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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管理制度十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02W

記錄管理制度 篇1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及預防接種管理條例》,進一步加強學校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認真執行接種證查驗制度,規範學校內預防接種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記錄管理制度十篇

查驗接種證工作程式:

1、新學生辦理入學手續時,應要求其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出示《接種證》。

2、學校班主任老師負責查對學生各疫苗免疫劑次和標準免疫程式,檢查學生是否完成規定劑次的疫苗接種,並對學生的預防接種情況記錄在花名冊上,《接種證》交還兒童家長儲存。

3、當發現無接種證的兒童時,應告知家長到兒童原來接受預防接種的預防接種門診去補辦接種證。暫時難以補辦接種證的,可由原來接受預防接種的預防接種門診或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出具證明。

4、對必須接種而尚未接種的學生要求及時進行補種。學校應主動與當地預防接種門診取得聯絡。當地預防接種門診的醫生應儘快到學校對登記記錄進行核對,(聯絡預防接種門診醫生確定接種時間,學校負責通知家長去進行接種。學校把補種情況記錄在接種花名冊上)。

5、學校教導處對學生查驗接種證登記和疫苗查漏補種的資料存檔,以備疾控部門和教育部門的檢查。

記錄管理制度 篇2

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經過考試合格取得《特種裝置操作人員資格證》後才能獨立操作。

2、當班人員必須認真做好執行過程中狀態監測、日常點檢和各項執行記錄。

3、在執行中遇到有不正常情況時,值班人員應根據規程進行緊急處理,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4、執行人中在當班期間,應按規定巡迴檢查,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5、受壓裝置不得超壓執行、動力裝置不得超過擊規定負荷執行,不得帶病執行,任何一處發生故障應及時排除,並做好執行和故障排除記錄。

6、執行操作人員必須做好裝置檢修後的試執行記錄,填寫各種表卡,準確地反映裝置執行狀態。

7、各班組將執行記錄集中整理後報送公司,以便能以執行記錄為依據,綜合歷次檢修記錄,制定合理的檢修計劃。

記錄管理制度 篇3

(一)主任辦公會議

內容:傳達、學習上級檔案、批示,檢查分析單位工作,對重大事宜做出決議。

人員:正、副職,主任助理。

時間:每月一至二次。

(二)行政會議

內容:交流、檢查、佈置部門工作,討論、協調日常工作。

人員:全體行政人員及工會主席。

時間:每月一次。

(三)周前例會

內容:學習。通報、交流工作情況。

人員:全體教職工。

時間:兩週一次。

(四)專題會議

內容: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人員:與專題有關的教職工。

時間:不定期。

(五)全體教職工會議

內容:安排、總結學期或學年工作,對重大決策進行表決。

人員:全體教職工。

時間:半年一次。

(六)政治、業務學習會

內容:根據形勢要求、上級指示、單位計劃確定。

人員:全體教職工。

時間:不定期。

記錄管理制度 篇4

一、總則

為妥善儲存原始記錄、統計臺帳、統計報表,並規範原始記錄、統計臺帳、統計報表的標識、收集、編目、歸檔、貯存、保管和處理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各部門原始記錄、統計臺帳、統計報表的儲存控制,也包括分供方的原始記錄。

三、原始記錄、統計臺帳、統計報表種類、收集、標識

1.原始記錄、統計臺帳、統計報表的形式由使用部門根據自身的需要制定,經工程部長稽核其可行性後,交廠務經理審批其是否能正式使用。

2.對於已超出儲存期的'原始記錄,由各相關責任部門負責銷燬,工程部有權檢查其是否按規定實行。

3.原始記錄、統計臺帳、統計報表的保管方式要便於存取和檢索,保管設施應提供適宜的環境,以防止損壞、變質和丟失。

4.工程部規定原始記錄、統計臺帳、統計報表原始記錄、統計臺帳、統計報表的儲存期。

5.各部門需查閱原始記錄、統計臺帳、統計報表時,需向廠務經理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再向相關記錄的部門負責人借記錄查閱,各部門做好查閱記錄。

四、各部門要做好原始記錄、統計臺帳、統計報表的填寫和呈報工作,原始記錄、統計臺帳、統計報表的填寫應準確,乾淨。不得在原始記錄、統計臺帳、統計報表上隨便塗寫。如記錄時出現錯誤,在錯誤處劃一槓,再填寫正確資料,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塗寫原始記錄、統計臺帳、統計報表,以保證原始記錄、統計臺帳、統計報表的有效性。

記錄管理制度 篇5

1、原始記錄是填寫試驗報告的依據,是衡量檢測水平的`第一手資料,是試驗結果收集、整理、分析的基礎。

2、原始記錄必須如實記錄檢測結果,不允許更改。

3、原始記錄內容填寫應該完整並和委託單相等,字跡端正、清晰,嚴禁用鉛筆或普通圓珠筆填寫。

4、原始記錄如有筆誤,確需更改,應在作廢資料上劃兩條水平線,將正確資料填寫在上方。

5、主要儀器裝置使用情況,應如實記錄在《儀器裝置使用記錄本》上,並記錄試驗專案、內容和日期。

6、原始記錄定期整理、裝訂、存檔。

7、原始記錄屬保密資料,查閱必須按規定辦理查閱手續。

8、違反本制度,視情節輕重以處罰。

記錄管理制度 篇6

1、巡視值班記錄表每班記錄一次,電氣裝置執行記錄、每半天記錄一次,裝置執行記錄表(空調系統)每班記錄一次,由相關專業的管理員檢查後每月月底將表格彙總交裝置設施組組長存檔。

2、裝置維修保養記錄由維修人員填好後交班組長,相關專業的'管理員審查後簽名,每月月底將記錄表格彙總交裝置設施組組長存檔。

3、巡查簽到表每日均由當值員工巡查裝置後簽名,由相關專業的管理員抽查監督,月底彙總後交裝置設施組組長存檔。

4、巡視值班記錄表每日由當值員工填寫,每週經物管部經理簽名後交裝置設施組組長。

5、值班表每月月底由維修班長填寫,物管部經理審閱後交裝置設施組組長。

6、裝置檢查必須認真、仔細,記錄須填寫認真、字跡清晰。

7、所有記錄必須按時完成,不準弄虛作假。

記錄管理制度 篇7

煤礦飯堂物品進出檢查驗收制度

1.目的

為了確保各類食品符合國家衛生標準,使用職工有個良好的生活條件和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眾興公司一煤礦

3.物品入出庫內容

3.1對面粉出庫管理

3.2各類肉品的入出庫管理

3.3各類蔬菜出入庫管理

4.各類物品檢查、驗收制度

4.1物品進出庫必須嚴格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做到帳卡、物相符。經分礦抽查和不定期現場檢查,發現一次帳卡、物不相符時,按公司制度罰主管負責人50元,當班炊服人員每人30元,同時在月均按機動員工處理;

4.2物品存放必須分類整齊,麵粉油類、蔬菜類、生熟食品類,均按《國家衛生法》規定要求逐項存放,不能混合,發現一次對各類物品存放不整齊或混合存放時,對食堂管理員罰款30元,當班炊服人員每人20元,當月考核按機動遇工處理;

4.3庫存面、米食品在鼠、蟲害時,對食堂管理面直接罰款50元后限期處理整改,否則加倍處罰後待崗;

4.4購進的蔬菜和肉食品,一旦發現有毒變和腐爛現象後,繼續售給職工者,將從重處罰,發現一次罰食堂管理員100元,各炊服人員每人50元后均按機動員工處理,情況嚴重時按待崗處理;

4.5不論任何物品,食堂管理員購進入庫或出庫時,均由當班炊服人員按所購進數量或出庫數量核實後雙方簽字,對未簽字的條據不得入帳。

4.6要保持良好的食品裝置、設施、個人和公共場所衛生,確保職工身心健康和良好的生活條件與環境,爭創甲級職工食堂。

記錄管理制度 篇8

為規範我廠體系檔案的管理,特制定此考核制度,具體如下:

1、檔案發放要編號標識,建立發放記錄,並歸檔儲存,檔案發放記錄要求部門、數量、簽收人、日期(有分發號的需註明分發號),每缺一項處罰10元。

2、記錄填寫要及時、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應使用黑色或藍色中性筆或鋼筆填寫,同一頁上只能使用一種顏色的筆,不得隨意塗改,每發現一次不按時記錄處罰10元。

3、記錄表上的日期“年月日”應用阿拉伯數字寫清楚、完整(如20xx年4月1日),不準塗改,每發現一次不按規範寫的處罰10元。

4、記錄表上的“星期”應用中文一、二、三、四、五、六、日填寫清楚(如星期一),不準塗改,每發現一次不按規範寫的處罰10元。

5、記錄表上的體系檔案編號,編號與現行體系檔案編號不符的應及時改正(如lt—55應改為yl—80),改正編號時應將舊編號單槓劃去,沒有編號的要按現行體系檔案編號要求編號,檢查中每發現一次未按規定編號的或改正編號的處罰5-10元。

6、各種相關記錄中的相關欄目都應該填寫,記錄表不適用時應及時更改,檢查中每發現一項空缺處罰車間10元(如記錄表中的交班人、接班人、負責人每班都要填寫清楚),記錄表中不填寫的欄目,應將欄目單槓劃去,每發現一處或一次不填寫而沒有劃掉的欄目處罰10元。

7、記錄表各欄目內所填寫的資料必須與所標示的單位一致,如因表格印製等原因導致標示單位與資料記錄的不一致時,應修改相應欄內的標示單位或換算成表格內標示單位,每發現一處或一次單位不統一的情況處罰10元。

8、各種記錄表如崗位員工因人為原因寫錯時應及時更改,更改可在原處劃改或貼改,劃改用黑色或藍色中性筆或鋼筆,雙線把原記錄劃掉,使原記錄可辨,並保證塗改率小於1%,檢查中每發現一次不按規範更改的處罰10元。

9、對於公司、厂部識別的不符合(不合格),相關車間應及時制定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並將不符合(不合格)報告報厂部技術科,對於沒有按時彙報的每推遲一天處罰20元。

10、對超出操作規程及作業指導書中所規定的資料範圍的情況要分析原因並追究有關人員的違章操作責任,未採取相關整改措施的每發現一次處罰10—30元。

11、各車間應在每個月2號以前將所有涉及體系的各種記錄按日期整理好並自查,不符合體系檔案記錄要求的要及時整改,厂部每月將對各車間進行不定期檢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12、對現場檢查中的提問,崗位操作人員應能準確回答操作要領以及裝置保養等的“應知應會”內容,對於未能正確回答有關“應知應會”內容的每發現一次處罰車間10元。

13、各生產崗位都應該有內容齊全的操作規程,並貼上上牆,檢查中每發現一處無操作規程處罰相關車間30元,未貼上上牆處罰責任人10元。

14、車間日檢、周檢記錄以及各種原始記錄、臺帳、統計報表必須完善,檢查中每發現一處不完善處罰相關車間10—30元。

記錄管理制度 篇9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及預防接種管理條例》,進一步加強學校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認真執行接種證查驗制度,規範學校內預防接種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查驗接種證工作程式:

一、在新生招收通知或報名須知上應告知兒童家長或監護人憑預防接種證入托、入學的具體要求和有關事項,每年秋季開學報名時,要對新入托、入學的幼兒和學生進行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平時還需對新轉入的幼兒和學生開展查驗工作。

二、預防接種證所查驗的疫苗為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目前包括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二聯疫苗,乙肝疫苗、麻疹疫苗,今後隨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範圍的擴大而增加相應查驗的疫苗種類。

三、幼兒、學生在辦理入托、入學手續時,其家長或其監護人必須出示預防接種證。

四、開學報名時,要將幼兒、學生各種疫苗免疫劑次和國家免疫規劃的免疫程式,判斷幼兒、學生是否完成全部規定劑次的疫苗接種,並將有關資訊放入學籍檔案或健康檔案,查驗完畢,預防接種證交還兒童家長儲存。

五、對無預防接種證或未完成國家免疫疫苗全程接種的幼兒、學生將其接種資訊及時登記,並告知無預防接種證的孩子家長或監護人到原接種的預防接種單位補辦預防接種證,有證但未完成免疫規劃全程接種的孩子家長或監護人到當地預防接種單位補種。

六、我校逐漸將查驗預防接種證列入經常性工作,建立健全有關管理制度,加強日常性督導檢查,對因落實查驗預防接種證制度不力而導致學校相關傳染病暴發流行的,要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記錄管理制度 篇10

為規範食品採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採購記錄行為,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新增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採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採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鑑別常識。

二、採購食品、食品新增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採購,並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採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採購供應合同

三、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採購時,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檔案影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四、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採購時,應當查驗並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影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五、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採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六、從農貿市場採購的,應當索取並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採購的,應當查驗並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影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七、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採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採購的,應當索取並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影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八、採購乳製品的,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檔案影印件。

九、批量採購進口食品、食品新增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新增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影印件。

十、採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影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影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新增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採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並建立採購記錄。採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

十二、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檔案和進貨記錄,不得塗改、偽造,其儲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