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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和產品質量整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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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國發[2012]23號)和《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503號),進一步規範市場行為,確保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營造和諧有序的消費環境,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2]57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全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政辦發[2012]7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在全市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提出如下方案。

食品安全和產品質量整頓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強化源頭、標本兼治、合力推進、重點打擊、全面規範”的原則,全面加強對食品等產品質量安全的有效監管,切實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質量安全問題,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我市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市場競爭力,為建設和諧作出積極貢獻。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有效解決一批突出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問題,進一步建立健全監管長效機制,使全民質量安全意識顯著增強,生產經營秩序逐步好轉,產品質量整體水平有所提高;遏制突發質量安全事故,減少一般質量安全事故,控制重特大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樹立產品形象,增強人民群眾消費信心,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具體目標是:

㈠源頭產品質量明顯提高。杜絕生產、銷售和使用禁用的農藥、獸藥及含有禁藥成分的飼料和新增劑等農業投入品,基本杜絕甲胺磷、對硫磺、甲基對硫磺、久效磷、磷胺等五種高毒農藥的生產、銷售和使用。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新增劑等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達到85%以上。

㈡生產加工秩序進一步好轉。完成100批次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重要工業產品和食品質量監督檢查覆蓋面達到100%,建立完善覆蓋全市的生產源頭區域監管責任制,推行重要產品和食品質量召回制度

㈢流通監管機制日益完善。到今年年底,全市大型集貿市場、超市建立進貨臺帳、索證索票制度。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對食品經營戶的經營資格進行全面清理,確保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指導鄉鎮、街道、社群食雜店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制度,記錄貨物來源,食品進貨索證索票率達100%,實名登記率達100%,退市和召回率達90%以上。

㈣食品衛生監督力度不斷加大。全面推進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食品衛生監督覆蓋率顯著提高。加強對學校食堂、農家樂和小型餐飲店的食品衛生監管,學校食堂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和驗票制度,嚴厲查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無證經營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使用病死的畜(禽)肉行為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質防腐、預製各種食品等違法行為。

㈤食品質量水平和監管能力顯著提升。到今年年底,所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並加貼qs標誌。食品生產許可證換證率、年審率達到100%,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建檔率、監管率、執行標準登記率、食品新增物質備案率、企業自檢率、標準覆蓋率達到100%;基本遏止濫用防腐劑、色素等食品新增劑違法行為;消滅16類食品無營業執照、無衛生許可證、無生產許可證生產加工行為。嚴格小作坊產品監管,實行小作坊產品限區銷售。

㈥牲畜定點屠宰紮實推進。到今年年底,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肉品上市率達到95%以上,牛羊定點屠宰全面開展。嚴肅查處屠宰、銷售病死豬肉、注水豬肉或注入其它物質等違法行為,嚴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質、未經檢驗(疫)或檢驗(疫)不合格豬牛羊肉進入市場。

㈦建立特殊藥品監管網路。到今年年底,建成特殊藥品監控資訊網路,實現對麻醉藥品和一類精神藥品銷售流向的實時監控;基本解決掛靠經營承包、超方式和超範圍經營藥品問題。

三、整治重點

㈠重點區域。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食品生產比較集中的區域,農產品比較集中的區域,製假售假屢打不絕、反覆發生的區域等。

㈡重點物件。蔬菜生產基地;規模畜(禽、水產品)養殖場(戶);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蔬菜、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小食雜店;小餐館、小攤點以及農村學校食堂、建築工地食堂等。

㈢重點產品。一是嬰幼兒配方乳粉、小麥粉、大米、醬油、醋、滅菌乳、巴氏殺菌乳、碳酸飲料、礦泉水、純淨水、方便麵、餅乾、冷凍飲品、白酒、葡萄酒、啤酒等16類食品。二是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保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築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10類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

㈣重點問題。一是初級農產品農藥、獸藥殘留超標,種植、養殖過程中非法使用農藥、獸藥、飼料新增劑,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濫用新增劑的問題。二是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無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無3c認證違法生產加工的問題。三是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問題。四是已取得相應生產許可證、3c認證證書的企業不執行證前考核制度的問題。

㈤重點突破口。群眾反響強烈的產品質量和食品質量安全問題。

四、工作任務

㈠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深入開展對種植、養殖農業投入品、生產過程的治理,大力加強種植業產品農藥殘留量、畜產品“瘦肉精”、抗生素和水產品“氯黴素”、“孔雀石綠”等的質量安全監測,嚴厲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魚藥和飼料新增劑等違法行為;突出重點地區和重點市場,嚴肅查處生產銷售不合格農產品的行為,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由市農業局牽頭,市工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配合)

㈡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紮實開展以“六查六防”為主要內容的保質量保安全“兩保楚天行動”。即“查原材料質量,防不合格原材料入廠;查生產加工程式,防不按標準生產;查食品原料,防濫用新增劑和各種有毒有害物質;查各種質量認證標誌,防無證無照生產;查生產企業質量管理制度和產品質量檢測能力,防企業無質量控制能力;查產品質量,防生產假冒偽劣和不合格產品出廠”。大力開展對食品小企業、小作坊的治理整頓,嚴肅打擊製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以及濫用食品新增劑的黑窩點,堅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生產加工嬰幼兒配方乳粉等16類食品的違法行為。嚴格食品市場準入,組織開展強制檢驗和專項抽查,強化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新增劑備案制度,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基本條件改造,幫扶具有一定生產條件的小企業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整合做大一批具有區域性集中加工特點的食品加工小作坊,進一步完善區域監管責任制。(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牽頭,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配合)

㈢流通領域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確保生產經營食品主體資格合法有效,對食品經營戶的經營資格進行全面清理。推進實施食品進貨檢查驗收、購銷臺賬及索證索票制度,推進食品交易市場的開辦企業、食品經營櫃檯出租企業、產品展銷會的舉辦企業的審查入場、銷售者的經營資格審查等項制度。加大食品質量監測和散裝食品、裸裝食品快速檢測工作力度。加大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力度,突出農村食品市場和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小食雜店、小攤點,嚴厲查處無照經營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和食品中假包裝、假標示等違法行為。(由市工商局牽頭,市發改局、市衛生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配合)

㈣餐飲消費環節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嚴格食品經營的衛生許可准入,加大衛生監督檢測力度,加強食品衛生源頭監管;加強對農村、學校、建築工地、農家樂餐飲和小型餐館的食品衛生監管,嚴格推行餐飲業原料進貨索證和驗收制度,嚴厲查處採購、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製品的行為,嚴厲查處使用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新增劑等違法行為。(由市衛生局牽頭,市工商局、市市政公用局配合)

㈤生豬肉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打擊私屠濫宰行為,推進建立畜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加強對豬肉市場和屠宰加工環節的監管,嚴肅查處屠宰、銷售病死豬肉、注水豬肉或注入其它物質等違法行為,嚴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質、未經檢驗(疫)或檢驗(疫)不合格豬肉進入市場。(由市商業聯合會牽頭,市發改局、市農業局、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配合)

㈥藥品質量安全整治。加強注射劑品種生產工藝檢查,落實向高風險品種生產企業派駐監督員制度;加強普通藥品監管和特殊藥品監控;嚴格藥品經營企業准入管理,加強《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認證後監督檢查,禁止藥品零售企業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轉讓櫃檯,嚴厲打擊掛靠經營、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藥品等違法行為;大力整治虛假廣告,重點是以患者、公眾人物、專家的名義作療效證明和以新聞報道形式釋出的違法藥品廣告,未經審批、篡改審批內容或誇大功效的違法藥品廣告,處方藥違反規定在大眾媒體釋出的違法廣告,食品、保健食品宣傳治療作用或誇大功能的違法廣告。(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市工商局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全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附後),具體負責統籌協調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統一部署有關重大行動,督促檢查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有關政策的貫徹落實和工作進展情況。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日常工作。各地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行動,加強領導,明確專人,大力支援,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推動專項行動順利進行。

二是嚴格責任追究。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執法責任和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事故頻發、製假問題長期不能解決、發生惡性食品安全事件的鄉(鎮、辦),要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在行動中失職瀆職、搞地方保護的領導和有關責任人,對錢權交易、包庇縱容製假售假活動的公務人員,要堅決嚴肅查處,直到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唯利是圖、屢教不改、製售假冒偽劣食品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戶,要堅決從快打擊查處。對執法監管部門和人員不作為、亂作為、監管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其主要負責人及責任人員的責任。

三是及時釋出資訊。要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部門聯絡會議制度、質量觀察資訊釋出制度。按照“確保有效性、增強應急性、提高可比性、強化權威性、擴充套件社會性、實現統一性”的要求,實現資訊共享,加強食品等產品質量安全資訊管理和綜合利用。建立完善應急預警機制,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

四是注重輿論監督。要通過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形成聲勢浩大的輿論宣傳攻勢,提高全民質量法制觀念和質量法制意識。新聞單位要密切配合專項整治行動,跟蹤報道典型案件,弘揚正氣,引導消費,進一步樹立監管部門狠抓產品質量、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形象。要加強新聞監督,完善舉報投訴制度,廣泛發動和正確引導公眾參與,主動接受社會監管,形成生產安全產品,銷售安全產品,使用安全產品的良好社會氛圍。整治期間,有關部門要適時召開新聞釋出會,通報工作進展。

五是強化督辦檢查。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組織督查組,對重點鄉(鎮、辦)進行巡查指導,對重大案件進行檢查,對要案進行掛牌督辦,及時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各專項整治牽頭單位每週要將行動進展情況彙總報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重大情況,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上報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