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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精選24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55W

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 篇1

第一條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防止國有資產的無形流失,特制定本辦法。

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精選24篇)

第二條裝置報廢工作屬裝置基礎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納入年終裝置管理工作考評範疇。

第一章裝置報廢標準

第三條凡是運輸裝置使用10年,施工機械使用14年,無繼續使用價值,並且提足折舊,可以申請報廢。裝置報廢后不準繼續使用。

第四條對於未達到使用年限,而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裝置,可以申請報廢。

(一)經有資質部門檢測,大修後技術性能不能滿足生產要求。

(二)裝置老化,技術性能落後,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

(三)大修後雖可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經濟。

(四)嚴重汙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

(五)因災害、事故、生產任務變更、本單位不適用其它單位也不需要,及其它原因應當淘汰的裝置。

第五條凡屬報廢裝置,未提足折舊的,應一次性提清。

第六條A類、B類裝置要有完備的技術檔案,無檔案或檔案主要內容不全,不予報廢,無實物的裝置不予報廢。

第二章裝置報廢程式

第七條裝置報廢工作一般在每年十月進行。

第八條裝置使用單位在每年九月份對擬報廢裝置進行技術普查,初步確定報廢物件。

第九條初步確定報廢裝置物件後,在九月底前報本單位機械管理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和“固定資產報廢明細表”,上報總公司資產部。

第十條總公司資產部、財務部門和基層有經驗的人員組成三結合鑑定小組,現場對擬報廢裝置進行鑑定,填寫鑑定意見。提交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

第十一條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同意報廢的裝置,由總公司資產部形成“總公司年度裝置報廢申請”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上級主管部門批覆同意報廢后,憑總公司批准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裝置方可報廢消帳。

第三章報廢裝置的處置

第十四條報廢裝置除尚可利用的部件外,一律交國營物資回收部門回收。

第十五條裝置的報廢處置,由總公司資產部歸口承辦,基層單位無權私自處置批准報廢的裝置。貨款按財務規定入總公司財務,各單位自購裝置報廢處置後的殘值,由總公司財務足額返還裝置所屬單位。

第十六條由於特殊原因,裝置雖已批覆報廢,但未處置,使用單位建立臺帳,由專人負責管理。

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 篇2

管理制度

1、按規定必須攜帶瓦斯便攜儀的下井人員,必須攜帶瓦斯便攜儀,嚴禁不攜帶或多攜帶入井。

2、攜帶瓦斯便攜儀的下井人員,在領取裝置時要檢查裝置是否正常,如發現電量不足,示數錯誤,示數不全時與維護人員聯絡,換瓦斯便攜儀或更換便攜儀電池。

3、井下工作人員嚴禁更換、隨意拆卸瓦斯便攜儀,若有問題,及時與維護人員聯絡更換瓦斯便攜儀。

4、井口檢身人員,必須對下井人員有關人員是否攜帶瓦斯便攜儀進行檢查。

5、井上監測監控人員負責監視系統裝置的執行和監測資料變化情況,對資訊出現異常或裝置報警時,立即通知維護人員,並做好中心站執行日誌,相關人員查明原因向有關負責人彙報。

7、專業維護人員定期對監測監控裝置進行巡視和檢查,發現故障及時排查。

8、各單位或監測人員發現監測裝置有異常情況要及時向有關單位彙報並核實。

9、各有關區隊要加強管轄區域內所安設的監測監控裝置的看護管理,每班要派專人進行巡查,對裝置或線路上的積塵、“掛汗”要及時清理,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如有丟失損毀由責任區隊負責找出負責人進行處罰並照價賠償。

11、專業維護人員要及時維修更換有問題的監測探頭,不得因探頭本身的問題影響監測資料的準確性。

12、專業維護人員要確保井下監測監控系統不間斷執行,出現故障及時排查,確保系統的安全可靠。

13、各分站電源由機電科負責、嚴禁長時間停電,如有開關跳閘,應及時恢復開關的正常執行。

14、井下分站嚴禁隨意移動、搬遷、影響巷道施工時,必須經機電科及維護人員同意,並得到排程室同意後方可作業。

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 篇3

1、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佈局裝置、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汙染。

2、配備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反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裝置或設施。主要設施宜採用不鏽鋼,易於維修和清潔。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定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如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於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定滅蠅設施;採取有效“除四害”消殺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幹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採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並宜提供溫水。

5、食品處理區應採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溼和汙濁空氣。

6、用於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裝置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黴。

7、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工藝要求必須使用除外),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汙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採用塑膠型切配板。

8、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檯、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並有明顯標識。

9、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裝置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 篇4

1、各科室要加強對醫療裝置的管理工作,做到使用有專人,並定期維護保養,要求使用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懂效能會操作,非專門人員禁止操作。

2、醫療裝置要落實專人保管,如因失職損壞、丟失,除及時報告外要按價賠償損失,對使用年限已久,老化需報廢者,需經使用科室、裝置管理人員和院部討論後填寫報廢單,經院部批准方可執行。

3、各類醫療裝置出現故障需修理者,使用科室要及時向器械科報修,以免影響工作,需請廠家維修者,修理費科室要簽字證實並做為各科室的支出。

4、各種醫療儀器裝置和器械不能轉讓和外借,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填寫申請,經業務院長審批方可執行。

5、院部有權根據全院情況調整各科醫療裝置。

6、儀器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儀器的技術標準、說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裝置操作程式及維修軟體和硬碟格式化。使用儀器前,應判明其技術狀態確實良好,使用完畢,應將所有開關、手柄放在規定位置。

7、按照儀器裝置的環境要求做到無塵,溫度、溼度符合。保持儀器表面清潔,無灰塵、無汙垢。

8、凡是進入醫院的醫療器械(包括購買、試用、實驗、贈送、借用及臨床驗證等),必須報裝置處備案。

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 篇5

第一章裝置管理

第一條:油庫裝置主要包括:油罐、輸油管線、輸油泵、卸油棧橋、各種輸配電裝置、自動化儀器儀表、通訊裝置、鍋爐、消防裝置及裝卸油裝置、油料配送運輸裝置等。

第二條:油庫裝置管理應貫徹“全員、全過程”的原則,實行裝置全過程的管理,按照油庫對裝置的要求,嚴格合理選購、正確使用和維護、科學檢修、有計劃有重點的對裝置進行更新改造。

第三條:建立裝置臺帳管理,每一裝置獨立設卡、帳,包括裝置編號、裝置名稱、型號規格、製造廠商、出廠日期、投入使用期、資金、折舊年限、使用地點。

第四條:建立裝置技術管理檔卡,包括原始依據、技術標準、產品合格證、使用證明書、裝置技術狀態記錄、檢查定期維護記錄等。

第二章裝置的檢查

第五條:油庫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由於裝置自身運動和外界條件的作用,其技術狀態必然會發生變化,為了保持裝置的技術性能及安全運轉,必須堅持對裝置的檢查工作。

第六條:對裝置應堅持定期檢查、不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和巡迴檢查

第七條:按照《石油庫裝置檢修規程》(Q/SH039—014—88)的規定,對油庫裝置的檢查週期和檢查內容:

1、油罐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每兩個月對油罐至少進行一次專門外部檢查。

(2)檢查內容:各密封點、焊縫及罐體有無滲漏、油罐基礎及外形有無異常變化。

(3)罐壁、罐頂、進出口閥門、閥體及連線部位是否完好。

(4)立式油罐每3—5年結合清罐進行一次灌內部全面檢查。

2、輸油管線的檢查及週期(包括棧橋集油管線)

(1)每月對管線外表進行一次全面性檢查。

(2)檢查內容:管線連線部位(法蘭、絲扣、焊接等)有無裂縫、滲漏。管線支座及管線本身有無異常震動和變形。

(3)根據季節變化對管線進行防凍、凍脹及防洪處理。

3、閥門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閥門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閥門的啟用是否正常,閥杆密封及法蘭墊片靜密封是否滲漏。

(3)平日常開常閉閥門、閥杆等部位的潤滑。

4、各種油泵、真空泵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軸承溫度、吸排壓力、滲漏、潤滑、震動和噪音。

(3)每季檢查軸承盒裡的潤滑油有無變質,軸承在圓周方向的間隙,泵殼內部的腐蝕情況,工作壓力情況。

5、裝卸油裝置(鐵路、棧橋、鶴管、流量計)

(1)鐵路專用線的維護保養由趙礦鐵路運輸部門遵照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2)棧橋、欄杆、扶梯、吸油鶴管、基座應牢固,油漆完好無腐蝕。

(3)鶴管的檢查週期每月不少於一次。

(4)流量計每半年校驗、檢修、調整一次,每日檢查運轉是否正常,有無異音及滲漏。

6、變壓器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變壓器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

①變壓器執行的電壓,電流,有無滲漏,油枕內的油色、油溫、油高、油位、有無雜質。

②變壓器執行機制的.聲音是否加大。套管是否清潔,有無裂痕及放電痕跡。

③母線、電位、連線點有無異常。

④變壓器的門窗是否完好,房屋有無滲漏雨、通風照明是否適宜,衛生環境是否整潔。

7、配電裝置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配電裝置不停電的外部檢查每班兩次。

(2)檢查內容:檢視母線及供電裝置導電部分執行是否正常,檢視絕緣子、測量儀表和繼電保護的執行狀況。

(3)電氣測量儀表、繼電保護裝置每年檢查一次。

①檢查儀表和繼電保護裝置內部有無鏽蝕、遊絲是否平整及內部灰塵。

②檢查開關的消弧室,靜動觸頭,接地線及操作機構等。

8、輸配電線路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架空線及電纜線路每月巡檢一次,每年雷雨季節前應做一次詳細的檢查及漏電防雷測試,遇有雷雨大風天應加強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修復。檢查內容:架空線電杆是否傾斜、斷裂、腐爛、下陷,橫擔絕緣子是否拉壞、歪斜,樹枝、鳥窩及附近的易燃雜物。

(2)電纜線路每月巡視一次。

檢查內容:埋地電纜有無挖掘,或路標誌有無移動,顯露路經附近有無堆積笨重物體或有無腐蝕性排洩物,及時清除以防線路受損腐蝕。

(3)室內線路每半年檢查一次。

檢查內容:有無過載現象,保險絲是否合格,線路有無移動損傷,絕緣是否良好,接地電阻應符合規定,線路周圍環境清潔。

9、防爆電氣裝置及電機的檢查內容和週期。

(1)防爆電氣裝置及電機每半年檢查一次。

檢查內容:外殼有無裂痕、變形、緊固見是否齊全、緊固,進出線裝置密封是否良好,保護裝置是否完整、正確、可靠。

(2)電機檢查內容:絕緣、潤滑、隔爆是否合格,符合規定要求。

10、風機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風機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檢查電機輸入功率,吸入、排出壓力、震動、噪音、潤滑、軸承,密封等,轉動部位的運轉情況及腐蝕情況。

11、消防設施及滅火器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

日常檢查:外觀整潔,有無滲漏鏽蝕,存放地點、溫度是否合適,消防管道是否有腐蝕損壞,有無漏水和損壞,各關節、閥門是否靈活,有無損壞現象。

(2)定期檢查:每逢大型節假日及換節時令定期檢查。檢查內容:消防管線、閥門、滅火器桶的強度試壓,藥品的合格失效、定期更換,各種消防器材的合理配備。

第三章裝置的維護、維修管理

第八條:油庫的裝置維修有計劃地組織實施,裝置維修組織與管理是油庫作業、技術、財務計劃的主要組成部分。第九條:油庫的裝置維修按時間進度及裝置使用情況,可分為年度維修、季度維修、月份維修,制定計劃,詳細安排。第十條:對裝置維修好壞、效果有評定、有考核、有記錄,實施維修情況記錄、故障記錄、維修記錄、潤滑記錄、裝置完好記錄,均在裝置管理臺帳之中。

第四章裝置的腐蝕及防腐措施

第十一條:油庫的裝置、金屬油罐、管線等受油品及大氣腐蝕而發生漏油、漏氣或漏電事故,必須加強裝置、油罐、管線的防腐措施。

第十二條:為達到防腐目的,必須選擇合適的防腐塗料,其效能、特點要符合油庫的要求。

第十三條:金屬表面防腐目前仍是手工法除鏽塗油防腐,塗抹厚度要達要求。油罐的防腐是清除罐底,應嚴格遵守清洗規程,保證安全。

一、認真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令、規定和要求。做好電氣裝置的安裝、檢修工作,對所分管的電氣裝置的合理安全執行負責。

二、認真做好電氣裝置的檢修、安裝工作,嚴格按規程施工,保證質量,保證臺臺裝置符合完好標準。

三、自覺管好、維護好分管裝置和供電線路,做到裝置安裝使用二臺成片、三臺成線,電纜吊掛符合電纜管理規定。

四、承包範圍內的電氣裝置完好率達到90%以上,小型電氣合格率達95%以上,消滅失爆。

五、井下供電做到“三無”、“四有”、“二齊”、“三全”、“三堅持”。

六、加強採掘電氣裝置管理,做到安裝拆除,有記載,維護、執行有記錄,供電線路、裝置有圖表,三大保護有資料、記錄,合理準確。

七、定期檢查、校驗、測定有關技術資料,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三違”。

八、重大檢修、安裝工程必須有專項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經審批、傳達後方可工作。

九、按時完成生產任務,堅持增產節約、降低材料、電力消耗,認真做好拆除、回收、修舊利廢工作。

十、杜絕“三違”。積極參加安全學習和業務技術培訓,提高自我保安能力和業務水平,消滅重大電氣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

1、承租單位如租用出租單位的特種裝置,必須與出租單位簽訂租賃協議,承租單位一經使用,就確認完好。

2、承租單位使用的特種裝置,必須符合國家對特種裝置使用安全規定要求,並取得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安全合格證、使用許可證和年度檢驗合格證,方可投入使用。

3、承租單位在入駐時,應將有關使用特種裝置的情況,如實向出租單位辦理登記手續。

4、承租單位使用的特種裝置,應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加強對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做到按月檢查確保裝置的安全正常運轉,並按規定對安全附件進行檢測,取得檢測合格證後方可使用。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合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做到按期複訓。

1、裝置進場前實行檢驗制度:每臺裝置進場均需提供本臺裝置出廠合格證(在有效期內)或檢測、檢驗證明,各工區必須組織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對進場裝置進行檢查並認真填寫“進場機械裝置驗收記錄”,對不滿足使用、有安全隱患的裝置堅決給予清退出場。

2、實行裝置登記制度:對每臺進場裝置均登記並做好臺賬。調配裝置做好折舊記錄,租賃裝置做好租金支付記錄。

3、實行操作人員崗前培訓制度:裝置進場對其操作人員進行裝置安全施工的培訓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機械保養、故障識別、施工現場的互相協調、統一指揮、高壓線路周邊的機械操作等,培訓後頒發培訓合格上崗證,不合格的操作人員堅決給予清退。

4、特種裝置管理制度:如起重裝置、鍋爐等,須經過常州、無錫兩地特種裝置檢驗研究院安檢合格後方可使用。

5、制定裝置操作規程,完全按操作規程使用裝置。每臺裝置均在明顯位置設立此裝置的操作規程,挖機、剷車等可掛在駕駛室內,便於司機學習掌握。並定期對操作人員檢查對不熟悉操作規程的操作人員培訓。

6、實行執證上崗制度:所有大型裝置的操作人員均執證上崗,上崗證必須是國家權威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證件,同時操作證上的機械和實際的操作的機械應相符。

7、實行維修保養制度:每一臺裝置的操作人員詳細填寫《裝置維修保養記錄》和《司機交接班記錄》將裝置的管理責任到人,增強裝置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於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實行機械裝置施工前安全檢查制度:根據機械裝置隱含或表現出的異常磨損、裂痕、變形、斷裂等情況,聯絡機械裝置的結構、工作原理判斷出裝置的安全隱患,及時給予正確、有效的處理,使其更趨合理有效並可安全施工。

9、既有線施工裝置移位實施方式:當裝置移動時鬆開固定在地錨上的纜風繩,鬆開纜風繩一米後固定,裝置可移動一米,如此類推(此項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而定,但不可無纜風繩固定而移動裝置)。裝置移動到指定位置後在重新進行加固纜風繩。裝置移位應有工區副職以上領導在場,並做好記錄。

10、每臺大型機械裝置工區必須和操作人員簽訂“裝置包保責任狀”。對裝置維修保養、安全使用等落實到個人

11、每臺大型機械裝置均噴塗“中國鐵建”字樣及標識,並做好裝置編號,便於管理。

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 篇6

1、每天進行一次報警器聲光報警試驗。

2、每週清理一次報警探頭的灰塵,保持其靈敏性。

3、每月對液氨報警探頭和氫氣報警探頭進行一次點檢。

4、點檢方法為用液氨收集瓶收集部分液氨放置到距離報警探頭月30釐米處,讓其自然蒸發,檢視報警裝置報警情況。

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 篇7

一、為加強我廠裝置設施檢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產工作區域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檢修期間的安全作業和檢修後的安全正常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裝置設施小修、中修、大修以及臨時停機搶修範圍。

三、在裝置設施檢修前,必須認真做好下列工作:

(一)各單位必須明確檢修內容,檢修時間和檢修作息時間。

(二)確定檢修專案安全負責人,安全監督員和參加檢修的人員。明確檢修專案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監督員對參加檢修的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教育及防範措施負責。檢修專案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監督員必須掌握檢修人員的工種持證情況,技術素質狀況及身體、精神狀況,以便科學安排檢修分工,進行安全警示。

(三)所有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必須熟悉檢修現場環境和安全作業條件,並擬定好安全防範措施。

(四)重大檢修專案必須制定好安全預案,特別是對高空作業、懸空作業、平行交叉作業、停(供)電作業,運轉裝置檢修起重作業及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蝕、易窒息部位的作業必須採取切實可靠的防範措施,向參加檢修的人員作技術交底,並報機動、安全部門備案。

(五)裝置設施檢修的安全用具和檢修工具、器具應進行嚴格檢驗,確認安全可靠。

(六)必須堅持班前派班制度,明確工作內容,注意事項,安全防範措施,加強對班前檢修人員的安全思想和防範意識教育,確定好聯保對子,做到檢修專案安全措施到位,專案負責人不盲目指揮,檢修人員不違章冒險作業。

四、裝置設施檢修中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進入檢修崗位必須做好安全確認,確保無危險因素後方可作業。

(二)特殊工種崗位的檢修作業,必須配備相應持證的作業人員。嚴格按照安全要求作業。

(三)聯保對子要注重相互提醒、相互督促,自覺做到“四不傷害”。

(四)檢修專案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監督員必須做好安全防範措施的檢查工作,對檢修人員的安全作業狀態進行監督,及時制止違章作業行為,發現險情應及時停止檢修作業,撤離人員,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及時向相關部門彙報。

(五)嚴格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杜絕酒後作業等行為。

五、裝置設施檢修結束後,必須做好如下工作:

(一)拆除檢修臨時設施,確保裝置設施試執行的安全條件,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二)臨時拆除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即時恢復,完善生產工作現場安全防塵技術措施,做好清潔衛生工作。

(三)認真做好檢修專案的總結工作。

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 篇8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我公司裝置設施驗收過程的管理,確保裝置驗收工作合理、高效的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生產裝置設施。

三、職責

3、1、裝置管理部門:裝置的安裝、除錯、驗收工作的專門負責部門。

3、2、裝置使用部門:嚴格地按裝置的技術引數,對裝置的效能進行功能驗收工作;依據綜合的裝置選型引數,對裝置的加工能力進行驗收工作。

四、管理內容和要求

4、1、裝置開箱後,供應商或者公司技術人員進行安裝工作,裝置管理部門需對裝置的規格型號、外型尺寸、安裝位置、裝置的固定、土建配合、管線連線、電氣連線認真確認無誤,整個安裝過程按照裝置安裝規範標準和裝置安裝的技術要求對裝置的各部分進行檢查驗收。

4、2、裝置安裝後,供應商或者公司派專人開始除錯工作。

4、2、1裝置除錯前,除錯負責人員須制定詳細的除錯方案,並報裝置科主管審批後實施。裝置除錯方案應包括除錯時間計劃、除錯人員及分工、除錯實施辦法、除錯所需材料、儀表儀器等內容。

4、2、2除錯人需協助裝置的安裝,嚴格執行安裝操作規範,避免裝置變形或損壞。

4、2、3除錯人員在除錯工作開展前需認真檢查隨機物品及資料是否齊全,檢查裝置的各接頭、管路等,檢查除錯所需用具是否齊備,檢查安全裝置,以保證正確可靠。

4、2、4空運轉試驗。主要是為檢驗裝置安裝精度的保持性,裝置的穩固可靠性,傳動、操縱、控制等系統狀態是否正常。運轉應分步進行,由部件至元件,由元件至整機,由單機至全部自動線。

4、2、5負荷試驗。主要是為檢驗裝置在一定負荷下的`工作能力,以及各組成系統的工作是否安全、穩定、可靠。

4、2、6精度試驗。在負荷試驗後按說明書的規定進行,例如,對專門規定的檢查專案進行檢查。

4、3、裝置驗收

4、3、1裝置驗收專案主要針對裝置的技術性能、安全要求、執行狀況能否滿足設計或生產工藝要求進行。

4、3、2裝置驗收在除錯合格後進行,由裝置使用部門負責。

4、3、4試車驗收指在裝置負荷試驗和精度實驗期間,由參與除錯、驗收的有關人員對裝置負荷實驗、裝置精度進行確認。

4、3、6驗收合格後,裝置才能投入生產使用。驗收不合格的由除錯人員重新除錯直至驗收合格。

4、3、7驗收合格後相關人員填寫驗收記錄,裝置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確認意見。

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 篇9

1.目的

為規範公司生產裝置設施變更、拆除、閒置、報廢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資源,達到節能降耗,提高工廠經濟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各部門生產設施裝置、變更、拆除、閒置、報廢的管理。

3.工作程式

3.1生產設施裝置、變更、拆除、閒置、報廢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屬於國家發改委頒佈淘汰落後的機電產品。

3.1.2經質量技術監督局鑑定為不合格、報廢的機電產品。

3.1.3屬於生產技術改造,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機電產品。

3.1.4屬於生產工藝改變,長期閒置未用的機電產品。

3.2申請制度和規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機電產品由使用部門和保管部門填寫《固定資產閒置、報廢申請表》.

3.2.2由裝置科現場確認後簽署意見報主管廠長和公司領導審批後由財務部統一辦理報廢。

3.2.3特種裝置報廢后還應在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裝置的登出登記。

3.2.4生產設施建設中設計改變而變更裝置。

3.2.5該裝置不能滿足現階段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

3.2.6該裝置自身缺陷,未達到設計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設施裝置變更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填寫《生產設施裝置變更申請表》,交裝置科核實,報主管廠長審批。

3.2.8變更裝置的'購買嚴格按化工廠物質計劃,購買制度執行。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規定

3.3.1生產設施裝置的拆除由使用單位按規定填寫申請表。報安全生產科、裝置科、裝置科稽核後報主管廠長審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單位應會同使用單位、安全生產科進行現場安全風險係數評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預防措施,並由安全生產科制定專人現場負責監督執行,並做好記錄。

3.3.3拆除施工前應按規定辦理各種安全操作(業)票(證)。

3.3.4拆除作業時,需爆破作業必須提出爆破方案。並報公司保衛處、安全生產科以及當地公安機關批准。

3.3.5拆除作業時,嚴格按《冶金企業廠區作業規程》、《冶金企業廠區十四不準》及七個對待規定執行。

3.3.6拆除作業時禁止損壞本體裝置和其他設施裝置。

3.3.7拆除電氣儀表和特種裝置時必須由安全生產科批准確認可性,方可進行作業。

3.3.8拆除後的裝置必須進行除鏽,除油並保持外觀整潔。按規定地點放置,分類標識。

3.3.9拆除後的裝置按《生產設施裝置變更、拆除、閒置、報廢的管理制度執行》。

3.4設施裝置閒置生產、報廢入庫的管理規定

3.4.1報廢裝置申請報廢后由公司進行統一處理。

3.4.2閒置裝置入庫前必須做到:

裝置零部件必須完好無損,外觀整潔乾淨。

銘牌,技術引數資料齊全。

3.4.3閒置裝置入庫後必須建立臺帳檔案,方便合理排程利用。在能滿足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的情況下,優先使用該裝置。

3.4.4閒置裝置的管理按《工廠備品備件管理制度執行》。

3.4.5閒置裝置的領用按《工廠物質領用發放制度執行》。

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 篇10

為確保電教器材裝置正常運轉,積極提高裝置利用率,充分發揮有限投資的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一、配備與採購

1、學校配置電化教育器材,應遵照省市區裝備所(站)電教裝置配備標準執行,有計劃、有步驟地逐步配備達標。

2、選購電教器材應從實際出發,配置電教館認可的質量好、經濟實用、便於修配的定型產品。

3、學校電教機構管理人員,應於每學期開學前做好裝置、材料及器具的購置計劃和採購工作,以確保電化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4、凡配備購置單價二百元以上(含自購、調撥、價撥、饋贈、獎勵等)的電教器材,必須先經總務部門入學校固定資產帳,再由電教管理人員借出,入校電教機構帳,進行統一管理和安排使用。

5、凡購置二百元以下電化教學用品、維修配件、低值損耗材料,應列入學校電教機構“低值損耗器材、材料進購領用”帳,方可配發、領用。

6、電教器材的採購和報銷,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符合財會管理手續,並接受學校及上級財務部門的監督和管理。

二、保管

1、學校一切電教器材均是學校財產,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佔為己有或為私人私利所用。

2、學校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裝置器材。

3、電教裝置應統一規定編號、登記、造冊;低值各類電教專用教學應損耗器材、配件應帳物清楚;貸架、櫥櫃應保持整潔,便於存放、查詢。

自規定頒發起,電教裝置、教材的登記編號,統一使用登記制度的目錄程式碼。

4、電教器材在保管使用中必須做好防塵、防曝晒、防雨淋、防碰撞、防漏電、防火、防盜工作。

5、學校應設定專用電教器材保管室。保管室應滿足以下要求:

(1)室內必須採取防晒、防雨淋、防火、防盜及通風措施和裝置。

(2)應有存放相應硬體裝置、軟體教材、業務檔案及教學用品、器具的貨架、櫥櫃。

(3)每臺電教裝置均須配有防塵罩。

6、教職人員調離學校或退休,必須清理、歸還所借電教器材。教職人員無論借用與否,電教機構的簽字、蓋章,應是學校辦理教師行政調動的必備手續之一。

7、學校貴重電教器材應參加保險。

三、使用

1、電教器材只能志用於電化教學,不得挪作他用。

2、借用電教裝置前,管理人員應對器材進行完全性檢查,以防發生觸電事故。

3、借用電教器材,必須履行借用、歸還、檢查、驗收手續。

4、電教器材的使用者,必須掌握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使用中應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妥善保管,用畢按期歸還;如保管不當,器材失竊或人為損壞,應視情節輕重斟情賠償。

5、電教器材一般不得長期借用,誰用誰借,不得轉借;外語借用的教學用機,或班級、年級組、教研組長期借用的裝置,應固定機號,以便管理。

6、學期結束前,所有電教器材均應回收,由電教保管室統一維護、保管。

7、假期中,電教器材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須經分管校長批准後方可借出。

8、嚴禁使用電教器材播放淫穢音像,或接收、轉錄國際敵對勢力的`反華政治宣傳節目和製品,違專利號依法從嚴追究。

9、功能用室(含教室)電腦、電視機使用時,要在登記平臺上進行使用登記。

四、維護、保養

1、電教器材管理人員應對電教器材進行定期清理、除塵、除溼、消磁、去汙、更換零部件等維護性的保養。所有電教裝置應隨時保證能正常工作。

2、電教管理人員應隨時掌握器材裝置使用情況,發現故障及時進行維修處理,使用者不得擅自拆卸維修。

3、錄音機、放像機,禁止使用劣質磁帶。計算機多媒體裝置等禁止使用偽劣軟體、盜版軟體。

4、對不經常用的電器裝置,要定期進行通風。通電,防止物品發黴、變質。

5、貴重裝置必須送專門維修部門進行修理。

6、學校領導應對器材保養情況,進行定期檢查。

五、報廢

1、電教器材因主要部件損壞無法修配,或已有更新器材替補的早期淘汰產品,應及時辦理報廢手續。

2、電教器材的報廢,應由電教管理人員填寫《電教裝置報廢登記表》,說明報廢理由,經分管校長審批後,方可作報廢處理。

3、報廢單價在1000元以上的貴重器材,應經上級電教主管部門鑑定、簽字、蓋章方能認定。

4、報廢后的電教器材,應報送電教主管部門處理。

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裝置有效地為生產服務,做到預防為主、維護和檢修並重,

定時維護保養,按計劃組織檢修,以恢復裝置的技術性能和效率。

第二章適用範圍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單位的裝置設施的檢修、維護和保養工作。

第三章裝置檢修的組織方式及計劃管理

第三條實行科學檢修,認真執行檢修技術規程。生產部門必須嚴格控制大修理資金的使用,制定合理的檢修定額,提高檢修技術水平,延長裝置使用週期。

第四條裝置檢修分大修、系統(裝置)停機大檢修、計劃性檢修和故障臨時性維修。大修理費用(系統(裝置)停機大檢修)由大修理資金支付,其他檢修費用一般由生產費用支付。

第五條根據檢修間隔期及裝置檢查中發現和存在的問題編制出裝置大修、計劃性檢修計劃,裝置檢修計劃與生產計劃同時制定,同時下達,同時檢查考核。大修理專案要辦理檢修任務書。

第六條裝置檢修計劃由車間編制,生產部組織平衡,報主管領導批准後下達。檢修計劃提出時,應同時提出備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計劃。年度計劃在年檢前2個月提出;季度計劃在季前1個月提出;月計劃在月前15天提出。

第七條系統(裝置)停機大檢修要做到:

(一)由分管裝置的副總經理主持大檢修計劃及落實工作。

(二)在大檢修前要成立專門小組,指定詳細的檢修進度,搞好檢修專案的落實,物資準備,施工準備,人員準備和開、停車置換方案的擬訂等工作。

(三)大檢修中必須嚴格質量檢查並做好檢修竣工驗收工作,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檢修任務。檢修完後,應進行總結。

(四)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工作,防止發生事故。

第八條嚴格認真執行裝置檢修計劃,若確實需要調整,必須辦理批准手續。裝置計劃性檢修計劃調整由生產部批准;大修計劃的調整,每年六月份由生產部組織進行,並報公司批准。

第九條結合裝置大檢修、計劃性檢修實現技術革新的(如改變結構、使用新材料配件),應由車間向生產部提出報告並附圖紙說明,批准後方可執行。重大革新由生產部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第十條裝置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具體方案由檢修實施單位提出,生產部核准。複雜工程,需要繪製網路圖。大修方案包括:檢查內容、質量要求、工程進度、勞動力、備品配件、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試車驗收規程、安全措施等。裝置的大修方案確定後,有關部門要做好材料、備品配件的供應和勞動力的準備工作。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在檢修前按規定辦理簽證檢修任務書及動火證等手續。在施工中必須嚴守檢修安全技術規程,生產車間負責對停車的裝置進行處理,合格後交施工單位,並派專人幫助施工人員聯絡處理有關安全事宜。施工現場應設安全防護欄杆或標記,以確保安全檢修。凡外來施工單位承擔的檢修,在檢修結束後必須嚴格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二條裝置檢修要嚴格執行檢修方案和檢修規程。若檢修專案進度、內容需要變更,質量要求遇到問題,必須向車間或生產部報告,及時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

第十三條在裝置檢修過程中要採取自檢、互檢和專業檢查相結合的辦法,把好質量關。主要承壓承載部件要有鑑定合格證。A類裝置大修竣工驗收由生產部組織;B、C類裝置的大修及所有裝置的中修竣工驗收由車間組織;施工單位要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第十四條壓力容器的檢修,除按檢修規程或方案驗收外,還必須執行壓力容器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裝置大修要有完整的檢修記錄及完整的交工資料,並記入裝置檔案。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要節約使用材料、配件,開展修舊利廢,檢修後的餘料、餘配件必須按專案退庫,不得轉作它用,節約檢修費用。

第十七條生產部每半年統計裝置檢修執行情況並彙總報有關部門。

第四章裝置使用維護的一般要求

第十八條公司各單位在裝置的使用與維護中,既要貫徹執行操作規程和維護規程,又要學習、研究、採用、推廣新的現代化管理方法和制度。

第十九條裝置的操作維護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前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可上崗操作裝置,重要崗位的操作工不得隨意變動工種。

第二十條裝置的操作使用必須嚴格執行經公司生產部認可並下發的裝置操作規程。

新投入執行的新機種、新機型的裝置操作規程,由公司生產部負責組織編制,正式頒發為有效。

第二十一條除單班作業外,各裝置操作崗位都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並嚴格執行,認真做好記錄。

交接班必須堅持現場當面交接。接班人員未到崗,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崗位。有關問題未交接清楚或交接班記錄未填寫清楚,接班人員不得上崗,交班人員不得離崗。

第二十二條各裝置操作崗位都要建立明確的崗位責任制,並嚴格執行。固定崗位的責任制要“上牆”並懸掛於醒目的地方。移動崗位的責任制要印發到操作工手中。操作工要按要求認真做好崗位記錄。

第二十三條操作工應按要求完成點檢制中規定應由自己負責的點檢內容,並認真作好記錄。

第二十四條各裝置維護崗位按裝置實際需要配備維護人員,加強維護人員技術培訓,滿足裝置維修工作要求。

第二十五條裝置的維護保養由操作工和維修工共同負責,並在責任制中劃清各自範圍和職責。

第二十六條裝置維護實行包機制和區域分工負責制。移動式裝置宜實行包機制,固定式裝置宜實行區域分工負責制。兩種維護制度都必須制定嚴格的崗位責任制,並認真執行。

第二十七條裝置維護實行點檢制,維修工要認真完成點檢制中規定由其負責的點檢內容,並做好記錄。

第五章裝置臺數與級別的劃分及管理責任分工

第二十八條裝置臺數劃分原則

1.為了裝置管理方便,便於統計,對裝置按臺數劃分,並以臺(套)作為管理單位。

2.裝置劃臺的一般原則

①一般裝置有動力、傳動和工作機構三部分組成(簡稱“三要素”),並能獨立完成既定的生產工作任務,即可劃為一臺(套)裝置。

②由一臺或幾臺裝置及其足夠的附件,組成系統才能完成既定任務的,如液壓站、小型除塵機等裝置,按系列單獨劃為一臺裝置。

③對於大型裝置,由主機與輔機聯合工作,才能同時完成既定的任務,如鍋爐由鍋爐本體與風機、水泵等組和在一起才能完成工作,可劃為一臺(套)裝置。

第二十九條裝置級別劃分規定

裝置級別劃分為A、B、C三類,根據公司現行的生產流程,以對生產主流程(主流程為從採掘、運輸到公司石的碎,磨,選,濃縮,脫水整個工藝流程)的影響大小為依據,同時兼顧裝置價值,修復的難易及備用裝置情況,劃分為A、B、C三類,具體為:

A類裝置:主流程上,對生產有直接影響或影響很大的裝置。

B類裝置:非主流程上,但對生產影響較大的裝置,如能源,氣體供應裝置;或雖在主流程上,但不構成很大影響的裝置等等。

C類裝置:非主流程上,對生產影響不大,故障後可以等待修復的裝置。

第三十條管理責任及分工

按裝置的級別,明確各級裝置管理部門(車間)的管理職責,具體為:

1.公司生產部職責:

(1)負責公司A、B、C類裝置臺賬及技術檔案的管理;監督,檢查公司各裝置使用部門(車間)A類裝置的使用情況,指導A類裝置的執行管理。

(2)負責制定A類裝置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指導裝置使用部門(車間)制定B、C類裝置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3)依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實施對A類裝置的巡檢工作,及時掌握裝置的執行情況,並認真做好記錄,為A類裝置的檢修提供依據。對巡檢中發現的裝置問題及時通知並會同裝置使用部門(車間)制定處理方案。

(4)協調裝置現場的掛牌管理工作,並監督、檢查裝置的現場掛牌情況;建立公司A類裝置管理臺帳,做好裝置管理的各項記錄工作。

(5)根據裝置使用部門(車間)的檢修計劃,或生產中突發的A類裝置故障,組織維修和搶修工作,並組織相關部門對檢修的結果進行檢查驗收。

(6)組織公司A類裝置事故分析。

2、裝置使用部門(車間)職責:

(1)負責本部門(車間)的A、B、C類裝置的生產、執行、檢修、維修管理。對保證本部門A、B、C類裝置的正常安全執行負有主要責任。

(2)負責制定本部門(車間)B、C類裝置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協助裝置管理部門制定本部門(車間)A類裝置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3)依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實施對A、B、C類裝置的巡檢工作,及時掌握裝置的執行情況,並認真做好記錄,為A、B、C類裝置的檢修提供依據。

(4)負責本部門(車間)裝置現場的掛牌管理工作;建立各類裝置管理臺帳,做好裝置管理的各項記錄工作。

(5)對巡檢中發現的裝置問題及時處理,重大裝置問題及時通知並會同公司裝置主管部門制定處理方案,組織實施具體的搶修和修復工作。

(6)參加公司裝置主管部門組織的A類裝置事故分析,組織本部門(車間)B、C類裝置事故分析,並上報公司裝置主管部門。

第六章裝置使用規程和維護規程的制定要求

第三十一條裝置使用維護規程的制定與修訂

1.裝置使用規程的內容

①裝置技術性能和允許的極限引數。

②裝置交接使用的規定。

③操作裝置的步驟。

④裝置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⑤裝置執行中故障的排除。

⑥關鍵危險崗位要實行兩人或多人互保、聯保制。

2.裝置維護規程的內容

①裝置傳動示意圖。

②裝置潤滑“五定”圖表。

③定時清掃裝置的規定。

④裝置使用過程中的檢查。

⑤執行中出現故障的排除方法。

⑥重要易損件的報廢標準。

⑦安全注意事項。

裝置操作人員應根據裝置維護規程的要求,按一定頻率來完成裝置的檢查、裝置潤滑、裝置清掃等維護內容,並填寫到裝置執行記錄和裝置潤滑記錄中。

3.裝置使用維護規程的制定要求

①凡在用裝置,必須做到每一型號裝置都有裝置使用、維護規程。

②新裝置投產前,由生產部組織制定裝置使用規程和維護規程,列印下發至使用部門。

4.裝置使用維護規程的修訂

①準備採取新工藝、新技術時,要在改變工藝前十天,通知生產部根據裝置使用、維護要求,對原有規程進行修訂。

②崗位在執行規程中,發現規程內容不完善時要及時反映,生產部應現場核實情況後,對規程內容修改。

第七章裝置使用規程和維護規程的`貫徹執行與檢查

第三十二條裝置使用維護規程的執行與檢查

1.生產部將新制定或修訂的裝置使用、維護規程及時下發到車間,並登記規程發放臺帳。

2.車間要組織對新崗位人員的裝置使用、維護規程的學習和考試。裝置操作人員必須經過規定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均合格後方能上崗。

3.各級裝置管理人員和有關領導都要重視裝置使用維護規程的執行、檢查、落實,積極開展裝置使用維護規程的檢查工作,並做好檢查記錄。

4.各單位(車間)每月組織對裝置使用維護規程執行情況的檢查,對崗位人員熟知規程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解決,並做好檢查的相關記錄。

第八章裝置維護管理

第三十三條裝置的維護狀況,是指裝置的使用、維修、保養水平,裝置優化維護率等。裝置維護除了《裝置使用維護規程》中規定的日常維護內容外,還應針對裝置的狀況做出維護維修計劃,及時修理,以保證裝置的完好狀況。

第三十四條公司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實際做出裝置設施的維護計劃,並做好裝置維護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裝置設施:建(構)築物、採掘裝置、運輸裝置、提升裝置、通風裝置、電氣裝置、排水裝置、供氣裝置、儀器儀表、照明設施、備用裝置等。

1.裝置維護標準要求通則

①各種標識牌做到經常清洗,字跡清晰、醒目,如因腐蝕等原因造成的標誌牌損壞、字跡模糊等要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定做新牌。

②裝置操作人員應根據裝置維護規程的要求,完成裝置的檢查、裝置潤滑、裝置清掃等維護內容,並填寫到裝置執行記錄和裝置潤滑記錄中。

③裝置安全部件做到經常維護,達到安全可靠的目的。

④保持裝置零部件及裝置(如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連線件牢靠(做到及時緊固)、調整良好(做到及時調整)。

⑤裝置本體及周圍保持清潔、整齊。

⑥裝置潤滑裝置保持齊全完好,油具、油料保持清潔,做到按點、按質、按時、按量加油,並有完整記錄。

⑦各種裝置的易損件要有充足的備件,以滿足維修需要,保證裝置正常運轉。

⑧裝置都必須進行接地和接零,並定期進行檢驗和維護,保證裝置保護接地與接零的有效性。

⑨操作者對裝置使用、維護規程熟知,並能認真貫徹執行。對裝置各項記錄,按時填寫,做到齊全、準確。

⑩交接班清楚,有完整的、準確的交接班記錄。

2.維護合格的標準要求

①裝置基礎穩固,無裂痕、塌陷、傾斜、變形;無腐蝕或者浸油粉化;連線牢固,無鬆動,斷裂,脫落現象。

②結構完整,零部件及附件齊全,外表清潔,整齊;腐蝕、磨損和變形程度在技術允許範圍內,經小修可以處理。

③裝置效能良好,能滿足工藝要求,可隨時開動;能達到安全運轉,無震動、無異音、並能達到能力要求(設計能力、銘牌規定能力)。

④裝置潤滑良好,無漏油現象,其他水、風、汽(氣)等無明顯跑冒滴漏現象。

⑤各種儀器儀表、控制裝置、安全保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⑥裝置執行引數(溫度、壓力、速度、電流、電壓等)符合技術要求。

⑦備用裝置可以隨時正常啟動、投入使用。

3.凡有下列情況者,為不合格維護

①長時間未清掃,裝置及周圍大量積塵,積垢或積料,裝置見不到本色。

②潤滑部位明顯缺油,甚至造成有關部件發生不應有的磨損。

③裝置部件,連線件不齊全或有鬆動,未及時緊固或更換以致引起裝置震動或有關部位造成損壞(未形成事故)。

④油、水、風、汽(氣)等有較嚴重的跑冒滴漏現象。

⑤裝置交接不認真,記錄不齊全,保管不好,有亂寫亂畫、丟頁、損壞現象。

第三十五章裝置潤滑管理

潤滑是通過加入某種介質材料,使物體相互運動的磨擦面之間,產生一層隔離膜而避免直接接觸,降低磨擦係數,減少磨損的技術措施。搞好裝置潤滑,是防止裝置事故,提高裝置作業率,降低備件消耗的關鍵。

第三十六條凡開式齒輪傳動,閉式齒輪傳動、蝸輪、凸輪傳動,各磨擦件,滾動軸承,滑動軸承中均需新增潤滑劑。潤滑劑的選用,需符合其裝置使用說明中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七條潤滑工作,要認真執行“五定”,即定人,明確負責對裝置實施潤滑的人員;定點,全部潤滑點清楚準確;定時,各潤滑點按時加油;定質,按潤滑點所需油質分別注不同潤滑劑;定量,按消耗定額及潤滑點狀況按量加油。裝置操作人員,在使用維修裝置時須嚴格執行“五定”要求。

第三十八條裝置潤滑實行三級管理。即生產部、車間和裝置操作者三級。

生產部裝置管理人員,負責管理和指導裝置潤滑,解決裝置潤滑中的技術問題。各車間裝置技術人員,負責執行裝置潤滑措施,檢查裝置潤滑狀況,確保裝置具有良好的潤滑條件。裝置操作者負責按“五定”要求潤滑裝置,保證裝置正常執行。

對三級管理中的失職者,按情節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第三十九條潤滑劑的代用,必須經生產部正式批准,並記錄歸檔。

第四十條裝置大、中修時,必須對潤滑系統進行相應級別的修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潤滑管理人員,應積極進行新潤滑材料、新工具、新潤滑裝置的實驗、推廣工作。

第四十二條對不按規程潤滑引起的裝置事故(或故障),按“裝置事故管理制度”對操作者進行處理。

第四十三條裝置操作人員,應熟練的操作裝置,掌握維護保養方法。凡潤滑不合格裝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如發現違章指揮,強行開車,操作人員有權越級上報,造成裝置事故者按“裝置事故管理制度”從重處理。對違章作業者,要進行分析並處理。

第九章裝置檢驗、測試和試驗

第四十四條特種裝置的檢驗、檢測和試驗規定

特種裝置的檢驗、測試和試驗由國家規定的有資質單位或機構進行測試,測試合格後發檢驗合格證書和合格證。生產部設專業人員負責聯絡相關部門對公司特種裝置進行檢驗,並儲存檢驗合格證書和合格證。

1.起重裝置的檢驗、檢測和試驗規定

①負責人:生產部機械專業人員。

②檢驗週期:一般為兩年。按有關規定執行。

③測試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2.鍋爐的檢驗、測試和試驗規定

①負責人:生產部機械專業人員。

②檢驗週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③測試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一般裝置的檢驗、檢測和試驗規定

1.新安裝裝置在安裝、除錯、試車階段都應以設計圖紙為依據進行檢驗、測試和試驗,符合設計要求時才可交付使用。

2.裝置在使用中,如出現運轉不穩定、運轉異常等情況應依據設計和安裝除錯結果為參考進行檢驗和測試,為修理提供依據。

3.裝置在更換一些需測量、測試的部件時,必須按技術規程進行相應的檢測,符合設計要求,才可交付使用,並記錄入檔。

4.公司用安全標誌裝置的定期檢查由相關單位的專業人員負責,對檢查結果記錄入檔,確保有效性。

第十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第十一章相關/支援檔案、記錄

1、裝置設施檢修計劃

2、裝置設施檢維修記錄

3、裝置設施檢維修通知單

4、特種裝置檢測檢驗臺賬

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 篇12

第一條為加強生產作業場所安全管理和生產裝置設施執行的安全性、可靠性,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公司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有關要求,結合公司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中所稱的生產作業場所是指公司的複合車間、工務維修車間、鍋爐房以及各工程施工現場等生產作業場所的總稱。所指的生產裝置、設施指公司各生產場所,除特種裝置(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桁吊、叉車等)以外的用於生產、施工及有關保障的各種裝置、設施等。

第三條生產作業場所及裝置設施安全管理,實行“誰主管,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對其管轄範圍內的生產作業場所和裝置、設施的安全負責。

第二章生產作業場所安全管理

第一條生產作業場所的新、改、擴建工程專案建設,其安全設施的建設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二條生產作業場所應設定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標誌應符合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

第三條生產作業場所消防器材應按《消防法》和其他有關規定配備,放置的'地點應取用方便,且不影響正常作業。不準配置和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器材。崗位員工能正確使用和保養,並建立消防器材管理臺賬。

第四條生產作業場所應按有關規定配備相應的防護、檢測器具。防護、檢測器具部件應齊全、完整、安全有效,放置地點不影響正常施工作業且取用方便。

第五條生產裝置區的安全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生產區與生活區應有明顯的標誌或隔離措施,未經允許嚴禁任何車輛駛入生產區。

第六條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崗位員工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生產作業場所開展識別和評價工作,做好危險源的風險評價和監控,並制定削減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七條安全生產部門定期組織開展生產作業場所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確定整改方案和相關責任人,並督促落實整改。

第八條生產作業場所實行准入制度,進入生產場所的一切人員應出示相關證件或批准手續,將手機和隨身攜帶的火種等交由門衛保管,經門衛進行安全提示和登記後,方可進入。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亂動和擅自操作裝置。

第九條凡在生產作業場所進行帶氣作業、動火作業、密閉空間作業、高空作業、破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等危險作業時,由施工單位編寫作業方案,經安全生產部門稽核,報主管領導審批通過後,方可進行施工作業。

第十條生產作業場所的技術改造、重大隱患整改等重點施工作業專案應編制施工作業計劃書,報相關主管領導審批後方可實施。施工前公司要對施工人員進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教育,並派出安全監督人員對施工作業過程進行現場安全監督。施工作業區域設定明顯警示標誌,嚴禁與施工作業無關人員或裝置等進入施工區域。公司在與工程施工承包商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必須與承包商簽訂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明確雙方在施工作業中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指定安全監督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和協調。

第十一條責任部門定期組織生產作業場所的崗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豐富員工所必需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清楚生產作業場所及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和安全防範措施,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及事故應急預案等。

第十二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具有有效資質的機構進行特種培訓、考核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 篇13

行政辦事中心及會議大廈裝置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一)裝置執行值班制度

值班人員負責24小時對消防控制中心、變配電房、冷凍站、水泵房等重要裝置房內的裝置執行狀態進行實時巡視、監控;根據操作規程及崗位責任制的要求,密切注意所管裝置的執行情況並按規定做好當班的工作記錄;嚴格執行巡檢制度,及時發現隱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證裝置安全執行;同時必須掌握並正確實施應急處理方案;如出現裝置故障,而當班人一時不能處理,應按報告制度及時報告給有關人員;值班人員應按統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遲到、早退、無故缺勤,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須提前向裝置主管報告.

(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雙方人員必須提前30分鐘做好交接班的準備工作,正點進行交班。交班的準備工作有:檢視執行記錄、介紹執行狀況和方式、裝置檢修、變更等情況,清點儀表、工具。檢查裝置狀況等;出現下列情況不得交班:

1、事故處理未完成或重大裝置啟動或停機時;

2、交接班準備工作未完成時;

3、接班人員有醉酒現象或其他非正常身體狀態而未找到其他頂班人時。

4、交接班清楚之後,雙方要在值班登記本上簽字。

(三)報告制度

下列情況報告裝置主管:

1、一般裝置非正常操作的開停、調整及其他異常情況:

2、裝置出現故障或停機檢修;

3、件更換及修理;

4、執行人員暫時離崗。

下列情況報告總工程師:

1、重要裝置非正常操作的啟停、調整及其他異常情況:

2、採用新的`執行方式;

3、重要裝置發生故障或停機檢修;

4、重要零配件更換及修理、加工和改造;

5、與上級或甲方監管部門的聯絡。

下列情況報告物業服務中心經理、公司品質部及甲方監管部門;

1、重要裝置發生故障或停機檢修;

2、影響大廈執行的裝置出現故障並需要立即檢修和施工:

3、系統執行方式的重大改變;

4、系統及主要裝置的技術改造及需要委託分承包方施工;

(四)停送電操作票制度

l、倒閘操作必須根據強電主管工程師命令,受令人複誦無誤後執行。

2、倒閘操作應由兩人執行,其中一人對裝置較為熟悉者作監護。

3、倒閘操作由操作人填寫操作票,每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

4、電氣裝置停電後,即使是事故停電,在未拉開有關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裝置或進入遮攔,以防突然來電。

(五)五級保養制度

裝置、設施檢修等級按以下分類進行(高等級檢修包含登記檢修全部內容)。

1、日檢:屬巡視檢查維護。對裝置房及裝置周圍環境進行清潔,檢查裝置有無漏水、漏油、漏電、漏氣等現象,如實記錄執行資料。

2、月檢:屬預防性檢查,對裝置效能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故障隱患部位進行修理或

調整,保證裝置止常執行。

3、季(半年)檢:屬維護性檢查,對裝置進行清掃、加油、除錯。

4、年檢:屬恢復性檢修。對裝置區域性解體著重恢復裝置的電氣效能、機械和精度,視狀況更換主要零、部件及附屬裝置。

5、大修:屬徹底性修理,對裝置進行全部解體,全面檢查、試驗、探傷、除錯,更換全部不合格零、部件及附屬裝置。大修應結合行政辦事中心及會議大廈發展的需要進行技術改造。裝置主管應視裝置故障情況及時提請裝置大修報告,經物業服務中心經理和品質管理部稽核後報甲方批准執行。

(六)裝置、設施三級檢查監督機制

1、工程技術部:負責各種裝置、設施的執行、保養及維修工作,以及裝置、設施的使用、維護、保養、更換整個過程的組織、安排、實施和檢查。

2、物業服務中心經理:負責物業裝置、設施安全、經濟執行第一責任人,負責物業裝置、設施維修保養情況的監督檢查。

3、深圳市萬科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工程一機電專業委員會:負責對我司所管轄範圍內裝置及設施的保養維修工作進行督導、評估,每季度組織一次對各業務部門裝置及設施保養維修情況及相關質量記錄的巡查,審批檢修計劃和技改專案,監督裝置大修及重要維修工作,對檢修質量進行鑑定,並負責協助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培訓。

(七)制訂科學的裝置操作維修安全規定

1、所有機電操作,維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操作規程,並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既要保證裝置的安全執行,又要保證工作人員安全

2、新上崗、轉崗的機電維修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核,熟悉所轄樓宇的裝置情況後,才能上崗工作。

3、裝置房應該配置安全操作用品,例如配電房配置絕緣手套,並認真保管。

4、工作人員進入裝置房內嚴禁吸菸。

5、非電氣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私自進入變、配電房。

6、對於裝置正常執行引數定時檢查記錄,如引數異常,必須及時處理。

7、電氣部分維修,必須嚴格按停電、驗電、檢修、檢查無誤後方能送電。注意嚴禁將金屬物、工具等遺留在裝置上,以防事故發生。

8、熟悉掌握觸電急救方法及步驟。

(八)堅持裝置、設施保養和維修相結合的原則

l、以預防為主.堅持日常保養與計劃維修並重,使裝置以常處於良好狀態。對所有裝置做到'三好'、'四會'、和'五定'。

'三好'是指用好、修好、和管理好重要的裝置。

'四會'是指維修人員對裝置要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五定'是指對房屋主要裝置的清潔、潤滑、檢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點、定時和定質。

2、完善裝置管理、定期維修和職業安全制度,制定科學的保養規程,完善裝置資料和維修登記卡片制度。

3、修舊利廢,合理更新,降低裝置維修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 篇14

1.根據裝置的情況,制定裝置的檢修週期和檢修內容,制定裝置的維護保養,潤滑週期和潤滑部位。

2.各裝置使用維護單位人員必須按規定的週期進行維護保養、潤滑和檢修,否則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

3.維護、檢修、保養、潤滑必須由各單位認真細緻檢查,及時發現裝置存在的缺陷並消除。

4.對查出的問題,不影響裝置安全執行,暫時無法解決,可繼續使用,但必須定期定時解決。

5.需要更換潤滑油的裝置部位,更換前必須清理乾淨原來的潤滑油和雜質。

6.更換損壞磨損的配件、油封、調整裝置配件間隙等。

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 篇15

1、醫院所有醫療裝置必須建立檔案,檔案有醫院裝置科統一建立,並設專人專職管理。大型精密儀器裝置就萬元以上貴重裝置必須單獨建檔。

2、檔案資料必須完整,不得外借、遺失;有關科室需借閱時,應事先徵得有關領導同意。各科影印的資料應妥善保管,未徵得有關部門和領導同意不得外借。

3、儀器裝置檔案內容包括:科室申購報告、訂貨合同、發票影印件、出入庫憑證付聯、驗收記錄、產品樣本說明書、安裝除錯記錄、維修保養記錄、零配件耗損及補充記錄以及其它有關的一切技術資料。

4、建立儀器裝置管理卡,作為建立管理帳的依據。一式二份,一份由使用科室儲存,作為清點和管理本科室儀器裝置的依據;一份存放在裝置檔案內。

5、保持檔案的完整,加強儀器裝置使用管理,對於每一件貴重精密儀器均設立一本儀器裝置使用維修記錄,每次換用新冊時,應將舊冊存入檔案。

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 篇16

隨著我廠受電範圍的不斷擴大,近期籌建處安質部和監理公司安全監理對已受電並移交代保管的配電室進行了幾次檢查,檢查中發現在配電室安全管理上存在以下問題:

1、gis室在借用一把鑰匙的情況下即可自由進入其他配電室;gis室外變電所圍欄大門未加鎖,人員可自由出入。

2、多門設定的配電室門鑰匙數量較多,借用管理混亂,造成鑰匙借出後配電室門未閉鎖時無關人員私自進入易發生不安全事件,並且責任落實困難。

3、鑰匙借用後未按《裝置代保管期間配電室管理制度》的規定及時歸還或歸還後未及時登記簽名。

這些問題給配電室的安全管理造成很大隱患,因此根據目前現場的實際情況,為了便於對配電室的安全管理,防止不安全事件的發生,在《裝置代保管期間配電室管理制度》的基礎上,針對以上問題制定以下配電室安全管理制度的補充規定:

1、生產準備部應將gis室通往網控繼電保護室的門及網控繼電保護室至網控mcc室的門閉鎖好,避免借用一把鑰匙後可以自由進出其他配電室;gis室外變電所圍欄入口大門應加鎖管理,出入也應履行鑰匙借用手續。

2、生產準備部認真核查已實行代保管的配電室各門的鑰匙數量,檢查有無缺失,如有缺失的應立即換鎖。要求各配電室每個門只保留2把鑰匙(大串鑰匙除外),其他多餘的'鑰匙一律收回統一保管,不允許再外借。

3、多門設定的配電室,原則上只允許一個門的鑰匙可以外借,具體哪個門由生產準備部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定,只有在特殊和緊急情況下,才可借出其他門的鑰匙,並在登記本上註明原因。

4、借用鑰匙的人員必須持有工作票或工作聯絡單且鑰匙只能借給工作負責人,並按要求履行鑰匙借用制度。對無工作票或工作聯絡單情況下需要短時進入配電室時,必須由當值值班負責人許可,並指派當值值班人員陪同,離開配電室時由當值值班人員負責將門鎖好後離開。

5、工作負責人帶領工作班成員工作時原則上只能通過確定的門進、出配電室,嚴禁在配電室內部私自開啟配電室其他的門,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才可通過其他的門逃生。

6、所有人員進、出配電室時必須隨手將門鎖好,防止無關人員私自進入。工作間斷、轉移或終結前,由工作負責人負責檢查配電室各門已閉鎖好後才能離開配電室。如配電室內有幾個單位同時工作時,則由最後離開的工作班工作負責人檢查配電室各門已閉鎖好後才能離開配電室。工作結束後,工作許可人到工作現場辦理工作終結手續,由工作許可人負責檢查配電室各門已閉鎖好後,將工作負責人借用的鑰匙收回,會同工作負責人一起辦理鑰匙歸還手續。

7、隨著受電範圍的增大,生產準備部值班人員應認真落實《裝置代保管期間配電室管理制度》,加強對配電室的巡視和安全管理,防止由於制度落實不到位或管理上疏忽造成不安全事件的發生。籌建處安質部及監理公司安全監理將不定期對配電室管理制度的落實及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抽查,發現違反規定者除按《裝置代保管期間配電室管理制度》規定給予責任者考核外,還要視情節輕重追加考核或株連考核責任人所在班組或單位,望各相關單位人員認真執行有關制度和規定,保證裝置代保管期間安裝、除錯工作安全有序的進行。

8、本補充規定由華能大慶熱電廠籌建處安質部制定,由安質部負責解釋。本補充規定自下發之日施行,本規定涉及多家單位和部門,要求各有關單位認真組織相關人員學習並做好落實。

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 篇17

一、總則

第一條裝置的重要性(管理思想)

在現代化生產條件下,產品的數量、質量、成本消耗等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賴於裝置,裝置是生產的物質技術基礎。因此,必須處理好生產與裝置的辯證關係,擺正現代裝置在當今企業生產活動中的應有地位,充分認識其重要性。確保裝置穩定執行。

第二條意義、目的(管理目標)

裝置使用、維護管理制度(簡稱維護制度)要求生產操作人員與維修人員密切配合,嚴格履行各自應承擔的責任,對裝置切實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講究文明、嚴格管理,使裝置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

第三條維修業務分工

公司實行全員維護制,即凡參加生產過程的一切人員都要關心和參加裝置維護工作。其中,生產操作人員負有用好、維護好裝置的直接責任,要承擔裝置的清掃、緊固、調整、給油脂、小修理和日常點檢等業務。停機檢修(特別是定、年修)期間,生產操作人員應按責任分工或任務分配承擔裝置管理、環境清掃等裝置檢查準備工作以及清洗加油、搬運、刷漆等檢修輔助工作。承擔的具體專案內容,應與維修人員協商確定,並以雙方簽訂的生產與維修分工協議為準。

二、裝置的使用

第四條“三好、四會”

崗位操作工、崗位維修工必須按各自崗位的要求,切實做到“三好、四會”,“三好”即用好裝置、管好裝置、修好裝置,“四會”即會使用、會維護、會點檢、會緊急處理故障。

第五條使用裝置必須遵守“六不準”規定。

1、不準拼裝置.嚴禁超壓、超速、超載、超溫等超負荷執行。

2、不準亂開、亂停、亂拆、亂裝、亂割、亂焊、亂改造。

3、不準隨意改動整定值,嚴禁取消安全裝置。

4、不準在無潤滑狀態下執行。

5、不準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上崗操作及獨立從事維修工作。

6、特殊崗位不準未持有“崗位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及檢修裝置。

第六條規程、標準

啟用裝置前必須具備裝置操作規程、裝置維修技術檔案。

裝置維修技術檔案應包括維修技術標準(即油脂使用標準、繼電保護標準和法定檢查標準等),詳見裝置維修技術管理制度。

第七條執行

有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規程、標準和制度。如需修訂應按規定程式審批,未批准前仍按原檔案執行。

第八條發現異常時的處置

生產操作人員和崗位維修人員在使用、點檢或交接班檢查中對所發現的問題應做好記錄並及時處理,若有困難時應由專職點檢人員提交檢修人員處理或列入檢修計劃。

三、裝置的環境

第九條裝置環境管理的責任與標準

裝置使用單位要把裝置環境劃分為責任區,把管理責任落實到工段、班組及個人,裝置環境管理的標準:

1、無垃圾、無積塵、無積水、無油垢。

2、根據裝置效能的要求和工作條件,分別設有防火、防爆、防漏、防鼠等措施無易燃、易爆危險。

3、規定安全走行路線,設定安全標記及安全設施。

4、特種設施及管道按規定噴塗不同顏色油漆,易於識別。

5、場地平整,物品定位堆放整齊有序。

第十條“四整”活動

各責任單位及個人對責任區要經常進行“四整”活動:

1、整理:把不用的物品清除掉。

2、整頓:把有用的物品有秩序的存放好。

3、整潔:工作場地要每天清掃,責任區要定期清掃,保持清潔整齊。

4、整修:物品、道路、場地、標誌、安全保護設施等若有損壞時要及時修復。

第十一條清掃分工

對裝置的清掃工作實行分工責任制,裝置的外表清掃工作由崗位操作工負責,崗位操作工不能承擔的,如電氣室的裝置外部的清掃工作由崗位維修工負責,裝置內部的清掃工作由檢修工根據專職點檢人員提出的委託按計劃進行。

第十二條緊固

裝置的各部螺絲要經常保持緊固狀態,為防止鬆動,必須定期檢查和緊固。裝置內部螺絲的緊固工作一般都納入檢修計劃,平時容易鬆動的螺絲則列為日常點檢專案,隨時發現隨時緊固。

第十三條裝置的潤滑工作

1、潤滑是裝置正常執行的必備條件,因此必須加強潤滑工作,凡需潤滑的裝置部必須嚴格執行給油脂標準。

2、需人工注油或手動加油裝置由崗位操作工按規定進行加油,難以承擔時,可由崗位維修工或專職點檢員按規定進行加油,潤滑作業表見附表。

3、凡自動加油或一次性加油的裝置,由專職點檢人員委託檢修人員按計劃定期加油或更換油脂。

4、點檢中發現漏油、油質不佳或其它異常現象時要及時處理。

5、要嚴格進行油質管理,防止雜物混入,油脂必須有合格證,按牌號使用,儲油、加油用器具要妥善管理,保持清潔。

第十四條安全裝置的檢查,校正試驗

對裝置上的安全防護、行程控制等裝置,必須嚴加監護檢查,及時校驗。責任分工的原則是:誰點檢、誰負責。如責任者不能承擔時,可委託有關部門的專業人員進行。

第十五條裝置的防腐工作

1、周圍有腐蝕性氣體的和要求控制環境溫度的裝置,必須經常開動排氣或空調裝置,使裝置處於正常的工作環境。

2、安裝在地下的裝置,必須保持排水設施的良好和暢通。

3、做好裝置本體及鋼結構構件、管道等防腐工作。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解釋權屬裝置部。

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 篇18

1、站領導、檢修技術人員、檢修班長是具體抓好裝置管理負責人。

2、凡是裝置在執行備用中出現缺陷,執行人員有責任採取必要的執行措施,防止缺陷擴大,出現故障要通知有關人員及時消除。

3、各執行、檢修班應將發現的裝置缺陷及時記錄,以利於查閱和作出處理。

4、裝置缺陷消除後,消除者應在記錄簿上交代清楚。

5、記錄簿應保持整潔,並存檔,以備查考。

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 篇19

第一條生產裝置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並與建設專案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堅持不斷更新改造,積極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及時有效地消除生產裝置設施執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第二條生產裝置設施選購必須把“安全可靠”放在首位。沒有相關國家機構安全認證的裝置、設施原則上不得選購。

第三條生產裝置設施的安裝、除錯必須要制訂專門計劃或方案,要指定專業人員或裝置生產廠家技術人員進行,且必須具有相應的安全防護手段和措施。

第四條裝置安裝好後,應由公司技術部門逐項檢查裝置的安全狀態及效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分靜態和動態兩方面,靜態檢查專案在裝置不執行的條件下進行,如裝置表面安全性、安全防護距離等;動態檢查包括控制系統安全效能、可動部件安全防護效能、安全防護裝置的工作效能與可靠性等。合格後填寫《裝置設施安裝除錯驗收單》,並註明有關注意事項後交使用部門使用。

第五條裝置設施投入使用前,要由公司技術部門協同生產部門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安裝配套的安全防護裝置。使用部門要建立裝置檔案,明確裝置維護保養責任和有關記錄,並對使用人(員工)進行相關培訓。培訓內容包括:裝置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第六條崗位操作員工應在每班使用前對裝置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如無法解決的應立即如實向班組長和上級領導報告。在隱患未整改前要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劃定安全警戒區,設定明顯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誌,並重點進行監控。

第七條生產操作人員應自覺愛護生產裝置設施,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要按裝置設施規定要求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做到管線、閥門不滲不漏,潤滑、緊固點狀態良好。可由生產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共同確定生產裝置設施“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生產設施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同時建立《生產裝置設施日常檢查維護保養記錄表》進行記錄備案。生產裝置設施維修人員,按要求定期對裝置進行全面檢查,並將檢查結果記錄備案。

第八條生產裝置設施維修要根據其技術規範要求及現有技術狀況確定,由使用部門和技術部門共同制定生產設施維修計劃,合理確定維修內容、時限及所需材料。完工後,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並在《生產裝置設施維修檢修記錄單》上作好記錄

第九條若裝置出現事故根據損壞程度,分為下列三種類別

1、一般裝置安全事故:零部件損壞,經濟損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裝置安全事故:裝置受損嚴重,直接經濟損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裝置安全事故:導致裝置報廢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

第十條一般裝置安全事故發生後,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報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重大、特大裝置事故發生後,操作人員應立即採取保護現場並報告公司負責人及有關職能部門,公司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檢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對各類裝置安全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嚴肅處理;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裝置安全管理規定造成裝置安全事故的領導、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處分、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執法機關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為安全期間下列情況的生產裝置設施必須申請報廢:

1、國家或行業規定需要淘汰的生產設施。

2、生產設施己過正常使用年限,繼續使用達不到正常安全生產要求的。

3、生產設施發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後達不到正常安全生產要求的。

第十二條由技術部門建立和儲存生產裝置設施技術管理檔案,記載生產裝置設施全過程的狀態。按照選購、維護保養、檢修、報廢處理等程式進行存檔儲存。

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 篇20

1、凡是有醫療裝置的科室,要建立使用管理責任制,指定專人管理,認真檢查保養,保持儀器裝置處於良好狀態,隨時開機可用,並保證帳、卡、物相符。

2、新進儀器裝置在使用前要由裝置科負責驗收、除錯、安裝。有關科室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培訓,使其瞭解儀器裝置的構造、效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維護方法後,方可獨立使用。儀器裝置的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儀器裝置的技術標準、說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3、儀器裝置(包括說明書)必須保持完整無缺,即使破損失靈配件,未經裝置科檢驗不得任意丟棄。

4、凡屬臨床科室的儀器,科室間需調劑使用時,一定要經所屬科室科主任批准。

5、儀器裝置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須經院長批准,方可借出。

6、各種儀器裝置的說明書、線路圖等資料,按科技檔案由裝置科建立檔案,並負責保管。各科室需用時,應辦理借閱手續。有關科室如因操作、日常維護需經常使用的,可以影印副本。

7、儀器裝置屬於公用資產,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作為私有財產壟斷使用。對於使用率低或使用不當,儀器裝置未能充分發揮作用的,裝置科有權報告院長收回。

8、儀器用完後,應由管理人員或操作人員檢查、關機。若發現儀器損壞或發生故障,應立即查明原因和責任。如系違章操作所致,要立即報告醫務科和裝置科,視情節輕重進行賠償或進一步追究責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萬元以下儀器損壞,尚能修復,不致影響工作者,按一般事故處理。

(2)責任事故:未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萬元以上儀器損壞,而不能修復者,按責任事故處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造成萬元以上儀器損壞不能修復者,或雖能修復但裝置損失費在萬元以上者,按中的責任事故處理。

(4)無論何種事故發生後,都要立即組織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由醫療裝置科組織使用者和維修等有關人員參加。重大責任事故分析由院領導主持。

(5)事故分析會的主要內容是對事故原因、事故責任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及制定防範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責任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受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 篇21

一、對上級調撥和學校自購的`電教裝置及時驗收入庫,認真記好實物總帳,明細帳、報損帳,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二、科學合理地擺放好儀器櫥中各種電教軟、硬體。做到陳列整齊,取用方便,做好各種器材的分類、編號。

三、嚴格執行管理制度,及時做好電教裝置的發放、歸還工作,嚴格履行借用手續,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建立電教資料檔案對上級主管機關各種檔案、通知和本校電教實驗資料、經驗總結、電教論文、自制燈片、錄音等要分類編號,妥善保管。

五、教學投影儀、錄音機、投影片下發到班級後,由各班班主任負責管理,學校每週進行一次檢查,檢查情況列入學各人年級考核評估。

六、電教儀器室應保持整齊清潔,通風乾燥,做到防火、防盜、防潮、防腐、防塵、防磁、防震。

七、每年認真進行一次盤點清查工作及時添制,維修有關電教裝置。

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 篇22

1、教師是用儀器必須通過管理員,使用演示儀器及材料由教師自己準備,有特殊情況,實驗員可代為準備,學生分組實驗要提前一週通知實驗員準備。

2、上課前實驗員必須將儀器、物品準備好,教師須檢查試做,如有特殊情況實驗員和任課教師協商解決。

3、儀器使用後要及時送還,歸還儀器時,要讓管理員當面驗收。

4、須經學校領導批准,才可以辦理借用手續,並限期歸還。貴重或正在使用的儀器一律不外借。

5、易燃、易爆、有毒藥品,使用時要先進行登記,限量發放,如有剩餘,要如數收回,試驗後的廢棄物要妥善處理。

6、儀器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失,在歸還時要向管理員說明並登記,凡屬使用不當構成的損失,根據情況酌情賠償。

7、新到儀器和精密貴重儀器,管理員要及時熟悉、掌握其效能及使用方法。

8、教師要經常瞭解儀器室內實驗器材裝置的'變化情況,以便安排實驗教學,教師要尊重實驗員的勞動,積極協助實驗員整理維修儀器裝置。

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 篇23

1.新購的各種裝置設施到貨後,燒結廠必須組織相關人員認真驗收,填寫驗收報告單入庫。裝置部負責登記臺帳、編號、建卡和圖紙資料歸檔保管;綜合辦負責辦理有關資產入帳手續;機動科負責裝置和隨機部件的`妥善保管。驗收中如發現質量等問題,機動科必須與有關單位聯絡解決。

2.裝置安裝竣工後,應由生產廠長、機動科科長、安全監督科負責人以及工程施工單位、使用部門、裝置管理人員共同驗收並進行試運轉,通過試執行發現的問題,必須徹底處理,待合格後辦理移交手續方可交付使用。

3.大型固定裝置、特種裝置、主要電氣裝置等檢修竣工後,要組織有關人員會同檢修施工負責人共同檢查驗收。大修後的裝置必須空負荷試運轉,符合質量標準後,方准許投入使用。分管生產廠長、機動科科長、安全監督科負責人必須定期參加集中檢修檢查,並分別在相關的檢修檢查記錄中籤署意見。

4.移動電氣裝置檢修後要按規程要求進行試驗和試運轉,由負責驗收的技術人員簽發合格證。裝置的檢修記錄、試驗記錄和驗收報告要統一交裝置部存檔。

5.新購的各種消防裝置、設施器材,如抽水泵、汽油發電機、報警裝置、消防栓高壓水槍、水帶、滅火器等必須經機動科和安全監督科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並填寫驗收報告單,驗收簽字後資料存檔。

6.對裝置設施驗收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機動科和安全監督科應及時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供貨方或相關部門儘快解決,不留後患。

裝置設施的檢修制度 篇24

  一、目的

為規範裝置設施變更的管理,消除由於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加強對裝置設施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裝置設施的永久性或暫時性變化的管理工作。

  三、職責

1、技術部全面負責裝置設施的.變更組織與協調活動。

2、變更申請者負責填寫《裝置設施變更申請表》,安全辦公室負責變更申請的稽核。

3、變更實施部門負責裝置設施變更實施過程的監督及變更完成後的驗收。

四、內容及程式

1、裝置設施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裝置設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設施的變更;

(3)更換與原裝置不同的裝置或配件;

(4)裝置材料代用變更;

(5)臨時的電氣裝置變更等;

(6)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7)計算機及其軟體的變更。

2、變更申請人提出變更申請,說明變更及其技術依據,並對變更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

3、申請變更部門將書面變更申請報至變更稽核部門,稽核部門負責人對變更的情況進行稽核。

4、稽核後報至主要負責人處,進行變更審批。

5、變更審批後,變更申請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變更的實施。

6、變更實施前,變更的實施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後實施變更。

7、變更稽核部門對變更的實施結果進行驗收。

8、變更的驗收:凡是裝置設施的變更都需要進行變更驗收,評價變更後的效果、影響及存在的各種風險等。

9、由於變更而產生的各項資料均應交安全辦公室存檔。

10、任何員工在未得到許可的條件下,不得擅自進行任何變更,否則公司將視為違章作業,嚴肅處理。

五、記錄

《裝置設施變更申請表》

《裝置設施變更施工、驗收記錄表》

《裝置設施變更安全隱患控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