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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精選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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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 篇1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市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協調和任務落實,經銀川市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成立銀川市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專班(簡稱工作專班)。組長由市人社局局長楊銀山擔任,副組長由市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信訪局、中級人民法院、綜合執法局及各縣(市)區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縣(市)區人社局局長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組成。具體工作規則及職責分工如下: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精選22篇)

一、工作規則

銀川市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專班(以下簡稱工作專班)

在銀川市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具體負責全市20xx年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協調、任務落實、督導檢查等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專班會議,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工作推進情況、工作思路及解決疑難欠薪案件的方案等重點事項,確保實現“兩清零”目標;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指導和督促本系統或本行業積極推進欠薪案件“清零”工作。

二、職責分工

1、縣(市)區政府職責

堅持市場主體負責、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機制,落實源頭治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標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在本轄區認真開展“四個全面”專項治理(全面排查欠薪風險隱患、全面提升欠薪平臺線索辦理質量、全面落實保障工資支付制度、全面強化欠薪違法行為聯合懲戒);堅決做到“兩個清零”;實現“兩個確保”。

2、相關部門職責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一步暢通線上線下舉報投訴渠道,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加大監察執法力度,及時查處欠薪案件,為農民工提供高效的維權服務。

住房城鄉建設局: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加大對工程建設領域市場秩序的整頓力度,加強建築用工實名制管理,督辦相關領域欠薪違法案件。

交通運輸局、水務局、教育局等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行業監管責任,督辦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欠薪案件。

發展改革委:負責政府投資專案的審批管理,依法審查政府投資專案的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按規定及時安排政府投資,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物件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和懲戒。

財政局、國資委:要積極履行監管責任,落實《條例》有關規定,強化政府投資專案、國企專案全方位、全流程監管,紮緊制度“籠子”,從源頭上消除欠薪隱患。

公安機關:要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的接收和及時審查,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快立、快審、快結。

中級人民法院:指導各縣(市)區人民法院依法做好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及其他相關民事案件的立案、審判、執行等工作,加大對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的強制執行力度,解決執行難的問題。

司法局:要及時主動為有援助需求的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做到有問必答、有求必應、有訴必申,引導他們依法理性維權;其他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積極做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有關工作。

信訪局:負責拖欠農民工工資信訪問題接待辦理,引導上訪人員依法反映情況,協調督促有關責任單位解決農民工的合理訴求。

市場監管局、綜合執法局、行政審批服務局:為行政執法部門提供欠薪案件涉及用工企業的準確資訊,要加強對政府投資工程專案的審批管理和事中事後監管,嚴格審查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強化對政府投資工程專案實施情況及資金使用等的監督檢查,積極配合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人民銀行:要加強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資金監管,確保預警及時、專款專用。

市農民工清欠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按照工作職責開展工作。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 篇2

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黔府辦發電〔20xx〕32號)、《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遵義市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遵府辦函〔20xx〕48號)精神,按照《中共仁懷市委辦公室仁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仁辦發〔20xx〕11號)具體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仁懷市“工程無欠薪”(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省、遵義市對根治欠薪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整治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為重點,堅持“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目標,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拖欠誰償還”的原則,深入開展“工程無欠薪”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治理欠薪尤其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突破底線的事件和網路輿情,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加快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力爭拖欠案件、金額和涉及人數比重逐步下降,最終實現“工程無欠薪”。

二、目標任務

(一)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脫貧攻堅領域所有欠薪專案的徹底化解。

(二)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專案償還方案的制定,並接續督辦、限時銷號。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欠薪專案的徹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市所有非政府性欠薪專案的徹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實現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全市“工程無欠薪”。

三、組織領導

為順利開展我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最終實現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零拖欠,成立“工程無欠薪”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汪能科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常務副組長:賈旭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鎮長(主任)主要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陳光琦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陳川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日常事務和牽頭落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定期彙總和通報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及時提請領導小組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督導欠薪問題化解和穩控。

四、重點任務

(一)開展全面排查,動態建實臺賬。一是建實欠薪專案臺賬。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持續以易地扶貧搬遷專案、鄉村建設(含道路、水務、房屋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農業產業、扶貧車間等脫貧攻堅領域欠薪問題排查為重點,全面摸清政府性專案(含國企專案和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專案)、非政府性專案等欠薪情況及信訪、輿情線索反映的欠薪問題進行全面徹底核查,對信訪反映、網路輿情、投訴登記、行業部門彙總等各種渠道收集的欠薪資訊進行回訪、甄別,將仍然未化解的欠薪問題在20xx年4月23日前如實納入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欠薪臺賬,並動態更新,同時報送市農民工工作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形成全市欠薪臺賬。各單位要認真核實、認真區分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對上報臺賬中有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混淆不清的,市領導小組將予以通報,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二是建實拖欠工程款專案臺賬。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遊、移民搬遷、教育衛生、水務水電等重點領域,迅速對拖欠工程款專案進行全面徹底排查,建實本行業、本領域、本單位拖欠工程款專案臺賬,於20xx年4月23日前報送市財政局,由市財政局梳理彙總形成全市拖欠工程款專案臺賬。三是規範臺賬報送工作。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嚴格彙總、稽核資料,排查中嚴格區分拖欠工資與拖欠工程款問題,工資要精準核實到農民工本人,拖欠農民工工資臺賬要同步整理欠薪人員工資清冊等印證資料備案備查,嚴防資料造假和瞞報漏報行為發生。20xx年5月1日前,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園區)、市級相關政府性工程專案業主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完成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專案償還方案的制定。(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扶貧辦、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文體旅遊局、市扶貧辦、市教育局、仁懷供電局等市直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突出工作重點,加快清欠進度。一是對於本方案工作目標明確的欠薪專案,各有關部門要始終盯緊抓牢、強化工作措施、加快分類化解進度,堅決做到心中有數、手裡有招、肩上有責,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既定目標任務。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全程跟蹤督辦和統籌排程,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全面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統籌協調,積極解決資金問題。二是對移交司法程式的欠薪專案,涉及部門和單位要持續跟蹤,加強與司法部門的案情銜接,加快查處進度,確保儘早執行到位、案結事了。三是對已清欠了的專案,要綜合採取欠薪線索專查、隨機隨訪巡查、核查支付憑證等方式,動態開展清欠“回頭看”,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到位,持續鞏固清欠成果。(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強化執法檢查,加大震懾力度。市發展改革、財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務、審計、工業商務等有關部門要對本行業在建工程專案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實名制管理“8個100%”情況持續開展監督檢查,做到對所有在建工程專案執法檢查全覆蓋,並做好執法檢查文書的保管,確保在建工程專案全面落實“8個100%”;發展改革、財政、住建、交通、水務、工業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建築市場秩序清理整頓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和打擊建設工程專案未批先建、墊資建設、違法發包、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和違規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勞務分包企業等,督促在建工程專案嚴格落實《條例》各項規定和實名制管理“8個100%”制度。對未按規定完成“8個100%”制度以及違法分包轉包的,立即責令整改,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要依法處理。法院、檢察院、公安等司法機關依法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嚴厲打擊,並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接發改等部門將其納入“失信聯合懲戒物件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形成強有力震懾。(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審計局、市工業商務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等)

(四)加強監測預警,做好風險穩控。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快推進勞動用工大資料綜合服務平臺的運用,將全市在建工程專案全部納入平臺監管,依託平臺對建設工程專案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戶使用、施工總包代發農民工工資等情況進行動態監管、監測預警和及時處置,並推行電子勞動合同管理,規範企業用工行為,有效推進源頭治理。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大對平臺建設和運用的統籌推進力度。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動態建立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專案臺賬,並納入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重大風險防控責任清單,確保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專案發現及時、處置得當、穩控有力、化解到位。網信、人社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協調聯動,充分發揮欠薪輿情聯動處置機制作用,強化正面引導和負面輿情管控,嚴防和妥善處理各類輿情風險隱患。發現欠薪網路輿情或收到其他單位通報輿情的,要在12小時內組成聯合工作組,開展調查核實,掌握證據材料,查明案件真相,以問題的及時處理促進欠薪網路輿情化解。對社會和媒體關注的欠薪網路輿情,在輿情發生後12小時內主動發聲、做到權威釋出、口徑統一,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避免事態擴大。(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全面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建立長效機制。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按照“標本兼治、防治結合、預防為主”的原則,全面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著眼於遏制增量欠薪,強化欠薪源頭治理,進一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實“8個100%”等各項長效制度措施,確保儘早實現“工程無欠薪”的既定目標。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報刊、網路平臺等資源,加強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政策的學習、公益宣傳及先進典型的報道,依法加強對拖欠農民工資違法行為的輿論監督,引導用人單位增強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加強對農民工依法維權意識的培育,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部門職責

(一)強化行業部門監管主體責任。住建、交通、水務、工業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法定義務,落實好行業監管的主體責任,規範建設市場秩序,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按月支付農民工工資。要加大宣傳和監督力度,明確專人對本行業建設專案實名制“8個100%”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指導和檢查,實現“8個100%”全覆蓋。對不落實“8個100%”制度的,行業主管部門要視其情節採取通報、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標、記載不良行為、降低資質、清出市場等方式予以處罰。對工程建設領域出現的違法分包、違法轉包問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法進行打擊。發改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政府投資專案的審批管理,依法審查政府投資專案的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按規定及時安排政府投資,對資金不到位的專案不予審批。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物件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和懲戒,並將評價結果應用到企業資質評定和建設專案招投標等環節。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在政府資金支援、政府採購、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稽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歸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市範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財政部門負責政府投資專案資金的預算管理,根據經批准的預算按規定及時足額撥付政府投資資金,積極籌措資金保障欠薪專案農民工工資支付。公安機關負責及時受理、偵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依法處置因農民工工資拖欠引發的社會治安案件。(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

(二)強化人社部門綜合監管職責。人社部門要履行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協調、督查排程、綜合監管職責,組織各行業職能部門通過“貴州省勞動用工大資料綜合服務平臺”,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臺賬歸集彙總管理,進一步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工作聯動機制,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對重點工程領域、重點區域進行專項整治,開展常態化巡查督查,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及時查處有關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對不按要求落實“8個100%”制度、惡意欠薪、惡意討薪的行為,要依法從重從嚴打擊,對情節惡劣的要納入黑名單制度。整合各部門資源,將農民工維權視窗調整設定在仁懷市群眾工作中心,從相關行業部門抽人辦公,實現“一窗受理、綜合辦理、案結事了”。(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強化相關職能部門監管職責。司法、自然資源、人民銀行、審計、國有資產管理、稅務、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等部門,按照職責做好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的工作。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等組織按照職責依法維護農民工獲得工資的權利。(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審計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仁懷支行)

(四)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作為本轄區預防和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推進工作落實。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排查和調處工作,對小的勞資糾紛要及時化解,不能化解的要及時上報相關職能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共同施策,將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中。建立健全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明確指揮許可權和部門分工,規範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推行勞動保障監察“網路化、網格化”管理,暢通農民工維權舉報渠道等。(責任單位: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強化工程建設單位具體監管責任。工程專案建設單位要按照“誰發包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好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具體責任。明確專人負責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作,督促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落實好“8個100%”工作,同時將“8個100%”制度納入施工合同約束條款。指導和監督所發包的各工程建設專案配備勞資專管員,及時將農民工工傷保險繳費、考勤等相關資訊錄入實名制管理資訊系統,實時通過實名制管理資訊系統線上填報施工專案農民工務工資訊。精準掌握專案建設中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進度,在劃撥工程進度款時,要將農民工工資款項單獨劃到農民工工資專戶,監督施工企業通過銀行代發給農民工。對沒有落實“8個100%”制度的專案要停止劃撥工程款,待工程專案整改後再繼續推行專案建設,將“8個100%”制度落實與安全生產同檢查、同考核。對發生欠薪問題的專案要重點監管,督促施工單位履行工資支付主體責任,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積極籌措資金,履行農民工工資清償責任。(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專案業主單位)

六、督查問責

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名酒園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工作和政策落到實處,最終實現我市“工程無欠薪”。市委督查局要加大對各單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督查力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地方和部門以及重大違法案件,要進行重點督查督辦,對行動遲緩、工作力度不夠、成效不明顯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工作不力引發重大群體性的事件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責任。(牽頭單位:市委督查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經開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市屬國有企業)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 篇3

認真落實省、市、縣政府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決策部署,切實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關於進一步做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通知》(晉政辦發〔20xx〕44號)及晉城市人民政府農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關於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集中排查的通知》(晉市農民工治欠組辦函〔20xx〕10號)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健全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從源頭上制止和預防農民工欠薪行為發生,現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實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成立大箕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指導開展根治欠薪工作。組長由鎮長任藝華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副鎮長張晉傑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由鎮勞動保障所所長閆鵬兵同志兼任。

二、建立工作會議制度

由鎮政府牽頭,定期召開根治欠薪工作會議,研究落實根治欠薪進展情況並按要求及時上報上級部門。按照屬地管理、歸口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社群)、鎮各有關部門要在領導小組統籌安排下,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具體分工如下:

1.各村(社群):各村(社群)主要負責人是根治欠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引發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要加強輿論宣傳,做好疏導工作,引導農民工用合理合法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2.勞保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聯合相關部門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全面掌握清欠工作動態;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負責對已建成和在建的工程進行摸底排查。一旦發現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第一時間協調專案負責人妥善處理,做到預見早、處置快、影響小,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拖欠工資糾紛。

3.信訪辦:負責組織協調各站所依法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涉訪、涉穩事件,防止群體突發性事件的發生;負責農民工來信來訪的接待、分流、轉送、交辦、督辦工作;督促各村(社群)、有關部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行業管理、條塊管理責任,妥善處置群體上訪事件。

4.財政所:督促專案業主做好解決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的還款計劃;負責對已解決拖欠工程款的政府投資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督;負責規範政府性投資工程專案,防止新欠工程款。

5.派出所:負責調查處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的行為;對移送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應依法及時審查;對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法立案,並及時查明犯罪事實,依法處置;協助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6.司法所:負責建立農民工討薪法律援助機制。成立農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諮詢服務和法律援助,依法幫助農民工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三、完善工資支付監控預警機制

充分發揮網格化管理機制,加強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管,每年開展2次以上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摸底排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欠薪隱患。對出現工資支付困難的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餐飲服務以及涉及化解過剩產能的企業,實行重點監控,積極完善欠薪預警系統。一旦發生勞資糾紛突發性事件,鎮、村(社群)責任人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協調處理,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共同介入處理。

四、建立健全工作問責制度

鎮政府對在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中組織不到位、監管責任不落實、欠薪處理不力的引發極端事件或重大事件的,要對相關領導和責任人進行問責;對工作不作為、亂作為行為,工作中失職、瀆職行為進行立案查處,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措施和工作落到實處,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維護我鎮社會和諧穩定。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 篇4

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及時有效化解水利系統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結合水利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平昌縣水利局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成員由局辦公室、紀委辦、財務股、水利股、水庫股、水政股、信訪股、巴中市雙橋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友誼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庫建設管理局、縣江口水鄉旅遊風景區建設管理局、縣水土保持局、縣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局、平州水利投資公司等股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和縣關於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相關規定,統籌解決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信訪股,負責日常工作。機關各股室、局屬各單位要建立相應機構,明確職能職責。

二、健全工作制度

(一)加強工程承包管理,規範企業用工行為。各成員單位要適時對業務範圍內工程建設施工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分包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禁不具備施工資質單位或“包工頭”進行工程建設作業。督促各建設施工企業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落實施工現場維權資訊公示制度。督促各建設施工企業必須設立勞資專管員負責登記農民工管理臺賬,詳細記錄施工現場的農民工姓名、身份證號、工資卡銀行賬號、工資發放、聯絡電話以及進場、離場時間等資訊,建立完善用工花名冊、考勤記錄冊和月工資花名冊,並且“三冊”情況要相符。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規範工資支付方式。各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制度規定,全面落實企業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對有工資拖欠行為的企業應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凡因工資保證金收取不到位導致農民工工資無法支付的,由應收取保證金的建設專案主管部門負責籌措資金予以解決。督促工程建設施工企業切實履行對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主體責任,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各企業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督促企業實行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督促企業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請銀行個人工資賬戶並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積極推動企業委託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工作。

(三)強化摸底排查梳理,加大治理處置力度。局班子成員要加強分管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支付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對業務範圍內的在建、已成工程專案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集中進行排查。對存在拖欠問題的,要詳細查清拖欠工資的數額、涉及人員數量、拖欠時間、產生拖欠的原因等,做到準確摸清底數,建好工作臺賬。對排查發現的欠薪問題苗頭及時預警,並制定完善相關應急預案,做到一企一策、跟蹤督辦。實行聯合懲戒機制,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引發的聚集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失信企業,要依法依規列入“黑名單”,適時向社會公佈,使失信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形成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有力震懾,從制度上防範和化解拖欠農民工工資難題。

三、相關工作要求

(一)務必高度重視。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到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大意義,認清當前形勢,高度重視,精心安排。提前給各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打好“預防針”,念好“緊箍咒”,築牢行業領域“防火牆”,確保農民工欠薪問題得到及時處理,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

(二)明確工作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農民工工資問題包案負責制。局班子成員要加強對分管領域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確保把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徹底解決好,防止因處置不當引發聚集性事件,

(三)從嚴責任追究。對不重視民工工資兌現工作、激化矛盾而導致不穩定事件發生,以及在處置過程中因工作不力造成處置不當,或因遲報、漏報甚至瞞報資訊造成嚴重後果的有關股室、下屬單位責任人,根據相關規定,逗硬責任追究;涉及違法犯罪的,按程式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 篇5

一、明確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

全面落實企業對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專案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包括承包施工總承包企業發包工程的專業企業,下同)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

二、嚴格規範勞動用工管理

督促各類企業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建立職工名冊並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勞動計酬手冊,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資訊、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資訊,逐步實現資訊化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在工程專案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計量、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其工資支付情況,不得以包代管。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將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的工資支付書面記錄儲存兩年以上備查。

三、推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

推動各類企業委託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分包企業負責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的銀行個人工資賬戶並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並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後,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託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

四、完善企業工資支付監控機制

構建企業工資支付監控網路,依託基層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網路化管理平臺的工作人員和基層工會組織設立的勞動法律監督員,對轄區內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管,對發生過拖欠工資的企業實行重點監控並要求其定期申報。企業確因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需要延期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應及時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會組織報告。建立和完善欠薪預警系統,根據工商、稅務、銀行、水電供應等單位反映的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相關指標變化情況,定期對重點行業企業進行綜合分析研判,發現欠薪隱患要及時預警並做好防範工作。

五、完善工資保證金制度

在建築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逐步將實施範圍擴大到其他易發生拖欠工資的行業。建立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辦法,對一定時期內未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實行減免措施、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嚴格規範工資保證金動用和退還辦法。探索推行業主擔保、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積極引入商業保險機制,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六、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管理制度

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推動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分解工程價款中的人工費用,在工程專案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專項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應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比例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提供的人工費用數額,將應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單獨撥付到施工總承包企業開設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應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專案主管部門備案,並委託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專款專用。開戶銀行發現賬戶資金不足、被挪用等情況,應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專案主管部門報告。

七、落實清償欠薪責任

招用農民工的企業承擔直接清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主體責任。在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劃撥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依法承擔清償責任。

八、完善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制度

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企業誠信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開有關資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企業拖欠工資等違法資訊的歸集、交換和更新機制,將查處的企業拖欠工資情況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徵信系統、工商部門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住房城鄉建設等行業主管部門誠信資訊平臺或政府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推進相關信用資訊系統互聯互通,實現對企業信用資訊互認共享。

九、建立健全企業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加強對企業失信行為的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由有關部門在政府資金支援、政府採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稽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國範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

十、嚴厲查處拖欠工資行為

加強工資支付監察執法,擴大日常巡視檢查和書面材料審查覆蓋範圍,推進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省級聯動處理機制建設,加大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投訴受理和案件查處力度。完善多部門聯合治理機制,深入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健全地區執法協作制度,加強跨區域案件執法協作。完善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健全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間資訊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動完善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和人民法院及時財產保全等制度。對惡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切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威懾作用。

十一、及時處理欠薪爭議案件

充分發揮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等組織的作用,引導農民工就地就近解決工資爭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對農民工因拖欠工資申請仲裁的爭議案件優先受理、優先開庭、及時裁決、快速結案。對集體欠薪爭議或涉及金額較大的`欠薪爭議案件要掛牌督辦。加強裁審銜接與工作協調,提高欠薪爭議案件裁決效率。暢通申請渠道,依法及時為農民工討薪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十二、完善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健全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群體性的事件。完善欠薪應急週轉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動用應急週轉金、欠薪保障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被拖欠工資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加強建設資金監管

在工程建設領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採用經濟手段約束建設單位履約行為,預防工程款拖欠。加強對政府投資工程專案的管理,對建設資金來源不落實的政府投資工程專案不予批准。政府投資專案一律不得以施工企業帶資承包的方式進行建設,並嚴禁將帶資承包有關內容寫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補充條款。

十四、規範工程款支付和結算行為

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計量週期或工程進度結算並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後,對建設單位未完成竣工結算或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且未明確剩餘工程款支付計劃的,探索建立建設專案抵押償付制度,有效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對長期拖欠工程款結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有關部門不得批准其新專案開工建設。

十五、改革工程建設領域用工方式

加快培育建築產業工人隊伍,推進農民工組織化程序。鼓勵施工企業將一部分技能水平高的農民工招用為自有工人,不斷擴大自有工人隊伍。引導具備條件的勞務作業班組向專業企業發展。

十六、實行施工現場維權資訊公示制度

施工總承包企業負責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資訊告示牌,明示業主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及所在專案部、分包企業、行業監管部門等基本資訊;明示勞動用工相關法律法規、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支付日期等資訊;明示屬地行業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投訴舉報電話等資訊,實現所有施工場地全覆蓋。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 篇6

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黔府辦發電〔20xx〕32號)、《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遵義市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遵府辦函〔20xx〕48號)精神,按照《中共仁懷市委辦公室仁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仁懷市鞏固拓展全國文明城市建立成果加快打造魅力酒都實施方案>的通知》(仁辦發〔20xx〕11號)具體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仁懷市“工程無欠薪”(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省、遵義市對根治欠薪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整治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為重點,堅持“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目標,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拖欠誰償還”的原則,深入開展“工程無欠薪”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治理欠薪尤其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突破底線的事件和網路輿情,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加快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力爭拖欠案件、金額和涉及人數比重逐步下降,最終實現“工程無欠薪”。

二、目標任務

(一)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脫貧攻堅領域所有欠薪專案的徹底化解。

(二)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專案償還方案的制定,並接續督辦、限時銷號。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欠薪專案的徹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市所有非政府性欠薪專案的徹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實現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全市“工程無欠薪”。

三、組織領導

為順利開展我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最終實現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零拖欠,成立“工程無欠薪”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汪能科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常務副組長:賈旭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鎮長(主任)主要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陳光琦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陳川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日常事務和牽頭落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定期彙總和通報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及時提請領導小組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督導欠薪問題化解和穩控。

四、重點任務

(一)開展全面排查,動態建實臺賬。一是建實欠薪專案臺賬。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持續以易地扶貧搬遷專案、鄉村建設(含道路、水務、房屋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農業產業、扶貧車間等脫貧攻堅領域欠薪問題排查為重點,全面摸清政府性專案(含國企專案和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專案)、非政府性專案等欠薪情況及信訪、輿情線索反映的欠薪問題進行全面徹底核查,對信訪反映、網路輿情、投訴登記、行業部門彙總等各種渠道收集的欠薪資訊進行回訪、甄別,將仍然未化解的欠薪問題在20xx年4月23日前如實納入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欠薪臺賬,並動態更新,同時報送市農民工工作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形成全市欠薪臺賬。各單位要認真核實、認真區分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對上報臺賬中有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混淆不清的,市領導小組將予以通報,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二是建實拖欠工程款專案臺賬。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遊、移民搬遷、教育衛生、水務水電等重點領域,迅速對拖欠工程款專案進行全面徹底排查,建實本行業、本領域、本單位拖欠工程款專案臺賬,於20xx年4月23日前報送市財政局,由市財政局梳理彙總形成全市拖欠工程款專案臺賬。三是規範臺賬報送工作。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嚴格彙總、稽核資料,排查中嚴格區分拖欠工資與拖欠工程款問題,工資要精準核實到農民工本人,拖欠農民工工資臺賬要同步整理欠薪人員工資清冊等印證資料備案備查,嚴防資料造假和瞞報漏報行為發生。20xx年5月1日前,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園區)、市級相關政府性工程專案業主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完成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專案償還方案的制定。(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扶貧辦、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文體旅遊局、市扶貧辦、市教育局、仁懷供電局等市直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突出工作重點,加快清欠進度。一是對於本方案工作目標明確的欠薪專案,各有關部門要始終盯緊抓牢、強化工作措施、加快分類化解進度,堅決做到心中有數、手裡有招、肩上有責,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既定目標任務。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全程跟蹤督辦和統籌排程,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全面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統籌協調,積極解決資金問題。二是對移交司法程式的欠薪專案,涉及部門和單位要持續跟蹤,加強與司法部門的案情銜接,加快查處進度,確保儘早執行到位、案結事了。三是對已清欠了的專案,要綜合採取欠薪線索專查、隨機隨訪巡查、核查支付憑證等方式,動態開展清欠“回頭看”,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到位,持續鞏固清欠成果。(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強化執法檢查,加大震懾力度。市發展改革、財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務、審計、工業商務等有關部門要對本行業在建工程專案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實名制管理“8個100%”情況持續開展監督檢查,做到對所有在建工程專案執法檢查全覆蓋,並做好執法檢查文書的保管,確保在建工程專案全面落實“8個100%”;發展改革、財政、住建、交通、水務、工業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建築市場秩序清理整頓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和打擊建設工程專案未批先建、墊資建設、違法發包、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和違規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勞務分包企業等,督促在建工程專案嚴格落實《條例》各項規定和實名制管理“8個100%”制度。對未按規定完成“8個100%”制度以及違法分包轉包的,立即責令整改,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要依法處理。法院、檢察院、公安等司法機關依法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嚴厲打擊,並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接發改等部門將其納入“失信聯合懲戒物件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形成強有力震懾。(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審計局、市工業商務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等)

(四)加強監測預警,做好風險穩控。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快推進勞動用工大資料綜合服務平臺的運用,將全市在建工程專案全部納入平臺監管,依託平臺對建設工程專案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戶使用、施工總包代發農民工工資等情況進行動態監管、監測預警和及時處置,並推行電子勞動合同管理,規範企業用工行為,有效推進源頭治理。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大對平臺建設和運用的統籌推進力度。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動態建立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專案臺賬,並納入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重大風險防控責任清單,確保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專案發現及時、處置得當、穩控有力、化解到位。網信、人社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協調聯動,充分發揮欠薪輿情聯動處置機制作用,強化正面引導和負面輿情管控,嚴防和妥善處理各類輿情風險隱患。發現欠薪網路輿情或收到其他單位通報輿情的,要在12小時內組成聯合工作組,開展調查核實,掌握證據材料,查明案件真相,以問題的及時處理促進欠薪網路輿情化解。對社會和媒體關注的欠薪網路輿情,在輿情發生後12小時內主動發聲、做到權威釋出、口徑統一,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避免事態擴大。(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全面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建立長效機制。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按照“標本兼治、防治結合、預防為主”的原則,全面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著眼於遏制增量欠薪,強化欠薪源頭治理,進一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實“8個100%”等各項長效制度措施,確保儘早實現“工程無欠薪”的既定目標。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報刊、網路平臺等資源,加強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政策的學習、公益宣傳及先進典型的報道,依法加強對拖欠農民工資違法行為的輿論監督,引導用人單位增強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加強對農民工依法維權意識的培育,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部門職責

(一)強化行業部門監管主體責任。住建、交通、水務、工業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法定義務,落實好行業監管的主體責任,規範建設市場秩序,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按月支付農民工工資。要加大宣傳和監督力度,明確專人對本行業建設專案實名制“8個100%”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指導和檢查,實現“8個100%”全覆蓋。對不落實“8個100%”制度的,行業主管部門要視其情節採取通報、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標、記載不良行為、降低資質、清出市場等方式予以處罰。對工程建設領域出現的違法分包、違法轉包問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法進行打擊。發改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政府投資專案的審批管理,依法審查政府投資專案的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按規定及時安排政府投資,對資金不到位的專案不予審批。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物件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和懲戒,並將評價結果應用到企業資質評定和建設專案招投標等環節。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在政府資金支援、政府採購、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稽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歸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市範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財政部門負責政府投資專案資金的預算管理,根據經批准的預算按規定及時足額撥付政府投資資金,積極籌措資金保障欠薪專案農民工工資支付。公安機關負責及時受理、偵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依法處置因農民工工資拖欠引發的社會治安案件。(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

(二)強化人社部門綜合監管職責。人社部門要履行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協調、督查排程、綜合監管職責,組織各行業職能部門通過“貴州省勞動用工大資料綜合服務平臺”,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臺賬歸集彙總管理,進一步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工作聯動機制,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對重點工程領域、重點區域進行專項整治,開展常態化巡查督查,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及時查處有關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對不按要求落實“8個100%”制度、惡意欠薪、惡意討薪的行為,要依法從重從嚴打擊,對情節惡劣的要納入黑名單制度。整合各部門資源,將農民工維權視窗調整設定在仁懷市群眾工作中心,從相關行業部門抽人辦公,實現“一窗受理、綜合辦理、案結事了”。(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強化相關職能部門監管職責。司法、自然資源、人民銀行、審計、國有資產管理、稅務、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等部門,按照職責做好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的工作。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等組織按照職責依法維護農民工獲得工資的權利。(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金融辦、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審計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仁懷支行)

(四)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作為本轄區預防和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推進工作落實。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排查和調處工作,對小的勞資糾紛要及時化解,不能化解的要及時上報相關職能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共同施策,將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中。建立健全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明確指揮許可權和部門分工,規範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推行勞動保障監察“網路化、網格化”管理,暢通農民工維權舉報渠道等。(責任單位: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強化工程建設單位具體監管責任。工程專案建設單位要按照“誰發包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好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具體責任。明確專人負責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作,督促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落實好“8個100%”工作,同時將“8個100%”制度納入施工合同約束條款。指導和監督所發包的各工程建設專案配備勞資專管員,及時將農民工工傷保險繳費、考勤等相關資訊錄入實名制管理資訊系統,實時通過實名制管理資訊系統線上填報施工專案農民工務工資訊。精準掌握專案建設中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進度,在劃撥工程進度款時,要將農民工工資款項單獨劃到農民工工資專戶,監督施工企業通過銀行代發給農民工。對沒有落實“8個100%”制度的專案要停止劃撥工程款,待工程專案整改後再繼續推行專案建設,將“8個100%”制度落實與安全生產同檢查、同考核。對發生欠薪問題的專案要重點監管,督促施工單位履行工資支付主體責任,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積極籌措資金,履行農民工工資清償責任。(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專案業主單位)

六、督查問責

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名酒園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工作和政策落到實處,最終實現我市“工程無欠薪”。市委督查局要加大對各單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督查力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地方和部門以及重大違法案件,要進行重點督查督辦,對行動遲緩、工作力度不夠、成效不明顯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工作不力引發重大群體性的事件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責任。(牽頭單位:市委督查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經開區園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市屬國有企業)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 篇7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關於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現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作風、法治、文明”三個年建設活動為契機,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著力規範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為,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懲處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完善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構建我鎮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實現無拖欠現象發生,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整治範圍和重點

(一)整治範圍

全鎮建築市政、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設施等工程建設領域和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等易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行業領域。

(二)整治重點

1.政府投資工程專案拖欠工資問題。嚴查工程專案未批先建、企業帶資施工建設、隨意增加建設專案、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工資等問題。

2.化解難度大的欠薪陳年積案。嚴查停工半停工專案違反基本建設程式、工程決算久拖不決、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問題。

3.工資支付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嚴查用工企業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工程建設專案不按規定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不落實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和工資銀行直接支付制度、不實行工程款與工資款分賬管理、撥付工程款時未及時撥付人工費等問題。

4.工程建設領域違法分包、轉包、掛靠問題。嚴查建設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或者肢解發包等違法行為;嚴查施工企業承包工程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或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轉包行為;嚴查施工企業承包工程後,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施工合同關於工程分包的約定,把分部、分項工程或者單位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違法分包行為;嚴查單位或個人以其他有資質的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掛靠行為;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的出借資質行為。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必須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並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專案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並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明確約定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勞動報酬、支付方式等內容並嚴格履行。鎮社保站和相關主管部門要把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考勤管理等用工管理情況納入監管重點,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發現不簽訂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督促整改。對拒不改正的通報區勞動監察隊予以處理。

(二)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施工企業招用農民工必須實行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專案施工現場農民工的實名制管理負總責,在工程專案部配備勞資專管員,編制施工現場所有勞務人員計酬手冊和管理臺賬,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資訊、勞動考勤、工資支付等資訊,由農民工本人確認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其工資發放情況,不得以包代管。在處理拖欠工資案件時,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當提供花名冊、考勤及工資結算等相關記錄。

(三)實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逐步實現各類企業委託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由分包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請銀行個人工資賬戶,並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並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後,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託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

(四)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自工程專案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20個工作日內,在銀行開立專戶並存儲工資保證金,專項用於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使用過保證金的續建工程專案,要按照剩餘工程量核定繳納額度並足額繳納。對未繳清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仍在施工的專案,限1個月內繳清(期限時間不得超過),逾期未繳清的,責令停工。

(五)積極化解欠薪陳年積案。行業主管部門認真排查停工、半停工工程專案欠薪情況,建立詳實的工作合賬,明確化解欠薪陳年積案工作的責任部門。採取拍賣、融資等多種方式,精準施策積極化解。倒查工程專案違反基本建設程式行為,對落實制度不規範的專案,由行業主管部門限期整改,確保欠薪陳年積案於20xx年7月底前全部得到有效穩妥處置。

四、時間安排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整改階段(20xx年3月1日至5月31日)

1.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宣傳。各村委要嚴格落實責任,大力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致農民工朋友的一封信》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

2.開展欠薪隱患自查自糾。按照“屬地管理、行業監管”的原則,各村委要負責任的對本領域在建工程專案進行摸底排查和督促整改,精準掌握專案建設單位、總承包與分包施工單位、投資規模、欠薪數量和欠薪原因等情況,做到情況明、底數清、數字準、制度實。強化欠薪預警監測和風險隱患排查,對已排除風險隱患的企業和專案,持續關注、動態監管,嚴防問題復發。

(二)深入督導和檢查階段(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成立督導組,督導各村開展行動。加強對制度落實和欠薪線索辦理的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鎮工作領導小組及專項工作組協調處置,定包案單位、定包案領導、定工作措施、定化解時限,限期整改。每季度將巡查督導結果和整改情況,呈報鎮主要領導。對逾期不整改的企業,強化聯合懲戒力度,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三)總結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

對前期工作情況進行回頭看,跟蹤、督促企業及時補發拖欠農民工的工資。各村梳理總結各自專項整治工作情況,並於20xx年1月10日前報至鎮人社所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監督指導專案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儲存、專用賬戶開設使用、人工費撥付、總包代發工資、維權資訊公示及建築業勞動合同簽訂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落實,加大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規範工程建設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工程建設專案總包單位取得施工許可20個工作日內,必須按照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相關措施。已開工但尚未履行立項審批程式的政府性投資專案,由發包單位承擔監管責任。符合納入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合標準的工程建設專案,務必納入;未納入的,落實相應制度後納入管理。對長期拖延工程款結算或抪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行業主管部門不得批准其新專案開工建設。對於未履行工程款支付責任的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將其不良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工程建設專案違反國土空間規劃、未批先建等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建設單位清償,由職能部門依法查辦違法行為。對領導責任不落實、部門監管責任不履行、相關工作不到位等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根據情節輕重和影響程度,依法追究責任。

(二)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對本區域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責,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職責,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的排查和調處工作,防範和化解矛盾,及時調解糾紛。

(三)強化部門協調聯動。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各成員實行定期例會制度,各村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有關措施,和村委做好溝通街接。各村應將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工程建設專案詳細資訊及時推送至鎮人社所辦公室。

(四)嚴肅查處欠薪案件。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在接收欠薪線索後,按行業分類,報鎮工作領導小組,並推送至鎮行業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欠薪工作合賬,逐一落實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對化解難度大的欠薪陳年積案,要嚴查停工半停工專案違反基本建設程式、工程決算久拖不決、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問題,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絕不銷賬。對制度不落實導致欠薪的企業,有關部門要依法責令其限期改正。要加強行政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行為。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案件,行業主管部門要查清欠薪人數、欠薪金額、拖欠責任主體,並將工程專案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相關資料、投訴人詢問筆錄和身份證影印件等有關材料、相關人員詢問筆錄和身份證影印件等有關材料、企業營業執照、調查結論報告和移交書等書面材料移交人社部門,人社部門在核查完畢後要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由公安機關偵辦。對欠薪違法案件,堅決做到事實不查清不放過、制度不落實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追究不放過,保持對欠薪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

(五)加大欠薪失信懲戒力度。各村理拖欠農民工工作負責成員要進一步加強對欠薪問題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將該用人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物件名單,在政府資金文持、政府採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淮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規子以限制。

(六)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板端、群體突發事件及網路輿情,經村委會分析研判,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並報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人社所辦公室。辦公室應立即響應、協調處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及時響應、共赴現場,對涉事企業負責人進行聯合約談,督促其妥善處理欠薪問題,做好現場穩控和矛盾化解工作。對發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足、企業負責人逃匿等情況的,可以動用應急保障金,先行墊付農民工部分工資或者基本生活費。信訪部門嚴格執行輿情信訪資訊的發現、報告程式,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充分發揮協調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特別對網路輿情要第一時間跟蹤處置,防止事態發酵。司法行政部門和法律援助機構要將農民工列為法律援助的重點物件,依法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討薪為由討要工程款、勞務費、承包費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嚴格落實“三單”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對日常巡查中發現的制度落實問題,出具《整改通知單》,責令工程建設專案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工並嚴厲處罰;對各類違法分包、轉包、墊資施工、拖欠工程款等行為,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抓嚴管、頂格處罰。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督導檢查發現的問題,向行業主管部門及時派發《督辦單》,限期整改。

(八)嚴肅責任追究。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對各村委的考核範圍。各村不按照要求推送工程建設專案資訊,並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對工程建設專案欠薪案件頻發高發、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突出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談相關企業負責人。對重大欠薪問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從工程專案入手,在立項、土地、規劃、招投標、施工許可、資金籌集使用等方面進行深入核查,層層理清責任。對重大欠薪問題線索核處不力、政府投資項日因資金不到位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約談相關行業監管部門負責人和屬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人。對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群體性、極端性事件和重大負面輿情的,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 篇8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xx〕1號)、《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陝政辦發〔20xx〕28號)、《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安政辦發〔20xx〕126號)精神,切實有效解決我縣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為了有效治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我們將以建築、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餐飲服務等易發拖欠工資的行業為治理重點;著力解決工資支付行為不規範、工資支付監控手段不完備、工資清欠應急保障能力不足、企業失信懲戒機制不健全等突出問題;健全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處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體系。確保到20xx年底,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我縣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

二、工作內容

(一)檢查各施工單位是否存在非法用工、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名冊、未執行考勤登記、扣押證件、收取押金、限制人身自由等問題;

(二)治理建設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掛靠經營、非法分包和拖欠工程款引發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尤其是政府工程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三)監督檢查建設專案是否落實工程專案總承包企業工資支付負責制;

(四)各建設單位執行工資保證金制度情況;

(五)政府欠薪應急週轉金賬戶建立及資金入賬情況;

(六)整治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未落實監督責任,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日積月累、集中討薪的問題。

三、治理方法和步驟

(一)宣傳動員。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長期組織成員單位採取專欄宣傳、送法上門、散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大力宣傳《勞動合同法》、《最低工資規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全縣即時制定的各類農民工工作保障措施。指導施工單位規範用工管理,樹立守法誠信的理念,引導廣大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營造支援、推動治理行動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集中治理。各建設單位要落實施工總承包企業在本實施方案印發之日起,及時督促各施工企業就合同簽訂、勞動用工備案名冊建檔、農民工考勤登記制度完善等情況認真開展自查,主動糾正存在的問題。縣人社局要按照實施方案,對我縣所有施工專案逐一進行排查;發現問題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督促相關企業或單位予以糾正、妥善解決,同時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深入群眾中傾聽群眾訴求,徵求群眾意見。對查找出的問題和群眾關心並反映強烈的問題,建立臺賬,跟蹤管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責任人,集中力量打好欠薪問題治理攻堅戰,確保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受損。

(三)總結建制。各建設單位要對本系統施工專案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全面彙總分析,在春節前一個月分析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原因,研究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建立健全保障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支付的長效機制。

四、治理措施

(一)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要始終保持農民工維權投訴通道暢通無阻。設立投訴舉報電話:、信訪接待室:縣人社局二樓勞動監察隊。各行業管理部門也要建立維權渠道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引發拖欠工資問題,並向社會公佈投訴舉報電話和設立信訪接待室。招用農民工較多的企業要設立勞動保障維權公示牌,嚴格落實受理投訴舉報“首辦負責制”,做到有訴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二)明確工資支付和清償主體責任。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專案的農民工工資負總責,直接與農民工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務和分包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農民工工資必須按月足額支付到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違法分包、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對該組織或者個人招用的農民工,由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承擔用工主體責任並支付農民工工資。因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照施工進度和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應支付而未支付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

(三)依法規範勞動用工管理。一是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各類企業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建立職工名冊並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立農民工名冊,督促施工單位將農民工名冊、身份證和職業資格證書影印件上報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登記,逐步實現資訊化實名制管理。二是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在工程專案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計量、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約定每月工資的核算辦法和標準、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事項,直接服務管理到農民工。三是施工總承包企業應當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農民工維權資訊告示牌,向農民工公示所建專案的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勞務和分包企業的詳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聯絡電話、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專案經理姓名、聯絡電話、每月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具體日期。

(四)完善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各建設單位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工程建設施工許可手續和招投標時,將施工企業資質證照及施工專案名稱和總投資金額等內容上報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登記備案。按照《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清理規範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實施意見》(陝政辦發﹝20xx﹞80號)規定,按照工程投資總額0.5%-3%的比例向縣人社局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建設工程專案發生農民工工資拖欠,縣人社局經核准確認後,依法動用工程專案繳存的工資保證金,用於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已動用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單位限期等額補繳,逾期未補繳的,建設工程專案行政主管部門對已竣工的工程暫緩驗收。

(五)建立健全欠薪應急處理制度。為依法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聚集性事件和極端性事件,縣財政局預算專項資金,建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政府欠薪應急週轉金,用於解決緊急情況下的欠薪問題,先行墊付農民工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欠薪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者以討薪為名實為達到其他目的的行為,公安機關應快速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推行施工總承包企業代發工資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勞務和分包企業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代發農民工工資制度。分包企業應逐月編制實名工資支付表,如實記錄所有農民工姓名、身份證號碼、工資支付數額和扣除數額等事項,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後,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的實名工資表送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案部。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案部負責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請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和銀行卡,委託銀行按月將農民工工資匯入其個人賬戶。施工總承包企業自收到分包企業提交的工資表之日起10日內將工資支付到農民工本人。

(七)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要落實施工總承包企業將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在工程專案部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為農民工申請銀行個人工資賬戶並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委託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要把開設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報縣人社局備案,同時委託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專款專用。開戶銀行發現賬戶資金不足、被挪用等情況時,應及時向縣人社部門和工程建設專案主管部門報告。建設單位應從工程價款中單獨列支農民工工資款,在工程基礎、主體和裝修三個部分開工前按照工程價款一定比例,向施工總承包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劃撥資金。施工總承包企業沒有按照規定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的,由建設專案行政主管部門發出書面通知責令整改或停工。發生勞動糾紛,由施工總承包企業承擔舉證責任和連帶支付責任,不能舉證的,由人社局按照農民工提供的工資數額或參照本企業同崗平均工資,以有利於農民工的原則計算確定欠資數額。

(八)建立健全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情況信用體系。加強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管理。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將嚴重拖欠工資企業納入銀行企業徵信系統、社會信用資訊共享系統和市場主體信用資訊系統,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同時納入建築企業信用資訊系統,由各部門依法向社會公佈,在政府資金支援、政府採購、招投標、施工許可、履約擔保、資質稽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懲治格局,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

(九)強化部門聯動處置。實行多部門聯合治理機制,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工會等部門協調溝通,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快速、依法處理有關問題,對農民工投訴的重大疑難案件、跨地區以及出現過激行為的案件,要現場辦理、特案特辦、快速處置。同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處置”的原則,組織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加強對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動態監管,從源頭上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的發生。完善勞動監察執法與公安、檢察院、法院的協作制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威懾作用。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工資支付規定,逐步完成實名制用工,不斷擴大日常巡視檢查、書面材料審查的範圍,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五、工作要求

(一)夯實工作責任。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作用,整合各部門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定期研判我縣農民工工資支付形勢,制定解決突出問題的具體措施。縣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發揮勞動監察、爭議仲裁調解等職能作用,做好勞動爭議投訴和農民工工資拖欠投訴等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工資保證金、應急週轉金等工作機制;縣住建、交通、水利、農林科技、教體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規範工程建設市場秩序,督促企業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等制度規定,負責督辦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督促所批專案落實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工資保證金制度,審驗專案資金到位情況;縣發改部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專案的審批管理,嚴格審查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縣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專案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落實欠薪應急週轉金制度;縣公安部門要積極處理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聯動,依法快速受理縣人社部門移送的欠薪逃匿、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違法犯罪案件,依法打擊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追討農民工工資為名追討工程款且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縣司法部門要積極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金融機構對欠薪企業在貸款、融資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工會組織要加強法制宣傳和執行監督,提供法律援助,協調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二)提高查辦效率。對農民工投訴的拖欠工資案件,縣勞動監察執法大隊要在法定時間內堅持快立案、快調查、快辦理、快結案的“四快”原則,迅速找準勞資雙方的糾紛切入點,進一步提高了辦案效率。對農民工申訴的剋扣拖欠工資案件,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應適用簡易程式,迅速作出裁決。

(三)強化責任追究。對農民工工資問題發頻高、舉報投訴量大的行業和重大違法案件進行重點督查。對相關政策制度落實不到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嚴重的單位,由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約談。對因拖欠工資造成打砸公共設施、圍堵政府、圍堵交通等突發性事件和聚集性事件的,將追究行業主管部門責任。政府投資工程專案拖欠工程款並引發拖欠民工工資問題的,嚴厲追究發包單位和專案負責人的責任。將農民工工資支付納入全縣目標責任考核,建立健全考核評估機制和問責制度,對部門和鎮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中存在領導不力、監管不力、配合不力、處理不力和工作人員推諉扯皮等不作為行為,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 篇9

為貫徹關於根治農民工欠薪問題重要批示精神,落實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要求,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根據省、市、縣相關檔案要求,確保我鎮根治欠薪工作落到實處,現結合我鎮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關於根治農民工欠薪問題重要批示精神,堅決扛起“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政治使命,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主要目標

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繼續紮實做好“六穩”“六保”工作,通過猛藥去痾,重點治欠,多方合力拉起一道道欠薪高壓線,紮起不敢欠、不能欠的制度籠子,織牢農民工工資“保障網”,做到“兩清零”目標,即:當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專案、國企專案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當年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次年春節前動態清零。

三、具體措施

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為抓手,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行業為重點,從根治欠薪法律法規政策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整治,主要包括:

(一)深入排查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

(二)深入排查政府投資工程專案、國企專案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專案審批管理、資金監管和工程款(人工費)按期足額撥付情況。

(三)深入排查工程建設領域落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儲存、維權資訊公示等保障工資支付制度情況。

(四)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情況。

(五)加大力度根治欠薪工作失職失責行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情況。

四、職責分工

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規上企業欠薪案件查處;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大欠薪案件查處力度,為農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

洋口派出所、小洋口邊防派出所:負責做好欠薪案件治安維穩、人員資訊排查工作,根據情節情況決定立案刑事追究。

鎮建設局、小洋口旅遊區建設局:負責各自轄區內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線索統計移送。

鎮經濟發展局:負責風電專案欠薪案件和規下企業的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線索統計移送。

鎮農業農村和社會事業局:負責農業農村及水利工程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線索統計移送。

鎮政法和社會管理局:負責信訪、欠薪案件的`協調處理及集體討薪案件應急排查處理及欠薪線索統計移送。

鎮為民服務中心:負責第三方公司的審查備案,杜絕不符合條件的第三方公司在我鎮的經營,對違反欠薪備案制度的及時清理。

鎮財政局:負責政府投資工程專案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

新天順投資集團:負責本級及其子公司建設或代管、代建工程專案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線索統計移送。

其他相關部門和工會要根據職責分工,積極做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及時排查,及時線索統計移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拿出更有效舉措,根治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中的突出問題,對惡意拖欠的要依法依規從嚴懲處。

(二)組織有力,強化保障。各相關職責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完善排查機制,突出在易發多發農民工工資欠薪的工程建設領域和企業為重點扎實開展打擊根治欠薪專項行動,做到不遺漏一處,不遺漏一人;各責任單位做好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排查、督查工作的同時,落實一名資訊聯絡員,負責案件資訊的收集上報工作;資訊上報至縣級部門的同時,按時間節點報送至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辦公室。

(三)加強督查,失職追責。鎮紀檢部門通過及時督,後期查的方式實現精準監督,對在專項行動中工作措施不得力,排查底數不清晰,報送資訊不及時等問題進行督查督辦,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 篇10

一、領導高度重視

我局認真貫徹落實《通知》檔案精神,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充分認識解決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性,積極預防和處置突發性和群體性的事件,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由我局主要領導組織召開專題會議,下屬7個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參加會議,傳達會議精神。

二、工作具體措施

為了能讓農民工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我局在工程施工、劃撥款時採取瞭如下措施:

1、成立了農民工工資落實小組,專門調查、協調、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糾紛等問題;設立了綠色通道及意見箱,農民工有意見或事情可以直接投訴。

2、用工單位與我局下屬單位簽訂不拖欠農民工資的承認書,承認絕不出現施工單位拖欠民工工資現象;敦促用工單位開設專門賬戶專人專管,保證工程款的專款專用;採取“舉證責任倒置”辦法,即由用工單位舉證,用人單位拿不出工資發放證據視為欠薪。

3、規範施工單位用工和工資支付行為,推進勞動合同制實施,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依法訂立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4、建立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定期(在節假日結點實行日報,平時實行週報)向勞動保障部門報送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每次劃撥工程進度款後,我局安排專人通過電話或者到施工現場,通過與農民工現場交流,瞭解民工工資的發放情況;每次劃撥工程進度款時,由施工單位提交蓋鮮章的民工工資資金流向證明;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由施工單位釋出竣工公告,且在15日內無民工工資、機械材料等糾紛,再支付工程尾款。

5、建立農民工工資保障金預留制度,我局在施工單位繳納的保證金中預留一定數額作為民工工資保證金,以保證農民工工資不因單位資金狀況被拖欠。

6、建立聘請的短期流動農民工相關記錄臺賬,我局下屬單位如區園管處,根據農民工動態臺賬由單位財務科現場發放農民工工資,不經過中間流程,確保了工資能夠按時、足額發放到每位農民工手中。

通過以上措施,我局未發生一起拖欠工程專案民工工資情況。

三、存在的問題及下步工作打算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歷來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們將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拖欠民工工資作為首要工作來抓。在處理過程中,對拒不支付民工工資的專案部,暫停支付專案工程款並將其企業列入黑名單,以後不得參與市政相關專案的招投標,保證農民工能按時拿到工資,維護社會的穩定。及時瞭解企業農民工資的支付情況,做好預防工作,同時,要求勞務企業及時準確地上報專案負責人及聯絡方式等基本情況,做好記錄,一旦發現有拖欠民工工資的情況,能夠及時聯絡,便於調查處理。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 篇11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94號)、建設部《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建市[*)1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粵府辦[*]1號)確定的工作任務,為切實解決我市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加強領導、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分類治理、逐年推進。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堅持償還欠款與杜絕新的拖欠並重,突出政府帶頭清欠,優先支付農民工工資。正確處理好清欠與發展的關係,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通過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規範建築市場秩序,確保我市建設事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工作目標:從20xx年起,用三年時間解決20xx底以前形成的拖欠工程款問題。其中,20xx完成清欠30%,20xx完成清欠60%,20xx上半年基本完成清欠,財政性投資工程要在20xx底前償清拖欠款。20xx以後開工的專案和在建工程,不產生新的拖欠。20xx當年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在20xx9月底前解決;20xx以前拖欠的農民工工資d在20xx春節前解決。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一)市政府建立市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聯席會議制度。由分管城建的副市長擔任召集人,成員單位包括市建委、計委、財政局、勞動保障局、規劃局、國土房管局、市政園林局、外經貿局、資訊辦、交委、水利局、工商局、司法局、監察局,市中級法院等15個單位。聯席會議辦公室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各區、縣級市政府要根據轄區實際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

根據市聯席會議部署,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清理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確保人員到位,經費到位,措施到位,全面落實本系統清欠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指派專門聯絡員,負責本部門清欠工作的督辦與資訊收集、反饋,協助市聯席會議辦公室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形成齊抓共管的聯動機制。

清欠工作要按照專案建設管理許可權,本著誰直接負責工程建設管理,誰負責組織清欠工作的原則,做到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各專案業主要指定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組成清欠機構,負責督促、落實解決本建設專案拖欠工程款問題。

(二)市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1、市建委負責對全行業的清欠工作進行督察、統籌、指導、協調和統計。負責對工程專案拖欠工程款的調查摸底和認定工作;負責本市建築業企業拖欠分包企業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的償還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實施的城建專案的清欠工作;利用房地產企業資質、建築企業資質和施工許可等管理手段督促房地產企業和施工企業解決拖欠款問題。

2、市勞動保障局負責檢查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對使用農民工的建築企業勞動合同簽定、工資支付情況進行檢查;及時受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投訴上訪;建立健全建築企業工資信用制度;仲裁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勞動爭議;查處以各種名義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

3、市交通、水利、工業、資訊、教育、醫藥、衛生、文化、體育、科技、社會福利等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各自行業建設專案的清欠工作,並對本行業內在全市(縣級市)各區建設專案的清欠工作進行督察、指導和統計。各主管部門對拒不簽定還款協議和拒不按協議還款的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的不予辦理新的立項和相關審批。

4、市外經貿局協助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外商投資企業建設專案的清欠工作。

5。市計委、市府辦公廳、市政園林局負責其實施的建設專案的清欠工作。

6、市國土房管局和市規劃局協助相關部門督促建設單位償付工程款工作。

對有拖欠工程款且拒不簽定還款協議和拒不按協議還款的專案業主,市國土房管局對其專案預售監控帳戶實施監控,制定措施對稽核、發放此類專案的預售款進行嚴格把關;市規劃局不予辦理規劃許可和驗收手續。

7、市財政局對財政性投資專案按投資計劃、年度預算和工程進度及時撥付資金。對已竣工驗收但未進行結算的要抓緊辦理結算評審,經評審確認後按專案概算的資金來源和年度預算安排數及時撥付工程款;對超概算專案工程款,由建設單位按基建程式辦理並落實資金來源後,市財政局據此及時撥付資金;並協助相關部門督促拖欠工程款的財政性投資專案業主單位償還工程款。

8、市工商局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社會其他工商企業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的償付工作和合同管理工作,對有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記錄的企業法人作為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9、人民法院對受理的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要依法及時審結;對已判決生效的,要加大執行力度,最大限度地保證裁判文書的執行。

10、司法行政部門要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幫助農民工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11、監察部門負責對各相關部門的工作情況進行行政效能監察,對工作不力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追究行政責任。

三、工作要求

(一)解決20xx以前拖欠的工程款。

1、按照建設部、國家統計局等有關部門制定下發的拖欠工程款調查摸底報表,以及拖欠工程款認定標準(詳見建市[*]44號檔案),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開展對建設專案拖欠情況進行全面清理,摸清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底數,並將“工程專案拖欠款明細表”分行業交由各主管部門依照職責分工落實清理、償還事宜。

2、各主管部門按清欠工作的職責分工組織欠款單位按專案與施工企業協商制定還款計劃,並在20xx8月底前將所有專案的還款計劃和落實措施交市聯席會議辦公室。

3。對已竣工結算的工程專案拖欠的工程款,各責任單位要督促專案業主按照施工合同或還款協議償清拖欠的工程款;對拒不還款的專案業主,通過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強制其在規定期限內償清拖欠的工程款。同時,將拒不簽定還款協議和拒不按協議還款的單位名單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彙總後通報,並分送各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4、對已竣工驗收但未結算的工程專案,各責任單位要責令專案業主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結算,並支付工程款。對不能按期支付的,依照上述工作目標的要求,按年度比例制定償清拖欠工程款計劃。

(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

市勞動保障局督促施工企業在20xx9月底前解決20xx當年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在20xx8月底前對20xx以前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制定分期還款計劃,確保於20xx春節前全部完成兌現工作。

四、保障措施

為建立健全長效市場監管機制,解決好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切實預防和遏制發生新的拖欠現象,採取以下措施:

(一)推行工程擔保制度和規範建築勞務用工制度。今後,房地產開發專案要強制實行業主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同時,建築施工企業也要實行承包商分包工程付款擔保,通過實施擔保制度解決工程款拖欠問題。另一方面,要大力培育勞務分包市場加強對勞務分包企業管理,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完善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執法制度,凡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農民工集體上訪或造成其他社會影響並且不積極妥善處理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加強信用體系建設。要積極推進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建立失信懲戒機制,把按規定和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作為重要的信用標準,對失信行為要記八信用檔案公佈於眾。要充分發揮建築行業協會和工程監理、造價諮詢等中介機構在解決拖欠工程款糾紛中的協調作用,形成約束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有效機制。

(三)嚴格專案審批、報建和施工許可管理等程式,從源頭上避免發生新的拖欠工程款現象。所有建設專案在開工建設前建設單位必須提供該工程投資規模、資金來源和當年投資的資信證明檔案。建設工期不足一年、到位資金少於工程合同價50%,和建設工期超過一年、到位資金少於工程合同價30%的,不許報建和開工肄設。對於房地產企業開發建設的專案,嚴格執行專案資本金制度,專案資本金達不到規定比例或資金來源沒有落實的專案,有關部門一律不得辦理計劃備案手續。

(四)嚴格執行工程款結算制度,把好工程款結算關。加強工程造價諮詢和金融資信管理,規範工程價款稽核和銀行資信管理行為。

(五)加強監督檢查,加大執法力度。市聯席會議將根據需要及時拉圭各有關部門和各區年度清欠計劃的執行情況。各主管部門在督促有關專案業主和工程承包人制定清欠計劃的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加大執法力度,對解決拖欠問題不力的專案法人要通報批評,直接責任人要追究責任。要加大對惡意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嚴厲打擊有違法行為的施工企業。對專案業主已按合同要求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因施工企業原因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企業負責清還工資欠款,並由建設主管部門追究其責任。工程竣工後,施工企業不按規定及時將竣工資料送審或有意拖延工程結算,使工程無法順利結算,導致產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的,要依法追究施工企業的責任。

(六)建立溝通渠道,加強資訊交流。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向市聯席會議辦公室書面報告上季度清欠工作的實施情況。對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必要性時提請召開市聯席會議分析研究。

(七)發揮媒體作用,接受社會監督。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宣傳正面典型,對違規企業予以曝光。要建立舉報投訴制度,公佈投訴電話、網址和郵箱,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監督氛圍,推動清欠工作全面開展。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 篇12

20xx年元旦、春節臨近,欠薪問題進入易發高發期,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本鎮將於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春節前,在全鎮範圍內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動內容

此次行動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為抓手,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快遞物流等行業為重點,對欠薪問題進行集中專項整治,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加快“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舉報投訴的分類核實處置,做到案結事了;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情況;三是工程建設領域關於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管理、總包代發工資、工資保障金等制度落實情況;四是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對欠薪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

二、行動目標

認真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對查實的欠薪問題要在20xx年春節前全部辦結,讓被欠薪農民工及時拿到應得的工資返鄉過年,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的重大群體性的事件或惡性極端事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三、組織機構

鎮成立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鎮規建辦、社發辦、平安辦、信訪辦、司法所、西虹橋地區社會事務管理中心、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及各村居、鎮屬公司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領導小組在鎮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主任兼任。

四、專項檢查安排

(一)宣傳和自查階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二)預警和排摸階段(20xx年11月15日-20xx年1月15日)

各村居、鎮屬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要聚焦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專案,及早開展隱患排查,對可能存在的矛盾糾紛認真梳理,實行“臺賬式”管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鎮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要加強對用工企業的日常巡查,嚴格落實上報制度,及時掌握企業欠薪動態;鎮規建辦、水務局、徵收辦等對各自行業內的建設工程專案進行排查,督促總包及時撥付工程款,規範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鎮經發辦對快遞物流行業企業進行排查,對獨立運營的小微快遞企業要重點關注,對可能存在的欠薪隱患及時彙總。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預警檢查、梳理排查工作、做好相應臺賬記錄。

(三)執法和化解階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春節前)

各單位要集中力量開展檢查,並做好相關檢查臺賬記錄。鎮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負責對全區實體性用工企業進行檢查,發現欠薪企業,立即上報進入執法程式,迅速查清欠薪事實。鎮規建辦、水務局、徵收辦等負責對各自行業內的在建工程專案工資支付保障制度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整改。各部門要成立聯合檢查組,對轄區內的用工企業和建設工程專案工資支付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和落實責任領導、責任人員,確保在20xx年春節前全部化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春節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和緊迫性。要成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凝聚各部門的力量,層層壓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督查檢查,確保專項整治行動高效有序開展。

(二)加強指導督查,履行監管責任

各單位要不斷完善工作方案,靠實工作職責、暢通維權渠道、細化排查任務、突出化解效果,密切保持與上級部門聯絡,加強排查化解工作的銜接,落實矛盾糾紛逐級化解,統籌推進欠薪工作的監管責任。

(三)樹立防範意識,提高維穩能力

要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健全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工作方案。出現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或極端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快速介入,查明情況,督促企業或建設工程專案儘快解決欠薪問題,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上報適時動用欠薪保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基本工資,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四)健全工作臺賬,落實資訊報送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努力形成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落實專人負責檢查臺賬和報表,對重要工作資訊,及時上報,確保資訊溝通渠道暢通。聯絡人: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 篇13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有關決策部署,持續鞏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果,維護社會大局和諧穩定。根據《西秀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西秀區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結合西秀區20xx年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要點及雙堡鎮實際情況,此次專項行動與雙堡鎮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合併進行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動目標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系統治理、標本兼治,堅持超前發力、精準施治,以工程建設領域等欠薪易發多發行業企業和新就業形態為重點,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實施集中整治,全面推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落實落地,切實防範化解重大欠薪風險隱患,堅決防止因欠薪問題引發重大群體性或極端事件,為經濟發展、社會穩定、保障改善民生作出新的貢獻。

二、行動時間

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春節前。

三、主要任務

(一)開展集中排查,進一步摸清欠薪風險隱患(8月20日至9月27日)

各部門、各村(居)要在前期開展根治欠薪問題專項整治排查基礎上,迅速對轄區域內全行業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信訪、輿情線索反映的欠薪問題及脫貧攻堅領域專案欠薪情況再次進行全面徹底排查。人社中心要同行業主管部門對工程建設專案開展拉網式排查,全面排查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支付情況,農民工工資專用專戶、實名制、總包代發等制度落實情況。人社中心要同各村(居)對轄區內的企業進行排查,落實包責任、工資先行清償等情況,督促總包排查勞動用工管理情況。排查中,嚴格區分工程款和工資拖欠問題,認真收集好對應欠薪臺賬的相關印證資料(如:勞動合同、欠薪人員工資花名冊、考勤記錄、欠薪明細表等)備案備查,確保欠薪人數和金額有印證、欠薪事實有依據,堅決杜絕將工程款與工資混淆進行排查上報,做好資料比對。建實《20xx年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臺賬》(附件1),確保各部門上報的資料相符,口徑一致。

對前期開展根治欠薪問題專項整治排查發現但尚未清欠化解的欠薪問題和此次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排查新發現的欠薪問題,必須分別在9月20日前、10月11日前按照省明確的“清償化解”“行政執法程式化解”

(二)開展集中處置,著力化解欠薪問題(9月10日至10月11日)

“進入司法程式化解”“協議化解”四種方式清償化解完畢。對已化解但未實現現金清償的,要逐一研判分析欠薪隱患風險,更新完善制定落實穩控包保方案。住房建設、交通運輸、水務等工程建設領域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加大力度督辦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強化相關問題整治,有效規範工程建設發承包秩序。同時,要同有關部門對本行業政府投資專案欠薪問題進行有效整治。住房建設主管部門要對工程專案加強監管,防止拖欠農民工工資,嚴防規模性欠薪。經發辦、綜治辦及人社中心等部門要推進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與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協同治理,將清欠款項優先用於清償農民工工資。人社中心要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平臺企業及其關聯企業加強監管,依法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報酬權益。派出所對有關部門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要及時受理、及時審查,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及時立案偵辦,依法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法庭要依法公正審判,提高案件辦理效率,組織集中執行涉及欠薪案件,及時兌現勝訴當事人勞動報酬權益。司法所要加大農民工欠薪案件法律援助力度,依法對申請支付勞動報酬的農民工免予核查經濟困難狀況,實行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優先指派。鎮工會要依託自身資源,依法為農民工提供法律諮詢等法律服務。

(三)開展專項督查,確保取得工作實效(9月10日至10月28日)

鎮紀委和督查督辦將抽調人員組建督查組,以信訪輿情線索、欠薪排查清欠化解、在建專案納入省大資料平臺監管和落實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制度等重點問題為導向,採取明察暗訪等方式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和抽查,對履職不力和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假作為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方面的典型問題進行核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各村(居)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責任,全面加強統籌協調,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堅決守住底線、防住風險。20xx年春節前,要繼續對欠薪問題保持高度警覺,把整治欠薪問題擺在突出位置,做到思想不鬆、行動不停、要求不降、力度不減,持續深化推進,全力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和社會穩定。

(二)壓實工作責任,狠抓工作落實。各部門、各村(居)要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貴州省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認真落實屬地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切實解決屬地部門存在的問題,加速推進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相關制度,加強源頭治理,有效防止發生新增欠薪問題。

(三)嚴格作風紀律,加強資訊報送。各部門、各村(居)要以嚴謹細緻的態度認真排查和解決存在問題,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等問題,做到資料清、情況準、效果實。

(四)強化風險防控,嚴肅責任追究。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第一時間作出風險判斷,採取相應措施予以妥善處置。若因問題排查整治不到位,因欠薪問題引發極端事件和重大負面網路輿情,將嚴肅追究屬地及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責任。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 篇14

一、進一步明確清欠工作目標。各縣區要按照年初制定的計劃,紮實有效地開展工作,確保今年清理拖欠工程款的比例達到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檔案

拖欠總額的60%以上,力爭達到80%。20xx年以前形成的拖欠農民工工資要在今年上半年全部清理完畢。在清理已有拖欠的同時,要防止發生新的拖欠問題。

二、積極開展新一輪拖欠情況調查摸底,認真制定還款計劃。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礎上,深入基層,逐個企業、逐個工程專案地進行調查核實,進一步摸準、摸清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情況,並進行認真分析研究,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方案。各縣區要在各類工程專案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制定還款計劃的基礎上,制定出本縣區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還款工作計劃,並於5月31日前報市建設局。

三、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把清欠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深入紮實地抓好清欠工作,帶頭清理自身存在的拖欠工程款,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它欠款單位認真清理拖欠工程款;要嚴格執行清欠審查制度,在辦理專案立項、規劃、徵地、招標投標、施工許可、竣工驗收、房屋確權等各項審批、備案手續時,必須有各級清欠辦出具的拖欠工程款兌付證明或拖欠農民工工資兌付證明;要加大執法力度,認真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於嚴重和惡意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的建設單位、建築企業,要向社會公開曝光。

四、堅持標本兼治,建立和完善清理、防範拖欠的長效機制。

進一步規範工程承發包活動,建設單位不得將建設工程專案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組織和個人,建築業企業不得將自己承包的工程違法分包和轉包。凡是將建設工程專案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組織或個人以及把承包的工程違法分包和轉包的,一旦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由發包單位負責支付拖欠的全部農民工工資。要嚴格執行建設工程竣工結算時限制度。建設單位接到承包單位工程結算書後,要在40天內完成審查並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答覆的視為同意。

全面實行勞務工資保證金制度。自今年7月1日起,要在全市範圍內實行勞務工資保證金制度。建設單位要在工程專案開工前按照工程合同總造價的2%繳納勞務工資保證金,存入工程專案所在地財政專戶,一旦發生因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首先用勞務工資保證金支付拖欠、剋扣的農民工工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經稽核,沒有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勞務工資保證金及利息全部退還建設單位用於支付工程款。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 篇15

一、工作目標

以“作風、法治、文明”三個年建設活動為契機,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著力規範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為,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懲處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完善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構建我鎮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實現無拖欠現象發生,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整治範圍和重點

(一)整治範圍

全鎮建築市政、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設施等工程建設領域和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等易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行業領域。

(二)整治重點

1.政府投資工程專案拖欠工資問題。嚴查工程專案未批先建、企業帶資施工建設、隨意增加建設專案、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工資等問題。

2.化解難度大的欠薪陳年積案。嚴查停工半停工專案違反基本建設程式、工程決算久拖不決、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問題。

3.工資支付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嚴查用工企業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工程建設專案不按規定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不落實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和工資銀行直接支付制度、不實行工程款與工資款分賬管理、撥付工程款時未及時撥付人工費等問題。

4.工程建設領域違法分包、轉包、掛靠問題。嚴查建設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或者肢解發包等違法行為;嚴查施工企業承包工程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或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轉包行為;嚴查施工企業承包工程後,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施工合同關於工程分包的約定,把分部、分項工程或者單位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違法分包行為;嚴查單位或個人以其他有資質的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掛靠行為;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的出借資質行為。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必須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並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專案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並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明確約定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勞動報酬、支付方式等內容並嚴格履行。鎮社保站和相關主管部門要把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考勤管理等用工管理情況納入監管重點,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發現不簽訂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督促整改。對拒不改正的通報區勞動監察隊予以處理。

(二)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施工企業招用農民工必須實行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專案施工現場農民工的實名制管理負總責,在工程專案部配備勞資專管員,編制施工現場所有勞務人員計酬手冊和管理臺賬,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資訊、勞動考勤、工資支付等資訊,由農民工本人確認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其工資發放情況,不得以包代管。在處理拖欠工資案件時,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當提供花名冊、考勤及工資結算等相關記錄。

(三)實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逐步實現各類企業委託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由分包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了銀行個人工資賬戶,並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並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後,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託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

(四)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自工程專案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20個工作日內,在銀行開立專戶並存儲工資保證金,專項用於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使用過保證金的續建工程專案,要按照剩餘工程量核定繳納額度並足額繳納。對未繳清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仍在施工的專案,限1個月內繳清(期限時間不得超過),逾期未繳清的,責令停工。

(五)積極化解欠薪陳年積案。行業主管部門認真排查停工、半停工工程專案欠薪情況,建立詳實的工作合賬,明確化解欠薪陳年積案工作的責任部門。採取拍賣、融資等多種方式,精準施策積極化解。倒查工程專案違反基本建設程式行為,對落實制度不規範的專案,由行業主管部門限期整改,確保欠薪陳年積案於20xx年7月底前全部得到有效穩妥處置。

四、時間安排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整改階段

1.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宣傳。各村委要嚴格落實責任,大力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致農民工朋友的一封信》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

2.開展欠薪隱患自查自糾。按照“屬地管理、行業監管”的原則,各村委要負責任的對本領域在建工程專案進行摸底排查和督促整改,精準掌握專案建設單位、總承包與分包施工單位、投資規模、欠薪數量和欠薪原因等情況,做到情況明、底數清、數字準、制度實。強化欠薪預警監測和風險隱患排查,對已排除風險隱患的企業和專案,持續關注、動態監管,嚴防問題復發。

(二)深入督導和檢查階段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成立督導組,督導各村開展行動。加強對制度落實和欠薪線索辦理的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鎮工作領導小組及專項工作組協調處置,定包案單位、定包案領導、定工作措施、定化解時限,限期整改。每季度將巡查督導結果和整改情況,呈報鎮主要領導。對逾期不整改的企業,強化聯合懲戒力度,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三)總結階段

對前期工作情況進行回頭看,跟蹤、督促企業及時補發拖欠農民工的工資。各村梳理總結各自專項整治工作情況,並於20xx年1月10日前報至鎮人社所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監督指導專案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儲存、專用賬戶開設使用、人工費撥付、總包代發工資、維權資訊公示及建築業勞動合同簽訂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落實,加大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規範工程建設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工程建設專案總包單位取得施工許可20個工作日內,必須按照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相關措施。已開工但尚未履行立項審批程式的政府性投資專案,由發包單位承擔監管責任。符合納入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合標準的工程建設專案,務必納入;未納入的,落實相應制度後納入管理。對長期拖延工程款結算或抪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行業主管部門不得批准其新專案開工建設。對於未履行工程款支付責任的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將其不良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工程建設專案違反國土空間規劃、未批先建等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建設單位清償,由職能部門依法查辦違法行為。對領導責任不落實、部門監管責任不履行、相關工作不到位等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根據情節輕重和影響程度,依法追究責任。

(二)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對本區域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責,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職責,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的排查和調處工作,防範和化解矛盾,及時調解糾紛。

(三)強化部門協調聯動。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各成員實行定期例會制度,各村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有關措施,和村委做好溝通街接。各村應將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工程建設專案詳細資訊及時推送至鎮人社所辦公室。

(四)嚴肅查處欠薪案件。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在接收欠薪線索後,按行業分類,報鎮工作領導小組,並推送至鎮行業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欠薪工作合賬,逐一落實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對化解難度大的欠薪陳年積案,要嚴查停工半停工專案違反基本建設程式、工程決算久拖不決、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問題,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絕不銷賬。對制度不落實導致欠薪的企業,有關部門要依法責令其限期改正。要加強行政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行為。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案件,行業主管部門要查清欠薪人數、欠薪金額、拖欠責任主體,並將工程專案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相關資料、投訴人詢問筆錄和身份證影印件等有關材料、相關人員詢問筆錄和身份證影印件等有關材料、企業營業執照、調查結論報告和移交書等書面材料移交人社部門,人社部門在核查完畢後要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由公安機關偵辦。對欠薪違法案件,堅決做到事實不查清不放過、制度不落實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追究不放過,保持對欠薪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

(五)加大欠薪失信懲戒力度。各村理拖欠農民工工作負責成員要進一步加強對欠薪問題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將該用人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物件名單,在政府資金文持、政府採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淮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規子以限制。

(六)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板端、群體突發事件及網路輿情,經村委會分析研判,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並報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人社所辦公室。辦公室應立即響應、協調處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及時響應、共赴現場,對涉事企業負責人進行聯合約談,督促其妥善處理欠薪問題,做好現場穩控和矛盾化解工作。對發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足、企業負責人逃匿等情況的,可以動用應急保障金,先行墊付農民工部分工資或者基本生活費。信訪部門嚴格執行輿情信訪資訊的發現、報告程式,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充分發揮協調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特別對網路輿情要第一時間跟蹤處置,防止事態發酵。司法行政部門和法律援助機構要將農民工列為法律援助的重點物件,依法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討薪為由討要工程款、勞務費、承包費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嚴格落實“三單”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對日常巡查中發現的制度落實問題,出具《整改通知單》,責令工程建設專案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工並嚴厲處罰;對各類違法分包、轉包、墊資施工、拖欠工程款等行為,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抓嚴管、頂格處罰。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督導檢查發現的問題,向行業主管部門及時派發《督辦單》,限期整改。

(八)嚴肅責任追究。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對各村委的考核範圍。各村不按照要求推送工程建設專案資訊,並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對工程建設專案欠薪案件頻發高發、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突出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談相關企業負責人。對重大欠薪問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從工程專案入手,在立項、土地、規劃、招投標、施工許可、資金籌集使用等方面進行深入核查,層層理清責任。對重大欠薪問題線索核處不力、政府投資項日因資金不到位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約談相關行業監管部門負責人和屬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人。對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群體性、極端性事件和重大負面輿情的,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 篇16

根據《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的通知》(人社部明電〔20xx〕12號)要求,深入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確保全區社會和諧穩定,現就做好我區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制定以下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全面貫徹落實《條例》為抓手,認真開展“四個全面”專項治理(全面排查欠薪風險隱患、全面提升欠薪平臺線索辦理質量、全面落實保障工資支付制度、全面強化欠薪違法行為聯合懲戒),以零容忍的工作態勢,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堅決做到“兩個清零”(20xx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專案、國企專案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節前動態清零),實現“兩個確保”(確保被欠薪農民工及時拿到應得的工資返鄉過年,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的重大聚集性事件或惡性極端事件)目標,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二、專項行動內容

此次專項行動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及其他欠薪易發多發行業企業為重點,對欠薪問題實施集中專項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全面排查欠薪風險隱患。各地要在統籌落實好自治區黨委和政府有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積極創新監管方式,採取網路辦公、線上排程、資訊互通、資料比對、資源共享等措施,全面清查在建工程專案審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費)撥付、資金監管情況,加強源頭治理,妥善處置建設資金不到位、工程款撥付不及時、工程結算糾紛等問題,積極化解欠薪風險隱患。繼續加大對餐飲服務、校外培訓機構、人力資源服務市場等行業領域欠薪隱患問題排查化解,健全日常監管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全面提升欠薪平臺線索辦理質量。各地要針對欠薪平臺線索接收不及時、線索流轉時限長、未按規定分類處置、核處結論和核查處置情況不一致、解決欠薪人數及涉及金額不清、超預警期限辦理等問題,要按照“領導負責、專人專幹”的原則,全面加快“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和綜治、網信、信訪等其他渠道接收欠薪舉報投訴的分類核實處置。對核查屬實的拖欠工程款問題,依據有關規定及時轉送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牽頭辦理;對工程結算、合同糾紛或勞動報酬爭議問題,引導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法律訴訟渠道解決,做到案結事了。根治欠薪平臺線索辦結率年底前達98%以上,春節前實現動態清零。

(三)全面落實保障工資支付制度。各地、各成員單位要結合專項行動有利契機,認真在本地區和行業系統開展保障工資支付六項制度全面排查。針對專案工地未設定出入門禁系統、農民工實名制落實不到位、無工程款支付擔保、未依法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未按規定繳存工資保證金、未實行施工總承包代發工資、未按進度撥付工程款、未按月足額支付工資、未按要求實現資訊上傳《寧夏回族自治區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的在建專案和續建工程,人社和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行業建設主管部門要依法加大處理處罰力度,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規範勞動用工管理,確保各項保障工資支付制度落實落地。

(四)全面強化欠薪違法行為聯合懲戒。針對欠薪問題協調處理多立案查處少、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應公佈未公佈、拖欠工資“黑名單”未做到應列盡列等問題,各地要組織相關部門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對符合立案標準條件的.,嚴格按規定程式依法查辦;對經責令改正而逾期仍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對涉嫌欠薪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要進一步強化欠薪違法聯合懲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懲戒手段,從嚴從重懲處惡意欠薪和非法討薪行為,加大欠薪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和拖欠工資“黑名單”公佈力度。各級人社部門要對今年已辦理的欠薪案件進行一次“回頭看”,重點檢查欠薪隱患問題是否得到全面解決,拖欠工資是否已經全部支付到位。

三、時間安排

(一)集中宣傳階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條例》賦予的法定職責,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採取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方式,深入企業、工地、社群,大力宣傳《條例》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全區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大專項行動宣傳力度,通過單位入口網站、微信公眾號、新聞報紙等方式,向廣大勞動者宣傳推廣使用我區根治欠薪線索反映二維碼,做到每個專案工地、基層社群(街道)勞動者維權視窗全覆蓋,確保線上線下勞動維權渠道暢通。

(二)全面自查階段(20xx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各地各部門要圍繞本次專項行動重點,開展好“四個全面”治理自查。一是對本地區本行業在建工程專案開展一次全覆蓋自查,指導用人單位對欠薪問題自查自糾,精準掌握本轄區企業和在建工程專案欠薪隱患及制度落實情況底數,及時組織對本地區自查情況進行分析,並結合實際,採取多種方式化解欠薪隱患,做到早發現、早解決,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二是要結合本地區欠薪形勢特點,聚焦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專案,及早開展隱患排查化解。加強欠薪預警監測和智慧監管,結合企業經營狀況、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情況和歷史欠薪舉報投訴情況,確定重點行業企業,進行精準摸排。三是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分類精準施策,強化部門聯動,定人定責、盯住不放,防止隱患“發酵”。對已排除風險隱患的企業和專案,進行“回頭看”,持續關注、動態監管,防止問題復發。

(三)執法檢查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春節前)。各地區要加強統籌協調,組織相關部門集中開展執法檢查。各相關成員單位要進一步暢通欠薪維權綠色通道,確保欠薪案件快立快處。對欠薪線索,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對基層難以化解的複雜疑難欠薪案件,採取領導包案的方式。對涉及人數較多、金額較大、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重大欠薪案件,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成立專案組,掛牌辦理,一查到底,堅決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對政府專案、國企專案欠薪的,嚴查制度落實、責任落實情況,適時進行通報,實現查處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各地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抽調執法人員,配強工作力量,確保欠薪案件能夠及時接收、有效處置。自治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實行定期排程,對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掛牌督辦。

(四)整改提高階段(20xx年2月8日至20xx年2月28日)。各地各部門要認真總結梳理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存在問題。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親自部署、親自排程,責任單位要主動擔當、敢於較真碰硬。要堅持問題導向,設定整改標準和期限,不斷夯實本地區根治欠薪工作基礎。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臨近年終歲末,工程建設領域將迎來工程款結算高峰期,欠薪問題也將進入高發期,各地要充分認識做好春節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決扛起根治欠薪政治責任,將此次專項行動作為黨史的學習教育的成果檢驗,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具體實踐,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調,在落實當前疫情防控責任的同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凝聚各方力量、抽調專業骨幹、成立工作專班,層層壓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督促檢查,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各地要強化大局意識、系統觀念,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進一步暢通線上線下舉報投訴渠道,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加大監察執法力度,及時查處欠薪案件,為農民工提供高效的維權服務。發展改革、財政、國資等成員單位要積極履行監管責任,落實《條例》有關規定,強化政府投資專案、國企專案全方位、全流程監管,紮緊制度“籠子”,從源頭上消除欠薪隱患。工程建設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加強建築用工實名制管理,督辦相關領域欠薪違法案件。公安機關要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的接受和及時審查,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快立、快審、快結。人民銀行要加強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資金監管,確保預警及時、專款專用。其他成員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積極配合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保持高壓態勢。各地各部門要用好用足《條例》規定的各項監管懲戒措施,對欠薪積案採取領導包案、一案一策、掛牌督辦、約談辦理等措施限時化解。對查實的違法行為,要加大違法懲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懾。加強對工程建設領域各項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責令限期整改違法行為,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逾期不改的,依法嚴肅懲處。對欠薪裁決判決“執行難”問題,各地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統籌協調同級司法機關實施集中執行活動,推動裁決判決執行到位。

(四)強化風險防控。各地要牢固樹立底線思維、風險意識,堅持事前預防、系統治理、定向化解、精準治欠,對群眾反映強烈、風險隱患較大的重點行業企業,要及時組織風險評估預判,落實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對重大欠薪輿情和欠薪引發的聚集性事件或極端事件,要從速查清事實,穩妥處置化解,堅決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要通過及時動用工資保證金、應急週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部分工資(基本生活費),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穩定。同時做好網路輿情監控和輿論引導工作,加強宣傳、網信、信訪等部門間的溝通,對各類新聞媒體特別是網際網路反映的欠薪問題,要及時核實處理,主動向社會公佈相關資訊,澄清相關事實,掌握輿論主動權,堅決防止負面輿情蔓延。

(五)強化督促指導。各地各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對照《條例》要求和專項行動方案,採取超常規舉措,組織定期集中接訪,領導包片包案,確保重點地區欠薪問題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案件得到妥善處置。對整治不積極、效果不明顯的地區,各地級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可採取隨機抽查、明察暗訪等方式督促指導,確保工作責任落實到位。對工作進展緩慢縣(區)和欠薪案件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專案,要及時派員實地指導;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聚集性事件或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專案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重大案件,各地各部門要啟動落實約談、問責機制,依法依規嚴肅處置。自治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力量,對部分地區根治欠薪工作進行抽查,對問題突出的地區開展專項督導。

請各地各單位及時將專項行動工作經驗做法報自治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地級市和寧東管委會請於20xx年12月31日(星期五)12時前報送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及統計表,20xx年1月28日(星期五)12時前報送專項行動總結及電子版。自治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20xx年1月28日(星期五)前報送本部門根治欠薪專項行動總結。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 篇17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保護農民工勞動所得,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在今後的工作中形成制度完備、機制健全、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堅決遏制因欠薪引發重大事件的發生。

二、工作目標

班竹鎮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各村(居)及行業主管部門要形成制度完備、機制健全、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重大事件;建設領域工程專案實行一金三制”全覆蓋,完善推進8個100%的工作任務。一金三制”:即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銀行代發制;“8個100%”:即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100%、實名制打卡記錄考勤100%、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率100%、儲存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障金100%、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施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100%、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100%、勞動維權告示牌100%。並努力推動“勞通用”對各領域行業勞動用工全覆蓋管理。

三、嚴格規範勞動用工管理

(一)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應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及時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明確約定工資支付日期,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專案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牽頭單位:鎮人社中心;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二)實行實名制用工管理。各類用人單位要加快推進現代化資訊科技的運用,動態記錄農民工的身份資訊、技能工種、勞動考勤、計酬標準、工作計量、工資結算等資訊,實行實名制管理,並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實名制管理系統動態報送用工資訊,確保做到適時報送,不漏報、不延報。(牽頭單位:鎮人社中心;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四、推進企業工資支付體系建設

(一)建立工資支付臺賬歸集機制。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總檯賬,動態掌握本轄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並按月報送上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單位:鎮人社中心;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二)建立工資支付誠信評價機制。建立勞動用工領域信用評價標準和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加強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企業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牽頭單位:鎮人社中心;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三)完善失信企業聯合懲戒機制。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企業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黔府辦發120xx146號)相關要求,加強對拖欠工資失信行為的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牽頭單位:鎮人社中心;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五、依法嚴懲拖欠工資違法行為

(一)加強建設資金監管

在工程建設領域,未按規定額度預存農民工資專戶資金的,視同建設資金不到位,有關部門在批准立項和辦理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時,依法予以限制。全面推行施工程結算,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計算週期或者工程進度進行結算並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後,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且未簽訂剩餘工程款支付協議的,行業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未完成竣工結算的,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產權交易手續。(牽頭單位:財政所;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三)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明確責任,規範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發生突發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對採取堵塞交通、非法群訪、圍堵黨政機關、跳樓、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討薪,以拖欠工資為由討要工程款,或者虛報冒領、無理無據討要工資的,公安機關要提前介入、快速反應、控制事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對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並主動向社會和公眾說明情況。(牽頭單位:派出所;責任單位:黨政辦、人社中心、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六、加強組織領導

(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鎮人民政府對全鎮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負總責,成立由鎮人民政府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各村居支書為成員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附後),全面負責我鎮農民工工資支付整治工作,各村(居)、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牽頭,對本部門本轄區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具體負責。

(二)嚴肅督查問責。進一步完善目標責任制度,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對各村(居)、各部門進行考核,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專案業進行重點督查。對相關政策制度落實不到位、拖久農民工工資問題嚴重的,由鎮紀委進行約談,在工作中發現的違紀違法線索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由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調查處理。(牽頭單位:鎮紀檢監察室;責任單位:各村(居)、各部門等有關單位)。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 篇18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中的重要作用,以人民滿意為首要標準,以為群眾辦實事為抓手,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為主線,以防範化解重大社會風險為著力點,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工作服務大局、維護穩定的能力和水平,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居、法治安居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工作目標

深入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通過開展專項活動,緊盯重點領域、重點人群、重點問題,進一步織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網路、優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方案、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頻次,切實做到矛盾糾紛排查“零死角”、案件調解“零積壓”、跟蹤防控“零懈怠”,努力化解存量風險,有效防範增量風險,堅決防止因排查調處不及時、不到位發生影響社會安全穩定的“民轉刑”案件、重大群體性和個人極端案(事)件。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各司法所堅持指導村(社群)每週、鎮(街道)每半月矛盾糾紛排查,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常態排查和集中排查機制,建立排查臺賬,提前發現、準確預警、精準防控拖欠農民工工資類矛盾糾紛和風險隱患。緊緊圍繞建築工程、服務行業、中小微企業等欠薪糾紛多發易發重點領域,農民工等易引發群體性的`事件人員深入開展全覆蓋、拉網式的矛盾糾紛排查活動,切實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無死角、無盲區。最大限度地把欠薪類風險隱患排查出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有可能因欠薪引發影響較大群體性的事件、有跡象表明或揚言個人極端行為擾亂社會正常秩序或報復社會、有可能引發重大網路輿情炒作事件,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防止事態擴大,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全力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壓緊壓實屬地責任,堅持抓早抓小、應調盡調,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風險隱患消除在源頭。充分發揮各級人民調解組織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基礎性作用,不斷優化基層調解員隊伍結構,依託基層調解組織“地熟、人熟、情況熟”的優勢,立足發現和加強對欠薪類矛盾糾紛的化解,靈活採取隨手調、隨時調等多種方法,依法及時就地進行化解,防止矛盾糾紛交織疊加、激化升級。區糾紛多元化解中心要充分發揮對本轄區內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全力調處重大、疑難和跨行政區域的欠薪類矛盾糾紛。要依託和發揮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的專業優勢,加強與安居區勞動爭議糾紛專業調解委員會的配合,對重大風險隱患,要統籌部門資源,組織專門力量,形成合力攻堅,著力把矛盾風險控制在區、化解在區。

(三)健全完善預防化解長效機制。各司法所要強化矛盾糾紛預研預判。對排查出的可能引發群體性的事件、個人極端事件等重大社會影響的欠薪矛盾糾紛,做到早發現、早分析、早研判,防患於未然。建立健全矛盾糾紛化解回訪督辦制度,強化欠薪矛盾糾紛跟蹤回訪。嚴格按照“誰調解、誰負責”的原則,對成功調處後的欠薪矛盾糾紛一律進行回訪,防止因履行協議不到位等其他原因發生反覆甚至激化“次生糾紛”,對調解不成功或者不適用人民調解程式的欠薪類矛盾糾紛,各司法所要積極引導其通過勞動仲裁、法律援助等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加大法治宣傳力度。各司法所要以農村(社群)為主陣地,以農民工、企業等為重點物件,深入轄區工程建設領域和農民工生活區域,圍繞《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四川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規開展針對農民工的法律知識宣傳,通過懸掛橫幅、張貼宣傳標語、發放宣傳手冊、設立諮詢臺等方式對農民工關心的勞動合同簽訂、工傷賠償、工資報酬等熱點問題進行解答,引導農民工尊法、守法、學法、用法,以理性合法方式解決問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三、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專項行動從20xx年12月下旬開始,到20xx年3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12月18日-12月31日)。各司法所要指導各級人民調解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召開動員大會,層層發動,逐級成立工作專班,建立橫到邊、縱到底工作網路,形成欠薪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的強大合力。

(二)集中排查、化解階段(1月1日至3月15日)。各司法所要指導各級調委會深入開展拉網式欠薪矛盾糾紛大排查,將本轄區的欠薪矛盾糾紛排查清楚,對排查出來的欠薪矛盾糾紛,認真梳理歸類,分級分類逐一登記造冊,組織分析研判,排查有臺賬、化解有檔案。對排查出來的欠薪矛盾糾紛,層層落實包案化解責任,集中人力、精力、物力、財力,加大化解力度。

(三)總結提升階段(3月16日-3月31日)。各司法所要採取資訊報送、工作通報和微信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及時總結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經驗做法和工作成效,引導更多的欠薪糾紛當事人通過人民調解等法治化途徑解決矛盾糾紛。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各司法所要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認真調研分析,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指導各級調解組織明確責任人,層層量化工作目標任務,精心安排,確保行動紮實有效開展。

(二)把握節點,穩步推進。各司法所要按照時間節點要求,紮實推進行動開展,每月向區糾紛多元化解中心上報排查臺賬、工作總結

(三)加強督查,嚴格考評。由糾紛多元化解中心成立督查組,對整個專項行動進行督查督辦,跟蹤問效。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 篇19

20xx年元旦、春節臨近,欠薪問題進入易發高發期,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本鎮將於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春節前,在全鎮範圍內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動內容

此次行動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為抓手,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快遞物流等行業為重點,對欠薪問題進行集中專項整治,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加快“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舉報投訴的分類核實處置,做到案結事了;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情況;三是工程建設領域關於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管理、總包代發工資、工資保障金等制度落實情況;四是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對欠薪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

二、行動目標

認真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對查實的欠薪問題要在20xx年春節前全部辦結,讓被欠薪農民工及時拿到應得的工資返鄉過年,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的重大群體性的事件或惡性極端事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三、組織機構

鎮成立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鎮規建辦、社發辦、平安辦、信訪辦、司法所、xx地區社會事務管理中心、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及各村居、鎮屬公司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領導小組在鎮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主任兼任。

四、專項檢查安排

(一)宣傳和自查階段

各村居、鎮屬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堅持早預防、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深入企業、工地、社群,結合實際開展普法活動,大力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相關勞動用工法律法規,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各村居、鎮屬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指導本行業或轄區內的用人單位對其20xx年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自查,對存在的問題主動予以糾正,並結合企業實際,採取多種方式協助化解隱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

(二)預警和排摸階段

各村居、鎮屬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要聚焦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專案,及早開展隱患排查,對可能存在的矛盾糾紛認真梳理,實行“臺賬式”管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鎮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要加強對用工企業的日常巡查,嚴格落實上報制度,及時掌握企業欠薪動態;鎮規建辦、水務局、徵收辦等對各自行業內的建設工程專案進行排查,督促總包及時撥付工程款,規範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鎮經發辦對快遞物流行業企業進行排查,對獨立運營的小微快遞企業要重點關注,對可能存在的欠薪隱患及時彙總。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預警檢查、梳理排查工作、做好相應臺賬記錄。

(三)執法和化解階段

各單位要集中力量開展檢查,並做好相關檢查臺賬記錄。鎮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負責對全區實體性用工企業進行檢查,發現欠薪企業,立即上報進入執法程式,迅速查清欠薪事實。鎮規建辦、水務局、徵收辦等負責對各自行業內的在建工程專案工資支付保障制度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整改。各部門要成立聯合檢查組,對轄區內的用工企業和建設工程專案工資支付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和落實責任領導、責任人員,確保在20xx年春節前全部化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春節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和緊迫性。要成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凝聚各部門的力量,層層壓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督查檢查,確保專項整治行動高效有序開展。

(二)加強指導督查,履行監管責任

各單位要不斷完善工作方案,靠實工作職責、暢通維權渠道、細化排查任務、突出化解效果,密切保持與上級部門聯絡,加強排查化解工作的銜接,落實矛盾糾紛逐級化解,統籌推進欠薪工作的監管責任。

(三)樹立防範意識,提高維穩能力

要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健全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工作方案。出現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或極端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快速介入,查明情況,督促企業或建設工程專案儘快解決欠薪問題,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上報適時動用欠薪保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基本工資,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四)健全工作臺賬,落實資訊報送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努力形成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落實專人負責檢查臺賬和報表,對重要工作資訊,及時上報,確保資訊溝通渠道暢通。聯絡人: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 篇20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保護農民工勞動所得,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在今後的工作中形成制度完備、機制健全、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堅決遏制因欠薪引發重大群體性的事件的發生。

二、工作目標

班竹鎮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各村(居)及行業主管部門要形成制度完備、機制健全、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重大群體性的事件;建設領域工程專案實行一金三制”全覆蓋,完善推進8個100%的工作任務。一金三制”:即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銀行代發制;“8個100%”:即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100%、實名制打卡記錄考勤100%、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率100%、儲存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障金100%、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施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100%、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100%、勞動維權告示牌100%。並努力推動“勞通用”對各領域行業勞動用工全覆蓋管理。

三、嚴格規範勞動用工管理

(一)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應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及時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明確約定工資支付日期,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專案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

(二)實行實名制用工管理。各類用人單位要加快推進現代化資訊科技的運用,動態記錄農民工的身份資訊、技能工種、勞動考勤、計酬標準、工作計量、工資結算等資訊,實行實名制管理,並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實名制管理系統動態報送用工資訊,確保做到適時報送,不漏報、不延報。

四、推進企業工資支付體系建設

(一)建立工資支付臺賬歸集機制。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總檯賬,動態掌握本轄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並按月報送上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

(二)建立工資支付誠信評價機制。建立勞動用工領域信用評價標準和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加強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企業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

(三)完善失信企業聯合懲戒機制。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企業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黔府辦發[20xx]46號)相關要求,加強對拖欠工資失信行為的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

五、依法嚴懲拖欠工資違法行為

(一)加強建設資金監管

在工程建設領域,未按規定額度預存農民工資專戶資金的,視同建設資金不到位,有關部門在批准立項和辦理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時,依法予以限制。全面推行施工程結算,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計算週期或者工程進度進行結算並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後,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且未簽訂剩餘工程款支付協議的,行業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未完成竣工結算的,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產權交易手續。(牽頭單位:財政所;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三)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明確責任,規範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發生突發性、群體性的'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對採取堵塞交通、非法群訪、圍堵黨政機關、跳樓、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討薪,以拖欠工資為由討要工程款,或者虛報冒領、無理無據討要工資的,公安機關要提前介入、快速反應、控制事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對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並主動向社會和公眾說明情況。(牽頭單位:派出所;責任單位:黨政辦、人社中心、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六、加強組織領導

(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鎮人民政府對全鎮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負總責,成立由鎮人民政府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各村居支書為成員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附後),全面負責我鎮農民工工資支付整治工作,各村(居)、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牽頭,對本部門本轄區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具體負責。

(二)嚴肅督查問責。進一步完善目標責任制度,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對各村(居)、各部門進行考核,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專案業進行重點督查。對相關政策制度落實不到位、拖久農民工工資問題嚴重的,由鎮紀委進行約談,在工作中發現的違紀違法線索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由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調查處理。(牽頭單位:鎮紀檢監察室;責任單位:各村(居)、各部門等有關單位)。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 篇21

根據《自治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保障農民工工資工作實際,制定銀川市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全面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為抓手,認真開展“四個全面”專項治理(全面排查欠薪風險隱患、全面提升欠薪平臺線索辦理質量、全面落實保障工資支付制度、全面強化欠薪違法行為聯合懲戒),以零容忍的工作態勢,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堅決做到“兩個清零”(20xx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專案、國企專案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__年春節前動態清零),實現“兩個確保”(確保被欠薪農民工及時拿到應得的工資返鄉過年,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的重大事件或惡性極端事件)目標,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二、專項行動內容

此次專項行動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及其他欠薪易發多發行業企業為重點,對欠薪問題實施集中專項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全面排查欠薪風險隱患。各縣(市)區、各成員單位要在統籌落實好市委、市政府有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積極創新監管方式,採取網路辦公、線上排程、資訊互通、資料比對、資源共享等措施,全面清查在建工程專案審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費)撥付、資金監管情況,加強源頭治理,妥善處置建設資金不到位、工程款撥付不及時、工程結算糾紛等問題,積極化解欠薪風險隱患。繼續加大對餐飲服務、校外培訓機構、人力資源服務市場等行業領域欠薪隱患問題排查化解,健全日常監管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全面提升欠薪平臺線索辦理質量。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針對欠薪平臺線索接收不及時、線索流轉時限長、未按規定分類處置、核處結論和核查處置情況不一致、解決欠薪人數及涉及金額不清、超預警期限辦理等問題,要按照“領導負責、專人專幹”的原則,全面加快“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和綜治、網信、信訪等其他渠道接收欠薪舉報投訴的分類核實處置。對核查屬實的拖欠工程款問題,依據有關規定及時轉送建設行業主管部門牽頭辦理;對工程結算、合同糾紛或勞動報酬爭議問題,引導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法律訴訟渠道解決,做到案結事了。根治欠薪平臺線索辦結率年底前達98%以上,春節前實現動態清零。

(三)全面落實保障工資支付制度。各縣(市)區、各成員單位要結合專項行動有利契機,認真在本轄區和行業系統開展“銀川8率”落實情況的全面排查。針對專案工地未設定出入門禁系統、農民工實名制落實不到位、無工程款支付擔保、未依法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未按規定繳存工資保證金、未實行施工總承包代發工資、未按進度撥付工程款、未按月足額支付工資、未按要求實現資訊上傳《寧夏回族自治區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的在建專案和續建工程,依法加大處理處罰力度,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規範勞動用工管理,確保各項保障工資支付制度落實落地。

(四)全面強化欠薪違法行為聯合懲戒。各縣(市)區、各成員單位要積極行動、加強協作開展專項行動,避免出現欠薪問題協調處理立案多查處少、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應公佈未公佈、拖欠工資“黑名單”未做到應列盡列等問題,要不斷加大執法力度,對符合立案標準條件的,嚴格按規定程式依法查辦;對經責令改正而逾期仍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對涉嫌欠薪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要進一步強化欠薪違法聯合懲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懲戒手段,從嚴從重懲處惡意欠薪和非法討薪行為,加大欠薪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和拖欠工資“黑名單”公佈力度。各級人社部門要對今年已辦理的欠薪案件進行一次“回頭看”,重點檢查欠薪隱患問題是否得到全面解決,拖欠工資是否已經全部支付到位。

三、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行動採取壓茬推進方式進行

(一)集中宣傳階段(20xx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各縣(市)區、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貫徹《條例》賦予的法定職責,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採取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方式,深入企業、工地、社群,大力宣傳《條例》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全市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人社部門要加大專項行動宣傳力度,通過單位入口網站、微信公眾號、新聞報紙等方式,向廣大勞動者宣傳推廣使用全區根治欠薪線索反映二維碼,做到每個專案工地、基層社群(街道)勞動者維權視窗全覆蓋,確保線上線下勞動維權渠道暢通。

(二)全面自查階段(20xx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各縣(市)區、各成員單位要圍繞本次專項行動重點,開展好“四個全面”治理自查。一是對本轄區本行業在建工程專案開展一次全覆蓋自查,指導用人單位對欠薪問題自查自糾,精準掌握本轄區企業和在建工程專案欠薪隱患及制度落實情況底數,及時進行自查情況分析,結合工作實際,採取多種方式化解欠薪隱患,做到早發現、早解決,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二是要結合本轄區欠薪形勢特點,聚焦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專案,及早開展隱患排查化解。加強欠薪預警監測和智慧監管,結合企業經營狀況、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情況和歷史欠薪舉報投訴情況,確定重點行業企業,進行精準摸排。三是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分類精準施策,強化部門聯動,定人定責、盯住不放,防止隱患“發酵”。對已排除風險隱患的企業和專案,進行“回頭看”,持續關注、動態監管,防止問題復發。

(三)執法檢查階段(20xx年11月22日至20__年春節前)。加強統籌協調,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集中開展執法檢查。要進一步暢通欠薪維權綠色通道,確保欠薪案件快立快處。對欠薪線索,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對基層難以化解的複雜疑難欠薪案件,採取領導包案的方式。對涉及人數較多、金額較大、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重大欠薪案件,成立專案組,掛牌辦理,一查到底,堅決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對政府專案、國企專案欠薪的,嚴查制度落實、責任落實情況,適時進行通報,實現查處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市縣兩級要加強統籌協調,抽調執法人員,配強工作力量,確保欠薪案件能夠及時接收、有效處置。銀川市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縣(市)區工作進展情況實行定期排程,對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掛牌督辦。

(四)整改提高階段(20__年12月1日至20__年2月28日)。各縣(市)區、各成員單位要將整改提高貫穿專項行動全過程,隨時總結梳理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及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存在問題。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親自部署、親自排程,責任單位要主動擔當、敢於較真碰硬。要堅持問題導向,設定整改標準和期限,不斷夯實本轄區根治欠薪工作基礎。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為進一步加強對全市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切實取得工作實效,在市農民工工資清欠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銀川市20xx年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專班,組長由市人社局局長楊銀山擔任,副組長由相關成員單位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縣(市)區人社局局長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組成,具體工作規則及職責分工附後(見附件1)。各縣(市)區、相關部門要把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具體實踐,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守人民立場,從講政治的高度,認真組織實施專項行動,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主要領導要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明確具體方法步驟、重點區域,落實目標任務,認真開展執法檢查活動,確保工作任務和措施落實到位。工作專班將採取隨機抽查、明察暗訪等方式進行督導。對工作進展緩慢的縣(市)區和欠薪案件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專案實地督導;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事件或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專案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重大案件,啟動並落實約談、問責機制,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二)打擊違法行為,加大懲戒力度。要始終保持對惡意欠薪行為的高壓態勢,對查實存在欠薪的企業,要依法責令其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從嚴處罰。欠薪金額在100萬元以上或涉及人數30人以上的,或存在重大欠薪隱患的企業,要列入市重點監控企業名單,督促企業制定清欠方案、限時清償。要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的移送和偵辦;對欠薪裁決判決“執行難”問題,市縣兩級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領導小組要統籌協調司法機關實施集中執行活動,推動裁決判決執行到位。要進一步落實欠薪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按照《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佈辦法》,對符合條件的欠薪案件及責任單位、責任人,依法向社會公佈。對符合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條件的,要做到應列盡列,按規定推送至全國信用資訊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依法依規聯合懲戒,使欠薪違法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作出行政處罰的政府部門要將行政處罰資訊記於企業名下,並通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三)落實應急機制,強化風險防控。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轄區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監控機制,對可能發生較大數額欠薪問題並引發事件的,及時進行監測預警,督促企業及時解決欠薪。對因欠薪引發的或極端事件,要立即啟動應急工作機制,採取有力措施快速、穩妥處置。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要通過及時動用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應急週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統籌解決,清償或墊付部分工資(基本生活費),幫助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堅決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確保社會穩定。同時做好網路輿情監控和輿論引導工作,加強宣傳、網信、信訪等部門間的溝通,對各類新聞媒體特別是網際網路反映的欠薪問題,要及時核實處理,主動向社會公佈相關資訊,澄清相關事實,掌握輿論主動權,堅決防止負面輿情蔓延。

請各縣(市)區政府、各相關部門於20xx年12月24日前將專項行動階段進展情況(包括檢查用人單位戶數、涉及農民工人數、拖欠農民工工資涉及人數、拖欠總額、補發工資人數及補發數額、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人數)報送至銀川市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項行動結束後,要及時總結經驗,梳理存在問題,分析形成的原因,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於20__年1月21日前將書面總結材料報送銀川市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銀川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支隊,地址:興慶區北京東路119號)。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案 篇22

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及時有效化解水利系統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結合水利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平昌縣水利局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成員由局辦公室、紀委辦、財務股、水利股、水庫股、水政股、信訪股、巴中市雙橋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友誼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庫建設管理局、縣江口水鄉旅遊風景區建設管理局、縣水土保持局、縣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局、平州水利投資公司等股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和縣關於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相關規定,統籌解決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信訪股,負責日常工作。機關各股室、局屬各單位要建立相應機構,明確職能職責。

二、健全工作制度

(一)加強工程承包管理,規範企業用工行為。各成員單位要適時對業務範圍內工程建設施工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分包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禁不具備施工資質單位或“包工頭”進行工程建設作業。督促各建設施工企業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落實施工現場維權資訊公示制度。督促各建設施工企業必須設立勞資專管員負責登記農民工管理臺賬,詳細記錄施工現場的農民工姓名、身份證號、工資卡銀行賬號、工資發放、聯絡電話以及進場、離場時間等資訊,建立完善用工花名冊、考勤記錄冊和月工資花名冊,並且“三冊”情況要相符。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娣豆ぷ手Ц鬥絞健8鞽稍鋇ノ灰細癜湊罩貧裙娑ǎ媛涫燈笠底愣罱贍膳┟窆すぷ時Vそ鷸貧齲雜洩ぷ釋杴沸形鈉笠滌κ實碧岣囈紗奼壤7慘蜆ぷ時Vそ鶚杖〔壞轎壞賈屢┟窆すぷ飾薹ㄖЦ兜模捎κ杖”Vそ鸕慕ㄉ柘釒恐鞴懿棵鷗涸鴣鉲胱式鷯枰越餼觥6醬俟こ探ㄉ枋┕て笠登惺德男卸哉杏門┟窆さ墓ぷ手Ц噸魈逶鶉危細褚婪ńぷ拾叢倫愣鈧Ц陡┟窆け救恕8髕笠擋壞靡怨こ炭釵吹轎壞任煽絲芻蟯杴放┟窆すぷ剩壞媒賢κ展こ炭畹染縵兆薷┟窆ぁ6醬倨笠凳敵腥斯し延糜肫淥こ炭罘終斯芾碇貧齲敵信┟窆すぷ視牘こ灘牧峽畹認嚳擲搿6醬倨笠滴杏玫吶┟窆ど臧斕囊懈鋈斯ぷ收嘶Р燉硎得乒ぷ手Ц兌鋅ǎ貧笠滴幸寫⑴┟窆すぷ使ぷ鰲

(三)強化摸底排查梳理,加大治理處置力度。局班子成員要加強分管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支付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對業務範圍內的在建、已成工程專案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集中進行排查。對存在拖欠問題的,要詳細查清拖欠工資的數額、涉及人員數量、拖欠時間、產生拖欠的原因等,做到準確摸清底數,建好工作臺賬。對排查發現的欠薪問題苗頭及時預警,並制定完善相關應急預案,做到一企一策、跟蹤督辦。實行聯合懲戒機制,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引發的群體的事件、極端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失信企業,要依法依規列入“黑名單”,適時向社會公佈,使失信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形成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有力震懾,從制度上防範和化解拖欠農民工工資難題。

三、相關工作要求

(一)務必高度重視。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到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大意義,認清當前形勢,高度重視,精心安排。提前給各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打好“預防針”,念好“緊箍咒”,築牢行業領域“防火牆”,確保農民工欠薪問題得到及時處理,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

(二)明確工作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農民工工資問題包案負責制。局班子成員要加強對分管領域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確保把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徹底解決好,防止因處置不當引發群體的事件,

(三)從嚴責任追究。對不重視民工工資兌現工作、激化矛盾而導致不穩定事件發生,以及在處置過程中因工作不力造成處置不當,或因遲報、漏報甚至瞞報資訊造成嚴重後果的有關股室、下屬單位責任人,根據相關規定,逗硬責任追究;涉及違法犯罪的,按程式移送司法機關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