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精選23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05W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篇1

1、加強責任管理,做到臺臺裝置,條條管道、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精選23篇)

2、操作人員經過崗位培訓,對所用的裝置必須做到“四懂”、(四懂是指懂原理、懂構造、懂效能、懂工藝流程)“三會”(三會是指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故障),經考試合格才能單獨操作裝置。

3、日常維護保養,由裝置各班組進行,分為日保養和周保養。日保養每班一次,每次不少於20分鐘,周保養每週末一次,每次1~2小時;每班保養工作由班長驗收,每週保養工作由裝置經理驗收,驗收標準為清潔、潤滑、安全。

4、一級保養,以操作工為主,維修人員配合,保養內容:徹底擦拭外表的灰塵、油泥,檢查油質、油位、疏通油路,清洗裝置各個內臟、配齊零件、由生產技術部門逐臺做驗收記錄。驗收標準:脫黃袍、清內臟、油路通、油窗亮、漆見本色鐵見光,操作靈活,運轉正常。

5、定期保養,由公司統一安排,以操作工為主,維修人員配合作業,保養內容:擦拭外表、檢查油質、油量、清洗內臟、濾油器、檢查易損件、電機、電路、接地線等,要求內外整潔、潤滑良好,安全可靠、完整齊全、操作靈活、運轉正常。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篇2

(一)加工經營場所

1、廚房內外環境整潔,上、下水道通暢,地面無積水。廢棄物盛放容器必須密閉,外觀清潔;設定能盛裝一個餐次垃圾的密閉容器,並做到班產班清;地面、排水溝、牆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不滴油。

2、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

3、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使用時不得汙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後應將所有裝置、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4、發現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蟲應即時殺滅。發現鼠洞、蟑螂滋生穴應即時投藥、清理,並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5、三防設施有效:紗門、紗窗或門簾、金屬防鼠板、防鼠隔柵等設施能有效起到防蠅、防鼠、防塵作用。

6、廢棄油脂應由專業的公司回收,並應與該公司簽訂寫有“廢棄油脂不能用於食品加工”的合同

(二)、設施

1、餐具、用具消毒由專人負責,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員必須取得個人健康證明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方可上崗操作。

2、餐具、用具必須嚴格執行“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式進行洗滌消毒。

3、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須專用,分設洗滌池、消毒池和清潔池,並有明顯標識

4、化學消毒劑應符合國家消毒產品衛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時消毒液濃度不得低於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時間不低於5分鐘。

5、待清洗餐具用具應用不滲漏的容器盛裝修,不得隨意亂放。

6、消毒後餐具專櫃儲存,與未消毒餐具分開放置,保潔櫃應有明顯標誌,定期清洗保持潔淨。

7、餐具消毒應有記錄、存檔備查。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篇3

為保證公司煙花爆竹的經營安全,安全設施裝置的正常、有效是重要的保證。特制定安全裝置設施管理制度如下:

1、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樹立高度的消防意識,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中的規定,保障安全設施、裝置資金的方面投入。

2、購入的安全設施、裝置要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必須從是有資質企業生產的產品。

3、各種設施裝置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4、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消防裝置設施的管理,應經常對滅火器的壓力進行檢查,如發現過期或壓力不足,應及時充粉、更換。

5、消防裝置、設施不能隨意移動、轉借或損壞,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應按價賠償,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消防泵必須至少每週定期啟動一次,檢驗裝置是否執行正常、有效,消防水帶老化、洩漏時要及時更換。

7、防雷防靜電設施應按氣象部門要求定期監測,保證接地電阻滿足要求。

8、對監控設施要進行常規保養、維修,保證正常、有效使用。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篇4

隨著我廠受電範圍的不斷擴大,近期籌建處安質部和監理公司安全監理對已受電並移交代保管的配電室進行了幾次檢查,檢查中發現在配電室安全管理上存在以下問題:

1、gis室在借用一把鑰匙的情況下即可自由進入其他配電室;gis室外變電所圍欄大門未加鎖,人員可自由出入。

2、多門設定的配電室門鑰匙數量較多,借用管理混亂,造成鑰匙借出後配電室門未閉鎖時無關人員私自進入易發生不安全事件,並且責任落實困難。

3、鑰匙借用後未按《裝置代保管期間配電室管理制度》的規定及時歸還或歸還後未及時登記簽名。

這些問題給配電室的安全管理造成很大隱患,因此根據目前現場的實際情況,為了便於對配電室的安全管理,防止不安全事件的發生,在《裝置代保管期間配電室管理制度》的基礎上,針對以上問題制定以下配電室安全管理制度的補充規定:

1、生產準備部應將gis室通往網控繼電保護室的門及網控繼電保護室至網控mcc室的門閉鎖好,避免借用一把鑰匙後可以自由進出其他配電室;gis室外變電所圍欄入口大門應加鎖管理,出入也應履行鑰匙借用手續。

2、生產準備部認真核查已實行代保管的配電室各門的鑰匙數量,檢查有無缺失,如有缺失的應立即換鎖。要求各配電室每個門只保留2把鑰匙(大串鑰匙除外),其他多餘的'鑰匙一律收回統一保管,不允許再外借。

3、多門設定的配電室,原則上只允許一個門的鑰匙可以外借,具體哪個門由生產準備部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定,只有在特殊和緊急情況下,才可借出其他門的鑰匙,並在登記本上註明原因。

4、借用鑰匙的人員必須持有工作票或工作聯絡單且鑰匙只能借給工作負責人,並按要求履行鑰匙借用制度。對無工作票或工作聯絡單情況下需要短時進入配電室時,必須由當值值班負責人許可,並指派當值值班人員陪同,離開配電室時由當值值班人員負責將門鎖好後離開。

5、工作負責人帶領工作班成員工作時原則上只能通過確定的門進、出配電室,嚴禁在配電室內部私自開啟配電室其他的門,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才可通過其他的門逃生。

6、所有人員進、出配電室時必須隨手將門鎖好,防止無關人員私自進入。工作間斷、轉移或終結前,由工作負責人負責檢查配電室各門已閉鎖好後才能離開配電室。如配電室內有幾個單位同時工作時,則由最後離開的工作班工作負責人檢查配電室各門已閉鎖好後才能離開配電室。工作結束後,工作許可人到工作現場辦理工作終結手續,由工作許可人負責檢查配電室各門已閉鎖好後,將工作負責人借用的鑰匙收回,會同工作負責人一起辦理鑰匙歸還手續。

7、隨著受電範圍的增大,生產準備部值班人員應認真落實《裝置代保管期間配電室管理制度》,加強對配電室的巡視和安全管理,防止由於制度落實不到位或管理上疏忽造成不安全事件的發生。籌建處安質部及監理公司安全監理將不定期對配電室管理制度的落實及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抽查,發現違反規定者除按《裝置代保管期間配電室管理制度》規定給予責任者考核外,還要視情節輕重追加考核或株連考核責任人所在班組或單位,望各相關單位人員認真執行有關制度和規定,保證裝置代保管期間安裝、除錯工作安全有序的進行。

8、本補充規定由華能大慶熱電廠籌建處安質部制定,由安質部負責解釋。本補充規定自下發之日施行,本規定涉及多家單位和部門,要求各有關單位認真組織相關人員學習並做好落實。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篇5

1、每天進行一次報警器聲光報警試驗。

2、每週清理一次報警探頭的灰塵,保持其靈敏性。

3、每月對液氨報警探頭和氫氣報警探頭進行一次點檢。

4、點檢方法為用液氨收集瓶收集部分液氨放置到距離報警探頭月30釐米處,讓其自然蒸發,檢視報警裝置報警情況。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防止國有資產的無形流失,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裝置報廢工作屬裝置基礎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納入年終裝置管理工作考評範疇。

第一章裝置報廢標準

第三條凡是運輸裝置使用10年,施工機械使用14年,無繼續使用價值,並且提足折舊,可以申請報廢。裝置報廢后不準繼續使用。

第四條對於未達到使用年限,而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裝置,可以申請報廢。

(一)經有資質部門檢測,大修後技術性能不能滿足生產要求。

(二)裝置老化,技術性能落後,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

(三)大修後雖可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經濟。

(四)嚴重汙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

(五)因災害、事故、生產任務變更、本單位不適用其它單位也不需要,及其它原因應當淘汰的裝置。

第五條凡屬報廢裝置,未提足折舊的,應一次性提清。

第六條A類、B類裝置要有完備的技術檔案,無檔案或檔案主要內容不全,不予報廢,無實物的裝置不予報廢。

第二章裝置報廢程式

第七條裝置報廢工作一般在每年十月進行。

第八條裝置使用單位在每年九月份對擬報廢裝置進行技術普查,初步確定報廢物件。

第九條初步確定報廢裝置物件後,在九月底前報本單位機械管理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和“固定資產報廢明細表”,上報總公司資產部。

第十條總公司資產部、財務部門和基層有經驗的人員組成三結合鑑定小組,現場對擬報廢裝置進行鑑定,填寫鑑定意見。提交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

第十一條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同意報廢的裝置,由總公司資產部形成“總公司年度裝置報廢申請”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上級主管部門批覆同意報廢后,憑總公司批准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裝置方可報廢消帳。

第三章報廢裝置的處置

第十四條報廢裝置除尚可利用的部件外,一律交國營物資回收部門回收。

第十五條裝置的報廢處置,由總公司資產部歸口承辦,基層單位無權私自處置批准報廢的裝置。貨款按財務規定入總公司財務,各單位自購裝置報廢處置後的殘值,由總公司財務足額返還裝置所屬單位。

第十六條由於特殊原因,裝置雖已批覆報廢,但未處置,使用單位建立臺帳,由專人負責管理。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篇7

1、凡是有醫療裝置的科室,要建立使用管理責任制,指定專人管理,認真檢查保養,保持儀器裝置處於良好狀態,隨時開機可用,並保證帳、卡、物相符。

2、新進儀器裝置在使用前要由裝置科負責驗收、除錯、安裝。有關科室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培訓,使其瞭解儀器裝置的構造、效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維護方法後,方可獨立使用。儀器裝置的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儀器裝置的技術標準、說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3、儀器裝置(包括說明書)必須保持完整無缺,即使破損失靈配件,未經裝置科檢驗不得任意丟棄。

4、凡屬臨床科室的儀器,科室間需調劑使用時,一定要經所屬科室科主任批准。

5、儀器裝置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須經院長批准,方可借出。

6、各種儀器裝置的說明書、線路圖等資料,按科技檔案由裝置科建立檔案,並負責保管。各科室需用時,應辦理借閱手續。有關科室如因操作、日常維護需經常使用的,可以影印副本。

7、儀器裝置屬於公用資產,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作為私有財產壟斷使用。對於使用率低或使用不當,儀器裝置未能充分發揮作用的,裝置科有權報告院長收回。

8、儀器用完後,應由管理人員或操作人員檢查、關機。若發現儀器損壞或發生故障,應立即查明原因和責任。如系違章操作所致,要立即報告醫務科和裝置科,視情節輕重進行賠償或進一步追究責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萬元以下儀器損壞,尚能修復,不致影響工作者,按一般事故處理。

(2)責任事故:未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萬元以上儀器損壞,而不能修復者,按責任事故處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造成萬元以上儀器損壞不能修復者,或雖能修復但裝置損失費在萬元以上者,按中的責任事故處理。

(4)無論何種事故發生後,都要立即組織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由醫療裝置科組織使用者和維修等有關人員參加。重大責任事故分析由院領導主持。

(5)事故分析會的主要內容是對事故原因、事故責任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及制定防範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責任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受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篇8

  一、目的

為了規範本公司裝置設施變更的管理,消除或減少由於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提高工作質量,促進變更管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過程中裝置設施的永久性或暫時性變化。

  三、職責

3.1裝置管理部門全面負責裝置設施的變更。

3.2變更申請人負責填寫《裝置設施變更申請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變更申請的稽核。

3.3裝置管理部門負責裝置設施變更實施過程的監督及變更完成後的`驗收。

  四、管理內容

4.1裝置變更要求

4.1.1 裝置設施的更新改造。

4.1.2 安全設施變更。

4.1.3 更換與原裝置不同的裝置或配件。

4.1.4 裝置材料代用變更。

4.1.5 臨時的電氣裝置變更等。

4.1.6 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4.1.7 其他需要變更的裝置設施。

4.2 裝置變更流程

4.2.1 由車間人員對有需要變更的裝置進行檢查、確認。對達到變更需求的裝置進行記錄,填寫《裝置設施變更申請表》並提交部門負責人。

4.2.2 裝置管理部門負責人對需要變更的裝置現場稽核,確認無誤後在《裝置設施變更申請表》上簽字確認。並提交安全管理部門。

4.2.3 安全管理部門接收到《裝置設施變更申請表》後稽核簽字,4.2.4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批後方可對需要變更的裝置進行更換。

4.2.5 變更實施前,變更的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後實施變更。

4.3 記錄、儲存

4.3.1 對於裝置設施變更的要及時對其所填寫的申請、審批檔案,進行儲存、歸檔。

4.3.2 由檔案管理部門負責對變更資料進行儲存、歸檔。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篇9

一、總則

第一條裝置的重要性(管理思想)

在現代化生產條件下,產品的數量、質量、成本消耗等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賴於裝置,裝置是生產的物質技術基礎。因此,必須處理好生產與裝置的辯證關係,擺正現代裝置在當今企業生產活動中的應有地位,充分認識其重要性。確保裝置穩定執行。

第二條意義、目的(管理目標)

裝置使用、維護管理制度(簡稱維護制度)要求生產操作人員與維修人員密切配合,嚴格履行各自應承擔的責任,對裝置切實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講究文明、嚴格管理,使裝置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

第三條維修業務分工

公司實行全員維護制,即凡參加生產過程的一切人員都要關心和參加裝置維護工作。其中,生產操作人員負有用好、維護好裝置的直接責任,要承擔裝置的清掃、緊固、調整、給油脂、小修理和日常點檢等業務。停機檢修(特別是定、年修)期間,生產操作人員應按責任分工或任務分配承擔裝置管理、環境清掃等裝置檢查準備工作以及清洗加油、搬運、刷漆等檢修輔助工作。承擔的具體專案內容,應與維修人員協商確定,並以雙方簽訂的生產與維修分工協議為準。

二、裝置的使用

第四條“三好、四會”

崗位操作工、崗位維修工必須按各自崗位的要求,切實做到“三好、四會”,“三好”即用好裝置、管好裝置、修好裝置,“四會”即會使用、會維護、會點檢、會緊急處理故障。

第五條使用裝置必須遵守“六不準”規定。

1、不準拼裝置.嚴禁超壓、超速、超載、超溫等超負荷執行。

2、不準亂開、亂停、亂拆、亂裝、亂割、亂焊、亂改造。

3、不準隨意改動整定值,嚴禁取消安全裝置。

4、不準在無潤滑狀態下執行。

5、不準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上崗操作及獨立從事維修工作。

6、特殊崗位不準未持有“崗位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及檢修裝置。

第六條規程、標準

啟用裝置前必須具備裝置操作規程、裝置維修技術檔案。

裝置維修技術檔案應包括維修技術標準(即油脂使用標準、繼電保護標準和法定檢查標準等),詳見裝置維修技術管理制度。

第七條執行

有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規程、標準和制度。如需修訂應按規定程式審批,未批准前仍按原檔案執行。

第八條發現異常時的處置

生產操作人員和崗位維修人員在使用、點檢或交接班檢查中對所發現的問題應做好記錄並及時處理,若有困難時應由專職點檢人員提交檢修人員處理或列入檢修計劃。

三、裝置的環境

第九條裝置環境管理的責任與標準

裝置使用單位要把裝置環境劃分為責任區,把管理責任落實到工段、班組及個人,裝置環境管理的標準:

1、無垃圾、無積塵、無積水、無油垢。

2、根據裝置效能的要求和工作條件,分別設有防火、防爆、防漏、防鼠等措施無易燃、易爆危險。

3、規定安全走行路線,設定安全標記及安全設施。

4、特種設施及管道按規定噴塗不同顏色油漆,易於識別。

5、場地平整,物品定位堆放整齊有序。

第十條“四整”活動

各責任單位及個人對責任區要經常進行“四整”活動:

1、整理:把不用的物品清除掉。

2、整頓:把有用的物品有秩序的存放好。

3、整潔:工作場地要每天清掃,責任區要定期清掃,保持清潔整齊。

4、整修:物品、道路、場地、標誌、安全保護設施等若有損壞時要及時修復。

第十一條清掃分工

對裝置的清掃工作實行分工責任制,裝置的外表清掃工作由崗位操作工負責,崗位操作工不能承擔的,如電氣室的裝置外部的清掃工作由崗位維修工負責,裝置內部的清掃工作由檢修工根據專職點檢人員提出的委託按計劃進行。

第十二條緊固

裝置的各部螺絲要經常保持緊固狀態,為防止鬆動,必須定期檢查和緊固。裝置內部螺絲的緊固工作一般都納入檢修計劃,平時容易鬆動的螺絲則列為日常點檢專案,隨時發現隨時緊固。

第十三條裝置的潤滑工作

1、潤滑是裝置正常執行的必備條件,因此必須加強潤滑工作,凡需潤滑的裝置部必須嚴格執行給油脂標準。

2、需人工注油或手動加油裝置由崗位操作工按規定進行加油,難以承擔時,可由崗位維修工或專職點檢員按規定進行加油,潤滑作業表見附表。

3、凡自動加油或一次性加油的裝置,由專職點檢人員委託檢修人員按計劃定期加油或更換油脂。

4、點檢中發現漏油、油質不佳或其它異常現象時要及時處理。

5、要嚴格進行油質管理,防止雜物混入,油脂必須有合格證,按牌號使用,儲油、加油用器具要妥善管理,保持清潔。

第十四條安全裝置的檢查,校正試驗

對裝置上的安全防護、行程控制等裝置,必須嚴加監護檢查,及時校驗。責任分工的原則是:誰點檢、誰負責。如責任者不能承擔時,可委託有關部門的專業人員進行。

第十五條裝置的防腐工作

1、周圍有腐蝕性氣體的和要求控制環境溫度的裝置,必須經常開動排氣或空調裝置,使裝置處於正常的工作環境。

2、安裝在地下的裝置,必須保持排水設施的良好和暢通。

3、做好裝置本體及鋼結構構件、管道等防腐工作。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解釋權屬裝置部。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條生產裝置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並與建設專案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堅持不斷更新改造,積極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及時有效地消除生產裝置設施執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第二條生產裝置設施選購必須把“安全可靠”放在首位。沒有相關國家機構安全認證的裝置、設施原則上不得選購。

第三條生產裝置設施的安裝、除錯必須要制訂專門計劃或方案,要指定專業人員或裝置生產廠家技術人員進行,且必須具有相應的安全防護手段和措施。

第四條裝置安裝好後,應由公司技術部門逐項檢查裝置的安全狀態及效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分靜態和動態兩方面,靜態檢查專案在裝置不執行的條件下進行,如裝置表面安全性、安全防護距離等;動態檢查包括控制系統安全效能、可動部件安全防護效能、安全防護裝置的工作效能與可靠性等。合格後填寫《裝置設施安裝除錯驗收單》,並註明有關注意事項後交使用部門使用。

第五條裝置設施投入使用前,要由公司技術部門協同生產部門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安裝配套的安全防護裝置。使用部門要建立裝置檔案,明確裝置維護保養責任和有關記錄,並對使用人(員工)進行相關培訓。培訓內容包括:裝置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第六條崗位操作員工應在每班使用前對裝置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如無法解決的應立即如實向班組長和上級領導報告。在隱患未整改前要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劃定安全警戒區,設定明顯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誌,並重點進行監控。

第七條生產操作人員應自覺愛護生產裝置設施,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要按裝置設施規定要求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做到管線、閥門不滲不漏,潤滑、緊固點狀態良好。可由生產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共同確定生產裝置設施“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生產設施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同時建立《生產裝置設施日常檢查維護保養記錄表》進行記錄備案。生產裝置設施維修人員,按要求定期對裝置進行全面檢查,並將檢查結果記錄備案。

第八條生產裝置設施維修要根據其技術規範要求及現有技術狀況確定,由使用部門和技術部門共同制定生產設施維修計劃,合理確定維修內容、時限及所需材料。完工後,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並在《生產裝置設施維修檢修記錄單》上作好記錄

第九條若裝置出現事故根據損壞程度,分為下列三種類別

1、一般裝置安全事故:零部件損壞,經濟損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裝置安全事故:裝置受損嚴重,直接經濟損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裝置安全事故:導致裝置報廢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

第十條一般裝置安全事故發生後,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報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重大、特大裝置事故發生後,操作人員應立即採取保護現場並報告公司負責人及有關職能部門,公司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檢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對各類裝置安全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嚴肅處理;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裝置安全管理規定造成裝置安全事故的領導、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處分、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執法機關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為安全期間下列情況的生產裝置設施必須申請報廢:

1、國家或行業規定需要淘汰的生產設施。

2、生產設施己過正常使用年限,繼續使用達不到正常安全生產要求的。

3、生產設施發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後達不到正常安全生產要求的。

第十二條由技術部門建立和儲存生產裝置設施技術管理檔案,記載生產裝置設施全過程的狀態。按照選購、維護保養、檢修、報廢處理等程式進行存檔儲存。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篇11

1、制氫車間操作人員進入車間前,必須消除人體靜電後,方可進入車間值班。

2、外來人員進入制氫車間必須先消除人體靜電,再進入車間。

3、檢修人員在對制氫裝置進行檢修作業時,必須先消除人體靜電,再開始進行檢修作業。

4、操作人員在進行切換純化器、啟動分解爐、中間儲罐充氨等裝置操作前必須先消除人體靜電,再進行有關裝置操作。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篇12

1、執行任務

(1)巡視檢查及時發現裝置缺陷,並作好記錄和報告有關人員。

(2)及時消除屬於執行維護工作範圍的裝置缺陷,應及時採取必要執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擴大,並向有關人員彙報。

(3)凡本班有權排程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應通知檢修人員及早消除。

(4)參加裝置缺陷消除後的驗收。

2、檢修班任務

(1)負責從執行、試驗、檢驗方面及時瞭解所管轄裝置的缺陷並作出記錄。

(2)瞭解執行情況,查閱記錄簿,及時發現和主動消除裝置缺陷,做到小缺陷不過班,大缺陷不過天。

(3)在執行中無法消除缺陷,應記入本班的記錄簿內,在大小修或臨時予以消除。

3、站領導的任務

(1)領導督促各班認真搞好裝置缺陷的消除工作,負責質量驗收的組織工作。

(2)定期巡視裝置,掌握裝置存在的缺陷。

(3)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4)擬定消除重大裝置缺陷的技術組織、措施,結合小修計劃使其實現。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篇13

1.目的

為規範公司生產裝置設施變更、拆除、閒置、報廢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資源,達到節能降耗,提高工廠經濟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各部門生產設施裝置、變更、拆除、閒置、報廢的管理。

3.工作程式

3.1生產設施裝置、變更、拆除、閒置、報廢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屬於國家發改委頒佈淘汰落後的機電產品。

3.1.2經質量技術監督局鑑定為不合格、報廢的機電產品。

3.1.3屬於生產技術改造,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機電產品。

3.1.4屬於生產工藝改變,長期閒置未用的機電產品。

3.2申請制度和規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機電產品由使用部門和保管部門填寫《固定資產閒置、報廢申請表》.

3.2.2由裝置科現場確認後簽署意見報主管廠長和公司領導審批後由財務部統一辦理報廢。

3.2.3特種裝置報廢后還應在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裝置的登出登記。

3.2.4生產設施建設中設計改變而變更裝置。

3.2.5該裝置不能滿足現階段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

3.2.6該裝置自身缺陷,未達到設計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設施裝置變更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填寫《生產設施裝置變更申請表》,交裝置科核實,報主管廠長審批。

3.2.8變更裝置的'購買嚴格按化工廠物質計劃,購買制度執行。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規定

3.3.1生產設施裝置的拆除由使用單位按規定填寫申請表。報安全生產科、裝置科、裝置科稽核後報主管廠長審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單位應會同使用單位、安全生產科進行現場安全風險係數評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預防措施,並由安全生產科制定專人現場負責監督執行,並做好記錄。

3.3.3拆除施工前應按規定辦理各種安全操作(業)票(證)。

3.3.4拆除作業時,需爆破作業必須提出爆破方案。並報公司保衛處、安全生產科以及當地公安機關批准。

3.3.5拆除作業時,嚴格按《冶金企業廠區作業規程》、《冶金企業廠區十四不準》及七個對待規定執行。

3.3.6拆除作業時禁止損壞本體裝置和其他設施裝置。

3.3.7拆除電氣儀表和特種裝置時必須由安全生產科批准確認可性,方可進行作業。

3.3.8拆除後的裝置必須進行除鏽,除油並保持外觀整潔。按規定地點放置,分類標識。

3.3.9拆除後的裝置按《生產設施裝置變更、拆除、閒置、報廢的管理制度執行》。

3.4設施裝置閒置生產、報廢入庫的管理規定

3.4.1報廢裝置申請報廢后由公司進行統一處理。

3.4.2閒置裝置入庫前必須做到:

裝置零部件必須完好無損,外觀整潔乾淨。

銘牌,技術引數資料齊全。

3.4.3閒置裝置入庫後必須建立臺帳檔案,方便合理排程利用。在能滿足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的情況下,優先使用該裝置。

3.4.4閒置裝置的管理按《工廠備品備件管理制度執行》。

3.4.5閒置裝置的領用按《工廠物質領用發放制度執行》。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為保證生產裝置的正常使用,及時消除裝置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安全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所有機械裝置的維修保養。

3.管理職責

3.1 維修技術人員要高度重視並認真做好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

3.2 安全主任負責監督檢查裝置/設施維修保養的落實情況。

3.3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本制度的執行。

4.工作內容

4.1裝置的採購

4.1.1裝置應到具有相應資質的生產單位進行採購,並要求其提供該單位的資質證明覆印件。

4.1.2安全主任和申購部門負責所購裝置的驗收工作,除檢查供應商的相應資質處,還必須檢查所購裝置的“三證一書”,即質量合格證,安全鑑定證,生產許可證和使用說明書。

4.2裝置的使用管理

4.2.1各部門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管理部裝置科備案。

4.2.2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裝置的型別建立臺帳,做好公司生產裝置編號。

4.2.3所有裝置的相關資料統一由裝置管理部保管(使用說明書,裝置圖紙及技術檔案等)。

4.2.4新裝置投產使用前,必須經過安全專業人員的風險評估,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4.2.5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所有新購裝置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並張貼於裝置的醒目位置。

4.2.6裝置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崗前培訓與實際操作,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4.2.7各部門應全力協助管理部裝置科對裝置進行管理,監督、指導本部門裝置操作人員的正確使用與維護。

4.2.8操作人員每天上崗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啟動和緊急停止開關的有效情況。

4.3裝置的維修

4.3.1 維修人員必須具備從事本工作的專業技能,在維修作業前應首先應切斷電源、電源開關上鎖、掛上“停機檢修牌”等,在確定安全後方可進行檢修作業。

4.3.2 如生產過程中裝置出現故障,必須遵從“先維修、後使用”的原則,應立即停機並上報班組長,嚴禁私自維修或裝置帶病執行。

4.3.3 裝置發生故障後,使用部門應填寫《裝置維修申請單》交維修負責人,由維修負責人安排專業技術人員及時維修或聘請外修(公司無力維修的情況下)。

4.3.4 接到《裝置維修申請單》後,維修人員應當及時趕往故障裝置現場,核實故障後懸掛故障維修標誌。

4.3.5維修裝置時必須先關閉電源後上鎖,並掛上“有人維修,請勿合閘”安全警示標誌,鑰匙只能有一把,由維修人員本人保管,防止他人誤動電源開關,導致意外事故的發生。

4.3.6如裝置故障比較複雜,管理部裝置科無力維修,需通知裝置代理商送廠外維修時,填寫《裝置外修申請表》,並負責跟蹤維修情況。

4.3.7如當天不能維修完畢的機器,應做好相應的現場保護措施,並做好交接手續。

4.3.8裝置維修如需進行電焊或其它明火工序,維修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動火作業管理規定》的內容與要求來執行。

4.3.9故障裝置修好後,維修人員應通知使用部門負責人對裝置的安全狀況進行驗收,待試機正常後,由部門負責人在“維修申請單”上簽字確認,方可離去。

4.4裝置的保養

4.4.1本廠需要保養的裝置設施有:注塑機、銑床、電火花、車床、線切割、衝壓機、噴油線等。具體詳見《裝置、設施清單》。

4.4.2安全主任負責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本廠所有需要保養的裝置設施進行年度維護保養。

4.4.3各部門操作人員負責所操作機械裝置的.日常點檢工作。

4.4.4管理部裝置科應根據公司各裝置的特性,制定具有實效性、針對性的《日常點檢表》,即制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麼)、正常執行的引數標準等(允許值)。

4.4.5操作人員根據《日常點檢表》的內容與要求,每天上班前對裝置逐項進行檢查,並做好相關點檢記錄。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報告班組長或專業維修人員,嚴禁私自處理。

4.4.6每天上班前、下班後操作人員必須對所操作的機械裝置進行清潔。

4.4.7管理部裝置科應根據公司各裝置的特性,制訂年度《裝置維護保養計劃表》交安全主任負責稽核、主要負責人審批同意後實施。

4.4.8班組長應定期對裝置的零部件進行緊固,避免零部件鬆動、振動、滑動、脫落而造成的裝置故障,每月至少一次。

4.4.9 管理部裝置科應組織相關專業人員對裝置的薄弱部位經常進行檢查及保養,次數可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但每月不能少於一次,並做好檢查保養記錄。

4.4.10 根據裝置的實際情況,維修技術人員應安排專業人員定期拆卸裝置的重要部件,進行擦拭防止其老化;檢查、調整各部件配合間隙,緊固鬆動部位,更換個別易損零件。

4.4.11 管理部裝置科應根據裝置內的油質狀況,安排專人定期更換或是新增。

4.4.12 管理部裝置科應在每年年底安排維修技術人員清洗或更換裝置的電機軸承、測量絕緣電阻;檢查、測定裝置的主要精度和相關引數;並做好相關記錄。

4.4.13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應找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如電動葫蘆等),安全主任負責監督實施;如專業維護保養人員在保養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問題,提出更換零部件,安全主任應立即停止該裝置的運作,並以書面形式上報,經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審批簽名後,及時要求專業人員維修或更換。

4.5裝置的淘汰

4.5.1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應申請報廢。

4.5.2國家或行業規定需要淘汰的裝置,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強制報廢。

4.5.3裝置己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後達不到要求,使用部門應申請報廢。

4.5.4裝置發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成本過高, 使用部門應申請報廢。

5、附則

5.1未嚴格執行本制度者,將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相關標準進行處罰。

5.2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實施,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標準、規範執行。

6.相關記錄

6.1《裝置日常點檢表》

6.2《裝置維修申請表》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裝置管理

第一條:油庫裝置主要包括:油罐、輸油管線、輸油泵、卸油棧橋、各種輸配電裝置、自動化儀器儀表、通訊裝置、鍋爐、消防裝置及裝卸油裝置、油料配送運輸裝置等。

第二條:油庫裝置管理應貫徹“全員、全過程”的原則,實行裝置全過程的管理,按照油庫對裝置的要求,嚴格合理選購、正確使用和維護、科學檢修、有計劃有重點的對裝置進行更新改造。

第三條:建立裝置臺帳管理,每一裝置獨立設卡、帳,包括裝置編號、裝置名稱、型號規格、製造廠商、出廠日期、投入使用期、資金、折舊年限、使用地點。

第四條:建立裝置技術管理檔卡,包括原始依據、技術標準、產品合格證、使用證明書、裝置技術狀態記錄、檢查定期維護記錄等。

第二章裝置的檢查

第五條:油庫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由於裝置自身運動和外界條件的作用,其技術狀態必然會發生變化,為了保持裝置的技術性能及安全運轉,必須堅持對裝置的檢查工作。

第六條:對裝置應堅持定期檢查、不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和巡迴檢查

第七條:按照《石油庫裝置檢修規程》(Q/SH039—014—88)的規定,對油庫裝置的檢查週期和檢查內容:

1、油罐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每兩個月對油罐至少進行一次專門外部檢查。

(2)檢查內容:各密封點、焊縫及罐體有無滲漏、油罐基礎及外形有無異常變化。

(3)罐壁、罐頂、進出口閥門、閥體及連線部位是否完好。

(4)立式油罐每3—5年結合清罐進行一次灌內部全面檢查。

2、輸油管線的檢查及週期(包括棧橋集油管線)

(1)每月對管線外表進行一次全面性檢查。

(2)檢查內容:管線連線部位(法蘭、絲扣、焊接等)有無裂縫、滲漏。管線支座及管線本身有無異常震動和變形。

(3)根據季節變化對管線進行防凍、凍脹及防洪處理。

3、閥門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閥門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閥門的啟用是否正常,閥杆密封及法蘭墊片靜密封是否滲漏。

(3)平日常開常閉閥門、閥杆等部位的潤滑。

4、各種油泵、真空泵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軸承溫度、吸排壓力、滲漏、潤滑、震動和噪音。

(3)每季檢查軸承盒裡的潤滑油有無變質,軸承在圓周方向的間隙,泵殼內部的腐蝕情況,工作壓力情況。

5、裝卸油裝置(鐵路、棧橋、鶴管、流量計)

(1)鐵路專用線的維護保養由趙礦鐵路運輸部門遵照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2)棧橋、欄杆、扶梯、吸油鶴管、基座應牢固,油漆完好無腐蝕。

(3)鶴管的檢查週期每月不少於一次。

(4)流量計每半年校驗、檢修、調整一次,每日檢查運轉是否正常,有無異音及滲漏。

6、變壓器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變壓器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

①變壓器執行的電壓,電流,有無滲漏,油枕內的油色、油溫、油高、油位、有無雜質。

②變壓器執行機制的.聲音是否加大。套管是否清潔,有無裂痕及放電痕跡。

③母線、電位、連線點有無異常。

④變壓器的門窗是否完好,房屋有無滲漏雨、通風照明是否適宜,衛生環境是否整潔。

7、配電裝置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配電裝置不停電的外部檢查每班兩次。

(2)檢查內容:檢視母線及供電裝置導電部分執行是否正常,檢視絕緣子、測量儀表和繼電保護的執行狀況。

(3)電氣測量儀表、繼電保護裝置每年檢查一次。

①檢查儀表和繼電保護裝置內部有無鏽蝕、遊絲是否平整及內部灰塵。

②檢查開關的消弧室,靜動觸頭,接地線及操作機構等。

8、輸配電線路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架空線及電纜線路每月巡檢一次,每年雷雨季節前應做一次詳細的檢查及漏電防雷測試,遇有雷雨大風天應加強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修復。檢查內容:架空線電杆是否傾斜、斷裂、腐爛、下陷,橫擔絕緣子是否拉壞、歪斜,樹枝、鳥窩及附近的易燃雜物。

(2)電纜線路每月巡視一次。

檢查內容:埋地電纜有無挖掘,或路標誌有無移動,顯露路經附近有無堆積笨重物體或有無腐蝕性排洩物,及時清除以防線路受損腐蝕。

(3)室內線路每半年檢查一次。

檢查內容:有無過載現象,保險絲是否合格,線路有無移動損傷,絕緣是否良好,接地電阻應符合規定,線路周圍環境清潔。

9、防爆電氣裝置及電機的檢查內容和週期。

(1)防爆電氣裝置及電機每半年檢查一次。

檢查內容:外殼有無裂痕、變形、緊固見是否齊全、緊固,進出線裝置密封是否良好,保護裝置是否完整、正確、可靠。

(2)電機檢查內容:絕緣、潤滑、隔爆是否合格,符合規定要求。

10、風機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風機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檢查電機輸入功率,吸入、排出壓力、震動、噪音、潤滑、軸承,密封等,轉動部位的運轉情況及腐蝕情況。

11、消防設施及滅火器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

日常檢查:外觀整潔,有無滲漏鏽蝕,存放地點、溫度是否合適,消防管道是否有腐蝕損壞,有無漏水和損壞,各關節、閥門是否靈活,有無損壞現象。

(2)定期檢查:每逢大型節假日及換節時令定期檢查。檢查內容:消防管線、閥門、滅火器桶的強度試壓,藥品的合格失效、定期更換,各種消防器材的合理配備。

第三章裝置的維護、維修管理

第八條:油庫的裝置維修有計劃地組織實施,裝置維修組織與管理是油庫作業、技術、財務計劃的主要組成部分。第九條:油庫的裝置維修按時間進度及裝置使用情況,可分為年度維修、季度維修、月份維修,制定計劃,詳細安排。第十條:對裝置維修好壞、效果有評定、有考核、有記錄,實施維修情況記錄、故障記錄、維修記錄、潤滑記錄、裝置完好記錄,均在裝置管理臺帳之中。

第四章裝置的腐蝕及防腐措施

第十一條:油庫的裝置、金屬油罐、管線等受油品及大氣腐蝕而發生漏油、漏氣或漏電事故,必須加強裝置、油罐、管線的防腐措施。

第十二條:為達到防腐目的,必須選擇合適的防腐塗料,其效能、特點要符合油庫的要求。

第十三條:金屬表面防腐目前仍是手工法除鏽塗油防腐,塗抹厚度要達要求。油罐的防腐是清除罐底,應嚴格遵守清洗規程,保證安全。

一、認真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令、規定和要求。做好電氣裝置的安裝、檢修工作,對所分管的電氣裝置的合理安全執行負責。

二、認真做好電氣裝置的檢修、安裝工作,嚴格按規程施工,保證質量,保證臺臺裝置符合完好標準。

三、自覺管好、維護好分管裝置和供電線路,做到裝置安裝使用二臺成片、三臺成線,電纜吊掛符合電纜管理規定。

四、承包範圍內的電氣裝置完好率達到90%以上,小型電氣合格率達95%以上,消滅失爆。

五、井下供電做到“三無”、“四有”、“二齊”、“三全”、“三堅持”。

六、加強採掘電氣裝置管理,做到安裝拆除,有記載,維護、執行有記錄,供電線路、裝置有圖表,三大保護有資料、記錄,合理準確。

七、定期檢查、校驗、測定有關技術資料,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三違”。

八、重大檢修、安裝工程必須有專項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經審批、傳達後方可工作。

九、按時完成生產任務,堅持增產節約、降低材料、電力消耗,認真做好拆除、回收、修舊利廢工作。

十、杜絕“三違”。積極參加安全學習和業務技術培訓,提高自我保安能力和業務水平,消滅重大電氣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

1、承租單位如租用出租單位的特種裝置,必須與出租單位簽訂租賃協議,承租單位一經使用,就確認完好。

2、承租單位使用的特種裝置,必須符合國家對特種裝置使用安全規定要求,並取得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安全合格證、使用許可證和年度檢驗合格證,方可投入使用。

3、承租單位在入駐時,應將有關使用特種裝置的情況,如實向出租單位辦理登記手續。

4、承租單位使用的特種裝置,應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加強對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做到按月檢查確保裝置的安全正常運轉,並按規定對安全附件進行檢測,取得檢測合格證後方可使用。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合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做到按期複訓。

1、裝置進場前實行檢驗制度:每臺裝置進場均需提供本臺裝置出廠合格證(在有效期內)或檢測、檢驗證明,各工區必須組織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對進場裝置進行檢查並認真填寫“進場機械裝置驗收記錄”,對不滿足使用、有安全隱患的裝置堅決給予清退出場。

2、實行裝置登記制度:對每臺進場裝置均登記並做好臺賬。調配裝置做好折舊記錄,租賃裝置做好租金支付記錄。

3、實行操作人員崗前培訓制度:裝置進場對其操作人員進行裝置安全施工的培訓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機械保養、故障識別、施工現場的互相協調、統一指揮、高壓線路周邊的機械操作等,培訓後頒發培訓合格上崗證,不合格的操作人員堅決給予清退。

4、特種裝置管理制度:如起重裝置、鍋爐等,須經過常州、無錫兩地特種裝置檢驗研究院安檢合格後方可使用。

5、制定裝置操作規程,完全按操作規程使用裝置。每臺裝置均在明顯位置設立此裝置的操作規程,挖機、剷車等可掛在駕駛室內,便於司機學習掌握。並定期對操作人員檢查對不熟悉操作規程的操作人員培訓。

6、實行執證上崗制度:所有大型裝置的操作人員均執證上崗,上崗證必須是國家權威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證件,同時操作證上的機械和實際的操作的機械應相符。

7、實行維修保養制度:每一臺裝置的操作人員詳細填寫《裝置維修保養記錄》和《司機交接班記錄》將裝置的管理責任到人,增強裝置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於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實行機械裝置施工前安全檢查制度:根據機械裝置隱含或表現出的異常磨損、裂痕、變形、斷裂等情況,聯絡機械裝置的結構、工作原理判斷出裝置的安全隱患,及時給予正確、有效的處理,使其更趨合理有效並可安全施工。

9、既有線施工裝置移位實施方式:當裝置移動時鬆開固定在地錨上的纜風繩,鬆開纜風繩一米後固定,裝置可移動一米,如此類推(此項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而定,但不可無纜風繩固定而移動裝置)。裝置移動到指定位置後在重新進行加固纜風繩。裝置移位應有工區副職以上領導在場,並做好記錄。

10、每臺大型機械裝置工區必須和操作人員簽訂“裝置包保責任狀”。對裝置維修保養、安全使用等落實到個人。

11、每臺大型機械裝置均噴塗“中國鐵建”字樣及標識,並做好裝置編號,便於管理。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篇16

一、為加強我廠裝置設施檢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產工作區域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檢修期間的安全作業和檢修後的安全正常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裝置設施小修、中修、大修以及臨時停機搶修範圍。

三、在裝置設施檢修前,必須認真做好下列工作:

(一)各單位必須明確檢修內容,檢修時間和檢修作息時間。

(二)確定檢修專案安全負責人,安全監督員和參加檢修的人員。明確檢修專案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監督員對參加檢修的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教育及防範措施負責。檢修專案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監督員必須掌握檢修人員的工種持證情況,技術素質狀況及身體、精神狀況,以便科學安排檢修分工,進行安全警示。

(三)所有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必須熟悉檢修現場環境和安全作業條件,並擬定好安全防範措施。

(四)重大檢修專案必須制定好安全預案,特別是對高空作業、懸空作業、平行交叉作業、停(供)電作業,運轉裝置檢修起重作業及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蝕、易窒息部位的作業必須採取切實可靠的防範措施,向參加檢修的人員作技術交底,並報機動、安全部門備案。

(五)裝置設施檢修的安全用具和檢修工具、器具應進行嚴格檢驗,確認安全可靠。

(六)必須堅持班前派班制度,明確工作內容,注意事項,安全防範措施,加強對班前檢修人員的安全思想和防範意識教育,確定好聯保對子,做到檢修專案安全措施到位,專案負責人不盲目指揮,檢修人員不違章冒險作業。

四、裝置設施檢修中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進入檢修崗位必須做好安全確認,確保無危險因素後方可作業。

(二)特殊工種崗位的檢修作業,必須配備相應持證的作業人員。嚴格按照安全要求作業。

(三)聯保對子要注重相互提醒、相互督促,自覺做到“四不傷害”。

(四)檢修專案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監督員必須做好安全防範措施的檢查工作,對檢修人員的安全作業狀態進行監督,及時制止違章作業行為,發現險情應及時停止檢修作業,撤離人員,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及時向相關部門彙報。

(五)嚴格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杜絕酒後作業等行為。

五、裝置設施檢修結束後,必須做好如下工作:

(一)拆除檢修臨時設施,確保裝置設施試執行的安全條件,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二)臨時拆除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即時恢復,完善生產工作現場安全防塵技術措施,做好清潔衛生工作。

(三)認真做好檢修專案的總結工作。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篇17

1.根據裝置的情況,制定裝置的檢修週期和檢修內容,制定裝置的維護保養,潤滑週期和潤滑部位。

2.各裝置使用維護單位人員必須按規定的週期進行維護保養、潤滑和檢修,否則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

3.維護、檢修、保養、潤滑必須由各單位認真細緻檢查,及時發現裝置存在的缺陷並消除。

4.對查出的問題,不影響裝置安全執行,暫時無法解決,可繼續使用,但必須定期定時解決。

5.需要更換潤滑油的裝置部位,更換前必須清理乾淨原來的潤滑油和雜質。

6.更換損壞磨損的配件、油封、調整裝置配件間隙等。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篇18

1 目的

為保證生產裝置正常執行,避免發生意外裝置事故和其他傷害,保證檢、維護過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質量,制訂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採廠所有裝置、設施維護的安全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安全科: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各部門、班組:日常工作中貫徹執行本制度。

4 內容與要求

4.1 維護前準備

4.1.1 根據風險評價編制維護計劃。計劃應做到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應包括對安全裝置、設施的維護。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參與的維護專案,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4.1.2 安全科負責人要對維護中的安全負責,在對參加維護人員交待好任務的同時,書面交待好安全措施,同時要求對維護人員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相關人員做好維護的記錄。

4.2 根據風險評價,制定下列裝置設施專門維護計劃:

a.建(構)築物

b.穿孔裝置

c.鏟裝裝置

d.運輸裝置等

e. 照明、電器裝置設施等

4.2.1 維護電氣裝置時,必須切斷電源並經兩次啟動複查證明無誤後,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牌或專人監控,方能維護。

4.2.2 凡維護用的臨時照明,應使用36v電壓的安全行燈,絕緣要良好,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並有可靠的'接地零線。

4.2.3 防雷設施

4.2.4 維護負責人在維護前,要組織人員對維護過程進行風險評價,做好維護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安全可靠。

4.3 維護安全規定

4.3.1建立裝置管理檔案,對穿孔裝置、鏟裝裝置、運輸裝置、破碎裝置、電氣裝置、照明設施、防雷設施等維護記錄進行檔案管理,對管理檔案是否對裝置的變化管理及時作出更新。

4.3.2 對特種裝置進行定期檢查,並對特種裝置進行合格檢驗報告。

4.3.3 危險性較大的裝置必須有相應資質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誌,併到所在地市級以上裝置安全監察機構註冊登記。礦用裝置取得礦用安全標誌,將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固定在裝置設施顯著位置後,方可投入正式使用,並對電氣裝置等進行永久性標籤。

4.3.4 維護人員要對維護專案進行檢查,維護前準備工作符合維護要求方可進行維護。

4.3.5 一切維護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4.3.6 在維護區域內,對各種機動車輛要按規定嚴格管理。

4.4 竣工驗收

4.4.1 維護竣工後,維護人員要細緻檢查安全罩等安全措施,切勿將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機械裝置內,並將拉設的臨時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4.4.2 維護移交驗收前,不得拆除懸掛的警示牌 。

4.4.3 竣工驗收時,生產和維護雙方負責人當場檢查質量是否全部符合維護標準,安全裝置是否恢復齊全。

4.4.4 生產單位自己維護的,單位負責人要親自到現場維護驗收。

5 相關檔案和制度

《風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程式》

6 相關記錄:

《裝置設施維護計劃》

《裝置維修保養記錄表》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篇19

一、蒸氣裝置(包括蒸箱、蒸汽消毒櫃等)

(一)確保安全,堅持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必須由專人使用保養,未經批准,他人不得使用。

(二)凡使用人員必須瞭解裝置的效能、額定氣壓和操作規程。

(三)隨時檢查裝置效能完好情況,發現異常應停止使用,及時報告食堂管理員。

(四)蒸箱、保溫箱使用前檢查水箱,水位應保持在水箱2/3處,並做到使用一次清洗一次,全面清洗水箱去除汙垢。

(五)使用前先檢查閥門、管道等零部件是否完好,確認後方可使用。

(六)食品放入蒸箱內,檢查箱門是否關緊後方可開啟閥門。

(七)用隔墊手套拿取蒸屜及食品等物品,小心燙手。

(八)使用完畢後,關閉氣源閥門,清除櫃內雜物,保持內外壁光滑無油汙。

(九)保持裝置清潔,保證食品衛生。

二、加工類裝置(烙餅鍋、攪拌機、壓面機、絞肉機等)

(一)堅持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必須由專人使用保養,未經批准,他人不得使用。

(二)操作人員,在機器沒完全停穩前不得將手伸入機內。

(三)開機前,應先擦乾手再按電門,以免發生觸電。

(四)按規定適量放料,不得超負荷操作,以免損壞機器。

(五)嚴禁在操作時嬉戲打鬧和擅離職守。

(六)使用絞肉機前,應先將其置於平穩處固定好,並應認真檢查其電源線路、開關、接地線是否完整無損,機器各部件有無鬆動、異常,機器各部件旋轉部位及料斗內有無異物等,確認無誤後方可投入使用。

(七)在操作過程中精神要集中,待絞的.肉要化大為小,將其切成適當的小肉條後,再將其有秩序地送入料斗內,嚴禁用手擠壓,更不得將手或棍棒等物直接伸入料斗內。

(八)操作時發現機器有異常現象或絞刀不鋒利時,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請機修人員檢修。

(九)用完後立即停機切斷電源,將絞刀拆下清洗,料斗內應用布沾熱水擦洗乾淨,不得用水直接沖洗。拆卸下的零件清洗後不得立即裝上機器,瀝乾水分待使用時再裝好擰緊。

三、冷凍類裝置(冰箱,冰櫃等)

(一)冰箱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二)冰箱由專人負責管理。

(三)食物要表裡冷卻到常溫才能存入到冰箱,要嚴格做到生熟食品分開存放;食物要碼放整齊,不要重疊避免冷凍不透;要做到先進先出,要經常檢查,防止食物變質。

(四)注意清潔衛生,定期清理、除霜,保證冰箱內無腥臭味。

(五)每天下午對冰箱檢查一次,檢視控制溫度,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報修,如因不負責任造成事故或損失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要經常檢查電冰箱的電源線路、開關、接地線及各部位防護罩是否完好無損和齊全可靠。

(七)一旦發現電冰箱有異常響音現象時,應立即斷開其電源,並請機修人員檢修,等故障排除後,方可投入執行,嚴禁帶病執行。

(八)遇停電時,要及時關閉電源,等來電15分鐘後方可合閘啟動冰箱。

(九)操作人員不得私自拆卸冰箱上的任何部件。

四、燃氣灶具裝置

(一)會點火:

1、堅持火等氣的原則,嚴禁先開氣後點火。

2、首先點燃點棒,由點火孔伸進靠近主燃燒器噴頭,迅速開啟小火氣源閥門,引燃主燃燒器。

3、主燃燒器引燃後,關閉點火棒。

4、開啟大火氣源節門,根據需要調整火力。

5、使用完畢,關閉氣源節門及鼓風機開關。

(二)會查漏:

定期使用專用儀器或肥皂水檢查燃氣系統的接頭、開關等易損部件有無漏氣現象,要經常檢查點火棒膠管有無老化鬆動現象,發現問題及時報修,嚴禁用明火查漏。

(三)會處理緊急情況:

1、發現漏氣或聞到異味,要立即關閉閥門熄滅火種,開啟門窗通風換氣,嚴禁開啟或關閉各類電器,並及時向食堂管理員報告。

2、發生火情盡一切努力立即關閉氣源節門,使用乾粉滅火器、溼布、溼被等物積極撲救並及時報警。

3、燃氣灶具長時間不使用,務必關好閥門。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篇20

一、對上級調撥和學校自購的`電教裝置及時驗收入庫,認真記好實物總帳,明細帳、報損帳,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二、科學合理地擺放好儀器櫥中各種電教軟、硬體。做到陳列整齊,取用方便,做好各種器材的分類、編號。

三、嚴格執行管理制度,及時做好電教裝置的發放、歸還工作,嚴格履行借用手續,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建立電教資料檔案對上級主管機關各種檔案、通知和本校電教實驗資料、經驗總結、電教論文、自制燈片、錄音等要分類編號,妥善保管。

五、教學投影儀、錄音機、投影片下發到班級後,由各班班主任負責管理,學校每週進行一次檢查,檢查情況列入學各人年級考核評估。

六、電教儀器室應保持整齊清潔,通風乾燥,做到防火、防盜、防潮、防腐、防塵、防磁、防震。

七、每年認真進行一次盤點清查工作及時添制,維修有關電教裝置。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篇21

  一、目的

為規範裝置設施變更的管理,消除由於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加強對裝置設施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裝置設施的永久性或暫時性變化的管理工作。

  三、職責

1、技術部全面負責裝置設施的.變更組織與協調活動。

2、變更申請者負責填寫《裝置設施變更申請表》,安全辦公室負責變更申請的稽核。

3、變更實施部門負責裝置設施變更實施過程的監督及變更完成後的驗收。

四、內容及程式

1、裝置設施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裝置設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設施的變更;

(3)更換與原裝置不同的裝置或配件;

(4)裝置材料代用變更;

(5)臨時的電氣裝置變更等;

(6)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7)計算機及其軟體的變更。

2、變更申請人提出變更申請,說明變更及其技術依據,並對變更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

3、申請變更部門將書面變更申請報至變更稽核部門,稽核部門負責人對變更的情況進行稽核。

4、稽核後報至主要負責人處,進行變更審批。

5、變更審批後,變更申請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變更的實施。

6、變更實施前,變更的實施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後實施變更。

7、變更稽核部門對變更的實施結果進行驗收。

8、變更的驗收:凡是裝置設施的變更都需要進行變更驗收,評價變更後的效果、影響及存在的各種風險等。

9、由於變更而產生的各項資料均應交安全辦公室存檔。

10、任何員工在未得到許可的條件下,不得擅自進行任何變更,否則公司將視為違章作業,嚴肅處理。

五、記錄

《裝置設施變更申請表》

《裝置設施變更施工、驗收記錄表》

《裝置設施變更安全隱患控制表》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篇22

一、氣錘操作人員應明瞭氣錘的結構和效能,作到合理使用,防止事故。

二、注意氣錘的工作期限,並作定期的檢修,零件如有損壞,應及時拆換,不可讓更多的零件破壞。

三、在工作過程中,如發雜音,立即停車檢查修理。

四、經常注意油杯存油情況,並注意潤滑油是否合乎規格,如燃點渣滓及濃度。

五、經常注意各部分的潤滑問題。

六、砧體砧面與錘體導承之距離,及下砧面與地面之距離應切實保持規定的距離,並隨時檢查其距離是否有新改變,以免將機器打壞。

七、緩衝機構內球形敗凡耳是否完整,應作定期檢查,以免錘體將工作缸上蓋碰損。

八、冬季應將油杯加以包裹,以免冷凍,使潤滑受阻。

九、開車前應檢查操縱槓桿在操縱上的靈活性。

十、各補氣通路應在定期檢修中加以疏通,應使氣錘能發揮其正常的效力。

十一、電動機應經常保持清潔,一年拆開擦洗一次,但擦洗時注意線上圈上不要用煤油或氣油,以免絕緣層脫落。

十二、不允許鍛打冷的或不夠熱的金屬。

十三、錘在上方時間,不可超過一分鐘,以免錘體發熱,浪費能力,影響機器正常運轉及壽命長度。

十四、鍛工應具有豐富經驗,方可操縱氣錘,特別在作單下打擊時,在操作技術上更需熟練。

十五、在停止使用時,應切斷電源。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篇23

為保證生產設施的執行、檢修理、拆除和報廢過程的平安,確保燒結廠平安生產,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使用於燒結廠內全部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管理。

  一、職責

1、機動科負責對生產設施執行、檢修理、拆除和報廢方面的平安管理。

2、生產設施的檢修理、拆除和報廢由機動科負責。專案負責人應對檢修、拆除和報廢平安工作負全面責任,並指定專人負責囫圇作業過程的平安工作。

3、平安監督科、機動科負責對該制度執行狀況舉行抽查。

  二、生產設施的平安拆除和報廢管理

1、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部門應當對拆除裝置的現狀舉行具體調查,編制拆除計劃,落實控制風險,經聯合簽字批准偶,方可施工。較容易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實際的平安措施。

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需在工程負責人的統一領導下和監督下舉行。

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水、供熱裝置等相銜接部分切斷。

4、生產裝置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急化學品介質的,應先清洗整潔,經化驗分析驗收合格後方可動火拆除。

5、從事拆除工作的時候,應當有腳手架或者其它穩固的結構部分方可操作。

6、拆除和報廢生產裝置時,由機動科現場確認後簽署看法,報倉領導批示,報批後辦理報廢。

7、如發覺特種裝置存在嚴峻隱患,無改造、修理價值,或者超過平安技術規範規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門應準時按相關規定予以報廢。由公司向原記下的特種裝置平安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裝置的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