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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控機制建設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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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控機制建設心得範文

內控機制建設心得

為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高稅務機關工作質效,南平市地稅局把加強內控機制建設,提高風險管理能力作為依法行政工作重點,組織各縣市區開展執法風險排查與防範工作。通過對崗位風險點的梳理和排查、調研和總結,選取建甌地稅局作為試點單位,按照“設立崗位、明晰職責、規範流程、目標管理、風險預警、量化考評”的思路,建立了以崗為點、以程式為線、以制度為面的崗位風險防範工作機制,並從7月1日起在建甌地稅局試行。根據《崗位風險防範工作機制》,建甌地稅局共設立了68個工作崗位,明確了557條工作職責、提出了454項工作目標、設定了201個崗位風險提示,制定了212個風險防範措施、規範了19項工作流程,做到崗位職責定位到哪裡、風險防範就到哪裡,實現了執法風險、行政風險、廉政風險的“全防全控”,有效地促進權力規範、透明、高效地執行,切實推進了“平安地稅”系統工程建設。

崗位風險防範工作機制的主要內容

(一)科學設崗定責,解決“崗位如何設”的問題

本著“因事設崗、因量定人”的原則,由人事部門以單位職數為依據,科學配置工作崗位,明確各科室、分局的職責以及每個崗位的工作職責,合理地設崗定責,整合人力資源,確定每個崗位的責任人,形成清晰、完善的工作崗責體系,讓每個人知道“崗位如何設”,“我該做什麼”,消除職責不清的現象。

(二)明確工作職責,解決“哪些該我幹”的問題

工作職責由科室職責和崗位職責構成,工作職責按“自下而上”的程式制定,科室職責由科長(分局長)提出後,交由分管領導進行初審,人事部門把關;崗位職責以科室職責為框架,由崗位責任人提出,科員職責由科長(分局長)進行初審,科長(分局長)職責由分管領導進行初審,各個崗位職責彙總後交由分管領導確定。各單位將分管領導稽核後的工作職責彙總,形成較為完整的文字材料提交黨組研究予以確認。通過完善崗責體系,使各項工作有明確的責任主體,明確了每個崗位人員該幹什麼。

(三)提出工作目標,解決“工作質效”問題

工作目標“自上而下”分層次提出。即一把手對副職提出目標要求,分管領導對科長(分局長)提出目標要求,科長(分局長)對本單位的人員提出崗位目標要求。目標要求要精細、具體,要與實際工作相適應,做到工作目標寬嚴適度,實際運用得心應手、確保任務到人、責任到人。科室工作目標設定後經分管領導稽核,提交黨組研究確認,讓每位幹部清楚瞭解自己所要完成的工作質效。

(四)規範工作流程,解決“事該如何幹”的問題

工作流程分為涉稅執法流程和行政管理流程,以工作職責為基點,根據稅收管理法律法規、政策,行政管理辦法,以及上級稅務機關制定的各項制度規定,本著“刪繁就簡,透明高效”的原則,制定出透明、高效、規範的工作流程,讓每個崗位人員知道“事該如何幹”,讓徵納雙方辦理事項以及內部行政管理更加有章可循,從而提高工作效率。

(五)設定風險預警,解決“哪些風險要防範”的問題

根據崗位職能特點和職責要求,通過自己找、同事幫、領導提、集體議等方式,排查出已經存在或可能出錯的環節或問題,對風險點進行梳理、歸納,告知崗位責任人,讓幹部清楚知道工作中有哪些“雷區”,實現風險預警提示。

(六)制定風險防範措施,解決“平安如何保”的問題

根據查擺出的風險點和擬定的工作目標,分層次地提出各崗位相應的崗位風險防範管理措施。力求突出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實實在在,防得住、控得了、可操作、易監督。

(七)完善考核辦法,解決“工作質效評價與責任追究”的問題

把崗位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要求全部納入績效考評的範圍,讓工作內容徹底“曝光”,並實行量化考核,打破平均主義的做法,實行按崗位分別考評的辦法,把責任考核落實到人,實現考評的公平、公正,促進崗位風險防範的推進。

1.簽訂風險防範責任書。各科室(分局)負責人與局黨組簽訂年度崗位風險防範管理目標責任書,進一步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風險防範工作目標,讓每位幹部明白自己的崗位責任、存在的風險和應承擔的後果,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2.按月督導。成立效能工作督導小組,按月對各科室(分局)、各崗位人員的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沒有按規定時限完成計劃任務或班子督辦事項的單位,下發《督辦單》,加快工作落實。對出現崗位過錯的責任人給予相應責任追究。

3.完善績效考評辦法。以機制中的“工作目標”為落腳點,搭建上、下級互動的季度考評制度,形成考核明晰、操作性強、獎懲分明的工作績效評估體系,確保工作質效的提高。

“五防”配套,確保《機制》落到實處

(一)教育防範。把“機制”列入隊伍教育培訓內容作為隊伍教育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要強化對稅務幹部的“法治”教育和“風險”的警示教育,不斷強化稅務人員的“法治”觀念,提高依法行政意識,自覺地學法、遵法、守法,讓“法”深入人心,克服工作上的僥倖和麻痺心理,避免因自身工作失誤或違法行政而引起的風險。

(二)監督防範。通過建立、完善《連帶處罰責任制》、《績效考評管理辦法》、《執法考核管理辦法》,建立風險的內部監控機制。

(三)重點防範。根據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損失程度、影響範圍,將稅收管理員、稽查員作為崗位風險防範的重點物件,建立徵、管、查工作情況月分析會制度,對易發風險崗位工作情況按月進行點評、梳理、引導,抓住關鍵崗位實行“重點盯防”,及時堵塞管理漏洞。

(四)合力防範。結合規範行政權力執行工作,通過編制職權目錄,規範行政執行和執法環節,通過“合理分權、有效制約、強化管理、政務公開、述職述廉”,加強機關科室間,機關和基層之間有效制約,形成縱橫交錯的防範網路,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五)借力防範。加強與政風行風義務監督員的溝通、聯絡,與政府行評辦、糾風辦等單位建立定期資訊反饋制度,擴大崗位風險的外部防範網路範圍,提升防範效力和威懾力。

試點工作的突出特點

(一)領導重視,有序組織。將崗位風險防範工作列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崗位風險防範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有關崗位風險防範工作的開展。人事、監察、效能、徵管法規等部門形成整體合力,共同推進。前期調研、可行性論證、機制建立、宣傳發動、推廣試行等步驟清晰,層次合理,組織有序。

(二)全員參與,整體推進。崗位風險防範工作機制以科學定崗為基礎、明晰職責為前提、再造流程為關鍵、提高質效為重點、預警防範手段、績效考評為保障,形成全員參與,環環相扣,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無論是在思想認識還是在機制建設上,都在幹部群體中產生了整體性效應。

(三)立足崗位,全防全控。崗位風險防範工作機制突破了單純強調執法風險的觀念,將風險防範由執法風險防範拓展為崗位風險防範,涉及人員由執法一線人員拓展到行政管理人員,做到崗位職責定位到哪裡,風險防範就到哪裡,實現全崗全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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