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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運維部門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0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13W

裝置運維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認真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令、規定和要求。做好電氣裝置的安裝、檢修工作,對所分管的'電氣裝置的合理安全執行負責。

裝置運維部門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0篇)

二、認真做好電氣裝置的檢修、安裝工作,嚴格按規程施工,保證質量,保證臺臺裝置符合完好標準。

三、自覺管好、維護好分管裝置和供電線路,做到裝置安裝使用二臺成片、三臺成線,電纜吊掛符合電纜管理規定。

四、承包範圍內的電氣裝置完好率達到90%以上,小型電氣合格率達95%以上,消滅失爆。

五、井下供電做到“三無”、“四有”、“二齊”、“三全”、“三堅持”。

六、加強採掘電氣裝置管理,做到安裝拆除,有記載,維護、執行有記錄,供電線路、裝置有圖表,三大保護有資料、記錄,合理準確。

七、定期檢查、校驗、測定有關技術資料,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三違”。

八、重大檢修、安裝工程必須有專項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經審批、傳達後方可工作。

九、按時完成生產任務,堅持增產節約、降低材料、電力消耗,認真做好拆除、回收、修舊利廢工作。

十、杜絕“三違”。積極參加安全學習和業務技術培訓,提高自我保安能力和業務水平,消滅重大電氣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

裝置運維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為保證本廠生產裝置安全使用和定期維修特制定本制度。

1、對本廠所有的生產裝置,要求進行定期檢查,定期維修。

2、對需要電啟動的裝置,主要檢查電路執行情況,電源接觸是否良好,有無漏電現象,各部件是否損壞,發現問題,應立即停機維修。

3、對臺秤、天平、卡尺等計量器具主要檢查其精確度,一般半年請計量局專業人員維修一次。

4、對安全設施水泵、消防水袋、消防栓要求一月檢查一次。

5、消防水桶要求一人一個,並長期蓄存好清水。

6、嚴禁私拉、亂接電源,亂使用電器裝置。

7、廠內砍刀、安全帽等滅火工具必須專人管理,及時更換或補充,不得做擺設,搞形式。

8、本制度有專職安全員負責監督執行。

裝置運維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目的

建立檢修組織、準備、安全,電氣焊和電氣安全,拆除、完工驗收等工作程式。

二、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檢修過程中的職業健康和安全管理。

三、責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檢修單位

四、程式

1、檢修組織

(1)較大專案檢修,全公司或車間大修必須成立大修指揮部,需有安全部門參加。

(2)做好檢修計劃的編制工作,各車間(部門)大修計劃由車間提出補充方案,工程部進行稽核平衡,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

(3)檢修計劃編制,專案要齊全,內容要詳細,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具體,凡二人以上的專案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4)工程部、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任務、檢修質量、檢修安全負全部責任,向檢修人員交待清楚任務、質量要求、應採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實、組織落實、手續落實、安全措施落實。

2、檢修準備

(1)車間(部門)的大、中修,對有關檢修專案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行,不能馬虎。

(2)臨時指揮部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對起重吊裝工具等裝置進行檢查試驗,確保整個檢修過程的安全。

(3)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物質的裝置,檢修前的清洗置換工作由所屬車間負責。

(4)清洗置換的裝置要視具體情況選定,對易燃易爆物質必須採用惰性氣體,蒸汽、水進行清洗置換。

(5)清洗置換的裝置,清洗後,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達到標準。

(6)清洗置換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對進入裝置檢修時,除按規定清洗外,尚須用空氣進行置換,其氧氣含量在18-21%,有毒氣體和粉塵不得超過有關規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和蒸汽裝置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並由裝置所屬車間加盲板。

(8)檢修裝置管路與生產中所需的'裝置管路連通時,中間必須加盲板隔離。

(9)裝置管路外部檢修必須切斷出、入口閥門。

(10)生產車間對移交檢修的裝置清洗、置換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清洗置換分析情況,確認合格後方可辦理移交手續。

3、檢修安全規定

(1)檢修人員對檢修專案要進行檢查、核對,由崗位和班組長介紹情況,全部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

(2)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和各種安全技術規程。(高空作業、土方工程、吊裝作業等)。

(3)凡對機電傳動部份的裝置檢修,必須切斷電源,拆除傳動皮帶,並要懸掛“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4)凡貯罐、裝置管道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設“禁上開動”的警告牌。

(5)檢修使用臨時行燈必須採用低壓36伏。貯罐、設施、溝道、潮溼場所要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參加檢修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到“四不施工”:

a.檢修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施工;

b.起重裝置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業和多層次交叉作業無防護措施不施工;

d.沒有明確檢修任務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裝置帶壓不拆;

b.傳動裝置電源未斷不折;

c.裝置高溫過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從事有毒有害系統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和急救藥品,以備急用,並要有專門的監護人員。

(9)檢修現場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齊、穩固、保持通道暢通;預留孔洞、坑溝要設護欄或蓋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及其它設施要及時修復。

4、電氣焊安全規定

(1)焊接動火安全應由檢修裝置所屬車間指定專人負責,在潮溼、地溝、金屬架、貯罐內、天橋等作業,要指派監護人。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2)在焊接作業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表靈敏有效,氧氣軟管應耐壓20個大氣壓,乙炔軟管須耐壓5個大氣壓。

(3)乙炔器和焊槍之間,必須裝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氣瓶、動火點三者應有10米距離,否則要採取隔離措施。

(5)高壓線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電弧焊接工具裝置要符合以下標準:

a.每臺電焊機的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b.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於4歐姆;

c.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並且易辨認,絕緣要良好,一次線的長度不應超過5m;

d.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7)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裝置。

(8)電焊作業在地面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溼工地、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並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方可進行焊接作業。

(9)焊接作業中,要配帶好個人勞保防護用品,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應採取防護措施。

(10)電焊作業在多人交叉作業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刺傷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應制訂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業人員進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實行統一指揮、監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準上下拋擲,及時清理運走。

(4)拆除石棉瓦必須鋪設跳板。

6、檢修完工安全驗收

(1)檢修結束後,檢修單位要清理好場地,對搭設的作業架臺、接設的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實淨,場地清後,方可辦理移交驗收。

(2)檢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懸掛的各種“警告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

(3)經檢查檢修專案、檢修質量全部符合檢修標準,驗收簽字後方可撤除懸掛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認為有電,有物料,檢修生產單位不得進入裝置以及檢查傳動裝置。

(4)檢修驗收結束,對檢修計劃和檢修工作票等,應由承辦單位儲存,其儲存期限不應少於三個月。

裝置運維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為了確保施工裝置滿足生產需要,更好地為整個施工過程提供使用能力,特制定本管理細則。

一、責任分工

1、總經濟師:主管物資裝置部的工作,協調、指導、督促本系統職能人員行使職權,並對本系統有關問題及時做出決策。

2、部長

(1)對施工機械及零配件的採購、管理、使用維修、保養、租賃及報廢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履行公司《質量手冊》中本部門的職責。

(2)對本公司所屬各單位施工機械的使用、維修、保養等進行技術、業務指導、監督其合理使用、安全生產。

(3)建立裝置管理各項規章制度。

(4)建立機械裝置臺帳。

(5)對機械裝置固定資產負責管理並清核。

(6)搞好本部職責範圍內的其它工作。

3、物資裝置部

(1)負責對大型裝置的安裝、拆卸進行跟蹤檢查。

(2)做好其它有關工作。

4、維修車間

(1)負責機械裝置入庫後、出庫前的維修、保養,負責機械裝置的大、中修理和檢驗。

(2)檢驗員經過公司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

5、裝置庫:辦理機械裝置出入庫手續,保管好庫存裝置。

6、專案部:

(1)主管經理職責:監督指導本專案部施工機械裝置的使用管理和維護,保證施工過程中裝置能力的需求。

(2)裝置員職責

1)負責公司制定的機械裝置管理規章制度在本部六組織實施,並把本公司有關機械裝置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反饋到物資裝置部。

2)工程開工前,向物資裝置部遞交該專案的“裝置需用量計劃”並簽字,負責領用與交回裝置。

3)監督檢查本單位機械裝置操作工作,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

4)帶領機修班對本單位在用施工機械進行經常性的檢查、修理。裝置員必須取得有效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3)機械操作職責

1)嚴格執行機械裝置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作好日常的維護、保養。

2)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施工機械管理辦法

(1)機械裝置的採購必須執行公司《機械裝置採購制度》。新增裝置購入後,固定資產部分由物資裝置部填寫“入庫單”,與購貨發票一同交給財務部固定資產帳,並由財務部按期提取折舊費。物資裝置部建立臺帳,主要裝置建立技術檔案,並編號。

(2)工程開工前,使用單位的'裝置員要向物資裝置部提供“施工裝置需求計劃表”,並據此辦理機械裝置領用手續。

(3)裝置員到裝置庫提取裝置,由機械裝置檢驗員填寫“機械裝置隨機檢驗合格證”,雙方簽字訂可後設備方可出庫。裝置檢驗不合格的達不到使用效能要求的不能出庫。

(4)主要施工機械要隨機配置“操作規程”。

(5)裝置進入工地後,要按《裝置安裝使用明書》要求進行安裝使用,使用中嚴格按規程實施。大型裝置如塔吊安裝應編寫“安拆方案”。機械裝置嚴禁帶病作業。

(6)機械裝置操作工,必須經主管部門培訓合格後發“操作證”,持證上崗,裝置員須經指定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後取有效的“上崗證”。

(7)機械裝置操作工,必須對在用機械裝置按《機械裝置維修保養制度》進行維護保養,保證裝置正常運轉,並及時準確地填寫《機械裝置運轉記錄》和《機械裝置維修保養記錄》。

(8)機械裝置交回後,由裝置庫負責人填寫《機械裝置驗收單》,定明裝置的技術狀況,以便分清責任。交回的裝置除正常磨損外,其它裝置如裝置總成、構配件、儀表及附件等應齊全有效,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拆換,否則視情節由使用方做出賠償。

(9)裝置入庫後,由機修車間檢驗裝置技術狀況,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修理類別(在、中、小修)或保養級別(一、二、三級保養)。

(10)鋼模板出為前,必須對其進行修理,保證板面平整,無變形,筋骨板堵頭齊全,砼清理乾淨,保證良好的使用效果。對交回的鋼模板,庫管員要對其仔細檢查,發現有板面扭曲、變形、筋板缺損、板面有洞、砼清理不淨的要經領導批准酌情進行經濟處罰並做記錄。

(11)各施工單位交回的鐵腳手管,按公司規定的尺寸驗收,長度允許誤差不大於十分分,對於焊接方式的補變長者拒收,彎曲的鐵管使用單位需校直。扣件的鑼絲要齊全,按動要輕鬆,活動部位要保證活動靈活自如,無鏽蝕,否則拒收,由使用單位做出賠償。

(12)在年末施工淡季,物資裝置部對機械裝置操作工、裝置員組織專業培訓。

(13)物資裝置部年末進行裝置清核,並提取報廢裝置,填寫“機械裝置報廢申請表”執行《機械裝置報廢制度》,已報廢的裝置不得重新使用。

裝置運維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裝置管理

第一條:油庫裝置主要包括:油罐、輸油管線、輸油泵、卸油棧橋、各種輸配電裝置、自動化儀器儀表、通訊裝置、鍋爐、消防裝置及裝卸油裝置、油料配送運輸裝置等。

第二條:油庫裝置管理應貫徹“全員、全過程”的原則,實行裝置全過程的管理,按照油庫對裝置的要求,嚴格合理選購、正確使用和維護、科學檢修、有計劃有重點的對裝置進行更新改造。

第三條:建立裝置臺帳管理,每一裝置獨立設卡、帳,包括裝置編號、裝置名稱、型號規格、製造廠商、出廠日期、投入使用期、資金、折舊年限、使用地點。

第四條:建立裝置技術管理檔卡,包括原始依據、技術標準、產品合格證、使用證明書、裝置技術狀態記錄、檢查定期維護記錄等。

第二章裝置的檢查

第五條:油庫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由於裝置自身運動和外界條件的作用,其技術狀態必然會發生變化,為了保持裝置的技術性能及安全運轉,必須堅持對裝置的檢查工作。

第六條:對裝置應堅持定期檢查、不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和巡迴檢查

第七條:按照《石油庫裝置檢修規程》(Q/SH039-014-88)的規定,對油庫裝置的檢查週期和檢查內容:

1、油罐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每兩個月對油罐至少進行一次專門外部檢查。

(2)檢查內容:各密封點、焊縫及罐體有無滲漏、油罐基礎及外形有無異常變化。

(3)罐壁、罐頂、進出口閥門、閥體及連線部位是否完好。

(4)立式油罐每3-5年結合清罐進行一次灌內部全面檢查。

2、輸油管線的檢查及週期(包括棧橋集油管線)

(1)每月對管線外表進行一次全面性檢查。

(2)檢查內容:管線連線部位(法蘭、絲扣、焊接等)有無裂縫、滲漏。管線支座及管線本身有無異常震動和變形。

(3)根據季節變化對管線進行防凍、凍脹及防洪處理。

3、閥門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閥門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閥門的啟用是否正常,閥杆密封及法蘭墊片靜密封是否滲漏。

(3)平日常開常閉閥門、閥杆等部位的潤滑。

4、各種油泵、真空泵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軸承溫度、吸排壓力、滲漏、潤滑、震動和噪音。

(3)每季檢查軸承盒裡的潤滑油有無變質,軸承在圓周方向的間隙,泵殼內部的腐蝕情況,工作壓力情況。

5、裝卸油裝置(鐵路、棧橋、鶴管、流量計)

(1)鐵路專用線的維護保養由趙礦鐵路運輸部門遵照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2)棧橋、欄杆、扶梯、吸油鶴管、基座應牢固,油漆完好無腐蝕。

(3)鶴管的檢查週期每月不少於一次。

(4)流量計每半年校驗、檢修、調整一次,每日檢查運轉是否正常,有無異音及滲漏。

6、變壓器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變壓器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

①變壓器執行的電壓,電流,有無滲漏,油枕內的油色、油溫、油高、油位、有無雜質。

②變壓器執行機制的聲音是否加大。套管是否清潔,有無裂痕及放電痕跡。

③母線、電位、連線點有無異常。

④變壓器的.門窗是否完好,房屋有無滲漏雨、通風照明是否適宜,衛生環境是否整潔。

7、配電裝置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配電裝置不停電的外部檢查每班兩次。

(2)檢查內容:檢視母線及供電裝置導電部分執行是否正常,檢視絕緣子、測量儀表和繼電保護的執行狀況。

(3)電氣測量儀表、繼電保護裝置每年檢查一次。

①檢查儀表和繼電保護裝置內部有無鏽蝕、遊絲是否平整及內部灰塵。

②檢查開關的消弧室,靜動觸頭,接地線及操作機構等。

8、輸配電線路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架空線及電纜線路每月巡檢一次,每年雷雨季節前應做一次詳細的檢查及漏電防雷測試,遇有雷雨大風天應加強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修復。檢查內容:架空線電杆是否傾斜、斷裂、腐爛、下陷,橫擔絕緣子是否拉壞、歪斜,樹枝、鳥窩及附近的易燃雜物。

(2)電纜線路每月巡視一次。

檢查內容:埋地電纜有無挖掘,或路標誌有無移動,顯露路經附近有無堆積笨重物體或有無腐蝕性排洩物,及時清除以防線路受損腐蝕。

(3)室內線路每半年檢查一次。

檢查內容:有無過載現象,保險絲是否合格,線路有無移動損傷,絕緣是否良好,接地電阻應符合規定,線路周圍環境清潔。

9、防爆電氣裝置及電機的檢查內容和週期。

(1)防爆電氣裝置及電機每半年檢查一次。

檢查內容:外殼有無裂痕、變形、緊固見是否齊全、緊固,進出線裝置密封是否良好,保護裝置是否完整、正確、可靠。

(2)電機檢查內容:絕緣、潤滑、隔爆是否合格,符合規定要求。

10、風機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風機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檢查電機輸入功率,吸入、排出壓力、震動、噪音、潤滑、軸承,密封等,轉動部位的運轉情況及腐蝕情況。

11、消防設施及滅火器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

日常檢查:外觀整潔,有無滲漏鏽蝕,存放地點、溫度是否合適,消防管道是否有腐蝕損壞,有無漏水和損壞,各關節、閥門是否靈活,有無損壞現象。

(2)定期檢查:每逢大型節假日及換節時令定期檢查。

檢查內容:消防管線、閥門、滅火器桶的強度試壓,藥品的合格失效、定期更換,各種消防器材的合理配備。

第三章裝置的維護、維修管理

第八條:油庫的裝置維修有計劃地組織實施,裝置維修組織與管理是油庫作業、技術、財務計劃的主要組成部分。

第九條:油庫的裝置維修按時間進度及裝置使用情況,可分為年度維修、季度維修、月份維修,制定計劃,詳細安排。

第十條:對裝置維修好壞、效果有評定、有考核、有記錄,實施維修情況記錄、故障記錄、維修記錄、潤滑記錄、裝置完好記錄,均在裝置管理臺帳之中。

第四章裝置的腐蝕及防腐措施

第十一條:油庫的裝置、金屬油罐、管線等受油品及大氣腐蝕而發生漏油、漏氣或漏電事故,必須加強裝置、油罐、管線的防腐措施。

第十二條:為達到防腐目的,必須選擇合適的防腐塗料,其效能、特點要符合油庫的要求。

第十三條:金屬表面防腐目前仍是手工法除鏽塗油防腐,塗抹厚度要達要求。油罐的防腐是清除罐底,應嚴格遵守清洗規程,保證安全。

裝置運維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安全技術科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訂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與環保管理制度,並對其執行情況予以監督。

第二條、負責制定年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計劃及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公司貫徹執行安全法規,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培訓、監督、檢查與考核管理。

第三條、參與稽核公司安全技術方案與措施,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方案與措施的執行情況;推進安全技術進步,參與公司投資專案的新建、購置、更新改造的技術經濟分析與論證。

第四條、負責監督、檢查公司現場各類機械裝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負責安全檢查工作,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限期解決,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並令作業人員先撤離危險區域,事後向領導報告。

第六條、負責組織公司重傷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及上報、及時向公司勞動管理部門進行情況通報;負責公司的安全統計工作;負責辦理工傷人員醫療費用報銷審批手續,裁決安全生產糾紛。

第七條、負責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安全活動,總結交流,推廣安全生產經驗。

第八條、負責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業務管理與培訓,指導下級安全人員的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動態,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第九條、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技術培訓、考試、考核、辦理安全生產證件。

第十條、負責現場環境保護、噪聲防治工作的指導監督。

第十一條、做好安全設施、勞保用品的鑑定和監督、檢查工作。

第十二條、管理公司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獎勵基金,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獎罰。

第十三條、參加公司勞動醫務鑑定委員會工作。

第十四條、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生產管理科

第一條、編制年、季、月生產計劃時,要列入安全生產的指標和措施。公佈各項生產指標的同時,公佈安全生產指標及措施落實情況。

第二條、負責將年度安全技術措施專案列入各級年度施工生產計劃並安排實現。

第三條、接收建設單位的新任務時,對有塵、毒危害或大型拆除工程時應與總工程師或主任工程師詳細研究,以確保安全施工。

第四條、下達的新建、改建、擴建計劃中,應有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措施內容,並徵求安全技術科意見。

第五條、凡新產品、新專案等,投產前,不符合安全技術、工業衛生要求的不得下達計劃和安排生產。

第六條、合理安排施工生產任務,要妥善平衡施工力量,協調指導施工,以防因搶任務引起各種不安全因素。

第七條、推廣採用新技術、新工藝、革新專案和合理化建議時,都要會同安全部門制訂安全技術措施,無保證安全措施的專案,一律不得采納和推行。

第八條、參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和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進行技術鑑定,提出改進措施。

第九條、在制訂科技發展規劃時,要有職業安全、衛生的內容、要積極引進、推廣職業安全衛生新技術。

第十條、負責組織制定和修訂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時,同時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三、裝置管理科

第一條、定期組織對各種機械裝置、電氣裝置、車輛的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程、標準的.不準使用,應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第二條、搞好鍋爐登、建檔和軟化水的工作。隨時提供鍋爐和受壓容器的技術資料,並組織司爐工培訓工作。

第三條、組織裝置大、中、小修時要簽訂安全協議,落實安全措施,根據現場情況設定安全通道和臨時圍欄。

第四條、負責組織對各種機手技術培訓和技術考核,對考試合格者簽發合格證,嚴格執行專人專機制。

四、財務科

第一條、按有關規定標準,保證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溫等費用的開支,同時實行財務監督。

第二條、凡因工傷發生的一切費用,必須有醫院證明、安全技術科簽署意見後方能報銷。

第三條、確保安全教育經費的開支,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第四條、完成公司領導交給的其它任務。

五、保衛科

第一條、爆破措施、防火措施以及建築防炎進行安全稽核。

第二條、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的檢查工作,制定消防、易燃易爆、劇毒品等要害崗位的管理制度的考核辦法,並督促貫徹實施。

第三條、負責促督檢查消防器材的配備使用及爆破人員工作情況。

第四條、參加安全生產檢查。

第五條、參加重大傷亡事故,交通和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六、後勤科

第一條、負責檢查、落實供應施工現場飲用開水工作,購買發放防暑降溫用品。

第二條、負責管理搞好食堂管理和衛生工作,保證食品乾淨、清潔,不供應腐爛變質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確保職工安全健康。

第三條、做好冬季取暖設施的管理工作,保證取暖設施使用安全,防止火災和一氧化碳中毒。

第四條、做好辦公室、宿舍、食堂、廁所等文明、衛生管理。

裝置運維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設施、裝置的技術檔案管理

設施、裝置技術檔案是設施、裝置從接收到報廢全過程的歷史記錄,是設施、裝置安全技術管理的重要內容,各使用單位必須逐一建立車輛安全技術檔案。要認真填寫,妥善保管,記載及時,完整和準確,辦理車輛過戶和內部調撥時,檔案必須隨車移交。

2、投入使用時,必須按總公司規定的式樣,進行編號,並將自編號報總行政部處備案。

3、設施裝置技術使用

投入運輸之前,生產部應及時組織操作人員進行認真學習,掌握設施、裝置的技術性能和熟悉其使用維修中的技術資料及注意事項。

4、加強設施、裝置的`技術管理,保證設施、裝置技術狀況良好,準確掌握其實際技術狀況,必須每年進行一次設施、裝置技術等級鑑定。

⑴設施裝置技術等級劃分為四級:

一級:完好;二級:基本完好;三級:需維修;四級:停用

⑵評定標準:按照各裝置具體由技術部匯同生產共同制定。

5、設施、裝置裝置封存、報廢

⑴設施、裝置封存:設施、裝置功能良好,確因生產需求不足、款式差異等原因,需要停用三月以上,由生產部提出申請,說明封存原因,期限,報總經辦批准,由行政部封存。

⑵暫停使用:凡因主要總成基礎件和零配件損壞,待件以及修理技術等原因,短期內不能參加生產,仍按封存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⑶封存管理:封存設施、裝置,要派專人負責管理,未經總經辦同意,一律不得啟封、臨時動用,不得拆卸或挪用任何零配件。如需啟封時,要進行必要的保養維護作業,經檢驗合格後,方能投入生產執行。

裝置運維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8

裝置動力管理部門:既要根據生產任務,充分發揮現有的裝置效益,並隨著施工技術的不斷髮展,配合相應的配套機械裝置,完善施工工藝,提高工效;又要加強基礎管理,實現全面質量管理,提高機械裝置的實用效能和提高機操人員工作質量,以求得機械裝置的最佳效益。為此特制訂以下施工裝置管理制度。

1、施工裝置的購置、更新、改造管理。

a、新購的施工裝置,必須堅持結構合理、安全可靠、效能穩定、經濟合理的原則認真選型定型。經安裝驗收合格後,及時入帳,納入固定資產。

b、經常調查研究,掌握好現有機械的技術狀況和新品種新技術的發展動態,做好更新換代工作,及時淘汰效能差、耗能高、不安全、修理改造又不合算的陳舊裝置;促使技術進步。

c、對區域性不適應使用的施工裝置,要經過技術論證,申報批准後進行技術改造,以求達到安全使用、提高效益、技術性能穩定的良好效果。

2、財產管理

a、凡屬固定資產的`施工機械裝置,都要進行分類建立臺帳、卡片,機械履歷書、釘固定資產銘牌。主要機構應建立技術檔案,並按規定存檔。

b、隨時掌握機械裝置使用動態,根據施工任務的實際情況,做好內部調配和借用的協調工作。每年年終對所有施工機械裝置清查盤存一次,做到帳、卡、物、號、金額五相符合。發生虧盈,要查清原因,按固定資產審批權根,報上級處理。

3、現場施工裝置管理

a、對新購置和大修後的施工裝置應按規定的走合期及保修期在現場試用評定。

b、按時進行裝置檢查,平時經常定期或不定期對現場使用的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帶病運轉一律停機,並簽發“裝置安全整改通知單”限期整並複查。

c、現場在用的機械由操作人員按規定填寫“機械運轉卡”,每月初由機管員收集彙總後填入機械履行書中的“月運轉記錄表”。

4、電動、機動工具和機械配件管理

各下屬單位的震動器、衝擊電錘、電鑽等電動、機動工具及氣壓焊裝置等機械另配件,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建立帳、卡。每季度編造收、發、存報表,做到帳、卡相符,並將報表報送有關部門。

5、技術管理

a、新購機械初次安裝使用之前,公司物業管理科、使用單位機管員有關人員必須熟悉產品的效能結構、操作規程及安裝拆卸應注意事項和安全操作規程。安裝時有關人員必須在場監護,安裝完畢經驗收合格並試用運轉正常後,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b、需報廢裝置,必須經“三結合”小組鑑定,裝置技術負責人審查核準。按固定資產審批許可權,辦理報廢手續。批准報廢后的機械裝置應建立帳冊備查。

c、做好經常性的培訓發證工作,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憑證上崗。

d、塔式起重機、汽車式起重機等大中型裝置實行機長負責制;中小型裝置實行現場專機專人操作制,設現場或施工片機長,負責現場或施工片的機械裝置維修、保養及操作人員的安排調配。金屬切削機床、汽車等實行專人負責制。

e、掌握機械裝置技術狀況,及時做好保養、修理工作;大修後的機械裝置需報公司物業管理科批准後方能繼續使用;並按實填寫機械履行書中修理記錄內。

裝置運維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9

為保證我礦的安全正常執行,保障員工人身安全,公司財產不受損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裝置管理部門:

本裝置機電科進行管理,直接管理人員為部門空壓機操作工;

2、管理職責及要求:

2.1﹑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和違章作業。

2.2、空壓機操作工應熟悉所操作空壓機的結構、效能、工作原理等技術特徵。

2.3﹑非機房操作人員,不得入機房,因為工作需要,必須經有關部門同意,機房內不準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2.4、按崗位規定穿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認真交接班,空壓機一旦發生事故,當班人員要準確,迅速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立即向部門領導上報。

2.5、空壓機操作工負責空壓機房5s﹐做到裝置無鏽蝕﹑汙漬﹐地面無水漬﹑油漬﹑灰塵﹑雜物等。

2.6、使用空壓機的部門,必須做好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發現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檢查,組織整修,嚴禁空壓機帶病執行。

2.7、禁止空壓機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裝用少量潤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壺、要存放在指定地點。

2.8、空壓機房要配備有消防器材,認真管理。不要隨便移動或挪動它用。

3、裝置管理操作規程:

3.1運轉前請檢查下列各事項:

3.1.1檢查各部分螺絲或螺母有無鬆動現象。

3.1.2皮帶之鬆緊是否適度。

3.1.3管路是否正常。

3.1.4潤滑油麵是否適當。

3.1.5電線及電器開關是否合乎規定,接線是否正確。

3.1.6電源之電壓是否正確。

3.1.7壓縮機皮帶輪是否可輕易用手轉動(檢查時須停機注安全)。

3.1.8檢查所有的閥是否均處於合適的位置及正確的啟閉狀態。

3.1.9檢查系統併除去其內的外來異物。

3.1.10開啟並再次關閉儲氣罐下部的排汙閥。

3.1.11若系統裝置檢修後重新啟動時,應除去所有為安全維護面安裝的維修附件及維修用標誌牌。

3.2開紿運轉的注意事項:

3.2.1以上各點檢查完畢後將氣閥門全開,然後按下起動按鈕或啟動柴油機,使機器在無負荷狀態下起動運轉,這樣可以延長空壓機及原動機的`壽命。

3.2.2檢查運轉方向是否和皮帶防護罩上箭頭批示相同。若不相同,請關掉電源後通知電工維修。

3.2.3起動後約三分鐘左右沒有異音,則將閥門關閉,使儲氣罐中的壓力逐漸升高到達預定的壓力。達到設定之壓力後,壓力開關自動切斷電源,電機停止運轉。(此時壓力開關處釋氣閥會有幾秒鐘這釋氣,將排氣銅管內之壓縮空氣排出,這是正常現象。目的是使電機再度運轉時,負載減輕且較易起動,並非漏氣)。

3.3壓力控制系統的調整:

特別注意:由本廠機修電工調整,不得自行調定。

1)依順時針方向旋轉壓力調整螺絲,則增高使用壓力,反之則設定壓力降低。

2)依順時針方向旋轉壓差調整螺絲,則增高壓差,反之則壓差幅度減少。

3.4安全閥的調整:

特別注意:壓縮機的使用壓力不得高於壓縮機的額定工作壓力。若需調整,必須由本廠機修電工調整,不得自行調整。

安全閥的洩放壓力一般均設定高於排氣壓力0.1mpa,故無須自行再調整。若因其他原因必須調整安全閥排放壓力時,可將安全閥上鎖定螺母放鬆,再調整調節螺絲,順時值旋轉則排放壓力提高,逆時針旋轉,則壓力設定下降,設定好排放壓力後將鎖定螺母上緊。

4、裝置管理保養與維修:

4.1定期檢查及保養事項:

4.1.1請保持機器之清潔。

4.1.2儲氣罐之洩水閥每日開啟一次排除油水。

4.1.3潤滑油麵請每天檢查一次,確保空壓機之潤滑作用。

4.1.4空氣濾清器應15天清理或更換一次(濾芯為消耗品)。

4.1.5不定期的檢查皮帶及各部位螺絲的鬆緊程度。

4.1.6潤滑油最初運轉50小時或一週後請換新油,以後每300小時換新油一次,每運轉36小時加油一次。

4.1.7使用500小時(或半年)請將氣閥拆出清洗。

4.1.8每年請將機器各部件清洗一次。

4.1.9每天檢驗所有的防護罩,警告標誌等安全防護裝置。

4.1.10定期檢查空壓機的壓力釋放裝置,停車保護裝置及壓力錶(一月一次),安全閥靈敏性,確保空壓機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4.1.11定期檢查受高溫的零部件,如閥、氣缸蓋、排氣管道,清除附著內壁上的油垢和積碳物(半年一次),運轉時,嚴禁觸控這些高溫部件。

4.2使用和維護

4.2.1空壓機轉向:應和皮帶防護罩上箭頭指示相同。

4.2.2所有維護工作應停車並切斷電源進行。

4.2.3拆卸空氣機受壓件前,空壓機應與所有壓力源隔開,並且把空壓機中的壓縮空氣完全排空。

4.2.4修理空壓機時,應採取措施避免由於疏忽而使空壓機起動,應斷開起動電源,並在起動裝置上掛指示牌“警告:正在檢修,禁止開車”。

4.2.5成套使用時應維護所有的安全裝置,保持其正常功能,安全裝置不應發生故障,並只能用可提供同樣安全的其它裝置替換,應定期檢查壓力錶、安全閥、氣壓自動開關。(半月一次)

4.2.6應定期清洗氣閥、過濾器、氣缸蓋、空氣管道及正常條件下與壓縮空氣接觸的部件,任何情況下均不應用易揮發性,易燃清洗劑或對人體有害的清洗劑來清洗,清洗完成後,所有部件應漂洗並吹乾。(一月一次)

4.2.7壓力容器應定期做耐壓試驗,要求檢驗週期10年至少一次。(至少每6年對內外表面進行一次檢查)

4.2.8空壓機行駛前(移動前)應對儲氣罐減壓,開機前,應採取措施防止機器運轉時發生位移。

4.2.9每次保養後應做好相應記錄﹔

4.2.10每班下班前,對工作場地、裝置、儀表、閥門、等打掃乾淨。空壓機房地平、牆壁、門窗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

裝置運維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建立從安裝、除錯、驗收,到執行、維護、保養、檢測等各環節的檔案,嚴格按規定要求進行設施裝置的維護、保養和檢測。

2、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維護保養檢測責任制,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項培訓。

3、操作人員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裝置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裝置執行與維護堅持“裝置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維護,保證裝置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5、維修人員,每兩週對生產裝置進行檢查一次;每半年根據生產需要和裝置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裝置大修計劃;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領導、裝置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定的`專案、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6、認真做好設施、裝置管理全過程中的記錄工作,每個環節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定的記錄表格或圖表,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檔儲存。

裝置運維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為加強施工機械、工器具及特種裝置(以下統稱“裝置”)安全管理,確保裝置安全執行,制定本制度。

1、進場檢測驗收

裝置進場時要進行檢測驗收,裝置驗收時要有產品合證書,並有監理在場,通過驗收後必須向監理部門報驗,獲批後方可投人使用。

2、裝置安全管理“三定”

各種裝置的使用應定人、定裝置、定崗位,由專業技術人員專人操作,並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裝置操作人員,必須履行自己的責任和權利。未經許可,不得操作他人裝置,也不得將裝置交給他人操作。

3、裝置的安裝、拆除

3.1、大型裝置在安裝、拆卸施工過程中,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安裝、拆卸工作。施工隊負責人必須嚴把安裝、拆卸工作質量安全關。

3.2、大型裝置安裝、拆卸前必須有安裝、拆卸施工方案,並報監理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實施安裝、拆卸工作。

3.3、在大型裝置安裝、拆卸時要組織專職安全員、技術管理人員進行監控工作,檢視現場四周環境,禁止非工作人員進人安裝、拆卸施工現場,確保安裝、拆卸工作的安全順利進行。

3.4、大型裝置安裝完工後,必須經有相應資質的安全檢測管理部門進行檢測,經檢測合格後方可進行使用。

3.5、裝置使用完後要及時切斷電源,熄滅發動機,移動大型裝置要停放在安全位置,不可臨邊及在有可能塌方的位置停放。

4、裝置維修保養

4.1、裝置維修保養分為日常維修保養、定期維修保養和故障維修保養,操作人員負責日常維修保養、定期維修保養,施工隊負責人負責故障維修保養。對維修保養情況要記錄存檔。

4.2、操作人員應根據裝置出廠技術資料說明書及行業規範對裝置進行日常維修保養和定期維修保養。

4.3、裝置操作人員要加強對裝置的日常維修保養,認真貫徹執行裝置維修保養“十字”作業法,即: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

5、裝置的'檢查

5.1操作人員應經常檢查所操作的裝置,使用前對裝置進行檢查並試運轉,檢查內容包括:

(1)裝置是否過熱、鬆曠、連線是否牢固、震動是否超標,噪音是否正常;

(2)工作介質、溫度、容量、壓力和溫升是否正常,根據情況應及時調節;

(3)監視儀表是否靈活,讀數是否正常;

(4)自控系統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根據情況及時校驗;

(5)檢查裝置零部件有無過度磨損、蝕耗等事故隱患。

5.2在檢查或使用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妥善處理,操作人員處理不了的應及時採取措施,及早停止使用,不得帶病運轉,並上報施工隊負責人。

5.3操作者處理不了的故障應認真填寫記錄,真實反映裝置故障情況,施工隊負責人應查證裝置故障情況,分析原因,制定解決方案。

6、裝置安全操作規程

6.1裝置投入使用前,應根據裝置使用說明書、裝置效能、結構特點和施工現場工況制定具體的安全操作規程。

6.2安全操作規程應由專案部安全環保部引用或制定,專案技術負責人稽核,專案經理簽發。

6.3安全操作規程在安全技術交底時發放到施工隊負責人,由施工隊負責人轉發給相關操作人員並監督執行。

6.4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掌握裝置使用說明書、裝置效能、結構特點、施工現場工況和相關安全操作規程,並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6.5、國家及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局規定的特種裝置和專業技術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將特製裝置操作證書的影印件或照片交安全環保部存檔備查。

7、嚴禁裝置操作人員違章操作

嚴禁施工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任何人發現違章行為都有權通過安全監督電話進行舉報。

裝置運維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60週歲;

3、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證;

4、經公司組織對其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三)駕駛員的管理、宣傳、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貨主提供安全、及時、便捷、舒適的運輸服務

2、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產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3、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駕駛員連續駕駛不得超過四小時。

4、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的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不參與培訓,不得上車。

5、適時組織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傳達交通管理部門的精神內容;督促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安全行車,杜絕事故發生。

二、車輛、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一)車輛的年度檢驗、上戶、轉籍、技術檢測、維護保養由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二)凡我公司的貨運車輛均應參加保險,投保險種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駕駛員人身意外險。

(三)車輛必須具有良好的技術方可參加營運。

(四)車輛必生故障必須及時修復,特別是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隱患,如制動、轉向、輪胎、燈光裝置等。嚴禁車輛帶病出車。

(五)嚴禁超員、超載行駛,嚴禁客貨混裝,嚴禁超速行駛。

(六)車輛在執行途中,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七)車輛必須按規定位置停放,嚴禁在辦公樓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庫、生活區亂停亂放。

裝置運維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要安全高效地使用好電氣裝置,除了要有完好的電氣裝置和可靠的安全裝置外,還要訂有相應的安全規程和制度,並在日常工作中認真貫徹實施。

1.要實施工作票制度。在電氣裝置安裝、維修、更換等作業時,要實施工作票制度。工作票上要寫明工作任務,安全措施,安全負責人,開工、完工時間等內容。在作業前,要提前計劃佈置好,作業中按計劃有序進行,以免作業時忙中出錯。在執行工作票制度時,還應規定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以及各作業人員在安裝、維修、更換等作業時應負的安全責任。

2.要落實作業監護制度。當在電氣裝置上進行檢修或在1kv以上的電氣裝置上進行停送電倒閘操作時,至少應有2人一起作業,其中1人為監護人。監護的目的是防止作業人員在工作中麻痺大意,或對裝置情況不熟悉不瞭解,錯跑工作位置而發生意外危險,並隨時提醒作業人員遵守安全作業的有關規定,發生事故時,能迅速採取搶救措施,及時消除或控制事故,不使事故擴大。

3.要執行倒閘操作制度。倒閘操作時要執行倒閘操作制度,使操作者事先了解操作內容和操作步驟,以保證操作時不顛倒或有遺漏。執行倒閘操作時,一定要有操作票,事前詳細計劃,周圍部署,操作中按序進行,避免發生帶負荷拉、合刀閘,引起不應有的裝置損壞和傷人事故。

4.要訂立檢修維護制度。在電氣裝置的檢修維護工作中,要認真檢查落實事前各項防範措施,並保障安全有效,以防止事故的發生。

(1)停電。對檢修維護部位所有能夠送電的線路,要全部切斷,並落實好防止誤合閘的措施,每處至少要有1個明顯的斷開點;對於多回路的線路,要注意防止其它方面突然來電,特別要注意防止低壓方面的反饋電。

(2)驗電。作業前要對已被停電的線路進行驗電,以防萬一漏電,驗電時應按電壓等級選用相適應的驗電器。

(3)放電。將待檢修裝置上殘存的靜電放掉,放電時應使用專用的導線,用絕緣棒或開關操作,一般應放電10分鐘左右,注意線與地之間、線與線之間均應放電。電容器和電纜的殘存電荷較多,放電時最好有專門的放電裝置。

(4)裝設臨時接地線。為防止意外送電和感應電,應在裝置的檢修部分,裝設必要的臨時性接地線,接地線在裝設時,應先接接地的一端,後接被修裝置的一端;拆除時,按反順序進行,先拆被檢修裝置的一端,後拆接地的一端。接地線應用截面不小於25mm2的軟銅線製作。

(5)掛好標示牌。在被檢修裝置的斷電處,應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在臨近帶電部分的遮欄上,應掛上“止步、高壓危險”、“站住、生命危險”的警示牌等,以告誡他人注意安全。

(6)裝設遮欄。部分電氣裝置停電檢修時,應將帶電部分遮欄起來,使檢修人員與帶電導體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在10kv以下設遮欄應保持0.35m的距離,不設遮欄應保持0.7m以上的距離;35kv設遮欄應保持0.60m的距離,不設遮欄應保持1m的距離;110kv設遮欄和不設遮欄均應保持1.5m的距離;220kv設遮欄與不設遮欄均應保持3m的距離。

5.要落實安全檢查制度。電氣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由於種種原因經常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經常檢查能及時發現問題並得到解決。

6.要實行持證上崗制度。電工、金屬焊割、電梯、製冷等電氣裝置的安裝維修和操作使用崗位的特殊工種人員,一定要經國家承認的培訓教育機構培訓取證,做到持證上崗,並定期複檢;其他和電氣裝置相關的工種,也應根據本崗位電氣裝置的特點,通過相應的崗位安全知識教育和業務技術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後上崗,未經培訓教育和考試不合格者,禁止上崗操作。

7.要執安全用電制度。用電要申請,安裝維修找電工;任何人不準玩弄電氣裝置和開關;非電工不準拆裝、修理電氣裝置和用具;不準私拉亂接電氣裝置;不準私用電熱裝置和燈泡取暖;不準使用絕緣損壞的電氣裝置;不準擅自用水沖洗電氣裝置;熔絲不準用其它的金屬絲替代和調換容量不符的熔絲;不準擅自移動電氣裝置的安全標誌、圍欄等安全設施;不辦手續,不準打樁動土,以防損壞地下電纜等等。

裝置運維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一、在礦機電科及工區領導下,負責全區機電裝置的檢查維護,使分管機電裝置正常運轉,安全無事故。

二、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學習《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機電裝置完好質量標準,刻苦鑽研業務技術,積極參加機電業務學習和機電裝置檢查管理會議,努力提高業務技術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三、加強工作責任心,每班必須對全區機電裝置進行巡迴檢查及維護保養,出現問題及時彙報,認真處理。

四、必須持證上崗,堅守工作崗位,堅持井下交接班制度。

五、採掘供電必須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堅持”,確保安全生產。

六、機電裝置完好率必須達到90%以上,裝置杜絕失爆。

七、堅持機電裝置管理制度,加強對五小裝置的管理使用,必須達到完好標準。

八、嚴禁“三違”、遵章作業,不得帶電搬遷裝置,不得帶電作業。

九、掌握區域內裝置結構、效能、工作原理等,正確使用各種裝置,掌握操作技術要領,確保安全生產。

裝置運維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1. 對裝置操作者要求

(1) 裝置的操作者必須經過技術培訓並取得操作合格證,持證上崗。

(2) 裝置操作者應熟知“三知四會”(知道裝置結構、知道裝置效能、知道裝置安全保護原理,會操作、會維護、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3) 裝置操作者應掌握一些潤滑基本常識,所操作的設備註油部位、潤滑油脂牌號、潤滑油注油量、注油週期等知識,切實做好裝置潤滑工作。

(4) 裝置操作者應責任心強,做到“五嚴格”(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格執行要害場所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度、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

(5) 裝置操作者在操作和執行中應注意力集中,精心操作,發現異常問題立即停機檢查。裝置日常執行情況應及時向維修工和隊部通報。

2. 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1) 裝置使用單位應根據現場工作條件,搞好環境衛生和裝置衛生,創造整潔、通暢的裝置執行環境。

(2) 根據裝置使用和維護的要求,配備裝置安全保護裝置,確保其靈敏可靠,並按照石窯店煤礦機電裝置安全保護裝置管理辦法要求進行試驗。

(3) 對大型固定裝置配置必要的監測診斷儀器、儀表和提供必要的檢修場所,並對監測診斷儀器、儀表定期校驗,確保準確可靠。

3. 建立健全必要的裝置執行管理制度

(1) 建立裝置的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裝置使用單位應根據裝置結構、效能和工作原理,建立完善的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應包括的內容:

a. 裝置的主要效能和最大允許負荷;

b. 正確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驟(啟動、停車順序、操作注意事項);

c. 裝置執行過程應注意事項;

d. 裝置的記錄填寫要求;

e. 裝置的清掃、潤滑、維護保養、檢查方法等基本要求;

f. 操作者和維修者應具備的基本素質;

g. 操作者和維修者應遵守的規章制度和相關規定;

h. 裝置與人身的安全注意事項。

(2) 建立交接班制度

對重要的執行裝置必須實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由裝置操作人員執行,在交接班時,應與日常裝置檢查結合起來進行交接班裝置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a. 交班人對接班人能否勝任工作要求進行檢查;

b. 接班人對交班人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況進行檢查;

c.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裝置衛生、環境衛生進行交接檢查;

d.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現場存放的工器具、材料、防滅火設施等進行檢查交接;

e.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裝置各運轉部位溫度、各儀表指示資料、各潤滑部位油位、油量進行察看交接;

f.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裝置各部位振動情況、聲響情況、緊固程度進行檢查;

g. 交接班人員共同試驗安全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4 .建立裝置包機制度

裝置使用單位必須建立裝置包機制度,每臺裝置、每個小型電器均包機到人,明確責任落實到人,包機者必須按規程規定操作使用裝置。並定期對裝置進行維護和檢查,確保裝置完好執行,包裝置和工作環境衛生,確保乾淨整潔。

5. 建立裝置經濟執行制度

(1) 對大型固定裝置,應根據裝置的額定負荷確定其執行負荷,不得使裝置在長期超載情況下執行。

(2) 對大型固定裝置應儘可能在使它們的工況點在高效區執行,通過測試發現裝置本身和系統工況點不在高效區執行時,應及時安排檢查、檢修。確保大型固定裝置安全經濟執行。

(3) 對採掘裝置應在規定的額定值下執行,完善電機綜合保護裝置,確保其靈敏可靠,防止裝置損壞事故發生。

(4) 根據負荷情況及時調整裝置執行方式,減少空載損耗。

裝置運維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一、 糧倉機械、器材是指用於糧油倉儲作業的機械、裝置、工具和包裝等。主要包括:

1、 糧油裝卸、輸送機械;

2、 庫內搬運糧油專用車輛;

3、 糧食乾燥成套裝置;

4、 糧食清理裝置;

5、 糧食稱重裝置;

6、 糧食保管、防治專用器械;

7、 糧食包裝器材;

8、 糧油裝具的維修、整理機具;

9、 糧油倉儲作業中使用的其它機械、裝置。

二、 根據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的專職或兼職的機械管理、技術人員,負責機械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

三、 糧倉機械裝置、器材的購置、報廢、外借許可權:

1、 購置的糧倉機械裝置,應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的購置許可權,編造計劃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購置的機械原則上應是定型產品,並及時進行驗收入庫。

2、 糧倉機械主要用於倉庫儲運作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外借、出售和轉讓。

3、 對於無法修復使用的機械裝置,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廢,報廢殘值要及時辦理入賬手續。

四、 糧倉機械裝置、器材要按“糧油機械產品編號規則”的統一名稱逐臺編號、分別建賬、立卡,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產地、出場時間、機型、價格、投產時間、使用情況、動力分配、管理、操作人員姓名等都需要記載。

五、 操作人員一定要經過培訓,特殊崗位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操作人員要熟悉機械工作原理、效能,有一定的操作經驗。

六、 機械作業、高空作業、電氣作業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操作規程,杜絕違規、違章操作,杜絕機械裝置帶“病”作業。凡因違章操作造成人為事故的,根據事故大小,對操作人員和有關責任人將分別給與經濟處罰和政紀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 各個環節應根據不同機械裝置的`結構、效能、工藝流程等,分別制定具體的安全操作業務流程、規範,操作流程、規範中應包括操作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操作前應重點檢查的部位,機械裝置運轉過程中要注意的問題和部位,作業結束後應做好善後工作等有關事項。

裝置運維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1、採掘作業規程中必須對安全監控裝置的種類、數量和位置,訊號電纜和電源電線的敷設,控制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並繪製佈置圖,通風安全科嚴格按規程措施的要求進行安裝。

2、甲烷感測器每週必須用標準氣樣和空氣調校一次,每7天由監測工和瓦檢員、機電工在現場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在測試和使用過程中,斷電功能失效後,必須立即停止作業頭面的施工,及時處理,處理好後才能恢復施工。

3、每小班瓦檢員必須用光學瓦檢器與甲烷感測器進行對照,記錄到記錄本中報安全通風科審查,當兩者讀數誤差超過0。2%時,先以讀數大的`為依據,採取相應的現場管理措施,並立即彙報通風排程,通風安全區在24小時內安排人員調校處理完畢。

4、全礦各頭面的瓦斯監測曲線必須進行分析,每小班由通風安全科分析,每天由通風安全科分析,根據分析總結出加強各頭面瓦斯管理的措施來,所有分析必須有記錄可查。

5、井下各工作地點瓦斯電閉鎖執行斷電後,按《龍桂煤礦瓦斯電閉鎖執行復電操作指揮程式》執行。

6、採煤工作面從運、回巷門子口至工作面,掘進迎頭從開門點到迎頭所有監控裝置由施工單位看管,被盜或故意損壞的責任者開除礦籍,如查不出責任者按發下標準情況由施工單位賠償,探頭被盜:20xx元/個,損壞探頭:500元/個,探頭線被盜:5元/米。區長罰款50元,各工作面的探頭均由當班的安全員和瓦檢員負責,維護、看管,照價賠償。

7、監控制值班人員不得脫崗,當發現異常或故障時,應在2分鐘內彙報安全礦長,排程員應及時調清情況安排處理,並彙報值班領導及礦排程。

裝置運維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1目的: 為進一步保證裝置合理使用,提高裝置的完好率及利用率,防止和杜絕機械裝置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適用於工程處現場所有機械裝置,包括租用機械。

3依據:

3.1《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程》

3.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3.3《x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規定》

4內容:

4.1一般規定:

4.1.1實行“三定”制度(定人、定機、定崗)

4.1.2持證上崗。起重沒備及廠內機動車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有操作證才能使用的機械,必須執行操作證準用制度。操作人員必須經過考試合格,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後方可操縱使用機械,無操作證的人員嚴禁操縱機械。

4.1.3多班作業的裝置實行交接班制度。

4.1.4操作新機型前,工地領導組織技術人員及相關操作人員按照說明書進行培訓、學習,熟悉該機構造、效能和操作要求,經過考試合格,方可.單獨操作。

4.1.5起重裝置操作人員堅決執行“十不弔”,並粘到駕駛室。避免降低效能範圍使用。避免超載、超負荷使用;避免超效能範圍使用。

(1)超過額定負荷不弔;

(2)指揮訊號不明、重量不明不弔;

(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弔;

(4)在吊車吊重物上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弔;

(5)歪拉斜掛時不弔;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動物時不弔;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具有爆炸危險的物品不弔;

(8)帶稜角、刃口物件末墊妤護角時不弔;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弔;

(10)非起重指揮人員指揮時不弔;

4.1.6裝置操作人員在施工現場必須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對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可能引起危險事故的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

4.1.7大型起重機械裝置沒有出廠合格證、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安全檢驗合格證,不得投入使用。

4.1.8施工區域內多臺起重裝置有效工作範圍內可能發生碰撞時,由使用單位制定防碰撞措施,並向相關操作人員交底。

4.2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基本要求

4.2.1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熟悉有關專業知識及相關的應知應會,凡是社會上要求有證件的工種,應持有相應的證件。、新工人在獨立使用機械時必須經過對機械的結構效能、安全操作、維護要求等方面的技術知識教育和實際操作及基本功的培訓。

4.2.2在作業中,只有一個指揮人員發出指揮訊號時,方可操作,凡是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指揮人員發出訊號時,不得操作。

4.2.3操作人員在患病或精神不正常時,不可勉強工作,嚴禁酒後操作或抽菸時操作。

4.2.4操作人員在工作時不得穿拖鞋、涼鞋、高跟鞋或帶釘鞋,著裝整齊,並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說話要文明禮貌。

4.2.5在有危險情況時,任何人指揮,操作人員應市即停止作業,查明原因,採取措施,再進行作業。

4.2.6操作人員在裝置運轉或工作時,不得離開工作崗位或大聲喧譁。

5起重機械安全措施

5.1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並應有施工技術負責人在場指導:

5.1.1 重量達到起重機械額定負荷的90%及以上。

5.1.2 兩臺及兩臺以上起重機械抬吊同一物件。

5.1.3 起吊精密物件、不易吊裝的大件或在複雜場所進行大件吊裝。

5.1.4 爆炸品、危險品必須起吊時。

5.1.5 起重機械在輸電線路下方或其附近作業。

5.2 起吊物應綁掛牢固。吊鉤懸掛點應在吊物重心的垂直線上,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不得偏拉斜吊。落鉤時應防止由於吊物區域性著地而引起吊繩偏斜。吊物未固定時嚴禁鬆鉤。

5.3 起吊大件或不規則元件時,應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繩。

5.4兩臺及兩臺以上起重機械抬吊同一物件時:

5.4.1 綁紮時應根據各臺起重機的允許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負荷。

5.4.2 在抬吊過程中,各臺起重機的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升降、行走應保持同步;各臺起重機所承受的載荷不得超過本身80%的額定能力。

5.5起吊前應檢查起重機械及其安全裝臵;吊件吊離地面約10cm時應暫停起吊並進行全面檢查,確認正常後方可正式起吊。

5.6起重機嚴禁同時操作三個動作。在接近額定載荷的情況下,不得同時操作兩個動作。動臂式起重機在接近額定載荷的情況下,嚴禁降低起重臂。

5.7起重工作區域內無關人員不得逗留或通過;起吊過程中嚴禁任何人員在起重機伸臂及吊物的下方逗留或通過。對吊起的物件必須進行加工時,應採取可靠的支承措施並通知起重機操作人員。

5.8起重機吊運重物時一般應走吊運通道,嚴禁從人員的頭頂上方越過。

5.9吊起的重物必須在空中作短時間停留時,指揮人員和操作人員均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5.10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凍結在地面上的物件不得起吊。

5.11起重機在作業中如遇故障或出現不正常現象時,應採取措施放下重物,停止運轉後進行檢修,嚴禁在運轉中進行調整或檢修。起重機嚴禁採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鉤或重物。

5.12嚴禁以執行的裝置、管道以及腳手架、平臺等作為起吊重物的承力點;利用構築物或裝置的構件作為起吊重物的承力點時,應經核算;利用構築物時,還應徵得原設計單位的同意。

裝置運維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一〉為合理控制醫療器械的經營過程中的管理,防止醫療器械過期失效,確保醫療器械的儲存養護質量,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醫療器械凡應標明有效期的,未標準有效或更改有效期有按偽劣醫療器械處理。

〈三〉醫療器械應按批號進行儲存養護,根據醫療器械的有效期相對集中存放,按效期遠近依次堆碼存放。

〈四〉未標準有效期的'入庫質量驗收時應判定不合格醫療器械。驗收人員應拒絕收貨。

〈五〉在近期6個月的產品應在貨位上設定近效期標誌或標牌。

〈六〉近效期醫療器械產品,配送中心倉庫各連鎖門店,按月填寫效期崔銷報表,報總部業務部和總經理,以便於掌握近效期情況,進行崔銷或與供貨方調解。由於工作疏忽沒有及時上報,造成損失,責任由部門自負,按有關罰則處罰。

〈七〉有效期不是6個月的,不得購進,不得驗收入庫。

〈八〉及時處理過期失效產品,嚴格杜絕過期失效產品發出流入市場醫療器械安全管理制度醫療器械安全管理制度。

裝置運維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一、監控系統必須保證正常執行,保持對井下連續不斷的監控;排程室必須執行每天24小時有人值班,隨時觀察執行情況,掌握監控的動態資訊,每班填好監控記錄,每天上報監控日報,有異常情況,立即安排查明原因,並報告有關領導。

二、保持監控系統裝置的效能良好,井下分站、瓦斯感測器、開停感測器、斷電儀等裝置數量齊全,保證反應的資訊真實可靠。

三、井下監測裝置的安裝要符合《規程》規定和有關技術標準。

1、分站到感測器、斷電儀的傳輸距離不超過1000m。

2、瓦斯感測器的安裝:掘進工作面風流中的感測器安設在距工作面小於5米,且不能超出風筒出風口;掘進工作面迴風流中的感測器安裝在距全風壓匯合處迴風口10~15米。10

採煤工作面迴風流中的感測器佈置在距迴風口的距離10~15m的迴風順槽內;採面感測器佈置在距工作面煤壁不超過10m的`迴風巷內。其它地點感測器的安設必須符合《規程》和行業技術標準。

3、井下主機或分站安設在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中,加墊支架距底板不小於300mm。

4、感測器安裝在距巷道頂板不大於0。3m、距巷幫大於0。2m處。

四、感測器的調校

1、由瓦斯監測工每隔10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對感測器進行一次調校,使各項指標符合規定。

2、瓦檢員每班對管轄範圍內感測器的資料進行校對和記錄。

五、監控系統的維修工作由通風部門負責,具體由瓦斯監測工負責檢查維護。監控系統在井下連續執行6~12個月,須將井下部分運到地面進行全面檢修。

六、因檢修、更換、拆除'系統'關聯的電器裝置,需要'系統'停止執行時,必須報礦技術負責人同意,並制定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

七、建立和完善記錄、臺帳、圖表。

1、裝置和儀表臺帳、監測裝置故障登記表、檢修記錄、巡檢記錄及其他報表由通風部門負責。

2、中心站執行日誌、監測日報表由排程室負責。

3、安全監測系統佈置圖由通風部門負責。

九、監控系統裝置和傳輸裝置的定期檢修制度

1、監控系統和網路傳輸裝置,定期送相關部門或檢測中心檢修,並由送檢人員做好相關記錄。

2、加強監控和網路傳輸裝置日常檢查工作,對問題或隱患,及時發現,及時處理,並做好監控系統裝置和傳輸裝置檢修記錄表。

3、搞好監控和網路傳輸裝置維護保養及管理工作。線路延伸和維護、避雷裝置、感測器安裝、電源箱控制等由通風隊負責維護檢修;及時更換易損零部件和部分設施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