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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新政策引高階人才 涉及13項優惠政策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11W

1月17日記者獲悉,日前江西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人社廳下發《關於印發<江西省高層次人才引進實施辦法>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緊緊圍繞江西重大戰略需要,創新激勵政策,完善配套服務,簡化工作流程,吸引更多優秀高層次人才來贛創新創業。

江西出新政策引高階人才 涉及13項優惠政策

“辦法”明確了引進高層次人才的13項優惠政策,涵蓋編制管理、工資待遇等諸多方面。

“辦法”規定了四類高層次人才:第一類為兩院院士,第二類包括國家級科技獎主要完成人、國家級榮譽獲得者、國家級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等,第三類為省部級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第四類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的博士或正高職稱人員。除院士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年齡均要求在50週歲以下。

“辦法”明確了引進高層次人才的13項優惠政策,鼓勵各用人單位創新工作機制,打破條條框框,確保事業發展需要的高層次人才“引的進、留的住、用的好”。

在編制管理方面,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空缺編制優先用於高層次人才引進,滿編或超編單位的,按照“先核編進入,後逐步消化”的辦法引進;沒有空缺崗位的用人單位,可以向設區市以上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為高層次人才設定特設崗位。

在工資待遇方面,高層次人才工資不計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並鼓勵用人單位對高層次人才實行期權、股權和企業年金等中長期激勵方式。

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不受資歷、“臺階”等限制,按留學回國人員或有突出貢獻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審定辦法,申報高階專業技術資格,特別優秀的博士後可申請認定副高階專業技術資格;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在申報國家和省級各類專案時,優先立項、優先推薦。

在稅收優惠方面,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高層次補貼、津貼、獎金等免徵個人所得稅;持外國護照入境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請辦理簽證或長期居留證件,在服務地申請落戶;子女申請轉(入)我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普通高中就讀的,根據本人意願和實際情況,由其父母服務地或居住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優先辦理轉(入)學手續,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費用。

據悉,2019年以來,江西面向國內外開展引進優秀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工作,共剛性引進博士以上優秀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3800餘人,其中留學回國人員約400餘人。

優秀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加快了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向我省的集聚,帶動了高層次人才團隊建設,推動了我省科研專案和重大課題的研究和發展,提升了我省核心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