男小工130元/天,女小工100元/天,大工220元/天。

2.3勞務承包人委派的勞務結算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工作天數為:100天

4、質量、安全標準

工程質量:按高淳監獄監區改擴建專案第七標段工程施工圖紙,國標11G101-(1~3)圖集、國家及江蘇省現行的相關工程質量施工驗收標準等施工,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質工程等級。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達到:省級文明工地。

安全管理約定:○1人員要求:施工人員年齡不能超過60歲,有心臟病、高血壓及其他不適應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進場。乙方負責人必須常駐現場,每天不少於8小時,監管施工質量及安全生產。○2安全設施要求:安全帶、安全帽、要嚴格按標準方法使用。所使用的臨時腳手必須具有足夠的安全儲備。3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在沒得到專職安全員批准前不得擅自拆除。○4施工現○

場機械裝置非專職人員不得操作。○5安全技術要求:每天上工前對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由接授交底人簽收確認。對專職安全員每天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整改完成後必須經過專職安全員驗收確認方可進行施工。○6安全責任: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勞務承包人必須嚴格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對安全生產負全責。教育工人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7勞務發包人向勞務承包人提供免費住宿,但不承擔在住宿內意外傷亡的責任;如勞務承包人不願住工地宿舍,自行上下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意外事故勞務發包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5、施工人員

5.1勞務發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專案經理為,職務:專案負責人;

5.2勞務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施工人員為,職務:勞務負責人;

5.3勞務承包人組成的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持證率不少於75%。

6、材料、裝置、機具供應

6.1鋼材由發包方提供,承包方應提前20日申報材料計劃。鋼筋損耗為1%,超出部分按市場價退還給發包方,大於50cm的剩餘鋼筋必須使用到工程中,且不得任意切斷。如有發現上述情況則加倍返還給發包方。

6.2勞務發包人向勞務承包人只提供大型裝置,僅指垂直運輸、雙輪推車、樓層配電箱,承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因勞務承包人保管不善或使用不當發生丟失、損壞,勞務承包人應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6.3施工中所需的中小型機具及輔材由承包人自行提供。承包人所提供的機械裝置或工具必須效能良好,安全可靠;材料必須確保質量,不得以次充好,敷衍發包人,或對發包人帶來不良影響,上述情況一經發現,發包人將改為自購,費用從承包人結算款中扣除。

7、擔保

勞務發包人、勞務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勞務發包人要求勞務承包人供以下擔保;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擔保方式為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如勞務承包人違約後,勞務發包人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8、合同價款的支付

勞務承包人與勞務發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中間支付:每月5日前支付勞務承包人上月實際出勤工人的生活費用,按50元/人/天支付。發包人現場有專人負責承包人的考勤記錄,並根據承包人實際出勤工日數支付生活費。勞務承包人還必須提供本工程出勤工人身份證影印件及由本人簽字的工資表給承包人備查,否則生活費不予支付。

(2)工程驗收合格交付後付至合同價的70%,20_年春節前付至全部工程勞務價款的95%,餘5%保修款在工程交付後滿一年時付清。為有效杜絕勞資糾紛,勞務承包人還必須提供本工程全部施工人員身份證影印件及其本人簽字的總工資表給承包人備查,否則工資款費不予支付。

9、違約責任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含中間施工進度節點),每延誤一日,應向勞務發包人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當第二次延誤出現時,勞務發包人可直接安排工人加入勞務承包人施工,勞務發包人所安排的工人工資按500元/工日計算,由勞務承包人承擔,同時向勞務發包人支付5000元/日的違約金。

(2)勞務承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一次驗收不通過,勞務承包人應勞務發包人支付10000元/次違約金,二次驗收不通過,勞

務承包人應勞務發包人支付20000元/次違約金。

(3)勞務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時,勞務承包人應向勞務發包人支付工程總費用10%的違約金,勞務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承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4)勞務承包人要教育職工服從專案部對宿舍區的各項管理規定,嚴禁職工在宿舍內使用電器裝置開小灶,第一次發現沒收灶具併發出警告,第二次發現則沒收灶具並處以1000元/次(點)罰款,第三次發現則沒收灶具並處以20_元/次(點)罰款。

(5)進場不戴安全帽、在有防火要求的場所吸菸、隨地大小便,每件一次罰款100元。

(6)有打架鬥毆的一次罰款1000元。

發生以上行為後由現場負責人當場開具處罰通知單交財務在勞務承包人工程費中直接扣除。

勞務承包人違約並被處罰後,勞務發包人要求勞務承包人繼續履行合同時,勞務承包人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10、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貳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勞務發包人和勞務承包人各執壹份;本合同副本叄份,勞務發包人執壹份,勞務承包人執壹份;勞務發包人負責向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壹份。

11、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_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高淳區

本合同雙方約定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勞務發包人:勞務承包人:

住所:住所:

負責人:負責人: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