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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精選14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23W

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則

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精選14篇)

第一條 按照北海菸草(局)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北海菸草(局)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原則

第二條 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北海菸草(局)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北海菸草(局)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三條 結合北海菸草(局)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北海菸草(局)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四條 以員工崗位責任、工作績效、工作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的工作崗位傾斜。

第五條 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北海菸草(局)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 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一條 適用範圍。

北海菸草(局)公司的所有正式員工。

第十二條 工資模式。採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職稱工資+績效工資+獎金+津貼

1. 崗位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佔 %(如40%~50%)。

2. 崗位工資。

(1) 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 北海菸草(局)公司崗位工資分為 (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於北海菸草(局)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佔 %(如20%~30%)。

3. 工齡工資。

(1) 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 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北海菸草(局)公司工齡;

(3) 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4. 獎金(效益工資)。

(1) 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 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絡;

(3) 獎金在工資總額中佔 %(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 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 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

5. 津貼。

(1) 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 各類津貼見北海菸草(局)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 關於崗位工資。

1. 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 北海菸草(局)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

(2) 根據北海菸草(局)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 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 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後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 關於獎金。

1. 獎金的核定程式。

(1) 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北海菸草(局)公司、分北海菸草(局)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資料;

(2) 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 人事部依據彙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 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北海菸草(局)公司領導審批後,發放獎金。

2. 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 關於工齡工資。

1. 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 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 其他注意事項。

1. 各類假期依據北海菸草(局)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 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北海菸草(局)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 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 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北海菸草(局)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 被北海菸草(局)公司聘為中、高階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 在工作中表現傑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 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 適用範圍: 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 工資模式: 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 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北海菸草(局)公司每月支薪日為 日。

第二十二條 北海菸草(局)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員工資由本北海菸草(局)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 北海菸草(局)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 北海菸草(局)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第二十五條 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北海菸草(局)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六條 本方案經董事會批准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 篇2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兼職人員的薪金支付,均按本制度的內容辦理。

基準內薪金——基本工資

超時工作津貼

基準外基金

交通津貼

其他薪金

獎金

第二條

兼職人員的薪金計算期間規定如下:

1、兼職人員的薪金計算期間,從每月1日起至當月月底止,並於每月15日支付薪金。若當日薪金支付日中恰逢休假日,則提前一日發放。

2、兼職人員的薪金計算期間,也可依照聘用合同書所規定的日期支付。

3、退職或被解聘者的薪金,應於當日在辦理完解職手續後,立即支付其應得的薪金。

第三條

公司與兼職人員所簽訂的協議中,如果有寫明應有下列規定的扣除金額,或法令所規定的扣除事項,則應由公司從薪金中扣除,扣除之後的其他部分以現金形式直接支付給兼職員工本人。

1、個人所得稅。

2、社會保險費(個人應負擔部分)。

3、團體意外保險費。

4、違反公司規定的罰款(罰款金額全部轉入員工福利金)。

5、公司與工會代表協議經半數以上同意的代扣事項。

第四條

兼職人員的工作時數的計算規定如下:

1、薪金計算期間的加班、假日出勤、深夜執行公務以及遲到、早退、私自外出的缺勤時間,均須按照實際的加班時數、缺勤時數計算。

2、時數若有不滿1小時的尾數產生時,則依下列方式計算:

(1)30分鐘以上,以1小時計算。

(2)15分鐘以上但未滿30分鐘時,以半小時計。

(3)未滿15分鐘時,則不予以計算。

第五條

薪金支付型別共有下列三種:

1、日薪制。採用此種計算方式的薪金,應以每天的固定薪金額乘以實際工作日數,於每月薪金支付日發放。但如果在聘用合同規定的工作時間內缺勤時,則須從薪金中扣除實際缺勤時數的薪金。

2、小時薪金制。依每小時的固定薪金額乘以實際工作時數,即得兼職人員應得獎金額。

3、計件制。依每一單位產品的固定薪金乘以個人於每一薪金計算期間的總產量,即為員工應得薪金額。

薪金支付型別應在聘用合同中明確作出規定。

二、基準內薪金

第六條

兼職人員的基本工資規定如下:

1、基本工資決定的標準,應在簽訂聘用合同書時,經雙方協議後製訂。

2、基本工資的支付標準,不得低於勞動部門所制定的最低支付標準。

3、在決定基本工資標準時,須對同行業間的基本工資支付水平一併加以考慮。

三、基準外基金

第七條

兼職人員若因業務上需要,必須在規定工作時間外繼續執行工作,導致其實際工作時數超過原聘用合同書所規定的工作時數時,則須依照加班津貼標準額的規定辦理。

第八條

交通津貼的支付物件,是因上班執行公務而須負擔額外交通費用的兼職人員,原則上,公司根據其實際發生的必要交通,採用全額發給的辦法。

四、其他薪金

第九條

於休假日返回公司繼續工作時,應按第八條的規定,辦理休假日工作津貼的支付。

第十條

依據人事管理規章的規定,向公司申請特別休假時,其薪金按下列方式處理:

1、婚假、喪假等特別休假,不支付薪金。

2、因公負傷、疾病而缺勤時,若有代辦保險的醫療的醫療補助及團體意外險的災害賠償等事宜,薪金則不予以支付。

五、獎金

第十一條

公司根據年度經營增長比例,且考慮到兼職人員的工作績效及貢獻,根據其不同表現程度,分別制訂獎金金額。

第十二條

獎金的支付日期原則上根據聘用合同書的內容來決定。

六、薪金調升

第十三條

公司為激勵兼職人員的士氣,在提高工作績效的前提下,應視個人在工作上的表現及考績(含出勤率),制訂薪金調升標準,並定每年的12月31日為薪金調升日。

七、附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實施。

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一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講懷原則。

第二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三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四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一條適用範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二條工資模式。採用月薪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

1.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第三條關於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後1個月起調整。 。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27日。

第二條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本方案經董事會批准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 篇4

一、總則

(一)為了合理確定公司員工的薪資,完善公司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所有員工的工作用心性,本著“以崗定職、以職定薪、績效考核”的原則,確定員工的薪資。

(二)公司薪資標準隨公司經營效益、社會薪資水平、物價指數變化以及個人所承擔的職責、所做的工作量及成效等因素進行相應調整。

(三)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二、宗旨

為了進一步提升企業規範管理和全員的工作行為,並結合公司的發展目標和用人育人的需求前題,努力建立科學、規範、公平、合理、激勵的薪資體系,尋求“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對新老員工具有激勵性”等為原則,使新老員工均能以公司為平臺,以個人技能的提升和對企業的忠誠貢獻度為依據,透過定期考核為自己的付出對照薪資組成的各類標準逐步提高所得薪資總和,確保每個員工的“薪資總和”與其“個人技能提升和勞動的付出”相適應。公司為了企業各項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實,堅持以“能”為主導,以德才“全能”型人才為重點,以“一人多崗,一崗多能”為要素,以多勞多得為薪酬激勵體系,堅持獎勤罰懶。

三、薪資的構成

(一)公司員工的薪資由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全勤工資、業務提成、工齡工資等構成。

(二)員工工資與員工所在崗位掛鉤,是任職資格、工作職責在薪資中的體現。

四、薪資的確定與相應變動

(一)公司根據員工所聘崗位、工作職責、工作潛力、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貢獻的大小,兼顧其工作經驗、學歷、職稱等綜合因素確定其相應的薪資級別。對同一職位的員工要根據其工作職能分類和工作性質的不同確定不同的薪資級別。

(二)員工調整工作崗位後根據其新的崗位和職責,確定相應的薪資級別。

(三)所有新進員工務必有1-3個月的試用期,若透過,則需要填寫轉正申請表,報部門領導及總經理的批准,方可轉正。

五、薪資的具體計算方式

(一)計算公式:員工薪資=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全勤工資+業務提成+工齡工資。

(二)基本工資以員工入職時與公司約定的工資金額為準。

(三)提成的計算方式如下:

1.市場業務員,電銷業務員績效考核可分為以下幾個標準:

1)工程半包價在3萬元以內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3%,電銷業務員提成為2%;

2)工程半包價在3-8萬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4%,電銷業務員3%;

3)工程半包價在8-15萬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5%,電銷業務員4%;

4)工程半包價在15萬元以上,市場業務員提成為6%,電銷業務員5%;

2.主任設計師、設計師、實習設計師績效考核可分為以下幾個標準:

1)工程半包價在3萬元以內的,提成為3%;

2)工程半包價在3-5萬元的,提成為4%;

3)工程半包價在5-8萬元的,提成為5%;

4)工程半包價在8-15萬元的,提成為6%;

5)工程半包價在15萬元以上的,提成為7%;

六、附則

員工工資制度

第一條公司每月發放員工工資為10日,發放業務提成為15日,如遇節假日或公休日推遲至工作日發放。

第二條每月底各部門給財務彙總本部門業績,未及時彙總的部門主管自行解決。第三條本制度即日起執行,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 篇5

(一)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

集團不在價值分配上搞平均主義,工資報酬必須向為集團持續創造價值的員工傾斜,向集團的關鍵崗位傾斜,對員工所創造的業績予以合理的回報。

(二)堅持可持續發展原則。

工資報酬的確定必須與集團的發展戰略相適應,必須與集團的整體效益的提高相適應。通過工資報酬來吸引人才,留住關鍵人才,啟用人力資源,提高集團的核心競爭力。

(三)堅持統一制度、規範分配的原則。將集團的工資分配模式統一規範為新的薪酬制度,保留合理成份,對差異較大部分進行調整。

(四)堅持科學確定工資收入分配的原則。在崗位測評基礎上確定崗位價值度和貢獻度,突出崗位工資的重要地位,提高重要崗位的工資水平,以崗定薪,崗變薪變,合理拉開工資差距。

(五)堅持員工工資水平與集團效益緊密掛鉤的原則。員工要分享集團收益,又要適當分擔市場風險和人工成本壓力,在集團效益穩步增長的基礎上,適時調整工資水平,形成工資能增能減機制。

(六)堅持員工工資按業績貢獻分配的原則。員工工資的分配與績效考核緊密聯絡,充分體現員工業績貢獻差別,發揮正確導向作用,形成競爭機制。

(七)堅持循序漸進、穩妥實施原則。在創新機制中充分考慮企業和員工的承受能力,採取過渡性措施,確保改革的平穩推進。

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 篇6

一、工資:

1、薪金的構成:由崗位工資、工齡工資構成。

1)崗位工資的級別:

經理1500元/月

副經理1350元/月

內管員1000元/月

專案經理1000元/月

售樓員600元/月

試用期:崗位工資的80%。

2.工資發放時間:

付薪日期為每月的16日,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金,支付的是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的薪金。若逢付薪日是週日或公眾假日,則提前支付。

3.工資的調整:隨國家政策、公司規定的調整而調整。

二、福利:

員工試用期滿、經公司考核轉正後,在公司服務期間均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有關福利待遇。

1.養老保險:按員工的基本工資核定,公司交納23%,個人交納4%。

2.平安康泰險:十種重大疾病險,在公司服務期間由公司交納,離開公司後的險費由個人承擔。

3.住院醫療保險逐年購買。

4.置裝費:祥見公司的置裝規定。

5.生日禮物:除享受公司的生日賀禮外,還將收到銷售部價值100元的生日禮物。

三、銷售獎金(提成)

1、提成的計算

2、方法

銷售獎金額=銷售額x提成比率—應交所得稅(銷售額:在單位時間業務當事人或管理人發生的成交業務銷售回款額)

3、銷售獎金的提成比率:按銷售回款額計發

經理:管轄樓盤的2‰

完成目標的0-40%:按1‰

完成目標的40-70%:按1.5‰

完成目標的70-100%:按2‰;

完成目標的100%以上:超過部分按3%;

副經理:管轄樓盤的1‰

專案經理:管轄樓盤的2.5‰

完成目標的0-40%:按1.5‰

完成目標的40-70%:按2‰

完成目標的70-100%:按2.5‰;

完成目標的100%以上:超過部分按4%;

售樓員:當事業務的3‰

完成目標的0-40%:按1.5‰

完成目標的40-70%:按2‰

完成目標的70-100%:按3‰;

完成目標的100%以上:超過部分按4%;

(試用期員工銷售獎金等同非適用期員工)

4、發放比率:按公司(或所代理樓盤發展商)撥付銷售部同等比例發放。

5、提成的發放時間:

每月5日發放上月提成;

四、特別獎勵

1、冠軍售樓員:每年1月1日、4月1日、7月1日,9月1日,經統計上一季度完成銷售額最多的售樓員,將發放其銷售額的1‰作為特別獎勵;年度金牌售樓員,年度內,發放其銷售總額的萬分之一作為特別獎勵。

2、冠軍專案經理:

3、銷售建議獎:提供有關銷售管理、業務方面的書面建議(被採納的),將發放200—3000元/次的獎金。

4、特別獎勵: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致使成本下降、售價上升、品牌提升,由部門向公司申報公司獎勵。

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條為了適應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三條工資模式

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

1、崗位工資:指管理崗位核定的基礎工資,按總經理崗位、副經理崗位、分公司經理與股室負責人崗位以及普通員工崗位四個級別制定;

2、績效工資:由公司考核組每季度初考核一次,確定下一季度的工資標準,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個考核標準。

3、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李林

副組長:楊志強李建林

4、每季度前25日進行考核,要求全員參與或10人以上(不含試用期員工),由組長或副組長其中一人就可以組織

進行實施,在總經理監督下,由財務室進行分數彙總,總經理簽字後予以公示執行,考核資料一併由總經理保管。

5、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公司財務室負責考核結果的整理彙總以及公示,並負責本辦法的完善和修訂。

6、季度及年終獎金:由辦公室提供員工一年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及考核記錄,通過董事會核出員工的年度出勤率及績效評價結果,發放獎金。

第四條其他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決定工資的扣除;

2、員工加班工資按月統計,單獨核發;

3、在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

第五條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轉正的員工,公司為其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及工傷保險,並按公司及個人繳納比例承擔。

第六條公司對試用期員工的工作業績、出勤,按照試用期工資標準執行。

第七條試用期員工享有的其他獎勵,根據情況單獨核算。

第八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15日前,如遇節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第九條工資標準見附表一

第十條績效考核辦法見附表二

第十一條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研究後實行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

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形成穩定的工作團隊,維護公司各級員工的利益,保證公司的長遠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等級薪酬體系適用物件包括公司各職能部門中以常規性工作為特徵的員工(包括享受年薪制員工、銷售人員、計件制工人及承包薪酬員工以外的所有員工)。

第三條:等級工資制的薪酬構成為:

1、基本工資;

2、績效工資;

3、獎勵工資;

4、普惠的福利與保險;

5、單項獎勵計劃;

6、總經理特別獎

7、其他。

第二章:等級薪酬管理辦法

第一條:等級工資制共分9等37級。每個等級相對應的薪資點值見附表一。

第二條:等級工資共7系列,具體劃分見附表二。

第三條:每一崗位薪資等級的確定根據工作評價表進行評定,具體評價依據見“工作評價一覽表”。

第四條:等級制各崗位的工作評價工資額根據工作評價的結果得出,它的計算方法為:工作評價工資額= 點值 x 工資調整係數 x 工資率

第五條:工資調整係數的調整,主要根據職業勞動市場調查的實際資料和公司人力資源戰略需求確定,以保證公司內不同崗位的薪資收入水平符合內部公平和外部競爭的要求。

第六條:工資率的調整主要採取以下方式進行:

工資率的調整與公司的經濟效益掛鉤,隨動性調整,集團根據工效掛鉤及兩低於的原則進行調整。

第七條:基本工資:基本工資的總額根據工作評價結果得出,擬佔工作評價所確定的工資額的70%,按月支付,即:基本工資=工作評價工資額x70%

第八條:基本工資的調整分為調職、調等、調級、調整工資率,具體調整方式為:

1、調職:根據調整(升 / 降)後所在職位的職等職級支付職位工資;

2、調等:根據考核結果,在所在薪酬系列內調整職等,並按調整後的職等職級支付職位工資;

3、調級:根據考核結果,在本職等內調整職級,並按調整後的職級支付職位工資;

4、調整工資率:根據企業經濟效益進行調整;

第九條:績效工資:

1、績效工資的總額根據工作評價結果得出,佔工作評價所確定的工資額的30%,按月支付,即:績效工資總額=工作評價工資額x30%

2、績效工資的實際支付與前一個季度公司總體業績完成情況以及員工上一個季度的考核成績掛鉤,考核等級和相應的績效工資分配比例如下表:

(公司整體業績的完成情況的核算方法與年薪制員工的核算方法相同)

第十條:獎勵工資:

年度結束後,從當年經營中產生的淨利潤中提取15%比例 (包括年薪制員工的獎勵年薪及等級制員工的獎勵工資來源),並根據員工的年度考核結果進行發放。具體計算辦法為:

該崗位對應點值x薪資調整係數x年度考核係數

某崗位獎勵工資= x獎勵工資總額

Σ(崗位點值x薪資調整係數x年度考核係數)

2、員工年度考核成績為該員工各月份考核成績的綜合結果,年度考核係數見下表:

薪酬通知、獎金通知見附表三、附表四

第十一條:等級制員工的考核與晉級、晉等、晉職的關係:

1、同一職等內,每經過一次年度考核為A 級(優秀)者,可以在本職等內向上晉升一個職級;當晉升到本職等最高職級以後,不再晉升職級,除非晉升到更高的職等;

2、等級制員工的晉等以存在晉等空間為前提條件;等級制員工連續二年考核為優秀或連續三年考核為良好(或以上)者,且薪資等級已處於所在職等的最高職級,可晉升一個職等。

3、根據考核結果和公司人力資源需求狀況,符合條件者可以晉職。具體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擬訂,呈報總經理核准後執行。

第十二條:等級薪酬體系中各系列所對應的薪等空間是固定的(根據工作評價結果最終確認),不存在無限的晉級與晉等空間。

第十三條:建立不良事故考核機制,凡發生不良事故者,根據所發生的不良事故等級,對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罰,具體細則另行規定。

第十四條:等級工資制員工依法享受國家法定福利和保險,享受內容和享受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根據實際需要,建立與特殊貢獻、成本節約、不良事故預防、合理化建議等相關的單項獎,具體執行辦法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對有特殊貢獻的員工,頒發總裁特別獎(或總經理特別獎)。

第十七條:其他:因政策及地區差異所造成的其他特殊的薪資專案,如外派補貼等。

第十八條:享受等級工資制員工,加班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有關病事假薪資核發辦法見公司相關考勤管理規定。其中,國家法定休假期間工資以基本工資為標準計發。 第二十條:工資發放日為每月xx日。

第三章:附則

第一條:本規定未盡事項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規定的相應條款。

第二條:本規定解釋權在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三條:本規定由總經理核准。

第四條: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

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本公司行政管理及專業技術從業人員的薪給實行職務給與制,按其所派職位及責任的輕重給與不同職等的薪給。

第二條本公司從業人員薪給由基本工資和職務工資兩部分組成,分為5職等,每職等分為三級,具體見表。

第三條薪組的薪點,本公司在適當期內予以調整。

第四條新派任各等職位人員,原則上均自所派任職位第一等級起薪,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提高其支薪薪級1至2級。

1、具工作經驗已超過該等所需專業工作3年以上。

2、具能力特別優異,且為本公司甚難羅列的人才。

第五條各職位派任的.資格,應符合該職位“最低資格條件”的規定,其因工作需要,致派任者的資格未能完全符合規定者,應予權任。權任期間,支給職位最低職等低一等薪給。權任以1年為原則,權任期滿成績合格者,可免除權任,並改支該職位職等的薪給。

第六條由低職等職位調任高職等職位工作,應改支所調任職位薪級;如原支薪已超過調任職位職等的第一級薪給,可改支較原一級的薪級。

第七條由高職等職位調任低職等職位工作,應改支該低職等與原支薪點最接近的等級。

第八條職務待遇專案為:

1、基本工資;

2、職務工資;

3、加班費;

4、獎金;

5、補助費。

第九條下列款項得從待遇專案中扣繳:

1、薪金所得稅;

2、產業工會會費;

3、職工福利金及福利社的欠款;

4、員工保險費或人壽保險費;

5、食堂伙食費;

第十條下列情況的薪金不予扣減:

1、依職員管理辦法規定請假者;

2、因公出差者;

3、奉調受訓者;

4、奉派考察者。

第十一條新進試用人員工發薪標準如下:(含基本工資和職務工資)

1、無社會經驗者:

①高中(中專)畢業者:600

②大學專科畢業:700

③大學本科畢業:800

④碩士研究生畢業:1200

2、有工作經驗者:

①具備一般工作經驗,高中(中專)文化程度:700—1000

②具備本公司需要的工作經驗,大學專科文化,具備初級職稱:800—1200

③具備專業技能,大學本科以上文化,具備中級以上職稱:1500—2400

第十二條每月十日為職員薪金髮放日。

第十三條每年元月一日為職員年度政績晉級基準日。

第十四條職員加班依標準支付加班費,按月累計,於翌月發放。

第十五條職員年終獎金髮放物件以12月15日在職人員為準。服務未滿1個月者不予發給。

第十六條職員主動申請辭職或因犯錯誤被公司辭退者,不享受年終獎金。

第十七條職工於年度中請假或曠職者,其當年獎金依下列標準計扣:

1、事假、病假累計每積滿1日者,扣發半日薪金額的獎金;

2、曠積累計每積滿1日者,扣發三日薪金額的獎金。

第十八條職員初婚者,經本人申請發給一定的薪金補助;職員的父母、配偶或子孫死亡時,經本人申請發給一定的補助費,其補助標準另定。

第十九條職員家庭特別困難或遇到意外重大事故,本人可以申請特殊困難補助,公司將視其困難程度,由工會給予相應困難補助。

第二十條公司根據每年終贏利狀況,經董事會核定,發給從業人員特別獎金。

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 篇10

新準則所稱的“職工”比較寬泛,與《勞動法》中的“勞動者”相比,既有重合又有拓展,包括三類人員:

1、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的所有人員,含全職、兼職和臨時職工;

2、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但由企業正式任命的人員,如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等;

3、在企業的計劃和控制下,雖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為其提供與職工類似服務的人員。

職工薪酬是企業因職工提供服務而支付或放棄的所有對價,企業在確定應當作為職工薪酬進行確認和計量的專案時,需要綜合考慮,確保企業人工成本核算的完成性和準確性。

職工薪酬包括以下內容: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是指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構成工資總額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為了補償職工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等。

2、職工福利費,主要指尚未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或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的企業,內設醫務室、職工浴室、理髮室、託兒所等集體福利機構人員的工資、醫務經費、職工因公負傷赴外地就醫路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以及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支出。

3、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是指企業按照國務院、各地方政府或企業年金計劃的基準和比例計算,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包括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向企業年金基金相關管理人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4、住房公積金,是指企業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基準和比例計算,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5、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為了改善職工文化生活、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和業務素質,用於開展工會活動和職工教育及職業技能培訓等相關支出。

6、非貨幣性福利,是指企業以自己的產品或外購商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無償使用自己擁有的資產或租賃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如提供給企業高管人員使用的住房,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向職工出售住房等。

7、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給予的補償(辭退福利),是指企業由於分離辦社會職能、實施主輔分離、輔業改制,重組、改組計劃、職工不能勝任等原因,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尚未到期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或者為鼓勵職工自願裁減而提出補償建議的計劃中給予職工的經濟補償。

8、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是指除上述七種薪酬以外的其他為獲得職工提供服務而給予的薪酬,比如企業提供給職工以權益工具形式結算的認股權、以現金形式結算但以權益工具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的現金股票增值權等。

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發揮薪酬分配的正向激勵作用,切實轉換經營機制,充分調動廣大員工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各項業務持續健康發展,根據《省行薪酬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結合本行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所有崗位貢獻、酬勞均在崗位係數和績效中體現。特殊崗位需要給予津補貼的根據省行統一規定發放。加班工資的計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內退員工、工勤崗位工資按照省行有關人事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條薪酬管理原則

一、按勞計酬原則。實行工資與個人勞動和績效掛鉤,按貢獻計酬,體現多勞多得,拉開分配檔次。鼓勵基層員工工資高於機關員工工資,一般員工工資高於領導幹部工資,經營崗位工資高於管理崗位工資。

二、質效優先原則。以總行為單位,工資增長總額、增幅不得高於利潤增長總額、增幅,確保效益增長水平高於工資增長水平;將控新降舊、綜合治理、案件及支付風險防範與績效工資掛鉤,對經營管理存在重大問題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按規定扣減績效工資。

三、區別對待和兼顧公平原則。實行崗位和地域有別的考核機制,考核重點向一線傾斜、向經營崗位傾斜,向增量業務傾斜、向自營業務傾斜,培育全轄員工增強“勞動創造價值”的工作理念。

四、實事求是原則。堅持從實際出發,客觀公正考核,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一律嚴肅查處。

第二章崗位設定

第四條全行設定管理崗、客戶經理崗、櫃員崗、保安崗及其他崗五類崗位。

一、管理崗。指基層支行(含營業部)從事管理工作的人員。主要包括:支行行長、副行長(正、副股級)、會計主管、專職信貸員。

二、客戶經理崗。指基層支行從事存、貸款營銷及管理的人員。包括一般信貸員、不良貸款清收盤活人員、專職攬儲人員。

三、櫃員崗。指基層支行營業人員。包括綜合櫃員、主管授權櫃員及大堂經理。

四、大堂經理崗。特指總行下文聘任的扁平化支行大堂經理。

五、保安崗。指鄉鎮支行(不含天城)大堂保安人員。鄉鎮支行保安人員由內部職工擔任。

六、其他崗。指上述界定崗位以外的其他崗位員工。

第三章薪酬構成

職工薪酬由基本工資、職級工資、效益工資、獎勵工資及附加薪酬五部分組成。

一、基本工資

1、工齡工資。按照參加工作時間長短進行界定,每月按每年工齡XX元計算。

2、學歷工資。中專及以下學歷或員級、技工級職稱每人XX元/月,大專學歷或初級師、技師職稱每人XX元/月,本科或中級師、高階技工職稱每人XX元/月,研究生或高階師職稱每人XX元/月。

3、農村支行津貼。為鼓勵員工到山區農村支行工作,對農村支行幹部員工計發農村支行津貼。其中:支行每人XX元/月;支行每人XX元/月;支行、支行、支行每人XX元/月。

二、職級工資

1、櫃員崗。含綜合櫃員崗、授權崗、總行未下文聘任的其他大堂經理。一級櫃員XX元/月;二級櫃員XX元/月;三級櫃員XX元/月。其中40歲以上不參與等級考核的,參照二級櫃員標準計發。

2、客戶經理崗。一級客戶經理XX元/月;二級客戶經理XX元/月;三級客戶經理XX元/月。

3、大堂經理崗。扁平化支行已下文聘任的大堂經理XX元/月。

4、保安崗。指內部人員保安崗,支行保安崗人員由總行統一根據需求進行調配,每個支行定員1人,崗位工資XX元/月。保安崗以總行安排確定的人員為準。

5、管理人員和會計主管。各支行行長(營業部經理)、會計主管按XX元/月計發基本工資和職級工資,鄉鎮支行加計發農村支行津貼。

6、其他在崗人員。其他在崗人員未參加櫃員崗、客戶經理崗考核的,按XX元/月執行。

三、管理工資

(一)係數的確定。

1、支行行長。扁平化支行行長係數為2.0,重點鄉鎮支行行長係數為1.9,其他支行行長係數為1.8,全面負責的副行長相應下浮0.1係數。

2、支行副行長。扁平化支行副行長係數為1.6,重點鄉鎮支行副行長係數為1.5,其他支行副行長係數為1.4。

3、正副股級。正股級係數1.5;副股級係數1.2。正副股級係數認定以《農村商業銀行正、副股級幹部工資係數認定方案》為依據,扁平化支行正副股級在相應係數的基礎上上浮0.2,重點鄉鎮支行正副股級在相應係數的基礎上上浮0.1。

四、效益工資。

效益工資根據總行今年擬實現利潤總額確定,直接參與含量計酬。

五、獎勵工資。

獎勵工資指依託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拓寬績效考核外延,大力開展爭先創優活動和“春天行動”等活動的獎勵工資。

六、附加薪酬。

體現薪酬的社會保障功能,包括津補貼、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補充養老保險等。

1.津補貼。包括通訊費、交通費等,專案及發放標準按照上級主管行社相關規定執行。

2.職工福利費。指按相關政策規定支付的職工福利性支出。

3.社會保險。主要包含單位為職工計繳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個險種的社會保險費。

4.住房公積金。按國家規定的基準和比例為職工計繳的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5.補充養老保險。按國家規定的基準和比例為職工計繳的企業年金單位部分。

第四章薪金考核

第六條基本工資與職級工資的考核

員工基本工資和職級工資由各支行與員工日常考勤掛鉤考核,並實行倒扣制。上班時間遲到或早退一次扣XX元、曠工一天扣XX元;無故不參加單位組織的集體活動一次扣XX元;無故不參加單位組織學習的一次扣XX元。

第七條管理工資的考核內容及標準

基層支行人員管理工資由總行按季考核,實行指標打分及倒扣分,總行組織相關職能部室針對相關檔案條款集中打分,通報各支行分項分數情況,並將綜合打分作為工資考核的依據。具體考核內容如下:

(一)定量指標考核

1、綜合業務經營支行(70分)

(1)存款淨增(40分)。超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務的按比例扣減,比年初下降的不得分,50分封頂。考核任務按餘額和積數雙向考核,各佔比50%。該項由業務拓展部考核。

(2)貸款淨增(15分)。超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務的按比例扣減,比年初下降的不得分,20分封頂。該項由信貸管理部考核。

(3)電子銀行業務(15分)。超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務的按比例扣減,20分封頂。該項由電子銀行部考核。

2、單一經營存款業務的支行(70分)

(1)存款淨增(50分)。考核任務按餘額和積數雙向考核,各佔比50%,65分封頂。該項由業務拓展部考核。

(2)電子銀行業務(20分)。超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務的按比例扣減,25分封頂。該項由電子銀行部考核。

(二)定性指標考核(30分)

1、安全保衛工作(5分)。該項由安全保衛部考核。

2、優質文明服務(10分)。該項由人事教育部考核。

3、內控(案防)管理(10分)。該項由稽核監察部負責,其他職能部門對口考核。

4、合規管理工作(5分)。該項由風險合規部考核。

對單位獲得省級先進的加3分,獲得市級先進的加2分,獲得總行先進的加1分。該項由人事教育部考核。

(三)支行出現以下情況的,在內控(案防)和合規管理中倒扣分。

1、員工行為管理。出現上訪、打架鬥毆、服務被投訴等不良行為的,一次扣1分。

2、業務經營管理。費用報賬不真實、超支;存貸款弄虛作假以及被省市級以上管理部門檢查通報的,一次扣2分。

3、出現重大風險事件的,內控(案防)管理和合規管理兩項不得分。第八條計價工資

計價工資即含量計酬工資,與支行收存、收息、業務量等掛鉤。一、參與計價工資人員:支行正、副行長和內外勤人員(不含見習期新員工和勞務派遣人員)。

二、計價工資計酬原則:

支行行長(不含扁平化)每月計價工資最高不得超過所在支行人平工資的2.0倍,當月考核計價高於規定部分,留存財會統計部待年終統一清算,全年工資高於規定部分的一律扣發。一般員工(含副行長)每月計價工資不封頂,允許員工工資高於支行行長工資。

三、計價標準的確定

(一)存款計價標準。

1、存量存款。核定方法:以總行確定各支行存量存款基數為準。

存量存款日萬元計價標準。支行1分;支行2分;支行、支行2.5分;支行、支行、支行3分;支行、支行4分;支行、支行4.5分;支行、支行7分。

2、增量存款。核定方法:增量存款=考核期存款日積數和÷考核期天數存量存款。

增量存款日萬元計價標準。支行、支行6分;支行、支行7分;支行、支行8分;支行、支行10分;支行、支行15分;支行、支行、支行18分;支行、支行20分;支行、支行、支行、支行22分。

(二)貸款標準。

收息計價原則:一是增量貸款計價標準高於存量貸款計價標準;二是自營貸款計價標準高於擔保公司貸款、按揭貸款、牽頭行銀團貸款、股權押貸款、貼現等平臺貸款計價標準。平臺貸款的計價按不同貸款品種營銷難易程度分類別計價,以貸款戶頭為基數計付工資。

1、存量貸款計價標準。存量貸款以總行確定的清單為基準考核。(1)平臺類貸款(成員行銀團、擔保公司、按揭、股權保證):單戶每月5元;

(2)自營類貸款

農村支行:單戶10萬元以下的每月XX元;單戶1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10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50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多筆的按總額計算。

扁平化支行:單戶10萬元以下的每月XX元;單戶1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10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50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多筆的按總額計算。

2、增量貸款利息計價標準。

(1)增量貸款核算標準如下:

增量的計價基數:總行以各支行12月末應收應計利息收入額度為基數,在此基礎上的增加額為增量計價考核數;

(2)計價標準。

①鄉(鎮)支行計價標準。增量貸款利息均按XX元/萬元計價。

②扁平化支行計價標準。

支行:自營類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擔保公司類貸款和貼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按揭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成員行社銀團貸款、股權押貸款按存量計價標準計價。

支行:自營類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擔保公司類貸款和貼現利息按350元/萬元計價、按揭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成員行社銀團貸款、股權押貸款按存量計價標準計價。

支行:自營類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擔保公司類貸款和貼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按揭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成員行銀團貸款、股權押貸款按存量計價標準計價。

(3)推介貸款計價及分配。實行全員推介貸款,對跨行成功推介的貸款,貸款利息收入計價以承貸行增量貸款利息收入的標準計價,只計算一次工資,但貸款任務推介支行和承貸支行雙向計算,計價工資按責任人、貸後管理人員、業務操作員7:2:1的比例分配。

(4)存量貸款中當年到期或提前償還貸款繼續投放總行未認定為增量貸款的按存量計價標準每月增加XX元。

(三)表內外不良貸款清收計酬按風險部門有關規定執行,電子銀行業務計酬按電子銀行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四)業務量計價標準。

1、計價標準。櫃檯業務量按0.X元/筆計價;放貸業務量銀行承兌匯票貼現(以合同文字份數統計)和按揭貸款按XX元/戶計價,其他貸款單筆500萬元以內(含)按XX元/戶計價、單筆500萬元以上按XX元/戶計價。櫃檯每筆業務的傳票附件不統計業務量。櫃檯業務量由會計主管負責考核統計,財會統計部和稽核監察部每月抽查不少於2個支行。業務量計價工資按支行考核,由支行據實分配上報。

2、代收代發業務量統計原則:

①對代收代發業務筆數小於100筆的,按實際筆數計價,超過100筆的,基數按100筆,每增加100筆按1筆計價;

②對工作量較大的重新開戶代收代發業務按實際筆數計價;

③代收代發過程中,錯賬處理的業務按實際筆數計價。

3、自助裝置管理人員計價。對安裝有自助裝置的支行,自助裝置管理人員補助工資按每臺XX元/月計發。設立離行式自助銀行(需加鈔維護的ATM、CRS)的支行每臺增加XX元/月。

第九條獎勵工資。省市行業管理部門計發的獎勵按上級規定計發;“春天行動”按總行春天行動方案考核計發;階段性目標任務計發的獎勵按職能部門制定的階段性目標方案計發。

第十條會計主管工資

一、基本工資。與日常考勤等掛鉤,按月由所在支行將考核情況上報財會統計部考核計發。

二、績效工資標準。會計主管係數1.2,其中聘任為副行長(副經理)的,按所在支行副行長(副經理)係數執行。

三、績效工資考核。係數1.0的工資參照總行機關人員,由財會統計部、稽核監察部和業務拓展部按其崗位職責履行情況按季考核兌現(考核分值:財會統計部50分、稽核監察部30分、業務拓展部10分、風險合規部10分)。得分95分(含)以上的,按滿分考核,95分以下的按實際得分考核。超過1.0的係數工資,按季參照支行定性定量考核得分考核到支行,再由各支行根據本支行方案考核到人,年終總清算。

四、各支行應分配會計主管存款任務,任務數不能低於總行相應職級人員,任務記憶體款不得計價。

第十一條信貸主管工資。

扁平化支行XX元/月,其他支行XX元/月作為信貸主管崗位工資,按季由信貸管理部按其工作情況考核兌現。

第十二條人員調整後計價工資分配

一、貸款計價工資。因工作調動的人員,其營銷的存量正常貸款日常貸後管理工作原則上應移交給承貸支行現客戶經理。該部分貸款利息以承貸支行計價標準計價,按原貸款責任人70%、承貸支行30%的比例分配,原責任人負責該筆貸款的收回,原責任人調到總行的負責到期清收,但不參與計價。承貸支行現貸後管理人員負責該筆貸款移交後的日常貸後管理工作(含按期結息督促到位)。

二、存款計價工資。因工作調動的人員,其個人攬存的存款,按存款存入支行計價標準由該支行考核計發。

第十三條總行機關人員嚴禁在基層支行直接或間接獲取績效工資。一經查實的,全額扣回所得績效工資,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總行或上級管理部門借用人員,借用期間工資由總行計發。

第十四條受處分、處理人員工資。

一、下崗(離崗)、待崗人員。下崗(離崗)、待崗期間只發最低工資(崇陽縣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下同);

二、撤職或降級人員。從撤職或降級次月起,執行新職級工資標準;

三、受記過、記大過處分的人員,從受處分的次月起,在處分期內按職級工資的50%考核發放,開除留用人員只發最低工資;

四、被司法機關收容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收審期間停發工資。審查結束,沒有問題的補發相應工資;有問題給予處分、處理的,按相應處分、處理類別計發工資。

第十五條內退、勞務派遣人員工資。

內退、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由人事部門根據省行管理規定計發。第十六條病、事假期間工資。

一、病假在三個月以內的,病假期間基本工資全額計發,按病假實有天數扣減職級工資(應扣工資=職級工資÷20.83天×病假天數),效益工資正常計發;

二、病假超過三個月不足六個月的,病假期間基本工資全額計發,按月扣減職級工資,效益工資正常計發;

三、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至醫療期滿,只發基本工資;

四、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基本工資全額計發,職級工資按本單位職級工資考核平均水平計發,效益工資正常計發;

五、請事假一個月以內的,基本工資照發,職級工資按實有事假天數扣減工資。

扣減工資=職級工資÷20.83天×事假天數;

六、請事假超過1個月的(一個月內請假超過21天的按一個月計算),事假期間只發最低工資(所在地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職稱工資);累計超過3個月的,不計發效益工資;

七、曠工3天以內(含3天)的,按天扣減應得工資。

應得工資=(基本工資+職級工資)÷20.83天;3天以上的,全額扣減當月應得工資。

八、假期工作。按規定享有的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年度休假,假期工資按應得工資全額計發。

九、不在崗人員只發基本工資,其他工資不予計發。

第五章考核要求

第十七條強化領導,明確職責。

一、組織領導。總行成立以董事長任組長,行長、副行長、監事長任副組長的薪酬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全行薪酬管理的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財會統計部、人事教育部、信貸管理部、風險合規部、稽核監察部、安全保衛部、業務拓展部和電子銀行部組成,負責薪酬日常考核工作。

二、部門職責。人事教育部負責每月基礎工資及職級工資的管理和確定;財會統計部負責基礎工資、職級工資及計價薪酬的稽核、彙總及兌現。財會統計部、信貸管理部、風險合規部、業務拓展部和電子銀行部負責對各支行年度業績真實性考核;人事教育部、稽核監察部、安全保衛部負責對各支行年度定性指標的考核;各支行負責按月公示各自支行個人業績和考核情況。

第十八條臺賬管理。員工業績臺賬是計價工資考核真實可靠的依據,各支行必須加強對存款和貸款等業績臺賬的管理,總行業務拓展部負責督促檢查臺賬管理情況。

一、各支行行長是臺賬管理和工資考核的第一責任人;會計主管是直接責任人,負責臺賬的登記與管理工作,由業務拓展部按季打分考核。

二、臺賬應做到每日登記,並由員工和會計主管簽字確認,按月彙總公佈。對業績臺賬有異議的,可在各支行公佈後三日內向所在支行行長提出訴求,逾期不再受理。

三、新招錄員工見習期內由所在支行建立個人業績臺賬,其工資不參與薪酬分配。見習期滿後,視同正式員工參與薪酬分配。

第十九條薪酬支付管理。

一、基礎工資和職級工資。按月結合出勤率等由人事教育部考核後,交財會統計部計發。

二、效益及含量計價工資。各支行行長負責考核,員工簽字確認。

每月1日按照所在支行員工績效計算出上月到人計價工資交總行財會統計部稽核、彙總;每月5日前財會統計部將工資彙總資料下達到各支行,每月10日前各支行必須將擬兌現到人的工資造表簽字後上報總行財會統計部再次稽核彙總,每月15日前由總行財會統計部將工資交營業部通存直達兌現到人。原則上總行核定的工資必須按月兌現到人。各支行留存工資不得突破20%,由各支行考核兌現到人,年終將考核情況上報財會統計部備案。

三、獎勵工資。由總行相關部室按各自職能以階段性任務完成情況考核兌現。

四、管理工資。由總行相關職能部門對各支行按季考核,再由各支行考核到人,上報總行財會統計部計發,年終總清算。

第二十條嚴格檢查,確保落實。總行業務拓展部和稽核監察部要定期檢查支行業績臺賬登記及執行情況,確保薪酬分配落實到位。各支行要嚴格按有關程式開展工作,對考核辦法、計價標準、業績臺賬及工資兌現方案予以公開,嚴禁弄虛作假。凡發現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或紀律處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農村商業銀行負責解釋和修訂。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1月1日起執行,凡與本辦法相牴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 篇12

一、目的

1、建立一種以崗位為基礎,以工資績效考核為核心的正向激勵機制

2、把員工的薪資收入與崗位責任、工資績效密切的結合起來。

3、實現薪資管理與分配的制度化、規範化。

二、制定原則

本規定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4、經濟:在考慮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三、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總部全體員工

四、管理機構

1、薪酬管理委員會

主要領導:董事長、總經理

委員會成員:財務部、人力資源部

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財務部、人力資源部負責。

2、薪酬委員會職責:

董事長、總經理職責

2.1根據公司的戰略規劃,提出本制度的制訂與修正原則,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則方案。

2.2組織討論並批准本制度的實施。

2.3審查人力資源部提出的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如年終獎、專項獎等)。

2.4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薪酬調整方案和建議,並行使審定權。

人力資源部職責:

2.5負責組織本制度的制定、修訂和實施過程中的介紹,負責本制度的執行和監督。

2.6負責收集、整理各部門提交的考勤、考核資料。

2.7負責協助及複審財務核算員工工資及獎金。

財務部職責:

2.8擬定薪資年度預算,提出員工薪資調整議案。

2.9負責對人力資源部提交的員工考勤、績效等資金進行工資的核算、複審、報批及發放。

五、制定依據

本規定製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範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六、崗位職級劃分

1、公司所有崗位分為4個層級分別為:一層級:A總監級;二層級:B經理級;三層級:C中級管理級。

四層級:D專員級;

具體崗位與職級對應見下表:

2、A、B崗位層級分別為8個級差(A1、A2、……A8),D、E崗位層級分為4個級差。具體薪級見:附件《深圳市傳達科技有限公司職級薪資表》。

七、薪資體系

1、薪資標準:公司實行定崗定薪制,貫徹“因事設崗,因崗定薪“的原則,每個崗位的薪資標準,依照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由各部門中層管理人員擬定草案,交行政人事部彙總後,報公司總經辦確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員工由公司董事長確定(一般一年確定一次)

物件:公司聘任的高層管理人員,高階技術或者特殊崗位

年薪標準:由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根據業績、能力、責任等因素確定,享受年假制的員工薪資由工資總額的20%作為風險資金後,按月平均發放,年終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核算風險基金的發放額度(以年終考勤、獎懲、績效考核等為依據)

3、月薪制:除實現年薪工資以外的規定員工,本制度適用於月薪制。

4、日薪制

日工資制的人員不屬於公司的規定員工,標準是根據工作性質不同由相關使用部門擬定方案,報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後執行。

八、薪酬組成

月工資組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管理津貼+績效獎金+全勤獎金+話費補助+餐費補貼+住宿補貼+技能津貼+其他

1、職級工資:是根據對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

職級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基本工資:基本工資即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

崗位工資:是指對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或主管級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予以的津貼。

2、管理津貼

經理級以上的管理人員自擔任管理職務之日起領取職務的津貼,不擔任該職務之日起停止支付;不滿一個月時間的,按照時間比例計算髮放津貼;代管經理職務的,也發放該職務的津貼,但代管職務時間必須在一個月以上。同事擔任幾個管理職務的,領取所擔任最高級別的津貼,不給予雙份津貼。

4、獎金津貼

獎金津貼分為全勤獎金、工齡獎、及績效獎金

全勤獎:為鼓勵員工敬業精神而設,當月無事假、病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上級安排加班無不參加的員工,給予每人當月100元全勤獎。

工齡獎:企業按照員工的工作年數,即員工的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給予的經濟補償。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工齡為一級,每月工齡工資為50元;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二年的員工工齡為二級,每月工齡工資為100元,以此類推,每年滿一年,工齡增長一級,每月工齡工資增長50元,上不封頂。

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指員工完成崗位責任及工作,公司對該崗位所達成的業績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

研發部根據每完成一個專案為一個績效考核週期,其他部門以月底為考核週期。

績效獎金的結算及支付方式詳見《傳達科技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5、員工福利

包括住房補貼、餐費補貼、通訊補貼、出差補貼、生日津貼、五險一金等等。

員工享受福利的條件

5.1、住房津貼、午餐津貼:員工入職後從事相關崗位即可享受。

5.2、通訊津貼:主管級及以上的管理人員或者經常外出人員根據職級及標準享受。

5.3、出差津貼:因公出差員工按照《出差管理辦法》執行。

5.4、生日津貼:轉正後的員工,在職期間每年生日享受生日津貼100元。即日以紅包形式發放。

5.5、社會保障及住房公積金:深戶、非深戶員工依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為基數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相關福利標準見附件《傳達科技員工福利津貼表》

6、職員薪酬扣除專案包括:個人所得稅、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罰款等)、代扣社保費、代扣住房公積金。

7、業務提成:公司相關業務人員享受業務提成,詳見《傳達科技業務提成管理制度》。

8、職員薪酬發放如有錯漏,或需退還捐款時,將在下月薪酬“補雜”項補發。

九、試用期薪酬

81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的6080%。

8.2試用期間員工,不享受績效獎金。

8.3試用期合格並轉正的員工,正常享受績效獎金,獎金金額根據績效評定標準核算。

十、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1、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巨集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董事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2、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固定時間內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工資進行的調整。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根據員工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進行的調整。

3、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執行。

十一、薪酬的支付

1、薪酬計算方法:

A、當月應發工資=月工資合計/當月應勤天數x當月實勤天數+全勤獎金+績效獎金其他應扣款項

B、月工資合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管理津貼+工齡獎金+話費補助+餐費補貼+住宿補貼+技能津貼

C、職級工資=基礎工資(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崗位工資

D、當月應勤天數=每月總天數―週末總天數―法定節假日天數。

E、當月實勤天數=當月應勤天數―請假天數。

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3、薪酬支付時間:

A、正常發放:每月1520日發放上月工資。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B、工資發放部門和形式:所有人員工資由財務部統一發放,以工資卡(工商銀行)和現金兩種形式。4、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具體參見《傳達科技假期管理規定》

A、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B、年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C、婚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D、陪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E、喪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F、事假:員工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G、病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H、其他假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十二、薪酬保密

本公司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公司贏利與發展積極提供貢獻的實施以貢獻論酬精神的薪金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為爭取高薪的風度與避免優秀人員遭到嫉妒起見,特推行薪金保密管理辦法。

人力行政部、財務部等所有經手工資資訊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祕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資訊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任何洩露、探聽他人薪酬者,一經發現,予以一次書面警告,並處100―500元的處罰。

薪酬資訊的傳遞必須通過正式渠道。

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洩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件必須加密儲存,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

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於國家規定標準,並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十三、附件

1、《xx市傳達科技有限公司職級薪資表》

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 篇13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規範集團公司及各成員企業薪酬管理,充分發揮薪酬體系的激勵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制定原則

(1)競爭原則:企業保證薪酬水平具有相對市場競爭力。

(2)公平原則:使企業內部不同職務序列、不同部門、不同職位員工之間的薪酬相對公平合理。

(3)激勵原則:企業根據員工的貢獻,決定員工的薪酬。

第3條適用範圍

本企業所有員工。

第2章薪酬構成

企業薪酬設計按人力資源的不同類別,實行分類管理,著重體現崗位(或職位)價值和個人貢獻。鼓勵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共同致力於企業的不斷成長和可持續發展,同時共享企業發展所帶來的成果。

第4條企業正式員工薪酬構成

(1)企業高層薪酬構成=基本年薪+年終效益獎+股權激勵+福利

(2)員工薪酬構成=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各種福利+津貼或補貼+獎金

第5條試用期員工薪酬構成

企業一般員工試用期為1~6個月不等,具體時間長短根據所在崗位而定。

員工試用期工資為轉正後工資的70%~80%,試用期內不享受正式員工所發放的各類補貼。

第3章工資系列

第6條企業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將企業的工資劃分為行政管理、技術、生產、營銷、後勤五類工資系列。

行政管理系列

1.企業高層領導

2.各職能部門經理

3.行政部(勤務人員除外)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審計部所有職員

技術系列

產品研發部、技術工程部所有員工(各部門經理除外)

生產系列生產部門、質量管理部門、採購部門所有員工(各部門經理除外)

營銷系列

市場部、銷售部所有員工

後勤系列一般勤務人員如司機、保安、保潔員等

第4章高層管理人員薪酬標準的確定

第7條基本年薪是高層管理人員的一個穩定的收入來源,它是由個人資歷和職位決定的`。該部分薪酬應占高層管理人員全部薪酬的30%~40%。

第8條高層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由薪酬委員會確定,確定的依據是上一年度的企業總體經營業績以及對外部市場薪酬調查資料的分析。

第9條年終效益獎

年終效益獎是對高層管理人員經營業績的一種短期激勵,一般以貨幣的形式於年底支付,該部分應占高層管理人員全部薪酬的15%~25%。

第10條股權激勵

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種激勵手段。股權激勵主要有股票期權、虛擬股票和限制性股票等方式。

第5章一般員工工資標準的確定

第11條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主要根據該崗位在企業中的重要程度來確定工資標準。企業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根據各崗位所承擔工作的特性及對員工能力要求的不同,將崗位劃分為不同的級別。

第12條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根據企業經營效益和員工個人工作績效計發。企業將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分為五個等級,其標準如下表所示。

績效考核標準劃分

等級SABCD

說明優秀良好合格差

績效工資分為月度績效工資、年度績效獎金兩種。

月度績效工資:員工的月度績效工資同崗位工資一起按月發放,月度績效工資的發放額度依據員工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年度績效獎金:企業根據年度經營情況和員工一年的績效考核成績,決定員工的年度獎金的發放額度。

第13條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是對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所給予的一種補償。其計算方法為從員工正式進入企業之日起計算,工作每滿一年可得工齡工資10元/月;工齡工資實行累進計算,滿10年不再增加。按月發放。

第14條獎金

獎金是對做出重大貢獻或優異成績的集體或個人給予的獎勵。

第6章員工福利

福利是在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以外,為解決員工後顧之憂所提供的一定保障。

第15條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企業按照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規定為員工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

第16條法定節假日

企業按照《勞動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為員工提供相關假期。法定假日共11天,具體如下。

元旦(1月1日)1天

春節(正月七年級)3天

勞動節(5月1日)1天

清明節(4月5日)1天

端午節(五月初五)1天

中秋節(八月十五)1天

國慶節(10月1日~10月3日)3天

第17條帶薪年假

員工在企業工作滿一年可享受x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以後在企業工作每增加一年可增加x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但最多不超過x個工作日。

第18條其他帶薪休假

企業視員工個人情況,員工享有婚假、喪假、產假和哺乳假等帶薪假。

第19條津貼或補貼

(1)住房補貼

企業為員工提供宿舍,因企業原因而未能享受企業宿舍的員工,企業為其提供每月x元的住房補貼。

(2)加班津貼

凡制度工作時間以外的出勤為加班,主要指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以及八小時工作日的延長作業時間。

加班時間必須經主管認可,加點、加班時間不足半小時的不予計算。其加班津貼計算標準如下。

加班津貼支付標準

加班時間加班津貼

工作日加班每小時加點工資=正常工作時間每小時工資x150%支付

休息日加班每小時加點工資=正常工作時間每小時工資x200%支付

法定節假日加班每小時加班工資=正常工作時間每小時工資x300%支付

(3)學歷津貼與職務津貼

為鼓勵員工不斷學習,提高工作技能,特設立此津貼專案,其標準如下。

學歷津貼、職務津貼支付標準

津貼型別支付標準

學歷津貼本科x元

碩士x元

博士及以上x元

職務津貼初級x元

中級x元

高階x元

(3)午餐補助

公司為每位正式員工提供x元/天的午餐補助。

第7章附則

第20條本制度由企業人力資源部制定經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 篇14

1、每月1號個部門主管將上月考勤及報工表報至辦公室,辦公室根據上報的考勤情況及考勤機對員工進行雙項考勤。

2、本部門經理及主管人員對本月工資進行確認,確認無誤後簽字;如對工資有任何異議與上級管理人員進行溝通,上報至辦公室。任何個人不得私自與辦公室人員進行溝通。

3、經部門領導等確認的工資表交回至辦公室。

4、辦公室將資料整理,核對後交至財務室稽核。

5、財務室稽核結束後送達劉總審批並簽字。

6、劉總簽字結束後呈送丁總進行審批並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