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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通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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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篇1

多年來,我區一直高度重視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創新維權載體,實行聯動懲戒,取得了明顯成效。但這一問題還未得到根本解決,部分行業特別是工程建設領域拖欠工資問題仍較突出,治理任務依然繁重。為切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連政辦發〔156號),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通用22篇)

一、總體要求全面達小康、邁上新臺階

(二)目標任務。全面落實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以建築、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餐飲服務、船舶修造等易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行業為重點,加快建立源頭預防、動態監管、高效處置、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體系,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體系。到

二、重點任務

(一)全面實行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定。堅持施工企業(包括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下同)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先辦理實名制用工管理登記手續後開工的原則,建立涵蓋施工現場農民工身份資訊、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資訊的勞動計酬手冊,逐步建立全區建築工人資訊管理服務平臺。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包括承包施工總承包企業、發包工程的專業企業和勞務企業,下同)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監督管理,在工程專案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計量、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實時掌握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包括直接招用和分包企業招用人員)工資發放情況,不得以包代管。分包企業應依法招聘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約定工資標準、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當按月向職工提供工資清單,並將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的工資支付書面記錄儲存兩年以上備查。對未按規定落實實名制管理的工程建設領域企業,由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其情節輕重,採取通報、限期整改等方式予以懲戒,並與信用評價、評優評先、市場準入、招投標等相掛鉤。

(三)推行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推動各類企業委託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企業應為招用農民工申辦的銀行個人工資賬戶並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並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後,每月月底前將工資支付表報送銀行,委託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賬戶。鼓勵分包企業將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工期不足一個月的短期或臨時性用工,施工企業應在完成任務後

(四)完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和應急週轉金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將按規定繳納工資保證金作為建設專案開工必要條件。探索建立小微型製造企業、船舶修造企業和租賃型企業等易發生工資拖欠問題行業工資保證金制度。制定和完善工資保證金管理制度和具體辦法,明確收繳部門、繳納比例、動用標準和返還程式等。建立與用人單位信用等級掛鉤的工資保證金差別化繳存辦法,依法註冊且兩年內未發生拖欠的企業實行減免,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探索推行業主擔保、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積極引入商業保險機制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統籌設立農民工工資支付應急週轉金,欠薪案件高發地區要適當增加規模,動用應急週轉金墊付農民工工資後要及時補足,確保足額儲備。規範應急週轉金使用,明確資金額度、動用條件、批准程式和追回責任,確保財政資金安全。

(六)強化農民工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全面落實企業對招用農民工工資支付主體責任,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專案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理由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劃撥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引發群體的事件的,嚴肅追究拖欠工程款單位責任。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要依法承擔清償責任。

(八)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加大工資支付監察執法力度,完善勞動保障監察聯動舉報投訴平臺,實行舉報投訴全省聯動受理,保障執法力量、經費和裝備,提升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投訴受理和案件查處效能。加強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規範化建設,充分發揮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服務平臺作用,開通農民工工資爭議維權綠色通道,做到優先受理、優先開庭、及時裁決、快速結案。掛牌督辦拖欠農民工工資集體勞動爭議或金額較大的欠薪爭議案件,實行立案、調解、裁決全過程逐級報告制度。健全多部門聯合接待、受理和處理工作機制,深入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完善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健全資訊共享、案件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機制,推動完善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和人民法院財產保全制度。對惡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討要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健全應急聯合處置機制,妥善處置農民工欠薪引發的群體的事件。

三、“黑名單“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強化部門協調配合。健全區政府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調整為區人社局、區綜治辦、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建設局、區農水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總工會。區人社局要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做好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城建、水利等部門要履行行業監管職責,督促企業落實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等制度,負責督辦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各鄉直有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把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作為信訪穩定工作的一件大事來抓,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密圍繞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行業主管、部門聯動”的方針,強化措施、密切配合,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行動取得實效,同時要注重日常監管和長效機制的建立和落實,明確職責,常抓不懈,保障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專項整治重點和目標

(一)專項整治重點:對使用農民工的各類用人單位,特別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築、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專案和非建設領域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餐飲服務等易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企業。用人單位按照工資支付有關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情況、企業經營者拖欠工資後逃匿的情況;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等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督促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企業應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

(二)專項檢查目標:及時清理支付拖欠民工工資,督促專案施工單位按規定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切實維護民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並通過專項檢查,突出重點,加強欠薪隱患排查,掌握欠薪隱患情況,消除隱患,解決欠薪問題。依法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加強疏導,引導其採取合理、合法途徑解決。確保20__年農民工工資基本不拖欠,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基本結案,以討要工資的名義討要工程款,引發群體的事件、極端事件的隱患的,公安部門按維穩要求加強制止和打擊,群體的事件基本得到妥善處置。因拖欠工資引發的群體的事件數量明顯下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及時移交司法處理,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權益和社會公平穩定。

三、專項整治行動安排

(一)宣傳動員及自查階段(20__年6月2日至20__年6月30日)。一是引導廣大農民工增強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採取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意義,採用媒體宣傳、上街宣傳、專欄宣傳、簡訊、微信以及送法律知識上門、設立維權告示牌、張貼和發放宣傳品、舉辦諮詢宣傳活動等形式,宣傳普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雲南省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規定》和《保山市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辦法》等法律法規,增強用人單位依法支付工資的自覺性,提高廣大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營造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良好法制環境。二是召集專項檢查所涉部門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充分發揮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會議制度作用,履行行業主管部門職責,整合各部門工作力量,嚴格落實“包保責任制”;分析研判工作形勢及存在問題,加強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情況動態互通,團結聯動,實施綜合整治,保證領導到位、組織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按照“問題早發現、隱患早排除、責任早落實”的要求,立足職能,密切配合,迅速行動,紮實開展欠薪隱患排查工作,準確掌握欠薪問題和隱患,嚴格按照“五個一”要求(一個矛盾隱患、一個化解方案、一名責任領導、一套化解班子、一抓到底),落實“四包”責任制度(包調查、包處理、包穩控、包鞏固)將各項欠薪問題和隱患就地、及時、妥善解決好。三是對農民工工資支付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要“重排查”,做到“早發現、早解決”,努力把欠薪問題及時地解決在萌芽階段。四是各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工程建設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在20__年6月30日前,對本行業工程建設專案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將容易發生拖欠工資問題和曾經發生過拖欠工資問題的企業納入監控範圍,發現欠薪隱患和已欠薪的,登記造冊,指派專人負責,實行掛牌督辦,辦完一件,銷號一件。五是督促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按期撥付工程款,及時進行工程驗收、決算,堅決防止因竣工驗收不及時,導致工程工期延長,造成農民工工資拖欠。20__年春節前全部辦結。

(二)執法檢查階段(20__年7月1日至20__年7月31日)。鄉勞動保障所、派出所、住建、交通運輸、水利、市場監督管理、工會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集中力量對用人單位進行檢查,進一步加強在建工程專案管理,綜合採取施工許可監管、信用評價管理、資質資格監管、行政執法檢查、竣工驗收備案等手段,積極開展工程建設專案的全過程監管,堅決遏制工程專案未批先建等問題。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及發生過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要逐戶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一名領導專門負責,並選派素質好、責任心強、業務精通的人員開展工作,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成效。

(二)暢通舉報投訴渠道。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化解,堅持有訴必查、查實必究,對舉報投訴力爭做到接待一起、登記一起,受理一起、查處一起。

(三)強化協調配合。及時查處拖欠民工工資行為。尤其是對拖欠數額較大、時間較長且情節嚴重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專案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採取強有力的工作措施,紮實開展拖欠民工工資處置工作。各級各部門對民工投訴的重大疑難案件以及出現過激行為的案件,要快速反應、特案特辦,及時到一線解決處置,確保不發生群體的事件。

(四)嚴肅追究責任。各鄉直有關部門要督促涉及單位足額兌現民工工資和足額繳納民工保證金,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對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具體、處置不力導致群體的事件的,我鄉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篇3

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及時有效化解水利系統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結合水利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平昌縣水利局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成員由局辦公室、紀委辦、財務股、水利股、水庫股、水政股、信訪股、巴中市雙橋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友誼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庫建設管理局、縣江口水鄉旅遊風景區建設管理局、縣水土保持局、縣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局、平州水利投資公司等股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和縣關於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相關規定,統籌解決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信訪股,負責日常工作。機關各股室、局屬各單位要建立相應機構,明確職能職責。

二、健全工作制度

(一)加強工程承包管理,規範企業用工行為。各成員單位要適時對業務範圍內工程建設施工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分包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禁不具備施工資質單位或“包工頭”進行工程建設作業。督促各建設施工企業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落實施工現場維權資訊公示制度。督促各建設施工企業必須設立勞資專管員負責登記農民工管理臺賬,詳細記錄施工現場的農民工姓名、身份證號、工資卡銀行賬號、工資發放、聯絡電話以及進場、離場時間等資訊,建立完善用工花名冊、考勤記錄冊和月工資花名冊,並且“三冊”情況要相符。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娣豆ぷ手Ц鬥絞健8鞽稍鋇ノ灰細癜湊罩貧裙娑ǎ媛涫燈笠底愣罱贍膳┟窆すぷ時Vそ鷸貧齲雜洩ぷ釋杴沸形鈉笠滌κ實碧岣囈紗奼壤7慘蜆ぷ時Vそ鶚杖〔壞轎壞賈屢┟窆すぷ飾薹ㄖЦ兜模捎κ杖”Vそ鸕慕ㄉ柘釒恐鞴懿棵鷗涸鴣鉲胱式鷯枰越餼觥6醬俟こ探ㄉ枋┕て笠登惺德男卸哉杏門┟窆さ墓ぷ手Ц噸魈逶鶉危細褚婪ńぷ拾叢倫愣鈧Ц陡┟窆け救恕8髕笠擋壞靡怨こ炭釵吹轎壞任煽絲芻蟯杴放┟窆すぷ剩壞媒賢κ展こ炭畹染縵兆薷┟窆ぁ6醬倨笠凳敵腥斯し延糜肫淥こ炭罘終斯芾碇貧齲敵信┟窆すぷ視牘こ灘牧峽畹認嚳擲搿6醬倨笠滴杏玫吶┟窆ど臧斕囊懈鋈斯ぷ收嘶Р燉硎得乒ぷ手Ц兌鋅ǎ貧笠滴幸寫⑴┟窆すぷ使ぷ鰲

(三)強化摸底排查梳理,加大治理處置力度。局班子成員要加強分管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支付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對業務範圍內的在建、已成工程專案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集中進行排查。對存在拖欠問題的,要詳細查清拖欠工資的數額、涉及人員數量、拖欠時間、產生拖欠的原因等,做到準確摸清底數,建好工作臺賬。對排查發現的欠薪問題苗頭及時預警,並制定完善相關應急預案,做到一企一策、跟蹤督辦。實行聯合懲戒機制,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引發的群體的事件、極端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失信企業,要依法依規列入“黑名單”,適時向社會公佈,使失信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形成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有力震懾,從制度上防範和化解拖欠農民工工資難題。

三、相關工作要求

(一)務必高度重視。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到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大意義,認清當前形勢,高度重視,精心安排。提前給各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打好“預防針”,念好“緊箍咒”,築牢行業領域“防火牆”,確保農民工欠薪問題得到及時處理,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

(二)明確工作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農民工工資問題包案負責制。局班子成員要加強對分管領域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確保把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徹底解決好,防止因處置不當引發群體的事件,

(三)從嚴責任追究。對不重視民工工資兌現工作、激化矛盾而導致不穩定事件發生,以及在處置過程中因工作不力造成處置不當,或因遲報、漏報甚至瞞報資訊造成嚴重後果的有關股室、下屬單位責任人,根據相關規定,逗硬責任追究;涉及違法犯罪的,按程式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篇4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對根治拖欠農民工工作的決策部署,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以較真碰硬的嚴實舉措,認真抓好本次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

(二)行動重點。此次行動以貫徹落實《條例》為抓手,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及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為重點,對根治欠薪法律法規政策貫徹落實情況進行集中排查。

(三)行動內容。一是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二是政府投資工程專案、國企專案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專案審批管理、資金監管和工程款(人工費)按期足額撥付情況;三是工程建設領域落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儲存和退還、維權資訊公示等保障工資支付制度情況;四是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情況;五是對欠薪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情況;六是對根治欠薪工作失職失責行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情況。

(四)行動目標。對查實的欠薪違法行為,做到“兩清零”目標,即:x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專案、國企專案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x年春節前動態清零。

二、時間安排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階段(x年xx月)。各縣區要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通過以案釋法等多種形式,深入企業、工地、社群,結合實際開展普法活動,大力宣傳《條例》和相關勞動用工法律法規,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同時,在前期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極端事件隱患排查及預警化解專項行動基礎上,指導用人單位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自查自糾,並結合企業實際,採取多種方式協助化解欠薪隱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

(二)執法檢查階段(x年xx月x日至x年春節前)。各縣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抽調執法人員,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開展聯合執法,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集中排查,督促在建工程專案落實《條例》規定的各項保障工資支付制度,依法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對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掛牌督辦,建立健全工作臺賬,實時掌握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堅決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市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力量,對工作進展緩慢、欠薪問題突出的縣區進行明察暗訪和抽查審計。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督導排查機制。各縣區要緊盯突出矛盾,健全督導工作機制,加強工作排程和跟蹤問效,層層傳導壓力,推動鄉鎮目標任務的落實。要對本轄區內所有在建工程專案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全面摸排,逐一進行檢查,建立健全工作臺賬,對工程專案實名制管理、專案結算、撥款進度、欠薪隱患、工資發放等情況逐項登記,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不留死角。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及發生過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要進行督導檢查,發現違規行為立即督促整改,對賬銷號。

(二)全力保障工資及時兌付。各縣區要按照《條例》規定,把按時足額支付工資作為檢查和整治重點,對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進行實時監測,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化解矛盾,切實從源頭上解決欠薪問題。各縣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對發現的欠薪隱患進行專題研究,對不同欠薪風險,實行紅、橙、黃三級預警,對欠薪風險大、涉及人數多和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納入重點監控範圍,制定解決方案,明確責任主體和辦理時限,全程跟蹤,確保在規定的時限內消除隱患。

(三)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各縣區要用好用足《條例》規定的各項監管和懲戒措施,對查實的相關違法問題,依法予以嚴懲,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堅決達到“兩清零”目標。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上有關要求,嚴肅督辦案件辦理工作紀律,進一步規範各類案件的辦理,建立督辦案件工作臺賬、督辦日誌和督辦案卷,全面蒐集儲存督辦案件證據材料,回溯案件反映的工作短板和監管漏洞,進一步提升案件辦理質量和效率,對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時曝光,形成有力震懾。要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偵辦,保持對欠薪行為的高壓態勢。要嚴格按照《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佈辦法》《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對重大欠薪違法行為做到應列盡列,落實欠薪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使欠薪違法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四)規範工程建設領域市場秩序。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開展工程建設領域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加強工程建設專案監督管理,規範招投標行為,嚴肅查處虛假招標、圍標串標、惡意低價中標、掛靠借用資質等違法違規行為;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督促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的計量週期或工程進度及時結算並支付工程款;依法對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行為進行監督檢查,並負責督辦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五)強化政府投資工程專案資金監管。各縣區要對轄區內政府投資工程專案資金撥付及使用情況全程跟蹤管理,全面掌握轄區內政府投資工程專案撥款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各級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建設資金使用全過程的監督機制,對政府投資工程專案建設資金進行動態監管,按照規定時限及時撥付建設資金,優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嚴禁截留、擠佔和挪用。

(六)嚴格靠實包保責任。市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包保縣區工作責任制的要求,既抓本系統行業部門監督責任落實,又督促包保縣區落實屬地責任,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點,採取實地調研、隨機核查及不定期分析研判等方式,對專項行動全程督導,及時發現和督促問題整改。專項行動期間,各包保單位要集中組織開展一次包保督查工作,重點對各包保縣區排查欠薪隱患苗頭、查處歷史欠薪存量案件和總包代發工資、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勞動合同簽訂等核心制度落實等工作開展情況跟進掌握,並督促各縣區按照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有關決策部署,把根治欠薪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突出重點,劃分節點,層層傳導壓力,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各縣區要按照《條例》要求進一步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抽調成員單位的執法人員組建專項行動工作專班,對欠薪多發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同時針對行業特點、欠薪因素等,分類應對,系統治理,形成部門工作合力。人社部門要建立線下“一窗受理”和線上“一網通辦”的舉報投訴機制,全面推廣應用全國拖欠農民工工資線索反映平臺小程式,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及時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為農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維權服務。其他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條例》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防控欠薪風險。各縣區要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做好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健全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工作預案,明確處置措施和責任分工。要充分發揮“隴明公”管理平臺作用,加強對本轄區在建工程專案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監管力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苗頭性問題,要早發現、早處置,切實將欠薪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一旦出現因欠薪引發的極端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及時查明情況,快速穩妥處置,適時迴應社會關切,掌握輿論主動,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嚴防發生衝擊底線的欠薪案件。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要按照規定及時動用工資保證金、應急週轉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部分工資(基本生活費),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穩定。

(四)嚴格督導檢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欠薪問題突出的部門,各縣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及時開展實地督導,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專案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依法依規嚴肅處置,做到約談一批、通報一批、問責一批、曝光一批,起到警示一片的作用。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篇5

認真落實省、市、縣政府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決策部署,切實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關於進一步做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通知》(晉政辦發〔20xx〕44號)及晉城市人民政府農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關於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集中排查的通知》(晉市農民工治欠組辦函〔20xx〕10號)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健全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從源頭上制止和預防農民工欠薪行為發生,現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實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成立大箕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指導開展根治欠薪工作。組長由鎮長任藝華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副鎮長張晉傑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由鎮勞動保障所所長閆鵬兵同志兼任。

二、建立工作會議制度

由鎮政府牽頭,定期召開根治欠薪工作會議,研究落實根治欠薪進展情況並按要求及時上報上級部門。按照屬地管理、歸口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社群)、鎮各有關部門要在領導小組統籌安排下,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具體分工如下:

1.各村(社群):各村(社群)主要負責人是根治欠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引發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要加強輿論宣傳,做好疏導工作,引導農民工用合理合法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2.勞保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聯合相關部門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全面掌握清欠工作動態;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負責對已建成和在建的工程進行摸底排查。一旦發現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第一時間協調專案負責人妥善處理,做到預見早、處置快、影響小,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拖欠工資糾紛。

3.信訪辦:負責組織協調各站所依法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涉訪、涉穩事件,防止群體突發性事件的發生;負責農民工來信來訪的接待、分流、轉送、交辦、督辦工作;督促各村(社群)、有關部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行業管理、條塊管理責任,妥善處置群體上訪事件。

4.財政所:督促專案業主做好解決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的還款計劃;負責對已解決拖欠工程款的政府投資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督;負責規範政府性投資工程專案,防止新欠工程款。

5.派出所:負責調查處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的行為;對移送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應依法及時審查;對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法立案,並及時查明犯罪事實,依法處置;協助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6.司法所:負責建立農民工討薪法律援助機制。成立農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諮詢服務和法律援助,依法幫助農民工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三、完善工資支付監控預警機制

充分發揮網格化管理機制,加強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管,每年開展2次以上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摸底排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欠薪隱患。對出現工資支付困難的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餐飲服務以及涉及化解過剩產能的企業,實行重點監控,積極完善欠薪預警系統。一旦發生勞資糾紛突發性事件,鎮、村(社群)責任人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協調處理,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共同介入處理。

四、建立健全工作問責制度

鎮政府對在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中組織不到位、監管責任不落實、欠薪處理不力的引發極端事件或重大事件的,要對相關領導和責任人進行問責;對工作不作為、亂作為行為,工作中失職、瀆職行為進行立案查處,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措施和工作落到實處,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維護我鎮社會和諧穩定。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篇6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保護農民工勞動所得,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在今後的工作中形成制度完備、機制健全、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堅決遏制因欠薪引發重大群體性的事件的發生。

二、工作目標

班竹鎮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各村(居)及行業主管部門要形成制度完備、機制健全、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重大群體性的事件;建設領域工程專案實行一金三制”全覆蓋,完善推進8個100%的工作任務。一金三制”:即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銀行代發制;“8個100%”:即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100%、實名制打卡記錄考勤100%、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率100%、儲存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障金100%、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施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100%、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100%、勞動維權告示牌100%。並努力推動“勞通用”對各領域行業勞動用工全覆蓋管理。

三、嚴格規範勞動用工管理

(一)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應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及時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明確約定工資支付日期,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專案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

(二)實行實名制用工管理。各類用人單位要加快推進現代化資訊科技的運用,動態記錄農民工的身份資訊、技能工種、勞動考勤、計酬標準、工作計量、工資結算等資訊,實行實名制管理,並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實名制管理系統動態報送用工資訊,確保做到適時報送,不漏報、不延報。

四、推進企業工資支付體系建設

(一)建立工資支付臺賬歸集機制。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總檯賬,動態掌握本轄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並按月報送上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

(二)建立工資支付誠信評價機制。建立勞動用工領域信用評價標準和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加強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企業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

(三)完善失信企業聯合懲戒機制。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企業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黔府辦發[20xx]46號)相關要求,加強對拖欠工資失信行為的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

五、依法嚴懲拖欠工資違法行為

(一)加強建設資金監管

在工程建設領域,未按規定額度預存農民工資專戶資金的,視同建設資金不到位,有關部門在批准立項和辦理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時,依法予以限制。全面推行施工程結算,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計算週期或者工程進度進行結算並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後,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且未簽訂剩餘工程款支付協議的,行業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未完成竣工結算的,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產權交易手續。(牽頭單位:財政所;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三)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明確責任,規範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發生突發性、群體性的'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對採取堵塞交通、非法群訪、圍堵黨政機關、跳樓、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討薪,以拖欠工資為由討要工程款,或者虛報冒領、無理無據討要工資的,公安機關要提前介入、快速反應、控制事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對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並主動向社會和公眾說明情況。(牽頭單位:派出所;責任單位:黨政辦、人社中心、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六、加強組織領導

(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鎮人民政府對全鎮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負總責,成立由鎮人民政府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各村居支書為成員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附後),全面負責我鎮農民工工資支付整治工作,各村(居)、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牽頭,對本部門本轄區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具體負責。

(二)嚴肅督查問責。進一步完善目標責任制度,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對各村(居)、各部門進行考核,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專案業進行重點督查。對相關政策制度落實不到位、拖久農民工工資問題嚴重的,由鎮紀委進行約談,在工作中發現的違紀違法線索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由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調查處理。(牽頭單位:鎮紀檢監察室;責任單位:各村(居)、各部門等有關單位)。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篇7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關於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指示批示精神,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的通知》(晉政辦發電〔20__〕1號)要求,市政府決定,結合目前正在進行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在全市範圍內深入開展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專項行動開展時間

專項行動從即日起開始至20__年3月2日結束。

二、專項行動工作目標

以解決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餐飲服務等行業欠薪問題為重點,全面掌握欠薪底數,摸清建設工程專案特別是政府投資工程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採取積極穩妥措施,及早化解風險隱患,確保20__年春節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全部限時清零,推動我市無欠薪城市建立活動取得階段性成效。

三、專項行動工作步驟

按照晉政辦發電〔20__〕1號的安排部署,專項行動分全面摸排、集中清欠、督促檢查、總結驗收四個階段進行。

全面摸排階段(即日起至20__年1月15日)。各縣(區)政府要對本縣區所有在建工程專案(包括已完工仍拖欠工程款的專案)進行“過篩子”式的全面排查,重點摸清投資主體、施工企業、工資保證金繳存、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開設、資金撥付、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工資等基本情況,建立工程專案臺賬。同時要摸清本級政府投資工程專案政府出資形式、出資比例等情況,並單獨建立臺賬。準確掌握本縣(區)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住宿餐飲等行業欠薪隱患和清欠情況,明確監管部門和監管責任人,對所有的欠薪問題、處置方案逐一登記,形成臺賬,逐級上報。

市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對本部門直接投資建設和監管的在建工程專案進行全面摸底,按照上述要求摸清情況,錄入工作臺賬。

集中清欠階段(20__年1月16日至20__年2月5日)。按照省政府要求,對摸排出的問題和欠薪存量案件要按照“三個清零”工作要求,由案件發生地縣(區)政府主要負責人牽頭負責處理,運用行政、法律、市場手段,主動出擊、科學處置,徹底根治本縣區的欠薪問題。對一些涉及人數多、金額大的重大欠薪案件和欠薪引發的群體性、極端性事件,由市政府負責牽頭督辦。國有企業存在欠薪問題的,要立即籌措資金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對支付確有困難的,該企業上級集團公司應當承擔墊付責任,清零欠薪案件。

督促檢查階段(20__年2月6日至20__年2月14日)。市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協調領導小組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建立無欠薪市縣活動完成情況以及有關部門履職履責情況進行督查,並對重大欠薪案件進行督辦。

總結驗收階段(20__年2月22日至20__年3月2日)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對本縣(區)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形成書面報告,於20__年2月23日前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專項行動工作措施

(一)嚴肅查處欠薪違法行為。

1、嚴格按照省政府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三個清零”的要求(即存量案件和大案要案必須限時清零,新發生的欠薪案件必須在三個月內清零,四季度發生的欠薪案件必須在年底清零),對所有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20__年2月5日前全部清零。

2、案發地縣(區)政府主要負責人是“三個清零”的第一責任人,市政府是清零的督辦責任單位。對發生的欠薪問題,由縣(區)政府負責人組織拖欠雙方對接洽談,對拖欠雙方協商不成的,依法依規採取強制措施,責令拖欠方限期支付。採取強制措施仍難以解決的,動用工資保證金或應急週轉金先行解決,再由政府對拖欠方實施追繳。當期應急週轉金不足的由同級政府及時補足。

3、住建、教育、交通運輸、水務、農業、林業、衛計、煤炭、國資、園林、文物、房管、市政等部門牽頭負責處理本部門、本行業的欠薪問題,清零本行業、本系統的欠薪案件。

4、對發生欠薪問題的企業,經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要依法從重給予行政處罰。凡動用農民工欠薪應急週轉金償付農民工工資的,要向社會公開曝光企業和直接責任人,企業要納入拖欠工資“黑名單”,由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公安機關要及早介入,會同有關部門查明犯罪事實,堅決予以打擊。

5、所有新開工的工程專案,開工建設前必須按規定足額繳存工資保證金,未繳存的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已開工但未繳存的,必須一個月內限期補存。

(二)切實解決政府投資工程欠薪問題。

1、按照“誰投資、誰清欠”的原則,政府投資工程欠薪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政府投資工程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市、縣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清理欠薪的第一責任人,必須於20__年2月5日前清零。

2、政府投資佔比50%以上的工程專案發生欠薪的,由同級政府的財政負責兜底解決,一律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

3、政府投資工程專案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在問題解決前不得安排其新專案開工。

4、對於政府投資工程專案,本級政府要切實承擔建設單位職責,加強對施工過程中農民工工資支付的監督管理,並在專案開工前足額繳存工資保證金。

5、新開工的政府投資專案實行工程款和工資分賬管理制度,建設單位要將人工費撥付到施工總承包企業開設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戶中,專款專用。

6、對於國有企業投資建設的工程專案發生欠薪的,投資企業要切實承擔社會責任,組織協調相關方迅速解決工資拖欠問題。本級企業難以解決的,由上級集團公司先行墊付,確保欠薪案件按期清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行動,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縣(區)政府分管負責人牽頭的專項行動工作機構,制定本縣區專項行動方案,明確工作責任,分解工作任務,確保摸排底數真實清楚、欠薪問題及時解決,紮實開展好專項行動。工作機構組成人員名單和專項行動方案請於20__年1月15日前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強化應急處置。

各縣區要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進一步暢通訴求表達渠道,強化輿情監控,並嚴格落實應急兜底保障措施。縣(區)政府要按照不低於200萬元的標準,足額建立農民工欠薪應急週轉金並實行專戶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對於拖欠工資引發的群體性和極端性事件,要及時啟動應急處置機制,迅速響應,科學處置,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因拖欠工資造成赴省赴京越級上訪的,事發地政府要在第一時間派有關負責人接訪,妥善解決。

(三)做好資訊報送。

專項行動期間,各縣區政府要在每週五中午12時前,將本縣區本週《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臺賬》報市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20__年1月15日前,各縣區要將《建設工程專案臺賬》、《政府工程專案臺賬》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直各有關部門在每週五中午12點前,將本部門《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臺賬》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彙總後,由市支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20__年1月15日前,市直各部門要將《建設工程專案臺賬》、《政府工程專案臺賬》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彙總後,由市支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嚴肅責任追究。

對欠薪案件和工程專案底數不清,不報、遲報、瞞報的,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在全市通報批評。對工作責任不落實、問題不解決的,要約談主要負責人。對重大欠薪案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從工程專案入手,在立項、土地、規劃、招投標、施工許可、資金籌集使用等方面進行深入核查,層層釐清責任,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對其中發現違紀線索的,要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篇8

根據《自治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保障農民工工資工作實際,制定銀川市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全面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為抓手,認真開展“四個全面”專項治理(全面排查欠薪風險隱患、全面提升欠薪平臺線索辦理質量、全面落實保障工資支付制度、全面強化欠薪違法行為聯合懲戒),以零容忍的工作態勢,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堅決做到“兩個清零”(20xx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專案、國企專案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__年春節前動態清零),實現“兩個確保”(確保被欠薪農民工及時拿到應得的工資返鄉過年,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的重大事件或惡性極端事件)目標,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二、專項行動內容

此次專項行動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及其他欠薪易發多發行業企業為重點,對欠薪問題實施集中專項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全面排查欠薪風險隱患。各縣(市)區、各成員單位要在統籌落實好市委、市政府有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積極創新監管方式,採取網路辦公、線上排程、資訊互通、資料比對、資源共享等措施,全面清查在建工程專案審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費)撥付、資金監管情況,加強源頭治理,妥善處置建設資金不到位、工程款撥付不及時、工程結算糾紛等問題,積極化解欠薪風險隱患。繼續加大對餐飲服務、校外培訓機構、人力資源服務市場等行業領域欠薪隱患問題排查化解,健全日常監管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全面提升欠薪平臺線索辦理質量。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針對欠薪平臺線索接收不及時、線索流轉時限長、未按規定分類處置、核處結論和核查處置情況不一致、解決欠薪人數及涉及金額不清、超預警期限辦理等問題,要按照“領導負責、專人專幹”的原則,全面加快“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和綜治、網信、信訪等其他渠道接收欠薪舉報投訴的分類核實處置。對核查屬實的拖欠工程款問題,依據有關規定及時轉送建設行業主管部門牽頭辦理;對工程結算、合同糾紛或勞動報酬爭議問題,引導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法律訴訟渠道解決,做到案結事了。根治欠薪平臺線索辦結率年底前達98%以上,春節前實現動態清零。

(三)全面落實保障工資支付制度。各縣(市)區、各成員單位要結合專項行動有利契機,認真在本轄區和行業系統開展“銀川8率”落實情況的全面排查。針對專案工地未設定出入門禁系統、農民工實名制落實不到位、無工程款支付擔保、未依法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未按規定繳存工資保證金、未實行施工總承包代發工資、未按進度撥付工程款、未按月足額支付工資、未按要求實現資訊上傳《寧夏回族自治區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的在建專案和續建工程,依法加大處理處罰力度,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規範勞動用工管理,確保各項保障工資支付制度落實落地。

(四)全面強化欠薪違法行為聯合懲戒。各縣(市)區、各成員單位要積極行動、加強協作開展專項行動,避免出現欠薪問題協調處理立案多查處少、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應公佈未公佈、拖欠工資“黑名單”未做到應列盡列等問題,要不斷加大執法力度,對符合立案標準條件的,嚴格按規定程式依法查辦;對經責令改正而逾期仍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對涉嫌欠薪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要進一步強化欠薪違法聯合懲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懲戒手段,從嚴從重懲處惡意欠薪和非法討薪行為,加大欠薪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和拖欠工資“黑名單”公佈力度。各級人社部門要對今年已辦理的欠薪案件進行一次“回頭看”,重點檢查欠薪隱患問題是否得到全面解決,拖欠工資是否已經全部支付到位。

三、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行動採取壓茬推進方式進行

(一)集中宣傳階段(20xx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各縣(市)區、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貫徹《條例》賦予的法定職責,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採取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方式,深入企業、工地、社群,大力宣傳《條例》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全市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人社部門要加大專項行動宣傳力度,通過單位入口網站、微信公眾號、新聞報紙等方式,向廣大勞動者宣傳推廣使用全區根治欠薪線索反映二維碼,做到每個專案工地、基層社群(街道)勞動者維權視窗全覆蓋,確保線上線下勞動維權渠道暢通。

(二)全面自查階段(20xx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各縣(市)區、各成員單位要圍繞本次專項行動重點,開展好“四個全面”治理自查。一是對本轄區本行業在建工程專案開展一次全覆蓋自查,指導用人單位對欠薪問題自查自糾,精準掌握本轄區企業和在建工程專案欠薪隱患及制度落實情況底數,及時進行自查情況分析,結合工作實際,採取多種方式化解欠薪隱患,做到早發現、早解決,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二是要結合本轄區欠薪形勢特點,聚焦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專案,及早開展隱患排查化解。加強欠薪預警監測和智慧監管,結合企業經營狀況、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情況和歷史欠薪舉報投訴情況,確定重點行業企業,進行精準摸排。三是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分類精準施策,強化部門聯動,定人定責、盯住不放,防止隱患“發酵”。對已排除風險隱患的企業和專案,進行“回頭看”,持續關注、動態監管,防止問題復發。

(三)執法檢查階段(20xx年11月22日至20__年春節前)。加強統籌協調,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集中開展執法檢查。要進一步暢通欠薪維權綠色通道,確保欠薪案件快立快處。對欠薪線索,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對基層難以化解的複雜疑難欠薪案件,採取領導包案的方式。對涉及人數較多、金額較大、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重大欠薪案件,成立專案組,掛牌辦理,一查到底,堅決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對政府專案、國企專案欠薪的,嚴查制度落實、責任落實情況,適時進行通報,實現查處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市縣兩級要加強統籌協調,抽調執法人員,配強工作力量,確保欠薪案件能夠及時接收、有效處置。銀川市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縣(市)區工作進展情況實行定期排程,對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掛牌督辦。

(四)整改提高階段(20__年12月1日至20__年2月28日)。各縣(市)區、各成員單位要將整改提高貫穿專項行動全過程,隨時總結梳理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及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存在問題。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親自部署、親自排程,責任單位要主動擔當、敢於較真碰硬。要堅持問題導向,設定整改標準和期限,不斷夯實本轄區根治欠薪工作基礎。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為進一步加強對全市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切實取得工作實效,在市農民工工資清欠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銀川市20xx年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專班,組長由市人社局局長楊銀山擔任,副組長由相關成員單位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縣(市)區人社局局長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組成,具體工作規則及職責分工附後(見附件1)。各縣(市)區、相關部門要把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具體實踐,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守人民立場,從講政治的高度,認真組織實施專項行動,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主要領導要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明確具體方法步驟、重點區域,落實目標任務,認真開展執法檢查活動,確保工作任務和措施落實到位。工作專班將採取隨機抽查、明察暗訪等方式進行督導。對工作進展緩慢的縣(市)區和欠薪案件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專案實地督導;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事件或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專案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重大案件,啟動並落實約談、問責機制,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二)打擊違法行為,加大懲戒力度。要始終保持對惡意欠薪行為的高壓態勢,對查實存在欠薪的企業,要依法責令其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從嚴處罰。欠薪金額在100萬元以上或涉及人數30人以上的,或存在重大欠薪隱患的企業,要列入市重點監控企業名單,督促企業制定清欠方案、限時清償。要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的移送和偵辦;對欠薪裁決判決“執行難”問題,市縣兩級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領導小組要統籌協調司法機關實施集中執行活動,推動裁決判決執行到位。要進一步落實欠薪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按照《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佈辦法》,對符合條件的欠薪案件及責任單位、責任人,依法向社會公佈。對符合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條件的,要做到應列盡列,按規定推送至全國信用資訊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依法依規聯合懲戒,使欠薪違法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作出行政處罰的政府部門要將行政處罰資訊記於企業名下,並通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三)落實應急機制,強化風險防控。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轄區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監控機制,對可能發生較大數額欠薪問題並引發事件的,及時進行監測預警,督促企業及時解決欠薪。對因欠薪引發的或極端事件,要立即啟動應急工作機制,採取有力措施快速、穩妥處置。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要通過及時動用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應急週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統籌解決,清償或墊付部分工資(基本生活費),幫助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堅決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確保社會穩定。同時做好網路輿情監控和輿論引導工作,加強宣傳、網信、信訪等部門間的溝通,對各類新聞媒體特別是網際網路反映的欠薪問題,要及時核實處理,主動向社會公佈相關資訊,澄清相關事實,掌握輿論主動權,堅決防止負面輿情蔓延。

請各縣(市)區政府、各相關部門於20xx年12月24日前將專項行動階段進展情況(包括檢查用人單位戶數、涉及農民工人數、拖欠農民工工資涉及人數、拖欠總額、補發工資人數及補發數額、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人數)報送至銀川市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項行動結束後,要及時總結經驗,梳理存在問題,分析形成的原因,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於20__年1月21日前將書面總結材料報送銀川市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銀川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支隊,地址:興慶區北京東路119號)。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篇9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有關決策部署,根據《關於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專項行動的通知》(皖人社明電〔20xx〕102號)和《關於印發<宣城市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宣治欠辦發〔20xx〕15號)檔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專項行動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工程建設領域和新就業形態等欠薪易發多發行業為重點,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開展集中整治,全面推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落實落地,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切實防範化解重大欠薪風險隱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二、組織領導

廣德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治欠辦)負責專項行動的各項統籌協調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開區管委會、太極洞管委會落實屬地責任,負責轄區內專項行動開展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落實行業監管責任,負責本行業專項行動開展工作。

三、主要任務

(一)組建專班(9月2日前完成)

建立全市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班,專班人員實行集中辦公,負責專項行動日常工作,統一協調排程專項行動及各行業專班、各屬地政府專班工作。市住建、交通、水利、市場監管、郵政、經信、鐵路建管中心等七部門各自成立行業工作專班,分別負責住建、交通、水利、外賣、快遞等行業及工業企業、高鐵專案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集中整治。一是要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做好欠薪風險隱患排查工作。二是要落實督促整改責任,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做好欠薪問題整改工作。三是要落實欠薪專案(企業)包保責任,做好欠薪線索處置工作。對發現的欠薪線索要主動核實,加強協調,妥善處理。對協調、約談難以解決的問題,要找準癥結,提出對策,將前期處理情況、存在困難及建議書面上報市治欠辦。四是要落實市治欠辦交辦工作。

各鄉鎮街道及市經開區管委會、太極洞管委會要落實屬地責任,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的排查和調處工作,並結合工作實際,做好專班組建工作。

(二)集中排查(9月20日前完成)

1.排查物件:工程建設領域、加工製造業、新就業形態等欠薪問題易發多發的行業企業,工程建設領域重點排查政府、國企專案以及社會資本投資的房地產開發專案。

2.排查內容及方式:對工程建設專案進行拉網式排查,全面排查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支付情況,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總包代發等制度落實情況;對其他行業、企業靈活採用電話排查、線上排查等方式,主要排查工資按時足額支付情況。

3.責任分工:市住建、交通、水利、市場監管、郵政、經信、鐵路建管中心等七部門工作專班,分別負責住建、交通、水利、外賣、快遞等行業及工業企業、高鐵專案的欠薪風險隱患排查。

4.具體要求:堅持早預防、早介入、早化解,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定人定責、盯住不放、精準施策,能解決的要立行立改,防止隱患“發酵”。對一時難以化解的問題,要建立臺賬、列出清單,明確切實可行的整改舉措,確定責任單位、責任人和整改時限。

(三)集中處置(10月20日前完成)

1.開展集中接訪,強力處置欠薪案件。市治欠辦根據欠薪隱患排查情況,於9月、10月集中組織開展欠薪問題專項接訪活動,相關成員單位負責同志帶頭接訪,直接處理重大敏感欠薪問題。對接訪過程中發現的複雜疑難案件,接訪部門要制定具體化解方案,實行領導包案。對涉及人數較多、金額較大、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重大欠薪案件,由市治欠辦牽頭成立專案組,掛牌辦理、一查到底。對涉及多部門職責的歷史遺留案件,由市治欠辦組織行業主管部門、司法部門等多部門聯合會辦、合力攻堅。

2.開展協同治理,全方位解決欠薪問題。一是工程建設領域行業主管部門督辦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強化相關問題治理,有效規範工程建設發承包秩序。二是住建部門要對房地產工程專案加強監管,妥善處置欠薪風險隱患,防止拖欠農民工工資,嚴防規模性欠薪。三是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會同財政等有關部門對本行業政府投資專案欠薪問題進行有效整治,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妥善處置因人工費、工程預付款、進度款未按時足額撥付產生的欠薪問題。四是國資及其他履行出資人職責部門要督促國企落實總包責任,加強用工管理,依法履行農民工工資支付義務和先行清償義務。五是人社、經信等部門要推進拖欠農民工工資與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問題協同治理,將清欠款項優先用於清償農民工工資。六是人社部門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平臺企業及關聯企業加強監管,依法維護新業態勞動者勞動報酬權益。

3.強化行裁聯動,加快辦理欠薪投訴。一是人社部門要暢通欠薪舉報投訴渠道,建立勞動監察行政執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聯動機制,做到一窗受理、內部聯動,接訴即辦、高效聯動,依法依規快調、快立、快處、快結,高效化解欠薪問題。對勞動監察、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受案範圍外,且協調無法解決的,要及時引導通過司法途徑處理。二是相關部門加強對行政調解達成支付協議、企業主動承諾限期支付等情形履行情況的跟蹤督辦,誰調解誰跟蹤,做到案結事了。

4.強化司法協同,嚴厲打擊欠薪犯罪。一是公安機關要及時受理、審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及時立案偵辦,依法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形成有力震懾。二是人民檢察院要暢通支援農民工起訴的“綠色通道”,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訴。三是人民法院要依法審判,提高案件辦理效率,組織集中執行涉欠薪案件,及時兌現勝訴當事人勞動報酬權益。四是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大農民工欠薪案件法律援助力度,依法對申請支付勞動報酬的農民工免於核查經濟困難狀況,實行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優先指派,幫助農民工依法維護權益。五是工會要依託自身資源,為農民工提供法律諮詢等援助服務。

(四)集中督察(10月15日前完成)

1.開展“平臺”線索專項督察。市治欠辦安排專人抽查“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線索辦理情況,重點抽查政府投資專案、國企專案,涉及人數較多、金額較大的線索,達成協議後的履行情況,建立抽查臺賬和問題清單。要及時交辦、跟蹤督辦抽查發現的問題線索,確保問題化解;要依法依規核處上級督辦、轉辦的欠薪線索,確保限期內解決。

2.開展重大案件專案督察。10月上旬,市治欠辦組織力量對重大欠薪案件及久拖不決的疑難案件進行現場督導,聯動處置、協調解決案件處置中的難點問題,督促加快辦理進度,綜合運用工資保證金、應急週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等手段,千方百計化解重大疑難欠薪問題。

3.開展工作薄弱地區重點督察。10月中上旬,市治欠辦派出工作組分片對各鄉鎮及市經開區、太極洞管委會轄區開展督導,努力實現全市欠薪案件線索見底清零。對工作落實不到位、工作薄弱環節多、欠薪案件量大、負面輿情頻發的地區進行重點督導,督促落實落細治欠舉措,補短板強弱項,形成系統治理欠薪工作格局。

(五)集中整改(20xx年春節前完成)

1.堅持一個原則。堅持“誰有問題誰落實整改,誰負責監管誰督促整改”的原則,根據隱患問題臺賬和市治欠辦在行動期間發現並交辦的問題,由問題企業落實整改責任,由監管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對賬銷號,不留問題死角。

2.做好兩個“回頭看”。一是風險排查責任單位對已排除風險隱患的企業和專案,要進行“回頭看”,持續關注、動態監管,防止欠薪問題復發。二是市治欠辦要結合行動期間發現的問題和20xx年度考核反饋問題,對照問題清單、法律法規,督促相關責任單位整改到位,並對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推動制度全面落實。

3.落實“一案三查”。對工程建設領域欠薪案件實行“三倒查”,查專案整體工資支付情況、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查部門監管責任落實情況,以辦案治標力促源頭治本。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思想認識。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責任,要對欠薪問題保持高度警覺,將整治欠薪問題擺在突出位置,做到思想不鬆、行動不停、要求不降、力度不減。確保專項行動取得成效,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樹牢底線思維,切實防控風險。要適時召開欠薪風險研判會議,分析問題、研判風險,組織制定應急預案。相關責任單位要盯牢重點行業企業,盯緊欠薪問題處置,適時啟動應急預案,快速妥善處置,防止發生群體性或極端事件,守住底線、防住風險。

(三)層層壓實責任,嚴肅追責問責。人社部門要承擔起牽頭部門職責,加強部門協同配合。行業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要依法履行監管責任,切實發揮職能優勢,加強協調處理力度。對推諉塞責、監管不力、執法不嚴等導致重大風險和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四)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各地要加強《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宣傳,營造尊重勞動、關愛農民工的良好氛圍。人社部門要會同人民法院等單位選取欠薪典型案例進行曝光、以案普法,對企業相關人員開展警示教育,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法律意識。對欠薪輿情要堅持線上監測和線下處置相結合,抓住輿情處置黃金期,妥善處理,牢牢把握輿論引導的主動權。

請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於20xx年10月20日前向市治欠辦報告專項行動階段性進展情況;行動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報送專項行動總體工作情況。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篇10

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及時有效化解水利系統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結合水利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平昌縣水利局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成員由局辦公室、紀委辦、財務股、水利股、水庫股、水政股、信訪股、巴中市雙橋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友誼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庫建設管理局、縣江口水鄉旅遊風景區建設管理局、縣水土保持局、縣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局、平州水利投資公司等股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和縣關於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相關規定,統籌解決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信訪股,負責日常工作。機關各股室、局屬各單位要建立相應機構,明確職能職責。

二、健全工作制度

(一)加強工程承包管理,規範企業用工行為。各成員單位要適時對業務範圍內工程建設施工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分包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禁不具備施工資質單位或“包工頭”進行工程建設作業。督促各建設施工企業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落實施工現場維權資訊公示制度。督促各建設施工企業必須設立勞資專管員負責登記農民工管理臺賬,詳細記錄施工現場的農民工姓名、身份證號、工資卡銀行賬號、工資發放、聯絡電話以及進場、離場時間等資訊,建立完善用工花名冊、考勤記錄冊和月工資花名冊,並且“三冊”情況要相符。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規範工資支付方式。各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制度規定,全面落實企業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對有工資拖欠行為的企業應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凡因工資保證金收取不到位導致農民工工資無法支付的,由應收取保證金的建設專案主管部門負責籌措資金予以解決。督促工程建設施工企業切實履行對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主體責任,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各企業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督促企業實行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督促企業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請銀行個人工資賬戶並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積極推動企業委託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工作。

(三)強化摸底排查梳理,加大治理處置力度。局班子成員要加強分管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支付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對業務範圍內的在建、已成工程專案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集中進行排查。對存在拖欠問題的,要詳細查清拖欠工資的數額、涉及人員數量、拖欠時間、產生拖欠的原因等,做到準確摸清底數,建好工作臺賬。對排查發現的欠薪問題苗頭及時預警,並制定完善相關應急預案,做到一企一策、跟蹤督辦。實行聯合懲戒機制,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引發的聚集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失信企業,要依法依規列入“黑名單”,適時向社會公佈,使失信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形成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有力震懾,從制度上防範和化解拖欠農民工工資難題。

三、相關工作要求

(一)務必高度重視。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到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大意義,認清當前形勢,高度重視,精心安排。提前給各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打好“預防針”,念好“緊箍咒”,築牢行業領域“防火牆”,確保農民工欠薪問題得到及時處理,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

(二)明確工作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農民工工資問題包案負責制。局班子成員要加強對分管領域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確保把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徹底解決好,防止因處置不當引發聚集性事件,

(三)從嚴責任追究。對不重視民工工資兌現工作、激化矛盾而導致不穩定事件發生,以及在處置過程中因工作不力造成處置不當,或因遲報、漏報甚至瞞報資訊造成嚴重後果的有關股室、下屬單位責任人,根據相關規定,逗硬責任追究;涉及違法犯罪的,按程式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篇11

一、領導高度重視

我局認真貫徹落實《通知》檔案精神,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充分認識解決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性,積極預防和處置突發性和群體性的事件,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由我局主要領導組織召開專題會議,下屬7個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參加會議,傳達會議精神。

二、工作具體措施

為了能讓農民工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我局在工程施工、劃撥款時採取瞭如下措施:

1、成立了農民工工資落實小組,專門調查、協調、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糾紛等問題;設立了綠色通道及意見箱,農民工有意見或事情可以直接投訴。

2、用工單位與我局下屬單位簽訂不拖欠農民工資的承認書,承認絕不出現施工單位拖欠民工工資現象;敦促用工單位開設專門賬戶專人專管,保證工程款的專款專用;採取“舉證責任倒置”辦法,即由用工單位舉證,用人單位拿不出工資發放證據視為欠薪。

3、規範施工單位用工和工資支付行為,推進勞動合同制實施,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依法訂立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4、建立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定期(在節假日結點實行日報,平時實行週報)向勞動保障部門報送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每次劃撥工程進度款後,我局安排專人通過電話或者到施工現場,通過與農民工現場交流,瞭解民工工資的發放情況;每次劃撥工程進度款時,由施工單位提交蓋鮮章的民工工資資金流向證明;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由施工單位釋出竣工公告,且在15日內無民工工資、機械材料等糾紛,再支付工程尾款。

5、建立農民工工資保障金預留制度,我局在施工單位繳納的保證金中預留一定數額作為民工工資保證金,以保證農民工工資不因單位資金狀況被拖欠。

6、建立聘請的短期流動農民工相關記錄臺賬,我局下屬單位如區園管處,根據農民工動態臺賬由單位財務科現場發放農民工工資,不經過中間流程,確保了工資能夠按時、足額發放到每位農民工手中。

通過以上措施,我局未發生一起拖欠工程專案民工工資情況。

三、存在的問題及下步工作打算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歷來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們將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拖欠民工工資作為首要工作來抓。在處理過程中,對拒不支付民工工資的專案部,暫停支付專案工程款並將其企業列入黑名單,以後不得參與市政相關專案的招投標,保證農民工能按時拿到工資,維護社會的穩定。及時瞭解企業農民工資的支付情況,做好預防工作,同時,要求勞務企業及時準確地上報專案負責人及聯絡方式等基本情況,做好記錄,一旦發現有拖欠民工工資的情況,能夠及時聯絡,便於調查處理。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篇12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中的重要作用,以人民滿意為首要標準,以為群眾辦實事為抓手,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為主線,以防範化解重大社會風險為著力點,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工作服務大局、維護穩定的能力和水平,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居、法治安居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工作目標

深入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通過開展專項活動,緊盯重點領域、重點人群、重點問題,進一步織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網路、優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方案、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頻次,切實做到矛盾糾紛排查“零死角”、案件調解“零積壓”、跟蹤防控“零懈怠”,努力化解存量風險,有效防範增量風險,堅決防止因排查調處不及時、不到位發生影響社會安全穩定的“民轉刑”案件、重大群體性和個人極端案(事)件。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各司法所堅持指導村(社群)每週、鎮(街道)每半月矛盾糾紛排查,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常態排查和集中排查機制,建立排查臺賬,提前發現、準確預警、精準防控拖欠農民工工資類矛盾糾紛和風險隱患。緊緊圍繞建築工程、服務行業、中小微企業等欠薪糾紛多發易發重點領域,農民工等易引發群體性的`事件人員深入開展全覆蓋、拉網式的矛盾糾紛排查活動,切實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無死角、無盲區。最大限度地把欠薪類風險隱患排查出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有可能因欠薪引發影響較大群體性的事件、有跡象表明或揚言個人極端行為擾亂社會正常秩序或報復社會、有可能引發重大網路輿情炒作事件,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防止事態擴大,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全力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壓緊壓實屬地責任,堅持抓早抓小、應調盡調,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風險隱患消除在源頭。充分發揮各級人民調解組織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基礎性作用,不斷優化基層調解員隊伍結構,依託基層調解組織“地熟、人熟、情況熟”的優勢,立足發現和加強對欠薪類矛盾糾紛的化解,靈活採取隨手調、隨時調等多種方法,依法及時就地進行化解,防止矛盾糾紛交織疊加、激化升級。區糾紛多元化解中心要充分發揮對本轄區內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全力調處重大、疑難和跨行政區域的欠薪類矛盾糾紛。要依託和發揮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的專業優勢,加強與安居區勞動爭議糾紛專業調解委員會的配合,對重大風險隱患,要統籌部門資源,組織專門力量,形成合力攻堅,著力把矛盾風險控制在區、化解在區。

(三)健全完善預防化解長效機制。各司法所要強化矛盾糾紛預研預判。對排查出的可能引發群體性的事件、個人極端事件等重大社會影響的欠薪矛盾糾紛,做到早發現、早分析、早研判,防患於未然。建立健全矛盾糾紛化解回訪督辦制度,強化欠薪矛盾糾紛跟蹤回訪。嚴格按照“誰調解、誰負責”的原則,對成功調處後的欠薪矛盾糾紛一律進行回訪,防止因履行協議不到位等其他原因發生反覆甚至激化“次生糾紛”,對調解不成功或者不適用人民調解程式的欠薪類矛盾糾紛,各司法所要積極引導其通過勞動仲裁、法律援助等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加大法治宣傳力度。各司法所要以農村(社群)為主陣地,以農民工、企業等為重點物件,深入轄區工程建設領域和農民工生活區域,圍繞《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四川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規開展針對農民工的法律知識宣傳,通過懸掛橫幅、張貼宣傳標語、發放宣傳手冊、設立諮詢臺等方式對農民工關心的勞動合同簽訂、工傷賠償、工資報酬等熱點問題進行解答,引導農民工尊法、守法、學法、用法,以理性合法方式解決問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三、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專項行動從20xx年12月下旬開始,到20xx年3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12月18日-12月31日)。各司法所要指導各級人民調解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召開動員大會,層層發動,逐級成立工作專班,建立橫到邊、縱到底工作網路,形成欠薪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的強大合力。

(二)集中排查、化解階段(1月1日至3月15日)。各司法所要指導各級調委會深入開展拉網式欠薪矛盾糾紛大排查,將本轄區的欠薪矛盾糾紛排查清楚,對排查出來的欠薪矛盾糾紛,認真梳理歸類,分級分類逐一登記造冊,組織分析研判,排查有臺賬、化解有檔案。對排查出來的欠薪矛盾糾紛,層層落實包案化解責任,集中人力、精力、物力、財力,加大化解力度。

(三)總結提升階段(3月16日-3月31日)。各司法所要採取資訊報送、工作通報和微信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及時總結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經驗做法和工作成效,引導更多的欠薪糾紛當事人通過人民調解等法治化途徑解決矛盾糾紛。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各司法所要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認真調研分析,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指導各級調解組織明確責任人,層層量化工作目標任務,精心安排,確保行動紮實有效開展。

(二)把握節點,穩步推進。各司法所要按照時間節點要求,紮實推進行動開展,每月向區糾紛多元化解中心上報排查臺賬、工作總結

(三)加強督查,嚴格考評。由糾紛多元化解中心成立督查組,對整個專項行動進行督查督辦,跟蹤問效。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篇13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市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協調和任務落實,經銀川市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成立銀川市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專班(簡稱工作專班)。組長由市人社局局長楊銀山擔任,副組長由市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信訪局、中級人民法院、綜合執法局及各縣(市)區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縣(市)區人社局局長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組成。具體工作規則及職責分工如下:

一、工作規則

銀川市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專班(以下簡稱工作專班)

在銀川市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具體負責全市20xx年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協調、任務落實、督導檢查等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專班會議,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工作推進情況、工作思路及解決疑難欠薪案件的方案等重點事項,確保實現“兩清零”目標;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指導和督促本系統或本行業積極推進欠薪案件“清零”工作。

二、職責分工

1、縣(市)區政府職責

堅持市場主體負責、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機制,落實源頭治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標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在本轄區認真開展“四個全面”專項治理(全面排查欠薪風險隱患、全面提升欠薪平臺線索辦理質量、全面落實保障工資支付制度、全面強化欠薪違法行為聯合懲戒);堅決做到“兩個清零”;實現“兩個確保”。

2、相關部門職責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一步暢通線上線下舉報投訴渠道,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加大監察執法力度,及時查處欠薪案件,為農民工提供高效的維權服務。

住房城鄉建設局: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加大對工程建設領域市場秩序的整頓力度,加強建築用工實名制管理,督辦相關領域欠薪違法案件。

交通運輸局、水務局、教育局等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行業監管責任,督辦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欠薪案件。

發展改革委:負責政府投資專案的審批管理,依法審查政府投資專案的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按規定及時安排政府投資,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物件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和懲戒。

財政局、國資委:要積極履行監管責任,落實《條例》有關規定,強化政府投資專案、國企專案全方位、全流程監管,紮緊制度“籠子”,從源頭上消除欠薪隱患。

公安機關:要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的接收和及時審查,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快立、快審、快結。

中級人民法院:指導各縣(市)區人民法院依法做好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及其他相關民事案件的立案、審判、執行等工作,加大對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的強制執行力度,解決執行難的問題。

司法局:要及時主動為有援助需求的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做到有問必答、有求必應、有訴必申,引導他們依法理性維權;其他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積極做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有關工作。

信訪局:負責拖欠農民工工資信訪問題接待辦理,引導上訪人員依法反映情況,協調督促有關責任單位解決農民工的合理訴求。

市場監管局、綜合執法局、行政審批服務局:為行政執法部門提供欠薪案件涉及用工企業的準確資訊,要加強對政府投資工程專案的審批管理和事中事後監管,嚴格審查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強化對政府投資工程專案實施情況及資金使用等的監督檢查,積極配合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人民銀行:要加強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資金監管,確保預警及時、專款專用。

市農民工清欠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按照工作職責開展工作。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篇14

一、工作目標

以“作風、法治、文明”三個年建設活動為契機,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著力規範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為,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懲處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完善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構建我鎮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實現無拖欠現象發生,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整治範圍和重點

(一)整治範圍

全鎮建築市政、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設施等工程建設領域和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等易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行業領域。

(二)整治重點

1.政府投資工程專案拖欠工資問題。嚴查工程專案未批先建、企業帶資施工建設、隨意增加建設專案、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工資等問題。

2.化解難度大的欠薪陳年積案。嚴查停工半停工專案違反基本建設程式、工程決算久拖不決、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問題。

3.工資支付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嚴查用工企業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工程建設專案不按規定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不落實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和工資銀行直接支付制度、不實行工程款與工資款分賬管理、撥付工程款時未及時撥付人工費等問題。

4.工程建設領域違法分包、轉包、掛靠問題。嚴查建設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或者肢解發包等違法行為;嚴查施工企業承包工程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或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轉包行為;嚴查施工企業承包工程後,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施工合同關於工程分包的約定,把分部、分項工程或者單位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違法分包行為;嚴查單位或個人以其他有資質的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掛靠行為;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的出借資質行為。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必須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並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專案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並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明確約定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勞動報酬、支付方式等內容並嚴格履行。鎮社保站和相關主管部門要把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考勤管理等用工管理情況納入監管重點,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發現不簽訂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督促整改。對拒不改正的通報區勞動監察隊予以處理。

(二)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施工企業招用農民工必須實行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專案施工現場農民工的實名制管理負總責,在工程專案部配備勞資專管員,編制施工現場所有勞務人員計酬手冊和管理臺賬,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資訊、勞動考勤、工資支付等資訊,由農民工本人確認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其工資發放情況,不得以包代管。在處理拖欠工資案件時,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當提供花名冊、考勤及工資結算等相關記錄。

(三)實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逐步實現各類企業委託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由分包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了銀行個人工資賬戶,並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並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後,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託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

(四)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自工程專案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20個工作日內,在銀行開立專戶並存儲工資保證金,專項用於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使用過保證金的續建工程專案,要按照剩餘工程量核定繳納額度並足額繳納。對未繳清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仍在施工的專案,限1個月內繳清(期限時間不得超過),逾期未繳清的,責令停工。

(五)積極化解欠薪陳年積案。行業主管部門認真排查停工、半停工工程專案欠薪情況,建立詳實的工作合賬,明確化解欠薪陳年積案工作的責任部門。採取拍賣、融資等多種方式,精準施策積極化解。倒查工程專案違反基本建設程式行為,對落實制度不規範的專案,由行業主管部門限期整改,確保欠薪陳年積案於20xx年7月底前全部得到有效穩妥處置。

四、時間安排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整改階段

1.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宣傳。各村委要嚴格落實責任,大力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致農民工朋友的一封信》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

2.開展欠薪隱患自查自糾。按照“屬地管理、行業監管”的原則,各村委要負責任的對本領域在建工程專案進行摸底排查和督促整改,精準掌握專案建設單位、總承包與分包施工單位、投資規模、欠薪數量和欠薪原因等情況,做到情況明、底數清、數字準、制度實。強化欠薪預警監測和風險隱患排查,對已排除風險隱患的企業和專案,持續關注、動態監管,嚴防問題復發。

(二)深入督導和檢查階段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成立督導組,督導各村開展行動。加強對制度落實和欠薪線索辦理的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鎮工作領導小組及專項工作組協調處置,定包案單位、定包案領導、定工作措施、定化解時限,限期整改。每季度將巡查督導結果和整改情況,呈報鎮主要領導。對逾期不整改的企業,強化聯合懲戒力度,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三)總結階段

對前期工作情況進行回頭看,跟蹤、督促企業及時補發拖欠農民工的工資。各村梳理總結各自專項整治工作情況,並於20xx年1月10日前報至鎮人社所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監督指導專案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儲存、專用賬戶開設使用、人工費撥付、總包代發工資、維權資訊公示及建築業勞動合同簽訂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落實,加大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規範工程建設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工程建設專案總包單位取得施工許可20個工作日內,必須按照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相關措施。已開工但尚未履行立項審批程式的政府性投資專案,由發包單位承擔監管責任。符合納入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合標準的工程建設專案,務必納入;未納入的,落實相應制度後納入管理。對長期拖延工程款結算或抪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行業主管部門不得批准其新專案開工建設。對於未履行工程款支付責任的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將其不良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工程建設專案違反國土空間規劃、未批先建等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建設單位清償,由職能部門依法查辦違法行為。對領導責任不落實、部門監管責任不履行、相關工作不到位等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根據情節輕重和影響程度,依法追究責任。

(二)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對本區域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責,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職責,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的排查和調處工作,防範和化解矛盾,及時調解糾紛。

(三)強化部門協調聯動。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各成員實行定期例會制度,各村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有關措施,和村委做好溝通街接。各村應將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工程建設專案詳細資訊及時推送至鎮人社所辦公室。

(四)嚴肅查處欠薪案件。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在接收欠薪線索後,按行業分類,報鎮工作領導小組,並推送至鎮行業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欠薪工作合賬,逐一落實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對化解難度大的欠薪陳年積案,要嚴查停工半停工專案違反基本建設程式、工程決算久拖不決、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問題,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絕不銷賬。對制度不落實導致欠薪的企業,有關部門要依法責令其限期改正。要加強行政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行為。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案件,行業主管部門要查清欠薪人數、欠薪金額、拖欠責任主體,並將工程專案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相關資料、投訴人詢問筆錄和身份證影印件等有關材料、相關人員詢問筆錄和身份證影印件等有關材料、企業營業執照、調查結論報告和移交書等書面材料移交人社部門,人社部門在核查完畢後要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由公安機關偵辦。對欠薪違法案件,堅決做到事實不查清不放過、制度不落實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追究不放過,保持對欠薪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

(五)加大欠薪失信懲戒力度。各村理拖欠農民工工作負責成員要進一步加強對欠薪問題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將該用人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物件名單,在政府資金文持、政府採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淮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規子以限制。

(六)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板端、群體突發事件及網路輿情,經村委會分析研判,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並報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人社所辦公室。辦公室應立即響應、協調處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及時響應、共赴現場,對涉事企業負責人進行聯合約談,督促其妥善處理欠薪問題,做好現場穩控和矛盾化解工作。對發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足、企業負責人逃匿等情況的,可以動用應急保障金,先行墊付農民工部分工資或者基本生活費。信訪部門嚴格執行輿情信訪資訊的發現、報告程式,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充分發揮協調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特別對網路輿情要第一時間跟蹤處置,防止事態發酵。司法行政部門和法律援助機構要將農民工列為法律援助的重點物件,依法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討薪為由討要工程款、勞務費、承包費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嚴格落實“三單”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對日常巡查中發現的制度落實問題,出具《整改通知單》,責令工程建設專案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工並嚴厲處罰;對各類違法分包、轉包、墊資施工、拖欠工程款等行為,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抓嚴管、頂格處罰。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督導檢查發現的問題,向行業主管部門及時派發《督辦單》,限期整改。

(八)嚴肅責任追究。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對各村委的考核範圍。各村不按照要求推送工程建設專案資訊,並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對工程建設專案欠薪案件頻發高發、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突出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談相關企業負責人。對重大欠薪問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從工程專案入手,在立項、土地、規劃、招投標、施工許可、資金籌集使用等方面進行深入核查,層層理清責任。對重大欠薪問題線索核處不力、政府投資項日因資金不到位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約談相關行業監管部門負責人和屬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人。對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群體性、極端性事件和重大負面輿情的,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篇15

根據《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的通知》(人社部明電〔20xx〕12號)要求,深入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確保全區社會和諧穩定,現就做好我區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制定以下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全面貫徹落實《條例》為抓手,認真開展“四個全面”專項治理(全面排查欠薪風險隱患、全面提升欠薪平臺線索辦理質量、全面落實保障工資支付制度、全面強化欠薪違法行為聯合懲戒),以零容忍的工作態勢,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堅決做到“兩個清零”(20xx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專案、國企專案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節前動態清零),實現“兩個確保”(確保被欠薪農民工及時拿到應得的工資返鄉過年,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的重大聚集性事件或惡性極端事件)目標,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二、專項行動內容

此次專項行動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及其他欠薪易發多發行業企業為重點,對欠薪問題實施集中專項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全面排查欠薪風險隱患。各地要在統籌落實好自治區黨委和政府有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積極創新監管方式,採取網路辦公、線上排程、資訊互通、資料比對、資源共享等措施,全面清查在建工程專案審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費)撥付、資金監管情況,加強源頭治理,妥善處置建設資金不到位、工程款撥付不及時、工程結算糾紛等問題,積極化解欠薪風險隱患。繼續加大對餐飲服務、校外培訓機構、人力資源服務市場等行業領域欠薪隱患問題排查化解,健全日常監管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全面提升欠薪平臺線索辦理質量。各地要針對欠薪平臺線索接收不及時、線索流轉時限長、未按規定分類處置、核處結論和核查處置情況不一致、解決欠薪人數及涉及金額不清、超預警期限辦理等問題,要按照“領導負責、專人專幹”的原則,全面加快“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和綜治、網信、信訪等其他渠道接收欠薪舉報投訴的分類核實處置。對核查屬實的拖欠工程款問題,依據有關規定及時轉送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牽頭辦理;對工程結算、合同糾紛或勞動報酬爭議問題,引導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法律訴訟渠道解決,做到案結事了。根治欠薪平臺線索辦結率年底前達98%以上,春節前實現動態清零。

(三)全面落實保障工資支付制度。各地、各成員單位要結合專項行動有利契機,認真在本地區和行業系統開展保障工資支付六項制度全面排查。針對專案工地未設定出入門禁系統、農民工實名制落實不到位、無工程款支付擔保、未依法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未按規定繳存工資保證金、未實行施工總承包代發工資、未按進度撥付工程款、未按月足額支付工資、未按要求實現資訊上傳《寧夏回族自治區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的在建專案和續建工程,人社和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行業建設主管部門要依法加大處理處罰力度,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規範勞動用工管理,確保各項保障工資支付制度落實落地。

(四)全面強化欠薪違法行為聯合懲戒。針對欠薪問題協調處理多立案查處少、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應公佈未公佈、拖欠工資“黑名單”未做到應列盡列等問題,各地要組織相關部門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對符合立案標準條件的.,嚴格按規定程式依法查辦;對經責令改正而逾期仍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對涉嫌欠薪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要進一步強化欠薪違法聯合懲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懲戒手段,從嚴從重懲處惡意欠薪和非法討薪行為,加大欠薪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和拖欠工資“黑名單”公佈力度。各級人社部門要對今年已辦理的欠薪案件進行一次“回頭看”,重點檢查欠薪隱患問題是否得到全面解決,拖欠工資是否已經全部支付到位。

三、時間安排

(一)集中宣傳階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條例》賦予的法定職責,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採取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方式,深入企業、工地、社群,大力宣傳《條例》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全區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大專項行動宣傳力度,通過單位入口網站、微信公眾號、新聞報紙等方式,向廣大勞動者宣傳推廣使用我區根治欠薪線索反映二維碼,做到每個專案工地、基層社群(街道)勞動者維權視窗全覆蓋,確保線上線下勞動維權渠道暢通。

(二)全面自查階段(20xx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各地各部門要圍繞本次專項行動重點,開展好“四個全面”治理自查。一是對本地區本行業在建工程專案開展一次全覆蓋自查,指導用人單位對欠薪問題自查自糾,精準掌握本轄區企業和在建工程專案欠薪隱患及制度落實情況底數,及時組織對本地區自查情況進行分析,並結合實際,採取多種方式化解欠薪隱患,做到早發現、早解決,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二是要結合本地區欠薪形勢特點,聚焦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專案,及早開展隱患排查化解。加強欠薪預警監測和智慧監管,結合企業經營狀況、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情況和歷史欠薪舉報投訴情況,確定重點行業企業,進行精準摸排。三是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分類精準施策,強化部門聯動,定人定責、盯住不放,防止隱患“發酵”。對已排除風險隱患的企業和專案,進行“回頭看”,持續關注、動態監管,防止問題復發。

(三)執法檢查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春節前)。各地區要加強統籌協調,組織相關部門集中開展執法檢查。各相關成員單位要進一步暢通欠薪維權綠色通道,確保欠薪案件快立快處。對欠薪線索,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對基層難以化解的複雜疑難欠薪案件,採取領導包案的方式。對涉及人數較多、金額較大、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重大欠薪案件,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成立專案組,掛牌辦理,一查到底,堅決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對政府專案、國企專案欠薪的,嚴查制度落實、責任落實情況,適時進行通報,實現查處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各地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抽調執法人員,配強工作力量,確保欠薪案件能夠及時接收、有效處置。自治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實行定期排程,對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掛牌督辦。

(四)整改提高階段(20xx年2月8日至20xx年2月28日)。各地各部門要認真總結梳理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存在問題。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親自部署、親自排程,責任單位要主動擔當、敢於較真碰硬。要堅持問題導向,設定整改標準和期限,不斷夯實本地區根治欠薪工作基礎。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臨近年終歲末,工程建設領域將迎來工程款結算高峰期,欠薪問題也將進入高發期,各地要充分認識做好春節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決扛起根治欠薪政治責任,將此次專項行動作為黨史的學習教育的成果檢驗,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具體實踐,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調,在落實當前疫情防控責任的同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凝聚各方力量、抽調專業骨幹、成立工作專班,層層壓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督促檢查,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各地要強化大局意識、系統觀念,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進一步暢通線上線下舉報投訴渠道,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加大監察執法力度,及時查處欠薪案件,為農民工提供高效的維權服務。發展改革、財政、國資等成員單位要積極履行監管責任,落實《條例》有關規定,強化政府投資專案、國企專案全方位、全流程監管,紮緊制度“籠子”,從源頭上消除欠薪隱患。工程建設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加強建築用工實名制管理,督辦相關領域欠薪違法案件。公安機關要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的接受和及時審查,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快立、快審、快結。人民銀行要加強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資金監管,確保預警及時、專款專用。其他成員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積極配合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保持高壓態勢。各地各部門要用好用足《條例》規定的各項監管懲戒措施,對欠薪積案採取領導包案、一案一策、掛牌督辦、約談辦理等措施限時化解。對查實的違法行為,要加大違法懲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懾。加強對工程建設領域各項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責令限期整改違法行為,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逾期不改的,依法嚴肅懲處。對欠薪裁決判決“執行難”問題,各地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統籌協調同級司法機關實施集中執行活動,推動裁決判決執行到位。

(四)強化風險防控。各地要牢固樹立底線思維、風險意識,堅持事前預防、系統治理、定向化解、精準治欠,對群眾反映強烈、風險隱患較大的重點行業企業,要及時組織風險評估預判,落實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對重大欠薪輿情和欠薪引發的聚集性事件或極端事件,要從速查清事實,穩妥處置化解,堅決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要通過及時動用工資保證金、應急週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部分工資(基本生活費),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穩定。同時做好網路輿情監控和輿論引導工作,加強宣傳、網信、信訪等部門間的溝通,對各類新聞媒體特別是網際網路反映的欠薪問題,要及時核實處理,主動向社會公佈相關資訊,澄清相關事實,掌握輿論主動權,堅決防止負面輿情蔓延。

(五)強化督促指導。各地各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對照《條例》要求和專項行動方案,採取超常規舉措,組織定期集中接訪,領導包片包案,確保重點地區欠薪問題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案件得到妥善處置。對整治不積極、效果不明顯的地區,各地級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可採取隨機抽查、明察暗訪等方式督促指導,確保工作責任落實到位。對工作進展緩慢縣(區)和欠薪案件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專案,要及時派員實地指導;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聚集性事件或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專案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重大案件,各地各部門要啟動落實約談、問責機制,依法依規嚴肅處置。自治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力量,對部分地區根治欠薪工作進行抽查,對問題突出的地區開展專項督導。

請各地各單位及時將專項行動工作經驗做法報自治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地級市和寧東管委會請於20xx年12月31日(星期五)12時前報送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及統計表,20xx年1月28日(星期五)12時前報送專項行動總結及電子版。自治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20xx年1月28日(星期五)前報送本部門根治欠薪專項行動總結。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篇16

隨著20__年元旦、春節臨近,農民工工資支付即將進入高峰期,欠薪問題也將進入易發多發期,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六穩”“六保”決策部署,全面貫徹實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兜住基本民生底線,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經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決定從20__年11月6日至20__年春節前,在全國組織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行動內容

此次行動以貫徹落實《條例》為抓手,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及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為重點,對根治欠薪法律法規政策貫徹落實情況進行集中排查,主要包括:一是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二是政府投資工程專案、國企專案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專案審批管理、資金監管和工程款(人工費)按期足額撥付情況;三是工程建設領域落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儲存、維權資訊公示等保障工資支付制度情況;四是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情況;五是對欠薪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情況;六是對根治欠薪工作失職失責行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情況。

二、行動目標

對查實的欠薪違法行為,做到“兩清零”目標,即:20__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專案、國企專案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20__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__年春節前動態清零。

三、時間安排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階段(20__年11月6日至11月30日)。各地區要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通過以案釋法等多種形式,深入企業、工地、社群,結合實際開展普法活動,大力宣傳《條例》和相關勞動用工法律法規,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要指導用人單位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自查自糾,並結合企業實際,採取多種方式協助化解欠薪隱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

(二)執法檢查階段(20__年12月1日至20__年春節前)。地方各級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抽調執法人員,開展聯合執法,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集中排查,督促在建工程建設專案落實《條例》規定的各項保障工資支付制度,依法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對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掛牌督辦,建立健全工作臺賬,實時掌握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堅決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力量,對欠薪問題突出地區開展督導督辦、明察暗訪和抽查審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扛起政治責任。各地區要堅決把根治欠薪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省級政府要負總責、市縣級政府要具體負責,層層壓實責任,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嚴格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目標責任制,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推進系統治理。各地區要按照《條例》要求進一步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抽調成員單位的執法人員組建專項行動工作專班,對欠薪多發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同時針對行業特點、欠薪因素等,分類應對,系統治理,形成部門工作合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線下“一窗受理”和線上“一網通辦”的舉報投訴機制,推廣應用全國拖欠農民工工資線索反映平臺小程式,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及時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為農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維權服務;其他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條例》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嚴厲打擊違法行為,保持治理欠薪高壓態勢。要用好用足《條例》規定的各項監管和懲戒措施,對查實的相關違法問題,依法予以嚴懲,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對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時曝光,形成有力震懾。要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偵辦,保持對欠薪行為的高壓態勢。要嚴格按照《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佈辦法》《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對重大欠薪違法行為人做到應列盡列,落實欠薪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使欠薪違法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四)增強底線意識,提高應急處突能力。要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做好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健全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工作預案,明確處置措施和責任分工。出現因欠薪引發的極端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及時查明情況,快速穩妥處置,適時迴應社會關切,掌握輿論主動,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嚴防發生衝擊底線的欠薪案件。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要通過及時動用工資保證金、應急週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部分工資(基本生活費),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穩定。

(五)加強督促檢查,加大失職問責力度。對工作進展緩慢、欠薪問題突出的市、縣,省級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及時派員實地督導,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專案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依法依規嚴肅處置,做到約談一批、通報一批、問責一批、曝光一批,起到警示一片的作用。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篇17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xx〕1號)和《關於本市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滬府辦發〔20xx〕35號)精神,結合浦東新區實際,現就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確目標任務

以建築、市政、交通、水務等(包含土木工程、建築工程、裝修工程、園林綠化工程等,下同)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餐飲服務等易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行業為重點,形成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用一到兩年時間,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及工資支付臺賬等制度;用三年時間,力爭實現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按月支付。到20xx年,基本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實現新區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確保不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重大群體性的事件,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經濟健康發展。

二、全面規範勞動用工行為

(一)嚴格規範勞動用工管理。各類企業要切實規範勞動用工行為,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履行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並辦理用工備案。

(二)全面實行實名制管理。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包企業要在工程專案部配備勞務(資)員。工程專案施工現場實行實名制管理。施工總包企業要按照“先進場登記再施工作業、先退場登記再進入下一施工現場登記”的原則,使用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實名制系統進行農民工進退場登記;並利用實名制登記資訊,記錄農民工每日考勤。建設單位要在招標檔案或承發包合同中,明確施工總包企業負責現場實名制登記。對未按規定實施實名制登記或實名制登記不到位的,由建設行政管理、環境保護和市容衛生管理、科技和經濟管理等部門(以下簡稱“行業監管部門”)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可採取責令停工整改等措施。

(三)全面建立工資支付臺賬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包企業要在專案現場建立工資支付臺賬,儲存至工程竣工驗收後半年。工資支付臺賬人員名單必須與實名制登記人員一致。用工單位(施工企業)要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支付工資和編制臺賬,並經農民工本人簽收。施工企業將臺賬提交施工總包企業,由施工總包企業在每月10日前,錄入實名制系統。對未按照規定建立或編制工資支付臺賬、未按月錄入工資支付臺賬的,由行業監管部門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可採取責令停工整改等措施。

(四)明確工資支付、清償主體責任。要依法將工資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由招用農民工的企業承擔直接清償主體責任。在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單位負責確保工程款按時結算和支付,施工總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專案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監理單位要負責監督施工企業落實實名制管理、工資支付臺賬、工資專戶、人工費支付臺賬等制度。積極推進施工總包企業和分包企業實現按月支付工資,推行委託銀行直接向農民工個人銀行卡發放工資制度。施工總包和分包企業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包企業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或存在工程款支付結算糾紛,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包企業承擔清償責任。

三、完善工資支付監控制度

(五)健全工資支付監控機制。加強基層勞動保障網格化基礎建設,依託街道(鎮、鄉)勞動關係協調員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等,對轄區內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控,落實工資支付資訊採集、企業經營狀況動態調查、欠薪矛盾排查化解等管理職能。提升勞動保障監察網路化管理水平,根據勞動用工誠信記錄健全分類監管機制,對發生過欠薪的企業實行重點監控並要求其定期申報。根據區群體性勞資矛盾月度例會彙總反映的企業經營狀況重點隱患,努力實現重大欠薪問題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參與單位:區總工會、區建交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行業監管部門依託實名制管理、工資支付臺賬、工資專戶、人工費支付臺賬等,全面防控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欠薪問題。

(六)健全工資支付託底保障制度。在非工程建設領域,依法有序用好欠薪保障金制度。對企業因破產、解散或經營者隱匿等情形無力支付欠薪的,依規及時啟用欠薪保障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被欠薪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有效緩解群體性欠薪矛盾。(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不斷完善工程建設領域工資保證金制度。探索推行業主擔保、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積極引入商業保險機制,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七)建立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在招標投標、承發包合同中要單列人工費和結算條款,專業工程人工費參考行業監管部門釋出的費率計算。施工總包企業要開設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以下簡稱“工資專戶”),作為人工費收支專用賬戶,專項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

(八)建立工資專戶備案報告制度。建設單位在申報工程施工許可時,將工資專戶賬號一併提交。(牽頭單位:區建交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工資專戶應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管理部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專案主管部門備案,並委託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專款專用;開戶銀行發現賬戶資金不足、被挪用等情況,要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專案主管部門報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專案主管部門要及時會同相關監管部門進行核查處理。對經查實人工費支付不到位或被挪用的,由行業監管部門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可採取責令停工整改等措施。

(九)建立人工費支付臺賬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單位、施工總包企業和專業工程分包企業要按照合同或按月結算並支付人工費;建設單位要將人工費支付到施工總包企業開設的工資專戶,施工總包企業收到後,要按照規定支付給分包企業。有勞務分包的專業工程分包企業在收到人工費後,要按照規定支付給勞務企業。相關企業在收到或支付人工費後10日內,要將收支情況錄入本市建設工程合同資訊報送系統,收支雙方確認並簽名。施工總包企業要建立人工費支付臺賬,彙集支付清單和支付憑證,形成支付臺賬備查,並儲存至工程竣工驗收後半年。對未按合同或按月支付人工費的專案,施工總包企業、分包企業或勞務企業等要及時向行業監管部門報告。對未按規定建立人工費支付臺賬、未按合同或按月支付人工費的,由行業監管部門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可採取責令停工整改等措施。(牽頭單位:區建交委;參與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

(十)加強對政府投資專案的管理。加強對政府投資工程專案的管理,對建設資金來源不落實的工程專案不予批准。政府投資專案一律不得以施工企業帶資承包的方式進行建設,並嚴禁將帶資承包有關內容寫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補充條款。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要按照合同約定的計量週期或工程進度結算並支付工程款。

四、完善聯合處置工作機制

(十一)強化欠薪矛盾處置聯動機制。加強工資支付勞動監察執法,擴大日常巡視檢查等主動監察覆蓋範圍,加大欠薪舉報投訴受理和案件查處力度,強化跨區域案件執法協作。完善多部門綜合治理機制,採取聯合檢查、聯合辦案、聯合督查等方式,提高欠薪案件查辦效能。(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資支付臺賬、人工費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人工費支付臺賬、工資保證金等制度的基礎上,對因掛靠承包、違法發包、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糾紛造成的欠薪案件,由行業監管部門牽頭處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工商等部門協助配合;(牽頭單位:區建交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對非因違法發包、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糾紛造成的欠薪案件,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處理,行業監管部門和公安、工商等部門協助配合。

(十二)完善欠薪案件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依法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健全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公安部門、檢察機關、審判機關間資訊共享、協商溝通、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繼續完善公安部門提前介入、全程參與和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等制度,進一步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建設行政管理等部門啟動工程建設領域惡意欠薪用工單位和個人刑事責任追究程式,切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威懾作用。

(十三)完善行業監管懲處工作機制。要定期對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工資支付臺賬、工資專戶、人工費支付臺賬等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及聯合檢查。對未按照要求實行前述制度,特別是發生兩次以上違規行為或未按期整改,或惡意拖欠工程款、人工費,或因掛靠承包、違法發包、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工程款支付結算等糾紛導致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或以拖欠農民工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或不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置等行為的,行業監管部門要根據情節對相關企業和個人進行處理處罰,採取記入企業誠信手冊、列入不良企業名單、暫停資質升級和增項、限制在本市承接工程、責令停工整改、降低或吊銷資質等措施,對其市場準入、資質審批、招標投標、施工許可、信用評價等依法依規進行限制。對因拖欠工程款引發欠薪問題的建設單位,在欠薪問題解決前,專案主管部門或審批部門停止審批其新的建設專案。

(十四)完善欠薪爭議案件調解工作機制。切實發揮街道(鎮)化解勞動人事爭議的主體責任,完善街道(鎮)調解組織為主,企業、行業調解組織為輔,律師事務所等社會力量參與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體系。拓展調解仲裁部門主動服務的維度和力度,為欠薪農民工開通綠色通道,積極探索引導先行調解、先行裁決等辦案機制,實行“快立、快審、快裁”。對已造成較大負面社會影響的集體欠薪爭議或涉及金額較大的欠薪爭議案件,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並督辦處置。完善與綜治部門、法院等多部門的集體爭議案件聯動處置機制,推動工會和企聯、工商聯等企業代表組織進一步提高化解勞動人事爭議的能力,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

(十五)健全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加強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突發性、群體性的事件應急處置,完善應急預案,規範指揮許可權、分級響應和處置措施,落實區、街道(鎮)分級分工負責、上下聯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綜治、司法行政和工會、產業(系統)等相互協同的處置機制。(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參與單位:公安分局、區建交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農民工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牽頭單位:公安分局;參與單位:區人社局、區建交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

(十六)健全欠薪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建立欠薪企業“不良名單”制度,健全欠薪等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佈機制。(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及行業監管部門要建立企業違規用工、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違法資訊的歸集、交換和更新機制,將違法資訊統一納入市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加強對欠薪失信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直接責任人員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在政府資金支援、政府採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稽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使失信行為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失信違法成本。(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區科經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

(十七)落實屬地監管考核工作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統籌推進街道(鎮)欠薪處置工作的監管責任。要完善欠薪治理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將街道(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納入政府目標責任、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考核指標。加強對治理欠薪問題的督查工作,發現監管責任不落實、工作措施不到位的,嚴格責任追究;對政府投資工程專案拖欠工程款並引發欠薪問題的,追究專案負責人責任。(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

(十八)加大宣傳及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加強普法宣傳,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綜合運用送法上門宣講、組織法律培訓等方式,大力藉助現代傳媒手段,不斷增強宣傳效果,引導企業依法誠信用工和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營造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良好法治氛圍。(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司法行政部門、工會組織要把農民工列為法律援助的重點物件。對農民工(包括本市農村戶籍人員)申請法律援助,要簡化程式,快速的辦理。對申請支付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法律援助的,不再審查其經濟困難條件。工會組織和行業協會應引導法律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積極參與涉及農民工的訴訟活動、非訴訟協調及調解活動。鼓勵、支援律師和相關法律從業人員接受農民工委託,並對經濟確有困難而又達不到法律援助條件的農民工適當減少或免除律師費。(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區司法局、區總工會;完成時限:20xx年底)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篇18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保護農民工勞動所得,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在今後的工作中形成制度完備、機制健全、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堅決遏制因欠薪引發重大事件的發生。

二、工作目標

班竹鎮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各村(居)及行業主管部門要形成制度完備、機制健全、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重大事件;建設領域工程專案實行一金三制”全覆蓋,完善推進8個100%的工作任務。一金三制”:即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銀行代發制;“8個100%”:即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100%、實名制打卡記錄考勤100%、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率100%、儲存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障金100%、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施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100%、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100%、勞動維權告示牌100%。並努力推動“勞通用”對各領域行業勞動用工全覆蓋管理。

三、嚴格規範勞動用工管理

(一)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應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及時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明確約定工資支付日期,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專案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

(二)實行實名制用工管理。各類用人單位要加快推進現代化資訊科技的運用,動態記錄農民工的身份資訊、技能工種、勞動考勤、計酬標準、工作計量、工資結算等資訊,實行實名制管理,並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實名制管理系統動態報送用工資訊,確保做到適時報送,不漏報、不延報。

四、推進企業工資支付體系建設

(一)建立工資支付臺賬歸集機制。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總檯賬,動態掌握本轄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並按月報送上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

(二)建立工資支付誠信評價機制。建立勞動用工領域信用評價標準和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加強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企業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

(三)完善失信企業聯合懲戒機制。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企業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黔府辦發120xx146號)相關要求,加強對拖欠工資失信行為的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

五、依法嚴懲拖欠工資違法行為

(一)加強建設資金監管

在工程建設領域,未按規定額度預存農民工資專戶資金的,視同建設資金不到位,有關部門在批准立項和辦理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時,依法予以限制。全面推行施工程結算,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計算週期或者工程進度進行結算並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後,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且未簽訂剩餘工程款支付協議的,行業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未完成竣工結算的,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產權交易手續。

(三)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明確責任,規範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發生突發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對採取堵塞交通、非法群訪、圍堵黨政機關、跳樓、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討薪,以拖欠工資為由討要工程款,或者虛報冒領、無理無據討要工資的,公安機關要提前介入、快速反應、控制事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對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並主動向社會和公眾說明情況。

六、加強組織領導

(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鎮人民政府對全鎮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負總責,成立由鎮人民政府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各村居支書為成員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鎮農民工工資支付整治工作,各村(居)、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牽頭,對本部門本轄區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具體負責。

(二)嚴肅督查問責。進一步完善目標責任制度,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對各村(居)、各部門進行考核,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專案業進行重點督查。對相關政策制度落實不到位、拖久農民工工資問題嚴重的,由鎮紀委進行約談,在工作中發現的違紀違法線索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由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調查處理。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篇19

按照自治區、盟根治欠薪工作要求,針對當前根治欠薪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在全縣範圍內開展貫穿全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為抓好專項行動的組織實施,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盟委、行署和縣委、縣政府關於根治欠薪工作部署要求,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重點,堅持源頭治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標本兼治的工作要求,持續強化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行業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任務

(一)抓好制度落實。嚴格貫徹落實《條例》規定,加強勞動用工管理,持續強化政府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堅持“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切實抓好工程建設專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兩金三制”等制度落實,對工程建設專案和農民工用工資訊進行動態分析,對未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的工程建設專案持續跟蹤,確保制度執行到位。

牽頭單位: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發改委

配合單位: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二)加強政府、國企投資專案源頭監管。全面落實《政府投資條例》,對包括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專案在內的政府投資專案資金安排撥付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堅決糾正企業墊資施工、不按進度撥付資金等問題。督促指導國有企業加強欠薪源頭治理機制建設,規範用工管理,完善拖欠農民工工資維權渠道。貫徹實施《保障中小企業賬款支付條例》,建立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聯動機制,清償賬款中優先支付所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牽頭單位:財政局(國資委)、工信局

配合單位:發改委、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鄉村振興局及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三)加強社會投資專案源頭監管。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市場秩序整頓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行為,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督辦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欠薪案件,對制度未落實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理(處罰)。

牽頭單位: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

配合單位:縣人社局及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四)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大查處力度。全面暢通欠薪維權渠道,落實首問負責制,規範欠薪線索辦理流程,強化接訴即辦,提升欠薪案件線索受理和轉辦效率。加大“12333”舉報投訴熱線的宣傳推廣,形成實時受理、及時交辦、快查快處、督辦排程、質量回訪的工作閉環。以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領導批示、信訪交辦、網路輿情、實地受理案件線索為重點,建立全口徑欠薪案件線索查處臺賬,對反映的欠薪線索第一時間對接屬地和行業主管部門,盯辦核處情況,提高辦理質效。

牽頭單位:人社局

配合單位: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五)夯實“兩網化”監管。進一步做好“網格化”“網路化”監管工作,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人員和基層各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要採取工作重點前移、工作重心下移的監管模式,包片包專案監督,依法對制度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做好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全過程動態監管。

牽頭單位: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

配合單位: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六)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人社局要及時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公安局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及時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審判,提高案件辦理效率。按照多倫縣統一部署,開展集中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違法犯罪百日攻堅行動,督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典型案件,起到“打擊一個、震懾一片”的效果。

牽頭單位:公安局、人社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配合單位: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七)嚴格履行司法保障職能。開闢涉農民工工資執行“綠色通道”,加大強制執行力度,解決執行難問題。落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資金和工資保證金不得因支付農民工工資以外的原因被查封、凍結或者劃撥的規定。探索建立涉農民工欠薪案件常態化類案分析監督機制,加大對欠薪案件支援起訴和訴訟監督的力度。

牽頭單位: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配合單位: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八)加強欠薪失信懲戒、社會公佈力度。嚴格落實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佈制度,要貫徹落實《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物件名單管理暫行辦法》,推動規範化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物件名單管理工作。推進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部門間情況通報、資訊共享和聯合懲戒機制,在政府支援、政府採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牽頭單位:人社局、發改委、市場監管局

配合單位: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自然資源局、鄉村振興局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4月份)。按照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各鄉鎮、各部門要壓緊壓實工作責任,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建立工作臺賬,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專項行動落細落實。

(二)專項督查(5月中下旬、9月中下旬)。組織兩次全縣範圍的專項督查檢查,對在建工程專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實地核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

(三)排程抽查(全年)。針對案件線索核查處置情況,將對全縣進行定期排程和不定期隨機抽查,採取月排程、月通報機制,隨機抽查比例不少於30%。

(四)整改落實(全年)。結合盟根治欠薪工作考核指出的問題及專項督查抽查發現的問題,切實抓好整改工作。整改落實要貫穿專項行動全過程,堅決立行立改,確保整改到位。

(五)健全機制(全年)。針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調整工作機制,進一步壓實各鄉鎮各部門工作責任,確保工作規範有序、高效推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準確把握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凝聚形成工作合力。各鄉鎮政府、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屬地政府、主管部門第一責任人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壓實責任,組織制定本部門具體實施方案,統籌抓好組織落實,確保專項行動抓出成效。

(二)壓實工作責任。人社局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管理指導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監督檢查的職能作用,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及時掌握本地區專項工作進展,協調落實專項行動有關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安排部署本行業領域專項行動具體工作,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緊盯本行業領域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工資支付情況,加強分析研判,及時監管督辦,防範化解風險隱患。

(三)狠抓工作落實。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在建工程專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案件線索核查處置情況進行實地核查。請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於每月25日前向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本部門單位專項行動推進落實情況。排程、抽查及各項工作推進落實情況,一併納入年度考核予以統籌考慮。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篇20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並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緊緊圍繞保護農民工勞動所得,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著力規範工資支付行為、優化市場環境、強化監管責任,健全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目標任務。建立健全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體系。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

二、全面規範企業工資支付行為

(三)明確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全面落實企業對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督促建築企業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專案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包括承包施工總承包企業發包工程的專業企業,下同)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

(四)嚴格規範勞動用工管理。督促建築企業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建立職工名冊並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勞動計酬手冊,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資訊、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資訊,逐步實現資訊化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在工程專案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計量、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其工資支付情況,不得以包代管。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將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的工資支付書面記錄儲存兩年以上備查。凡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無論什麼原因,施工總承包企業負全部責任。

(五)推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推動建築企業委託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分包企業負責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個人工資賬戶並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並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後,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託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

三、健全工資支付監控和保障制度

(六)完善企業工資支付監控機制。構建企業工資支付監控網路,依託基層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網路化管理平臺的工作人員和基層工會組織設立的勞動法律監督員,對轄區內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管,對發生過拖欠工資的建築企業實行重點監控並要求其定期申報。

(七)完善工資保證金制度。在建築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建立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辦法,對一定時期內未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實行減免措施、發生工資拖欠的施工總承包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嚴格規範工資保證金動用和退還辦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八)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管理制度。實行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推動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分解工程價款中的人工費用,在工程專案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專項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應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比例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提供的人工費用數額,將應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單獨撥付到施工總承包企業開設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應當備案,並委託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專款專用。開戶銀行發現賬戶資金不足、被挪用等情況,應及時向縣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九)落實清償欠薪責任。招用農民工的企業承擔直接清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主體責任。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劃撥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依法承擔清償責任。

四、推進企業工資支付誠信體系建設

(十)完善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制度。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企業誠信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開有關資訊。縣建設主管部門要建立企業拖欠工資等違法資訊的歸集、交換和更新機制,將查處的企業拖欠工資情況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徵信系統、工商部門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縣建設主管部門誠信資訊平臺或政府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推進相關信用資訊系統互聯互通,實現對企業信用資訊互認共享。

(十一)建立健全企業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強對施工總承包企業失信行為的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對拖欠工資的失信建築企業,建議有關部門在政府資金支援、政府採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稽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國範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

五、依法處置拖欠工資案件

(十二)嚴厲查處拖欠工資行為。加強工資支付監察執法,擴大日常巡視檢查和書面材料審查覆蓋範圍,推進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縣級聯動處理機制建設,加大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投訴受理和案件查處力度。完善多部門聯合治理機制,深入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健全執法協作制度,加強跨區域案件執法協作。完善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對惡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切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威懾作用。

(十三)及時處理欠薪爭議案件。引導農民工就地就近解決工資爭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對農民工因拖欠工資申請仲裁的爭議案件優先受理、優先開庭、及時裁決、快速結案。對集體欠薪爭議或涉及金額較大的欠薪爭議案件要掛牌督辦。加強裁審銜接與工作協調,提高欠薪爭議案件裁決效率。暢通申請渠道,依法及時為農民工討薪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十四)完善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健全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事件。完善欠薪應急週轉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動用應急週轉金、欠薪保障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被拖欠工資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實施違法懲戒處罰。一是對拖欠單位從各種審批手續上進行限制。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堅決不予辦理相關審批手續。一律停業整頓並在媒體上曝光,本地企業半年內限制參加招投標;外地進郯企業完善其專案後續手續,一律清出郯城建築市場並同時通報企業註冊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招標及其他建設審批手續並進行公開通報曝光,加大失信違約處罰力度。二是嚴厲打擊“惡意欠薪”。對違法用工拒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等惡意欠薪案件,要及時通報人社、公安等部門聯合進行查辦,堅決採取必要措施,予以嚴厲打擊。三是堅決打擊“惡意討薪”。對個別建築企業、專案經理、包工頭唆使和煽動農民工或糾集社會閒雜人員冒充農民工惡意討薪的行為,以及由於當事人雙方存在巨大分歧,行政調解難以奏效、當事人不聽取清欠工作人員的合理建議或司法引導纏訪鬧訪,影響正常辦公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立即通知公安部門及早介入,對首要分子及時採取措施。

(十六)實行惡性欠薪案件工地停工令制度。局機關科室單位要對惡性欠薪、社會影響惡劣和社會不穩定的欠薪案件與清欠辦形成工作聯動,對專案果斷實施工地停工令,積極配合清欠辦對欠薪案件的調查處理。對掛靠、轉包、違法分包、以包代管、發生質量問題安全事故、不履行農民工工資發放責任或監管責任而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縣外建築企業一律由縣住建局責令停工整頓,依法嚴肅處理。

(十七)實行施工現場維權資訊公示制度。施工總承包企業負責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資訊告示牌,明示業主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及所在專案部、分包企業、行業監管部門等基本資訊;明示勞動用工相關法律法規、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支付日期等資訊;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等資訊,實現所有施工場地全覆蓋。

六、加強組織領導

(十八)強化“總承包企業負總責”制度。施工總承包企業負全面責任,用工企業負直接責任,凡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首先由總承包企業墊付。對清欠工作不力、引發事件的清欠管理單位、責任人、建設單位、建築業企業,實行責任追究,造成惡劣影響的,從嚴處理。

(十九)加強部門協作配合。縣住建局加強與人社、公安、工會等部門溝通銜接,完善工作機制,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積極督促企業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等制度規定,嚴厲查處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切實規範工程建設市場秩序。

(二十)加大普法宣傳力度。發揮新聞媒體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大力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依法公佈典型違法案件,引導企業經營者增強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引導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增強宣傳效果,營造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良好輿論氛圍。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篇21

為貫徹關於根治農民工欠薪問題重要批示精神,落實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要求,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根據省、市、縣相關檔案要求,確保我鎮根治欠薪工作落到實處,現結合我鎮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關於根治農民工欠薪問題重要批示精神,堅決扛起“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政治使命,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主要目標

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繼續紮實做好“六穩”“六保”工作,通過猛藥去痾,重點治欠,多方合力拉起一道道欠薪高壓線,紮起不敢欠、不能欠的制度籠子,織牢農民工工資“保障網”,做到“兩清零”目標,即:當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專案、國企專案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專案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當年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次年春節前動態清零。

三、具體措施

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為抓手,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行業為重點,從根治欠薪法律法規政策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整治,主要包括:

(一)深入排查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

(二)深入排查政府投資工程專案、國企專案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專案審批管理、資金監管和工程款(人工費)按期足額撥付情況。

(三)深入排查工程建設領域落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儲存、維權資訊公示等保障工資支付制度情況。

(四)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情況。

(五)加大力度根治欠薪工作失職失責行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情況。

四、職責分工

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規上企業欠薪案件查處;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大欠薪案件查處力度,為農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

洋口派出所、小洋口邊防派出所:負責做好欠薪案件治安維穩、人員資訊排查工作,根據情節情況決定立案刑事追究。

鎮建設局、小洋口旅遊區建設局:負責各自轄區內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線索統計移送。

鎮經濟發展局:負責風電專案欠薪案件和規下企業的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線索統計移送。

鎮農業農村和社會事業局:負責農業農村及水利工程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線索統計移送。

鎮政法和社會管理局:負責信訪、欠薪案件的`協調處理及集體討薪案件應急排查處理及欠薪線索統計移送。

鎮為民服務中心:負責第三方公司的審查備案,杜絕不符合條件的第三方公司在我鎮的經營,對違反欠薪備案制度的及時清理。

鎮財政局:負責政府投資工程專案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

新天順投資集團:負責本級及其子公司建設或代管、代建工程專案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線索統計移送。

其他相關部門和工會要根據職責分工,積極做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及時排查,及時線索統計移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拿出更有效舉措,根治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中的突出問題,對惡意拖欠的要依法依規從嚴懲處。

(二)組織有力,強化保障。各相關職責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完善排查機制,突出在易發多發農民工工資欠薪的工程建設領域和企業為重點扎實開展打擊根治欠薪專項行動,做到不遺漏一處,不遺漏一人;各責任單位做好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排查、督查工作的同時,落實一名資訊聯絡員,負責案件資訊的收集上報工作;資訊上報至縣級部門的同時,按時間節點報送至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辦公室。

(三)加強督查,失職追責。鎮紀檢部門通過及時督,後期查的方式實現精準監督,對在專項行動中工作措施不得力,排查底數不清晰,報送資訊不及時等問題進行督查督辦,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篇22

20xx年元旦、春節臨近,欠薪問題進入易發高發期,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本鎮將於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春節前,在全鎮範圍內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動內容

此次行動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為抓手,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快遞物流等行業為重點,對欠薪問題進行集中專項整治,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加快“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舉報投訴的分類核實處置,做到案結事了;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情況;三是工程建設領域關於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管理、總包代發工資、工資保障金等制度落實情況;四是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對欠薪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

二、行動目標

認真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對查實的欠薪問題要在20xx年春節前全部辦結,讓被欠薪農民工及時拿到應得的工資返鄉過年,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的重大群體性的事件或惡性極端事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三、組織機構

鎮成立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鎮規建辦、社發辦、平安辦、信訪辦、司法所、西虹橋地區社會事務管理中心、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及各村居、鎮屬公司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領導小組在鎮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主任兼任。

四、專項檢查安排

(一)宣傳和自查階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二)預警和排摸階段(20xx年11月15日-20xx年1月15日)

各村居、鎮屬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要聚焦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專案,及早開展隱患排查,對可能存在的矛盾糾紛認真梳理,實行“臺賬式”管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鎮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要加強對用工企業的日常巡查,嚴格落實上報制度,及時掌握企業欠薪動態;鎮規建辦、水務局、徵收辦等對各自行業內的建設工程專案進行排查,督促總包及時撥付工程款,規範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鎮經發辦對快遞物流行業企業進行排查,對獨立運營的小微快遞企業要重點關注,對可能存在的欠薪隱患及時彙總。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預警檢查、梳理排查工作、做好相應臺賬記錄。

(三)執法和化解階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春節前)

各單位要集中力量開展檢查,並做好相關檢查臺賬記錄。鎮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負責對全區實體性用工企業進行檢查,發現欠薪企業,立即上報進入執法程式,迅速查清欠薪事實。鎮規建辦、水務局、徵收辦等負責對各自行業內的在建工程專案工資支付保障制度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整改。各部門要成立聯合檢查組,對轄區內的用工企業和建設工程專案工資支付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和落實責任領導、責任人員,確保在20xx年春節前全部化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春節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和緊迫性。要成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凝聚各部門的力量,層層壓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督查檢查,確保專項整治行動高效有序開展。

(二)加強指導督查,履行監管責任

各單位要不斷完善工作方案,靠實工作職責、暢通維權渠道、細化排查任務、突出化解效果,密切保持與上級部門聯絡,加強排查化解工作的銜接,落實矛盾糾紛逐級化解,統籌推進欠薪工作的監管責任。

(三)樹立防範意識,提高維穩能力

要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健全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工作方案。出現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或極端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快速介入,查明情況,督促企業或建設工程專案儘快解決欠薪問題,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上報適時動用欠薪保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基本工資,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四)健全工作臺賬,落實資訊報送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努力形成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落實專人負責檢查臺賬和報表,對重要工作資訊,及時上報,確保資訊溝通渠道暢通。聯絡人: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