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條據 > 條例

《菏澤市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表決通過

欄目: 條例 / 釋出於: / 人氣:2.72W

近日,《菏澤市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已經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擬於12月1日起正式施行,那麼,下面是相關內容,歡迎閱讀。

《菏澤市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表決通過

為了創造整潔優美的城鎮環境,加快省級文明城市建立,發揮地方性法規對菏澤城鎮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保障和促進作用,迴應人民群眾對良好城鎮工作生活環境的新期待,《菏澤市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經市第xx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待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後將正式出臺,擬於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條例》對城鎮容貌管理和城鎮環境衛生管理均做出了詳細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一旦產生影響城鎮容貌的行為,相關部門將依據該《條例》對其進行處罰。

《條例》分總則、責任區管理、城鎮容貌管理、城鎮環境衛生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六章,共七十六條。其中城鎮容貌管理部分涉及市容秩序管理、市政管理、戶外廣告管理、城市綠化管理等方面,明確了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以及違反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是城市管理工作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是城市環境的最直觀表現,代表一個城市的形象。城市管理處於社會管理的末端環節,涉及的法律、事務、利益和社會群體具有多、雜、廣、全等特點,存在很多制約管理的因素,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必須強化法律手段的運用。有針對性地制定出臺符合地方實際的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必將強力推動城市管理工作有序開展。

在城鎮容貌管理方面,《條例》規定,要在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劃定的區域內實施露天餐飲活動,城市建成區主要道路兩側禁止露天餐飲活動,城市建成區範圍內禁止實施露天燒烤活動,露天餐飲攤點聚集區域應當設定臨時廁所,引導顧客文明如廁。同時禁止在城鎮道路上和公園廣場內設定集貿市場、亂擺攤點、亂停車輛、裝卸貨物、吊掛雜物、晾晒衣物。禁止在城鎮道路上舉辦商業活動。在城鎮道路上舉辦公益活動,應當徵得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同意。在公園廣場內舉辦商業、公益活動,應當徵得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沿街門店經營者不得超出門窗和外牆擺賣商品、佔道作業;允許設定的經營性商亭,不得超出亭體擺賣商品;便民攤點不得超出劃定區域擺賣商品、佔道作業。

道路遺撒問題一直備受社會關注,《條例》規定,禁止履帶車、鐵輪車或者超重、超高、超長、超寬車輛在城市道路上行駛。運輸渣土、砂石、土方、灰漿、混凝土等散體、流體物料或者生活垃圾、建築垃圾,應當對運輸車輛採取覆蓋、密閉措施,不得洩漏或者遺撒。

在城鎮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條例》規定,城鎮新建公共廁所應當建成水衝式或者生態式廁所,城鎮建成區現有旱廁應當逐步改建成水衝式或者生態式廁所,城鎮建成區公共廁所的數量和分佈應當滿足公眾的需要。公共廁所應當免費開放,設有明顯指示牌和標識標誌,並由專人負責管理。使用公共廁所,應當自覺維護公共廁所的清潔衛生,愛護公共廁所的設施。鼓勵商業服務視窗單位、賓館飯店以及機關、其他企業事業單位附設的內部廁所在工作(營業)時間免費對外開放。

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回收利用制度。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餐廚廢棄物。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按照規定將生活垃圾進行分類,並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收集場所,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

而針對單位或個人可能產生的影響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的行為,《條例》還專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了處罰細則,違者最高可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鼓勵採用節能、環保的新技術、新能源,推廣應用數字化城鎮管理模式,推進管理體制機制創新,提高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效能和水平。

相關新聞

記者在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獲悉,《菏澤市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待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後將正式出臺,該《條例》對城鎮容貌管理和城鎮環境衛生管理均做出了詳細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一旦產生影響城鎮容貌的行為,相關部門將依據該《條例》對其進行處罰。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姜東生介紹,為了創造整潔優美的城鎮環境,加快省級文明城市建立,發揮地方性法規對菏澤城鎮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保障和促進作用,迴應人民群眾對良好城鎮工作生活環境的新期待,市第xx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 《條例》。根據立法法的有關規定,於10月31日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待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後,擬於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分總則、責任區管理、城鎮容貌管理、城鎮環境衛生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六章,共七十六條。其中城鎮容貌管理部分涉及市容秩序管理、市政管理、戶外廣告管理、城市綠化管理等方面,明確了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以及違反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是城市管理工作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是城市環境的最直觀表現,代表一個城市的形象。城市管理處於社會管理的末端環節,涉及的法律、事務、利益和社會群體具有多、雜、廣、全等特點,存在很多制約管理的因素,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必須強化法律手段的運用。有針對性地制定出臺符合地方實際的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必將強力推動城市管理工作有序開展。

在城鎮容貌管理方面,《條例》規定,要在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劃定的區域內實施露天餐飲活動,城市建成區主要道路兩側禁止露天餐飲活動,城市建成區範圍內禁止實施露天燒烤活動,露天餐飲攤點聚集區域應當設定臨時廁所,引導顧客文明如廁。同時禁止在城鎮道路上和公園廣場內設定集貿市場、亂擺攤點、亂停車輛、裝卸貨物、吊掛雜物、晾晒衣物。禁止在城鎮道路上舉辦商業活動。在城鎮道路上舉辦公益活動,應當徵得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同意。在公園廣場內舉辦商業、公益活動,應當徵得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沿街門店經營者不得超出門窗和外牆擺賣商品、佔道作業;允許設定的經營性商亭,不得超出亭體擺賣商品;便民攤點不得超出劃定區域擺賣商品、佔道作業。

道路遺撒問題一直備受社會關注,《條例》規定,禁止履帶車、鐵輪車或者超重、超高、超長、超寬車輛在城市道路上行駛。運輸渣土、砂石、土方、灰漿、混凝土等散體、流體物料或者生活垃圾、建築垃圾,應當對運輸車輛採取覆蓋、密閉措施,不得洩漏或者遺撒。

在城鎮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條例》規定,城鎮新建公共廁所應當建成水衝式或者生態式廁所,城鎮建成區現有旱廁應當逐步改建成水衝式或者生態式廁所,城鎮建成區公共廁所的數量和分佈應當滿足公眾的需要。公共廁所應當免費開放,設有明顯指示牌和標識標誌,並由專人負責管理。使用公共廁所,應當自覺維護公共廁所的清潔衛生,愛護公共廁所的設施。鼓勵商業服務視窗單位、賓館飯店以及機關、其他企業事業單位附設的內部廁所在工作(營業)時間免費對外開放。

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回收利用制度。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餐廚廢棄物。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按照規定將生活垃圾進行分類,並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收集場所,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

而針對單位或個人可能產生的影響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的行為,《條例》還專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了處罰細則,違者最高可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鼓勵採用節能、環保的新技術、新能源,推廣應用數字化城鎮管理模式,推進管理體制機制創新,提高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效能和水平。