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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設施維護管理制度(精選20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59W

裝置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篇1

1 目的

裝置設施維護管理制度(精選20篇)

為保證生產裝置正常執行,避免發生意外裝置事故和其他傷害,保證檢、維護過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質量,制訂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採廠所有裝置、設施維護的安全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安全科: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各部門、班組:日常工作中貫徹執行本制度。

4 內容與要求

4.1 維護前準備

4.1.1 根據風險評價編制維護計劃。計劃應做到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應包括對安全裝置、設施的維護。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參與的維護專案,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4.1.2 安全科負責人要對維護中的安全負責,在對參加維護人員交待好任務的同時,書面交待好安全措施,同時要求對維護人員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相關人員做好維護的記錄。

4.2 根據風險評價,制定下列裝置設施專門維護計劃:

a.建(構)築物

b.穿孔裝置

c.鏟裝裝置

d.運輸裝置等

e. 照明、電器裝置設施等

4.2.1 維護電氣裝置時,必須切斷電源並經兩次啟動複查證明無誤後,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牌或專人監控,方能維護。

4.2.2 凡維護用的臨時照明,應使用36v電壓的安全行燈,絕緣要良好,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並有可靠的'接地零線。

4.2.3 防雷設施

4.2.4 維護負責人在維護前,要組織人員對維護過程進行風險評價,做好維護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安全可靠。

4.3 維護安全規定

4.3.1建立裝置管理檔案,對穿孔裝置、鏟裝裝置、運輸裝置、破碎裝置、電氣裝置、照明設施、防雷設施等維護記錄進行檔案管理,對管理檔案是否對裝置的變化管理及時作出更新。

4.3.2 對特種裝置進行定期檢查,並對特種裝置進行合格檢驗報告。

4.3.3 危險性較大的裝置必須有相應資質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誌,併到所在地市級以上裝置安全監察機構註冊登記。礦用裝置取得礦用安全標誌,將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固定在裝置設施顯著位置後,方可投入正式使用,並對電氣裝置等進行永久性標籤。

4.3.4 維護人員要對維護專案進行檢查,維護前準備工作符合維護要求方可進行維護。

4.3.5 一切維護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4.3.6 在維護區域內,對各種機動車輛要按規定嚴格管理。

4.4 竣工驗收

4.4.1 維護竣工後,維護人員要細緻檢查安全罩等安全措施,切勿將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機械裝置內,並將拉設的臨時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4.4.2 維護移交驗收前,不得拆除懸掛的警示牌 。

4.4.3 竣工驗收時,生產和維護雙方負責人當場檢查質量是否全部符合維護標準,安全裝置是否恢復齊全。

4.4.4 生產單位自己維護的,單位負責人要親自到現場維護驗收。

5 相關檔案和制度

《風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程式》

6 相關記錄:

《裝置設施維護計劃》

《裝置維修保養記錄表》

裝置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加強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使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狀態,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強責任管理,做到臺臺裝置,條條管道、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2、操作人員經過崗位培訓,對所用的裝置必須做到“四懂”、(四懂是指懂原理、懂構造、懂效能、懂工藝流程)“三會”(三會是指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故障),經考試合格才能單獨操作裝置。

3、日常維護保養,由裝置各班組進行,分為日保養和周保養。日保養每班一次,每次不少於20分鐘,周保養每週末一次,每次1~2小時;每班保養工作由班長驗收,每週保養工作由裝置經理驗收,驗收標準為清潔、潤滑、安全。

4、一級保養,以操作工為主,維修人員配合,保養內容:徹底擦拭外表的灰塵、油泥,檢查油質、油位、疏通油路,清洗裝置各個內臟、配齊零件、由生產技術部門逐臺做驗收記錄。驗收標準:脫黃袍、清內臟、油路通、油窗亮、漆見本色鐵見光,操作靈活,運轉正常。

5、定期保養,由公司統一安排,以操作工為主,維修人員配合作業,保養內容:擦拭外表、檢查油質、油量、清洗內臟、濾油器、檢查易損件、電機、電路、接地線等,要求內外整潔、潤滑良好,安全可靠、完整齊全、操作靈活、運轉正常。

裝置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篇3

行政辦事中心及會議大廈裝置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一)裝置執行值班制度

值班人員負責24小時對消防控制中心、變配電房、冷凍站、水泵房等重要裝置房內的裝置執行狀態進行實時巡視、監控;根據操作規程及崗位責任制的要求,密切注意所管裝置的執行情況並按規定做好當班的工作記錄;嚴格執行巡檢制度,及時發現隱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證裝置安全執行;同時必須掌握並正確實施應急處理方案;如出現裝置故障,而當班人一時不能處理,應按報告制度及時報告給有關人員;值班人員應按統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遲到、早退、無故缺勤,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須提前向裝置主管報告.

(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雙方人員必須提前30分鐘做好交接班的準備工作,正點進行交班。交班的準備工作有:檢視執行記錄、介紹執行狀況和方式、裝置檢修、變更等情況,清點儀表、工具。檢查裝置狀況等;出現下列情況不得交班:

1、事故處理未完成或重大裝置啟動或停機時;

2、交接班準備工作未完成時;

3、接班人員有醉酒現象或其他非正常身體狀態而未找到其他頂班人時。

4、交接班清楚之後,雙方要在值班登記本上簽字。

(三)報告制度

下列情況報告裝置主管:

1、一般裝置非正常操作的開停、調整及其他異常情況:

2、裝置出現故障或停機檢修;

3、件更換及修理;

4、執行人員暫時離崗。

下列情況報告總工程師:

1、重要裝置非正常操作的啟停、調整及其他異常情況:

2、採用新的`執行方式;

3、重要裝置發生故障或停機檢修;

4、重要零配件更換及修理、加工和改造;

5、與上級或甲方監管部門的聯絡。

下列情況報告物業服務中心經理、公司品質部及甲方監管部門;

1、重要裝置發生故障或停機檢修;

2、影響大廈執行的裝置出現故障並需要立即檢修和施工:

3、系統執行方式的重大改變;

4、系統及主要裝置的技術改造及需要委託分承包方施工;

(四)停送電操作票制度

l、倒閘操作必須根據強電主管工程師命令,受令人複誦無誤後執行。

2、倒閘操作應由兩人執行,其中一人對裝置較為熟悉者作監護。

3、倒閘操作由操作人填寫操作票,每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

4、電氣裝置停電後,即使是事故停電,在未拉開有關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裝置或進入遮攔,以防突然來電。

(五)五級保養制度

裝置、設施檢修等級按以下分類進行(高等級檢修包含登記檢修全部內容)。

1、日檢:屬巡視檢查維護。對裝置房及裝置周圍環境進行清潔,檢查裝置有無漏水、漏油、漏電、漏氣等現象,如實記錄執行資料。

2、月檢:屬預防性檢查,對裝置效能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故障隱患部位進行修理或

調整,保證裝置止常執行。

3、季(半年)檢:屬維護性檢查,對裝置進行清掃、加油、除錯。

4、年檢:屬恢復性檢修。對裝置區域性解體著重恢復裝置的電氣效能、機械和精度,視狀況更換主要零、部件及附屬裝置。

5、大修:屬徹底性修理,對裝置進行全部解體,全面檢查、試驗、探傷、除錯,更換全部不合格零、部件及附屬裝置。大修應結合行政辦事中心及會議大廈發展的需要進行技術改造。裝置主管應視裝置故障情況及時提請裝置大修報告,經物業服務中心經理和品質管理部稽核後報甲方批准執行。

(六)裝置、設施三級檢查監督機制

1、工程技術部:負責各種裝置、設施的執行、保養及維修工作,以及裝置、設施的使用、維護、保養、更換整個過程的組織、安排、實施和檢查。

2、物業服務中心經理:負責物業裝置、設施安全、經濟執行第一責任人,負責物業裝置、設施維修保養情況的監督檢查。

3、深圳市萬科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工程一機電專業委員會:負責對我司所管轄範圍內裝置及設施的保養維修工作進行督導、評估,每季度組織一次對各業務部門裝置及設施保養維修情況及相關質量記錄的巡查,審批檢修計劃和技改專案,監督裝置大修及重要維修工作,對檢修質量進行鑑定,並負責協助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培訓。

(七)制訂科學的裝置操作維修安全規定

1、所有機電操作,維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操作規程,並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既要保證裝置的安全執行,又要保證工作人員安全

2、新上崗、轉崗的機電維修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核,熟悉所轄樓宇的裝置情況後,才能上崗工作。

3、裝置房應該配置安全操作用品,例如配電房配置絕緣手套,並認真保管。

4、工作人員進入裝置房內嚴禁吸菸。

5、非電氣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私自進入變、配電房。

6、對於裝置正常執行引數定時檢查記錄,如引數異常,必須及時處理。

7、電氣部分維修,必須嚴格按停電、驗電、檢修、檢查無誤後方能送電。注意嚴禁將金屬物、工具等遺留在裝置上,以防事故發生。

8、熟悉掌握觸電急救方法及步驟。

(八)堅持裝置、設施保養和維修相結合的原則

l、以預防為主.堅持日常保養與計劃維修並重,使裝置以常處於良好狀態。對所有裝置做到'三好'、'四會'、和'五定'。

'三好'是指用好、修好、和管理好重要的裝置。

'四會'是指維修人員對裝置要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五定'是指對房屋主要裝置的清潔、潤滑、檢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點、定時和定質。

2、完善裝置管理、定期維修和職業安全制度,制定科學的保養規程,完善裝置資料和維修登記卡片制度。

3、修舊利廢,合理更新,降低裝置維修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裝置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

為保證生產裝置的正常使用,及時消除裝置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安全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所有機械裝置的維修保養。

3.管理職責

3.1 維修技術人員要高度重視並認真做好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

3.2 安全主任負責監督檢查裝置/設施維修保養的落實情況。

3.3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本制度的執行。

4.工作內容

4.1裝置的採購

4.1.1裝置應到具有相應資質的生產單位進行採購,並要求其提供該單位的資質證明覆印件。

4.1.2安全主任和申購部門負責所購裝置的驗收工作,除檢查供應商的相應資質處,還必須檢查所購裝置的“三證一書”,即質量合格證,安全鑑定證,生產許可證和使用說明書。

4.2裝置的使用管理

4.2.1各部門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管理部裝置科備案。

4.2.2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裝置的型別建立臺帳,做好公司生產裝置編號。

4.2.3所有裝置的相關資料統一由裝置管理部保管(使用說明書,裝置圖紙及技術檔案等)。

4.2.4新裝置投產使用前,必須經過安全專業人員的風險評估,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4.2.5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所有新購裝置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並張貼於裝置的醒目位置。

4.2.6裝置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崗前培訓與實際操作,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4.2.7各部門應全力協助管理部裝置科對裝置進行管理,監督、指導本部門裝置操作人員的正確使用與維護。

4.2.8操作人員每天上崗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啟動和緊急停止開關的有效情況。

4.3裝置的維修

4.3.1 維修人員必須具備從事本工作的專業技能,在維修作業前應首先應切斷電源、電源開關上鎖、掛上“停機檢修牌”等,在確定安全後方可進行檢修作業。

4.3.2 如生產過程中裝置出現故障,必須遵從“先維修、後使用”的原則,應立即停機並上報班組長,嚴禁私自維修或裝置帶病執行。

4.3.3 裝置發生故障後,使用部門應填寫《裝置維修申請單》交維修負責人,由維修負責人安排專業技術人員及時維修或聘請外修(公司無力維修的情況下)。

4.3.4 接到《裝置維修申請單》後,維修人員應當及時趕往故障裝置現場,核實故障後懸掛故障維修標誌。

4.3.5維修裝置時必須先關閉電源後上鎖,並掛上“有人維修,請勿合閘”安全警示標誌,鑰匙只能有一把,由維修人員本人保管,防止他人誤動電源開關,導致意外事故的發生。

4.3.6如裝置故障比較複雜,管理部裝置科無力維修,需通知裝置代理商送廠外維修時,填寫《裝置外修申請表》,並負責跟蹤維修情況。

4.3.7如當天不能維修完畢的機器,應做好相應的現場保護措施,並做好交接手續。

4.3.8裝置維修如需進行電焊或其它明火工序,維修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動火作業管理規定》的內容與要求來執行。

4.3.9故障裝置修好後,維修人員應通知使用部門負責人對裝置的安全狀況進行驗收,待試機正常後,由部門負責人在“維修申請單”上簽字確認,方可離去。

4.4裝置的保養

4.4.1本廠需要保養的裝置設施有:注塑機、銑床、電火花、車床、線切割、衝壓機、噴油線等。具體詳見《裝置、設施清單》。

4.4.2安全主任負責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本廠所有需要保養的裝置設施進行年度維護保養。

4.4.3各部門操作人員負責所操作機械裝置的.日常點檢工作。

4.4.4管理部裝置科應根據公司各裝置的特性,制定具有實效性、針對性的《日常點檢表》,即制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麼)、正常執行的引數標準等(允許值)。

4.4.5操作人員根據《日常點檢表》的內容與要求,每天上班前對裝置逐項進行檢查,並做好相關點檢記錄。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報告班組長或專業維修人員,嚴禁私自處理。

4.4.6每天上班前、下班後操作人員必須對所操作的機械裝置進行清潔。

4.4.7管理部裝置科應根據公司各裝置的特性,制訂年度《裝置維護保養計劃表》交安全主任負責稽核、主要負責人審批同意後實施。

4.4.8班組長應定期對裝置的零部件進行緊固,避免零部件鬆動、振動、滑動、脫落而造成的裝置故障,每月至少一次。

4.4.9 管理部裝置科應組織相關專業人員對裝置的薄弱部位經常進行檢查及保養,次數可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但每月不能少於一次,並做好檢查保養記錄。

4.4.10 根據裝置的實際情況,維修技術人員應安排專業人員定期拆卸裝置的重要部件,進行擦拭防止其老化;檢查、調整各部件配合間隙,緊固鬆動部位,更換個別易損零件。

4.4.11 管理部裝置科應根據裝置內的油質狀況,安排專人定期更換或是新增。

4.4.12 管理部裝置科應在每年年底安排維修技術人員清洗或更換裝置的電機軸承、測量絕緣電阻;檢查、測定裝置的主要精度和相關引數;並做好相關記錄。

4.4.13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應找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如電動葫蘆等),安全主任負責監督實施;如專業維護保養人員在保養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問題,提出更換零部件,安全主任應立即停止該裝置的運作,並以書面形式上報,經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審批簽名後,及時要求專業人員維修或更換。

4.5裝置的淘汰

4.5.1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應申請報廢。

4.5.2國家或行業規定需要淘汰的裝置,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強制報廢。

4.5.3裝置己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後達不到要求,使用部門應申請報廢。

4.5.4裝置發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成本過高, 使用部門應申請報廢。

5、附則

5.1未嚴格執行本制度者,將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相關標準進行處罰。

5.2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實施,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標準、規範執行。

6.相關記錄

6.1《裝置日常點檢表》

6.2《裝置維修申請表》

裝置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篇5

一、蒸氣裝置(包括蒸箱、蒸汽消毒櫃等)

(一)確保安全,堅持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必須由專人使用保養,未經批准,他人不得使用。

(二)凡使用人員必須瞭解裝置的效能、額定氣壓和操作規程。

(三)隨時檢查裝置效能完好情況,發現異常應停止使用,及時報告食堂管理員。

(四)蒸箱、保溫箱使用前檢查水箱,水位應保持在水箱2/3處,並做到使用一次清洗一次,全面清洗水箱去除汙垢。

(五)使用前先檢查閥門、管道等零部件是否完好,確認後方可使用。

(六)食品放入蒸箱內,檢查箱門是否關緊後方可開啟閥門。

(七)用隔墊手套拿取蒸屜及食品等物品,小心燙手。

(八)使用完畢後,關閉氣源閥門,清除櫃內雜物,保持內外壁光滑無油汙。

(九)保持裝置清潔,保證食品衛生。

二、加工類裝置(烙餅鍋、攪拌機、壓面機、絞肉機等)

(一)堅持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必須由專人使用保養,未經批准,他人不得使用。

(二)操作人員,在機器沒完全停穩前不得將手伸入機內。

(三)開機前,應先擦乾手再按電門,以免發生觸電。

(四)按規定適量放料,不得超負荷操作,以免損壞機器。

(五)嚴禁在操作時嬉戲打鬧和擅離職守。

(六)使用絞肉機前,應先將其置於平穩處固定好,並應認真檢查其電源線路、開關、接地線是否完整無損,機器各部件有無鬆動、異常,機器各部件旋轉部位及料斗內有無異物等,確認無誤後方可投入使用。

(七)在操作過程中精神要集中,待絞的.肉要化大為小,將其切成適當的小肉條後,再將其有秩序地送入料斗內,嚴禁用手擠壓,更不得將手或棍棒等物直接伸入料斗內。

(八)操作時發現機器有異常現象或絞刀不鋒利時,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請機修人員檢修。

(九)用完後立即停機切斷電源,將絞刀拆下清洗,料斗內應用布沾熱水擦洗乾淨,不得用水直接沖洗。拆卸下的零件清洗後不得立即裝上機器,瀝乾水分待使用時再裝好擰緊。

三、冷凍類裝置(冰箱,冰櫃等)

(一)冰箱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二)冰箱由專人負責管理。

(三)食物要表裡冷卻到常溫才能存入到冰箱,要嚴格做到生熟食品分開存放;食物要碼放整齊,不要重疊避免冷凍不透;要做到先進先出,要經常檢查,防止食物變質。

(四)注意清潔衛生,定期清理、除霜,保證冰箱內無腥臭味。

(五)每天下午對冰箱檢查一次,檢視控制溫度,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報修,如因不負責任造成事故或損失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要經常檢查電冰箱的電源線路、開關、接地線及各部位防護罩是否完好無損和齊全可靠。

(七)一旦發現電冰箱有異常響音現象時,應立即斷開其電源,並請機修人員檢修,等故障排除後,方可投入執行,嚴禁帶病執行。

(八)遇停電時,要及時關閉電源,等來電15分鐘後方可合閘啟動冰箱。

(九)操作人員不得私自拆卸冰箱上的任何部件。

四、燃氣灶具裝置

(一)會點火:

1、堅持火等氣的原則,嚴禁先開氣後點火。

2、首先點燃點棒,由點火孔伸進靠近主燃燒器噴頭,迅速開啟小火氣源閥門,引燃主燃燒器。

3、主燃燒器引燃後,關閉點火棒。

4、開啟大火氣源節門,根據需要調整火力。

5、使用完畢,關閉氣源節門及鼓風機開關。

(二)會查漏:

定期使用專用儀器或肥皂水檢查燃氣系統的接頭、開關等易損部件有無漏氣現象,要經常檢查點火棒膠管有無老化鬆動現象,發現問題及時報修,嚴禁用明火查漏。

(三)會處理緊急情況:

1、發現漏氣或聞到異味,要立即關閉閥門熄滅火種,開啟門窗通風換氣,嚴禁開啟或關閉各類電器,並及時向食堂管理員報告。

2、發生火情盡一切努力立即關閉氣源節門,使用乾粉滅火器、溼布、溼被等物積極撲救並及時報警。

3、燃氣灶具長時間不使用,務必關好閥門。

裝置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範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物業管理行業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的裝置、治安、消防、車輛等安全管理及其它相關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物業服務公司應當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並以本規定為依據,嚴格進行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管學結合的方針,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其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管理網路,實現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物業系統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處理和培訓工作,督管系統內各級安全管理機構。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成員組成如下:

第五條物業公司經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六條物業公司應當逐級落實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制和崗位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單位和崗位安全職責,確定各單位、各崗位的安全責任人。

第三章安全管理原則

第七條裝置設施安全管理原則

(一)以預防為主,堅持日常保養與按計劃維修並重,使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狀態。對裝置設施做到“四會”和“五定”。“四會”是指維修人員對裝置要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五定”是指對主要裝置的清潔、潤滑、檢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點、定時和定質,通過對消防系統的定期試驗、檢修,使維修人員對系統全面掌握,確保及時排除相關故障。

(二)明確責任,持證上崗。

(三)制訂安全操作規程。

(四)加強培訓與考核工作,加強崗前培訓和崗位考核。

(五)加強對業主的宣傳,提高業主對相關裝置設施的操作能力。

第八條治安安全管理原則

(一)建立健全物業安全保衛組織機構。

(二)制定和完善各項治安保衛崗位責任制。

(三)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

(四)完善區域內安全防範措施。

(五)提高保安人員素質,加強培訓,持證上崗,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六)加強區域內車輛的安全管理。

(七)聯絡區內群眾,搞好群防群治,並在當地派出所的指導下搞好治安管理。

(八)與周邊單位建立聯防聯保制度。

第九條消防安全管理原則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建立高素質的專人負責與群防群治結合的義務消防隊伍;

(三)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五)定時檢查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誌完好有效。

第四章安全管理職責

第十條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各屬下公司分級管理的體制。

第十一條各屬下公司依法對裝置、治安、消防等進行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責是:

(一)制定物業系統安全管理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安全事故和其它安全問題;

(三)指導、檢查和監督各屬下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協調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

(五)負責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十三條物業公司安全管理機構的主要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管理法規;

(二)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協同工商、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對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機構、規章制度及消防、衛生防疫等安全設施、裝置進行檢查及驗收工作;

(四)組織和實施對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裝置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篇7

(一)加工經營場所

1、廚房內外環境整潔,上、下水道通暢,地面無積水。廢棄物盛放容器必須密閉,外觀清潔;設定能盛裝一個餐次垃圾的密閉容器,並做到班產班清;地面、排水溝、牆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不滴油。

2、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

3、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使用時不得汙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後應將所有裝置、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4、發現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蟲應即時殺滅。發現鼠洞、蟑螂滋生穴應即時投藥、清理,並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5、三防設施有效:紗門、紗窗或門簾、金屬防鼠板、防鼠隔柵等設施能有效起到防蠅、防鼠、防塵作用。

6、廢棄油脂應由專業的公司回收,並應與該公司簽訂寫有“廢棄油脂不能用於食品加工”的合同

(二)、設施

1、餐具、用具消毒由專人負責,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員必須取得個人健康證明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方可上崗操作。

2、餐具、用具必須嚴格執行“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式進行洗滌消毒。

3、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須專用,分設洗滌池、消毒池和清潔池,並有明顯標識

4、化學消毒劑應符合國家消毒產品衛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時消毒液濃度不得低於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時間不低於5分鐘。

5、待清洗餐具用具應用不滲漏的容器盛裝修,不得隨意亂放。

6、消毒後餐具專櫃儲存,與未消毒餐具分開放置,保潔櫃應有明顯標誌,定期清洗保持潔淨。

7、餐具消毒應有記錄、存檔備查。

裝置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篇8

1、教師是用儀器必須通過管理員,使用演示儀器及材料由教師自己準備,有特殊情況,實驗員可代為準備,學生分組實驗要提前一週通知實驗員準備。

2、上課前實驗員必須將儀器、物品準備好,教師須檢查試做,如有特殊情況實驗員和任課教師協商解決。

3、儀器使用後要及時送還,歸還儀器時,要讓管理員當面驗收。

4、須經學校領導批准,才可以辦理借用手續,並限期歸還。貴重或正在使用的儀器一律不外借。

5、易燃、易爆、有毒藥品,使用時要先進行登記,限量發放,如有剩餘,要如數收回,試驗後的廢棄物要妥善處理。

6、儀器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失,在歸還時要向管理員說明並登記,凡屬使用不當構成的損失,根據情況酌情賠償。

7、新到儀器和精密貴重儀器,管理員要及時熟悉、掌握其效能及使用方法。

8、教師要經常瞭解儀器室內實驗器材裝置的'變化情況,以便安排實驗教學,教師要尊重實驗員的勞動,積極協助實驗員整理維修儀器裝置。

裝置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篇9

一、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鬥武器,要求全體員工 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誌。

二、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三、嚴禁佔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佔、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於隨時可用狀態。

四、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並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五、按有關規範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六、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效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七、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7.1室內消火拴系統定期檢查 室內消火拴箱應經常保持清潔、乾燥,防止鏽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塗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註潤滑油。

7.2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定期檢查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按照有關規範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並建檔管理。

1、每日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現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立即整改。

(1)佔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鎖閉疏散門。

(4)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5)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2、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效能進行檢測,發現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

3、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7.3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於完好狀態

裝置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篇10

1、站領導、檢修技術人員、檢修班長是具體抓好裝置管理負責人。

2、凡是裝置在執行備用中出現缺陷,執行人員有責任採取必要的執行措施,防止缺陷擴大,出現故障要通知有關人員及時消除。

3、各執行、檢修班應將發現的裝置缺陷及時記錄,以利於查閱和作出處理。

4、裝置缺陷消除後,消除者應在記錄簿上交代清楚。

5、記錄簿應保持整潔,並存檔,以備查考。

裝置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篇11

一、為加強我廠裝置設施檢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產工作區域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檢修期間的安全作業和檢修後的安全正常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裝置設施小修、中修、大修以及臨時停機搶修範圍。

三、在裝置設施檢修前,必須認真做好下列工作:

(一)各單位必須明確檢修內容,檢修時間和檢修作息時間。

(二)確定檢修專案安全負責人,安全監督員和參加檢修的人員。明確檢修專案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監督員對參加檢修的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教育及防範措施負責。檢修專案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監督員必須掌握檢修人員的工種持證情況,技術素質狀況及身體、精神狀況,以便科學安排檢修分工,進行安全警示。

(三)所有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必須熟悉檢修現場環境和安全作業條件,並擬定好安全防範措施。

(四)重大檢修專案必須制定好安全預案,特別是對高空作業、懸空作業、平行交叉作業、停(供)電作業,運轉裝置檢修起重作業及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蝕、易窒息部位的作業必須採取切實可靠的防範措施,向參加檢修的人員作技術交底,並報機動、安全部門備案。

(五)裝置設施檢修的安全用具和檢修工具、器具應進行嚴格檢驗,確認安全可靠。

(六)必須堅持班前派班制度,明確工作內容,注意事項,安全防範措施,加強對班前檢修人員的安全思想和防範意識教育,確定好聯保對子,做到檢修專案安全措施到位,專案負責人不盲目指揮,檢修人員不違章冒險作業。

四、裝置設施檢修中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進入檢修崗位必須做好安全確認,確保無危險因素後方可作業。

(二)特殊工種崗位的檢修作業,必須配備相應持證的作業人員。嚴格按照安全要求作業。

(三)聯保對子要注重相互提醒、相互督促,自覺做到“四不傷害”。

(四)檢修專案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監督員必須做好安全防範措施的檢查工作,對檢修人員的安全作業狀態進行監督,及時制止違章作業行為,發現險情應及時停止檢修作業,撤離人員,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及時向相關部門彙報。

(五)嚴格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杜絕酒後作業等行為。

五、裝置設施檢修結束後,必須做好如下工作:

(一)拆除檢修臨時設施,確保裝置設施試執行的安全條件,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二)臨時拆除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即時恢復,完善生產工作現場安全防塵技術措施,做好清潔衛生工作。

(三)認真做好檢修專案的總結工作。

裝置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篇12

1.新購的各種裝置設施到貨後,燒結廠必須組織相關人員認真驗收,填寫驗收報告單入庫。裝置部負責登記臺帳、編號、建卡和圖紙資料歸檔保管;綜合辦負責辦理有關資產入帳手續;機動科負責裝置和隨機部件的`妥善保管。驗收中如發現質量等問題,機動科必須與有關單位聯絡解決。

2.裝置安裝竣工後,應由生產廠長、機動科科長、安全監督科負責人以及工程施工單位、使用部門、裝置管理人員共同驗收並進行試運轉,通過試執行發現的問題,必須徹底處理,待合格後辦理移交手續方可交付使用。

3.大型固定裝置、特種裝置、主要電氣裝置等檢修竣工後,要組織有關人員會同檢修施工負責人共同檢查驗收。大修後的裝置必須空負荷試運轉,符合質量標準後,方准許投入使用。分管生產廠長、機動科科長、安全監督科負責人必須定期參加集中檢修檢查,並分別在相關的檢修檢查記錄中籤署意見。

4.移動電氣裝置檢修後要按規程要求進行試驗和試運轉,由負責驗收的技術人員簽發合格證。裝置的檢修記錄、試驗記錄和驗收報告要統一交裝置部存檔。

5.新購的各種消防裝置、設施器材,如抽水泵、汽油發電機、報警裝置、消防栓高壓水槍、水帶、滅火器等必須經機動科和安全監督科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並填寫驗收報告單,驗收簽字後資料存檔。

6.對裝置設施驗收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機動科和安全監督科應及時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供貨方或相關部門儘快解決,不留後患。

裝置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篇13

1目的

為了加強對我本廠裝置、設施驗收過程的管理,確保裝置驗收工作合理、高效的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2範圍

凡我本廠所有生產裝置和設施均適用本制度。

3驗收的內容及標準

3.1裝置外觀、包裝情況、裝置名稱、型號規格、數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2裝箱清單是否與實物相符,以及其他資料是否齊全,有無缺損。

4裝置驗收

4.1裝置到達物資庫或現場後,裝置採購部門應及時通知車間相關人員聯合裝置採購人員參加裝置的開箱驗收。

4.2車間人員接到通知後,應及時到指定地點進行驗收。首先檢查裝置包裝情況,確認裝置包裝完整無損的情況下即可開箱驗收。開箱後依據裝箱單明細逐件核對裝置的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等技術資料,如發現資料短缺,應由裝置主管部門負責追回。

4.3若在驗收過程中發現裝置破損、生鏽、變形等外觀質量不合格時,驗收人員應暫停驗收,並責成裝置採購部門督促裝置供貨廠家返修或更換。返修或更換後再行驗收。

4.4開箱裝置驗收合格後,裝置採購人員填寫裝置入庫驗收單,由參與驗收人員簽字確認。

4.5對於裝置完成安裝進入除錯階段後,車間人員對除錯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報與安全管理部門,由安全管理部門聯絡裝置採購部門督促裝置供貨廠家及時進行返修,直至符合質量要求為止。對無法現場返修的供貨廠家應予以更換。

4.6若裝置在質保期中出現問題,由安全管理部門聯絡採購部門督促廠家直至解決。

4.7對進廠裝置中的安全裝置在驗收中必須註明完好與否,並要所有人員進行確認。

裝置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篇14

  一、目的

為杜絕生產裝置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規範安全生產管理,保護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裝置設施拆除和報廢過程。

  三、職責

3.1 總經理負責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稽核。

3.2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拆除和報廢過程中的作業證審批,安全監督。

3.3 裝置管理部門負責生產裝置設施拆除和報廢的`具體實施。負責組織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拆除計劃,落實風險控制措施,落實現場管理工作。

3.4 拆除工作人員進行具體拆除工作,對本職工作負責。

  四、管理內容和要求

4.1 拆除和報廢生產裝置設施,由總經理進行審批。

4.2 拆除作業前,拆除作業負責人應與需拆除設施的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到現場進行對接。

4.3在拆除生產設施前,作業人員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風險評價,評價要認真、仔細、到位。

4.4根據風險評價結果制定詳細的拆除計劃或方案,經安全管理部門稽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並辦理拆除設施交接手續。

4.5拆除單位要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按計劃或方案進行。

4.6拆除過程中注意事項:

4.6.1 在拆除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作業管理制度》要求進行作業。

4.6.2 凡需拆除的容器、裝置和管道,應先清洗乾淨,分析、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拆除作業。

4.6.3 拆除時按自上而下、先外後內的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不準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應保持穩固。拆除的物件不準自上部向下拋擲。

4.6.4 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和標準進行作業,嚴禁違章作業。

4.6.5 作業現場必須有拆除單位安全監護人員。

4.7 報廢

4.7.1 有毒物品用後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管理。

4.7.2 欲報廢的容器、裝置和管道內仍存有危險化學品的,應清洗乾淨,分析、驗收合格後,方可報廢處置。

裝置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篇15

一、教學裝置設施主要包括綜合教學室、理論教學室、教學儀器儀表、工位、模板、工具、材料等,由後勤室具體負責管理;

二、教學裝置設施的管理要做到手續齊全,帳物一致;

三、教學裝置設施的採購,由後勤室根據需要和實際情況編制《月度採購計劃》,交名匠稽核,總經理批准後,列入月度財務預算,交採購部統一採購;

四、教學裝置設施單價在100元及以上的應進行登記,由後勤室負責建立教學裝置設施登記的文字和電子臺帳;

五、教學前由教師編制《課前準備表》交後勤室,由後勤室管理員對所使用的教學裝置設施進行認真除錯,分配學員使用。使用人員要按教學裝置設施的使用說明和技術要求進行使用,防止裝置設施、儀器的損壞;

六、教學裝置設施的維護維修,按星耀集團體育中心《年度維護維修計劃》、《月度維護維修計劃》、《報修服務流程》執行;

七、後勤室管理員每季度對教學裝置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數量、質量和保管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八、教學工具、材料的領用,領用人需填寫領料單並註明名稱、型號、數量、金額、用途等,報名匠批准後,到後勤室管理員處領用;

九、教學裝置設施的借用,借用人需填寫借條並註明用途、歸還時間等,借用期限7天及以內的,報後勤室管理員批准後即可借用,借用期限超過7天的,需報名匠批准後方可借用;

十、教學裝置設施的使用、借用,非自然損壞或者丟失的,直接責任人要承擔扣除折舊後的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名匠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教學裝置設施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裝置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篇16

備管理制度

1、按規定必須攜帶瓦斯便攜儀的下井人員,必須攜帶瓦斯便攜儀,嚴禁不攜帶或多攜帶入井。

2、攜帶瓦斯便攜儀的下井人員,在領取裝置時要檢查裝置是否正常,如發現電量不足,示數錯誤,示數不全時與維護人員聯絡,換瓦斯便攜儀或更換便攜儀電池。

3、井下工作人員嚴禁更換、隨意拆卸瓦斯便攜儀,若有問題,及時與維護人員聯絡更換瓦斯便攜儀。

4、井口檢身人員,必須對下井人員有關人員是否攜帶瓦斯便攜儀進行檢查。

5、井上監測監控人員負責監視系統裝置的執行和監測資料變化情況,對資訊出現異常或裝置報警時,立即通知維護人員,並做好中心站執行日誌,相關人員查明原因向有關負責人彙報。

6、專業維護人員定期對監測監控裝置進行巡視和檢查,發現故障及時排查。

7、各單位或監測人員發現監測裝置有異常情況要及時向有關單位彙報並核實。

8、各有關區隊要加強管轄區域內所安設的監測監控裝置的看護管理,每班要派專人進行巡查,對裝置或線路上的積塵、“掛汗”要及時清理,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如有丟失損毀由責任區隊負責找出負責人進行處罰並照價賠償。

9、專業維護人員要及時維修更換有問題的監測探頭,不得因探頭本身的問題影響監測資料的準確性。

10、專業維護人員要確保井下監測監控系統不間斷執行,出現故障及時排查,確保系統的安全可靠。

11、各分站電源由機電科負責、嚴禁長時間停電,如有開關跳閘,應及時恢復開關的正常執行。

12、井下分站嚴禁隨意移動、搬遷、影響巷道施工時,必須經機電科及維護人員同意,並得到排程室同意後方可作業。

裝置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條生產裝置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並與建設專案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堅持不斷更新改造,積極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及時有效地消除生產裝置設施執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第二條生產裝置設施選購必須把“安全可靠”放在首位。沒有相關國家機構安全認證的裝置、設施原則上不得選購。

第三條生產裝置設施的安裝、除錯必須要制訂專門計劃或方案,要指定專業人員或裝置生產廠家技術人員進行,且必須具有相應的安全防護手段和措施。

第四條裝置安裝好後,應由公司技術部門逐項檢查裝置的安全狀態及效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分靜態和動態兩方面,靜態檢查專案在裝置不執行的條件下進行,如裝置表面安全性、安全防護距離等;動態檢查包括控制系統安全效能、可動部件安全防護效能、安全防護裝置的工作效能與可靠性等。合格後填寫《裝置設施安裝除錯驗收單》,並註明有關注意事項後交使用部門使用。

第五條裝置設施投入使用前,要由公司技術部門協同生產部門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安裝配套的安全防護裝置。使用部門要建立裝置檔案,明確裝置維護保養責任和有關記錄,並對使用人(員工)進行相關培訓。培訓內容包括:裝置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第六條崗位操作員工應在每班使用前對裝置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如無法解決的應立即如實向班組長和上級領導報告。在隱患未整改前要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劃定安全警戒區,設定明顯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誌,並重點進行監控。

第七條生產操作人員應自覺愛護生產裝置設施,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要按裝置設施規定要求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做到管線、閥門不滲不漏,潤滑、緊固點狀態良好。可由生產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共同確定生產裝置設施“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生產設施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同時建立《生產裝置設施日常檢查維護保養記錄表》進行記錄備案。生產裝置設施維修人員,按要求定期對裝置進行全面檢查,並將檢查結果記錄備案。

第八條生產裝置設施維修要根據其技術規範要求及現有技術狀況確定,由使用部門和技術部門共同制定生產設施維修計劃,合理確定維修內容、時限及所需材料。完工後,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並在《生產裝置設施維修檢修記錄單》上作好記錄

第九條若裝置出現事故根據損壞程度,分為下列三種類別

1、一般裝置安全事故:零部件損壞,經濟損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裝置安全事故:裝置受損嚴重,直接經濟損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裝置安全事故:導致裝置報廢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

第十條一般裝置安全事故發生後,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報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重大、特大裝置事故發生後,操作人員應立即採取保護現場並報告公司負責人及有關職能部門,公司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檢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對各類裝置安全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嚴肅處理;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裝置安全管理規定造成裝置安全事故的領導、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處分、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執法機關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為安全期間下列情況的生產裝置設施必須申請報廢:

1、國家或行業規定需要淘汰的生產設施。

2、生產設施己過正常使用年限,繼續使用達不到正常安全生產要求的。

3、生產設施發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後達不到正常安全生產要求的。

第十二條由技術部門建立和儲存生產裝置設施技術管理檔案,記載生產裝置設施全過程的狀態。按照選購、維護保養、檢修、報廢處理等程式進行存檔儲存。

裝置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條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防止國有資產的無形流失,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裝置報廢工作屬裝置基礎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納入年終裝置管理工作考評範疇。

第一章裝置報廢標準

第三條凡是運輸裝置使用10年,施工機械使用14年,無繼續使用價值,並且提足折舊,可以申請報廢。裝置報廢后不準繼續使用。

第四條對於未達到使用年限,而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裝置,可以申請報廢。

(一)經有資質部門檢測,大修後技術性能不能滿足生產要求。

(二)裝置老化,技術性能落後,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

(三)大修後雖可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經濟。

(四)嚴重汙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

(五)因災害、事故、生產任務變更、本單位不適用其它單位也不需要,及其它原因應當淘汰的裝置。

第五條凡屬報廢裝置,未提足折舊的,應一次性提清。

第六條A類、B類裝置要有完備的技術檔案,無檔案或檔案主要內容不全,不予報廢,無實物的裝置不予報廢。

第二章裝置報廢程式

第七條裝置報廢工作一般在每年十月進行。

第八條裝置使用單位在每年九月份對擬報廢裝置進行技術普查,初步確定報廢物件。

第九條初步確定報廢裝置物件後,在九月底前報本單位機械管理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和“固定資產報廢明細表”,上報總公司資產部。

第十條總公司資產部、財務部門和基層有經驗的人員組成三結合鑑定小組,現場對擬報廢裝置進行鑑定,填寫鑑定意見。提交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

第十一條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同意報廢的裝置,由總公司資產部形成“總公司年度裝置報廢申請”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上級主管部門批覆同意報廢后,憑總公司批准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裝置方可報廢消帳。

第三章報廢裝置的處置

第十四條報廢裝置除尚可利用的部件外,一律交國營物資回收部門回收。

第十五條裝置的報廢處置,由總公司資產部歸口承辦,基層單位無權私自處置批准報廢的裝置。貨款按財務規定入總公司財務,各單位自購裝置報廢處置後的殘值,由總公司財務足額返還裝置所屬單位。

第十六條由於特殊原因,裝置雖已批覆報廢,但未處置,使用單位建立臺帳,由專人負責管理。

裝置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裝置管理

第一條:油庫裝置主要包括:油罐、輸油管線、輸油泵、卸油棧橋、各種輸配電裝置、自動化儀器儀表、通訊裝置、鍋爐、消防裝置及裝卸油裝置、油料配送運輸裝置等。

第二條:油庫裝置管理應貫徹“全員、全過程”的原則,實行裝置全過程的管理,按照油庫對裝置的要求,嚴格合理選購、正確使用和維護、科學檢修、有計劃有重點的對裝置進行更新改造。

第三條:建立裝置臺帳管理,每一裝置獨立設卡、帳,包括裝置編號、裝置名稱、型號規格、製造廠商、出廠日期、投入使用期、資金、折舊年限、使用地點。

第四條:建立裝置技術管理檔卡,包括原始依據、技術標準、產品合格證、使用證明書、裝置技術狀態記錄、檢查定期維護記錄等。

第二章裝置的檢查

第五條:油庫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由於裝置自身運動和外界條件的作用,其技術狀態必然會發生變化,為了保持裝置的技術性能及安全運轉,必須堅持對裝置的檢查工作。

第六條:對裝置應堅持定期檢查、不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和巡迴檢查

第七條:按照《石油庫裝置檢修規程》(Q/SH039—014—88)的規定,對油庫裝置的檢查週期和檢查內容:

1、油罐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每兩個月對油罐至少進行一次專門外部檢查。

(2)檢查內容:各密封點、焊縫及罐體有無滲漏、油罐基礎及外形有無異常變化。

(3)罐壁、罐頂、進出口閥門、閥體及連線部位是否完好。

(4)立式油罐每3—5年結合清罐進行一次灌內部全面檢查。

2、輸油管線的檢查及週期(包括棧橋集油管線)

(1)每月對管線外表進行一次全面性檢查。

(2)檢查內容:管線連線部位(法蘭、絲扣、焊接等)有無裂縫、滲漏。管線支座及管線本身有無異常震動和變形。

(3)根據季節變化對管線進行防凍、凍脹及防洪處理。

3、閥門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閥門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閥門的啟用是否正常,閥杆密封及法蘭墊片靜密封是否滲漏。

(3)平日常開常閉閥門、閥杆等部位的潤滑。

4、各種油泵、真空泵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軸承溫度、吸排壓力、滲漏、潤滑、震動和噪音。

(3)每季檢查軸承盒裡的潤滑油有無變質,軸承在圓周方向的間隙,泵殼內部的腐蝕情況,工作壓力情況。

5、裝卸油裝置(鐵路、棧橋、鶴管、流量計)

(1)鐵路專用線的維護保養由趙礦鐵路運輸部門遵照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2)棧橋、欄杆、扶梯、吸油鶴管、基座應牢固,油漆完好無腐蝕。

(3)鶴管的檢查週期每月不少於一次。

(4)流量計每半年校驗、檢修、調整一次,每日檢查運轉是否正常,有無異音及滲漏。

6、變壓器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變壓器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

①變壓器執行的電壓,電流,有無滲漏,油枕內的油色、油溫、油高、油位、有無雜質。

②變壓器執行機制的.聲音是否加大。套管是否清潔,有無裂痕及放電痕跡。

③母線、電位、連線點有無異常。

④變壓器的門窗是否完好,房屋有無滲漏雨、通風照明是否適宜,衛生環境是否整潔。

7、配電裝置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配電裝置不停電的外部檢查每班兩次。

(2)檢查內容:檢視母線及供電裝置導電部分執行是否正常,檢視絕緣子、測量儀表和繼電保護的執行狀況。

(3)電氣測量儀表、繼電保護裝置每年檢查一次。

①檢查儀表和繼電保護裝置內部有無鏽蝕、遊絲是否平整及內部灰塵。

②檢查開關的消弧室,靜動觸頭,接地線及操作機構等。

8、輸配電線路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架空線及電纜線路每月巡檢一次,每年雷雨季節前應做一次詳細的檢查及漏電防雷測試,遇有雷雨大風天應加強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修復。檢查內容:架空線電杆是否傾斜、斷裂、腐爛、下陷,橫擔絕緣子是否拉壞、歪斜,樹枝、鳥窩及附近的易燃雜物。

(2)電纜線路每月巡視一次。

檢查內容:埋地電纜有無挖掘,或路標誌有無移動,顯露路經附近有無堆積笨重物體或有無腐蝕性排洩物,及時清除以防線路受損腐蝕。

(3)室內線路每半年檢查一次。

檢查內容:有無過載現象,保險絲是否合格,線路有無移動損傷,絕緣是否良好,接地電阻應符合規定,線路周圍環境清潔。

9、防爆電氣裝置及電機的檢查內容和週期。

(1)防爆電氣裝置及電機每半年檢查一次。

檢查內容:外殼有無裂痕、變形、緊固見是否齊全、緊固,進出線裝置密封是否良好,保護裝置是否完整、正確、可靠。

(2)電機檢查內容:絕緣、潤滑、隔爆是否合格,符合規定要求。

10、風機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風機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檢查電機輸入功率,吸入、排出壓力、震動、噪音、潤滑、軸承,密封等,轉動部位的運轉情況及腐蝕情況。

11、消防設施及滅火器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

日常檢查:外觀整潔,有無滲漏鏽蝕,存放地點、溫度是否合適,消防管道是否有腐蝕損壞,有無漏水和損壞,各關節、閥門是否靈活,有無損壞現象。

(2)定期檢查:每逢大型節假日及換節時令定期檢查。檢查內容:消防管線、閥門、滅火器桶的強度試壓,藥品的合格失效、定期更換,各種消防器材的合理配備。

第三章裝置的維護、維修管理

第八條:油庫的裝置維修有計劃地組織實施,裝置維修組織與管理是油庫作業、技術、財務計劃的主要組成部分。第九條:油庫的裝置維修按時間進度及裝置使用情況,可分為年度維修、季度維修、月份維修,制定計劃,詳細安排。第十條:對裝置維修好壞、效果有評定、有考核、有記錄,實施維修情況記錄、故障記錄、維修記錄、潤滑記錄、裝置完好記錄,均在裝置管理臺帳之中。

第四章裝置的腐蝕及防腐措施

第十一條:油庫的裝置、金屬油罐、管線等受油品及大氣腐蝕而發生漏油、漏氣或漏電事故,必須加強裝置、油罐、管線的防腐措施。

第十二條:為達到防腐目的,必須選擇合適的防腐塗料,其效能、特點要符合油庫的要求。

第十三條:金屬表面防腐目前仍是手工法除鏽塗油防腐,塗抹厚度要達要求。油罐的防腐是清除罐底,應嚴格遵守清洗規程,保證安全。

一、認真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令、規定和要求。做好電氣裝置的安裝、檢修工作,對所分管的電氣裝置的合理安全執行負責。

二、認真做好電氣裝置的檢修、安裝工作,嚴格按規程施工,保證質量,保證臺臺裝置符合完好標準。

三、自覺管好、維護好分管裝置和供電線路,做到裝置安裝使用二臺成片、三臺成線,電纜吊掛符合電纜管理規定。

四、承包範圍內的電氣裝置完好率達到90%以上,小型電氣合格率達95%以上,消滅失爆。

五、井下供電做到“三無”、“四有”、“二齊”、“三全”、“三堅持”。

六、加強採掘電氣裝置管理,做到安裝拆除,有記載,維護、執行有記錄,供電線路、裝置有圖表,三大保護有資料、記錄,合理準確。

七、定期檢查、校驗、測定有關技術資料,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三違”。

八、重大檢修、安裝工程必須有專項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經審批、傳達後方可工作。

九、按時完成生產任務,堅持增產節約、降低材料、電力消耗,認真做好拆除、回收、修舊利廢工作。

十、杜絕“三違”。積極參加安全學習和業務技術培訓,提高自我保安能力和業務水平,消滅重大電氣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

1、承租單位如租用出租單位的特種裝置,必須與出租單位簽訂租賃協議,承租單位一經使用,就確認完好。

2、承租單位使用的特種裝置,必須符合國家對特種裝置使用安全規定要求,並取得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安全合格證、使用許可證和年度檢驗合格證,方可投入使用。

3、承租單位在入駐時,應將有關使用特種裝置的情況,如實向出租單位辦理登記手續。

4、承租單位使用的特種裝置,應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加強對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做到按月檢查確保裝置的安全正常運轉,並按規定對安全附件進行檢測,取得檢測合格證後方可使用。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合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做到按期複訓。

1、裝置進場前實行檢驗制度:每臺裝置進場均需提供本臺裝置出廠合格證(在有效期內)或檢測、檢驗證明,各工區必須組織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對進場裝置進行檢查並認真填寫“進場機械裝置驗收記錄”,對不滿足使用、有安全隱患的裝置堅決給予清退出場。

2、實行裝置登記制度:對每臺進場裝置均登記並做好臺賬。調配裝置做好折舊記錄,租賃裝置做好租金支付記錄。

3、實行操作人員崗前培訓制度:裝置進場對其操作人員進行裝置安全施工的培訓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機械保養、故障識別、施工現場的互相協調、統一指揮、高壓線路周邊的機械操作等,培訓後頒發培訓合格上崗證,不合格的操作人員堅決給予清退。

4、特種裝置管理制度:如起重裝置、鍋爐等,須經過常州、無錫兩地特種裝置檢驗研究院安檢合格後方可使用。

5、制定裝置操作規程,完全按操作規程使用裝置。每臺裝置均在明顯位置設立此裝置的操作規程,挖機、剷車等可掛在駕駛室內,便於司機學習掌握。並定期對操作人員檢查對不熟悉操作規程的操作人員培訓。

6、實行執證上崗制度:所有大型裝置的操作人員均執證上崗,上崗證必須是國家權威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證件,同時操作證上的機械和實際的操作的機械應相符。

7、實行維修保養制度:每一臺裝置的操作人員詳細填寫《裝置維修保養記錄》和《司機交接班記錄》將裝置的管理責任到人,增強裝置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於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實行機械裝置施工前安全檢查制度:根據機械裝置隱含或表現出的異常磨損、裂痕、變形、斷裂等情況,聯絡機械裝置的結構、工作原理判斷出裝置的安全隱患,及時給予正確、有效的處理,使其更趨合理有效並可安全施工。

9、既有線施工裝置移位實施方式:當裝置移動時鬆開固定在地錨上的纜風繩,鬆開纜風繩一米後固定,裝置可移動一米,如此類推(此項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而定,但不可無纜風繩固定而移動裝置)。裝置移動到指定位置後在重新進行加固纜風繩。裝置移位應有工區副職以上領導在場,並做好記錄。

10、每臺大型機械裝置工區必須和操作人員簽訂“裝置包保責任狀”。對裝置維修保養、安全使用等落實到個人。

11、每臺大型機械裝置均噴塗“中國鐵建”字樣及標識,並做好裝置編號,便於管理。

裝置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篇20

1、嚴格按裝置設施的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2、定期做好對裝置設施的`維護與保養。

3、不得隨意對裝置進行帶電檢修。

4、對新到的裝置要先進行檢驗、除錯後方可投入使用。

5、對裝置數量、種類做到記錄準確,便於查詢。

六 風門管理工操作規程

一、安全規定

1、必須井下現場交接班,不得脫崗、空崗。

2、開關風門時,風門管理工不準站在風門的後邊,以防止車撞風門傷人;有條件時可站在躲避硐內操作風門。

3、操作斜巷風門要在躲避硐內進行,防止跑車傷人。

二、操作順序

本工種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

交接班→檢查風門訊號、標誌等→現場操作→交接班。

三、正常操作

1、工作前必須全面認真檢查風門及訊號標誌,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通風科、排程室。

2、集中精力注視來往車輛、行人,當接到需開啟風門通車的訊號時:

(1)立即開啟車輛行進方向的風門,發出減速進車訊號。

(2)待車輛通過後,立即關閉第一道風門。

(3)開啟第二道風門。

(4)監護車輛通過後,關閉第二道風門。

(5)不準同時開啟兩道風門。

3、發現車輛長時間停在風門處時,要令其推走。禁止在風門間停車。

4、發現風門損壞時,必須及時採取措施,並向通風科、排程室彙報。

5、必須經常清除風門前後10米內的雜物、積水、淤泥等,禁止在該範圍內堆放材料、裝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