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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裝置管理制度(通用16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18W

維護裝置管理制度 篇1

一、管理範圍

維護裝置管理制度(通用16篇)

本標準適用工廠維護範圍的特護裝置的管理。

二、管理職責

1、生產部負責檢查車間巡檢掛牌、記錄落實的情況;組織重大的隱患整改與搶修工作;檢維修方案的稽核與質量驗收;考核工作。

2、生產車間負責巡檢掛牌;檢查班組巡檢掛牌、記錄落實的情況。維修車間負責組織隱患整改與搶修工作;檢維修方案的稽核與質量驗收;考核工作。

3、車間班組負責所屬範圍內特護裝置的巡檢掛牌、記錄。

三、管理內容

1、特護裝置包括:略

2、車間裝置主管週二、五9:00-10:00掛牌一次,班組每天在8:30-9:30;14:00-15:00各掛牌、記錄一次。

3、巡檢中發現問題應認真分析處理,對威脅生產的重大問題應立即向車間、廠排程報告,由排程通知有關人員到場處理。

4、廠、車間、班組參加各裝置的特護活動。每月組織一次,時間為月底25日對查出的問題嚴格按照“五定原則”認真整改。

5、每次活動班組應有特護總結,內容為:裝置執行情況;上次存在問題的處理;搶修與隱患整改情況、存在的隱患與處理措施。各車間負責人每月應隨時抽查一次記錄,並列入考核。

6、工廠每季組織各車間進行一次關鍵特護裝置分析會,討論存在的問題與處理辦法,對重大的疑難問題立項攻關。

7、車間6月28日前交上半年的特護總結,12月28日前交全年的總結。

四、考核辦法

1、生產部負責對特護承包獎的考核與發放。

2、巡檢、記錄不落實,或未掛牌,每次扣30—50元。

3、責任心差,發現問題未及時處理,每次扣100—500元;檢修、搶修存在質量問題,造成停機的扣100—500元;影響裝置停工的扣200—500元。

4、不按要求參加特護活動或特護分析會,或未寫總結的,扣100—300元。

維護裝置管理制度 篇2

根據甲醇廠裝置管理制度,對備用裝置的盤車進行了如下規定:

一、裝置使用車間備用裝置根據裝置實際狀況,分類制定盤車週期如下:

A.大型裝置盤車週期為每三天一次;

B.油站每七天啟動執行一次;

C.泵類裝置盤車週期為每兩天一次。

二、對於帶聯鎖自啟動的備用機泵,必須在保證生產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盤車操作。

三、盤車操作規定如下:

A.大型裝置每次盤車90°。

B.泵類裝置每次盤車兩圈以上。

C.油站每次執行時間為30分鐘。

D.應在裝置轉動外露部位(如軸頭、聯軸器等)應劃出明顯的盤車標記,並與盤車週期相對應。

四、建立裝置盤車記錄,每次盤車後要準確填寫盤車記錄表.

維護裝置管理制度 篇3

1、為確保工廠電儀裝置的正常執行與精確監控,從而保證我廠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電儀人員必須進行夜間值班,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2、值班人員值班時間為下午5:00至第二天早上8:00,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手機必須開機。

3、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廠區,如果有事須離開必須向當日值班領導彙報並告知聯絡方式和需要離廠時間,辦事完畢後必須返回廠區,並向當日值班領導彙報。

4、值班人員在處理現場問題時嚴禁單人操作,必須雙人進行,一人操作,一人負責監護,在不能確認有無危險隱患的場所處理問題時,必須由崗位人員確認安全並給與監護。

5、值班人員值班需按要求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尤其要將遺留問題記錄清楚、詳細。

6、值班人員在白班人員上班前必須把辦公室和值班室衛生打掃乾淨,給白班人員營造一個舒適的工作環境。

7、值班人員要按照值班表安排的日期進行值班,值班人員需要換班必須提前4小時通知工段長,禁止擅自換班。

維護裝置管理制度 篇4

一、 備品備件的計劃管理

1.備件需用計劃應分類編制一般分為:

⑴.維護需要的備件,即易耗、常換件。

⑵.大、中修需用的備件,即非常換件。

⑶.事故性需用的備件,即主要結構件。

⑷.進口備件,即引進裝置專用備件。

2.全年備品備件需用量,應根據生產計劃和定額計算結果,經四查(查廠庫存、車間庫存、廠外訂貨、機修加工計劃)以後確定的實際需用量進行編制,四查由裝置管理員負責。

3.每年備品備件需用計劃編制時間應由裝置管理部門在11月底佈置下達,各生產工段部門應在12月10日前上報裝置管理部門,在12月20日彙總稽核上報主管生產領導審批。

4.屬大、中修、事故性備件,必須分別單獨編制計劃,不能混淆。

5.月度只安排補充急需的關鍵備件,定項、定量、定時供應。

6.備品備件計劃,應將名稱、規格、型號、材質、數量、廠家名稱、裝置名稱等填寫齊全,準確無誤,滿足訂貨要求。

二、事故備件的處理

裝置發生事故所需的備件,必須按特殊情況處理,要千方百計迅速解決,儘快恢復生產。

三、對外訂貨管理

1.嚴格按年度需用和臨時急需的月計劃開展訂貨工作,不重訂、不漏訂、不錯訂。

2.嚴格按照備品備件規格及效能要求,擇優選廠,比價比質比服務訂貨。

3.訂貨合同規定的備品備件名稱、型號規格、材質、數量、單價、交貨期、質量標準、到站、結算方式等欄目必須填寫清楚、準確無誤。

4.非標準件的加工由維修單位委託加工。

5.備件到廠後經檢驗發現質量問題,訂貨員必須負責及時聯絡處理,不得影響生產需要和造成經濟損失。

四、備件、部件的修復再生

裝置檢修更換下來的備件,尺寸不符合要求、機械效能並沒有變化的備件,應採取堆焊、噴鍍等修復方法,使其再生,這是節約備件、降低費用的有效途徑。對於修復利用有貢獻維修人員應按照“獎勵條例”執行。

五、備件的報廢

1.腐蝕嚴重或超限使用,又不能修復的備件。

2.技術落後的備件。

六、本制度由生產廠檢查,企業管理規劃與基建部監督執行。

維護裝置管理制度 篇5

1. 目的

為保證辦公裝置及用品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更好地服務於公司各項工作。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各子公司的辦公裝置、辦公用品、辦公耗材採購和管理。

3. 職責

3.1 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負責公司所有辦公裝置及用品的建檔、維修保養、外借管理,採購與報廢的稽核,

辦用品的收發管理。

3.2 使用部門負責部門所屬辦公裝置及用品的使用及日常維護保養、並有責任愛護公司的辦公裝置。

3.3 高階副總裁(總經理)負責單價元以上辦公裝置的申購、報廢、外借的審批。

3.4 資訊部負責電腦及其周邊裝置採購、維修、保養、報廢確認,網路安全的管理。

3.5 財務部負責辦公裝置及用品費用的監控。

4. 辦公裝置及用品分為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4.1 耐用品:

4.1.1 辦公傢俱,如:各類辦公桌、辦公椅、會議椅、檔案櫃、沙發、茶几、電腦檯、保險箱及室內非

電器類較大型的辦公陳設等。

4.1.2 辦公裝置類,如:電腦、印表機、電話機、傳真機、影印機、碎紙機、電視機、攝像機、幻燈

機、數碼照相機、音響器材及相應耗材等。

4.2 低值易耗品

4.2.1 辦公文具類,如:鉛筆、膠水、單(雙)面膠、圖釘、回形針、筆記本、信封、便箋、簽字筆、白

板筆、熒光筆、塗改液、剪刀、釘書釘、複寫紙、大頭針、紙類印刷品、列印紙、影印紙等。

4.2.2 生活用品,如:面巾紙、紙球、茶葉、飲料、茶具等招待用品。

5. 辦公裝置及用品的添置申請流程

5.1每月底,各部門填寫下月《辦公用品申領計劃表》送交行政部,逾期不交的部門,視放棄申請處理。

5.2 各部門經理應嚴把稽核關,以控制辦公用品開支成本。

5.3 行政助理每月底統計各部門辦公裝置及用品數量,編制《物品請購單》交人力資源及行政經理審批,

批准後統一由行政助理負責採購。

5.4 辦公裝置的添置由所在部門填寫《裝置添置備申請單》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稽核,費用超過元的

辦公裝置須送高階副總裁審批後再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實施採購。

5.5 辦公裝置及用品採購回公司,管理部門應先建檔登記,並及時通知相關部門領用。

6. 辦公裝置及用品的使用管理

6.1 辦公裝置屬公司資產,使用者有責任和義務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能隨意轉交他人,造成遺失的承

擔賠償責任。

6.2 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建立辦公裝置及用品個人檔案,員工領用的辦公裝置及用品全部記錄在《個人辦公

裝置及用品領用表》。

6.3 員工因工作變動或離職的,應及時到管理部門辦理移交退庫手續。

6.4 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本部門辦公用裝置和用品的領用,並對所屬部門人員的使用和保管狀況行使

監督。

6.5 辦公用品領用時間原則上是每星期一下午,特殊情況或急用物品除外,計算器等價值超過10元以上部份物品領用時須以舊換新。

6.6 辦公裝置耐用品損壞或丟失應按價進行賠償,裝置折舊年限為5年,以每年折舊率20%計算。

7. 辦公裝置的報修

7.1 所有辦公桌椅在使用中出現的故障或損壞的均須及時向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報修,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應

及時通知相關供應商到公司進行維修。

7.2 個人使用電腦、影印機等以及電腦外部裝置、公司網路、通訊裝置如遇故障,應及時通知資訊部,由

資訊部工作人員檢修或通知相關供應(維修)商來公司進行檢修。

7.3 故障解決後填寫《辦公裝置報修記錄表》,並由報修人簽字確認後,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存檔。

7.4 經相關技術人員鑑定下列情況造成損壞的,由責任者按物品的購置價格和使用時間,新舊程式折價賠

償。

7.4.1 安裝非工作所必須的軟體所引起的故障;

7.4.2 私自拆裝電腦、影印機等裝置的;

7.4.3 使用不當造成裝置損壞和丟失的;

7.4.4 人為的損壞。

8. 辦公裝置的報廢

8.1 凡屬於正常磨損或工作中發生意外情況造成個人在用辦公裝置損壞的,由使用人員填寫《辦公裝置報

廢申請表》,說明原因和理由,部門負責人稽核,並由資訊部技術人員鑑定簽署意見上交人力資源及

行政部辦理報廢。

8.2 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根據相關技術人員的意見,並在《辦公裝置報廢申請表》簽署稽核意見後交主管副

總裁審批。

8.3 經主管副總裁審批後《辦公裝置報廢申請表》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與資訊部存檔,影印給財務部、辦

理報廢手續,進行帳務處理,並辦理補充新裝置的申購或領用手續。

9. 辦公裝置的外借, 必須經公司主管副總裁批准後,到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辦理外借登記手續。

10. 辦公用品及裝置的盤點制度

10.1 行政助理每月底統計各部門的領用單,編制“辦公用品費用月報表”交部門經理稽核。

10.2 為控制庫存數量,辦公用品原則上倉庫只保留新人領用或急用數量即可。

10.3 每年底應進行一次全面辦公裝置及用品的盤點,對一些久留不用或損壞的裝置及用品進行處理。

11. 記錄表單

11.1 個人辦公裝置及用具登記表

11.2 辦公用品申領計劃表

11.3 辦公裝置報修記錄表

11.4 辦公裝置報廢申請表

11.5 辦公裝置購置申請表

維護裝置管理制度 篇6

一、裝置基礎技術管理制度

加強裝置技術管理,為裝置管理提供管理資料、技術資訊和考核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裝置的技術基礎管理主要包括裝置標準化、裝置管理定額、裝置技術檔案、裝置技術臺帳圖紙資料等工作。

二、裝置標準

1.裝置標準包括技術標準和管理標準。裝置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維護、檢修和報廢等環節,我廠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2.裝置技術管理標準,應根據裝置用、管、修、造的需要,制定出裝置操作規程、裝置維護保養規程裝置檢修規程、裝置製造工藝規程以及相應的安全技術等規程。裝置管理標準,應根據裝置管理工作內容制定工作程式,並根據各級責任制,制定相應的工作標準。我廠制定標準時,應該認真總結我廠工人,技術人員的實踐與吸收國內先進經驗相結合,經過充分討論,最後交厂部批准頒發實施。

三 裝置管理定額

1.裝置管理定額主要有裝置裝置檢修週期定額、檢修工期定額、檢修工時定額、維修費用定額,流動資金定額和備品配件、材料的消耗、貯備定額。我廠應保持定額的嚴肅性,定額的制定和修改需嚴格執行有關審批程式。

2.我廠應建設執行定額和嚴格考核定額標準制度。對執行結果應有記載並定期進行綜合分析。

四 裝置技術檔案

1.裝置技術動力科要有全廠主要裝置的技術的檔案,車間要有本車間全部的裝置技術檔案。裝置技術檔案內容包括:

(1)目錄

(2)安裝使用說明書。裝置製造合格證及壓力容器質量證明書、裝置除錯記錄等。

(3)裝置履歷卡片。裝置編號、名稱、主要規格、安裝地點、投產日期、附屬裝置的名稱與規格、操作執行條件、裝置變動記錄等。

(4)裝置結構及易損件圖紙。

(5)裝置執行時間累計。

(6)裝置檢修、試驗與鑑定記錄。

(7)歷年裝置缺陷及裝置事故記錄。

(8)裝置評級記錄。

(9)裝置潤滑記錄。

2.基礎建設、技術措施、安全措施等專案投產後,安裝試車記錄、說明書、檢驗證、試驗記錄等技術檔案應歸入裝置技術檔案。

3.技術檔案必須齊全、整潔、規格化,及時整理填寫。

五 裝置技術臺帳

裝置維修車間應健全全廠裝置技術臺帳。裝置技術臺帳是全廠裝置的綜合技術資料,主要包括以下技術內容:

(1) 裝置主要技術狀況彙總表(裝置完好率,洩漏率和主要裝置缺陷)。

(2) 主要裝置運轉狀況彙總表(裝置運轉時間、停機時間<計劃檢修停機、事故停機、備用停機、停機待料>)。

(3) 裝置檢修狀況彙總表(大修專案、實際完成專案、計劃外專案、計劃檢修工時、維修費用支出等)。

(4) 裝置事故彙總表(事故次數、停機累計時間、停機損失等)。

(5) 備品配件、材料消耗彙總表。

(6) 主要裝置技術革新成果彙總表。

2.裝置維修車間應設專人負責裝置技術臺帳的彙總工作,並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填報裝置動力工作季報。

(六)圖紙資料保管

1.廠生產部負責保管和供應全廠裝置的圖紙。

2.維修車間負責保管複製和供應全廠裝置備品配件的圖紙。

3.裝置遷移,調撥時,其檔案 均應隨裝置調出,裝置報廢后檔案致於廠生產部存查。

4.基礎建設、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專案的裝置投產後,其竣工圖紙交 廠生產部保管。安裝試車記錄、說明書檢驗證、遮蔽工程、試驗記錄等技術檔案由維修車間或裝置所在車間保管。

5.維修車間還應複製鍋爐、壓力容器的有關圖紙、建立定期檢驗記錄。

維護裝置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作用

加強對電氣裝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章程,對日常的使用檢修工作進行規範,是確保電氣裝置安全、正常執行,防範各種事故發生,延長裝置使用壽命,保障生產順利進行的必要措施。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2.1對電氣裝置的管理需要有科學的態度和嚴謹、認真、細緻的工作作風,因此機修車間要加強對配電室及電氣修理組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員保持高度負責的工作狀態,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2由於電氣裝置的管理專業性很強,公司總師辦及裝置動力科應在專業技能上加強對工作的指導,特別是對關鍵、重要裝置的操作和檢修,更要經常深入到現場進行工作督導,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電氣裝置預防性試驗管理

3.1 凡新建、技改安裝的電氣裝置,必須經交接試驗合格,方可交付車間(部門)投入執行。

3.2預防性試驗是檢查鑑定執行中供電裝置和高壓電氣裝置(電力變壓器、電力電纜、高壓配電裝置、高壓電機等)的絕緣效能、導線接頭的質量及電氣保護裝置動作的可靠靈敏程度,是確保電氣裝置安全執行的重要手段。

3.3 預防性試驗週期規定,原則上結合各車間(分廠)的電氣裝置大、中、小修進行,一年一次預防試驗工作,超週期不試驗,由裝置所在部門負責。

3.4 由裝置能源科編制預防性試驗規程、報表等,預防性試驗人員實施執行。

3.5 預防性試驗工作,由裝置主管部門統一歸口管理,其工作程式如下:

3.5.1 配電室高壓電氣,由機修車間提出計劃,直接與市供電部門聯絡試驗工作,計劃交裝置科備案。

3.5.2各生產車間的高壓電氣,由裝置所屬部門提出計劃報裝置科稽核、備案,電氣副總批准,交機修車間負責試驗工作。試驗後,由機修車間提供試驗報告,試驗資料要準確可靠,交裝置科和裝置所屬部門歸檔備查。

3.5.3 裝置所屬車間應派出電工配合被試裝置進行拆裝線,並協助機修車間進行高壓試驗工作。

3.6 列入年度計劃的預防性試驗的高壓電氣裝置應做到不漏試,標準不得降低,嚴格按國家現行規定的規程執行。

3.7電氣在預試過程中,若發現主要裝置的絕緣顯著降低或重大絕緣缺陷和擊穿時,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組織分析及時搶修或更換,搶修或更換試驗合格後,方可投人執行。

4.繼電保護裝置的整定、校驗

4.1 繼電保護裝置是電氣裝置安全執行的衛士,它可以排除或縮小故障的範圍,保護電力系統和裝置的安全執行。

4.2 各種高壓電氣裝置保護整定計算要正確,定值要合理,不能因鑑定不當造成保護樞動誤動或越級跳閘。

4.3 繼電保護裝置調整校驗動作要可靠,靈敏度要高,執行要正確,動作率必須達百分之百。

4.4 凡經整定的繼電保護裝置要加以鉛封,不準隨意亂動、亂調。

4.5 按照國家現行試驗標準,每年進行保護調整校驗。

4.6投人執行中的繼電保護裝置,由配電值班人員或維護電工進行定時巡迴檢查,在執行日誌上,要詳細記錄保護裝置動作的次數和原因、訊號反映影響範圍。執行中出現誤動或越級跳閘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向車間彙報,車間應組織主管人員到現場檢查整定值及保護裝置,必要時重新調整,先做傳動試驗,找不出原因再做繼電器的解體檢查直至解決問題。

5.電氣設施的防雷保護

5.1 建立和完善電氣設施的防雷保護設施,是防止雷電對電氣設施造成損壞的重要安全措施。

5.2 各變(配)電室必須具有防止直擊雷、感應雷及防止雷電波人侵的保護設施。防雷保護設施應做到先進合理,引數配合恰當,動作靈敏可靠。

5.3 隨著電網系統的逐步擴大,從設計上應不斷採用國內外先進防雷措施和裝置,提高全廠電網系統的耐雷水平。

5.4 要定期對防雷設施進行檢測,以保持其效能良好可靠。

5.5 全廠應於每年雷雨季節到來之前,以機修車間為主,裝置科參加,組成電氣防雷檢查組,對防雷設施進行監督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限期解決。

6.絕緣油的管理

6.1 絕緣油的管理是一項有特殊要求、技術性很強的管理,管理好可以提高絕緣強度,延長電氣裝置的檢修週期,保證電氣裝置的安全正常執行。

6.2 執行中電氣裝置的絕緣油,必須符合國家頒發的試驗標準,凡不合格者,不得投人使用。

6.3 不同牌號的絕緣油一般不宜混合使用,必須混合使用時事前應做好混合試驗,符合下列要求,方准許投人使用:

6.3.1 混合油質不低於其中安定性較差的一種油質。

6.3.2 新油與執行中的油相混合時,其油質不應低於執行油之質量。

6.4所有電氣裝置上變壓油,應每年進行一次取樣擊穿試驗,做簡化試驗,其簡化試驗專案包括閃點、酸、酸鹼反應(其結果報告應存人檔案),不合格者,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

6.5電氣值班人員對執行中的變壓器、電壓互感器、油開關等備應定期檢查(對公用設施,機修車間負責定期檢查)於規定油品和洩漏者,應向主管人員反映,及時處理。

6.6 對大型變壓器(1000kva及以上的)每兩三年做一次油色譜分析。

7.主要電氣裝置檢修

7.1 主要電氣裝置的檢修週期,應損、腐蝕、老化等規律,安排檢修。

7.2 對主要電氣裝置應強調“檢”字,只有及時地檢查出問題及時排除,才能保障其強使用中的監控管理。

7.3 對於正在執行中的裝置故障,在接到報告後,維修車間組織修復工作。對修理件,使裝置儘快執行。

7.4 對於按間隔週期定時定點檢修的裝置,應在檢修前三天通部門並按檢修內恢復工作狀態。

7.5 裝置在檢修過程應根據不同裝置的具體情況,按公司裝置動力科制定的檢修標準嚴格執行。

8.雙票制度管理

8.1 為了確保安全停電、送電,對電力檢修作業,實行工作票及操作票制度。

8.2 電氣工作人員在高壓電氣裝置上進行安裝、檢修、調整和試驗等工作,必須遵照工作票的規定,履行工作票手續。

8.3 架空線路及電纜計劃停電檢修和試驗等工作,必須斷開電源開關時,施工負責人必須到廠總配電室履行工作票手續。

8.4各車間電源進線開關及配電屏計劃停電檢修和試驗等工作,必須斷開一級電源開關時,車間電氣主管人員及施工負責人必須到廠總配電室履行工作票手續。

8.5 事故處理及消除嚴重裝置缺陷,屬於哪一個車間,該車間電氣主管人員或施工負責人應到廠總配電室履行工作票手續。

8.6 各車間如果計劃停電檢修或試驗等工作時,如不需斷開上一級電源的開關時,車間電氣主管人員應在本部門配電室履行工作票和操作票手續。

8.7 凡計劃停電檢修或試驗,以及事故處理等工作結束後,必須由原履行工作票手續人員到廠總配電室辦理覆電手續。

9.關於避免觸電事故

9.1 嚴禁無電工證人員在電氣裝置上的工作。

9.2 嚴禁無經驗電工和未在工作地段兩段掛接地線的情況下在高壓電氣裝置上作業。同時,驗電和接地均需使用合格工具。

9.3 嚴禁約定時間停、送電,配電線路停電必須使用“停電區域圖”。

9.4 嚴禁無人監護,單人在高壓裝置上工作,施工前必須遵守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的規定。

9.5 嚴禁不使用操作票進行倒閘操作(事故處理可不用操作票的操作應記入操作記錄本)。

9.6 嚴禁未經核對盲目操作(核對裝置名稱、編號、開關刀閘位置、操作模擬圖)。

9.7 嚴禁不按規定使用相應的安全工具進行操作。

維護裝置管理制度 篇8

潤滑油品包括:固態潤滑脂、液態潤滑脂兩類。只有搞好潤滑油脂管理,才能發揮潤滑油脂的技術性能,保證裝置正常運轉,延長裝置壽命,節約潤滑油料,節約能源,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一、油品的選用

1、機械裝置實際使用時的工作條件 ( 即工況 ) ;

2、機械裝置製造廠商說明書的指定或推薦;

3、潤滑油製造廠商的規定或推薦。

二、油品的代用

1. 不同種類的潤滑油各有其使用效能的特殊性或差別。因此,要求正確合理選用潤滑油,避免代用,更不允許亂代用。

2. 潤滑油代用的原則

(1) 儘量用同一類油品或效能相近的油品代用。

(2) 粘度要相當,代用油品的粘度不能超過原用油品的± 15% 。應優先考慮粘度稍大的油品進行代用。

(3) 質量以高代低。

(4) 選用代用油時還應注意考慮裝置的環境與工作溫度。

三、油品的混用

1. 不同種類牌號、不同生產廠家、新舊油應儘量避免混用。下列油品絕對禁止混用。

(1)特種油、專用油料不能與別的油品混用。

(2) 有抗乳化效能要求的油品不得與無抗乳化要求的油品相混。

(3) 抗氨汽輪機油不得與其他汽輪機油相混。

(4) 含 Zn 抗磨液壓油不能與抗銀液壓油相混。

(5) 齒輪油不能與蝸輪蝸桿油相混。

2. 下列情況可以混用:

(1) 同一廠家同類質量基本相近產品。

(2) 同一廠家同種不同牌號產品。

(3) 不同類的油品,如果知道對混的兩組份均不含新增劑。

(4) 不同類的油品經混用試驗無異常現象及明顯效能改變的。

3. 內燃機油加入新增劑的種類較多數量較大,效能不一;不瞭解效能的油品的混用問題必須慎重。以免導致不良後果甚至裝置潤滑事故。

四、油脂使用管理

(1) 貯運潤滑油品的容器必須清潔、密閉,且不與銅、錫等易於促進潤滑油氧化變質的金屬接觸。

(2) 油品加入裝置前要進行沉降過濾處理,保證清靜度達到五級以上。

(3) 加油容器不可露置在大氣中,尤其裝油容器不可無蓋。

(4) 油罐或油箱上設空氣過濾呼吸器,在加油口設100目以上的濾器和防塵帽,搞好各部密封,在潤滑系統適當部位設濾器及排汙閥。

(5) 變壓器油等電器用油對水份要求高,應儘量在天氣乾爽時換油,而且開啟後的油品要立即加進裝置。

(6) 廢油應收集起來統一處理,盛裝潤滑油的桶或瓶子不要隨地亂丟也應統一妥善處理,並做好記錄。

(7)油脂庫要保持通風、避光。露天存放油品要有防雨、防晒措施。庫內照明和電氣開關應使用防爆型結構。庫內要配備可靠的消防器材。庫內動用明火要按章辦理手續,採取妥善措施。油脂庫內不得存放汽油、煤油等輕質油和其他易燃易爆材料。

(8)車間應有專人負責潤滑油品、潤滑油品、潤滑器具的管理。關鍵裝置在用潤滑油必須定時取樣分析,一般裝置至少每3個月取樣分析一次,分析結果應記入潤滑檔案。在用油質不符合使用要求,應及時更換。

(9)根據裝置要求和工藝條件,正確合理地選用潤滑油(脂),不得任意濫用或混用。改變油品,必須經裝置動力科批准。在不影響潤滑效能的情況下,應儘量減少潤滑油(脂)的品種,以利管理。

維護裝置管理制度 篇9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動力科備案。

第二條 經裝置動力科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檢修專案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 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協助裝置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 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裝置動力科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 施工安裝,由裝置動力科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報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 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員要與生產管理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裝置動力科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 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裝置動力科考核合格,上崗操作。

第八條 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 裝置動力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情況,並列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 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拆除、報廢之前,裝置動力科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裝置動力科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 使用部門將“報廢、拆除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式審批。

第十三條 申請批准後,交付供應部辦理,新裝置到位後、舊裝置報廢、拆除。

第十四條 報廢、拆除舊裝置由生產管理部、裝置動力科、安全環保科分工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 發生裝置事故,裝置主管、生產管理部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 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事故發生後1個工作日內)。

第十七條 裝置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生產管理部經理。

第十八條 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 事故處理完畢,生產管理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二十條 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第二十一條屬裝置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維護裝置管理制度 篇10

1. 廚房裝置和用具的保管,使用均分到崗,由個體人員包乾責任。

2. 裝置用具使用後要隨時保持清潔,做到無灰塵,水跡,油漬,不腐鏽。

3. 裝置和用具使用完畢,使用者應及時清潔,並將其放回原位,責任人有權檢查。

4. 各種裝置和用具如有損壞,發現人員要及時向廚師長(行政總廚)彙報,聯絡修理,不得帶病操作和使用。

5. 新上崗的員工,必須對廚房機械裝置的效能及操作方法程式接受培訓,掌握要領後方可操作使用,責任人有指導培訓的義務。

6. 員工必須對廚房裡的裝置,設施,功能及用途進行全面瞭解後,方能使用,新裝置操作前,需看清說明再使用。

7. 對廚房的裝置、用具、員工不得私自拆裝,如因人為操作不當引起的損壞,由員工瞬息萬變行承擔賠償責任。

8. 調離或離開原崗位者,應對所保養使用的裝置工具如數辦理移交手續,否則不予辦理調動手續,如有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9. 各崗位使用的裝置,應按作業指導書中的規定每天不要的維護,並進行檢查,一旦發現問題,不論什麼原因,均應及時報修。

10. 由裝置使用人向廚師長報告報修內容和理由,由廚師長填寫報修單簽字確認後方可。

11. 廚房裝置出現的報修問題,由廚師長進行分類處理。

12.裝置使用人在使用前經過嚴格培訓,但操作時違反操作規程,不僅裝置的維修費用由責任人全部承擔,如果因此造嚴重後果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或處罰責任;

13. 裝置的使用因操作者人為因素造成的,其維修費用由責任人自己承擔;

14. 如果裝置的故障屬於正常範圍內(因磨損、老化等)的,其維修費用則由本廚房包乾分配的維修費用支付,不追究使用人的責任。

15. 廚師長將《報修單》的存根放到維修報告存放夾內,每天進行檢查,影響作業的設施裝置一天未修復上報店長進行協調,其他超過三天上報店長。

16.作業時間內出現直接影響工作的設施裝置必須在五分鐘內報修,報修後十五分鐘維修人員未到現場,及時反映給廚師長或店長催修,在催修後十分鐘維修人員仍未到現場由經理催修。

17. 送達《報修單》後,未給予確切的維修時間且未影響工作的,但在24小時內仍未得到修復的設施裝置由店長催修。

18. 廚房員工應嚴格執行,如違反參照相關制度進行處理。

維護裝置管理制度 篇11

一、儀表氣源管理:

1、淨化後的氣體中不應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蝕性氣體(或蒸汽)。在操作壓力下的氣源露點,應比工作環境或歷史上當地年極端最低溫度至少低10℃。

2、DCS控制室內應設供氣系統壓力的監視與報警。

3、各車間定期對所屬範圍內的供氣系統(風罐、閥門、管線、過濾器、減壓閥、壓力錶等)進行巡迴檢查。

4、各車間定期對所屬範圍在用的過濾器進行排空(視儀表供氣品質及安裝地點可適當增加排空次數)。定期對裝置最低點處的排汙閥進行排空。

二、儀表電源管理:

1、新上、改擴建大型專案或關鍵裝置中,控制系統電源進線應採用兩路或三路UPS電源供電。

2、電儀人員定期對供電系統的各部位進行巡迴檢查,檢查電源箱、電源分配器、各開關、熔斷器等部件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分析處理。

3、對並聯使用的電源箱,線上檢查其執行情況,每個電源箱的輸出電流均不得超過其額定值。

4、供電系統中的開關、電源分配器、供電端子排的標識必須準確清晰。對脫落、丟失的標籤,模糊不清的字跡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5、供電系統應當有完善的防止小動物隨意進入的措施。

6、儀表盤(櫃)的儀表供電開關宜留有至少10%備用迴路。嚴禁從儀表電源上向非儀表負載供電;嚴禁從儀表電源上搭接臨時負載。

維護裝置管理制度 篇12

為規範日常辦公用品的採購、使用和保管,節約不必要的費用開支,降低成本消耗。現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就辦公用品有關事宜規定如下:

一、採購、印刷品印製:

1、公司日常所用辦公用品,應由行政辦公室負責統一採購,經批准購買專屬辦公用品或工索具應由行政辦公室派員陪同。

2、各部門所需辦公用品,應按“購物申請清單”中各項內容要求認真填寫,經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字後,送行政辦公室待辦。

3、行政辦公室應將“購物申請單”彙總分類,依據財務審批許可權規定報批。除生產急需用品外,應集中辦理採購,不得一事一辦。

4、行政辦公室採購物品應在有關人員陪同下辦理,但陪同採購人(證明人)和驗收人不得為同一人。

5、採購人員應認真負責,精挑細酌,力爭做到價廉物美,經久耐用。

6、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及印刷品,由各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行政辦公室統一印製。

二、領用:

1、各部門領用辦公用品必須填寫“領用單”,由部門負責人核籤後,到行政辦公室管理經行政經理簽字後,方可領取。

2、除筆墨紙張外,凡屬不易消耗物品和工索具等重複領用時,一律交舊換新。

三、保管:

1、辦公用品應由行政辦公室專人進行登記造冊,分類放置統一保管。

2、保管員應認真維護和保管好所存物品,以防發生潮、鏽、蛀、黴等。

3、保管員應在每季度末向行政經理彙報彙報物品消耗情況和臺帳記錄。

維護裝置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辦公裝置的管理,確保合理有效使用,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中的辦公裝置包括以下:計算機、印表機、影印機、掃描器、傳真機、電話機等。

第二章 辦公裝置的申請

第三條 因工作需要購買辦公裝置的部門於當月20日前提出辦公裝置需求申請,報辦公室、財務部、主管副總稽核批准後,由辦公室統一列入下一月度預算。

第三章 辦公裝置的採購

第四條 辦公裝置原則上嚴格實行預算管理,統一採購。如有緊急情況,允許按預算外費用申請程式實施緊急採購,需總經理審批後採購。

第五條 預算獲批後,由辦公室執行採購,並辦理出入庫手續。 第六條 貨物送達後,由辦公室文員負責進行核對、驗收,確定無誤後,辦理入庫手續。

第四章 辦公裝置的領用

第七條 各科室填寫物品採購申請單,經辦公室、財務部負責人簽字後交行辦公室管理員,管理員核對後,在領用登記冊上做好登記,辦理出庫手續。

第八條 行動硬碟、膝上型電腦等行動式辦公裝置要辦理固定資

產借用單,在規定的使用年限期間,配備人員因工作需要發生調動的,公司範圍內調動辦公裝置“機隨人走”,公司範圍外調動的,辦公裝置必須上交公司,同時撤回固定資產借用單。

第五章辦公裝置的使用

辦公裝置的管理和維護

第八條 辦公裝置領取後,將開箱驗收記錄及說明書、保修卡等隨機資料移交辦公室存檔。

第九條 公司按照“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對辦公裝置進行日常管理,在規定的使用年限期間,因個人原因造成辦公裝置毀損、丟失、被盜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個人承擔。

第十條 辦公室負責對公司所有辦公裝置進行分類編號,並建立辦公裝置管理臺帳,每半年盤點清查一次,作到帳物相符。

第十一條 辦公室負責公司所有辦公裝置的日常維修與保養。 第六章第十二條 報廢稽核。對於各部門提交的報廢物品清單,資訊員要認真稽核,確認不能再次利用後,經辦公室、財務部負責人簽字後方可作報廢處理。

第十三條 對決定報廢的辦公裝置,辦公室應做好登記,在報廢處理冊上寫清用品名稱、價格、數量、及報廢處理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十四條 報廢品由辦公室集中存放、集中處理,不得隨意丟棄。

第七章辦公裝置的報廢處理 第十五條

附則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維護裝置管理制度 篇14

一、裝置檔案資料管理總則

裝置檔案資料是裝置製造、使用、管理、維修的重要依據,為保證裝置維修工作質量、使裝置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提高使用、維修水平,充分發揮裝置檔案資料為日常裝置管、修、用服務的職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有關裝置檔案資料的說明

1.有關裝置資料是指從裝置選型(設計)、購置、安裝、使用、維修改造、更新、直至報廢等全過程中形成並經整理應當歸檔儲存的圖紙、圖表文字說明、計算資料、照片、錄影、錄音帶等科技檔案資料,裝置管理部門負責全公司生產裝置的資料整理,移交公司檔案室管理。

2. 裝置檔案資料的內容

⑴.廠家的技術檢驗檔案、合格證、技術說明書、裝箱單。

⑵.裝置安裝、記錄、除錯記錄驗收移交書。

⑶.裝置附件及工具清單。

⑷.裝置大、小修理記錄,竣工驗收單,修理檢查記錄。

⑸.精度校驗及檢查記錄。

⑹.裝置改裝、更新技術。

⑺.裝置缺陷記錄及事故報告書(原因分析處理結果)。

⑻.裝置技術狀況鑑定表。

⑼.安裝基礎圖及土建圖。

⑽.裝置結構及易損件、主要配件圖紙。

⑾.裝置操作規程(包括:崗位職責、主要技術條件、操作程式、維護保養專案等)。

⑿.其他資料。

三、裝置檔案的管理

由公司檔案資料室負責統一集中管理,保證裝置檔案資料。

四、 裝置檔案的收集整理

1.新裝置進公司,供應公司人員及有關部門管理人員負責收集整理第二.2.⑴、⑵、⑶項內容資料,並移交公司檔案室管理員,且在移交單上共同簽字。

2.裝置檢修與維修期間,由裝置管理部門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及有關人員對裝置的易損件、傳動件等進行測繪,經校對後將測繪圖紙彙總成冊存檔保管。

3.裝置管理部門負責收集審查第㈡.2.⑷-⑿項的各種資料,並負責將審查合格完整的資料移交公司檔案室管理員,由檔案室管理人員建檔並在移交單上共同簽字。

4.原圖原件或無備件的技術檔案資料一律不得外借或帶出資料室,只能在資料室查閱。

五、裝置檔案資料管理的具體要求

1.技術檔案力求齊全、完整、準確。

2.檢驗(檢測)、檢修、驗收記錄等資料由裝置管理部分管人員作分類整理後交資料室作統一管理。

3.所有圖紙要有統一的編號。

4.圖紙上的技術要求要求標註齊全、圖紙清晰。

5.型號相同的裝置、因製造廠和出廠年份不同,零件尺寸可能不同,應與實物核對,並在圖紙索引中加以註明。

6.裝置經改裝或改造後,圖紙應及時修改。

7.圖紙的修改應表示在底圖上,並在修改索引中註明。

8.凡原製造廠的圖紙,一律沿用原製造廠的編號。

9.外協加工和自己製造的非標裝置的各種資料管理與外購標準裝置相同。

10.嚴禁將圖冊中的圖紙裝置圖紙資料作為加工和外協等用。

六、圖紙資料的借閱審批手續

1.資料管理員認真按《圖紙資料借閱登記表》填寫名稱、圖號、張數、借閱時間、期限等項,借閱人在簽字欄內簽字。

2.絕密檔案資料借閱,需經總工簽字批准後方可借閱,其它資料可由裝置主管領導簽字後方可借閱。

3.借閱超期未還者,應辦理延期手續,丟失、損壞者作價賠償。

4.非為我公司服務的外單位人員不得借閱公司的裝置檔案資料,為我公司服務的人員經裝置主管批准,可在資料室查閱有關的檔案資料,但不得將檔案資料帶出,外來服務人員需將資料帶出,應經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5.原圖原件或無備件的技術檔案資料一律不得外借,只能在資料室查閱。

6.本單位人員調出或離退休前,有借閱資料未還者,須辦理歸還手續,否則,黨政部不予辦理調、離、退手續。

七、本制度由黨政工作部負責檢查、考核,企業管理規劃與基建部負責監督。

維護裝置管理制度 篇15

1、目的

對檢驗、測量和試驗裝置進行有效控制,確保檢驗、測量和試驗裝置滿足規定要求。

2、適用範圍

適用於企業使用的所有檢驗、測量和試驗裝置。

3 職責

3.1 質管科負責檢驗、測量和試驗裝置管理。

3.2 使用部門負責檢驗、測量和試驗裝置的使用、維護保養。

4、申購

使用部門需增添檢驗、測量和試驗裝置時,填寫申購單交質管科。

5、審批

質管科對購置申請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報總經理批准。

6、採購

檢驗、測量和試驗裝置由質管科組織人員進行採購。

7、驗收

7.1檢驗、測量和試驗裝置購入後,質管科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7.2 開箱驗收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包裝物是否完好無損; (2)整機完整性與外觀檢查;

(3)主機、附件、隨機工具的數量與合同及裝箱單的一致性;

(4)使用說明書等技術資料是否齊全。

7.3 質量驗收

根據採購檔案規定的技術要求或相應的規程、規範、標準、使用說明書等,對檢驗、測量和試驗裝置的效能及技術指標進行質量驗收。計量器具須經檢定/校準。

7.4 驗收合格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裝置,方可報銷入庫;驗收不合格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裝置,由質管科負責向供方提出退貨/索賠要求。8、編號

8.1檢驗、測量和試驗裝置由質管科負責編號。

8.2編號方法為使用部門代號加該部門購置檢驗、測量和試驗裝置的順序號。順序號由兩位數字組成,從01開始順序編號。

8.3部門程式碼規則

a:水處理間

b:灌裝間

c: 化驗室

d:倉庫

e:物料檢驗

f:包裝間

9、登記

質管科對檢驗、測量和試驗裝置進行登記,建立檢驗、測量和試驗裝置管理臺帳。

10、發放

使用部門到質管科辦理領用檢驗、測量和試驗裝置手續,明確保管人和放置地點。保管人因人事變動重新確定的、放置地點有變化的,使用部門應及時通知質管科進行變更。

11、使用

11.1使用檢驗、測量和試驗裝置前,必須檢查其是否有合格或準用標誌,是否在有效期內。

11.2使用人員必須按檢驗、測量和試驗裝置操作規程或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

11.3主要檢驗、測量和試驗裝置使用後,使用人員應及時予以記錄。

12、檢定/校準

12.1質管科在每年年初制定檢驗、測量和試驗裝置週期檢定/校準計劃,經廠長批准後,組織實施。

12.2當檢驗、測量和試驗裝置狀態發生變化(如停用、重新啟用、報廢)時,質管科對週期檢定/校準計劃進行更改。

12.3檢驗、測量和試驗裝置的檢定、校準週期,根據計量檢定規程、校準規範、製造廠建議、使用頻繁程度和嚴酷程度、使用環境的影響、測量準確度要求等由質管科確定。

12.4 週期檢定、校準週期可根據實際情況作相應調整。使用部門因工作需要確需修改週期的,由使用部門說明變更理由,質管科修改週期檢定、校準計劃。

12.5對於因特殊情況不能按計劃進行檢定、校準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裝置,經質管科同意,可超週期使用。一經工作結束後,應立即組織檢定、校準,同時根據檢定、校準結果對此期間出具的資料的有效性作相應處理。

12.6質管科根據週期檢定/校準計劃,提前一個月把即將到期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裝置送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檢定、校準。

12.7檢定、校準有關記錄、證書由質管科歸檔。

維護裝置管理制度 篇16

一、裝置維護基本原則

1. 裝置維護工作應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把裝置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保證裝置的安全執行,為生產提供最佳狀態的生產裝置。

2. 操作人員在裝置日常維護工作中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維護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二、裝置維護的要點

1.操作工作實行裝置維護保養負責制:

⑴.每臺裝置都要制訂和懸掛維護保養責任牌,正面是責任者姓名,反面是維護保養者姓名。

⑵.嚴格按裝置使用規程的規定,正確使用操作裝置。

⑶.開車前要仔細檢查裝置的必檢部位,如螺栓、油位、各種儀表等,然後空負荷試車,發現問題和異常現象,要停車檢查,並及時報告檢修責任者,立即處理。

⑷.正確地按車間制訂的潤滑表規定,定期新增潤滑油或潤滑脂,定期換油,保持油路暢通。

⑸.操作工在本班下班前將裝置和工作場地擦拭和清掃乾淨,保持裝置內外清潔,無油垢、無髒物,做到“漆見本色鐵見光”。

⑹.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雙方要在“交接班記錄本”簽字,裝置在接班後發生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2.專業維修工人,實行裝置包修制:

⑴.班組包區域,個人包機組。

⑵.每個裝置區域和每一臺裝置都要制訂和懸掛維護檢修責任牌。區域內要懸掛班組長責任牌,單機懸掛個人責任牌,正面填寫責任者姓名,反面填寫檢查維修責任者職責。

⑶.包修的責任班組,應按維修部門制定的區域裝置檢查點,分解落實到單機包修的個人,定時、定點進行循回檢查包修。

⑷.維修部門應根據檢查的記錄,安排和落實該裝置的預修計劃,並報裝置主管部門備案,及時排除裝置事故或裝置故障。

三、裝置維護保養的標準

1.裝置本體及周圍清潔、整齊,無明顯跑、冒、滴、漏現象。

2.裝置潤滑裝置保持齊全完好並貫徹五定(定點、定人、定時、定質、定量)原則。

3.裝置各部位連線緊固,狀態良好。基礎螺栓及各部連線螺栓、銷子齊全無缺,緊固無鬆動現象。

4.安全防護裝置及各種儀器儀表維護保管好,完整齊全,準確可靠。

四、裝置技術檔案管理

1. 裝置技術檔案是裝置使用期間的物質運動(包括從採購、設計、製造、安裝、除錯、使用、維修、更新改造、報廢等全過程)的綜合記載,為裝置管理提供各個不同時期的原始根據。因此,工段車間和裝置管理部門都應貫徹執行,逐臺建立裝置技術檔案。

2.凡在用的裝置都必須建立技術檔案。

⑴.按公司制定的“裝置技術檔案”逐項記載。

⑵.必須要有傳動示意圖、液壓、動力、電氣等原理圖。

⑶.必須要有潤滑五定圖表。

⑷.必須要有點檢表(包括內容、標準、時間、人員及處理結果)。

⑸.裝置檔案的內容要隨問題的出現和解決而詳細記載(包括問題出現的時間、部位、損壞程度、原因、處理結果、責任者等)。

⑹.檔案記載的內容、文字要整齊清晰。

3.凡在用的主要裝置、應建立備件、易損件圖冊。

4.新裝置到貨後,裝置庫必須把隨機帶來的全部資料(包括圖紙、說明書、裝箱單等)交技術資料室複製兩份,原資料歸公司資料室,複製資料一份交裝置管理部門,一份交裝置使用部門。

5.裝置大、中修,必須將檢修情況(包括檢修時間、檢修負責人、更換的零部件、軸承、解決主要的技術問題、改進部分及圖紙、除錯、驗收等原始記錄)歸檔。

6.裝置的技術檔案管理由裝置管理部門負責。

五、檢查與考核

本制度由裝置主管部門負責對裝置使用情況定期檢查,生產技術部考核,企業管理規劃與基建部監督,每季度進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