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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歸檔管理制度(精選5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3.78K

資料歸檔管理制度 篇1

為規範基礎資料的保管與使用,將安全管理主要基礎資料歸類建檔。包括:

資料歸檔管理制度(精選5篇)

1、安全會議記錄,主要記錄安全會議時間、內容、地點參加人員,便於開展安全工作

2、安全檢查記錄,對車輛及設施,實行定期檢查,便於瞭解車輛的.現狀,保持良好的車況。

3、安全教育與培訓記錄,定期加強安全教育,加強人員業務培訓。

4、安全管理組織及安全管理人員臺帳。

5、駕駛員管理臺帳,及時將駕駛員的有關資訊歸檔,便於管理。

6、駕駛員安全行駛里程臺帳。

7、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臺帳,將車輛的相關資訊建檔,便於車輛管理。

8、事故隱患管理臺帳。

9、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檔案,應一案一檔,資料齊全。

資料歸檔管理制度 篇2

安全生產管理就是針對人們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問題,運用有效的資源,發揮人們的智慧,通過人們的努力,進行有關決策、計劃、組織和控制等活動,實現生產過程中人與機器裝置、物料、環境的和諧,達到安全生產目標。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標準和湖南省建設廳有關安全生產要求,結合我司實際情況,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資料必須有以下內容:

一、安全管理綜合資料

1、安全管理機構設定

2、安全管理保證體系

3、安全管理網路圖

4、安全協議

5、安全檢查制度

6、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7、職業危害預防制度

8、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9、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0、安全例會制度

11、裝置管理制度

12、裝置維修保養記錄(專人負責)

13、安全用品採購計劃、領用、報廢臺帳

14、危化品管理制度

15、門衛制度

16、治安保衛制度(責任分解到人)

17、食堂衛生責任制

18、節能減排措施

19、宿舍保暖和防煤氣中毒措施

20、宿舍消暑和防蚊蟲叮咬措施

21、消防措施、制度(滅火器材設定位置)

22、防粉塵、防噪音措施

23、季節施工專項措施

1~23項單獨成冊

24、電工巡視維修記錄(單獨成冊)

25、所有施工機具安裝後驗收記錄、裝置臺帳

26、大型機構裝置產品合格證及檢測合格書(塔吊、物料提升機、龍門吊、行車等要經當地安全技術監督局驗收,發給驗收合格證書後方可使用)(25、26機械裝置驗收資料單獨成冊)

27、腳手架及分段驗收記錄(量化)(單獨成冊)

28、模板安裝驗收記錄(單獨成冊)

29、危險因素調查表

30、危險源清單(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進行危險源辨識)

31、重大危險源清單(29、30、31單獨成冊)

32、環境因素調查表

33、環境因素清單

34、重大環境因素清單(31、32、33單獨成冊)

35、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單獨成冊)

36、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防坍塌、防觸電、防高墜、防火災)(單獨成冊)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單獨成冊)

1、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1)、分公司(專案)經理

2)、分公司(專案)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3)、分公司(專案)安全員安全職責

4)、專案施工員安全職責

5)、專案班組長安全職責

6)、專案生產工人安全職責

7)、專案各部門職責

2、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後,在以後的各階段中對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記錄並考核。(可製表)

3、經濟承包合同中必須有安全生產指標。

4、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管理人員考核情況(可製表)

三、目標管理(單獨成冊)

1、目標制定

安全管理目標主要包括:

1)、傷亡控制指標:根據單位總體目標制定(年初簽定的合同)。

2)、安全達標目標:要有具體目標(合格、優良)。

3)、文明施工實現目標:根據作業條件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具體方案和實現文明工地目標和指標。

4)、環境保護目標:汙水、噪聲排放達標。

2、目標分解

對已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目標,根據安全責任目標的要求,按專業管理將目標分解到人。

責任人簽名。

3、目標考核

安全管理目標執行的如何,有具體的責任分析和考核辦法,對分解的責任目標及責任人的執行情況與經濟掛勾,每月有考核結果並記錄(可製表)。

四、施工組織設計(單獨成冊)

1、施工組織設計由專案總工或技術負責人組織技術員、施工員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審批程式:三類及三類以下工程專案的施工組織設計,由專案總工或技術負責人審批,上報公司工程技術部備案。三類以上工程專案的施工組織設計由專案部組織編制後,報公司工程技術部及相關部門會審,公司總工程師批准後,方可實施。

一類工程:簷高≥20米,跨度≥24米;

二類工程:簷高≥12米,跨度≥15米;

三類工程:簷高<12米,跨度<15米;

2、對專業性較強、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專案要編制專項安全方案。專項安全方案要經技術負責人審批(或需專家論證的方案)。

3、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裝置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等活動中屬於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施工前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基坑支護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的基坑(槽)並採用支護結構施工的工程;或基坑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複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開挖工程

土方開挖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工程。

3)、模板工程

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及特殊結構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裝工程

5)、腳手架工程

①高度超過24米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

②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與分片式提升;

③懸挑式腳手架;

④門式腳手架;

⑤掛腳手架;

⑥吊籃腳手架;

⑦卸料平臺。

6)、拆除、爆破工程

採用人工、機械拆除或爆破拆除工程。

7)、其他危險性較大工程

建築暮牆的安裝施工;

預應力結構張拉施工;

6米以上的邊坡施工;

8)、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已經行政許可,尚無技術標準的施工。

9)、高層(超過十層、超過24米)建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裝置容量在50kw以上者,要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10)季節施工專項方案。

11)雷擊高發區防雷措施。

建築施工企業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施工企業技術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及監理單位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稽核,稽核合格,同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

4、建築施工企業應當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的工程

1、深基坑工程

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米(含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極其複雜的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8米,或跨度超過18米,施工總荷載大於1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於15kn/m2的模板支撐系統。

3、30米及以上高空作業工程,挑架、爬架或高度大於24m的落地式腳手架的搭設工程。

4、大型裝置吊裝、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裝置安裝工程、易燃易爆特殊工程、大型裝置試驗、試車等工程。

專項施工方案由專案總工或技術負責人組織編制,由專案總工或技術負責人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

五、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1、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在正式作業前進行,不但口頭講解,同時應有書面文字,(由施工技術人員進行講解)並履行簽字手續。

2、分部分項工程(按施工工序或專業分):

拆除工程、人工挖孔樁(編制單獨的施工技術安全方案)、土方工程(機械挖土方、人工挖土方)、模板工程(大型模板編制方案,模板安裝、模板拆除)、鋼筋工程(鋼筋加工、鋼筋焊接、鋼筋綁紮與安裝)、混凝土工程(混凝土攪拌、混凝土運輸、混凝土澆搗、養護)、磚石砌築工程、預製構件安裝、門窗工程(木門窗制安、塑鋼窗安裝)、腳手架工程、地面工程、抹灰工程、貼面磚、屋面工程(屋面瓦安裝、卷材防水工程)、各種施工機械使用、給排水工程、建築電氣工程、大型裝置安裝、壓力容器製作安裝、結構吊裝等。

六、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查思想、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

2、安全檢查,應由生產經理或安全總監(專職安全員)組織的有關技術、安全、施工管理人員共同進行。生產經理或安全總監(專職安全員)每天在工地指揮生產的同時,檢查和解決的安全問題,不能替代正式的安全檢查工作。

3、安全檢查應按照有關規範、標準進行,並對照安全技術措施提出的具體要求檢查。凡不符合規定的和存在隱患的問題,均應進行登記,並定整改人、整改時間、整改措施、整改驗收人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閉環,並做好檢查情況記錄。

5、對有關上級來工地檢查中下達的重大事故隱患通知單所列專案,要如期整改並將整改情況進行登記和反饋。

七、安全教育

1、培訓時間:

建築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小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新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2、對安全教育工作應建立定期的安全教育制度並認真執行,有專人負責監督。

3、新入廠工人必須經公司、專案、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思想、安全知識、安全技能三個方面的教育。

專案教育的內容: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規程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安全設施、裝置、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有關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班組教育內容: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

工人變換工種,應先進行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識的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進行教育和考核應有記錄資料。

安全教育講解員和受教育人員必須每人簽名字(萬一不會寫字的也可以按手印)。

對安全教育制度中規定的定期教育執行情況,應進行定期檢查考核並做好記錄。

4、湖南省在建工程開工前開辦農民工學校、竣工驗收時必須有該項資料。

八、班前安全活動

班前安全活動是行之有效的措施,班前安全活動內容,針對各班組專業特點和作業條件進行,不能以佈置生產工作替代安全活動內容,做好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九、特種作業持證上崗

1、特種作業的範圍包括: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起重機(塔吊司機、司索指揮、電梯司機、捲揚機操作)作業,登高架設作業,壓力容器作業。

2、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特種作業定點培訓機構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和操作技能的培訓考核,並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

3、電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廠礦企業內起重機械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統一印製,地、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簽發,全國通用。

4、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起重訊號工、起重司機、司索工等作業,由建設主管部門考核發證(湖南省建設廳要求)。

4、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

5、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者,每兩年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進行1次複審,未按期複審者,其操作證自行失效,視為無證上崗。

6、特種作業人員應進行登記造冊,並記錄工種、合格證號碼,有效期限等。

十、工傷事故處理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國務院令第493號,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1、傷亡事故分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施工現場凡發生輕傷、重傷、死亡及多人險肇事故均應進行登記,並逐級上報。

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每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一般事故上報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上報的部門有當地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工會、檢察院等單位。

3、發生的各類事故均應組織調查和配合上級調查組進行工作。發生輕傷和險肇事故時,應把工地自己組織調查情況和吸取教訓及處理結果進行登記。重傷以上事故,按上級有關調查處理規定程式進行登記。

3、事故發生後,按“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4、按規定建立符合要求的工傷事故檔案,每月28日前向安全環保部報送《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月報表》和《二十三冶建設公司專案安全情況綜合月報表》並督促財務部門報送《安全生產投入報表》。

十一、安全標誌

1、施工現場應針對作業條件懸掛符合gb2894-1996《安全標誌》的安全色,並應繪製施工現場安全標誌佈置圖。當多層建築各層標誌不一致時,可按各層列表或繪製分層佈置圖。安全標誌佈置圖應有繪製人簽名,並經專案經理審批。

2、安全色標應有專人管理,作業條件變化或損壞時,應及時更換。安全色標應針對作業危險部位標掛,不可以全部並掛排列流於形式。

3、施工現場的進口處應有整齊明顯的“五牌一圖”

五牌: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

一圖: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按地區要求增加:重大危險源公示牌

安全管理資料必須隨時建檔,不能寫回憶錄。

4、重大危險源公示牌。

十二、各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所要求的相關資料。

對於新工人從事建築安裝施工企業的安全基本知識教育的內容是:

1、新工人進入工地前必須認真學習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

3、在沒有防護設施的2米高處,懸崖和陡坡施工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4、高空作業時,不準向下或向上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電器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擺弄機電裝置。

6、建築材料和構件要堆放整齊穩妥,不要過高。

7、危險區域要有明顯標誌,要採取防護措施,夜間要設紅燈示警。

8、在操作中,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後操作。

9、特殊工種[電工、焊工、起重機械作業(電梯司機司索指揮塔吊司機捲揚機操作工)、架子工、機動車輛司機等]必須經特種作業定點培訓學校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發給了《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10、施工現場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腳和易滑、帶釘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誌、警告牌、腳手架連線鉛絲或連線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須經過加固後經施工技術負責人同意。

12、施工現場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措施並有明顯標誌。

13、任何人不準向下、向上亂丟材料、物、垃圾、工具等。不準隨意開動一切機械。操作者思想要集中,不準開玩笑,做私活。

14、不準坐在腳手架防護欄杆上休息和在腳手架上睡覺。

15、手推車裝運物料,要注意平穩,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6、拆下的腳手架、鋼模板、軋頭或木模、支撐要及時整理,圓釘要及時拔除。

17、砌牆斬磚要朝裡斬,不準朝外斬。防止碎磚墜落傷人。

18、工具用好扣要隨時裝入工具袋。

19、不準在井架內穿行;不準在井架提升後不採取安全措施到下面去清理砂漿、混凝土等雜物;不準吊籃久停空中;下班後吊籃必須放在地面處,且切斷電源。

20、腳手架上霜、雪、泥要及時清掃。

21、腳手板兩端間要扎牢,防止探頭板。

22、腳手架超載危險:砌築腳手架施工均布荷載每平方米不得超過3kn,即在腳手架上堆放標準磚不得超過單行側放三皮磚高;20孔多孔磚不得超過單行側放四皮高;非承重三孔磚不得超過單行平放五皮高,只允許二排腳手架上同時堆放。

23、單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掛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綁紮。

24、人字梯中間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準人坐在上面,騎馬式移動。

25、高處: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高血壓、貧血症、嚴重心臟病、精神病、癲癇病、深度近視眼在500度以上人員,以及經醫生檢查認為不適合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對井架,起重工等從事高空作業的工種人員要每年體格檢查一次。

1)在平臺、屋簷口操作時,面部要朝外,繫好安全帶。

2)高處作業不要用力過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墜落。

3)在平臺等處拆木模撬棒要朝裡,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墜落。

4)遇有暴雨、濃霧和六級以上的強風要停止室外作業。

5)夜間施工必須要有足夠的照明。

29、危險因素調查表;

30、危險源清單(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進行危險源辨識)

31、重大危險源清單

32、環境因素調查表

33、環境因素清單

34、重要環境因素清單

35、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36、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資料歸檔管理制度 篇3

(一)總則

第一條減少歸檔數量,提高辦文速度和歸檔質量,充分發揮檔案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根據中央關於文書處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廠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檔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同級函、電、來文,本廠上報下發的各種檔案、資料。

第三條按照黨政分工的原則,全廠各類檔案分別由黨委辦公室和厂部辦(以下簡稱兩辦)歸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條公文的簽收

1、凡來廠公檔案(除廠領導訂的外)均由廠歸檔員登記簽收(由上級或郵電局機要通訊員直送機要室的機要檔案除外)後分別交兩辦機要祕書拆封。在簽收和拆封時,歸檔員和機要祕書均需注意檢查封口和郵戳。對開口和郵票撕毀函件應查明原因,對密件開口和國外信函郵票被撕應拒絕簽收。

2、對上級機要部門發來的檔案,要進行信封、檔案、文號、機要編號的四對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項不對口,應立即報告上級機要部門,並登記差錯檔案的文號。

第五條公文的編號保管

1、兩辦機要祕書對上級來文拆封後應及時附上檔案處理傳閱單,並分類登記編號、保管。須由工廠承辦或歸檔的廠領導親檔案,廠領導封後,也應分別交兩辦辦理正常手續。

2、本廠外出人員開會帶回的檔案及資料應及時分別送交兩辦機要祕書進行登記編號保管,不得個人儲存。

第六條公文的閱批與分轉

1、凡正式檔案均需分別由兩辦主任(或副主任)根據檔案內容和性質閱籤後,由機要祕書分送承辦部門閱辦,重要檔案應呈送廠領導(或分管領導)親自閱批後分送承辦部門閱辦避免檔案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緊急檔案要即閱即辦。

2、一般函、電、單據等,分別由兩辦機要祕書直接分轉處理。如涉及幾個單位會辦的檔案,應同主辦單位聯絡後再分轉處理。

3、加速檔案運轉,機要祕書應在當天或第二天將檔案送到廠領導和承辦部門,如關係到兩個以上業務部門,應按批示次序依次傳閱,最遲不得超過兩天(特殊情況例外)。

第七條檔案的傳閱與催辦。

1、傳閱檔案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檔案帶回家、宿舍和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檔案轉借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檔案不得向外洩露內容。

2、閱讀檔案應抓緊時間,當天閱完後應在下班前將檔案交機要室,閱批檔案一般不得超過兩天,閱後應簽名以示負責。如有領導批示、擬辦意見兩辦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檔案所提要求和領導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3、閱文時不得抄錄全文,不得任意取走資料夾內任何檔案及附件,如確係工作需要,要辦理借閱手續,以防止丟失洩密。

4、檔案閱完後,應送交兩辦機要祕書,切忌橫傳。

5、兩辦機要祕書對檔案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責任,承辦部門接到檔案、函電應立即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檔案壓放分散,如需備查,應按照有關保密規定,並徵得兩辦同意後,予以影印或摘抄,原件應及時歸檔週轉。

6、按照閱文範圍,離、退休幹部,一般由有關部門定期組織學習有關檔案,或由兩辦機要室通知到機要室閱文。

(三)歸檔的管理

第八條歸檔的規定

1、全廠上報下發正式檔案的權力分別集中黨委和厂部,各群團體和部門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傳送正式檔案。

2、各群團體、部門需要向上反映彙報重要情況或向下安排佈置重要工作要求歸檔應分別向黨委、厂部提出歸檔申請,並將檔案底稿分別交兩辦稽核。黨委、厂部同意歸檔,則兩辦分別按黨、政機構設定與業務分工統一歸口以黨×字、廠×字歸檔。群團體檔案由黨委批轉。

3、對全廠影響較大,涉及兩個以上廠領導分管範圍的.檔案,須由黨委書記或廠長批准簽發。其餘檔案均由分管廠領導批准簽發。

第九條歸檔的範圍:

1、凡是以黨委、厂部名義發出的檔案、通告、決定、決議、請示、報告、編寫的會議紀要和會議簡報,均屬歸檔範圍。

2、黨委、厂部下歸檔件主要用於:

(1)公佈全廠規章制度;

(2)轉發上級檔案或根據上級檔案精神制訂的工廠檔案;

(3)公佈工廠體制機構變動或幹部任免事項;

(4)公佈全廠性的重大生、技術、經營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決定;

(5)釋出有關獎懲決定和通報;

(6)其他有關全廠的重大事項;

3、黨委、厂部上行文、外歸檔主要用於:

(1)對上級機關呈報工作計劃、請示報告、處理決定;

(2)同兄弟單位聯絡有關工廠重大生、技術、人事勞資、物資供應、科研、基建、經營管理、黨群工作等事宜。

4、在工廠日常生、技術、經營管理、黨群工作中,有關圖紙、技術檔案、工藝修改、審批工作、安排部署、傳達上級指示等事項,應按有關制度辦理,經分管廠領導批准後,由主管業務科室書面或口頭通知執行,一般不用厂部檔案釋出。

5、凡各業務科室如開專題會議所作的決定,一般都不應歸檔,不備查考,可以科室名義用《工作簡訊》發會議紀要。

6、各業務科室與外單位發生的一般業務聯絡,可用各科室的名義對外發函(應各自編號備查)不用厂部名義歸檔。

(四)歸檔程式與要求

第十條歸檔程式規定:

1、各單位元需要歸檔,應事先分別向黨委、厂部提出申請;

2、黨委、厂部同意歸檔時,主辦單位應以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令,上級指示或工作實際需要草擬檔案初稿;

3、草擬文稿必須從全廠角度出發,做到情況確實、觀點鮮明、條理清楚、層次分明、文字簡煉、標點符號正確、書寫工整。嚴禁使用鉛筆、圓珠筆、紅墨水和彩筆書寫;

4、文稿擬就後,擬搞人應填附歸檔稿紙首頁,詳細寫明檔案標題、傳送範圍、印刷份數、擬稿單位與擬稿人,並簽名、蓋章、標定日期和密級;

5、兩辦應根據黨委、厂部的要求和上級有關指示精神,有關檔案規定,對文稿進行審查和修改。對塗改不清、文字錯漏嚴重、內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應退回擬稿單位重新擬稿;

6、經兩辦審查修改後的文稿,送部門主管領導核稿(對文稿內容、質量負責);

7、對稽核時修改較多,有礙列印和存檔的文稿,應由擬搞部門重新謄寫清楚;

8、需經會籤的文稿,應在交付列印前送會籤部門會籤;

9、文稿稽核會籤後,按批准許可權的規定分別呈送黨委、厂部領導審定批准簽發;

10、經領導批准簽發後的文稿交兩辦機要祕書統一編號送打字室列印;

11、檔案列印清樣,應由擬稿人校對,校對人員應在歸檔稿上簽名;

12、檔案打字後,由兩辦派專人按數印刷,再由兩辦機要祕書分發並檢查落實情況,對印刷質量不好的檔案,機要祕書應拒絕蓋印分發。

(五)檔案的借閱和清退

第十一條各部門有關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一般檔案,需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寫便條,對有密級的檔案須兩辦主任同意後方可借閱。

第十二條借閱檔案應嚴格履行借閱登記手續,就地閱看,按時歸還。任何人不得將檔案帶走或全文抄錄,不允許拆卷和在檔案上勾劃等。

第十三條兩辦機要祕書對承辦的公文應抓緊催辦,應定期對事情已經辦妥的本廠檔案和上級要求限期清退的檔案,進行收繳清退工作。(一般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終一總清)。如發現檔案丟失,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和責任者,並如實向領導報告。

第十四條各部門應指定一位責任心強的同志負責檔案收交、保管、保密、催辦檢查工作。

(六)檔案的立卷與歸檔

第十五條檔案的歸檔範圍:

1、凡下列檔案統一分別由兩辦負責歸檔:

(1)上級機關來文,包括上級對工廠報告、申請的批覆;

(2)黨委、厂部發出的報告、指示、決定、決議、通報、紀要、重要通知、工作總結、領導發言和生經營工作的各類計劃統計、季度、年度報表等;

(3)廠黨委會、廠長辦公室、廠務會、工廠管理委員會、中層幹部會以及各種專業例會記錄;

(4)廠黨代會、職代工、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團代會等廠一級的黨群組織召開的代表大會所形成的報告、總結、決議、發言、簡報、會議記錄等;

(5)有儲存價值的人民來信來訪記錄及處理結果;

(6)叄加上級召開的各種會議帶回的檔案、資料及本廠在會上彙報表言材料等;

(7)上級機關領導同志來廠檢查視察工作的報告、指示記錄,以及本廠向上級進行彙報的提綱和材料;

(8)反映本廠生、經營活動、先進人物事蹟及廠領導工作等的音、像攝製品;

(9)工廠日誌和大事記;

(10)工廠向上級請示批覆的檔案及上報的有關材料。

2、業務科室,各群團體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動資料,由各業務科室、群團體負責立卷歸檔。

第十六條立卷要求

1、檔案立卷應按照內容、名稱、作者、時間順序,分門別類地進行整理歸檔。

2、立卷時,要求把檔案的批覆、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檔案、材料的完整性。

3、要堅持平時立卷與年終立卷歸檔相結合的原則。重要工作、重要會議形成的檔案材料,要及時立卷歸檔。

4、上年度形成的檔案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檔案館(室)移交,清單一式兩份。(接交單位各留存一份備查)。

(七)檔案的銷燬

第十七條對於多餘、重複、過時和無儲存價值的檔案,兩辦機要室應定期清理造冊,並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申請銷燬手續。

第十八條經稽核同意銷燬的檔案,應派專車分別由兩辦機要祕書和正副主任護送到上級機關指定的紙廠監視銷燬。

資料歸檔管理制度 篇4

1、加強日常各種工作的文字記錄和對檔案資料的收集管理、保管工作,保證施工都有文字記錄和圖片資料,以便分析、發現問題、改進工作。

2、通過對工程的.控制檢查,收集到大量統計資料和資訊,然後進行專題分析研究,找出工程進度、質量、材料消耗、機械使用和成本費用盈虧等方面問題,迅速地將資訊反饋給現場施工指揮和排程部門,使有關工程方面的決策更為全面,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實現對現場的全面管理。

3、除處理好大量的日常性的繁雜事物以外,每一個施工管理人員都必須十分注意以下幾方面問題:

3.1.經常收集、完善影響施工的基礎資料。

3.2.在施工進度計劃的執行管理中建立完整的記錄,記載施工日記。

資料歸檔管理制度 篇5

1、監理檔案是駐地監理組,對專案實施監理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儲存價值的、各種形式的原始資料。專案監理組從駐地之日起,所有監理人員要明確分工,負責積累有關資料,妥善分類管理,確保工程竣工驗收後,有完整的檔案資料。

2、監理檔案資料管理工作實行總監負責制,借閱監理檔案資料,必須經總監批准。辦公室設監理檔案室,配置管理人員。檔案管理人員負責資訊傳遞、收發檔案和資訊、檔案、資料的歸檔管理工作。

3、駐地監理的監理檔案資料管理工作,實行駐地總監代表負責制,設專人負責資訊、收發檔案、資料和管理工作。在專案實施過程中,駐地資料管理員要及時將監理資料分類、歸納、建檔。

4、駐地監理歸檔的.監理資料有:監理合同;監理規劃;監理指令;監理日誌;監理月報;會議紀要;稽核籤認檔案;工程質量認證書;工程款支付證明;工程驗收紀錄;質量事故調查及處理報告;各種監理內業臺帳;監理工作總結。

5、監理檔案按單位工程和施工時間的先後順序整理分類立卷裝訂,每頁要有編號,每卷要有目錄。

6、每個單位工程的監理檔案封面在註明工程名稱、合同號、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開工日期、竣工日期和駐地總監代表稽核簽字。

7、在工程竣工驗收後一個月內,由駐地資料管理員將監理資料整理裝訂後,移交公司檔案室,並辦理交接手續。

8、一般工程監理檔案在保修期滯後應儲存一年,重要的工程監理檔案儲存期可延長三年。儲存期間需要查閱時,辦理借閱和歸還手續。

9、超過儲存期限的監理檔案,公司檔案管理人員應清點核對,登記造冊,經公司批准後,妥善銷燬。

10、監理檔案的書寫,字跡要清楚,簽字要齊全,內容要真實可靠,不得弄虛造假,也不得擅自塗改原始記錄違者按有關規定查處。

11、監理檔案要妥善放在防火防盜的鐵皮櫃內,要精心管理,完整儲存,採取適當措施,注意通風、防潮、避免蟲蛀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