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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通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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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 篇1

一、進一步明確清欠工作目標。各縣區要按照年初制定的計劃,紮實有效地開展工作,確保今年清理拖欠工程款的比例達到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檔案

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通用21篇)

拖欠總額的60%以上,力爭達到80%。20xx年以前形成的拖欠農民工工資要在今年上半年全部清理完畢。在清理已有拖欠的同時,要防止發生新的拖欠問題。

二、積極開展新一輪拖欠情況調查摸底,認真制定還款計劃。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礎上,深入基層,逐個企業、逐個工程專案地進行調查核實,進一步摸準、摸清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情況,並進行認真分析研究,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方案。各縣區要在各類工程專案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制定還款計劃的基礎上,制定出本縣區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還款工作計劃,並於5月31日前報市建設局。

三、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把清欠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深入紮實地抓好清欠工作,帶頭清理自身存在的拖欠工程款,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它欠款單位認真清理拖欠工程款;要嚴格執行清欠審查制度,在辦理專案立項、規劃、徵地、招標投標、施工許可、竣工驗收、房屋確權等各項審批、備案手續時,必須有各級清欠辦出具的拖欠工程款兌付證明或拖欠農民工工資兌付證明;要加大執法力度,認真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於嚴重和惡意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的建設單位、建築企業,要向社會公開曝光。

四、堅持標本兼治,建立和完善清理、防範拖欠的長效機制。

進一步規範工程承發包活動,建設單位不得將建設工程專案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組織和個人,建築業企業不得將自己承包的工程違法分包和轉包。凡是將建設工程專案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組織或個人以及把承包的工程違法分包和轉包的,一旦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由發包單位負責支付拖欠的全部農民工工資。要嚴格執行建設工程竣工結算時限制度。建設單位接到承包單位工程結算書後,要在40天內完成審查並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答覆的視為同意。

全面實行勞務工資保證金制度。自今年7月1日起,要在全市範圍內實行勞務工資保證金制度。建設單位要在工程專案開工前按照工程合同總造價的2%繳納勞務工資保證金,存入工程專案所在地財政專戶,一旦發生因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首先用勞務工資保證金支付拖欠、剋扣的農民工工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經稽核,沒有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勞務工資保證金及利息全部退還建設單位用於支付工程款。

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 篇2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於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減存量、遏增量”的總體目標和“誰拖欠、誰償還”、“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根治脫貧攻堅領域欠薪問題為突破口,進一步壓實責任、細化措施、分類施策,全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為全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組織保障

為推進欠薪化解維穩工作,全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為全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經研究決定,成立欠薪化解維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於根治欠資欠薪工作的決策部署,負責統籌安排部署根治欠資欠薪相關工作,通過處置國有資產化解一批、處置宅基地化解一批、發展產業化解一批、專案資金化解一批的方式,確保如期完成欠資欠薪根治工作。實行一週一排程工作機制,原則上每週一召開專題會議,由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召開,及時研究工作開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討論解決方案,安排下一階段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各成員單位開展欠資欠薪排查、欠薪清償、相關政策落實。關注網路輿情反映的相關欠薪線索,督促涉及單位第一時間作出處理,嚴防網路輿情負面炒作欠薪問題。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惡意欠薪等違法行為。

領導小組下設七個工作專班,分別為欠薪化解專班、拖欠工程款化解專班、信訪維穩工作專班、國有資產處置專班、宅基地處置專班、產業發展專班、專案資金及經費爭取專班,具體如下:

(一)欠薪化解工作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牽頭做好欠薪相關情況排查統計,建立工作臺賬,並認真稽核相關邏輯、資料等,並簽字把關,確保統計情況真實有效。收集完善相關資料並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並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牽頭制定欠薪化解工作方案。

(二)拖欠工程款化解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牽頭做好工程專案欠資情況排查統計,建立工作臺賬,並認真稽核相關邏輯、資料等,並簽字把關,確保統計情況真實有效。認真收集完善相關資料並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並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牽頭制定拖欠工程款化解工作方案。

(三)信訪維穩工作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收集信訪反映欠資欠薪情況,建立臺賬,並認真稽核相關邏輯、資料等,並簽字把關,確保統計情況真實有效,及時反饋相關情況給行業主管部門,跟蹤督促回覆辦理,制定信訪穩控方案,做好接訪工作,確保穩定。負責堅持零報告和日報告制度,收集完善相關資料並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並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四)國有資產處置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摸清國有資產底數,做好資產評估工作,按程式做好國有資產處置,及時籌措資金用於化解欠資欠薪。收集完善相關資料並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並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五)宅基地處置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加強與區自然資源局對接,做好土地調規等工作。

進一步摸清現有可作為宅基地處置的地塊面積,對接上級主管部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按程式做好宅基地處置,及時籌措資金用於化解欠資欠薪。收集完善相關資料並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並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六)產業發展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進一步摸清現有農業設施及產業情況,盤活農業設施,確保發揮效益,做好產業發展事宜,算好產業收益賬,及時籌措資金用於化解欠資欠薪。收集完善相關資料並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並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七)專案資金及經費爭取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結合實際,建立專案庫清單,積極向上爭取專案。加強向上對接,根據工程專案資金支付情況積極爭取撥付相關專案工程資金及工作經費用於化解欠資欠薪。收集完善相關資料並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並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專班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根治欠薪欠資作為當前重要政治任務,切實把思想統一到省委、市委、區委有關要求上來,紮實抓好各項工作,確保按時完成根治欠資欠薪各項工作。

(二)各工作專班要高度重視,及時制定專班詳細工作方案。

(三)各工作專班要切實履職,按職責抓好根治欠資欠薪各項工作,鎮黨委政府對根治工作實行周排程,並聽取各專班工作開展情況彙報,對工作不力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同時在開展相關工作過程中,要確保程式合法合規。

四、重點任務

(一)全面摸排,建全清欠資金臺賬。

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會同農旅公司、城建辦、農業服務中心、扶貧辦、經發辦、水務站、財政所等有關部門,認真梳理彙總,形成全鎮清欠資金臺賬。

(二)突出重點,加快清欠進度。

對於本方案明確的欠薪專案,涉及村(居)、部門要盯緊抓牢、強化工作措施、加快分類化解進度,堅決做到心中有數、手裡有招、肩上有責,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既定目標任務,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全程跟蹤進度。

(三)強化督促檢查,加大督查力度。

各村(居)、各重點部門要對本行業在建工程專案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情況持續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在建工程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全面落實到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不定期開展隨機抽查,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單位及責任人,按程式上報區勞動監察隊,將其納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物件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形成強有力震懾。

(四)加強監測預警,做好風險穩控。

各村(居)、各部門要動態建立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專案臺賬,並納入重大風險防控責任清單,確保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專案發現及時、處置得當、穩控有力、化解到位。綜治辦、人社中心、科宣中心要加強協調聯動,充分發揮欠薪輿情聯動處置機制作用,強化正面引導和負責輿情管控,嚴防和妥處各類輿情風險隱患,在開展根治欠薪專項行動中要注重實幹、多做少說,避免產生負面輿情。

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 篇3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94號)、建設部《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建市[*)1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粵府辦[*]1號)確定的工作任務,為切實解決我市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加強領導、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分類治理、逐年推進。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堅持償還欠款與杜絕新的拖欠並重,突出政府帶頭清欠,優先支付農民工工資。正確處理好清欠與發展的關係,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通過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規範建築市場秩序,確保我市建設事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工作目標:從20xx年起,用三年時間解決20xx底以前形成的拖欠工程款問題。其中,20xx完成清欠30%,20xx完成清欠60%,20xx上半年基本完成清欠,財政性投資工程要在20xx底前償清拖欠款。20xx以後開工的專案和在建工程,不產生新的拖欠。20xx當年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在20xx9月底前解決;20xx以前拖欠的農民工工資d在20xx春節前解決。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一)市政府建立市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聯席會議制度。由分管城建的副市長擔任召集人,成員單位包括市建委、計委、財政局、勞動保障局、規劃局、國土房管局、市政園林局、外經貿局、資訊辦、交委、水利局、工商局、司法局、監察局,市中級法院等15個單位。聯席會議辦公室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各區、縣級市政府要根據轄區實際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

根據市聯席會議部署,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清理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確保人員到位,經費到位,措施到位,全面落實本系統清欠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指派專門聯絡員,負責本部門清欠工作的督辦與資訊收集、反饋,協助市聯席會議辦公室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形成齊抓共管的聯動機制。

清欠工作要按照專案建設管理許可權,本著誰直接負責工程建設管理,誰負責組織清欠工作的原則,做到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各專案業主要指定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組成清欠機構,負責督促、落實解決本建設專案拖欠工程款問題。

(二)市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1、市建委負責對全行業的清欠工作進行督察、統籌、指導、協調和統計。負責對工程專案拖欠工程款的調查摸底和認定工作;負責本市建築業企業拖欠分包企業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的償還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實施的城建專案的清欠工作;利用房地產企業資質、建築企業資質和施工許可等管理手段督促房地產企業和施工企業解決拖欠款問題。

2、市勞動保障局負責檢查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對使用農民工的建築企業勞動合同簽定、工資支付情況進行檢查;及時受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投訴上訪;建立健全建築企業工資信用制度;仲裁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勞動爭議;查處以各種名義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

3、市交通、水利、工業、資訊、教育、醫藥、衛生、文化、體育、科技、社會福利等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各自行業建設專案的清欠工作,並對本行業內在全市(縣級市)各區建設專案的清欠工作進行督察、指導和統計。各主管部門對拒不簽定還款協議和拒不按協議還款的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的不予辦理新的立項和相關審批。

4、市外經貿局協助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外商投資企業建設專案的清欠工作。

5。市計委、市府辦公廳、市政園林局負責其實施的建設專案的清欠工作。

6、市國土房管局和市規劃局協助相關部門督促建設單位償付工程款工作。

對有拖欠工程款且拒不簽定還款協議和拒不按協議還款的專案業主,市國土房管局對其專案預售監控帳戶實施監控,制定措施對稽核、發放此類專案的預售款進行嚴格把關;市規劃局不予辦理規劃許可和驗收手續。

7、市財政局對財政性投資專案按投資計劃、年度預算和工程進度及時撥付資金。對已竣工驗收但未進行結算的要抓緊辦理結算評審,經評審確認後按專案概算的資金來源和年度預算安排數及時撥付工程款;對超概算專案工程款,由建設單位按基建程式辦理並落實資金來源後,市財政局據此及時撥付資金;並協助相關部門督促拖欠工程款的財政性投資專案業主單位償還工程款。

8、市工商局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社會其他工商企業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的償付工作和合同管理工作,對有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記錄的企業法人作為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9、人民法院對受理的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要依法及時審結;對已判決生效的,要加大執行力度,最大限度地保證裁判文書的執行。

10、司法行政部門要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幫助農民工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11、監察部門負責對各相關部門的工作情況進行行政效能監察,對工作不力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追究行政責任。

三、工作要求

(一)解決20xx以前拖欠的工程款。

1、按照建設部、國家統計局等有關部門制定下發的拖欠工程款調查摸底報表,以及拖欠工程款認定標準(詳見建市[*]44號檔案),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開展對建設專案拖欠情況進行全面清理,摸清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底數,並將“工程專案拖欠款明細表”分行業交由各主管部門依照職責分工落實清理、償還事宜。

2、各主管部門按清欠工作的職責分工組織欠款單位按專案與施工企業協商制定還款計劃,並在20xx8月底前將所有專案的還款計劃和落實措施交市聯席會議辦公室。

3。對已竣工結算的工程專案拖欠的工程款,各責任單位要督促專案業主按照施工合同或還款協議償清拖欠的工程款;對拒不還款的專案業主,通過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強制其在規定期限內償清拖欠的工程款。同時,將拒不簽定還款協議和拒不按協議還款的單位名單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彙總後通報,並分送各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4、對已竣工驗收但未結算的工程專案,各責任單位要責令專案業主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結算,並支付工程款。對不能按期支付的,依照上述工作目標的要求,按年度比例制定償清拖欠工程款計劃。

(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

市勞動保障局督促施工企業在20xx9月底前解決20xx當年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在20xx8月底前對20xx以前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制定分期還款計劃,確保於20xx春節前全部完成兌現工作。

四、保障措施

為建立健全長效市場監管機制,解決好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切實預防和遏制發生新的拖欠現象,採取以下措施:

(一)推行工程擔保制度和規範建築勞務用工制度。今後,房地產開發專案要強制實行業主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同時,建築施工企業也要實行承包商分包工程付款擔保,通過實施擔保制度解決工程款拖欠問題。另一方面,要大力培育勞務分包市場加強對勞務分包企業管理,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完善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執法制度,凡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農民工集體上訪或造成其他社會影響並且不積極妥善處理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加強信用體系建設。要積極推進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建立失信懲戒機制,把按規定和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作為重要的信用標準,對失信行為要記八信用檔案公佈於眾。要充分發揮建築行業協會和工程監理、造價諮詢等中介機構在解決拖欠工程款糾紛中的協調作用,形成約束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有效機制。

(三)嚴格專案審批、報建和施工許可管理等程式,從源頭上避免發生新的拖欠工程款現象。所有建設專案在開工建設前建設單位必須提供該工程投資規模、資金來源和當年投資的資信證明檔案。建設工期不足一年、到位資金少於工程合同價50%,和建設工期超過一年、到位資金少於工程合同價30%的,不許報建和開工肄設。對於房地產企業開發建設的專案,嚴格執行專案資本金制度,專案資本金達不到規定比例或資金來源沒有落實的專案,有關部門一律不得辦理計劃備案手續。

(四)嚴格執行工程款結算制度,把好工程款結算關。加強工程造價諮詢和金融資信管理,規範工程價款稽核和銀行資信管理行為。

(五)加強監督檢查,加大執法力度。市聯席會議將根據需要及時拉圭各有關部門和各區年度清欠計劃的執行情況。各主管部門在督促有關專案業主和工程承包人制定清欠計劃的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加大執法力度,對解決拖欠問題不力的專案法人要通報批評,直接責任人要追究責任。要加大對惡意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嚴厲打擊有違法行為的施工企業。對專案業主已按合同要求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因施工企業原因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企業負責清還工資欠款,並由建設主管部門追究其責任。工程竣工後,施工企業不按規定及時將竣工資料送審或有意拖延工程結算,使工程無法順利結算,導致產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的,要依法追究施工企業的責任。

(六)建立溝通渠道,加強資訊交流。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向市聯席會議辦公室書面報告上季度清欠工作的實施情況。對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必要性時提請召開市聯席會議分析研究。

(七)發揮媒體作用,接受社會監督。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宣傳正面典型,對違規企業予以曝光。要建立舉報投訴制度,公佈投訴電話、網址和郵箱,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監督氛圍,推動清欠工作全面開展。

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 篇4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並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緊緊圍繞保護農民工勞動所得,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著力規範工資支付行為、優化市場環境、強化監管責任,健全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目標任務。建立健全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體系。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

二、全面規範企業工資支付行為

(三)明確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全面落實企業對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督促建築企業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專案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包括承包施工總承包企業發包工程的專業企業,下同)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

(四)嚴格規範勞動用工管理。督促建築企業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建立職工名冊並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勞動計酬手冊,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資訊、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資訊,逐步實現資訊化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在工程專案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計量、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其工資支付情況,不得以包代管。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將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的工資支付書面記錄儲存兩年以上備查。凡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無論什麼原因,施工總承包企業負全部責任。

(五)推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推動建築企業委託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分包企業負責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個人工資賬戶並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並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後,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託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

三、健全工資支付監控和保障制度

(六)完善企業工資支付監控機制。構建企業工資支付監控網路,依託基層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網路化管理平臺的工作人員和基層工會組織設立的勞動法律監督員,對轄區內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管,對發生過拖欠工資的建築企業實行重點監控並要求其定期申報。

(七)完善工資保證金制度。在建築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建立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辦法,對一定時期內未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實行減免措施、發生工資拖欠的施工總承包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嚴格規範工資保證金動用和退還辦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八)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管理制度。實行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推動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分解工程價款中的人工費用,在工程專案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專項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應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比例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提供的人工費用數額,將應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單獨撥付到施工總承包企業開設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應當備案,並委託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專款專用。開戶銀行發現賬戶資金不足、被挪用等情況,應及時向縣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九)落實清償欠薪責任。招用農民工的企業承擔直接清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主體責任。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劃撥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依法承擔清償責任。

四、推進企業工資支付誠信體系建設

(十)完善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制度。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企業誠信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開有關資訊。縣建設主管部門要建立企業拖欠工資等違法資訊的歸集、交換和更新機制,將查處的企業拖欠工資情況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徵信系統、工商部門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縣建設主管部門誠信資訊平臺或政府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推進相關信用資訊系統互聯互通,實現對企業信用資訊互認共享。

(十一)建立健全企業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強對施工總承包企業失信行為的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對拖欠工資的失信建築企業,建議有關部門在政府資金支援、政府採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稽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國範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

五、依法處置拖欠工資案件

(十二)嚴厲查處拖欠工資行為。加強工資支付監察執法,擴大日常巡視檢查和書面材料審查覆蓋範圍,推進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縣級聯動處理機制建設,加大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投訴受理和案件查處力度。完善多部門聯合治理機制,深入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健全執法協作制度,加強跨區域案件執法協作。完善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對惡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切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威懾作用。

(十三)及時處理欠薪爭議案件。引導農民工就地就近解決工資爭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對農民工因拖欠工資申請仲裁的爭議案件優先受理、優先開庭、及時裁決、快速結案。對集體欠薪爭議或涉及金額較大的欠薪爭議案件要掛牌督辦。加強裁審銜接與工作協調,提高欠薪爭議案件裁決效率。暢通申請渠道,依法及時為農民工討薪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十四)完善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健全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事件。完善欠薪應急週轉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動用應急週轉金、欠薪保障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被拖欠工資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實施違法懲戒處罰。一是對拖欠單位從各種審批手續上進行限制。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堅決不予辦理相關審批手續。一律停業整頓並在媒體上曝光,本地企業半年內限制參加招投標;外地進郯企業完善其專案後續手續,一律清出郯城建築市場並同時通報企業註冊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招標及其他建設審批手續並進行公開通報曝光,加大失信違約處罰力度。二是嚴厲打擊“惡意欠薪”。對違法用工拒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等惡意欠薪案件,要及時通報人社、公安等部門聯合進行查辦,堅決採取必要措施,予以嚴厲打擊。三是堅決打擊“惡意討薪”。對個別建築企業、專案經理、包工頭唆使和煽動農民工或糾集社會閒雜人員冒充農民工惡意討薪的行為,以及由於當事人雙方存在巨大分歧,行政調解難以奏效、當事人不聽取清欠工作人員的合理建議或司法引導纏訪鬧訪,影響正常辦公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立即通知公安部門及早介入,對首要分子及時採取措施。

(十六)實行惡性欠薪案件工地停工令制度。局機關科室單位要對惡性欠薪、社會影響惡劣和社會不穩定的欠薪案件與清欠辦形成工作聯動,對專案果斷實施工地停工令,積極配合清欠辦對欠薪案件的調查處理。對掛靠、轉包、違法分包、以包代管、發生質量問題安全事故、不履行農民工工資發放責任或監管責任而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縣外建築企業一律由縣住建局責令停工整頓,依法嚴肅處理。

(十七)實行施工現場維權資訊公示制度。施工總承包企業負責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資訊告示牌,明示業主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及所在專案部、分包企業、行業監管部門等基本資訊;明示勞動用工相關法律法規、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支付日期等資訊;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等資訊,實現所有施工場地全覆蓋。

六、加強組織領導

(十八)強化“總承包企業負總責”制度。施工總承包企業負全面責任,用工企業負直接責任,凡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首先由總承包企業墊付。對清欠工作不力、引發事件的清欠管理單位、責任人、建設單位、建築業企業,實行責任追究,造成惡劣影響的,從嚴處理。

(十九)加強部門協作配合。縣住建局加強與人社、公安、工會等部門溝通銜接,完善工作機制,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積極督促企業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等制度規定,嚴厲查處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切實規範工程建設市場秩序。

(二十)加大普法宣傳力度。發揮新聞媒體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大力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依法公佈典型違法案件,引導企業經營者增強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引導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增強宣傳效果,營造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良好輿論氛圍。

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 篇5

20xx年元旦、春節臨近,欠薪問題進入易發高發期,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本鎮將於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春節前,在全鎮範圍內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動內容

此次行動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為抓手,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快遞物流等行業為重點,對欠薪問題進行集中專項整治,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加快“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舉報投訴的分類核實處置,做到案結事了;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情況;三是工程建設領域關於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管理、總包代發工資、工資保障金等制度落實情況;四是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對欠薪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

二、行動目標

認真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對查實的欠薪問題要在20xx年春節前全部辦結,讓被欠薪農民工及時拿到應得的工資返鄉過年,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的重大群體性的事件或惡性極端事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三、組織機構

鎮成立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鎮規建辦、社發辦、平安辦、信訪辦、司法所、xx地區社會事務管理中心、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及各村居、鎮屬公司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領導小組在鎮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主任兼任。

四、專項檢查安排

(一)宣傳和自查階段

各村居、鎮屬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堅持早預防、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深入企業、工地、社群,結合實際開展普法活動,大力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相關勞動用工法律法規,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各村居、鎮屬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指導本行業或轄區內的用人單位對其20xx年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自查,對存在的問題主動予以糾正,並結合企業實際,採取多種方式協助化解隱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

(二)預警和排摸階段

各村居、鎮屬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要聚焦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專案,及早開展隱患排查,對可能存在的矛盾糾紛認真梳理,實行“臺賬式”管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鎮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要加強對用工企業的日常巡查,嚴格落實上報制度,及時掌握企業欠薪動態;鎮規建辦、水務局、徵收辦等對各自行業內的建設工程專案進行排查,督促總包及時撥付工程款,規範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鎮經發辦對快遞物流行業企業進行排查,對獨立運營的小微快遞企業要重點關注,對可能存在的欠薪隱患及時彙總。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預警檢查、梳理排查工作、做好相應臺賬記錄。

(三)執法和化解階段

各單位要集中力量開展檢查,並做好相關檢查臺賬記錄。鎮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負責對全區實體性用工企業進行檢查,發現欠薪企業,立即上報進入執法程式,迅速查清欠薪事實。鎮規建辦、水務局、徵收辦等負責對各自行業內的在建工程專案工資支付保障制度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整改。各部門要成立聯合檢查組,對轄區內的用工企業和建設工程專案工資支付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和落實責任領導、責任人員,確保在20xx年春節前全部化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春節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和緊迫性。要成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凝聚各部門的力量,層層壓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督查檢查,確保專項整治行動高效有序開展。

(二)加強指導督查,履行監管責任

各單位要不斷完善工作方案,靠實工作職責、暢通維權渠道、細化排查任務、突出化解效果,密切保持與上級部門聯絡,加強排查化解工作的銜接,落實矛盾糾紛逐級化解,統籌推進欠薪工作的監管責任。

(三)樹立防範意識,提高維穩能力

要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健全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工作方案。出現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或極端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快速介入,查明情況,督促企業或建設工程專案儘快解決欠薪問題,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上報適時動用欠薪保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基本工資,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四)健全工作臺賬,落實資訊報送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努力形成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落實專人負責檢查臺賬和報表,對重要工作資訊,及時上報,確保資訊溝通渠道暢通。聯絡人: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 篇6

為了積極穩妥地處理好因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切實維護農民工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以專案部為主,實行專案經理負責制。堅持預防為主,糾防結合,在專案經理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快速反應、趕赴現場,協調配合、控制局面、妥善處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儘快恢復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減少或避免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確保社會穩定。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工程區域內因用人單位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包括:

1、罷工、停工、怠工事件;

2、圍堵專案部辦公室、場區交通要道事件;

3、群毆、致人重傷或死亡事件;

4、自殺、自殘等事件;

5、造成農民工生活困難、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等。

(三)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專案部成立解決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專案經理擔任,成員由工程部門、技術部門、材料部門、安全部門、財務部門等協調處理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全面負責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根據情況,工程部門、技木部門、材料部門、安全部門、財務部門等應同時到場組成現場處理小組進行應急處理。

工程技術部門:協助做好現場勞資雙方當事人的調解工作,積極引導農民工通過訴訟等正常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負責召集用人單位相關負責人到場,協助調查核實,責成支付農民工工資。協助專案經理對突發事件處置和恢復生產秩序。

財務部門:負責調查核實欠薪事實及數額,責令欠薪單位立即支付。協助做好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農民工工資核實工作,責令用工單位立即支付農民工工資。

安全部門:暢通職工訴求表達渠道,及時瞭解並報告用人單位欠薪情況。負責維持現場秩序,預防、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必要時撥打110。

材料部門:負責宣傳、教育並引導農民工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應急響應和處置程式

資訊報告:發生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後,應當在20分鐘內上報領導小組,重特大事件應在10分鐘內報告分公司領導小組。

報告內容為:

1、突發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傷亡等情況。

2、突發事件發生的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預測。

3、突發事件發生的用人單位和有關部門已做工作和採取的措施及處理情況。

4、其他已掌握的情況。

啟動預案: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後,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由領導小組下令啟動應急預案。

應急處置:各部門在接到預案啟動指令的20分鐘內,根據案情投入應急處理工作。各部門在接到通知後,應快速趕赴現場,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瞭解情況,進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職責果斷處置。如案情擴大或可能會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可請求分公司領導小組給予指導和幫助。

①處理突發事件時要注意運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認真聽取群眾訴求,穩定群眾的情緒,避免矛盾的進一步激化;要通過開展耐心細緻的宣傳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態發展,動員、疏導農民工返回崗位,儘快恢復生產、生活。②現場協商和調解不成的,各部門應在摸清情況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處理意見。對嚴重侵犯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用人單位,責令改正。必須通過仲裁和司法程式的,要引導當事人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時處理。

③當出現暴力破壞活動苗頭時,必要時撥打110請公安部門依法採取防範措施,防止辜態進一步擴大和惡化。對無理取鬧、違反治安處罰法的人員,依法處理。

④必要時,應啟動欠薪保障應急資金和欠薪墊付特別程式,公司設定了一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用於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在農民工生活確實困難或用人單位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等緊急情況下,先行墊付已查實的所欠農民工工資或生活費,及時平息事態,解決農民工生活困難。財務部門要對欠薪保障應急資金給予保障。

(五)後期處置

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後,領導小組應做好預案的後期處置、協調、監督,有關部門應督促、幫助用人單位儘快恢復生產秩序,完善勞動用工管理,及時向分公司領導小組報告後期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將發生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用人單位列入誠信系統黑名單。

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結束後,領導小組要組織相關人員對事件進行分析,評估事件後果,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鞏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彈,並對事件處理情況進行上報。

專案領導小組要在事件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向分公司領導小組提交處置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突發事件單位的基本情況、導致突發事件的原因、事態發展趨勢、處理經過、處理結果、進度、形象影響評估等。

在預防和處置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中,部門歿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本工程區和所屬單位開展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預警預報工作不重視,不負責,情況不明,措施不力,造成勞動糾紛不斷,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多發,社會影響惡劣的;

2、對農民工反映的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問題不關心,或推諉、敷衍,長期得不到解決,致使問題和矛盾越來越多,趨向激化,多次發生突發事件等現象的;

3、對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苗頭不及時,發生突發性事件後,緩報、謊報、瞞報或未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調查處理。在調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處置不力,以致延誤時機,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

各部門之間應建立應急聯絡工作機制,保障資訊暢通,做到資訊共享;按照各自職責管理和實施。並對本預案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以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六)違約經濟處罰

施工中若不按應急預案措施履行的,承擔相應的經濟處罰。

(七)其它應說明的事項

我們承諾:在工程專案施工過程中,我公司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採取必須的衛生防護措施,經常保持現場及其駐地整潔和衛生,以保護職員和工人的健康,並應與當地衛生部門合作,根據要求在整個合同執行期間配備醫務人員,防止傳染病和準備常用的急救藥物。在炎熱的高溫條件下施工時,應注意採取防暑降溫措施。同時還應負責為其僱用的員工供應清潔的飲用水和合格的施工用水。

2、我公司應自行僱用當地的民工投入到施工生產中,以增加當地的民工收入。僱用員工應完善勞務註冊手續,並與僱用的員工訂立勞務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同時為其僱員安排食宿並提供各種必需的生活設施,並應採取合理的衛生防護措施以保護其僱員的健康和安全。在處理勞務事宜時,應充分考慮和尊重法定的節假日和公認的農忙季節。

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 篇7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有關決策部署,根據《關於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專項行動的通知》(皖人社明電〔20xx〕102號)和《關於印發<宣城市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宣治欠辦發〔20xx〕15號)檔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專項行動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工程建設領域和新就業形態等欠薪易發多發行業為重點,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開展集中整治,全面推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落實落地,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切實防範化解重大欠薪風險隱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二、組織領導

廣德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治欠辦)負責專項行動的各項統籌協調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開區管委會、太極洞管委會落實屬地責任,負責轄區內專項行動開展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落實行業監管責任,負責本行業專項行動開展工作。

三、主要任務

(一)組建專班(9月2日前完成)

建立全市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班,專班人員實行集中辦公,負責專項行動日常工作,統一協調排程專項行動及各行業專班、各屬地政府專班工作。市住建、交通、水利、市場監管、郵政、經信、鐵路建管中心等七部門各自成立行業工作專班,分別負責住建、交通、水利、外賣、快遞等行業及工業企業、高鐵專案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集中整治。一是要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做好欠薪風險隱患排查工作。二是要落實督促整改責任,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做好欠薪問題整改工作。三是要落實欠薪專案(企業)包保責任,做好欠薪線索處置工作。對發現的欠薪線索要主動核實,加強協調,妥善處理。對協調、約談難以解決的問題,要找準癥結,提出對策,將前期處理情況、存在困難及建議書面上報市治欠辦。四是要落實市治欠辦交辦工作。

各鄉鎮街道及市經開區管委會、太極洞管委會要落實屬地責任,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的排查和調處工作,並結合工作實際,做好專班組建工作。

(二)集中排查(9月20日前完成)

1.排查物件:工程建設領域、加工製造業、新就業形態等欠薪問題易發多發的行業企業,工程建設領域重點排查政府、國企專案以及社會資本投資的房地產開發專案。

2.排查內容及方式:對工程建設專案進行拉網式排查,全面排查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支付情況,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總包代發等制度落實情況;對其他行業、企業靈活採用電話排查、線上排查等方式,主要排查工資按時足額支付情況。

3.責任分工:市住建、交通、水利、市場監管、郵政、經信、鐵路建管中心等七部門工作專班,分別負責住建、交通、水利、外賣、快遞等行業及工業企業、高鐵專案的欠薪風險隱患排查。

4.具體要求:堅持早預防、早介入、早化解,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定人定責、盯住不放、精準施策,能解決的要立行立改,防止隱患“發酵”。對一時難以化解的問題,要建立臺賬、列出清單,明確切實可行的整改舉措,確定責任單位、責任人和整改時限。

(三)集中處置(10月20日前完成)

1.開展集中接訪,強力處置欠薪案件。市治欠辦根據欠薪隱患排查情況,於9月、10月集中組織開展欠薪問題專項接訪活動,相關成員單位負責同志帶頭接訪,直接處理重大敏感欠薪問題。對接訪過程中發現的複雜疑難案件,接訪部門要制定具體化解方案,實行領導包案。對涉及人數較多、金額較大、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重大欠薪案件,由市治欠辦牽頭成立專案組,掛牌辦理、一查到底。對涉及多部門職責的歷史遺留案件,由市治欠辦組織行業主管部門、司法部門等多部門聯合會辦、合力攻堅。

2.開展協同治理,全方位解決欠薪問題。一是工程建設領域行業主管部門督辦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強化相關問題治理,有效規範工程建設發承包秩序。二是住建部門要對房地產工程專案加強監管,妥善處置欠薪風險隱患,防止拖欠農民工工資,嚴防規模性欠薪。三是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會同財政等有關部門對本行業政府投資專案欠薪問題進行有效整治,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妥善處置因人工費、工程預付款、進度款未按時足額撥付產生的欠薪問題。四是國資及其他履行出資人職責部門要督促國企落實總包責任,加強用工管理,依法履行農民工工資支付義務和先行清償義務。五是人社、經信等部門要推進拖欠農民工工資與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問題協同治理,將清欠款項優先用於清償農民工工資。六是人社部門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平臺企業及關聯企業加強監管,依法維護新業態勞動者勞動報酬權益。

3.強化行裁聯動,加快辦理欠薪投訴。一是人社部門要暢通欠薪舉報投訴渠道,建立勞動監察行政執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聯動機制,做到一窗受理、內部聯動,接訴即辦、高效聯動,依法依規快調、快立、快處、快結,高效化解欠薪問題。對勞動監察、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受案範圍外,且協調無法解決的,要及時引導通過司法途徑處理。二是相關部門加強對行政調解達成支付協議、企業主動承諾限期支付等情形履行情況的跟蹤督辦,誰調解誰跟蹤,做到案結事了。

4.強化司法協同,嚴厲打擊欠薪犯罪。一是公安機關要及時受理、審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及時立案偵辦,依法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形成有力震懾。二是人民檢察院要暢通支援農民工起訴的“綠色通道”,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訴。三是人民法院要依法審判,提高案件辦理效率,組織集中執行涉欠薪案件,及時兌現勝訴當事人勞動報酬權益。四是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大農民工欠薪案件法律援助力度,依法對申請支付勞動報酬的農民工免於核查經濟困難狀況,實行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優先指派,幫助農民工依法維護權益。五是工會要依託自身資源,為農民工提供法律諮詢等援助服務。

(四)集中督察(10月15日前完成)

1.開展“平臺”線索專項督察。市治欠辦安排專人抽查“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線索辦理情況,重點抽查政府投資專案、國企專案,涉及人數較多、金額較大的線索,達成協議後的履行情況,建立抽查臺賬和問題清單。要及時交辦、跟蹤督辦抽查發現的問題線索,確保問題化解;要依法依規核處上級督辦、轉辦的欠薪線索,確保限期內解決。

2.開展重大案件專案督察。10月上旬,市治欠辦組織力量對重大欠薪案件及久拖不決的疑難案件進行現場督導,聯動處置、協調解決案件處置中的難點問題,督促加快辦理進度,綜合運用工資保證金、應急週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等手段,千方百計化解重大疑難欠薪問題。

3.開展工作薄弱地區重點督察。10月中上旬,市治欠辦派出工作組分片對各鄉鎮及市經開區、太極洞管委會轄區開展督導,努力實現全市欠薪案件線索見底清零。對工作落實不到位、工作薄弱環節多、欠薪案件量大、負面輿情頻發的地區進行重點督導,督促落實落細治欠舉措,補短板強弱項,形成系統治理欠薪工作格局。

(五)集中整改(20xx年春節前完成)

1.堅持一個原則。堅持“誰有問題誰落實整改,誰負責監管誰督促整改”的原則,根據隱患問題臺賬和市治欠辦在行動期間發現並交辦的問題,由問題企業落實整改責任,由監管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對賬銷號,不留問題死角。

2.做好兩個“回頭看”。一是風險排查責任單位對已排除風險隱患的企業和專案,要進行“回頭看”,持續關注、動態監管,防止欠薪問題復發。二是市治欠辦要結合行動期間發現的問題和20xx年度考核反饋問題,對照問題清單、法律法規,督促相關責任單位整改到位,並對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推動制度全面落實。

3.落實“一案三查”。對工程建設領域欠薪案件實行“三倒查”,查專案整體工資支付情況、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查部門監管責任落實情況,以辦案治標力促源頭治本。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思想認識。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責任,要對欠薪問題保持高度警覺,將整治欠薪問題擺在突出位置,做到思想不鬆、行動不停、要求不降、力度不減。確保專項行動取得成效,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樹牢底線思維,切實防控風險。要適時召開欠薪風險研判會議,分析問題、研判風險,組織制定應急預案。相關責任單位要盯牢重點行業企業,盯緊欠薪問題處置,適時啟動應急預案,快速妥善處置,防止發生群體性或極端事件,守住底線、防住風險。

(三)層層壓實責任,嚴肅追責問責。人社部門要承擔起牽頭部門職責,加強部門協同配合。行業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要依法履行監管責任,切實發揮職能優勢,加強協調處理力度。對推諉塞責、監管不力、執法不嚴等導致重大風險和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四)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各地要加強《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宣傳,營造尊重勞動、關愛農民工的良好氛圍。人社部門要會同人民法院等單位選取欠薪典型案例進行曝光、以案普法,對企業相關人員開展警示教育,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法律意識。對欠薪輿情要堅持線上監測和線下處置相結合,抓住輿情處置黃金期,妥善處理,牢牢把握輿論引導的主動權。

請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於20xx年10月20日前向市治欠辦報告專項行動階段性進展情況;行動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報送專項行動總體工作情況。

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 篇8

根據《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的通知》(人社部明電〔20xx〕12號)要求,深入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確保全區社會和諧穩定,現就做好我區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制定以下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全面貫徹落實《條例》為抓手,認真開展“四個全面”專項治理(全面排查欠薪風險隱患、全面提升欠薪平臺線索辦理質量、全面落實保障工資支付制度、全面強化欠薪違法行為聯合懲戒),以零容忍的工作態勢,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堅決做到“兩個清零”(20xx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專案、國企專案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節前動態清零),實現“兩個確保”(確保被欠薪農民工及時拿到應得的工資返鄉過年,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的重大聚集性事件或惡性極端事件)目標,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二、專項行動內容

此次專項行動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及其他欠薪易發多發行業企業為重點,對欠薪問題實施集中專項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全面排查欠薪風險隱患。各地要在統籌落實好自治區黨委和政府有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積極創新監管方式,採取網路辦公、線上排程、資訊互通、資料比對、資源共享等措施,全面清查在建工程專案審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費)撥付、資金監管情況,加強源頭治理,妥善處置建設資金不到位、工程款撥付不及時、工程結算糾紛等問題,積極化解欠薪風險隱患。繼續加大對餐飲服務、校外培訓機構、人力資源服務市場等行業領域欠薪隱患問題排查化解,健全日常監管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全面提升欠薪平臺線索辦理質量。各地要針對欠薪平臺線索接收不及時、線索流轉時限長、未按規定分類處置、核處結論和核查處置情況不一致、解決欠薪人數及涉及金額不清、超預警期限辦理等問題,要按照“領導負責、專人專幹”的原則,全面加快“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和綜治、網信、信訪等其他渠道接收欠薪舉報投訴的分類核實處置。對核查屬實的拖欠工程款問題,依據有關規定及時轉送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牽頭辦理;對工程結算、合同糾紛或勞動報酬爭議問題,引導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法律訴訟渠道解決,做到案結事了。根治欠薪平臺線索辦結率年底前達98%以上,春節前實現動態清零。

(三)全面落實保障工資支付制度。各地、各成員單位要結合專項行動有利契機,認真在本地區和行業系統開展保障工資支付六項制度全面排查。針對專案工地未設定出入門禁系統、農民工實名制落實不到位、無工程款支付擔保、未依法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未按規定繳存工資保證金、未實行施工總承包代發工資、未按進度撥付工程款、未按月足額支付工資、未按要求實現資訊上傳《寧夏回族自治區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的在建專案和續建工程,人社和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行業建設主管部門要依法加大處理處罰力度,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規範勞動用工管理,確保各項保障工資支付制度落實落地。

(四)全面強化欠薪違法行為聯合懲戒。針對欠薪問題協調處理多立案查處少、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應公佈未公佈、拖欠工資“黑名單”未做到應列盡列等問題,各地要組織相關部門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對符合立案標準條件的.,嚴格按規定程式依法查辦;對經責令改正而逾期仍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對涉嫌欠薪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要進一步強化欠薪違法聯合懲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懲戒手段,從嚴從重懲處惡意欠薪和非法討薪行為,加大欠薪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和拖欠工資“黑名單”公佈力度。各級人社部門要對今年已辦理的欠薪案件進行一次“回頭看”,重點檢查欠薪隱患問題是否得到全面解決,拖欠工資是否已經全部支付到位。

三、時間安排

(一)集中宣傳階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條例》賦予的法定職責,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採取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方式,深入企業、工地、社群,大力宣傳《條例》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全區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大專項行動宣傳力度,通過單位入口網站、微信公眾號、新聞報紙等方式,向廣大勞動者宣傳推廣使用我區根治欠薪線索反映二維碼,做到每個專案工地、基層社群(街道)勞動者維權視窗全覆蓋,確保線上線下勞動維權渠道暢通。

(二)全面自查階段(20xx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各地各部門要圍繞本次專項行動重點,開展好“四個全面”治理自查。一是對本地區本行業在建工程專案開展一次全覆蓋自查,指導用人單位對欠薪問題自查自糾,精準掌握本轄區企業和在建工程專案欠薪隱患及制度落實情況底數,及時組織對本地區自查情況進行分析,並結合實際,採取多種方式化解欠薪隱患,做到早發現、早解決,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二是要結合本地區欠薪形勢特點,聚焦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專案,及早開展隱患排查化解。加強欠薪預警監測和智慧監管,結合企業經營狀況、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情況和歷史欠薪舉報投訴情況,確定重點行業企業,進行精準摸排。三是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分類精準施策,強化部門聯動,定人定責、盯住不放,防止隱患“發酵”。對已排除風險隱患的企業和專案,進行“回頭看”,持續關注、動態監管,防止問題復發。

(三)執法檢查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春節前)。各地區要加強統籌協調,組織相關部門集中開展執法檢查。各相關成員單位要進一步暢通欠薪維權綠色通道,確保欠薪案件快立快處。對欠薪線索,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對基層難以化解的複雜疑難欠薪案件,採取領導包案的方式。對涉及人數較多、金額較大、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重大欠薪案件,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成立專案組,掛牌辦理,一查到底,堅決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對政府專案、國企專案欠薪的,嚴查制度落實、責任落實情況,適時進行通報,實現查處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各地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抽調執法人員,配強工作力量,確保欠薪案件能夠及時接收、有效處置。自治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實行定期排程,對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掛牌督辦。

(四)整改提高階段(20xx年2月8日至20xx年2月28日)。各地各部門要認真總結梳理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存在問題。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親自部署、親自排程,責任單位要主動擔當、敢於較真碰硬。要堅持問題導向,設定整改標準和期限,不斷夯實本地區根治欠薪工作基礎。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臨近年終歲末,工程建設領域將迎來工程款結算高峰期,欠薪問題也將進入高發期,各地要充分認識做好春節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決扛起根治欠薪政治責任,將此次專項行動作為黨史的學習教育的成果檢驗,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具體實踐,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調,在落實當前疫情防控責任的同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凝聚各方力量、抽調專業骨幹、成立工作專班,層層壓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督促檢查,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各地要強化大局意識、系統觀念,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進一步暢通線上線下舉報投訴渠道,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加大監察執法力度,及時查處欠薪案件,為農民工提供高效的維權服務。發展改革、財政、國資等成員單位要積極履行監管責任,落實《條例》有關規定,強化政府投資專案、國企專案全方位、全流程監管,紮緊制度“籠子”,從源頭上消除欠薪隱患。工程建設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加強建築用工實名制管理,督辦相關領域欠薪違法案件。公安機關要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的接受和及時審查,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快立、快審、快結。人民銀行要加強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資金監管,確保預警及時、專款專用。其他成員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積極配合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保持高壓態勢。各地各部門要用好用足《條例》規定的各項監管懲戒措施,對欠薪積案採取領導包案、一案一策、掛牌督辦、約談辦理等措施限時化解。對查實的違法行為,要加大違法懲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懾。加強對工程建設領域各項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責令限期整改違法行為,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逾期不改的,依法嚴肅懲處。對欠薪裁決判決“執行難”問題,各地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統籌協調同級司法機關實施集中執行活動,推動裁決判決執行到位。

(四)強化風險防控。各地要牢固樹立底線思維、風險意識,堅持事前預防、系統治理、定向化解、精準治欠,對群眾反映強烈、風險隱患較大的重點行業企業,要及時組織風險評估預判,落實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對重大欠薪輿情和欠薪引發的聚集性事件或極端事件,要從速查清事實,穩妥處置化解,堅決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要通過及時動用工資保證金、應急週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部分工資(基本生活費),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穩定。同時做好網路輿情監控和輿論引導工作,加強宣傳、網信、信訪等部門間的溝通,對各類新聞媒體特別是網際網路反映的欠薪問題,要及時核實處理,主動向社會公佈相關資訊,澄清相關事實,掌握輿論主動權,堅決防止負面輿情蔓延。

(五)強化督促指導。各地各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對照《條例》要求和專項行動方案,採取超常規舉措,組織定期集中接訪,領導包片包案,確保重點地區欠薪問題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案件得到妥善處置。對整治不積極、效果不明顯的地區,各地級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可採取隨機抽查、明察暗訪等方式督促指導,確保工作責任落實到位。對工作進展緩慢縣(區)和欠薪案件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專案,要及時派員實地指導;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聚集性事件或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專案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重大案件,各地各部門要啟動落實約談、問責機制,依法依規嚴肅處置。自治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力量,對部分地區根治欠薪工作進行抽查,對問題突出的地區開展專項督導。

請各地各單位及時將專項行動工作經驗做法報自治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地級市和寧東管委會請於20xx年12月31日(星期五)12時前報送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及統計表,20xx年1月28日(星期五)12時前報送專項行動總結及電子版。自治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20xx年1月28日(星期五)前報送本部門根治欠薪專項行動總結。

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 篇9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成立大箕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指導開展根治欠薪工作。組長由鎮長任藝華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副鎮長張晉傑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由鎮勞動保障所所長閆鵬兵同志兼任。

二、建立工作會議制度

由鎮政府牽頭,定期召開根治欠薪工作會議,研究落實根治欠薪進展情況並按要求及時上報上級部門。按照屬地管理、歸口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社群)、鎮各有關部門要在領導小組統籌安排下,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具體分工如下:

1.各村(社群):各村(社群)主要負責人是根治欠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引發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要加強輿論宣傳,做好疏導工作,引導農民工用合理合法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2.勞保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聯合相關部門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全面掌握清欠工作動態;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負責對已建成和在建的工程進行摸底排查。一旦發現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第一時間協調專案負責人妥善處理,做到預見早、處置快、影響小,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拖欠工資糾紛。

3.信訪辦:負責組織協調各站所依法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涉訪、涉穩事件,防止群體突發性事件的發生;負責農民工來信來訪的接待、分流、轉送、交辦、督辦工作;督促各村(社群)、有關部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行業管理、條塊管理責任,妥善處置群體上訪事件。

4.財政所:督促專案業主做好解決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的還款計劃;負責對已解決拖欠工程款的政府投資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督;負責規範政府性投資工程專案,防止新欠工程款。

5.派出所:負責調查處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的行為;對移送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應依法及時審查;對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法立案,並及時查明犯罪事實,依法處置;協助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6.司法所:負責建立農民工討薪法律援助機制。成立農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諮詢服務和法律援助,依法幫助農民工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三、完善工資支付監控預警機制

充分發揮網格化管理機制,加強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管,每年開展2次以上用人單位工資支 付情況摸底排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欠薪隱患。對出現工資支付困難的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餐飲服務以及涉及化解過剩產能的企業,實行重點監控,積極完善欠薪預警系統。一旦發生勞資糾紛突發性事件,鎮、村(社群)責任人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協調處理,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共同介入處理。

四、建立健全工作問責制度

鎮政府對在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中組織不到位、監管責任不落實、欠薪處理不力的引發極端事件或重大事件的,要對相關領導和責任人進行問責;對工作不作為、亂作為行為,工作中失職、瀆職行為進行立案查處,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措施和工作落到實處,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維護我鎮社會和諧穩定。

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 篇10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關於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指示批示精神,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的通知》(晉政辦發電〔20__〕1號)要求,市政府決定,結合目前正在進行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在全市範圍內深入開展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專項行動開展時間

專項行動從即日起開始至20__年3月2日結束。

二、專項行動工作目標

以解決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餐飲服務等行業欠薪問題為重點,全面掌握欠薪底數,摸清建設工程專案特別是政府投資工程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採取積極穩妥措施,及早化解風險隱患,確保20__年春節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全部限時清零,推動我市無欠薪城市建立活動取得階段性成效。

三、專項行動工作步驟

按照晉政辦發電〔20__〕1號的安排部署,專項行動分全面摸排、集中清欠、督促檢查、總結驗收四個階段進行。

全面摸排階段(即日起至20__年1月15日)。各縣(區)政府要對本縣區所有在建工程專案(包括已完工仍拖欠工程款的專案)進行“過篩子”式的全面排查,重點摸清投資主體、施工企業、工資保證金繳存、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開設、資金撥付、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工資等基本情況,建立工程專案臺賬。同時要摸清本級政府投資工程專案政府出資形式、出資比例等情況,並單獨建立臺賬。準確掌握本縣(區)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住宿餐飲等行業欠薪隱患和清欠情況,明確監管部門和監管責任人,對所有的欠薪問題、處置方案逐一登記,形成臺賬,逐級上報。

市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對本部門直接投資建設和監管的在建工程專案進行全面摸底,按照上述要求摸清情況,錄入工作臺賬。

集中清欠階段(20__年1月16日至20__年2月5日)。按照省政府要求,對摸排出的問題和欠薪存量案件要按照“三個清零”工作要求,由案件發生地縣(區)政府主要負責人牽頭負責處理,運用行政、法律、市場手段,主動出擊、科學處置,徹底根治本縣區的欠薪問題。對一些涉及人數多、金額大的重大欠薪案件和欠薪引發的群體性、極端性事件,由市政府負責牽頭督辦。國有企業存在欠薪問題的,要立即籌措資金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對支付確有困難的,該企業上級集團公司應當承擔墊付責任,清零欠薪案件。

督促檢查階段(20__年2月6日至20__年2月14日)。市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協調領導小組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建立無欠薪市縣活動完成情況以及有關部門履職履責情況進行督查,並對重大欠薪案件進行督辦。

總結驗收階段(20__年2月22日至20__年3月2日)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對本縣(區)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形成書面報告,於20__年2月23日前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專項行動工作措施

(一)嚴肅查處欠薪違法行為。

1、嚴格按照省政府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三個清零”的要求(即存量案件和大案要案必須限時清零,新發生的欠薪案件必須在三個月內清零,四季度發生的欠薪案件必須在年底清零),對所有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20__年2月5日前全部清零。

2、案發地縣(區)政府主要負責人是“三個清零”的第一責任人,市政府是清零的督辦責任單位。對發生的欠薪問題,由縣(區)政府負責人組織拖欠雙方對接洽談,對拖欠雙方協商不成的,依法依規採取強制措施,責令拖欠方限期支付。採取強制措施仍難以解決的,動用工資保證金或應急週轉金先行解決,再由政府對拖欠方實施追繳。當期應急週轉金不足的由同級政府及時補足。

3、住建、教育、交通運輸、水務、農業、林業、衛計、煤炭、國資、園林、文物、房管、市政等部門牽頭負責處理本部門、本行業的欠薪問題,清零本行業、本系統的欠薪案件。

4、對發生欠薪問題的企業,經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要依法從重給予行政處罰。凡動用農民工欠薪應急週轉金償付農民工工資的,要向社會公開曝光企業和直接責任人,企業要納入拖欠工資“黑名單”,由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公安機關要及早介入,會同有關部門查明犯罪事實,堅決予以打擊。

5、所有新開工的工程專案,開工建設前必須按規定足額繳存工資保證金,未繳存的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已開工但未繳存的,必須一個月內限期補存。

(二)切實解決政府投資工程欠薪問題。

1、按照“誰投資、誰清欠”的原則,政府投資工程欠薪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政府投資工程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市、縣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清理欠薪的第一責任人,必須於20__年2月5日前清零。

2、政府投資佔比50%以上的工程專案發生欠薪的,由同級政府的財政負責兜底解決,一律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

3、政府投資工程專案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在問題解決前不得安排其新專案開工。

4、對於政府投資工程專案,本級政府要切實承擔建設單位職責,加強對施工過程中農民工工資支付的監督管理,並在專案開工前足額繳存工資保證金。

5、新開工的政府投資專案實行工程款和工資分賬管理制度,建設單位要將人工費撥付到施工總承包企業開設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戶中,專款專用。

6、對於國有企業投資建設的工程專案發生欠薪的,投資企業要切實承擔社會責任,組織協調相關方迅速解決工資拖欠問題。本級企業難以解決的,由上級集團公司先行墊付,確保欠薪案件按期清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行動,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縣(區)政府分管負責人牽頭的專項行動工作機構,制定本縣區專項行動方案,明確工作責任,分解工作任務,確保摸排底數真實清楚、欠薪問題及時解決,紮實開展好專項行動。工作機構組成人員名單和專項行動方案請於20__年1月15日前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強化應急處置。

各縣區要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進一步暢通訴求表達渠道,強化輿情監控,並嚴格落實應急兜底保障措施。縣(區)政府要按照不低於200萬元的標準,足額建立農民工欠薪應急週轉金並實行專戶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對於拖欠工資引發的群體性和極端性事件,要及時啟動應急處置機制,迅速響應,科學處置,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因拖欠工資造成赴省赴京越級上訪的,事發地政府要在第一時間派有關負責人接訪,妥善解決。

(三)做好資訊報送。

專項行動期間,各縣區政府要在每週五中午12時前,將本縣區本週《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臺賬》報市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20__年1月15日前,各縣區要將《建設工程專案臺賬》、《政府工程專案臺賬》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直各有關部門在每週五中午12點前,將本部門《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臺賬》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彙總後,由市支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20__年1月15日前,市直各部門要將《建設工程專案臺賬》、《政府工程專案臺賬》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彙總後,由市支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嚴肅責任追究。

對欠薪案件和工程專案底數不清,不報、遲報、瞞報的,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在全市通報批評。對工作責任不落實、問題不解決的,要約談主要負責人。對重大欠薪案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從工程專案入手,在立項、土地、規劃、招投標、施工許可、資金籌集使用等方面進行深入核查,層層釐清責任,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對其中發現違紀線索的,要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 篇11

近期來,民工工資問題有所抬頭,影響了我縣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為保證民工工資及時足額支付,切實維護民工合法權益,縣人民政府決定,從即日起,在全縣範圍內開展清理解決拖欠民工工資專項整治行動(以下簡稱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此次專項行動,及時清理支付拖欠民工工資,督促專案施工單位按規定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切實維護民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整治重點

(一)用工單位依法領取證照情況,包括工商登記、稅務登記及生產許可、資質證明等;

(二)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情況;

(三)用工單位招用民工情況,包括農民工數量、招用途徑、招用期限、資料、臺帳等;

(四)用工單位支付民工工資情況,包括工資支付標準、方式、記錄、拖欠工資數額及人數等;

(五)用工單位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情況,包括勞動合同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參加社會保險等情況,以及扣押農民工證件、收取抵押金、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等。

三、工作步驟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和自查自糾階段(9月20日前)

1、廣泛宣傳發動。各級各有關部門採取召開會議、專欄宣傳、送法上門、發放資料等形式,大力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貴州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貴州省建設工程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障金實施辦法》(省政府令151號)、《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引導廣大民工增強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

2、各行業主管部門及鄉鎮(區)按照“行業主管、屬地協管、勞動監管”和“誰主管誰負責、誰發包誰負責、誰承建誰負責”原則,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整改存在問題。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階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

1、各級各有關部門圍繞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重點,組織對本行業、本轄區內所有施工企業(用人單位)逐一排查,督促相關企業或單位及時糾正並妥善處理民工問題。

2、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聯合督查組,對各鄉鎮(區)和縣有關部門開展民工工資清欠情況進行專項督查,並隨機抽查重點企業整改落實情況。

(三)認真總結和分析提高階段(10月底前)

1、各級各部門對工作開展情況認真總結,全面分析查詢原因,研究並提出下步工作措施,進一步健全民工工資支付監控機制。

2、各鄉鎮(區)及有關部門於10月25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分析報告報縣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於10月28日前將工作開展情況和拖欠民工工資分析報告彙總後報縣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清理解決拖欠民工工資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保障務工人員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社局。各鄉鎮(區)和縣有關部門要成立相應的機構,明確一名領導專門負責,並選派素質好、責任心強、業務精通的人員開展工作,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成效。

(二)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各鄉鎮(區)人社中心、縣勞動保障監察隊設立農民工維權投訴舉報電話,設定投訴舉報信箱,進一步拓寬投訴渠道。同時,堅持有訴必查、查實必究,做到接待一起、登記一起,受理一起、查處一起。

(三)強化協調配合。縣人社、法院、公安、工商、工會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及時查處拖欠民工工資行為。尤其是對拖欠數額較大、時間較長且情節嚴重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專案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採取強有力的工作措施,紮實開展拖欠民工工資處置工作。各級各部門對民工投訴的重大疑難案件、跨地區以及出現過激行為的案件,要快速反應、特案特辦,及時到一線解決處置。

(四)嚴肅追究責任。各鄉鎮(區)和有關部門要督促涉及單位足額兌現民工工資和足額繳納民工保證金,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對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具體、處置不力導致的,縣人民政府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五)建立資訊通報制度。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各鄉鎮(區)和有關部門要定期將工作開展情況報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縣專項整治行動辦公室要對全縣農民工欠薪投訴情況、清理拖欠工資情況、各級各有關部門履職情況以及一些典型案例形成專報,定期報縣委、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

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 篇12

一、主要做法

(一)明確職責,加強配合

為了加強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的組織領導,我們按照上級要求,成立了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工商局、市國資委、市總工會有關負責人組成的專項檢查活動領導小組,並制定了詳細的檢查方案,明確重點檢查物件,分解落實工作責任。我們組織召開了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及時進行調查,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建設部門參加對建築行業的執法檢查,並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做好有關工作;公安部門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拖欠工資以及欠薪逃匿的違法行為,協助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事件;工商部門負責檢查驗證被檢查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協調處理使用農民工的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工會組織開展貫徹實施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活動,對用人單位拒絕改正違法行為的,及時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二)深入開展宣傳,提高勞動者維權意識

一是將《勞動合同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勞動合同法釋義》等勞動保障法律、政策法規彙編成冊,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傳送15000餘份。

二是通過受理舉報投訴、到工作場所現場檢查等形式,告知勞動者的勞動保障權利,以及當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尋求保護的方法和手段。

三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和在建築工地懸掛民工權益保護責任牌等方式,在全市深入宣傳農民工工資支付、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法律規定。

通過各種有的放矢的宣傳,勞動者的維權意識越來越強,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政策法規的自覺性也明顯提高。

(三)多措並舉,縝密開展專項檢查

檢查期間,我們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優勢,形成聯動工作機制,做到邊檢查,邊處理,切實將本次專項檢查工作落到實處。

1、確定重點行業。重點對建築施工企業、加工製造業、餐飲服務業、交通行業施工工地進行檢查。在執法過程中,對農民工舉報投訴工資拖欠案件,我們認真記錄所投訴的內容。對於投訴內容屬實的問題,迅速指派人員介入,深入工地現場調查核實,並及時拿出處理方案,確保企業拖欠行為得到有效解決,使農民工在最短的時間內足額領取到拖欠的工資。

2、把握執法重點。檢查主要內容為:用人單位工資是否已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是否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支付是否不低於隨州市最低工資標準。同時,檢查記工考勤卡的建立和履行情況,檢視工資支付憑證,聽取勞動者反映,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發出詢問通知書和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整改。

3、及時處臵群眾投訴案件。我們通過建立健全舉報投訴受理制度和處理結果回訪制度,規範舉報投訴處理程式,公佈舉報投訴電話,設立舉報投訴信箱,進一步暢通了舉報投訴渠道。同時,我們建立值班制度,加強24小時值班,確保投訴舉報電話暢通無阻。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各類投訴舉報和媒體提供的資訊,做到“有報必接、有案必查,及時介入、依法處臵”,不放過一起欠薪舉報案件,不漏掉一條欠薪資訊,不放走一個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責任人。對涉及人數多、金額較大的案件,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及時介入,迅速調查,及時進行處臵。

(四)建立預防欠薪機制,源頭預防欠薪問題為更好地推動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我們逐步完善了農民工工資監控管理體系建設,紮實有效地推進預防欠薪工作的深入開展。

一是建立了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截至目前,我市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賬戶已累計收取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1021萬元。

二是建立工資支付日常監管制度。重點加強房地產開發等在建工程專案的日常監管,進一步規範工資支付行為,有效地從源頭上預防欠薪問題的發生。

二、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主要原因

(一)建設單位未按工程合同足額支付施工企業工程款。在對處理投訴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中,調查發現有少數建設單位因支付施工企業工程款不到位,到年終或工程主體結束後雙方發生爭議,造成農民工無法足額領取工資。

(二)施工企業墊資施工,資金不足引起平時拖欠。部分承建企業為全墊資性質,在平時工作中只發放給農民工生活費用,一般只佔農民工應得工資20-30%左右。到年終由於承建企業資金週轉困難,造成了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且往往數額較大。

(三)農民工工資平時不能做到月發月清。少數承建企業與無主體資格的個人非法簽訂了分包協議,並在協議中約定付款方式為工程量的50-70%左右。更為嚴重的是,有的沒有書面約定,致使農民工到月無法足額領取工資。

(四)施工企業不與農民工依法簽定合同,用工管理混亂。施工企業存在非法分包行為,開發商與施工方、施工方與農民工之間不簽訂合同,造成各方之間權責不明。施工企業的專案部對農民工的管理較為混亂,包工頭招用人員隨意性較大。施工企業的專案部只依據工程進度將工程款直接支付給包工頭,造成農民工工資不能及時到位。

(五)農民工維權意識淡薄,平時對拖欠工資行為不敢投訴。絕大部分農民工對法律法規意識淡薄,對每月只領取生活費的方式不敢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甚至一次次聽取包工頭的欺騙,加之農民工害怕失去工作崗位而埋頭苦幹到年底,最後一年的血汗錢還是無法兌現。

三、存在的突出問題

通過對我市比較集中的建築業企業發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的分析來看,預防和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主要存在著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有著發生起數多、金額大、歷年拖欠等特點;二是有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證據資料不全,並涉及到包工頭拖欠工資,甚至有的包工頭居無定所不好聯絡。三是有個別案件基本上沒有任何書面證據材料,不易證明,也不易核實拖欠的具體金額,造成上訪案件難以查處,也給我們清欠工作帶來難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來,我們在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隨著元旦、春節的臨近,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會進一步凸現,面臨的情況將會更加複雜,任務將更加繁重,維權維穩的壓力也將更大。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強化工作措施,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專項檢查工作。

(一)認真摸底排查,紮實清欠。一是針對舉報投訴,對轄區內用人單位搞好摸底排查,進行普法宣傳,發現違規行為及時解決。二是進一步加大清欠力度,對部分證據不足但仍能採取調查取證辦法的,進一步調查尋找證據;對沒有書面證據但能找到拖欠包工頭或建築單位的,儘量加以解決。對惡意拖欠的用人單位嚴肅處理,避免農民工投訴拖欠工資案件集中到年底上訪的現象。三是全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將於元旦、春節期間適時執行無休日製度,力求做到平時工作不放鬆,元旦春節期間重點抓,確保不發生重大農民工工資拖欠事件。

(二)加大宣傳力度,完善網格化建設。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使農民工充分認識到與施工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必要性。進一步加大人力和資金的.投入,更好地完善社會保障網格化建設,建立自我維權與執法監督於一體的和諧氛圍。

(三)強化監管責任,搞好協調配合。通過樹立主角意識,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形成部門相互支援、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努力在全社會營造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氛圍,切實維護我市社會穩定。

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 篇13

為有效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穩定社會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實行標本廉治,綜合治理,切實開展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工作,確保我市社會穩定和建築市場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到20xx年底,徹底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並杜絕發生新的拖欠現象。

三、組織領導:

成立河東市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顧兆文,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孫波,市城建局局長

成員:吳吉林,市勞動保障局局長

鄭國柱,市發展計劃局局長

趙英華,市人民銀行行長

孫大偉,市財政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建局,辦公室主任:王德軍(市城建局局長助理)

四、職責分工:

1、市城建局:負責拖欠情況的調查摸底,情況通報,擬定工作方案,並組織相關部門實施。同時,在發放工程專案規劃許可、施工許可、工程竣工備案驗收、房地產證照以及企業資質年檢覆查等方面進行把關。

2、市勞動保障局:協助城建局抓好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負責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的工資爭議仲裁以及勞動合同糾紛仲裁。

3、市發展計劃局:負責審查建設專案的資本金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到位情況;在工程專案立項方面予以嚴格把關,杜絕發生新的拖欠行為。

4、市財政局:負責協調解決本級財政應償付的工程款拖欠問題,並在土地出讓費及基礎設施配套費收取等方面予以協調把關。

5、市人民銀行:協調各專業銀行在償付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貸款方面予以支援,並在新專案貸款上予以協調把關。

五、工作要求:

1、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工作,把此項工作納入本部門的重要工作議事日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確保清欠工作順利完成。

2、城建局要將拖欠情況摸準查實,及時通報,並定期召開聯席排程會議。對部分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和個人,要及時訴至法律程式。

3、對不按要求及時解決拖欠問題的企業和個人,有關部門不得再審批新的工程專案和承包施工工程,不予頒發有關證照,已竣工的工程專案不予備案驗收。同時,有關部門要給予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等處罰,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 篇14

一、明確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

全面落實企業對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專案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包括承包施工總承包企業發包工程的專業企業,下同)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

二、嚴格規範勞動用工管理

督促各類企業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建立職工名冊並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勞動計酬手冊,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資訊、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資訊,逐步實現資訊化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在工程專案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計量、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其工資支付情況,不得以包代管。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將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的工資支付書面記錄儲存兩年以上備查。

三、推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

推動各類企業委託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分包企業負責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的銀行個人工資賬戶並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並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後,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託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

四、完善企業工資支付監控機制

構建企業工資支付監控網路,依託基層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網路化管理平臺的工作人員和基層工會組織設立的勞動法律監督員,對轄區內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管,對發生過拖欠工資的企業實行重點監控並要求其定期申報。企業確因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需要延期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應及時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會組織報告。建立和完善欠薪預警系統,根據工商、稅務、銀行、水電供應等單位反映的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相關指標變化情況,定期對重點行業企業進行綜合分析研判,發現欠薪隱患要及時預警並做好防範工作。

五、完善工資保證金制度

在建築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逐步將實施範圍擴大到其他易發生拖欠工資的行業。建立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辦法,對一定時期內未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實行減免措施、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嚴格規範工資保證金動用和退還辦法。探索推行業主擔保、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積極引入商業保險機制,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六、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管理制度

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推動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分解工程價款中的人工費用,在工程專案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專項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應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比例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提供的人工費用數額,將應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單獨撥付到施工總承包企業開設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應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專案主管部門備案,並委託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專款專用。開戶銀行發現賬戶資金不足、被挪用等情況,應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專案主管部門報告。

七、落實清償欠薪責任

招用農民工的企業承擔直接清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主體責任。在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劃撥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依法承擔清償責任。

八、完善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制度

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企業誠信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開有關資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企業拖欠工資等違法資訊的歸集、交換和更新機制,將查處的企業拖欠工資情況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徵信系統、工商部門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住房城鄉建設等行業主管部門誠信資訊平臺或政府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推進相關信用資訊系統互聯互通,實現對企業信用資訊互認共享。

九、建立健全企業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加強對企業失信行為的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由有關部門在政府資金支援、政府採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稽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國範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

十、嚴厲查處拖欠工資行為

加強工資支付監察執法,擴大日常巡視檢查和書面材料審查覆蓋範圍,推進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省級聯動處理機制建設,加大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投訴受理和案件查處力度。完善多部門聯合治理機制,深入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健全地區執法協作制度,加強跨區域案件執法協作。完善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健全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間資訊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動完善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和人民法院及時財產保全等制度。對惡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切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威懾作用。

十一、及時處理欠薪爭議案件

充分發揮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等組織的作用,引導農民工就地就近解決工資爭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對農民工因拖欠工資申請仲裁的爭議案件優先受理、優先開庭、及時裁決、快速結案。對集體欠薪爭議或涉及金額較大的`欠薪爭議案件要掛牌督辦。加強裁審銜接與工作協調,提高欠薪爭議案件裁決效率。暢通申請渠道,依法及時為農民工討薪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十二、完善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健全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群體性的事件。完善欠薪應急週轉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動用應急週轉金、欠薪保障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被拖欠工資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加強建設資金監管

在工程建設領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採用經濟手段約束建設單位履約行為,預防工程款拖欠。加強對政府投資工程專案的管理,對建設資金來源不落實的政府投資工程專案不予批准。政府投資專案一律不得以施工企業帶資承包的方式進行建設,並嚴禁將帶資承包有關內容寫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補充條款。

十四、規範工程款支付和結算行為

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計量週期或工程進度結算並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後,對建設單位未完成竣工結算或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且未明確剩餘工程款支付計劃的,探索建立建設專案抵押償付制度,有效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對長期拖欠工程款結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有關部門不得批准其新專案開工建設。

十五、改革工程建設領域用工方式

加快培育建築產業工人隊伍,推進農民工組織化程序。鼓勵施工企業將一部分技能水平高的農民工招用為自有工人,不斷擴大自有工人隊伍。引導具備條件的勞務作業班組向專業企業發展。

十六、實行施工現場維權資訊公示制度

施工總承包企業負責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資訊告示牌,明示業主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及所在專案部、分包企業、行業監管部門等基本資訊;明示勞動用工相關法律法規、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支付日期等資訊;明示屬地行業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投訴舉報電話等資訊,實現所有施工場地全覆蓋。

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 篇15

認真落實省、市、縣政府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決策部署,切實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關於進一步做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通知》(晉政辦發〔20xx〕44號)及晉城市人民政府農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關於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集中排查的通知》(晉市農民工治欠組辦函〔20xx〕10號)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健全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從源頭上制止和預防農民工欠薪行為發生,現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實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成立大箕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指導開展根治欠薪工作。組長由鎮長任藝華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副鎮長張晉傑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由鎮勞動保障所所長閆鵬兵同志兼任。

二、建立工作會議制度

由鎮政府牽頭,定期召開根治欠薪工作會議,研究落實根治欠薪進展情況並按要求及時上報上級部門。按照屬地管理、歸口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社群)、鎮各有關部門要在領導小組統籌安排下,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具體分工如下:

1.各村(社群):各村(社群)主要負責人是根治欠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引發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要加強輿論宣傳,做好疏導工作,引導農民工用合理合法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2.勞保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聯合相關部門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全面掌握清欠工作動態;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負責對已建成和在建的工程進行摸底排查。一旦發現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第一時間協調專案負責人妥善處理,做到預見早、處置快、影響小,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拖欠工資糾紛。

3.信訪辦:負責組織協調各站所依法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涉訪、涉穩事件,防止群體突發性事件的發生;負責農民工來信來訪的接待、分流、轉送、交辦、督辦工作;督促各村(社群)、有關部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行業管理、條塊管理責任,妥善處置群體上訪事件。

4.財政所:督促專案業主做好解決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的還款計劃;負責對已解決拖欠工程款的政府投資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督;負責規範政府性投資工程專案,防止新欠工程款。

5.派出所:負責調查處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的行為;對移送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應依法及時審查;對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法立案,並及時查明犯罪事實,依法處置;協助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6.司法所:負責建立農民工討薪法律援助機制。成立農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諮詢服務和法律援助,依法幫助農民工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三、完善工資支付監控預警機制

充分發揮網格化管理機制,加強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管,每年開展2次以上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摸底排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欠薪隱患。對出現工資支付困難的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餐飲服務以及涉及化解過剩產能的企業,實行重點監控,積極完善欠薪預警系統。一旦發生勞資糾紛突發性事件,鎮、村(社群)責任人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協調處理,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共同介入處理。

四、建立健全工作問責制度

鎮政府對在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中組織不到位、監管責任不落實、欠薪處理不力的引發極端事件或重大事件的,要對相關領導和責任人進行問責;對工作不作為、亂作為行為,工作中失職、瀆職行為進行立案查處,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措施和工作落到實處,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維護我鎮社會和諧穩定。

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 篇16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xx〕1號)、《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陝政辦發〔20xx〕28號)、《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安政辦發〔20xx〕126號)精神,切實有效解決我縣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為了有效治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我們將以建築、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餐飲服務等易發拖欠工資的行業為治理重點;著力解決工資支付行為不規範、工資支付監控手段不完備、工資清欠應急保障能力不足、企業失信懲戒機制不健全等突出問題;健全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處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體系。確保到20xx年底,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我縣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

二、工作內容

(一)檢查各施工單位是否存在非法用工、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名冊、未執行考勤登記、扣押證件、收取押金、限制人身自由等問題;

(二)治理建設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掛靠經營、非法分包和拖欠工程款引發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尤其是政府工程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三)監督檢查建設專案是否落實工程專案總承包企業工資支付負責制;

(四)各建設單位執行工資保證金制度情況;

(五)政府欠薪應急週轉金賬戶建立及資金入賬情況;

(六)整治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未落實監督責任,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日積月累、集中討薪的問題。

三、治理方法和步驟

(一)宣傳動員。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長期組織成員單位採取專欄宣傳、送法上門、散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大力宣傳《勞動合同法》、《最低工資規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全縣即時制定的各類農民工工作保障措施。指導施工單位規範用工管理,樹立守法誠信的理念,引導廣大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營造支援、推動治理行動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集中治理。各建設單位要落實施工總承包企業在本實施方案印發之日起,及時督促各施工企業就合同簽訂、勞動用工備案名冊建檔、農民工考勤登記制度完善等情況認真開展自查,主動糾正存在的問題。縣人社局要按照實施方案,對我縣所有施工專案逐一進行排查;發現問題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督促相關企業或單位予以糾正、妥善解決,同時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深入群眾中傾聽群眾訴求,徵求群眾意見。對查找出的問題和群眾關心並反映強烈的問題,建立臺賬,跟蹤管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責任人,集中力量打好欠薪問題治理攻堅戰,確保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受損。

(三)總結建制。各建設單位要對本系統施工專案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全面彙總分析,在春節前一個月分析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原因,研究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建立健全保障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支付的長效機制。

四、治理措施

(一)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要始終保持農民工維權投訴通道暢通無阻。設立投訴舉報電話:、信訪接待室:縣人社局二樓勞動監察隊。各行業管理部門也要建立維權渠道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引發拖欠工資問題,並向社會公佈投訴舉報電話和設立信訪接待室。招用農民工較多的企業要設立勞動保障維權公示牌,嚴格落實受理投訴舉報“首辦負責制”,做到有訴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二)明確工資支付和清償主體責任。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專案的農民工工資負總責,直接與農民工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務和分包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農民工工資必須按月足額支付到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違法分包、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對該組織或者個人招用的農民工,由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承擔用工主體責任並支付農民工工資。因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照施工進度和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應支付而未支付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

(三)依法規範勞動用工管理。一是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各類企業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建立職工名冊並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立農民工名冊,督促施工單位將農民工名冊、身份證和職業資格證書影印件上報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登記,逐步實現資訊化實名制管理。二是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在工程專案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計量、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約定每月工資的核算辦法和標準、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事項,直接服務管理到農民工。三是施工總承包企業應當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農民工維權資訊告示牌,向農民工公示所建專案的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勞務和分包企業的詳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聯絡電話、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專案經理姓名、聯絡電話、每月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具體日期。

(四)完善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各建設單位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工程建設施工許可手續和招投標時,將施工企業資質證照及施工專案名稱和總投資金額等內容上報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登記備案。按照《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清理規範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實施意見》(陝政辦發﹝20xx﹞80號)規定,按照工程投資總額0.5%-3%的比例向縣人社局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建設工程專案發生農民工工資拖欠,縣人社局經核准確認後,依法動用工程專案繳存的工資保證金,用於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已動用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單位限期等額補繳,逾期未補繳的,建設工程專案行政主管部門對已竣工的工程暫緩驗收。

(五)建立健全欠薪應急處理制度。為依法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聚集性事件和極端性事件,縣財政局預算專項資金,建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政府欠薪應急週轉金,用於解決緊急情況下的欠薪問題,先行墊付農民工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欠薪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者以討薪為名實為達到其他目的的行為,公安機關應快速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推行施工總承包企業代發工資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勞務和分包企業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代發農民工工資制度。分包企業應逐月編制實名工資支付表,如實記錄所有農民工姓名、身份證號碼、工資支付數額和扣除數額等事項,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後,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的實名工資表送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案部。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案部負責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請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和銀行卡,委託銀行按月將農民工工資匯入其個人賬戶。施工總承包企業自收到分包企業提交的工資表之日起10日內將工資支付到農民工本人。

(七)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要落實施工總承包企業將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在工程專案部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為農民工申請銀行個人工資賬戶並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委託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要把開設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報縣人社局備案,同時委託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專款專用。開戶銀行發現賬戶資金不足、被挪用等情況時,應及時向縣人社部門和工程建設專案主管部門報告。建設單位應從工程價款中單獨列支農民工工資款,在工程基礎、主體和裝修三個部分開工前按照工程價款一定比例,向施工總承包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劃撥資金。施工總承包企業沒有按照規定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的,由建設專案行政主管部門發出書面通知責令整改或停工。發生勞動糾紛,由施工總承包企業承擔舉證責任和連帶支付責任,不能舉證的,由人社局按照農民工提供的工資數額或參照本企業同崗平均工資,以有利於農民工的原則計算確定欠資數額。

(八)建立健全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情況信用體系。加強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管理。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將嚴重拖欠工資企業納入銀行企業徵信系統、社會信用資訊共享系統和市場主體信用資訊系統,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同時納入建築企業信用資訊系統,由各部門依法向社會公佈,在政府資金支援、政府採購、招投標、施工許可、履約擔保、資質稽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懲治格局,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

(九)強化部門聯動處置。實行多部門聯合治理機制,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工會等部門協調溝通,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快速、依法處理有關問題,對農民工投訴的重大疑難案件、跨地區以及出現過激行為的案件,要現場辦理、特案特辦、快速處置。同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處置”的原則,組織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加強對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動態監管,從源頭上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的發生。完善勞動監察執法與公安、檢察院、法院的協作制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威懾作用。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工資支付規定,逐步完成實名制用工,不斷擴大日常巡視檢查、書面材料審查的範圍,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五、工作要求

(一)夯實工作責任。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作用,整合各部門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定期研判我縣農民工工資支付形勢,制定解決突出問題的具體措施。縣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發揮勞動監察、爭議仲裁調解等職能作用,做好勞動爭議投訴和農民工工資拖欠投訴等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工資保證金、應急週轉金等工作機制;縣住建、交通、水利、農林科技、教體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規範工程建設市場秩序,督促企業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等制度規定,負責督辦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督促所批專案落實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工資保證金制度,審驗專案資金到位情況;縣發改部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專案的審批管理,嚴格審查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縣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專案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落實欠薪應急週轉金制度;縣公安部門要積極處理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聯動,依法快速受理縣人社部門移送的欠薪逃匿、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違法犯罪案件,依法打擊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追討農民工工資為名追討工程款且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縣司法部門要積極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金融機構對欠薪企業在貸款、融資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工會組織要加強法制宣傳和執行監督,提供法律援助,協調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二)提高查辦效率。對農民工投訴的拖欠工資案件,縣勞動監察執法大隊要在法定時間內堅持快立案、快調查、快辦理、快結案的“四快”原則,迅速找準勞資雙方的糾紛切入點,進一步提高了辦案效率。對農民工申訴的剋扣拖欠工資案件,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應適用簡易程式,迅速作出裁決。

(三)強化責任追究。對農民工工資問題發頻高、舉報投訴量大的行業和重大違法案件進行重點督查。對相關政策制度落實不到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嚴重的單位,由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約談。對因拖欠工資造成打砸公共設施、圍堵政府、圍堵交通等突發性事件和聚集性事件的,將追究行業主管部門責任。政府投資工程專案拖欠工程款並引發拖欠民工工資問題的,嚴厲追究發包單位和專案負責人的責任。將農民工工資支付納入全縣目標責任考核,建立健全考核評估機制和問責制度,對部門和鎮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中存在領導不力、監管不力、配合不力、處理不力和工作人員推諉扯皮等不作為行為,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 篇17

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黔府辦發電〔20xx〕32號)、《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遵義市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遵府辦函〔20xx〕48號)精神,按照《中共仁懷市委辦公室仁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仁懷市鞏固拓展全國文明城市建立成果加快打造魅力酒都實施方案>的通知》(仁辦發〔20xx〕11號)具體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仁懷市“工程無欠薪”(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省、遵義市對根治欠薪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整治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為重點,堅持“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目標,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拖欠誰償還”的原則,深入開展“工程無欠薪”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治理欠薪尤其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突破底線的事件和網路輿情,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加快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力爭拖欠案件、金額和涉及人數比重逐步下降,最終實現“工程無欠薪”。

二、目標任務

(一)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脫貧攻堅領域所有欠薪專案的徹底化解。

(二)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專案償還方案的制定,並接續督辦、限時銷號。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欠薪專案的徹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市所有非政府性欠薪專案的徹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實現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全市“工程無欠薪”。

三、組織領導

為順利開展我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最終實現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零拖欠,成立“工程無欠薪”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汪能科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常務副組長:賈旭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鎮長(主任)主要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陳光琦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陳川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日常事務和牽頭落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定期彙總和通報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及時提請領導小組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督導欠薪問題化解和穩控。

四、重點任務

(一)開展全面排查,動態建實臺賬。一是建實欠薪專案臺賬。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持續以易地扶貧搬遷專案、鄉村建設(含道路、水務、房屋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農業產業、扶貧車間等脫貧攻堅領域欠薪問題排查為重點,全面摸清政府性專案(含國企專案和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專案)、非政府性專案等欠薪情況及信訪、輿情線索反映的欠薪問題進行全面徹底核查,對信訪反映、網路輿情、投訴登記、行業部門彙總等各種渠道收集的欠薪資訊進行回訪、甄別,將仍然未化解的欠薪問題在20xx年4月23日前如實納入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欠薪臺賬,並動態更新,同時報送市農民工工作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形成全市欠薪臺賬。各單位要認真核實、認真區分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對上報臺賬中有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混淆不清的,市領導小組將予以通報,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二是建實拖欠工程款專案臺賬。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遊、移民搬遷、教育衛生、水務水電等重點領域,迅速對拖欠工程款專案進行全面徹底排查,建實本行業、本領域、本單位拖欠工程款專案臺賬,於20xx年4月23日前報送市財政局,由市財政局梳理彙總形成全市拖欠工程款專案臺賬。三是規範臺賬報送工作。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嚴格彙總、稽核資料,排查中嚴格區分拖欠工資與拖欠工程款問題,工資要精準核實到農民工本人,拖欠農民工工資臺賬要同步整理欠薪人員工資清冊等印證資料備案備查,嚴防資料造假和瞞報漏報行為發生。20xx年5月1日前,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園區)、市級相關政府性工程專案業主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完成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專案償還方案的制定。(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扶貧辦、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文體旅遊局、市扶貧辦、市教育局、仁懷供電局等市直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突出工作重點,加快清欠進度。一是對於本方案工作目標明確的欠薪專案,各有關部門要始終盯緊抓牢、強化工作措施、加快分類化解進度,堅決做到心中有數、手裡有招、肩上有責,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既定目標任務。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全程跟蹤督辦和統籌排程,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全面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統籌協調,積極解決資金問題。二是對移交司法程式的欠薪專案,涉及部門和單位要持續跟蹤,加強與司法部門的案情銜接,加快查處進度,確保儘早執行到位、案結事了。三是對已清欠了的專案,要綜合採取欠薪線索專查、隨機隨訪巡查、核查支付憑證等方式,動態開展清欠“回頭看”,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到位,持續鞏固清欠成果。(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強化執法檢查,加大震懾力度。市發展改革、財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務、審計、工業商務等有關部門要對本行業在建工程專案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實名制管理“8個100%”情況持續開展監督檢查,做到對所有在建工程專案執法檢查全覆蓋,並做好執法檢查文書的保管,確保在建工程專案全面落實“8個100%”;發展改革、財政、住建、交通、水務、工業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建築市場秩序清理整頓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和打擊建設工程專案未批先建、墊資建設、違法發包、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和違規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勞務分包企業等,督促在建工程專案嚴格落實《條例》各項規定和實名制管理“8個100%”制度。對未按規定完成“8個100%”制度以及違法分包轉包的,立即責令整改,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要依法處理。法院、檢察院、公安等司法機關依法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嚴厲打擊,並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接發改等部門將其納入“失信聯合懲戒物件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形成強有力震懾。(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審計局、市工業商務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等)

(四)加強監測預警,做好風險穩控。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快推進勞動用工大資料綜合服務平臺的運用,將全市在建工程專案全部納入平臺監管,依託平臺對建設工程專案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戶使用、施工總包代發農民工工資等情況進行動態監管、監測預警和及時處置,並推行電子勞動合同管理,規範企業用工行為,有效推進源頭治理。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大對平臺建設和運用的統籌推進力度。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動態建立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專案臺賬,並納入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重大風險防控責任清單,確保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專案發現及時、處置得當、穩控有力、化解到位。網信、人社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協調聯動,充分發揮欠薪輿情聯動處置機制作用,強化正面引導和負面輿情管控,嚴防和妥善處理各類輿情風險隱患。發現欠薪網路輿情或收到其他單位通報輿情的,要在12小時內組成聯合工作組,開展調查核實,掌握證據材料,查明案件真相,以問題的及時處理促進欠薪網路輿情化解。對社會和媒體關注的欠薪網路輿情,在輿情發生後12小時內主動發聲、做到權威釋出、口徑統一,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避免事態擴大。(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全面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建立長效機制。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按照“標本兼治、防治結合、預防為主”的原則,全面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著眼於遏制增量欠薪,強化欠薪源頭治理,進一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實“8個100%”等各項長效制度措施,確保儘早實現“工程無欠薪”的既定目標。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報刊、網路平臺等資源,加強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政策的學習、公益宣傳及先進典型的報道,依法加強對拖欠農民工資違法行為的輿論監督,引導用人單位增強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加強對農民工依法維權意識的培育,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部門職責

(一)強化行業部門監管主體責任。住建、交通、水務、工業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法定義務,落實好行業監管的主體責任,規範建設市場秩序,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按月支付農民工工資。要加大宣傳和監督力度,明確專人對本行業建設專案實名制“8個100%”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指導和檢查,實現“8個100%”全覆蓋。對不落實“8個100%”制度的,行業主管部門要視其情節採取通報、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標、記載不良行為、降低資質、清出市場等方式予以處罰。對工程建設領域出現的違法分包、違法轉包問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法進行打擊。發改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政府投資專案的審批管理,依法審查政府投資專案的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按規定及時安排政府投資,對資金不到位的專案不予審批。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物件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和懲戒,並將評價結果應用到企業資質評定和建設專案招投標等環節。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在政府資金支援、政府採購、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稽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歸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市範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財政部門負責政府投資專案資金的預算管理,根據經批准的預算按規定及時足額撥付政府投資資金,積極籌措資金保障欠薪專案農民工工資支付。公安機關負責及時受理、偵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依法處置因農民工工資拖欠引發的社會治安案件。(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

(二)強化人社部門綜合監管職責。人社部門要履行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協調、督查排程、綜合監管職責,組織各行業職能部門通過“貴州省勞動用工大資料綜合服務平臺”,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臺賬歸集彙總管理,進一步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工作聯動機制,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對重點工程領域、重點區域進行專項整治,開展常態化巡查督查,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及時查處有關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對不按要求落實“8個100%”制度、惡意欠薪、惡意討薪的行為,要依法從重從嚴打擊,對情節惡劣的要納入黑名單制度。整合各部門資源,將農民工維權視窗調整設定在仁懷市群眾工作中心,從相關行業部門抽人辦公,實現“一窗受理、綜合辦理、案結事了”。(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強化相關職能部門監管職責。司法、自然資源、人民銀行、審計、國有資產管理、稅務、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等部門,按照職責做好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的工作。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等組織按照職責依法維護農民工獲得工資的權利。(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金融辦、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審計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仁懷支行)

(四)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作為本轄區預防和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推進工作落實。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排查和調處工作,對小的勞資糾紛要及時化解,不能化解的要及時上報相關職能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共同施策,將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中。建立健全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明確指揮許可權和部門分工,規範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推行勞動保障監察“網路化、網格化”管理,暢通農民工維權舉報渠道等。(責任單位: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強化工程建設單位具體監管責任。工程專案建設單位要按照“誰發包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好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具體責任。明確專人負責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作,督促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落實好“8個100%”工作,同時將“8個100%”制度納入施工合同約束條款。指導和監督所發包的各工程建設專案配備勞資專管員,及時將農民工工傷保險繳費、考勤等相關資訊錄入實名制管理資訊系統,實時通過實名制管理資訊系統線上填報施工專案農民工務工資訊。精準掌握專案建設中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進度,在劃撥工程進度款時,要將農民工工資款項單獨劃到農民工工資專戶,監督施工企業通過銀行代發給農民工。對沒有落實“8個100%”制度的專案要停止劃撥工程款,待工程專案整改後再繼續推行專案建設,將“8個100%”制度落實與安全生產同檢查、同考核。對發生欠薪問題的專案要重點監管,督促施工單位履行工資支付主體責任,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積極籌措資金,履行農民工工資清償責任。(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專案業主單位)

六、督查問責

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名酒園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工作和政策落到實處,最終實現我市“工程無欠薪”。市委督查局要加大對各單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督查力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地方和部門以及重大違法案件,要進行重點督查督辦,對行動遲緩、工作力度不夠、成效不明顯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工作不力引發重大群體性的事件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責任。(牽頭單位:市委督查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經開區園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市屬國有企業)

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 篇18

按照自治區、盟根治欠薪工作要求,針對當前根治欠薪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在全縣範圍內開展貫穿全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為抓好專項行動的組織實施,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盟委、行署和縣委、縣政府關於根治欠薪工作部署要求,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重點,堅持源頭治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標本兼治的工作要求,持續強化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行業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任務

(一)抓好制度落實。嚴格貫徹落實《條例》規定,加強勞動用工管理,持續強化政府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堅持“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切實抓好工程建設專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兩金三制”等制度落實,對工程建設專案和農民工用工資訊進行動態分析,對未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的工程建設專案持續跟蹤,確保制度執行到位。

牽頭單位: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發改委

配合單位: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二)加強政府、國企投資專案源頭監管。全面落實《政府投資條例》,對包括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專案在內的政府投資專案資金安排撥付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堅決糾正企業墊資施工、不按進度撥付資金等問題。督促指導國有企業加強欠薪源頭治理機制建設,規範用工管理,完善拖欠農民工工資維權渠道。貫徹實施《保障中小企業賬款支付條例》,建立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聯動機制,清償賬款中優先支付所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牽頭單位:財政局(國資委)、工信局

配合單位:發改委、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鄉村振興局及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三)加強社會投資專案源頭監管。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市場秩序整頓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行為,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督辦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欠薪案件,對制度未落實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理(處罰)。

牽頭單位: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

配合單位:縣人社局及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四)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大查處力度。全面暢通欠薪維權渠道,落實首問負責制,規範欠薪線索辦理流程,強化接訴即辦,提升欠薪案件線索受理和轉辦效率。加大“12333”舉報投訴熱線的宣傳推廣,形成實時受理、及時交辦、快查快處、督辦排程、質量回訪的工作閉環。以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領導批示、信訪交辦、網路輿情、實地受理案件線索為重點,建立全口徑欠薪案件線索查處臺賬,對反映的欠薪線索第一時間對接屬地和行業主管部門,盯辦核處情況,提高辦理質效。

牽頭單位:人社局

配合單位: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五)夯實“兩網化”監管。進一步做好“網格化”“網路化”監管工作,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人員和基層各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要採取工作重點前移、工作重心下移的監管模式,包片包專案監督,依法對制度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做好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全過程動態監管。

牽頭單位: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

配合單位: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六)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人社局要及時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公安局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及時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審判,提高案件辦理效率。按照多倫縣統一部署,開展集中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違法犯罪百日攻堅行動,督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典型案件,起到“打擊一個、震懾一片”的效果。

牽頭單位:公安局、人社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配合單位: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七)嚴格履行司法保障職能。開闢涉農民工工資執行“綠色通道”,加大強制執行力度,解決執行難問題。落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資金和工資保證金不得因支付農民工工資以外的原因被查封、凍結或者劃撥的規定。探索建立涉農民工欠薪案件常態化類案分析監督機制,加大對欠薪案件支援起訴和訴訟監督的力度。

牽頭單位: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配合單位: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八)加強欠薪失信懲戒、社會公佈力度。嚴格落實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佈制度,要貫徹落實《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物件名單管理暫行辦法》,推動規範化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物件名單管理工作。推進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部門間情況通報、資訊共享和聯合懲戒機制,在政府支援、政府採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牽頭單位:人社局、發改委、市場監管局

配合單位: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自然資源局、鄉村振興局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4月份)。按照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各鄉鎮、各部門要壓緊壓實工作責任,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建立工作臺賬,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專項行動落細落實。

(二)專項督查(5月中下旬、9月中下旬)。組織兩次全縣範圍的專項督查檢查,對在建工程專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實地核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

(三)排程抽查(全年)。針對案件線索核查處置情況,將對全縣進行定期排程和不定期隨機抽查,採取月排程、月通報機制,隨機抽查比例不少於30%。

(四)整改落實(全年)。結合盟根治欠薪工作考核指出的問題及專項督查抽查發現的問題,切實抓好整改工作。整改落實要貫穿專項行動全過程,堅決立行立改,確保整改到位。

(五)健全機制(全年)。針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調整工作機制,進一步壓實各鄉鎮各部門工作責任,確保工作規範有序、高效推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準確把握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凝聚形成工作合力。各鄉鎮政府、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屬地政府、主管部門第一責任人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壓實責任,組織制定本部門具體實施方案,統籌抓好組織落實,確保專項行動抓出成效。

(二)壓實工作責任。人社局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管理指導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監督檢查的職能作用,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及時掌握本地區專項工作進展,協調落實專項行動有關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安排部署本行業領域專項行動具體工作,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緊盯本行業領域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工資支付情況,加強分析研判,及時監管督辦,防範化解風險隱患。

(三)狠抓工作落實。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在建工程專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案件線索核查處置情況進行實地核查。請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於每月25日前向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本部門單位專項行動推進落實情況。排程、抽查及各項工作推進落實情況,一併納入年度考核予以統籌考慮。

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 篇19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中的重要作用,以人民滿意為首要標準,以為群眾辦實事為抓手,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為主線,以防範化解重大社會風險為著力點,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工作服務大局、維護穩定的能力和水平,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居、法治安居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工作目標

深入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通過開展專項活動,緊盯重點領域、重點人群、重點問題,進一步織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網路、優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方案、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頻次,切實做到矛盾糾紛排查“零死角”、案件調解“零積壓”、跟蹤防控“零懈怠”,努力化解存量風險,有效防範增量風險,堅決防止因排查調處不及時、不到位發生影響社會安全穩定的“民轉刑”案件、重大群體性和個人極端案(事)件。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各司法所堅持指導村(社群)每週、鎮(街道)每半月矛盾糾紛排查,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常態排查和集中排查機制,建立排查臺賬,提前發現、準確預警、精準防控拖欠農民工工資類矛盾糾紛和風險隱患。緊緊圍繞建築工程、服務行業、中小微企業等欠薪糾紛多發易發重點領域,農民工等易引發群體性的`事件人員深入開展全覆蓋、拉網式的矛盾糾紛排查活動,切實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無死角、無盲區。最大限度地把欠薪類風險隱患排查出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有可能因欠薪引發影響較大群體性的事件、有跡象表明或揚言個人極端行為擾亂社會正常秩序或報復社會、有可能引發重大網路輿情炒作事件,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防止事態擴大,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全力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壓緊壓實屬地責任,堅持抓早抓小、應調盡調,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風險隱患消除在源頭。充分發揮各級人民調解組織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基礎性作用,不斷優化基層調解員隊伍結構,依託基層調解組織“地熟、人熟、情況熟”的優勢,立足發現和加強對欠薪類矛盾糾紛的化解,靈活採取隨手調、隨時調等多種方法,依法及時就地進行化解,防止矛盾糾紛交織疊加、激化升級。區糾紛多元化解中心要充分發揮對本轄區內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全力調處重大、疑難和跨行政區域的欠薪類矛盾糾紛。要依託和發揮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的專業優勢,加強與安居區勞動爭議糾紛專業調解委員會的配合,對重大風險隱患,要統籌部門資源,組織專門力量,形成合力攻堅,著力把矛盾風險控制在區、化解在區。

(三)健全完善預防化解長效機制。各司法所要強化矛盾糾紛預研預判。對排查出的可能引發群體性的事件、個人極端事件等重大社會影響的欠薪矛盾糾紛,做到早發現、早分析、早研判,防患於未然。建立健全矛盾糾紛化解回訪督辦制度,強化欠薪矛盾糾紛跟蹤回訪。嚴格按照“誰調解、誰負責”的原則,對成功調處後的欠薪矛盾糾紛一律進行回訪,防止因履行協議不到位等其他原因發生反覆甚至激化“次生糾紛”,對調解不成功或者不適用人民調解程式的欠薪類矛盾糾紛,各司法所要積極引導其通過勞動仲裁、法律援助等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加大法治宣傳力度。各司法所要以農村(社群)為主陣地,以農民工、企業等為重點物件,深入轄區工程建設領域和農民工生活區域,圍繞《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四川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規開展針對農民工的法律知識宣傳,通過懸掛橫幅、張貼宣傳標語、發放宣傳手冊、設立諮詢臺等方式對農民工關心的勞動合同簽訂、工傷賠償、工資報酬等熱點問題進行解答,引導農民工尊法、守法、學法、用法,以理性合法方式解決問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三、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專項行動從20xx年12月下旬開始,到20xx年3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12月18日-12月31日)。各司法所要指導各級人民調解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召開動員大會,層層發動,逐級成立工作專班,建立橫到邊、縱到底工作網路,形成欠薪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的強大合力。

(二)集中排查、化解階段(1月1日至3月15日)。各司法所要指導各級調委會深入開展拉網式欠薪矛盾糾紛大排查,將本轄區的欠薪矛盾糾紛排查清楚,對排查出來的欠薪矛盾糾紛,認真梳理歸類,分級分類逐一登記造冊,組織分析研判,排查有臺賬、化解有檔案。對排查出來的欠薪矛盾糾紛,層層落實包案化解責任,集中人力、精力、物力、財力,加大化解力度。

(三)總結提升階段(3月16日-3月31日)。各司法所要採取資訊報送、工作通報和微信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及時總結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經驗做法和工作成效,引導更多的欠薪糾紛當事人通過人民調解等法治化途徑解決矛盾糾紛。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各司法所要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認真調研分析,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指導各級調解組織明確責任人,層層量化工作目標任務,精心安排,確保行動紮實有效開展。

(二)把握節點,穩步推進。各司法所要按照時間節點要求,紮實推進行動開展,每月向區糾紛多元化解中心上報排查臺賬、工作總結。

(三)加強督查,嚴格考評。由糾紛多元化解中心成立督查組,對整個專項行動進行督查督辦,跟蹤問效。

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 篇20

20xx年元旦、春節臨近,欠薪問題進入易發高發期,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本鎮將於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春節前,在全鎮範圍內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動內容

此次行動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為抓手,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快遞物流等行業為重點,對欠薪問題進行集中專項整治,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加快“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舉報投訴的分類核實處置,做到案結事了;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情況;三是工程建設領域關於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管理、總包代發工資、工資保障金等制度落實情況;四是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對欠薪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

二、行動目標

認真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對查實的欠薪問題要在20xx年春節前全部辦結,讓被欠薪農民工及時拿到應得的工資返鄉過年,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的重大群體性的事件或惡性極端事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三、組織機構

鎮成立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鎮規建辦、社發辦、平安辦、信訪辦、司法所、西虹橋地區社會事務管理中心、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及各村居、鎮屬公司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領導小組在鎮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主任兼任。

四、專項檢查安排

(一)宣傳和自查階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二)預警和排摸階段(20xx年11月15日-20xx年1月15日)

各村居、鎮屬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要聚焦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專案,及早開展隱患排查,對可能存在的矛盾糾紛認真梳理,實行“臺賬式”管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鎮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要加強對用工企業的日常巡查,嚴格落實上報制度,及時掌握企業欠薪動態;鎮規建辦、水務局、徵收辦等對各自行業內的建設工程專案進行排查,督促總包及時撥付工程款,規範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鎮經發辦對快遞物流行業企業進行排查,對獨立運營的小微快遞企業要重點關注,對可能存在的欠薪隱患及時彙總。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預警檢查、梳理排查工作、做好相應臺賬記錄。

(三)執法和化解階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春節前)

各單位要集中力量開展檢查,並做好相關檢查臺賬記錄。鎮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負責對全區實體性用工企業進行檢查,發現欠薪企業,立即上報進入執法程式,迅速查清欠薪事實。鎮規建辦、水務局、徵收辦等負責對各自行業內的在建工程專案工資支付保障制度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整改。各部門要成立聯合檢查組,對轄區內的用工企業和建設工程專案工資支付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和落實責任領導、責任人員,確保在20xx年春節前全部化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春節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和緊迫性。要成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凝聚各部門的力量,層層壓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督查檢查,確保專項整治行動高效有序開展。

(二)加強指導督查,履行監管責任

各單位要不斷完善工作方案,靠實工作職責、暢通維權渠道、細化排查任務、突出化解效果,密切保持與上級部門聯絡,加強排查化解工作的銜接,落實矛盾糾紛逐級化解,統籌推進欠薪工作的監管責任。

(三)樹立防範意識,提高維穩能力

要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健全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工作方案。出現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或極端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快速介入,查明情況,督促企業或建設工程專案儘快解決欠薪問題,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上報適時動用欠薪保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基本工資,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四)健全工作臺賬,落實資訊報送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努力形成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落實專人負責檢查臺賬和報表,對重要工作資訊,及時上報,確保資訊溝通渠道暢通。聯絡人: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方案 篇21

多年來,我區一直高度重視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創新維權載體,實行聯動懲戒,取得了明顯成效。但這一問題還未得到根本解決,部分行業特別是工程建設領域拖欠工資問題仍較突出,治理任務依然繁重。為切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連政辦發〔156號),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全面達小康、邁上新臺階

(二)目標任務。全面落實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以建築、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餐飲服務、船舶修造等易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行業為重點,加快建立源頭預防、動態監管、高效處置、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體系,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體系。到

二、重點任務

(一)全面實行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定。堅持施工企業(包括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下同)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先辦理實名制用工管理登記手續後開工的原則,建立涵蓋施工現場農民工身份資訊、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資訊的勞動計酬手冊,逐步建立全區建築工人資訊管理服務平臺。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包括承包施工總承包企業、發包工程的專業企業和勞務企業,下同)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監督管理,在工程專案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計量、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實時掌握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包括直接招用和分包企業招用人員)工資發放情況,不得以包代管。分包企業應依法招聘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約定工資標準、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當按月向職工提供工資清單,並將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的工資支付書面記錄儲存兩年以上備查。對未按規定落實實名制管理的工程建設領域企業,由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其情節輕重,採取通報、限期整改等方式予以懲戒,並與信用評價、評優評先、市場準入、招投標等相掛鉤。

(三)推行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推動各類企業委託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企業應為招用農民工申辦的銀行個人工資賬戶並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並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後,每月月底前將工資支付表報送銀行,委託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賬戶。鼓勵分包企業將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工期不足一個月的短期或臨時性用工,施工企業應在完成任務後

(四)完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和應急週轉金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將按規定繳納工資保證金作為建設專案開工必要條件。探索建立小微型製造企業、船舶修造企業和租賃型企業等易發生工資拖欠問題行業工資保證金制度。制定和完善工資保證金管理制度和具體辦法,明確收繳部門、繳納比例、動用標準和返還程式等。建立與用人單位信用等級掛鉤的工資保證金差別化繳存辦法,依法註冊且兩年內未發生拖欠的企業實行減免,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探索推行業主擔保、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積極引入商業保險機制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統籌設立農民工工資支付應急週轉金,欠薪案件高發地區要適當增加規模,動用應急週轉金墊付農民工工資後要及時補足,確保足額儲備。規範應急週轉金使用,明確資金額度、動用條件、批准程式和追回責任,確保財政資金安全。

(六)強化農民工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全面落實企業對招用農民工工資支付主體責任,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專案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理由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劃撥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引發群體的事件的,嚴肅追究拖欠工程款單位責任。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要依法承擔清償責任。

(八)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加大工資支付監察執法力度,完善勞動保障監察聯動舉報投訴平臺,實行舉報投訴全省聯動受理,保障執法力量、經費和裝備,提升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投訴受理和案件查處效能。加強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規範化建設,充分發揮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服務平臺作用,開通農民工工資爭議維權綠色通道,做到優先受理、優先開庭、及時裁決、快速結案。掛牌督辦拖欠農民工工資集體勞動爭議或金額較大的欠薪爭議案件,實行立案、調解、裁決全過程逐級報告制度。健全多部門聯合接待、受理和處理工作機制,深入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完善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健全資訊共享、案件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機制,推動完善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和人民法院財產保全制度。對惡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討要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健全應急聯合處置機制,妥善處置農民工欠薪引發的群體的事件。

三、“黑名單“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強化部門協調配合。健全區政府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調整為區人社局、區綜治辦、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建設局、區農水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總工會。區人社局要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做好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城建、水利等部門要履行行業監管職責,督促企業落實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等制度,負責督辦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